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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8 11: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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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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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飘雪的日子

等待飘雪的日子试读:

内容提要

风起时愁心也起,风落时愁心无处停息。

不知不觉,秋天轻轻地走来。夏日里满眼的绿色化作有些怀旧情绪的黄,那些金黄的树叶,以一种令人心碎的姿态缓缓跌落,夏日里盛天的花朵纷纷合上眼睛,沉睡着飘零、花谢、花开、花满天。

窗前,冰儿驻立了许久,眼睛出神地凝望着远方。

宇宙·历史·人

轻轻推开小窗,夜风拂面,用手指轻触,只觉点滴如水。天幕上的几个亮点,闪烁不定的,我仿佛透过这无尽的苍穹,看到斗转星移,瞬间万变的茫茫宇宙——这乍一看,永无边际的亘古。

也不知道此刻为何会有这样的感触,使我原本不安的心灵更加惘然,从心底、脑海涌出来的思想,是那么难以捉摸,猜测不透。这水洼里有几百几千条小鱼啊,一个小男孩费如此大的力气,仅能救活不多的几条而已,而它们的生命比起汪洋大海中那无数鱼群来讲,又算得了什么?海洋也并不会为少了这几条小鱼,从此就了无生气呀!不知不觉的,我开始为这些小鱼们感到悲哀起来。

微微叹了口气,再次抬头望向窗外,看着依然那么深邃的夜空,我不禁想到了人类自己。宇宙无极,时空无量,有限的生命被安置在无限的时空,让人真真切切地感到生命的渺小与无奈,就如同宇宙间的一粒尘沙。纵然我们行色匆匆,忙碌穿梭,也改变不了天地的漠然,几十年后我们所珍惜、宝贵的生命也将同万物一样尘归尘、土归土。当这一切都化整为零,我们曾用心去拼搏、去奋斗的一生,最终留下的也许还不及人类前进道路上一个脚印的万分之一时,这活过的一辈子,有谁会在乎呢?该在九泉之下,感叹自己的生命如同流星一般,稍纵即逝吧。

然而,那些已逝的历史上的伟人,矗立在字里行间,让我们欣赏他们无形中的有形,这是一种在乎;那些现世的名人,闪亮于报刊、银屏上,在我们心中留下伟岸的身影,这也是一种在乎。但是,又有谁来在乎自己呢?我常常在静谧的夜里一个人独坐,面对窗外一整片弥漫的黑色,任飘风的思绪翻阅人生,任悸动的心灵感悟生命。我,一个渺小而无谓的人,带着幸福的哭声而来,流着悲苦的眼泪而去,在历史与宇宙中,究竟算什么?

不,不,快不要这样想了罢,天地间的转轮总在周而复始、永不停歇地转动,我们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开创了这个世界,鞠躬尽瘁、呕心沥血数十载,终也化成了什么都看不见的氤氲。有多少这样的人啊,他们可曾怀疑过自己的存在,且又有谁来为他们每个人都谱下一曲赞歌呢?

仰望长空:宇宙到底有多大?历史到底有多长?它能容纳进多少故事,多少欢笑,多少哀痛?山川草木,悄然无声,人类的特别在于他能说话,而不说话的太多,他们默默地努力着,只有怯懦者才那么喋喋不休地表白。

或许那个小男孩说得对吧,尽管这水洼里有几千几百条小鱼,且它们都有自己的生命,然而,那太多,多得显得每一条都那么微不足道——那个男人甚至不屑一顾。可是,只要这些小鱼自己在乎自己,它的生命就是延续的,闪着光芒的,他只不过是轻轻推了小鱼一把,让它们去寻找各自的梦而已,不是吗?

灵光一闪,豁然开朗。我不要再管这世上有多少人知道我的名字,也不要再管自己生活在辽阔宇宙中的哪一个小角落,就算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所有的眼泪都已启程,我也不愿意就这样顺从地走过去。每一个人都有一条命运的丝絮,一头连着自己,另一头则与芸芸众生结在一起,“迈步向前吧,再迈一步!”我们应该鼓励自己,在前进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共同将人类的光辉史延续。这丝絮每断一根,那结就将微震一下;若断得太多,那结就会散落、消失——世界也将不复存在呀!

宇宙太大,历史太长,大得长得让我心油然而生一种苍茫的感动,感动在这亘长的时间里,有自己这么一个微小的生命。我们所拥有的,对于这个没有实体、无法丈量,仅有一个肤浅定义的空间来讲,甚至能够忽略,所以,我们才应更加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一百年,珍惜属于我们的这个世界。

是所谓的大海中的一滴水?还是星空里的一颗辰?或是荒岭上的一粒石?也许吧,或许我还及不上。天地太大我太小,纵然如此,眼前这片漆黑的尽头——噢,我忘了它是没有尽头的,既然这样,我们就更加用不着去管那里终究有些什么了。别为“地球没有我也照样转”而感到悲哀,即使我的努力不能翻天覆地,可能一生都默默无闻,也仍要坚定无悔地奋斗下去。不管这个世界在不在乎,但至少我会在乎我的梦想,我的追求,我在乎我自己!

浩瀚宇宙,悠悠长史,人类仍将在这片土地上辛劳耕耘,执着而无畏。无论时光向前倒转还是往后推移,无论世间变得如何沧海桑田,我们现在只需明白:只要自己在乎,我们生活存在的一百年中,就会精彩!

家的随想

最爱,莫过于那个家,那个属于爸爸、妈妈、姐姐和我的家。家不算热闹,却也温馨;不算富裕,却也舒适;不够宽大,却是我——恋家的孩子的安适栖息之处。在我看来,家就是天堂,就是我最安全的避风港。

而今,我去异地求学,得离开它的关怀,它的呵护,它的“束缚”。离开它,我彷徨,失落,痛苦。于是,不在家的日子,家让我魂牵梦萦。我常常想:乡思是女儿红,时间越久,喝来越醇香;乡思是绳,系着我又连着家;乡思如烟又似雾,挥不去,抹不掉。乡思啊,是在家的人所体验不到的一种幸福与痛苦!

而每一次回家,我又把我的所感所想、所忧所思一股脑儿塞进背包,带给那个慈祥的家。小憩时,我总爱依墙而坐。因为,又回到家的我想聆听她的心跳,感觉她的温暖。甚至有一次想拉住妈妈陪我一块儿听时,她莫名其妙地用手按住我的脑门儿,以为我生病说胡话。我知道,我是清醒的。家对于我来说是有说生命有感情的,要不,家怎么能够一次又一次倾听我的诉说?要不,我怎么那样地依恋她?

家是有形的,也是无形的;家是具体的,也是抽象的。家曾说:“爱我,就该离开我,不要留恋我的怀抱,就该飞向辽远博大的地方。”哦,我的至爱就是我的家!我发誓将尽最大的努力,回报你所给予的一切。

再见,我的家,我得离开你了。等着我吧,我会满载而归的!

简评:这是一篇不足600字的抒情散文。对“家”的至深情感,如一条清澈见底的山间小溪,从作者的心里流出,溢满全篇。第二段起始点名“而今,我去异地求学”的背景后,或重彩,或淡抹,将自己对家的依恋情感错落有致地尽情抒发,颇具感染力。

窗外随想

推开那扇窗,玻璃上的露珠像突然间感受了重力似的,齐着心,肩并肩地滑落,留下一道道水痕。一阵阵透着清凉的风凉徐徐拂着大地,大地上的一切。远远东边的天际间,旭日初升,一张张薄云衣着绯红,欢乐地飘跃着,一缕缕阳光穿过薄云,带着那份欢乐无尽地洒往大地……

忽地,耳边传来阵阵清脆的鸟叫声,那是几只麻雀在电线上梳妆打理,记得当年,曾有一大群麻雀飞抵于此,小孩们争相观看。一个奇谬的故事于此时诞生了,说是这些是闽雀,在与浙江的麻雀几番大战后,败下阵来,溃散到这里。故事很荒谬,但当时却牵动着我们的心,我们渐渐对它们起了爱怜之心,还不时找些食物喂它们呢。就当那故事为真吧!想如今,这麻雀应是安居于此,享乐其中吧!那小鸟的底下,是一片绿的海洋,绿树、绿草、绿菜交错。绿的底下是那土,那土里,也许藏着蟋蟀,也许躲着蚯蚓。这虫儿可是田中游戏的主角。蟋蟀的叫声,在夏夜里是最突出的。它们一叫,我们便蜂拥着循声而进。它们敏捷得很,每能在十几支手间穿来跳去,弄得我们人仰马翻。但人总胜一筹,小小的蟋蟀还是成了我们的囊中之物。我们也玩斗蟋蟀,当然无法跟专业人士相比,但也别有一番风味,往往它们挤在一块,看似扭打,实则是被我们硬拉到一块的。捉蚯蚓容易多了,若不是为了到海边垂钓,也是很乏味的。

隔着那横卧着的海堤,能望见的只是一点点的蓝,还不时闪着光。料想此时的海正涨着潮吧。海是危险的,这是大人们蒙小孩眼睛的布。布外世界更令我们好奇。于是三不五时就偷溜到海边,瞧瞧这危险的海是怎样的。不目见,岂能臆断其事。果然与众不同,那气势令我为之惊叹。“大江东去,浪淘尽”应不如此景象吧!

这窗外的处处无不洋溢着往日的欢乐,充满昨日的精彩,那点点滴滴直叫人留连忘返,但男儿志在八方,岂能拘于这一窗之地。美好的未来正等着我们,扬起人生的帆,出发吧!

