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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16 00: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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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自清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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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必读丛书:背影

新课标必读丛书:背影试读:

论雅俗共赏

陶渊明有“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的诗句,那是一些“素心人”的乐事,“素心人”当然是雅人,也就是士大夫。这两句诗后来凝结成“赏奇析疑”一个成语,“赏奇析疑”是一种雅事,俗人的小市民和农家子弟是没有份儿的。然而又出现了“雅俗共赏”这一个成语,“共赏”显然是“共欣赏”的简化,可是这是雅人和俗人或俗人跟雅人一同在欣赏,那欣赏的大概不会还是“奇文”罢。这句成语不知道起于什么时代,从语气看来,似乎雅人多少得理会到甚至迁就着俗人的样子,这大概是在宋朝或者更后罢。

原来唐朝的安史之乱可以说是我们社会变迁的一条分水岭。在这之后,门第迅速的垮了台,社会的等级不像先前那样固定了,“士”和“民”这两个等级的分界不像先前的严格和清楚了,彼此的分子在流通着,上下着。而上去的比下来的多,士人流落民间的究竟少,老百姓加入士流的却渐渐多起来。王侯将相早就没有种了,读书人到了这时候也没有种了;只要家里能够勉强供给一些,自己有些天分,又肯用功,就是个“读书种子”;去参加那些公开的考试,考中了就有官做,至少也落个绅士。这种进展经过唐末跟五代的长期的变乱加了速度,到宋朝又加上印刷术的发达,学校多起来了,士人也多起来了,士人的地位加强,责任也加重了。这些士人多数是来自民间的新的分子,他们多少保留着民间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他们一面学习和享受那些雅的,一面却还不能摆脱或蜕变那些俗的。人既然很多,大家是这样,也就不觉其寒尘;不但不觉其寒尘,还要重新估定价值,至少也得调整那旧来的标准与尺度。“雅俗共赏”似乎就是新提出的尺度或标准,这里并非打倒旧标准,只是要求那些雅士理会到或迁就些俗士的趣味,好让大家打成一片。当然,所谓“提出”和“要求”,都只是不自觉的看来是自然而然的趋势。

中唐的时期,比安史之乱还早些,禅宗的和尚就开始用口语记录大师的说教。用口语为的是求真与化俗,化俗就是争取群众。安史乱后,和尚的口语记录更其流行,于是乎有了“语录”这个名称,“语录”就成为一种著述体了。到了宋朝,道学家讲学,更广泛的留下了许多语录;他们用语录,也还是为了求真与化俗,还是为了争取群众。所谓求真的“真”,一面是如实和直接的意思。禅家认为第一义是不可说的。语言文字都不能表达那无限的可能,所以是虚妄的。然而实际上语言文字究竟是不免要用的一种“方便”,记录文字自然越近实际的、直接的说话越好。在另一面这“真”又是自然的意思,自然才亲切,才让人容易懂,也就是更能收到化俗的功效,更能获得广大的群众。道学主要的是中国的正统的思想,道学家用了语录做工具,大大的增强了这种新的文体的地位,语录就成为一种传统了。比语录体稍稍晚些,还出现了一种宋朝叫做“笔记”的东西。这种作品记述有趣味的杂事,范围很宽,一方面发表作者自己的意见,所谓议论,也就是批评,这些批评往往也很有趣味。作者写这种书,只当做对客闲谈,并非一本正经,虽然以文言为主,可是很接近说话。这也是给大家看的,看了可以当做“谈助”,增加趣味。宋朝的笔记最发达,当时盛行,流传下来的也很多。目录家将这种笔记归在“小说”项下,近代书店汇印这些笔记,更直题为“笔记小说”;中国古代所谓“小说”,原是指记述杂事的趣味作品而言的。

那里我们得特别提到唐朝的“传奇”。“传奇”据说可以见出作者的“史才、诗笔、议论”,是唐朝士子在投考进士以前用来送给一些大人先生看,介绍自己,求他们给自己宣传的。其中不外乎灵怪、艳情、剑侠三类故事,显然是以供给“谈助”,引起趣味为主。无论照传统的意念,或现代的意念,这些“传奇”无疑的是小说,一方面也和笔记的写作态度有相类之处。照陈寅恪先生的意见,这种“传奇”大概起于民间,文士是仿作,文字里多口语化的地方。陈先生并且说唐朝的古文运动就是从这儿开始。他指出古文运动的领导者韩愈的《毛颖传》,正是仿“传奇”而作。我们看韩愈的“气盛言宜”的理论和他的参差错落的文句,也正是多多少少在口语化。他的门下的“好难”、“好易”两派,似乎原来也都是在试验如何口语化。可是“好难”的一派过分强调了自己,过分想出奇制胜,不管一般人能够了解欣赏与否,终于被人看做“诡”和“怪”而失败,于是宋朝的欧阳修继承了“好易”的一派的努力而奠定了古文的基础。——以上说的种种,都是安史乱后几百年间自然的趋势,就是那雅俗共赏的趋势。

