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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04 10: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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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培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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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改革与社会治理

社会改革与社会治理试读:

总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基本遵循。这一系列重要讲话是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深化和拓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丰富和发展,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阶段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纲领,是全面阐述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重大原则问题的马克思主义文献,是指导我们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行动指南。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

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要求我们不仅方向明确,也要路径清晰,不仅要快速推进,更要注重成效,蹄疾而步稳。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上,依然存在改什么、怎么改以及孰先孰后的问题;具体到改革的各个领域、层次、板块,具体到改革的策略与方法,依然存在争议、误解甚至盲区;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上,依然存在如何落实、具体路径等问题。为此,既需要在实践中大胆探索,也需要在理论上小心论证。而后者,为社会科学工作者乃至学术出版人提供了机遇,也是中国社会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使命。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党中央直接领导、国务院直属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长期以来,以中国社会科学院为代表的社会科学研究者,秉承学术为社会服务、为大众服务的宗旨,辛勤耕耘,努力进取,时刻关注重大现实理论问题研究,为党和国家的发展建言献策。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每一个历史节点,从党的大政方针到具体制度的构建,中国社会科学院都发出了自己应有的声音,切实起到了党和国家重要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跨越中国历史三峡的重要时刻,中国社科院尤其要发挥自身理论优势,为改革释疑解惑、谋划布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由中国社科院牵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具体组织实施,推出“全面深化改革研究书系”。书系选取了16个专题,约请国内该领域重要学者主持撰写,形成系列丛书。我们的设想是:

1.所有专题都必须是当前深化改革实践中的难点问题、重点问题和关键问题。

2.所有写作者必须是对这些问题深有研究的学者。他们不仅在理论上卓有建树,是某些重要理论观点甚至学派的创始人或者代表,还长期关注社会实践,参与党和国家某些重要政策的制定或论证。

3.各专题的写作者对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讲话的渊源以及理论与实践基础有深刻研究、深透认识。

4.书系总体为应用对策研究,要求有观点、有论证、有调研、有数据、有方案,实证性突出。

根据上述标准,我们选取的16个专题是:改革开放与中国经验、经济体制改革、财政制度、企业绩效革新、人口问题、城镇化、国家治理现代化、依宪治国、文化市场、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这些专题覆盖了十八大报告所论及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军队建设七大方面中,除党的建设和军队建设外的五个主要方面,都属于改革中的关键点。各专题的写作者多数来自中国社科院,也有部分来自中央编译局、清华大学等国内重要研究机构与高校,全部是各该领域的顶尖级学者。这些学者已有的学术积淀,以及他们长期为党和国家政策制定担当智识支持的经历,保证了书系的权威性、实用性和指导性。从各专题的成稿情况看,作者问题意识强,对当前改革的难点和重点反映多,理论探讨深入。书中提出的对策方案,也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总体而言,书系内容扎实,讨论深入,对现实有参考意义,基本达到了我们的要求。当然,学无际涯,改革无止境,诚挚欢迎学界同道讨论批评。

书稿初成之际,得知书系入选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出版重点图书”,并获得国家出版基金支持,不胜欣喜,也很受鼓舞。2014年是中国的马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正当扬鞭奋蹄,开启新程。

是为序。王伟光2014年2月5日

摘要

21世纪第一个10年过去了,中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的新阶段。自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迁。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社会巨变,由两个大转变构成主线:一个是经济体制的转轨,即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另一个是社会结构的转型,即由农业的、乡村的、封闭半封闭的传统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社会转变,也就是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经济体制改革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转型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但相比起经济体制的转轨,社会结构转型是更加长期、更加深刻、更加艰难的转变。35年多来的中国经验充分证明,改革开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中国未来的发展,依然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提供强大动力。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已经从重点是经济领域的改革开放,进入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的新阶段。加快推进社会改革,成为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

中国目前发展形势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政治总体保持稳定,但社会问题多发凸显。社会问题多发凸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增长,社会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

社会结构快速转型推动社会改革。当前,城市化迅猛发展、劳动力供求关系深刻变化、老龄化加速、资源和环境约束趋紧、国内消费急需扩大等等,这些挑战都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种巨变的规模之大、速度之快、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其形成的巨大压力推动加快社会改革。

