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有时候需要一碗鸡汤的支撑(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2-01 23: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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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咸泡饭,路嘉怡,村长,谢园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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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有时候需要一碗鸡汤的支撑

梦想,有时候需要一碗鸡汤的支撑试读:

我知道没有人值得我羡慕

当然也不是都那么OK

所有为现实让路的,都不是梦想

我敢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版权信息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我知道没有人值得我羡慕/咸泡饭著.—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9ISBN 978-7-307-10808-0Ⅰ.我… Ⅱ.咸… Ⅲ.随笔—作品集—中国—当代 Ⅳ.I267.1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3)第100443号责任编辑:刘汝怡 责任校对:赵琳 版式设计:吕伟出版:武汉大学出版社(430072 武昌 珞珈山)发行:武汉大学出版社北京图书策划中心印刷:三河市延风印装厂开本:880×1230 1/32 印张:10 彩插:2 字  数:300千字版次:2013年9月第1版 印次:2013年9月第1次印刷ISBN 978-7-307-10808-0 定价:32.00元版权所有,不得翻印;凡购我社的图书,如有质量问题,请与当地图书销售部门联系调换。礼物如此幸福的一天雾一早驿散了,我在花园里干活蜂鸟停在忍冬花上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我想占有我知道没有一个人值得我羡慕任何我曾遭受的不幸,我都已记忆想到时今我同为一个并不使我难为情在我身没有痛苦直起腰来,我望见蓝色的大海和帆影。——[波兰]米沃什/西川译

自序

这本书的书名,来自波兰作家米沃什的诗。他得过诺贝尔文学奖。这当然不是我喜欢这首诗的原因。如今,我们国家也有人获此殊荣,所以,我说这话的时候,完全没有羡慕嫉妒恨的味道。有一点我忘记说了,诗人写下这些句子的时候,已经九十高龄。我的职业生涯是个让人生气的大圈子,时隔多年,我终于决定写一本书。理由是,我发现:如果我还有可能创造出一件对自己来说完美的东西,那么,只能是一本书了。人生何其短,不过繁花一季,在朝生暮死之间,奢谈什么不朽的功名,太虚妄了吧。可是,昙花一现也未免太悲摧。我常想,十年后,二十年后,我还能写吗,还有人读吗?这个时代的新陈代谢超快,曲未终,人已散;新生的速朽,老旧的淘汰。遥想未来,心有戚戚焉。那时候,世界归根结底掌握在孙子辈们的手里,我辈已老,文字再怎么接地气,再炉火纯青,也无法满足新人类的阅读口味,所思所想肯定也格格不入。由此看来,我辈注定要被无情地置于历史的垃圾桶。不过,我又转念一想:也许到了那时候,早已经火星撞地球,山无棱,天地合了。我拍了拍自己,说:兄弟,你想多了。人生注定是场不寻常的旅途,一路上有太多未知,但是,那又怎样呢?人生如是,写作亦如是——这不是无知无畏,而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那一份执拗的坚持。据说,上帝曾请三个人建造房子。第一个人建的是草房子,第二个人建了木头房子,他们很快就完工了;第三个人则毕其半生,建造了一所坚固无比的石头房子。一场暴风雨之后,草房子和木房子没了踪影,石头房子当然毫毛未损、巍然屹立。于是上帝问第三个人:你为什么会建如此牢固的房子?那个人回答:我建造的时候,始终在想,我是在建造自己的栖身之所。我想,领悟了这个故事所蕴蓄的道理,就很容易创造出对自己来说完美的东西。写作这件事与建房子并无二致,有人视之为功名利禄之源,你却视之为栖身之所。我以此自勉,也希望自己能造出风雨如晦而等闲视之的坚固房子。关于写作,我以前不敢奢谈,现在我觉得说说也无妨。这倒不是由于自己具备了什么了不起的资格,实在是因为我发现:其实,写作这事,压根儿就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凡是戴着红领巾、长在阳光下的人,诸如我辈,多少对写作怀有某些敬畏,总把它与道义、人生、社会这些大词儿纠缠在一起,硬是把一件好玩儿的事情弄得不好玩儿,硬是把一件妙趣横生的事情弄得索然寡味。每位写作者一定都想过“为什么写作”这个问题,答案当然五花八门。就我而言,完全是由于好玩儿。王小波这家伙把写作这件事比作登山,具体来说,就是要冒着脑壳被摔碎的危险,去做一件获利极少的事情。我觉得这比喻很贴切,对大多数写作者来说,这绝对是一件付出大于收益的事情。但是,谁在乎过收益?不过是因为山在那里,而登山这件事很好玩儿罢了。我仔细想了想,认识到:写作不是我生活的一部分,而是我体验生活的一种方式。像我这种不爱折腾的人,生活是很无聊的。事件的密度相当低;时间匆匆逝去,我在小范围的天地里匆匆来去,眼睛一睁一闭,一天就草草地过去了。要是就这么下去,这辈子算完了。好在还有写作这回事,写作的时候,我在看似平淡的生活中不断发现了亮点,就像在海滩上捡贝壳的孩子,见到这边一个好看的贝壳,那边又一个,那边又是一个,惊喜不断。我陡然发现,原来还有那么多有趣的人、事、物,值得我们停下来,看一看,想一想,握握手,说几句话。于是,我相信,一个人对生活的认知深度,取决于他的眼睛,而不是眼前的景色;取决于他感受的丰富性,而不是事件的密度。写作恰好给了我这双眼睛,使我找到了通向丰富的捷径。我没有把这本书当作一本书去写,而是出于捡贝壳的需要,还有就是为了好玩儿。因为不同的际遇,不同的情景,不同的时空,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心境,这些文章呈现出不同的样子,风格迥异。不过,我想到了王小波先生引用罗素的那句话:“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于是,我觉得也许这样也挺好。这些文章,我用在修改上的时间要远远多于把它们写出来的时间。春天改,夏天改;白天改,晚上改;一字一句地改,三番五次地改。春花秋月何时了,我还在改稿;洛阳亲友如相问,就说我在改文稿;王师北定中原日,我也不忘改文稿;人生自古谁无死,反正我就改文稿;仰天大笑出门去,回来继续改稿子……近乎于自虐了。我刚才还说自己不爱折腾来着,之所以在文字上如此这般不辞辛劳,倒不是因为自己多么严格要求,多么追求完美,多么一丝不苟,完全是出于喜欢。干脆这么说吧——我就是犯贱,喜欢打磨文字这种事情。总之,那是一种非常良好的感觉,读自己的文章,有时候就像在阅读另一个陌生人,然后把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和感受加进去一点儿,再加进去一点儿;终于感觉可以放下心来,了无牵挂地忘记过去了。因为舍不得放下,所以拼命要记住,又担心记忆力有限。现在好了,我使出一招乾坤大挪移,把记忆都化成了纷纷扬扬的文字,留存在纸上,有朝一日,即便脑子被掏空,也无关紧要了。修改文章这种事情,对我来说恐怕永无止境,用一句热血的话说,就是:生命不息,修改不止。事实上还真是这样,不过,我觉得是时候适可而止了。我是个蛮喜欢回忆的人,用乐此不疲来形容,大概也不为过。还是一个少年的时候,就常常凭栏而立,往事一幕一幕从眼前掠过,内心被莫名其妙的惆怅填满了。现在想来,在那个单薄的年龄就开始回忆,实在为时过早。如今,我依然没有胆量说自己有什么回忆的资格。生活中,我大致是一个小心翼翼又随遇而安的人,没经历过九九八十一难,当然,我也不希望这样。我只有小欢喜,小悲伤。走至现在这个让人感觉艰难的年纪,我意识到了自己少年时的幼稚,这算不算一种成熟呢?我还不能确定。不过,我也不为那时的“为赋新词强说愁”而感到脸红。那个凭栏而立的少年,虽然模样有些可笑,但他是真诚的。我总觉得,一个人垂垂老矣,有一箩筐的阅世经验,这些其实也算不上是了不起的资格吧。如果以此自居,喋喋不休地教育后辈,恐怕还会遭人嫌弃的。我们的一生中会经历不同的阶段,竭尽全力而真诚地走过,那么,让自己感到脸红的理由就一个也没有。我知道,你的心里有纠结,有悲摧,有迷惑,有惆怅,有向往,有欢欣,有各种柔软的感情。如果你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有同感,那意味着你与身体里的另一个自己狭路相逢。你把这些情愫藏在心里,我把它们搬到了纸上,仅此而已。其实,我们大家都是一样一样的呢。这本书,不是指南,也不是鸡汤。我在万丈红尘里跌打滚爬,身心俱伤;更没有一条万能的红尘摆渡船。我能做的就是与你抱团,陪你哭陪你笑陪你吐槽陪你领略风雨阳光。如果你觉得这是温暖的慰藉,那就是我的无上荣光了。这世上没有一个人值得你羡慕,你所经历的一切,都熠熠闪光。

