决策偏好与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研究(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08 22: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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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韦进深

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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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偏好与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研究

决策偏好与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研究试读: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智库丛书》总序

2014年伊始,世界政治就被层出不穷的冲突和纠纷所困扰,亦显示出变化的曙光。一方面,俄罗斯与西方世界围绕克里米亚的角力,隐隐然让世人看到传统冷战思维的回潮;另一方面,包围在马航MH370航班失联事件的疑团,凸显了在全球化时代国家间合作的必要性与困难度。在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公认价值的今天,很多老问题尚待解决,不少新问题也应运而生。面对略显纷乱嘈杂的现实,古老的政治学和国际关系学,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

重新聚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研究,是全球化浪潮和信息时代的必然要求。首先,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全球治理的概念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这一趋势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更加明显。在武器扩散、恐怖主义、环境保护、疾病预防以及经济发展等诸多领域,都要将全球看作一个相互联系的体系来解决问题,政治学者需要及时提出有效的理论分析和政策建议。其次,国家作为国际关系中最主要的行为体,既要对外面对国家间冲突、政经纠纷等问题,也要对内面对因应贫富差距拉大、扁平化社会所带来的诸多矛盾。这些理论及操作层面的疑问,都亟需学者从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的视角给出相应的答案。

重新聚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研究,是对正走在“圆梦之路”上的中国自身的突出贡献。其一,正在崛起的中国,对内正在进入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结构转型的“深水区”,学者需要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缓解社会矛盾提供更多的政治智慧。其二,随着中国实力的不断提升,伴随而来的外面环境压力也在逐渐增强。如何妥善解决包括海洋争端和贸易摩擦在内的国际议题,如何为已经秉承了近三十年的“韬光养晦”的对外战略注入新的内涵,是理论界必须承担的责任。其三,中国怎样更好地履行负责任大国的职责,并更好地向全世界传达属于自己的政策主张乃至价值取向,也是一个有价值的前瞻性课题。

重新聚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研究,也是中国政治学和国际关系学术界自身发展的诉求。政治学是一个古老的学科,中国的政治学研究则是一个肇始于19世纪末,繁荣自20世纪70年代末的新局面。学者们目前的工作,不仅是要积极追赶和呼应西方政治学科的发展前沿,提高我国政治学研究的科学性;也要充分汲取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和政治治理的丰富养分,扎根于目前的政治现实,缔造具有中国特色和普遍适用价值的理论观点。对国际关系学科而言,国内学界在学科建设、研究方法和运用研究资料等方面,也存在着追赶国际先进水平的压力。在目前国际关系学科内范式融合和全球治理理念盛行的背景下,国内学者需要在思想创新和议题选择上做出更多努力。

当然,一个学科的发展和壮大,绝不能仅仅依赖于学者个人或者群体的努力,更需要有蓬勃向上的国力和理性有序的社会氛围作为支撑,需要来自于政府、高校、非政府组织乃至公司企业的资源倾斜。与此同时,学者也有责任将相关理论和政策研究的成果,以及自身所具有的文化视角和国际视野,转化为推动国家发展的动力,即所谓智库的作用。目前,智库在中国的发展尚属方兴未艾,我们也希望有更多的学者同仁加入其中,群策群力间实现本学科的跨越式发展,一同积极面对现实,踏实研究问题。

基于以上的目的与意义,为了向国内外学者与公众展示和分享政治学和国际关系学领域的研究成果,中国出版集团世界图书出版公司武汉学术出版中心精心策划和推出了《政治学与国际关系智库丛书》。我们期望通过这样一个平台,收集和推出一批高质量的兼具理论与现实意义的专著、译著、论文集等,展现本学科学者们笃学省思的风采。在此,也拜求学界各同道先进,不吝赐稿,共襄盛举。

最后,该丛书的顺利出版有赖中国出版集团世界图书出版公司武汉学术出版中心和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系的大力支持,有赖有关部门的关心与指导,有赖学界同仁们的关注与帮助,更有赖广大读者、学人的阅评和指教。本人在此一并致上诚挚的谢意!陈琪2014年3月28日(陈琪,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术共同体秘书长,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导、副院长,《国际政治科学》执行主编)

摘要

由于在全球治理中的功能作用,国际制度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日益成为当今国际社会中的一个突出现象,推动着国际关系向着制度化的方向发展。按照这一逻辑,不难预期国际制度一旦建立,国家将积极正向参与国际制度。然而,国际社会的现实是,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变化是普遍存在的,这些变化不仅包括了从反向参与到正向参与国际制度的变化,也包括了从正向参与向反向参与的变化。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为何发生变化?影响国际制度行为变化的因素及其作用机理是什么?

现有的解释提供了三种分析路径:①体系决定论,把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及其变化归因于体系层次上的权力结构、国际制度、国际规范等因素;②国内政治决定论,认为官僚决策、国内政治结构是影响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及其变化的根本原因;③双层博弈论,认为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及其变化是国际层次的谈判和国内层次的批准博弈的结果。这三种分析路径对于理解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及其变化不无裨益。但是,它们全部或部分面临着解释力不足、可操作性和经验检验的挑战。

本书的落脚点是国家的决策偏好,旨在通过考察国家的决策偏好变化解释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为何发生变化。决策偏好是国内行为体偏好的集合和博弈的结果。国际体系、国内政治及二者的互动构成了影响国内行为体偏好的决策环境。决策环境的变化使国内行为体的偏好发生变化,进而使国家的决策偏好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变化(从正向参与到反向参与或从反向参与到正向参与)。由此,本书提出了解释国家国际制度行为变化的分析框架,并聚焦于影响决策偏好的国际——国内互动(国际——国内权力互动、国际——国内利益互动和国际——国内规范互动)。

最后,通过加拿大对《京都议定书》的行为变化(从加入到退出)和苏联/俄罗斯的GATT/WTO的行为变化(从游离到加入)两个案例的分析,检验了本书的理论假设。

关键词:决策偏好 国家国际制度行为 国际——国内互动 《京都议定书》 GATT/WTO

Abstract

International regimes are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by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for their functional roles. A prominent phenomenon that states are involving more with international regimes,is gradually occurred in today's international society,which drives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this logic,it's predictable that once international regime is established,states would participate in it positively. Nevertheless,states would choose not only positive participation,but also negative participation during their interactions with international regimes,as a matter of fact in international society. So it leads to the questions: firstly,why would these behaviors occur when states participate in the regimes? Secondly,what's the rationale and mechanism behind states' change of behaviors?

The existing studies provide three analytical approaches to explain. Firstly,System Determinism,which attributes state's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al behavioral change to a systematic level,includes factors such as power structure,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and international norms. Secondly,Domestic Political Determinism talks about bureaucratic decisional-making and domestic power structure to be the deep reasons which influence a state's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al behavioral change. Thirdly,Two-level Game treats state's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al behavioral change as the result of international negotiation and domestic game. These three analytical approaches all prove their own contribution to the understanding of state's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al behavioral change. However,some of their analytical perspectives may lack of explanatory efficiency,and may face some pragmatic and empirical challenges.

The focal point of this book is the decision-making preferences of states. The book tries to uncover state's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al behavioral change by examining state's decision-making preferential alteration. The article assumes that the decision-making preference of a state is the summation of preference of its domestic actors and as the result of the game between those actors. International regime,domestic politics,and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ose two spheres form the decision-making environment which influences the preferences of domestic actors. The changes occur to the preferences of domestic actors will further alter its state's decision-making preference,thus,a state will witness its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al behavioral change. Thus,this article proposes an analytical framework explaining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al behaviors of states,and focuses on international-domestic interaction(international-domestic power interaction,international-domestic interests interaction and international-domestic normative interaction)which influences decision-making of states.

Last but not least,the author will test the hypothesis of this article by analyzing Canada's behavioral changes (from joining in to seceding) in the case of Kyoto Protocol,and also Soviet Union's(later Russia)behavioral changes (from wandering till joining in) in the case of GATT/WTO negotiation.

Keywords:Decision-making Preference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al Behavior  International-domestic Interaction Kyoto Protocol GATT/WTO

第一章 绪论

冷战结束以来,国际关系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经济全球化的飞速发展和国与国之间相互依赖的加强,并因此推动着国际体系的转型和变革,进而对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和研究范式提出了严峻的考验,要求人们在理论和研究范式上进行重大的创新,对国际关系现实加以解释。

全球化所带来的不仅仅是诸如环境变化、疾病、恐怖主义、贫穷等人们所熟知的全球性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为实现对这些全球性问题的治理,需要对以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传统的国际制度进行改革,以满足国际关系发展的现实需要。可以说,旧国际制度的改革和新国际制度的建设将成为全球治理能否取得成功和建立新的国际秩序的关键。

正因为如此,国际关系在实践和理论中的一个突出现象是国际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在国际关系实践中,国际制度的变革(改制)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领域,以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世贸组织(WTO)、八国集团(G8)等为代表的旧的国际制度普遍面临改革的压力。与此同时,以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机制等为代表的新的国际制度纷纷出现。在国际关系理论发展进程中,国际制度理论已经成为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一门“显学”。以(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建构主义为代表的主流国际关系理论流派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国际制度理论,从而推动了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发展。贝斯·西蒙斯(Beth Simmons)和丽萨·马丁(Lisa Martin)在总结国际制度理论研究历程时指出,国际制度的研究经历了两个转变,即从描述性向分析性的转变和从对“制度是否有用”的讨论到“制度如何有用”的转变。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国际制度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是国际社会中的“集体行动难题”,其关注的重点在于国际制度本身,早期的国际制度理论,其主要内容多是围绕“国际制度是否重要”这一问题展开的,集中于对国际制度在汇聚预期、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信息的非对称性和交易成本等克服“集体行动难题”的功能作用展开的讨论。随着理论的发展,议题焦点转向了“国际制度如何重要”的讨论上,研究的重点集中于多边主义、国际制度的法律化、国际法的作用以及制度的理性设计等方面。因此,从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上讲,国际制度理论关心的是国际制度的形成、维持、运转以及衰落。

一些学者对国际制度研究的这种理论倾向提出了批评,提出了把理论的重心转移到国际组织本身上的主张。由此推动了国际组织自主性行为研究的兴起。与此相对应的是,另外一些学者则把关注的重点集中在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上。由于国际制度在体系转型和全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并由此展开的国际制度行为构成了国家对外交往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际体系中的大国来说,其国际制度行为日益成为国际政治的重要内容。正因为如此,“加强对大国国际组织行为的关注和研究,有着学理上的迫切需求”。也正是出于这样的目的,本书把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及其变化作为研究对象,试图对此进行学理上的探析,以求寻找到一种解释国家国际制度行为变化的分析框架。

第一节 研究问题的提出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相互依赖的深化,世界各国之间的相互交流、沟通进一步加深。国际关系体系的发展演变具有了与威斯特伐利亚之后所建立的民族国家国际关系体系不同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国际社会中各行为体之间联系更加立体和多样,世界由此开始进入被学者称之为相互依存的全球化时代。

冷战结束后,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蓬勃发展。其中一个突出的现象是国际机制(正式的国际机制和非正式的国际机制)、国际规范(成文的国际规范和不成文的国际规范)和国际组织(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我们将其称作国际关系的制度化。

国际关系制度化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际制度已经日益深入到国际社会的方方面面,推动着国际关系由无序向有序的发展演变。从数量上看,据统计,到20世纪末,世界上国际组织的数目已超过2万,其中绝大部分是20世纪50年代之后建立的。从领域分布来看,无论是在政治、安全等所谓的高级政治领域,还是在环境保护、疾病预防、难民管理等所谓的低政治领域,国际制度、国际规范、国际法等都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国际制度已经全面介入到了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历程中。(2)国际制度推动国际关系的整体性、协调性发展,形成了以合作为主要标志的“全球治理网络”。冷战结束后,传统的国际关系格局崩溃,国际关系处于新旧交替的转变过程。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国际社会中的主要国家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国际秩序观,推动着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向着有利于己的方向进行。与此同时,冷战后国际社会中一个突出的现象是经济全球化以及伴生的全球性问题的滥觞。环境问题、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国际恐怖主义、资源衰竭、贫困等问题威胁着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全球化和全球性问题泛滥的情况下,西方学者提出传统的主权国家的界限日渐模糊,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为了解决自身和整个国际社会面临的问题,世界各国以合作的态度积极应对。在詹姆斯·罗西瑙(Jame N. Rosenau)看来,一个包括非国家行为体的多中心世界已经出现,与以国家为中心的世界相竞争。他提出了“分为两叉的全球政治”的观点,提出了全球性问题的全球治理理论。指出在重视传统民族国家在全球治理中作用的同时,更加强调治理的多中心和各种非国家和跨国家行为体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和作用,一个以合作为主要标志、包括了国家行为体、非国家行为体和跨国家行为体的全球治理网络初步形成。(3)在国际关系制度化的过程中,国家仍将是国际关系的最重要行为体。毫无疑问,国际关系制度化对民族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产生了冲击。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所带来的行为主体多样化对民族国家国际空间的“打压”和国际公民社会的出现所造成的公民忠诚度“转移”,以及国际组织和国际法的限制而带来的“国家主权危机”。凡此种种,使国家在应对全球性问题的治理中面临种种挑战和限制。因此,国家权力的让渡和转移是不争的事实。

但是,在全球化时代国际关系制度化的今天,国家作为国际关系最主要行为体的地位仍然是稳固的,能够取代国家的全部职能的行为体并没有出现,一些在某些功能领域发挥治理作用的国际组织,虽然已经具有了某些自主性的行为,但从本质上讲仍然是国家权力让渡的产物。无论在全球层面、地区层面还是双边关系中,国家仍然是处理国际事务的核心。以大国间关系所主导的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的基本趋势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对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主权的概念和原则仍然是其巩固独立地位的强大政治武器,对于维护在全球化浪潮中遭受损害的国家利益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自明。

因此,在全球化持续发展和国家间相互依赖不断加强的世界政治中,国际关系的制度化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从理论发展史看,国际制度研究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成为国际关系理论中最为活跃的一个领域,从早期的国际制度理论围绕“国际制度是否重要”这一问题展开,集中于对国际制度在汇聚预期、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信息的非对称性和交易成本等克服“集体行动难题”的功能作用展开的讨论,到议题焦点转向了“国际制度如何重要”的讨论上,研究的重点集中于多边主义、国际制度的法律化、国际法的作用以及制度的理性设计等方面,国际制度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需要指出的是,从内容上看,早期的国际制度理论关注的重点在于国际制度自身,如国际制度的形成、维持、运转以及衰落。在国际制度与国家的互动上,更加重视国际制度如何影响国家行为。在路径选择上遵循的是从国际制度到国家这一路径,而对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则较少予以关注,究其原因,这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的国际政治实践密切相关,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影响日益增长,作用不断增强。理论是实践的总结,因此这一时期的国际制度理论回答的是“制度是否重要”这一理论问题,在路径选择上遵循的是制度如何影响国家行为这一逻辑。

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日益成为国际社会中的一个突出现象。一方面,国际体系自冷战结束以来正在经历自民族国家国际关系体系建立以来最为深刻的变革。“超越威斯特伐利亚”成为国际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命题,在这一历史过程中,作为雅尔塔体系产物的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所谓旧的国际制度面临改革的压力,世界各国对这些旧国际制度的态度和行为成为影响改革的关键。与此同时,新兴大国的群体性崛起对国际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新兴大国与传统大国的力量对比变化和交往互动决定了未来国际关系格局的发展演变。而作为体系中大国权力和意志的体现,国家在国际制度上的互动成为世界各国竞争与合作的一个重要领域。对于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来说,在全球化时代,国家的发展都与国际制度息息相关。以中国为例,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对西方主导的国际制度的基本态度经历了相互排斥、选择性参与以及积极参与的历史演变,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广泛而深入地参与了世界全部重要的国际制度,并积极开展了国际组织外交活动实践,在国际组织中的影响力不断增长。对于国际制度来说,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尤其是大国的国际制度行为,是国际制度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决定着国际制度的发展演变。以全球气候问题治理最重要的国际机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京都议定书》为例,美国游离于该制度之外以及2011年12月13日加拿大正式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的行为直接导致了该国际制度发展的僵化,进而对全球气候问题的治理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在国际关系制度化和国家国际制度行为日益活跃的今天,加强对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的重视和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学理意义和实践意义。如何定义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为何会发生变化?哪些因素影响了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变化?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对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有什么样的意义?这些重要而急需回答的理论问题使本书将关注的重点放在了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研究上,试图从理论上回答上述问题。

