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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5 13: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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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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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鬼之争

人鬼之争试读:

第一章 被鬼咬一口

青空

秋深,晴日,微凉。

他坐在街凳上等车,手中有报纸,薄薄的几张。他读得很仔细,眼镜很斯文腔地架在鼻梁上,镜面上映射着一行一行模糊的铅字,遮了眼眸。

他应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就算他没有一双漂亮的眼睛,也已经有一副好身架。

蕾这样想,带着一厢情愿的快乐。

天空如洗,不染一丝云尘,青澄澄地包裹着这个世界。

应是一袭青衣,奴将去,将去了。

楼上有女人缓腔慢调地压着嗓子尖声唱道,扬扬地音韵在凉爽的空气中穿梭。

应是一袭青衣,奴将去,将去了。

蕾跟着哼,小声地,她的声音只在自己的耳边掠过,驭风而消。

他的头仰起,朝街对面的楼望了一下,躲在三楼阳台上的蕾笑了,虽然她确定他不会听到自己的声音,当然他更不会因为她而举头相望。

不及几秒。

楼上的女人的声音嘎然而止,如琴弦崩裂,兀的散了影踪。

他或许看到了,或许什么也没有看到,一个着青色睡袍的女孩,半个身体俯在阳台上,用白白的纤瘦胳膊支着脸,笑得清清淡淡的,象深秋的风。

他的目光如流星般划过大范围的空间,最后停顿在街尽头,并站起了身,放下报纸,整了整衣衫。

车来了,载去了人,他的报纸留在椅子上,在风中微微颤动。

楼上的女人又开了腔:应是一袭青衣,奴将去,将去了。尖柔而细糯的声音象根羽毛钻入蕾的耳膜,在上面挠着,发出嘶嘶的回声,蕾忍不住捂住了耳朵,向天空望去,一片美丽而迫人的青色。

女人继续拖着绵软的腔调唱:秋来者,吾心凋似花,撒了一地任人踏呀任人贱。

蕾决定走下楼去,她转身进了屋,屋内空得很,四壁刚刷过,白晃晃地囚着光线,空气中有干燥的石灰味。蕾想起自己有一套粉色的秋装套裙,去年参加朋友婚礼时买的,很漂亮的粉色,衬得蕾象五月灿烂的蔷薇。

可惜蕾怎么也没有找那套裙子,她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没有找到自己放衣装的柜子,她有些烦燥,想不起来那只乳白的柜子会去了哪里。

那就这样吧,穿着睡袍,赤着脚走出去,小心地掩上门,缓缓地跨下了楼梯,蕾忽然转过头,瞥了一下自己的门,门上贴着一张小小的长条红纸,上面写着两个字,可惜,没有看清上面写的字,也不知道谁贴的,刺目的红色很不谐调地粘在那扇漂亮的榉木门上,很难看,蕾决定回来的时候要把它撕掉。

风轻,日暖,天青象她身上的衣袍。

蕾的身体在阳光下微微发烫,有点不舒服,也许是衣服的关系,不过她不介意,赤着脚走在路面上,没有声息,麻沙沙,冷冰冰,她觉得自己这个样子在大街上走怪好玩的,如果被妈妈看到,她会怎么样说呢,会不会哭?好多年了,想不起母亲的眼泪怎样从空洞的眼窝里滚落而下,带着没有意味的遗憾,只在记忆中留下一滩淡淡泛黄的水迹。

当然这早已是不可能的了……她不在了,在三年前。蕾站在街头,有些惘然,低头盯着自己白得近于透明的脚发愣,三三两两的人从她身边走过,没有人理会她,甚至没有人向这个身着青色睡袍,披着长发,赤着足站在大街上的女孩看过一眼。每个人都很忙,忙着消耗自己的生命。

前面有汽球,五颜六色的一大蓬,一个棕色的卡通熊牵着它们,分发给沿路走过的孩子,孩子们围着卡通熊快乐地笑着,稚嫩的小手指纷纷指向自己想要的汽球,欢颜如花,灿烂了许多漠然的目光。

蕾羡慕地看着,她也很想要个汽球,艳红色,珠光的,牵在手中,如牵着一轮暖暖的太阳在手里。想罢就跑过去,她想她得快点,只有两个红色的汽球,其中一只已经捧在了一个小男孩手中。“熊先生,你能给我一个汽球吗?”

轻轻摇晃的汽球,不多会儿出现在街头各个角落,红的,白的,蓝的,绿的,粉的,紫的,橙的,每一个都凝结了娇柔而欢喜的目光。

蕾伸出的手定格在空气中,僵硬着。

熊继续发它的汽球,一只一只地分,一双一双的小手接着。

汽球没有了,红色的汽球也没有了。

熊扬着胖胖的纤维绒手掌和孩子们道别。蕾的手还在伸在空气中。

人群已经散开,熊也没了踪影。蕾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红汽球,一滴眼泪从她的眼睛里缓缓流出,跌落在地上,却没有痕迹。

她站在街头,默默地流着泪,蹲下身体,抱着膝盖。

有细碎的脚步声从背后传来,有人在看她,她抬头,一个胖嘟嘟的小男孩,手里牵着一只鲜红珠光色的汽球,神气地伫立在她面前,然后,他把手伸到她面前,两个小指头捏着一根白白的细线,线的一头拴着是她想要的红汽球。

她笑了,摇了摇头,小男孩固执地伸着手,不耐烦往她手里一塞,转身欲跑。

蕾刚拥有的快乐没有维持一秒钟,汽球没有停留在她的手里,拖着细细的白线飞上了天空。小男孩回头望了望,沮丧地离开了。

红汽球飘呀飘,在蕾上空摇晃着它的牵线,缓缓地向前飞去,球身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着温暖的光泽。

蕾举起双手,边走边跳,试图去抓住那根线。可惜,汽球越飞越高,越飞越快,渐渐成一个鲜亮地小红点,衬着青空,摇摇摆摆地向前移去。

蕾跟着汽球跑,赤足在大街上努力地奔跑着,沿街一撮撮行人,迅速在身边倒退消失。蕾觉得自己的身体轻快而灵活,好像与空气混合成同体,游淌在其中,乘风而行却没有碰触到任何人。

快快地跑啊!快快地跑啊!

蕾笑了,盯着小红点如飞般地奔驰,她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跑得这么快过,心似乎也浮荡在空气中,她听不它的跳动声。

小红点总是在她的上空飘浮着,等着她的脚步相随。

不知跑过多少街,飞过多少路程。蕾不知疲倦地跟着红汽球。

最后,他们终于止住了脚步。红汽球挂在一棵大树上,对着蕾微微笑。

蕾与它隔着高高的黑色铁铸围栏。树在栏内,蕾在栏外。

要不要进去?

里面是一片沉寂的墓园,静穆地立着一排排白色的碑。蕾轻柔地从铁栏的空隙间挤了进去,在白碑间穿梭着,朝挂着红汽球的大树走去。走着走着,她记起一件事,妈妈在这里啊。

妈妈啊。

蕾停在一块白碑前,做了个怪脸,碑上照片里的人对她神经质地斜视着,嘴边挂着一丝若有所思地笑容。“妈妈,你快乐吗?”蕾轻声问碑上的人。

摇了摇头。“为什么你总是不快乐,以前不快乐,现在也不快乐!”蕾生气地责问道。

碑上人笑容有点愁眉苦脸。“你总是不快乐,所以你弄得大家也不快乐,爸爸还有我都不快乐,我不要理你了!”蕾别过身体决定离开。

碑上人的眼睛黯淡。

蕾抬头看了看不远处缠在树枝上的汽球,轻轻地说:“妈妈,你知道吗,我已经离开爸爸了,因为他不要我。谁都不要我,连你也是,为什么我还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理我,你知道吗?没有人理我了,谁都不跟我说话,你说,这倒底是为什么?”

凉凉的风,轻轻地拂过蕾的脸,她青色的睡袍微微飘动。

红汽球继续在树枝上摇摇摆摆。“妈妈,我好冷啊,你能不能抱抱我?”蕾弯下腰,注视着碑上的人。

碑上的人对她慈爱地笑。“妈妈,我跟你说一件事,”蕾伏在碑上,悄声低语,“我喜欢一个人,他每天会在家楼下的车站换车,早晚一次,我可以每天看得到他两次呢。”

碑上的人无语。

蕾的脸泛着粉红,她顿了顿:“他长得好好看哦,真的,不骗你。”“我第一次跟人说这件事,你不许笑哦。”

碑上的人没有笑,却是忧愁的。

蕾抬起身体,看了看红汽球:“我要走了,等一会儿还要去看他换车呢。”

她冲着白碑摆了摆手,轻快地向着红汽球奔去。

忽然又扬起一阵风,刮断了红汽球的细线,它又摇晃晃地向空中飞去,越升越高,不一会儿,连小红点也不见了。

蕾气恼,无奈地往回走,她想,快到他回来换车的时候了吧。

这样,她心情又好点了。

街边车站。

他走下车,却没有如往常一样继续等车,径直走向街对面的一幢楼。

一楼,二楼,三楼。是这儿了,301室。带着一个小小阳台的套间,他新租的住所。

考虑了很久,他才决定在这儿租间房子,这样不用换车了,而且这儿的租价又特便宜,地方又熟悉。

漂亮的榉木门上贴着一张小红纸,上面写着“待租”两字。他一把撕去了它,扔在地上,掏出了刚领到钥匙开了门。

什么都没有,空荡荡地,四周的墙壁象是新刷过,还有石灰味。地方不错,蛮干净。他很满意,打开通往阳台的门,阳台小小的,他伸出头,俯望了一下楼下的风景。他看到街对面的自己每天换车的车站,椅子上还有早上自己丢下的报纸呢。

应是一袭青衣,奴将去,将去了。

熟悉的唱腔声从门外传来,从上而下,停留在门口。

他记得,每天早上,总会听到这个声音。“咦?这里有人吗?”声音开口冲屋内叫着。“哦,是我,这儿的新住客,你好,”他走到门口,看到一个纤细的女人,穿着一袭红色的旗袍,“以后,请多多关照了。”

女人抿嘴而笑,朝屋内望了望,却并不走近一步:“吓我一跳,这儿空了许多时候了呢。”“哦,是吗?我租下了,过来看看,东西还没有搬来呢,你是住楼上的吧?”他也笑着,冲着这个美丽的女人。

女人撇了撇削薄的嘴唇:“我还以为这个屋子租不出去了呢。”“哦,我知道一点,房东跟我说这屋子死过人。不过,我是无所谓的,而且房价特合算,撑死胆大的。”他笑着解释。

女人也笑了,指了指楼上:“是一个女孩子,自杀的,几个月前的事。我住楼上呢,有空再聊吧,我要去买菜了,再见。”

他目送女人一扭一扭下了楼梯。

回到阳台,他继续俯视着周围的环境,不经意间,他发现那椅子上的报纸不见了。

蕾拿着他的报纸,有点悲伤,她错过了他的换车时间。

她走到自己的门前,

发现门上那张难看的小红纸不见了。

门关紧了,她无法打开。

低头一看,小红纸歪歪斜斜地躺在地上,上面两个字落入她的眼睛。

忽然,她想起了什么……

他仰头看了看天空,一只漂亮的红汽球慢慢地飞过,同时,他好像听得自己门外,有一声轻轻地“啊——”,似是惨呼,又似叹息,侧耳细听,却又是什么也没有,他打开门,空无一物。“天,瞎想个什么?”他自嘲。

青色的天空,一个红汽球悠悠飞过,多么美丽的风景。

可是,有多少人会看见?

让我咬一口好吗

完了,又迟到了。这个电梯我来的早的时候从来都很快,怎么我一迟到就和我较劲。

终于来了,我迅速走进电梯。平时喧嚣拥挤的电梯今天异常清静,只有一个站在镜子旁边的男人。他瘦骨嶙峋的身躯外穿着一套很不合身的西装,脸冲着墙,我只能从镜子里看见他右脸上的一道疤痕。漏在外面的那双与身体同样消瘦的手,修长、苍白,与他的年龄很不相符。“奇怪的男人!”我心想。“呵阿~”从他嘴里传出一沉哈气的声音。不禁令我为之一颤,他脱下了上身的西服,里面竟没有穿衣服,清瘦的身躯脊柱清晰的呈现在背部,令我想到了会走得骷髅。电梯不停的上升着,中途竟没有人上来,我正犹豫该不该迅速离开这个奇怪的人逃出电梯。“叭!”我的眼前漆黑一片,电梯坏了。不只是电梯,难道天也与我作对?我听不到那个人发出的一丝声音,包括刚才的哈气声。我猜测他还在镜子旁,于是马上向相反方向退去。

可能是我的包漏了,我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小姐,你踩到我的脚了。”他什么时候移到了我的后面!“对不起对不起!”我惊慌失措的说。他并没有回答,这令我更不敢走动半步,谁知道他又会从哪里出来。几分钟后,他幽幽的说:“小姐,请问编辑室在几楼?”“在七楼,呃,不是,八楼。”我连话都说不清楚了。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个该死的电梯!他到底是谁?我就在编辑室那一层呀,怎么从来没见过。

由于好奇心的促使,我便问:“请问你在哪个部门工作呀?”那个人沉默了两秒钟,随即又说:“我在。”电梯忽然运作了,灯也亮了。我终于看到了他的正面,一张憔悴的脸,布有血色的双眼透露出的是茫然。

八楼终于到了,我走出电梯忽然想起他还没回答我的问题。转身,他已经不见了。真是神出鬼没,公司竟然这种人也敢雇佣。天哪!八点半了,这次一定会被扣奖金的!

同事甲:“听说了吗?今天早上副理在电梯里休克了!口吐白沫真是太可怕了!送到医院看样子是不行了!”同事乙:“不会吧!我今天早上是坐电梯来的,怎么没看到呀!”同事甲:“不是啦!你坐的是2号电梯,副理是在1号电梯里休克的。听说从八点到八点半一直没有人发现呢!一直躺在里面。好可怕!”同事乙“这么说副理的位子就空出来了!太棒了!嘻嘻~”

我今天早上不也是坐1号电梯来的吗?难道,呸呸呸!不吉利。反正下班走楼梯就是了。

为什么就让我一个人加班?欺负我实习是吧?太可恨了。都9点多了,整个公司也没几个人,叫我一个人走还真有点害怕。反正绝对不能坐电梯~

来到楼梯口,灯是声控的。一闪一闪,使得我心里也有些飘忽不定。我一节一节的下着,每走过一层就望着下一层的黑暗。这已经是第三层了,我快要走出去了。我继续往下走,那是什么?那个熟悉的身影,那个一直冲墙站着的身影。“小姐,我等你很久了。”“你等我干什么?”我的声音有些发颤。“小姐,你还记得我吗?”“我,我不记得。你为什么每句话都要加一个小姐?”“因为我有一个问题要请问你。”“你走开!我不想听!”那个人突然转了过来:“小姐,让我咬一口好吗?”我知道事情不妙,于是飞快的向下跑。他在后面低沉得说:“你会后悔的!”

终于逃离了魔爪,以后上下班一定要找同事陪我。洗了个澡后,我便上床睡觉。

如此晴朗的早晨,让我有些遗忘昨晚的不快,不过我还是与同事结伴去公司。一天都十分的顺利,但唯一不幸的是晚上又要加班,这可伊耍忠雷宰呗穑扛兆叱霭旃业拿牛案崩?我十分惊讶,又有些欣喜若狂,终于有人作伴了,我马上走了上去,“副理,你不是去医院了吗?听说您病的很严重,这么快就上班了?”副理笑了笑:“都是办公室人的夸大其词了,我没病得多严重,没什么事所以今天就来上班了。”那我今天怎么没看到您呀!“哦。我今天一直在办公室没出来呢,咱们一起走吧!我送你。”我们一起走进电梯,不知怎么,虽然有副理的陪伴,还是有点不安。

电梯门一点一点的关上了,我一转身,只见副理的脸逐渐的腐烂,露出了黄色的浓液,身上的衣服也逐渐爆裂,“呵阿~”那熟悉的哈气声是从副理的嘴里传出来的。此时的我已经目瞪口呆,他一步一步向我冲来,那锋利的牙格外耀眼。“阿~”副理尖叫一声,突然停止住了,紧紧抱住头,好像痛苦难忍。

此时电梯的门开了,出现在我眼前的是那个怪人。

他拉住我的手,将我从里面带出来。副理继续抱着头尖叫,电梯的门渐渐关上了。“小姐你现在了解了吗?你们的副理一直就不是人,他是在这里寻找再生的目标。那天早晨,他装作休克倒在电梯里也是他的手段之一,如果谁进去那就是他的牺牲品。所以我设了另一个电梯,以免你被你们那个副理骗了。”我仍惊慌着:“这么说,你是在救我了?那你又是谁呢?”“你来,我会告诉你的。”

他将我领入另外的一个电梯,我问他:“我从这里就可以安全回家了吗?”他诡异的笑了笑:“小姐,请问我现在可以咬你一口了吗?”

新华社报道,昨晚11点左右。在涪陵大厦中,一名大厦女职员与大厦副理分别死于电梯中,两名死者大面积皮肤张裂,具体死因不祥。

火翼冰鳍之绯幻形

盛夏仿佛是在一瞬间降临的。阴郁的梅雨不经意放晴时,天空就突然变得清澈无比,辉煌的强光交织着盛极而衰的苦闷黑影——正午的骄阳如醉心于征战的暴君。

冰鳍一早起来就不太舒服,再加上散学式时在操场上晒了几个小时,现在几乎连路也走不动了。虽然只大他一个月,但身为堂姐的我怎么说也应该照顾他。我扶着冰鳍沿着小巷墙根的阴影,一点一点的往家挪,可是还没走到一半的路,他就再也支持不住了。我只得让他坐在一户人家门口光洁的白石门槛上,斜靠着冰凉的石鼓。“不可以在这里耽搁的……”我看着冰鳍越来越苍白的脸色,担心的在他耳边低声说。这样讲可不是我强人所难,从刚刚开始已经过去三个了——“他死掉了吧?可以把肉分一半给我吗?”每一个都对我这样讲,这旧城古老的小巷里,到底住了多少这样古怪的“家伙”啊!

