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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9 23: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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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开周

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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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古代名人经济生活

君子爱财:古代名人经济生活试读:

孔夫子不差钱

两千多年来,从孔子的亲传弟子到再传弟子,从汉唐明清的大儒到今天的学者,很多很多人,站在不同立场、通过不同角度研究孔子,把孔子的学说、宗谱、年表、履历,考证得很详细,描述得很立体。借助这些研究,我们差不多能看懂《论语》上每一段“子曰”的含义,甚至还能了解“子曰”背后的东西。对孔子,我们已经了解得足够多了——除了他的经济生活。譬如有人问,孔子是怎么过日子的?在他那个时代是穷是富?他买房了没有?他家房子有多大面积?办私学时有多少收入?周游列国的经费由谁来出?他是怎么花钱的?有没有入不敷出的时候?在这些问题面前,大伙一片茫然。也就是说,咱们也许了解孔子的思想,却并不了解他的生活。这说不过去。‖至圣孔子,出自光绪刻本《孔孟图歌》。

孔子姓氏

传统说法,孔子姓孔,叫孔丘,字仲尼。这么表述,有点儿不负责任。严格讲,孔子不姓孔,孔是他的氏,不是他的姓。在他那个时代,姓跟氏是分开的。姓不大变,爷爷姓什么,孙子跟着姓什么;氏经常变,爷爷一辈儿以张为氏,爸爸这辈以李为氏,到了孙子,可能就改成以赵为氏了。一个人以什么为氏,几乎可以自由选择:既能以做官的地方为氏,也能以父辈的名字为氏;既能以官职为氏,也能以排行为氏。比如说,张小明的爸爸在郑州做官,那么张小明就能以郑为氏,叫作郑小明。再比如说,张小明排行老二,二就是仲,如果以排行为氏,他又可以叫作仲小明。不管以什么为氏,姓是始终不改的,归根结底,张小明还是姓张。孔子的先祖是商朝皇族,跟商王一个姓,[1]商王姓子,孔子当然也姓子,所以我们要是用姓来尊称他的话,就不叫他“孔子”了,得叫他“子子”。可是,这样叫很怪。商朝灭亡后,孔子的先祖被安排到今天的河南商丘地区生活,生活了若干代,一位牛人横空出世,名叫孔父嘉。孔父嘉是孔子的六世祖,他当然也姓子,孔父是他的字,嘉是他的名,把字放在名的前面然后合起来称呼一个人,是春秋时的风俗。像刘备刘玄德,如果穿越时空来到春秋时期,别人会叫他“玄德备”;同样道理,张飞张翼德到了春秋时期,人们会叫他“翼德飞”。在孔父嘉之前,孔子的先祖以什么为氏不得而知;在孔父嘉之后,孔子的先祖开始以孔父嘉的名字为氏,把“子”这个姓搁起来不用,从此人人皆“孔”了。孔子为什么叫孔子,这就是原因所在。现在的马来人,没有固定的姓,流行以父名为姓,爸爸叫小明,儿子就姓小明,春秋时期有似于此,好多人都没有固定的氏,好多人流行以父名为氏,爸爸叫孔父嘉,儿子就以孔为氏。但孔子先祖跟马来人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们自打以孔为氏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异思迁过。啰里啰唆说了这么多,看起来好像跟孔子的经济生活没有关系。其实不然,孔子姓什么,直接决定他能得到多少遗产。[1]《孔子家语·本姓解》:“孔子之先,宋之后也,……帝乙之元子,纣之庶兄,以圻内诸侯,入为王卿士。”

殷实的祖上

春秋时期,官位大致分五等: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士以上的官位,是可以继承的,譬如一个人做了部长,等他退休以后,正妻生的大儿子只要不残不傻,就可以接班做部长;大儿子退休以后,其正妻生的大儿子只要不残不傻,一样可以接班做部长。这叫“世官世禄”。孔子的六世祖孔父嘉在宋国做大司马,他的官位类属大夫,级别在士以上,自然也可以继承,假如不出差错的话,一代传一代,说不定这个大司马的乌纱帽就传到孔子头上了。遗憾的是,宋国闹政变,孔父嘉被政敌杀掉,他的儿孙甭说接班,连保命都困难。为了保命,孔父嘉的后代逃到鲁国,在山东曲阜定居下来,生活了五六代之后,孔子出生。从这个角度看,孔子其实也是移民的后代。据说,孔父嘉生了木金父,木金父生了睪夷,睪夷生了防叔,防叔生了伯夏,伯夏[1]生了叔梁纥,叔梁纥生了孔子。木金父、睪夷、防叔这些人,在历史上留下了名字,没留下事迹,他们是否曾经做官,是否像孔父嘉一样飞黄腾达,目前不得而知,我们只知道,叔梁纥这个人相当了不起。叔梁纥,孔子的爸爸,姓子,以孔为氏,叔梁是字,纥是名。他没做过大官,一辈子最高的官职是鲁国郰邑的大夫。这个“大夫”听起来很大,跟卿大夫的大夫却天差地远,只是郰邑的长官。郰邑位于现在山东曲阜,郰邑大夫最多相当于一个县长,如果从管辖的人口数量来看,连一个乡长都不顶。[1]《孔子家语·本姓解》:“孔父生子木金父,金父生睪夷,睪夷生防叔,避华氏之祸而奔鲁。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

孔子身高

叔梁纥官爵不高,本事很大。《孔子家语·本姓解》说:“其人身长十尺,武力绝伦。”意思是说叔梁纥长得威猛,武功很高。武功有多高呢?孔子出生十年前,晋国联合宋、鲁等国攻打逼阳,叔梁纥作为鲁国战将参加攻城,打着打着,城门大开,诸侯军队冲了进去,城门口忽然落下千斤闸,眼看大伙就要困在逼阳城内,叔梁纥大喝一声,托住闸[1]底,双臂一叫力,硬把千斤闸顶了上去。幸或不幸,叔梁纥这份儿神功,没有遗传给孔子。不过叔梁纥把身高遗传给了孔子。《孔子家语》说叔梁纥身长十尺,是按东周尺说的,东周一尺,长二十三公分,十尺就是二点三[2]米。两米三的叔梁纥,只比姚明高,不比姚明矮。孔子多高呢?《史记·孔子世家》上说:“长九尺六寸,人皆谓长人而异之。”九尺六寸,二点二米,比父亲稍矮,不过也是惊人的大个子。2010年,电影《孔子》公映,演孔子的是周润发,周润发的形象很好,但如果想贴近历史,似乎找姚明演更合适。‖年轻时的孔子,出自孔庙木刻本《孔子圣迹图》。有朋友怀疑古人都比今人高,并引秦陵兵马俑为旁证。其实孔子爷儿俩的身高和兵马俑的身高都属于个案,不代表当时的平均海拔。古代选拔士兵,跟现在选拔篮球运动员一样,身高属于关键因素,像宋朝禁军,平均身高绝对超过地方军,地方军的平均身高又绝对超过普通人,所以我们在文献和考古实物中见到一些大个子,不表明古时所有人都是大个子。[1]《左传·襄公十年》:“晋荀偃、士匄请伐偪阳……偪阳人启门,诸侯之士门焉,县门发,郰人纥抉之以出门者。……孟献子曰:《诗》所谓有力如虎者也。”[2]参见丘光明《中国历代度量衡考》,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6页。据此书所列考古实物,从东周到东汉,尺度一直没有太大变化,每尺标准长度均在二十三厘米上下。故此,即使《孔子家语》所指尺度是秦汉尺,也不影响计算结果。

父亲留下的遗产

叔梁纥把身高遗传给了孔子,却没有把官位遗传给孔子。咱们前面说过,春秋时期有“世官世禄”的规矩,爸爸做什么官,儿子也可以做什么官,为什么叔梁纥做郰邑大夫,却没让孔子也做郰邑大夫呢?两条原因。一、孔子不是嫡长子。叔梁纥娶的正妻,一连生了九个女儿,叔梁纥害怕了,担心没人接续香火,赶紧娶妾,妾倒是生了一儿子,取名叫孟皮,孟皮这孩子先天残疾,叔梁纥更加着忙,赶紧又娶妾颜氏,也就是孔子的妈,这才生了孔子。论出身,孔子是小老婆生的,不是嫡子。论排行,孟皮是老大,孔子也不是长子。一非嫡子,二非长子,继承父亲官位的资格就成了问题。二、叔梁纥官位不高,属于士这个级别,而自打齐桓公葵丘会盟之后,春秋诸国就统[1]一按“士无世官”的游戏规则走了。所谓“士无世官”,就是士这个级别的官位不能继承。照这条规矩,孔子即使是嫡长子,也不能接爸爸的班。官位没传给孔子,叔梁纥的家产有没有给孔子呢?可能给了,也可能没给。照常理推想,即使叔梁纥临死前把家产均分给孔子以及孔子同父异母的残疾哥哥孟皮,哥儿俩分到的也不会太多。因为叔梁纥是小官,是士,是给卿大夫等上层贵族打工的人,他的俸禄,应该跟一个富裕农民的收入差不多,[2]正常年景也只能养活九口人。而他家里人口众多,光女儿就有九个,另外还有一个大老婆,两个小老婆,再加两个儿子,连上叔梁纥,总共十五口人,如果老婆孩子不帮忙干活儿贴补家用的话,叔梁纥一个人的收入未必能养家糊口。所以可以想见,这个大力士不大可能给孔子及孟皮留下多少遗产。[1]《孟子·告子下》:“五霸桓公为盛,葵丘之会,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四命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2]《礼记·王制》:“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耕也。”