第二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是本书研究的一个核心概念,由于国际制度在全球问题治理领域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世界各国与国际组织、国际制度、国际规范和国际规则的双向互动成为国际关系中的一个突出现象。对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进行学理意义上的界定无疑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本书采用归纳法对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概念加以界定。概念具有两个基本特征,即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就是指这个概念的含义,即该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所特有的属性,而概念的外延就是指这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的范围,即具有概念所反映的属性的事物或对象。从内涵上看,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包括国家对待国际制度的态度,以及在行为上所体现出的国家与国际制度的双向互动关系。从外延上看,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包括建立、加入、遵守以及非自愿违约等正向参与国际制度行为和有意违约、游离、退出乃至反对等反向参与国际制度行为,从国家对待国际制度的态度看,国家的正向国际制度行为与反向国际制度行为分别代表了积极和消极两种态度。

因此,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指的是国家以积极的态度建立或加入国际制度,对国际制度的遵守或非自愿违约等正向参与行为和国家以消极的态度有意违背国际制度的相关规定、游离于国际制度之外或退出甚至反对国际制度的反向参与行为。图1-1 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

一、正向国际制度行为

本书将国家的正向国际制度行为区分为四种情况,即建立国际制度、加入、遵约和非自愿违约。按照理性主义的解释,作为理性单一行为体的国家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体系中,为克服或缓解因信息缺失而带来的集体行动难题,国家愿意建立或加入国际制度,以获得绝对收益。

新现实主义的国际制度理论从公共产品的视角分析了国家建立或加入国际制度的根本原因。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和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Gilpin)指出国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不是世界政府或其他国际权威,而是国际政治权力结构中的霸主。“因为只有对国际公共产品有最大偏好的国家,才会在自我利益最大化前提下提供公共产品全额成本费用。”霸权国只有按照自己的价值取向,“在既定的问题范围内,决定经济活动主体的期望所集中关注的那些原则、规章条例和决策程序,才能与大国形成共同利益,才能形成以自己为主宰的国际体制”。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主导或推动建立的各类国际制度,之所以在当今世界的治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与美国的霸主地位密不可分。“国际组织为美国霸权提供了便利的权力资源,其本身也成为美国霸权的重要支柱。”而对于国际社会中的其他国家来说,由于可以通过“搭便车”的方式获得绝对收益,因此这些国家愿意加入霸权国建立的国际制度并遵守该国际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建立国际制度指的是国际社会中的行为主体为实现共同的政治经济目的,依据其缔结的条约或其他正式法律文件建立的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常设性机构以及指导该机构运行和约束行为体行为的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入国际制度指的是国家签署国际条约加入国际制度和通过国内立法的方式内化该国际制度。对于大部分的国际制度来说,都需要经过国内立法的方式才得以在国内发挥效力。遵约指的是国家对所加入的国际制度的遵守情况,即国家在多大程度上遵守了国际制度的规则和规范的规定。非自愿违约指的是:“国家有遵守国际制度的意愿(国内政治博弈的政策选择是遵约),但是由于遵约能力的不足,诸如技术、资金或是国内执行能力的缺陷而导致违约。”

二、反向国际制度行为

本书将国家的反向国际制度行为按照消极程度的高低分为四种情况,即有意违约、游离、退出和反对。根据理性主义的逻辑,作为理性单一行为体的国家,虽然愿意以合作的方式建立或加入国际制度,以获得绝对收益。但其行为遵循成本——收益的原则,通过计算得失而决定自己的国际制度行为。按照新自由主义的观点,如果参与国际制度所获收益小于成本,就会违约,极端的情况下会选择退出国际制度,甚至反对国际制度。在新现实主义看来,国际制度能否约束无政府状态下自助国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值得怀疑。国家出于权力或安全的考量,在对外行为中更加重视相对收益,如果别国收益大于本国,自助而理性国家就会选择欺骗,合作将难以进行下去。

仍以国际体系中的霸权国美国为例,邓肯·斯内德(Duncan Snidal)和布鲁斯·拉塞特(Bruce Russett)等学者指出,从根本上说,国际公共产品实质上是霸权国维持霸权所有的私有产品,国际公共产品的提供与霸权国的实力密切相关。如果霸权国的霸权地位衰落,就可能导致国际公共产品的匮乏,反映到国际制度层面,就表现为国际制度的运转失灵和僵化。一些学者进一步指出,国际公共产品是一种俱乐部产品,大多数往往具有排他性、竞争性的特征,以军事同盟为例,军事同盟是由数个国家为对付另一部分国家而缔结的联盟,具有绝对排他性。正因为如此,国际社会中的一些国家,往往以游离、反对等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行为维护自己的利益。

此外,国际制度建立后,将会对成员国形成一定的制约。如国际组织,往往在建立之后获得相对独立的地位,并由此具有自主性。即使是霸权国,也不得不遵循自己创立的国际制度。“一旦国际组织按照其基本原则和议事程序平等对待每一个参与者,且力图贯彻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充当美国的传声筒,则它与美国政治文化中的‘例外论’的矛盾将立刻显现,此时美国便会改变对国际组织的态度。”

因此,国际政治的历史和现实中,国家反向参与国际制度的行为普遍存在。如冷战时期以美苏为代表的两个阵营的对立,相互敌视反对对方建立的国际制度。20世纪30年代,日本、德国退出国际联盟,小布什政府退出了一些国际军控协定。美国游离于《京都议定书》之外。欧洲国家补贴空客公司违反WTO规则,美国加大售台武器规模违反《八一七公报》等。

在本书中,对上述国家反向参与国际制度行为的分类做以下概念界定:“反对”指的是国家对于国际制度所采取的革命态度,即试图要求改变国际制度的规则甚至规范以满足其要求;“退出”指的是国际制度参与国退出国际制度,不再受到国际制度的约束。“游离”指的是国家选择不参与某种国际制度或国际组织的活动;“有意违约”指的是国家虽然参与了某种国际制度或国际组织,但有意以公开或隐蔽的方式不承担相关义务,违反相关的规则、规范和程序的约束。

在上述概念界定的基础上,不难归纳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变化,这种变化既包括国家正向国际制度行为或反向国际制度行为程度的变化(如从非自愿违约到积极遵约、从有意违约到反对某一国际制度),即量变;也包括从正向国际制度行为到反向国际制度行为(或相反)的变化,即质变。由于质变更能引发学术的思考和理论的构建,本书主要关注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的质变,即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由正向参与到反向参与或由反向参与到正向参与的变化。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案例选择

考察国家国际制度行为变化的根源具有重要的学理意义和实践意义。从理论发展史看,国际制度理论研究主要分为理性主义(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和建构主义两大流派,理性主义遵循的是“结果的逻辑”(logic of expected consequences),研究集中在对国际制度的功能性解释上。建构主义遵循“合适的逻辑”(logic of appropriateness),研究集中在从系统论的方法出发解释国际制度对国家的结构性影响上。但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理性主义还是建构主义,由于试图对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建立一种因果性解释的宏理论,在理论建构上都进行了简洁处理,将国家假定为理性的单一行为体,而忽视了对国内政治的关注,因此存在着解释力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在对国家制度行为的动态变化的解释上,两种理论的说服力较弱。

一、案例研究方法

在前人探索的基础上,将国内政治引入对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的分析中,从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互动的视角出发,对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加以解释。在具体的结构设计中,本书采取了理论框架建构和案例研究方法相结合的方式。为了避免在运用案例研究方法时的选择性偏见等问题,本书选择了国家的正向国际制度行为变化和反向国际制度行为变化两个案例对理论分析框架进行检验。一个是加拿大从加入《京都议定书》到退出《京都议定书》行为变化的案例,一个是俄罗斯从游离于WTO之外到加入WTO行为变化的案例。

在定量分析方法的挑战下,案例研究方法在过去三十多年内得到了极大发展,无论在案例选择、理论发展、理论检验还是在单案例分析和案例间比较分析等方面均有明显的进步。案例指的是“某一时间点或者若干时间点上,观测到的明确空间限定的现象(单元),包括推理试图解释的不同类型的想象”。案例研究则可以理解为通过“对单个案例的集中研究,研究的目的(至少部分的研究目的)是为了理解更多的案例”。

在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等学科领域中,不乏一些著名的描述性的案例研究。如格瑞汉姆·亚力森(Graham Allison)的政治学名著《决策的本质:古巴导弹危机的解释》就是采用单案例研究的代表,作者提出了理论并用以解释古巴导弹危机的整个过程。说明单案例研究不但“具有描述与探索功能,而且还有解释功能”,单案例研究可以成为“解释与归纳的重要的、基本的方法”。西达·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研究革命的著作《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则分别选取了1787——1789年法国大革命、1917年的俄国革命以及1911——1917年的中国革命三个案例加以比较分析。

毫无疑问,选择偏见是案例研究方法的主要缺陷之一。然而,由于案例研究方法“在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架设、识别新变量或者设想新因果机制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因此,“区别不同研究方法及其优劣可能需要跳出等级的成见”。从某种程度看,案例研究方法可能和实验方法一样重要,案例研究同样有探索性的案例研究、描述性的案例研究和解释性的案例研究。罗伯特·殷在《案例研究:设计与方法》一书中指出,选择研究方法之前必须加以考虑的三个条件,即“研究所要回答的问题类型是什么;研究者对研究对象及事件的控制程度如何;研究的重心是当前发生的事,或者是过去发生的事”。根据对三个条件的不同回答,不同的研究方法的适用环境如表1-1所示。表1-1 不同研究方法的适用环境资料来源:COSMOS公司。

对于案例研究方法来说,案例研究适合用于研究发生在当代但无法对相关因素进行控制的事件,而实验方法只有在直接、精确、系统地控制事件过程的条件下才能采用。对本书来说,在提出国家国际制度行为影响因素的假设后,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对假设进行检验,是合适和可行的。因此,本书的主要方法是案例研究的方法。

二、具体案例选择

从国家行为的态度区分,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可以分为积极的正向参与国际制度行为和消极的反向参与国际制度行为。本书认为,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变化的原因是国际国内互动改变了国家的偏好和利益,导致国家在对外政策选择上的排序发生了变化,进而导致了国家国际制度行为发生变化。为了验证本书的假设,在具体的案例选择中,分别选取了两种国家国际制度行为加以检验和考察。(一)国家反向参与国际制度行为:加拿大退出《京都议定书》的案例

从许多标准来看,加拿大都可以说是国际社会中的良好公民。作为一个中等实力的国家,加拿大在国际事务中凭借其杰出的沟通、协调和妥协能力,在国际社会中享有良好的国家声誉。尤其是在多边机制框架内,如联合国维和行动、援助第三世界国家等,加拿大都展现了其作为国际社会中负责任国家的形象。冷战结束后,随着全球性问题的泛滥和全球治理的兴起,加拿大的国际行为日益活跃,作为G8的成员,可以说,加拿大担任了全球治理中的领导者这一重要角色。按照这一逻辑,人们预期加拿大在全球环境问题治理领域的国际行为将是积极而正面的。然而,对于全球气候问题治理最重要的国际机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京都议定书》,加拿大的态度和行为与人们的预期恰恰相反。2011年12月13日,在南非德班气候变化大会闭幕之后,加拿大正式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从而“完全背弃应该承担的责任”。

加拿大为何退出《京都议定书》?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加拿大环境部长肯特首先强调了加拿大的退出是“在行使合法权利”,至于加拿大退出的原因,肯特给出了三个方面的解释:“京都议定书并不代表加拿大或世界前进的道路”,“德班协议代表了前进的道路”;加拿大的退出“使我们能够继续创造就业机会,并促进加拿大的经济增长”。此外,退出之举为加拿大节省了因没有实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而面临的约140亿加元的罚款。

肯特的解释很难令人信服。首先,从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1997年《京都议定书》获得通过,直至2005年2月生效,代表了整个国际社会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而付出的努力,是全球环境治理机制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而以“在2015年开启新一轮的全球气候变化新协议谈判,并有望在2020年时对发达国家以及新兴经济体国家都带来具有约束力的减排目标”为主要内容的德班会议协议是《京都议定书》的延续。由于谈判的复杂性,是否能在2020年如期达成新的有约束力的减排目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次,肯特的后两种解释虽然道出了加拿大退出《京都议定书》的直接原因,但并未说明加拿大行为的根源。毋庸置疑,退出《京都议定书》将使加拿大避免未实现目标而面临的巨额罚款。碳排放量的增加也确实能够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但是,《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至今,主要发达国家均未能实现其第一承诺期间的削减碳排放量的目标。为什么偏偏是加拿大此时选择了退出这一极端方式?此外,欧洲等国的经验证明,增加碳排放量并非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唯一条件。

加拿大从批准加入《京都议定书》到最后选择退出,从正向参与国际制度到反向参与国际制度行为的变化,对本书的理论假设和分析框架提出了挑战。因此,本书选择这一案例对本书假设进行检验。(二)国家正向参与国际制度:俄罗斯加入WTO的案例

2011年12月16日,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八次部长级会议正式批准俄罗斯加入WTO。至此,俄罗斯终于走完了自1993年6月正式申请加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来的漫漫入世长路。作为横跨欧亚的世界重要经济体,俄罗斯入世过程为何艰难异常?以至于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卢卡舍维奇感慨俄罗斯克服了极大障碍,最终得偿所愿。

回顾历史,不难发现苏联/俄罗斯对WTO及其前身GATT的态度和行为经历了从反对、游离到加入的重要转变。自《雅尔塔协定》签订以来,作为国际秩序的主要制定者,苏联与相应国际组织和国际制度的联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其国际制度行为则大相径庭。对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全球性的国际政治组织,苏联的国际制度态度和行为是积极而正向的,对以GATT、IMF为代表的全球性的国际经济组织,苏联的态度和行为则是消极而反向的。1947年GATT成立时,苏联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并没有加入GATT。随着冷战的来临和美苏关系的紧张,苏联将GATT视作美国全球扩张的工具,而对其采取了敌视的行为。1949年,在苏联的主导下成立了经济互助委员会(CMEA),是苏联对美国主导的GATT的回应。此后,苏联长期游离于GATT之外,20世纪70年代,苏联出于政治上的考虑,曾拒绝了GATT缔约国的邀请,没有参加GATT东京回合(1973——1979)的谈判。20世纪80年代,同样出于政治上的考虑,美国和GATT西方缔约国拒绝了苏联参加GATT部长会议和理事会会议的要求,以及参加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申请。直到1990年,GATT理事会做出决定,接纳苏联为观察员。苏联解体后,作为苏联国际法主体继承者的俄罗斯于1993年正式申请加入GATT。1994年WTO取代GATT后,俄罗斯又于该年12月申请加入WTO,并于1995年开始开始正式的入世谈判。

普京接任俄罗斯第二任总统后,对俄罗斯的对外战略和政策进行了重新修订。在俄罗斯外交与国防政策委员会“俄罗斯战略”课题组完成的《俄罗斯战略:总统的议事日程》中,提出了充分利用国际组织的战略指导思想。其中特别指出,俄罗斯“从得到信息、适应新世纪的条件的观点来看,同世贸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以及其他区域组织接近是很重要的”。由此,俄罗斯加快了入世的步伐。直至2011年12月,俄罗斯终于结束了长达18年的马拉松式谈判,正式获准成为世贸组织新成员,迎来了对外经贸合作和自身经济发展的崭新起点。

苏联/俄罗斯对待GATT/WTO的态度从消极转向积极,其国际制度行为从反向参与到正向参与的转变,为本书提供了检验理论假设和分析框架的又一案例。

第四节 研究意义与价值

全球化的发展推动着国家间交往在程度和频率上的日益增多,彼此间的相互依赖也越来越深。进入21世纪,这种趋势更为明显。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国际制度为国家间联系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并构成了国家交往的重要方式,可以说,国际制度日益成为国际社会中一个突出现象,并引起了国际关系学者的高度重视,因而成为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是国际制度理论的一个重要问题领域。究其原因,一方面,与全球化进程伴生的全球性问题的治理考验着世界各国领导人的政治智慧,要求国际社会在国际制度的框架下推动全球性问题“善治”目标的实现,国际社会因此从无序向着“有序”的方向发展。在此情况下,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可以说,免费享受“搭便车”而忽视国际责任的国家日益承受国际社会的道德压力。另一方面,自冷战结束以来,国际体系的调整和转型进入到关键时期,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旧的国际制度越来越难以适应体系转型需求而进行变革和调整,一些新的国际制度建立和发展,国家对国际制度的态度,以及在国际制度框架下的多边合作与实践,乃至国家与国际制度之间、国家与国际规范、规则之间的双向互动日益增多和密切。对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进行学理上的解释和探析日益迫切。

