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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6 08: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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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杰克•伦敦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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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中小学生必读丛书)

热爱生命(中小学生必读丛书)试读:

译者序

杰克·伦敦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在短暂的40年的生命里,他共创作了约50卷作品,其中著名的有《野性的呼唤》《棕狼》《老头会》《北方的奥德赛》《马普希的房子》。本书将这些作品一一收录。杰克·伦敦作品中的现实主义风格和多元化的题材,以及显示出来的强烈的作家个性,多少年来一直深深吸引着不同时代、不同经历的读者。

如上所说,杰克·伦敦是一位多产的作家,仅短篇小说他就写了一百五十多篇。这些短篇小说和他的其他作品一样瑕瑜互见,但是其中优秀的篇目却洋溢着美国短篇小说中前所未有的清新气息。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是有深切体会的。他在《叛逆》中描写了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以人为机械的冷酷剥削对童工心灵的摧残,童工强尼终于不顾一切走上流浪者的道路,正是因为受不了敲骨吸髓的剥削和折磨。然而,伦敦从他的亲身经验中告诉我们,等待着流浪者的美国监狱生活比工厂更加阴森恐怖。

杰克·伦敦写了大量的“北方故事”,主要描写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淘金人的生活。在为列宁赞赏的《热爱生命》中,作者向我们描述的主人公是一个饥寒交迫的淘金者,他在荒原上与一匹病狼遭遇,但最终用强大的生命意志赢得了这场搏斗,放射出生命的光芒。杰克·伦敦没有赋予这位淘金者一个具体的名字,“他”是一个脆弱而又坚韧的抗争者。杰克·伦敦描述这段生命奇迹的意图并不在于塑造一个“强人”,而是着力表现人在绝境中所爆发出来的生命能量。在小说开篇,杰克·伦敦写下了这样一首诗:“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我一定要达到目的。一切都有希望。我要成功。我就靠一种力量的感觉提起了勇气,抛下嘈杂的地狱,走上甲板去,甲板上的雾气在夜色中像鬼影般飘过,空气很是甜美、纯洁、宁静。”这是杰克·伦敦在《海浪》中写下的一段话。在杰克·伦敦看来,生活的目标是在粉碎障碍、战胜挫折中实现的。

美国的文学史家和文艺批评界对杰克·伦敦颇多贬抑,但他们都不得不承认杰克·伦敦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他写的这些短篇小说一扫萎靡与庸俗之风,以刚健的笔力刻画了高尚的情操,在紧凑的结构和生动的细节中寄托着他的褒贬。

在《

寂静的雪野

》里,作者描写了淘金者之间共患难的友谊。在《女人的刚毅》里,他描写了印第安妇女坚贞的爱情和舍己为人的高贵品质。在《北方的奥德赛》里,杰克·伦敦以广阔的画面展现出一个印第安酋长的悲惨遭遇——他虽然经过多年跋涉,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夺去他妻子的白人,一洗前仇,却不能赢回他的妻子。这个故事介于传奇和史诗之间,表现了杰克·伦敦对印第安人的同情。

另一方面,杰克·伦敦的一部分短篇小说还谴责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黄金谷》反映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见财起意的相互残杀。杰克·伦敦也曾以相当多的篇幅揭露美国帝国主义的殖民掠夺。在《马普希的房子》里,作者揭露了白人殖民主义者是怎样剥削、压迫和屠杀当地人民的。他指出,这些殖民主义者犹如“魔鬼”,其实“不过是一堆垃圾”。他们之所以肆无忌惮地欺凌弱小民族,是因为有帝国主义的炮舰政策作为后盾。

从艺术手法来看,杰克·伦敦的小说结构紧密、情节动人。短篇小说的篇幅有限,不容许作者从多方面来刻画人物。而杰克·伦敦总是带着强烈的感情让他们在特定的环境中,用行动和语言表现自己性格的某一方面。他注意用恰当的语言在恰当的情节中勾勒出人物的鲜明形象,着墨不多却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所用的语言真正称得上洗练。他吸收了《旧约》和华盛顿·欧文的文笔优点,既刚劲简洁,又如行云流水,时而轻快,时而深沉。

百年一瞬。如今,加拿大小城道森的居民已经摆脱了当年淘金潮的喧嚣,心境坦然地迎接凭吊杰克·伦敦的文人墨客。百年的风风雨雨,荡涤了多少有价的金尘,却留下了无价的文学瑰宝,这足以告慰杰克·伦敦的在天之灵了。  寂静的雪野  “卡门已经支持不住啦。”梅森从嘴里吐出一大块冰,烦闷地打量着这个可怜的畜生,而后把它那只脚放到嘴里,咬掉它脚趾中间结得很牢的冰块。

做完了这件事,把它推到一旁,说道:“我从来都没见过这样一条狗,取那么怪里怪气的名字,还会中用的。它们不过是慢慢衰弱下去,最后被它们的职责压死。你看那些名字比较得体的狗吧,比如说卡西亚、西瓦什,或者哈斯基吧,它们出过问题没有?没有,老兄!你瞧苏克姆,它……”

哗的一下!那只干瘦的畜生突然勃然大怒,它的雪白牙齿差一点咬中了梅森的咽喉。“你想咬我吗?”他用狗鞭的柄,朝着它耳朵后面狠狠抽了一下,那条狗马上倒在雪地里,全身颤抖着没有了一丝力气,黄色的涎从它的牙齿上滴下来。“我是说,你看看苏克姆——它多么精神。我敢打赌,就这个星期之内,它一定会吃掉卡门的。”“我敢跟你打另一个赌,”马尔穆特·基德把放在火上化冻的面包翻了个边,说道:“不等我们走到边,我们也一定会吃掉苏克姆的。你怎么想,露丝?”