单亲家庭

叔梁纥去世早,孔子三岁就没了爸爸[1],跟着母亲颜氏生活,属于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江湖故老相传,有两种孩子最能一鸣惊人:一种是小老婆生的孩子,像秦始皇、袁世凯都是;一种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像孟子、欧阳修、让内·笛卡儿、托马斯·莫尔,都是。这两种孩子,地位低卑,没人撑腰,历尽人情冷暖,尝遍世态炎凉,压抑最深,动力最大,改天换地的革命欲望最强。孔子既是小老婆生的,又在单亲家庭长大,一身兼具两种孩子的特质,所以更容易自力更生,更容易成才成名。当然,我并没有傻到坚信庶出和单亲就是创造伟人的必要条件,毕竟孔子只是一个不具备代表意义的小样本而已。孔子跟着母亲长大,幼年时家境可能不是很好,所以他很早就出去给人打工,既当过会计,又当过管家,可能还亲自饲养过牛[2]羊。孔子如此自力更生,可作为有力旁证,证明叔梁纥没留下大片家业给他。除了打工养家,孔子还抓住一切机会努力学习。学习什么呢?学儒。在孔子之前,“儒”本来是一种职业,类似现在的婚庆司仪,但比司仪多专多能。周朝人,尤其周朝贵族,特讲究,办什么事儿,都要讲一个“礼”,礼不是礼物,是规矩。譬如张三跟李四初次见面,搁现在,打个招呼,自我介绍,扯扯闲篇,不投机,各自走人;聊得来,喝酒吃饭,聊完交换联系方式,留下电子邮箱地址,很轻松,很自如。周朝人不这样,麻烦得很,张三见李四,无意撞见也就罢了,倘若正式去见,必须拿着礼物。拿什么礼物,得看级别:卿相见,牵一只羊;大夫见面,拎一只大雁;士相见,拎一只野[3]鸡;平头百姓相见,拎一只野鸭。礼物怎么送,也有规矩。譬如张三到李四家去,走到家门口,得把礼物横着捧到手里,大声说:“李四先生,我是张三,今儿个特来拜见您!”李四听见了,不开门,在屋里客气:“啊,原来是张三先生啊,您可是大人物,屈尊驾临,不胜惶恐,您还是先回吧,改天我去拜见您。”张三也在门外客气:“先生所言,愧不敢当,还请先生赐见。”然后李四接着客气,请张三回去;张三也接着客气,请李四接见。最后李四终于出来,见了张三手里捧的野鸡野鸭什么的,赶紧说:“您这礼物太贵重了,不敢接受,您还是拿回去。”张三跟着谦虚,说:“拿的礼物太少,太简陋,您别嫌少,还是收下。”客气再三,李四终于收下礼物,请张三进屋,聊完天,送张三出来,送到屋门口,俩人作揖;送到大门口,俩人再作揖。第二天,李四再把张三拿的礼物原封不动地送回去。这还只是见面,碰上婚丧嫁娶、红白喜事、诸侯即位、天子登基,那规矩就更多,更繁杂,如果不是专业人士,还真搞不清哪个先哪个后。而儒,就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孔子对儒这门职业,打小就感兴趣,跟小朋友做游戏,别人玩捉迷藏,玩石头剪子布,他玩过家家,让其他小朋友扮宾客,他扮司仪,捏黄泥当礼器,丧事用多少盘子多少碗,喜事用多少盘子多少碗,他记得清楚,[4]指挥得利落。[5]孔子讲,他十五岁开始有志于学。怎样理解这句话,有很多种说法。一种说法是,他家境不好,十五岁才开始上学。还有一种说法是,孔子十五岁才尝到学习的乐趣。也有人认为,孔子所说的“学”,是指周朝官学里的大学,他十五岁已经上了大学。以上说法哪个正确,不知道,这里存疑。但不管这“学”是什么,孔子学的东西都是儒。换句话说,都是怎么给人当司仪。儒有两种,一为君子儒,一为小人儒。小人儒,还是司仪;君子儒,气魄很大,不光当司仪,还要当王者师,不光把司仪当成生存技能,还要把它扩而大之,作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武器。孔子多闻阙疑,不耻下问,他要做的,是君子儒。[1]《孔子家语·本姓解》:“孔子三岁而叔梁纥卒。”[2]《孟子·万章下》:“孔子尝为委吏矣,曰会计当而已矣;尝为乘田矣,曰牛羊茁壮长而已矣。”《史记·孔子世家》:“尝为季氏史,料量平,尝为司职吏,畜息蕃。”《论语·子罕》:“太宰问于子贡曰:夫子圣者欤?何其多能也?子贡曰:固天纵之将圣,又多能也。子闻之,曰:太宰知我乎?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3]《周礼·大宗伯》:“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4]《史记·孔子世家》:“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5]《论语·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办私学的进账

孔子学儒,渠道多样,既从课堂上学,也从书本里学,还到处请教懂“礼”的高人。他曾经不远千里,从山东曲阜跑到河南洛阳,专门向老子问道。一边学,还一边实践,亲朋邻里的红白喜事,鲁国大夫的朝贺庆典,他都参与,跟学到的东西相互验证,哪里符合古法,哪里跟古法不一样,搞得一清二楚。渐渐的,孔子有了名气,至少在鲁国国都曲阜,上至国君,下至庶民,都知道他是个有学问的人,懂得很多“礼”。于是,就有人找他请教。请教的人多了,孔子开始办学,收学生,教他们怎么做儒,也教他们怎么做人,教他们研究学术,也教其中一些人搞政治的学问。公元前四五世纪的私立学校,挺像现在的综合性大学,既培养学者,又培养政客,同时还培养专门的技术人才(孔子传授的“儒”是一门礼仪技术)。孔子的私学如是,孟子的私学也如是,包括比孔子稍晚、比孟子稍早、远在雅典的柏拉图所建立的学院也如此。孔子办学的具体时间,迄今没有定论。司马迁说,孔子十七岁就开始办学,收的第一批学生很有背景,有鲁国大夫孟釐子的嫡长子、后来接班做了鲁国大夫的孟懿子,还[1]有孟懿子的弟弟南宫敬叔。而钱穆先生认为,孔子到三十岁才办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梁涛教授著作《孔子行年考》,说孔子是在二十三岁那年开班授徒。本书采用梁涛的说法。据梁涛《孔子行年考》,孔子二十三岁办学,办到三十五岁,去齐国找工作,不太理想,一年后,又回到鲁国,再次办班教学,然后一直到五十一岁,才出来做官。由此可见,孔子办私学的时间是很长的,近三十年。私学不同于官学。周朝官学,专教贵族子弟,培养礼节和为官之道,不但不收学费,还管饭。而私学是民营的,财政不补贴,政府不资助,除非办学者非常有钱,否则不可能不收学费。孔子的私学,学费怎么收,收多少,是个问题。目前唯一的一手资料,只有《论语·述而》里面孔子无意中透露的这一句:“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又有不同解释。解释之所以不同,关键在于“束脩”。传统说法,“束”就是一束,有十条;“脩”就是干肉。您知道,周朝处理鲜肉,不让它腐烂变质,有三种方式:一是“脯”,给肉抹上盐再阴干;二是“脩”,除了抹盐,还抹上姜末、葱末、肉桂末等佐料,完了再阴干;再就是“腊”,在“脩”的基础上进一步熏。如果“束脩”的“脩”是指干肉,那么很好理解,“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矣”,意思就是凡交了十条干肉作学费的人,我没有不教的。两汉以降,古人还真就这么理解,因为这个缘故,“束脩”在后来直接指学费。但是新的说法来了:“束脩”就是“束修”,“束”是装束,“修”是修饰。春秋时,男人十五岁开始束发,所以“束脩”是指十五岁的男子。孔子的意思是说,但凡十五岁以上的男生,我没有不教的。这种说法听起来牵强荒诞,但也言之有理,譬如台湾的傅佩荣老师,就持这种说法。以上说法哪个正确,不知道,这里也存疑。假如传统说法符合事实,则孔子办班近三十年,进账应该不少。十条干肉,至少三斤,据说孔子办私学最兴旺的时候,门下弟[2]子三千多人,一个学期下来,到手九千斤干肉。假如孔子把干肉全部卖给食品厂,能卖几十万元。但是这样分析,漏洞多多。第一,孔子办班多年,不会每年都收干肉。他处在春秋晚期,商品经济相当发达,各行各业索取报酬,要么取布匹,要么取粮食,要么取铜币,要么取金饼,收干肉做报酬的,除孔子外,没有他例,显得很稀奇。所以我估计,即使孔子让学生交十条干肉做学费,那也是老夫子某个学期馋肉太狠,突发奇想拿出的方案,到下个学期,很可能就不会再收干肉了。第二,“弟子三千”,不是孔子自己说的,这个数字,可能有夸大。您想,当时没有话筒,没有扩音器,假如孔子给三千名学生上大课,一半以上的学生是听不到夫子说什么的。神通广大如释迦牟尼,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说法,弟子最多也不过“大比丘众千[3]二百五十人”而已。极有可能是,孔子私学办了很多届,这届弟子学几年毕业,再收下一届弟子,把所有届加一块儿,才满三千人。也有另一种可能:孔子私学办到后来,名气越来越大,他讲课时,人们从旁边经过,偶尔听了一耳朵,回去也自称孔子门徒。但这种一厢情愿的“私淑弟子”是不交学费的。孔子办私学,具体收入不可考,不管怎么说,学费是一定要收的,收到的学费一定够他自己及其家人糊口,不然没法生存。傅佩荣教授认为,孔子办私学,完全是做奉献,其经济来源不是学费,而是助丧,也就是在人家办丧事的时候做司仪。这种观点,失之过迂,关键是缺乏文献做支持。窃以为,孔子少年学儒,做司仪是拿手技能,要说偶尔助丧,极有可能,但靠这个吃饭,有违孔子的宗旨。孔子对学生子夏说过:“汝为君子儒,毋为小人儒。”靠助丧为生,是小人儒。顺便说一句,助丧这种工作,在我老家豫东平原仍然存在,一贯由熟悉丧仪的老年人担任,负责监督并指导整场丧事的每一道程序,从哭灵到谢孝全程跟踪。事后主人家谢以香烟一条、白酒两瓶、猪肉一块(此即孔夫子常说的“祭肉”)。但是,绝对不会给钱。[1]《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年十七,……釐子卒,懿子与鲁人南宫敬叔往学礼焉。”[2]《孔子家语·本姓解》,齐国太史,一个叫子与的人,夸孔子“凡所教诲,束脩以上,三千余人”。《战国策·燕策》:“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3]参见《长阿含经》卷一、《金色王经》卷一、《大楼炭经》卷一、《大般涅槃经》卷一、《金刚经·法会因由分》《须摩提女经》《梵网六十二见经》等经文的开头。