我和冰鳍遗传了很久以前过世的祖父多余的能力,总会在无意间窥看到来自彼岸的影子。“我一个人还不够吃呢!没你的份!”为了吓退这些贪得无厌的家伙,我恶狠狠的大喊起来,就在这时,冰鳍身后那扇紧闭的黑漆大门传出了低沉的吱呀声,慢慢的开启了。

毫不客气的坐在人家大门口,还大喊大叫,这实在是太失礼了。我连忙去扶起冰鳍,一迭声的向门里的人道歉。然而开门的人丝毫没有责备的语气,相反声音异常温柔,带着担心的腔调:“他的样子,好像中暑了啊……”我抬起头正想说“是”,脸却一下子红了——很久没看过这样的古风美人了!她的年纪应当介乎“姐姐”和“阿姨”之间吧,容颜并不像如今常见的美女那般张扬跋扈,一看就让人惊叹,而是即使看再久也不生厌的那一型;在气质沉静的她的面前,我顿时感到自己一举一动都是那么的慌张唐突。

可是……有点奇怪啊!就算像古人讲的那样“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但这样的天气,她的衣着也太一丝不苟了:深浅两重心字纹的枯叶色薄罗衫,交叠的前襟一直拢到颔下。用玳瑁梳插起的头发有几丝落在了光洁的颈边,漆黑的发丝衬得那里的肤色一片不透明的腻白,白得像雅艳的人偶!或者说,她整个人的样子,就像那种限量版的高级人偶!“他的样子很辛苦啊!不如到我家来休息一下,等恢复过来再走吧。”古风美人摸着冰鳍的额头,一味安详的说着,那种文雅的口气,倒好像不是我们要麻烦她,而是我们帮了她的忙似的。“没关系的!”虽然她的态度让人安心,可我还是不得不警惕,“冰鳍很快就好了!”从小我和冰鳍就时常遇见怪人怪事,祖父为了保护我们,为我们取了足以震慑这些家伙的,象征强大幻兽的乳名——火翼和冰鳍。“冰鳍?难不成你叫火翼?”古风美人用纤细的指尖做出掩口的动作,表示她的惊讶,“这么说,你们是通草花家的孩子?”她的话出乎我的意料,因为做通草花的是我和冰鳍的祖母,她和彼岸世界的家伙们可一点关系也扯不上。而且,用技艺代替姓氏的称呼别人,是祖母参加的香川城民间艺术社团——“青柳会”的习惯。

见我依然不解,古风美人浅笑着继续解释:“家母曾是青柳会的一员呢。我是盘铃家的小椿。”“盘铃家的……”我下意识的重复着这不知所谓的语句——我们家远没有青柳会其它人家风雅,除了游戏似的学着做通草花之外,祖母也没特意教过我和冰鳍什么,所以我完全搞不清这些古技艺人家的关门过节,不过好歹也弄清楚了这位“小椿”算是个不远不近的熟人。看着冰鳍半死不活的样子,我只能微微低头向小椿行礼:“那真是不好意思,要暂时打扰了。”

难怪小椿可以在大热天穿那么庄重——一进入盘铃家的大门,微带着霉味的凉意立刻把我包围了。攀附在高大的辛夷树上重重叠叠的葡萄架隔绝了炽烈的日光,甚至连恼人的蝉声也被阻挡在院外了。扶着冰鳍,我好奇的四下打量,盘铃家大小和我家差不多,但完全是别院的布局,没有正厅什么的;前后院都不小,主屋却并不深,像舞台似的开了许多窗台极低的高大窗户,现在一大半打开着,因为不用遮挡阳光,窗口挂的竹帘也都卷得很高,依稀透露出后院浓绿的景致,显得十分凉爽。我跟在小椿身后,沿着碎白石的小路走进了飘着清冷香气的房中。

小椿将我和冰鳍安排在最透气的偏屋里,阵阵凉风吹动高悬的竹帘,答答的敲击着窗棂。仿佛呼应着这自然界的节奏般,若有若无的人声从主屋的另一头飘了过来,听不清唱的是什么,但歌者的声音仿佛含着一块冰般的清爽,我不由得悠然神往:“唱歌的那是谁啊?”

小椿举起象牙般的手指轻掠垂到颊边的发丝,那端正的眼角掠过一丝厌恶的阴翳:“又是小萱……让你见笑了!”

;她完全会错意了啊!可是还没等我解释,小椿已经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房间。

总不能在人家走廊上追着主人跑吧。看着小椿走远的背影,我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规矩这么大,难怪这户人家这么“清静”——虽然宅子和我们家一样有了年头,可是房前屋后连个小精魅也没有,哪像我们家,奇怪的家伙们总是肆无忌弹的走来走去,就像在自己家一样随便!

就在我感慨之际,那带着凉意的缥缈歌声戛然而止,看来小椿已经提醒那位名叫“小萱”的歌者了。小椿和小萱,可能是取“椿萱并茂”之意的一对姐妹吧。我好奇的扶着窗棂探出身去,想要看看外边的情况,只见主屋浸染着前院幽暗绿影,宽阔的房间内洒满阳光浅金色的斑痕,不太分明的视野里,几位舞者正缓慢挥动斑斓的衣袖,厚重的织锦衣料上的金线反射出的寂寥光线竟然意外的冰冷安闲。我大体知道“盘铃家”是做什么的了,可能和歌舞曲艺有关吧。不过居然在完全没有伴奏的情况下练习,古老的技艺果然不是我这样的人所能了解的。

我正着意欣赏着舞者挥动衣袖的优雅姿态,身后的冰鳍突然悉悉簌簌的在竹席上移动着身体,低声呻吟起来:“好想吐……”终于缓过神来了,这煞风景的家伙!

现在找小椿已经来不及了,“不可以吐在这里!”我手忙脚乱的去扶冰鳍,而他却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也不看清方向就跨出了通向后院的窗户。

盘铃家的窗台都开得很低,昏头昏脑的冰鳍可能当成比较高的门槛了!我一把没拉住,眼看着冰鳍跌跌撞撞的奔入绿意交加的庭院里。盘铃家好心收留我们,怎么能再弄污糟人家的院子!我不假思索的追着冰鳍跳过了窗台。

也不知道冰鳍是怎么走的,他的背影在缭乱的绿影里一晃,竟然像溶化一样消失了!从小他就是个超级大路痴,不但不辨方向,而且还会迷失到奇怪的地方去!可是……这么严谨的人家后院,难道也有通向彼岸世界的道路吗?

疑惑之际,我转过两株已经过了盛期的白夹竹桃,然而脚步却在一瞬间在滞住了。这本是美丽的景致,可为什么让我觉得毛骨悚然呢——像浓绿的织物上溅满了鲜血般,一片深深浅浅的肆无忌弹的绯红阻断了我的视线。那是——蜀葵花!

我从不知道大片的蜀葵开放的时候,竟是这样惨烈!如同刀剑般执拗的枝干笔直的伸向蓝天,挑起从薄红到浓红的硕大花朵,那看起来轻柔的花瓣总是带着薄色纸般无情的干燥感,让我不可遏抑的联想到染在刀刃上的斑斑血痕。置身其间,如同置身于青天之下华丽的牢笼!

被枝条切割的光芒里,我下意识的仰望天空——盛夏是金壁辉煌的巨大古漆箱,极尽奢华间透露出了颓唐的征兆。不知疲倦的蝉声剥落着这箱子上的金漆和雕饰,那不是喧嚣,而是比死寂更死寂的声音。在无比眩目的阳光间,我总是能看见不知名为什么的浓重的阴影。在一年的正午,达到极至的又何止生命的力量!

蜀葵枯萎的落花堆积在干坼的土地上,踩上去便发出咬牙切齿般的细碎声音。慢慢穿过寂寥无人的花丛。我试探的低声喊着:“冰鳍……”这时,水蒸腾的气息被无力的风吹送过来,如不可知的邀约。

那只是一瞬间的错觉。浓艳的绯红衣裾是盘铃家的演出服吧,五六层从深到浅的重叠着,宛若开到极至的花朵;衣袂边缘,柔长的黑发散开了,因为是那么的黑,所以多少显得有些沉重,蜿蜿蜒蜒的曳到深黯的池水里,行将与池底的玉藻混在一处,飘满水面的蜀葵花瓣零落的混杂在长发间,随着细微的水波荡漾着……

我知道这个人,这横陈在水池边落花上的人,她绝对不是睡着了;因为安详的沉睡者的不可能有这种摄人心魄的不祥的绝美,更何况她的胸口,插着一把黑底描金漆柄的短刀。

她向着晴空微阖的双眼里落下睫毛的阴影,一只被烈日晒晕的蝴蝶挥动黑与蓝的斑斓翅翼,在那双空镜一般的眼睛里寻觅着自己的姿影,失魂落魄的坠在她点了胭脂的唇边。我见过她,我认得那容颜,虽然那是和此刻的妖冶完全不同的端庄风貌——这个人,是小椿!

每一步都好像踩在云端,我无法管住自己的双脚,一步一步的,向那妖艳的尸体靠近。就在我的手指即将接触到那冰冷肌肤的一瞬,有人扼住我的手腕,将我拖了起来。

蝉在浓荫里声嘶力竭的哭喊着,此刻冰鳍的脸色比刚才更加苍白,眼前的景象似乎也给了他不小的冲击,本来就不舒服的他按住胸口,慢慢的跌坐下来。“来……来人啊!”我已经完全乱了方寸,除了叫人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可是这片天空下,竟好像除了我和冰鳍之外,再没有其他的生命!“请不要那么大惊小怪!”良久以后,回应我的呼喊,略显苍老的威严声音从蜀葵花幛的背后传来。在盛夏的眩晕里,深紫色的朦胧身影披着绿叶间的光斑,慢慢的走到我面前。

如果不是那脸上的皱纹和眉宇间的沧桑感,我几乎都要以为那是小椿了!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位不怒自威的中年妇人,因为她的存在感太过强烈,以至于我一开始竟没有注意到她身边还随侍着一位气质超然的美貌青年。紫衣妇人深深的注视着我,用沉静的语调再一次强调:“这种事,不值得大惊小怪!”“您是……”我靠着冰鳍,战战兢兢的发问。然而这位威严的紫衣妇人并不理我,只是慢慢走近小椿的尸体。她俯下身,那么怜爱的,那么怜爱的抚摸着小椿黑沉沉的长发,还有那已经失去温度的脸庞,仿佛要记住这容颜的每一个细节。然而下一秒,她断然的挥动手臂,拔出了插在小椿胸口的短刀,伴着冷漠的水声,池面溅起了一片波澜,小椿的尸体像倾覆在池中的落花,衣袂妙曼的舒展开来,然后荡漾着,坠向那无底的深渊……

面无表情的做完这一切的紫衣妇人,突然转身揽住了身边那位青年的肩膀,这时我才注意到他们的容貌非常相似,也许是骨肉至亲吧。这位气质凛冽的中年妇人疲倦的将额头靠在那位神仙风骨的青年肩上:“身为盘铃家的主人……是我对不起她……只有这样,那个孩子才能解脱吧……”

难道,就是这位妇人,杀死了小椿!她是盘铃家的主人,也就是小椿的母亲啊!究竟是为了什么,母亲竟然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

——我和冰鳍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卷进了这样可怕的事情中……

就在我不知所措之际,紫衣的盘铃家家主站了起来,恢复了威严的气势。她决然的振动衣袖:“真是让你们看笑话了,走出这扇门之后,就请立刻忘记这一切!”

我忘了是怎样扶着冰鳍离开盘铃家的。经过了这样的惊吓,冰鳍一回家就开始发低烧,把他交给了婶婶之后,我失魂落魄的穿过檐廊,走到了前庭。“这不是火翼嘛!”听见有人用悠扬但没什么诚意的声音叫我的名字,我便茫然的转过头去。藤花架的浓荫下,精神好的过分,从不午睡的重华叔叔正同了一个人在喝茶乘凉,叫我的正是那位客人。“是重雅医生啊……”我好不容易才认清面前的是叔叔的同事平重雅。我一向不喜欢这个浑身上下都打着优质名牌标签的家伙,就好像专卖店的橱窗模特一样。据说他三十没出头就已经是外科主治医生,医院里的小护士都讲他很帅,是什么最佳结婚对象评选的第一名。我可不这么看:每次和冰鳍偶然碰到他,他身边都带着不同的女伴。真不明白重华叔叔怎么会和这样的人成为莫逆之交。“快过来讲恭喜啊!平叔叔要结婚了呢!”重华叔叔向我挥了挥一张红色喜帖,他的个性就是这样,明明是平重雅要结婚,他看起来倒比准新郎还高兴。心里暗想着“不知道谁家的姑娘要遭殃了”,我不情愿的走了过去,重雅医生习惯性的伸出手来摸我的头发,可却像想起了什么似的突然停住手:“对了……我今天,杀人了呢……”“乱讲!”重华叔叔用力的敲着重雅医生的肩膀,“我怎么不知道你今天上手术了?”受不了,只有医生之间才会有这么没神经的对话!被刚刚的经历弄得心烦意乱的我转身要走,重华叔叔却拦住了我:“怎么回来这么晚?去哪里了啊?”

去哪里了……妖艳的蜀葵花间的死影一瞬间闪过我眼前,还没意识过来我已经开口了:“盘……盘铃家……”“盘铃家!这可巧了!”重华叔叔发出意味不明的笑声,向重雅医生眨了眨眼睛,“小火翼现在厉害了嘛,居然知道什么盘铃家!你在那个家里,又没碰上什么怪事啊?”

重华叔叔的问题让我冷汗都下来了,猜度着他话里的意思,我拼命的摇头。重华叔叔却做出了神秘的表情:“她家那间老房子可是有名作祟之家啊!一定有些奇怪的人或奇怪的声音吧!”

原来重华叔叔说的是这个啊!我们家可没有立场讲别人呢!我松了口气,不满的说:“那家人人都在很勤奋的练习呢!”“有很多人吗?有点奇怪哦!不是说那个老古板只有一个继承人吗?连青柳会的旧交也被那位严厉的夫人得罪完了啊!”重华叔叔笑着向重雅医生闪了闪眼,这一刻,我看见重雅医生笑得有一点勉强。而重华叔叔却自顾自的转向我:“火翼,你知道什么是盘铃家吗?”“盘铃家……是歌舞或者唱戏的吧……”我回想起优雅的舞袖,但更真切的是小萱冰凉的歌声。

重华叔叔摸了摸鼻尖,“其实盘铃家是……”“请问有人在家吗?”这突然响起的娴雅的语声让我在一瞬间失去了表情。我反射性的后退一步,却重重的撞在茶桌上,不顾茶水被撞得满桌乱淌,但我呆呆的盯着门口的方向。“我进来了!”那温柔的语声再度响起——小椿!不会错,这说话的声音和态度,应该就是已经长眠在池底的小椿啊!她不是……死了吗?面前的她,是生魂还是死灵?

居然不光是我看得见她——重华叔叔和重雅医生连忙站了起来,几乎是抢着开口的:“这不是小平的那一位吗?失迎失迎!”“小椿!你怎么来了?”难道……重雅医生的结婚对象,是盘铃家的小椿!

小椿依然穿着枯叶色的心字罗衣,却提着很不相称的书包。我一看就想起来当时走得匆忙,把冰鳍的书包丢在盘铃家了!虽然一看见重雅医生小椿的脸上就闪过惊讶与害羞的神色,但却完全没有在池水边落花里那妖媚的艳姿,此刻的她依然是初见时的印象,如檐间晓月一般娴静温淑。与重华叔叔寒暄了几句,她便递过书包:“……我顺路送过来,没想到重雅也在这里。原来他平时总来府上叨扰啊。”虽然讲得那么礼貌,但她的暗中带刺,责备重雅医生不着家的口气已经完全不把他当外人了。尽管有些勉强,重雅医生还是挂出了他的招牌笑容。

小椿的态度,绝对不是怀有执念的不自然存在者的态度!我无法把面前的人和那沉入池底的蜀葵花般的尸体联系在一起——这绝不是将头发梳起或披散下来造成的气质上的微妙差别,可以说小椿和池边的死者之间相同的只有容貌而已,她们完全就是两个人!

我犹疑着接过书包,日光将小椿手指的阴影投在我手心里,而书包带上果然留着小椿指尖的温暖。可以确定了——小椿绝对是活人,尸体不可能有体温!那么……真的有人死去吗?死去的……是谁?

混乱的思绪使我无法再去注意大人们的谈话,回过神时,重雅医生已经向重华叔叔道别,和小椿一起朝大门走去。一个念头突然闪过我的脑际,我疾步穿过天井,拉住了小椿的衣袖:“小椿姐姐,你有双胞胎的姐妹吗?”

微妙的复杂表情刹那间闪过我面前那对未婚夫妻的的脸庞,这让我立刻后悔了自己唐突的问话——“孪生姐妹……”小椿低下头来,恢复了平静的微笑,“你见过……小萱了?”

小萱,我知道这个名字!那是不曾与我们见面的,唱着清洌歌曲的歌者!“小椿!”一向气度悠闲的重雅医生忽然有些急躁的打断了未婚妻的话,但小椿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语调依然轻柔:“真糟糕。任何人眼里,都是小萱比较可爱啊……”

小椿的确有孪生妹妹,那么……死去的就不是小椿,而是她的孪生妹妹小萱!“不……不只是小萱!”我慌忙解释,“我还看见了小椿姐姐的妈妈,非常年轻漂亮呢!还有你的兄弟,跟神仙似的……”“我没有兄弟。”小椿的眼底闪过一丝微妙的光芒,“你看见的那是我妈妈的兄弟。”“啊!小椿姐姐的娘舅这么年轻!”我脱口而出。未免太奇怪了吧——连续两代都是孪生子,而且盘铃家家主再年轻也是中年人的样子,孪生姐弟的外表年龄相差怎么可能这么大!

这时小椿侧过头,疏离的戒备写在她眉宇间:“有什么不妥吗?”“我只是很羡慕……有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妹妹……”仿佛说谎被揭穿,我语无伦次,拼命控制自己的表情,但那只是小孩子妄图试探大人的不足观的狡黠。然而小椿却静静的伸出手,好像想要抚摸我的头发,但却在接触到我的前一刻,犹豫着停住了动作:“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妹妹……有的时候会麻烦得让你想——如果没有她……就好了!”“不要和小孩子乱开玩笑!”态度一向不那么认真的重雅医生忽然拉起小椿,走出了我家的大门。

难道是我的错觉吗?为什么我觉得小椿的语气里,有着最残酷的绝决!

——只有这样,那个孩子才能解脱吧……盘铃家家主回响在我耳际,更可怕的猜想在我心里成型——也许是小椿杀死了孪生妹妹,盘铃家家主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保护仅存女儿!

无论如何,我已经越来越深的陷入这件诡异的凶事中了!我无意识的举起手,去擦额上的冷汗:“警察……”夏天让人无法正常的思考——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想起发生这种事情时正确的求助对象!

返身跑向冰鳍的房间,我决定拉上这个证人。然而重物倒地的轰响却从我经过的檐廊下的房间里传了出来!那里,是祖父生前的书房,现在一直锁着的啊……“谁在那里!”我发射性的推开房门,铜锁啪哒一声落在地上,慢慢滚到了室内书架边的一团不成形的白影旁边。那白影的嘶哑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惊叫:“火翼,是我!”“冰鳍……你怎么会在这里?”此刻我的愤怒更大于疑惑,气冲冲的跨进了即使是白天也显得很昏暗的旧书房,看见冰鳍无力的斜靠着书架坐在地上,发黄的书本和手稿散乱的落了一地,我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还有心情在这里捣乱!看我把你拖起来!”“不要碰我!”冰鳍慌乱的后退着躲开我的接触,却从书架上带落了更多的书本。腾起的灰尘里,我注意到冰鳍的姿态是那么的奇怪……“你怎么了?中暑还没恢复吗?”