快控制不住自己了

快控制不住自己了

我记得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正上着课,大家聚精会神、如饥似渴地听讲,突然听到一声刺耳的尖叫。这一声尖叫毫无预兆,横空而出,顿时,教室里鸦雀无声,空气也凝滞了。我转过头,看见一位女同学双手捂着耳朵,正惊慌失措地看着大家。一头雾水的老师眨巴眨巴眼睛,怯怯地问:你,你怎么了?女同学面无表情,她也被自己的举动吓坏了。她弱弱地回答:我控制不住自己了。老师愣了半天,最后说:这是课堂,我们继续上课。太遗憾了,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就转学了,没办法和那位上课时因为控制不住自己而突然尖叫的女生继续茁壮成长。虽然当时,我在心里狠狠地鄙视她,觉得她莫名其妙,没事找抽,但是现在我多么想与她双手紧握,郑重地告诉她:时光荏苒,往事成烟,只有你的尖叫声绕梁不散,挥之不去,因为我们都控制不住自己了。你看,早上的阳光多么柔软,干干净净地照在草地上。小女孩穿着格子衬衫,头顶扎着小辫,走路还踉踉跄跄的,她的手里捏着一大束棉花糖,像孙悟空脚下的云团。小女孩自己跟自己玩得很嗨皮,她突然转过身,直勾勾笑眯眯地看着我——简直是在调戏我呢!我突然好想抢走她手里的棉花糖,迎着早晨的太阳在公园里疯跑,然后小女孩在我身后追。小女孩要笑得特嗨,边追边说:叔叔,我就要追到你了!我心里这么想着,可小女孩连路都还走不稳呢,她的妈妈就站在不远处,随时提防着像我这样想抢棉花糖的坏人。某一刹那,我感觉控制不住自己了,就要跃身而起、箭步如飞地去抢小女孩手里的那团云了。我岂止想抢那团云啊,我还想把小女孩抢过来,让她叫我三声“哥哥”才准回家;我还想告诉她的妈妈:你应该给这个超级可爱的美女胚子换一个粉红的发夹。我快控制不住我自己了。我在书城的橱窗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这是一条繁华的街,人头攒动,川流不息。我突然好想把自己当成一颗子弹,把玻璃击得粉碎,以闪电的速度站到书架前,翻看一本小清新的书,所有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家东张西望,面面相觑,好奇地聚在橱窗前,惊讶地看着满地的碎玻璃。我这么想着,我的影子在玻璃上晃动,我快控制不住自己了。大家都在斑马线上往前走,我想倒着往后走,我快控制不住自己了。我在21楼鸟瞰城市风景,却突然想纵身跳下去;正开着车呢,突然想冲出护栏;突然想把小鱼缸放进微波炉里高火三分钟;突然想把钱包扔到河对岸的灌木丛里;突然想点燃坐在前排的女人的头发;突然想在黑咕隆咚的电影院把爆米花和葵花子抛到空中……脑子里不经意地蹦出这些危险又邪恶的想法,我必须用力控制自己,才不至于付诸行动。我好担心自己像那位突然尖叫的女同学,真的控制不住自己了。我的身体里住着另一个自己,他常常自导自演,折腾出很多自以为精彩的电影。他竟然试图摆脱我的束缚,干点出格的事情。我摸了摸他的脑袋,轻声但特严厉地说:兄弟,老实点,不然我干掉你。莱斯特这个中年男人,和大多数年纪相仿的中年男人一样,平庸、平常,好在他还尚存一点悟性——他知道自己的灵魂已经死了。直到有一天,他遇见了他女儿的同学——安吉拉。这个未成年但性经验丰富的少女,让莱斯特复活了。他幻想着种种与安吉拉亲昵的场景。他开始跑步、健身,满不在乎地丢掉做了十四年的工作,用敲诈来的一笔钱买了心仪已久的大黄蜂跑车。然后,他像个孩子一样在汽车餐馆卖快餐。他觉得自己很快乐。再然后,他看到妻子与另一个男人在车里卿卿我我搂搂抱抱。他对此很无所谓。这是电影《美国丽人》里的情节。最终,莱斯特迎来了亲近安吉拉的机会,他像打开一本书一样打开了安吉拉的胴体,令他魂牵梦绕的少女真的就躺在眼前,触手可及。可是,这个焕发了第二春的男人却停止了。他的眼睛里闪现出慈父的光芒。他并没有胆怯,而是他的快乐与眼前这个少女的肉体没有关系。显然,这不是一部关于“洛丽塔”情结的主题电影。导演决定让观众反思一些什么,记住一些什么,所以,他残忍地让莱斯特死于妻子的枪下。莱斯特临死前,深情款款地看着妻子和女儿的照片,他的心里充满了温情。这个本来已经心死的男人,已经失去了生活情趣的男人,已经没有爱的男人,已经玩世不恭的男人,在做了一场春梦之后,回到正常的轨道,只是,他的心中,多了一份温情。身陷在庸常生活里的莱斯特也快控制不住自己了,但终究还是控制住了。他刻意纵容自己的欲望,以此来寻找乐子。折腾了一圈,回到起点,发现最值得珍惜的,其实是已经拥有了的东西。拼命想改变的“莱斯特们”,原来只是叶公好龙,改变意味着得到和失去,而得到的东西未可知,失去的东西未必能承受,所以,我们在改变和不改变、控制和不控制的纠结中自己和自己搏斗,好生辛苦。不敢相信小姐是我认识的一位女孩。三年前,她回到家乡小镇上教书了。她在电话里说:最近心情不好。我说:那我来看你吧。她说:好啊。第二天,我都站在她眼前了,她还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因为一个好像谁都没怎么当真的电话,就一路风尘地赶过来,这多么不合情理啊!所以,不敢相信小姐隔着咖啡吧里摇曳的烛影,说:你看到我了,我的心情也由阴转晴。现在,你得说一个见面的理由,起码听上去得冠冕堂皇吧。眼前的女孩,已经不再是三年前的模样,现在多了女人味,气质正正好。我说:我只是想来看看你。她问:然后呢?我说:没有然后了。我没有骗她,可是我没有说实话。其实,我受到另一个自己的唆使,踏上长途客车,去见一个曾经倾心的女孩,与她共进晚餐,我们之间,隔着差不多半米的距离,即便有暧昧的烛光在闪烁,也依然保持着安全的距离。我小心翼翼地控制着另一个自己,不准他越出雷池半步,只允许他静坐凝视,不放纵他飞蛾扑火。他,在安全的距离之内得到了抚慰,然后又能平心静气地快乐下去了。这是真相,我没有坦诚地告诉她。只是,这安全的距离如何拿捏才能恰到好处?自控力再强的人,也会有马失前蹄的那一刻吧,就像那个在教室里突然大声尖叫的小女孩,控制不住自己了。受过伤的人苦口婆心地劝后来者:别走这条路了,会很惨的。大家听得认真,可还是义无反顾地往前走,也受了一身的伤,折回原地,声泪俱下地奉劝后来者。可是,他们挡不住前赴后继的勇气和热情。这不是无知,也不是犯贱——不到黄河心怎么死,不见棺材怎么掉泪。就像莱斯特一样,折腾一圈,回归起点,虽然原地不动,可是心中的风景已经变了。人生大抵如此,那些受过伤、对我们苦苦相劝的人,不是傻帽,就是被我们当作傻帽一样忽略不计。所以,如何恰到好处地控制自己?这个问题无解。人生仿佛一场遭遇战,随机应变吧,如履薄冰的脚步,也会踩出无数个错误的脚印。或者更进一步地说:人生没有对错,只有各种选择。所以,最后的结论是:官人,请自便。在控制的分寸和力度上,只有依靠自己,如鱼饮水,冷暖自知。日本画家和散文家东山魁夷写道:竭尽全力而诚实地生活是尊贵的,只有这才是我生存的唯一要义。也许,值得我们铭记于心的,真的就是“竭尽全力而诚实地生活”。

