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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5 11: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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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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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八个时髦心事

女人的八个时髦心事试读:

简介

男人是理智的动物,女人是感性的动物。可能正是男女的思维方式的不同吧,女人的好些心事男人都无法理解或者理解失误,尤其是那些喜好时尚的女性,她们的想法更让男子们迷惑不解。

第一章

一个女孩子从5岁到30岁的爱情感悟

我一直想找一个理想的男友,结果总是很郁闷。

5岁时,我喜欢一个叫仔仔的男生,他有两颗虎牙不算,当他手里有两个红橘的时候,他会把那个大的给我吃。现在我再遇到他时,他手边有一个五岁的女孩正在叫他爸爸。

13岁,我暗恋隔壁班一个叫阿昆的男生,阿昆长得像三浦友和哥哥,为了见到他我每天绕道去厕所,一直坚持了两年。15年后我们再次相遇,他胖得像猪而且也已经成了爹,他看着我就像看白天鹅,我终于知道自己当初有多丑了。

16岁,我觉得自己真的在爱一个人了,我喜欢上了我们的生物老师,他瘦瘦的白白的,身上总有莫名的香味,他上课路过我的身边时,我总是贪婪地嗅着他白衬衣上的味道。他提问我,我100地张口结舌,还总是特别深情地看他,他说,考不上大学你就傻眼了。结果考上大学我也傻眼了,他结婚了,我失恋了。

19岁,我正儿八经开始人生的初恋,大一时有个男生每天为我占图书馆座位,还给我买小笼包吃,另外,情人节还送我打折玫瑰。我白衣飘飘地坐他的单车前上演着花样年华。结果呢?大学毕业我们各奔东西。大学的恋情往往是黄梁一梦,能够水到渠成的不多。想了想,最是难忘他晚自习送来的小笼包。

23岁,我变得聪明而多情起来,想找个“四有新人”,就是有型有款有车有房,或者干脆说就是李泽楷那样的。但那样的人不是给我准备的,于是我降低要求想嫁个小有钱人,后来看了太多有钱人花心的故事,我又被迫降低标准,没有钱,个子高长得帅也行,至少养眼。这样的男人交往了几个,结果长得比我难看的被我甩了,比我长得好看的甩了我,男人女人均是好色之徒。

25岁,我终于踏下心来想找个知冷知热的男人过日子,毕竟凡人多是柴米夫妻。但这也难,我遇到一个好像和钱有仇的男人,他总怕一夜之间人民币贬值似的,迫不及待地把钱花出去,用他的话说,这点钱娶个媳妇也不够,去趟欧洲只够到那里,还是吃了喝了吧,这样的人我能嫁吗?当然不能。遇到的第二位男人小气到让我侧目,我先他们祖上没准全是会计,他不打折的东西不买,牙膏用完了要死挤,挤完了还要用剪刀剪开,天啊!我怕嫁给他一条内裤也要穿十年,所以,还是快闪。

27岁,我理想的男友条件一直在降低着标准,却仍独守空闺。我妈说我这人太挑剔,我说我这是追求完美,那和挑剔是两回事。

30岁,我的嫁人条件简单到和5岁时一样,我希望有一个像仔仔的男生,如果手里有两只红橘,他会把那个大的给我吃,如果我爱吃,他就全都给我,如果我嫌剥皮费事,他就替我剥,如果我嫌吃费事,他就把它们榨成果汁。这种男人具备一颗平凡爱人的心,这就足够了。若得此君,夫复何求。

婚前性行为之男生女生大调查

有关于性话题的调查总是很吸引眼球,日前又出了一个有关城市青年价值观的调查。调查报告说,有八成人赞成婚前性行为。而前几天出炉的一项调查中,大学生中15%的人无论如何也不原谅妻子不是处女,哪怕是被强奸之类的原因造成的。

而有更多的人对妻子不是处女很在意,认为会影响到今后的夫妻生活。

一方面很多人赞成婚前性行为,另一方面大多数男人有处女情结,这不是很奇怪吗?怎么会有那么多人认同婚前性行为?