这个印第安女人往咖啡里放了一块冰,好让沫子沉下去,她看了看马尔穆特·基德,再看看她的丈夫,又看看那几条狗,但是没有回答。这是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根本不用回答。眼前还有两百里荒凉的路,粮食勉强够吃六天,狗吃的东西却是一点也没有了,也没有别的办法。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围着火,开始吃那少得可怜的午饭。几条狗仍套着皮带躺着,因为这是午间休息时间,它们瞧着人一口一口地吃,十分嫉妒。“从明天起,我们不吃午饭了,”马尔穆特·基德说,“我们得好好留意这些狗——它们变凶了。一旦找到机会,它们会一下子把人扑倒在地上。”[1]“从前,我也是美以美教会的主席,还在主日学校当过老师呢。”梅森说完这句答非所问的话后,就只顾望着他那双冒着腾腾热气的鹿皮靴了,直到听见露丝给他斟咖啡的声音后才反应过来。“感谢上帝,我们总算还有很多茶!以前在田纳西州,我亲眼看见它们长大的。现在,只要有人给我一只热腾腾的玉米面包,我还会有什么舍不得的呢!露丝,别担心,你不会饿很长时间,也不用再穿鹿皮靴了。”

女人听到他这样一说,心头的阴云顿时一扫而光;眼睛里流露出对她的白种丈夫的一片痴情——他是她见到的第一个白种男人——也是她所认识的男人里第一个对待女人如此温柔的男人。“是的,露丝,”丈夫接着说,他说的是只有他们自己才听得懂的一种混杂口音,“等到我们把事情都做完了,就起身到‘外面’去。我们要乘坐着白人的小船去盐海。是的,那片海坏透了,凶透了——浪头像一座座大山一样,总是跳上跳下似的。而且,海又那么大,那么远,真远啊——你在海上,要过十晚,二十晚,甚至四十晚。”——他举着手指比画着,列举着航行的天数——“一路都是海,很坏的海。然后,你就到了一个大村子,那儿有好多好多的人,多得跟每年夏天的蚊子一样。那儿的房子呀,嘿,高极啦!有十棵甚至二十棵松树那么高。嘿,真棒呀!”

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再也无力继续说下去,像求救似的望了马尔穆特·基德一眼,然后吃力地比着手势,把那二十棵松树一棵接一棵地叠上去。马尔穆特·基德含着欢快的讥诮神情微微一笑,可是露丝却很惊讶,快活得睁大了眼睛。虽然她半信半疑,觉得他可能多半是在说笑话,可是那过分的殷勤却令这个可怜的女人心中感到高兴。“然后,你走进一只大大的箱子里,噗!你就上去啦。”他把他的空杯子抛向半空用以说明他的描述,然后又灵敏地将杯子接住,喊道,“啊!你又下来了。嘿,伟大的法师!你在育空堡,我在北极城——相距有二十五夜的路程——全程都用长绳连着——我拿着绳子的一头——我说:‘喂,露丝!你好吗?’——你说:‘你是我的那个好丈夫吗?’——我说:‘是呀。’——你又说:‘烘不出好面包了,因为没有苏打粉了。’——于是我说:‘到贮藏室找找看,就在面粉下面,再见。’你就一下找到了很多苏打粉。你一直待在育空城堡,我一直在北极城。嘿,法师可真厉害呀!”

露丝听着这个神话,笑得十分天真,逗得那两个男人都突然大笑起来。可是,狗打起架来,把这些关于“外面”的神话也给打断了,等到乱吼乱咬的狗被拉开以后,她已经把雪橇捆扎停稳,一切就绪,准备上路了。“走!秃子!嘿!走啊!”梅森漂亮地甩动着他的皮鞭,等到套在笼头里的狗低声地吼叫起来,他把雪橇舵杆向后一顶,就让雪橇破冰起动了。接着,露丝紧跟着第二队狗也出发了,留下帮着她开动的马尔穆特·基德押着最后一队。基德虽然身体结实,有一身蛮劲,可以一拳打倒一头牛,可他却不忍心鞭打那些可怜的畜生,他总是怜惜它们,这对于一个赶狗的人来说,的确是少见的——不,他甚至一看到它们在受苦,就几乎要哭出来了。“来,赶路吧,你们这些可怜的畜生!”他试了好几次,雪橇却开动不起来了,不由地唠叨了两句。不过,他的耐心到底没有白费,尽管这群狗都疼得嗷嗷直叫,它们仍旧急忙赶上了自己的伙伴。

他们都不会说太多的话,因为一路跋涉不允许他们浪费太多的精力。世上最辛苦的工作,莫过于在北极一带开路了。如果谁能将不说话作为代价,在这样的路上风吹雨打地度过一天,或者在前人开过的路上一直走下去的话,他就算是很幸运的了。

的确,在让人心碎的劳动中,开路也是最为艰辛的。你走一步,那种大网球拍似的雪鞋就会陷下去一点,直到雪齐了你的膝盖。然后你还要把腿提上来——得笔直地提,只要歪了几分,你就会很倒霉。你必须把雪鞋提得离开雪面之后,再向前踏下去,然后把你的另一条腿同样笔直地提起半码(1码≈0.9米)多高。第一次穿雪鞋的人,如果他幸运地没有把两只雪鞋危险地碰到一起,然后一头摔倒在脚下的积雪里,走完一百码,也会累得筋疲力尽;如果谁能一整天不给狗绊着,他一定会在爬进被窝之后,感到一种谁也不能了解的心安理得而又自豪无比的心情;至于在这种漫长的雪路上一连走了二十天的人,他就是神仙了,一定要对他表示钦佩。

下午慢慢地溜过。寂静的雪野上,弥漫着一种可怕的、威严的气氛,迫使沉默的旅客们都战战兢兢只顾干活。大自然有很多方法使人类相信自己人生有限——比如川流不息的浪潮,猛烈的风暴,地震引发的震动,隆隆不息的雷鸣——不过,最可怕的、最让人感到失魂落魄的,还是这冷漠无情的寂静雪野。一点动静也没有。天空一片晴朗,天幕仿佛是一种黄铜制品,只要微微有一点声响,就像是要亵渎了神明,人变得非常胆怯,甚至连听到自己的声音也会感到害怕。只有他这一个生命在到处都是死沉沉的、鬼蜮般的荒原上行走。一想到自己的大胆,他就立刻害怕得发抖,他会觉得自己的生命就像一条蛆虫一样。在这里,各种离奇的思绪都会纷至沓来,似乎所有的事物都在竭力述说着自己的秘密。他会产生对死亡,对上帝,对宇宙的恐惧,同时又会对复活,对生命产生希望,对不朽产生思慕,这一切就像一个囚徒的无谓挣扎——到这种时候,人也就只好听天由命了。