大家都爱上了忧伤

刚满2岁的小表弟不小心摔倒在地,他勇敢地爬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像男子汉一样坚强无畏,他已经抓起一个冰激凌津津有味地大吃特吃了。可是,他的妈妈用心疼的口气问:乖宝贝,你是不是摔跤了?他委屈地点点头,然后伤心就接踵而至。可爱的脸蛋立刻晴转多云,然后下起了雨。他哭得格外伤心,眼泪簌簌地掉落下来。有一天,我照镜子的时候发现了嘴唇上方隐隐泛出的胡须,我想,我长大了。我终于鼓足勇气给一位女孩递了纸条。递纸条是一种暗语,但大家都明白其中的含义——纸条的内容是无聊还是离奇,这一点儿也不重要,那时候,谁给谁传纸条就意味着谁喜欢上了谁。我有胡须了,喉结也越来越明显,已经初步具备了喜欢一个人的能力。我递纸条的对象是隔壁班级的语文课代表,依稀记得她是瘦瘦的小小的个头,扎着马尾辫,皮肤是小麦的颜色。我现在特别怀疑当时的自己喜欢这个女孩的动机,是因为喜欢而喜欢吗,还是因为蠢蠢地要表现某种能力呢?但语文课代表决绝地将我拒之门外,她看到我递过来的纸条,先是惊愕,再是鄙视,然后竟然显出一种凛然的气势——这是早恋,怎么能早恋?绝不能早恋!纸条还没完成交接程序就被课代表狠狠扔在了地上,一个少年纯粹的感情就这么被摔得粉身碎骨。我想,这算得上失恋吧。我再次凝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一个能够生发爱、感受爱却得不到呼应的少年,他的一颗玻璃心被人摔碎了,他难道不应该忧伤吗?他应该是寡言的,他应该一个人骑单车,常常仰望天空;他应该穿帆布鞋和纯白棉T恤;他的眸子里应该闪着柔软的光,让人看了就会心生恻隐和怜悯之情;他默默咀嚼着爱情的苦涩……我把自己想象成如此这般忧伤的少年。渐渐地,我发现忧伤的感觉很美好,每当我迎风蹙眉以45度角仰望天空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特有姿态,像风一样的少年,像谜一样的少年,一定有女孩子动了恻隐之心。我还感觉自己感知这个世界的触觉越来越细密,越来越敏锐,这也是忧伤给我的馈赠。每一次微小的伤心,每一次感情的波纹,都被刻意放大,再三咀嚼,我在维持忧伤的同时也提升了感受力,真是一箭双雕。总之,我爱上了忧伤,还特别受用忧伤带来的感觉。我的一位画家朋友,忧伤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日常消费品,就像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天空,男男女女离不开爱情一样。这么说吧,他的所有画作都是忧伤的衍生品,所有的线条、明暗、色彩都是为了承载和表达他的忧伤。都一大把年纪了,他还能轻易爱上一个人,当然,他的爱不是为了得到,而是为了得不到。他在得不到爱的遭遇中酝酿忧伤、发酵忧伤。他甚至会爱上一个虚无的人,比如秦淮灯影里的柳如是和陈圆圆,比如芭蕉叶下的李清照和朱淑真,比如飘摇乱世中的张爱玲和林徽因。有一天,他把我拽上车,在高速公路上疾驰三个多小时,然后又踏着一路的风尘步行半个多小时,终于来到衰草萋萋的李香君墓前,他拿出早已备好的古琴,席地而坐,在荒郊旷野间默然地抚起琴来。他的表情是那么肃然,继而悲戚。他沉浸在臆想的忧伤中,满意极了。女孩生病了,她不再精心修饰妆容,素颜朝天;她蹙眉喝下苦涩的用小火熬制的中药,然后转身倚靠着栏杆,月光浮动,映照出她弱不禁风的身影。她在寂寞清冷中抬头看向远方,那里是冷月如钩、寒光流溢的大漠,金戈铁马的战士岿然而立。她相信,自己的柔骨才是温暖人心的力量;纵横沙场的战士会为她的忧伤勒住马缰,铁石心肠的英雄也会为她的忧伤垂泪。她的脸上泛起了欣悦的笑意。我终于明白,原来大家都像孩子一样爱上并且还特别受用那个叫作“忧伤”的感觉呢。如果我说,有一个人,只有身在痛苦中,她才会心安理得,你相信吗?爱上痛苦小姐就是这样的人,她精神正常,工作体面,微笑的时候露出标准的八颗牙,很好看。可是,她说:我觉得幸福不真切。她心生这种感觉的时候,正看着自己爱的人围着围裙,在厨房里像模像样地为她准备午餐;她斜靠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观看一部泡沫剧;明媚的春日阳光照进了屋子里。某一刹那,她突然觉得眼下的一切如梦如幻,不像是真的。她觉得自己应该待在阴暗潮湿的合租屋里,寂寞度日,没人疼爱,也努力不爱别人。毕业之后,她就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在单亲家庭长大的她,不相信王子和公主的童话。在她的心里,居无定所、感情无所寄托才是真切的,她才会觉得心安理得,受之无愧。直到有一天,那个明媚的男人,用真诚融化了她的心,他们两情相悦,她搬进了敞亮的房子,衣食无忧,冬天有一个人可以拥抱着取暖,这多好啊,要多好有多好。她常常不能自已,流下眼泪。男人心疼地拥她入怀,用温软的手掌宽慰她,却不能理解她的悲伤。他不明白自己拥抱着的女人,是一个知足到愧疚的人。因为觉得拥有了太多的幸福而愧疚,这样的人,才会流泪。只是看着自己爱的男人,只是躺在属于自己的屋里听雨打窗棂的声音,只是用不着再颠沛流离、再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换住处,只是在生了病的时候有人嘘寒问暖,然后,她就止不住流泪。她不矫情,也不林黛玉。只是因为她有那么多那么多抹不去的痛苦记忆。

美好的故事未必被允许

如果以现世的角度来看待那部电影,那它肯定免不了受些非议。女同胞们看完电影,无不一脸不屑地一语道破:这种故事,不该被拍成一部美好的电影。我对此也不以为奇。故事是这样的:男主角和女主角经人介绍,相亲,他们很无聊地履行着相亲程序——吃饭、看电影、喝茶。然后,他们就上床了。简单的铺垫之后,是直奔主题。他们相亲相爱,可是,女主角最终却嫁给了另一个有钱人。已为人妇的女主角依然与男主角保持关系。她有男主角家里的钥匙。他们在简陋的小屋里做豆芽拌饭,共进晚餐,恩爱依旧。最后,电影里下了一场雪,大雪弥漫,天和地都很干净,很安静。女主角一步一步踩着积了雪的楼梯,来到小屋,打开门,走了进去。电影就结束了。没错,这是一个偷情的故事。可是,一切都很美好。简单的情节,舒缓的节奏,有着忧郁气质的男主角,淫而不荡的女主角,以及她的浅浅的微笑。简陋的小屋,寻常的生活,豆芽拌饭,安静的雪。他们因为纯粹的相爱才在一起,而不是任何其他的因素。无论如何,这是一个不被道德和法律许可的故事,所以,它配不上这美好。可是,悖论就在于:我们明明知道那样的美好很危险,却依然不可救药地对它上瘾。我每年都会参加几次读书会,有时候是坐在台上讲,有时候坐在台下听。年少轻狂的人在一起,谈论的话题却总带着几分悲伤。悲伤从来都不值得炫耀,摆出一副45度角仰望天空的姿势也很傻帽。可是,你言我语之中萦系的悲伤总是挥散不去。话说尽了,出路却迟迟找不到。最后,有人用“无力”这个词作为总结,大家竟都“深以为然”地频频点头。据说,聪明的商家要把某件价钱虚高的商品卖给顾客,一般会先展示一件价钱更高的商品。其中的玄奥是这样的:在更高与高的对比之下,顾客也就不觉得高了。上面那个关于偷情的故事,纯属忽悠。我真正要讲的故事是下面这个:我在J站台坐上去C城的巴士。因为是首发站,所以有充足的空余座位可供挑剔,其实也没什么好挑的,为了下车方便,我最后坐在后排靠近车门的一个位置上。车从站台开了出去,我迎面撞到了几束酡红的夕阳。这暖融融的春日傍晚,虽然身在异乡,心里却升起了踏踏实实的欣悦之情。就是在这种美好的背景之下,那个女孩突然出现在我的视线之内。该怎么描述我当时的感觉呢?我想到了“眼前一亮”这个被频繁使用的词。她是什么时候上的车?也许她早就在车上了,也许是刚刚上车。她在人群里游来荡去,然后闯入了我的视线。在我看来,她好像是一道闪电,突然而至,猝不及防,却让人满心欢喜。我觉得以我的拙笔,不能妥帖、确切地描绘出这个女孩的美好。我不想弄巧成拙,那就笼统、务虚地说吧——如果上帝创造极少的完美,来印证人间的诸多残缺,那么,这女孩就是令我无法直视的完美。这种说法未免有夸张之嫌,不过在我看来,事实如此。很高兴,女孩就在我眼前站定。她的手握住栏杆,眼睛向窗外看去。我偷偷看她,联想到很多与青春和美好有关的词汇,不过,这些词叠加起来也抵不上她的万分之一。她那么自然,我搜肠刮肚,搬出的的词汇都苍白无力。有好几次,我想站起身来给她让座,轻触她的手臂,用温柔的声音告诉她:你坐吧。然后,我会站在她旁边,像一名守卫,并且看似随意地与她聊起车窗外的夕阳和红色云朵。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春梦。她高高在上,我连直视她的勇气都没有。我绝望极了。我在想,如果换一个角度,借用上帝的第三只眼睛,那么,当时的情景恐怕是这样的:一个女孩,站在巴士上,坐在一旁的大叔正用眼睛偷瞄她。大叔的眼睛里,恐怕还有色眯眯的光芒迸射出来吧。那个大叔身背行李,在J站台搭乘此趟巴士去C城。没错,大叔正是在下。还有一件事大叔不得不交代:他的女朋友就在C城当老师,而他此行,正是为了与他朝思暮想的“亲爱的”见面。虽然我早作铺垫,讲了那个偷情的故事,但行文至此,恐怕仍避免不了鄙视和讨伐的口水。一个随便的大叔一见钟情地爱上了萝莉,一场白日梦还铺展出这么多的文字——哼!这不是空虚寂寞冷还能是什么!其实,我真的不在意口水,不然也不会事无巨细地把这件事记述下来。我想说什么呢?我不想讨论道德层面的事情。美好的故事未必被允许,这是世上诸多缺憾之一种,我深谙此理,却也难免忧伤。我想,我大概正在变成一个更柔软的人。