如果被调查者是男人,那就很好理解。一些人会一面鼓吹或认同婚前性开放,另一方面要求妻子是处女。他们对外奉行开放策略,寻求新鲜刺激;对内奉行保守的策略,要求妻子是处女且从一而终。这是男权社会千年未变的思维定势,现代女性不应被“性解放”等貌似先进的花言巧语所迷惑。

如果被调查者是女人,那就不太好理解。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既知道男人有处女情结,又赞成婚前性行为呢?对性的追求,是幸福生活的一部分,基于爱情的性行为是美好而令人向往的。但作为社会弱势一方的女性朋友应清醒地认识到,没有走到婚姻这一步的婚前性行为,女性更容易受到伤害。这是冷酷的现实,在此谈男女平等对女性来说是绝对的不平等。

所以咱对八成人赞成婚前性行为非常不理解,如果受调查的人是男女各半的话,那么女性朋友对这方面的认识似乎出现了一些混乱。在此咱想说的是,婚前的性行为没有婚姻、法律方面的保护。男人赞成也许出于他们的私心,女性应多从自身角度考虑问题,不能人云亦云。

第二章

一个婚外情男人的日记

星期一

谢谢你星期六在我身上留下的印记,这印记足以将一个无辜的女人的心击得粉碎;她的伤心,她的绝望更加让我感到我是一个罪人,一个不可饶恕的罪人。这就是你,一个什么都不能给我,却一直在给我找麻烦,伤害着我和她还口口声声说爱我的女人!也许,我真的不能理解你的所谓的对我的爱!

昨天她很早就起床了,带着伤心和失望悄无声息地走了,留下了我和儿子,我再一次深深地感受到,这个家需要她,我不能没有家,儿子不能没有母亲,曾经,我们是令人羡慕的一对,现在,我们是令人羡慕的一家三口,不管走到哪儿,我们的回头率总是最高的,(当然我沾了她的光)大家都投以羡慕的甚至是嫉妒的目光,他们都被女主人身上那种经过风雨洗礼后的美丽和潇洒所折服,被她的宽容和善良所感动。昨天一整天我就象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带着深深的罪恶感,孤独地坐在朋友的车里四处游荡,我需要一个家,一个温暖的家,一个肉体和灵魂都可以栖息的地方,那地方不需要太大的面积,也无所谓豪华的装修,哪怕它只是一间小平房!

昨晚她又哭了,她不是一个轻易能掉眼泪的女人,我和她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她哭的次数屈指可数。她对我说不要别的女人碰我,说我们这么好的一个家,不要就这样把它毁掉了!然后,我们作爱了,她说她有了高潮,我说心情这么糟,怎么会有高潮?她说她什么也没想,于是就有了高潮。高潮,被一种悲凉的气氛笼罩起来的高潮,让我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我真的不想再继续这个游戏了,我突然领悟到:在这个游戏中,我和她始终都是输家,再玩下去,我的家就要被毁掉了!我玩不起!所以我要提前退出!对不起!

星期二

我和她是同过甘苦,共过患难的夫妻,因此,我和她的感情也许是最容易在灰烬中重生的一种感情;何况,我们都是感情至上的人;何况,我们还有一个儿子;何况,我还是一个特别念旧的人。

星期三

很长时间了,我感觉都没有真正地开心过,就连笑容也是那么地苦涩和勉强。每次,当激情一泻如注后,便只剩下无边的寂寞、恐惧和罪恶,我真的很难去拒绝“她”,这其中可能也有生理上的因素在里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已经找不到当初的感觉了,却还要在“她”的要求下违心地说“我爱你”。

我想说的是:有一种爱,一旦过去,是永远也回不来的。

星期四

我痛恨我当初的失落和迷茫,不然我是不会爱上“她”的。我老婆是一个美丽、善良而且很实在的女人,换句话说,是一个很适合做老婆的女人,可惜当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已经太晚了;而“她”呢?我觉得“她”不成熟,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和如何去珍惜别人对她的爱,所以我与她渐行渐远,我感觉现在的“她”好陌生。

当你觉得感情和肉体都有些麻木的时候,爱情已经离我们而去了!