一提到网,大家都有不同的想法,渔网、蜘蛛网这些不再为新鲜话题了,大家谈论更多的是无形的网,像法网、情网、关系网、心网,看来复杂,听来烦躁,其实也不,因特网上就包罗万象,聚集了所有的网。

这个时代的学生,都流行上网聊天,我当然也包括在内,当初也只是好奇新鲜,也结识了许多网友,有些也真成了现实中的朋友,不过说实在的,那些在聊天室里吹得自己有多好的,在现实生活中都有是……嘿嘿,我也不便说啦,否则就会成为“网上通缉犯”。还有,就说说亲身体验的一段“网恋”吧!而且是恐怖版“的。我和他谈得很投机,后来关系也变得有点那个,但那是在电话中、网络中,我可以向他倾吐我的困惑,而他也可以把我从重重心网中拯救出来,于是我们便陷入了”情网“一个虚构的”情网“好景不长,那天的见面,简直是场噩梦,他真的很青春——满脸青春痘,而且又高又瘦,只要有点道具修饰就可以去演”白无常“了。我的视觉神经就这样被折腾了一下午,我这才明白港剧为什么那么完美,大家都有看过”纯属虚构“这几个字吧,是的虚构的主是不一,现实中能找到你在电脑前幻想的见面时出现一个风度翩翩玉树临风的白马王子吗?不,因为白马王子那么吸引人就因为他是虚构的,他不曾出现在现实中,之后,我便不敢上那个聊天室了,远远地离了它,重回现实。这也是因特网下网友们常常演出的”肥皂剧。无声无息的,一个肥皂泡破开来……

有一句话叫“因特网上商机无限”,其实其下联应为“因特网下陷阱无边”横批“多加小心”。前天看报纸才见到一个富家小女上网,简直单纯的可以,说得难听些叫“白痴”,被人骗去绑架勒索了一百万,还好没有被撕票。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缍成功的救出了人。还好有法网,网住黑客,网住图谋不轨的人!

其实讲来讲去,所有无形的网还不都缠绕在一起了吗?所以全称为网,网罗天下万象。

静感大自然

鸟语花香,潺潺的流水声,是我们接触大自然最常见的景象,正因为我们无时不刻都在接触它,却使之变得平凡。倘若静下心来,用心去感受它,似乎也别有一番滋味。

秋风吹拂下的落叶,当它落地的那一刹那,它的生命就此划下句点。它,曾经灿烂过,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生气勃勃;它,曾经在春雨的滋润下,显得容光焕发;它,也曾在暴雨的狂轰烂炸下,显得意气风发,而这一切都随着落地而宣告结束,等到来年,在春风吹拂下,以及化作肥料的枯叶,使它又重新来过。而人生,不可能重来,时间随着你的虚度而悄悄流走。若能重来,也就不会有苏轼的“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鲁迅也不会用“时间如海绵,只要你愿意挤,绝对挤得出来”来呼吁大家要珍惜时间,自然界这么平凡的一幕,只要用心去感受它,确实会有一番滋味。

推开窗户,静静的凝视窗前的雨露,像牛毛,像细丝,在地上汇成一处小溪,延着低洼处,延长而去“汪洋大海于溪”,小溪则汇于不起眼的小水滴,就如百楼大厦始于基一样,一切事情都是从小事做起,刘备留给刘禅的遗诏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往往一些人忽略身边的小事,因为它小,它平凡,而忽略去做,而“百楼大厦始于基”的道理人人都懂,最终只有使大楼毁于一旦,人都有一颗心,一颗平常的心,以平常心去对待每一件小事,这才是做事的基础。

在自然界中有着千奇百态的万物,雄奇山峰,广袤的原野,欢快的溪流,深沉的海洋,朝晖夕阴,零来暑往,花开叶落,鸟语虫鸣,倘若静下心来,去品味其中的奥妙,感受其中更深的含义,却实是别有一番滋味!

把握自我

黄昏,一抹残阳,几声蝉鸣。英子独自徘徊在回家的路上,她的心沉重,腿也沉重。家,那是怎样的一个地方:矮墙,黑屋,油漆斑驳的桌椅床柜,瘦弱苍老卧床呻吟的妈妈……她做梦都想带着妈妈远离如今面对的一切,拥有一个象样的家。为了这一切,她废寝忘食孜孜不倦地读书,希望将来有一天实现自己的夙愿。然而,今天在学校发生的一切,使这个愿望变成了泡影……

自习课上,老师宣布:“同学们,今天我们要填报志愿,下面我把各校招生及收费情况向大家介绍一下……”“英子,你报省重点高中吧,将来绝对能考上国家重点大学,绝对可以改变你一家的命运……”

英子木讷地摇了摇头,她知道对于她来说那昂贵的学费是一个惊人的天文数字。

整整一节课,英子爬在书桌上一句话也没说。最后老师说:“大家回去同父母商量一下,明天把志愿报齐。”

暮色愈浓了,离家愈近了,怎么跟妈妈说呢?英子低着头,用脚踢飞一块块的小石子。突然她看见一个黑色人造革书包躺在路旁,英子下意识地弯下身子,拉开一看,隐约看见包内有一沓东西,拿到眼前仔细一看是人民币。英子虽没数,但她估计这笔钱足够支付她几年上重点高中的学费,足可以治好她妈妈的病。她心里掠过一丝惊喜,如同黑夜里的一道光亮。继而,她眼前出现了生活中的一幕幕:起早贪黑辛勤劳动的身影,为给孩子看病东挪西借的痛苦忧愁的脸,为供孩子上学整日劳作青筋暴露的手……

英子小心地拿起包,拉好了拉链,揣在怀里,在那儿站了许久许久,突然她掉转头向镇上派出所的方向走去。她的脚步越走越快,越走越轻,当她迈进派出所的大门时,她觉得走进的是正义之门,让“义”牢牢地捆住了自己,心里感到无比的欣慰,她知道,她终于把握住了自我,并坚信,只要把握住自我,一定会拥有美好的人生。

永恒的人生

人生,这个词人人都很熟悉,但人生这两个字你是否真正的去品尝,去体会过呢?

人生它仿佛就像一本无字天书,永远也读不到尽头。读到的是别人的,是自己的,是辛酸的,是快乐的,谁也不会无动于衷地读下去,我们都在为这本无字天书做下笔录。

人生它包含了四大必读的书籍,这四大书籍是喜怒哀乐,你认为你不愿意就可以不读了吗?你想逃避,别做梦了,连神仙都逃避不了,你一个普通的凡人就能逃避的了吗?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只不过每个人的人生遭遇不同罢了,就是因为遭遇不同而导致地位不同。其实无论任何人,他所出生的家庭都是很平凡的(高贵家庭他也是从平凡变成高贵的)。就是因为遭遇不同,所以导致地位不同。我想无论是高贵的家庭,还是平凡的家庭,他们总是很普通的,难道不是吗?你呢?你是否认真的去体会你自己的人生呢?

我们每日醒来,第一件事那就是开始品尝人生,在体会人生,在感悟人生,难道不是吗?

人人皆为读者,也是作者。含着泪写下那几页的时候,读一读别人的书,理解人生,在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在哪里停止就再重新开始。人生是拼搏的人生,人生是奋斗的人生,没有追求,没有激情,它是暗淡无光的;有了目标,有力努力,那才是一本好书。

人生就是这样。

一页一页地品读,翻到浸满泪水的那几页,不怕,不消沉,这才是书中精华。

人生永无止境,人生变化万千,永远也不会完全读懂。可这里最难读懂的,也就是最有价值的,便是那泪水和泪水之后的笑声,看到的是奋斗的力量,读出的是激昂的高歌。

读你的人生,读别人的人生,读每一个人的人生。

快乐是什么

从前有一个生活殷实的村夫,他拥有良田千顷,稻谷万担,但他仍不满足,觉得自己还不富有,也不快乐。他想,国王是天下最富有和最快乐的,自己为什么不去当一当国王,好好享受一番呢?

于是,村夫罄尽家财,举事造反。他率众南征北战,驰骋疆场,终于得到了辽阔的土地,征服了许多地区。最后,村夫当上了国王,拥有强大的军队,贤明的大臣,智慧的军师,无数的佳丽和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这样的日子过了不久,宫廷有了斗争,民间有了事端,他整天郁郁寡欢,感到自己不快乐。

一天,他问大臣们,谁是天下最快乐的人?臣子们知道国王闷闷不乐,不知如何回答。一位大臣小心翼翼地说:“天下最快乐的人,要在民间才可以找到。”

国王于是带上这位大臣微服私访,来到民间寻找快乐之人。终于有一天,他们走进一个贫穷的山庄,听到有一个人在放声歌唱。循着歌声,他们找到了正在田间耕地劳作的唱歌农夫。

国王问他:“你这样忙碌着,又苦又累,还放声歌唱,难道你是天下最快乐的人吗?”

农夫笑着答道:“我无时无刻不感到快乐,因为我的劳作使我看到明天的收获!”

国王见农夫说的很有道理,就把自己的身份和此行的目的告诉了他,向他请教对快乐的理解。农夫说:“我原来也不快乐。当自己缺衣少食时,我看见了光着身子的叫花子;当我没有鞋子穿时,却在街上遇见了一个没有双腿的人。从那以后,我就不再沮丧,变得快乐起来!”

