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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5 05: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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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谷孙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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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墨二集

余墨二集试读:

自序

《余墨二集》篇幅比《一集》膨胀不少,原因之一是老之已至,敝帚自珍,巴不得把写过的文字,包括与正业有关而并非余墨的,及早盘点搜辑;原因之二是我生朱绩崧老弟是个有心人,又善于利用电脑为我划定文档格式储存,免去寻检之劳,及至编辑成书,比之《一集》要容易得多;原因之三是老友陈麦青不嫌弊车羸马,愿意再次出任责编玉成。人和相趋,同情相成,这个集子得见天日,作者感激不尽。

这个集子如有什么创新之处,那就是作者未去请出一位长辈来赐序,而是烦劳学生动笔,而且师生约定:序文付梓前一定不要作者过目,一定不要满篇谀辞,倒是希望多写学生眼中老师的缺点和弱点。气同则从,声比则应,师生切偲,老幼怡怡。我觉得这很有意义。

这个集子内容较多,自然也与近年来动笔较勤有关。动笔勤显然是因为感受多,但另一方面,我觉得人越上年纪,对文字越有一种亲切的依恋和专注的痴迷,在天远月孤的伶俜时分尤其如此。但愿我的这点体悟会传染给我的学生,使他们也会热爱文字,热爱写作。陆谷孙2008年12月13日

虚论篇

学位论文:一次智力探索之旅(A Degree Thesis:An Intellectual Odyssey)

一、论文写作的精神状态(一)一次智力探索之旅

奥德修斯(Odysseus)是希腊神话里的人物,他是伊塞卡的国王,参与了特洛伊战争,然后设计了木马计,如果看过“The Trojan War”就会晓得这个故事。奥德修斯在希腊军队攻下特洛伊城以后,回国途中历经各种磨难,这个过程当中他就不断探索,最后还是战胜艰险回到了故乡。同样,你们经过了探索以后,也会回到你们应该去的地方,所以我用了odyssey这个词。说到写论文,我最害怕的是我的学生一听见说要写论文,马上头就胀了,觉得“我现在开始要过苦日子了,我现在开始要‘咬子弹’(to bite the bullet),太难受了”。我说,对你们来讲,论文是非写不可的,不然的话,就不能毕业,就没有学位,而学位对你今后的职业又是如此重要,所以你非写不可,这是一个不可不逾越的障碍。所以我现在比较怕我们在座的同学有这么一种思想:我好不容易在电大念了这么几年,要毕业了,这个无非就是我满师的时候必须做的事情,算是满师汇报。如果是这样,你的态势离写论文的要求就太远了。(二)一次精神狂欢

我现在要求各位的是什么,提得高一点说,希望大家把自己所写的这篇论文看作是一次精神狂欢的机会。做得到吗?精神狂欢。就像希腊神话里面的酒神,酒神节来了,就该狂欢了。要觉得“我有一次精神狂欢,不但把我自己所学到的东西好好地理一理,而且要像奥德修斯一样,回到应该去的地方,把这条路给勾勒出来”。还要有一个里程碑意识:“这是我大学毕业时的论文,我写完以后要一生保存它,虽然今后我可能会屡次搬迁,生活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但是有一样东西将伴随我终生,那就是这篇论文。”所以我说大家一定要高屋建瓴,要有展示意识,要有孔雀开屏的那种心态:“好不容易我学了这四年五年的,这次我要把我最好的东西拿出来开个屏给你看看。”就是要有这种表达欲,这个就是高屋建瓴,而不是畏缩不前,觉得太难太难。我们现在的同学,相对来说不像我们当年那样吃得起苦,遇到一点点小的挫折就会畏缩。所以在这个背景下,我就觉得你要有这么个精神状态是很不容易的,虽然我也不期望你们每位都有高屋建瓴、孔雀开屏这样的精神状态,但是我还是希望至少有几位会有这么个态势。二、论文写作的选题

要讲这个题目很难,因为对你们不了解。所以我把可能的题目都罗列一下,你们不妨根据今天讲的——其实很多都是常识——对照你这几年学习的内容、自己的兴趣所在、你将来大致的发展方向来选定一个题目。我有个学生最近从哈佛和麻省理工学语言学回来,她跟我讲语言学这个东西很枯燥,很难学,也很难教,但是她在亲炙乔姆斯基(Noam Chomsky)以后,深有体会地说:“我现在感觉到,做教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我对语言学的激情‘传染’给学生。”我觉得她这句话讲得很好,于是推荐我其他学生去听听这位学长的课,看看她怎么“传染”。所以我今天要做的,第一是讲一些常识,第二是也想“传染”。希望我对写论文的一些感受能够部分地传染到在座的同学身上。我认为调整好精神状态以后,就要选定一个比较精当的文题,即我写什么文章?当然你可以写各种各样的文章,比如你可以写文化对比:为什么中国人见了面以后就要问“吃了没有?”,外国人说“How are you?”、“How do you do?”“吃了没有”是一种生存型的文化行为,一定要把肚子填饱,然后就可以继续活下去,吃是存活的根本条件。而西方人更着重于进展型的心理,所以招呼语就不同。从这么一个很小的例子可以引发开很多很多的思考。文化对比确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题目。下面我们先从语言学讲起吧。(一)语言学方向的选题

1.语言学综述

语言学现在是一种现象,是一种显学。好像谁都愿意搞语言学。语言学也是五花八门,流派纷呈。如果你写语言学的论文,我建议你不妨从语言学综述写起。语言这个东西太奇妙了,你说对不对?人类最奇妙的东西我想就是语言,所以从古印度、古希腊开始就有人研究语言学。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谈过语言学的问题。柏拉图用拆字法,比如说有一个字,现在英文还在用,其实是从希腊文来的,叫“catastrophe(灾难)”。他把“catastrophe”拆开来,原来“cata”是“turning(转折)”,然后“strophe”是“over”的意思,就是一个大变动。昨天不是又来了个灾难嘛,印尼摔了一架飞机,那就叫“catas-trophe”。他就从词源、拆字开始研究,来搞语言学。然后到了罗马时代就是拉丁语法,理性的语法,绝对的语法,世界上唯拉丁独尊。拉丁的统治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唯理语法。然后到了中世纪,尽管有宗教审判庭,尽管你有异端的思想要被绑上火刑柱烧死,但是在语言的研究方面,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小孩怎么学语言,怎么学母语这个东西的研究从古希腊到现在,乃至今后,一直都在研究。如怎么开发左脑?小孩的左脑,也就是语言机能的那些神经元,从3岁到5岁就特别地发育起来,对外国语又如何呢?成年人又如何?人脑的开发至今不过百分之十几,今后继续开发往何处着手?对语言学的综述,我觉得也能写出一篇很好的论文。到了文艺复兴时期(现在西方多称“早现代”——early modern),拉丁语分裂成很多的地域方言: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法语等等。以后一直到19世纪,语言学家们就开始有一种历史比较,就是要看看这个语言究竟怎么会形成这个样子。这是历史比较语言学。比如有人研究中文跟英文有没有亲缘关系,结果找来找去找不到,最后找到梵文跟欧洲的语系有共同之处:pater,就是/p/音打头的,就代表父亲;mater,/m/音开始的就代表母亲——发现梵文跟欧洲语系都一样,所以就形成了印欧语系。历史比较语言学是在19世纪开始的。后来的研究认为人类的哲学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叫本体论,就是哪一个是第一性,究竟是上帝创造人还是从猿演变到人的;第二是认识论;第三就是语言学。到20世纪,语言学发展成为一门显学,那是因为它研究的东西跟人类的关系太密切了。它研究跟人脑的关系,跟认知的关系,跟人的行为的关系,跟文化的关系,所以语言学的确是引出了很多很多的研究来。语言本身的结构当然是形式至上,于是有了形式主义的语言学。也有功能主义的语言学,就是每讲一句话,每说一个字,都有它的社会功能。比如我说“热”,就意味着希望你们开空调;我说“渴”,就希望你们给我斟水,所以都有它的语用功能。那么语言学跟人的认知又有什么关系呢?就像我刚刚讲的,儿童是怎么学母语的?而成人又是怎么学外语的?成人怎么能把外语学好?这些方面的研究越来越深入,所以你从古印度、古希腊开始一直到今天,来一个综论,不也是一篇很好的论文吗?当然你不能把我今天讲的记下来就算作一篇论文。你要寻找很多很多的文献,你得有很翔实的资料,来说明梵语跟欧洲语言有很多相通之处,然后论证印欧原来是同一个语系,跟蒙藏是不一样的。我们属于蒙藏语系。由于语系的不一样,所以系谱论也是很有趣的。但是不管怎么样,语言学的综论是一个提纲,然后你可以把语言学再分作句法、语义、语用,这是现在最流行的三种分法。

2.句法

下面说句法。什么叫句法?关于怎么造句的语法就叫句法。syntax是一个可以做很多很多论文的题目。特别是因为Chomsky的所谓生成转换语法引起了语言上很大的革命,因为在他以前,结构主义认为语言本身是个习惯,而他认为不是习惯,语言本身是个创新,语言是个生成过程,语言的规律是有限的,但是这些有限的规律会生成无限的语料来,所以叫生成转换语法。生成转换语法对于句法而论,我觉得的确有很多文章可以做。一讲到句法,可以讨论主要的、次要的、高级的、低级的、内向的、外向的,还有隐性的、显性的。怎么来切分句子?有的是线性的,线性组合链,可以把它切分;有的可以画框,然后来进行切分;也可以用方括号的方法来进行切分。所以句法简直是一个做不尽的题目。我讲一个例子:上海市申办世博会的报告,第一句话中文叫作“新世纪赋予我们新的希望;新世纪激励我们为人类的福祉做出更大的努力。”写这话的人肯定感觉到很有气派:新世纪如何如何,新世纪如何如何。翻译的人就把它译作“The new century fills us with new hopes;the new century inspires us to make a greater effort towards the well-being of mankind.”从翻译的角度来讲是一点错误也没有,但从句法的角度来讲,英语的句法就不会这样。在英语的句法中,同样一个主语,在那么接近的上下文里头不可能出现两次,所以我们就把它改成“The new century fills us with new hopes, inspiring us to make a new effort towards the well-being of humankind.”(不用mankind, mankind有男权的意味。)这实际上就是句法的应用。为什么英语里面有那么多非谓语形式的动词,这跟它的句法是有很大关系的。所以你可以从这些方面,从比较实用的角度来看英语的句法,得出几个结论来。我觉得一篇论文能够得出六到七个结论就相当不错了。

3.语义

第二就是语义。语义现在也是非常流行的,因为它是符号学的一个门类。语义有语义场。你们不是经常看见树形图吗?金字塔的最上端是animals,然后来一个mammals——哺乳类动物,然后再来其他的——爬行类动物,等等。哺乳类动物下面再来个方括号,包括人类、猿猴。人类下面再来个方括号,包括男人、女人、孩子,等等。色彩也一样,冷色调、暖色调。这个就是语义场,叫作“field of semantics”。语义实际上是符号学的一部分,有绝对意义和相对意义,有能指和所指,这些都是20世纪初的语言学先行者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提出来的。索绪尔这个语言学家很奇怪,他生平没有写过很长的论文、很厚的著作,但是死后他的讲稿被弟子们收集起来发表了,结果索绪尔成了语言学当中结构主义一派的代表人物。原来他在课堂上讲到的问题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他讲的东西没有什么系统,不像现在的语言学家们动不动就是煌煌巨著;他的讲稿就像我们孔夫子的语录《论语》,所以我把他的教程称为“语言学论语”。他讲语言包括两个内容,一个是符号,一个是声音,当然声音也是符号。一个符号必然有它的“所指”和“能指”两个东西。“能指”是什么?指它的物理形式,比如说book,这个词的音和形就是它的能指。什么叫“所指”?看到这个符号,我头脑里马上形成了341页装订在一起的硬封面或者软封皮的这么一个对象,里面的东西是可以供你阅读的,读了以后可能是有好处的——也可能有坏处,对不对?反正就是这样。它表示的语义就叫作“所指”。他认为语言只不过是行为的一种模式。后来美国的一些语言学家反对欧洲大陆那些语言学家的看法,认为语言除了是一种习惯行为模式以外,还是一种思想模具,就是说人的思想和语言是同时发生的,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欧洲大陆的语言学家认为人的语言实际上就是人的思维由话语说出了而已,思维决定了他的语言。美国人说:不,语言反过来也影响思维。亚里士多德因为是古希腊人,所以他会用出mimesis、catharsis这些词,他的逻辑学范畴是跟古希腊语是他母语的事实是分不开的。如果亚里士多德有幸说中文的话,或是说印第安语的话,他的范畴就不是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些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语言又是思想模具,这其实是一个很重要的观点。为什么要学外语?人家说:我学外语就是为了多赚几个钱。我说:不,学外语开辟了你新的思想、新的天地,因为它是思维模具。学了一门外语,不但多了一条舌头,多了一对耳朵,多了一双眼睛,而且多了一个脑袋,“Language shapes your thoughts.”这些东西都是在语义学里面讨论的。我怕大家觉得我讲得太抽象了,那么就具体一点来讲。语义是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一直变化着的。我举一个汉语的例子:汉语的“江河”,现在是什么都可以指,黄浦江、苏州河;当年却不行,以前“江”只能指长江,“河”只能指黄河,是特指的。所以你看多少年以来,它的意义就泛化了。同样,意义泛化的例子在英语里面也不可胜数。这样的词,你有兴趣的话就去查一查,在你的语料里面专门寻找意义泛化的词。我举个例子feedback,我现在很希望得到你们听众的feedback,你们能不能脸上有点笑容啊,或者有点愁苦的表情啊?让我看看我是不是这里讲得比较没趣味,那里讲得还可以,这个就是“I need your feedback.”feedback本来是电学上的反馈,现在我们用得广了。汉语也讲了:“我们需要听众的反馈”,“对超级女声,听众的反馈非常活跃”,这就是泛化。本来是专业的,现在泛化了。再比如说“斗争”的“斗”,我这次到郑州去知道,甲骨文里面就有“斗争”的“斗”这个字。这个字繁体很难写,先是像个“门”一样的两个框子,但不是“门”,“门”上面是关闭的,它是开的。是开放型的框子,下面左边是个“亚洲”的“亚”,右边是个“一斗两斗”的“斗”,原先这个字是指地名的,跟斗争没有关系。但是你看从甲骨文到现在,多少年过去了,“斗”的意义就狭化了,就变成了你我两个人或两群人打斗。还有语义狭化的词,就像我上次在复旦讲的,现在编词典的人很难处理一个词,叫作gay。gay过去第一个意义都是“愉快的、欢快的”,现在你却不可以说“欢快的、愉快的”。现在任何一个对当代英语有所了解的人一看到gay首先想到一个所指,就是男同性恋。gay现在其他的意义都被排斥得差不多了。所以语义的变化实际上是一个故事,非常有趣的故事。再比如说villain:大家都知道,莎士比亚剧本里面的恶人叫villain,但villain过去不是坏人,好得很,田庄里面一般的farmer都叫villain,这些都是历史长河把词的意义改变了。又如revolution:我查OED(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牛津英语大词典》,revolution 14世纪开始进入英语,只指天象。你想嘛,金星既可以叫morning star又可以叫evening star,为什么?它一个revolution过来啊。所以revolution本来是打圈、转圈的意思,这是天象上的解释。一直要到16、17世纪的英国革命开始,CharlesⅠ被Cromwell砍了头,被清教徒砍了头,清教革命才解释政治上的大变动,制度的大变动。然后有French Revolution,有American Revolution。American Revolution就是War of Inde-pendence,独立战争,所以又跟政治搭上关系。然后到20世纪以后,revolution好像又带上了另外一层意思,凡是revolu-tion都是跟共产主义的革命有关了。那是从上世纪初的Bolshevik Revolution开始,我们叫作October Revolution,十月革命;西方叫作Bolshevik Revolution,布尔什维克革命。以后又有中国革命,有古巴革命,然后革命就好像必然跟共产主义有关系。由于它的左倾含义,所以到了20世纪60年代,revolution在美国遍地开花。在美国英语里面有black revolu-tion黑色革命,就是黑人的革命;有red revolution,红色革命,不是共产党革命,而是指印第安人的革命,印第安人不就是红人嘛;有blue revolution,蓝色革命,争取性自由;有green revolution,绿色革命,保护环境。所以革命一下子就跟这些激进运动联系起来了。但是打那以后,revolution慢慢地就少见了,好像变成一个和新产品有关的词了。比如说耐克最近又出了一款新式的产品,这个叫作revolutionary new line of prod-ucts,耐克鞋跟技术革新与突破——breakthrough联系在一起了。最近,revolution又有了新的意思,那就是跟苏联、东欧变色以后的velvet revolution,天鹅绒革命有关的,叫作颜色革命了。所以revolution的意思是不是一个很好的故事?我建议你们找10个这样的词,就能写成一篇很好的、有意思的文章。“Change of Meaning As Is Seen in Ten English Words”,我觉得会是一篇蛮好的文章。