承认自己无能为力

在朋友家里,我看到了小女孩的伤口,虽然被柔软的头发完美地覆盖住了,但仍触目惊心。一个刚满5岁的小女孩,在车祸中留下了永远的伤疤。她一点儿也不害怕陌生人,与我初识,就肆无忌惮地在我身上爬来爬去。时间会冲淡她对这条伤疤的记忆,可时间不是治愈所有创痛的药方。她的妈妈轻轻拨开头发,细声对我说:你瞧,就在这里。她的手和说话的声音都颤抖得非常厉害,泪珠大滴大滴地往下滚。她的眼睛都不敢在伤口停留太久,总是游移,躲闪。小女孩特别懂事地说:妈妈,我不会怪你,又不是你的错。她的妈妈已经泣不成声了。我只好安慰她:有些事情,我们不是故意的。试图逃离小姐觉得生活糟糕透了。在一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穷乡僻壤,做着照顾祖国花朵的工作。没错,她是传说中伟大的园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可是,工作的非凡意义根本无法弥补她的空虚寂寞冷。白天冗长,黑夜凄冷,青春有限。她的激情岁月,没有燃烧,只是悄无声息又无可救药地逝去了。每天上完课,沿着满是油污和水渍的小巷,从学校侧门走回宿舍,途中看到一两位老人倚在墙角晒太阳,他们穿着臃肿的灰布棉衣,枯槁的面容深深埋在衣服里,远远看上去,好像蜷缩着身子的斑头老鹰。巷子不长,可是她不知道自己要多久才能走出去。每天她都在想,如果再不逃离这个地方,也许,可能,自己会疯掉。于是,试图逃离小姐决定考研。她读书读累了,就跟我聊天。她说:我们都长大了,可为什么还会觉得不自由,不能随心所欲?我有时候会恶毒地想,也许,自己身边的亲人都不在了,我会活得自在一点。我知道她的意思。她的工作是她父亲安排的,在父亲眼里,稳定、妥当、有尊严,这是好工作的标准。父亲并不知道女儿对生活的希冀,所以坚决不准女儿辞职。父亲还给女儿安排了几次相亲,他希望女儿过上相安无事的生活,宁愿平凡、庸常,也要真切的幸福。只是,父亲读不懂女儿的心。其实,试图逃离小姐究竟要怎样的生活,她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她知道现在的生活不是自己想要的,所以,她决定逃离。我说:我支持你,至于以后会怎样,以后就知道了。她的毅然决然惹怒了父亲,父女之间有了剑拔弩张的争吵,最后不欢而散。她晚上回到学校宿舍,趴在床上,泣不成声。夜深了,窗外飘起鹅毛大雪。若干年后,她回忆起往事,那些簌簌而落的雪花依然封存不化。那一晚,她抱着厚厚的被子,却怎么也温暖不了一颗被淋湿的心。我去看到她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房里。她的手腕上缠着白色绷带。雪停了,柔软的冬日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床上,她怏怏地躺着,脸色煞白。那天晚上,她在彻骨的寒冷和绝望中划破了自己的手腕。第二天,她的舍友打开门,看到一地的暗红色,吓得失声尖叫。众人慌忙把她送到县医院,并打电话叫来了她的父母。好在,伤口并不深,动脉没有割破。试图逃离小姐木然地看向窗外,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她。我再次去看她的时候,她已经考完试,不过学校还没放寒假,她仍在代课。我们沿着煤屑小路走出校门,踱步来到湖边。湖水澄净,天地肃然。她的眸子里有了淡然、宁静的光芒,脸上多了莞尔的笑容。她凝神看向湖对岸,岸边覆盖着薄雪,裸露的衰草显出斑驳的颜色,春天仿佛从遥远的天边款款走来。她告诉我,她躺在病床上,面对窗外单调、凝滞的灰色天幕,万念俱灰。她对看护她的父亲说:我想出去走走,散散心。父亲迟疑片刻,终于还是点点头,说:好。外面的世界下雪了。鹅毛般的大雪,从天而降,落在地上却悄无声息。脚踩到积雪,窸窣有声。她擎着伞,沿着医院后面的蜿蜒山路,小步而上,天与地都空茫茫一片,就像她此时此刻的心情,没有悲伤没有欣喜,不知道为什么而活。她在迷惘中转过身去,也许是要在冥冥中寻找什么。她在转过身的刹那,看到不远处一个悄然移动的身影突然定住,那个身影好像做坏事被人发现了一样,木然地站在原地,手足无措,一脸的羞愧和尴尬;头上和身上都存了雪,看上去,像是一具移动的木头。那个身影,正是试图逃离小姐的父亲。因为担心女儿再次轻生,又不想拒绝女儿“出去走走”的请求,所以才像做贼似的悄悄跟在女儿身后。试图逃离小姐告诉我,她看到那个苍凉的身影,那一刻,她所有的矜持和尊严被击得粉碎,再也无力自持,瘫倒在地上。后来,她的父亲支持她考研,也同意她放弃那份看上去稳妥的工作,总之,父亲不再强求女儿。父亲妥协了。她说:其实,不管父亲同不同意,我都会好好活着,为了爱我的人。她在大雪纷飞的季节,知道了妥协的必要性。即便过了单薄的年纪,也不能执拗地我行我素,因为大家都活在尘世,红尘滚滚,又怎么能无拘无束?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我们是解决不了的,能消灭它们的,只有时间。我们要有耐心和耐力。就像小女孩不幸在车祸中受伤,我们不是故意的,我们无能为力,承认这一点,也许对我们有好处。

就是想而已

一个朋友,他郑重其事地对我说:想去某某地方徒步旅行,一个人。他还说:在这方面,你是骨灰级的玩家,所以想听听你的意见。我没有给他意见。我的第一反应是:一个有妻儿的中年的极少旅游的男人,怎么突然要一个人徒步?我问他:你是不是跟老婆吵架了?他说:怎么可能?我继续问:那你确定自己的神经没搭错吗?他说:绝对正常。我接着问:那你为什么要去徒步?他说:想锻炼身体。我反问:在小区跑两圈不能锻炼吗?他说:我想开阔一下视野。我继续反问:打开电视,全世界的风光都尽收眼底,视野不是更开阔吗?他说:我其实想邂逅。我接着反问:你女儿都能打酱油了,还邂什么逅?朋友稍微停顿了一会儿,然后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说:我就是想这么做,就是想而已,怎么了?我就是想一个人,徒步,不行吗?我点点头,肯定地说:行!一个人徒步,就是想而已;冬天吃很大一桶冰激凌,就是想而已;在另一座城市给自己寄一张贺卡,就是想而已;像孩子一样把爆竹藏在雪地里然后捂着耳朵窃笑,就是想而已;周一清晨关掉闹钟蒙头睡懒觉,就是想而已;把自己喜欢的明星的海报贴满屋子,就是想而已;坐一小时飞机两小时大巴再步行三小时去朋友家吃一碟回锅肉,就是想而已;花大半天把看过的书按出版日期的先后顺序重新排列一遍,就是想而已;在各种地方淘来各种样式的杯子然后锁在碗橱里可能永远也不会用到,就是想而已;花掉上百元油费去郊外采一篮子三毛钱一斤的野菜,就是想而已;用半个月的工资买一件磨砂牛皮文件袋然后束之高阁,就是想而已;认真装扮好自己然后在空荡的屋子里高声诵诗,就是想而已;给一位多年没有联系却念念不能忘的女孩写一封情书,就是想而已……我就是想这么做而已,没有其他的理由,不需要其他的理由。很多时候,我特想说出这句话。我受够了解析几何、牛顿定律、sin、cos、价值规律、无穷大和无穷小,我想趁春暖花开的好时光去郊外的小路上无所事事地走一走,我想说“就是想而已”。我还想在月朗星稀的晚上为喜欢的女孩唱一首老情歌,她可以不小鸟依人地靠在我的肩头,她只要站在一个不远不近的地方安静地听,听我悠悠地唱着情歌,我想说“就是喜欢你而已,没有理由,也不需要你的回应,但请允许我喜欢你”。花好月圆夜,良辰又美景,难道我们不应该珍惜吗?难道可以容忍时光无情地逝去吗?我想逃离格子间,像浪漫主义诗人一样,面朝大海,喂马劈柴,我想说“就是想而已”;我不要和谁谁谁觥筹交错,不要在霓虹摇曳中醉生梦死,不要说着违心的话,不要点着言不由衷的头,不要堆砌着虚假的笑,不要拐弯抹角声东击西指桑骂槐勾心斗角。那个时候,我不足十岁,在风雪交加的晚上,踏着漆黑的夜色翻山越岭回到老屋,只为了一个温暖的被窝。那天晚上,我戴着父亲留下来的棉毡帽,每走一步,脚下的积雪就发出“吱吱”的呻吟。我仿佛看到鬼影在自己身边雀跃,为了壮胆,我狠狠地咳出了声音。寄人篱下的日子我已经忍无可忍了,我要回到老屋,回到那个温暖的所在,我就是想而已。我们就是想而已,想翻阅高墙,去外面呼吸一口空气,我们成功地翻了过去。外面是一条冷冷清清的马路,从这一头望向那一头,昏黄的路灯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细长。有人问:接下来,我们做什么?也许可以把这条路走完,然后呢,也许可以向左转然后继续走,再然后呢——大家都不知道。我们只是想出来走一走而已。有人说:万一宿管突袭查房怎么办?万一有人告密了怎么办?万一回去被发现了怎么办?那么多的万一,可我们只是想而已。那是高中时光了。好吧,我承认自己喜欢这句话,佩服它传达出来的某种精神。所以,当朋友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有那么几十秒钟,我对他另眼相看。可问题是,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吗?主观能动性不是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吗?我还是不相信他能兑现承诺,“就是想而已”的事情太多了,可是有几件真的被付诸实行了?一个人徒步,是需要时间的,要有时间就得请假,要请假就得被扣工资;一个人徒步,是要抛下妻儿的,抛下妻儿是要被允许的,被允许就要花费很多口舌解释,解释不合理就会招来争吵;一个人徒步,是会遇到麻烦的,路线怎么走,使用什么交通工具,购置哪些装备?都要逐一想清楚……想想总是很简单,付诸行动却需要付出代价。我说:很多时候,其实是身不由己,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朋友表示反对,他说:借口!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身不由己,任何事情,我们都有机会选择做或者不做,只是我们还不确定是否愿意付出代价。你可以单身主义,只要愿意付出孤独一生的代价;你可以云游四海,只要愿意付出居无定所的代价;你可以深深地、狠狠地爱上一个人,只要愿意付出身心煎熬的代价;你可以一意孤行、我行我素,只要愿意付出众叛亲离的代价。选择权从来都握在自己手里,不要因为舍不得付出代价而说什么身不由己。