星期五

时间过得好快,不知不觉又快到周末了;最近这两年总感觉光阴似箭,想想人的一生也就是如此,不知不觉就变成老掉牙的家伙了。我经常感叹岁月的无常,所以我也很珍惜眼前的幸福:有班上,有房住,有老婆,有儿子;夫妻生活虽然不如从前那般温柔浪漫、激情似火,却也平淡温馨、自得其乐;告别了从前那段滥情的岁月,我常常想: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星期一

不知怎的,昨晚又梦见“她”了,醒来之后我不停地问我自己:“难道你还爱‘她’吗?如果不爱,为什么对‘她’念念不忘呢?‘她’到底还有什么值得你留恋的呢?”最后我给我自己的答案是:我爱的是以前的那个“她”,以前那个我并不十分了解的“她”。套用一句流行语就是:了解得越多,距离却越远。

星期二

她太敏感了,一回家就嗅出了“生人”来过的味道,当然也许有先入为主的思想在作祟。我无法去解释什么,也解释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又伤害了她,深深地伤害了她,也深深地伤害了我自己。我不想把这件事告诉“她”,不想“她”为此“烦恼”,况且告诉“她”有什么用呢?就让我一个人去承受吧!

这个世界没有救世主,只有我自己才能救自己。

星期五

对于一个家庭而言,也许责任比爱情更重要;对于一个结了婚的男人或女人而言,对家庭负责,对孩子负责,对他(她)的爱人负责是最重要的;夫妻之间最刻骨铭心的是爱情,最义不容辞的是责任,最难能可贵的便是忠诚。于最后一条而言,我是一个不合格的爱人,所以我竭尽全力地去对她好,以求弥补我的过失,毕竟她是没有过失的,是无可挑剔的。然而,我能如愿吗?我对她的好能弥补我的背叛和虚伪吗?

星期一

我是一个男人,也许男人的痛苦是女人所无法理解的。这些年来,我默默地承受着很多很多,特别是近两年,有了儿子之后。我也有感情,但更多的是责任,我徘徊,我痛苦,有时候我真的觉得快撑不下去了,但是想想这个家,想想儿子,我又能怎样?况且我若离开这个家,我又能去哪里?哪里是我新的归宿?没有!

她们都是好女人,是我坏,是我感情不专一,是我自做多情,可是,事到如今,我又能怎样?对她们我满怀愧疚,可是谁又能理解我,谁能原谅我?

星期三

这样做朋友太危险了,我真的害怕自己又控制不住;但我又不想过于生硬地拒绝“她”,我不想伤害彼此的自尊心,要是“她”能想通就好了,大家通通电话,发一些离线消息就可以了,做最好的朋友,但就是不能单独见面。不管怎么说,我们再也不能发生那种关系了,我不想在这片走不出的感情沼泽中做无用的挣扎,不想再浪费时间和精力,不想让自己再受伤,也不想伤害别人。

忘记一切,重新开始。愿上帝保佑我!给我理智和冷静吧!

星期一

我宁愿你是我最好的异性朋友,在我最烦恼,最痛苦的时候,能够轻轻地对你诉说,能够听到你宽慰的话语,感觉很亲切,很自然,很坦荡,很真实;还是做朋友好啊!少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烦恼,少了一些不切实际的奢望,更少了好多刻骨铭心的痛苦。答应我,我们做最好的朋友好吗?彼此安慰,彼此鼓励,彼此关心,就象从前那样……不管你愿不愿意,当我想你的时候,当我想和你说话的时候,我会用这个QQ给你发离线消息的。

拒绝的代价

人生如旅途,虽然一路风景无限,但能留下记忆的却不是很多,可有些事物不仅留下永恒的记忆,而且让你终生难忘,刻骨铭心。它会是你心头永远的一个疤。你不愿意去触动它,揭示它就会鲜血淋沥,放在那里又总是隐隐做痛。

我是个不愿意回忆往事的人,因为我知道时光不能倒流,人生没有重复。但最近却总有一个梦境缠绕着我,让我不得不重温年少时的一件事,那是我心头的一个永远的秘密,它曾像十字架一样压在我的心里。多少次我曾提笔想写下这件事,可每次都是面对洁白的纸张我都是泪流满面,心如刀绞一般,一个字也写不出来,这么多年了我不知自己一直是在自责还是在忏悔,只是知道了什么叫命运。更知道命运这东西会在瞬时改写一切,残忍得让人心无宁日。我为自己十七岁时轻率的拒绝痛苦了近二十年,也背负了近二十年的良心谴责。