4.语用

语用学,用一句最简单的话来讲,就是common sense,就是对着特定的人在特定的场合说特定的话。不是有人举过一个语用学的经典的例子吗?有个美国人到了中国,他要去问路,问到一个北京人。那个北京人特别喜欢英语,所以就跟他扯英语,说“Where do you come from?”你从哪儿来?“Where are you going?”你到哪儿去?“What business do you have in China?”你到中国来干吗的?“How old are you?”你几岁啦?那个美国人马上逃之夭夭,以为碰上便衣警察了,这就是语用学没学好。你去问那么多问题干吗呀?人家问你到天坛怎么走,你告诉他不就得了嘛。这里还有一个很好的例子。我有一个学生要离开北京了,他要把原来的家具卖掉,其中有一个冰箱。这冰箱不怎么地,但是他走了总要把自己的东西处理掉,那么就请一个老师傅来替他搬一搬。老师傅往那个冰箱很不屑地瞟上一眼说:“这种冰箱您还卖,您就慢慢儿卖吧。”你看,“您就慢慢儿卖吧”。这个用得多好啊,这个语用学学得多好。就是说As far as I see it, your ice-box will not sell easily, because it’s old, because it’s worn out, and so on and so forth.所以语用学说穿了就是这样。关于语用学可以写出很多好的论文来,为什么呢?这里面有很多文化参数,我刚刚讲的就是文化参数。中国人那么好奇干吗?打破砂锅问到底,是不是因为有人种基因?语用学里面绝对有人种基因,还有文化参数。文化差异也有显性和隐性之别,有礼貌原则,有合作原则。两个人对话的时候,一定有一个说出来或者没说出来的合作原则,不然的话就形不成对话。比如我问:“今天各位可好?”你们回答我:“里根死了。”这能形成对话吗?这当然不能形成对话。所以有一个coopera-tion principle。这些原则都是很有意思的,你可以就这些原则补充大量的例子,形成一篇文章,也可以多找一些这种“您就慢慢儿卖吧!”的例子。鄙人当年毕业的时候写过一篇论文,实际上也是学位论文,只是那时候我们不授学位,我写的就是“Peculiarities of Journalistic English”,英语新闻体语言的特征。文章里我举了一个例子,这个例子以后成了我的经典例子,差不多每一届学生我都要考他们。这是一个广告语,广告是语用非常特别的区域。这个广告语怎么讲呢?我念出来你们听听:“Realistic Budget Fashions for Dignified Maturi-ty”,“realistic”是现实主义的,“budget”是预算,“fashions”是服装,特别是时装。那么肯定这个广告是关于衣服的。那么衣服卖给谁呢?“for dignified maturity”。那是什么样的人?先看这个衣服是便宜还是贵啊?便宜。何以见得?“realistic budget”就是这个东西完全是在你的预算之内的,很便宜。但不会讲自己这东西很便宜,廉价。就像好多小旅馆也从来不会讲自己是小旅馆。英国有很多的小旅馆,B&B(breakfast and bed),它实际上只给你一张床,再给你吃顿早饭,就是一个家庭开一个旅馆,但是它自称是个“adorable hotel”,非常有家庭味的,非常可爱的,亲切的旅馆。你看,同样的理由,它不讲“cheap”,讲“realistic budget fashions”,原来是卖便宜的衣服。卖给谁呢?“for dignified maturity”,给老人还是给小孩?猜猜看,“mature”,成熟的,所以一定是卖给大人、老人的。怎么样的大人、老人?不是一般的大人、老人,这个大人、老人一定是非常“dignified”,什么叫“dignified”?肥胖的。你们说:“我这些衣服是卖给又胖又老的女人的便宜货”,还有人来买吗?“您就慢慢儿卖吧”。但是他把它花里胡哨地包装一番,哦,好听多了,“dignified”看上去非常庄重的。同样,我一头白发,碰到个几年不见的外国朋友,就问,“Do I look much grayer than before?”我是不是白头发又多了很多啊?人家要说“是的”。但是人家不说“是的”两个字,人家说“You look dignified!”“You look more dignified!”你看上去更有派头了,中国话就是这个意思。所以这个就是语用学。(二)应用语言学方面的选题

应用语言学方面可以讲的东西更多了。二语习得,如果在座的有年轻的妈妈的话,最好是有一个婴孩,一岁左右的,然后从现在开始,你就每天做笔记,看你的孩子怎么样慢慢地开始学话,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科学实验,看看他怎么慢慢地从“妈妈”、“爸爸”开始学语言的。二语习得里面的英汉对比,比如我上次讲的,我们中国同学讲英语,最大的一个毛病在什么地方呢?就是我们缺少一个“tense conscious-ness”,缺少一个时态意识,特别缺少过去式意识。为什么?因为中文里面没有过去式。这几天我们都在讲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我叫我的同学讲个过去的故事,这个同学第一句话讲得非常对:“In the year 1945,Japan finally surrendered.”第二句“On August 15 the Japanese Emperor issued an edict to order surrender to the Allies.”也是对的,好,第三句、第四句、第五句开始慢慢就没有时态意识了。“And then the allies de-cide to put up a tribunal to try all these war criminals.”然后盟国决定组成一个审判委员会来审判那些战犯。这第三句、第四句开始没有-ed了。为什么?就是我们的过去式意识很差。这个就是二语习得。二语习得里面你不妨找几个中国人说些英语,看看哪些地方出问题最大最多,要用例子。这将是一篇非常有实用价值的文章。我还想到一个数词意识,中国人有“万”,现代英文里没有“万”,用“ten thousand”来表达。所以“三十万”我们讲起来很容易,在现代英文里要讲“三百千”,“three hundred thousand”。现在居然有很多美国到中国来学汉语的人都讲“三百千”,而他自己一点不觉得奇怪。所以我简直要建议今后汉英词典的编者们把“百千”作为一个词放进去。现在英语里没有“万”,也没有“亿”。我最近发现韩语里也一样,也没有“万”,所以也得用这个办法。这个也是二语习得里面的很大的障碍。当然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问题,如he、she不分,因为中文里面只有一个“tā”的声音,所以潜意识、下意识很厉害。我们的下意识里面第三人称单数就是一个“他”字,所以he、she我们不大分的。一讲出来经常是she变he,大男子主义了。

教学法研究也是非常有意思的,教学法可能离开你们远一点,因为这只对老师有用,所以我也不细讲了。还有翻译理论和实践,也绝对是非常有“油水”的题目。你可以翻译一篇文章,但是你一定要附上一篇有一点理论性的东西。现在翻译是我们理论和实践脱节得最厉害的一个领域。有个翻译理论家说,你根本用不着搞任何一个字的翻译,就可以成为一个翻译理论家。另外一个极端就像我这种人。我的观点是什么呢?你没有翻过100万字你别去讨论翻译。那么他的论点和我的论点正好相反。而且这位先生有来头,他跟美国人Eugene Nida两个人联合主张建立一个单独的中国的翻译学学科,人家Eugene Nida还有过翻译《圣经》的体会,你老兄有过几个字的翻译吗?我没有见过。这个人提出来要建立一个独立的翻译学,纯讲理论,我反对这样做。如果你们对翻译有兴趣,我是希望你们不妨实践一下翻译,甚至于翻译一篇比较短的,或者几段比较短的东西。例如你可以翻译几段不同的信件,一封是写给你爱人的,一封是写给你老师的,一封是写给张德明校长的,一封是婚礼请柬,然后来看看在各种不同的东西中,你的语用怎么样,再从语用学角度来谈翻译。我觉得这挺有意思的。比如说写信,有时候你写得非常直截了当,“I want to tell you……”,但是有时候就不是这样啦,有时候讲“Please be informed that……”。再如婚宴将于几月几号在某处举行,这个翻译也可完全不一样,如“兹定于几月几号在某某地方为小女和小婿或什么什么人举行婚宴,敬请大驾光临”就是一种翻译法。所以你可以做不同的风格、文体的翻译,然后来几条体会,谈谈“解码”、“编码”、“形式对等”、“动态对等”之类的理论。

再说关于词典和教材。其实词典你们都得用吧?用词典的过程当中有体会把它写出来也是一篇很好的论文。有人讲我们的《英汉大词典》比较好,为什么好?你写篇文章出来给我看看。这就是评论文章,书评。《英汉大词典》是一种案头词典,是大型词典,集百科和语词的功能于一体。还有比较小的词典,如learner’s dictionary,“学生词典”,专门给学生用的,你要找例句就得靠这种词典。这两种词典的区别在哪里?词典的功能是什么?理想的词典应该如何?我理想的词典是网上在线的,实时的,互动的,我使用词典,同时参与编撰和修订,好不容易找到一句好的书证例句,我可以输入进去。词典既有它编的内容,又有我贡献的内容,对不对?所以就词典也可以写很多不同的文章。

教材也是。现在是教材大战,特别是大学英语,全国教材大战,为什么呢?因为作者都希望学生用自己的教材,这一用就是几百上千本,一下子就赚钱了,所以我觉得现在的教材虽然都讲究科学的方法,如是用交际法还是功能法、结构法,你的grading如何?你的单元怎么划分?然而唯一缺少了一条,就是缺了对我们学生的情感打动,我称之affective in-dex,不是effective,而是affective。我就想我当年做学生的时候,我们读的不一定都是英国文学,也读很多的法国文学、俄国文学。我读过的有《卖火柴的小女孩》,有《万尼亚舅舅》,有《拉封丹寓言》,有《最后一课》,这些东西都让我感情激动起来。现在一本教材从头到尾念完,或从头到尾教完,可以不掉一滴眼泪,我认为这不是好教材。我就希望教材里面有一点能使人大喜大悲的东西,这样对于我们学生的全面培养大有好处。现在我们的学生为什么那么无动于衷呢?复旦大学有很多女学生养了很多的猫,在宿舍里养宠物,那是很“小资”的标志。然后毕业了,走了,那你也继续“小资”一把呀,这时候她不“小资”了,她就把猫扔了,所以复旦大学有特多的弃猫。我在复旦大学校园里散步的时候经常看到那些弃猫,很奇怪,就像庞贝城的维苏威火山那里野狗特别多一样(有同学反驳说这些是“解放猫”,有什么不好?)。所以教材怎么编?我理想的教材最好什么样?我说把各种各样不同的教材拿来给本教师看看,本教师决定从甲教材选三篇,从乙教材选两篇,选我觉得最能教的、最有“油水”的来上课。而且这个教材不能封死,尾端给我开放着。为什么呢?尾端开放着,我以后再看到好的教材可以再加进去,这样选出来的我才觉得是“本教师的精华教材”。精华教学必须是人文教育,人文教育离不开爱的教育。所以教材问题也可以写。(三)文学及其他方面的选题

除了文学,其他的有叙事学、文体学、修辞学,等等。修辞学、文体学我们还懂,什么叫叙事学?现在文章里你们不是经常看见嘛,什么“历史的大叙事”,这个叫macronarrative,这是西方翻译过来的。说到叙事,你是从第一人称角度还是第三人称角度出发的,各有什么不同?第一人称有immediacy(直接感)。其他还有很多很多的元素决定,这个我想不一定讲了。

下面讲讲文学。我希望你们写论文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看过的书,不要完全从无到有,因为你毕竟学了4年,没有必要完全从无到有地来决定一个论文题目。比如讲到文学,你可以写的东西太多了:作品、作家、流派、母题、样式、比较都可以写。

什么叫“流派”?“意识流”、“垮了的一代”、“迷惘的一代”,那都是流派。什么叫“母题”?这是从英文的motif译过来的,母题好像是比主题更笼统、更有概括性的一个东西。本来是绘画、音乐、艺术上的一个用词。音乐有母题,比如说你听《新大陆交响曲》,你就不断地听到同样的乐调一再地响起,这个就是它的母题。看绘画,某个色调一再地浮现,不论是阴暗的色调还是明快的色调,一再浮现的就是母题。“出走”是个母题,“流放”是个母题,对米兰·昆德拉这些人来说,“流放”是个很重要的母题。“寻觅”是个母题,寻找金羊毛,从这个开始。“回家”是个母题,Odysseus的回家,在外面流浪了十年,终于回家了,摸索了十年,回家后把追求他老婆的人全部杀死,Penelope最后还是归了他了。最近我觉得很有意思的一个母题就是“出走”。很多作家到了西方,跟祖国有千丝万缕割不断的联系,写成的作品,那是非常动人的。有的人是靠作品,有的人是靠翻译,比如翻译中国的古诗词。我的一个朋友就是这样,他翻译了一百八十多首中国古诗词,完全是因为出走的母题起了作用。他想家了嘛。我们用语用学的通俗说法来讲,就是他想家了,他想故乡,所以这个母题很有意思。至于样式,有自传体、日记体、书信体,等等。这些东西写的人还不多,为什么?看的人不多。书信体、日记体里面有很多有名的文学作品。当年伦敦发生了一场大火。这场伦敦大火简直有点像这几天的新奥尔良水灾一样,是个大灾,catastrophe。结果有个叫Pepys的人每天写日记,这个日记是完全可以作为一个看17世纪伦敦众生相的非常好的材料。写作家当然更多了,像莎士比亚,你可以写莎士比亚的某一种剧,如历史剧,你可以写他的三部罗马剧。你还可以写莎士比亚作品里面的“变形”,那个是母题了,为什么这些人老是要女扮男装?这些人女扮男装的时候是不是跟我们的祝英台一样?很不一样。我告诉你,这是文化比较、文学比较、中外比较。我曾反对越剧演《第十二夜》,演得简直像《十八相送》一样。一个祝英台在旁边挑逗,梁山伯懵然不知,“呆头鹅”嘛不是?结果演得非常轻松的那个样子,而其实《第十二夜》里面“变形”是个很沉重的母题,正常的女孩子谁愿意变成一个男儿身啊?没人愿意这样。除了花木兰,替父从军,非这样不可。这个又是比较。所以从文学的角度来讲,我觉得可以写的东西的确是太多太多了。有一个题目现在做的人还比较少的,就是中国旅美作家的作品,所谓dias-pora。有时候走偏锋比较容易讨巧,因为做的人不多嘛,这个就是我要讲的第二个方面。其实还有很多,包括文学评论。文学评论也可以写出很多的学位论文,比如你可以从阐释学的角度,即hermeneutics这个角度,非常科学地来解读一部作品。你也可以用西方马克思主义,这是现在很流行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简称“西马”,西马的特点就是将马克思主义朝着剩余价值、阶级斗争这些东西之外的文学、哲学、认识论、语言学这个角度靠拢,这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特点。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点是意识形态化、理论化,但是它提出了文学里面的很多重大命题。比如说“异化”,异化实际上就是变形,就是西方古已有之的变形。这个异化是个重要的内容,你们中可能相当一部分人读过Animal Farm,就是乔治·奥威尔写的《动物庄园》,书中说猪觉得不堪受人的压迫,于是猪们就起来造反了,把人赶出庄园,然后庄园改名,叫猪的庄园。猪成了统治者以后异化了,开始不劳动了,也不吃那种糠菜了,要驴子们替它们打工了。然后驴子们也起来造反了,造反成功后蹈了猪的覆辙,到最后还是人回来了。乔治·奥威尔写的这么一篇寓言体的小说,的确写得很深刻,把异化讲到了极致了。我建议你至少念一两本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著作,然后来分析一两部文学作品,那将是一篇非常有意思的毕业论文。与此同时,西方也有一派人主张不要阐释,阐释学是一种太枯燥的东西,容易意识形态化,而且是一种太客观的东西,没有把你的主观放进去,你完全站在作品外面。所以有一批悟真派强调要有悟性,他们反对这种把很多理论用来解读作品,反对以解读为名,以解构为名,把很多理论的因子强加(或称“挪用”)到作品里面去。我是比较倾向于后面这种。一个作品你一看就喜欢的,人家问你,你为什么喜欢?你却讲不出来。然后慢慢地讲得出来一点了。再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又讲得出来一点,越讲越多。但是第一个感觉,第一次爱发生的时候是没有理由的,完全是缘分。持这种观点的也不少,并不只是Susan Sontag一个。我们知道Susan是最近死的一个美国人,她就强调悟性,强调erotics,五官的感觉,官能的感受,不是意识形态的分析。

还有女权主义的批评。我们中国还没有任何一个人用女权主义批评《红楼梦》,至少我还没看到过。如果你能写一篇英文的“An Initial Attempt(或A Crude Attempt)at Analy-zing The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s from a Feministic Point of View”,从女权主义的角度评《红楼梦》,可以说是一种开创性的工作。当然这是一个太大的题目!我讲这些话的意思是文学评论实际上也是一个非常肥沃的领域,从中你可以衍发出很多不同论文来。我讲的语言学、应用语言学、文体学、修辞学、文学、文学评论等方面的内容,其实都是常识,我把这些常识在你们面前展示一番,然后请各位根据你们自己的学养、自己的兴趣,在某一个领域里头寻找一番。三、论文写作的步骤(一)文献检索

最后我想讲一讲写论文的步骤。我感到最重要的步骤就是做好文献检索。比如你用女权主义评《红楼梦》,那么你至少要google两个东西,一个是“《红楼梦》”,一个是“女权主义”。这个文献检索工作是很重要的。有的人这方面的准备工作做得非常好,图书馆借阅、复印或者自己购置不少图书资料,形成一个小小的文献库,这个就是我们平时讲的“仓里有粮,心中不慌”。文献检索工作一定要做得周到,缜密,系统,这个是做到规范性的第一条。写论文,不是我拿起笔就可以写出来的,文献检索工作是很重要。像我现在这个年龄,尽管我肚子里有那么点货色了,倘使某个人叫我写某个作家,尽管对这个作家我肚子里有点货色,但还是不行,我肯定第一步要做检索,我要把这个人的homepage看一看。不但是看,看的过程当中,要摘录很多的内容,我还看人家骂他的话。如果他这个homepage上帖子很多,就要看人家怎么评论他的。比如有个8岁的小孩说,我从今年开始看你的书,我认为你的书如何如何,这就是一条很重要的信息:原来这个作家已经拥有8岁的幼年读者了。这个东西你不去检索肯定不知道,所以看来以为是没有关系的东西,里面却隐藏着很多关系。所以做文献检索工作一定要踏踏实实地、耐心地、有乐趣地去做。假如我一天发现了三四条有意思的信息已经相当不错了。所以这个文献检索工作从时间的长度而论,可能不亚于你成文的时间。(二)专业性、权威性、规范性与创新