人民生活需求的提高要求社会改革。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依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这一矛盾的表现形式却会发生很大变化。改革开放初期,这一矛盾主要表现为以生活必需品为主的商品短缺,随着商品市场的供求平衡甚至供大于求,这一矛盾更多地表现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足。现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也快速提高,生活质量、健康快乐、满意幸福、公平正义等成为人们新的需求。这些新需求的增长,要求加快社会改革。

利益格局的变动倒逼社会体制的改革。随着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流动加快,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动。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动形成许多具有不同自身利益的利益主体,非实体经济的发展使财富积累速度加快,劳动收益和资本收益差距扩大,一些地方的干部脱离群众也造成干群关系的紧张,这些都使利益格局复杂化,成为引发一些社会问题的深层原因。利益格局的变动对加快社会改革形成倒逼机制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社会改革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核心议题,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市场与社会的关系。要弄清楚,哪些社会事务,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各自分担,哪些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承担。在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Abstract

After the first decade of the 21st century,China has entered the new stage of comprehensively deepening reform and developmen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in late 1970s,tremendous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in Chinese society. Reform and opening up unfold into two themes of great transformations for the past 35 years:the first theme is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economic system from a highly-centralized planned economy to a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the other is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social structure from an agricultural,rural,closed or half-closed traditional society to an industrial,urban,open and modern society,which is also known as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Economic reform is a powerful impetus to the development and transformation of social structure. However,compared with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economic system,the transformation of social structure is more long-lasting,profound,and difficult. Experiences of China over the past 35 years firmly prove that reform and opening up is the only way to stick to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he future of China will rely on the force of deepening reform. Along with the deepening reform,China has moved from the stage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focusing on the economic aspects to the new stage of comprehensive reform and opening up.Accelerating social reform becomes an important aspect of comprehensively promoting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current situation is featured by sustained and rapid economic growth,general political stability,and unexpected social problems. Social problems come from the imbalance between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development,with the social development lagging behind the economic growth and the social reform lagging behind the economic reform.

Social reform is driven by rapid changes of social structures. At present,the changes hampe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society,including high-speed urbanization,profound changes between supply and demand sides of labor forces,accelerating ageing society,tightened constrain of the natural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and the expanded domestic consumption.Those changes have been never seen before concerning its scale,speed,and depth,and they become the tremendous pressure for us to speed up the social reform.

Social reform is necessary for the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es. The principal contradiction in today’s China is still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people’s growing material and cultural needs and the backward productive force.However,the manifestation of the contradiction will change in different development stage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the contradiction is characterized by the shortages of necessities. After the supply of commodities becomes balanced with or even exceeds the demand,the contradiction is manifested by the shortage of public goods and public services. With the economic growth and the people’s material and cultural needs rising rapidly,quality of life,life satisfaction,health,happiness and justice become new demands. The growth of these new demands calls for the acceleration of social reform.

Social reform is pushed by the changes of interest structure.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system and social structure,social mobility speeds up and interest structure undergoes profound changes. The income gaps have been widened between urban areas and rural areas,between different regions and between different strata. Different groups with their own stakes come into being in the interest structure along with the changes of class structure. The development of virtual economy make the pace of wealth’s accumulation faster,and the income gap between labor and capital becomes widen. In some places,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adres and ordinary people becomes tightened. All these changes bring about a more complicated interest structure and trigger kinds of social problems.Therefore changes of interest structure is speeding up social reform.

The core issue of economic reform is to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overnment and market,while the core issue of social reform and innova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systems is to deal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overnment and society and between market and society. It should be made clear that which kinds of responsibilities of social governance shall be taken respectively by government,market and society,and which kinds of responsibilitiess shall be shared. With macroscopic readjustment and control from government and with the decisive role on resources allocation from market,we should make social forces play a better role.