我可不可以喜欢你

饭桌上,我力荐某人写的某本书,某导演新拍的某电影,我滔滔不绝地说着这本书这部电影如何如何好,多么多么值得一看,如果不看无疑是年度最大损失。然后,某美眉就说:我终于知道你的品味了,这么多年,一点也没有提升。大家纷纷抛来了鄙视的目光。我的勃勃兴致即刻烟消云散,恨不得遁地三尺溜之大吉。不幸的是,我没能在那次悲摧的遭遇中吸取教训。因为喜欢某本书,就忍不住手贱,在网上评论一番,当然是五颗星的好评。结果,招来骂声如潮,因为大家充分发挥了批判主义精神,把这本书贬得一无是处,于是,我的好评就显得不分场合、媚俗讨好、势单力薄,仿佛赤裸裸地昭示自己不是品味低下,就是口味太独特、太冷门(显然,这是贬义词)。我惶惶地删掉了评论,好像自己挨了一顿狠狠的批评。向朋友推荐自己喜欢的景点,朋友游玩回来后,竟愤愤地对我说:什么呀,真不知道有什么好玩的,你太坑爹了。向朋友推荐自己喜欢的餐馆,朋友打电话来抱怨:以后再也不相信你了,这是我有生以来吃得最糟糕的一顿饭。我感叹地说:某某论坛的草根影评写得太棒了,里面高手如云啊!朋友给了我一个鄙视的眼神,说:你好后知后觉哟。终于有一天,一位朋友兴冲冲地问我:嗨,你觉得那个谁谁谁新拍的电影怎么样啊,你不是看过吗?我支支吾吾地、犹犹豫豫地、怯生生地说:你,你觉得呢,是好,还是不好?某位女明星在接受娱记采访时说自己最喜欢吃的菜是红烧肉,但是在发稿的时候,编辑硬是把红烧肉改成了文雅的番茄炒鸡蛋。人家是明星,是美女明星,怎么能喜欢红烧肉,怎么可以喜欢油腻腻、黏糊糊的红烧肉哟。当我看到这个八卦新闻的时候,心里正想着:本人哪一天成名了,也是绝不能透露自己对肥肠情有独钟啊!我从超市出来,老妈说:那儿能凭小票抽奖,你去抽一下吧。看在老妈的面子上,我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出示购物小票,然后在第一个箱子里摸了一个球,又在第二个箱子里摸了两个球。在我后面和前面的人,摸了两次之后,都领着浴球、晾衣架、肥皂盒、洗衣粉之类的小奖品走了。但是,工作人员对我说:请等一等,你到第三关了。我莫名其妙地就摸到了第三关。工作人员通过对讲机叫来领导,有人用钥匙打开了柜门,拿出登记簿和第三个纸箱,气氛一下子变得郑重起来,我这才认真研读了一下抽奖规则——闯到了第三关,要么是一等奖,要么就是二等奖。一等奖是价值3888的现金购物券哦。我的心一下子扑通了起来,本来没抱啥希望,稀里糊涂地竟然闯到了第三关,3888就在前面。超市的领导把第三个纸箱拿到我面前,问我:你带身份证了吗?我点点头,然后领导说:你摸吧。我就摸了——一等奖!3888!现金券!我的心肝脾肺肾啊,真的是一等奖。咱的运气怎么就这么好呢!接下来,是出示身份证,登记信息,缴纳几百元的偶然所得税,合影留念。我和老妈重返超市,又疯狂采购一番,终于心满意足地回了家。吃晚饭的时候,我兴致勃勃、绘声绘色地向老爸说起这件事。我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语言表达才能,说得一波三折、细节丰富、感情饱满,尤其是对自己波澜起伏的心理的刻画,简直达到了惟妙惟肖的程度。当我停止了妙语连珠、唾液横飞之后,老爸清了清嗓子,冷冷地说:瞧你,小市民心理毕现。我咕咚一声,咽下嘴里的饭,不作声了。我伸出手狠狠揉了揉自己的脸,生怕脸上还留着小市民的模样。毕业实习的时候,我在某高中代课,教的是语文。班上有一位女生,上课特别认真,总是端端正正坐着,眼睛水灵灵的,她站起来回答问题,说话慢慢的,特别轻柔。她那么美好,让人忍不住多看一眼。我在办公室批改她的作文,她的作文也写得好,透着一股子灵气。我就对邻桌的政治老师说:某某某同学的作文写得真好,我不给高分,群众是不会同意的,她蛮出色的,我喜欢她。然后,我就听到了政治老师的话:什么!你说什么?喜欢她,你是老师,她是学生,你喜欢她?你怎么可以喜欢她!政治老师的声音像一支尖锐的箭,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环绕办公室一周,最后射向我的耳朵,我看到她的脸上都是不可思议和匪夷所思的表情。我一身冷汗,脸上好像被成千上万根银针扎到了,火辣辣的疼。我感觉自己俨然一个猥亵女学生然后被当众活捉的色狼,心里充满了羞愧和自责。再次回到课堂的时候,我看到那位女生依然端端正正坐着,眼睛水灵灵的——她那么美好,讨人喜欢,我忍不住又多看了一眼。

追求对自己来说的完美

冥冥中的擦肩而过

在一次寻常的聊天中,听到一个不怎么熟悉的人不经意地提起一本书,不怎么在意的我随随便便地在网上搜到了这本书,满不在乎也毫无期待地试读了一部分,大喜,拍手称快,惊为奇文,于是迫不及待地买了回来,细细研读,如获至宝。我已经从头至尾、逐字逐句把这本书读了三遍,而且我还准备这么读下去。我出远门的时候只带着它。我和别人聊着天呢,不知不觉间就引用了书上的某句话,我惊讶地发现这本书甚至还影响到自己看问题的角度和思维方式。总之,我爱上了这本书,而这本书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我。鬼才知道我那天怎么就参与了那场无聊的聊天,还碰巧听到那本书的书名,事后又鬼使神差地记了起来(我的记性实在不敢恭维)。许多的偶然和碰巧连在一起,才促成了这件事情的发生,而这件事情竟然这么重要。只要有微小的变化,自己也会与这本书擦肩而过。我做编辑的时候,常常看到和自己关系很好的作者在别的期刊发表了文字,无一例外,这些文字都是很棒的。我跟他们开玩笑说:不带这么厚此薄彼的,尽把好东西给了别人。他们颇委屈地说:都优先给了你啊,只是你没有留用。我于是打开邮箱,发现那些文字早就躺在里面了,可是,为什么当初自己没有看上它们呢?它们混在成千上万篇文稿中,一定是因为遗漏了某个微不足道的环节,我与它们擦肩而过了。为了写论文,对一个问题持续关注了三年,看法一直在变、变、变。论文完稿的那一刻,我意识到真正意义上的完稿根本就不存在,如果持续探究下去,也许所有的观点都可能被再次推翻。最近沉迷于读史,正史、野史、通史、断代史、古代史、近代史、当代史、中国史、外国史、通俗说史、各种史。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发现,几乎所有的历史人物都与自己脑海里对他们的固有印象不一样,正面人物也有侧面、反面,反面人物也有侧面、正面,他们很复杂、多维度。我惶惶然地想,之前对历史标签化的理解是多么粗糙多么扯淡啊。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误会到底有多深哟。肯定有数不胜数的环节遗漏了,我们与真相擦肩而过。据说,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书在全球风靡之前,一位出版商在他的办公桌上看到了这部与他擦肩而过的书稿。没错,又是因为某个遗漏的环节,他与一大堆金矿擦肩而过了。哈利·波特系列书在全球以七种语言出版发行,累计销量四亿多册,根据书改编的电影票房收入高达七十多亿美元——这不是金矿是什么!罗纳德·韦恩也是一位与金矿擦肩而过的人。他是苹果公司的三位共同创始人之一,另两位就是大名鼎鼎的苹果双雄:史蒂夫·乔布斯和史蒂夫·沃兹。苹果公司初创之时,韦恩拥有10%的股份,但不久后他就以800美元的价格卖掉了这些股份,目前,苹果公司10%的股份市值近600亿美元。曾有人问他后不后悔,他说:不后悔,因为在当时有限的信息之下,我做了自己认为正确的决定。在中国的历史上,1644年,是个流年,大明王朝的最后一位皇帝崇祯上吊自杀,他一生勤勉,终没能挽回大明王朝覆灭的命运。李自成带着他的难兄难弟们,经过了14年的刀光剑影、辗转流亡,终于抵达了至高无上又神秘莫测的权力中心——皇宫(最先进入皇宫的,是李自成的大顺军前锋部队)。他们惊讶地发现,进入皇宫要比进入北京城容易很多,而进入北京城要比进入其他城容易很多,总之,越到最后越容易。泱泱大明王朝,早已经在这一刻到来之前耗尽了所有的气力。李自成本人在崇祯自缢后第二天赶到北京城。他已经在城内看到“大顺永昌皇帝万岁”的字样了(一个多月前,李自成在西安称王,国号大顺,改元永昌)。崇祯的尸体被抬到李自成面前,这位跟他斗了14年的老兄,此刻是躺着的,无语了;而他站着,他是胜利者。但是,身为胜利者的李自成却没有胜利的感觉,有的只是负罪感。很显然,皇帝是他逼死的,他是弑君篡位的罪人。这种罪不是一般的罪,而是逆天的罪,也就是罪的最高等级。两千多年以来,所有人都一致这样认为。这就形成了一股无形而巨大的道德力量,李自成需要跟这股力量搏斗。他对躺在脚下的这位老兄说:“我来与你共享江山,如何寻此短见?”他下令,给这位老兄准备一口薄薄的柳木棺材,抬到昌平草草下葬。部下劝他称帝,他说:“不了。”他的言行暴露了纠结的内心——既不敢承担弑君之罪,又不能让兄弟们知道自己的负罪感。他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这种孤独,崇祯有过,之前和之后的帝王们都有过,所以他们说自己是“寡人”,真的很贴切。当初,李自成和他的兄弟们在荒山野岭喝酒,虽然没有像样的下酒菜,但是可以言语无忌,可是现在,他必须而且只能独自和无比强大的道德力量战斗。紫禁城里的龙椅就这么空着,大明王朝的最后一位皇帝死了,这个统治了中国276年的政权瓦解了。起义军领袖李自成从陕西到北京,一共走了14年,他攻进了皇城,逼死了崇祯,却兵败山海关,最终离奇被杀,他的悲剧不是失败了,而是差点成功了。冥冥中遗漏的环节,让他与帝王至尊擦肩而过。