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是体系和单元互动的体现。在21世纪的今天,国际力量对国际政治经济变迁的影响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明显与深刻,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相互依赖,这些耳熟能详的名词和概念在各种场合被屡屡提及。甚至可以说,国际力量影响乃至改变着我们每个普通人的生活。与此同时,国内问题国际化的影响也在不断加强。美国国内金融危机带来的世界影响我们至今仍记忆犹新,一国发展国内经济的工业政策可能因为威胁邻国的环境状况而遭到抗议。凡此种种,均要求国家的决策者在政策决策时均要同时考虑到国际和国内两个层次的需求。国内层次上国内利益集团的需求和国际层次上体系的压力成为国家国际制度行为不得不加以考量的因素。正因为如此,从国际——国内互动的视角理解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可能更能揭示国家决策的现实,并因此具有重要的学理意义和实践意义。

对中国来说,自1978年以来,中国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密切。一方面,融入国际社会使中国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层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全球化与国家间的相互依存对中国产生了巨大影响。2012年,中国的GDP达到了8.2万亿美元,对外贸易额多年保持持续高速增长,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超过了美国和日本。金融危机、人口问题、恐怖主义、卫生、环境污染等非传统安全领域内的全球性问题带来的困扰,中国同样无法避免。在此情况下,国际制度对中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正因为如此,中国与国际制度的互动成为中国外交的一个新的突出现象,中国对国际制度的态度和行为,也经历了从消极到积极、从排斥到有限参与和积极参与的发展演变。

与此相伴随的是中国国际责任意识的提升,“负责任的大国”成为中国国际制度行为高度重视的行为准则,中国责任意识日益提升,以责任的承担者而非单纯的“搭便车”者来界定自己国际制度的行为。中国签署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等国际机制,并向国际组织及多边行动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参与建立了诸如上海合作组织、朝核问题六方会谈等国际制度,充分体现了中国的国际责任意识。

中国的国际制度行为实践体现了论文选题所具有的现实意义,国际体系转型过程中所带来的国际制度变化,日益增强的国际国内互动改变的国家偏好及对外政策选择上的变化导致了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的变化,这对于中国在国际——国内体系转型过程中调整国际制度行为时,对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的互动加以考量,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第五节主要观点与章节安排

本书接受了安德鲁·莫拉威斯克(Andrew Moravcsik)关于国家并非一个单一的理性行为体的假设,认为国家偏好是国内行为体偏好的集合,是行为体偏好博弈的结果。因此,国内制度是国内社会行为体偏好的汇聚制度。国家偏好并不必然决定国家行为,在全球化时代,由于国家间的相互依赖,国家行为必然受到国际政治条件的约束。罗伯特·普特南(Robert Putnam)的双层博弈理论指出:“国家行为的结果是国际战略制约条件下,国家根据自身偏好所做出的能够最大化自身利益的选择。”在此基础上,海伦·米尔纳(Helen Milner)进一步指出,国际和国内的博弈是相互依赖的,国际关系的结果是国际和国内两个层次博弈的结果。

为解释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及其变化,在前人理论探索的基础上,本书将国家决策偏好作为自变量,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作为因变量,国际政治、国内政治和二者的互动构成了影响国家决策偏好的背景。本书的核心观点是在复杂的国际体系中,国际——国内的互动改变了国内社会力量的对比,进而改变了国内行为体(政治行为体和经济行为体)的偏好结构,这种变化通过国内政治结构得以确定下来,进而使国家在对外政策中的选择排序发生了变化,最终导致了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的变化。由此提出了解释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变化的分析框架。

在本书的结构安排上,一共包括六部分内容。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内容是提出本书的核心问题,即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为何会发生变化?本书认为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国家间相互依赖的加强推动着国际制度在世界政治中的重要性日益加强,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构成了国家对外交往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做学理上的探究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在本章内容中,主要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和梳理,介绍了研究方法和案例选择,论证了本书的研究意义和价值。

第二章为文献回顾部分,在第一节介绍了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研究的基础理论,主要是理性选择理论、决策偏好理论和对外政策分析,目的是为本书的写作提供理论的基础。第二节是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的研究路径分析,总结了相关研究所遵循的三种研究路径,即国际政治路径、国内政治路径和国际——国内互动的研究路径,介绍了主要的理论成果,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书所遵循的研究路径,即国际——国内互动的研究路径。第三节主要阐述和分析了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研究的议题和发展趋势,指出学者们围绕“国家为何要建立国际制度”、国家遵约问题以及国际制度、国内规范的国内化等议题展开讨论,并分析了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研究的发展趋势,即更加重视国内政治以及国际——国内互动分析方法的运用。

第三章是本书的核心部分,本章分析了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国际政治层面的权力结构、国际制度和国际规范,以及国内政治结构层面的国内行为体、政治制度和行为体的利益与偏好,指出无论从国际层面还是从国内层面试图建立单一解释国家国际制度行为存在的难点和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从国际——国内互动的视角出发,在复杂的国际体系中,国家的决策偏好决定国家国际制度行为选择的理论假设和分析框架,指出国内政治行为体和国内社会行为体偏好利益的博弈互动决定的国家决策偏好,进而导致国家国际制度行为变化的观点,同时区分了三种不同的国际——国内互动形式,即国际——国内权力互动、国际——国内利益互动和国际——国内规范匹配如何影响国内行为体偏好变化。

第四章和第五章是本书的案例分析部分。第四章选择了加拿大从批准《京都议定书》到退出这一国际制度行为变化验证本书的理论假设。自加拿大批准《京都议定书》以来,影响加拿大国际制度行为决策的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均发生了重要变化,并且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的互动影响了加拿大政府的决策偏好,最终导致国际制度行为的变化。在国际上,《京都议定书》最后期限的到来使加拿大履约成本增大,如果继续履约,加拿大必须拿国内重点发展的能源工业开刀,从而导致了加拿大能源工业利益集团和地方政府的强烈反对。由于加拿大“弱国家——强社会”型的国内政治结构,社会行为体影响政府决策的途径和方式多样,加拿大反对《京都议定书》的利益集团在议会选举中支持对《京都议定书》态度消极的保守党。随着保守党地位的巩固,其决策偏好也固定下来。因此,受国际——国内政治互动的影响,加拿大政府对待《京都议定书》的态度和偏好发生了根本改变,最终导致政府的国际制度行为发生变化,即从正向参与转变为反向参与。

第五章则选取了俄罗斯加入WTO的案例对本书的理论假设进一步加以检验。对于世界贸易领域内最重要的国际制度,苏联/俄罗斯的国际制度行为经历了从反对(GATT)到加入(WTO)的转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受美苏冷战的国际大背景以及苏联国内政治经济的影响,苏联对GATT采取了反对和游离于外的行为。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在是否加入WTO问题上的国际、国内环境均发生了变化。在国际上,俄罗斯将加入西方主导的国际制度视作融入(西方)国际社会、维护大国地位的重要途径,因此政府偏好加入WTO。但独立初期,俄罗斯的国内政治结构是“弱国家——弱社会”型的结构,金融工业利益集团影响甚至“绑架”了政府决策。普京担任俄罗斯总统后,俄罗斯“强国家——弱社会”型的政治结构得以强化,政治行为体(总统、政府官员和政权党)的偏好影响了俄罗斯对待WTO的态度和行为。俄罗斯政府采取了实际措施已达到入世的“标准”。而这一时期,随着普京打击寡头政治,利益集团对政府的影响方式发生了变化,难以影响政府决策。金融危机爆发后,俄罗斯政府将加入WTO视为改革国内经济结构、发展创新经济的重要契机,对待WTO的偏好进一步加强。俄罗斯的国际贸易制度行为变化进一步验证了本书的假设。

第六章是本书的结论部分,对全书进行了回顾,指出了研究国家制度行为和决策偏好的重要意义。并对研究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进行了分析。

第二章 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文献回顾、研究路径与分析模式

第一节 理性选择、决策偏好与外交政策分析

自1975年恩斯特·哈斯和约翰·鲁杰提出“国际机制”的概念以来,国际制度受到了国际关系学界的高度重视。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国际制度的理论和经验研究构成了国际关系研究的核心部分,涌现了大量的学术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人们围绕“国际制度是否重要”、“国际制度如何重要”、“行为体为什么要遵守国际制度”、“国际制度的类型以及它对行为体的影响”等议题展开了讨论,推动着国际制度研究不断深入发展。

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研究即包含在这些研究议题当中。为什么作为行为体的国家会遵守或违反国际制度或国际规范?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有以下两条分析路径。一种是主流的理性选择理论的解释,即自利而理性的行为体出于对成本/收益的计算或者因为外来的压力而遵守国际制度和国际规范。另一种是建构主义的解释,即行为体通过国际制度的说服和自己的学习使国际制度的规范内化到自己的行动中,从而把遵守国际规范视为理所当然的行动。从理论来源看,前一种分析路径的理论基础是社会学和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理论,后一种则来源于决策偏好理论。此外,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外交政策分析作为国际政治的一个研究领域,因为国际制度的出现而有了新的发展,它的理论基础同样来源于理性选择理论和决策理论及认知心理学。从某种程度上看,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属于外交政策分析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有鉴于此,本节内容我们通过考察理性选择理论、决策偏好理论和外交政策分析,对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的基础理论发展脉络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一、理性选择理论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几乎所有的社会科学理论都隐含着对社会行为者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假设。国际制度理论借鉴了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理论成果,因此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理性选择理论的影响。最初国际制度理论接受了国家是理性的单一行为体这一先验性的理论假设,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了讨论。而国际制度理论的发展,也是在对这一理论假设质疑的基础上进行的。以下我们首先了解下经济学和社会学研究中的理性选择理论。

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理论来源于以亚当·斯密(Adam Smith)为主要代表的传统经济学理论,该理论首先从人是具有理性的经济人假设出发,认为人的理性在于他在各项利益的比较中选择自我的最大利益,以最小的牺牲满足自己的最大需要,即理性决定了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偏好。而个人利益最大化是通过交易实现的。偏好决定个人的行为,而在人类社会中,每个人在实现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市场发挥了关键作用,并最终使整个社会富裕起来。因此,应当充分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推动贸易的自由发展。

新古典经济学继承和发展了古典经济学的这一假定,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另外两个经济学的重要假定,即完全信息假定和效用最大化假定。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个体的行为是从理性出发的,个体可以对周围环境信息充分掌握(完全信息假定),并根据所获得的各方面信息进行计算和分析,从而选择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决策方案,以达到效用最大化的目的(效用最大化假定)。

与此同时,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以完全信息假定和效用最大化假定为前提的理性选择理论受到了新制度经济学派的批判。个人是否是完全理性的?个人行为是否以追求效用最大化为前提?在质疑和批判理性选择的基础上,肯尼斯·阿罗(Kenneth J.Arrow)首先提出了“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的概念,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 C. North)进一步指出环境的复杂性和人的计算能力和认知能力的局限决定了人的有限理性。赫伯特·西蒙(Herbert A. Simon)则认为,理性选择的标准不是效用最大化,而是“满意”的标准。诺思和帕累托(Pareto V. )对传统经济学理论中财富最大化的行为假设提出质疑和批判,诺思把诸如利他主义、意识形态和自愿负担约束等其他非财富最大化行为引入个人预期效用函数,从而建立了更加复杂的、更接近于现实的人类行为模型。帕累托则指出人类社会存在着“非逻辑行为”,理性选择的应有范围具有局限性,只可应用在重要但是有限的行为中。

关于个人偏好的假定,新古典经济学假定个人的偏好是一成不变的。这种假定遭到了新制度经济学派的批判,指出新古典经济学拒绝考察与个人偏好、意图的形成过程有关的制度的或其他力量的作用,“个人成了内在的,而且常常是偏好和信念的囚犯”。英国著名制度经济学家杰弗里·M·霍奇逊(Geoffrey M. Hodgson)认为,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重要分野,在于前者将个人的偏好和目的作为受制度和文化影响的内生变量,将之纳入研究的范畴,后者则将之作为既定的外生变量,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强调制度和文化在影响和形成目的本身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社会学领域,詹姆斯·科尔曼(James Coleman)和费雷洛(Fairer,T. J.)批评有些人将价值(或偏好,或目标)作为个体选择过程的外在因素而不予考虑,认为社会学的有目的行为模式必须考虑人们的价值和信念来源,因为这些东西影响到个体的偏好和选择,成为内化共享的价值、规范,对人们的选择行为有影响。以科尔曼为代表的社会学理性选择理论归纳为:“以宏观的社会系统行为作为研究的目标,以微观的个人行动作为研究的起点,以合理性说明有目的行动。合理性是理性行动者的行动基础,行动者的行动原则是最大限度地获取效益。通过研究个人的行动的结合如何产生制度结构以及制度结构如何孕育社会系统行为,实现微观——宏观的连接。”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在政治学领域,理性选择理论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L. Olson)、加里·贝克尔(Gary S. Becker)和科尔曼的研究推动了理性选择理论的发展。其中,奥尔森将理性选择理论应用于对集体行动的分析,贝克尔则使用理性选择理论分析政治和法律、犯罪与惩罚以及婚姻和家庭等社会现象,科尔曼则提出新的社会行动理论。

政治学领域的理性选择理论缘起于对科学行为主义批判的回应,兴起于20世纪30年代的科学行为主义对政治学的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借鉴和改进行为主义的研究方法过程中,政治学者开始重新思考制度的规范作用,在利用行为主义实证方法的同时,将价值和规范引入现实的社会政治问题研究,重点考察政治制度在政治行动者理性选择中的规则作用,将制度作为研究政治行为的变量,考量不同制度下政治行动者的不同选择。20世纪60年代,理性选择在政治学研究中日益活跃,典型的代表有阿罗的“社会选择理论”、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的“公共选择理论”、尼斯坎南(Niskanen)的“官僚机构理论”、奥尔森的“集体选择理论”等。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理性选择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可以说,理性选择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关系研究使用的重要方法,早在1945年,阿尔伯特·赫希曼(Albert O. Hirschman)就用理性选择方法研究对外贸易政策制定,在《国家力量与对外贸易的结构》一书中,赫希曼通过比较贸易双边国家的经济收益得失来讨论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过程,目前理性选择的方法已经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重要的研究路径,相关学术成果可谓汗牛充栋。

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同样有理性选择理论的影响,以国际关系理论中主流的两大理论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为例,在新现实主义的理论假设中,国家被假定为单一的理性行为主体,按照理性的原则决定自己的行为,其目的是追求权力的最大化或安全的最大化。以国际制度理论为主要代表的新现实主义,同样假定国家为理性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体,主要方法论工具仍然是理性选择理论,其基本出发点和归宿是制度在规范行为体的行动、汇聚其期望上的重要作用。

本书关注的重点是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理性选择理论和方法提供了认识和解释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的方法论工具,以上分析梳理了理性选择理论的发展演变,在其基础上,本书将运用理性选择的方法,提出本书的主要观点和分析框架。

二、决策偏好理论

本书的另一基础理论是决策偏好理论。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总是面临着决策,在不同方案中进行选择。可以说,一切行为都是决策的结果,而偏好制约着人们的决策,决策研究中的偏好(preference)是指决策者在面对几个选项或备择方案时选择其中某一选项或备择方案的倾向。因此,偏好作为一种主观态度,影响着人们的决策和行为。

决策领域中最早关于偏好的论述是冯·纽曼(Von Neumann)和摩根斯坦(Morgenstern)所提出的期望效用函数理论(expected utility theory,EUT),冯·纽曼和摩根斯坦运用逻辑和数学工具,建立了不确定条件下对理性人(rational actor)选择进行分析的框架。

EUT 认为,理性人的决策偏好遵循三条基本公理:①偏好完整性公理,对任意的两种方案A、B,理性人具有明确的偏好,或者相对于B来说偏好A(A>B),或者相对于A来说偏好B(B>A),或者两者无偏好差异(A~B);②偏好传递性公理,对任意的三种方案A、B、C,如果理性人认为A 好于B(A≥B),同时B 好于C(B≥C),那么他一定认为A 好于C(A≥C);③效用最大化公理,理性人总是选择对他来说效用最大的选项或方案。