宋朝不但古文走上了“雅俗共赏”的路,诗也走向这条路。胡适之先生说宋诗的好处就在“做诗如说话”,一语破的指出了这条路。自然,这条路上还有许多曲折,但是就像不好懂的黄山谷,他也提出了“以俗为雅”的主张,并且点化了许多俗语成为诗句。实践上“以俗为雅”,并不从他开始,梅圣俞、苏东坡都是好手,而苏东坡更胜。据记载梅和苏都说过“以俗为雅”这句话,可是不大靠得住;黄山谷却在《再次杨明叔韵》一诗的“引”里郑重的提出“以俗为雅,以故为新”,说是“举一纲而张万目”。他将“以俗为雅”放在第一,因为这实在可以说是宋诗的一般作风,也正是“雅俗共赏”的路。但是加上“以故为新”,路就曲折起来,那是雅人自赏,黄山谷所以终于不好懂了。不过黄山谷虽然不好懂,宋诗却终于回到了“做诗如说话”的路,这“如说话”,的确是条大路。

雅化的诗还不得不回向俗化,刚刚来自民间的词,在当时不用说自然是“雅俗共赏”的。别瞧黄山谷的有些诗不好懂,他的一些小词可够俗的。柳耆卿更是个通俗的词人。词后来虽然渐渐雅化或文人化,可是始终不能雅到诗的地位,它怎么着也只是“诗馀”。词变为曲,不是在文人手里变,是在民间变的;曲又变得比词俗,虽然也经过雅化或文人化,可是还雅不到词的地位,它只是“词馀”。一方面从晚唐和尚的俗讲演变出来的宋朝的“说话”就是说书,乃至后来的平话以及章回小说,还有宋朝的杂剧和诸宫调等等转变成功的元朝的杂剧和戏文,乃至后来的传奇,以及皮簧戏,更多半是些“不登大雅”的“俗文学”。这些除元杂剧和后来的传奇也算是“词馀”以外,在过去的文学传统里简直没有地位;也就是说这些小说和戏剧在过去的文学传统里多半没有地位,有些有点地位,也不是正经地位。可是虽然俗,大体上却“俗不伤雅”,虽然没有什么地位,却总是“雅俗共赏”的玩艺儿。“雅俗共赏”是以雅为主的,从宋人的“以俗为雅”以及常语的“俗不伤雅”,更可见出这种宾主之分。起初成群俗士蜂拥而上,固然逼得原来的雅士不得不理会到甚至迁就着他们的趣味,可是这些俗士需要摆脱的更多。他们在学习,在享受,也在蜕变,这样渐渐适应那雅化的传统,于是乎新旧打成一片,传统多多少少变了质继续下去。前面说过的文体和诗风的种种改变,就是新旧双方调整的过程,结果迁就的渐渐不觉其为迁就,学习的也渐渐习惯成了自然,传统的确稍稍变了质,但是还是文言或雅言为主,就算跟民众近了一些,近得也不太多。

至于词曲,算是新起于俗间,实在以音乐为重,文辞原是无关轻重的;“雅俗共赏”,正是那音乐的作用。后来雅士们也曾分别将那些文辞雅化,但是因为音乐性太重,使他们不能完成那种雅化,所以词曲终于不能达到诗的地位。而曲一直配合着音乐,雅化更难,地位也就更低,还低于词一等。可是词曲到了雅化的时期,那“共赏”的人却就雅多而俗少了。真正“雅俗共赏”的是唐、五代、北宋的词,元朝的散曲和杂剧,还有平话和章回小说以及皮簧戏等。皮簧戏也是音乐为主,大家直到现在都还在哼着那些粗俗的戏词,所以雅化难以下手,虽然一二十年来这雅化也已经试着在开始。平话和章回小说,传统里本来没有,雅化没有合式的榜样,进行就不易。《三国演义》虽然用了文言,却是俗化的文言,接近口语的文言,后来的《水浒》、《西游记》、《红楼梦》等就都用白话了。不能完全雅化的作品在雅化的传统里不能有地位,至少不能有正经的地位。雅化程度的深线,决定这种地位的高低或有没有,一方面也决定“雅俗共赏”的范围的小和大——雅化越深,“共赏”的人越少,越浅也就越多。所谓多少,主要的是俗人,是小市民和受教育的农家子弟。在传统里没有地位或只有低地位的作品,只算是玩艺儿;然而这些才接近民众,接近民众却还能教“雅俗共赏”,雅和俗究竟有共通的地方,不是不相理会的两橛了。