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经济社会重大举措(代前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书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等改革举措进行了重点解读。一 关于国家治理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判断的提出,是对我们党执政理念和治国学说的新发展。其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新提法,把它写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社会上和学术界引起热议,也有各种各样的解读,我谈谈自己的理解。

早在20多年前,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视察南方重要谈话中就指出:“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我觉得,这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就可以理解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从20世纪90年代初到21世纪20年代初,正好约30年,所以说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在落实邓小平同志这一高瞻远瞩的设想。《决定》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党的十八大报告实际上已经提出了这项制度建设的任务。十八大报告有这样一段阐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因此,关于全面深化总目标的提法,实际上是十八届三中全会落实十八大报告的这样一个部署。整个三中全会的文件,就是关于一整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的顶层设计。

关于国家治理的思想,在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里面也早有阐述。马克思谈到国家理论的时候,强调国家有两种功能,具有两重性,即国家的阶级性和社会性。阶级性体现为国家的统治功能,社会性体现为国家的社会功能。马克思说的社会功能,其实际含义就是社会治理功能,就是国家处理一切公共事务的治理功能。所以,他在谈到国家的发展过程时,认为随着国家的成熟发展,统治的功能会逐步弱化。因为国家刚建立时,统治是第一位的,最关注的是如何保证国家的安全和稳定;但是,当国家比较成熟以后,治理功能就成为国家更加重要的一项功能。这些阐述,对我国当前的制度建设,也是具有启示意义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使用频次最多的关键词汇,恐怕就是“制度”和“体制”。《决定》提出的一系列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任务,实质上是对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比如,在经济体制方面,提出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形式、资源配置制度、产权保护制度、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准入制度、金融制度、财税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土地使用制度等;在政治体制方面,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多层协商民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行政执法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反腐败体制机制等;在文化体制方面,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文化管理体制、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在社会体制方面,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教育制度、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医药卫生体制、社会治理体制等;在生态文明体制方面,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在这些制度的下位,还有更细致、更具体的制度体系。这一整套的制度体系,就是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设计,它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完善,以便使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和现代化。二 关于市场的决定作用《决定》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判断,就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我们过去的提法是起“基础性”作用,实际上只有二字之差。但这二字之差,标志着我们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

对这个改变,有些同志还有些疑虑,觉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就是更好地发挥了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特别是在近年来的国际金融危机当中,正是我国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才破除了自由市场的神话,避免了危机。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又要突出地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呢?

众所周知,关于“市场和政府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的答案,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探索,一开始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后来是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再后来是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一直到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市场起基础性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市场和政府究竟哪一方起决定性的作用这一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始终存在,现代市场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我国在经济领域面临的转变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升级、消化过剩产能等一系列挑战,实际上都与我们还没有完全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这一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办事有关。所以说,尽管改革开放已经35年了,但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仍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

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到底体现在哪里?这次提出的一系列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任务,包括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统一的市场决定价格的体制、人民币市场化的形成机制、统一税制、加快自由贸易区的建设等等,都将体现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很多人还没有特别了解上海自贸区的意义,这个自贸区实际上是在深圳经济特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开放的新体制。这个新体制当然是刚刚开始,一旦形成,将是我们改革开放的一个新起点。

当然,“使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如果用前者来否定后者,或者用后者来否定前者,不仅在理论上是有误判的,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三 关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表述。这次《决定》提出的一个重要判断,就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个判断对于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贡献,可以类比于当年我们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

什么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经济。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的意义在哪里呢?我的理解是,一方面是把我国实践中的一些成功做法在理论上确立下来,比如我国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都已经通过上市发展成现代股份制经济,股份制经济实际上就是一种混合所有制经济;另一方面,是要在实践层面给予民间资本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同时,也进一步强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决定》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提出“四个同样”,尽管这“四个同样”不是集中表述的:即第一,同样“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第二,经济财产权“都同样不可侵犯”;第三,同样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第四,同样享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我国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很多情况下是实践走在前面。比如这“四个同样”,在浙江已经普遍实行,实践证明对促进经济发展是有益的,也不会动摇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四 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民财产权

应当说,此次文件在这一方面有很大的突破,甚至突破了学界在这方面的一些预料。关于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民财产权方面的改革,分散在《决定》的不同段落里,但主题集中在三个方面,即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改革、关于农民承包地的改革和关于农民住房的改革。