短短的距离仿佛用尽了冰鳍所有的力气,他喘息着指向落在我脚边的书本:“你看看这个……”“看这个干什么!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凶杀案啊-!”我大声表示自己的不满,“是手足相残呢!快起来和我去找警察!”“你以为自己是金田一还是柯南啊!”虽然有气无力,冰鳍的嘴巴还是那么恶毒,“让你看你就看!”我只得弯腰拿起书本,随手掸了掸积在封面上的灰尘,那是生前研究民俗学的祖父的笔记,好像和香川的民间艺术有关。我不满的一边嘟囔着一边随手翻看,突然几行小字映入眼帘——盘铃家!“……古法的傀儡戏世家,为了表示与香川民间傀儡戏的区别,取淮南节度使杜佑于街市看盘铃傀儡的旧典,自称盘铃家。”“……盘铃家属杖头傀儡流派,古代为宫廷贵族演出,风格雍容典雅……偶人高约一米二左右,极难操纵,因此也能表演一般傀儡戏无法表演的徊风掌上舞等剧目……”“……盘铃家依古法,认为人偶分得操纵者的灵魂后,表演会无比逼真,所以一人一偶形影不离,当作孪生子养育,传说盘铃傀儡拥有和操纵者相像的幻形,能看见的人越多,表示傀儡越优秀……家主死后,他的傀儡也被视作死亡而供养起来,传说这些傀儡会以幻形自由行动……”

——盘铃家,是操偶者,傀儡师!所以一代一代,都是光与影般存在的孪生子!

因为将傀儡视作人,它们的身体才会变成操纵者灵魂的容器;因为分得了灵魂,傀儡才拥有和操纵者相似的幻形。傀儡永远不会衰老,所以即使操纵者风华老去,它们依然拥有绝尘的姑射仙姿。

难怪盘铃家前前后后那

干净,却有作祟之家的恶名:因为有“形体”在呼唤着那些逡巡的魑魅魍魉,那些“形体”再次动起来的欲望是那么强烈,强烈到近乎执念——我所看见的挥动衣袖的舞者们,不是什么弟子,而是供养在家中,梦想着再次登上舞台的古人偶!“还不明白吗……没有人死掉。”冰鳍疲倦的微笑起来,“被杀的,应该是小椿的人偶吧!”“小椿的人偶——小萱是小椿的人偶!”我几乎连书也拿不住了。“所以不让你碰我……”冰鳍用右手吃力的解开衣扣,白色的夏衣立刻滑落下来,在他的心脏部位,赫然是一道猩红的斜线,就像冰面上的裂纹一样,由它延伸出的鲜红细线遍布了冰鳍左边的胸口、脖颈、手臂,并且正慢慢向右边的身体蚕食过去。多么……奇怪的伤痕!“怎会的……怎么会这样……”我只觉得透不过起来,因为除了伤痕之外,冰鳍左边的肩肘变成了僵硬的圆形机关——那是人偶的关节!“左边完全不能动了……”冰鳍轻轻的叹了口气,“我在你之前看见躺在池水边的尸体……去确定她……还有没有脉搏……本来不至于那么容易被附上,可是那个时候我正好中暑……她叫小萱吗?现在,我已经控制不了她了……”

那猩红的斜线,就是短刀的伤痕啊!难怪当时我要去碰池边尸体的那一刻,已经很虚弱的冰鳍拼命拉开我,因为他不想让和他一样能够看见幻形的我,再被这人偶附身!“你不要捉弄我!人偶怎么可能抢走人的身体!而且……谁会杀人偶啊?”我已经完全混乱了——支撑着小萱的又是怎样的执念?明明她的操纵者,就在她身边!“是小椿。”冰鳍闭上眼睛,吃力的靠在书架上,“从盘铃家家主的话里我大约猜到的,小椿,可能想离开盘铃家。”“如果没有她就好了!”的确小椿说过这样的话!难道身为唯一继承人的她要为重雅医生而放弃这古老的家族,用杀死人偶的象征性举动,彻底斩断那无形的羁绊!

不想消失,不想被放弃,想要继续存在下去——这就是小萱作祟的原因!以后会怎样?小萱会夺走冰鳍的身体;而冰鳍会因那致命的伤痕而化为朽木,四分五裂?“有人在家吗?”再一次响起了,这娴雅的语声……

解铃还须系铃人,现在系铃人出现了!我猛地丢下书,冲出门外:“有救了,是小椿!”

盛夏燠热的午后,蝉藏在干枯蜷曲的树叶间声嘶力竭的悲鸣。眩目的晴空掩饰不住那不知从何而来的昏黑。每天的这个时候,世界仿佛在人午寐的梦中被偷换了,温度和时间失去了意义,生与死模糊了界限,这绝望的午后,仿佛永远不会停止……

我就是走进这熟悉的异世界里了吧——不然门前的庭院,怎么会开满一望无际的蜀葵花?那固执而暴躁的碧绿枝干结成坚不可摧的列栅,这晴空下空无一物的牢笼里,囚禁的究竟是谁泣血的灵魂?“我进来了。”在茫然四顾的我身后,响起的依然是那么温柔的嗓音。“小椿!”迅速回头的我并没有能顺利喊出这个名字,在我的视野里盛开出——巨大的蜀葵花……

沾满凋零的绯红花瓣的长长的水迹尽头,铺开五六重与花瓣同色的罗衣,深深浅浅;水藻般潮湿的黑色长发披散开来,裹住那不自然的身体——一半,是人类柔软的筋骨;一半,是冰冷的朽木之躯。

声音死在喉间,我一步步的后退着,不能自己的注视着眼前这半人半偶的怪异存在,不可思议的是即使现在我也觉得它是那么美——这就是小萱?妖艳的、炽烈的濒临极限的美,那夺目的存在感,远远压倒身为人类的小椿。“重雅呢?”为什么小萱会关心重雅医生的去向?

我一句话也讲不出来,只能拼命摇头。突然间,小萱移动了。它以僵硬的姿势单脚跳跃着向我靠近,是了……能动的,本来只有它从冰鳍那里抢来的一半身体啊!“我知道姐姐把重雅藏在这里!他们见过面!姐姐真狡猾!因为比不上我才处处耍心眼!”在小萱怨毒的语声里,我近乎崩溃的看着那灼灼的眼神;可是毫无征兆的,它从披散到脸前的乱发间流动着眼波,一瞬间连周围的空气也妩媚起来,低语从那点了胭脂的唇间逸出:“我美吗?”

我下意识的摇头,但立刻觉得不对,开始用力点头。“重雅说我是最美的!”小萱不屑的看了我一眼,似乎有些得意,但它得意的神色并没有持续很久,“可是没有用……我没有身体。只有这个让姐姐占了上风!就是因为这个重雅才会选择姐姐的,不过……现在不一样了……”

我身后的书房里,传来冰鳍痛苦的惨叫声……“原来在这里!找到了,我的身体……”小萱笑了,她跳跃着转身,向着书房的方向!

这就是那曾经唱着清冽歌曲的人偶?这就是它真正的心?事情原来这么简单,只是以为自己是人类的人偶和傀儡师争风吃醋而已,难道抢夺了别人的身体就能变成人类吗?我在也忍不住了,一把拖住那湿滑的衣袖:“那不是你的身体,即使得到了没用!这和美不美没关系,重雅医生喜欢的就是小椿!”

突然之间,从衣袖上涌来的强大力量,我被重重推开撞在了房门上。还没等我坐起来,衣领已经被扼住了,小萱的脸凑到了我眼前:“你怎么知道重雅不喜欢我?他到底喜不喜欢我……”

人偶冰冷的手指有着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怪力。

声里,明亮却又阴繄的天空旋转着离我越来越远,小萱那疯狂的呼喊依然充斥在我耳中:喜欢不喜欢,这个问题的答案,我又怎么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你应该问我!”低沉的声音骤然切断酷热的固体状空气,瞬间,颈间的钳制松开了。模糊的视线里,我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不动声色的穿过光影变幻的花丛。

仿佛全身上下都挂着名牌的标签一样,所以才显得格外的没有人情味——那是平重雅,即使现在他的神情依然优雅到无懈可击。真是讽刺,这样看起来就很薄情的家伙,竟然拥有让人偶都倾倒的魅力。此刻他从容的靠近檐廊下,微微仰头看着廊上的人偶,狂暴的日光无可奈何的照亮他的眉眼和嘴唇。“我和各种各样的人交往,因为他们有你的影子;可是,越交往我就越发现,他们不是你……真是苦恼啊……我怎么能喜欢上你呢……”重雅医生总是这样迷惑女孩子吧!这种听听就知道是说谎的台词,他竟然讲得这么认真诚恳,“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在跳徊风掌上舞,就穿这这样的舞衣……仔细想想,从那一刻开始,我就没有办法喜欢上别人了……”

难道,重雅医生也能看见小萱的幻形吗?或许小椿刺杀小萱,并不只因为要脱离盘铃家的原因……

重雅医生苦闷的笑着:“真苦恼啊-hellip;我以为和最像你的小椿结婚,就可以忘记你的……”

这算什么逻辑!在我看来,简直就是风流的重雅医生造成了这一切——他和小椿订婚的决定,逼得小萱必须寻找人类的身躯!

然而小萱的动作使我无法继续思考,它缓缓的转过身,那么流畅的动作,表示它已经完全夺取了冰鳍的身体!拖曳着深深浅浅的裙幅,小萱走下了檐廊,它轻柔的抬起手抚摸着重雅医生的脸庞,从浓红的衣袖间露出的手臂是那么洁白,一片不透明的腻白,她正是,拥有了灵魂的人偶啊……“我喜欢重雅!”美丽的傀儡一字一字的说,“无论发生什么,我喜欢重雅……”

从哪里来的闪光呢,眩目如同凄艳的流星:它发自重雅医生的指间,没入,小萱的胸口……我看见重雅医生那修长整洁手指,带着残酷的味道慢慢松开了,留在小萱胸口的,是一把黑地描金漆柄短刀!

我见过这短刀,它曾经插在池水边落花里那美丽的尸体上,然后,被盘铃家家主收入襟袖间!“即使这样……你也喜欢我吗?”重雅医生的话语是那么冷酷,冷酷到,仿佛在惩罚自己一般……

小萱失去支撑的身体慢慢下滑,它的手滑过重雅医生的脸颊、颈项、双肩,沿着手臂缓缓下降,像溺水者握紧最后的浮木,软倒在地的小萱握紧重雅医生的双手,仰起头热切注视着他那冰冷的眼睛:“我记得那个时候重雅对我做过什么……可现在无所谓了!我不是想给重雅添麻烦,只是觉得不能就那样死去,因为我还不知道重雅到底喜不喜欢我……我还没有亲口对重雅说……我喜欢你……”

小萱的声音,消失在木块坠地的麻木响声里。蜀葵花的幻影如退潮般瞬间消散后,一堆潮湿的朽木在阳光下空旷而滚烫的石板地上无处遁形。那把金漆柄的短刀在木块与绯衣间闪着冷漠的光芒……“这是我,第二次杀她……”重雅医生仿佛脱力般跪下单膝,怕碰碎什么似的,将人偶的残骸包入绯衣里,“还要多少次,我还要杀她多少次……”

第二次?我想起重雅医生曾经说他今天杀过人而不愿碰我——原来被他杀死的人,是傀儡小萱!“它不会再出现了。”凛然的声音在书我背后响起,冰鳍已经扶着门框站在了檐廊下,从他凌乱的衣襟间可以看见普通的人类身躯。我连忙过去扶住他:“冰鳍讲得没错,它想知道重雅医生的心情,你骗它说你喜欢它,让支撑它的执念消散了!”“我没有骗小萱!”素来那么从容的重雅医生突然间大声的反驳,“我不想骗的,只有小萱……”“那你为什么还要消灭它?”冰鳍冷冷的看着重雅医生,语气中充满了鄙夷,“你真自私,自私而且胆小!本来它只是个看起来像人的木块,是你的妄想让它的幻形得以存在,可等它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却恐惧它厌恶它,要置它于死地!”“可是冰鳍,你不觉的奇怪吗?”我突然间发觉问题有些不对,难以置信的摇着头,“既然是妄想让重雅医生能看见小萱的幻形,那一旦妄想转为厌恶,小萱的幻形就会消失,呈现人偶的本相,就像我们看见的那样啊!何必要动刀子杀它呢?”

冰鳍看了我一眼,也皱起了纤细的眉头,我们同时将视线转向廊下——让人晕眩的酷热里,重雅医生抱紧了人偶的尸骸,炽烈的阳光把他们融成一团的身影清晰的画在地面上:“我很害怕……害怕自己已经疯了……也许你们会觉得很好笑吧……什么作祟之家,什么人偶幻形,我根本就不看不见……”

密叶间蝉声一层一层的筛落在在重雅医生身边,几乎掩埋了他的声音:“一直都是这样……从一开始,小萱在我的眼中,就是人偶的样子……”

凝露兰草

“那张家公子家世富贵,又年轻俊俏,文采风流,将来定能高中状元……”邻居王嫂滔滔不绝,红绡帐后一个纤细的身影正眨着大眼望向她唾沫横飞的嘴。“张家老爷自打听说你们家卿卿,就一心要讨她作儿媳妇。嫁过去绝对不会吃亏。”

父母被说动了心,说开了怀,就这么定下了女儿的亲事。

卿卿没有反对,没有说话。她从小就沉默寡言。

绣房中,卿卿默默地一针一线刺就鸳鸯戏水,彩蝶双飞。母亲特意嘱咐过:“女儿啊,绣嫁妆不可像以前那样素净,要喜气,要艳丽;要绣鸳鸯,蝴蝶,别再绣兰草了。”

可她最爱的是兰草。修长挺秀的叶,清翠湛碧的色,柔静而又分明。爹娘不乐她念书,只许她做女红。从幼时起,她就以绣工精湛出了名,最爱绣的就是兰草,那绿不知用的是何样丝线,何种针法,看来如翡如翠,晶莹剔透,竟似株真兰草一般,叶面还托着几颗露珠,盈盈欲滴。父母贪利,见其精美雅致,便拿出去贩售,在市面上价格不菲。有一文人见了卿卿的凝露兰草,脱口赞道:“真乃泪美人也。”从此人们便都称她的绣品为“泪绣”。

就连那张家,也是慕泪绣之名上门提亲的。

看着那鸳鸯,卿卿只觉得厌恶,不知为何,她自小就不爱鸳鸯,若非母亲要求,无论如何她也不会绣的。

出嫁的那天,天色阴霾得连红艳艳的喜气中都添了诡异。唢呐悠扬婉转的韵律在轿子上方盘旋。轿子摇摇晃晃,金丝绣成的盖头在卿卿眼前飘飘摇摇,她的心也恍恍惚惚,总有株兰草忧怨着挥之不去。

霹雳一声炸响,雨咆哮着奔腾而下,打在轿顶上竟作金石之声,象是在呼喊着什么。卿卿只凝着脸,垂着眼,一声不发。

那兰草越发清晰了,她几乎能看到每一片叶上的每一条脉络,可她从未绣过这样一株。

谁是兰?兰是谁?为什么这个名字如此熟悉,熟悉似前世曾听曾闻?卿卿很想撩开神蝠翩翩祥云朵朵的垂帘看看什么人在雨中,可新娘子怎能自己掀轿帘呢?

轿子走得很快,那叫声远了,悄了,模糊了,听不到了。

经过无数累人而繁琐的仪式,卿卿终于可以坐在床上静静地等待眼前重现光明的那一刻。她的心里有些紧张,有些期待,却又有些不舍,像是被夺了什么去似的。

有人走进了房间,她看到一双靴子立在床边。喜娘悄声道:“少爷,掀盖头了。”

没有动作的声音,仿佛那双靴子的主人也在犹豫。“少爷。”喜娘又催促了一句。

叹息声,幽幽,淡淡。

蓦然间,眼前一亮,首先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对龙凤红烛,正燃得灿烂。卿卿抬起头来,头上的金钗步摇轻撞着脆如风铃,这才遇上了那人的一双眼。

剑眉,星目中有一抹悒意,棱角分明的唇抿得极薄,似乎还带着丝惊讶。

杏脸桃腮,柳眉秀目,虽然被脂粉掩得看不出半点肤色,却能想象出原本的丽质天成。

四目相对,虽是初识,却仿佛前世依稀曾见。

他就是我的相公……卿卿想到这点,忽然红了脸,还好粉抹了足有二分厚,任谁也看不出来。

张家少爷还在端详着他的新娘,原以为会是朵弱不禁风的小花,谁知竟是容貌精致如凝露兰草,玲珑似水晶灯盏的女子。“你叫什么名字?”声音低沉温柔,怕惊了这如兰似蕙的女子。婚礼前,他像偶人一样任爹娘摆布,从想不到问些什么,只看过她的一幅绣品而已,记得是凝露兰草,动人心弦。“卿卿。”她柔声道。

张家家产颇丰,张家少爷本日日苦读,成亲后却不进书房半步,只是每日里陪她画眉、赏花、对弈、刺绣,观鱼、戏鸟、品茗,偶尔也教些诗词曲赋。她虽念书不多,却灵心慧性,无论什么都是一教便会,就像一幅名家绘就的明山丽水,让他不忍释手。

她畏寒,他便常拥着她在窗下看雨,看雪,看风过竹涛,鸟鸣林幽。不论夏冬,他的怀抱暖如春阳。

她依然绣兰草,是他许的。他说:“你绣兰草的时候,很美。”

她微微飞红了双颊,眼波在他脸上一流转,不说话。嫁入张家以后,她依然不爱说话,只是用眸子,用微笑来表达自己的意思。“你的生辰快到了,想要什么?”他问道。

她摇头,唇边一丝柔美的笑。四月十七,他居然记得清楚这个日子,她已是很高兴了,此外别无所求。

他也不再问,只用手背轻抚她的雪腮,几缕青丝垂下来,掩住了小半脸颊,越发显得她娇羞,显得她妩媚。“过几天我要出趟远门,在你生日前会赶回来的。”

她抬起眼睛,凝视着他:“去哪里?”“京城。爹说也该让我管管生意了。没办法。”他叹了口气。

她又是一个人了。每日除了例行的请安,倒也清闲。于是她刺绣,绣了一株又一株兰草。只是,她始终绣不出婚礼时那一株,总觉得差着些什么。

生日快近了,她忽然发现自己从未象今年这样盼望那一天的来临,想起他教的柳永词,不由得口中低吟轻唱:洞房记得初相遇,便只合长相聚。何期小会幽欢,变作别离情绪。况值阑珊春色暮,对满目乱红飞絮。直恐好风光,尽随伊归去。

一场寂寞凭谁诉?算前言,总轻负。早知恁地难拼,悔不当初留住。其奈风流端整外,更别有系人心处。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

四月十七清晨,卿卿早早地起了床,拿起了针线坐在花园里,每隔一会儿,就忍不住叫丫环:“秋水,少爷回来了吗?”“回少奶奶,少爷还没回来呢。”

她生平第一次发现刺绣竟是这般无聊,越绣心越乱,忽然一失神间,尖尖利利的针扎到了手上。

一滴圆圆润润的血慢慢地渗出来,凝成了露珠的模样。她看着血珠,放到口中吮了吮,眼睛开始有些湿了,睫毛颤得几颤,便有一颗泪滚了下来。

太阳从东到南,从南到西,已是霞色满天。他却还未回来。

卿卿手上的兰草未成,已是多了许多泪珠。“少奶奶,您先回房吧。天黑了园子里冷。”丫环轻轻地道。

她固执地摇着头,仍是一针针地绣。“谁?”她惊异地睁着大眼,丢下了活计。

连风声都静了,却哪里有人?