单就玩艺儿而论,“雅俗共赏”虽然是以雅化的标准为主,“共赏”者却以俗人为主。固然,这在雅方得降低一些,在俗方也得提高一些,要“俗不伤雅”才成;雅方看来太俗,以至于“俗不可耐”的,是不能“共赏”的。但是在什么条件之下才会让俗人所“赏”的,雅人也能来“共赏”呢?我们想起了“有目共赏”这句话。孟子说过“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有目”是反过来说,“共赏”还是陶诗“共欣赏”的意思。子都的美貌,有眼睛的都容易辨别,自然也就能“共赏”了。孟子接着说:“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这说的是人之常情,也就是所谓人情不相远。但是这不相远似乎只限于一些具体的、常识的、现实的事物和趣味。譬如北平罢,故宫和颐和园,包括建筑,风景和陈列的工艺品,似乎是“雅俗共赏”的,天桥在雅人的眼中似乎就有些太俗了。说到文章,俗人所能“赏”的也只是常识的,现实的。后汉的王充出身是俗人,他多多少少代表俗人说话,反对难懂而不切实用的辞赋,却赞美公文能手。公文这东西关系雅俗的现实利益,始终是不曾完全雅化了的。再说后来的小说和戏剧,有的雅人说《西厢记》诲淫,《水浒传》诲盗,这是“高论”。实际上这一部戏剧和这一部小说都是“雅俗共赏”的作品。《西厢记》无视了传统的礼教,《水浒传》无视了传统的忠德,然而“男女”是“人之大欲”之一,“官逼民反”,也是人之常情,梁山泊的英雄正是被压迫的人民所想望的。俗人固然同情这些,一部分的雅人,跟俗人相距还不太远的,也未尝不高兴这两部书说出了他们想说而不敢说的。这可以说是一种快感,一种趣味,可并不是低级趣味;这是有关系的,也未尝不是有节制的。“诲淫”“诲盗”只是代表统治者的利益的说话。

十九世纪二十世纪之交是个新时代,新时代给我们带来了新文化,产生了我们的知识阶级。这知识阶级跟从前的读书人不大一样,包括了更多的从民间来的分子,他们渐渐跟统治者拆伙而走向民间。于是乎有了白话正宗的新文学,词曲和小说戏剧都有了正经的地位。还有种种欧化的新艺术。这种文学和艺术却并不能让小市民来“共赏”,不用说农工大众。于是乎有人指出这是新绅士也就是新雅人的欧化,不管一般人能够了解欣赏与否。他们提倡“大众语”运动。但是时机还没有成熟,结果不显著。抗战以来又有“通俗化”运动,这个运动并已经在开始转向大众化。“通俗化”还分别雅俗,还是“雅俗共赏”的路,大众化却更进一步要达到那没有雅俗之分,只有“共赏”的局面。这大概也会是所谓由量变到质变罢。论百读不厌

前些日子参加了一个讨论会,讨论赵树理先生的《李有才板话》。座中一位青年提出了一件事实:他读了这本书觉得好,可是不想重读一遍。大家费了一些时候讨论这件事实。有人表示意见,说不想重读一遍,未必减少这本书的好,未必减少它的价值。但是时间匆促,大家没有达到明确的结论。一方面似乎大家也都没有重读过这本书,并且似乎从没有想到重读它。然而问题不但关于这一本书,而是关于一切文艺作品。为什么一些作品有人“百读不厌”,另一些却有人不想读第二遍呢?是作品的不同吗?是读的人不同吗?如果是作品不同,“百读不厌”是不是作品评价的一个标准呢?这些都值得我们思索一番。