关于专业性和权威性,这里我要提出一点,就是人文社会科学文献的半衰期。根据国外的统计,这个半衰期现在是越来越短。过去是5年,现在有了信息高速公路以后是6个月。也就是说6个月以后你对于这个作家的所有认知可能都已经老化了,可能都已经陈旧了,你要讲的话人家早已讲过了,你必须再重新来一番文献检索。这当然也只不过是国外的一家之言,仅供参考。但是有一条是肯定的,这些东西的半衰期,或者说变得衰老的过程在加快。所以你在写论文的时候,要讲规范性、专业性、权威性,三性兼备,脑子里面始终要有一个创新。这个创新有时候是观点方面的,就是你提出的观点其他人没有说过,是你一个人独有的;有的是材料方面的创新,比如说莎士比亚的这个剧本,这个材料从来没有人用过,我第一个用,这也是一种创新。所以考虑权威性、专业性、规范性的同时,都要有两个字在脑子里面,就是“创新”。说到规范性,我叫我的一个学生做了一个文献引述规范,发给大家了,这里就不用仔细地讲了,这实际上是一个最起码的要求。(三)诚信至上

论文必须有详尽的注释,言必有据。照西方的习惯,你引用一段引文只要超过10个单词,你就一定要出注释(重要的词组甚至单词,只要是人家的,就得加注)。我们中国同学有时也太不严肃了,有的同学现在的一大本领就是download-ing。你们笑了吧!这个是不是有点自责的笑?所以请注意,10个单词以上就老老实实把你的出处注出来。一开始养成这个习惯,对于你今后做学术工作是很重要的,这就是诚信至上。你的材料要翔实,你的结论要基于你的材料,你的行文要像论文,而不是写杂感,写小品,这些都是要求。但是最重要的,就是老老实实,千万不要去下载,去抄袭!四、苦中作乐

最后要讲一点就是苦中作乐,我看你们多数人认为写论文是件苦事。是苦的,我告诉你,今年八月份我过得非常苦。第一,复旦大学出版社要庆祝百年校庆,说是要我出一个《莎士比亚十讲》,我凑来凑去凑了九讲。那么不是还要写篇文章嘛,这篇文章得写。与此同时,又来了老朋友,就是我刚刚讲的,翻译了一百八十余首古诗文的那位朋友,一定要我给写篇序;然后又来一个朋友说是我们要出某某人的七部煌煌巨著,需要一个总序言,他说这个美国作家你以前写文章介绍过的,所以我们希望你来写。就这样,事儿一桩接一桩,一件接一件对付过去。这个就是苦中作乐。我感到苦中作乐更多的意思就是吸收知识。我经常跟人讲,一个人看书一定要达到自虐狂的程度,这个我是屡有体会。好比今天早上我一早要讲课,当然昨天我是很早就睡了,吃了一颗安眠药很早就睡了。平时我在学校的时候,前一夜如果恰好有一本好看的书在手里,怎么办?我就跟自己说,我看到12点吧。结果看到12点还是放不下,再延长1小时,到第二天的1点。结果到1点还是不行,到2点。如到2点再不睡,明天大概是要倒在讲台上了。这不是自虐吗?生理上讲就是自虐!看书一定要到这种程度。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到这个程度。做什么事情都要有这个程度,唱“超级女声”有这个程度我也佩服,打电子游戏到这个程度我也佩服。不管做什么事情,你总归要投入再投入,欲罢不能,不能浅尝辄止。即使你做的不是读书这个事,但是你是认真的,你的确是投入的,你的确是不能自拔的,我也佩服你。只不过我的兴趣是在读书上。有几个学生也被我带得非常喜欢看书,然后我们一本书看完叫作“Another book ticked off.”我一边在打手机短信的时候,一边脑子里就在想我们真像那些守财奴在那边数钱。守财奴是数钱,今天200万了,明天220万了,后天300万了,他是记账,他是记他的金钱收入账,我们是记我们的精神旅游账。我觉得很有意思的,只不过我们算的账跟他记财富的账不同而已,这个就是苦中作乐。至于你说这个乐有多大吧,也很难说,因为我说的这个乐不会变成金钱、豪宅或BMW。我希望你们不妨试着尝尝精神之乐。现在外面书店里的书多得很,现在市区里面又开了一家新的英文书店,所以我希望你们把书店用起来。假如你从写论文开始,在日记本上写道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鄙人的第一块里程碑建筑破土动工,我开始就某一个问题搜索Google。然后你把你的过程详细地记录在那里,那是个非常好的journal,以后把这个作为你学位论文的附件陪伴你一生会很有意义。以后你可能会开完“奔驰”开“宝马”,但是这篇论文不会再写第二次了,它将陪伴你一生。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是不是有点神圣感?我真希望你们觉得有点神圣感,因为这是你们的odyssey,是一次智力探索之旅。(原为2005年8月在上海电视大学的演讲)

“哈姆雷特”的问题——张沛《哈姆雷特的“问题”》代序

张沛同志敏而好学,在复旦攻读硕士期间,我已发现此人审问慎思的特点。士过三日当刮目相看。近读他的新著《哈姆雷特的“问题”》,深感张去北大攻博学成,复做博士后研究,素心焚膏,笃志穷道,融会中西,视界大开,器识已远非昔日可比。承他尚记当年在复旦莎士比亚课上逐字逐句精读《哈姆雷特》的心得,并以此剧为标本,从一曲审全貌,徜徉恣肆,既邃深商量旧学,又反复详玩新知,落笔十数万言,虽未必箭箭中鹄,但多洞见的论,我自叹弗如也。

张著取题《哈姆雷特的“问题”》,重点落在主人公身上,问题二字加引号,想来当是对应剧中“That is the question”(i-talics mine)一语,着重在哲理的探究。这篇代序试以《“哈姆雷特”的问题》为题,改以考察剧本而非主人公切入;“问题”二字去引号,则是拟根据文本罗列一些有趣问题(不局限于社会、哲学方面,当然也不展开求解),意不在质疑折冲,倒是想提供多方面的视角,以冀扩大全书容量。有幽默感的读者,不妨把这篇序文,看作当年的老师在此与当年的学生唱一出双簧可也。

先从问题剧说起。《牛津英语大词典》收录的“problem play”首例见于19世纪末期,严格说来,“问题剧”是一种晚近的戏剧样式,所谓“问题”者,[1]专指某个社会关注问题。如萧伯纳在《论戏剧》中提到的自Mary Wollstonecraft Shelley(英国诗人雪莱之妻,《弗兰肯斯坦》的作者)以还,社会普遍关心的妇女问题,直到挪威的易卜生写出《玩偶之家》,才算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问题剧。萧本人也是写此类问题剧的好手,如《芭芭拉少校》,不但着墨讨论“救世军”等宗教问题,还涉及军火工业乃至战争与和平问题。

不过,萧伯纳又说,就任何剧作都或多或少提出社会问题的意义上说——如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琢磨自杀问题和卡西奥反省酗酒问题(后者见《奥赛罗》)——每一部戏又可被视作问题剧。而早在萧之前一个多世纪,就已有评家从更宽泛的意义上,用“问题剧”一词来指称莎士比亚在17世纪初年写成的几部剧作,即《终成眷属》、《哈姆雷特》、《一报还一报》和《特洛伊罗斯和克瑞西达》,理由是剧中有“反常的心智状态”和“复杂的良知问题”,到最后只能[2]“采用没有先例的方法去解决”。当然,还有宽泛无边因而不免舛讹的说法,即把全部莎剧,不管是喜剧、悲剧、历史剧或传奇剧,一网打尽,统称之为“问题剧”,即如莎士比亚出生地托管基金会主席[3]Levi Fox之所言。《哈姆雷特》乃全部莎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主人公丹麦王子一人台词共1506行,占全剧台词的39%,名列所有说台词的1378名莎剧角色之首。130年来,前身为莎士比亚纪念剧院的英国皇家莎士比亚剧团(RSC)演出频度最高的是《哈姆雷特》,共82次(场数更多),而百年以来根据剧中故事拍成的影片有75部(仅次于《罗密欧与朱丽叶》),两种媒体相加,受众无计,从而使故事在全世界家喻户晓。从这样一部剧作和这样一个角色入手来诠释莎士比亚的各种问题,无论从文本本身的代表性,或从接受主义的广度来说,都无疑是有的放矢的。

就挖掘并提出问题而论,《哈姆雷特》不啻是座“富矿”。问题中荦荦大端者如“生与死”、“明与昧”、“知与行”、“虚与实”、“盈与冲”、“貌似与本真”、“表演/化妆与自然”、“朝夕与永恒”、“樊笼与无垠”、“计谋与宿命”、“奸佞与仁义”、“牺牲与保全”、“吁天与亵渎”等等。此类问题中有不少正是张著论述的重点,小序不赘。但犹有许多与文本或舞台演出有关的问题,至今尚阙圆满的答案,有的可能成为永远的谜团,窃以为相当一部分的莎士比亚魅力正在于此。

譬如说,已为后世耳熟能详的独白“To be, or not to be,……”(Ⅲ,i,58—92)。究竟本来行文面貌如何?《哈姆雷特》第一次印成文字是在1603年,形式是一剧一册的四开本(quarto)。这第一四开本史称“讹本”,是由几位甚至某一位演员(一说系扮演次要角色军官马西勒斯的那位)凭记忆拼凑而成的。必须注意,为防剧本外流到票房竞争者手里,当年的演员一般都只拿到自己饰演的角色的台词文本,全剧文本则掌握在舞台监督(时称book-keeper)手中,所以依靠演员回忆拼凑,准确性自然较差。但另一方面,按照当代某些莎学家的看法,这样的文本倒是可能更接近于“实时”(real-time)的[4]莎士比亚。第一个四开“讹本”的那则独白开篇是这么几句:To be, or not to be, I[=ay]there’s the point,To Die, to sleepe, is that all?I all:No, to sleepe, to dreame, I mary[=marry]there itgoes,For in that dreame of death, when wee awake,And borne before an euerlasting Iudge,From whence no passenger euer retur'ndThe vndiscouered country, at whose sightThe happy smile, and the accursed damn'd.

拿这8行与流传至今并引发学者们诠释不尽的文本作一比较,主要区别似在语速和用词;至于意象,“长眠”、“做梦”、“未被发现的天地,旅人不曾回归”都无变化;失落的是“命运的矢石”等大量的隐喻和对现世苦难的罗列,从而剥夺了后世学人阐释、解码破译、解构—重构的无穷乐趣;The happy smile一语更是破坏了整段的基调。第一四开本是个“讹本”已有定论,但文本极为浓缩,长度仅及吾人今日所见文本之半,动作性和可演性强,不像今日所见文本前半部王子“延宕”复“延宕”(前四幕每一幕都有一大段独白),直到第3幕第2场的“戏中戏”开始,思考转向动作,剧情急遽推进,而“讹本”被认为没有这种结构上的瑕疵。因此专门研究“文字莎士比亚”(Shakespeare on the page)的学者,似也应注意“舞台莎士比亚”(Shakespeare on the stage),特别是英国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实时”莎士比亚。

我是个称铢度寸的微观型学人,兼之教过几轮《哈姆雷特》,脑子里还存有不少其他的琐屑问题,诸如幕启之时喝问口令的何以不是值班哨兵,反倒是行近的换岗人?这算不算文学中的一种“所指”,从戏一开始便埋下乾坤颠倒的隐喻?(后又为“地上打雷”——earthly thunder等意象反复强化。)第1幕第1场鬼魂的缄口与紧接其后第2场僭主的雄辩是不是奇崛的对照,出自剧作家有意的手笔?(谁说“意图”一定是“谬论”?)鉴于剧中反复出现因应时事的内容,僭主口中“our sometime sister, now our queen”会不会激发当年观众对伊丽莎白一世女王身世的联想?——其父亨利八世曾违背《旧约·利未记》训诫,占嫂为妻。同样,波洛涅斯的原型是伊后的某位宠臣抑或波兰使节,他在Ⅱ,ii,379—382对巡回剧团剧目的饶舌介绍(悲剧、喜剧、历史剧、田园剧、田园喜剧、田园史剧、历史悲剧、历史田园悲喜剧)是否对戏剧学术化的讥讽?——特别是“历史田园悲喜剧”颇使人联想到今日里我称之为pigeonholing的学术细分,如bio-+x+y+……。剧中众哨兵追看鬼魂,观众看演员;哈姆雷特冷眼看僭主,观众看王子;还有“戏中戏”,众演员看戏子,观众看演员——这是不是一种“大娃套小娃”的“俄罗斯套娃”式的戏剧效应?有使用电脑专事莎剧中意象复现统计的学者发现,“ear”一词在《哈姆雷特》剧中使用最频,疑与施毒于耳及全剧多偷听刺探的剧情有关。基于同理,我们是否可分别统计关于“腐败”(rotten、cankerous、contagion、ulcer等)以及关于“伪装”(show、play、stage、face-painting、plast’ing art等)的意象,以期更接近全剧主旨?关于thou/you的换用,如幕启时两哨兵的对话(勃那多先说“Get thee to bed, Francisco”继问“Have you had quiet guard?”[italics mine]前者以私交身份,用亲切语气,后者则事关军务,语气自然涉公)以及Ⅲ,iv母后寝宫的母子唇枪舌剑,是否可解今日读者之疑以利其他莎剧的阅读理解?莎翁创作《哈姆雷特》,除去已知的12世纪拉丁文《丹麦史话》、16世纪的法文《历史悲剧》和早些时候的佚失剧《元始哈姆雷特》(Ur-Hamlet)之外,还读过些什么古书?已有的考证指出,莎士比亚的“To be, or not to be”名段明显受了从古希腊普罗塔克和古罗马西塞罗到法国蒙田等人著作的影响,那么剧中的其他内容是否也有所本呢?如墓地郁利克骷髅背后有无第一部人体解剖教科书《人体构造》(De humani corproris fabrica, Andreas Vesalius著,1543年)的影响?溯源莎剧过去有Geoffrey Bullough的八卷巨制可供参阅,如今又出了一位苏格兰格拉斯哥大学的年轻教授,断言莎翁读过郝林希特、普罗塔克、奥维德、贺拉斯、《圣[5]经》、英国国教《祈祷书》、《伊索寓言》等二百多种参考书,其结论可靠性如何?出现鬼魂的莎剧不只《哈姆雷特》一部(读者可比照《麦克白》、《理查三世》等),但惟有先王老哈姆雷特用词丽靡,且有塞涅卡古风,形容惨遭谋杀一段颇有伊甸园神话的意味,加上对忏悔、炼狱的描写,是否足见天主教教义对作者的影响?对于新历史主义宣称的莎氏在清教主义英国阴奉旧教的结论,算不算又是一证?剧中“globe”一词倘若兼有“脑袋”、“地球”、“环球剧场”的三重意义,“union”有“宝珠”和“联姻”两重意思,那么“nunnery”(Ⅲ,i,122)除了“尼姑庵”以外有无伊丽莎白一世时代俚语中“妓院”的暗指?鬼魂出现于暗夜,闻鸡鸣急遁,随后就是笔者吟玩不倦的关于旭日、朝露、青嶂的两句,由霍拉旭说出:But look, the morn in russet mantle clad[6]Walks o'er the dew of yon high eastward hill.

可以想像现当代演出中此时舞台照明由暗转亮,正如紧接其后的Ⅰ,ii中,在富丽堂皇的宫廷,在远离金灿灿的王冠和珠光宝气的一隅,孤独地站着一身黑色丧服的王子。此类灯光和戏装的现当代常技,以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标准衡量,是否迹近melodrama反会导致莎剧诗之美趣(如上引两句)的失落?说到演出,还有一个有趣的问题:莎剧在伊丽莎白时代由全男班演出——女角由男童饰演——乃习俗使然,不足为奇(这一技术性障碍可能也是莎剧女角常常无母的原因之一,像《哈姆雷特》中似乎就缺了一个波洛涅斯夫人!),然而由全女班演出《哈姆雷特》就匪夷所思了。据记载,自1775年Sarah Siddons起,至少有五六名女士饰演丹麦王子,20世纪的Judith [7]Anderson更是以73岁的高龄扮演哈姆雷特,一时传为佳话。派定女角演哈姆雷特的用意是什么?难道有导演在王子身上发掘出了女性的细腻和阴柔?

奥菲丽娅是投水自杀还是意外溺水?王子给巡回剧团的戏文中加上dozen or sixteen lines(实指“几句台词”,与“一打”或“十六”无关)究竟是哪些?……如此这般,关于《哈姆雷特》的问题诚如丝麻纷乱,要解开有的谜团可能是曲学多辩,钻奇凿诡,只会治丝愈棼。另一方面,如同其他学问一样,力至则入,钻研一下上述问题也可能不是没有好处的。

哈佛女教授Marjorie Garber说,阅读或观看《哈姆雷特》的功效[8]之一在于唤起认同和回忆。诚哉斯言!给张沛老弟这部专著撰写序言时,我仿佛又回到了当年“Shakespeare In-Depth”的课堂。在张沛他们,是“学,然后知不足”;在我,是“教,然后知困”。我还记得曾与学生分享自己认为极其重要的两个看法:一是搞文学的必须熟读第一手的作品,且要做到手披目视,熟诵其言,心惟其义,切不可丢下原著,盲目躁进,急急效模第二手文评,玩弄术语唬人,结果把学问做“僵”;二是搞外国文学的不可完全抛弃中国文人重性灵、机趣、兴会的传统,一味皮附欧美分析哲学的高论,即便是穿上了后者的“紧身衣”,写文章也还须挥洒自如,元气淋漓。我还提出,学生应向中国的钱锺书和外国的本雅明学习(后者自称是homme de lettres,即man of letters,类乎中国的“文人”之谓,嗜写随笔、杂感之类,少泡沫,有深度),最好达到Won-derlander加Wastelander的学术境界。

张沛老弟从严格的意义上说,非我弟子。除了复旦的一段因缘,他去北大之后,由于两人都不存学校之町畦,兼之时下电话和电邮又极方便,切磋反倒更频。尼采讲过宗师与弟子的关系,称“子将背其师,盖渠亦必自成大宗师也”。张年而立,可不勉欤!(原载2006年4月7日《文汇报》;张沛著《哈姆雷特的“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版)[1]West, E.J.(ed.).1968.Shaw on Theatre.New York:Hill and Wang.[2]Boas, Frederick S.1896.Shakespeare and His Predecessors.Re-printed 1969,New York:Greenwood Press,14—15.[3]Salzma, L.F.(ed.).1947.Levi Fox in The Victoria History of the County of Warwick(Ⅳ).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18.[4]Garber, Marjorie.2004.Shakespeare after All.New York:An-chor Books.467—68.[5]Gillespie, Stuart.2001.Shakespeare’s Books:A Dictionary of Shakespeare Sources.London:Ahlone Press/Continuum.[6]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莎士比亚全集》中,朱生豪译作:“可是瞧,清晨披着赤褐色的外衣/已经踏着那边东方高山上的露水走过来了。”[7]Crystal, David and Ben.2005.The Shakespeare Miscellany.Woodstock and New York:The Overlook Press.[8]Garber, Marjorie.2004.Shakespeare after All.New York:An-chor Books.467—68.