她再绣不下去了,掩住脸哀哀地哭起来。

一团柔黄的光不沾点尘地飘近她身边。“卿卿。”依然是那样温柔低沉,怕惊了她似的。

她霍然抬头,一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星目,正眨也不眨地望着她梨花带雨的容颜,含着歉意:“回程遇上盗匪,耽搁了时日,你担心了吧?”

她想笑,又连忙抹去颊上的泪:“你……可回来了……”话未说完,便俯在他肩头泣不成声,忽然觉得他的怀抱没有以前那样暖,惊讶道:“你可是冷了?”

他摇摇头,用一只手捧住她精致的脸庞:“傻丫头,你也得要我先把蜡烛放下才行啊,想把园子都烧了么?”

卿卿羞涩地捶着他:“都是你……害人家等了又等。”

他笑了,笑意如天边飘浮的云,捉摸不定:“你怕我跑了么?要是跑了,也怨你太凶。”

卿卿嘤咛一声,待转过头去不理他,却又舍不得。“啊,对了。我打京城给你带了个希奇物件,快看看去。”他兴冲冲地拉着她的小手往前院跑。“少奶奶!少奶奶!少——”丫环秋水惶惶地冲进花园,踏折了好些棵娇娇嫩嫩的花儿。

椅子上,还放着不曾绣完的凝露兰草,上面的泪水犹未干透。“怎么这么乱?”卿卿有些奇怪,就算是少爷出远门回来,家里也不该乱成这个样子。人人都奔来奔去,甚至没有人注意到他和她,隐隐地还有人大放悲声。“大家都是怎地了?”她忍不住问道。“别管他们。”张家少爷随口答道。

到了前院,张家少爷领她到一口樟木箱子前,掀开厚重的盖子,取出一只雕工极细,精美绝伦的檀木小盒,递到她手中。

她好奇地打开,盒中一物映着月华闪闪发光,定睛看去,竟是白玉底座上一株翡翠兰草,修长挺秀,湛碧剔透,叶面上托着几颗水晶露珠,与她素日所绣一般无二。“好漂亮……”她找不到适合的话语形容它,只是看了又看,摸了又摸。“我就知道你会喜欢,所以才买下来。”他很得意,“这可是天下独一无二的呢。”

她又有些想哭,他轻轻捏了捏她的鼻子:“言是定知非,欲笑反成泣。你再哭,我可就没这么好听的话啦。”

卿卿破涕为笑,泪水犹在颊边,映着笑容煞是好看。

忽然有人唤道:“少奶奶,您在干什么?”语气中满是诧异。是张家的老仆张明。

她莫名其妙地回头道:“怎么?不就是和少爷说话么?”“少爷?”张明的声音都变了,“少奶奶您还不知道么?”

卿卿吃惊地望着他,再回头看自己身后,却是空空如也,哪里有人?

手中也根本没有玉兰草。

张家少爷在京城买玉兰草时被贼人盯上,回途中遇害,洗劫一空,只有一个小仆人逃得性命回来报信。

卿卿呆了,她怎么也不信那亲手触过的玉兰草是幻像,她分明还记得玉质的冰冷与光滑,他的温柔与微笑。

可随后接到的棺木却也不是假的。

守灵守了三天三夜,终归支撑不住,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依稀是孩童,正在溪边和邻家哥哥玩耍。“兰,将来你作我的媳妇好不好?我天天陪你玩,陪你种兰草。”

反悔的不是他,是她,或者该说是她的爹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怎能违抗?世辈以种花为生的爹娘,怎能拒绝村长的提亲?哪管她泪湿轻衫,哭断柔肠,一顶花轿,便抬她去作了村长儿子的新娘。唢呐声声,像是邻家哥哥的呼唤;轿子摇摇,像是邻家哥哥紧拉着她不肯放。

洞房的那天晚上,邻家哥哥投了河,被捞起时,手里还紧攥着株她亲手种的兰草,水珠不断地滴落。

第二天得知消息,她立时撕碎鸳鸯锦,扯三尺白绫,追了邻家哥哥去。

黄泉路上,她和邻家哥哥手牵着手,欢欢喜喜接过孟婆汤,今生不能成双,来世誓做鸳鸯。却听得孟婆一声长叹:“你们俩天注定没缘分,何必强求呢。”

他不信,她也不信。

今世,她是卿卿,他是张家少爷,虽是做了夫妻,终归有缘无分,不得白头。

洞房记得初相遇,便只合长相聚。何期小会幽欢,变作别离情绪。

一场寂寞凭谁诉?算前言,总轻负。早知恁地难拼,悔不当初留住。

卿卿猛地惊醒,原来真的是梦,却泣湿了春衫。

谁是兰?兰是谁?谁是卿卿,卿卿是谁?

我是谁?“若不是为了买那玉兰草,怎么会……”是婆婆在哭。她却是何时走到了公婆的房外?“只怪咱们的孩儿命薄。”公公的声音苍老了许多。“当初算命先生说那女子与咱们孩子命里相克,不能做夫妻,你偏是不信。现在可好了……”“胡说!江湖术士的话怎能信!”“我不管!你只叫她还我的好儿子来!”

两人吵得不可开交,卿卿在窗外已是痴了过去。

难道梦里一切是真?若是我不嫁与他,他便不会死……

孟婆的话语又在耳边回响:“你们俩天注定没缘分,何必强求呢。”

我们俩天注定没缘分……

想起梦里:兰纤细的身子随着三尺白绫,在梁上飘飘荡荡。脱出束缚的魂魄,连一个回顾也没有,一丝留恋也无地随了心上人去。

若她知道无缘,却还去是不去?

还是去了吧,何苦在这里招人厌。“不好了!少奶奶自尽了!”

那一缕幽魂,恍恍惚惚间到了地府,遥遥地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接过孟婆汤,卿卿苦笑了一下。

两世为人,他还是不死心……

待他消失在轮回崖下,她才缓缓地行了上前。“你到底来了,他在这儿等了好久。”孟婆看尽沧桑的眼中有一分无奈,用枯皱的手递过了碗。

她的唇角微微一翘,自知笑得有些涩,却是坚定地推开,向着悬崖的另一边跳了下去。

云雾中,绝壁上,依稀有一株凝露兰草,露珠正在滑落。“四月十七,正是去年今日,别君时,忍泪佯低面,含羞半敛眉。不知魂已断,空有梦相随。除却天边月,没人知。”

我坐在店里对着词集发呆,大学毕业后一直找不到称心的工作,家里索性让开个花店,卖花买花。今天是刚开店,没有客人上门,便随手翻开书来读,却正是这一首。“欢迎光临,请问您要什么花?”听得有人进门,忙抬头习惯性地微笑,第一眼看去便愣住了。

一个身材颀长的男孩正瞪着明亮的大眼睛打量狭小的店面,看罢地上摆的鲜花又看墙上挂的柳永词,口中喃喃念道:“……一场寂寞凭谁诉?算前言,总轻负……”

明知天注定没缘分,今生他到底还是寻了来么?喝了孟婆汤,就该前缘尽忘,如何还是苦苦纠缠?我呆呆地看着他,微笑凝固在唇边,只有邻家哥哥和张家少爷的脸在眼前现了又隐,隐了又现。“喂,你拿着的那盆多少钱?”虽然不是很礼貌,但声音好听得让人无法生气。

我垂下眼,手中的兰草兀自挂着露珠。忆起轮回崖下的绝壁,我咬了咬牙。

这一世,罢了吧。“这盆——”我故意背对着他,没勇气看他的神情,“不卖。”

在这个有人极口颂扬有人痛斥不已的世界上,多知道一些总是比少知道一些要好。

不知魂已断,空有梦相随。除却天边月,没人知……

第二章 屠夫的盛宴

屠宴

我又看见了一个女子亲手杀了她的丈夫,亦如,我的当初。

那个娇小的女子先是静默,若古画中的仕女,又嚯得拔出那把寒刃,刺向她的丈夫。我听见匕首刺破肌肤后深入心口的声音,“嗤”“嗤”像一把剪刀在剪裁一块上好的丝绸,真是决美的天籁,胜过人间的一切琴瑟笙萧。之后一音如兽的吼,那鲜红美艳的血遍延着匕首流下,伤口遍成了一颗种子,慢慢伸展出殷红的枝蔓,之后在人的身体上蔓延,由心口向手臂,然后是小腹,最后在整个人的身下怒放出一朵姣美奇艳的红色花卉。而那个人的生命却会因为这朵奇葩的盛开而枯黄,萎褪,如残花般慢慢凋零,生命脆弱的经不起任何轻微的碰触。一夜风吹,便灰飞烟灭。观赏过这一幕生命的花开花落,我遍要转身离去,免的受那女子的歇斯底里之苦。

我知道那位女子亦会香消玉陨,如百年前的我。一声刺耳的哀号,像利刃穿入我的耳内。看来,下次不能在贪恋那红花惊鸿乍开那刹间的奇丽了,我对自己说。

那女子哭了,落了泪,梨花带雨般,楚楚可怜,让人见了心生怜惜,喟叹一朝红颜春尽早。那女子饮了爱的蛊,受了哀的苦,终以一对夫妻双尽陨终了此生。于灶内取出一只血色焰,一扬手,划出月似的一弯弧,漫天的焰花焚尽屋宇,往昔的风花雪月,万千风情都成虚空,化为两具灰黑的尸骨。

这些都是那娇小女子的错。她不该在我的面前夫妻恩爱,令我声妒的。是夜,我便到她的家中,她的眉角,眼瞳中尽是美满喜悦,可她的丈夫却不是完美的璞玉。夫妻本是同林鸟,待到天明各自飞。他对她的厌,他对她的恶,在我面前如入秋的落叶,慢慢落,缓缓积,终到溃泻。

他打了她,绝情的出手,无情在她的身上烙了印。白皙的肌肤成了染布,染上了道道血痕,块块淤青,连同她最初对他的那份温存,打的粉碎。

我便把它抛给了她,那片我活着时戴了几十年的面具。它的上面有着微微的笑,弯弯的眼,可有谁知道它饮尽了我多少的伤心泪。

那女子一定在悲伤,绝望,为着她往昔的希望。她只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女子,嫁给她的丈夫,简简单单度过一生,穷也罢,富也好,夫妻恩爱,子孙满堂,便心满意足了。可她的丈夫变了心,换了肠,不在与她如胶似漆了。男人的心便如世间的万物般变幻莫测。她的心渐渐失去了以前的柔,涸了情,竭了爱,浸满了悲。否则,她是看不见我那片面具的。我把它仍在她的面前,在幽幽的夜里,那面笑散发出一缕缕浓厚的哀怒,将那个娇小的女子紧紧缠绕,那女子便轻轻拾起它,戴在自己的脸上。

女子,你是否闻到了淡淡的腥咸,感受到了我的仇怒。

我出生在名门显贵之家,父亲是当朝太尉,母亲是做丞相之女。我一出生便富贵加身,享尽荣华。自幼锦衣玉食不知忧为何物。白日里游百花,穿芳丛,楼栏台榭间拈花折柳,如玉春化尽散于幽幽深闺高墙内。后有夫子教学,四书五经,素女训,关关雎鸠间,我初生懵懂。少年不知愁滋味,一日日,空悠悠。

终有一日,有人前来提亲。我便红装宝冠,满身缨络,百花轿,落英桥,一路的吹吹打打,人马喧哗,我头盖着扬州锦绢帕,听得外面锣鸣鼓震,不禁心波荡漾。伸手撩开轿联,观到十几年来未曾见到的景象。夹道的人呼马喧,热闹非凡,远胜府中的雕兰亭,碧水湖。我知道自己将嫁与今年的金科状元,士大夫之子。至于容貌,品行,我一所知。即身为状元之才,必定是清秀儒雅之士,是玉臂揽胜,风流满身的人中龙凤,想到此,不禁双颊绯红,满面娇羞。听到有人喊落轿,便任由人搀扶,迂迂走过高高的门楗,穿长廊,进高阁,拜天地,结夫妻。在红光漫射的新房中静坐,尽思今日林林种种,不禁喜上眉梢。静静的等待夫君的轻揭红盖头。夜已深,红烛将尽,他才脚似游船般熏熏入房,只字未语,径自睡去。我心怅惘如风吹静水,波漾连连。就这将灭的烛火观望这个男子,我的夫君,我将与之一生相伴的男子:身上的红袍已经斜敞,红花已坠,皱折的如经霜般颓败。面容虽不十分俊朗,却也有些神采,无些书卷气,却也英姿勃发。这就是将脱付一生的人。我的心如是说。也以静,宾客散去,独有一轮月照在窗棂上,投进斑斑驳驳的影,一片凄清。我的以后将是如何,月啊,你可否告诉我。

一夜未眠,思尽将来。第二日天明,晨光熹微,我褪去昨日的喜衣彩冠,未进滴水,换上锦织帛衣,静坐床边待他醒来。他醒来后并无只言片语,径直出房,竟视我如无物。我贵为重臣千金,昔日呼奴唤婢,呼风唤雨,今日竟受他人冷落,心中那得平静,但我即为人妻,便应从夫,愿想日后便会相敬如宾,举案齐眉,不想日后,他竟犹甚,整日沉醉与酒色,从不问闻公事。

一日酒后他才道出原委,状元之名是靠其父的疏通主考后得到的虚名,他本人胸无点墨,整日玩乐不羁,空享朝中圣俸,仗着自己父亲位高权重,游走于街市,十足的纨绔子弟,胡作非为。

娶我为妻亦非爱我容姿,幕我贤识,只贪恋我家世显赫,父母权名。知此真相后我心如死灰。心中无限美好皆成镜花水月,心头如钝刀缓缓切割,一下下,一刃一痕,伤口深阔,久久不能愈合。这种凡俗小人,我亦不愿与他相伴。回省时告知父母却造冷眼想待,父亲呵斥后我我才知道当年父母婚约和我今日般,是大臣间的联姻。只因外祖父贵为左丞相,权高势大,母亲才未受到非难。且母亲虽为倾国倾城的绝色,但也清秀脱俗,自有一番清雅的风韵,他们而人才相伴多年,相安无事。而父亲如今位低受谪,不受天子器重,我这柔弱的双肩便承受起这宫廷权势尔臾我诈的重担。省亲归府后我便在无只言片语,整日读书刺绣度日。

可远未想到如此平静也不可得。那登徒子胸无点彩,为保官位,只好广交朋党,自古清浊两流不相汇,与之结交者,都是贪婪名利的蝇营狗苟之辈,我唾之如疾,不想他竟迫我出面迎宾,广识朝中败类,那一副副贪名幕利、醉心宦海的丑恶嘴脸,只一眼我便生呕,整日闭门不出,郁郁而坐,称病谢客。他到也不怒不问,难得的清闲,与那群衣冠禽兽放荡于生色犬马。我也任他玩闹享乐,我自在房中度我虚年。同在一宇之下,却老死不相往来。

可他在外疯野够了,竟在家中作威作福起来,找伶人,买舞妓,设酒宴,呼朋引友,使我在厢房中也不得安宁,我于他争吵,不想他却辱骂我,说我丑陋至极,又不会礼尚往来,无法为他结交党羽,整日读书刺绣,对他毫无用处,若我不是朝臣之女,早已将我赶出院门,流落街头了。哪曾听得这些逆耳之言,愤然离去。可我何往,家中亦是同般景象。我此时才知母亲为何整日不见笑颜,长喟短叹,想来哪个女子有这样的境遇能不唏嘘自己的命运不济呢。我如今走了母亲曾走过的路。我也同情起母亲来,我回省常常与母亲私处长聊,希望得到些许慰藉,但往往是事与愿违,遭母亲呵责。

我从那时起,才开始注意起自己的容貌来。我真的是丑陋至极吗?我常常对着铜镜自问。我想我的确不是美的。至少作为一位高官家的千金,没有闭月羞花之容便是丑陋了。我的容貌若是出生于市井民家,应属中人以上之姿,可我却偏偏降生与荣华之家,我还不如青楼烟花女逍遥。苦闷于我终日相伴。花容渐皱愁染眉。他天天游乐,仕途必然难行千里,数年后,遭贬谪,念其父年高功厚,未贬为庶民。他一怒之下,竟迁于我身。

他与妓女行乐,却强挟我在一边观看,不准我面带愁云,我只好强颜欢笑。一次在酒后,扔给我一物,我俯身视之,就是它,那片面具,嘻眼笑颜。他让我带着它,不允许摘下,他说他讨厌我那紧皱的眉头,玉珠欲坠的眼角。从那时起,我便日夜戴着它,在它的后面流泪,没人看的见我杏红的泪眼,没人看见我泪脂相溶的花脸,没人闻见那泪的腥咸,只有在那静夜里,我才敢轻声呜咽,如水月华倾斜而下,只有这些丝丝清凉使我愉悦,这一屋一瓦,这一奴一婢都不属于我,只有这月,是我独有的。

他的迁怒使我备受欺辱,连卑微的奴仆亦不听我指使,千金之躯今日竟活的不如蝼蚁,活有何宜,活有何惜,今日之羞胜死百倍,在那一日,我在他酒醉时偷藏下了他平日把玩的那把匕首,藏于衣内,肆佳机复仇。并非我无情无义,是那中山狼食古不化,父母位低难于为我做主,公婆溺爱己出只在表面上敷衍塞责,对他放任自流。无奈我才寒刃相向。九月十七,是他父亲的寿筵,朝中百臣来贺,处处张灯结彩,火树银花,贺贴拜谍纷至沓来,飞飞洒洒,人人面带喜色,唯有我。外面的欢天喜地是他们的,与我毫不相干,欢喜是他们的,属于我的为有无边的空寂与冷漠。为什么我要忍受这孤独的苦,只因我是弱女子吗?我恨,恨我为何不生于市井,那样,我许会有另一番境遇,我恨,我恨自己的容貌为何不艳压群芳、倾城倾国,我恨……恨这一切使我苦难的根由。

于是我信步中庭,采下初放的血叶兰,那还是我少时发现的。食下初放的血叶兰,人就会全身麻木,少女时贪恋它的香气,吃了它后竟全身不能动,吓的流了许多泪,几个时辰后有恢复如处,没想到这里也有。轻采几多芳物趁没人放进过中,与众人欢饮后,我就拔出还带着我体温的匕首。第一个就是他,我那人面兽心的夫,他妄穿这玉带蟒袍,妄受我往昔的爱,妄有这天赐人皮,一刀、十刀、百刀……直到他的胸膛千疮百孔,之后是他的父母,依仗权势的腐虫。他的这捕拿匕首还真是个尤物,只一下,就完整的剜出那人的心脏,热的血溅到我的脸上,哦不,是我的面具上,那张永远大埔是笑的脸,热的血带来丝丝的腥咸,哦,多似我日夜留的泪,这些朝臣都是阿谀冁美之辈,朗朗白日正是被着无赖所蔽,今日全都魂归故土。

我轻挽袖,只须在那人的颈项上缓缓划过,那血便流了下来,一个,又一个,颈上的伤口不会即刻毙命,要待血流干后才慢慢死去。

我看到漫天席地的红,我用手沾一抹红涂在我丰润的唇上,果然,红是喜庆的颜色,不然,这寿筵为何挂满红色的灯笼,那金色的寿字要写在那红的扁上。公公大人,你穿着丝绣大红的衣,你是要做新郎吗?我也曾穿过那满身的红衣啊。今日的摆设多像我当初的喜堂,同样的厅堂,同样的宾客,而今天才是我的大喜之日啊。当然,我也不会忘记那群见风使舵的狗奴才,一壶毒鸩让他们随主而去吧。