在官学的收入

孔子办私学,收入不可考,在官学教书时,却有明确的薪水记录。公元前497年,孔子五十五岁,私学已经停办,在鲁国也做过了几年官,有些不得志,前往卫国寻求机会。卫国国君卫灵公很赏识他,请他做官学的教授,教贵族子弟诗书礼仪和为政之道,孔子很高兴。卫灵公问:“您在鲁国做官时,鲁君给多少年薪?”孔子说:“俸粟六万。”于是卫灵[1]公也按年薪六万给他发工资。这里说的年薪六万,当然不是人民币,也不是铜钱,是粟,即谷子,或者叫小米。六万小米,究竟是六万斤,还是六万升、六万斗、六万石呢?唐朝人张守节给《史记》做注,说是六万斗。这斗,是周朝的斗,一斗相当于唐朝的三分之一斗,六万斗放到唐朝,只有两千石,而唐朝高级官员年薪折成粮食,也就在两千石左右。[2]唐朝一石,有六十升,能装小米四十五公斤。卫灵公每年发给孔子两千石小米,重达九十吨。[1]《史记·孔子世家》:“居鲁得禄几何?对曰:俸粟六万。卫人亦致粟六万。”[2]参见丘光明《中国历代度量衡考》,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259页。

教师的工资

孔子那个时代,中原地区主要的粮食作物不是大米,也不是小麦,而是谷子。官方发薪水,以及计算人们的口粮,一般都用谷子也就是小米做标准。对于口粮,《周礼·地官·廪人》统计如下:“凡万民之食,食者人四鬴,上也;人三鬴,中也;人二鬴,下也。”意思就是说,一个成年人每月消耗掉四鬴小米,这叫大饭量;每月消耗掉三鬴小米,是中等饭量;每月只吃两鬴小米,属于很小的饭量。鬴,通“釜”。周朝一釜,是六十四升。周朝一升,是一百八十七点六毫升[1]。所以一釜相当于现在十二升,能装小米九公斤。周朝中等饭量的成年人每人每月平均吃掉三釜小米,共二十七公斤,平均每人每天需要零点九公斤的口粮。这个饭量,跟我们现代人是差不多的。孔子在卫国官学教书,年薪九十吨小米,足够二百八十个人吃一年,够一个人吃二百八十年。这时孔子的寡母颜氏已经过世,孔子的孙子孔伋还没有出生,他的家属除了老婆亓官氏、儿子孔鲤以及孔鲤的媳妇之外,就没有其他人了。全家四口人,光算口粮的话,一年不过一千多公斤,孔子一年的工资,够全家吃上几十年。由此可见,卫灵公待孔子不薄,孔子在卫国官学教书拿的薪水不低。还可以横向比较。比孔子稍晚的魏成子,[2]在魏国为相,魏文侯每年给他一千钟。一钟是十釜,装小米九十公斤,一千钟即九十吨。魏成子这位魏国国相的年薪,刚好跟孔子在卫国官学教书时的年薪打了个平手。这说明,教师在春秋战国是很受重视的:一个高级教师的收入竟然不低于一个高级官员的收入。[1]这个数据没有直接的考古证据,是推算出来的,参见梁方仲先生《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附录《中国历代度量衡变迁表》,中华书局2008年第1版。[2]《史记·魏世家》:“魏成子为相,食禄千钟。”

私人考察,政府资助

孔子周游列国,是从三十一岁开始。那时候,他正在山东曲阜办私学,给学生讲课遇到难题了,在鲁国找不到答案,决定动身去一趟当时所有诸侯国的共同首都:洛阳。从山东曲阜去河南洛阳,全程不到五百公里。但孔子生不逢时,没有汽车和火车,想到洛阳去,有条件就坐马车,没条件只能步行,来回走一趟,人吃马嚼,路上住宿,到了目的地,找人请教问题还得带上礼物,算算这笔经费,还真够孔子喝一壶的。好在孔子有个学生,名叫南宫敬叔。前面说过,此人是孔子收的第一批弟子,来头不小,他的爸爸,姓孟名釐子,曾经是鲁国大夫;他的哥哥,姓孟名懿子,正在做鲁国大夫。您会问:怎么他爸爸姓孟,他哥哥姓孟,他自己却姓南宫呢?如前所述,那时候的姓跟氏是分开的,南宫敬叔仍然姓孟,只因为不是嫡长子,不能继承他爸爸的官爵,需要单独给自己定一个氏。据说他是在家里南边那排房里出生的,所以就以“南宫”为氏,从孟敬叔改叫南宫敬叔。南宫敬叔听说老师要去首都考察,觉得自己有责任帮老师申请一笔经费,他直接去找国君,先把孔子夸成一朵花,然后说:‖孔子游学东周,问礼于老子。出自《孔子胜迹图》,此图作于明朝万历年间,将孔子的马车画成了牛车。“俺老师这回去洛阳,是想找寻一个答案,那就是咱们周朝当年为什么会兴旺,现在为什么会衰落。这个答案要是找到了,对咱们鲁国非常有利,所以俺老师要做的,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课题,请您给他提供点儿课题资助。”国君觉得有道理,大笔一挥,批给孔子一辆马车、两匹骏马,还配了一名司机,路上的经费国家全包,另外让南宫敬叔也跟着孔子一块儿去。到洛阳后,孔子拜访老子,请教苌弘,考察了一些名胜古迹,然[1]后顺利返回鲁国。[1]《史记·孔子世家》:“鲁南宫敬叔言鲁君曰:请与孔子适周。鲁君与之一乘车,两马,一竖子俱,适周问礼,盖见老子云。”《孔子家语·观周》:“南宫敬叔遂言于鲁君曰:臣受先臣之命,云孔子圣人之后也,……今孔子将适周,观先王之遗制,考礼乐之所极,斯大业也,君盍以乘资之?公曰:诺。与孔子车一乘、马二匹,坚其侍御。敬叔与俱至周,问礼于老聃,访乐于苌弘,历郊社之所,考明堂之则,察庙朝之度。”

没有赞助,就没有传播

去洛阳请教老子以后,孔子开始频繁地到鲁国周边的几个诸侯国去。三十五岁那年,去了齐国。三十八岁那年,去了东周。五十五岁那年,去了卫国。五十九岁那年,又去了卫国。六十岁那年,去了宋国,然后又去了郑国和陈国。六十一岁那年,离开陈国,来到蔡国。[1]六十三岁那年,再次来到卫国。齐国在今天山东,东周、郑国、卫国、陈国、蔡国,都在今天河南,宋国的主要疆域也是在今天河南。传说孔子还去过楚国,这楚国,主要疆域在今天的湖北。史称孔子周游列国,他所周游的,不过现在两三个省而已,足迹所至,不出中原。但有三条需要注意:一、孔子到了诸国,一般都要居住一段时间。像在齐国,一住就是两年。后来去卫国,因为受到卫灵公优待,住的年头更多,在其他诸侯国碰壁之后,他想到的第一个避难所不是鲁国老家,而是卫国。二、不管到哪个诸侯国,孔子都不是一个人去。第一次到东周问礼,他带了一名司机、一个南宫敬叔;后来去卫国、去郑国、去宋国,七十二弟子当中除了在外做官的,大多跟着。他们还带着整车的书,前呼后拥,人欢马叫,光看架势,颇像组团旅游。三、如前所说,当时的交通非常落后。有这三条因素存在,孔子周游列国,经费就成了一个大问题。他们师徒不是列子,不可能御风而行,饿了也不能喝西北风,衣食住行以及抵达异国后的人际交往,都需要钱。这经费来源,有一个很关键的渠道就是赞助。譬如孔子去洛阳考察,鲁国国君派车派人一路随行,就是一例。还有一例:鲁国大夫季孙氏,曾经一次性送给孔子师徒小米一千钟。咱们前面计算过,一千钟小米有九十吨,师徒七十多人都来吃,也能吃个三四年的。孔子晚年回想旧事,很感激帮他申请经费的南宫敬叔和送他大量粮食的季孙大夫。孔子说:要没有他们的赞助,我的“道”恐[2]怕是没办法向外传播的。孔子的学生当中,子贡给人的印象一贯是特有钱,很多人都认为,孔子周游列国,子贡从经济上做了不少贡献。这个看法,有待于纠正。因为子贡比孔子小得多,当孔子周游齐国、卫国等诸侯国的时候,他刚出生,还没有拜入孔子门下。事实上,孔子五十多岁时候,在鲁国已经为官几年,先后做过中都宰、司空、大司寇,年薪最高时九十吨小米,手里应该也有一些积蓄,后来去卫、宋、陈、蔡等国,即便没有赞助,也未必不能自力更生一段时间。[1]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梁涛教授的《孔子行年表》。[2]《孔子家语·致思》:“孔子曰:季孙之赐我粟千钟也,而交益亲;自南宫敬叔之乘我车也,而道加行。故道虽贵,必有时而后重,有势而后行,微夫二子之贶财,则丘之道,殆将废矣。”