这一天就这样悠悠地过去。后来,那条河转了一个大弯,梅森带着他的狗队打算走近路,穿过一个很窄的地方。可是那群狗却站在高高的河岸上畏缩不前。尽管露丝和马尔穆特·基德一次又一次地使劲往上推着雪橇,但它们最后还是滑了下来。最终,人同狗一齐用力,这群饿得十分衰弱的可怜的狗,连最后一点力气也使尽了。上去——再上去,雪橇终于被稳稳地拖到了岸顶。可是,领队的拉橇狗带着它后面的狗向右一冲,撞到了梅森的雪鞋上。结果显然很糟。梅森给撞倒了,哆嗦中的一条狗也给撞倒了,接着,雪橇摇摇晃晃地向后滑去,又把大家都拖到岸底下去了。

嗖!嗖!鞭子狠狠地朝狗打下去,尤其是落到那条倒下的狗身上。“别打啦,梅森,”马尔穆特·基德央求着,“这个可怜的畜生只剩最后一口气了。等一等,让我们把我那队狗套上去吧。”

梅森不紧不慢地收回了鞭子,等到基德的话一说完,他就扬起长鞭一甩,鞭子便完全落在了那个令他生气的畜生身上。于是卡门——因为它就是卡门——立刻畏缩在雪里,可怜地叫了一声,身子一歪,倒下去了。

这是非常悲惨的一刻,旅途中令人同情的一幕——一条狗快要死了,两个伙伴都在发怒。露丝提心吊胆地来回望着这两个男人。马尔穆特·基德的眼睛里虽然充满了责难,可是他还是克制住了自己,俯下身去,割断了这条狗身上的缰绳。大家没说一句话。他们把两队狗并成一队,克服这困难。于是,一辆辆雪橇又重新前进了,那条快死的狗也勉强跟在了后面。只要这个畜生还走得动,它就不会被枪毙的,这是给予它的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它能爬到歇脚的地方,也许那儿就会有一只被打死了的。

梅森对自己粗暴的举动已经开始感到后悔,不过他的脾气太倔强了,不肯承认错误,只是一个劲儿在队伍前面认真赶路,一点也没有预料到大难已经临头。在荫蔽的坡底下,有一片密林,他们的路正是从这里穿过。离开这条路大约五十多里的地方,有一棵高大的松树,看样子已经在那儿屹立了好几百年,而且几百年前,命里注定要落到这样一个地方——也许,这个下场同时也是梅森生命中早就注定了的。

他弯下腰系鹿皮靴上不小心松开了的带子。雪橇暂时都停了下来,拉橇狗们卧在雪里,没有任何声音。周围静得出奇,没有一丝风吹动这片结满白霜的树林,林外的严寒和寂静,冻结了大自然的心脏,敲击着它那颤抖着的嘴唇。只听见空中有几声微微的叹息——其实,他们并没有真正听到这种声音,这不过是一种感觉,好像静止的空间即将出现一种剧烈行动的先兆。接着,那株大树,在长久的岁月和沉重的积雪的重压之下,演绎了生命悲剧中的最后一场戏。梅森听见了大树即将倒下来的折裂声,正打算跳开,不料还没等他完全站直,树干已经击中了他的肩膀。

突然而来的危险,飞快到来的死亡——马尔穆特·基德已经见得太多了!松树的针叶还在不停抖动,他立刻发出命令,投入行动中。那个印第安女人,既没有昏倒,也没有无谓地高声啼哭,她跟她的白种姐妹们十分不同。她一听到基德的命令,立刻将全身的重量压在一根飞快做成的推杆的一端,来减轻树的压力,一面注意听她丈夫的呻吟,马尔穆特·基德于是开始用斧头砍树。当钢刃一砍进冻僵的树身,便立即发出了清脆的响声,同时,随着这斧声,还可以听到这位樵夫急促的“呼哧!呼哧!”的喘息声。

最后,基德总算把这个不久以前还是个人的可怜的东西,放倒在雪里了。可是,比他的同伴的痛苦更令人感到难过的,却是露丝脸上那种默默无言的悲伤,同她那交织着希望和绝望的问询眼光。他们几乎一个字也没说,生长在北极地带的人,早就懂得空话的无益和实际行动的可贵。在零下六十五度的气温里,一个人只要在雪上躺几分钟,他就不可能活下去。于是,他们割下雪橇上的皮带,用皮褥子把可怜的梅森裹好,放在树枝搭成的地铺上面,并且利用那株造成这场灾难的树枝,在他面前升起一堆火来。然后,他们在他背后撑起一块大大的帆布,当成是一个简单的屏风,再把篝火散发出来的热量反射到他身上——这样的技巧,凡是从大自然学过物理的人都会知道。

那些曾经与死神同床共枕的人,都知道它的召唤会何时到来。梅森被树压得很惨,即使随便地检查一下也看得出,他的右臂,右腿跟背脊都断了,他的腿从屁股以下全都麻木了,内伤肯定也很重。只有偶尔的一声呻吟,表明他还活着。

没有希望,也没有办法。无情的黑夜正慢慢地过去——露丝所能做的,只是在这种绝望的情况下,以她那个民族所特有的精神忍耐着眼前的不幸。马尔穆特·基德的青铜色脸上,平添了几条新的皱纹。事实上,梅森所感受到的痛苦最少,因为他已经回到田纳西州东部,在大烟山区重新享受他的童年。他满口呓语,最可怜的是他开始用他遗忘了很久的南方音调唱起歌谣,说起他在湖里游泳,捉树狸和偷西瓜的情形。这些话,露丝完全不懂,可是基德却明白,而且听着很感动——就像与文明社会的一切隔绝了很久的人听了之后那样感动。

第二天早晨,受伤的人清醒过来了,马尔穆特·基德立即俯身过去,倾听他那悄悄的细语。“你还记得我们在塔纳纳见面的情景吗?到下一次冰雪融化的时候就有四年了,是吗?当时,我并不欢喜她。她有点漂亮,也有点吸引人。可是后来我就变得老是要想她了。她就是我的好老婆,每逢遇到困难,她总是跟我一块儿担当。如果说到我们这种工作,你知道,没有人比得上她。你还记得那一回吗?她冒着像冰雹一样打在水面上的枪林弹雨,穿过麋鹿角急流,把你和我从岩石上拉下的情形吗?——你还记得当初在努克路凯脱挨饿受冻的事吗?还有,她怎样穿过那些浮冰,给我们带来了消息?真的,她真的是我的好老婆,真的比我以前的那个好多了。你不知道我是结过婚的吗?我好像从来没有告诉过你,呃?是的,其实先前在我的老家——美国的时候,我结过一次婚。这也是我为什么到这儿来的原因。我们还是一块长大的呢。我离开老家,就是为了给她一个离婚的机会。她算是得着机会了。