现代决策偏好理论中影响较大的是卡尼曼(Kahneman)和沃特斯基(Tversky)于1971年所提出的前景理论(prospect theory,PT),该理论认为,人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并且受人的行为习惯和心理特点的影响,因此人们经常会做出非理性的决策行为。前景理论认为人的决策过程是一个心理过程,人们的偏好只是决策过程的反映,偏好随着问题的改变而改变,并不存在一个明确的偏好关系,前景理论将人的决策过程分为编辑和评价两阶段,个体根据框架、参照点等采集和处理信息,在评价阶段依赖价值函数和主观概率权重函数对信息进行判断。价值函数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大多数人在面临获得时倾向于风险规避,面临损失时倾向于风险寻求,人们对损失比对获得更敏感等。前景理论认为偏好取决于参照点,如果相对于某一参照点结果是收益的话,决策者就会倾向于规避风险;如果是损失的话就会变得偏好风险。如在“亚洲疾病问题”中,正面框架用获救人数来表达,人们将此编辑为“收益”,倾向于风险规避;负面框架用死亡人数来表达,人们将此编辑为“损失”,倾向于风险寻求。由于参照点的不一致导致了不同框架下不一致的偏好选择。前景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由不同描述方式和背景因素引起的偏好改变(如框架效应),但无法解释由不同反应方式或任务模式引起的偏好改变(如偏好反转)。

在外交决策中,特别是危机状态下的决策,通常要在不确定的条件下做出选择。前景理论对外交决策的研究能够弥补理性选择决策理论的不足,促使人们重新认识不少历史事件。库尔特·韦兰(Kurt Weyland)将前景理论应用于分析南美国家的经济政策,他所研究的问题是:为什么饱受经济危机折磨的阿根廷、巴西和秘鲁采纳了激进的自由化经济政策,而经济前景更好的智利政府却奉行的是稳妥的改革措施?理性选择模型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而前景理论却能够较好地解释这一现象。韦兰的研究结论是:在许多拉美国家,难以控制的通货膨胀使许多人面临损失,因而他们愿意政府采取激进的经济调整战略以扭转形势;相反,对于通货膨胀率较为适中、人民收入正在增长或有望增长的国家里,人们趋于认为自己处于获益状态,因而偏好谨慎的政策。同样,在经济状况不断恶化的国家里,总统趋向于认为自己面临损失(政治生存受到威胁),因而愿意采取冒险的改革。相反,经济状况良好的国家,总统则更加谨慎。

新自由制度主义认为,国际合作产生的必要条件是行为体(国家)认为合作所带来的未来的净收益大于不合作的收益。前景理论则提出,决策者对于现状的评估(亦即决策框定)也会影响到国家是否采取合作政策。未来收益的前景并不是国际合作产生的必要条件。当国家处于收益框架内时,它们是规避风险的,不一定愿意承担风险去追求更高的预期收益;当国家处于损失框架内时,它们是接受风险的,只要其预期合作有可能使其减少损失,国家都可能把握合作的机会。

针对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关于绝对收益和相对收益问题的争论,前景理论也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即回答了“国家在什么情况下会放弃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前景理论的研究,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国家更加偏好相对收益:①相对于竞争对手而言,国家正处于衰弱状态并且认为衰弱将成为未来的长期趋势;②国家将遭受绝对损失。同样,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国家更加偏好绝对收益:①相对于竞争对手而言,国家正处于收益框架内;②当国家能够获得绝对收益。

三、对外政策分析

与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研究密切相关的是外交政策分析,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从某种标准看,属于外交决策的结果。因此,分析外交政策的制定过程对于理解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外交政策分析的学者将个人或组织的决策者所制定的外交政策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认为国际关系变化的根源在于外交政策。这与(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等大理论的视角有所不同。扎卡里亚在批评(新)现实主义时指出,“系统理论的简约性在某些方面是有用的……但国内政治视角对于解释非常具体的事件、趋势和政策似乎更有用,而国际政治大理论就显得过于宏观和抽象”。

回顾外交政策分析的学科史,外交政策分析进入国际政治研究领域始于20世纪50年代,1954年,理查德·施奈德(Richard C. Snyder)、 布鲁克(H. W. Bruek)和伯顿·萨宾(Burton Sapin)发表了《决策:研究国际政治的一种方法》,后修订补充成书,更名为《外交决策》,率先从决策的视角开创了外交政策分析。该文和1956年斯普洛特夫妇的文章《国际政治中人与环境关系的假设》以及1966年詹姆斯·罗斯诺(James N. Rosenau)发表的《外交政策的预理论与理论》形成了外交决策分析的理论框架。

20世纪90年代,随着冷战的结束,外交政策分析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以前相比,这一阶段的外交政策分析更加重视国家行为的变化研究,而不是解释国家行为的稳定性。如查弗茨等用国家角色概念分析法对冷战后乌克兰弃核的分析。查弗茨(G. H. Chafetz)等人研究发现,乌克兰建国初期和其后关于弃核的态度和行为发生了重大改变,其中乌克兰领导人对国家身份的认知在外部力量作用下逐渐变化是重要的原因。瑞兹那(D. W. Drezner)从行为体视角对官僚组织因素在外交政策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对制度的变化和创新给出了新的解释。贝利则关注社会组织对外交政策的影响,将理性选择理论和博弈论与外交政策分析相结合,对国内政治要素在外交政策中的作用和影响进行了理论探索。卡尔波(Carpeaux)的论文则关注政党制度在外交政策中的作用,尤其是立法结构的角色。

这里需要重点关注的是新古典现实主义的出现和理论贡献。新古典现实主义继承了结构现实主义的核心假设,即国际政治权力结构是国家对外行为的核心变量,但对结构现实主义的一个重要的理论解释困境,即在相同的国际权力结构影响下,国家为什么会有不同的行为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和突破,施韦勒(Randall L. Schweller)、扎卡利亚(Fareed Zakaria)、沃尔弗斯(William C. Wohlforth)等人不满于结构现实主义将考察国家对外政策的外部环境与国内要素分裂开来的研究路径,也无意建构一种国际关系的宏理论,只是关注对具体国家对外政策和行为的解释,被吉登·罗斯(Gideon Rose)称为“新古典现实主义”(Neoclassical Realism)。新古典现实主义重要的理论贡献在于将国内结构重新纳入解释分析国际关系的分析视野,认为国内结构是连接国际体系与国家对外行为的关键性中介变量,从而将国际体系与国家的对外行为通过国内结构链接起来。

以上我们梳理分析了与本书相关的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三个重要研究领域,即理性选择理论、决策偏好理论和对外政策分析的发展脉络。对本书的写作而言,理性选择理论提供了基本假设,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属于对外政策分析,决策偏好则是本书引入的重要变量。

第二节 研究路径选择

本节的重点是梳理国际关系的研究路径,根据层次分析的逻辑,解释国际社会中国家行为主要从体系、单元和个人三个层次加以考察。但在研究的实际过程中,体系和单元两个层次的因素往往更容易受到关注和重视,为了控制变量数量以进行理论的构建,人们往往将国际体系的政治与国内体系的政治相分离。这种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人为的二元分离一方面有助于理论的简化和构建,另一方面由于对国内政治的复杂性认识不足,而对国际关系中出现的国家行为变化往往缺少理论上的解释和必要的应对措施。以全球治理为例,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的二元分离将学者的观点区分为截然不同的两派。悲观主义者相信由于国际社会不存在类似国内政治中的等级结构,难以形成对单元行为负面效应进行有效约束的治理安排,因此很难实现“善治”的目标。乐观主义者则坚信汇聚了单元行为预期、减少了交易成本和降低了不确定性的国际制度可以改变行为体的利益和偏好,从而影响国内政治的结果。社会建构主义则认为好的治理规范通过国内化机制可以改变国内社会群体的利益,从而促进国家遵守国际规范,约束国家的行为,实现全球治理“善治”的目标。

需要指出的是,国际关系研究在理论建构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由于主流国际关系理论重视体系或国际因素而忽视国内因素对国家行为的影响,难免在实践上陷入解释力不足的困境。随着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际关系学者开始重视国内因素的作用,由此出现了国际关系研究中“层次回落”的现象。目前,从国际——国内互动的路径解释国家的行为,成为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范式选择。本节内容首先梳理了国际关系研究路径的发展演变,然后详细分析了不同历史时期国际关系路径选择的重要观点,主要是古勒维奇的“颠倒的第二意象”理论、卡赞斯坦的观点和新古典现实主义带来的国关研究“层次的回落”以及罗伯特·普特南的“双层博弈”模型及海伦·米尔纳对其新的发展。

一、国际关系研究路径综述

从学科发展史看,出于国际体系层次上理论构建的需要,国际关系往往被看作是一个与政治学的其他主要领域明显不同的独立领域。这种人为的二元分离一方面促进了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将国家视作具有相同行为特点的单元而忽视了国内政治因素对国际关系的影响。国际关系的宏大理论多是遵循体系(结构)影响单元行为的研究路径。

在国际政治、国内政治相分离这一思潮的影响下,20世纪70年代以来,跨国关系的解释范式开始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兴起。这一范式力图用跨国政治解释国际关系中新出现的各种国内或国际现象。1970年,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O. Keohane)和约瑟夫·奈(Joseph S. Nye)编辑出版了《跨国关系与世界政治》一书,首次提出了国际关系研究的跨国关系解释范式。1978年,彼得·古勒维奇(Peter Gourevitch)在《国际组织》杂志上发表了《颠倒的第二意象:国内政治的国际根源》,提出了颠倒的第二意象,即将国际体系而非国内政治视作自变量,系统地从理论上提出了对国内问题的国际根源进行分析的研究框架。此后,古勒维奇运用比较政治和国际政治经济学相结合的方法,在1986年出版了《艰难时代的政治:各国对国际经济危机反应的比较》,对这一理论框架进行实证研究。20世纪80年代,基欧汉出版了《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一书,作为跨国政治研究中心的国际制度理论研究由此成为“国际关系学近二十年来最富生机和活力的领域之一”。20世纪90年代,剑桥出版社先后编辑出版了两本重要的论文集,即里斯·卡彭(Thomas Risse-Kappen)主编的《跨国关系研究的回归》和罗伯特·基欧汉与海伦·米尔纳(Helen Milner)主编的《国际化与国内政治》,推动了跨国关系研究的继续深入。从内容上看,《跨国关系研究的回归》关注跨国性的社会和制度力量对国内结构变迁的意义。而《国际化与国内政治》将国际化视作自变量,国内政治视为因变量,议题的焦点“不在于探究国际化的原因,而在于国际化的结果”。然而,基于论战的需要,新自由制度主义接受了现实主义的核心命题,即将国家视为单一的理性行为体,从而将国内政治基本排除在国际制度的理论研究之外。即使国际政治/国内政治的界限在这一时期已经开始淡化,国内政治却没有因此而进入国际制度理论的分析视野。新自由制度主义及其论战对象新现实主义都是体系层次上的国际关系理论,两者都认为国家是世界政治中的关键行为体,国家在很大程度上也都是理性的。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的建构主义提出了重视国际关系研究中文化、规范和身份等因素的作用,然而,与其说建构主义是对新现实主义理论的批判,毋宁说是对结构现实主义的补充。其关注的重点是结构现实主义所忽视的文化因素,从方法论上讲仍是系统主义的。和新自由主义一样,建构主义也接受了结构现实主义的理论假设。

与此同时,一些学者注意到国际政治/国内政治的二元划分对国际关系研究的限制,“由于理性主义将其研究议程定位于论证制度的重要性以便回应新现实主义的挑战,国内政治的作用被忽视了”。基欧汉在解释国际货币机制变迁时指出,霸权稳定论对国际货币机制变化的解释不尽如人意。其不足之处有一部分为任何体系理论所共有,那就是因为他们都没有考虑到美国国内政治这一因素。

需要说明的是,即使在体系(结构)分析占据国际关系研究范式主导地位的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些学者也从未放弃对国内政治的关注,仍然继续关注国内政治对国际关系的重要意义。1976年,卡赞斯坦(Peter Katzenstein)在《国际组织》(冬季卷)中发表了《国际关系与国内结构:发达工业国家的对外经济政策》一文,并在此后主编的《权力与财富之间》一书中,对不同的国内结构影响国家的对外行为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据费龙(Fearon)的粗略统计,仅从《国际组织》在1987——1996年发表的193篇文章来看,大抵上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文章将国内政治因素作为解释国际事件演变的自变量或介入变量因素。

国际关系研究“层次的回落”使国际关系学者开始重视将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置于同一背景下加以研究。1988年,罗伯特·普特南(Robert Putnam)提出了“双层博弈”(two-level games)的概念,提供了一个以政府决策者为中介的将国内政治和国际关系互动连接起来的分析框架,强调国内政治对国家领导人在国际层次上的议价能力产生重要影响。在此基础上,海伦·米尔纳检验了国内偏好结构、信息分布和政治制度对国际合作的影响。利萨·马丁(Lisa Martin)的两部专著则从遵约的角度分别考察了国际制度和国内制度对国家承诺可信性如何施加影响。安德鲁·科特尔(Andrew Cortell)、詹姆斯·戴维斯(James Davis)和杰弗里·切克尔(Jeffrey Checkel)等建构主义学者也强调指出,国际制度必须穿透国内结构并契合国内规范才能有效影响国内政治的结果。在现实主义学派内部,一批学者将国内结构重新纳入国际关系的分析之中,坚持国内结构是连接国际体系与国家对外行为的关键性中介变量,试图发展出一种更好的能够解释国家对外行为的理论,并因而被冠以“新古典现实主义”的称谓。

1998年,在国际组织创刊50周年之际,利萨·马丁(Lisa Martin)和贝斯·西蒙斯(Beth Simmons)发表《国际机制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一文,提出研究者需要发展真正的国际制度与国内政治互动的理论,以确定在什么条件下某些国内行为体更愿意用国际制度代替国内制度。2005年,《国际组织》杂志在其秋季卷推出了《国际制度与欧洲的社会化》专刊,重点讨论了国际制度/国际规范实现社会教化的机制。近年来,有不少中国学者也相继撰文探讨了国际制度/国际规范的国内化影响机制。然而,就研究重点来看,这些新的探索虽然强调了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的互动,但依然是国际政治中心主义的,主要着眼点在于通过解释国际制度/国际规范国内化的机制和制约因素,力图说明国际制度/国际规范通过国内化机制改变国家行为的因果联系。此外,史明涛在《国家正向和反向参与国际制度:一个国际——国内制度互动的解释》一文中将国际结构和国内结构的相关变量设为常量,提出了一个解释国家如何参与国际制度的国际——国内制度互动的理论框架。但其重点关注的是国际制度的国内分配效应及国内行为体的偏好和利益差异。对国际规范与国内规范的互动如何影响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并未涉及。

国际关系的经验证明,单向的、线性的因果联系模式很难完全解释国际政治中的事实。国际制度/国际规范不仅可以通过国内化机制影响国家的行为,国内政治也可能影响国家的外交决策,从而对国际制度产生重大的影响。以20世纪6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为例,美国庞大的预算赤字、国内的过度需求以及持续的通货膨胀等促进了美国政府暂停以美元兑换黄金,从而推动了国际货币机制的巨大变迁。

二、古勒维奇“颠倒的第二意象”:国家行为“国际因素”影响研究的兴起

国际关系层次分析方法的提出者是结构现实主义的奠基者肯尼思·沃尔兹,在其名著《人、国家与战争》一书中,沃尔兹提出了解释国际冲突的三个层次,即从人类行为、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无政府状态)理解国际冲突。对沃尔兹来说,他更加重视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对国家行为的决定作用,但并非完全否定前两个层次的作用。

对于国际关系层次分析中的第二意象,即国内结构对国家行为的影响,是当时国家关系学者解释国家对外行为的重要路径。以“民主和评论”为例,其主要观点就是不同的政治体制对国家以和平方式还是战争方式解决冲突的行为选择的影响存在差异,即认为民主国家之间和平相处,而专制政体的国家则选择战争,从这种理论上不难发现从第二意象解释国家行为的影子。

针对当时国际关系学者倾向采用国内结构决定国家关系即第二意象的路径选择。古勒维奇提出了“颠倒的第二意象”(the second image reversed)的观点,1978年,在《国际组织》杂志的秋季刊上,古勒维奇发表的《颠倒的第二意象:国内政治的国际根源》,把国际关系作为影响国内政治的自变量来加以分析,即遵循国际体系——国内政治的解释路径,而非国内政治——国际关系的路径,此所谓“颠倒的第二意象”。古勒维奇认为国际关系不能只是简单地被视为国内政治的结果,国际因素同样可以改变或影响国内政治。