别让我知道得太多

就说说我今天都干了什么吧:上午,上网浏览信息;回邮件若干。下午,上网浏览信息;阅读电子书若干本。晚上,读完了一本管理书;构思一篇文章,无果。当我写下这些总结性文字的时候,内心是多么惶恐、焦虑、沮丧啊。一辈子,大约三万天,三万分之一就这么永远地没有了,我真不知道,这一天有什么收获,意义何在?无论如何,这一天没有了。如果要形象地描绘这糟糕的一天,我觉得自己像块海绵,胡乱地把一滩又一滩芜杂的信息吸进身体里,虽然看上去饱满了,可只要扭扭腰甩甩屁股,又什么都没了。所以,当我试图总结收获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什么都记不起来了。那么,我究竟为什么会花掉将近一天的时间上网、读书,也就是获取信息呢?情况是这样的:每天早上,走进办公室,开启电脑,照例打开常去的网站——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就像每天起床后会刷牙、洗脸一样。我从来都没问过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有事,就在这些网站稍微逗留一会儿,然后自觉关闭;不过,今天没什么事(当然,事情是永远做不完的,所谓没事,就是没有需要立刻完成的事情),所以整整一天,眼睛基本上就停留在这些网站上了。我接二连三地点开了链接,囫囵吞枣地扫视着上面的信息。这些信息掺杂着广告,还有很多是无聊的八卦,绝大部分是真伪难辨的道听途说。我的眼睛被各种极具蛊惑力的标题和图片吸引着,眼睛告诉大脑,大脑又命令手指不停地点击着鼠标。我被网络的万花筒迷住了,不知不觉间,一上午的时间就消耗殆尽。下午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直到我关闭电脑,从信息的世界脱身出来,才意识到这种状况有多糟糕。我后悔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只是吸收了一箩筐的垃圾信息,这是什么事啊!我的焦虑症又复发了。每一天都是不可挽回的,总得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吧。比如写一篇满意的文章,比如读一本精彩的书,比如看一部有所触动的电影,比如和朋友就某个问题交换了看法、互相启发了一番,比如在某件小事中得到了新的感悟,比如深化了对某些道理的认识……然而,我浪费了一天的时间,却没有得到一丁点儿意义。其实,何止这一天啊!昨天,我不也是这样过的吗?前天,我不也是这样过的吗?大前天,我不也是差不多这么过的吗?……我不敢再追溯下去了。现在很流行“控”这个词——微博控、豹纹控、丝袜控……意思大概是:不可救药地迷恋,自己的意志完全被身外之物控制住了。我绝对算是“信息控”,被乱七八糟的信息控制了。我之所以这么说,是有进一步的证据的。比如,即便我有事,而且这事还很紧急,我也会每隔一段时间就不自觉地打开某网站,习惯性地用眼睛搜寻着感兴趣的字眼。比如,每隔半小时我就会收一次电子邮件,就像生物钟一样,根本不用提醒,每次都特别准时,虽然大多数时候,只能收到几封垃圾邮件,但我依然雷打不动、乐此不疲。比如,只要稍有空闲,我就会去交流群里看看大家的聊天记录,虽然这些发言与我压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但我还是会一字不落地翻看。比如,即便是在聚精会神地开会或者听讲座,也会时不时拿出手机看一看,如果长时间没有接到电话或者收到短信,心里似乎还若有所失呢。比如,很多时候,我会去翻找联系人,随便逮着一个,然后没事找事地和他(她)胡侃一番。上述这些无聊事迹,绝不是因为闲得蛋疼——那么多有意义的事情要做,哪有时间疼啊!实在是因为自己被控制住了。说得严重一点,就是患上了信息强迫症。患上这个病究竟有什么坏处?我想以自己为例子来说一说这个问题。我在美院进修的日子,身处在信息稀薄的空间里。那时候,我一个人住在学校的宿舍,宿舍里没有电视也没有网络。很多时候,从走廊的一头望向另一头,看不见一个人影也是很正常的现象,整栋宿舍楼里压根就没住几个人。这栋楼太破旧了,爬山虎在墙壁上覆盖了一层又一层,水渍和锈迹就像无可救药的老年斑。没有人知道这栋楼的年纪,它看上去老态龙钟,半截身子都埋进了土里。每天早晨,我从逼仄的楼道里走出来,穿过一片茂密的白桦林,来到教学楼。课程的内容大部分是画静物和室外写生。下午三四点,我回到宿舍,继续画画。有时候我去图书馆阅览室看看电影杂志,虽然自己已经很少看电影了,但还是喜欢看电影杂志。如果看到喜欢的书,那就借回宿舍,每天只看三四页,要是一下子看完了,就会再度遭遇无书可看的情况。天气寒冷的晚上,我早早地躲进被窝,听到肆虐的风贴着窗台呼啸而过,想想自己拥有温暖的被窝,我觉得很幸福。有人向我请教战胜寂寞的方法,可是,我从来都没有战胜过它,我只是努力与它和平相处。不,我觉得我其实是爱上了它。寂寞有什么不好啊?在寂寞的光阴里,我感觉到自己的内心填满了柔软的情感,外界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能轻易撩拨到情感的琴弦,从而滋生出更多的情感。我的神经四处蔓延着,细密而敏锐,能感知到微小的涟漪。我的感情和思想很容易被触发,一个词,一句话,一个场景,一个眼神,一次相遇……都可能触发开关,使自己的内心荡漾起来。虽然表面的生活看上去稀薄而乏味,事件的密度很低,但内心的世界就像一个反应激烈的发酵容器,里面温暖、丰富,不断有新鲜物质生发出来。因为获取的信息十分有限,我就能把这些信息存储到大脑,而且时常反刍,温故而知新,信息也得以融入自己的血液,或多或少地影响着自己的行为和思想。因为信息是有限的,而且是我自己主动去接收信息的(不是被动填塞的),所以思绪能够保持宁静。这一切在信息爆炸来临的时候不复存在了。如今的我,几乎天天上网,即便出差在外,也会通过智能手机上网;电话当然是24小时待命;每天都要与很多人交谈;阅读的信息更是数不胜数——制度、方案、电子邮件、合同、公文、短信、新闻、电子书……用大海来形容我们所处的信息环境,我觉得一点也不为过。我们在信息的汪洋大海里挣扎,弄得自己身心疲惫。我发现自己的阅读耐心越来越差,不喜欢长篇大作,总是一目十行,阅读的内容越来越碎片化,更青睐于读图;就连排版不够宽松,文字太挤太小的内容,也会被轻易放弃。绝大多数情况下,我是被动接收信息的,在阅读之前,我完全没有目的,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信息,只是由着自己的喜好随意地阅读。虽然这些信息来势汹汹,而且泛滥成灾,但是我怎么也记不住。要命的是,这些纷纷扰扰的信息总是扰乱我的方寸之心,使得我常常不得安心,很难聚精会神地思考问题。我决定彻底改变这种糟糕的现状——拔掉网线,合上电脑,关掉手机,逃离信息的海洋。诸位,没事别找我,有事更别找我,我要过挑水砍柴、读书写字的清静日子。