不过,这跟露丝可是没什么关系。我本来打算赚些钱,明年就一块儿到‘外面’去——我跟露丝——现在已经太晚啦。不要把她送回她的娘家那里去,基德。叫一个女人回娘家,那可真是让她太难受啦。想想看——她跟我们一块儿吃腌肉、豆子、面食和干果,差不多已经有四年啦,难道现在又要把她送回去吃鱼跟鹿肉吗?她已经过惯了我们的日子,知道这种日子比她娘家的好过,现在要她回去,那对她实在不好。基德,你得多照顾她——你为什么总是不肯呢?——不说了,你总是避着她们——你还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你为什么到了这个地方。你要好好地对待她,尽可能早一点把她送回美国去。不过,你要记住,要是她想家了,你就送她回来。

还有那个孩子——他使我们更加亲密了,基德。我只希望他是一个男孩子就好了。想想看!——他是我的亲骨肉呀,基德。他绝不能再留在这个地方。万一是个女孩子呢,不,这不可能。还是把我的皮货卖了吧,它们至少值五千块钱,我在公司还有这么多钱。把我的股份跟你的合起来一块弄吧。我看,我们申请购买的那块高地一定会出金子的。你要让那个孩子受到很好的教育。还有,基德,最要紧的就是别再让他回到这儿来了。这个地方不适合白人生活。

基德,我算是完啦。最多也拖不了两三天啦。你一定要继续赶路!你必须继续赶路!记着,这是我的老婆,我的孩子——唉,天啊!我只希望他是个男孩子就好了!你不能再守在我旁边了——我是个快死之人,我请求你,继续赶路吧。”“让我等三天吧,”马尔穆特·基德央求着,“你也许会好起来,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事。”“不行。”“只等三天。”“你必须马上走。”“两天。”“基德,为了我的妻子和我的儿子,你别再说了。”“那么一天。”“不行,不行!我一定要你……”“只等一天。靠着这些干粮,我们会挺过去的,说不定我还会打到一只麋鹿哩。”“不行……好吧,就一天,一分钟也不能多等。还有,基德,别……别让我孤零零地在这儿等死。只要一枪,扣一下扳机就行。你明白我的意思。想想看!想想看!我的亲骨肉,我今生都见不到他啦!

叫露丝过来,我想和她告别,告诉她必须为孩子着想,不能等我死了再走。如果我不跟她说,也许她不会跟你走。再会了,老伙计,再会。

基德!我说——呃——你得在那个小谷旁边的坡上打个洞。我曾经在那儿一下铲出了四毛钱的金子呢。”“还有,基德!”基德把身子俯得稍微低一点,以便听清最后那几个微弱的字,临终前的忏悔,“我对不起——你知道——我对不起卡门。”

马尔穆特·基德穿上皮外套,套上雪鞋,又把来复枪夹在了腋下,让那个女人轻轻地去哭她的男人,就这样走到树林里去了。他在北方地区不是没有遇到过这种残酷的悲剧,可是从来没有面对过如此的难题。说得抽象一点,这不过一个很清楚的算术题——三条可能活下去的生命和一个注定要死的人。可是现在,他拿不定主意了。五年来,他们肩并肩,在河上、路上、帐幕里、矿山里,一起面对着旷野、洪水和饥荒所造成的死亡的威胁,并结成了患难之交。这种感情结合得太紧密了,因此,自从露丝第一次切入他们中间之后,他往往会隐约地感到一种妒忌。可是现在,这种友谊也要由他亲手割断了。

虽然他只祈求找到一只麋鹿,但是,所有的野兽在此刻似乎都离开了这一带,直到天黑的时候,这个累得筋疲力尽的男人仍然是两手空空,心情无比沉重地朝帐幕慢慢走去。可是,一阵狗的狂吠和露丝的尖叫使他加快了脚步。

他一冲进宿营地就看见露丝正在一群狂叫的狗当中抡舞着斧头。那些狗已经破坏了主人为它们制定的铁的纪律,正在一哄而上地抢夺干粮。他立刻倒提着步枪,加入到这场战斗,于是,这出自然淘汰的老戏,仿佛在原始时代那样残酷地上演起来了。步枪同板斧以单调的规律上下飞舞起来,有时打中,有时落空。那些灵活的狗,睁着发怒的眼睛,露出流着涎水的狗牙,飞快地扑来躲去。人和兽,为了争夺到主权,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决战。接着,那群被打败了的畜生爬回了火堆旁,舔着它们的伤口,不停对着星星,哀号着诉说它们的不幸。

全部的干鲑鱼都被狗吞掉了,前面还有两百多里荒野,只剩下五磅(1磅≈0.45千克)左右的面粉了。露丝回到她丈夫身边,马尔穆特·基德就把一条身体还热着的死狗的肉割下来,它的脑袋已经被斧子劈碎了。基德很仔细地收藏好每一块肉,只把狗皮和没用的杂物丢给不久之前还是它的伙伴的那群狗去吃。

早晨又出了新的乱子,那群畜生又互相打了起来。只剩下奄奄一息的卡门,已经被大伙扑倒了。飞舞的鞭子落到它们中间毫无作用。尽管它们被打得一直畏畏缩缩地惨叫,它们还是要把那条狗的骨头、皮、毛以及一切都吃得干干净净才肯走开。

马尔穆特·基德一边干活,一边听着梅森的声音,梅森仿佛又回到了田纳西州,他正在对着他年轻时的伙伴们东扯西拉,争论不休。

基德利用附近的松树,迅速做着手中的工作,露丝看着他搭棚,这跟猎人储存兽肉免得让狼和狗吃掉时搭的那种一样。他先后把两株小松树的树梢面对面地折下来,差不多碰到地面,再用鹿皮带把它们捆紧。接着,他又把那些狗打得服服帖帖了,让它们驯服地套上了两架雪橇的挽具,把所有的东西都装了上去,只留下梅森身上的皮褥子。然后,他把梅森身上的皮褥子裹好捆紧,然后把绳子的两端分别绑在弯下来的两棵小松树上。这样,只要用猎刀稍微砍一下,就会让松树松开,好把他的身体一下弹到半空中去。