我将身上的青纱衣沾着一地的殷红,权当一件红衣,推倒那巨烛,一切尽由这血焰焚毁吧!我依旧戴这那面笑,在这火中舞唱:“广寒宫,锁梧桐,寂寞广袖掩红容,纵饮三杯忘情酒,难解往事烟花扣……”不知何故,我未成焦土,那场屠宴独留下我与它,以后我变携了它在世间游走,见到如我般的女子就与她归家,不久,就会上演我当年屠宴的一幕。

不要背叛我

阿明是位计程车司机,因为家里尚有年迈母亲,老婆仔女要养,所以不得不做两份工,早上在餐厅帮手,晚间就租了辆计程车来载客。

他生来正直勤劳,从不跟人计较,街坊都对他很好,还叫他好好先生,可惜他的老婆阿美就相反了,她为人小气又口大,常夸大事情兼爱八卦邻居的家事,将他家的小事传至各街坊,使到被传的那家感到难堪,因此结下不少怨家,幸好阿明出头为她调解,街坊都看在阿明面子上,不少肯就此了事,但个个见到阿美如见到鬼般地找路遁。阿明不时劝阿美少理他人事,不过阿美每次都左耳进右耳出,令阿明感到无可奈何,从此就由得她了。一晚阿明上班后,阿美在睡梦中听到隔壁传来吵架声,更有女人带哭的大喊大叫,本来就爱多事的她绝不会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伸长耳朵偷听起来,最后竟传来求救声:“救命呀!杀人呀!”吓得阿美心惊胆颤的跳起来,还以为只是普通的吵架,没想到竟杀起人来,尖锐的声音又再传入耳朵,阿美忍不住了,确定声音是来自隔壁阿珍的家后,就提起胆慢慢打开窗口偷看,但却看不到什麽,只听这时一把男人的声音骂道:“死婊子,竟然趁我不在家时偷汉子,看我不打死你!”“劈劈啪啪”又是几个耳光,女的似乎已晕厥过去,毫无回音。

阿美惊得不知所措,想要报警,家里又没有电话,一时间想了个办法,就抓起棒子小心奕奕不弄出声响地打开后门,闪了下身子就来到阿珍家的后窗,从漆黑的窗口向内窥望,又没有发现什麽,连吵声都像空气般消失了,阿美疑惑不已,等了一阵还是毫无动静,就转回自己的后门去,在黑暗中像看到半个人影站在眼前,没想到不看没关系,骤看下就差点晕倒,门前站著只有上半身且血淋淋的男人,右手还拿住一把斧头,血不断地滴在地上……阿美吓得呆住了,男人忽然抬起斧头往她颈部就砍,阿美眼前一黑,就昏了过去。

当醒来时,阿美发现自己竟睡在床上,身旁还有个面目不清的男人,下半身隐隐约约似有似无,惊慌下想跑出房外,这时房门“吱”一声打开,进来的是刚交更的阿明,他看到阿美的神色,再看到床上的男人,整个人呆住了,跟着大怒地打了她一巴掌,还踢她几下,这时怒气完全掩盖睡意,阿明满眼血丝不能控制地大哄大叫,砸烂了不少东西,还吵醒老母及孩子,隔邻也纷纷亮灯出来观看,有些更来到阿明家门前伸头探个究竟。“死婊子,竟然趁著我出外驾车时与人鬼混,看我打死你!”阿明发狂般追着阿美一边打一边骂,老母拉也拉不住,孩子更哭个不停,邻居阿珍夫妇试著打开阿明家的大门,但一时没能打开,忙叫阿明老母开门让他们进去劝架。门打开时已经是太迟了,只听阿珍发出“啊!”一声,整个身子就倒在血泊中,而阿明却手拿著斧头像个木头站在一旁,刚才的那一砍差点令阿美的头颅与身体分家,但也救不到奄奄一息的她了,身体抖了几下就断了气。

阿明老母,孩子,阿珍夫妇及一些街坊个个吓得说不出话来,阿明更是像呆子般还站在原地,紧紧握著斧头的手,这时却像无力气般,接住“当”一声,斧头应声掉了下来。

经过警方调查,当晚阿美家其实并无外人闯进,更不用说是床上睡了个男人,阿明为自己辨护确是见到有个陌生男人后才抓狂的,但法官基于就算是妻子偷汉子,也不该挥斧头杀人的理由,阿明最终被判入狱十年,老母闻判后,抱着孩子在旁哭个不停地,令人不禁泪下。这件怪事令整个街坊为阿明感到不值,但又无能为力,唯有时不时送些食物及用品给阿明的可怜老母与孩子。其实到现在身为当事人的阿明,也不清楚为何会有一个陌生男人在家里出现,阿珍又不在了,答案该问谁呢?

要命的黑猫

和一帮死党酒过三巡后,我的脑袋开始晕了,感觉就好像有无数支尖针在刺着我的头皮。还好凝薇一直陪在我身边,还替我喝了好几杯哥们不怀好意敬来的酒。我无助地趴在桌子上,凝薇帮我揉着太阳穴,笑嘻嘻地说:“秦石,这下不行了吧?”我耷拉着头,一个劲地说:“不行了,不行了。”

坐在对面的死胖子顿时来了精神,大声叫着:“男人不能说不行的!说错了话,罚酒罚酒!”我摆着手,凝薇却一把接过了死胖子的酒杯一饮而尽。她大方得体地说:“这下可以放过我家秦石了吧?”她这话一落,那几个死党也无话可说,只好放走了我和凝薇。本来我想去取车,凝薇却使劲掐了一把我的胳膊,说:“还开车?你喝了这么多酒,不想要命了呀?”她一招手,一辆黄色的出租车停在了我们的面前。

凝薇怕我在出租车上忍不住呕吐,悄悄把车窗拉下来了一点点。从窗外掠进来的冷风顿时让我恢复了一点点的清醒。我迷迷糊糊中听到凝薇问我:“你家怎么走?”我现在已经喝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根本不知道自己家怎么走,只好摇晃着脑袋说:“去你那里吧。”

然后我听到凝薇说了句:“好。”尽管我已经迷糊了,但还是听出了她吐出这个字时,语气里全是欣喜。

我根本不知道车是什么时候停的,当我被凝薇扶下了车才发现自己身处郊外的一处高尚小区。我的眼皮有些沉重,我挣扎着抬起眼皮,看到在皎洁的月光下,远处淡黄色外墙的联排式别墅显得格外显眼。出租车开走的时候,一股刺鼻的汽油尾气向我喷来,这气味让我感到非常不舒服。我突然弯下了腰,一股污秽之物顿时从我的喉头喷薄而出,我竟在高尚小区的大门外呕吐了起来。凝薇在我呕吐的时候,一直用手轻轻拍着我的背,这让我感觉非常地受用。腹腔的不爽终于过去了,呕吐完了之后,我的精神竟如没喝酒之前一样清醒。我揉了揉眼睛,对凝薇说:“咦?我怎么在这个地方啊?”

凝薇踢了我一脚,力度不是很大,动作也不快,被我轻易地闪开了。我笑着说:“怎么,你要谋杀亲夫呀?”凝薇啐了我一口,说:“什么亲夫呀?谁会嫁给你这么一个喝又喝不了多少还拼命喝酒的笨蛋?”

我看着月光下的凝薇,皎白的月光投影在她的身后,在她的身体边缘形成了一圈嫩黄色的光晕。不知不觉中,我竟有点痴了。

我与凝薇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她原本是我的客户,三个月前我跟她谈一笔生意,在谈判席上唇枪舌战,斗得个不亦乐乎。谈判最终以皆大欢喜的结果顺利结束,而我也和她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我们走得很近,甚至连今天我的大学同窗聚会,我也把她拉来陪我一起去。说实话,从我的内心来说,我倒是很有把她收为女朋友的用意,毕竟大家男未婚女为嫁,资源不优化组合就意味着浪费,我敢肯定她也有这样的心思。不过我却一直没把这事挑明,因为我也怕如果自己会错了意,我们之间连朋友也做不成。我可不想冒这样的险,要知道,现在要想找个可以一起喝酒的红粉知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不过,今天在我喝醉后,凝薇竟然把我带到了她的家附近,看来她真的对我有意思。我的心里怦怦地剧烈跳了几下,我想,今天一定不能放过这样难得的机会。

我想顺势去搂凝薇的腰,反正我是个喝醉了酒的人,她一定也不会责怪我吧。我如此想着,就伸出脚向她靠过去。不过到了这个时候,我不得不叹服酒精的力量,它令我的小脑变得不发达了,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让我的脚步变得跌跌撞撞,我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了凝薇的身边。

我听到了凝薇低低地笑了一声,我抬起了沉重得像是灌了铅块的眼皮,正想自我解嘲地说上两句。这时,我看到了一条黑影飞快地从我身前一晃而过,转瞬之间就消失无影了。

是的,真的是一条黑影,很小,匍匐在地上,快速地跑过。它离我的鼻间只有几公分的距离,在它驰过的时候带起了一丝风,让我的鼻翼感到了几分凉意。在它跑过的时候,我分明地看到有一点寒冷的闪光从我的眼前掠过,令我的酒意顿时醒了一半。我扭过头来对凝薇说:“你看到了吗?”“一条黑影,像阵风一样从我身边跑过去了。”我答道。“呵,是只猫吧?”凝薇哑然失笑。“嗯。”我点点头。大概那真的是只猫吧,而且是只浑身黢黑身形矫健的土猫。而我看到的那点闪光,也许只是猫的颈子上戴着的一个项圈吧。

我所在的这个城市里,养猫的人都喜欢给猫戴上一个金属的项圈,一是为了好看,二是为了让猫远离虱子的困扰。据说项圈上涂抹了一层类似农药一样的东西,只要虱子嗅到了就会跌落在地,立刻进入极乐世界。不过这种项圈会不会对猫的健康有什么不好,倒没有什么人去理会。

这时,我听到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起:“年轻人,你们有没有看到一只走失的黑猫?”回过头去,是一个全身黑衣的老太太。她全身都包裹在一片黑暗里,如果不是一张苍白到极点的脸显现在我的面前,我根本就没法从黑夜里将她分辨出来。

凝薇朝着黑猫掠去的方向指了指,说:“好像有只黑猫向那边跑去了。”老太太咧嘴一笑,说了声谢谢,就向那边颤巍巍慢悠悠地走了过去,转眼就消失在了一片黑暗之中。

等老太太走了后,凝薇温柔地扶起了我,问:“秦石,你要不要到我家去喝杯热茶?”

说实话,我等这句话已经很久了。我凝视着凝薇,她的眸子在月光下显得好亮。可是,我却对她说:“不用了,已经很晚了,我想我该回家了。”

我在她的眸子里看到失望,可我却管不了这么多,跌跌撞撞挣开了她的怀抱,向小区大门歪歪斜斜地跑去。正好一辆黄色的出租车闪着前灯经过这里,我一挥手,车停在了我的面前。

在我离开的时候,我似乎听到了凝薇在大声地咒骂,当然,她咒骂的对象就是我。我坐在出租车里,暗暗叹了一口气。

我当然不能告诉凝薇,我之所以要改变心意的原因,竟源于那只从我鼻尖快速掠过的黑猫。

在我的心里,对于全身透体黢黑的猫,一直充满了深如骨髓般的恐惧。

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还不认识凝薇,那时我正和一个漂亮的女孩谈着一场恋爱,我们几乎到了谈婚轮嫁的程度。那个女孩叫薛弦,我偶尔会去她位于三十一楼的一套两室一厅过夜,只要一进屋,就会看到她养的两只猫,一公一母,都是没有一根杂毛的——黑猫。

薛弦给公猫取名叫克林顿,给母猫取名则叫莱温斯基。我常常嘲笑她,说这分明在暗示两只猫不是光明正大明媒正娶的小夫妻,还打趣要给莱温斯基买件裙子来,等两只猫做坏事的时候保留证据以后好为母猫找个公道回来。每次我这么说的时候,薛弦都会啐我一口,骂我变态。

不过我觉得薛弦比我更变态。薛弦实在是太喜欢莱温斯基了,她不仅为她买来了价格不菲的袋装名牌猫食,还买了很多玩具,比如橡胶做的耗子——可惜我一看到那和黑猫一样黑黢黢的橡胶耗子,就会倒尽了胃口。而更可恶的是,薛弦就连睡觉的时候都喜欢把那只小母猫抱到床上,放在她与我之间。

至于那只公猫克林顿,就没这么幸运了,到了晚上就会被薛弦关进阴暗潮湿的厕所里,那只公猫会整夜通宵因为相思成苦而不停号啕,发出小孩哭泣一般的声音。

我常常问薛弦,为什么只对莱温斯基好,却对克林顿这么残酷。要知道让小俩口到了晚上却见不了面,那是一件异常没有人道的事。薛弦听了我的问话后,冲我瞥了一眼后说,就是要对明明有了家室,却还要在外面花心的男人厉害一点。

我不禁哑然失笑,这只公猫叫克林顿又不是它的错,还不是薛弦一定要给人家取这么一个变态的名字。自从薛弦一到了晚上就把公猫关进厕所里之后,克林顿与莱温斯基就调整了它们的生物钟,把亲热的时间改到了白天。我的邻居是个从事自由撰稿的胖子,姓庄,习惯了夜晚写字白天睡觉,庄胖子不止一次向我抱怨,一到了天亮他准备睡觉的时候,就会听到我家里的两只黑猫在阳台上高声嚎叫着爱情大合唱,弄得他几乎神经衰弱。

我看出来了,薛弦的确很不喜欢这只公猫。她不仅只给克林顿吃剩菜剩饭,到了晚上把它关进厕所里,而且每次她只要见到了两只黑猫在阳台上亲热的时候,就会用穿着尖头高跟鞋的脚使劲踢开克林顿,然后抱走莱温斯基。她还会温柔地对着莱温斯基说:“别和这坏男人混在一起,不然会耽误你一辈子的。”接着她会回过头来,恶狠狠地警告克林顿:“你要是再纠缠莱温斯基,当心我阉了你!”克林顿仿佛听得懂人话一样,一听到薛弦这么说,就立刻蜷缩在沙发脚底瑟瑟发抖,它的身体因为长期吃不饱饭而显得瘦骨嶙峋,皮毛也没有半点光泽。

我在薛弦家过夜的时间并不多,但是每周都会有那么一两次。

记得那是去年夏天的一天,我和薛弦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我们因为高兴,都喝了不少酒。在结束了婚宴后,我去了薛弦位于三十一楼的家,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在她家门外的走廊上时,我们听到屋里传来像小孩哭泣一样的嚎声音。我知道,那是两只黑猫又在阳台上进行爱情合唱曲了,于是小心翼翼地瞟了一眼薛弦。果然不出所料,薛弦的脸色陡然一变,原本因为酒精原因而显得潮红一片的脸,立刻变成苍白的颜色,没有一点血色。她手指颤抖地用钥匙打开了门,然后直接冲进了阳台。等她再走出阳台的时候,我看到她的左手拎着克林顿,右手拎着莱温斯基,满脸的怒气。

我连忙上前对薛弦说:“唉,你这么大一人,又何必和两只猫生气呀?”

薛弦瞪了我一眼,说道:“我早就警告过克林顿了,不要再纠缠莱温斯基,不然我就阉了它!他今天居然又来干坏事,我现在就阉了它!”

克林顿在她的右手里大声嚎叫着,四肢不停挣扎抖动,两只眼睛的瞳孔放大到了极限,分明是莫大的恐惧使然。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畜生,也能够体会到最切身的恐惧。

薛弦一把扔掉了左手里的莱温斯基,莱温斯基尖叫了一声后,立刻惊恐失措地钻进了床底,只露出了一双熠熠发亮的眸子,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薛弦看着手里剩下的克林顿,冷笑了一声。

我的心里突然有点发慌,我问:“薛弦,你真的要阉了这公猫?”薛弦瞥了我一眼,答道:“没这么简单。”她说完后,拎着克林顿走进厨房,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厨房的门。看着冰冷的门板,我突然觉得一阵眩晕,也许是晚上喝的酒又上头了吧。我无力地坐在了沙发上,抬起头来,正好望到了天花板上的吊顶,吊顶上的一圈圈水渍就像一只只眼睛般也望着我。我感觉到了一阵如潮水一般涌来的困意,就在这时,我听到了厨房里传出了公猫克林顿的惨叫。

十分钟后,薛弦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拍着手对我说:“秦石,我已经处理好了,以后都不会再有公猫来骚扰泪温斯基了。”“你对克林顿做什么了?”我向薛弦问道,但我的声音却不知为何,竟然变得莫名颤抖起来。

薛弦看上去有些疲惫,她靠在我身上,有气无力地说:“好累啊,我们去休息吧。”

我搂着她,却在她的身体上嗅到一股浓郁的腥臊气味。这是一种汗水与血液混合的气息,我再看了看她穿着出席婚宴的晚装,上面有一大块呈喷溅状的暗红色液体留下的痕迹——那是血液!

那是克林顿的血吗?

一想到这里,我的身体立刻就有了不好的反应,胃里似乎有什么难以叙述的东西在暗暗翻涌。

我将薛弦扶到了床上后,立刻走进了厨房。我的天,厨房里像是经历了一场浩劫,地上到处都是斑斑的血迹,还没有干,散发着刺鼻的腥味。而那只叫克林顿的黑猫则软绵绵的躺在案板上,头耷拉在一边,眼睛已经闭上了,全身的黢黑的毛也变得黏糊糊的,沾满了红色的血液。

黑猫已经死了,我当时看到的是他的正面。当我走到它的尸体旁时,更被吓了一大跳。克林顿后背上的皮被扒了一半下来,露出皮下的粉红色的骨骼肌。这只可怜的黑猫实在是太瘦了,它那白色的骨骼几乎要刺出肌肉的禁锢,突兀得令人触目惊心。

天哪,薛弦真的杀了这只叫克林顿的黑猫!