其实,快乐原本是一种感受,因人因地而异。快乐就像沙漠里的水,只要你愿找,总是会有的。如果说人生是一面背负沉重的山坡,那么快乐就是开在这面山坡上的无处不在的鲜花。

怀念校园民谣

现在是凌晨1点,耳机里一直重复地放着一首《青春无悔》。不知放了多久,只知道自己一直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听着,老狼和叶蓓的声音交织着,眼里有泪滴下来。

一直是十分固执的人,总是执着地喜欢一样东西,就像校园民谣。很多人会觉得我就是没事听听流行音乐的人,不知道为什么会给人这种感觉,只是很可惜。可我不是,我最喜欢的其实是简单明快的校园民谣。

现在很少有人能和我一起谈校园民谣了。那天说起《白衣飘飘的年代》,在场的竟然没有人听过。可是,我却依然固执地喜欢。

不知道朴树是否能算校园民谣的歌手,只是十分喜欢那首《那些花儿》。朴树总会让人想起孩子:不加任何修饰的嗓音,总带着几丝无辜,几丝寂寞,让人想起孤单的小孩子。《那些花儿》是《那时花开》的插曲,它的歌词,写得很好,记得有许多人写文章时都用过。朴树的歌也很好听,稍显孤单,单纯的嗓音。最喜欢的却是曲子里周迅的笑声和水声,像幻觉一样的隐约,那笑声总有几丝像哭泣,莫名地让人悲伤。《那些花儿》很多人都翻唱过,但还是最喜欢朴树的,因为朴树那种孩子般的孤单是谁也学不来的。

说到校园民谣是不得不提老狼的,他的《同桌的你》的确是很经典,有很多人喜欢。很喜欢《恋恋风尘》,带点华尔兹风格。老狼的嗓音是很内敛的感觉,明媚的,带一点点沙哑,却是忧郁的,听到这种干净的声音总会让人不由得心情舒畅。

那些男生可以把《模范情书》唱得很好听。记得曾经有个男孩子,在我们面前,一边弹吉它,一边唱《模范情书》,干净得一如他身上的白衬衣。

第一次听叶蓓的声音,总觉得有几丝天使的感觉,觉得这样的声音应是在唱诗班的,纯洁,明媚。一直很喜欢《白衣飘飘的年代》中的叶蓓,穿白衣的长裙,梦呓一般地重复吟唱那简单的歌词:“那一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那一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那一个白衣飘飘的年代。”很简单的感觉,一如我们的青春。觉得叶蓓的声音是天生唱校园民谣的,《B小调雨后》里那带点西班牙风格的感觉,叶蓓那几声呼喊,总会觉得很美妙。这是我唱得最多的一首歌,那些音符真的是很优美。《纯真年代》里的每一首歌都是那么美好。

可惜现在的叶蓓不再“白衣飘飘”了。记得叶蓓穿着吊带裙子在《双鱼》的旋律中舞动,已没有校园民谣的感觉了。特别是叶蓓的新专辑《幸福深处》,那个依然纯净的声音已经不唱我最喜欢的校园民谣,真是让人很遗憾。只是,每一个人都会长大的。

丁薇在《断翅的蝴蝶》里的声音像极了旧上海的歌女,在我的感觉中应当是穿着旗袍的,没想到后来看MTV发现丁薇也穿着白色的裙子。丁薇的声音带一点妩媚,很让人喜欢。最近看许多音乐奖都有丁薇,只不过不再是《断翅的蝴蝶》的那种感觉,也不太爱听了。

那首《青春无悔》总是最能打动人的,高晓松的词曲,老狼与叶蓓的声音,应当算是最完美的组合。一直很喜欢听曲子中的钢琴声,总有很高雅的感觉,那歌词是十分打动人心的,有时听着听着总会让人无端落泪。我曾经把它的歌词抄在纸上赠给同学,希望所有人都会懂得。

前几天才知道,原来小鱼和我有一样的喜好。我们聊老狼、叶蓓、朴树,还有郁冬,旁若无人地唱《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然后双双笑倒,我们真的是很相像的人。

我们这个小城市几乎买不到校园民谣的卡带或是CD,很多歌曲都买不到,大家都在听流行歌曲,还有时下最流行的网络歌曲。没有多少人能记得校园民谣,我却依然怀念那些校园民谣,那些白衣飘飘的年代。

酒吧

酒吧,现在几乎成为了每一个繁华都市的一种时尚、前卫的象征,正逐渐地演绎为现代的一种流行‘文化’。如今生活在快节奏,处处充满竞争和压力的城市中,已让年轻的人们感觉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感情和内心世界里的空虚。因此酒吧的出现便为那些感情失落,精神空虚的人们提供了一个可以自由消遣,一个逃避现实,一个追求幻想,一个发泄愤怒的地方。在这样的环境中年轻的人们渐渐地形成了一种可以相互沟通的语言,一种可以彼此理解的文化——‘酒吧文化’。正是这种文化的蔓延,让年轻的人们在各种酒水的刺激,嘈杂震耳的音乐,疯狂痴迷的舞步,昏暗耀眼的灯光中追求着自己的梦幻……

对于所谓的‘酒吧文化’,是在上大学的时候才有初步的了解,但是一直对经常泡酒吧的同学所述说的刺激,疯狂,感到畏惧和无聊。或许是因为很多像我一样从小生活在小城市的人来说,外面的世界的确很精彩,但真正去接触和尝试的人恐怕仅是一小部分。有人也曾这样的说过,你找借口大多数的原因是因为酒吧里的高额消费让你打消了原本想去的念头,只有小部分原因是你已经落伍了,跟不上城市变化的节奏。那时我只有沉默,不言语,免得惹来更多的嘲笑;即便是回答也只能给他一个并不完整,甚至自相矛盾的理由。

直到大学毕业,来到了南方这所大都市——深圳,在激烈的竞争中找到了一份工作。在新的工作环境中感受到了大都市给予我的陌生,考验,失落,即便拥有的快乐,欣慰也只是那短暂的瞬间。那时的我希望自己能一点点的抛弃原本拥有的生活方式,取而代之的是那种现代气息浓郁的都市生活。甚至希望融入那些早已习惯了酒吧里灯红酒绿,烟雾弥漫,奢侈低俗的气氛的年轻人的生活。因为他们身上所散发出的气息,说话的语气似乎无时无刻不夹杂着‘酒吧文化’的底蕴,构成了都市中所谓‘另类一族’的生活方式。由于对这种另类生活方式感到新鲜好奇,我第一次走进了他们的生活空间,尝试着去接受酒吧中盛行的‘另类文化’,但是却最终在酒吧喧嚣的音乐声,嘈杂的尖叫声,低俗的笑骂声中,开始发现自己在这种生活方式里,显得那样的孤独与无助。也许在他们的眼里,无可否认我才是他们之中,甚至是这个繁华城市之中的另类者。

其实不论你以什么样的态度去看待‘酒吧文化’和酒吧里存在的一切,你都可以发现在酒吧中的多数年轻的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故事,然而这些几乎都是现实生活,工作压力,感情挫折给予他们的。所以他们在都市中寻觅到了这种无拘无束,肆意宣泄情绪,一个可以让自己灵魂得到短暂解脱的地方——酒吧,让自己忘掉现实生活中所面临的压力,忘记那曾经记忆深刻地往事,忘却那曾经留在心灵深处的痛……

酒吧,在深圳这座以外来人口居多和不同文化混合的都市中,依旧展示着它本身所具有的魅力和诱惑,遍布在都市每一个繁华的角落,向年轻的人们渲染着它的时尚,让年轻的人们接受着那所谓的‘酒吧文化’。

写给安妮

请原谅我的寡闻,初听到“安妮宝贝”这个名字还以为她是个外国作家。又有谁曾想到她却是一个地道的江南女子,这也许就是网络和现实的差别吧。

每一次读安妮宝贝的书,都像是一次灵魂的释放。

我对于安妮宝贝的文字。不知道是不是喜欢。或许算是吧,不然的话我又为什么要逃课去买她的书,又为什么每次拿到书都有一种如获至宝的感觉。然而我想,这种感觉更近一点说,应该是好奇。对一个江南女子的好奇。对网络的好奇。对这个现实社会的好奇。是的,她的一些文字写得过分现实。使我有点无法接受。甚至使我对未知的世界产生了一种不明的恐惧。

读安妮的《清醒纪》我的心理压力很大。我总觉得我并不是在读一本公开发行的出版物,而是一本陌生人的日记。那陌生人在脑中逐渐,逐渐,清晰,清晰。每翻过一页,都有一种偷窥别人隐私的感觉。也许这就是安妮的内心世界,她思想里的一部分。

好在她并非故作深奥,也并非装腔作势。

人家都说看一个人的东西久了,就会不知不觉地模仿。这应该就叫做“耳濡目染”。所以,在偶尔的一些行文中,我也会不知不觉地带上安妮的痕迹。可是,没她浪漫。没她深邃。

我觉得她的书我还是不要再看下去的好。因为语文老师说,在高考这种叙事性散文最多也只能得30分。还是应该改看一些叙事性更强的文字。毕竟,我还是属于这个令人无奈的现实的。即使不会有人真正愿意参加什么高考。即使我也一样。也许着就是作文与文学的差异吧!人家写出来成书,就是优秀的文学作品。而我写出来成文。却注定是一篇等外的考试作文。真讽刺。

我不喜欢在网上阅读。因为我总觉得那样过分简单。还是原始一点比较好。

安妮的小说,感觉不象是小说,而更象是散文。有时候,我会像小说或电影里的人物问得“这是生活吗?”一样,我很想问:“这是小说吗?”。可是,即使这样,也总有一股不明的力量引我继续。我说不清。

无聊!我总是爱跑题。对不起,我忏悔。可是我又能怎样呢?有很多时候真的就是记不清自己都做了些什么。分不清哪些是真实,哪些又是幻觉。曾经想过无数次自己会不会死在这样无止境的幻灭里。究竟会不会呢?在等待答案的同时,我有些盼望。

就让我的记忆和这个似乎早已过去了春天一样,不了了之了罢!