莎翁生辰考证

刚刚出版了一本关于莎士比亚的小集子,闲读中旋又发掘到一则关于莎翁出生日的信息,特此刊布,与读者共享。既是对出笼不久的拙著的补正,又可佐证围绕莎士比亚其人其事的各种疑案和谜团。

根据莎翁故乡“圣三一”教堂的记录,莎士比亚受洗于1564年4月26日星期三。民俗学者按这个日子倒回三天,得出莎氏当出生于4月23日的推论。4月23日恰好是纪念英格兰主保圣徒的“圣乔治节”,把英国最伟大的诗人和剧作家定在这天出生,应是神人共喜的大吉隐合。18世纪以来,随着莎翁文名日隆,诞漫之说渐成法语信言,时至今日鲜有质疑了。

其实定论也可置疑。1559年英国国教的《祈祷书》明示:“除非有重大充分理由并向堂区牧师公开陈述并经允准,婴儿施洗不得先于出生后的第一个星期日或其他宗教节日。”1564年的4月23日是个星期天,若莎士比亚确实诞生在这天,那么最可能受洗的日子当为两天后的“圣马可节”(即4月25日)或下一个星期天。23日(星期天)出生的小毛头在26日(星期三,又非宗教节日)受洗,看来是有什么“重大充分理由”有待新历史主义的“侦探”大家去挖掘了。

设若4月23日这个日子不谬,那么当年的4月23日也不等于今日的4月23日,盖因16世纪中叶流行的所谓“儒略历”(因订立者古罗马统帅裘力乌斯·恺撒而得名)比之天文意义上的太阳年滞后了10天,直到1582年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废旧立新,欧洲各国开始采用格氏的公历,沿袭至今。英国自亨利八世与教宗失和起,向来自立门户,称之为英国国教,抵制格氏公历凡一个半世纪之久。到了1752年眼看独木难支,只好翕然景从通例,闹出一个9月2日之后紧接着便是9月14日的历史笑话(英人就喜欢与欧陆拉开距离,续用英镑,拒绝欧元,可算近例)。有鉴于“儒略历”到格氏公历的转化,1564年的4月23日,按今天的算法,应是5月3日了!顺便说一点文化八卦,一般认为莎士比亚的诞辰和忌日都是4月23日,这个日子因此特别受人注意。于是好事者发现,如美国童星秀兰·邓波儿、俄裔美国作家纳博科夫等都出生在这一天;英国大诗人华滋沃斯和暗杀马丁·路德·金的凶手等则皆死于这天。

有友人见我写此小文,哂曰:Big deal(小题大做)!我的回答是:君不见今日世界,历史修正主义盛行,对莎士比亚这个文化大图腾做点小考证,兴许还有些见端知末的作用呢。说到大图腾,《纽约时报》(2000年4月23日)的标题措辞机巧:“虽然已是436岁的高龄,莎士比亚仍然前途无量。”(原载2006年2月2日《新民晚报》)

埃及艳后打弹子?

世革言殊,物移名变,此乃语言铁则。只是写文章的人手滑笔快,难得永远严谨,于是用语不免时有倒错时光的舛谬。“时间误串”在英文里叫作anachronism,拆字溯源,在希腊文里表示“backward+time”的意思。《英汉大词典》在这一词条内配了一个例证,译成中文是:“说莎士比亚骑自行车乃是把时代弄得大错特错了”,颇能说明问题。

既然提到了莎士比亚,我们不妨来看看这位西方剧坛圭臬兼诗圣是如何频玩“时间误串”游戏的。举例之前先须说明,在16至17世纪的英国文坛,倒错时空,融历史与时事于一炉,可称成规,只不过莎士比亚写作恣睢汪洋,对时空的约束比之他人更不耐烦罢了。

埃及艳后克莉奥佩特拉吩咐手下伺候,一起去打弹子(见《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第2幕第5场3行),便是“时间误串”的一个显例,盖因戏文写的是公元前1世纪的事,而弹子这玩意儿要到中世纪末才由法国人率先玩起来。“钟鸣三下。”说话的是要谋杀凯撒的古罗马叛党凯歇斯,时间又在元前(见《裘力乌斯·凯撒》第2幕第1场192行),殊不知时钟的发明须等到14世纪初叶。《哈姆雷特》中提到王子回国奔丧后要回威登堡继续上学。University of Wittenberg是德国易北河畔靠近莱比锡的一所大学,建于1502年,传说中的浮士德博士和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旗手马丁·路德都曾在此研读。12世纪古丹麦的王子还有他的同窗霍拉旭,怎么可能跑到16世纪的德国去上学呢?“要是那上面没有什么,我不需要戴眼镜,”葛罗斯特伯爵对庶子爱德蒙说(见《李尔王》第1幕第2场36行)。据信眼镜是意大利人在13世纪发明的。古代英国人视力再差,也无由享用此种光学成果。

以公元前13世纪特洛伊战争为背景的剧中突兀提到公元前4世纪的亚里士多德(见《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第2幕第2场167行),时差达900年,真是误串极矣!

上述都是“时间误串”的显例。如果说莎剧中这种显例层出不穷,那么隐例也不在少数——只要你充分利用前人的各种版本,精深研读的话。而莎剧版本之多,想来世上决无其他作家的作品集可比。不说早期的四开本、对折本和八开本,光19世纪的百年中,平均每6周就有1种新的版本问世。现当代较受学界重视的计有“阿登”3种、“剑桥”3种、“牛津”2种、“企鹅”2种、“鹈鹕”1种以及“河畔”1种。

因为是隐例,一般都要求挖掘者有相当的“互文”知识储备。例如在《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开场不久,就有一场山盟海誓戏,克要求安说出对方的爱至何极限,安答道:“Then must thou needs find out new heaven, new earth.”(“那你必得去发现新天,新地。”——原文斜体为笔者所改,意在强调)“新天,新地”可能是基督教《圣经·新约全书》末卷《启示录》21:1“我看见一片新天,一片新地”一句的移植。此外,这个剧本写成于1606—07年间,是时距“新大陆”的发现方满百年,又是英国在北美Virginia初建Jamestown殖民地之时,域外奇闻一直是公众意识中的兴奋点,“新天,新地”必然激发联想。莎士比亚写的是公元前的古罗马和古埃及,而剧中人口里吐出的是公元4—5世纪方始全部译成拉丁文的《圣经》语言,观众联想到的则是晚近15世纪开始的地理大发现,因此可以说是“时间错串”的隐例之一。“时间错串”的例子同样可在汉语中寻见。日前看一部描写民国初年资产者残酷竞争的电视片,剧中一角尝问左右:“资金是否到位?”鄙人阅字有限,不敢妄断,但总觉得“到位”二字“字龄”尚浅,好像与1989那次风波中戒严部队的动作有关,之后才传用开的。民国初年人也说“到位”吗?同样,写此文时恰有友人来访,告我在某部描写解放前地下工作的影片中,曾见书架上赫然列有笔者参与编写的《新英汉词典》(1976年出版)。可见时间倒错,记性太好或太坏,并非莎士比亚“专利”,而是带有普适性的。(原载2006年3月25日《信报财经新闻》)

《英汉大词典》第二版主编感言

1991年9月29日下午4时许,一个朴素又简短的仪式在上海市教育会堂举行,发布了《英汉大词典》编成出版的消息。是时,就政治大气候而论,邓小平尚未“南巡”,改革停滞,“左”焰复炽,国人压抑;就我个人而言,方跨入“知天命”之年,已是华发早生。作为主编,我在仪式上做了5分钟的应景发言,调子很低,甚至有些阴郁。

岁月不居,转眼耆岁忽焉而至。再瞬间,到了西洋人所谓的“金龄”(golden age——在美国一般指65岁以上),本应退隐林泉,尤不宜重操词典劳役。但是《英汉大词典》问世以来,自己在使用过程中已不时发现“硬伤”,出错率(包括不易为外人察觉的技术性失误)已超出原定的每5页允有1处的容忍指标。而经读者指谬,错误缺憾败露更多,一番败露,一次憬悟,愧恧弥增。此外,凭着一部作品揽来多个奖项,反证学殖浅薄,不任荣惧,衷心不安,兼之昔日齐心戮力的同仁或老或殁,大半星散,不类之子附得虚名,殊深内讼。就是在这种愧怍、自责、痛惜的情感交织之下,不自量力,战战兢兢,签下了编制《英汉大词典》第二版的合同。“果者,末之难矣”,诚哉斯言!

谁知与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第一版迥然不同,第二版的编写和修订工作必须顺应市场经济的操作规律,非巧于应变者不可为。果然,事情或作或辍,拖泥带水,做得极不顺手。而从事词典工作的人又或多或少患有一种我称之为“赏由物召”的病态,就是设计时目标有限有度,真正着手做起来必枝节横生,务求巨细靡遗,于是工期又成旷日持久。但桑榆之年,疲驽下乘,壮心与身同退,精力毕竟不济。记得我在主编第一版时曾from A to Z通读全稿,最后还有雅兴加上一个鼾声符号条zzz为全书结尾,表示事竣归卧去也,而这次从事第二版的工作,深度审读的稿子只有5个字母部了。

好在这次参加第二版工作的,大多是骏迈少壮,其中几位除《英汉大词典》外,各有其他海内外重要学术承担,可以说是具备“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的远翥之材,且注意力早从纸质媒介转向电脑。参与第二版工作的译文出版社词典编辑们大多也是少年俊英,校对时心细如发,多向编者建言,还新编附录若干,皆功不可没。《英汉大词典》的后续工作,不管是纸面的还是在线的,非此新人团队不能依靠。如此人事两旺,前人可免恒悬。

向蒙读者厚爱,感言之最,当向他们表达由衷的敬意和谢忱,俯赐的评之余,凡遇查而不得或虽可查得但仍存疑费解的词语,多与编写出版一方互动响应,俾不断勘误补阙,以成全璧!(原载2007年5月26日《新民晚报》)

从八爪章鱼到行李带

一位网友建议在《英汉大词典》(第二版)的octopus(章鱼)条内增加义项“行李带”,缘“五花大绑”航空箱的带子与章鱼八爪的形似。有人质疑,有人去查英法词典,证明在英国英语中确有此用法……

从shuttle bus条的释义,讨论到港台“接驳车”、“屋村巴士”、“穿梭巴士”等译法,又由此引发英汉直译等值问题的讨论:“红眼航班”、“双刃剑”、“跳蚤市场”、“处女航”、“梦之队”,为“一汪清水”还是“一泓清水”,斟酌再三……

National Hockey League一条从原来的“美国曲棍球联盟”改作“美国冰球联盟”,原以为万事大吉。叵料网友引用大量资料,证明冰球运动尤为加拿大人所好,是为加国国球,从上世纪初联盟成立的历史沿革考证,似应改作“北美冰球联盟”,遂成对勘误之勘误……

从实例出发,从词的语用诠释或句的语法分析,展开讨论甚至争论,活学活用,使网友更透彻地理解自Jesper-son、Saussure等到Chomsky、Halliday等欧美语言学界大家的理论;从社会语言学和二语习得的角度讨论中国人为什么学英语,又由此扩展到议论官方英语网站之讹误迭出……

交流淘书、读书或查阅经验;介绍英语界老前辈们的轶事趣闻;辗转报道新近投票选出的英语界“十佳”;做诗填词猜谜;读者批评,编者反省或自辩;提出疑难求助,援手如林;中英两种文字自由并自如使用,文质并茂……

这就是自《英汉大词典》(第二版)本年4月9日首发后翌日开始、延续至今的论坛(http://www.stph.com.cn/mybbs/Board/Board.asp?BoardID=18)大致内容。据说关于大词典的讨论,在译文出版社的网站上人气最旺;且三个月以来每日新帖数十,而非骤盈骤涸。

我本人曾做过几天版主,学会了“潜水”、“灌水”,也懂得了什么叫“马甲”,啥是“斑竹”,LP指老婆,TMD是国骂,以及一些稀奇古怪的网语,诸如:“英文很好的说”(=“英文很好”)、“弱(弱地)问一句”、“严重同意”。

最有意义的是,据我所知,这样的论坛可能迄今在全国是独一无二的。此种读者与编者的积极良性互动,不但使一部《英汉大词典》受益,更使一批《英汉大词典》之诤友、挚友渐渐形成,即便视作未来“参与式”词典编撰(即所谓partici-patory lexicography)的雏形,也不为过。而这也正是我寄望于《英汉大词典》未来之所在。要是目前已上市的第二版在修订过程中,就有这种互动,那么词典的质量当有奇迹般的提升。

第二层意义在于网站上的民主。在这虚拟空间,不存在试图独霸话语空间的专断论者,也不讲年资,不计町畦,人人平等,追求的不是以己蔽人,哗众取宠,而是文字的真理(当然也不排除个别网友年轻气盛,表达欲过炽,排椝纵横,出言伤人,甚至捉对儿厮杀不止)。正因为有这虚拟空间的民主,多数网友间渐渐生发出一种排斥了私利的友谊。日前病倒卧床,可脑际不断萦绕着一串串熟悉的网友名字;友朋来探视,见我开着电脑,挂在网上,不时坐起查看有谁又发表了何种高论的见,深奇我沉迷之深。

西谚云:“厨下手杂,汤味必臜。”(Too many cooks spoil the broth.)我现在怀疑这个说法了。(原载2007年7月19日《南方周末》)

新牛津,新英语——《新牛津英语词典》(外教社版)代序

手捧1998年出版的《新牛津英语词典》(The New Oxford Dictionary of English),首先吸引我的不是护封上罗列的各种数据,而是墨绿背景前跃出的一小块鹅黄,菱形框里总结了这部词典的本质特征,即“新牛津”(New Oxford)和“新英语”(New English),本文就试从这“两新”说起。

使用英语词典的人都知道,牛津是老牌中的王牌,一百多年以来一直被视作英语词语的“终极权威”(the last word)。自从1928年第一版《牛津英语大词典》出齐问世以来,牛津系统的各种词典,包括简编(Shorter)、简明(Concise)、袖珍(Pocket),无不给人一种老成持重的传统感:义项的排列,正如最初的书名所述以历史沿革为根据(on historical princi-ples),由远及近,往往是从中古英语的原义,跨越七八百年,始及于今;多数例证都是引自名著、学刊等的书证,读者可以从中找到乔叟的名言,也可了解莎士比亚率先创用了哪些词语;就权威性而言,固然欹欤盛哉,难有出其右者,但从例证鲜活的现实致用性衡量,则不足为训;英国以外的英语品类虽也有所顾及,但所占分量轻薄,而对各种“非主流”的用法往往是不屑一顾的。旧牛津多以废义或古义打头,而确有旺盛生命力的今义却被掩藏在大篇释文中,苦煞查阅人。新版牛津却是从当代英语的实际出发,对意群作了爬梳和整理,义项大大精简,实用性显然大增,更便利了查阅;与此同时,新版牛津的释文力求精练,措辞力求简易。试以hub一条为例,若将新版牛津与类似规模的新版《钱伯斯词典》作一比较,前者主次两义相加一共33个英文词,其中无一生僻,而后者的释文长达63词,且多nave、quoits之类的难词。即使对科技术语,新版牛津的编者宁可以瞀者为对象撰写明晰释文,最后加上拉丁学名、化学分子式等信息,以为识者所用。第三,从总的语言哲学指导思想看,新版牛津尊奉的是what-ever is is,是修正传统(revisionist),而不再强调语法学家、教书先生们提倡的用法,当然更不再是King’s English或Queen’s English了。读者不妨翻到friend条,看看此词用作动词时新版牛津所提供的黑人英语例证:The woman got married and you still used to friend with she.应当说这种真实英语例证在当年的旧版牛津中是很难找到的。新版牛津的不少“用法须知”(usage notes)虽属“另类”,却为真实的英语大开绿灯,诸如Caribbean和harass的重音偏移;纵是“独一无二”仍可说“very unique”;“due to”只能引起表语是迂腐之见,实际使用时与“because of”无别,等等。无怪乎,《每日电讯报》指责新版牛津是老版牛津的“智力退化型”(dumbed down)变种;《卫报》在论及新版牛津对“分裂不定式”取容忍态度时,更是引用某权威的危言谠论:“要是我们继续这么干,我们将创造出一个特种阶层,这些人连求职信都不会写,因而将找不到职业”(见http://www.worldwidewords.org)。在尊奉传统和修正传统的两派之间,争议依然存在,有人还是推崇新版《钱伯斯词典》。