我的胃开始痉挛,喉头慢慢有些发甜。我害怕在这厨房里呕吐,赶紧逃也似的掩着嘴冲出了厨房。回到卧室,薛弦已经抱着莱温斯基躺在了床上。薛弦闭着眼睛,嘴里喃喃地说:“莱温斯基,亲爱的,以后再也没有臭公猫来骚扰你了。以后你要乖乖的,听妈妈的话……”她还没说完,就发出了低低的鼾声。莱温斯基则挣脱了薛弦的怀抱,温顺地趴在她身边,蜷成一团,眼珠滴溜溜地望着我。

说实话,如果换一天,我一定马上轰走莱温斯基,然后躺在薛弦身边搂住她不停骚扰。可今天我在厨房看到了惨死的克林顿后,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兴致。于是我抱了一床卧具躺在客厅的沙发上,那一夜,我噩梦连连,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案板上的那只黑猫。

次日清晨,我浑身冷汗地醒转过来,竟然已经是日上三竿的时候了。

我站起了身,看到薛弦的房门还关着。“这小懒虫。”我不禁暗暗地骂道。

我推开了门,顿时一股腥味直扑入鼻。我看到了屋里的一切,立刻忍不住勾下了腰,大口大口地呕吐了起来。当我弯下腰的时候,看到那只叫莱温斯基的小母猫飞快地从我脚边跑过,蹦上窗台,“喵呜”一声,然后直挺挺地跳了下去。当接到报警的警察到来后,看到卧室里的一幕,就吓得双腿发软,脸色苍白。后来他对我说,他这辈子从来没出过这么恐怖的现场。

薛弦的咽喉被咬断了,法医一眼就从伤口上看出来,是被猫科动物的牙齿慢慢咬断的。她全身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所有的地方都被猫科动物的爪子抓得伤痕累累。从薛弦体内流出的血液把整张白色的床单染得通红,血液甚至还流到了地板上,凝成了一块一块暗红色的血渍。一滩滩血迹凝成了一个个圆圈,看上去触目惊心,让人情不自禁地心跳加快浑身颤抖。

而更可怕的是薛弦的背,皮肤被噬破后,又被爪子不知用什么办法揭开了,露出皮肤下粉红色的皮下组织。法医甚至没有办法确定薛弦死亡的准确时间,因为在她的后背上没有一块残留的皮肤,找不到一个可以用来佐证的尸斑。

毫无疑问,薛弦是被那只名叫莱温斯基的黑猫杀死的,因为她在当天晚上残酷地杀死了莱温斯基的男友,那只叫克林顿的黑猫。

莱温斯基从三十一楼的窗台跳了下去,自然也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它的尸体在楼下的水泥地找到的时候,全身没有一根完整的骨头——所有的骨头都跌得粉碎。接警的那个警察曾经问我,为什么薛弦只喜欢那只叫莱温斯基的母猫,而如此憎恨那只叫克林顿的公猫。我只能无辜地耸耸肩膀,说:“谁知道呢?”

警察只好拍拍我的肩膀,说:“兄弟,还好你没娶这么一个变态的女人当老婆。其实猫是最好相处的动物,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一辈子对你好。”警察还告诉我,他家里就养了一群可爱的流浪猫。

我是又过了一段时间才从薛弦曾经的朋友那里知道了一点她憎恨克林顿的原因。几年前薛弦刚大学毕业的时候,爱了一个已婚的官员,当她怀上了那个官员的骨肉时,想逼迫那个男人离婚娶她。可惜,那个官员用了一点小手段,就逼使薛弦做掉了肚子里的那团血,撇清了这事,并从薛弦身边全身而退。

那时正是电视上大幅渲染白宫拉链门事件的时候,美国总统克林顿与实习生莱温斯基的桃色绯闻被传得沸沸扬扬。薛弦心有所感,常常在朋友面前自比莱温斯基,而把那个男人看作了克林顿。

也许她买来两只黑猫,取名叫克林顿与莱温斯基,并百般虐待克林顿,正是为了发泄心里郁积已久的怨气吧。

不过据说那个欺骗了薛弦的男人也没什么好下场,他在今年的一场车祸里死于非命,整个头颅都被变形的车厢压扁了。而他的原配夫人则神秘失踪,很多人都说她被人贩子卖到了西北的某处农村。

想到这里,我不禁在出租车里叹了一口气。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上,一年前那段不愉快的回忆令我黯然神伤。冷风从车窗灌进来的时候,让我感觉自己头晕得实在厉害。我让司机停下车后,站在路边痛痛快快地吐了一场,把胃里的污秽之物全留在了马路边上。

重新回到车里,我才觉得自己的脑子清醒了很多。这时,我才想起刚才自己竟然把凝薇一个人留在了小区的门口——这样做实在是有违风度与我一贯的作风。

我给司机说了一声,让他重新把车开回我上车的地方。司机嘟囔了一句后,还是把我送会了郊外小区的大门处。我刚下车,黄色的出租车就像一阵风般驶走了。过了很久我才想起,我给了司机一张粉红色的百元大钞,竟忘记了要他找钱,难怪他走得这么急。我梭巡了一下四周,在月光下,周围一片寂静,我没有看到凝薇。也许她已经一个人回家了吧,于是我摸出手机准备给她打个电话。

这时,我又听到身后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先生,您看到一只走失的猫没有?全身都是黑色的。”我回过头去,又是那个刚才遇到的黑衣老太太。我刚才下车的时候明明看到四周没有人的,不知道这老太太是从哪里突然出现的,她真是形同鬼魅。

虽然我对黑猫素无好感,但我还是抱歉地摇摇头,说:“对不起,我没看到。”

老太太木然地呆立了片刻,转过身去,踟躇着向远处走去,瘦弱的身躯慢慢隐没在了一片黑暗之中。

我没再理会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老太太,掏出手机拨出了凝薇的号码。出乎我的意料,我竟听到从不远的地方传来了铃声。我在电话里对凝薇说了几句话后就切断了通话,向铃声传来的方向走去。在经过了一条低矮灌木丛中的小道后,我看在一幢大楼的门洞看到了凝薇,不知为何她竟蹲在地上,手里似乎拿着什么东西。“凝薇,你在干什么呢?怎么这么久了还没回家?”我大声地问她。凝薇抬起头来,对着我说:“我刚才去小卖部买了点火腿肠,正在喂这只猫呢。”在她的脚下,一只黑猫正趴在那里,享用着细长的火腿肠。

一看到黑猫,我就感觉到不自在,体内的肾上腺素在急速地分泌,心脏突突突地跳着,似乎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我情不自禁登登登向后退出了几步。“秦石,你怎么了?你看,这猫咪好可爱啊。”凝薇露出了她柔弱的一面,声音像银铃一般清脆,此刻还充满了天真与童趣,哪里像个终日在商场里搏杀的女强人。

我当然不能在她面前露了怯意,于是深深吸了一口气,让心脏稍稍回落了一点。黑猫不管怎么,只是个十多斤的小动物,我又怎么可以害怕呢?

我在凝薇身边也蹲了下来,凝薇对我说:“来,你来摸摸它吧,它好温顺的。”

我不由自主地摇头,说:“算了,我怕有跳蚤。”“秦石,我把这猫抱回去养,你说好吗?”凝薇突然问我。“不好!”我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几个分贝,看着凝薇诧异惊恐的脸,我知道她被我吓住了,连忙说,“刚才有个穿黑衣的老太太在四处找丢失的黑猫,这只黑猫一定是老太太养的,要是你抱回去了,人家老太太会伤心的。”

凝薇也想起了那个找寻黑猫的老太太,她可怜楚楚地望着我,说:“可是,我真的喜欢这只猫啊。你看,我和它好投缘,它好乖巧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劝说凝薇放弃她的这个让我恐惧的想法,这时,我听到了身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我抬头望去,谢天谢地,正是那个穿着黑衣的老太太。我连忙抬高的声音,对那老太太说道:“嘿,老太太,您的黑猫在这里呢,我们找到了。”我说这话的时候,看到身前的黑猫突然哆嗦了一下,钻到了凝薇的腿下,身体不住地颤抖着。

老太太缓慢地走到了我们的身边,垂下头,默然地看着这只黑猫,然后摇了摇头,说:“先生,这不是我找的那只黑猫。我的猫是只母猫,这只猫是公猫。说完,她就转过了身,向一旁低矮的灌木丛走去,只是一瞬,她就消失在了灌木丛后,如同鬼魅一般。这只猫不是她的。看来注定要让我成为它的主人。”凝薇欢天喜地地说道。她不等我再反对,就搂起了黑猫,还对我说:“咱们给它取了名字怎么样?”“那就叫克林顿吧。”不知道为什么,我竟脱口而出这句话。一说完,我就后悔了,我觉得自己的胸口好闷,一口气憋在这里,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来。“变态!这名字好恶心,我最讨厌做事不负责任的男人了。”凝薇瞥了我一眼,然后说,“我给它取名叫黑贝怎么样?”“嘁,那是狗的名字。高大威风的狼狗才叫黑贝呢。”我反对道。“反对无效,我说它叫黑贝,它就得叫黑贝。”凝薇终于显露出商场女强人的风范,否决了我的说法。

和凝薇一起搂着黑猫乘坐电梯时,我浑身都觉得不自在,背心的地方有冷汗在不停渗出,几乎每根毛孔都张开了,这种难受的感觉正呈放射状向我身体的每个部分慢慢蔓延,令我不由自主地感到不寒而栗与毛骨悚然。因为——这只黑猫实在是太像薛弦以前养过的那只克林顿了。

那天晚上,我最终还是没有留在凝薇的家里,因为我的确对黑猫充满了难以言说的恐惧,我想我绝对没有办法与一只纯黑的猫呆在同一间房里。当我提出要离开的时候,我分明看到凝薇眼里写满了失望。

不过她立刻就被四处乱跑充满了好奇的黑贝吸引住了,她一把拎住了黑贝的后颈,对着它说:“明天我就给你买好吃的猫粮和猫沙。还有,你不可以随地大小便啊,不然我会打你的。对了,我还要给你买玩具,就给你买个橡胶做的老鼠吧……”她的语气就像是在哄自己的小孩一般。趁着凝薇如此专心的时候,我悄然打开了房门,离开了她的家。下了楼,已经接近凌晨三点了。我在小区大门外等了十多分钟,都没看到一辆出租车。我忽然觉得有点冷,毕竟已经是凌晨了,深宵的寒风多多少少有些凛冽与刺骨。我不停地跺着脚,想让身体暖和一点。

就在这个时候,我又听到了一个干巴巴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先生,您看到一只走失的黑猫了吗?”我的天,又是那个穿着黑衣的老太太。她怎么走路一点声音都没有呀?难道存心是想吓死我?

我没好气地对她说:“没看到,我什么都没看到。”

突然之间,从远处飘来了一阵哭声,是女人的哭声:“呜呜呜——呜呜呜——”这声音悠扬婉转,忽高忽低,我分辨不出是从哪个方向传来的。正如我刚才所描述的那样,这声音给我的感觉真真切切就是飘来的。

我忽然想起了一年前在薛弦家里的时候,她的克林顿与莱温斯基在亲热的时候,就会发出类似女人哭泣时的声音。莫非我听到的女人哭泣的声音,其实是两只猫在亲热吗?难道其中有一只就是眼前这老太太走失的黑猫?

我瞟了一眼老太太,我看到她的脸色陡然一变,眼里露出了一道寒光,皱纹全挤到了一起,显得格外狰狞。“这骚蹄子,又在和野汉子厮混了。”老太太张开嘴,露出了漏风的门牙,狠狠地说道。她飞快地向附近的一处灌木丛走去,怎么看都不像个动作颤颤巍巍的老太太。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突然心念一动,紧紧跟在了老太太的身后。也许是老太太在听到那声音后的反应与当年薛弦太相似了吧,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扑通乱跳。

越过了两堆灌木,是一堵灰色的墙。在墙边,站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从体型上看,她的年龄大约三十左右,身着一套做工考究的黑色曳地长裙,背对着我和老太太。她的背微微起伏,哭泣的声音就是从她那里发出的——是的,她在哭泣,她在轻轻地抽泣。

她是谁?她为什么在深夜里的小区草坪上哭泣?

我还没有来得及问出心里的疑问,身边的老太太就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一把使劲抓住了那年轻女人的头发,狠狠地说:“你跑出来干什么?给我回去!”

老太太认识这个女人,可她为什么下手这么狠?她们又是什么样的关系?我走上前了一步,对老太太说:“有话好好说,怎么也不用下手打人吧?”

老太太瞪了我一眼,说道:“这是我的家事,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你少管闲事。”

听了这话,反倒激起了我的情绪,我一把捉住了老太太的手腕,说:“我偏要管管这闲事怎么样?我最看不得欺负人了。”

老太太哼了一声,反手就冲那年轻女人的脸颊上给了一巴掌,大声叫道:“你这骚蹄子,还不承认外面有野汉子了。这个多管闲事的男人就是你的野汉子吧?”

老太太这一说,我立刻就没了言语。她居然把我当作了那年轻女人的野汉子?我耸了耸肩膀,正想反唇相讥的时候,却看到那年轻女人向我眨了眨眼睛,示意我不要再说话了。我只好好闭上了嘴。

这身着黑色长裙的年轻女人站直了身,垂下头,默默不语地跟着老太太向远处的一幢楼走去。当她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嗅到了一种名牌香水的味道。

而在她就要消失在灌木丛后的时候,她突然做出了一个奇怪的举动。她把颈后的长发突然撩了起来,露出了光洁的颈项。我吃了一惊,因为我看到了一丝寒光正从她的颈项射了出来,几乎刺痛了我的眼睛。等她消失之后,我才反应过来我看的的是什么——那是一个金属制成的项圈,平时人们常常把这种项圈栓在猫或者狗的颈子上,用来驱赶跳蚤与虱子。

可是为什么这个年轻女人的颈子上会栓这么一个项圈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快步向她们消失的方向跑去,可等我绕过了灌木丛,空荡荡的草坪上竟一个人也没有。那神秘的老太太与年轻女人都凭空消失了,就像沙漠里的两滴水珠。

当天深夜,我最终还是等到了一辆黄色的出租车,在接近天明的时候才回到了自己的家。我一到了家就躺在了床上,不过我却怎么也睡不着。只要一闭上眼睛,我就会看到身着黑衣的老太太与年轻女人。她们俩的身影不停在我的脑海里萦绕,到了最后莫名其妙幻化成两只黑猫的影像——是克林顿与莱温斯基,那两只薛弦曾经养过的黑猫。

中午我被凝薇的电话惊醒的时候,已是冷汗连连,内衣全被浸润湿透了。她欣喜地告诉我,黑贝好可爱,已经学会了在猫沙盆里大小便。我无奈地对凝薇说:“大小姐,我早晨七点才闭上眼睛呢,你就不要为了黑贝小小的一点成就来打扰我的美梦好不好?”“嘁——爱听不听!”凝薇啐道,不过她马上又问,“晚上一起吃饭好不好?”这当然是个好主意,请美女吃饭一直都是我的强项,所以我立刻就答应了。不过凝薇吩咐我下午开车去小区接她,这时我才想起自己的别克还停在昨天晚上与死党喝酒的那家饭店外。

取了车后,我开车沿着环城高速路向郊区凝薇的家驶去,可是一路上我都有些心不在焉,心里老是想着那个戴着项圈的女人。不知为什么,我总把她的那张脸与薛弦的重合在一起。事实上,她们长得并不像,而且可以说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可我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我开车的时候,接连踩了几脚急刹车,因为在我的幻觉里,老是看到薛弦或者是那个戴着项圈的女人站在车前,一袭黑衣,一动不动,死死地看着我。等我停下车,车前却空无一物,只听到车后喇叭长鸣与司机的尖声咒骂。

到了凝薇的家里,她不厌其烦地在我面前逗弄着那只叫黑贝的猫咪。可惜我对黑猫还是充满了恐惧,只是远远地看了几眼,就摸出了香烟点上。这时,凝薇大声抗议道:“你——会熏着黑贝的!上阳台吸烟去!”

我夸张地叹了一口气,要知道平时在凝薇面前吸烟她从来都没意见的,今天却为了这只叫黑贝的猫咪要我去阳台吸烟,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啊。看来我很危险,这只黑猫会成为我与凝薇之间的第三者。我走上阳台,摸出一根烟点上,然后美美的吸了一口。我趴在阳台的扶手上,眼睛半眯着享受烟草给我带来的快感。突然之间,我的眼睛睁开了,瞪得圆圆的,直勾勾望着对面的一幢楼。

在那幢楼的同一层阳台上,一个老太太正站在那里用鸡毛掸子打扫着窗户玻璃,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她就是昨天晚上神秘的老太太。她所在的那套房,所有的窗户都紧紧关着,拉上了深色的窗帘布,漏不出一丝光来。“秦石,你进来一下。”凝薇大声叫着我的名字。

我进了屋,凝薇对我说:“刚才接到了电话通知,我明后天要去邻省出差,你到我这里来帮我看两天家好不好?顺便帮我照顾一下黑贝。”

我皱着眉头说:“是让我照顾黑贝,然后顺便帮你看家吧?”凝薇望着我笑而不语。我又痞气十足地问:“那你怎么谢谢我呢?”我的脸上一定带了点坏笑。

凝薇袅娜地走到我面前,两只手像八爪鱼一样缠住了我的腰,嘴唇慢慢凑了过来……

我捉住了她的手,一本正经地说:“你的口红是草莓味的。”“瞄呜——”黑贝一定是不满我抢走了凝薇对它的青睐,发出了不满的叫声。

那天晚上,我是在凝薇家过的夜。一晚上都听到黑贝在门外叫着,还拿爪子挠着门。不知为何,我渐渐不再害怕这只黑猫,相反还有一点点喜欢上了它。

第二天一早,凝薇就收拾好行李独自出差了。我给黑贝喂完食,先到公司去了一趟。处理完公务,我径直开车来到城市的另一头,找到了我的大学同学金三。

金三是个摄影爱好者,在他手里有不少宝贝。当他听说我要借的那样东西后,也忍不住上下打量着我,语重心长地说:“你小子还是早点找个女朋友吧,不然当心变得心理变态。”

我找他借的是一年前日本出品的一款照相机,这种照相机有很独特的红外线摄影功能,可以高强度地对纺织品进行透视。换句话说,在晚上对着穿着衣物的人拍张相片,最后照片上出现的会是裸露的人体。正因为这个功能受到了广泛的抗议,这款相机早就被厂方强令召回,但金三却拥有城市里唯一的一部这样的相机。我知道金三一定以为我要偷窥某个姑娘,拍点过瘾的照片。不过他猜错了,我只是想用这部相机透过凝薇对面那幢楼的深色窗帘,看看神秘老太太家里究竟是怎么个状况。

回到了家,一开门,黑贝就黏在我叫边叫个不停,像个受宠的孩子一般。我给它喂完食后,就关上了所有的灯,拉上了窗帘。

我把相机搬到了阳台上,对准了对面那幢房老太太所住的那间房。

那间房的窗帘死死地关着,但依然可以分辨出里面的灯是亮着的。只要里面没关灯,这款相机就可以发挥它的作用。

我把焦距与方向调好后,就勾下头来,将眼睛慢慢凑向镜头孔。这时,脚下的黑贝突然焦躁了起来,不停用头拱着我的脚,还用嘴咬着我的裤腿,想要把我拉到一边去。我轻轻踢了一脚黑贝,对它说:“别闹了,等我看看对面究竟在干什么。”

我的眼睛已经凑到了相机上,在一片朦胧之中,我渐渐分辨出了那间屋里究竟有什么。当我看清楚了屋里的一切后,不禁大吃一惊,差点一屁股坐在了阳台上。等我反应过来后,不禁大声咒骂道:“变态!太变态了!真是太变态了!”

在镜头里,我看到了那个年轻的女人,头戴项圈,像只猫一样趴在地上,舔着面前一个盛慢了饭的碗。而一旁,那个老太太手里握着一只皮鞭冷冷地看着年轻女子,眼里全是狰狞的寒芒。天哪,这个老太太竟然把那女人当作了一只猫在饲养!她疯了吗?如果她没疯,那一定是这个世界疯了。

我必须要阻止这一切!

我冲出了房间,下楼,又上了对面的那幢楼。我使劲敲着老太太的房门,可是一直没有人开门。我又用脚踹了几下,可直到我的两只脚都踹疼了,门也始终紧紧关闭着,倒是隔壁一家打开了房门。一个肥胖的中年妇女皱着眉头对我说,我踹门的这家人,早就搬走了,里面是间空房。

我大声说不可能,因为我才从相机里看到里面有人。中年妇女见我不相信她的话,耸了耸肩膀自顾自地回了屋。我又踹了几脚门,可这时我自己也有点怀疑是不是走错了楼层,否则怎么会这么久都没人开门呢?