一九八五年对我来说是一生中最难以忘却的年份,那一年我面临高中毕业。我记得也是在这样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五月,大家为了迎接高考,都如同电动机开足了马力。那个年代很纯净也很清新,那个季节也很温暖也很和煦。爸爸妈妈为了我能取得好的成绩已经开始对我加强训练,当时是爸爸补物理,妈妈补化学,杨阿姨补生物,李叔叔补数学,我同李剑飞(也就是我在这篇文章要提到和怀念的的让我永远不能忘怀的人物)还有其它几个老师家的孩子每天下晚课后还要继续在一起学习。李剑飞是杨阿姨和李叔叔的儿子,杨阿姨是我妈妈大学时的同学也是最要好的朋友,妈妈和杨阿姨毕业后分在同一所学校,妈妈教化学,杨阿姨教生物,我和李剑飞小时候在一个幼儿园里长大的,他大我九个多月。他们家是三个男孩子,我们家是三个女孩子,小时候我记得大人们常说把我们俩人交换的事,也开让我长大做儿媳妇的玩笑。我想我们俩人应该算是俩小无猜,青梅竹马。

后来我们长大了,知道害羞了,大人们也就不说这样的话了。我们上小学和初中不在一所学校,接触得也很少,只是每年过年时两家在一起吃饭时能见一面,但可能青春期一些朦胧的性别意识我们一句话也不说。到了高中我们俩人却考入同一所学校在同一班级,即使这样也是很少说话,三年中我们说过的话是有数的几句。他长得很帅很英俊,个子高高的,穿着也很清爽干净,性格有些内向,用现在的话讲应该是那种很阳光的男孩儿。我们到了高考临近的几个月里,学习很紧张的,他们家离我们学校很近,我经常是下晚课后直接到他们家补课,也在那里吃饭,然后他再骑车送我回家,一路上我们默默无语,偶尔眼神不经意地撞到一起,大家脸会像红布一样赶紧低下头,只是到分手时说句再见。他到我们家补课也是如此,那时我只是很希望妈妈多做一些好吃的,我记得他的饭量好大的。当时大家真的很单纯很矜持很传统,我们在小心翼翼地掩饰彼此的好感,但在学习上暗暗较劲,当时他的理科很好,我文科要比他好。可我们从不相互探讨问题,也不交流经验,我们不知道怎样相处。

但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永恒不忘。那是到了六月份,天气很热了,可能是为了保持室内的凉爽,同学们总是在教室里泼很多很多的水。一天中午,我不知怎么了脚下一滑,整个人摔倒在地,那时学习很累,我血压有些低,现在想起来应该是旋晕症。我记得很清楚,我当时是穿着白色带有淡雅的粉红花连衣裙,头发长长的很宁静很漂亮。当时我趴在地上根本起不来,摔得太重了,整个衣服全沾满泥水,脸和腿全都磕破了流血了,头发也脏了。我当时是感到委屈又感到疼痛还觉得难堪,趴在地上就哭起来,同学们都不知所措,我不知道后来怎么回事,只记得他把我扶了起来,让我到他们家去休息一会儿,然后要背我下楼,我记得那时他的目光很坚定很清澈很纯净,那是让我一直怀念的眼神,但我坚决不同意。那时候男女同学是不说话的,他这样做也许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可同学们却没有一个嘲笑没有一个有异议的相反却一起把我扶送下楼,那时的我们真的很坦荡很友爱很真挚。到了他们家后他马上烧水,然后把杨阿姨的衣服找给我,自己到阳台上去了。我换洗完后他进来看到我噗吃一下笑了,我当时好害羞好生气好尴尬,他也许看出我生气了,然后他红着脸倒歉说声对不起,我现在想想他当时笑的理由可能是看我穿着他妈妈的衣服感到有些好笑,我的个子高还瘦,而杨阿姨是很胖很矮所以他一定是感到滑稽。他让我在他们家休息,但那时已经到了高考冲刺阶段,我哪能敢耽误一点时间呀,我们还是一起去上课了。