说到“新英语”,首先必须一提的自然就是新版牛津收录的约2000条新词和新义,而这些新词和新义据称都是从字数逾亿的“英国国家语料库”(the British National Corpus)以及“牛津阅读项目组”(the Oxford Reading Programme)逾四千万词的引语文档中掇精而得的。因此如Gulf War syndrome、human shield、netiquette、yuppie flu、no-brainer、zine等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新词,在新版中有很高的查得率。其次,新版牛津对英国以外的英语品类采取了比以往容忍又开放得多的态度,按编者们的说法,新版是部真正意义上的国际词典,把英语作为一种全球通用的语言来描述。据统计,从英国以外不同品类的英语(主要是北美、澳新、印度、加勒比地区等)中撷取的词目共11000余条,占全书的三十五分之一强。第三,所谓“新英语”在相当程度上表现为新科技、新工艺、新产品、新学科等的出现和大批新的专有名词的频用。有鉴于此,以前编词典时那种把“词”(words)和“事实”(facts)截然分开,只收语词,罔顾百科的做法,显然已经过时。新版牛津的编者们因而宣称:“像‘莎士比亚’和‘英格兰’之类的条目,与‘戏剧’或‘语言’一类实无不同,都应成为大词典收录的内容。”于是,科技术语和百科类条目两者相加,据称约有64000条,占全部词目的六分之一左右。像美国“性感”歌星麦当娜和吸毒成瘾的阿根廷球星马拉多纳,既非爵妇或爵士,品行亦颇有争议,收录这样的人名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不少中国地名(包括“枣庄”这样的中等城市)在词典中都以旧式拼法和拼音新法相并列,也是比较周到的做法。但是编者严重的政治偏见在“台湾”、“西藏”、“天安门”等条目中也是清晰可见的,对这些条目的释文不作技术处理,此书自然不可能在大陆出版(在出版《新牛津英语词典》之前,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已对该词典中所有带有政治偏见及谬误之处作了妥善处理)。第四,所谓“新英语”也反映在新版词典中500条左右用法须知的文字中,因为这类文字中有相当一部分涉及用语的价值观。是沿袭传统还是尊重今人的价值判断,新版牛津在这个问题上倾向于后者,因而指出-ess的女性化后缀有轻慢色彩,不可滥用;Christian name也要慎用,盖因我们大家今天都生活在多元文化的社会中;要特别留意对少数族裔的称呼问题,应当用Inuit代替Eskimo,正如应用black乃至Afro-American代替Negro,用Asian代替Oriental一样。但是新版牛津并没有像现时鼓吹“政治正确”的那班人一样走火入魔。cripple不宜多用,然而disabled应仍是表示残疾的最常见用语,英美皆然,远未被“政治正确”的异想天开的一类词,如differently abled或physically chal-lenged等所取代。一方面,新版牛津从女权主义立场收入了herstory等新词,并指出humankind正逐步取代mankind的事实;另一方面又实事求是地指出,虽有“大男子主义”色彩,man-made依然频用,而把man用作动词以及manpower这样的词至今尚无合适的词语可以替代。既是如实写真,又不走极端——这就是新版牛津编者对语词所承载的价值观的态度。

30位编者,加上60位分布全球各地的顾问,花了6年时间编成的《新牛津英语词典》在效率和速度方面,自然也有不少值得借鉴的地方;至于新版所采用的开放型版式,多分段,尽量少用括弧,以小黑方格、小黑三角、小黑圆点为主要分隔标志,使词典内容醒目而十分便于查阅,可以说是达到了user-friendly的要求。只是这些优点不涉词典内质,恕不在此展开详述了。(原载《外国语》2001年第1期;《新牛津英语词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版)

老蚌出新珠——《牛津高阶英语词典》第六版·英语版序

(一)

隙驷不留!对于我这般年龄的非英语国家,尤其像日本、印度等亚洲国家的英语教师来说,英人A.S.Hornby的名字可能是永远难忘的。个中缘由,容我由远及近道来。

我是1957年进的大学。由于中学连续六年“一边倒”学俄语,初入英文系从ABC学起,尤需合用的词典。当年人手一册的是老前辈郑易里先生根据英日辞书改编而成的《英华大词典》。我等的英文之所以能够达到今天这么一点水平,郑书功不可没。《英华大词典》内容赅通,对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美语各种用法的记录尤为详备,查得率高,其主要功能集中在receptive方面,亦即帮助读者求解释疑,而由于对productive(学用)功能兼顾不够,足观佳例无多,若要遣词造句作文而依靠郑书,那就难以得到多少帮助了。

这时,班上个别侨生和有海外关系的同学开始使用一本舶来品词典。借来一看,书题叫作The 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以下用中文简称《牛津高阶》),主要编者名叫A.S.Hornby,是位久在日本教授英语的专家。用过几次便发现,这部词典主要是替英语为非本族语的读者设计的,不但例证丰赡,而且还把结构主义语言学和二语习得(虽说当时还不流行这种术语)的不少研究成果移植到了词典编纂中来,讲究“易简之理”,对动词用法模式、名词可数抑或不可数的特征、名词和形容词后随补足成分的各种常见搭配关系(如a decision to resign和be certain to need help)等分别以缩写字母或数码代号一一标出,对指导production极有帮助。后来,不知是哪家出版社在大陆翻印了这部词典,而词典的编者们似也以前瞻目光看到了巨大的中国市场,把一些大陆难以通过的政治色彩强烈的例证一一改去。如我记忆不谬,在down with这一短语之下原例为打倒某一政治派别,后被改为“无害的”“打倒语法学家!”就这样,《牛津高阶》与郑易里的《英华大词典》如同锦挑对褓,或者说是一道成了我们这一代大学生学用英文的双拐!Hornby其人在英国文化委员会同侪口中昵称“灰兄”(ash——A.S.H.的连写,鉴于他活到八十,文坛尊宿,称之为兄,当不算过),在我们同学中间也有雅号,叫作“红皮”,那是某位仁兄读他名字时发音不准,他人觉得滑稽,模仿着叫开了。《牛津高阶》就此成了“红皮”,回想起来,还颇有一点亲切的意味。(二)

老蚌出新珠!时过半个多世纪,《牛津高阶》今天已出到第六版了,而当年拄着这根拐棍的我去年应邀参与了第六版英汉双解本的部分审订工作,对于这部迭经更新的词典何以始终深受欢迎的道理,似乎有了进一步的体认。

首先,《牛津高阶》把学习词典普遍采用的以简释繁的原则贯彻得十分出色,在第六版中把原来用于释义的3500词减至3000词,删削幅度达七分之一。释义文字的削减符合我们中国人古话说的“辞尚体要,不惟好异”的道理;只求达意,不图椝巧,更是释文写作更高一层的境界。释义文字的削减还给非英语民族学生另一种启示,那就是学外语词汇量固然重要,但决非绝对的决定性因素。我常对学生说Edgar Allan Poe只用了3000多词就写出了诸如Annabel Lee这样的全部诗歌作品(小说用词自然不在此列),如今《牛津高阶》第六版削减释义文字似又进一步说明3000左右的词汇量,只要用得准确娴熟,用出创意,表达还是大有可为的。

第二,与Hornby时代不同,今日的学生词典在淋漓尽致发挥production功能的同时,越来越注意加强reception的功能,各大出版社的竞争往往也把学习词典的收词量——特别是新词数量——视作重要方面之一。《牛津高阶》第六版一方面继承传统,注意教会学生活用,如在most条内以实例What did you enjoy(the)most?指明两可用法的同时,强调非正式英语表达中通常省略the的事实,另一方面并不一味法故,而是根据语料库语言学最新的研究成果,遴选收录新词、新义4500条,以致收词总数多达8万,是为《牛津高阶》问世以来之最。不少新词新义完全利用语料库的积累,连1998年出版的大型《新牛津英语词典》也未收录,如control freak、call centre、feel-good factor、multi-skilling、stalking等。察视新词、新义是件有趣的工作,如表示办公桌轮番使用而免空置的hot-desking一词已被包括《牛津高阶》的多种英语词典收录。近读外刊,说到南欧客籍工人去北欧或西欧打工,往往错开班头,以便两三人合租同一张床铺,减少开支,因称hot bed,似与hot-desking有异曲同工之妙。试查《牛津高阶》hot bed条未见此义,想来还是语料佐证不足之故吧。然而对一个词义衍生意识较强的学生来说,从此注意hot是否形成新的搭配表示“轮番使用而免空置”的意思,应该说是查词典的附带收获。

第三,今年,一名学生的学位论文写到辞书的美学问题——视觉美、工具美及其他。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少学习词典都采用“夹心彩页”以求满目奇胜。彩页包含何种内容,反映编者的美学趣味和独特匠心。如以一组简图动人视觉,经由通感作用而刺激听觉(以挥鞭传crack声,碰杯传clink声,泡腾片溶于水传fizz声,等等)就是很有创意的做法。《牛津高阶》第六版除寻常衣食、游戏、动物、地图等插页外亦有佳思,那就是将实用美和观赏美相结合的16面“学习页”,从词的连接、搭配到如何撰写文电、履历以及如何构成新词,给读者具体而细微的指导,披阅一遍,得益之多,时辈未见其比。

不揣鄙陋,谨以上述两段文字祝贺《牛津高阶英语词典》第六版·英语版在中国大陆出版!(原载《外语教学与研究》2003年第6期;《牛津高阶英语词典》第六版·英语版,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版)

涓涓不壅——《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七版序

又到作序时。《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出到第七版了。据我不很确切的估算,从第一版到第五版,修订周期较长,甚至有间隔15年之久的;1995年以降,也就是从第五版到第六版复至第七版,新陈代谢速度大大加快,每5年一修订,已是成例。善于从信息高速公路上下载资讯的文科学生,大概都会发现,今天人文社科文献的半衰期已从原来的5年剧减至半年左右,所以引用别人的东西时不可置时间因素于不顾,若非细心剪伐剔抉,难得新知。传统意义上以积微成大、稳重衡久为特征的辞书,也同样必须以后现代的速度更新,以顺应时势,特别是在竞争激烈的领域,更是谋先者昌。第七版不但依据语料库由一般到专用语域频现的实证,又按英语词汇专家对词的“应用重要性”(如aunt之类语料库实证不多,但应用性奇强——我宁愿称之为“潜在频用”)的判断,确定3000个关键词,围绕每词把词典可做的文章做足,又是值得注意的新招,为此还专门注册商标。祖显裔清,却又不誶奇胜,此一例也。

再看印次。牛津高阶从第一版的12次印刷到第六版的116次印刷,累计售出总数已逾3000万册,据说可称学习型英语词典销售之最。从重印次数之频增,可见除去新陈代谢的速度,词典受众的广度在今天亦已远非昔日可比。这速度和广度两方面的优势,应是牛津人的骄傲。

当然,还有一种历史贡献的自我意识,一种唯有开拓者才能体味的自豪:亦即牛津在上世纪中叶就开启了学习型英语词典之先河,后来跟上而未必一定居上的同类词典,据说要在约三十年后方始出现。把单语做成双解,嘉惠英语非母语世界的士林,也是牛津带的头。今日学生词典市场兴旺,百卉千葩,争红斗紫,牛津自然功不可没。至于牛津词典的家族式配套,大中小阵容齐整,更是古往今来辞书界的美谈。

作为在中国大陆编纂英汉词典的学人,尽管在选词、释义、择例各个环节都以包括牛津在内的英语母语词典为重要参考,我在作这篇序文时仍不免惭愧,因为由我出任主编的上海译文版《英汉大词典》时隔16年才出了第二版,这种更新速度类乎蜗行,倒是跟《牛津高阶》当年的“初级阶段”有得一比。当然,两部词典的类型和规模完全不同,修订的难度不可同日而语。但是令人感叹的是,这些年来,此间词典编纂领域的团队后继乏人,这又与学术界把词典编纂成果边缘化,出版界为词典付酬设限轻薄苛严有关。可以这么说,两大坚硬板块之间的夹缝,绝非发硎试新的词典人合适的生态环境。中国大陆并非没有经营辞书的老牌出版社,新锐更多,但是不管母语还是外语词典,真正能以品质上佳而胜出垂范的作品,实在罕见。就编辑宗旨而论,清末严复为商务版《英华大辞典》所作序文(见附录),若译作白话,照样可以冠冕今人作品。牛津大学出版社制作词典历两个半世纪而不衰,得以物色、训练并起用一批又一批熟悉又热爱词典、并由此而愿意献身语文事业的俊才,如此涓涓不壅,这当是最令人钦佩又艳羡的成功特色之一。2007年11月

附录 《英华大辞典》序

严复

夫西文辞典众矣,以言其卷帙,则自盈握小书,至于数十巨册;以言其说解,则自相标互训,至于历著异义引伸,与夫其国古今文家所用其字之世殊,乃至里巷谣俗。凡国民口之所道,耳之所闻,涉于其字,靡不详列。凡此皆以备学者之搜讨,而其国文字所以不待注解而无不可通也。今夫中国字书旧矣,自《尔雅》列诸群经,而考者谓为周公之作。降而中车府令之《爰历》,汉人《凡将》、《滂憙》,至于洨长《说文》、《五雅》、《三仓》、《玉篇》、《广韵》,代有纂辑,而国朝《康熙字典》、阮氏《经籍纂诂》,集二千余年字书天演之大成,所以著神州同文之盛。虽然其书释义定声,类属单行独字,而吾国名物习语,又不可以独字之名尽也,则于是有《佩文韵府》以济其穷。《字典》以部画相次,而《韵府》则以韵为分,此其嘉惠学者,使自得师,其用意皆可尚也。盖惟中古文字,制本六书,故二者难合。而自葱岭以西,南暨竺乾,西讫欧美,重译殊化,大抵切音。虽以埃及之鱼鸟画形,状若金石款识,而究其实,亦字母也。惟用字母切音,是以厥名易成。而所谓辞典者,于吾字典、韵府二者之制得以合。此其国名物所以降多,而辞典所以日富也。

十稔以还,吾国之民,习西文者日益众,而又以英文为独多。模略人数,今之习西文者,当数十百倍于前时,而英文者又数十百倍于余国。商务印书馆营业将十年矣,前者有《英文辞典》之编,尝属不佞序之矣。此在当日,固已首出冠时。乃近者以吾国西学之日进,旧有不足以餍学者之求,以与时偕进也,则益展闳规,广延名硕,而译科颜进士惠庆实总其成,凡再易寒暑,而《英华大辞典》出焉。蒐辑侈富,无美不收,持较旧作,犹海视河;至其图画精详,迻译审慎,则用是书者,将自得之,而无烦不佞之赘言也。光绪卅四年正月侯官严复

联词成组,方见功夫——《牛津英语搭配词典》(英汉双解版)代序

中国的英语学生最关注的学习策略之一是怎么背记英语单词,似乎掌握了单词加语法就有了用英语交流的本钱。权威机构发布的某级学生应掌握的数以千计的单词量,国外各种难度颇高的所谓verbal tests,更加剧了学生的单词焦虑。单词固然重要,可四十几万的英语词,一个人在有生之年能把其中的多少化作自己的心理词汇库存呢?有人问我:你是编辞典的,你识得又常用多少英语词啊?天知道!我只好反问:你识得又常用多少汉字呢?其实英语要说得准确又流利,写得漂亮,很重要的一种技能在于熟悉词际关系,不是有人说过“认识一个词就是了解这个词的伙伴关系”吗?可见联词成组,方见功夫。

于是就有了掌握词的搭配关系的必要,于是搭配词典甚至搭配的搜索引擎也就应运而生。

记得笔者学英语之初,常说“drink your soup”(相对中文的“喝汤”,何其等值!),后来看到听到英语民族的人笔下口中都说“eat your soup”,才改了过来,把这一动词+名词的搭配存入自己的心理词库。同样,今天我改学生卷子时,常遇到一些单词全对、搭配可疑的用法,如“in major charge”(介词+名词,其间插入形容词似不合习惯)、“make advantage of”(动词+名词+介词,make应作take)、“bolts and nuts”(两名词叠加,顺序颠倒)等等。这些都显示学英语的异族人在单词焦虑有时可能被人为放大的同时,搭配意识反显薄弱。无怪乎,在海外教英语的一些有识之士要警告说,一味关注单词[1]是“危险的孤立主义”(dangerously isolationist)。

每个人心理词库中都有一部分属搭配库存。譬如,一看到形容词abysmal,我的第一反应是后接名词poverty或ignorance;一看到动词sweat,几乎同时想到副词profusely或——更俗一点——副词性词组(或称状语)like a pig,表示“大汗淋漓”的意思;一看到名词cat和dog,顿时会联想到猫叫meow或pur以及狗吠bark或growl;高速公路上一遇到大塞车,英语心理库存立刻提供a bad/terrible/massive/king-sized traffic jam的搭配;近日看世界杯足球赛,如碰上一场势均力敌的赛事,脑际顿时浮现a close/tight/seesaw/ding-dong match。搭配的要害是必须符合英语的习惯,但在总体符合习惯的前提下,偶尔出以奇崛的修辞搭配,可说是更高一点的修养境界。

话说回来,搭配(collocation)本身是个内涵和外延界定不甚清晰的概念,追本溯源,还当归于拉丁文的collocatio/collo-cationis,译成英语,即是putting together。一般说来,搭配词典虽都以实词(notional words)立条,所指仍有严格和宽泛之别。严格的把搭配与短语动词、习语(亦称“片语”、“熟语”)区分并排除在外;宽泛的则包容任何出现在主词前后的词,甚至连许多复合名词(如riding boots)也被视作搭配。粗线条地说,英国系统搭配词典多产,且倾向于宽泛。而美国系统少有此类专门化的分类词典,倒是宁可多出一些俚语等“另类”词典。