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改革,《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关于农民承包地的改革,《决定》提出,“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以及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关于农民住房的改革,《决定》提出,“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这三项改革,构成关于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民财产权的大胆变革举措,其意义可能不亚于当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乡镇企业和近年来的覆盖乡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会在农村产生深刻和长远的影响。

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改革,实际上各地都有很多的探索。在珠江三角洲,一些市中心的商业城、电子城、超市大楼等,都是农民自己建设的,属于农村集体产权。关于农民承包地的改革,全国也已经有众多形式不一的农民承包地流转的探索。允许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这在实践层面以前大概还是很少有的。从理论上说,城市中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城市人购买的在国家土地上盖的楼房,是有完整产权的,那么农民在自己集体产权的土地上盖的住宅,为什么不能有同样的抵押、担保、转让的权利呢?像在浙江,很多农民在城市买了房子,现在农村的年轻人也都进城了,很多村落的小楼房三分之一都闲置着。住房恐怕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还是要盘活农民的财产。

当然,这项改革也要确保稳妥地进行,要高度重视这三项改革的三个前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要“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不是说原来的所谓“小产权”房一夜之间就都合法化了;农民承包地的改革,要“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前提下”,不能随意改变承包地的农用用途,不能威胁到粮食的安全;关于农民住房的改革,要在“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的前提下,不能一哄而起。正像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山东时强调的,“要有序推进改革,该中央统一部署的不要抢跑,该尽早推进的不要拖宕,该试点的不要仓促推开,该深入研究后再推进的不要急于求成,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五 关于户籍制度改革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为什么要搞新型城镇化和户籍改革?主要目的是要实现城乡一体化。因为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我国城市已经有了非常大的变化,现在我国城市居民无论是到哪个西方发达国家去看,都不感觉陌生了,而且会感觉到我们的城市和西方的城市相比,并没有太大的距离。这和20世纪80年代初期人们出国的时候感觉已经截然不同。我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城市发展水平的距离和发达国家大大拉近。但现在最大的差别就是乡村的差别。除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一些连片发达乡村以及其他农村地区的少数发达乡村,我国绝大部分的乡村和发达国家的乡村相比,还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差距。所以,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来说,如何使农民普遍富裕起来,如何普遍使农民获得现代化的生活条件,恐怕是我国最艰巨的任务。所以,新型城镇化也好,户籍制度改革也好,眼里首先要有农民的利益。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都被纳入一个更高的战略里面,即城乡一体化。

户籍制度改革,也不仅仅是改变户籍的注册,而是要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没有这些配套措施,户籍制度改革就是一句空话。《决定》提出了三项重要的配套改革措施,就是“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在城市根据规模从小到大逐次放开的同时,也提出了“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这当然是因为特大城市在水资源、能源、交通等诸多方面都达到了一定的极限。但问题是什么是“特大城市”。以前我国有个标准,城市人口100万以上到200万就是特大城市了。现在这个标准显然不适用了,因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城市人口规模已经大大提高。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市区人口超过500万的城市全国也有几十个了。所以恐怕要把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定义在500万~1000万。