露丝无比顺从地接受了她丈夫的遗嘱。可怜的女人,她受的服从教育实在是太深了。从她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她便俯首听命,她所看到的女人也差不多都是这样,好像女人生来就不应该反抗似的。当时,她得到了基德的允许,痛痛快快哭了一场,吻别了她的丈夫——连她本族的人都没有这个习惯——然后,基德领着她走到第一乘雪橇面前,帮她套上雪鞋。她盲目而又本能地握着雪橇舵杆和狗鞭,吆喝了一声,就赶狗上路了。

这时,基德回到梅森身边,梅森此刻已经陷入了昏迷之中。后来,等到已经看不见露丝的影子了,他还蹲在火堆旁边,等待着,祷告着,希望他的伙伴能够早点断气。

一个人怀着痛苦的心情独自在寂静的雪野中思索,可不是什么好受的事。要是在阴暗的寂静里,那或许会好一点,它笼罩着人,好像给了你一种保护,同时又对你吐露着一千种难以捉摸的同情。可是在这一片铁青的天空下,在这凛冽的白色的寂静中,就显得冷酷无情了。

一小时过去了——两小时——可是,那个受伤的男人仍没有死。到了正午,太阳在南方地平线下,连边也不露出来,只把一片火红的光照在天空里,只是表示了一下意思,就很快地收敛了起来。马尔穆特·基德惊醒了,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他的伙伴旁边。他环视了一下四周。寂静的雪野好像在嘲笑他,他不禁毛骨悚然。尖利的枪声一响,梅森就被弹到他的空中坟墓里去了。马尔穆特·基德于是鞭打着那些狗疯狂地奔腾起来,在雪野上飞驰而去。  

热爱生命

  

他们脚步蹒跚、痛苦地走下了堤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差点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困,因为长期忍受着这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无比的包袱。幸亏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弯着腰走路,弓身向前走着,肩膀探向前方,而头部探向更远的地方,眼睛看着地面。“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要是身边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

他的音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不带任何感情。他毫无热情地说着,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说。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两个人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溪水异常冰冷——冷得他们脚腕疼痛,两脚发麻。每逢走到河水冲激到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快要站不稳似的。

紧跟其后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几乎跌倒,可是,他猛力一挣,维持住了平衡,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好像有点头昏,一边摇晃着,一边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像要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站稳之后,他又向前走去,不料却又摇晃了一下,几乎要摔倒了。于是,他一直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来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有一分多钟,似乎在内心和自己经过了一番争辩。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摇摇晃晃地穿过白花花的溪水。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依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出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径直向前走去,没有回头看一眼。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些发抖,于是,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明显地抖动起来。他的舌头,甚至下意识地伸出来舐着双唇。“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救的喊声,可是比尔的头并没有转过来。他的伙伴干望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瘸地走着,跌跌撞撞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并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太明亮的天际走去。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直到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缓缓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

靠近地平线的太阳,像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一样,快要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仿佛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这个人拿出他的表,将重心移到一条腿上。现在是四点钟,在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在最近一两个星期,他已经不知道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向。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美丽的大熊湖。而且,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线一直横贯到加拿大的冻土地带。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可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看见过那地方。

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打量了一遍。这里的景色并不令人乐观,四周都是模糊的地平线。小山全都是低低的。没有树,也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无边的荒野,很快他两眼露出了恐惧的神色。“比尔!”他悄悄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

他畏缩地站在白花花的溪水中,好像这个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现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像发疯似的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啦一声落到了水里。这个声音惊醒了他。他和恐惧斗争着,尽力地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着,找到了枪。他把包袱向左肩稍微挪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腕子的沉重负担。然后,他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向对岸走去,由于疼痛而有些脚步畏缩。

他一步也没有停。像发疯似的拼着命,不顾疼痛,匆匆登上斜坡,一直走向他的伙伴消失踪影的那个山头——比起那个一瘸一拐走着的伙伴来,他的样子显得更加古怪可笑。可是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气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谷。他继续和恐惧斗争着,克服了它,把包袱再往左肩挪了挪,慢慢地走下山坡。

谷底一片湿润,地上厚厚的苔藓像海绵一样浮在水面上。他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出来,他只要一提起脚,就会发出一种“吧咂吧咂”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在他的脚上,不肯放松。他挑着好路,从一块沼地走到另一块沼地,再顺着比尔的脚印,并不时越过像小岛一样突立在这片苔藓海中的岩石。

虽然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边上,那儿有许多很小很细的枯死的枞树,当地的人把那儿叫作“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另外,有一条河汇入那个湖,河水不是乳白色的。溪上有灯芯草——这一点他记得十分清楚——但是没有树木,他完全可以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他可以翻过这道分水岭,再走到另一条小溪的源头,这条溪是向西流去的,他可以顺着水流走到它注入狄斯河的地方,在那里,在一条翻了的独木船下面能够找到一个小坑,坑上面堆着许多石头。这个坑里有他那支空枪所需要的全部子弹,还有钓钩、钓丝和一张小渔网——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还会找到面粉——但是并不多——此外,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里一直等他的,他们将划着船沿狄斯河向南,到达大熊湖。紧接着,他们就会在湖里朝南方划,一直朝南,直到麦肯齐河。就算到了那里,他们还是要朝着南方,继续朝南方走去,那么冬天就怎么也不会赶上他们了。让湍流结冰吧,让天气变得更寒冷吧,他们会向南走到一个暖和的赫德森湾公司的站头,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食物也多得永远吃不完。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不仅辛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竭力设想着比尔并没有抛下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着他。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不用这样拼命,他早就躺下死掉了。当那团模糊不清的、像圆球一样的太阳慢慢向西北方沉下去的时候,他一再计算着在冬天追上他和比尔之前,他们向南逃去的每一条路。他反复地想着地窖里和赫德森湾公司站头上吃过的东西。他已经两天没有吃过食物了,至于没能吃到他想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不止两天了。他经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嘴里,嚼几口,然后吞下去。这种沼地浆果只有一小粒种子,外面包着一些浆水。一进口,水就化了,而那颗种子嚼起来又辣又苦。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分,但是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常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顽强地咀嚼着它们。