牛津的这部搭配词典(即使在前言中)不以诞漫之说胜,而是循名责实,以预见高阶学生的疑难和需要为目标,宽严结合,既以名词、动词、形容词三种实词为主干,由本根生发,连抱枝叶,长短相形,前后相随,又不一概排斥短语动词(如reach out、reach for),甚至还收入若干复合词(如combat read-iness)作为名词+名词的搭配,不但满足读者临渴掘井式的查阅需要,而且哪位有心人如肯花功夫把全书通读一遍,相信更可收“积微成大,陟遐自迩”之效。稍觉遗憾的是,曾多次见过“do one’s bank before leaving town”(离城前跑一次银行)之类的用法,在本词典中未得佐证——当然在其他类似性质和规模的辞书中亦均未查得。(《牛津英语搭配词典》(英汉双解版),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版)[1]Rosamund Moon语,详见Schmitt, Norbert and Michael McCarthy(eds.):Vocabulary:Description, Acquisition, and Pedagog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

并非词义的简单相加——英汉双解版《牛津英语习语词典》、《牛津短语动词词典》序

学英语之初,好像是从Essential English上读到过一则有趣的故事,说是楼上住户准备往下倒水,事先警告楼下人当心,于是大叫“Look out!”楼下人“就字论字”,闻声探出头去,旋被浇了个“醍醐灌顶”,从此知道“look out”是要人当心的意思,而非“看+朝外”的单词意义简单相加。“文革”后期北京出了三卷本的《第三帝国兴亡史》中译本,内部发行。时值书荒,所阙者学。我把这部书从头到尾读了几遍,穷文尽义,无微不综,发现内容翔实,译笔畅达,很是佩服。不过,在某处说到希特勒和丘吉尔斗智时,译文出现“这是一个两人都可以玩的游戏”这么一句,颇觉突兀。掩卷一想,英文原文定是谚语“It is a game that two can play”。后来认识了译者之一的施咸荣兄,与他讨论过此句,两人都同意此句还是译作“这套玩意儿你会我也会”为好。这儿又是一例,说明英语中存在着相当一部分语义不等于所涉单词意义简单相加的词语。文化积淀丰厚的谚语自然属此。

此类词语一般都称之为“习语”(以前也有人泛称“片语”、“熟语”),那是英语idiom的翻译,是个宽泛旷漫的概念,凡词的组合在意、趣、神、色各方面有异于参与组合的词的本身时,均可算入其中。另外,由于修辞界越来越重视盎格鲁—撒克逊源的短音节“母语”词,而非拉丁源“外来”词,多用诸如以to wipe out取代to eliminate之类的动词,短语动词遂成时尚。由此,大批phrasal verbs成为英语习语中的一个主要构成部分。在一些美国出版的大型案头词典中,甚至有把短语动词单列而作为词条的。

从结构上看,习语的构成一般有不可变的固定性,如我曾与一位老师争论过“at this time of day(或year等)”还是“at this time of the day(或year等)”的习用性,后来大量语料证明,多见的是前者,而这种人称语言琐屑(small change)的东西,往往给母语为非英语的学生造成极大的困难;从语义上说,习语具有更强的“绝对语义”和“文化语义”,“to die”可以指“死”,也可指“凋谢”、“灭亡”等,而习语“to kick the buck-et”只可能指死亡,且与英人古时杀猪时猪垂死挣扎的文化形象不可分割地粘连在一起;从语用上说,很多时候,表达的功能性效果,即上文提到的“意、趣、神、色”,非习语不能充分传达:试设想我们读到“It is very windy”和“It blows big guns”两句时,无论从形象化或语势角度衡量,作为习语的后一句都自有其优越性。

虽说盎格鲁—撒克逊源的“母语”词并非在所有场合和一切时候都优于拉丁源的“外来”词(丘吉尔二战时的著名演说“We’ll fight them on the beach.We’ll fight them……”数个排比句全用盎格鲁—撒克逊“母语”词,直到最后一句“We’ll never surrender”,才用上一个中古法语源的surrender,非此断无卓然惊心之效),时下人人信手拈用之短语动词可说已是二战后英语的一大胜场。非英语民族的英语学生不妨以对短语动词掌握的娴熟程度,例如说“to sleep off one’s anxieties”但“to sleep away the whole afternoon”,作为考量自己英语水准的一把尺子。

有鉴于包括短语动词在内的英语习语的重要性及其对非英语民族学生造成的困难,牛津大学出版社首次推出两部专门性很强的英汉双解版《牛津英语习语词典》、《牛津短语动词词典》。虽然专门性较强,但编者从学习型词典的定位出发,一仍旧贯,以集中处理“共核”,控制释义词汇量,强调准确,追求直观效果等行之有效的方法,使牛津的学习型词典队伍中,增加了熠熠生色的新成员。早在20世纪40年代,牛津开始真正引起辞书界和英语教学界对学习型词典的重视。事实证明,时至21世纪,牛津在这方面正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传统的力量是强大的,尤其是当传统为创新所发扬时!(英汉双解版《牛津英语习语词典》、《牛津短语动词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2005年9、10月版)

《现代英语惯用法词典》序

勇民忙里偷闲,编成这部一百三十余万言的《现代英语惯用法词典》,嘱我作序,我的欣快之情不亚于自己出了件学术成果!

说他忙里偷闲是鉴于他身居复旦大学外文学院副院长之职,实际上像在为我这个老朽疏懒的名义院长打工,巨细院务大都落在了他的肩上,连寒暑假也不得闲。常常,已是上灯时分,才看到他戴上那顶棒球帽,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骑车回凉城宿舍而去。

行政杂务,学院近二百名教职工和数百名学生的切身利益和诉求,在我看来,像条巨蟒似地缠着他,使我想起就对勇民怀有一种负疚感。所以,当我看到这部惯用法词典书稿时,除欣快外,敬佩和庆幸之情,油然而生!

复旦外文系有个编词典的传统,显示出一种并非偶盈骤涸的势头。早在上世纪30—40年代,葛传椝先生就以参与编写《英汉四用词典》和独立编纂《英语惯用法词典》成名。在他之后,葛的学生陆国强、李荫华(虽非嫡传)、周叔彝、黄关福诸兄在这方面飞扬踔厉,使辞书编写工作和英语词汇学研究生意无穷。即便在“文革”期间,也有十余位同仁参加了《新英汉词典》的编纂,之后更有上海译文版《英汉大词典》的问世。可以说,复旦外文系在这方面所作的工作,兄弟院系鲜有其比。黄勇民的这部著作更是已故葛先生衣钵的直接传承,是对传统的发扬,是对上一代学人的告慰。

黄著《现代英语惯用法词典》针对性强。窃以为目下的英语教育也沾染了浮躁的风气,或追求片面的所谓流利,置准确性于不顾,或依傍洋儒,谈虚语玄。堂堂资深教授,不知talk shop为何意,在in the 1980s短语中漏用the,我见得也听得多了。这部惯用法词典针对中国人学用英语中易出错或生疑的词语,详录真实语料,既有葛传椝先生孰可孰不可的判断遗风,又体现了现当代社会permissive的特点,相对而言,基本上只教读者可,而不轻言不可;而在“对”与“可”方面,也不把话说绝,这颇切合词典教你“对”与“可”,但不是所有“对”与“可”都能包含在一部词典里的语言生成规律;而如在abbreviation条内,归纳缩略构词常见法则,更有举一反三之效;将attire、apparel等并列比较则使词典兼具词汇“类书”的某些功能。从整部词典的选目,还可以看出作者作为英语教师,平时特别注意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难点和疑点。从这个意义上说,词典也可作为一名英语教师的经验谈来阅读。当然,语料如巨海,自细视大难尽,自大视细则不明,书中阙失存疑之处,犹待再版补解。

写完以上文字,还想赠勇民一句老话:“不以人蔽己,不以己自蔽。”我的意思是不图功名炫耀一时(指他一逢提升晋级等事,必率先抽身而退,宁可勤为他人作嫁),以骇愚夫俗子之视听,固是作者的一大优点,但大丈夫当如鸿鹄雄飞,一举千里,望勇民猛志远翥,是所至望!2005年9月(黄勇民编著《现代英语惯用法词典》,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版)

“易通”难通

我在台上讲课,底下的学生差不多人手捧持一个名叫什么“易通”、“精灵”、“掌中宝”之类的电子词典,勤摁键盘查检生词来弄懂老师在说些什么。“易通”两词前还常有“超强”、“超薄”、“劲霸”等促销词语。听其他老师说,他们上课时,情形也差不多。

上个世纪90年代初,陪同某VIP出访时,代表团里的每个成员曾收到一份“易通”类礼品,输入一个英文词,小小屏幕上即刻跃出汉语对应词;反过来从汉语到英语,效果亦然;再摁一下Auto-pronounce(自动发音),耳边便有浑厚的男中音把词读出,感觉自然是便捷加新鲜,不禁感叹多媒体时代真的来临了!

多用几次以后发现,那汉语释义怎么都似曾相识啊?后来偶然看到一则电视广告才恍然大悟,那“易通”产品原来是基于鄙人曾经参与编写的《新英汉词典》,加上一种中小型百科全书,也不认真整合,经过电子打包,便炮制上市了。无怪乎,电视广告片中整理行装那人,把本《新英汉词典》往边上一丢,举起“易通”产品准备塞进旅行袋,对着观众一脸谄笑着说:“带上它就足够啦!”(这其实是美国人所谓的“negative advertising”,是不合法的。)

不能否认,对于急求从未知到已知单词对等换码的某些职场人士,“易通”之类在某种情况下也许可以救急。今天电子词典技术日臻先进,可以看到一些同传译员随身携带的装备已从手持式的初级玩意儿,转到机读或更成熟的在线式笔记本。诚然,经过电子化,信息被储入数据库,又附带各种检索索引,再跟多种媒体甚至是自然语言处理(NLP)扩展而成链接,电子词典比之于传统的纸质词典所拥有的优越性,从长远来看,确是显而易见的:便捷、信息一目了然、适于人机互动,等等。但是本文提到的“易通”一类产品大多商业营利的目的性过强,移入源单一,马虎一些的甚至对源文本的讹误也照单全收,除释义换码外,将语法和语用信息大多弃之不顾,用于征义的例证随意存取,有的干脆付之阙如;此外,这类手持电子词典多数兼具游戏机、通讯录、记事簿等功能,在好奇又躁动年龄的用户手里,主要是一种当下快餐文化的消费品,没听说过有谁利用“易通”学通了英文的。

只求单词机械对等还有流弊。境外有人讽刺说中国虽是个学英语的“超级大国”,但来此一看,不管是交通指示牌,还是店招和菜单,常见荒诞大错,令人捧腹。如把“平时禁入”中的“平时”译作“peace time”(实应作“unless in case of emergency”——此例发现在首都机场,照片刊于境外报纸);把“日本料理”译作“Japanese arrangement”(应作cuisine);把粤语“云吞”译作“cloud swallow”;更有离谱的把“一次性商品柜台”译作“one-time sex goods counter”!凡此种种,说得严重一点,是会影响到中国的“软实力”的。不知道此类谬误与“易通”类普及且使用不当,是否也有一定关系?

当然,仅仅依靠词典——不管是纸质还是电子——是难以扩大词汇量的,遑论藉此学好英语。所以,从古到今,从头至尾阅读词典的必是特殊材料构成的个别奇人,像英国的麦考莱、柯勒律治等文人之精读约翰逊博士的《英语词典》,像蹲大狱时恶补文化的美国民权人士Malcolm X,像复旦已故的葛传椝先生——据说他通读《现代英语惯用法词典》并去信编者福勒指谬(见附录)。

总之,学语言的人对于词典的功用宜有一个持平的看法和期望值,特别不能盲从花哨的“易通”一类。须知,“易通”难通。(原载2007年1月30日《新民晚报》)

附录 葛传椝先生二三事

邓大任《万象》二〇〇五年八月号刊登了严锋先生的文章《伟大的杂志》。我比严锋先生年长大约二十岁。文中描述他父亲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经历和感受,引起我强烈的共鸣。那个时代(偷偷地)苦学英语者对《英语学习》杂志的感情,非亲历很难体味。

严锋先生在文中还谈到他对葛传椝先生的景仰。从三十年代开始,葛传椝先生是中国英语自学者的标杆。从五十年代开始,他的《英语惯用法词典》是英语自学者的“圣经”;六七十年代,我曾精读此词典三遍,“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其中甘苦,唯有自知。严锋先生在文中谈到葛传椝先生的一些往事,我想作一点补正。一

H. W.Fowler一九三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给葛传椝先生的回信,收入葛先生上世纪三十年代选注的Present-Day Eng-lish Prose(Book One)一书。该信不长,全文如下:24 Nov.,1933Dear Sir,I find no difficulty in believing that you will attain, if you have not already attained, your ambition of writing Eng-lish as no other Chinese can;for your letter is in faultless English, and, long as it is, nowhere betrays, as nearly all foreigners'letters do by some trifling lapse in idiom, that its writer is not an Englishman. I receive many letters in Eng-lish from foreigners, but do not remember ever having had occasion to say this before.If this statement can serve you in any way, you are free to make use of it.Your comments upon points in The King's English are all acute and pertinent, and I am gratefully accepting the corrections of misprints and wrong references that are among them. The wrong references are due to the change of paging for the third edition;I corrected many such, but some es-caped me.I have read all your criticisms with care, and find that I should be ready to defend what we wrote in all, or nearly all, cases;but I regret that, owing to pressure of work, old age(75),and failing eye-sight, I cannot comply with your request for explanations, or argument—except for one or two general remarks. Many of your criticisms turn on the fact that advice given in M.E.U.(Mr.,any one,&c, with comma after one preceding noun, to-morrow,&c.)is not acted upon in the K.E.Well, K.E.was written some 20 years earlier, and M.E.U.represents my later views and is to be taken as superseding the earlier book where the two books differ;it was hardly possible to bring K.E.into con-formity on points where what is laid down in M.E.U.is merely advisory and suggests reforms that are still far from general acceptance.It is not to be expected that views should undergo no change in 20 years, but only that the lat-er ones should be the result of careful consideration.But your remarks show the care with which you have read the two books, and I accept the compliment with much pleas-ure.Yours very trulyH. W.Fowler

我尝试把此信译成汉语:葛先生台鉴:您在英语写作方面有独傲于所有中国人之上的抱负。我完全相信,即使目下您仍未实现这个抱负,但他日必能实现,因为几乎所有外国人的信都在习语的使用上有若干微小失当,从而暴露作者并非英国人,而您的信是用无懈可击的英语写成的,尽管信很长,但从头到尾都看不出作者不是英国人。我收到外国人写的英语信多矣哉,但在我的记忆里还未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此言对您有任何用处,请随意使用可也。您对The King’s English一书所提意见,尖锐而又中肯,其中对印刷错误和文献出处标注不当的指正,我完全接受。文献标注不当,是第三版重新编页造成的,我本人改正了不少,但仍然有一些未能察觉。我细读了你的全部批评,自问对于拙著的各种质疑,理应全都——或大都——予以答辩;可是,很遗憾,由于工作繁忙,年事已高(七十五),视力衰退,实在无法遵嘱一一作出解释或商榷,只能概而言之说几句话。从您的许多批评可以看出,M.E.U.所述意见(如Mr.,any one等,在先行名词之后加逗号,以及to-morrow等),K.E.并未遵从。K.E.较M.E.U.约早二十年写就,M.E.U.则代表本人后来的看法,若两书所言相悖,应取后一本书。M.E.U.有若干意见,仅属提议,冀求改进而已,并未得到普遍认同,要K.E.与其统一,恐无可能。悠悠二十载,总不会看法丝毫不变,只是后来的看法乃深思熟虑所得而已。不过,从您之所言,看出您读两书之精细,承蒙赏识,在下万幸。福勒一九三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信中K.E.是福勒的著作The King’s English(《纯正之英语》)的缩略,M.E.U.是福勒编著的词典A Dictionary of Modern English Usage(《现代英语惯用法词典》)的缩略。福勒对葛传椝先生“无懈可击的英语”的赞赏,特别说明“我收到外国人写的英语信多矣哉,但在我的记忆里还未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此言对您有任何用处,请随意使用可也”,读后确实叫人心灵震动。二

陆谷孙教授在《万象》二〇〇一年十一月号提到葛传椝先生“曾致信Henry W.Fowler,专就此公兄弟二人的成名作《简明牛津英语词典》质疑指谬,F君旋写来回信,对英国之外竟有人如此熟知英语惯用法,大表赞赏,葛从此名声大振……”。陆谷孙教授可能记忆有误。从本信可见,葛传椝先生不是对《简明牛津英语词典》(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质疑指谬”,而是对《纯正之英语》和《现代英语惯用法词典》两书提出意见。《英语世界》一九八三年第三期发表了葛传椝先生自己写的题为《漫谈学习词汇》的文章,其中有一段话,可做印证:我曾经被人“谣传”说我少年时代曾经通读过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事实上我从未这样做过。我只是在这本词典中仔细读过“a”,“a-bout”,“above”……等等。不但弄懂每个词的确义,而且弄懂每个举例,还把它记住。我直到现在认为我当时用的这番功夫是给我终生受用不尽的。

福勒一生只写过这一封信给葛传椝先生。葛先生用英语为前文所述的Present-Day English Prose(Book One)一书写了一篇“Introduction”(“导言”),其中谈到这一封信:I wrote to him early in October,1933 and received his reply of November 24 of the same year on January 6,1934;I wrote again some days later, only to learn from his brother A(rther)J(ohn)that he had died on December 26,1933 and that his letter to me must have been among the last things that he wrote. I am in possession of four volumes of Tennyson sent by A.J.in memory of his late brother;these were one of his school prizes at Rugby.