在《颠倒的第二意象:国内政治的国际根源》一文中,古勒维奇指出,国际体系的两方面对国内政治产生重要影响:一个是国家间实力的分配,也就是国家间的体系;另一个是财富的分配,即国际经济。当然国际体系对国内政治的影响可以包含很多方面,如特定的政策决策、国内政治机制的类型以及国内政治联盟的模式等。古勒维奇批评了将国家力量作为主要变量来解释政策的观点,提出国际关系研究不能过于注重形式,而必须具体分析结构与利益之间的联系,并因此提出应当通过考察国际体系如何通过使利益集团内部和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形成同盟来理解国家的对外政策和行为的观点。

1986年,古勒维奇出版了其专著《艰难时世下的政治:国家对国际经济危机反应的比较》,进一步通过实证的方式对其提出的“颠倒的第二意象”理论进行验证。在该书的英文版前言中,古勒维奇指出了写作的两个目的:①对同样遭受世界经济危机“刺激”的不同国家所采取的应对政策进行比较。他选择了五个国家——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和瑞典——并对它们在近代以来的三次世界性的经济动荡中所采取的不同应对政策进行审视和研究。②发现国家之间以及特定的国家在每一次经济危机时期其社会行为者之间的联盟是如何产生、崩溃及变革的。通过分析面临国际危机下不同国家采取的政策,古勒维奇进一步阐述了国际关系对国内政治的作用,验证了“颠倒的第二意象”。

需要指出的是,古勒维奇并非无视国内政治对国际关系的作用和影响,他提出颠倒的第二意象,是对当时学界比较政治学和国际政治学截然被分割成两种不同学术领域的现象提出了批评:“专门研究某一国家的专家钻研国内因素:他们考虑制度、文化、政党、领导人是如何与生产结果相互作用的。但他们极少考虑国际因素是如何影响国内政治的。”这是他之所以提出“颠倒的第二意象”,重视国际关系对国内政治影响的主要原因。

古勒维奇提出的研究范式经受住了国际关系发展的实践检验。冷战结束后,国际关系日益向着民主化、制度化和多极化的方向发展。经济全球化、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的发展日益将世界联系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国际因素对一个国家的国内政治发展的影响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为显著,古勒维奇的这一命题因此更具现实意义。

在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过程中,如何认识一体化、国际化、全球化对于国内政治经济变迁的意义引起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兴趣。从研究路径上看,这些学者新的探索深受古勒维奇“颠倒的第二意象”的影响。以罗伯特·基欧汉和海伦·米尔纳主编的《国际化与国内政治》以及里斯·卡彭主编的《跨国关系研究的回归》为例,前者将国家化作为关键变量引入国际关系研究中,关注的焦点“不在于探究国际化的原因,而在于国际化的结果”,即“面对商品、服务和资本加速流动的国际化进程,各国政府以及各国国内的社会和经济行为者的机会、偏好乃至选择将会受到何种程度的影响”。后者则更多关注跨国性的社会和制度力量对国内结构变迁的意义,重点关注国际非政府组织、跨国利益集团等跨国的政治、经济活动乃至社会运动对国内政治的影响。在《国际化与国内政治》的结论部分,基欧汉和米尔纳总结出连接国际化与国内政治的因果机制(途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影响行为体的政策偏好以及随后造成的政治联盟;引发国内政治和经济危机;削弱政府自主性及其政策的有效性,即国际化对国内政治的结果。

三、从卡赞斯坦到新古典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研究“层次的回落”

如前文所述,为了构建一种解释国际关系的宏理论,国际关系的学者尤其是系统主义的理论家,对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进行了严格的分野,将国家假定为理性而单一的行为体,从而在国家的国际行为研究中回避了对国内政治的讨论。以肯尼思·沃尔兹1979年出版的《国际政治理论》为标志,国际关系在理论发展上走向了系统分析的路径。国际关系系统理论具有高度简约化的特征,就变量而言,系统理论的变量被缩减为体系变量和国家行为变量,二者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即体系层次的因素(国际政治结构、国际制度、国际规范)决定着国家行为变化。

无论是结构现实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或建构主义,在路径选择上都遵循体系影响国家行为的分析范式,都是一种系统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并由于具有共同的主要理论假设,因此三种理论之间具有“可通约性”,并因而称为国际关系研究的主流理论。对于那些非系统的“还原主义理论”,则被系统主义理论认为“不可通约”而失去了可平等对话的资格。

系统理论对国际关系研究的重要意义不言自明,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有着高度科学性的国际关系系统理论,也存在着理论解释上的缺陷。就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而言,在解释“为什么面对相同的国际制度,国家的行为却千差万别?”这一问题上,系统理论就很难给予合理的解释。究其原因,国际关系系统理论为了追求高度的简洁性,理论的相关假设与国际政治现实存在差异。其中最主要的两个假设,即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是相互分离的和国家是单一的理性行为体,自系统理论提出以来就广受质疑。

正因为如此,无论是在系统理论提出之初,还是在国际关系发展的今天,始终有学者坚持从国内政治解释国家的国际行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以及分析不同形态、不同政治制度、不同属性的国家的国际行为的实践意义。这些学者不仅包括了系统主义的批评者,也分布在系统主义学派的内部,他们对分析国内政治意义的坚持不仅拓宽了国际关系研究的视阈,而且发展出了新的理论。

卡赞斯坦是从国内政治出发分析国家的对外政策和行为的重要代表,他的理论贡献在于最早提出用国内结构的概念来分析发达国家的对外经济政策。早在他1976年发表的著名文章《国际关系与国内结构:发达工业国家的对外经济政策》中,按照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不同,将国内结构划分为“强国家——弱社会”型的国内结构和“弱国家——强社会”型的国内结构,不同的国家面对相同的经济危机,制定的对外经济政策也不尽相同,强调了研究国家、社会及二者的联系机制在解释国家对外经济政策中的重要作用。

在《权力与财富之间》一书中,这种分析路径坚持了下来,卡赞斯坦开篇即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在国际政治经济中,为什么一次共同的挑战——例如石油危机——会使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回应?在该书的导论部分,卡赞斯坦明确指出在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之间进行明确的划分并没有多大价值。而民族国家的国内结构是关键的中间变量,没有它就不能够理解国际相互依赖与政治战略之间的相互关系。

卡赞斯坦对国内结构的强调质疑了系统主义理论关于国际政治——国内政治划分的假定,明确指出“无论选择聚焦于对外政策的首要性和国际影响的‘国内化’,还是选择聚焦于国内政治的首要性和国内条件的‘具体化’,都是错误的”。这种观点受到了后来的国际关系研究者的高度重视,在现实主义内部,则出现了坚持从国内政治的视角进行外交政策分析与坚持系统主义的分裂,并因此产生了现实主义新的流派——新古典现实主义。

在现实主义内部,有些学者在承认国际结构对国家行为制约的同时,也质疑结构现实主义的部分理论假设,集中体现在国家是理性单一的行为主体和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之间有严格的界限的质疑上,研究的焦点集中在国内政治对国家对外决策的影响上。新古典现实主义认为,对外政策是国际体系和国家两个层次内部以及两个层次之间各种要素复杂互动的结果。在坚持国际体系对国家的对外政策选择决定影响的前提下,更加重视国内因素在决定国家对外政策过程中的作用。认为如果将体系诱因看作对外政策的自变量,单元要素就是连接二者的中介变量。“在明确了体系和单元两个层次的不同作用之后,这些学者把关注点转向单元要素在对外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影响。”

新古典现实主义的几位代表人物包括法里德·扎卡利亚(Fareed Zakaria)、柯庆生(Thomas J. Christensen)和兰德尔·施韦勒(Randall L. Schweller)等,他们在坚持国内因素影响国家对外政策的路径选择上具有一致性,因此被划分为“新古典现实主义”,但在具体的变量选择上则存在差异,这里试进行分析。

扎卡利亚从一个国际关系事实中的反例对结构现实主义的理论假设提出质疑,并进而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根据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国际政治结构制约或鼓励国家的对外行为,当相对实力增加,国家就对外扩张其政治利益。这种假设被20世纪初的德国、日本崛起后走向扩张道路所证实。但是,对于19世纪下半叶,同样崛起的美国为什么没有走向和德国、日本同样的道路的问题没有做出解释。这表明,结构现实主义仅仅关注国际政治对国家的对外政策选择的影响存在着片面性。

扎卡利亚由此将国内结构引入了国家对外政策分析,提出了所谓政权中心型现实主义的观点。柯庆施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对外政策的国内动员问题上,提出了国家政治力量(national political power)的概念,进而建立了一个解释国家特定外交政策的国内动员模型。在《有用的对手》一书中,柯庆施指出国内动员模型的因果链条。施韦勒在《没有应答的威胁:均势的政治制约》一书中,从国内政治的角度均势理论面临的“制衡不足”(under balance)的反例进行解释。施韦勒选取了四个影响国家行为的国内政治变量,即精英共识、精英凝聚力、社会凝聚力以及政府/政权脆弱性,精英共识和精英凝聚力决定了国家行动的意愿,而社会凝聚力和政权脆弱性决定了国家行动的能力,这四个变量综合起来共同构成了国家的一致性(state coherence)。国家的一致性决定了国家在面对外部威胁和权力变化时的行为选择,一致性程度越高的国家越可能采取制衡行为,反之,就越有可能出现制衡不足的现象。

在分析路径选择上,新古典现实主义将国内政治引入国家对外政策分析,弥补了结构现实主义的部分缺陷,从而能更好地解释同一国家在不同时期对外政策的变化,以及不同国家在面临相似的外部环境制约时所采取的不同的对外政策。新古典现实主义并没有追求建立一种解释国际关系新的体系理论,而是试图建立国家的对外政策解释理论。新古典现实主义在继承和批判吸收结构现实主义、重视国际结构的分析以及古典现实主义重视单元层次、个人层次和对外政策分析的基础上,把决策者的认知、政府能力、官僚政治和政治文化等新的变量引入到解释框架中,建立了多个分析模型,引起了国际关系学者的极大兴趣,影响力不断上升。但是,新现实主义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中问题之一就是缺少一个统一的核心理论,以至于引起了沃尔特的批评,“由于这一理论回避了仅仅关注国内或体系变量的单因分析,它更适合于在历史叙事中建构理论,它精于对历史细节的描述,主要着眼于对单个国家或个别现象的历史事例进行解释,缺乏一般性推理”。但不管怎样,从分析的路径来看,新古典现实主义的理论努力推动了国际关系研究中“层次的回落”,使人们再次关注国际政治在解释国家对外政策和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从普特南到米尔纳:双层博弈模型的发展

国际关系研究中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相分离所带来的研究缺陷被很多学者所诟病。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不断深化,主权遭到的挑战使外交和内政的界限日益模糊,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相互影响的特征越来越明显,这就需要将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两个层面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虽然有学者提出要建立真正的国际政治——国内政治的互动模式,然而,不管是古勒维奇“颠倒的第二意象”的提出,还是国际关系研究“层次的回落”,在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的选择中均有不同的侧重,而非真正的国际——国内互动的模式,这种状况直到罗伯特·普特南的双层博弈模型提出之后,才得以改观。

在普特南看来,国家的对外政策是国际层面和国内层面平行互动的结果。因此,从政治角度看,可以把国际经济协调视作国际——国内政治的双层博弈。在国内层面上,国内利益集团通过施加压力迫使政府采取有利于自己的政策,以实现利益最大化,而政治家则通过在那些集团中建立联盟来谋求权力。在国际层次,各国政府谋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国内压力的自由,同时使外部发展的不利结果最小化。因此,任何政策制定者都不能忽视两个层次中任何一个层次上的博弈。

普特南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在相互依赖条件下,国家领导人如何进行外交决策? 如何实现国际合作? 普特南把谈判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层次Ⅰ是谈判代表之间讨价还价,达成暂时协议;层次Ⅱ是每个集团内部就是否批准协议分别进行讨论。在此过程中,国际层次的谈判和国内层次的批准过程是密切相连的。因此国际层次的谈判和协议必须考虑国内能否批准。

赢集(win sets)是连接国际层次谈判和国内层次批准的核心概念。普特南将其定义为“第二意象投票决定第一层次上可能获得通过的协议的集合”,可以理解为“在特定问题领域,国内可接受的政策选择的集合”。根据这一定义,不难理解任何能够成功达成的协议,都应该是谈判各方可选择的政策集合中的一个选项,即各方赢集的交集。谈判各方赢集越大,即可选择的政策越多,就越有可能产生交集,也就可能达成谈判的协议。反之,谈判各方赢集越小,即可选择的政策越少,各方的立场就越坚定而难以协调,结果谈判失败的危险越大。

普特南系统讨论了赢集大小的决定因素,赢集的大小与层次Ⅰ即国际层面的谈判代表的战略和层次Ⅱ即国内层次的投票者的权力分配、偏好和可能的联盟密切相关。普特南指出,国内层次影响赢集大小的因素包括以下几种:①投票者达不成协议(no-agreement)的成本越低,赢集越小。赢集的大小取决于“孤立主义”力量与“国际主义”力量的相对强弱,孤立主义越强,达不成协议的成本越低,赢集越小。此外,小国、经济更开放的国家、对外依赖性强的国家支持国际合作的力量要比自足性强的国家大。②在利益偏好一致(homogeneous)冲突和利益偏好不一致(heterogenerous)冲突两种情势下,赢集的大小也不尽相同。当国内利益偏好不一致,国家可供选择的政策就越多,赢集就大。反之,国内利益偏好一致,就要求国家必须选择满足国内利益偏好的政策,赢集就小。③国内集团参与程度的状况也决定赢集的大小,国内集团参与谈判的程度低,赢集就越大,反之,赢集就小。④议题政治化程度和议题间的联系影响赢集的大小,议题政治化程度越低,议题间的联系越少,赢集就越大,反之,赢集就小。此外,赢集的大小还与层次Ⅱ的制度安排相关,采取简单多数批准程序制度与采取绝对多数批准程序制度,对赢集的大小有不同的影响。影响赢集大小的因素如表2-1所示。表2-1 决定赢集的因素

在普特南双层博弈理论的基础上,海伦·米尔纳进行了发展和创新。在《利益、制度与信息:国内政治与国际关系》一书中,米尔纳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国内政治对国际关系是重要的,国内政治是如何发挥作用的,为了回答这一问题,米尔纳强调国内偏好结构对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根据不同的偏好,影响一国对外谈判决策的国内行为体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本国的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利益集团,而谈判国政府则被假定为统一的理性行为体。在此基础上,米尔纳指出,国内偏好结构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政府权力的分散共享程度;②信息的国内分布情况。国内行为体的政策偏好是存在差异的(所有的行为体都被假定为是遵循理性选择原则的效用最大化的行为体),如政治行为体的偏好是赢得选举、掌握政权。而利益集团的偏好则是利益优先。在国际谈判中,一国最终的政策选择是能够平衡和最大限度地满足国内不同行为体的偏好和政策要求。

信息在这一过程中的重要性变得尤为重要。不同行为体掌握信息能力的差异影响了国内政治过程和最终的政策决策,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完全掌握了国际谈判信息的行政机构将因此确立优势地位。对偏好经济利益的国内利益集团来说,由于相关议题的国际谈判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利益集团将尤为关注国际层面的谈判过程和国内层面的批准过程,并愿意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收集相关信息,提供给立法机构,说服立法机构批准那些对自身有利的协议和反对那些对自身不利的协议。对立法机构来说,需要这些信息以改变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因此,国内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和利益集团构成了影响一国对外谈判政策立场的基本行为体。

米尔纳进一步分析了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国际谈判和国内批准的双层博弈过程:两国政府间谈判,要考虑国会批准过程和利益集团的信息提供;政府把协议(信息)传达给相关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对国会提供信息;最后,国会议员根据掌握的信息和社会经济行为体的信号,形成特定领域的政策偏好,从而采取投票行为。