孔子不是无房户

北魏时期,地理学家郦道元撰写《水经注》,提到了孔子的不动产。他说:“孔庙,即夫子之故宅也,宅大一顷。所居之堂,后世以为庙,……庙屋三间,夫子在西间东向,[1]颜母在中间南向,夫人隔东一间东向。”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在山东曲阜城中,保留着孔子的住宅,占地大约一百亩,盖了三间房,孔子住在西边那间厢房,孔子的爱人住在东边那间厢房,孔子的生母颜氏住在当中那间正房。这段话是郦道元亲自考察后写的,应该可信。春秋战国时期,一亩相当于现在零点三三亩,一百亩相当于现在三十三亩,折合两万多平方米。两万多平方米的宅基,只盖三间房子,这让我们现代人看起来很怪异。如果我们了解当时的住宅特征,就不会觉得怪异了。至少在南北朝以前,中原一带的民宅,包括一些小城市的市民住宅,占地都很大。孟子常说“五亩之宅”,荀子要求国君分给农民每家“五亩之宅”,到了南北朝时候,北周太祖制定土地政策,凡家庭人口在十人以上的,还分给五亩宅基。这些还都是平民的住宅,如果是贵族,住宅的占地面积更加大得吓人,像汉成帝时期,王侯住宅可以占地一千亩,公主住宅可以占地三千亩。这么大的宅基面积,并非全盖成房子,其中绝大部分空地,是用来种菜、种树、搞畜牧养殖的。也就是说,南北朝以前的住宅,经常跟耕地连在一块儿,近似今天美国常见的家庭农场。《周礼·载师》有云:“宅不毛者,有里布。”意思就是房子周边的空地上不种菜不种树不种庄稼的,要罚钱。可见在那时候,政府曾经强令居民把住宅变成农场。孔子所居住的曲阜,在春秋时期是大城市,商品经济已经很发达,但即便如此,仍跟现代城市有本质区别。现代城市里见不到大片的耕地,也不可能有大量的农民,即使有,也是离开耕地的农民工。而在春秋时期的曲阜,包括同时代的其他大城市,都是士农工商杂居一城,在最繁华的城区街道上,你也能见到扛着锄头的农民下田耕作,大片的农田点缀在商铺、官廨和民宅之间,颇有田园牧歌的气象。类似的场景在欧洲也出现过。譬如12世纪的乌尔姆和纽伦堡,麦收季节响彻铁连枷的声音;15世纪的慕尼黑和巴塞尔,闹市区内遍布三年轮作的耕地;18世纪的法兰克福和威尼斯,人们在街上围栏养猪。甚至直到我们的盛唐时期,唐代宗还颁布了一道法令,禁止长安城的市民植桑种麻,之所以禁止,当然是因为已经种了。孔子在曲阜城中拥有三十三亩宅基和三间房子,在当时算不算豪宅呢?看跟谁比,跟平头百姓比,大多数家庭只有“五亩之宅”,折合成市亩不到两亩,那么孔子的房子当然算豪华。可是跟当时鲁国季孙氏、孟孙氏等权贵相比,就显得很寒碜。因为季孙氏等人都有封邑,封邑里有属于他们的百姓,有属于他们的城池,有属于他们的上百万亩的土地。孔子活着时,名声很大,影响很广,但终究不是上层贵族,他一生没有自己的封邑。《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从蔡国出来,接到楚国国君楚昭王的聘请,昭王要封他“书社之地七百里”。这“七百里”不是方圆七百里,而是七百个小型社区,一“里”是二十五户农民,七百“里”就是一万七千五百户农民。如果真的封给孔子,这一万七千五百户农民的土地、房子,其收益权归孔子所有,每年收获的粮食,每年赚到的房租,都得交到孔子手里。遗憾的是,楚昭王还没有兑现承诺就去世了,这让孔子失去了一个拥有巨额不动产的好机会。[1]《水经注》卷二十五《泗水》。

孔子不是小气鬼

办私学,教官学,做官,接受赞助,有自己的不动产,总之,孔夫子不差钱。在花钱上,孔子也很大方。孔子对朋友有通财之谊。他的钱就是朋友的钱,他的房子就是朋友的房子。朋友死[1]了,没人安葬,孔子出钱安葬。朋友到鲁国来,没地方住,孔子说:“我来提供房子。”[2]孔子的学生出差,剩下老母亲在家,揭不开锅了,孔子从自家仓库扛出几袋小米来,[3]让别的学生给老太太送去。有人说,孔子是个小气鬼,他最喜欢的学生颜回死了,没钱置办棺材外面套的那个棺材壳儿(术语叫“椁”),颜回的父亲为了凑钱,请孔子把马车卖了,孔子都不肯。这[4]件事,应该有,但不表明孔子小气,只能说孔子重“礼”,什么事儿都想按规矩来。颜回是平头百姓,棺材外面没资格套上大棺材;孔子这时候又是个退休不在位的官员,马车是政府配的,卖掉马车,不合规矩。遥想当年,孔子第二次去卫国,从以前在卫国官学时教过的一个学生家门口过,发现他家正办丧事,进去一问,原来那学生死了。孔子很伤心,在灵前大哭了一阵,出来对子贡说:“快把我马车前面左右两边那两匹马的缰绳解下来,送给这个学生的家长。”子贡说:“学生死了,老师祭奠一下也不是不可以,但您没必要连马也送给人家啊,这个祭品是不是太贵重了?”孔子擦着眼泪说:“今天不知怎么了,一见这学生的灵位,我就哗哗地掉眼泪,想不哭都不行,不用两匹马做祭品,表达不了我这会儿的心情。小子,别[5]犹豫了,快去解缰绳!”还有一个例子。孔子年轻时的老朋友,一个叫原壤的人,母亲死了,没钱给棺材刷[6]漆。孔子说:“没关系,我出钱。”这两件事情,能从侧面证明孔子之所以不为安葬颜回卖马车,不是因为小气。孔子周游列国,在路上碰见不认识的人,只要谈得投机,就会送钱送东西给人家。有一年他带着子路去山东郯城,路上碰见一个叫程子的人,不知哪句话投缘了,把自己马车跟人家的马车并到一块儿走,聊了一路。临别时,孔子对子路说:“去把咱带的丝绸拿[7]一捆来,送给这位程先生。”我们读《礼记》和《孔子家语》,经常能见到这样的故事:孔子去某国,路上只要听见有人哭,他都会让司机停车,然后跑过去问人家怎么了,要不要帮助。这些故事,是“苛政猛于虎”“树欲静而风不止”等成语的出典。由此看来,孔子很大方,情感也丰富,有强烈的同情心,喜欢见义勇为,经常助人为乐。我估计,假如他活在今天,在市区开车,瞧见马路上弯腰捂胸做胃疼状的人,也会驶到近前,按下车窗,主动问人家要不要去医院。他是孔子,不怕碰瓷。[1]《论语·乡党》:“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2]《礼记·檀弓上》:“宾客至,无所馆,夫子曰:生于我乎馆,死于我乎殡。”[3]《论语·雍也》:“子华使于齐,冉子为其母请粟。子曰:与之釜。请益。曰:与之庾。”釜和庾,都是先秦容量,一釜是64升,一庾是160升。[4]《论语·先进》:“颜渊死,颜路请子之车以为之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5]《礼记·檀弓上》:“孔子之卫,遇旧馆人之丧,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贡脱骖而赙之。子贡曰:于门人之丧,未有所脱骖,脱骖于旧馆,无乃已重乎?夫子曰:予乡者入而哭之,遇于一哀而出涕。予恶夫涕之无从也。小子行之。”[6]《礼记·檀弓下》:“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7]《孔子家语·致思》:“孔子之郯,遭程子于途,倾盖而语,终日,甚相亲。顾谓子路曰:取束帛以赠先生。”

孟子多金

据说,孟子是子思的徒弟,子思是孔鲤的儿子,孔鲤的爸爸,就是大名鼎鼎的孔子。如果上述说法符合历史事实,那么很显然,孟子应该喊孔子一声“太师父”,就像金庸武侠《倚天屠龙记》中张无忌喊张三丰那样。孔子的辈分比孟子高,道统上的地位也在孟子之上——孔子是至圣,孟子只是亚圣。不过要是俩人斗富,我猜孔子斗不过孟子。