我尝试把这一段话译成汉语:一九三三年十月初我写信给他(指福勒),于一九三四年一月六日收到他一九三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的回信。数天后,我又致函给他,可是他的弟弟阿瑟·约翰·福勒告诉我:他已于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仙逝,他给我的回信,必系他最后遗作之一。我现在仍存有阿瑟为缅怀其已故兄长而寄赠的四卷丁尼生集,那是他读书时参加橄榄球比赛的奖品。

至于严锋先生文中提到“后来连美国人编惯用法词典都要写信过来向他请教”,恐属讹传。田雨三教授曾在《英语世界》一九九三年四月号发表纪念葛传椝先生的英语文章,其中提到:G.&C. Merriam Company's reply(dated March 4,1937)to Mr.Ge concerning Webster's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Second Edition:Permit us, in the beginning, to compliment you upon your own mastery of our language. All of the comments which you make are pertinent and interesting to us, and we marvel that a man not naturally familiar by birth with our language can understand its idiom so well……

这一段话,田夫人胡君倩女士有汉语译文如下:关于《韦氏国际新词典》第二版,梅里安公司复函葛先生(一九三七年三月四日):首先请允许我们赞许你对我们的语言如此精通。你的一切评论,我们看来都是恰当而有趣的。我们奇怪像你这样并不生来熟悉我们语言的人,竟会这样洞悉它的习语……

所以,是葛传椝先生先写信给梅里安公司,梅里安公司给他回信,而不是“连美国人编惯用法词典都要写信过来向他请教”。三

我自己与葛传椝先生有过一次书信往还。一九八二年,我首次访问美国,主人(一位美籍菲律宾人)设宴款待,上菜后,主人问我味道如何,我说“It’s not bad”。主人品尝后亦认为不错,回答说“Yes”。我大惑不解,因为在中国自学英语的人,对“Yes”和“No”的使用特别敏感,他既然同意我说的“It’s not bad”,按照中国教科书的说法,本应用“No”回答才是。我当时就此向主人请教,他想了一会之后,仍坚持说:“应该用‘Yes’。”回国后,我冒昧用英语给葛传椝先生写了一封信,就这个问题和另一个问题向他讨教。葛先生不嫌我浅薄,立即用英语给我这个素未谋面的自学者回信。当时物质匮乏,信是用圆珠笔写在一张从拍纸簿撕下来的小纸片上的。信云:24 June 1982Dear Comrade Deng,Though I can produce no evidence, I feel that the“Yes”as a reply to your“It's not bad”is correct.“Not bad”is almost a fixed phrase=“quite good”or“fairly good”and is different from“not clever”,“not happy”,“not a boy”etc.,all of which are semantically opposed to“clever”,“happy”,“boy”.“……so what did it matter if she was married or not?”is now very common, if still condemned by some people. After all, what is condemned actually exists.Incidentally,“so what did it matter if or not she was married”would sound worse, though it is not impossible in informal style.Certainly it is more condemned than“if……or not”.You might say I seem to be non-committal. But usage is something that one often has to be non-committal about.With best wishes,Yours sincerely,Ge Chuangui

我尝试把此信译成汉语:邓同志:尽管我拿不出任何证据,但我觉得用“Yes”回答你的“It’s not bad”是正确的。“not bad”几乎是固定短语=“quite good”或“fairly good”,与“not clever”、“not happy”、“not a boy”等不同,后面的几个短语在语义上是和“clever”、“happy”、“boy”等相反的。“……so what did it matter if she was married or not?”现已非常普通,尽管还有一些人不赞成。说到底,凡是有人不赞成的东西,实际上都是存在的。附带说一下,“so what did it matter if or not she was married”听起来就差一些,尽管在非正式文体中也不是不可能出现。当然,这种说法比“if……or not”更为人所不赞成。你可能会说我有点不置可否。可是惯用法本身就是你时常只好不置可否的东西。致最良好的祝愿!葛传椝一九八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信中等号的使用耐人寻味,严谨之中带有一丝幽默,学者与随和老人的形象跃然纸上。二〇〇五年八月写于佛山市(原载《万象》2005年11月号)

关于英语教学的三点杂感

学英语和教英语有年,积累了若干感想。写出来,试与同行和同好切磋。

感想之一涉及基本问题,那就是怎么看待英语。我们对待一些事物往往好走极端,英语一度曾与西方帝国主义画等号而被排斥,弄得全国院校只剩下8个英语专业。而国门一开,英语又突然走红行俏,且被一些犷犷嗜利的人赋予浓重的功利色彩,好像成了挣高薪的保票,出国的“护照”,地位的象征!诚然,英语是世上通用程度最高的国际语言,把英语用作母语、官方语或日常频用的第二语言的人口,统统加起来,据说有十亿之众,逼近操汉语的人数。因此,学英语不讲功利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语言的本质特征就是工具性。但我常想,淡化一点功利性的学习动机,追求一点“形而上”的学习乐趣——极而言之,可以叫作“English for English’s own sake”,我们是不是可能学得更好些呢?19世纪德国语文学家洪堡特认为:“学会一门外语或许意味着在迄今为止的世界观领域中获得一个新的出发点。”本世纪欧美的不少语言学家更是发展了这一思想,强调语言的思想模具作用,甚至提出语言形式决定思想形式。这种语言决定论的观点是否属于20世纪语言学界的“曲学多辨,侈言无验”姑且不论,但至少为我们提供了如何认识外语学习的一个新视角。学会一门外语,不但是多了一双眼睛、一对耳朵和一条舌头,甚至还多了一个头脑!从这个意义上说,学好英语,用世的同时,除见闻之娱和表达之乐,更可尽享“思无定契”的愉快。有人说汉语思维方式多属线性,英语思维则呈圆形。果真如此,察一曲审一事都有绳直和钩曲两个角度,思想如水之横流,方圆不常,这种“形而上”的乐趣是很难用实利得失衡量的。而“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尝到这种乐趣的学生,大概不用鞭策,便有恒久的学习动力,自发地在英语学习方面精益求精。

感想之二涉及如何处理英语学习过程中三种技能,即应试技能、语言技能和交际技能的关系。我国目前的英语学生一般说来,应试技能极强,关于英语语音、词汇、语法等知识性方面的语言技能也较出色,但交际技能相对滞后。一个学生可以考出令美国人刮目相看的TOEFL高分,GRE词汇测试部分的难词识得多多,英语从句套从句的句法规则可以分析得头头是道,但一到实地交际,常常听不懂也说不出,成了“聋哑英语”。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之一是我们传统的考试观中有些消极因素作祟,把考试的“指挥棒效应”畸形放大。结果是,从院校领导、学生未来的雇主、教师、家长,直到学生本人,无一不多少受一点“分数崇拜”的影响,过分看重外语学习过程中可以量化的指标,忽略了交际得体或有效与否等无法简单量化的事实。原因之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学习、移植国外流行的教学测试方法时,似对“中国特色”——从大端言,蒙藏语系与印欧语系有什么不同;从小处看,中国学生学英语时“母语干扰”如何发生——有所忽略,且过于强调标准化和科学化(须知,活泼泼的语言本身并不总是科学的,对标准化更有一种天然的抵拒),一度被动测试题泛滥,把学生的注意力过多引向精微毫末,而曲思于细者必忘其大。看来,要使三种技能保持大致和谐的综合提高,首要的是改变我们的考试观,改进我们的考试方法。

感想之三,围绕英语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否可以提出“技能、思维、修养”三方面的综合要求。上文说到,技能这一环节受着“考试指挥棒”效应的影响(当然还有职业市场压迫和诱惑的双重作用),既膨胀得失度,实施也并不得当,导致交际技能滞后。更应引起我们警觉的是,过分刻板机械、只求与未来职业接口而往往偏离全面发展培养目标的题海战术和技能训练,已使一些学生思维萎缩,修养更遭到忽视。我从不为一些英语竞赛场合学生的华章或雄辩而沾沾自喜,因为那背后往往凝聚了参赛前准备过程中华洋教师的许多心血,众人多次提供的思想、见解乃至引语和实例,反反复复的修改和润饰。我更关注的是,技能往往掩盖了对思维的注意,使相当一部分学生既不善作缜密、精微的抽象思维,读理论性稍强的书不知如何爬梳抽剥,自己动手写作则论文无论,枝碎连篇,甚至有再三敷衍才凑足五六千字的硕士“论文”;另一方面又不善作酣畅活泼的具像思维,联想能力退化,表达时形象贫乏。至于修养,包括人格操守修养、知识文化修养、母语修养、美学修养等,更是常被淹没在日复一日的技能训练中了。我们在复旦外文系提出“不做‘黄皮白心的香蕉人’”和“学好外国语,做好中国人”的口号,举办一系列称作“白菜与国王”(Cabbages and Kings)的文化、艺术、知识讲座,就是意在帮助学生弥补思维和修养方面的缺陷。爱因斯坦说过,专业知识教育的结果是学生成了有用的机器,却并非和谐发展的人。此话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我们现在也提出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但对“复合型”三字如何理解,还有歧异。依我的看法,“复合”云云,若只意味着在技能训练这一环节作些改革,譬如说淡化文学,大量增加“外贸英语”、“金融英语”、“法律英语”(这些名目是否科学,恕我存疑)之类应用性的内容,未必就能培养出具有潜质的远翥之才。技能环节当然需要改革,但思维的训练和各种修养的提高,可能更值得关注。大学和职业市场的关系毕竟不是丝丝入扣的衔接,大学在用世的同时,不能不追求一点学术的超逸。英语专业固然要培养各个专业领域内的专业工作者(即professionals),但要不要也为未来岁月中一些具有思想家特征的学者和专家的脱颖而出,培养有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的知识分子,做一点打基础的工作?我以为这样的人方有能力担负文化传承和创新的艰巨任务。(原载《外语与外语教学》1999年第7期)

英语挤压下的中文危机

主持人:欢迎走进《世纪大讲堂》。记得在我们上小学的时候,大人们就开始向我们灌输学好英语是多么地重要。渐渐地在我们这一代人的心里,英语已经变得不再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语言工具,而英语的考试分数也变得比语文的考试分数重要了很多。看看今天的学生,似乎更是这样,像“新东方”、“疯狂英语”,还有像“华尔街英语”,他们被英语包围着,全中国似乎都陷入了对英语的狂热之中。以至于在今天说话的时候,夹杂着一些英语单词,好像变成了一种时尚。而给自己取一个英语名字,也变成了一种身份的象征。面对这一切,你可以说这是英语的普及,你也可以说这是汉语的危机。到底我们应该如何地来看待这个现象,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复旦大学外文学院教授陆谷孙先生,欢迎您。

我们还是先带大家来了解一下陆先生。陆谷孙简历:

陆谷孙,祖籍浙江余姚。1962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外文系,1965年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现为复旦大学杰出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外文学院院长,全国政协委员。

陆谷孙教授最负盛名的就是词典编纂。从1976年开始,他参加了《英汉大词典》筹备和编写的全部过程,并且在1986年11月份开始担任这部词典的主编。著有《莎士比亚研究十讲》,主编《莎士比亚专辑》,另有文集《余墨集》,在国内外发表论文60余篇,还曾经多次应邀参加上海市重大经济和文化国际会议,担任主要口译。兼任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上海翻译家协会副会长等。

陆谷孙教授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发表《幼狮》、《钱商》(合译)、《二号街的囚徒》、《鲨颚》等数十种文艺类和文评类英译汉文字200万字左右,及《明式家具》等文艺类和电影类汉译英文字10余万字。

主持人:陆教授,我读过很多介绍您的文章,好像每篇文章都会提到一件事情,就是您自己一个人住在复旦大学的房子里面,好像夫人和孩子都不在国内?

陆谷孙:对,我夫人和孩子都已经加入美国籍了,我连绿卡都没拿,我觉得好像也挺好嘛。这样中西双方的文化有时候走来走去,交流一下,不是挺好吗?

主持人:但是毕竟一家人分开,难道生活在美国对您一点儿诱惑力都没有吗?

陆谷孙:美国的空气对我诱惑力很大,还有美国的那个咖啡香,这个吸引力蛮大的,但是我总记得有这么一个捷克作家,叫克里玛,他讲过:“国外的自由生活,因为我并没有参与创造,所以呢,我也并不留恋。我还是留恋着布拉格的鹅卵石的街道和走过这条街道的所有苦难的灵魂。”有点这种思想。

主持人:您的夫人和孩子能够理解您的这种留恋吗?

陆谷孙:我想开始时不大理解,因为他们叫我申请绿卡,我不愿意,我还是愿意做杨绛讲的,像钱锺书和杨绛,他们两个都是“倔强的中国老百姓”。我们也不侈谈什么爱国主义,我们更不愿意唱那个高调,听都不愿意听,但是呢,就是我们爱这里的文化,爱这里的文字,爱这里的一切,所以他们感觉到离不开,“倔强的中国老百姓”。所以有一点这种相通之处吧。

主持人:那您这位“倔强的中国老百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英语的呢?

陆谷孙:是1957年17岁那年,考进复旦大学外文系,开始学英语。

主持人:那个时候学习英文条件好吗,怎么学啊?

陆谷孙:啊,那个跟你们现在条件完全不一样,那时候条件很差,也没有外教。那时候五年制嘛,而五年里头,基本上一年半的时间都在劳动和运动。一进学校就“反右”,然后就“大跃进”、“三面红旗”啊什么的。然后就是“文化大革命”,所以一直在搞运动。运动和劳动很多,整个校园放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我记得我刚进复旦的时候,整个外文系就只有一台很古老、很笨重的钢丝录音机,听音材料也是非常单调的,叫“灵格风”,成天讲废话,叫作The record is on the gramo-phone(唱片在唱机上),The gramophone is on the table(唱机在桌上),The table is on the floor(桌子在地板上),就这么练,成天冲着那个练。

主持人:那像您这样学习英语,尤其是可能需要读大量英文方面的书籍,有没有被别人看作是走“白专”道路啊?

陆谷孙:我是“白专”的一个典型。那个时候很不幸,而且还曾经被变相地隔离审查了五个礼拜,在“文化大革命”中。

主持人:那在那样的条件下,还能够坚持接触到英语,学英语……

陆谷孙:那个是偶然,就是在我隔离审查这五个礼拜以后,把我发配去编词典了。那个时候还是“四人帮”时代,“文革”时代,但是我有几个朋友在那个“四人帮”的写作组里,他们需要看各种英美的资料,所以就叫我翻译。翻译呢,是无酬劳动。当然,后来我提了个条件,我说我翻译可以呀,你得让我看你的书、你的报。所以就趁这个机会看了大量的书报。然后替他们无偿翻译,包括尼克松来的时候,幕后做那些中翻英的文字工作,也做了很多。

主持人:那像您那个时候编词典,是怎么把自己的这种爱倾注到词典当中的呢?尤其我想在那个革命年代,或者特殊的政治环境当中,词典当中一定会有一些非常奇怪的词。

陆谷孙:当然,当然。刚刚你讲的是《英汉大词典》,在《英汉大词典》以前,其实还有一部中型的词典,叫作《新英汉词典》,那个词典卖了一千多万册。是吧,这个“文化大革命”以后也没淘汰,也没扫进历史的垃圾堆,那主要就是因为我们这几个人嘛,就在那里“走私”,就偷偷往里头塞东西,叫做曲线救书。然后这本词典总算还有一定的生命力,维持到“文革”以后。

主持人:即便是那么艰苦的工作环境,我们看到,陆先生还是坚守在他自己热爱的这片土地上,而且还特别倾心关注您自己的教学工作,是吧?我听说学生都特别爱听您的课。

陆谷孙:是,我38度5还上课。

主持人:那您这样拼命地工作、教书,就不担心自己的身体吗?

陆谷孙:不,我总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是绝对的,是不容玷污的,就是我的天职,就是教书。现在不给本科生上课的教授太多了,我不知道华东师大如何?这里有的人一下子出访开会,就缺课了。我现在还在担任院长嘛,我总归还要稍微过问一下,他今年缺了几次课?他说,哎呀,缺了五次课。补了没有?他说,叫他的博士生上的。那怎么行呢,这个就是对学生不负责任的态度,我不会这样做的。所以我这点是完全把握得住自己的,就是课我一定要把它上好。我改你的作文,我一定要把你的作文改好,是吧。错的地方我一个一个毫不留情地抓出来,有的打惊叹号,有的画一个大眼睛,所以自问这个是我的天职,不容亵渎,这点觉悟有的。

主持人:我想同学们热烈的掌声,可能在告诉您,您不仅是一个倔强的中国同胞,同时也是一位好老师,是同学心目当中希望遇到的那种好老师。所以下面我们就请您这位好老师为我们进行今天的主题演讲《英语挤压下的中文危机》,有请。

陆谷孙:《英语挤压下的中文危机》其实是建筑在我以前一次演讲的基础上,那次演讲用了一个比较煽情的题目,叫做《留住我们的精神线索》。我觉得我们的中文正在受到挤压,也可能是英语挤压,或者是其他的原因。我总觉得其他还有原因,比如说我们的民族自信心、我们的民族自尊心,在我们年轻一代当中还有多少?不管怎么样,有一个事实:的确,汉语修养每况愈下。

最近一个比较有名的大学,有一个台湾政要来访,送了他一件墨宝,然后这个大学的某一位教授就在CCTV4上讲:我们送他的是黄遵宪写给梁启超的一首诗。那首诗是用“小隶”写的,实际上是小篆。篆书比隶书要早得多,所以“篆”和“隶”是两个概念。所以一个名牌大学的教授说我们给了他一个“小隶”写的这么一件墨宝,我听了以后,就觉得很悲哀。甚至我觉得传到台湾去,会不会影响我们两地的这个文化认同啊?人家台湾人说:怎么你们大陆的教授,隶书跟篆书都分不清呢!