走到九点钟的时候,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由于极度疲惫和虚弱,他晃了晃,跌倒在地。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下来。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中脱开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他借着流连不散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已经干枯的苔藓。当搜集到一堆这种燃料后,他生起一堆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又放了一个白铁罐子在上面煮水。

他打开包袱,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是六十七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它们分成了几份,再用油纸包起来,一包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另一包放在他那顶旧帽子的帽箍里,第三包放在他贴胸的衬衣里。做完以后,他突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它们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一遍。仍然是六十七根。

他在火边烘烤着潮湿的鞋袜。那双鹿皮鞋已经变成了湿透的碎片。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已经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全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他检查了一下,它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壮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喝下了那罐滚烫的水,上好他的表,爬进了两条毯子中间。

他睡得就跟死人一样。午夜前后短暂的黑暗来了又去。

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至少也得说从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全都被乌云遮住了。

六点钟的时候,他再次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朝天躺在那里。他仰视着灰暗的天空,知道是肚子饿了。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起来的时候,一种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大跳,然后他看到一头雄鹿正用戒备而好奇的目光看着他。这个牲畜离他只不过五十英尺(1英尺≈0.3米)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放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他随便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公鹿哼了一声,一下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音。

这个人骂了一句,然后扔掉那支空枪。他大声呻吟着,让自己站起身来。这是一件很慢而且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像是生了锈的铰链一样。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缓,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要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条腿总算是站住了,但是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他才挺起身子,能够像一个可以直立的人那样站直。

他慢腾腾地登上了一个小丘,望了望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边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片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和点缀。天空是灰色的,既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才是北方;他已经忘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走到这里来的。不过,他并没有迷路,这他知道的。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一个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下一座小山头就到了。

于是他便回到了原地,收拾起他的包裹,做好出发的准备。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一遍。不过,他还是迟疑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地盘算着,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其实并不大,他甚至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等同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无比发愁。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起了包袱。可是,卷了一会儿,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看了好一会儿。他匆忙地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目光扫视着四周,好像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准备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依旧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转向左边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他受伤的脚踝已经僵硬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了,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也就算不了什么了。饥饿造成的剧痛非常强烈。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像在啃噬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精神集中在去“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沼地上的浆果其实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它们辛辣的刺激反而使他的舌头和上腭也疼痛起来。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口,那儿有很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它们发出了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向它们投去石块,但却不能打中它们。他把包袱放在地上,像猫捉麻雀一样偷偷走过去。锐利的岩石穿过他的裤子,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了。他在湿润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都湿透了,身上直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发觉,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是那么强烈。而那群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来飞去,呼呼地转,直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一种嘲笑,他诅咒着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着。

有一次,他爬到了肯定是睡着了的一只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看见,直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朝着他的脸蹿起来,他才发现。他就像那只松鸡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也只捞到了三根羽毛。当他瞅着它飞走的时候,他心里十分恨它,似乎它对他做了一些非常可怕的坏事。随后他回到了原地,背起包袱。

随着时间一天天流逝,他走进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而这里有大量的野味。一群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吧,都待在可望而不可即的来复枪的射程以内。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驱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并且捉住它们。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这个人喊了一声,那是一种可怕的喊声,狐狸惊慌失措地逃走了,可是并没有丢下松鸡。

傍晚时,他顺着一条小河走,因为含有石灰而变成乳白色的河水穿过稀疏的灯芯草丛向前潺潺流去。他紧紧握住这些灯芯草的根部,拔起一种好像嫩葱芽,只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的东西。这东西很嫩,他的牙齿咬进去,就会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味道很好。不过,它的纤维很坚韧。它是由一丝丝的充满水分的纤维组成的,跟浆果一样,完全没有养分。他丢开包袱,手脚并用爬进那些灯芯草丛中,跟牛一样大咬大嚼起来。

他十分疲倦,总想休息一会儿——躺下来睡上一觉;然而他又不得不继续挣扎前进——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急于要赶到“小棍子地’,多半还是因为饥饿在逼着他。他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不可能有青蛙和小虫的。

他找遍了每一个水坑,直到茫茫无边的暮色降临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像鲦鱼般的小鱼。他将胳膊伸下水去,一直到水没到肩头,可是那条小鱼却逃开了。于是他又用双手去捉,这下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正在这紧张的关头,他掉进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现在,水变浑了,看不清鱼在哪儿,他只好等待着,等泥浆沉淀下去。

他又捉起来,直到水又搅浑了。可是,他已经无法等下去,便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全都舀出去。起初,他发狂一样地舀着,把水全都溅到自己身上,同时,由于泼出去的水距离太近,水又流回坑里。后来,他就更加小心地舀着,尽量让自己冷静一点,虽然他的心跳得那么厉害,手在发抖。就这样过了半小时,坑里的水也差不多舀光了。剩下来的水还不到一杯。可是,并没有什么鱼。这时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那条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相连的一个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早知道有这个暗缝,他在开始的时候就会用一块石头封住它,那条鱼也就不会跑掉了。

他这样想着,四肢松软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儿,他就对着这片无情的荒原号啕大哭,后来,他又大声地抽噎了好久。

他升起一堆火,喝了些热水让自己暖和了一些,并且就像昨天晚上那样在一块岩石上露宿。最后他检查了一下火柴是否干燥,并且上好手表的发条。毯子又湿又冷,脚腕子疼得在不停悸动。可是他却只有饿的感觉,在不安的睡眠里,他梦见了一桌桌酒席和一次次宴会,以及各种各样的食物摆在桌上。

醒来时,他感到全身寒冷而又不舒服。天上没有太阳,灰蒙蒙的大地和天空变得愈来愈阴沉。一阵刺骨的寒风刮过来,初雪铺白了山顶。周围的空气愈来愈浓,最后成了白茫茫一片,这时,他生起了火,又烧了一罐开水。天上下的一半是雨,一半是雪,雪花又大又潮。起初,一落到地面就融化,但后来就越下越多,直到盖满整个地面,淋熄了火,浸湿了他那些用来生火的苔藓。

这对于他是一个信号,他必须要背起包袱,一瘸一拐地继续向前走。至于到哪儿去,他也不知道。他既不关心“小棍子地”,也不关心比尔和狄斯河边那条翻过来的独木舟下的地窖。他完全给“吃”这个词儿套住了。他真的是饿疯了,根本不管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底就成。他在湿雪里摸索着,寻找着潮湿的沼泽浆果,然后又一面连根拔着灯芯草,一面试探着前进。不过这东西既没有味,又不能把肚子填饱。后来,他发现了一种带酸味的野草,就把找到的都吃下去了,可是找到的并不多,因为它是一种蔓生植物,很容易埋在几英寸(1英寸≈0.03米)深的积雪下。