孟子做官,年薪惊人

孔子最飞黄腾达的时候,是在鲁国做大司寇,年薪折成粮食,是六万斗小米。春秋时,一斗在两千毫升上下,能装小米一点五公斤,六万斗小米,足有九万公斤。当然,鲁国国君给孔子发工资,未必全部发成小米,也可能发布匹,也可能发钱币,也可能发大米、小麦、大豆、小豆等其他粮食,只不过当时薪水一般都是拿小米当标准,不管发什么,最后都是折成小米登记入账。而孟子最飞黄腾达的时候,是在齐国做[1]卿,年薪折成粮食,是十万钟小米。老话常讲,书中自有千钟粟,形容读书有大利益,孟子年薪十万钟,比“千钟粟”还要多得多。“钟”这个单位,春秋战国时期被绝大多数诸侯国通用,在不同阶段、不同国家,它的具体大小不太一样。孟子活着的时候,齐国的“钟”非常大,一钟是一千升,当时齐国一升有二百零六毫升,所以一钟有二十万[2]六千毫升。按照小米的一般容重,一千毫升小米重有零点七五公斤,那么一钟小米至少有一百五十公斤,十万钟即一千五百万公斤,也就是一万五千吨。‖亚圣孟子,出自光绪刻本《孔孟图歌》。前面说过,孔子在鲁国做大司寇,年薪相当于九十吨小米;而孟子在齐国做卿,年薪相当于一万五千吨小米。由此可见,孟子的年薪是孔子的一百多倍。或者换句话说,一个孟子挣的钱,能顶一百多个孔子。有的朋友可能会对上述数据表示怀疑:一年一万多吨小米,这也太吓人了吧?是有点儿吓人,不过它是事实。您要不信,去问孟子或者孟子的徒弟,因为年薪十万钟这样的话,是孟子或者孟子学生在《孟子》一书中说的。也许十万钟只是用来形容孟子在齐国很受重用,并非真实的薪水记录,就像我们说一个人“腰缠万贯”,只是用来形容他很有钱,而不是腰里真的缠了一万贯铜钱一样。可问题在于,战国时期一些诸侯国的国君出手确实很大方,一见文官建言,武将立功,[3]动辄“赐田百万亩”“封邑两千家”“给地[4]十二县”。百万亩的农田、几千家的采邑、十几个县的土地都能拿来封赏,一万多吨小米算什么!何况孟子为官的齐国“粟如[5]丘山”,根本不差那点儿小米。更何况齐国发给孟子的薪水并不全是小米,而是很多财物折算出来的“理论上”的小米。跟孟子同时代的孟尝君,在齐国为卿相,[6]受封于薛邑,食邑一万户。按齐相管仲的[7]统计,每户年产二十钟,一万户年产就有二十万钟。比孟子稍晚的吕不韦,在秦国为卿相,[8]受封蓝田十二县。十二个县的租税归他一个人所有,每年所得绝不会低于十万钟。战国中晚期每亩(今亩)耕地年产小米[9]大约一百零八公斤,一万五千吨小米,只需要十几万亩耕地就足够。而齐国耕地总面[10]积至少几千万亩(今亩)。所以我觉得,孟子在齐国做卿,号称十万钟年薪,应该是真有十万钟,不是吹牛。[1]参见《孟子·公孙丑下》。[2]参见丘光明《中国历代度量衡考》,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139页。需要说明的是,在孟子之前,齐国容量实行四进位与六进位,一钟是六百四十升而不是一千升。孟子时期,容量发生变革,十进位渐渐普及,一钟已多达一千升,相当于十石。[3]参见《战国策·魏策一》。[4]参见《史记·春申君列传》。[5]参见《史记·苏秦列传》。[6]《史记·孟尝君列传》:“孟尝君时相齐,封万户于薛。”[7]《管子·轻重甲》:“一农之事,终岁耕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二十钟。”[8]《战国策·秦策》:“子楚立,以不韦为相,号曰文信侯,食蓝田十二县。”[9]参见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第1版,第111页。[10]参见王善禄《齐国土地资源开发论述》,载于《管子学刊》1998年第3期。

孟子教书,年薪也惊人

拿着十万钟的年薪,孟子在齐国做卿做了两三年。这两三年当中,他一直想找机会推行自己信奉的那一套政治主张,譬如减税、爱民、恢复古礼。但是,齐国国君似乎只看重孟子的名气,不采纳孟子的建议。孟子很郁闷,向齐王辞职。齐王拿到孟子的辞职申请,没批准,他认为,孟子的主张有能用的,也有不能用的。哪些不能用呢?搞仁政那一套。那个时代诸侯纷争,一个国家能否存活以及发展壮大,最关键的是国库是否充足、军力是否强盛,没钱没兵,光搞仁政,不出俩月,这国家就让人灭了,所以仁政虽好,失之过迂。看看后来各国的结局就知道,凡是把“仁政”放在嘴上的诸侯统统完蛋,反倒是严刑重法、穷兵黩武的秦国一统了天下。当然孟子的主张也有能用的,同时也是让所有当头头的人听了都喜欢的,那就是重视等级:百姓得尊敬领导,臣子得尊敬君主,[1]下级得服从上级。这种极力维护等级秩序的政治主张,其实也是后来孟子被历代帝王供奉的关键原因。‖孟子见齐宣王,出自万历刻本《孟子全图》。齐王跟所有头头一样,对仁政没多大兴趣,但是非常喜欢等级秩序,他想了想,发现孟子不做卿正合他的心意,可让孟子卷铺盖回家却有点儿可惜,不如给他个教学的职位,让他帮着自己给下级洗脑。考虑成熟以后,齐王向某个大臣透露了自己的想法:“我想在咱们齐国中央地带给孟子盖一所大房子,让他在里面办学教书,教化齐国的贵族和官员,使大伙懂得守规矩。至于待遇呢,就给他年薪一万钟吧。”齐王又说,“你去给孟子带个话,问他同意不同意。”那个大臣向孟子转告了齐王的话,孟子说:“我来齐国是为了推行仁政,不是为了发财,要是为发财,年薪十万钟岂不比年薪一万钟[2]要多吗?”听这意思,大概是拒绝了齐王让他做教师的提议。在齐国做卿之前,孟子本来就是教师,教过一大批学生,但是学费怎么收,一年挣多少,现有文献不见记录,唯独在齐国这一次,能见到清晰可靠的薪水记录:年薪一万钟。可惜却又不知道孟子最后有没有在齐王为他建造的官学里教书。假设孟子接受了教书的安排,那么他的薪水还是远远超过孔子。我们知道,孔子在卫国官学教书,年薪仅有六万斗小米,即九十吨;而齐王给孟子制定的标准是一万钟,即一千五百吨。孟子挣的钱,还是能顶十几个孔子挣的。[1]《孟子·尽心上》:“人莫大焉亡亲戚君臣上下。”《孟子·滕文公下》:“杨朱、墨子,无父无君,禽兽也。”[2]《孟子·公孙丑下》:“齐王谓时子曰:我欲中国而授孟子室,养弟子以万钟,使诸大夫国人,皆有所矜式,子盍为我言之。时子因陈子而以告孟子。孟子曰:然,夫时子恶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辞十万而受万,是为欲富乎?”