还有一些例子,我也说出来让大家笑笑。就说你们现在年轻人,特别是喜欢用一点古雅文字的时候,出错率是非常高的,而且出的错又是非常好笑的。有一位博士生导师,写了一部语言学的理论著作送给我,上面写了“陆谷孙教授扶正”。“扶你一把”的“扶”。有人笑了:“扶正”是过去那个有小老婆的时代,大老婆死掉了,排序最靠前的小老婆变成正房了,那叫“扶正”。他本来应该写“斧头”的“斧”,“斧正”。那么同样的,也是我的博士生,那就更可悲了。他呢,有时候从外地给我写信,信封上就写“陆谷孙教授敬启”,“敬启”两个字你只能写在信纸上面,最后写完了以后你署你自己的名,某某某敬启。这个“启”等于是“写”,“敬启”等于是respectfully yours。信封上绝对不能写“敬启”,信封上写“敬启”呢,就是说陆谷孙,this is a letter to be respectfully opened by you,你得焚香洗手,恭恭敬敬地来拆我的信,这个才叫“敬启”。所以学一点古雅的时候,要当心,要非常当心。

陆谷孙:所以我想讲的呢,主要就是说,传统文化的许多方面都离不开某种物理形式。比如说我们的音乐,靠的是我们的笙笛竽箫。我们的雕塑,离不开我们的泥土金石。我们的修养,离不开琴棋书画。我们的书法,离不开文房四宝。我们的生活方式,离不开衣食住行的各种硬件和礼仪典章等等。惟有语言,是可以口口相传,心心相印的。当然,你的话说出来以后,也就变成物理的东西了。但是我总觉得除了这些有形的、物理的形态以外,语言这个东西呢,被智者赋予了一种超越时空的力量,成为我们传统文化的精神线索,现在我们有必要留住这条精神线索。

我说留住这条精神线索,不仅仅是从技术的层面希望你们多学一点汉语的东西,我主要讲的是一种态度,对于语言要有一种敬畏、护卫、热爱的态度,尤其是对自己的母语。现在全世界有七千多种语言,平均每年大概要湮没七十种,所以联合国很着急,把每年2月21号定为“母语日”,它很希望我们的世界上,人类的语言能够保持丰富多彩,而不要开口就是英语。与此同时,语言永远处在流变当中,一个流动态的东西。语言变新,变化创新,这个是无可厚非的,是它规律的一部分。那么回顾我们20世纪中国的语言文字,也经历了很多的流变,里头有不少是亮点。比如说“五四”的时候提倡白话文,使书写文字与口头文字日渐接近。“五四”的时候引进了西方的标点符号,把中国的句读时代终结了。借鉴外语,逐渐形成汉语的文法系统,所以我们现在也有了文法系统。汉字的简化和拉丁化书写,随着汉语拼音的完善,慢慢地成熟,也是个亮点。这些都是一目了然的,我想用不着我多说。这种古老的汉族文字,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字呢?它是一种表意的、象形的、意音文字。不像英语,英语完全是表音文字——phonetic language,所以使我们本来这样古老的一种文字,逐渐进入了现代。

1949年以后推广的普通话、简体字和拼音,对普及教育当然也是功德无量,对于外国人学汉语尤其如此。但是在看到亮点的同时,我希望大家也要反思反思,就像对“五四”运动要反思一样。“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功绩呢,已经有了历史的定论。没有刘半农发明代词,明确男“他”和女“她”的不同,那我想妇女的自主意识恐怕会延缓不少年。但是,正如“五四”运动在意识形态方面和政治方面有过激的一面一样,“五四”遵奉的是一种暴民民主,学西方嘛,学西方最早从古罗马学起,是吧。古罗马的暴民政治,然后到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也是暴民政治,雅各宾派专政。然后我们自己有个“文化大革命”,也是暴民政治,可以把老师什么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等等。正像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有这种特点,在新文化运动方面,我觉得也有。那些大家笔下的白话新诗,除了少数精彩的以外,实在不敢恭维。如有不信,我念两段给大家听听:“张三去了,李四来了,李四去了,王五来了,王五去了,阿六终归留在这里。”这个诗好不好?还有胡适,当然是大家了,不应该在这里臧否古人,他说:“我实在不要儿子,儿子自己来了,无后主义的招牌如今挂不起来了。”也是一首诗。那么有大量这种新诗,我们现在这种新的流行歌曲,很多很多,我听不懂。它根本没有逻辑,完全是所谓“梦呓式”的,就完全是独白,内心独白,梦呓,这种才是现代、后现代。那么所有这些诗歌的话,我想经过时间的淘洗,就会证明它的生命力也是有限的。很不幸,到了上世纪的60—70年代,又来了一次暴民政治——“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等于是集体的“失语症”,集体都没有声音了,失语了,只有毛主席的声音。

就语言文字领域来看,那是国家意志控制了语言,泛政治化,泛意识形态化,造成了大众表达的“失语症”。所以作为反动,现在个体呢,就是要张扬,我就是要和你不一样。我就是要“痛并快乐着”这种奇崛的效果。那时候我们听什么样的话呢?“毛主席是我们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最高最活的马列主义”、“万寿无疆”、“永远健康”、“‘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就像现在你们讲的:“我真的好爱你呀”,什么什么的。你们现在“真的”两个字用得极多极多,我看是“文化大革命”的余毒,在集体的“无意识”里面沉淀下来,由于语言的贫乏。那么怎么办呢?就是要强调,再强调,再强调,加两个、三个“真的”、“真的”、“真的”好爱你。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在使用语言文字方面,特别讲究张扬个性,“新新人类”的成员尤其如此。这是第一个因素,作为对“文革”的反动。

第二个因素,闭关锁国久了,一下子把国门打开以后,外部世界新鲜的东西呀,像潮水一样地涌进来,敏感的年轻人非常容易接受挑战,非常容易中和absorb(吸收)这种冲击的力量。所以我们就很快地出现了所谓的“英语热”,全民学英语。现在又来了“哈韩一族”,是吧?还有“哈日一族”。这些日子不大有了,游行以后,好像“哈日一族”慢慢少了,这是第二个因素。

第三个因素,电脑和手机的普及,静态的文字符号系统,变成即时的动态的超文本。这是一个从技术上来讲很重要的原因。由于这个原因,语言像在向着独白、口语、梦呓之类的心理语言靠拢。这三个因素会合成一股强大的力量,使今天的汉语发生巨大的激荡。所以国家语委也没办法了。它发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发了不久,马上就收回去了,晓得也行不通。

但是中国人的汉语究竟怎么样?这我都是报上看来的:什么“野蛮女友”、“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绝对”、“完美”“郁闷”、“夸张”,还滥用“进行”两个字,本来毛讲的是“将革命进行到底”,现在我们是,北大有个学生不是去卖肉了嘛,“将卖肉进行到底”啊——现在什么东西都可以“进行到底”。“你今天穿什么心情”,怎么可能用上这样的话呢?但流行歌曲里面很多会这样:“那伤了的伤心,痛了的痛苦”,它是要表示已经,表示那个perfective aspect,“完成时”,“完成态”?19世纪有位德国语言学家讲过:“语言是有限手段的无限运用。”所以现在你们无限运用到了极点。刚刚我讲,大学生一讲什么事情,“好郁闷啊!”一讲什么事情,“你好夸张啊!”那些都成了他们的口头语了。

我今天本来要带一个东西来,因为与你们不是“零距离接触”,我带来了也没用。是我一个博士生刚刚填好的博士学位申请表。你们看看他写的汉字,你们会有什么感想?我觉得是eye sore——眼污染,好像都是myasthenia,都是“肌无力”。你知道吗,肌肉无力——“肌无力”写出来的字。那个字看着真可怕。这一切背景最令人忧虑的呢,就是对母语的一种轻率狎弄的态度,觉得无所谓,也就是一个民族自信心和自尊心的问题。如果我一个人用汉语,讲几句话,那没什么,又不是什么公众人物。但公众人物就要特别注意,明星啊,公众人物,像搞新闻、电视、电影的,弄得不好,人家向你学,就学去了。而语言文字呢,的确是人类最最聪明的一种发明。最重大的文明是语言和文字。我们中国有句古话:“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对不对?所以我们这代人啊——我虽然也不算最老的一层,现在的学者里面,像季羡林他们当然更老——从小家里就对语言文字教育很严格。一到新年,你不能讲“死”啊、“丧”啊、“灾”啊、“祸”啊这种字,同音字也不能讲。我老祖母身边两个口袋,一个口袋装手纸,一个口袋装压岁钱,哪一个人说了“死”这种字,她马上就拿出手纸来擦他的嘴——“消毒”,然后这一年可以太太平平过去,这就能说明那种对语言文字的崇拜。

最后有一个建议,是不是能够培养这样一种文化意识,特别是提倡在座这样学历的知识精英,识一些繁体字,读一点“竖排本”。我们不是还要两岸三地交流吗?还要文化认同吗?我们要反对文化“台独”吗?但是作为一个大学生或者研究生,却说竖排本看不来的,这说不过去吧?我有一个比较得意的学生,这几天正在看竖排本,他说,陆老师,一看竖排本,我的速度就慢了,然后我会跳行,突然会跳过去。所以,我建议你们一定要找竖排本看,要识繁体字,尽管不用。识繁用简,做到这一点就够了。这对于我们留住我们的精神线索,我觉得太重要了。

这个第二点呢,我建议你们读一点古书,或是关于文字故事的书。不一定要中文系、古籍所的教授开出一张长长的书单你来看,我觉得你读一本《唐诗三百首》、一本《古文观止》就够了。我记得我小的时候呢,背得不少,那时候家里的教育比较严格嘛,读的都是那些《朱子家训》、《曾文正公家书》之类的,还有关于对对子的书,我觉得念了是有好处的。因为中文是非常讲究对称的,特别你写挽联,写楹联,就看你对仗功夫好不好,一眼就看出来你的学问怎么样。高低、生死、来去、虚实、刚柔、动静、屈伸、乾坤、男女,是吧。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飞鸟对鸣虫。所以关于文字的书多读一点。另外,多读今天的散文,今天有几个人散文写得很好,一个叫黄仁宇,一个叫唐德刚,可能你们都听说过。他们的文字写得有趣,都把历史写得很鲜活。经济散文,比如汪丁丁;思想散文,比如朱学勤。

还有条建议就是英汉互补。现在英语,就像主持人小姐刚刚讲的,现在全民学英语,是吧。的确有人说,英语是一个帝国主义语言,所以它才那么强横霸道的。其实我觉得不是。我因为是搞英语的,所以觉得它不仅仅是由于它的政治和经济后盾力量才成为国际通行语的,而是因为它本身的特点,它是表音语言,现在世界上的大多数语言都是表音语言,所以它跟世界上的大多数表音语言要接轨,要换码,特别容易。不像我们中国,汉字是表意的,有的还象形,有的是意音兼顾的,是一个很复杂的文字系统。所以我们这个文字要变码、换码,要跟人家接轨是比较困难的。表音语言易于数字化,所以在电脑时代,在互联网时代,表音语言之间换码、接轨,要比与表意方块字接轨容易得多,这是英语之所以成为国际通用语的一个优势。

英语还有个优势呢,你们知道,就是它本身的祖宗比较杂,所以它是比较丰富的。它可用的词汇据估计有40万左右,一般法语或者德语的词汇在20万左右就了不起了,所以英语可表达、用来表达的这个材料特别多,特别丰富。为什么呢?因为它过去既有北方的日耳曼民族,还有海盗侵入了英伦三岛,带来了日耳曼语系的语言,又有从南边,甚至从罗马带去的拉丁文,从Norman Conquest带去的法语,你看它是这么一个大杂烩,它的祖宗比较杂,所以生出来的混血儿大概比较健康一点。所以它有那么多的词汇。林语堂做了个统计,说英语里头会有125种骂人撒谎的话。汉语是不分词连写的表意或意音兼表的文字,体现的是非数字化的无标记的多元性。英语是分词连写的表音文字,遵循的是非此即彼的唯一性原则。汉语重的是意合,英语重的是形合。

实际上,我们汉语也在吸收欧罗巴语言的这种长处。现在我们不时会说:“这次会议的重要性再强调也不过分”,这句话已经很顺耳了,哪儿来的这个句型?从欧洲语言的句型弄过来的:The importance cannot be overemphasized,对不对?“中国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仍然是第三世界国家”,你看,中文里头哪有这么强烈的时态意识?没有的,是吧。这个都是借用。所以我很希望大家能够在学英语的同时,好好地跟汉语比较,然后多做一点翻译。愿意的话呢,我这里王婆卖瓜,推荐自己在《中国翻译》上登过的一篇文章——英汉对照的翻译,2001年第6期的《中国翻译》有一篇叫作《飞蛾之死》的散文,Virginia Woolf写的。这样就能在英语操练的同时,也提高自己的汉语。我要说的就这些,谢谢各位。

主持人:谢谢陆先生带给我们的演讲。这边有一些网友希望和您进行一下交流。这个网友的名字叫做“德里的流浪汉”,因为他提的这个问题和印度其实有点关系,他可能先回应了一下您今天的演讲。他说:“您作为英语系的教授今天来唤醒我们对于母语的热爱,我觉得是件对于我们来说挺悲哀的事情。您觉得在学习母语和学习英语之间,应该怎样来做到平衡?中国人的英语水平对于中国未来的发展会有多大的影响?有人说,中国和印度的竞争中,中国人不擅长英语会成为中国的弱势之一。”

陆谷孙:我想这个“流浪者”啊——那时候的电影是《流浪者》,印度电影——这个话呢是有点道理的。就是说,我总觉得,现在中国全民学英语,是个学英语的超级大国,对吧。但是从历史渊源来讲,中国没有印度这样,做过英国的殖民地。印度的开国元首曾经规定,英语不能作为官方语言。但是没办法,印度人依然用英语作为他们的一个社会地位的标志。印度的女孩子找新郎倌,要看你是不是懂英文。所以印度的英语——尽管印度人发英语音,有他们这个地方特有的口音,有时候很难懂。但是呢,你听多了,也听得懂,因为他们错得一致,你知道吧。就是我们叫quality、quantity,他们都很硬化地读出来,变成了/gw-/的音。If you make mistakes, make them consistently.所以应该说印度人学英语呢,有他们的长处,但是也有他们的短处。中国人的英语发音一般来说是好的。但是中国人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被英语考试束缚住了,成天在题海里头打圈子。紧身衣穿着,不得解放,没有人能自由自在。比如说,就是现在,什么英文都不学,每天就是看Friends,每天就是看Desperate Housewives,完全从趣味当中去寻求,加上一点点——加上跟你的趣味追求相比是数量比较少的正规的课堂教学,我觉得这样才是一个正确学习英语的方法。现在的方法不正确。那么这样的结果是什么呢?我觉得全民学英语,学出来,结果在外边的人看起来是很糟糕的。香港人老是嘲笑我们,嘲笑上海人,因为听说上海要取代香港成为金融中心嘛,你这点英文,可以成为金融中心吗?我在《南华早报》里看到两条例子,中国上海的某一家日本料理店,日本料理英文翻作Japanese arrangement,这个《南华早报》幸灾乐祸得不得了,说:“这种英文,你看!”还有“新天地”,它说有一家商店里面的收银台啊,就翻作silver receiv-ing counter,好像我们今天还用银子一样,是不是?这种错误很多。我觉得,中国和印度会在谁英语学得更好一点上竞争。但现在呢,我们是绝对处于下风的——除了我们在语音上面占一点优势以外。我的判断:就我对印度人的了解,就像印度人在软件方面很行一样,印度人在整个英语的交流方面是没有困难的,非常fluent,而且比较accurate。我们现在有个毛病,你们可以特别注意,就是要反对哑巴英语,练口语,讲啊,讲得似乎极流利,其实不能仔细听的,这个流利,我教英文的人仔细一听,里头是错误连篇啊——连珠炮一样的错误出来。就说明我们现在的同学不讲accuracy,老板能够糊弄,来interview的时候,听上去好像语音还可以,然后再装一下,来一些肢体语言,都是很洋派的,我也学不来。我觉得这个很悲哀的,因为你真正的英语拿出来,真货色拿出来看看,哎哟,那个里头错得不行。所以在座的诸位,你们都远道从华东师大来,如果愿意听我一句劝告的话,就是从今以后学英语,一定要注意accuracy。

提问1:陆老师,您好,我是华师大英语系的学生,我想问一下,就是说当今很多人都学英语,但现在的学生好像特别浮躁,他们学英语往往带着一种功利性,很多人好像不能够静下心来好好地做研究,讲学问。从长远来看,这是一个非常不利的因素,所以我就想知道您对这种现象的看法。然后还有一个问题是,在英语这样一种文化冲击中国的情况下,中文的、汉语的地位已经岌岌可危,然而有什么可以解决的办法?谢谢。

陆谷孙:我先回答你第二个问题。我觉得你讲的汉语地位岌岌可危是危言耸听——没有岌岌可危。你看我们的media(媒体)多数都是中文,英文才几种,所以,我看还没有到这个地步吧。就是我刚刚讲的,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记住母语的“美”,这种美是untranslatable(不可翻译的),你再好的翻译,都无法翻译过去的。有这种自豪感,不讲优越感吧,对自己的文化,五千年的文化有这么一个总体的态度的话——而且又是真诚的,我觉得我们汉语还是会有很美好的前途的。

你的第一个问题呢,我是这样想的:功利必然是会有的,因为语言它本身的工具性就决定了它的功利性,对不对?所以语言学家们都讲:为什么要学外语啊?两个原因,第一个是作为一种工具,第二个是为了融入使用这个语言的社会。integratively(融入动机),或者instrumentally(工具动机),两个动机。我现在给它加一个动机,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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