终于我停下了动作,准备转身离去。可当我刚一转身,就听到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我回头望去,透过门缝,里面是深邃到极点的黑暗。

里面会有什么?我要不要进去?突然之间我感到了莫名的恐惧,我不知道进去会遇到什么样的事。可一想到那个被虐待的年轻女人,我就心里一荡,顿时平添一股侠义之气——我一定要想办法把她救出来。

门慢慢打开了,门缝变得越来越宽。里面很安静,静得像座巨大的坟墓一般。我侧过身体,走进了房间。刚走进一步,一股诡异的穿堂风“呼呼”掠过,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我浑身一个颤栗,竟被吓了一大跳。

绕过玄关,我走进了一个面积不小的客厅,装修得很不错,简约而又不失品位的风格很对我的胃口。这郊外的小区本来就是著名的富人区,只有有钱的人才买得起这里的房子。我实在是难以想象一个颤颤巍巍的老太太和一个被当作猫来饲养的年轻女人竟然可以买得起这里的豪宅。

我在客厅里踱了几步,却没看到一个人。屋里一片寂静,一根针落到地上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屋里的人在哪里?那个神秘的老太太和戴着项圈的年轻女人呢?她们在哪里?

还有三间房的房门紧紧关着。我回忆着从相机里看到的那一幕,判断着看到的景象是在哪个方位的房间里发生的。当我确定完毕后,我走到了一扇门前,抬起脚来,狠狠踹了下去。“砰”的一声,腾起一阵细碎的木屑后,门应声而开。

屋里什么都没有,我却嗅到了一股奇怪的气味。这种气味有着难以言说的味道,我以前从来都没嗅到过。但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当我嗅进了这种气息,我开始感觉头晕脑胀、四肢无力。

我暗暗叫了一声不好,可那个时候我的身体已经不再受自己的控制。我两腿一软,“啪”的一声倒在了地上,眼前一片漆黑。

悠悠醒转过来的时候,视野模糊,所有的东西都朦朦胧胧的,过了很久我才适应过来。

醒来后的第一眼,就看到在我对面优雅地坐着一个人,正是那个神秘的老太太。在她手里,还拿着一个长线穿着的金属球。“你想干什么?”我大声叫道。我想冲过去制服她,却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在了一张花梨木椅子上,双手双脚被勒出火辣辣的疼痛。

我大声地咒骂着:“你这变态的老太婆,你究竟在做什么?你为什么要把那个女人当作一只猫来喂养?你现在又想对我做什么?”

这老太太看着我冷笑了一声,说:“原来你都看到了啊,真是厉害。不过,你知道吗?这个女人现在的下场都是她罪有应得!”她撮着嘴叫了一声,“猫咪,出来——”

我正对着的一神门“吱呀”一声打开了,那个年轻的女人身着一袭黑衣匍匐在地上,弓着背飞快地爬了出来,一溜到老太太身边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用身体不停蹭着老太太的小腿。老太太用手轻轻抚摸着女人的背,女人半闭着眼睛,露出了一幅很受用很舒服的神情。

——难道她真的以为自己是只猫?一只黑色的猫?

有什么罪?你对她做了什么?我歇斯底里地质问她。老太太叹了一口气,说:“其实她倒没犯多大的错,不过她老公却犯下了滔天的罪行,害死了我心爱的女儿。所以,我也要让他最心爱的妻子也受到我的折磨。”“你变态!”她的这个理由让我很难接受。“呵呵——”老太太又是一声冷笑,“要让这女人都以为自己是只猫,其实是件很简单的事。同样,我也可以用某种方法让你也以为自己是只猫。你要不要试试?”她最后一句话声音陡然提高了几个分贝,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说实话,看了这个身着黑衣的年轻女人趴在地上舔着饭盆,我已经相信了这变态的老太太有着神奇的力量。我可不想也变成一个终日趴在地上舔饭盆的可怜的猫,于是连忙用力地摇着头。

老太太狠狠地瞪着我,然后一字一顿地对我说:“不想变成猫,可以!不过,你只有一个下场——死!”她站了起来,手里的金属球落了下来,线的一头牵在她的手里,金属球悬在空中,有节奏地在我眼皮前左右摇摆着。我突然感到了一阵眩晕,眼皮沉重得抬不起来,就像灌了铅一样。睡意像无边无际的潮水一般向我涌来,我突然心里一惊——这是催眠!我曾经无数在科学探索频道看到过相关的记录片。我真的会死在老太太的手里,看着她如刀锋一般的眼神,我知道她说的绝对不是玩笑。在这时候,还是保住命最重要,哪怕变成一只猫也无所谓。我拼尽了全身的力气,虚弱低声对老太太哀求道:“别让我死,还是让我变成一只猫吧。”

老太太狞笑了起来,她在我的耳边,缓慢地说:“我这么做,都是为了我的女儿报仇。我那美丽的女儿啊,她死得好惨。她曾经是那么漂亮,你要不要看看她的照片?”

她从怀里贴身的地方摸出了一张照片,凑到了我的眼前。

我的视线已经模糊了,只看到一个光圈在慢慢地聚拢。良久,我终于看到了照片上的那个年轻的时尚女子。我忽然笑了,我用尽了最后的气力,缓慢、绵长地说出了几个字:

我又一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依然被绑在花梨木的椅子上,而那个神秘的老太太坐在我对面,手中执着薛弦的照片,脸上老泪纵横。

她看到我醒了,立刻问道:“你怎么认识薛弦?”

我猜这是一个逃出生天的最好机会,于是连忙说:“我当然认识她,我是她以前的男朋友,我就是秦石啊!我爱她,当时我都准备与她结婚了。薛弦一直说带我去见你老人家,可还没等到那一天,她就去世了……”

虽然我说得语无伦次,但我的声音却异常颤抖,就如激动莫名一般。老太太点了点头,然后满带深意地望了我一眼,问:“你觉得谁是杀死薛弦的凶手?”

毫无疑问,杀死薛弦的是那只叫莱温斯基的黑猫,而它后来也从三十一楼的窗口跳了下去,摔成了一摊烂泥。可是老太太现在这么问,她要的答案显然不是这样的。我思索了片刻,立刻恍然大悟:“真正的凶手是那个男人,那个欺骗了她的官员!”

老太太对这个答案相当满意,她冷冷地说道:“是的,没错,真正的凶手就是他!可惜他死于车祸,没死在我的手里,这是我最大的遗憾。不过,他的原配老婆被我捉来了,然后我用催眠术让她以为自己是一只温顺的黑猫。我让她做什么她就会做什么,我每天给她吃馊了的饭菜,她也一样甘之如饴地享受。哈哈,这女人真是蠢透了!”我的心里一惊,原来这个年轻的女人就是当年欺骗薛弦的那个男人的妻子,难怪老太太要如此百般折磨她。不过现在我和老太太相谈甚欢,也许她会放过我。只要我安全出了这个门,立刻就会叫人来解救这年轻的女子。不管是谁,都没有禁锢他人的权利了权利,哪怕她用的是催眠术。

这时,老太太又抬起头来仔仔细细地注视着我,她一双如刀锋般的眼睛似乎要把我的五脏六腑都看个穿,冷冷的眼神令我无处遁迹。我被她打量得不自在了,不由得垂下了头,试图避开她的眼神。

老太太对我说道:“除了那个男人,还有个凶手,那就是——你!”她的这句话似一块寒冰一般,让我浑身一个激灵。我战战兢兢地说:“薛弦的死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那天我躺在客厅里的!”“是的,那天你躺在客厅里的。如果你睡在薛弦身边,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惨剧了。即使她死了,你也会一起死去,最起码在去黄泉的路上,薛弦也有个伴儿啊……”老太太说这些话的时候,已经是泪流满面,但她看我的眼神里却几乎喷出了火。

从我的裤袋里突然传出了手机的铃声,这声音很短促,是有短消息到来。

老太太从我的裤袋里搜出了手机,拿在手中,按了几下后,在我耳边念道:“亲爱的,我今天就把所有事做完了,提前回到了家。本来想给你一个意外的惊喜,可你却不在,看来你也没有好好照顾黑贝。如果不想我生气,现在马上开车到我家里来给我道歉。——凝薇留。”

老太太阴恻恻地冲笑了笑,说:“你还说你爱我女儿,才不到一年的时间,你就勾搭了其他女人。嗯,你已经看到我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人,现在我也要让你失去最心爱的人!我要杀死这个叫凝薇的女人!”“不要!”我歇斯底里地大叫。

老太太却说:“你叫也没用,我现在先要让你因为自己是只猫,和那只小骚蹄子在饭盆里抢食去吧。”她蹲在我的身边,手里提着金属球,金属球不停左右摇摆。

她用一种魅惑的声音细声缓慢地念道:“现在你已经感到疲倦了,你马上就要睡着了……你马上就会认为自己是只猫,一只黑色的公猫……我数三声,你就会变成一只猫……一、二、三……”

之后的事,我一点也记不得了,我只知道在我晕过去的一刹那,我的胸口忽然变得好疼——那是一种心如刀割的感觉。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是躺在医院里,四周都是雪白的墙壁,而我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凝薇。

我激动地抱住她,就如害怕她突然消失一般,大声说道:“凝薇,你还活着啊,真是太好了!”

凝薇打了一下我的手,嗔怒着说:“你都说什么呀,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她的脸上微微泛起了一点红晕。

我连忙松开手,问道:“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那个神神怪怪的老太太又是怎么被你制服的?”

凝薇眼神怪怪地望了我一眼,说:“是警察查到老太太家庭地址后,打开门找到了你。当时,你和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的外衣趴在地上,拼抢着去舔一个饭盆,盆里全是馊臭的饭菜。我们怎么叫你,你都不答应,只会发出猫一样的叫声。”“那时我是被催眠了!”我连忙辩解道。“我知道,后来把你送到医院后,医生也是这么说的。给你注射了镇定剂后,你睡到现在才醒。醒了后就没事了。”“你还没说那变态老太太是怎么被你制服的呢?莫非你一直隐瞒着我,你练过什么失传的武林绝技?”我耐不住心里的好奇,问题如连珠炮一般。“呵呵,你让我慢慢给你说嘛,别那么着急。”凝薇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在雪白的病房里显得格外美丽,就如来拯救我的天使一般。

凝薇到了家之后,心里很是不爽。虽然看到黑贝的饭盆里盛满了猫粮,可却没有看到自己的男朋友秦石。她发了个短消息,秦石也没有回,凝薇不由得暗暗咒骂起这个没良心的秦石起来。

她给黑贝洗了个澡后,就百无聊赖地打开电视,看着一部无聊到极点的韩国连续剧。快到午夜的时候,她正准备搂着黑贝睡觉的时候,忽然听到门铃响了。凝薇心里暗地一喜,她猜,莫非是秦石想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偷偷送上门来了?她的脸上不由得泛起一朵娇羞的红晕。

凝薇掀开了趴在身上的黑贝,黑贝发出不满的嘟囔声,身体弓了起来,抖动着身上没有一根杂色的黑色皮毛。

凝薇走到门前,先透过猫眼望了一眼,可是走廊上却什么也没有。“秦石,你跟我调皮?还躲在一边?当心我不理你了。”凝薇在心里暗暗说道。但是她还是打开了门。

门外一个人都没有,但是一边的太平门似乎在微微颤动。“秦石?你还玩?别以为躲在太平门后我就不知道了。我已经看到你了,快出来。”凝薇大声叫道,可她也不知道秦石是不是躲在太平门后。她走到了门前,然后轻轻推开,门后什么也没有,只有空荡荡的紧急楼梯。凝薇耸了耸肩膀,心想刚才或许是谁按错了门铃吧,又或许根本就没人按门铃,只是自己出现了幻听。要知道今天出差一天就干完了两天的事,自己实在是太累了。

凝薇沿着顺时针揉着自己的太阳穴,慢慢走回了自己的房间。她正准备关上门的时候,只听到“砰”的一声,一只苍老的手帮她关上了门。一个老太太站在了她的面前,就是那个前一夜里,在小区草坪上寻找丢失黑猫的老太太。在她的手里,还拿着一个栓在一根线上的金属球。

凝薇惊慌失措地叫道:“你是怎么进来的?你要干什……”可她还没来得及说完,那只像树皮一样的手掌已经遮住了她的嘴。在她惊恐的眼睛前,那个金属球正闪动着神秘莫测的光泽,有节奏地左右摇摆着。老太太用鬼魅般地声音,一字一顿地说道:“你现在很疲倦,你需要睡眠,你马上就要睡着了……”

凝薇看到这闪动着诱人光泽左右摇摆的金属球,铺天盖地的倦意立刻如黄昏时垮下来的天幕般,笼罩了她的全身。她无力地闭上了眼睛,等待睡魔慢慢侵入她的整个身体。

就在她即将睡着、成为老太太手里的猎物时,凝薇突然听到了一声怒吼,她顿时清醒了过来。这声怒吼是那只叫黑贝的猫发出来的,它像个愤怒的将军一般,浑身的毛都倒竖了起来,雄赳赳地一跃而起,向老太太扑了过来。老太太促不及防,被这突然的袭击吓了一跳,手里的金属球也落到了地上,她也一屁股摔倒在地。

黑贝跳在老太太身上,张开嘴露出了尖利的牙齿,一口咬在了老太太的咽喉上,一股鲜血立刻射了出来,溅了凝薇一身。

凝薇大声尖叫着,她的声音引来了隔壁的住户,隔壁的人一冲进了凝薇的屋里,立刻就忍不住弯下腰来呕吐了起来。等他呕吐完了后,还是挣扎着强打起精神拨打了110。很巧,来的正好就是一年前处理薛弦命案的那个警察。他一走进凝薇的房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一幕实在与一年前太相似了。

老太太的咽喉被黑猫一口咬断,鲜血喷溅得整个屋里到处都是。这还不算,愤怒的黑猫还用爪子抓破了老太太裸露在衣物以外的每一寸皮肤,就连她的外衣也被抓得丝丝缕缕。

警察叹着气,黯然说:“为什么会这样啊?只要对猫咪好,猫咪不会这样袭击人的!你们都对猫咪做了什么啊?”

此时,黑贝躲在了凝薇身下,趴在了地势,伸出舌头梳理着被溅上鲜血的皮毛。而凝薇对警察说:“是的,正是因为我对这只猫咪好,它才会奋不顾身地来保护我。没有它,可能现在躺在地上,没有了呼吸,身体渐渐变得冰凉的尸体就是我了。”

原本警方准备将黑贝带去人道毁灭,但在我与凝薇的强烈反对下,他们只是把黑贝带到了动物收容所。每到了周末,我都会开着车带凝薇去看黑贝。而我也消除了对黑猫由来已久的恐惧,一看到了黑贝,都会满心欢欣地搂住它。

可是在我与凝薇准备结婚前的几天,黑贝却因为吃了不干净的食物,先是连续拉了几天的肚子,然后不再进食,最后终于离开了这个世界,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我们把黑贝埋葬在了郊外小区的草坪下,在处理完它的葬礼后,凝薇问我:“秦石,我们买两只猫来养,好吗?”

我点点头。

凝薇又补充道:“我要买两只黑猫,一公一母,它们才不会寂寞。”三天后,凝薇从宠物市场带回了两只浑身油光水滑的黑色猫咪。当她从篮子里拎出猫咪的时候,我突然愣住了。

这两只黑色的猫咪竟然与以前薛弦养的克林顿、莱温斯基一模一样,它们瞪大了眼睛望向我,眼神似曾相识……

鬼哭

半夜,萨兵醒来了,看看表,两点四十分。

萨兵是被一个声音闹醒的,侧耳听听,声音还在,断断续续,时隐时现,呜呜咽咽。

是一个女人的哭声。

看看身边阿娇,睡得安安稳稳,鼻息均匀。

这间豪华公寓房是大兵新筑的金屋,阿娇是萨兵新找的……阿娇。

萨兵计划每周来这里住一两个晚上,这还是金屋落成后第一次进来过夜。

这幢公寓有十八层楼,金屋在十六层钥匙只有两把,萨兵事先也严格规定啊娇,不准带任何人进来,所以,屋内没理由出现第二个女人。

但此刻,千真万确,有一个女人在这屋里哭泣,哭声哀怨,几近哽咽。

哭声来自卫生间,卧室里的卫生间。

萨兵悄声起床,走向卫生间,一手开启电灯,一手拧开门。

跃入萨兵眼帘的,是一片红色,本来通体洁白的洗涮内台上,血迹斑斑。一个女子蜷缩在墙角洗脸盆上,长发遮面,瑟瑟发抖,身上血流不止,一袭白丝袍已被染红七成。

哭声依然断断续续,几近嚎啕。

萨兵吓得魂魄离散,转身便逃,回手将门用力带上,跌跌撞撞逃回卧床,一屁股坐在床边地毯上,盯着卫生间,气喘吁吁。“恩恩……老公,你干什么呀……”阿娇被摔门声惊醒,起身下床,她似乎没发现萨兵坐在地毯上,揉着眼睛往卫生间走去。

萨兵惊魂未定,张大嘴说不出话来,眼睁睁看着女人走向卫生间,拧开门。

一片白光泻出,映照在阿娇雪裸体前身,惨白如雪中僵尸。

睡眼惺忪的女人行动也象僵尸一样迟缓,她似乎并没发现卫生间里有什么一样,径直走了进去,连门也没关。

很快,屋内就响起小便注入马桶的声音,接下来是抽水灌溉,回水入缸的声音。

阿娇再次出现在卫生间门口时,整个屋子已经恢复了宁静,哭声消失了。“别,别关灯先。”萨兵起身奔向浴室,进门一看——

室内光洁明亮,洗脸盆、洗涮台、镜子、浴缸……洁白纯净。

不对,有一个男人在看着自己,那家伙全身赤裸,大腹便便,双眼圆睁,面如纸灰。

那男人是镜子中的萨兵自己。“你怎么了,老公。”阿娇身子软软地贴向萨兵。

萨兵略微定了定魂,问:“你,你看见什么了吗?”“你瞎说什么呀,臭老公,别吓我呀,你要吓我,我要你天天晚上都陪我。”“我也想啊,宝贝……”萨兵一把抱起女人,走回卧床。

第二天,有个应酬,萨兵带阿娇一块二参加,晚上喝了不少酒,送阿娇回金屋时,经不住小女人的软泡硬缠,萨兵打电话给老婆,又撒了个谎,便躺进了温柔乡。

睡到半夜,萨兵又被什么声音惊醒,看看表,还是两点四十分,与昨晚同一时间。

侧耳听听,还是那声音,断断续续,时隐时现的呜呜咽咽。

又是那女人,不,女鬼的哭声。

萨并晃晃脑袋,酒已经醒了,血液里还有些残留的酒精在燃烧,顿时感到胆壮了不少,他从床头柜上抓起一只大号水晶烟缸,蹑手蹑脚走向卫生间,开灯开门……

跃入萨兵眼帘的,还是那个长发遮面的血衣女子,依旧蜷缩在洗脸盆上,瑟瑟发抖,血流不止,哭声依然断断续续,几近嚎啕。

萨兵一扬手,将水晶烟缸狠命砸向那女子。

随着一声巨响,空中响起声尖叫,声音充满恐惧。

尖叫声中,血衣女子消失了,呜咽声在空中最后抽泣了两下,也消失了。

一同消失的,还有满房间的血迹。卫生间里洁白如初,只有墙角洗脸盆被砸碎了半边。

尖叫声发自卧室,阿娇被砸盆声惊醒,吓得半死。“浴室里有不干净的东西,没事了,已经被我打跑了,宝贝儿不怕……明天你再去买个水晶烟缸回来好吗,水晶可以驱邪……”