当然,目前从实施层面来看,户籍制度改革也遇到一个实践中的矛盾,就是户籍从小城市开始放开,人们又都往大城市跑。现在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就业机会,都集中在大城市。按城市规模统计,越大的城市平均土地收益率越高,人均GDP越高,经济的集约效益越高,资源、机会都集中在大城市,这就是绝大多数人都要往大城市跑的原因。但大城市、特大城市现在各方面又已经难以承载人口的重压,水、空气、交通各方面都已经达到了极限。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小城镇人口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曾达到27%,约8100万人;到2010年,小城镇人口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已降到了20.7%,约1.38亿人。全国1.9万个建制镇建成区平均人口只有7000多人,还不如大城市一个社区的人口多。所以,户籍制度改革,也要改变资源的配置方式。30年前,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发表了《小城镇 大问题》一文,今天来看,小城镇依然是大问题。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如何让连接城乡的小城镇活跃起来,成为缩小城乡差别的重要中介,仍然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六 关于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决定》提出,“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橄榄型”这一概念,虽然社会学界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但还是第一次写进中央文件。到底什么是橄榄型?关于收入分配的结构或者说社会阶层结构,学界有各种形象的说法,什么金字塔型、哑铃型、鸭蛋型、纺锤型等。“橄榄型”是比较通行的说法,就是对中等收入群体和中产阶层占多数格局的一种形象说法。“中等收入群体”和“中产阶层”的概念还是有区别的,前者按照收入的单一指标来界定,而后者则通常按照职业、收入、教育等多项指标或者主要按照职业来界定。“中产阶层”更多反映职业结构的变化,即随着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白领在职工队伍中成为主体,这一变化也带来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这次《决定》提出要“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那么怎么来界定“中等收入者”呢?国际上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决定数”办法,就是像贫困线一样,在一个时期确定一个数值。如我国目前农村扶贫线是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到2012年还有9000多万人,随着收入的增长,每年约减少2000万人。美国一个经济学家提出一个标准,他说若每人每天消费10美元以上就是中等收入者,当然他也是参考了很多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国家的经验。但是,这个10美元不是汇率美元,是按照购买力平价(PPP),因为每个国家物价是不一样的。另一种是“相对数”方法,就是参照人均收入或收入的中位数确定一个中等收入者的收入区间,按照这种方法,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就不能仅依靠收入的普遍提高,还要依靠收入结构的改善。根据我们的测算,我国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到2020年要超过50%,还是要付出非常艰难的努力。

按照统计局的数据,我国的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到2012年是0.474,从国际比较看还是比较高的,近年来已经开始逐步下降。当然,现在学者还在争论,统计局的数据到底准不准?当然,也有一些积极的态势,比如农民的人均纯收入2013年是连续第四年超过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而城乡差距是解释整个收入差距的最大的一个函数。在国际范围内进行比较,收入差距大的国家主要还是集中在拉美和非洲,亚洲国家和地区在增长过程当中多数是相对平均的,特别是东亚模式。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这些地方的起飞,都和拉美模式截然不同,都保持了较小的收入差距。中国大陆和印度作为人口大国,在发展中都出现了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特别是城乡和区域差距较大。

我国现在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怎么来实现这一条?就是要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这一系列的政策,就是要保证实现橄榄型分配格局的政策。七 关于“单独”夫妇可生两个孩子的政策《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是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比较大的变动。一些长期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可能还有些不理解,觉得自己多年辛苦背了那么多骂名才把生育控制住,怎么说放开就放开了。

人口生育是有规律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受教育水平的提高,生育率也会下降。因为生儿育女除了抚养的直接成本,还有因为生育和抚养孩子而可能失去的教育、就业、培训、提薪、升职、娱乐、休闲等机会,也就是“机会成本”。生活水平和受教育水平越高,机会成本越大。这就是越穷越生、越富裕的国家人口反而负增长的原因。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生育率也快速下降,人口老龄化加速,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应对这一我国未来的重大挑战,适时有序放开“单独二孩”是必要的选择。人口的变化是有延迟性的,如果再推迟放开,会造成未来人口结构的畸形,20年、30年以后回头看,它可能会成为我们一个重大失误。

当然,我们还是要强调坚持计划生育这个基本国策,不是把这个基本国策全面推倒,主要是要放缓老龄化进程和保持劳动力合理的持续供给。现在最大的变数就是放开以后到底能新增多少孩子?经过测算,全国处于生育年龄的女性大概有3000万,根据生育意愿调查,大概有60%的女性可能生孩子,放开后新增的孩子估计在80万~200万,不同的学者按照不同的参数有不同的估计。

当然,现在还要防止净增人口出现大的反弹。因为现在出台这个政策时,我国人口还没有达到零增长,现在每年全国还有600多万的人口净增长,这就是近一个香港的人口。人口如果过多增长,对我们实现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标也会有一定影响。

现在对人口高峰年份的估计是:如果生育政策不变,总人口在2023年、2025年左右达到高峰,高峰时期总人口的均值是13.925亿。如果从2015年全国城乡统一放开单独二孩,总人口的高峰会推迟到2026~2029年,高峰95%的可能性上限为14.12亿。也就是说,放开单独二孩将推迟几年人口的高峰,人口高峰从13.92亿增加到14.12亿,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能够承受的。八 关于创新社会治理