人生如书

人生如书,看人如读书。人的外表像是书的封面,人的内心世界不就是书的内容吗?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人都用一支神笔,撰写着自己人生大书。也许,一天就是一页,一年就是一章。有的人将鬓发写白,成为智者;有的人将生命写红,成为英烈;有的人将声名写紫,成为“大款”;也有的人将良心写黑,成为奸人。直至生命终止,这部大书才算脱稿杀青。

有的人,封面与内容同样高雅;有的人,封面与内容同等粗俗。有的人,虽然封面不起眼,内容却精彩无比;有的人,虽然封面如金似玉,内容却不堪入目。所以,请不要怪母亲没有给你美丽的封面,也不要怨父亲没有给你绘出漂亮的插图。自己这本书,终究要靠自己来写——用你的智慧和勇气,用你的心血和汗珠……

人生在世,草木一秋,谁都是匆匆过客。雁过留声,人过留书。神仙皇帝渴望其书名垂千古,文臣武将渴望其书流芳百世,凡夫俗子也希冀其书世代传承。寿高之人,书自然很厚,但也未必精彩。命短之辈,书无疑很薄,但有的却句句箴言妙语,页页经验人生。

人生如书,每个人的一生,每一个人走过的路,都可以在人生之书中找出相应的章节来,所以人生必定是一本书。

每个人不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只要是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就在用自己的行为作笔,时间为纸,在人生的道路上书写着一页页或平淡无奇,或波澜壮阔的无字“天书”……

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情节、一件件令人回味的往事,组成一段段章与节,当这本人生的无字“天书”落下最后一个句号时,合上书,组成一部长篇鸿著,留给后人去解读。

别指望这本书中的每一个章节都精彩纷呈、绝妙无比,但只要是用心去感悟了,留下的总是最值得留的,当然,也是留有遗憾的。

你在翻阅别人写的书的同时,你写的书也在被别人所翻阅,所以,真心希望天下所有的人,把自己的这本书写得:内容更充实、色彩更鲜艳、韵味更无穷……

人生狂想曲

我,不喜欢奏鸣曲的平滑,所以我认知狂想曲。

我,嗜好激荡迸发的脆裂,所以我趋近狂想曲。

我,厌倦琐碎飘扬的过往,所以我关注狂想曲。

我,怜惜明媚忧伤的青春,所以我欣赏狂想曲。

C大调的狂想曲,我的最爱……

狂想!萧伯纳的言语中有没有我的故事?柏拉图的指尖下有没有我的向往?

狂想!人生!不间断的一串串符号,夹杂在每一束幻化的阳光中。而人生的狂想曲却才开始奏起点点滴滴的乐章!

我的狂想,开始在自己这忧菸的思想中,最终结束予他人的脑海里,我问这是忧是愁!

人生的狂想是个冗长的事,得需要你我仔细的想,用心体会,真心感慨,去铺垫这永不停息的蔚蓝心田。

边走边想,我狂想自己的从前,自己的单车岁月,幼稚年华;边走边想,我狂想自己的明天,世界的海枯石烂,天荒地老。

一个人的我是快乐并着孤独的,一个人的世界是我自己的天堂。人生的开始与结束是宿名,但我你的经过是你我的键盘,任意敲击出自己的梦往。

人生,是首歌,是不尽的狂想!

一千年以后,梅花落了

心跳乱了节奏/梦也不自由/爱时的绝对承诺不说/沉到一千年以后/放任无奈淹没尘埃/我在废墟之中守着你走来/我的泪光承载不了/所有一切你需要的爱/因为在一千年以后/世界早已没有我

无法深情挽着你的手/浅吻着你额头/别等到一千年以后/所有人都遗忘了我/那时红色黄昏的沙漠/能有谁/解开缠绕千年的寂寞/缠绕千年的寂寞——《一千年以后》

很久没有为歌词感动了,可能是因为很久接触新歌。《一千年以后》让我找回了些熟悉的触动。“南枝可插,更须频剪。莫直待西楼,数声羌管。”梅花茂盛之时,无人在意。直到羌管数声,剩下的只是一地落英。探梅人此刻去哪里寻找梅花?“今年恨探梅又晚”,有谁会知道,今年之后的哪一年才能探梅不晚呢?

梅花没开时,往往有人期待它的开放;梅花开放时,往往有人忘了它会凋谢;梅花凋谢时,往往有人会后悔和叹息。

有一句话很美:我已经成了你的过去,但我依然站在过去等你。用我所有现在的光阴。

这句话里的女主角和这个句子一样美。但是梅花不是女主角,它不会等。

古往的文人墨客会常用倔强来形容梅花,因为它只在寒冷的时候开放,不会等到明媚的春天,和其他的花朵一起画着“花开云笑”。也许就是因为它太倔强,所以哪怕欣赏它的人没有来,它也依然会在自己的时间里匆匆,不会停下为谁多等一分钟。

现在开始喜欢梅花,因为它倔强,也大概是因为,它后面,有一个只等人50秒的女孩的影子。

梅花,我赞美你

梅花,虽不及月季之梅,也不比牡丹之傲气,却成为古今文人墨客赞美的对象,为什么呢?是梅花艳丽多彩吗?不!是梅花的精神!

冬天到来,寒风呼啸,万里冰封,唯梅花不畏严寒,顶雪开放,傲视群芳,越是风欺雪压,花开的越精神、越秀气;不仅如此,梅花还具有超凡脱俗,不与百花争春斗艳的本质。如此一来,梅花岂能不成为文人墨客赞美的对象?

我们中华儿女和梅花有一样的硬骨气。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军对我们施以惨无人道的暴行,不但没有吓倒我们的热血儿女,还更加激发了我们反抗的斗志,无数英雄儿女抛头颅、洒热血,奋起反抗,将日军打得狼狈不堪、抱头鼠窜,为后人写下了一首可歌可泣的青春之歌!

梅花本质,我们学习,梅花骨气,我们继承,梅花精神,我们发扬!

我的天堂

我不是追星族,但是我却有自己的崇拜。我没有自己的天堂,却有自己的信仰。

郭敬明,一个容易受伤的小孩

我想我是喜欢郭敬明的,喜欢他的书,却不喜欢他的写作风格。一点屁大的事情他都能伤感半天,一直将我们这些可怜的读者写的泪雨滂沱,才肯歇手。我不知道他的这种伤感是生来具有的还是后天形成的,或者是为了吸引读者而自己强行改变了自己。说实话我希望是第一种,因为我怕自己的崇拜是个虚伪的人。我觉得他写的东西里,那种字里行间所散发出来的东西真的是内心的写照。关于他的抄袭案,我认为是不成立的,为什么说抄袭了庄羽的?难道只能他有自己的思想,而我们的小四就不能写?或许是他抄袭了小四的呢?毕竟我不是法官,不能为小四做什么,只能为他祝福,希望逆境中的他可以正确的看待这次的事情,不要被击败,因为是金子总是要发光的,我想小四会是百分百纯金。

无与伦比

我从不说自己喜欢JAY,但是心底却是JAY的迷。我从不否认自己喜欢周杰伦这个事实,就好像我从不否认他不认识我这个事实一样。我不知道自己对JAY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是嫉妒?是崇拜?还是别的什么东西,我也说不好。

我比较喜欢他的那首《止战之殇》,不仅仅是旋律,还有词。光,轻如纸张,光散落地方……

在他阐明对战争的厌恶的同时,也让我莫名的喜欢上这个有着小小眼睛的大男孩。他在《西元前》,唱着《外婆》教的《简单爱》说,《爸,我回来了》。

一个单亲下长大的,或许会有自己的哭楚,但是却不曾听到他抱怨什么,只是一个人默默承受,这或许是我喜欢他的另一个原因。

那份超自信,不,或许该说成自负了,铸造了这个音乐怪才,也让我们的传统音乐有了一个发展的空间。

无与伦比,为JAY沉沦。

女人见识

女人见识,也许肤浅,眼光也许短视,但她们实际,她们细心,也许比起大多数男人来,还有着更多的耐性。我们在遇到挫折时拿起电话打给谁呢?母亲、姐妹、女朋友。她们往会在电话的那一头耐心地倾听,发出一些安抚性的感叹,提出废话式的问题。然后,你听见轻轻的呜咽,原来她在那里陪着你哭了。想想看,如果换来一个男人,你会得到什么?晓以利害,告以道义,粗喉大嗓地,心浮气躁地,然后是恨铁不成钢地一声感叹:“唉,女人见识!”未把你帮到,先把你气倒。

因此我出了问题时,大多会去女人那里寻求支持和意见。实话说,谁也不是那么不晓事,要把自己的一份担子强加到别人肩上,我们所追求的,其实只不过是一抹同情的微笑,几瞥会意的眼神而已。在这种时候,女人见识往往比男人道理更管用。如果说历史上那些冠冕堂皇的篇章事男人书写的,我想,‘我就以我那女人见识,写几则注释也罢’。

解放

高峻的奥林匹斯山的山顶上,那里是宙斯的世界,一切有条不紊,12位大神金碧辉煌的宫殿在泄泄的春光中熔化,高峻的奥林匹斯山的山底下,那里是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的天地,没有阳光,没有花香,有的是混沌的天地,窒息的空气,静寂的深谷,摇曳的山影。普罗米修斯耳边回响秃鹭的嘶叫,眼前回荡暴力神的长鞭,鼻中浮动着丝丝血腥。胸口淋漓的鲜血干了又流,流了又干,被缚手脚已逐渐麻木,自由成了这个世界永远不能涉及的话题。被缚的普罗米修斯抬起沉重的头,眼前一片迷离。忽然,一片光明出现了,胜利女神正在用她玫瑰色的手指打开天国大门,金色的阳光从门中泻出,像一股灵动的泉水滑过赫娜纤细的指尖,跃过缪斯精美的竖琴,随着一个滑腻的音符抛落人间。久违的阳光啊,它嵌在了波浪间,挂在了树梢头,滴入花蕊中。普罗米修斯惊呆了,这突然降临的福祉将他拨弄得手足无措了。

赫然间,一切又重归沉寂,一阵高傲的叫嚣响彻天际,“普罗米修斯,自由快乐吗?去,毁灭人类,以他们最信任的神的身份,只要你去做,我便将你解放,还你自由。”“哦,宙斯,”普罗米修斯抬起了浑浊了许久的眼睛,坚定地呻吟着:“不。”“不?别忘了,这是你乞盼了千年的自由,现在,我可以给你了。”宙斯大笑着。普罗米修斯抬头看着他,无言。沉寂之后,一阵悲悯之声又起,“哦,普罗米修斯,我被缚的同族,难道你不渴望自由了吗?”