转眼就进入了黑色的七月,流火的七月,让人心惊胆颤的七月。经过三天紧张的决定成败的考试后,我们彻底地放松了,好像飞出笼子的小鸟,尽情地玩耍,尽情地飞翔。那时报考自愿是考完试估完分后,我们俩人估的分数不差上下,自愿也是俩家父母一起商量报的,我们报的学校大体相同。在发成绩之前我们都没事可做,把课本扔得远远的,他总是和我们班一些男女同学来我们家玩,我们很开心地交谈,也憧憬上大学后的情景。可有一天他一个人来的,我们也是毫无顾忌地说些学校里的事,也说小时候的有趣味的事,说今后的理想,我发现他是那么善谈的一个人,也是很有抱负的人。总之,我记得那天我们说了很多很多。后来他突然吞吐起来,我问他怎么了,他脸红了,说有句话不想说还想说,我就说,你想说什么就说吧,他说你应该知道我想说什么,是的,看到他的眼睛里那份真诚,那份羞涩,那份欲语还休的样子,虽然年龄小,但我也明白是什么含义。我知道他要说什么,我的脸也腾地红了,马上把目光投向别处,狠狠地咬着嘴唇低着头说我不想听你要说的话。我们沉默了好久,那时静得好像空气都凝固了,我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听到窗外习习的风声和小鸟的鸣叫声。后来他又怯怯地说,明天我们去红岸公园玩去好吗?我很绝然地说:不行,我不去。我忘记了他后来是怎么走的,但我记得他当时的表情,脸红红的,眼光是那么的失望,那么散淡那么迷惘。我妈妈下班后留他吃饭他没同意,我不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要那样说,是怕同学们笑话,是怕家长责怪,是怕别人说早恋,还是女孩子的自尊心在做怪,反正我是一点也没犹豫地拒绝了他,连个表达的机会也没给他。其实我心里是多么的喜欢他,喜欢他的才学,喜欢他的英姿,喜欢他的含蓄,喜欢他的纯洁。可由于年少,由于不懂得表达思想,由于不知道珍惜二字的含义,我犯下了一个一生不可饶恕的错误,让我直到今天不能忘怀那个下午,不能忘怀那张失望而又羞愧的脸。它像一个标记一样永远刻划在我心灵的深处,时时折磨着我,那是第二天傍晚,就是八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妈妈爸爸很晚才回家,回来时妈妈的眼睛红红的,爸爸也是满脸悲伤的样子,我茫然不知所措时,妈妈告诉我三胖(李剑飞的小名)刚刚死了,是和他初中同学一起去游泳,江里有一很深的大坑,不知怎么掉下去溺水死了。我当时是大脑一片空白,没有了思想,没有了意识,感到什么都不存在了,傻子一样地呆在那里,我没有哭声,没有泪水,没有表情,没有话语。后来我生病了,我发烧了好长时间,整天昏昏沉沉,那一夏天我是在极度悲伤中度过的。妈妈后来说她理解当时我的感情,也了解我的心里感受。二天以后,也就是七月二十四日,他收到了大连海运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可他再也看不到了。我不知道世上有没有天堂,但我知道如果有他一定在的,在那个没有纷争,没有罪恶,没有拒绝的适宜他性情的美好国度里。我不知道是否有上帝,但心里一直在为他祈祷,让上帝多关爱他一些吧。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那个夏天,我沉默了,我用沉默缓解内心的剧痛,我用无数的诗篇渲泻心灵的愧疚。我想那应该算是我的初恋吧,虽然一切还没来得及开始就已像风一样消失了,可那份美好的感情却在我心中永远完美地保存,我不敢让它有一丝污染,它像是我胸口一个朱砂痣,它像我灵魂深处的一块宝玉,我不敢示人。他象蝴蝶一样在那个夏天还没来得及绚烂就飞走了,他象鲜花一样在花季还没来得及盛开就凋落了。可他在我心中却永存,永远是那清澈的眼睛,永远是那羞涩的笑容,永远是球场那矫健的身影。