那晚他既没有火,也没有热水,于是他就钻进他的毯子睡下了,而且经常被饿醒。这时,雪已经变成了冰冷的雨。他感觉到雨落在他仰着的脸上,给淋醒了好多次。天亮了——又是灰蒙蒙的一天,没有太阳,雨却已经停了。刀绞一样的饥饿感觉也渐渐消失了。他已经没有了想吃食物的感觉。他只觉得胃里隐隐作痛,但是这并不使他过分难过。他越来越理智,他再次将首要兴趣集中在“小棍子地”和狄斯河边的暗窖上。

他把撕剩的那条毯子扯成一条一条的,裹好那双血淋淋的脚。同时把受了伤的脚腕重新捆紧,为这一天的旅行做好准备。等到要收拾包袱的时候,他对着那个厚重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是最后还是决定把它随身带着。

积雪已经被雨水融化了,只有那些小山顶仍为白色。太阳出来了,他总算能够定出罗盘的方位来,虽然他知道现在自己已经迷了路。在前两天的游荡中,他也许走得是太偏左了。现在,为了恢复正确的方向,就朝右面走,以便走上正确的道路。

现在,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明显,他却感到了一阵虚弱。他在摘那种沼地上的浆果,或者拔灯芯草的时候,经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儿。他感到他的舌头很干燥,很大,好像上面长满了细毛,含在嘴里会发苦。他的心脏给他添了很多烦恼。他每走几分钟,心里就会猛烈地怦怦地跳一下,随后便是一阵使人痛苦得心情烦躁的上蹿下跳,逼得他透不过气来,只觉得头昏眼花。

中午时分,他竟然在一个大水坑里发现了两条鲦鱼。但是把坑里的水舀干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他比较冷静,于是设法用他的铁皮罐将它们捉了上来。虽然它们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长,但他现在并不觉得很饿。胃里的隐痛已经愈来愈麻木,愈来愈不明显了。他的胃几乎像是睡着了似的。他把那两条活鱼放进嘴里,艰难且小心地咀嚼着,因为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一种动作。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明白,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得吃。

黄昏时分,他又捉到了三条鲦鱼,他吃掉了两条,留下一条当作第二天的早饭。太阳已经晒干了零星散漫的苔藓,于是他又能够靠热水取暖了。这一天,他走了不到十英里路,第二天,只要心脏许可,他就往前走,只走了五英里多地。但是胃里却没有—点不舒服的感觉,它已经睡着了。现在,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驯鹿愈来愈多,狼也慢慢多起来了。荒原里常常传出狼嗥的声音,有一次,他还瞧见了三只狼在他前面的路上走过。

又过了一夜,早晨的时候,他异常清醒,拿出那只鹿皮口袋,解开上面扎得紧紧的皮绳,从敞开的袋口倒出一股金黄色的粗金沙和天然金块。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差不多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另外那堆仍然装到口袋里。同时,为了包脚,他又撕开了剩下的那条毯子。他仍然舍不得他的枪,因为狄斯河边的地窖里有子弹。

这是一个有雾的日子,这一天,他又饿了。他的身体已经极为虚弱,他一阵一阵地晕着,什么都看不见了。现在,对他来说,一绊就摔跤已经不是稀罕事了,有一次,他被绊了一跤,正好摔到了十个松鸡窝里。那里面刚好有四只刚孵出的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光景呢,那些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却只够吃一口。他一口吃了它们,他把它们活生生地塞进嘴里,像嚼蛋壳似的嚼起来。母松鸡激动地在他周围扑来扑去,他把枪当作棍子打它,可是它却闪开了。他向它投掷石头,一块石头碰巧击中了它的一个翅膀。松鸡拍击着受伤的翅膀逃开了,他就在后面一直追赶。

那几只小鸡的确引起了他的胃口。他拖着那只受了伤的脚腕子,一瘸一拐,跌跌撞撞地追下去,有时向这只松鸡投石块,有时用嘶哑的声音尖叫着,有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昏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

这一追,居然穿过了谷底的沼地,发现了潮湿苔藓上的一些脚印。这不是他自己的脚印——他看得出来,它们一定是比尔的脚印。不过他不能停下,因为母松鸡正在朝前跑。他得先把它捉住,然后再回来察看。

母松鸡给追得筋疲力尽,可他自己也累得筋疲力尽。它歪着身子倒在地上喘个不停,他也歪着身子倒在地上喘个不停,只隔着十来英尺,然而却没有力气爬过去。等到他恢复过来,它也恢复过来了,他的手刚伸过去,它就扑着翅膀,飞到了他抓不到的地方。这场追赶就这样继续下去。黑夜来临的时候,松鸡终于逃走了。由于浑身软弱无力绊了一跤,头重脚轻地栽下去,脸被划破了,包袱压在背上。他一动不动地等了好久,后来才翻过身,侧着躺在地上,上好表,在那儿一直躺到清晨。

又是一个起雾的日子。他剩下的那条毯子已经有一半做了包脚布。他没有发现比尔的踪迹。不过没有关系。饥饿逼得他太厉害了——不过——不过他又想,是不是比尔也迷了路。走到中午的时候,沉重的包袱压得他受不了。于是他重新把金子分开,但这一次只是把其中的一半倒了在地上。在下午的时候,他把剩下的那些金子也丢开了,只保留了他那半条毯子,那个铁皮罐,还有那杆枪。

一种幻觉开始折磨他。他感到有十足的把握,他还剩下一粒子弹。就在枪膛里,而他一直没有想起。可是另一方面,他也始终明白,枪膛里是空的。但这种幻觉总是萦回不散。他与这种幻觉斗争了好几个小时,想要摆脱这种幻觉,于是他就打开枪,结果面对着空枪膛。这样的失望十分痛苦,仿佛他真的希望会找到那粒子弹一样。