普罗米修斯用虚弱的声音回答:“失去自由良久的我当然渴望被解放,甚至比从未获得过自由的人更强烈,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自由,因为不曾获得,而我曾经获得过甘甜的自由,明白从自由中漏出蜜汁的香醇,我最大的不幸正在于我知道自己缺什么。”“那就来取你的自由吧,这是唾手可得的。我从未对任何罪人心慈手软过,你却除外,我的兄弟。”宙斯温柔地说着。“可怜的普罗米修斯,你还想回到过去吗?那流漓的鲜血,回荡的皮鞭,沉重的铁锁,啄心的秃鹫,让人想想就发抖……”宙斯描述着,神情是悲天悯人的,语气是近乎乞求的。

普罗米修斯愤怒地回答道:“我不会为了自由而出卖朋友的,为了一己私利或自身的自由解放而去压榨剥夺甚至毁灭他人自由的人,即使他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和亘古不变的帝国,也无法阻止每个深夜里的灵魂向他复仇。以别人的自由或生命所换取的快乐都是生命中所不能承载之‘重’。所以我不需要你所施舍的自由,也不需要你所谓的可以选择的道路。清洁的精神永远不会向权力低头,我更无须你来解放,因为早在我用茴香链起人间和太阳的瞬间,我就将自己解放。”“难道我还不够宽厚吗?这一切还不够诱人吗?苯人,你必须选择,自由还是坟墓。”宙斯怒了。“你所能给予的的确诱人,但屈从你的命令所换回的自由,只会带来一堆贪婪的蛀虫。它会像海水吞噬岩石一般,慢慢地啃嗤我的良知,鞭笞我的灵魂。外在的自由丰满永远弥盖不了内在心灵的槁枯,再多的诱惑已徒劳,我的身心该由我自己解放,我的命运织锦该有我自己编织。而你,邪恶的宙斯,你永远无法禁锢真正的自由,你那发霉的魂灵终会有一天在道德的阳光下分解、消亡。”“那就去死吧!”宙斯双拳紧握,青筋暴突,脸被羞怒扭曲着,含情脉脉的面纱下露出了魔鬼的狰狞。

普罗米修斯眼前的天地轰然崩塌,他陷入无尽的沉睡中,周身死寂的黑暗,宣布了他永远失去了被解放的机会。结束了,宙斯,结束了,普罗米修斯。普罗米修斯微微地吟着,嘴角浮现出永恒的微笑,总会有宙斯鞭长莫及的地方,自由就在我心中。

唯一的答案

曾经在一份杂志上看到过这样一个问题:

当你遇到讽刺时,当你被误解时,当你受人欺辱时,当你被人拒绝时,当你……在这个时候,你最需要什么?请从以下三个选项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一项。

A:平凡(注:平凡即普通,平常)

B:快乐(注:快乐即痛快欢乐)

C:从容(注:1、不慌不忙,沉着冷静。2、时间宽缓。3、经济宽裕)

当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C,若要问为什么,我可没有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也许是它的解释最长,或许是觉得“平凡”和“快乐”太普通了吧。小孩子总是对自己不明白的东西感兴趣,但是不管怎样,我从此便结识了“从容”。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就这么颇有缘分地映入了我的眼帘,进入了我的脑海,可惜因为藏得很深,很快我就把它忘了。直到有一天,这个叫“从容”的小精灵突然跳了出来,让我重新意识到了它的存在认识到了它的价值。

那是一次演讲比赛,学校非常重视,甚至还请来了几位专家作评委,现场的竞争气氛就可想而知了。眼前的选手一个接一个走上演讲台,演讲者的声音字字敲打着会场的墙壁,作为参赛选手的我也越来越紧张,越来越虚脱。马上就要轮到我了,再温习一遍材料吧,打开握在手心里良久、现已浸湿了汗水的材料时,我傻眼了,顿时忘了什么是紧张的滋味,我想当时我的表情肯定也如这张空空的稿纸一样空洞无光,文字怎会不异而飞呢?正当自己准备搜索过去时,听到了主持人的声音“下一位参赛者,金婧同学,大家欢迎!”一切都来不及了。

就像赶赴刑场一样,双手空荡荡的我走上了演讲台,看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有些手足无措。突然看见有人向我挥手,我知道那是陪我练习了一个多月的可爱的同学们,这种感觉是如此的熟悉,失去的文字又回来了!微笑重新升上了我的脸庞,自信打开了我不该封闭的话匣子。我滔滔不绝地讲着,虽然早已忘了当时讲了些什么。结束时,我礼貌地朝台下鞠了个躬。一个戏剧性的故事开始了,演讲台旁一无人问津的小纸团闯入了我的视线,出于习惯,我顺手捡起后放进了口袋。没想到就在我走下台的一刹那,全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我呆住了,那一秒就这样永远定格在了我的记忆里。

后来,我出乎意料地获得了一个“最有风度奖”,据说这个奖项是评委临时决定给的,说我很从容。原来这就是“从容”——一个久违了的词语,那一刻我清晰地看到了这个小精灵的本来面目,只是忘了它的姓名。很显然在整个演讲过程中“从容”始终在注视着我,无声但却真切。说起那道题,我想如果让我再做一次,我还是会选择C,并且有一大堆的理由。

我认定了这个答案,从见到它的第一眼起。

从容,即舒缓、平和、泰然、大度,恰淡之总。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而人往往想要的太多了。就像普希金童话中的那个老巫婆,当上女皇以后还想当教皇,她想让天底下的人都服从于她欲望的魔杖。人们往往拥有了金子,还念念不忘仙人的那只金手指。人们似乎淡忘了:欲望就像盗泉之水,人总是越喝越贪。而现实中的事却大多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其中最不可缺少的便是从容,说白了也是一种心境——该得到的一定会得到,不该得的其实不必强求。借用徐志摩先生的话: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拥有从容,便不致泪盈双眼,在错过月光后又迷失阳光;

拥有从容,便不会灰心丧气,在失落春之后又荒芜了秋。

拥有从容,我们便珍惜每一个起点。

从容地生活,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主张。即不戚戚于贫贱,又不汲汲于富贵,其中自会有一份随心所欲的舒坦自然,自会有一种游刃有余的豁达乐观。

这就是属于我的唯一正确的答案,因为“从容”让我知道,生命是多彩的,世界是真诚的,不要让欲望之火把生命熏成黑色,且放宽心思,从容徐行,领略生活的真谛,活出自己的色彩。

秋日的阳光

轻轻地,我关上门,将时间留给外公外婆。

外公病了,病得挺重。“病人要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否则。”听完医生的话,我点点头,往外公的病房走去。

几天前,外公由于突发心脏病,被送进了医院。繁忙的工作与学业,使得大多数时间陪在外公身边的,是外婆。

今天下午,我抽出半天时间,想好好陪一陪外公,顺便也让外婆歇一歇。毕竟外婆也是六十好几的人了,身体也大不如前了。可我能说得动外婆吗?我笑笑,不经意间,一些零零碎碎的片段蹦了出来,跳进我的脑海。

记忆中,外公和外婆就没有分开过。他们总是一块儿上班,一快儿接我回家;一个做饭,一个洗衣服;一个看电视,一个读报纸。坐在他们的身边,总会让我有一种很安全、很幸福的感觉。

收回思绪,来到外公的病房前,我正想推开门,却被透过玻璃窗所看到的一幅画,深深地震住了。

画面上,外婆正拉着外公的手,微笑着跟外公说着些什么。而外公,也带着与外婆一样的微笑,倾听着,仿佛病痛早已向这微笑投降,根本不存在一样。阳光透过明净的窗台洒进来,把屋里的一切,都染上了一层金色,暖洋洋的,直到人的心底。几只蝴蝶飞了进来,围绕着外公最喜欢的那盆倒挂金钟嬉戏着,仿佛是飞舞的精灵,又像是飞起来的花儿。一阵微风过去,送来几片落下的叶子。

这幅画,美得让人止步。

不惊动任何人,我离开医院。走在落叶堆积的小道上,我感受着秋的气息,秋的微风,秋的阳光。那是经历了春的浮躁,夏的狂热,沉淀下的一种安宁和厚重。也许,外公外婆用一生所酿出的这杯陈酒,我穷其一生,也品位不尽了。

谈喝茶的困苦

当一杯热气腾腾的,稍带苦味的茶在我面前柔和地泛着清香时,真的很难将它和“困苦”联系起来。所以,“王蒙请茶”这个故事在我眼里自然而然地显得荒诞不经。

我不知道该对这个“荒唐事”发表什么评论,但至少有一点我可以肯定,这个叫王蒙的面子一定相当之大,大到足够把荒唐变成现实,把我们中国人引以为傲的艺术变成让人谈虎色变的灾难。所以现在我可以大胆地断定:让“士大夫”都觉得不可婉拒的人,一定是个相当大的官。而且从那里极有可能获得某种方便,自然便会引来一批批真假茶客。而茶桌上的谈笑风生,必让主人心情愉悦,傻子都应该知道这正是求人办事的大好时机。历史上那位具有自知之明的邹公,他的客人为了求人办事,还不惜大放厥词说什么对方是天下第一美男子。而这里对付王蒙,只需陪下几杯小小的茶,简直是芝麻绿豆,我想大概有人受“水厄”回来,还会仰天长笑:“这个买卖划得来!”