上帝徜徉在格子间

CBD这个不知道能不能称为词的词,最近很流行。我查了一下,中文的意思应该是中央商务中心。这里就是这个城市的中央商务中心,而中心的中心是两座一模一样、一左一右的高楼,它们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双子楼。我上班的地方,在双子之一的17楼。我想说的,不是CBD,也不是双子楼。环绕双子楼的一条路,叫金山路。每天中午吃过饭,我会在金山路走一圈,如果时间允许,就走两圈。公司搬到这里,两年有余,在金山路,除了人来车往,还有一些其他的人和事是我不容易忘记的。那天,我站在路口,与朋友在电话里探讨新选题。突然,尖锐的刹车声和沉闷的撞击声扎进了我的耳朵,我身体一颤,对着电话说:“糟了!”朋友问:“怎么了?怎么了?”目睹眼前的一幕,我已经说不出话。一个女子躺在了离银色轿车差不多五米远的路边,轿车停在路中央。此时,我与车的距离差不多是五米,而那个女子,就在我的脚边。我低下头,她已经不动了,鼻子、眼睛、嘴巴都流出了血,很快就流到了地上。她的裙子掀了起来,暴露出紫色的内裤;她的黑色高跟鞋有一只已经不在脚上了;白色衬衣沾满了路边的污水;她手指上涂着淡粉色指甲油,手指纤细,皮肤白净。这个穿着工作装的女子,就在前几秒钟,还是青春、美好的,而此刻,她是一朵凋零的花。司机惊慌失措地从车里出来,一个男子悲伤而愤怒地冲着司机吼:“你慢一点会死啊!”慢一点不会死,可是快一点,却有人要死了。金山路的南端,是一小片樟树林;树林的南端,是一大片荒地。荒地被一道形同虚设的铁丝网围着,有人在里面玩现实版的“偷菜”。在寸土寸金的CBD,这片荒地的存在纯属意外。我在樟树林遇见了那个女孩。她穿白色连衣裙,帆布鞋,长发如瀑。她在哭,她走得并不快;一路上,她都在哭;自始至终,她一直在哭;她没有接电话,也没有随行的人,她一个人独自哭;我们迎面,然后擦肩,最后渐行渐远,她旁若无人地在哭。在她的世界里,只有悲伤。泪水挡住了她的视线,她其实已经看不清这个世界了。一个女孩,看上去似乎还应该在读书,或者最多刚刚毕业,脸上稚气未脱。这个年纪,应该笑靥如花才对,但是,她哭得那么伤心。当我走过荒地的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矫情。我问自己:有必要吗?一个素不相识的哭泣的女孩,你有必要这么莫名其妙地触动吗?于是,我难为情起来。从金山路的起点绕到终点,进了双子楼——上班的点到了。我不是总一个人在金山路上闲逛。只要放得下先生在公司,我们就会一起出来逛。他跟我说:以后咱们一起放风的日子恐怕不多了,我想隐居。还没等我的想象力从“隐居”这个词上离开,他又说:我在包山禅寺附近的村子里租了一套老宅子。我问:你已经租了?他说:租了,东西这两天就搬过去。这还叫“想”吗?明明是已经开始隐居了。然后,放得下先生就隐居了。住在遥远的包山禅寺附近的村子里,基本不出村,偶尔出门。他在网上买的书,因为快递无法送达,就由我代收,他不定期来取。他穿藏青长衫,头戴一顶棉布小圆帽,像是从历史书里走出来的古人。看到他闲云野鹤的样子,我惊讶地问:你怎么就做到了?他说:怎么就做不到了,你也能做到,只要舍得放下。没错!只要舍得放下,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做?我们本来就一无所有,至于丈夫、妻子、父亲、母亲、会长、经理、所长、局长、企业家……这些贴在身上的标签,是后来才逐渐拥有的。不过,我们在“拥有”的同时也“被拥有”,为了保持这种关系,很多时候不得不以牺牲自由为代价。聪明的人意识到:自己正成为“拥有”的奴隶。为了重获自由,他们选择了放下。放下当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所以,芸芸众者在拥有和放下之间纠结。有的人放下了,又发现伴随自由而来的是难以承受的失落和虚无感,终究还是放不下。于是,我向放得下先生说出了自己的困惑:为什么要放下,又为什么放不下?放得下先生回答:拥有就心安理得地拥有,放下就心安理得地放下。他又捋了捋胡子,笑着补充:你懂的。放得下先生毅然决然地隐居了,于是,闲逛的伙伴变成了好迷惘美眉。穿过樟树林和荒地,你就来到了CBD最大的广场。每逢重大节日,广场上会来三五个工人,用花卉拼出口号和图案。大多数时候,是各色商家在广场上折腾。他们把促销的商品和宣传广告搬到广场上,然后卖力地招揽顾客。有人在临时搭建的平台上摆姿势、摆造型,有人把印有广告的餐巾纸包塞给你,他们说走过路过别错过。好迷惘美眉和我走到广场的时候,他们已经偃旗息鼓了,一群年轻女子穿着不合身的艳色旗袍,东倒西歪地坐在平台上,有人闲聊,有人玩手机,还有人靠在台阶上睡着了,她们的脸毫无遮掩地暴露在阳光下,厚厚的粉黛也掩盖不了疲惫和瑕疵。好迷惘美眉突发感慨,说:我年轻的时候,跟她们一样,做过很多很多很多没什么意义的事情,其实,再想想,貌似现在自己做的事情也没有什么意义,意义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哟?哎,文艺大龄女青年的没事找抽综合征,又在她身上犯了。我于是反问:你现在不年轻吗?动不动就说“我年轻的时候”的人,都是抓着年轻的尾巴、在心里还是以为自己年轻的人。有朝一日,等我们真的老了,就绝对不会再去触碰“年轻”这个说起来都会疼的词了。我向来不敢轻易同情别人,因为觉得自己没资格。富人才有资格同情穷人,内心强大的人才有资格同情脆弱的人。我何德何能,有什么资格同情广场上的“她们”。“意义”这个词,是愚蠢的地球人自己造出来折磨自己的词汇(咱火星人才不这样呢),没有实质的含义,所以,根本就没必要去纠结它是个什么玩意儿。但是,好迷惘美眉执著地说:我们应该去做更有意义的事情。我问:你想做什么事?她想了想,说:比如旅游。旅游为什么就有意义了?我也不知道。那既然觉得有意义,为什么不去做呢?没时间呀。借口!怎么可能没时间?每个人每天不都有24小时吗?上帝又没剥夺你的时间,让你一睁眼就看到天黑。好迷惘美眉抓狂了。你看看,其实我们一直糊糊涂涂地活着,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隐约”地以为另一种生活会更好,却从来懒得改变现在。我想到了一个故事。故事的大意是:一个乞丐遇到一个算命先生,乞丐问算命先生:我会有富裕的那一天吗?算命先生看了他一会儿,郑重地回答:不会有的。乞丐失望而惊讶地问:为什么?算命先生答道:因为你已经习惯了贫穷。穿过广场,就来到双子楼了。好迷惘美眉看看表,说:上班的点到了。于是,我们像诸多进出格子间的白领、金领一样,抖擞精神,重整衣冠,一本正经地走进了那个叫职场的地方。站在冉冉上升的透明电梯里鸟瞰繁华的CBD,突然发现世界好大,而自己好小。

有时候,生命是用来浪费的

路过了不知道多少次,终于还是决定进去坐一坐。从停车场到办公楼,步行大约需要六分钟。每天上班、下班,上班、下班,从这条路上走过,知道有一家叫“半杯茶”的店,但半杯茶是卖茶叶还是让人喝茶的地方,我没有考虑过。时间总是有限的,如果不小心花费十分钟才走完这条路,也许就麻烦了。我刚刚从客户那儿赶回来,有一大堆的承诺需要兑现,而且越快越好。我本打算用六分钟把这条路抛在身后,可是,我微扬着头,透过玻璃看到在半杯茶的二楼,一个女子窝坐在藤椅里,正把手里的书合上,然后拿起陶制的小茶杯喝茶。她的姿势闲散又慵懒。我突然意识到,玻璃背后的小天地里,氤氲着一种从容的气质,而这气质不正是自己喜欢的吗?于是,在路过了不知道多少次之后,终于决定进去坐一坐。招待我的是位穿白衬衫、帆布鞋的姑娘。她细声问我:您需要什么?我还没想好,就问她:你们店是卖什么的?姑娘看了看单子,突然笑着说:其实,我们是卖时间的。她的回答美妙极了。那么好吧,就来半杯茶,我要买半杯茶的时间。按理说,世上不该有这么巧的事,可事实上就有了。当我在某沙龙上收到她的名片后,惊讶地喊:你就是半杯茶的掌柜!她一愣,眼睛里写满了问号:对啊,没错,在下正是,您知道半杯茶?我这才意识到刚才的反应过激了,有失中年男人该有的沉稳和风度。我调低了语音,淡定地说:是呀,我去过半杯茶,蛮喜欢的。她笑道:谢谢,你真心喜欢吗?我点头。然后,她说:那我们是自己人了。我以为她会说谢谢,但是她说:我们是自己人了。她的回答没有套路,出乎意料,我太喜欢了。我们的友谊像火箭升空,省去了你来我往的冗长铺垫,一步就到了月亮绕着地球转的自然状态。瞧,我们多么随便啊!但这有什么不好?第二次见面,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我问她:半杯茶是怎么来的?她说她原来是平面模特,就是给电商当衣服架子。每天挤公车赶两三个场子,忙得连从容地喝一杯茶的工夫都没有;自己淹没在汹涌的人潮里,被无形的力量推搡着、裹挟着东奔西走;很晚回到家,累得不想做饭,闭上眼睛就沉入梦乡。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于是就用攒下来的钱开了半杯茶。她说:在忙碌的生活和工作的间隙,我们起码要舍得浪费半杯茶的时间,安静地坐下来,享受人生。曾经的下属积极向上小姐升职了,她发来短信,说:特别想请你吃饭。我编了一个委婉的理由,然后说:不了。她回我:大家都来哦,你总不能缺席吧。我说:你别安排我的位置,我就不缺席了。积极向上小姐是那种永远都“正能量”的人——公司的新制度怎么样?不错啊,我认为能有效地提升团队绩效。新来的主管为人怎么样?挺好啊,跟他谈话总是受教很多。新项目做的还顺利吗?很顺利啊,客户非常满意。经常加班觉不觉得累?不累啊,工作被一件一件完成会很有成就感……其实,我特想跟她一起说说某个人的坏话,抱怨一下公司的某些做法是多么不得人心,义愤填膺地一起痛骂某个难缠的客户,东拉西扯地聊聊生活的不容易,穿插着讲几个雷死人不偿命的冷笑话,可是,她永远都说:不错啊,很好啊,棒极了,实在太好了!她站在干净明亮的阳光里,没有阴影,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积极向上。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外出旅游,积极向上小姐坐在我旁边,一路上,她虚心、真诚地向我请教工作上的问题。其间,她还给两家客户打了电话,修改了一份方案。到了服务区,我下车吃饭,同桌的所有人都一脸鄙视地对我说:你扫兴不扫兴,难得出来嗨皮一下,你竟然在车上拼命聊工作!我无辜地瞄了一眼邻桌的积极向上小姐,她正端坐在桌旁,脸上挂着招牌式的官方笑容,我仿佛听到她脆生生地说:不错啊,很好啊,棒极了,实在太好了!我自惭形秽地低下头,不想为自己的扫兴解释了。再次上车后,我拿出“上司”的幌子,硬是抢来一个位置,不再与积极向上小姐同坐。我担心激怒了群众。好吧,我承认,在感情上,我怎么也不能与积极向上小姐亲近,她是绝佳的伙伴,却不能做朋友。朋友在一起就应该肆无忌惮地八卦吐槽抱怨愤怒死皮赖脸,不会在旅游大巴上还谈工作。