经过半个多钟头的跋涉之后,这种幻觉重新出现了。他于是又跟它斗争,而它又缠住他不放,直到为了摆脱它,他再次打开枪膛打消自己的念头。有时候,他越想越远,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行走,一面让种种奇怪的念头和狂想,像蛀虫一样啃噬他的脑髓。不过,这些脱离真实的漫游持续的时间都很短,因为饥饿的痛苦总会把他刺醒。有一次,正在这样瞎想的时候,他突然猛地惊醒过来,看到一个几乎叫他昏倒的东西。他像酒醉一样地晃荡着,好使自己不致跌倒。在他面前站着一匹马,一匹马!他简直不能相信他的眼睛。他觉得眼前一片漆黑,霎时间金星乱冒。他狠狠地揉着眼睛,让自己看看清楚,原来它并不是马,而是一头大棕熊。这个畜生正在用一种好战的眼光好奇地仔细察看着他。

这个人举枪上肩,可是举到距离肩部还不足一半时,他放下枪,从屁股后面的镶珠刀鞘里拔出猎刀。他面前是肉和生命。他用大拇指试了试刀刃,刀刃很锋利,刀尖也很锋利。他本来可以扑到熊身上,把它杀了的。可是他的心却又开始了那种警告性的猛跳。接着又向上猛顶,迅速跳动,头像是给铁箍箍紧了似的,慢慢地,他的大脑一阵阵晕眩。

他那不顾一切的勇气已经被一阵汹涌起伏的恐惧驱散了。在这样虚弱的时候,如果那个畜生攻击他,怎么办?

他只好尽力摆出极其威风的样子,握紧猎刀,恶狠狠地盯着那头熊。它笨拙地向前挪了两步,站直了,发出了两声试探性的咆哮。如果这个人逃跑,它就追上去,不过这个人并没有逃跑。现在,因为恐惧而产生的勇气已经使他振奋起来。同样地,他也在咆哮,而且声音非常凶野,十分可怕,发出那种生死攸关、缠绕在生命深深的根基中的恐惧。

那头熊慢慢向旁边挪动了一下,恐吓地咆哮着,连它自己也被这个站得笔直、毫不害怕的神奇动物吓住了。可是这个人仍旧不动,他像是石像一样地站着,直到危险过去,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

他鼓足勇气,继续向前走去,心里面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这不是害怕自己会束手无策地死于断粮的恐惧,而是害怕饥饿还没有耗尽他的最后一点求生力,他已经被凶残地摧毁了。这地方的狼很多,狼嗥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像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往后推去,仿佛它是被风刮紧了的帐篷。

那些狼,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可是,它们却都避开了他。一是因为它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走路的奇怪动物却可能既会抓又会咬。

傍晚时他遇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曾经在这个地方咬死过猎物。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被啃得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分还没有干枯的细胞泛着粉红色。难道在天黑之前,他也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一场虚空,一种倏忽而去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感觉得到痛苦。死并没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那么,为什么他不甘心死呢?

但是,他对于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吸吮着那些仍将它染得微微泛红的生命残渣。甜蜜蜜的肉味,和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狂。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着。有时他咬碎了一点骨头,有时却咬碎了自己的牙,于是他就用岩石来砸骨头,把它捣成酱,然后吞进肚里。匆忙之中,有时也砸到自己的指头,使他感到无比惊奇的是,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

接着下了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何时露宿,何时收拾行李,他白天和夜晚同样都在行走。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微微燃烧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像人那样挣扎了。逼迫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它不愿意死。他也不再痛苦了。他的神经已经变得麻木,失去了感觉,他的脑子里则充满了怪异的幻象和美妙的梦境。

不过,他总是吮吸着,咀嚼着那只小驯鹿的碎骨头,这是他收集起来随身带着的一点残屑。他不再翻越那些山丘或分水岭,只是自动地顺着一条流过一片宽阔的浅谷的溪水走了过去。可是他既没有看见溪流,也没有看到山谷,他只看到幻象。他的灵魂和肉体虽然在并排向前走,向前爬,但它们是分离的,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细微。

有一天,他醒过来,神志清醒地仰卧在一块岩石上。阳光明媚而又温暖。他听到远处有一群小驯鹿尖叫的声音。在模模糊糊的记忆里,他知道有雨,有风,有雪,至于他究竟被暴风雨吹打了两天或者两个星期,那他就不记得了。

他纹丝不动地躺了好一会儿,亲切的阳光洒满他的全身,使他那受苦受难的身体充满了暖意。这是一个晴天,他想道。也许,他可以想办法确定一下自己的方位。他痛苦地使劲偏过身子。下面是一条流得很慢但是很宽的河。他觉得这条河很陌生,使他感到奇怪。慢慢地,他沿着河道向前望去,宽广的河湾蜿蜒在很多光秃秃的小荒山之间,比他以前碰到的任何小山都显得更光秃,更荒凉,更低矮。他于是慢慢地,从容地,毫不激动地,或者顶多也是抱着一种极偶然的兴致,顺着这条奇怪的河流的方向,向天际望去,只看到它注入一片明亮光辉的大海。他仍没有激动。太奇怪了,他想道,这是幻象吧,或许是海市蜃楼吧——多半是幻象,是他那错乱的神经演出来的把戏。当他看到一艘轮船正停泊在明亮的大海中,他更加坚定了这一点。他眼睛闭了一会儿又睁开。奇怪,这种幻象竟会这样地经久不散!然而并不奇怪,他知道,在荒原中心绝不会有什么大海、大船,犹如他知道他的空枪里没有子弹一样。

他听到背后有一阵吸鼻子的声音——仿佛喘不出气或者咳嗽的声音。由于极度虚弱和僵硬,他非常缓慢地将身体翻到了另一侧。他看不出附近还有什么东西,但是他耐心地等着。又听到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离他不到二十英尺远的两块蛙岩之间,他隐隐约约看到一只灰狼的头。那双尖耳朵并不像别的狼那样竖得笔直;它的眼睛昏暗无光,布满血丝;脑袋似乎无力地、苦恼地耷拉着。这个畜生不断地在太阳光里眯眼,它好像有病。正当他看着它的时候,它又发出了鼻音和咳嗽声。

至少,这总是真的,他一边想,一边又翻过身,以便让自己能够看到一个真实的世界,而这个世界在此之前已经被他的幻觉遮住。可是,远处仍然是一片光辉的大海,那条船仍然清晰可见。难道这是真的吗?他闭着眼睛,想了好一会儿,毕竟想出来了。他一直在向北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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