可能现在的人已恭敬地接受了老祖宗的这笔文化遗产——只不过茶杯已演变成酒樽。而且不论在商业领域还是事业单位,大概都有这类专业人才,能在觥筹交措之中,面红耳赤之余,签出使双方心满意足的协定。

现在,我又觉得有些可怜王蒙了,由于他那奇怪的嗜好,可能只有要办事的人才来登他那“三宝殿”,真正深交的,大概只有那不多的和他同类的嗜茶者,而人们在避开那难以忍受的苦味的同时,也避开了他本人;如果换我到了那个年代,如果迎面见他走来,一定会二话不说,装没有看见状转头走人,路遇尚且如此,过家门就更不用说了。我想,王蒙老年一定是在萧瑟秋风中守着可门罗雀的府门凄凉地品他的“好茶”吧。

其实我国早有不能“强人所难”的典故了。把道理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萝卜青菜,名有所爱”,说得现代一点,就是要注意“维护人权”。确实,每个人都有自由的权力,这权力当然包括决定自己喝不喝苦茶,而“萝卜青菜”的道理,大概六七岁的小孩子都懂。(在此,我对王大夫的家教质量表示遗憾。)所以,王蒙应该学会的是如何去尊重别人的品味和兴趣,而完全没有必要用自己的信誉和友情来制造“水厄”。

在此我又想到了几年前报上一则消息:广东深圳一带凡遇喜事则“人情”成风,且一送大礼便是八百甚至几千不等。有一青年无钱对付,只好故意闹事以求在派出所渡这一劫,不料避难不成反被罚款。在笑过青年的愚昧后,我想我们也应该看到他背后那么多的好下请帖的“王蒙”们,古之王蒙请人品茶还可说是慷慨之举,今之“王蒙”好下请帖乃“醉翁之意”“在乎钞票间”,其为人则又等而下矣。

总而言之,无论是投上级所好曲意逢承以获便利,还是遇喜事趁机给亲友同事制造“水厄”,都不属于正大光明的行为,在提倡文明道德的今天,最好绝迹。

小鸟回家了

一个寒风凛冽的中午,妈妈下班回家,发现车筐里有一只小麻雀。它非常可怜,身上的羽毛几乎竖起来,像一个毛茸茸的球,在瑟瑟发抖。妈妈便轻轻地捧起它,小心翼翼地放进背包里带回了家。

妈妈回来把小麻雀的事告诉了我和爸爸,全家人围绕这个可爱又可怜的小鸟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讨论,我郑重其事地说:“我们不应该把小鸟放在家里,大自然才是它的家。”爸爸第一个响应,可妈妈问:“天气太冷,它太小,飞不动了,如果现在放出去,它会不会冻死饿死呢?”最后,我们一致决定,先把它养起来,等长得壮一些再放它“回家”。我用大纸箱给它做了个舒适的家,还在箱子的四周做了几个小门和窗户,给它准备了大米、小米和水等它爱吃的食物。

这回我可有事做了。每天放学回来,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它,给它喂食,和它戏耍。两个星期过去了,在我的精心照顾下,小鸟一天天壮起来,它能从纸箱做的“家”里跑出来,在阳台的花丛中飞上飞下了。爸爸要放飞它,我却有点舍不得了,这时我才理解什么叫忍痛割爱。我捧起小鸟亲了一下,打开阳台窗户,说了声“再见”,让它飞到远处的树林中。看着它一起一伏飞的样子,听着它“唧唧”地叫着,好像在说“我回家了,我回家了”,我别提多高兴了。

昨天,在《小学生学习报》上,我看到一条题目为“麻雀已列为保护动物”的新闻,特别激动,赶紧告诉了爸爸,他也很高兴,对我说:“你可以写一篇关于小鸟的作文了。”

2003年11月2日

开在成功路上的鲜花

成功,令我们喜悦;成功,令我们自豪;成功,令我们光荣;每个人都期待着成功,期待着亲人的夸赞,期待着别人羡慕的目光然而,谁会知道成功的背后是什么呢?我知道,让我告诉你们吧!

初中的我第一次接触盆栽课。盆栽课,就是学习加实践的教你种花。说着简单,做起来可就难了。刚开始老师讲种花技巧和注意事项的时候,我自以为全都懂了,所以在课上只想着将来我种的花会多么的好,别人会多么佩服我……

终于考验我的时候来了,第一次实践课我们要亲手种一盆含羞草。很快我就种完了,我想在我的精心照料下,含羞草一定会茁壮的成长。几乎每一天,我都会给它浇水,带它晒太阳。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含羞草的细小的叶片脱落了。最终过分的溺爱使我失败了,我之前的梦想全都破灭了。但是,我并没有放弃,吸取教训,继续努力。之后的薄荷、水仙、菊花……似乎和我有仇,都相继死去。无数次的失败使我想到了放弃。“失败乃成功之母”,让我再一次振作。我总结了前几次失败的原因,虚心向老师求教。在最后一次课上,我种了最后一盆花—郁金香。在我正确的照料下,几个月后,郁金香开花了。是一朵黄色的花,在绿叶的衬托下显得格外迷人,那诱人的芳香使人陶醉其中。我激动而又喜悦的心情难以平静,无数佩服的目光投向了我。再后来,我的郁金香得了花卉展的一等奖。

成功的背后是我们面对失败时,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就仿佛失败是路上的鲜花,没有你的细心呵护,它们会枯萎,而在你通往成功的路上将会黯然失色。

不是吗?一个没有经历过失败的人,成功是他虚伪的表现。只有面对失败时,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永不放弃的精神,才能使成功路上的鲜花鲜艳美丽,使你在通往成功的路上将会光彩照人。

雪花飘

雪花飘雪花飘,雪花飘,飘到麦苗身上,给麦苗带来一片温暖。雪花飘,雪花飘,飘到小树身上,给小树穿上雪白的衣裳。雪花飘,雪花飘,飘到大地妈妈身上,给大地妈妈盖上暖和的被子。雪花飘,雪花飘,飘到小朋友的手上,小朋友们堆起雪人打雪仗。

心愿

我想,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心愿。

从小,我就有很多心愿,可是,随着我的成长,我的一些心愿都会随之改变,总感觉,小时候的心愿是那么幼稚。

小的时候,每当看见大人们可以批评,教育孩子,我就常常想,不分白天、黑夜地想:我要是在一天夜里,忽然长大了,那该多好。我就可以享受大人们的生活,就不用挨老爸、老妈的批评了,反过来,我还可以批评别人。

小的时候,每当看见老师站在讲台上,那高大的形象,教育学生的振振有词;对学生授课时的涛涛不绝。我就想,如果我能成了一名老师那该多光荣呀!是的,在小时候,我总感觉,老师是神圣的,老师是至高无上的。

小的时候,每当我看到电视机里,明星们在深情地歌唱,出尽了风头。我就在想,如果,我当上了大明星,那是多么的风光,有这么多人崇拜我,我可以在台上尽情地展现自己的才华,还可以挣好多好多的钱,可以买我想要的东西,我就会买一栋大别墅送给老爸老妈,报答父母养育之恩。

现在,我一直想着,要做一名律师。像爸爸那样,不,应该说是比爸爸更出色的。我要做世界著名的大律师,在全球的每个国家都开上一家我的律师事务所。

可是,当我看到,爸爸那一本本比辞典还厚的法律书时,我就有点退怯了,原本以为律师是个既体面,又潇洒的好差事,却没想到也这么辛苦!然而,这时,爸爸告诉我,无论做哪一行业,都是要付出辛苦地劳动的,只是不同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罢了。被他这么一说,我想,我的心愿又要回来了。

过河

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黑羊和一只白羊在只容一人过去的独木桥上相遇了,因互不相让,所以大打出手后落入河中淹死了。这个故事一直流传到现在东山头的白羊族和西山头的黑羊族。自从这个故事出现后,两族羊们都很少来往。

又是一个晴朗的天气,东山头的一只老白羊因为要到西山头相邻的白兔国去,所以便拄着根拐杖,迈着小碎步,缓缓的踏上了狭窄的独木桥。且不说这只老白羊一把年纪还走独木桥,凑巧西山头的一只活蹦乱跳的小黑羊也摇摇摆摆的走上了这独木桥。当两只山羊像当年那两只淹死的羊一样在桥中心碰面时,老白羊大吃一惊后开始向上帝祈求保佑,小黑羊也暗暗的倒吸了几口凉气。老白羊仔细打量了一下小黑羊,思忖到:这小黑羊独自来此做甚?虽小可也长的壮实,要真的打起来,我岂不是会掉进河里了吗?还是走为上计吧。又说这小黑羊瞥了一眼老白羊,瞥到老白羊一付深思熟虑的样子,心里也开始敲小鼓,说这老白羊虽老,可是力气也该比我大。还是先让老白羊走吧。

也巧,两只羊一起说:“还是你先走吧!”两羊又大吃一惊,老白羊想:这肯定是疏散我的注意力好把我顶下去,还是要提高警惕。小黑羊想了又想,认为是老白羊的缓兵之计,好让它酝酿酝酿力气,还是不能松懈。当两羊揣摩完对方的心计后,便更加的“礼貌”起来。老白羊发话:“小黑羊啊,我也没有什么要紧事儿,还是你先走吧,我给你让路!”小黑羊用哀求的口吻说:“白羊爷爷啊,你年纪大了,不便行走,还是由我来让路吧!”接着,老白羊迈着颤巍巍的脚步转身走了回去。小黑羊加快脚步跑回了黑羊族。两羊从此再也没踏上独木桥半步。

世人:长叹~

宝书

宝书

我读过很多书,可我印象最深的是由中国民族摄影出版社出版的那套少年奇才的故事。这套书共四册,中外各两册。中国篇有岳飞、李白、沈括、白居易、谢道韫、王献之等。而外国篇有哥白尼、牛顿、莫扎特等。可给我感受最深的是中国篇里的孙叔敖勇砸两头蛇,缇萦上诉救父亲和康熙精心捉鳌拜。缇萦是淄博人,她的父亲是著名的医学家淳于意。父亲做官时,因人诬告而判刑,缇萦非常孝顺父亲,便走到京城为父上诉。终于救出父亲,并让西汉皇修改了刑法。

康熙是历史上著名的皇帝,他八岁时就继承了王位。当时由四个大臣辅政。大臣中数鳌拜最专横。苏克萨哈感到很难和鳌拜共事,便要辞职。这样会使鳌拜交出手中大权。鳌拜不想失去权利,就让康熙杀了苏克萨哈。康熙不肯下旨,没想到鳌拜竟强迫他下旨,康熙只好勉强答应。康熙非常愤怒,决心除掉鳌拜。一天,康熙单独召见鳌拜,他们正谈的起劲,内侍一推椅子把鳌拜摔到在地上。这时,内侍们一拥而上,按住了鳌拜。然后康熙宣布了他的三十条罪状并将他判为死刑。别看康熙年龄小,可他用聪明的办法处掉了鳌拜。