老是有人送钱

孟子活了七八十岁,一生真正做官的时间还不到十分之一。看现有文献,他一辈子最多只做过两次官,一次是在齐国做卿,另[1]一次是在魏国做卿。在齐国做卿,年薪有记录,是十万钟;在魏国做卿,年薪没记录,推想起来,应该也不会太少。据说有个叫蚳蛙的人,在齐国某县做县长,做了几年,认为离国君太远,很多有抱负的主张都没办法向国君建议,于是辞掉县长,做了京官。孟子听说后,对蚳蛙说:“您现在离国君很近了,有机会向他提建议,可您怎么不提啊?”蚳蛙说:“我马上就提。”然后向国君提了建议,国君没有听从,蚳蛙就连京官也不做了,挂印而去。齐国人评价说:“瞧,蚳蛙这个人多有气节,自己的建议不被采纳,就辞官不做,真是高风亮节啊!不知道孟子能不能做到这一点呢?”孟子的学生公都子把齐国人的言论转告给孟子,孟子笑了,很狡猾地说:“蚳蛙做得确实很对,为官的人就应该那样,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吃一天俸禄尽一天责任,如果建议总是不被国君采纳,说明对国君已经尽不到责任了,那就不应该再拿国君的俸禄。至于我呢,我现在不是官,没吃国君的俸禄,所以我想提建议就提建议,想不提就不提,想离开就离[2]开,想留下就留下。”照我推想,这件事情很可能发生在孟子辞职以后。换句话说,孟子这时候已经不再是齐国的卿相了,他无官一身轻,说话腰不疼,很是逍遥自在。‖孟子见梁惠王,出自光绪刻本《孔孟图歌》。问题是,在孟子没有做官的漫长岁月里,以及他辞职以后的晚年生活中,他指着什么吃饭呢?他做官之前,办过私学,可以从学生那里收取学费;辞职以后,他有积蓄:齐国为卿时一年能挣一万多吨的小米,即便没有退休金,也有棺材本儿,小到养家糊口,大到列国周游,都不在话下。其实孟子还有一条很关键的经济来源:馈赠。孟子还没有扬名诸侯那会儿,在老家山东已经小有名气,当时山东小国任国国君的弟弟季任,以及山东大国齐国的卿相储子,都很钦佩孟子。孟子在出生地邹国办学,季任派人专程到邹国去,给孟子送钱花;孟子带着学生到齐国去办事,在齐国平陆住了一段时间,储子派人专程到平陆去,给孟子送[3]钱花。季任和储子分别给孟子送了多少钱,暂不可考,但孟子在接受两位赠送的钱财之后,[4]一没打欠条,二没有回赠,所以这两笔款项是有进无回的,是孟子的计划外收入。再后来,孟子从齐国辞职,齐国国君一出手,就送他“兼金一百”。您知道,“兼金”就是纯度很高的黄金。孟子气概非凡,不要。后来他要回邹国老家,途经宋国和薛国,宋国国君送他黄金“七十镒”,薛国国君送他黄金“五十镒”,这回孟子不再拒绝,统统笑纳了。孟子接受馈赠时,他的学生陈臻在场,很纳闷儿,请教老师道:“前天您离开齐国时,齐王送您黄金,您不要,这两天在宋国和薛国,两位国君送您黄金,您又都要了。如果在齐国拒绝馈赠是对的,那么在宋国和薛国接受就是不对的;如果在齐国拒绝馈赠是不对的,那么在宋国和薛国接受就是对的。请问您哪个是对的呢?”孟子说:“都对。在宋国接受馈赠,是因为我要回邹国,路途遥远,需要路费。在薛国接受馈赠,是因为我听说前面有盗贼出没,我得弄点儿钱买套兵器防身。而在齐国时,第一,当时我要馈赠没有用处;第二,齐王没有说明为什么送我金子。接受不需要的馈赠和没有名目的馈赠,等于是卖身,我是君子,只能卖艺,怎[5]能卖身?”孟子这一大堆说辞,不能自圆其说处太多。一、他离开齐国时,就已经做好了回邹国的打算,所以在齐国时是需要路费的,而不是到了宋国才需要。二、即使是到了宋国才发现需要路费,他也无须接受宋国国君的馈赠,因为咱们分析过,孟子在齐国做卿,年薪畸高,除非离开齐国时做了一回裸捐,否则稍微剩下那么一点儿,回邹国的路费都不成问题。而如果孟子做了裸捐,没有回邹国的路费,那么他接受齐王的馈赠就是有名目的,而不是像他说的那样没有名目。三、假如孟子刚离开齐国时还有点儿钱,到了宋国,钱忽然花完了,那么自然要接受宋国国君的馈赠。但是,完全没必要接受“七十镒”之多,待会儿我们会分析,“七十镒”究竟是多么大一笔巨款,这笔巨款,甭说能让孟子及其弟子顺利返回邹国,就是环游地球也绰绰有余。四、既然孟子在宋国接受了“七十镒”的馈赠,那么在薛国买兵器的钱根本不成问题,他老人家一到薛国,为了买兵器又笑纳五十镒,似乎太贪。五、亚圣也是人,对黄金也有喜好之心,这无足怪。但喜好就喜好,接受就接受,即使再多接几个国君的馈赠,只要保持独立人格,不为虎作伥,不为权力说话,就绝无卖身之嫌,干吗还要一边受人黄金,一边又说些卖艺不卖身的清高话呢?六、如果孟子真的坚持一个原则:有名目的馈赠就接受,没有名目的就不接受。那么齐国国君送他黄金时,我不信就没有任何名目——直接砸给他,连一句“夫子为国操劳多年,寡人特以薄礼相谢”之类的客气话都没有?而如果有这种客气话,则馈赠就不是没有名目。既然有名目,那孟子的不接受,就违背了他自己的原则。所以我觉得,孟子在向学生解释时,有点儿强词夺理。当然,如果您是亚圣的粉丝,也可以说我强词夺理,我没意见。前面说过,孟子因为无法在齐国推行仁政,曾经辞掉年薪十万钟的官位,所以我坚信这个孟夫子有操守,对政治理想的追求远远超过对钱财的追求。但这不代表孟子不爱钱,只能说明孟子对理想之爱胜过对钱财之爱。这样的人已经值得我们尊敬了,用不着再给他装金身,非让他鄙视钱财,哪怕是来路正当的钱财。窃以为,不管是齐国国君的馈赠,还是宋国、薛国两个国君的馈赠,都是来路正当的钱财,孟子都可以接受,只要不因此为虎作伥、为权力说话、为这个动摇独立人格,都无损“亚圣”的称号。只是孟子大概过于爱面子,齐王送上黄金时,他怕一接受会毁了自己的形象,断然拒收,事后想起来,可能会有悔意:好家伙,那是多大一坨金子啊,说不要就不要了,真可惜,下回再有这种事儿,还是接受为好。因为有钱才能做些事情,有了这些黄金,对传播他的政治主张也有利。于是当宋、薛两国国君拿出黄金时,孟夫子就开始来者不拒。换句话说,他开始的不接受是爱惜羽毛,后来的接受是因为醒过神来了,跟什么有名目没名目,恐怕没有关系。您完全可以鄙视上述分析,骂我以凡人之心度圣人之腹。但我始终认为,这世上从来没有圣人,只有值得尊敬的人和不值得尊敬的人。孟子有信念,有立场,有悲悯之心,有独立人格,是值得尊敬的人。同时,他也是跟你我一样的正常人。正常人的一生,必有自相矛盾处,我们看《孟子》,就常常能看见自相矛盾,我觉得这才是正常的人生,咱们没必要学朱熹,读书之前,先把研究对象变成偶像,然后时时处处替他圆谎。那种做法,不是做学问,是做礼拜。[1]《风俗通义·穷通》:“梁惠王复聘请之,以为上卿。”[2]《孟子·公孙丑下》:“孟子谓蚳蛙曰:子之辞灵丘而请士师,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矣,未可以言与?蚳蛙谏于王而不用,致为臣而去。齐人曰:所以为蚳蛙则善矣;所以自为,则吾不知也。公都子以告。曰:吾闻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3]《孟子·告子下》:“孟子居邹,季任为任处守,以币交,受之而不报。处于平陆,储子为相,以币交,受之而不报。”[4]《孟子·告子下》:“孟子受之而不报。”[5]《孟子·公孙丑下》:“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薛,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黄金的价值

分析完了孟子的心理,我们再来分析黄金的价值。前面说过,孟子接受了宋国七十镒黄金的馈赠和薛国五十镒黄金的馈赠。七十镒,五十镒,分别是多少呢?“镒”是重量单位,曾经在战国的齐国、楚国、韩国、赵国、魏国、鲁国和宋国广为使用。从理论上推算,一镒等于10(该“”不同于现在的“斤”),一等于2两,那么一镒就是20两。战国一两,大约有15克左右,所以一镒的实际重量是在300克上下。再看考古实物。1979年,陕西省武功县游凤乡浮沱村出土了战国时魏国信安君铜鼎,鼎身重2842.5克,上面的铭文是“九镒”。9镒有2842.5克,那么一镒有315克。这个测算结果,跟理论推算的结果差不多。我们取整数,按一镒等于300克计算,则宋国国君送给孟子的70镒黄金重21000克,薛国国君送给孟子的50镒黄金重15000克。两次馈赠的黄金加起来,共重36000克。36000克黄金,放到今天,是一笔巨款。具体有多“巨”,您不妨上网查查黄金牌价。有朋友认为,先秦文献里的“金”,一般指铜,或者代指一切金属货币,不一定指黄金。这是个老观念,有待于纠正。从春秋后期开始,黄金就已经成了各个诸侯国之间的统一结算单位,并且在民间的大额交易当中广泛使用。而铜,除了用来加工布币、刀币、圜钱、铜贝等只在部分国家流通的区域货币之外,主要拿来做器物,并不像秦汉以后那些朝代,以铜钱为基准货币。先秦文献里只要说“金”,一般指黄金。如果说“兼金”“赤金”,则不但指黄金,而且指纯度很高的黄金。还有朋友认为,先秦黄金成色很差,含金量很低。这个观念同样需要纠正。现在出土的战国金饼为数不少,其含金量都在90%以上,成色较好的“赤金”含金量能达到95%。所以那个时代的炼金技术远远超过后人的想象。即使宋、薛两国送给孟子的黄金成色只有九成,拿到今天的市场上去卖,每克也绝不低于300元。孟子两次馈赠,共36000克黄金,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但是,黄金在中国的购买力,有一个由弱到强的过程。春秋战国时代,黄金成色虽然不低,购买力却远远不如今天。或者通俗点儿说,那时候的黄金没有现在的黄金“值钱”。商鞅说过:黄金一两,能买小米12石[1]。他说的“两”,约15克。“石”,约20升,12石小米,重约180公斤。15克黄金,才买180公斤小米,每克能买12公斤。而在今天,每克黄金至少能买小米几十公斤。再往前追溯,管仲(也可能是旁人伪托[2]管仲)说:黄金两镒,相当于小米20钟。换成现在的度量单位就是说,600克黄金能买小米3000公斤,每克黄金则只能买小米5公斤。可见比起战国时代,春秋时黄金的购买力更差。话说回来,春秋战国时期黄金购买力虽差,毕竟还是一种贵重货币,一个人手里要是有几十镒黄金,还是很经花的。《管子·乘马》记载,黄金一镒,是100辆战车行军一宿的花费。所谓100辆战车,可不止100辆车和100匹马那么简单,那时候一辆战车的标准装备是3个车兵、4匹战马,再加上72名步兵随行,即75个人外加4匹马。100辆战车,共有7500名士兵、400匹战马,是一支相当成规模的部队。周润发主演的电影《孔子》当中有个场景:齐、鲁两国会盟,齐国一方带了500辆战车。虽然只有500辆,那人群也是乌泱乌泱的,一眼看不到边,说明导演懂得战车的真实含义。7500个兵、100匹马,行军一夜,人吃马嚼,全部加一块儿的开销,只一镒黄金。那么孟子从齐国回邹国时,连老师带学生,最多几十号人,哪怕每人驾驶一辆马车,吃住都按高档标准,一路上也用不了一镒黄金。所以宋国国君送给他的70镒黄金路费,他是无论如何也花不完的。[1]《商君书·去强》:“金一两生于境内,粟十二石死于境外。粟十二石生于境内,金一两死于境外。”[2]《管子·轻重甲》:“一农之事,终岁耕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二十钟,一农之事,乃中二金之财耳。”这里只说二金,没有明确说明是二镒黄金,之所以理解为二镒黄金,是因为“镒”是春秋战国之时黄金最常见的度量单位。另外据《史记·刺客列传》,严仲子聘请杀手聂政暗杀韩相侠累,送上黄金百镒为酬劳,并对聂政说:“故进百金者,将用为大人粗粝之费。”可见“百金”就是“百镒黄金”的简称,推而论之,“二金”也是“二镒黄金”的简称。