这次的文件有一个变动,就是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而我们在此之前,一直是提“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只有一字之差,但还是有区别的。我自己理解,“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区别,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覆盖的范围不同。“社会管理”在实践中往往被理解为无所不包,涵盖的领域过于宽泛,在实践中不容易把握和界定,“社会治理”则聚焦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等。二是“社会治理”相比于“社会管理”,更突出地强调“鼓励和支持各方面的参与”,强调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而不是政府管控的作用。三是“社会治理”更加强调了制度建设,特别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社会治理体系可以说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社会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就是要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就是要弄清楚,哪些社会事务,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各自分担,哪些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承担。要更好地调动起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该交给社会就交给社会,就像当年我们说该交给市场要交给市场。这个社会怎么发育?《决定》提出,“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什么是“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就是大大降低登记门槛,包括取消对主管挂靠单位的要求。这项政策将会极大地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当然大发展也会出现鱼龙混杂的情况,就像市场经济发展初期会出现假冒伪劣盛行,所以在大发展中更要注重规范和监管。上篇社会巨变与新成长阶段第一章社会巨变与新成长阶段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千年未有之巨变,中国已经由原来的农业和农民大国逐步转变为新兴的工业大国,城镇化水平大大提高;人民生活总体上已经进入下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正在向更高的全面小康水平迈进;人口结构类型发生历史性转变,实现了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增长率,平均期望寿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从人口大国跨越为人力资源大国;中国数亿人摆脱了贫困,为全球反贫困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形成,结束了中国数千年来农民没有社会保障的状况。一 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生凋敝、满目疮痍。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迅速恢复经济,发展生产,稳定物价,改善人民生活。随着经济的稳定增长,各项社会建设和社会化事业也得到发展。到改革开放之前,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实现充分就业,建立起了为工业化服务的社会保障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医疗体系。但是,社会建设一方面取得很大成就,另一方面也走过了曲折的道路,社会事业在“文革”中也遭到破坏,温饱和贫困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全国的工作重点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社会建设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局面。“社会建设”在中国社会学的学术语言里,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在20世纪30~40年代,“社会建设”曾经是一个热门话题。当时倡导社会建设最积极的是社会学家孙本文,他在1933年还创办了一本由他任主编的杂志,刊名就是《社会建设》。“社会建设”现在是一个通俗易懂的词,但它与过去社会学里的“社会建设”概念,并没有一种历史上的话语延续。过去我们常说“社会主义建设”“现代化建设”“国家建设”或“经济建设”,但很少提到“社会建设”。在过去论述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时,常常提到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任务,但通常不把“社会”作为一个单独的领域来部署任务。我们现在关于“社会建设”的概念和思想,是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中引申出来的。如果要对我们现在说的“社会建设”的概念下一个定义,可以说社会建设就是按照社会的发展规律和运行机制,通过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来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这个概念,在不同的语境下涵盖的范围有很大差异,所以有所谓“大社会”和“小社会”的说法。对社会的研究,理论上有几种不同的分析框架。

一种是二元的“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如洛克政治思想传统里“社会先于国家”框架,孟德斯鸠、托克维尔社会思想传统里“社会制衡国家”框架,还有黑格尔哲学思想传统里“国家高于社会”框架。马克思把黑格尔的框架头脚颠倒过来,认为基础(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上层建筑(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并进而发展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在现代,哈贝马斯从“市民社会”的理论中进一步引申出“公共领域”的概念。

另一种是三元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分析框架。如一般的现代化理论认为,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是三位一体的现代基础制度。这个分析框架在公共选择理论的社会治理的应用方面得到深入发展,比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她也是公共选择理论的创始人之一,认为传统的分析公共事物的理论模型主要有三个,即哈丁(Garrett Hardin,1968)的“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戴维斯(Robyn Dawes,1973,1975)等人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以及奥尔森(Mancur Olson,1965)的集体行动逻辑(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但他们提出的解决方案不是市场的就是政府的,奥斯特罗姆另辟蹊径,提出通过社会自治管理公共物品的新途径,认为运用什么办法应因地制宜,关键是取决于管理的效果、效益和公平。