孙叔敖是春秋时楚国的大臣,他小时候非常勇敢。有一天,孙叔敖出去玩,这时他碰到一条两头蛇。奇怪的是两头蛇看都没看他一眼一直向山下爬去。孙叔敖奇怪极了,就蹲在山头望下看。原来,山下有一群儿童在玩耍。孙叔敖恨死两头蛇了,便拿起石头将两头蛇打死了。

他们孝顺聪明又勇敢,是我们少年儿童学习的好榜样。

春、夏、秋、冬虽然都有风,但是,每一季节的风是不一样的。

春天,风把孩子们的鸭绒大衣吹走了,吹来了漂亮的毛衣和好看的皮鞋,我们又能快乐的游玩,把一个个风筝吹上了天。春天的是温暖的。

夏天,风又把花毛衣和皮鞋变成了时尚的T恤和休闲的凉鞋,夏天的风又闷又热让人喘不过气来,听见了么?连知了都在说你呢!这个时候你偏偏又让麦子熟了,农民不得不去让闷风吹,让闷日晒。夏天的风是不讲理的。

秋天,风是个“魔术师”,他把绿色大地,变成了金黄色,有把片片树叶吹落在地,让孩子们尽情地玩耍、嬉戏,把树木吹得摇头摆脑,好好玩呀!秋天的风是滑稽的。

冬风,你让树木“剃”光了“头”,比让草儿染发。雪花一落,风又呼呼乱刮,从来不分青红皂白。你又让孩子们穿上了厚厚的鸭绒棉衣和大大的皮鞋,有笨有重。没有孩子的欢声,也没有孩子的笑语。冬风,你是无情的。

这不是大自然神奇的景观吗!

自勉

逝去的已逝去,失去的也以失去,抽烟喝酒染发风流我一样都看不起。别人都去网吧消遣,我独自在灯下把题练,没有周末的日子里,却也多了一份清闲。努力,再努力,一定要拼到底。十年就为磨这一剑现在可千万别放弃。都说梅花香自苦寒,我说汗水铸就非凡。咬定那个青山,风吹雨打也不放松。告别朋友的季节里,推开鼓励的岁月里,心是一朵小小白莲开在那池塘里。风儿吹动页页日历,转眼翻到五月三十一。最后的挑战,应该全力去迎击。点燃一身激情,用知识武装自己。我们踏着时代鼓点奏出最强音。他日折桂步入蟾宫我必定会名列其中。奋勇前进,把祖国建设得更强劲。

证明

没,没有朋友那我就孤军奋斗得,得不到赞扬那我就自我欣赏没,没人理解那我也绝不妥协等,等不到成功我也会坚持不懈来呀来坚强起来表现出男子汉应有气概来呀来勇敢起来磨难是最好的关怀将,这样的感触写进日记埋在心里满载着痛苦却当作幸福不失为成长的滋补将这样的遭遇化为动力不断进取争一口气向世界证明我有能力

转变

在含笑区的十字路口附近,有一家号称“桂林正宗冰粉”的摊子,每天品尝的行人络绎不绝。孔方兄们就像滚雪球一样进了摊主的腰包,老板娘乐得嘴都合不拢了。

正因如此,以往去这个摊点品尝,老板娘总是抠抠兮兮地给你盛上一丁点凉粉,再漫不经心地倒上拇指见方的调料,让你很不是滋味,总有点被“宰”的感觉。倘若你意犹未尽,还想再加些调料,老板娘就会把扫帚眉一皱,吊起老虎脸,顿时阴风惨惨,黑雾漫漫,好不吓人!

星期六晚上与同学去阅览室看书,路遇这家冰粉摊,正赶上口渴难耐,便坐了下来。出乎意料,老板娘笑容可掬地把凉粉端了上来,一改以往的怠慢态度。这还不算什么,更绝的是我们在谈笑的时候,老板娘竟如同倒开水一般,主动地把各种调料一并倒入碗中。再看那老板娘,神采奕奕,满脸堆笑。我愕然,深感不可思议,而身旁的同学刘某却右手一挥,凑到我耳朵跟前毫不在乎地说:这有什么。要知道,近期增加了好几个冰粉摊呢!竞争对手多了,这个摊子的生意就渐渐冷清了。就在这迫在眉睫之际,摊主不得不改变态度,以服务质量取胜……

这就是竞争,激烈的商品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个小小的冰粉摊尚且如此,我们在学习上又何尝不是在你争我赶地竞争呢?努力,努力,再努力,在学习上独占鳌头,这又何尝不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呢?

遭遇康德

遭遇康德

羽毛笔快速移动着:“时、空乃是人类感知的方式,并非物质世界的属性。”声音又停了下来,他皱着眉头扫了众人一眼,“不要写这么快嘛,先生们!”他说:“我可不是圣贤。”可你的话是名言!我心里嘀咕着。他已从小桌子后站了起来,我这才看清他,一个肩膀高、一个肩膀低,瘦得快成皮包骨了。“你们得学会自己思考。”他头也不回地走出门去。我不假思索,追出去,幸好,他金色的假发在阳光下闪耀着,远远地,是煞是可爱的夜空中的北极星。噢,哥尼斯堡,我爱极了这里的空气!

悄悄溜进餐厅,坐下,他与客人们已开始吃起来。我对着干豆拌鱼和烤肉发呆,肚里的问题一个个涌上来,吃不下;小心地瞥他一眼,他仍是慢悠悠地吃着饭,不时说着笑话。拜托,说点别的吧!实在忍不住了,我鼓起勇气:“教授,以您对哲学史的精通,您是否已得到您的答案?世界是否有终始,人是否有不朽的灵魂,宇宙是有限还是无限?”我不得不闭嘴。他已愠怒地看着我,很明显的被人打断谈话后不高兴的表情。我只有沉默。忽然间,他微微一笑,“很多人问过我这个问题”,他盯着我,犀利的目光似乎要看穿我的灵魂,“我们的问题关系到的是一个我们本身在其中占一小部分的事物。因此我们永远无法了解这个事物。”“可是,难道人类的认知能力不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吗?”我也盯着他。“事物本身‘和’我眼中的事物‘是不一样的,我们所知道的只是我们’眼中看到的事物。我们可以说世界无所谓终始,但如果不曾开始的话,如何一直存在呢?我们说世界一定是在某一时刻开始的,那就是无中生有的,一件事物可能会无中生有吗?我们不可能得到这些问题的确实答案。”“那么,我们永远不能证明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不,是与非是有分别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何谓是、何谓非,每个人都有辨别是非的智慧。”他那漂亮的眉毛挑了起来,“这又是另一个问题了。我们的内心都有一套道德法则。”“或许……是的”,我有些迷惑,脑海中时而闪现无人理睬的伤者,嗷嗷待哺的弃婴……“当物欲横流时,我们还能保有这套道德法则吗?”我有些怀疑。“当然,我们无法用理性来证明它。——只有当我们尊重每一个人包括自己的本身,而不是将他当成达到目的手段时,才会遵循内心的道德法则。”“可是,我们常常为心中的目标或是理想而奋斗,不顾一切地,心中是否还会有一套道德法则?”“如果你只是做自己想做的事,你可能会成为各种事物的奴隶,甚至成为自我中心思想的奴隶。做你应该做的事——出自善意而为之,你是自由的,它使我们超脱自我的欲望与恶念。”“那么,当我们失去了某种欲望的支配,一旦激情流逝,我们为什么而生存?”我望着他。他蹙起眉头,凝视着窗外一所教堂的塔楼,“如果人类的脑袋简单得足以让我们了解的话,我们还是会愚笨得无法理解它。”他喃喃自语。我有些吃惊:“您是说‘自相矛盾’?”没有回答。“我们能做什么?”我问。他回过头来时,面色已霁。“笑吧,吃了饭可以笑一笑,据说笑能促进消化。”他歪了歪了头。我大笑,对着一桌水果。他已提起金头拐杖,踱出门去。

不胜其烦。他已在这条巷里来回走了六趟,“您在想什么?”我问,他像是没听见,“或许,我们可以做些努力,”他顿了顿,“所有国家应该联合起来成立一个国际联盟,以确保各国能够和平共存。”那有用吗?眼前似乎闪过一抹血红,说不清是南京城中一片殷红还是南联盟那座废墟中的斑斑血迹,“那没用!”眼眶一热,感觉想哭。他注视着我:“当我们遵守道德法则时,我们也正是制定这项法则的人。对我而言,这样一个联盟是远程目标;几乎可以说,那是哲学的终极目标。”我无语。他是对的。我们无法改变历史,但可以创造未来。

我回过神来,他已走远了,我追上去,却是一块墓碑,上面刻着一句话:“有两件事物我愈是思考愈是神奇,心中也愈充满敬畏,那就是我头顶上的星空与我内心的道德法则。”眼前白花花一片,刺眼,模糊。

康德死于1804年,死后葬在哥尼斯堡,哲学史上的一个纪元随此而结束。

站在大街上,四周是匆忙的人,来来往往的车辆,头顶灰蒙蒙的天……一盏灯,一盏灯,闪过年年月月……我的视线仍触及大街上那位衣裳褴褛踯躅独行的老人呆滞的目光……一闪身,一闪身,幻作无数问号……我热爱星空,但当头顶的天空变得模糊,我只有将目光投向如潮的人流,竭尽所能,去探寻人间的道德法则。在有限的时空中。

阴差阳错

阴差阳错

题记:“系统初始变量的微小变化可以导致运算结果的巨大差异……南美洲的一只蝴蝶翅膀的扇动,可能在太平洋上引起一场风暴……”——摘自《数学混沌理论·蝴蝶效应》

不管你是否相信,这已经是我第一百零一次被抓进时空管理局的监狱了。我被判了一个月的监禁,我想我有足够的时间为我的传记写一个提纲。我的时空旅行充满传奇色彩,我相信我的传记会成为畅销书。

一、公元前36亿年

我在结束旅行前向原始海洋中泼了一盆洗脚水。我发誓我已把水消过毒了,天知道那水里怎么会剩下一两个活细胞,难道是我缔造了生命?哈哈!我是上帝吗?