我常想,人生如果能有假设应该多好,假设他想对我表达喜爱,我一定会给他机会的;假设他再邀请我出去玩,我一定会答应的;假设我那天没有拒绝他,他一定不会去和别人游泳去的;假设他没有去游泳,那么他一定不会死的;假设他没死,他现在可能是一名温文尔雅的高级知识分子,或是一名政绩出色的领导阶级,也可能是一名潇洒如云的商人;假设他还在,那么我们现在可能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可是这么多假设,能换来什么呢,只能换来我更深的自责,更痛的回忆,更多的泪水。岁月的流逝能抚平很多创伤,但那道疤痕会永远留存在我心中。

第三章

鱼眼中的爱情

第一次她与男友吃饭,哦,不,是以前的男友了,是在一家淡水鱼餐馆。

那时,她刚大学毕业,很矜持,话很少,只低低的笑。

一条鱼,一条叫不出名字的鱼,是那天饭桌上的唯一的一个荤菜。鱼身未动,男友先掀起鱼眼放在他的面前:“喜欢吃鱼眼吗?”

她不喜欢,而且她从来不吃鱼眼,但却不忍拒绝,羞涩的点了点头。

男友告诉她,他很喜欢吃鱼眼的,小的时候每次吃鱼的时候,奶奶都把鱼眼掀给他吃,说鱼眼可以名目,小孩吃了心里亮堂。可奶奶死了后,再也没有人把鱼眼掀给他吃了。

其实想象鱼眼也没有什么好吃的,男友笑着说,只是从小被奶奶宠惯了,每次吃鱼,鱼眼都要归我。以后,鱼眼都要归你了,让我也宠宠你。男友深深的凝视着她。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鱼眼代表着宠爱。明不明白无所谓,反正以后只要吃鱼,男友必先把鱼眼掀给她,再无限怜爱的看着她吃。

慢慢的,她习惯了习惯了每次吃鱼之前都矫矫的翘起小嘴等着男友把鱼眼掀给她。

分手,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那时男友一再市中心买下了一栋房子打算结婚了。她哭着说她不能,不能在这个小城市过一生,他要的生活不是如此。余下的话她没有说——因为她美貌、因为她富有才华,她不甘心在这个小城市过一辈子,作个小小的公务员,她要如男人一样成功,要做女强人,要实现她年少的梦想。

他送他走的时候,走的很决绝,她连头都没有回一下。

再外面拼搏多年,她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她已经拥有一家象样的公司,可爱情始终以一种寂寞的姿态存在,她发现自己根本就不可能爱上谁了。

这么多年再外,每有宴席必有鱼,可再也没有人把鱼眼掀给她了。她常常的在散席离开时回头看一眼满桌的浪迹,与鱼眼对视。

一次特别的机会,她回到了她从竟生活过的小城。昔日的男友以为人夫了,她应邀去原本属于她的房子里吃晚餐。

他妻子做了一条鱼,他张罗着让她吃鱼,他掀起一大块细白的鱼肉放在他的碟子里,鱼眼给了他的妻子。

这么多年无论多苦多累都没有掉过眼泪的她,忽然就哭了……

青衫红袖

1.

这年米卢吧中国足球踢进了世界杯。

长衫不爱足球,但爱抽烟。长衫喜欢抽一种叫茶花的牌子烟,有淡淡的茶香。长衫习惯在蓝色氤氲里沉思,把头深深的埋进膝盖。在地上积了一层散漫琐碎的烟灰和一根轻笼曼纱的烟蒂之后,拍拍双手,大踏步离开。

洒脱而随意。

秋天,法桐在黄昏里婆娑生姿,摇曳一身的辉煌,沙沙作响,似少女裙摆的吊钻。

闪亮而有厚度的质感。

长衫手握一支长箫,伴着翩翩起舞的落叶,把黄昏吹进五彩斑斓的边缘。

长衫把十二色的颜料混成P色,用长箫作笔,在黑白底片上署名。

长衫。

红袖蹑手蹑脚的走过来,轻轻摘下长衫的墨镜。

你为什么总是吹最凄惨最悲情的歌赋呢?

那是因为我想还世界真实。

不,你错了!世界并不如你所说的那样。

可这是我亲眼目睹的啊!

那是因为你戴着这副可恶的墨镜。你把它取下来,世界也许就是另外一个样了!