萨兵顾做镇定,其实语调里还是充满恐惧。“没错,出事的时间的确是两点四十分,萨总,你还记得真清楚。完事后,那女孩一直把自己反锁在卫生间里,不停的哭,我找到钥匙打开门时,她已经死了,用你的刮胡刀片割了手腕,啧啧,多水灵的一个女大学生啊,就这么说没就没了,现在想想都感到可惜啊。”

说话的是吴正信,骨瘦如柴,形容猥琐,边说话边擦鼻子。

萨兵有些厌恶的盯着这个人,时间改变一个人的速度真是快得令人目不暇给,去年还是一个仪表堂堂的宾馆老总,三百多天后变成了一个路边混混。

都是毒品惹得祸。

曾经是自己最信任的一个小兄弟,此刻已经变得人不人,鬼不鬼,萨兵后悔这次约见。“放心吧,老大,尸体我处理得绝对干净,保证没留一点手尾,对了萨总,还想玩处女吗?我手头可有好几个稚儿哟。”

萨兵真的后悔了,当年,不是这王八蛋给人家女大学生下春药,引诱萨兵做下那壮禽兽不如的事,也不至于今天被恶鬼缠身,彻夜失眠。“以后再说吧。”萨兵站起身往外走。“老大,接济我一点吧。”吴正信一把拉住萨兵,眼睛里流露出可憎又可怜的乞讨神情。

萨兵掏出几张红色大钞,往地下一扔,拍拍被吴某拽过的胳膊,全套动作,充满鄙夷。

吴正信迅速拾捡完毕,又追了上来。“萨总,多给点。”语调不再含有怜乞的成分。“一条人命,至少值个百把万吧。”“你疯了,大烟鬼。”萨兵扬长而去。“大烟鬼也是有尊严的。”吴正信对着萨兵的背影,忿忿地说。

萨兵相信,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那女孩的自杀与自己有关系。吴正信是那起命案的主犯,谅他也不敢告发。

他现在最需要的是找到驱鬼的办法。

这世间有驱鬼人吗?有,在纪检委。

谁也没想到,吴正信真的要维护他的“大烟鬼尊严”,他用手机录下偷偷录下了与萨兵谈话,并传给了纪检委。

虽然,当初诱奸少女,自己也有重罪,仔细想想,那女孩是自杀的,自己罪不至死,反正自己也没法戒掉毒瘾,萨冰的翻脸无情使他痛下决心,来个鱼死网破,自己进到监狱里反而能戒掉毒瘾。

一星期后,萨兵接到了省公安厅传讯,需要他对一年前发生的一桩女大学生失踪案给予配合调查。

本来这样的案子属于市公安局处理,由于萨兵身份特殊,只好由省厅出面了。

办案人员在萨兵的办公室内搜出一百万元来历不明的现金。很快,他包养情妇的事情也随之暴光。

三个月后,省烟草公司总经理萨兵被宣布双规。

一年后,萨兵因诱奸妇女罪、巨额来历不明财产罪、受贿罪和重婚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锒铛入狱。

半夜,胡工醒来了,看看表,两点四十分。

胡工是被一个声音闹醒的,侧耳听听,声音还在,断断续续,时隐时现,呜呜咽咽,很象是一个女人的哭声。

这间豪华公寓房是胡工从国资局拍卖中心买来的二手房,仔细听听,声音源自卫生间。“什么声音?”胡太也被惊醒了。“哦,是楼上在从厕所,下水道里水流带动空气,形成气体震荡……估计楼上住着个老人,每晚会按时起夜的,没事,习惯了就好……其实,装修的时候包点吸音棉就可以解决的,明天我叫人来弄,睡吧。”

第三章 锅炉房的大爷

美人劫

住院期间,我偷偷溜出去找庄奇。我是在一个幽静的茶馆包厢里与他见面的。庄奇告诉我,他那天之所以在酒宴上反常,是因为看到了倩。倩是他们保险公司的黑名单人物。

倩的第一任丈夫是本市首富张ping喜的独子张文举,她为他投下巨额bao单,但结婚一个月没到就因为车祸意外死亡。倩的第二任丈夫是一位年轻的名医,她也为他投下巨额bao单,结婚也没过一个月就因为出海游泳溺水死亡。倩的第三任丈夫是一位小有名气的小说家,她一样为他投入巨额bao单,结婚没到一个月却莫名跳楼自杀。保险公司一直怀疑她利用婚姻骗取巨额保险金,却一直找不到证据。

我越听越怕,全身的汗毛也一根根地竖起来了。大热的天,浑身直冒虚汗。我也曾刹车失灵,我也曾差点溺死,这些,不可能全是巧合!我视若纯情公主的倩,竟然真的是一只喜欢吞噬交配对象的母螳螂。我终于明白庄奇为什么会那么害怕,貌比天仙,蛇蝎心肠,这种女人,对男人来说是致命的诱惑。怪不得良伯会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我,原来,他早就心知肚明,知道我会在一个月内意外死亡。

与庄奇分手后,我一度彷徨迷惘,不知道何去何从。都市里人潮汹涌,一个个神情漠然,不知怎的,我竟然感到几许苍凉。后来,我来了广场,无意中看到本市首富张平喜的办公大厦,鬼使神差地走进去。

倩还在挣扎,丝巾却越扼越紧了。这条丝巾的质地不错,我试过,承受力很强,不会轻易断裂。“倩,你不要怪我,要怪,只能怪你太狠了,和你结过婚的男人,没有一个能活过一个月。”我满怀歉意地对倩说。

此时的倩,呼吸益加困难,眼珠子往外凸,原本美丽柔媚的容颜变得狞狰扭曲,全身不时地抽搐一下,眼看是活不成了。

过了十分钟,倩不动了,身体软绵绵的,如一堆烂泥。我把她尸体拖下床,经过客厅,拖到厨房,找出准备已好的厚背刀,准备分尸。

这时,厨房的门被轻轻推开,灯突然亮了,明亮的灯光让我的眼睛眯了起来。一个苗条的人影门在厨房门口——是娟。

娟的嘴角挂着冷笑,冷冷地看着我,让我无所适从。她右手拿着半包芙蓉王名烟。我认得这半包烟,是我藏在客厅里的。自从与倩结婚后,我没在她面前吸过烟。但她不在时,我也偷偷吸上几支过瘾。娟抽出一支,夹在手上,点火,放进嘴里轻轻地吸了一口,吐出淡淡的烟雾。此时的娟,哪还有半点稚气,分明是一个胜券在握的幕后主谋。“娟……你……”我被眼前的娟震住了,说不出话来。太多的疑问,反而不知道怎么开口。

娟瞧了一眼地上的倩,嘲讽道:“你就是这样报答我姐姐的?”

她竟然一点也不害怕。要知道,我可是刚刚杀了她姐姐的杀人凶手。“傻瓜,竟然想将她分尸?流出来的血怎么处理?你洗得再干净也没用,警方有种特殊的化学药品,可以检验出冲洗过后的血迹。”娟的语气里充满了轻蔑。

这时的娟,怎么也不可能只有七岁的心智,依我看,远远超出了正常人的十八岁的心智。

原来,她一直在假装病没好。

我恍然大悟,又不敢置信:“以前发生的那一切,都是你策划的?”“是的。”娟很爽快地承认。“为什么?”娟狂笑,笑得凄厉无比,“她为什么要撞伤我?因为她撞伤了我,家里的所有财产都给了她而没有我的份!就算我好了,还要生活在她的阴影之下!我受够了!她凭什么能拥有一切,而我一无所有?就凭她那副楚楚可怜故装清纯的容颜?我哪点不如她?我这么做,只是把我失去的夺回来,我没有错!”

我明白了。娟一直在处心积虑地对付倩。倩的三任丈夫,根本就不是倩害死的,而是这个貌似只有七岁心智的娟害死的。她嫉妒倩,想让倩身败名裂。我的刹车失灵事件、误服安眠药事件,也是她设计的。所以,她才能巧合地从大海中救了我。她这么做,是在逼我,逼我一步步地掉入她的陷阱,让我精神压抑下为求自保而谋杀倩。

我中计了。她成功了。

倩死后,我没有财产继承权,所有的财产都是她的了。她可以摆脱倩的阴影,呼风唤雨自由自在地生活了。

她将怎么处理我?“你想怎么样?”我冷静下来,她既然选择了这种时候现身,说明她还不想让我坐牢。否则,她可以偷偷地报警抓我。“我不想怎么样,毕竟,你是我的姐夫嘛。我只想提醒你,应该妥善处理我姐姐的尸体。然后,我会装做一觉醒来,什么都不知道。”娟笑了,笑得我毛骨悚然。“嗯,谢谢你。”我长吐一口气,“只不过,有件事,你发现没有?”“你不应该当你姐姐的面吸烟的,她最讨厌这个!”我开始冷笑。

娟讥笑:“那又怎么样,反正她人都死了……”

娟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倩的尸体,怔住了,笑容僵在脸上。倩的尸体在动!她缓缓从地板上爬起来,动作僵硬,宛如复活的僵尸,幽幽地望着娟。

娟怪叫一声,倏然后退,差点瘫倒,手里的烟无力地掉在地上。

倩拍掉身上的灰尘,怒容满面:“你怎么变成了这样?亏我一直在照顾你!”

娟总算明白了:“原来,你没死。你们是在演戏给我看?”

我笑了:“娟,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姐姐。她已经有这么多钱,怎么会为了那点保险金而杀人?何况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杀人?我找到老同学庄奇了解情况后,与你姐姐当面说清楚了。她本来就对张文举他们三人不明不白的死亡感到怀疑,但你装得太好了,怎么也没有想到是你设计的。后来,我仔仔细细地搜索了一遍我们的卧室,发现了你装在梳妆台下的qie听器。我们没有声张,故意演出这么一幕戏,就是让你自动现形。”

娟怔怔在站在那里,看看倩,又看看我,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然后,她狂笑起来:“好玩!真是好玩!我以为只有我是最坏的,没想到你们比我更坏!我输了,我认输,再见了。”

狂笑中,她突然跑到客厅的阳台上,俯瞰着下面坚硬的大理石地面,想要从这跳下去。我与倩急匆匆地追出来。

倩叫了起来:“等下……娟……不要……你先下来,我们是亲姐妹啊,无论你做了什么事,我都会原谅你的。”

娟冷笑:“收起你虚伪的怜悯吧。你真的爱我,就把家族的继承权送给我!你肯吗?”

倩迟疑着,欲语还休。

娟笑得更放肆:“你不肯!我就知道,你不肯!再见了,我亲爱的姐姐。放心,不要为我担心,我知道,会有人下来陪我的。”

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回首微笑,一纵身头下脚上地跃了下去。几秒后,隐隐传来一声沉闷的声响,似乎一个装满东西的重布袋砸在地上。

从客厅的阳台到地面,有十米高,娟跳下去,又是刻意求死,头撞在坚硬的大理石上,刹那间就断了气。

雨依然在下。

倩想再望一眼娟的尸体,却什么也看不清。她倚在阳台的栏杆上,若有所思,缄默不语。

我凑了过来,拿出那条鹅黄色的丝巾,腆着脸笑道:“倩,你看这丝巾漂亮吗?”

倩瞪了我一眼,似乎想要发怒。但丝巾已经如情人的手般缠上了她那雪白的脖子。“你这是干什么?快放开!”娟猛然一惊,竭力挣扎。这次,不是演戏。“倩,你乖乖的,听话,不要闹,很快就好了。你想想,娟一个人在下面,多寂寞,她需要你的照顾。”我对倩微笑,仿佛在哄一个不听话的小孩般。“伟……放开我……求你了。”倩说话越来越困难了,但她还是不愿就此放弃,强吸了一口气,“伟,你杀了我没好处的。我的财产你没有继承权……”

是的,我不能继承倩的财产。我也不敢在保险公司为她投下巨额保单,不然,谁都会怀疑她是我杀的。

但这没关系。那天我去找过她第一任丈夫的父亲,本市的首富张ping喜,他答应我,只要我为他儿子报仇,他将付给我巨额的报酬。在他心中,他的独子张文举就是倩害死的。那笔钱足够我下半辈子生活了,而且不用寄人篱下。倩再好,也没有自己有钱好。有了钱,什么女人找不到?我一向是个不贪的人。

倩终于死了。

我想,我应该离开了。我将倩的尸体挂在我们的卧室里,布置成自杀的样子。我会对警方说,因为倩逼成了她的亲妹妹,良心上过意不去,从而寻了短见。我保存了我们开始演戏时qie听器录下的声音,删掉了娟跳楼后的对话。我对自己逃过警方的侦察很有信心,毕竟,我没有任何动机谋杀倩。

现在,我要去客厅好好睡一觉了,睡醒后再假装发现倩自杀而报警。在睡之前,我捡起娟掉落在地上的半包烟,抽出一支,贪婪地吸上一口。外面的黑暗广亵深远,无穷无尽。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弱肉强食,勾心斗角,人的天性本来就是自私的。

在我思绪飘浮不定时,我的舌头似乎被什么扎了一下。很快,我心跳加速,四肢疲软,全身发冷。我把烟放到眼前,拔出一根细针。针上有毒,是剧烈的蛇毒。我的舌头马上肿胀起来。我想拨打电话求救,却已经嘶哑着嗓子说不出话来。

我的眼前浮出娟临死时的诡异笑容。她说,会有人下来陪她的,原来是指我。毒针肯定是她偷偷放进去的,这是她对付我的杀手锏。

一切都晚了。在意识模糊之前,我突然想起了我与倩结婚时的神圣场景:红地毯、圣歌、玫瑰花瓣、亭亭玉立如白莲花般的倩。

神父的问话再次在耳边响起:“你愿意娶你身边的这个人吗?不论贫困、饥饿或是疾病,灾难,都不离开她?”

这是我此生最后的答案。

说真的,我从来没想过会背叛倩。我这样一个穷小子,又没有过人的才能,普普通通,庸庸碌碌,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能得到她的垂爱,过上富豪的生活,不知道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怎么可能会背叛她呢?

结婚酒宴上,我的亲朋好友们对我羡慕不已,一个个流着口水向我祝福。我能感觉到他们心中的嫉妒。也有例外不嫉妒的,那个人叫庄奇,是我的老同学,多年没有来往。

听说,他在一个保险公司任职,而且已经做到了片区经理。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与倩去敬酒,敬到他那桌。他原本与其他老同学谈笑风生,热情洋溢。猛然看到我与倩走过来,仿佛看到世间最可怕的事情般,突然间停住了所有的动作,面色惨白,浑身颤栗,直打哆嗦。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他如此惊恐,仿佛魂不附体般,完全不是平时精明强干的他,显得十分僵硬呆板。我不动声色,继续敬酒,心中却在嘀咕,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也许,他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我东张西望,没发现异常。酒宴上依然高朋满座,觥筹交错,一片热闹景象,哪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我也没放在心上,以为他只是喝多了酒出现了幻觉。“我说庄奇啊,怎么这么怕我给你敬酒?是不是看到了嫂子?”庄奇怕老婆是出名的,我这一说,老同学们都笑了起来。“不……不是……”庄奇结结巴巴地回答,颤巍巍地站起来,举起酒杯。“什么不是!别说那么多,快喝酒吧!”我重重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庄奇没有站稳,两腿无力,竟然被我拍得直接坐下去,差点摔倒,一杯酒也洒掉了。“别耍赖!快喝!”我又重新给他倒了杯酒。

庄奇这次倒也爽快,低下头一口就闷了,喝完后两眼怔怔地看着倩,口中念念有词:“不会的,不会的……”

他说话的声音很低,我靠得近,勉强听清。“不会什么?是不是说,我妻子不会敬你酒?”我看庄奇这小子喝得差不多了,打铁趁热,不如把他灌醉算了。

倩瞪了我一眼,狠狠地踩了我一脚,脸上却笑兮兮的,端起了酒杯:“哎,不是阿伟提醒,我还真忘了。听阿伟说,你是他的铁哥们,我应该再敬你一杯,感谢你当年那么照顾他。礼数不周,多多包涵,我先干为敬!”

说完,倩碰了碰庄奇的酒杯,把酒喝完。其实,倩的酒量也不小,只是她顾及身份,很少在大庭广众下喝酒而已。

庄奇的手在打抖,嘴唇哆嗦,似乎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他怯怯地扫了倩一眼,却不敢直视她。就这样扭扭捏捏了半天,他还是把这杯酒喝下去了。

我不想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他一喝完,我就拉着倩去敬其他客人了。离开那桌时,我悄悄地问倩:“你认识我那个老同学庄奇吗?”

倩白了我一眼:“不认识!他神经兮兮的,你以后少和他来往!”

于是,我将这件事抛到脑后。对我来说,比这重要的事实在太多,这只是我婚礼中一个不和谐的小插曲而已。我万万没有想到,就是这个不和谐的小插曲,后来却救了我一命。

结婚后,我和倩搬进了这座临海的别墅。倩说,这座别墅是他父亲特意留给她的新房。我第一眼看到这座别墅就喜欢上它了。绿油油的草坪、古色古香的红木家具、欧洲韵味的楼房,这让从来没有奢侈过的我心理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别墅里有个看门人,五十多岁,精瘦如猴,叫良伯。我第一眼看到他时就感到浑身不自在,仿佛身上爬满了蚂蚁般,痒得难受。后来我才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他了,他一直在偷偷地看我,眼神很奇怪,似乎在看着动物园里的动物般。而他,却显出一副洞察一切成竹在胸的样子,似乎他是万能全知的上帝般。我心中升起一股无名怒火,他怎么能用这种眼神看我?我注意到,他这种眼神,只在看我时才有。他看倩的眼神恭恭敬敬,十足奴才相。他在可怜我?他在鄙视我?我不知道,他凭什么可怜我鄙视我?我再差,也是男主人。他的资格再老,也仅仅是一个佣人。再怎么说,也轮不到他来可怜我鄙视我!倩却很尊敬他,对他和颜悦色。看在倩的面子上,我强忍着没有当场发作。

我本想找个机会向良伯单独问个清楚。可是我们一住进别墅,他就一声不响悄悄地离去了。倩说,既然我们来了,这里就不需要良伯了。她名下还有很多产业,也需要良伯这么忠心耿耿的老人守着。倩既然这么说了,我也不好多问。我猜想她不想让外人打破他们的二人世界。

实际上,我们是三人世界。

除了良伯之外,别墅还住着一位年轻女孩,比倩还要年轻。她叫娟,是倩的妹妹,十八岁,轻盈如蝶。倩的长相本来已经够清纯了,但在娟面前,却显出几分成熟的味道。是的,娟给人的感觉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浑身透着稚气,说话都带着奶气。后来我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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