二、公元前6500万年

我的飞行器发生了大爆炸。我历尽千辛万苦才得以活着回来见大家,我的传记差一点就没人写了。请相信我,我确实是按照《操作手册》驾驶的——至于恐龙的灭绝,我深感遗憾。

三、公元前70万年,今北京西南周口店龙骨山

我的打火机被一个浑身是毛的家伙(鬼知道它是人是猴!)抢走了!为了保住现代文明的成果,为了不因违反《时空管理法》而再被抓进监狱,我同这个原始人(还是高级猴?)做了殊死的搏斗。这个头脑简单的家伙四肢却着实发达,我被打得眼冒金星,终究没有保住我的打火机,它的力气实在太大了……北京猿人会使用打火机吗?这真是一个不错的研究课题。

四、公元前227年,秦

我见到了荆轲。这大个子对我的激光剑术佩服得五体投地,约我一起去刺杀嬴政。我同他干了两碗烧酒,脑筋一热就答应了。请别为我担心,我酒醒后思量再三,终于没有去,要知道,我是一个守法的公民,我尊重历史,至于那家伙因为我“居远未来”而孤身涉险,“被八创”,可怪不得我,历史毕竟是残酷的嘛。

五、公元200年

我又丢东西了。我把一本袖珍版的《三国演义》丢在了中国南阳。要知道那是真正用纸做的!是古董!花了我半年的薪水!那书被一个落魄书生拾了去,谁知道他原来叫什么,他竟然给自己改名叫诸葛亮!当然,后面的内容都是我在法庭上听到的。

六、公元1682年,英国

我从飞行器上随手扔下去的一个烂苹果竟然砸到了人。哈哈!太有讽刺意味了,我的近视眼镜是两千度的,我的射击成绩向来在5环以下!那个倒霉蛋被我砸晕了,对不起,我并不知道他是伟大的伊萨克·牛顿。

七、公元1923年,德国

我参加了一次酒吧斗殴,打得真是稀里哗啦,劈里啪喳,过瘾之极。我拼着性命救出了一个小个子,他对我十分感激,我和他一起被捕入狱,他向我口述了自传,天哪!书名竟然叫《我的奋斗》。我确实不是有意救他的——这个臭名昭著的阿道夫·希特勒。

八、……

九、……

文章以外的故事:

一个月后。“我”终于出狱了,自由的空气啊,怎么吸也吸不够。“我”又一次踏上了时间之旅,这一次是1999年12月,“我”准备参观“千禧年”的庆典……

返航途中。“啊!不!不!这不是真的!不!……”“我”绝望地哀嚎,“我”把传记的提纲丢在1999年12月了!真主安拉!释迦牟尼!耶稣基督!……

时空管理局审判大厅。“被告人遗失的文章《阴差阳错》涉及大量1999年以后的历史内容,犯有”故意泄露历史秘密罪“判处流放冥王星,无期……”法官庄严的声音在大厅中回响,“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法官问。“我”有气无力地问:“我的文章究竟落在谁的手里了?能告诉我吗?尊敬的法官大人。”“可以。”法官说,“他叫李嘉辉,他用你的提纲参加‘顶新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竟然还得了奖……”“啊!这个该死的李嘉辉!这个小偷!这个贼!我要把他碎尸万段!……”“我”仰天大叫,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拯救“凡·高”

拯救凡·高

在巨大的轰鸣声中我穿越了那个漆黑扭曲的空间,走进1890年的一个上午。

穿行在金色的麦田里,一片麦穗滚动的金色海洋,太阳用黄金涂满了世界,空气里跃动着这个季节的富有和丰实,面前出现了一所破旧的乡村别墅,干落的油漆和涂料,使这房子看上去遍体鳞伤,窗户、瓦片、木门像缀在它身上的一块块补丁,历史告诉我,凡·高就住在这里。至少,在这个时间,他应该在这里——因为这是他将要自杀的上午。

拨开那扇仿佛空无所有的门,我走了进去。

没有声音。没有人对我不敲门的闯入表示一点儿主人的惊奇和愤怒,阴暗的走廊里发霉的灰尘在跳舞,阳光如潮水从我背后涌进来。屋子,陷在死一般的沉默里。

推开第二层上阁楼的门,我看见凡·高的画室兼卧室,与走廊里的阴晦截然不同,屋子里装满了阳光,明媚和煦,地板上扔着躺倒的靴子,卷成一团的袜子,折断了的画笔,撕成大大小小碎片的画布……床边有打翻的调色板,各种色彩干结成一块五彩斑斓的毒疮,触目惊心。

我俯下身子注视地上的一块布片,虽然只是一个局部,但色彩浓烈几乎让人窒息,即使是在方寸之间,凡·高的才华也足以闪亮,这时来自床下的目光穿透了我。“你是谁?你来干什么?”在黑漆漆的床底下,只能看见他蜷缩着的轮廓,目光凉凉像一个苏醒的恶梦。

我坐倒在地上,心脏紧缩,我所崇拜的艺术的魔鬼已经近在咫尺:“对不起,先……先生,凡·高先生,我从1999年来,来……来找你……”“找我?”他扭动了一下身子,声音像金属,坚硬刺耳,“1999?很有趣!”“您能从床下出来吗?我……我看不清楚,先生。”“什么?出来?”他的眼睛燃烧起来,猛烈的愤怒喷涌,如来自地狱的熔岩,“你们都想叫我出去!你们都想杀了我!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太阳,太阳会把我烧死!我说过多少遍!你们都想杀死我!去你的1999罢,谎言!凶手!”他不可抑制地暴怒着用额头嗵嗵地撞击床板,四肢急剧地抽搐,仿佛溺水者想抓住什么,那种目光——只有撒旦才会有的目光切开了我的皮肤。

他真的是个魔鬼!世界上最伟大的疯子,那个在我无数个沉没的夜晚里哭泣,歌唱,咆哮的疯子!

我向着他跪下了:“出来罢,凡·高先生,阳光不会杀死你的,它滋养万物无私地赋世界以生机,它会像爱每一颗麦子,每一根野草一样爱你,而不是消灭你,它生来就是要创造的,如同你一样。你还记得吗?金色麦田的海洋,黄金一样的世界——此刻,它们就在窗外!”“金色的麦田?金子的海洋?”他稍稍安静下来,声音变得遥远,“金色的世界,呵呵呵呵——可那是假的,朋友,假的!没有真正的黄金世界!没有金色的麦田,那都是假的!真正的天堂是不会诞生的!而我们的世界正在死亡,麦田,野草,向日葵,你们和我们,都在死亡……天堂就在死亡里,在死亡里……”他仿佛在床下轻蔑地嘲笑着。“不,不对!真正的天堂不在死亡里,它决不属于黑暗!”我大声地吼叫,忘记自己正面对着世界上最伟大的疯子,“它在音乐里,在色彩里,在你的艺术里!你的艺术,流淌着黄金一样浓烈的色彩和同样浓烈的生命感的画卷!《星月》、《向日葵》……那是真正的天堂,你不能拒绝它!”“我的艺术?哈哈哈哈——”“凡·高先生,你要相信你的艺术!”“艺术!缪斯的血……阿波罗的血……阿弗洛狄忒的血……血!让你看看我的艺术!”

一个东西从床下扔出来,灰色的一小团,表面干皱萎缩如一枚风干的果核,我费力地把它打开,一个残损的“3”型——耳朵,他的耳朵!那只为了一个妓女割下来的耳朵!

我没法站起来了,面对一个疯子远比我所想像的难得多,何况他是一个伟大的疯子。“我知道世界伤害过你,甚至可以说它一直在伤害你,”我的脑核里还在震响着那个声音:凡·高不能死!——“愤怒可能会给人灵感,死亡给的更多,但它们绝不是艺术本身!我们的世界充满了生命,每一天它们都在诞生,在构筑我们世界新的色彩,生命,永恒的生命才是真正的艺术!凡·高先生,在你的画卷里就有这种生命,你一定要生存下来!未来的世界,你将获得伟大的成功,你的作品将和太阳一起不朽!相信我,你能为人类创造更多的艺术的奇迹!”“不,没有人能预言未来,除了上帝!”“可我能!我从未来而来,我看见你的作品被供奉在艺术的圣坛上,无数的艺术家拜倒在你的作品面前……”

对于天才和伟大的疯子而言,开启未来的预言就像一个咒语。

凡·高坐在了画布面前,抓着他的画笔,在颤抖,我终于可以凝视这张举世闻名的脸:颧骨高耸,眼窝深陷,一只耳朵奇怪地突出在头颅上,在阳光里他苍白瘦弱,不知所措。我忽然深深地失望了,这不是那个画像里的凡·高,那个笼罩着艺术的力量,冷酷嘲笑这个世界的魔鬼!一个可怕的念头咬住了我:当凡·高不再是魔鬼,他的艺术还具有那种力量吗?

我无声地离去了,黑暗的走廊里灰尘在跳舞。

我终于回到了现代,汽车,Internet,可口可乐,后现代,重金属……在这个世界纷纷扰扰,嘈杂而浓烈,这是我们时代的艺术,电视正在播放:“凡·高名作《向日葵》在昨天的拍卖中再创艺术品拍卖最高纪录……”一阵恍惚,我看见花花绿绿的钞票在微笑,我很累,头很疼,可能是时间旅行的后遗症罢。翻开书,凡·高还是死了,在那个上午。

突然间看见,川端康成死了,Cobain死了……还有很多人,死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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