从此,长衫不再孤单,因为有了红袖。茕茕孑立的法桐也多了两个活泼可爱的伙伴。

每个黄昏来临之际,红袖都会采来大把大把的野花,然后依偎在长衫温暖的怀抱,听长衫那悠远而绵长的箫音。一起看恢弘的落日隐遁地平线。

每一个清晨来临之际,长衫都会把箫声吹得最柔最远,然后凝望着红袖泪光点点的双眸,嗅着红袖那来自异性特有的体香和着野花的浓烈。一起看壮丽的红日争脱地平线。

露水儿滋润黄莺甜美的鸣唱,含羞草涨红了脸把头低下。

长衫一曲一曲的吹着箫赋,双眉紧锁,那么投入,那么专注,似乎像让每一个音符都圆润、清脆、且充满灵异。红袖全神贯注,那么细致,那么向往,似乎执意想听清楚五线谱上每一个音符跳动的脉搏。

然而这五线谱上走动的哪里又是简简单单的音符呢!分明是两颗年轻鲜活的心在悸动啊!

红袖生日这天,长衫在法桐的虬枝上挂满红烛,星星点点,银光璀璨,美得像罗马的古市、埃及的宫殿。各式各样的彩灯星罗密布。大大的展开的横幅,上书:长衫永远离不开红袖!

这晚,红袖哭了,是高兴的哭,感动的哭,哭得泪流满面。泪水冰花却手舞足蹈。红袖望这长衫那放射出熠熠神采的双眼,噗嗤一声笑了。她轻轻的走至横幅跟前,将“不”换到“离”的前面。长衫使劲的点点头,仿佛要用尽一生的力气,仿佛这一点头至关重要,肩负着伟大的诺言和重大的责任。

长衫兴奋的拥着红袖跳了一支只有他们两才会明白的舞蹈。然后又坐在那快像皮垫一样松软的丑石上,为红袖吹了一支只有生日才吹的歌。

就这样,红袖爱上了长衫。

长衫开始和红袖闪电般的恋爱了。他们的关系像冬天里的火苗,干材烈火,顺风而起,见势而旺。

日子在甜甜蜜蜜中度过。

然而有一天,世界变了,全变了。

这天,长衫依旧坐在那快丑石上,吹着曲。红袖依偎在长衫温暖的怀抱,满是新奇的看着这个幸福的世界。

突然,一阵凉风掠过,尘土飞扬。蒙尘中落下一物件,长衫静静的注视着它停止了箫声。红袖迅速的跑过去,想瞧个究竟。

是丝绸吧?

不,它是一件上好的衣服。

没错,那是古司马的青衫。

它看上去很华贵,而且肃目。

红袖庄重的捧起青衫,晶莹的泪滴滚落在上面,打湿了蒙尘,并粘出鲜艳。

长衫想起有个叫贾宝玉的男人曾经说过女人是水做的,叫三毛的女人也这样说了。看来确实有点道理,因为这根本不值得感动。

红袖仿佛听到了得得的蹄音,扬起一路黄尘,奔走在青石板铺就的市井古道。故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而她此时就坐在那片彪悍威武的枣红马上,周遭是许许多多艳羡的目光,人们惊羡她的美丽,一如惊羡她的马。

长衫扬起长箫,将一段悠扬吹得曲高和寡。

红袖捧这那件青衫,青衫需要红袖来陪衬,红袖也只有续在青衫的后面,才能彰显生命的光彩。

长衫无语,继续他的箫音。

一滴浊泪滑过长衫的鼻翼,轻巧的打在长箫的一个音口。

箫声变得暗哑而沉闷,回肠荡气。鹧鸪站在高坟上啼血,乌鸦一声剪破雾霭阒寂。法桐跌下最后一片落叶。

红袖走了,捧着她的青衫。

陈明唱过《等你爱我》;余杰写了《等你敲门》。

长衫说,他会一直在这里等红袖归来。

中国足球步入世界杯的大门,还没有真正的登堂入室,又被一记惨痛的踢了回来。

2.

这年,台湾大选。

陈水扁凭这那句“希望最美,有梦相随”在台北作竞选演说。

长衫操起拖鞋,扔了过去,并破口大骂陈水扁的那句简直可以参评本年度最晦气的竞选口号。这位台湾政要难道就不懂得已经是“不知魂已断,空有梦相随”了吗!