米尔纳通过四章八个案例研究来对理论假设和模型进行检验,增加了理论的说服力。米尔纳选择的案例包括布雷顿森林货币协定和国际贸易组织、英美石油协定和国际民用航空协定、欧洲煤钢共同体与欧洲防务共同体以及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中的欧洲货币联盟。选取的合作领域包括了货币和汇率、贸易、产业以及防务政策。在考察了这些成功和失败的合作案例之后,米尔纳强调了国内行为体的政策偏好、政治制度和信息在国家间合作的重要作用。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米尔纳选取的案例全部是美国、欧洲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案例。这些国家奉行相同或相似的政治制度,在这些国家内部,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利益集团的界限比较清晰和明确,因此更能对理论和模型加以检验。而对付那些在政治制度方面存在差异的国家,尤其是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的权力界限不够明晰的国家,比如转型时期的中东欧,米尔纳的理论和模型是否得到检验,似乎还有待进一步的证明。

米尔纳通过提出国内偏好机构、强调国内行为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信息的作用发展了普特南的双层博弈理论,进而揭示了融合强调偏好的理论和关注制度的理论在解释国家间合作中的重要性,也指出了国家关系研究中在这方面进展缓慢的现实。无论是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范式选择还是理论发展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

第三节 研究议题和发展趋势

国际制度和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一直是国际关系研究中的重要内容,从学科发展的历程看,对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彼此影响和相互关联加以考察和分析成为近年来国际制度和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研究的一个主要发展趋势。以下我们通过学科发展历程的回顾,认识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研究的研究议题和发展趋势。

一、关于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的研究

(一)国家为什么要创建国际制度

国家为什么要创建国际制度?对于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国际制度理论的重要分野。现实主义的国际制度理论主要是以金德尔伯格、罗伯特·吉尔平和克拉斯纳等为代表的霸权稳定论。在金德尔伯格看来,“对世界经济而言,如想稳定,就需要一个稳定者,仅仅一个稳定者”。这句名言成了霸权稳定论的核心思想。作为经济学家,金德尔伯格的主要考察对象是国际经济体系和国际货币体系的建立及其发展演变,认为“国际经济和货币体系需要一个领导者。这个国家能够自觉自愿的,或者在内化的体系规则驱使下为其他国家设定执行标准;带领其他国家前进,并且能够承担维持体系的大部分成本,尤其在危机中购买过剩商品、维持资本的流动性”。金德尔伯格将世界经济稳定视为公共产品,并指出在无政府的国际社会中,只有那些大国才有能力提供国际上的公共产品。吉尔平进一步指出:“只有在霸权存在的情况下,一种特殊类型的国际经济秩序,即自由经济秩序才能繁荣和充分发展。”在他们看来,国际制度是霸权的产物,是霸权国意志的体现。对霸权国来说,创建并维持一种国际制度,能够维护自己的霸权利益。对体系中的其他国家来说,由于可以通过“搭便车”获得发展和利益,因此愿意接受霸权国建立的国际制度。简言之,霸权国的存在是国际制度创立的必要条件。

罗伯特·基欧汉则关注霸权衰落之后,或者没有霸权国存在的情况下,国际合作能否实现的问题。他将功能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成功引入了国际制度分析之中,基欧汉指出,国际制度具有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国家需要降低交易成本,并且认识到国际制度的这种作用,所以国际制度便得以创建。因此,“不管是否存在霸主,国际机制的形成取决于共同的或者互相补充的利益的存在,这些利益要能被政治行为者所意识到,从而使生产共同利益的联合行动是理性的”。基欧汉由此完成了对霸权稳定论的修正,构建了一个更能解释国际合作的理论框架。在承认“霸权的领导作用有助于产生一种秩序的模式……霸权常常在解释国际机制的创立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甚至是关键的角色”的前提下,对霸权是国际机制形成的必要条件提出怀疑。认为霸权的存在与否对国际合作和国际制度的形成并无必要关系,国际合作的出现和国际制度的形成,在于国家在认识到国际制度作用的前提下,通过理性选择而共同创建了国家制度。基欧汉因此也被视作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奠基人和主要代表。

奥兰·杨则对国家为什么要创建国际制度给出了不同的解释,他指出了“制度谈判模式”来解释这一问题。和基欧汉一样,杨也认为制度创建的动力来自于为了减少国际社会中的不确定性。但和基欧汉不同的是,扬认为不确定性来自于国家不确定实现自己最大利益的方案何在,或者说不清楚自己和他者的行为会导致什么结果。因此,扬主张通过谈判,建立制度,探索帕累托最优实现的最佳途径。扬区分了制度谈判模式的两个不同方面:描述性和分析性。通过制度谈判模式,扬试图总结出制度创建的规律。但需要指出的是,该模式存在着变量众多的缺陷,就理论的创建而言,则有失简约。(二)国家为何遵守国际制度(遵约)

在国家行为逻辑的认知上,建构主义 和(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为代表的理性主义理解完全不同,理性主义认为国际制度是理性而自利的国家通过对目的和收益精确计算的结果,在此过程中,国家遵循结果的逻辑(logic of consequence)。建构主义则认为,国际制度是行为体在互动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一种具有主体间性的社会规范,当国际制度建立后,国家按照适当的逻辑(logic of appropriateness)行动,以使自己的行为符合身份和社会规范。因此,建构主义的国家制度理论在解释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上更具说服力,而非国际制度的创建问题上。

行为体为什么要遵守国际制度?对这个问题的解释使国家遵约问题成为近些年国际制度理论研究的主要议题之一。法学家和政治学家对这个问题给出了不同的回答。从法学的视角看,一些学者认为国家对国际协议的遵守不是一个经验性的问题,由于在行为体“遵约”和“不遵约”行为之间难以有一个明确的区分标准,因此用严格的遵约标准去判断制度的有效性是不恰当的。

在国际关系研究领域,理性主义和建构主义在此问题上沿着不同的分析路径进行解释。理性主义从成本——收益的路径加以分析,认为理性而自利的行为体出于对成本和收益的计算或者由于外在的制裁所导致的威胁而遵约。建构主义则更加重视国际规范的国内化,国家可以通过国际制度的说服和自己的学习,将国际规范内化到自己的行为中,从而将遵约视为理所当然的行为。合法化成为建构主义解释中一个重要的核心概念。在建构主义者看来,强制和自利虽然使国家遵守规范,但发生改变的只是国家的行为,一旦强制的压力减小或消失,或者利益发生改变,国家的行为就可能发生变化,由遵约变为不遵约。国家之所以接受规范并使之内化,最重要的前提是规范是合法的。由此提出了国际规范合法化的问题。当行为者认为规范是合法的时候,行动者对规范的遵守就不再是源自于外在的约束和自利的计算,而是行动者的道德责任感。当国家把接受规范视作理所当然的事情,不再质疑国际规范本身,自我与他者就达到了完全的认同。在温特看来,规范的内化是国际体系的文化发展(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康德文化)的重要动力。

二、国际制度、国际规范国内化机制研究

国际制度的国内影响机制、国际规范的国内化机制是目前国际制度研究中的一大问题领域。这与国际关系研究中古勒维奇“颠倒的第二意象”的提出密切相关。(一)国际制度的国内影响机制研究

关于国际制度的国内影响机制,一些国际制度研究学者提出了如下假设,并运用具体案例进行检验:当国际制度对国家行为的约束力较强时,对集权制国家来说,国际制度可作为信号和承诺装置发挥作用,对于分权制国家来说,国际制度的作用在于对国内权力资源进行再分配;当国际制度对国家行为的约束力较弱时,国际制度可以作为社会集团的政治动员工具。莉萨·马丁在解释国际制度在多边经济制裁中的作用时指出,国际制度有助于制裁发起国做出可信的承诺。制度可以将不同议题联系起来,向其成员提供扩散的乃至十分具体的收益,从而有利于制裁发起国建立策略性的议题联系。一旦制度成员同意施加制裁,违背协议将会威胁到制度所提供的其他收益。同样,在制度中发出的威胁或者承诺直接关乎制裁发起国的声誉。这样,在国际制度框架内的多边制裁增加了制裁发起国的可信性,强化了其他国家参与合作的动机。

詹姆斯·费伦(James Fearon)的“听众成本”(audience cost)理论进一步解释了国际制度作为信号和承诺装置的作用。他指出如果一国政府发出了威胁或做出了承诺,后来却没有将其付诸实施,就会受到国际或者国内“听众”的某种惩罚。国际社会中同样存在“听众成本”,国家可以通过参与国际制度来捆住自己的手,向国内或者跨国行为体发出明确信号来表明其守诺意图,从而有助于国家做出可信的承诺。由于国内制度结构中缺少对当政者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因此,集权国家往往比非集权国家更需要国际制度来发出可信承诺的信号。

对于非集权制国家来说,国际制度在国内政治中发挥了权力再分配手段的作用。由于国内政策发起者和批准者的偏好往往并非一致,这个时候政策发起者可以通过将国内政策与国际制度直接相连的方式来增加该国逆转其政策选择的声誉成本,以此克服或者减少有关否决行为体的阻力。正如丹尼尔·德瑞日纳(Daniel Drezner)在对国际制度对非集权制国家的国内影响进行考察之后提出的那样:“国际制度能够提供在国内领域实施政策的必要资源。没有国际制度,这些政策将难以实施。如果国际制度的政策偏好与国内政策的发起者相一致,与国内政策的批准者相冲突时,国内政策的发起者将愿意采取国际化战略。”

对于约束力弱的国际制度来说,其对国内政治的影响机制主要体现在社会动员上。国际制度可以公布遵约的有关信息,使国内集团和公众更容易了解国家遵约的情况。这样,国内集团可以经常运用国际制度提供的信息来动员支持和合法化目标。贝斯·西蒙斯通过研究指出,对于政治转型的国家而言,公民既有动员的动机也有动员的手段,国际制度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社会动员效应最为显著。(二)国际规范国内化机制研究

国际关系理论中规范研究的兴起是与建构主义理论的发展相联系的。就研究问题而言,早期的规范研究主要回答“为什么规范重要”这个问题,如卡赞斯坦主编的《国家安全的文化》,就是要试图说明国际规范甚至也能够影响到国家的安全行为。其关注重点也集中在体系层面上。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国际规范国内化逐渐成为国际规范研究的主要问题。

托马斯·里斯(Thomas Risse)指出,国际规范的国内化首先必须克服两个障碍:①国际规范必须有渠道进入“目标国” 的政治体系;②国际规范必须能够在目标国内产生支持力量或者有助于这些力量的产生,以便目标国的决策能够向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变化。国际规范影响政策变化的能力取决于他们能否在国内建立稳定的支持力量,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这些力量能够共享国际规范本身的理念。关于规范的国内化传播的原因,一些学者的研究发现,规范行为也常常具有利己主义的物质动机。弗兰克·席梅尔芬宁(Frank Schimmelfennig)通过研究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的过程,发现物质动机是这些国家遵守欧盟人权规范的重要原因。斯蒂芬·哈格德(Stephen Haggard)和罗伯特·考夫曼(Robert Kaufman)的研究表明,经济危机后的政治转型过程中,如果经济建设能够取得较大成功,民主的规范就更加容易在国内巩固和进一步传播。因为政治支持者会将经济成就归功于民主规范的传播。而阿米塔·阿查亚(Amitav Acharya)通过研究发现,规范的匹配问题也是影响国际规范国内化的重要因素。如共同安全规范和人道主义干预规范在东亚地区不同传播结果说明,只有与已有的规范结构相一致,即与已有的国内规范相匹配的国际规范,国内化才更为顺利。

三、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研究的发展趋势

(一)重视国内政治的因素

从国内政治的角度分析国家对外行为的根源和影响是国际关系研究的一种常用的分析方法,可以说从未离开国际关系研究领域。在沃尔兹国际政治的体系理论提出之前,多数国际关系的研究者关注的焦点只是个人和国家层次。近些年来,国际关系研究中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层次的回落”,即强调国内政治在国家对外行为中的影响。究其原因,在于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着某些“脱节”,如相同国际制度和国际规范,为什么对不同国家的影响会存在差异?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兴起,对于国际关系理论的建立和学科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主要表现在二者之间在理论假设、分析方法上一致或相似,因此,所谓的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论战可以说是“一场重要但虚假的论战”。但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新——新理论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对其的批判一直持续不断,由此推动了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在对新——新理论的批判过程中,其重要的理论假设,即“国家是单一的理性行为体”,遭到了广泛的批判,或者说,新——新理论在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之间人为设置藩篱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国际关系发展的现实。

在对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的研究中,一些学者重视国内政治因素的作用,并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在对外政策领域,由于决策者是具体的个人和组织,而不是一个抽象的国家。决策者在进行决策的时候,要受到决策系统内外因素的影响。因此必须研究具体的国内政治和决策过程,才能真正认识一个国家的对外行为。由此在现实主义内部分离出了所谓的“新古典现实主义”。在国际制度研究中,安——玛丽·斯劳特(Anne-Marie Slaughter)指出,国际制度的会合和分离效应除了制度本身以外的性质外,还和国内政治存在密切的关系。自由国家最可能创立并遵守有关自由国际制度。爱德华·曼斯菲尔德(Edward D. Masfield)和乔恩·彭豪斯(Jon Pevehouse)从国内制度的角度,分析了民主化与国家加入国际组织的关系,指出民主化是国家加入国际组织的潜在动力。在国际规范研究中,戴维·鲁姆斯代因(David Lumsdaine)分析了国内规范对国际制度的作用,通过研究经合组织国家的对外援助政策,指出国家内部的社会态度和价值观深刻影响了这些国家的对外援助政策。约翰·艾肯伯瑞(John G. Ikenberry)和查尔斯·库普乾(Charles Kupchan)的研究表明,由于霸权国所享有的实力优势,更容易将其国内规范推广到全世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所建立的“内嵌式自由主义”体系就是源于美国的国内规范。(二)国际——国内综合研究方法的运用

综合研究方法指的是分析某个层次上的变化对其他层次的影响。在国际关系学科发展史上,科学行为主义和传统主义的辩论被称为方法论之争。国际关系研究方法论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然而,用斯坦利·霍夫曼的话来说,“科学行为主义只提出问题”,其倡导者企图冲破诸如历史分析等传统方法的局限,把社会科学方面诸多学科的新经验综合应用于国际关系的研究,以赋予严密的科学性。一批国际关系学者在坚持历史的、法律的和哲学的分析基础上,开始注意对国际关系总体进行分层次、分系统的研究。在这一过程中,肯尼斯·沃尔兹的专著《人、国家与战争》关注人、国家和系统三个层次的性质和行为,认为理解这三者的关系,对研究国际关系都是根本性的问题。然而,为建立一个简约的、符合科学标准的理论体系,沃尔兹将国际政治简化为系统和单元两个层次,指出单元层次的国家在国际系统中的行为是由国际政治结构决定的。由此,从体系的层面分析国家的行为成为国际关系主要研究方法。

国际政治发展演变的现实推动着国际关系综合研究分析的兴起。在对外政策研究领域,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者一直在努力研究国际体系的变化(冷战的结束)对民族国家外交政策的影响。赫尔曼在1990年的国际研究协会(ISA)年会主席致辞中表达了外交政策与国际关系学界尽早考虑进行这种综合性研究的愿望。自普特南提出双层博弈的理论模型到米尔纳对其进行发展,学者们更加关注外交谈判的国际、国内两个层次的变化对国家对外行为的影响。认为决策者要同时协调国际国内事务,在外交谈判的国际、国内两个层次,决策者都要同等认真对待,综合考虑国际、国内因素及二者的互动。

在具体的案例研究中,综合研究分析方法日益受到重视,这也解释了近年来区域和国别问题研究日益受到重视的原因,坚持理论研究与国别案例研究相结合,坚持国际——国内综合研究分析方法成为国际关系研究重要的发展趋势。

本章小结

国际制度的理论和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研究主要分为两类,一种是理性选择解释模式,认为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变化源于自利而理性的行为体出于对成本/收益的计算;另一种是建构主义解释模式,认为行为体通过国际制度的说服和自己的学习使国际制度的规范内化到自己的行动中,从而把遵守国际规范视为理所当然的行动。从理论来源看,理性选择理论、对外政策分析理论和决策偏好理论构成了两种模式的理论基础。

在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的研究路径中,按照层次分析法的解释,相关研究遵循三种研究路径,即国际政治路径、国内政治路径和国际——国内互动的研究路径,自古勒维奇提出“颠倒的第二意象”以来,如何认识一体化、国际化、全球化等体系因素对于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的意义日益引起了学者的关注,相关的理论成果挑战了现实主义关于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的观点,并因此推动了理论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有学者坚持国内政治的分析路径,从卡赞斯坦到现实主义内部的争论,以及新古典现实主义的出现,推动了国际关系研究层次的“回落”。国际——国内互动的研究路径以普特南提出、米尔纳发展的双层博弈为代表,米尔纳通过提出国内偏好机构、强调国内行为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信息的作用发展了普特南的双层博弈理论,进而揭示了融合强调偏好的理论和关注制度的理论在解释国家间合作中的重要性。本书坚持了国际——国内互动的研究路径,对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加以分析,重点关注的是对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变化的解释。