孟子荣登富豪榜

《管子·轻重甲》还记载,在齐国,一个强壮的成年农民,一年耕种100亩地,丰收年景也只有两镒黄金的毛收入。《庄子·逍遥游》则记载,宋国有一个家族,世世代代漂洗棉絮,攒了几辈子钱,家产还不到10镒黄金。由此估计,那时候一个平民家庭的资产大概也只有几镒黄金那样子,如果能上10镒,恐怕可称小康。据说,一个有百镒身家的商人,在小国可称富豪;一个有千镒身家的商人,在大国[1]可称富豪。孟子老家在邹国,邹国是小国,孟子从齐国辞官返乡时,不算他的薪水,光在宋、薛两国得到的馈赠,其身家就超过百镒,故此在邹国,孟子可以荣登富豪榜。还有一个例子,可以从侧面证明孟子得到的馈赠属于巨款:荆轲刺秦王,秦王惊慌失措,想不起背后还背着一把长剑,只能施展空手入白刃功夫跟荆轲搏斗,就在他马上要死在荆轲匕首之下的危急关头,他的私人医生夏无且把随身携带的药箱子当作独门暗器,嗖地一下砸向荆轲,使秦王有机会拔出佩剑。秦王死里逃生,论功行赏,以夏无且功劳最大,他说:“要不是夏医生及时出手,寡人这条命就没了!”当下赏给夏无且黄金[2]200镒。您知道,当时诸侯王中,就数秦王最为财大气粗,他赏赐救命恩人,才用了200镒黄金,而孟子一不是宋国国君的救命恩人,二不是薛国国君的救命恩人,仅从两国经过,就得到馈赠120镒,谁要说这两笔赠金不是巨款,甭说我不答应,宋、薛两国国君也会跟他急。[1]《管子·轻重甲》:“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百乘之国,必有百金之贾。”[2]《史记·刺客列传》:“荆轲乃逐秦王,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以手共搏之。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秦王方环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以掷秦王,不中,中铜柱。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于是左右既前杀轲,秦王不怡者良久。已而论功赏群臣及当坐者各有差,而赐夏无且黄金二百镒。”

学校大门不常开

以上论述说明,孟子绝对不差钱。因为不差钱,所以脾气就大,性子就硬,能不迁就的事情就绝不迁就。比如说,收学生,孔子是典型的“有教无类”,“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只要交上十条干肉的学费,他就没有不教的。当然也有一种理解:凡是十五岁以上的男子,他没有不教的。不管哪种理解正确,都证明孔子收学生是没什么门槛的,要不然,也不会有传说中的三千弟子。而孟子就不一样,他有“五不教”:自以为身份高贵的,不教。自以为品德高尚的,不教。自以为辈分高的,不教。自以为有恩于孟子的,不教。[1]自以为跟孟子交情深的,不教。以上五种不教,是孟子明说的。还有两种不教,孟子没有明言,但是可以看出来。一个叫乐正子的人,想拜孟子为师,风尘仆仆到了齐国(当时孟子可能正在齐国做官),发现没有住的地方,于是先去找房子,找了好几天,有了落脚之处,才去拜见孟子。孟子很生气,问他:“你来齐国几天了?”乐生子说:“来了好几天了。”“你第一天来的时候,怎么不来找我?”“我在找住的地方。”“是住的地方重要,还是拜见长者重要?”乐生子无话可说了。孟子又说:“你这个人哪,拜师的目的就不纯粹,你不是找我学道来了,你是来学习怎么挣饭吃来了,难道我教的那些学问道德,只是用来挣饭吃的吗?”〔《孟子·离娄上》:“乐正子从于子敖之齐。乐正子见孟子。孟子曰:子亦来见我乎?曰:先生何为出此言也?曰:子来几日矣?曰:昔者。曰:昔者,则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曰:舍馆未定。曰:子闻之也,舍馆定,然后求见长者乎?曰:克有罪。孟子谓乐正子曰:子之从于子敖来,徒啜也。我不意子学古之道,而以啜也!”〕这件事情说明,对于那些关心自己胜过尊敬老师的学生,以及那些只是为了找工作而求学的学生,孟子是不教的,至少他不想教。不过还有个反例:孟子带着学生去滕国,住在招待所里,招待所的服务员在工作之余顺便织鞋来卖,有一天,织好的鞋子忘在窗台上了,第二天不翼而飞,服务员就怀疑孟子的学生玩了顺手牵羊。一个服务员去问孟子:“先生,您的学生是不是从窗台上拿走了一双鞋?”另一个服务员说话更不客气:“您的学生难道是为偷鞋来的吗?”孟子也怀疑是学生偷的,暗骂弟子不给自己长脸,嘴上却说:“我不认为一定就是我学生偷的,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排除有这种可能。我收学生,是有名的不设门槛,只要来报名,我就教;哪天想走,我也不留。这些学生来来去去的,我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2]有,保不齐会有一两个手脚不稳的。”孟子这里说的不设门槛,其实是给自己找台阶,实际上他收徒弟很苛刻,他办的孟氏大学,那扇大门是很严的,并不是谁都能进得来。[1]《孟子·尽心上》:“挟贵而问,挟贤而问,挟长而问,挟有勋劳而问,挟故而问,皆所不答也。”[2]《孟子·尽心下》:“孟子之滕,馆于上宫。有业屦于牖上,馆人求之弗得。或问之曰:若是乎从者之廋也?曰:子以是为窃屦来与?曰:殆非也。夫予之设科也,往者不追,来者不拒。苟以是心至,斯受之而已矣。”

没有经济独立,就没有人格独立

除了不迁就学生,孟子也不迁就工作。譬如对于做官,孟子有三重境界之说:第一重境界,只有老板尊重自己,给予很高的待遇,采纳自己的建议,才去干,否则,炒老板鱿鱼。第二重境界,虽然老板尊重自己,给予很高的待遇,但是不采纳自己的建议,拿人当花瓶供着,那样的话,也干。如果既不采纳建议,给的待遇又低,那就辞职。第三重境界,老板不尊重自己,给的待遇也低,但是,每月的工资勉强还可以活命,那也干。除非给的工资连活命都不够,才辞[1]职。孟子本人,一直处在第一重境界。他在齐国,年薪极高,待遇极好,齐王拿他当老师尊敬,唯独不推行他的政治主张,孟子断然辞职,毫不犹豫。我想,孟子一生名气极大,影响极广,深得齐、宋、薛、滕等诸侯爱戴,做官的时间却不长,跟他对工作的这种态度有很大关系。而孟子之所以会有这种态度,原因大概有二:一、他脾气大,天生的不愿迁就,跟合不来的人很难共事,也不屑于让权位捆住个人自由。孟子在齐国做卿时,有一回出使滕国,一同出差的还有个齐国大夫王,因为不喜欢王这个人,孟子一路上不跟他说一句话。孟子说过一段让咱们现代人听起来也很有快感的豪言壮语,他说:“别跟我提什么厅长局长,我压根儿就瞧不起他们!他们有豪宅,那又如何?我做了官,决不要豪宅。他们天天公款宴请,那又如何?我做了官,决不搞宴请。他们包了很多小蜜,那又如何?我做了官,决不包小蜜。在他们眼里,美食豪宅和小蜜很重要,在我眼里,统统都是浮[2]云。我会怕他们?呸!”这些话明显是孟子做官之前说的。我猜他说到做到,后来做官的时候,还真就不搞那些腐败。不过要是做官时间长了,倒有点儿难说。孟子还有一段关于个人幸福的妙论:“爵位分两种,人爵和天爵。部长局长,那是人爵,能让人吃饱,不一定让人快乐;仁义诚信,那是天爵,既能让人吃饱,又能让人快乐。所以让我选的话,我宁要天爵,不要人[3]爵。”二、他不差钱,即使不做官,也不会挨饿。这个问题,咱们在前面已经探讨过,高额年薪,大笔馈赠,使孟子身家巨万,这使得他有条件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一个文化人,一个知识分子,最重要的是人格独立,也就是孔子说的“不器”,不做“小人儒”。但人格独立永远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经济独立。肚子都填不饱,养家糊口的能力都不具备,即使想拥有独立人格,恐怕也难。[1]《孟子·告子下》:“陈子曰:古之君子何如则仕?孟子曰:所就三,所去三。迎之致敬以有礼,言将行其言也,则就之;礼貌未衰,言弗行也,则去之。其次,虽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礼,则就之;礼貌衰,则去之。其下,朝不食,夕不食,饥饿不能出门户。君闻之曰:吾大者不能行其道,又不能从其言也,使饥饿于我土地,吾耻之。周之,亦可受也,免死而已矣。”[2]《孟子·尽心下》:“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堂高数仞,榱题数尺,我得志,弗为也。食前方丈,侍妾数百人,我得志,弗为也。般乐饮酒,驱骋田猎,后车千乘,我得志,弗为也。在彼者,皆我所不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3]《孟子·告子上》:“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