三是基于“中国经验”的五位一体的分析框架,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以经济建设为基础,当前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个框架是一个工作布局框架,同时也是一个理论分析框架。文化建设的加入,为“软实力”的研究和认识留下了广阔空间。

我国对社会建设的认识,也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社会主义建设主要分为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进行,社会建设并没有被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发展领域。在经济建设的同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问题在现实中变得越来越重要。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重点强调改善人民生活。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决定,把实施了五个五年的《国民经济五年计划》,从第六个五年计划开始,易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增加了“社会发展”几个字,并相应地在对经济建设做出部署的同时,也对社会发展的任务做出全面部署。从“六五计划”到“十一五规划”,社会发展的内容逐步充实,人口、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环境保护、民主法治、社会管理、精神文明等等,都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并由此引申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思想。

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2020年要达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社会建设,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做出决定;2007年党的十七大则进一步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2012年党的十八大要求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一起,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实践与探索从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二 社会发生巨大变迁1.人们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饱经沧桑与苦难的中国人民终于重新站起来了!但那时的中国,民生凋敝,经济严重落后,国家百废待兴。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只有十几、二十几美元,相当于西方发达国家18世纪中期水平。1949~1978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逐步提高,但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缓慢,到1978年我国人均国民收入为190美元。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人们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到2013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800多美元,总体上已经进入中上等收入国家行列。

改革开放30多年是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最快、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1978~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元增加到2695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增加到8896元。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和农村人均住房面积成倍增加。群众家庭财产普遍增多,吃穿住行用水平明显提高。改革开放前长期困扰我们的短缺经济状况已经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图1-1 1978~2013年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与恩格尔系数变化

人民群众的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我国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从1978年的67.7%下降到2012年的43.1%,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57.5%下降到2012年的36.3%。在此期间,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占消费性支出比重大幅增长。

生活的巨变使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正在向更高的全面小康水平迈进。2.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动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特别是改革开放提供的强大发展动力,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迁,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已经由原来的农业和农民大国逐步转变为新兴的工业大国,城镇化水平大大提高。

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我国的三次产业结构变化可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新中国成立之初到1978年,我国一、二、三产业在GDP总量中所占比重,由1952年的53:18:29变为1978年的31:45:24。这个阶段中,我国产业结构的变动特点表现为第二产业迅速扩张,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业在经济中的地位有所下降,但仍然发挥主导作用;服务业相对于其他产业增长速度过慢。第二个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到现在,一、二、三产业在GDP总量中所占比重,由1978年的31:45:24变为2013年的10.0:43.9:46.1。在这段时间内,我国的服务业增长迅速,工业平稳发展,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急剧下降,反映出我国产业结构优化的趋势。经济结构的这种变化表明,我国经济已经进入工业化的中期。

1949年,中国城镇人口只有5700万,城镇化水平为10.6%,比1900年世界平均水平还低3个百分点,是一个典型的农民大国。1949~1978年,中国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1978年达到19.7%。改革开放以后,1978~2013年的30多年中,中国的城镇化水平从19.7%升至53.7%,城镇化速度加快是相当明显的。3.人口结构类型实现历史性转变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人口结构类型发生了历史性转变,由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长率,过渡到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再转变到目前的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增长率。1952~2008年,中国总人口从5.7亿人增加到13.28亿人,出生率从37.00‰下降到12.14‰,死亡率从17.00‰下降到7.06‰,自然增长率从20.00‰下降到5.08‰。促使这种人口转型的主要因素是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和计划生育政策。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从80年代初期开始在城市户籍人口中严格实施“一对夫妇一个孩子”的生育政策。随着出生率的快速下降,中国的人口结构发生了重大转变,总和生育率由70年代初期的6左右降到了目前的1.8左右,这一变化使得中国少生了3亿人,社会负担系数持续下降,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人口数量得到控制,人口素质也得到了很大提高,中国的大学生比例、有专门技能人才的比例以及劳动力的整体素质都在不断提高,平均期望寿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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