从研究议题看,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研究集中在对“国家为何要建立国际制度”、国家遵约问题以及国际制度、国内规范的国内化等议题的讨论。从发展趋势上看,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研究将更加重视国内政治因素,在研究方法上则重视国际——国内互动分析方法的运用。

第三章 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影响因素、理论假设与分析框架

前文我们考察了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的相关理论和分析路径,本章我们重点关注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的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本书的理论假设与分析框架。从层次上看,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影响因素可分为体系因素和单元因素。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际关系理论的一大特点是国际体系理论研究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的一个核心概念和重要领域。肯尼斯·沃尔兹认为,国际关系理论总体上来说可以分为两大类:简化理论和系统理论。简化理论以相对独立的实体和国家为出发点,考察和分析各种国际行为以及动因和影响;系统理论则超越个别的实体和国家,对国际体系进行宏观的整体研究。然而,自系统论提出以来,国际关系研究简化理论和系统理论可谓泾渭分明,就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研究而言,长期以来沿着两条平行的路径进行,这种状况直到普特南提出“双层博弈”理论才得以打破。

本章分别考察体系因素和单元因素对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的影响。不仅体系层次上的国际权力结构、国际制度结构和国际规范结构对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产生影响,单元层面上的国内政治结构同样也影响着国家对待国际制度的态度和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从体系层面出发的理论,还是从单元层面出发的理论,在解释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的动态变化时,均存在解释力不足的缺陷。例如在国际体系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国家对国际制度的态度和行为为何会发生截然不同的变化?在两极体系并未解体的情况下,苏联对待GATT的态度为何从反对到接受,乃至要积极加入?或者在国内政治未发生明显的变化下,朝鲜为何选择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国际关系中客观存在的反事实的案例说明,仅从体系或单元的单一因素解释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变化,难免有失偏颇。

在分析影响国家国际制度行为变化的因素的基础上,本章提出了本书的主要理论假设和分析框架。本书假设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与体系或单元之间并非简单的因果联系,而是国际国内复杂动态互动影响的结果,国际国内体系的互动包括三种基本形式,即国际权力结构与国内政治的互动、国际制度结构与国内政治的互动和国际规范结构与国内政治的互动,这三种形式的国际国内互动是一个运动而非静止的过程,这种互动使政府的决策偏好发生变化,并由此决定了国家对待国际制度的态度和行为变化。

第一节 国际体系与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

从国际关系的学科发展史来看,早期的国际关系研究主要关注国家权力和国家利益,以及如何通过外交方式巩固、维护和扩大国家的权力和利益。体系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拓宽了人们的研究视野,促进了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

一、国际关系系统理论的发展

从方法论看,国际关系体系理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自然科学中的系统理论”。著名的生物学家贝塔朗菲(Bertalanffy)1955年出版的专著《一般系统论》和1972年发表的《一般系统论的历史和现状》不仅奠定了系统生物学的学科地位,而且推动了系统科学的发展,同样也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国际关系理论发展过程中的“行为主义革命”,对国际关系系统理论的兴起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作为科学行为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莫顿·卡普兰(Morton A. Kaplan)在1957年出版的专著《国际政治的系统和过程》中系统分析了各种国际体系的特征、结构和作用,总结了国际体系的六个模式:均势体系(balance of power system)、松散的两极体系(loose bipolar system)、紧张的两极体系(tight bipolar system)、环球体系(universal system)、等级体系(hierarchical)、单位否决体系(init veto system),即著名的卡普兰六模式。另一位科学行为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戴维·辛格(David Singer)在批判当时盛行的现实主义把国际政治与对外政策等同的基础上,指出国际关系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行为体和各种因素的交互作用在不同层次上发挥自己的功能,由此提出了国际关系系统理论中的层次分析问题。所谓层次,指的是“不同的分析单元”,而体系是一个结构内相互作用的不同单元的组合。辛格认为,层次分析能够使国际政治与对外政策严格区分起来,即国际政治将国际系统作为分析层次,而对外政策是以民族国家作为分析层次。辛格的理论贡献在于打破了此前国际关系传统分析方法混淆了体系和单元的层次界限,对以后的国际关系研究范式选择产生了影响。

然而,真正对国际关系研究产生“革命性”影响的并非科学行为主义,而是来自于国际关系研究传统主义的内部。1979年,肯尼斯·沃尔兹出版了享有盛名的《国际政治理论》,创立了国际体系的结构学说,并由此开创了现实主义的新流派——结构现实主义,使人们对于国际关系研究的系统理论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沃尔兹在批判了国际关系研究中长期坚持还原论(reductionism)的基础上,提出了国际政治结构理论。这里我们首先认识一下什么是还原论。作为一种哲学思想,还原论认为复杂的系统、事物、现象可以通过将其化解为各部分之组合的方法,加以理解和描述。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尤其是牛顿力学的建立,使还原论作为一种方法论在自然科学领域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在物理学领域,通过对物质结构的探索,宏观的物体被还原为分子、原子、原子核、基本粒子乃至夸克。在这一研究分析过程中,人类发现、认识了原子能,对整个人类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在生物学领域,微观生物学通过进行细胞分子的分解、还原,发现了DNA双螺旋结构,推动了人类对遗传生物学的认知。因此,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沿着还原论的方向取得了巨大成就。

但是,近代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运用还原论取得的成就是否意味着国际政治理论也应该坚持还原论的方法?沃尔兹指出,在国际政治领域,对还原论的追求更多的是源自在国际政治层次进行的研究所遭遇的失败。而“许多人试图根据心理因素、社会心理学现象或国内政治经济特征来解释国际政治事件。至少在某些情况下,对于一些可能相关的因素,这些理论比国际政治理论具有更强的解释力。但是,这些非政治学理论却从来也不足以提供可靠的解释与预测”。沃尔兹进一步指出:如果单元的组织形式对单元的行为和彼此间的互动具有影响,那么就不能只通过对单元的性质、目的及其互动的了解来预测和理解结果。而还原论在这方面的缺失彰显了国际政治系统方法的重要性。因此,虽然分析性方法简单并取得了一定成功,但并不充分。因为分析方法只有在系统层次的影响不存在或异常微弱以至于可以忽略不计的情况下,分析性方法才是充分的。但是系统层次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求在国际政治研究中必须使用系统方法。

沃尔兹认为,系统理论在两个方面可能取得成功,一是追寻不同国际系统可能的发展进程,一是表明系统的结构是如何影响互动单元的,以及后者又是如何影响结构的。

什么是国际政治结构?沃尔兹把国内政治结构的定义应用于国际政治结构分析。国内政治结构的定义首先是根据各部分的组织和排列方式,其次是根据各单元的差异及其功能的规定,再次是根据各单元间能力的分配做出的。因此,沃尔兹从排列原则、单元特性和能力的分配来界定国际系统的结构和互动的单元,这是沃尔兹国际政治系统理论的两个关键要素。沃尔兹明确提出,国际政治结构和国内结构存在原则的不同。在假定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是单一的理性行为体的前提下,沃尔兹指出国际政治系统中单元的排列原则是分权的、无政府的,国际社会的无政府性与国内社会的等级制截然不同。国际政治的结构不能根据单元的功能来定义,而是根据单元能力的大小来定义。因为国家的功能是相似的,但能力存在差异,只有互动的单元能力发生变化,才会导致系统的变化。结构对单元的影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通过社会化过程限制和形塑行为,另一种是通过竞争。由此,在国际政治的结构和单元之间,沃尔兹建构起一个简约的国际政治系统理论:国际政治的结构决定单元的行为,国家(单元)特别是大国的能力变化影响着国际政治结构的变迁。

然而,正是沃尔兹国际政治系统理论的高度简约性,使其理论甫一提出,就受到了来自多方的批判。可以说,对沃尔兹系统理论的批判和对它受到的赞誉一样多。沃尔兹本人也坦承,结构理论有两大主要竞争对手,即自由制度主义理论以及建构理论。由于以罗伯特·基欧汉为代表的新自由制度主义和以亚历山大·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都强调从国际体系层次出发研究国际关系的重要性,认为只有体系理论才能称为国际关系理论。三种理论在国际关系理论和核心假设上相同或相似,因此具有了“可通约性”,并称国际关系的主流理论。

在对影响单元行为的国际体系的特征判定上,新自由制度理论和建构主义以及结构现实主义之间分歧明显。沃尔兹强调国际体系的特征是国际权力结构,国际政治结构尤其是国家间的能力分配,特别是大国间的能力分配是决定国家行为的自变量。新自由制度主义设定的国际体系特征是国际制度。基欧汉的专著《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以及于1986年主编的《新现实主义及其批判》被视作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奠基之作。新自由制度主义在承认沃尔兹的国际政治权力结构的前提下,更加强调国际体系的进程。由于结构现实主义强调国际政治结构对系统变化和单元行为的约束力而忽视了单元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它关注的只是特定结构下国家行为的基本原则,而不能对结构转换过程中国家的国际行为变化做出比较”。新自由制度主义提出了国际体系进程的概念,指出国际体系进程(单位之间的互动方式和互动类型)一样是国际体系的重要特征,影响国际体系进程的因素,除了国际权力结构之外,还有国际制度。在国际体系结构变化缓慢的情况下,国际制度成为影响国家国际行为的主要变量。国际制度的功能作用在于可以汇聚各国政府的行为预期,提供信息沟通的渠道,改善信息的质量和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减低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性。正是因为国际制度的这些功能性作用,使处于无政府状态下的国家在世界政治经济中选择合作,从而有利于和平的维护。

在批判新现实主义的基础上,亚历山大·温特提出了建构主义的国际体系理论。温特对结构现实主义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国际体系的权力结构上。在其专著《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一书中,温特指出任何社会结构都是由观念结构、物质结构和利益结构组成的,沃尔兹的国际体系权力结构是一种物质结构,忽视了国际体系中的其他两种结构,因此,新现实主义是一种物质主义。温特将国际体系的观念结构称为国际文化,作为社会共有知识的文化是社会成员互动产生的共有观念,因此国际体系的结构即国际文化在本体论上并非物质的,而是观念性的。

温特将国家视作有意图、有偏好的施动者,而非仅仅是具有相似功能的理性单元。指出在结构与施动者(单元)之间并非是简单的因果关系,而是建构关系。国际体系不仅“约束”具有既定偏好的国家的行动,而且通过改变偏好来改变国家行为。体系结构和国家之间不仅是因果关系,而且互相建构。国家的互动建构了国际体系的文化(观念结构),国际体系文化反过来又建构了国家的身份和利益,进而决定了国家的行为。而国家的身份和利益的形成过程被称为“社会化”。关于单元社会化的问题正是结构现实主义所忽视的地方,温特在批判结构现实主义的缺陷时指出:“如果行为体在社会过程中被纳入的结构没有‘社会’的内容,把行为规范的早就称为社会化就是空洞的。”社会化建构身份和利益的进程可分为四个理论维度:①社会因素是世界政治中的重要因素,社会化过程不仅能影响到国家的行为,而且能影响到国家的属性;②社会化影响到观念属性,这些观念聚集起来,形成了社会结构,这个结构不仅指规范的行为,而且指共有的理解或知识;③共有观念形成了规范、制度、体系等,共有文化通过建构国家的身份和利益来确定权力分配的意义;④只有在利益使权力具有意义的情况下,权力才能够解释所要解释的现象。建构主义认为,国家利益不能只从国家内部的客观条件和物质状况中推导出来,作为国际社会的规则、制度、价值同样对国家利益构成影响,这种影响不是外生的,而是被内化到行为体中。它们不只是限制了国家的行为,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国家的偏好。

作为一种国际系统理论,结构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在理论的基本假设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如国际社会是一种无政府状态的系统,国家是理性的单一行为体,国家的行为受系统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相同或相似的理论假设,三种国际系统理论具有了“可通约性”,因而被称为主流国际关系系统。

二、国际体系与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

通过上述对国际体系理论的回顾,我们可以将影响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的体系因素分为三类,分别是以权力大小排列的国际权力结构、国际制度和国际规范。以下我们从这三方面讨论国际体系对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的影响。(一)国际权力结构

如前所述,在与科学行为主义的论战中,沃尔兹完成了对古典现实主义的超越和改造,对国家行为的解释不再从国家层次上寻找答案,而是从体系的结构层次来分析。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也是由国际体系的权力结构所决定的。不同的国家,由于其在国际权力结构中的位序不同,对待国际制度的态度和行为也不尽相同。新现实主义的“霸权稳定论”和国际公共产品理论将权力分配和国际制度联系起来,这里我们通过对霸权稳定论的简要回顾和分析,来理解国际权力结构如何影响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

新现实主义将国际制度视作国际权力结构顶尖上的霸权国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的,指具有非分割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在国内政治中,如国防、外交、治安、道路和桥梁等社会基础设施,都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主要是由政府提供而公众享用。但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由于并不存在中央权威,因此作为体系中的霸权国,就要承担起通过建立国际制度来提供公共产品的义务。按照金德尔伯格和奥尔森的界定:国际公共产品主要包括自由贸易体制、国际安全保障体制、国际经济援助体制等。

霸权国为什么愿意建立国际制度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因为只有对国际公共产品有最大偏好的国家,才会在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提供公共产品全额成本费用。”吉尔平认为,体系中的霸权国为了取得其他国家对其建立的国际秩序的认同,霸权国必须向国际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从而取得其他国家对其建立的国际秩序的维护,这是霸权国国际制度行为的收益。

对体系中的其他国家而言,霸权国建立国际制度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行为产生了正外部性。正外部性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也即搭便车(free biding)。也就是说,体系中其他国家可以通过参加霸权国建立的国际制度,享受这一行为带来的好处而免于承担成本,因此这些国家愿意接受霸权国的领导和其建立的国际秩序。

国际公共产品具有稀缺性的特点,根据边际成本理论,当国际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的时候,霸权国的收益就会减少,而提供公共产品所付出的成本就越来越大。当其获得的边际收益下降小于付出的边际成本的时候,霸权国提供公共产品的意愿就有所降低,其他国家(尤其是主要大国)就会对霸权国的领导产生不满,从而导致霸权不稳的现象。在霸权不稳阶段,霸权国的主要国际制度行为分为两种:①削减国际公共产品的提供,从而导致国际制度的运转失灵,难以解决国际社会出现的问题;②霸权国的成本收益发生巨大变化,收益远远小于成本,霸权国将不得不中断国际公共产品的提供,从而引起国际制度的消亡,乃至国际秩序的崩溃。这种状况直到新的霸权国出现才会得以扭转。

从国际权力结构看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不难发现,按照其在权力结构中的不同地位,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也不尽相同。处于权力结构最顶端的霸权国,愿意建立国际制度,提供国际公共产品来换取其他国家对其领导的认可。当霸权国的实力衰落,不足以满足国际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时,国际制度将会运转失灵乃至走向消亡。对其他国家而言,由于通过参与霸权国建立的国际制度,可以获得霸权国提供的公共产品所带来的收益,因此愿意接受霸权国的领导。而当霸权国难以满足自己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时,这些国家可能会反向参与国际制度,从而使国际制度运转失灵乃至消亡,甚至一些大国可能挑战霸权国的地位,成为新的霸权国。一言以蔽之,在新现实主义者看来,国家在国际权力结构中的不同位序,决定了这些国家不同的国际制度行为。(二)国际制度

新自由制度理论从国际制度的功能效用来解释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基欧汉认为,国际社会日益加深的相互依赖可以改变国际政治中的权力关系的性质,而权力关系的改变影响国家之间行为的变化,进而解释了国家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中为什么能够实现合作。在《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一书中,基欧汉指出国际制度具有以下作用:①国际制度的建立减少了国家间合作的交易成本,制度能够提供信息和稳定的预期,从而降低国家在不确定性和非对称性信息的环境中采取机会成本的做法。因此,理性的国家通过成本收益的计算而建立国际制度。②国际制度建立后,可以解决国际合作中存在的欺骗问题。在无政府的国际社会中,存在着欺骗行为,影响了国际合作的进行。国际制度能够使国家在重复博弈的过程中放弃一次博弈中通过欺诈获得收益的想法,从而使合作能够进行下去。