墨子的维和经费

春秋战国,百家争鸣,其中最红的,只有两家,一是儒家,再就是墨家。儒家的老大,是孔子;墨家[1]的老大,是墨子。这些事情,众所周知。孔子的生平,我们了解得很详细。他爸是谁,他妈是谁,他是哪儿的人,几岁上的学,多大就的业,都做过什么工作,都去过哪些地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甚至已经有好事者考证出孔子的生日——生于公历9月28号,属于天秤座。据说这个星座的人赚钱快,花钱也快,消费起来没计划,老是攒不住钱(咦,好像孔子还真是这样)。墨子就不同了,他是哪一年出生的,我们就没办法搞清楚。博学如司马迁,都稀里糊涂地说:“墨子这[2]个人,可能跟孔子同时代,也可能比孔子晚一些。”清朝史学大家孙诒让是墨子的铁杆粉丝,在墨家著作和墨子生平上花了很大功夫去考证,也只得出这么一模糊结论:“墨子可能跟孔子的孙子孔伋同时代,年龄[3]应该比孔伋小一些。”究竟墨子生在哪一年,没人知道。关于墨子的籍贯,也存在很大争议。有人说,他[4][5]是宋国人;也有人说,他是鲁国人;还有一种有趣的说法:墨子,连同道家的鼻祖老子,都不是中国[6]人,而是印度人。从墨子的学说和行为方式上来看,他倒真的不像中国人,至少在春秋战国,还没有哪位名人和哪个学派跟他相似。就整个墨家的行为方式而言,他们很像公元前5世纪意大利南部的毕达哥拉斯学派:从事学术研究的同时又治理着国家,手握大权而又生活简朴;就墨子本人而言,他更像伟大的犹太哲学家斯宾诺莎——既关注政治,又鄙视权力,既在思想上有独到建树,又会一门可以维持基本生活的[7]手艺活儿,而且又都反对专制、提倡民主。所以让我评价的话,孟子即使不是外国人,也是整个先秦时期最“西化”的一个人。学术界为墨子出生地争论,政府也为这个打架,譬如河南鲁山就跟山东滕州争过,前者说鲁山是墨子故里,后者说滕州是墨子故里,双方都把墨子拉到当地去,竖雕像,建场馆,办论坛,拍电影,戴上墨子这块面具,登台对唱一出出政治戏和经济戏。生辰搞不清,籍贯有争议,这些问题,只能搁一边。好在对于墨子,还有一些东西是我们可以搞清楚以及没有争议的,比如说,他是个和平主义者。

墨子该拿诺贝尔和平奖

墨子一生,至少劝过三回架。第一回,劝阻楚国攻宋。楚国想打宋国,墨子听说了,从齐国出发,赶了十天十夜的路,风尘仆仆来到楚国。到楚国后,墨子先去见楚国的军事参谋、中国历史上最有名气的技术工作者、后来被当作木匠鼻祖的鲁班先生。鲁班给楚国设计过一些先进武器,这些武器作为楚国水军的装备,用在楚国对越国的战场上,让楚国水军大显神威;这一回,鲁班又搞出了更新鲜、更厉害的发明,据说能让楚国军队攻城之时无坚不摧、势如破竹。本来楚国的军事实力就远远超过宋国,有了鲁班这个专家帮忙,楚国攻打宋国更是必胜无疑。墨子见到鲁班,劈头就问:“有个人对我不利,我想把他干掉,可是又不方便亲自动手,您能帮我做了他吗?”鲁班说:“开什么玩笑,我又不是杀手!”墨子说:“不让您白干,我给钱,事成之后,我出十根金条。”鲁班一口回绝:“不行,别说十根金条,就是给我一百根,我也不会帮你杀人。”墨子问:“为什么啊?十根金条不少了,很多人几辈子也挣不了这么多钱,您杀一个人就能挣这么多,多划算的事儿啊!”鲁班不高兴了:“我有我的原则:凡是不道德的事情,给多少钱我都不干。”墨子等的就是这句话,立即反问道:“现在您帮着楚国屠杀宋国的百姓,是不是合乎道德呢?”鲁班没话说了,他是个讲道理的人,不愿强词夺理,只好对墨子说:“帮楚国攻打宋国,确实是不道德的,我错了。可是想打宋国的不是我,是楚王啊,楚王下了这个决定,我能有什么办法呢?”墨子说:“好吧,请您带我去见楚王。”俩人见了楚王,墨子不说攻打宋国的事儿,先给楚王讲故事:“比方说有个人,家里有超级跑车,却去偷别人的奥拓;身上穿着名牌西服,却去抢别人的麻袋片儿;吃的是燕窝鲍鱼,却去讨别人的粗糠烂菜。您说这个人有毛病没有?”楚王说:“太有毛病了。”墨子问:“您管着这么大一个楚国,却去跟人家抢那个又穷又小又没有资源的宋国,是不是也犯了同样的毛病呢?”楚王哑口无言,过了一会儿才说:“也许我不该做出攻打宋国的决定,但是先生,您该知道君无戏言,我的部下已经接到攻打宋国的命令了,您总不能让我把这命令收回去吧?”墨子说:“您现在收回命令,是有点儿难堪,可是难堪总比战败强多了。我敢打保票,只要您的军队一进宋国,便会有来无回!”楚王笑了:“想必先生有什么高明的防御战术,能抵挡我们楚国的攻城大军?”墨子说:“您的军事参谋鲁班先生在这儿呢,趁这个机会,您让他跟我比画比画,他演示攻城术,我演示守城术,看看谁的战术更厉害吧。”楚王让他们演示。鲁班一连用了九种攻城武器,都被墨子用极高明的守城术打得一败涂地。楚王见状,心说墨子这家伙太厉害了,他回去要是帮着宋国军队守城,我的军队还真是难操胜算,于是杀心陡起,准备要墨子的命。墨子不慌不忙地说:“您现在就是杀了我,也不顶用了,我来楚国之前,早就向我那三百个学生交代过了,不管我能不能活着回去,他们都会站在宋国的城头上,用我教给他们的守城术打击敌人。”楚王只好很沮丧地收回了攻打宋国的命令。第二回劝架,劝阻齐国攻鲁。齐国人要打鲁国,鲁国国君很害怕,向墨子请教,怎样才能避免这场恶战。墨子劝他向齐王写信服软,同时派人给周边的几个诸侯送重礼,求他们帮着替鲁国说情。也不知鲁国国君不愿意这样做,还是齐国软硬不吃,反正后来齐国军队还是气势汹汹地来了。眼见大军压境,鲁国就要不保,墨子决定来个釜底抽薪:到齐国去一趟,说服齐王,让他撤回攻鲁大军。墨子到了齐国,先打探消息,听说齐王很迷信,有了主意。他进宫拜见齐王,不提攻鲁,先打比方:“譬如您手里有一把宝刀,轻轻一挥,就能把别人脑袋砍下来,您说这刀利不利?”齐王说:“这样的刀当然很锋利了。”墨子又说:“如果您拿着这把刀,一刀一个,一刀一个,想砍多少人头,就能砍多少人头,而且不管砍掉多少都不会卷刃,那么这刀利不利?”齐王说:“当然锋利。”墨子追问:“拿刀的人砍了别人脑袋,会有什么后果呢?”齐王想了想,说:“人做事,天知道,做恶事,有恶报,今天砍了别人脑袋,明天自己的脑袋也会被人砍去。”墨子说:“太对了!齐国军队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好比是一把很锋利的刀,您则是那个拿刀的人。现在您派军队攻打鲁国,残杀百姓,这跟您自己拿着刀砍掉成千上万颗无辜之人的脑袋,有什么两样?”齐王听完这话,出了一身冷汗,说:“多谢先生提醒,要是我的兵杀了很多鲁国百姓,那我可真要遭报应了。来人呐,传令下去,赶紧撤兵!”您瞧,就凭三寸不烂之舌,墨子又阻止了一场战争。第三回劝架,劝阻楚国攻郑。墨子晚年,楚国要打郑国,墨子一得到消息,老将出马,再次到楚国劝架。这一回,楚王坚决不认为自己以大欺小是不道德,也不再相信作为一个强国的国君去觊觎一个弱国跟开宝马的人去偷奥拓、吃鲍鱼的人去抢米糠是一回事儿,他咬定一个逻辑不放:“郑国高层腐败透顶,把国家弄得一团糟,我派兵去把郑国灭掉,纳入自己的版图,以后郑国老百姓就不用再过苦日子了,这叫作吊民伐罪,就跟当年商汤灭夏、武王伐纣一样,属于正义之战。”乍一听,楚王正义在握,郑国确实该打。针对楚王的逻辑,墨子反驳如下:“就像我以前一直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人的所作所为,鬼神一清二楚,郑国领导不像样,自有鬼神来惩罚他们,而鬼神的事情,是不需要您代劳的。”楚王冷笑道:“假如鬼神不惩罚他们呢?这世上,好人有恶报、恶人有好报的事情多了去了。”墨子说:“即使鬼神不去惩罚,郑国的老百姓也会对他们做出惩罚。老百姓好比是爹娘,领导好比是孩子,孩子做了坏事儿,自有他们的爹娘去管,您作为邻居,只有解劝的责任,没有代替别人爹娘管教孩子的道理。”楚王拧上了,质问墨子:“郑国老百姓没刀没枪,怎么管教他们的领导?只有我这个邻居才有能力帮他们管教。”墨子笑了:“您帮郑国老百姓管教领导的方法,难道就是派一批军队去宰杀郑国老百姓吗?在战场上送死的,可都是那些您要帮助的老百姓啊。”楚王无语了。墨子又说:“譬如一个人生病,您当然可以出于道义劝他吃药,但如果他拒绝吃药,难道您就可以强行灌他,甚至把他打到遍体鳞伤,打出来的病比本身的病还重吗?”楚王彻底服了,大手一挥,下令撤军,又一场战争被墨子成功阻止。看墨子劝架,是一种享受——这人脑子太好使了,嘴巴太能说了,每次劝架,都能想出巧妙而且有效的策略,投石问路,旁敲侧击,剑出偏锋,指东打西,以退为进,迂回突击,以三寸不烂之舌,横扫千军如卷席。在战国,墨子实在称得上是一流辩士。可最关键的,不是墨子的辩才,而是墨子的运气。他毕竟生在战国前期,那时候,君主们的身上还洋溢着一些骑士精神,血液里还残留着一些贵族基因,虽然本质上跟后来的绝大多数君主一样残忍好杀、贪得无厌、好高骛远、愚蠢自私,但至少在嘴上,还是讲规矩的,被人揭了短处,脸上还会发烧,内心深处还会涌上那么一点儿惭愧之情,因为这个缘故,墨子才能跟他们讲道理,才能用辩论而不是实战的方式说服他们。假使墨子劝说的对象不是战国前期几位国君,而是嬴政、刘邦、铁木真等帝王,那么他成功的概率几近于零,最后的下场,不是被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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