我有权选择不成功

在偌大的会议室,客户放了一段他们的宣传片,其中有这么一个片段:在熙熙攘攘的公交车站台,两位摩登美眉都在等车。巴士终于晃晃悠悠地开了过来,靠边停车,打开了车门。众人一拥而上,摩登美眉也在此列。其中一位美眉使尽浑身解数,把涵养和气质踩得粉碎,费了老鼻子劲,才挤上巴士,占据了一席之地,她的嘴角掠过一丝微笑,但她的发型和妆容都在刚才的推搡中被摧毁殆尽,模样儿惨不忍睹。另一位美眉的遭遇是这样的:她在一开始就被众人排挤到了边缘,然后怎么也找不到一条缝儿再插进去了。她扬起头瞧了瞧明晃晃的阳光,自暴自弃地吐了一口恶气。正当她不知所措的时候,一辆屎黄色跑车呼啸而来,一位戴着大墨镜的帅哥探出脑袋,温柔地对美眉说:嗨!帅哥的鸡冠头像极了牛仔们偏爱的老式左轮手枪。美眉环顾左右,然后决然地跳进跑车,绝尘而去。看完片子,客户又开始了寒暄,我却在心里嘀咕着:选择这回事,还真他妈的挺重要!我读高中的时候,班主任是英语老师,她对学生格外负责,对我好像也特别关照,但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很差。这么说有点乱,它们之间的逻辑是这样的:因为班主任的格外认真和照顾,又因为我的英语格外蹩脚,所以,英语就给我的人生制造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灾难。你可能觉得我是在危言耸听。那么,我就先来解释一下自己的英语水平究竟烂到何种程度。我上大学时,英语四六级考试,听力题是要戴耳机听的。有一次,女朋友在临考前检查我的耳机,发现里面竟然没有放电池,她当时急坏了。我却完全没当一回事,因为,我压根儿就用不上那玩意,它自始至终都是没放电池的。听力题基本靠蒙,选择题基本靠猜,作文题基本靠抄(抄阅读理解题里面的句子),这就是我当时的真实状况。有一天,班主任带我到办公室,啥话也不说,把我晾在一边,顾自忙活。忙完了,她就盯着我看,还是一句话不说,就是盯着看。她的眼睛里迸射出莫可名状的光芒,我完全解读不出她的意思,所以觉得毛骨悚然。她看了一会儿,说:我就是搞不懂,你的英语怎么能那么差劲?我如释重负,心想:原来为这事。不过,我能感觉到班主任的迷惑不解。她看我的神情,就像有个孩子告诉她:昨天晚上,三个面目模糊的人劫持了我,其中两个人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堆鸟语,另一个人用地球语说,我们来自火星,很荣幸,你被选中了,然后他们给我打了一针,我迷迷糊糊就不省人事了。显然,我现在就是那个孩子,而班主任坚定地对我说:我不相信!她不相信我的英语“怎么能那么差劲”。之后,她在我身上实施了一个伟大计划。每天中午,其他同学兴高采烈去用膳,我却被扣留在办公室的走廊里,更要命的是,我还得大声朗读英语单词和课文。班主任坐在里屋,不时提醒我:声音怎么低得像蚊子啊?为了尽早吃到饭,我不得不把音量从蚊子级提升到苍蝇级。其他老师进进出出,还不忘与我打招呼,他们说:哟,是你呀!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意识到英语这玩意,正深刻地影响着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我其实不讨厌英语,也非常喜欢我的班主任,她穿裙子的时候很好看,她的女儿很可爱,她抱她女儿的时候完全是我想象中伟大母亲的样子。我对那些能把英语说得倍儿顺溜的同学羡慕不已。但我真的感到很悲哀。我付出了巨大努力,试图把英语水平提升到一个正常的位置,终究未遂。如果我的英语成绩没那么蹩脚,哪怕只是达到一个还过得去的水平,那么,现在的我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说了这么多,其实想表达的意思是:我们哼哧哼哧地用功,只是把自己的水准提升到一个正常的位置。每每想到这件事,我就觉得好烦啊。嗲死了小姐是我的同事。有一次与她一起外出,走至停车场,她在门口等,我进去把车开了出来。车停在嗲死了小姐身旁,她却迟迟没上车,我正纳闷呢,就听到她隔着车窗大喊:你竟然不下来给我开车门!我虽然觉得莫名其妙,但还是挂到停车挡,拉上手刹,然后下车给她开车门。重新上路之后,嗲死了小姐还批评我说:你怎么一点儿都不绅士啊!我当时非常惭愧地“哦”了一声,但心里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我抬眼看了看后视镜,嗲死了小姐正对着小镜子补妆呢。我想起大学时代,图书馆里借阅率最高的书,是诸如“成功男人必修的66项素养”、“淑女快速养成术”之类。这些书被翻得毛毛糙糙,真的被读“破”了。如此看来,在我们身边其实潜伏着许多希望做成功男人和淑女的人士。嗲死了小姐一定名列其中,不然,她怎么会那么大声那么理直气壮地让我给她开车门,还批评我不绅士。显然,她以淑女自居。只有绅士才配得上淑女,而淑女必须得有人屁颠屁颠地给她开车门,最好有人用手护着她的脑袋,把身体弯成月牙儿,毕恭毕敬地说:请,我的天使。书里明明这么写着呢!可是,我横看竖看、上看下看、左看右看,就是没看出嗲死了小姐的淑女气质。如今,我们特别看重成功,还专门以此为学问。渴望成功人士喜欢抱团,大家一起打鸡血,然后高喊:一、二、三,成功,你好,好,很好,非常好,越来越好,耶!喊声震天,群情激昂,那架势好像要撼动日月乾坤。这时候,即便有人在心底窃窃地想:我为什么一定要成功呢?这种微弱之声必然会被不容置疑的强大气场消灭掉。说真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不好当,不仅需要勇气,而且还得做好随时牺牲的准备。要知道,那个引领大家振臂高呼的成功导师,对怀有非分之想的另类深恶痛绝。我经常听到大人们这样教育小孩:要听话,不听话就打屁股!每每听到,我都觉得这种说法有点儿不对劲。直到后来,我看见一名丐帮会员在马路边训斥他的儿子,嘴里也说着:你怎么能不听我的话!我如遭雷击,心里窃想:天哪,要是你儿子对你惟命是从,长大了岂不是也要加入丐帮,过沿街乞讨的生活?混得好,兴许也能荣升帮主,划地称王吧。小孩不听大人的话,大人就可以挥棍子打屁股,这也算是握有话语权。只是这权力未免太粗暴了,没有和小朋友们商榷,更没有获准他们的同意。我的班主任也有话语权,她可以强令我在走廊高声朗读英语。虽然他们的初衷都是“为你好”,结果却是“你未必好”。所以,我现在对那些叫嚣着“必须成功,否则自宫”的人怀有警惕。我虽然也觉得成功是一件美事,但更清楚地意识到:选择不成功也是每个人不容侵犯的权力。现在,让我们回到本文开篇的宣传片。那位没有挤上巴士的悲摧美眉,却意外地拥有了别样的收获。人生就是这样,拐角处总是不能预知祸兮福兮。当年,我无限绝望地在走廊里补习英语,却不曾料想自己在其他方面拥有天赋。成功的反面,未必就是不成功,也可能是柳暗花明、别开生面的人生。

你好,身体

也许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我总是不能相信世上存在“伟大”的人。我窃窃地揣摩他们的私心,给他们的伟大行为寻找卑微的动机。在我的字典里,卑微这个词没有贬义,恰恰相反,卑微的才是真实的。芸芸众生间,我只喜欢寥寥几人;在几人之间,我只爱自己的亲人;与亲人相比,恐怕我最爱的人是自己。我的爱自私、狭隘,我自己也耻于承认这一点,可事实不过如此。“爱你一生一世”这样的鬼话,也就只有热恋中的红男绿女才会相信了,爱撒谎先生深情款款地说出这句话,易相信小姐信以为真。那时候,他们是如胶似漆的恋人,说尽了山盟海誓的话,唱完了风花雪月的歌,然后迎来了柴米油盐的日子。和大多数人一样,婆媳关系,苦逼工作,人情花销,拌嘴吵架……一个也没有少。这不,易相信小姐又因为爱撒谎先生在她刚拖好的地板上留下脚印而喋喋不休。爱撒谎先生正为糟糕的工作成绩而苦恼,他不耐烦地让妻子闭嘴。易相信小姐被丈夫的不耐烦激怒,于是变本加厉地吵闹起来。爱撒谎先生木然地看着妻子,曾经的端庄典雅、温婉贤淑变成了现在的刁蛮无理;而在易相信小姐眼里,丈夫对她的千恩万宠早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麻木不仁和听之任之。神马都是浮云,大概就是这个滋味吧。当爱已成鸡肋,再想想“爱你一生一世”的谎话,先生和小姐都不再相信爱情“伟大”了。如果非要揭穿,那么,我想说,爱情就是男女之间那点新鲜劲儿——两情相悦时的暧昧;肌肤相亲时的悸动。爱情的花朵开得娇艳,保鲜期却很短。分手时把理由说得冠冕堂皇,骨子里不过是喜新厌旧罢了。人心道破了,还真是不堪。爱撒谎先生的精神出轨了,身体也紧随其后。像烂俗小说里写的那样,爱撒谎先生偷偷摸摸地制造着新鲜感,与另一个他未曾彻底阅读的女人谈情说爱。暧昧,挑逗,牵手,接吻,上床,在逐步推进的过程中,爱撒谎先生果然尝到了久违的爱情滋味。他知道自己在玩火,可是,身体受到了蛊惑,他无法驾驭。身体饿了,我们得喂它饭吃;身体渴了,我们得给它水喝;身体病了,我们得送它去医院。总之,我们得好生伺候着它。如今,爱撒谎先生的身体需要接触另一个新鲜的身体,这种需要是如此强烈,不容许他说“不”字。在身体的命令下,爱撒谎先生甘冒风险,不惜折腾,勇往直前冲破了道德的樊篱,义无反顾地扑向情人的百褶裙下。“爱你一生一世”简直是一个残酷的冷笑话。信誓旦旦的情话被身体的原始需要击得粉碎。爱情从来不伟大。有段时间,爱撒谎先生对身体惟命是从,他不假思索地快速满足了身体的需要,可是,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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