厄恩斯特·哈斯(Ernst B. Haas)和约翰·鲁杰(John G. Ruggie)对国家合作中博弈论的关注丰富了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研究。从某种程度上讲,国家间博弈进行的条件也是国际制度产生和发展的条件。国际制度产生之后,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国家就要在此过程中,不断进行选择和判断,不断修正自己和改进自己的信息条件和基本目标,以使自己从国际制度中得到利益的最大化。

国际制度理性主义者认为国际制度建立后将对国家的行为产生会合(convergence)和分离(divergence)两种效应。会合效应指国家偏好的不同、国内政治的影响和国际社会中集体行动困境的存在,使国家转向求助国际制度来实现自己的目标,由此国家制度能够会合国家的预期,使制度内的成员国倾向于采取同样的政策,比如欧洲联盟的发展。而当国际制度与国家的目标相左时,国际制度将会使国家产生分离。如安——玛丽·斯特劳就认为,自由国家最有可能创立并遵守有关自由国际制度,自由国际制度会改变自由国家的行为,但改变不了非自由国家的行为,从而导致国家行为的分离。

一些学者从国际制度有效性方面解释国家为什么遵守国际制度。乔治·唐斯(George W. Downs)、戴维·罗克(David M. Rocke)、皮特·巴索姆(Peter N. Barsoom)等人通过研究证明,国家的遵约行为主要在于国际制度本身,由于国际社会中大多数条约并没有要求国家去做很多事情,所以国家才选择了遵约。换言之,国家的遵约行为并不对国际合作发挥作用。肯尼思·阿波特(Kenneth Abbort)、邓肯·斯奈德(Duncan Snidal)、利萨·马丁(Lisa Martin)等用微观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模式来对国际组织行为自主性加以考察。他们认为,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关系,犹如经济学中的委托方和代理方一样,二者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行为体。国家通过授权给国际组织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因为国际组织具有集中性、独立性等特征,能够保证成员国获得通过其他方式难以获得的收益。

功能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戴维·米特兰尼(David Mitrany)主要考察了国际组织的功能对推动一体化的重要意义,指出必须“逐渐建立一个跨国界的经济、社会组织网络,并对人的概念和忠诚归属进行改造,使人民大众更积极地推动国际一体化”。在考察了欧共体的形成和发展后,米特兰尼指出,技术性、职能性的跨国经济组织通过推动国家间的专业性、技术性的合作,为政治合作打下了基础,并最终推动技术、经济和政治的一体化。厄恩斯特·哈斯则关注国际经济组织的“外溢”效应,国际组织的自主性行为能够扩大和升级共同利益,在政治领袖的推动下,经济组织的“外溢”效应能够促进一体化的进程。在此情况下,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将是正向而积极的。

以上学者的分析坚持了从国际制度的功能性作用自身来理解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但也有学者指出,国际制度(组织)也存在着功能紊乱和失灵的状况,著名的国际关系学者吉乌利奥·加拉罗蒂(Guilio Gallaroti)在《国际组织的局限性:国际关系管理中的系统失灵》一文中论述了国际组织系统失灵的状况。指出同经济学中存在“市场失灵”和管理学中存在“政府失败”一样,国际组织也会因其内在的局限性而产生系统失灵。加拉罗蒂认为国际组织自身存在着四种类型的国际组织系统失灵,即管理复杂且紧密耦合的体系、不良的替代效应、争端激化和道德风险。最后得出了有限的国际组织是减少系统失灵的更好办法的结论。但对于在国际制度(组织)功能紊乱和失灵的情况下,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有什么样的变化和影响,并没有展开深入的讨论和分析。

三、对主流国际系统理论的系统批判

但需要指出的是,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批判和反思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其中,罗伯特·杰维斯(Robert Jervis)在1997年出版的《系统效应:政治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一书中,从系统思维的角度对国际关系进行了不同于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解读,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甚至整个社会科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和深刻启发。

杰维斯首先对美国社会科学尤其是国际关系理论中在变量之间建立联系的做法提出了批评:“标准的美国社会科学方法论试图在保持其他所有因素都不变的情况下理解一个因素的影响,常常是不可能的且会导致误解。在一个系统中,一个因素在其他所有因素都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也未必会有不同。动态与相互联系在这里太重要了……我们对原因和效果贴标签常常是武断的,因为每个单元都会对其他单元做出反应。”

杰维斯对结构现实主义关于国际政治结构的概念提出了质疑,认为沃尔兹对等级制的国内系统和无政府的国际系统的二分法过于简单化。虽然国际系统中没有主权者,但不应夸大高阶权威在国内社会中的作用,也不应假定等级制就是系统建立非无政府秩序的唯一方式。“实际上,不应把国家和国际系统视为分离的层次,也不应把国家的存在视为理所当然,理论应该承认,国家的存在实际上是因为其他行为体和国家所构成的系统赋予了其身份与合法性。”因此,“可能需要结构主义本体论替代有关行动者与社会结构的二元论”。

结构现实主义关于国家是理性的单一行为体(国家具有同质性)的假设也受到了杰维斯的质疑,“如果我们回顾中世纪的世界,并且再展望‘后现代’时代,就会发现其主权概念与国内结构的差异性与变动性”,“这表明,这个维度是一个变量而非常量”。虽然指出作为单元的国家是异质性的,但杰维斯认为这并非主要问题。重要的问题在于第三个方面,即沃尔兹的国际政治结构没有为哪些既不属于单元层次也不属于系统层次的重要变量与安排留有余地。如地理因素、战争或是宗教和意识形态的差异所造成的“一两条鸿沟”,这些鸿沟既不具有系统层次的特性,也不具有单元的特性,但他们不仅能很好地解释个别国家的外交政策,而且能很好地解释这样的结果。因此,杰维斯认为人们的注意应集中于外部环境的复杂的方方面面,而不是国家在系统中的地位。

在此基础上,杰维斯强调了政治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复杂的系统效应影响了国家的对外行为。那么,杰维斯所理解的国际系统是什么样子呢?在杰维斯看来,“系统” 应当具备以下两个点:①组成系统的一系列单元或要素相互联系,因而一部分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变化会导致系统的其他部分发生变化,即相互联系(interconnectedness);②系统的整体具有不同于部分的特性和行为状态,即系统的突现属性(emergent prperties)。

相互联系在杰维斯的分析中占据中心地位,相互联系增强了系统的复杂性。因为相互联系能够破坏单元的有目的的行为,不仅行动会导致相抵触的行为,而且多个参与方和阶段也使得不可预料的结果的产生有了许多种可能。国家的有目的行为往往会导致非故意后果的出现。

反馈(feedback)是杰维斯系统效应中的另一个核心概念,在系统中,一个要素或关系的变化经常会改变其他要素或关系,并反过来又影响到自身。因此,系统中的因果关系是相互的或循环的,而不是单向的。反馈是系统运行方式的核心。具体来说,反馈又可以分为“正反馈” 和“负反馈” 。如果某一方向上的变化所导致的压力的增强,产生了同一方向上的进一步变化,这种反馈就是“正反馈”,如军备竞赛。“如果某一方向上的变化激发的作用力抵消了最初的变化,并将系统退回到了类似于原初位置的某种状态,这种反馈就是负反馈”,如一国军备的增强引起其他国家的制衡。

杰维斯进一步指出,对系统的认识不能通过对系统组成部分的性质或它们之间的各种双边关系进行汇总来理解。行为是通过互动产生结果,而非线性(linear)相加。在系统中,一个变量可能通过非线性的功能发挥作用。“非线性”的互动体现在以下三种类型的互动:第一种互动:结果无法从孤立的行为中预测出来。社会的和政治的结果并不是行为体偏好的简单集合,因为可能会有迥然不同的结果,这取决于选择是如何构建的,以及行为体在战略上是如何行动的。假定其他要素恒定不变而聚焦于单一因素的分析往往存在缺陷。第二种互动:己方的战略依赖于他者的战略。行为体之间的战略互动往往导致一个国家政策的成功或失败。第三种互动:行为体改变环境。互动和经验决定行为体后来的行为,从而导致环境的变化。而由于环境的变化,同样的行为往往不能产生同样的结果。现在的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行为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造就的。由于行为体行为和环境的相互塑造,因变量和自变量的提法便出现了问题,行为体与环境的互动更能解释国家的对外行为。

杰维斯的系统效应理论使人们认识到了国家体系的复杂性,这与以结构现实主义为代表的简约国际体系理论有明显差异。从方法论的视角看,行为体与系统(环境)的“互动主义”在国际关系研究的单元与体系的层次之间、“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架起了一道桥梁。对复杂国际系统的系统效应的关注,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国际政治现实,这也是杰维斯的主要理论贡献。

第二节 国内政治与国家的国际制度行为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世界经济的相互依赖日益加深,在国际政治理论探索上的反映就是对国际化因素的高度重视。可以说,国际政治理论沿着古勒维奇“颠倒的第二意象”取得了极大的发展,其特点是学者们将国家视作单一的理性行为体,国家与国内政治被当作黑箱对待。这种假设为解释国家的行为带来了理论解释上的简洁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需要说明的是,这种理论假设并不能解释全部国际政治经济现实。

国家的政策偏好是否在面临相同的国际化压力(如全球化)会趋于一致?卡赞斯坦对此持怀疑态度。在其主编的《权力与财富》一书中,卡赞斯坦在导论部分即开宗明义地提出了自己的疑惑,为什么一次共同的挑战——例如石油危机——会使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回应?卡赞斯坦提出了民族国家的国内结构的概念对此加以解释,并指出尽管国际相互依赖和跨国关系的形式大量增多了,但是民族国家也在重申其拥有塑造对外经济政策战略的权力。“如果没有国内结构的系统分析,今天的国际政治经济就仍然是难以理解的。”

冷战结束后,国际政治现实的一个特点是世界各国根据国内发展的需要和国际形势的变化制定自己不同的对外经济政策,国内政治再次回到人们的视野之中。在国际政治理论领域,对国内政治的重视沿着两条不同的道路前进。建构主义学者认为对外政策行为主要取决于国内政治,坚持从文化、观念和认同方面强调国家身份的建构和利益偏好形成的过程。国际政治经济学则认为世界政治经济的发展与国内政治密不可分,尤其关注国内政治和国内社会对国家对外政策决策的影响。在此过程中,国内结构概念的提出,在不同理论的国内政治观间架起了通约的桥梁。

本节内容首先区分了解释国际对外行为的两种不同方法,即国际分析方法和国内的官僚政治分析方法,然后区分了不同的国内结构观念,在此基础上,分析国内政治对国家国际制度行为的影响。

一、解释国家对外行为:从国际分析方法到官僚政治分析方法

国际分析方法和官僚政治分析方法是解释国家对外决策和国际行为的两种基本分析方法。前者“聚焦于影响对外经济政策战略的国际体系的不同政治、经济和技术特征”,后者“则细致地考察国内官僚因素和政策制定过程”。前面我们已经梳理了解释国家对外行为的国际分析方法,以下我们重点理解官僚政治分析方法。

和国际主义分析方法坚持的理性主义不同,官僚分析方法并不认为国家是单一的理性行为体,国际上发生的事件并非完全都是由某一国家政府特定的有目的的行为刻意为之,而是国内决策层面上的个人选择和决策的结果。正如1954年,理查德·斯奈德(Richard Snyder)、H·W·布鲁克(H. W. Bruck)和伯顿·萨宾(Burton Sapin)在书中所言,“把国家定义为官方的决策者是我们的一个基本方法。这些决策者们的权威性活动,无论其内容和目标是什么,都代表着国家的行为。国家行为实际上是那些以国家名义行事的人的行为”。从而把国家对外决策的关注重点转向了国内。

20世纪60年代初期,一些学者致力于研究决策过程中的政治因素,重点是外交和防务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政治因素。主要有理查德·纽斯塔特(Richard C. Snyder)、盖布里尔·阿尔蒙德(Gabriel Almond)、查尔斯·林德布罗姆(C. Lindblom)、沃纳·R·希林(Warner R. Schilling)、罗杰·希尔斯曼(Roger Hilsman)等,围绕着“国家政策是如何制定出来的”这一问题,这些学者重点关注的是政治过程而非国际主义,并被称为第一代官僚政治研究者。格雷厄姆·T·阿利森(Graham T. Allison)将这一模式用于分析古巴导弹危机,把这种模式称为“官僚政治”模式并被后人沿用下来。正如后来杰雷尔·罗萨蒂(Jerel A. Rosati)评论的那样,虽然塞缪尔·亨廷顿、沃纳·希林和罗杰·希尔斯曼这些第一代理论家把政策描述为主要参与者之间谈判和讨价还价的结果,然而,是阿利森确定了政府决策的本质就是讨价还价,并把它发展成为一个模式。阿利森成为第二代官僚政治研究的奠基人。其他代表人物包括莫顿·霍尔珀林(Morton H. Halperin)、I·M·德斯特勒(I. M. Destl)以及亚历山大·乔治(Alexander L. George)等,其共同点是关注决策中的官僚机构。

1972年,阿利森和霍尔珀林发表的论文《官僚政治:一种范式和一些政策含义》正式提出了官僚政治模式。在他们看来,政府政策的决策者对政策选择并非持相同的观点,相反,由于决定政府决策的决策者往往是由持不同观点的组织和个人组成,他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竞争,因此,政府决策过程往往是集团博弈的政治过程,而不是一个理性选择的过程。

阿利森和霍尔珀林认为,政府决策者的利益和偏好并不相同,在决策中处于不同地位的领导人考虑的问题也不一样。职位决策了决策者的看法和偏好。一个行为者的利益一般由四个方面构成:国家安全利益、组织利益、家庭利益和个人利益。在多数情况下,具有理性的人可能在对国家利益怎样能不受特殊问题的影响上有不同的看法。一些组织的成员尤其是一些职业官员,其所处组织的健康对于国家利益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面临决策时,决策层的每一个行为者都必须计算一个问题的解决如何影响自己的利益,这决定了他的成本,他根据对这些成本的计算,决定自己的立场。具体到美国政治,总统的最大利益是赢得大选或连任,保持权力和声望。政府每一个部门为了完成自己部门的使命,也都尽量保持权力,扩大本部门的财力和人力。职业外交官的最大利益则是为了晋升。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不仅影响政策的制定,也影响政策的落实。

需要指出的是,官僚政治分析模式虽然认识到了国内政治,尤其是官僚机构内部在对外政策决策和国家行为选择中的重要性。但这种模式仍存在着一些限制,其中之一是官僚政治分析模式多以美国对外决策为研究对象,在将其运用到其他国家的对外决策分析时,会面临解释力不足的问题,或者说,这种分析模式面临普遍化的问题。卡赞斯坦在分析这种解释模式时指出,“官僚政治模型从需要加以说明的不同对外经济政策战略中所提炼出来的东西太少,以致它们没能够明确说明发达工业国家政治战略的内容,或者官僚机构内部的那些具体因素”,这就需要建立一种新的分析方法,“它会考虑官僚机构的限制,同时又能与对国内结构的分析系统地连接在一起”。

二、国内结构的提出

官僚政治分析方法的提出揭开了研究国家行为的国内因素这个“黑箱”,并试图通过研究黑箱的内部状况,来对国家的行为做出更好的解释。以美国为例,通过打开黑箱,人们会发现决定美国国家行为的国内因素至少包括以总统为首的行政系统、立法系统和司法系统,其权力和权威都由美国宪法予以规定。而英国的国内因素则是一个立宪的君主、一位首相、一个内阁和一个议会。相比美国,在英国的议会制中,内阁的权力要大很多。因此,“各国政府在法律和宪法的运作上是不同的,结果国家的行为方式也有所不同”。

然而,官僚政治分析模式在使人们在研究国家决策和行为时将目光转移到黑箱内部的同时,却在操作性上陷入难题,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变量众多。在《防务与外交决策中的政治:概念模式与官僚政治》一书中,作者提出了影响国家决策和行为的国内因素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选举、总统、总统的工作人员和顾问、政治任命官员、国会、行政官员、利益集团、报界和电视、公共舆论和选民等。众多的变量使人们在研究国家决策和行为时,往往会陷入困境。因此,需要一种既能打开国内政治黑箱又可操作的简洁方法,国内结构分析法由此应用而生。

卡赞斯坦是最早注意这一问题的学者之一,针对国际分析方法和官僚政治分析方法在解释工业化国家对外经济决策的差异方面的弱点,卡赞斯坦提出了国内结构的概念,指出国内结构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即国家、社会及二者之间的联系机制。国家指的是国家机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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