香港回归了,大英帝国都投降了。你台湾一个小小的孤岛又能翻出什么浪花呢!

然而这些都不关长衫的事。

无论世界怎么变化,长衫依然坐在法桐下的丑石上,吹他的箫,静静等待他的红袖归来。

法桐是一种反季节植物,长衫一直这样认为。

因为,在夏天它会穿上一身又浓又密的戎装;而冬天却一丝不挂,脱得赤裸裸的。

长衫想,这法桐真不害臊。

直到有一天,当他走进远处的一片林子。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不只有法桐,而且还有其他许许多多的树木和法桐一样反季节,一样不害臊。

长衫依旧每天都去法桐下的丑石上吹箫。只是有一件事他始终不明白,那就是陈水扁竟然凭这那句最晦气的口号,竞选成功了。

红袖毅然追随司马青衫远游,她们不是骑着高头枣红马,而是钻进舒适的奥迪。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的过去了。正如爱默森在《DAYS》里所预料的那样,一切都显得追悔莫及。

应该把箫声继续下去,长衫这样想,无论世界怎样变化。

在法桐换了几身衣服之后,长衫想,法桐的衣服总是那么几件,格调不及英格兰的呢裙,色彩赶不上印度的棉麻,可它却愿意穿。

月亮落下去,又升了上来。虽然张小娴曾经说过那是长脚乌龟的缘故,但它一样不厌其烦,每天固守一个轮回。

花儿谢了,总会有凯的时候。

长衫想他会等待花开的那一天的。他要看到风过群山,花开满山正烂漫。

3.

这年,连宋访问大陆,阿扁意外的送上祝福。

这年,火箭梦断达拉斯,小牛成为历史上继胡人、火箭之后,第三支在主场连败两局又扳回的球队。

长衫也终于等来守得云开见日时。

红袖回来了,一身旗袍剔出玲珑身材,款款细步,盈盈浅笑。所过之处,留影遗香,蝶飞蛾舞。

长衫依然坐在法桐下的丑石上,用陈旧的箫声迎接红袖归来。但悠远而绵长的箫音,此刻听来似另类的花殇。

古老而倔强。

一曲终了,长衫起步离开。

洒脱而随意。

而箫声依旧在山谷里久久回荡。像老人们慈祥的面容,宽容一切的弥勒佛肥硕的耳朵和厚厚的嘴唇。

红袖急匆匆的赶来。然而她没有见到长衫。长衫已经走了,只有尚存余温的丑石和千转百肠的箫音告诉她:长衫曾经一直都默默的守侯在这里,为她吹那最远最柔的箫音。

红袖大声的呼唤长衫的名字,然而没有回音,连山谷都不再回声。法桐傲然的仰望苍窘,又似一位看破红尘的禅师。现在,只愿静坐。

长衫决定离开这儿,离开可爱的丑石,离开和蔼的法桐。长衫要携着这支长箫远渡重洋,到大洋彼岸的国度——斯里兰卡,追寻他的天籁。在那里把箫音发挥到极致的纯青。

长衫原本打算去布拉格,因为那儿曾经住着上帝的逆子卡夫卡。可是人们告诉他那儿也是昆德拉的故乡,于是他决定改去斯里兰卡。

今天长衫就要乘上这次航班远行,在离开前,他要好好看看这片他所熟悉的土地,并作最后一次仰视,且奉上他最神圣的注目礼。

然而,匪夷所思的是他看到了一株法桐。这怎么可能呢?

法桐静静的矗立在机场的入口处,枝繁叶茂,郁郁葱葱,绿的流光,青的滴翠。这里怎么能生长法桐呢?

正在这时,有一位老清洁工打这儿经过。长衫急急的叫住他:老伯,这里怎么会有法桐呢?

呵呵,小伙子,可得看清楚啊,这哪里是什么法桐,只是大陆土生土长的一棵梧桐哦……。梧桐对水和无机盐的需求都很少,生命里旺盛的很哦……,容易活的……

哦,原来是这样!

长衫迷茫的望着这株“法桐”。但此刻他更清楚的是,自己错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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