苏东坡有《送章惇秀才失解西归》诗,开头两句是: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百读不厌”这个成语就出在这里。“旧书”指的是经典,所以要“熟读深思”。《三国志·魏志·王肃传·注》:

人有从(董遇)学者,遇不肯教,而云“必当先读百遍”,言“读书百遍而意自见”。

经典文字简短,意思深长,要多读,熟读,仔细玩味,才能了解和体会。所谓“意自见”,“子自知”,着重自然而然,这是不能着急的。这诗句原是安慰和勉励那考试失败的章惇秀才的话,劝他回家再去安心读书,说“旧书”不嫌多读,越读越玩味越有意思。固然经典值得“百回读”,但是这里着重的还在那读书的人。简化成“百读不厌”这个成语,却就着重在读的书或作品了。这成语常跟另一成语“爱不释手”配合着,在读的时候“爱不释手”,读过了以后“百读不厌”。这是一种赞词和评语,传统上确乎是一个评价的标准。当然,“百读”只是“重读”“多读”“屡读”的意思,并不一定一遍接着一遍的读下去。

经典给人知识,教给人怎样做人,其中有许多语言的、历史的、修养的课题,有许多注解,此外还有许多相关的考证,读上百遍,也未必能够处处贯通,教人多读是有道理的。但是后来所谓“百读不厌”,往往不指经典而指一些诗,一些文,以及一些小说;这些作品读起来津津有味,重读,屡读也不腻味,所以说“不厌”;“不厌”不但是“不讨厌”,并且是“不厌倦”。诗文和小说都是文艺作品,这里面也有一些语言和历史的课题,诗文也有些注解和考证;小说方面呢,却直到近代才有人注意这些课题,于是也有了种种考证。但是过去一般读者只注意诗文的注解,不大留心那些课题,对于小说更其如此。他们集中在本文的吟诵或浏览上。这些人吟诵诗文是为了欣赏,甚至于只为了消遣,浏览或阅读小说更只是为了消遣,他们要求的是趣味,是快感。这跟诵读经典不一样。诵读经典是为了知识,为了教训,得认真,严肃,正襟危坐的读,不像读诗文和小说可以马马虎虎的,随随便便的,在床上,在火车轮船上都成。这么着可还能够教人“百读不厌”,那些诗文和小说到底是靠了什么呢?

在笔者看来,诗文主要是靠了声调,小说主要是靠了情节。过去一般读者大概都会吟诵,他们吟诵诗文,从那吟诵的声调或吟诵的音乐得到趣味或快感,意义的关系很少;只要懂得字面儿,全篇的意义弄不清楚也不要紧的。梁启超先生说过李义山的一些诗,虽然不懂得究竟是什么意思,可是读起来还是很有趣味(大意)。这种趣味大概一部分在那些字面儿的影象上,一部分就在那七言律诗的音乐上。字面儿的影象引起人们奇丽的感觉;这种影象所表示的往往是珍奇,华丽的景物,平常人不容易接触到的,所谓“七宝楼台”之类。民间文艺里常常见到的“牙床”等等,也正是这种作用。民间流行的小调以音乐为主,而不注重词句,欣赏也偏重在音乐上,跟吟诵诗文也正相同。感觉的享受似乎是直接的,本能的,即使是字面儿的影象所引起的感觉,也还多少有这种情形,至于小调和吟诵,更显然直接诉诸听觉,难怪容易唤起普遍的趣味和快感。至于意义的欣赏,得靠综合诸感觉的想象力,这个得有长期的教养才成。然而就像教养很深的梁启超先生,有时也还让感觉领着走,足见感觉的力量之大。

小说的“百读不厌”,主要的是靠了故事或情节。人们在儿童时代就爱听故事,尤其爱奇怪的故事。成人也还是爱故事,不过那情节得复杂些。这些故事大概总是神仙、武侠、才子、佳人,经过种种悲欢离合,而以大团圆终场。悲欢离合总得不同寻常,那大团圆才足奇。小说本来起于民间,起于农民和小市民之间。在封建社会里,农民和小市民是受着重重压迫的,他们没有多少自由,却有做白日梦的自由。他们寄托他们的希望于超现实的神仙,神仙化的武侠,以及望之若神仙的上层社会的才子佳人;他们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会变成了这样的人物。这自然是不能实现的奇迹,可是能够给他们安慰、趣味和快感。他们要大团圆,正因为他们一辈子是难得大团圆的,奇情也正是常情啊。他们同情故事中的人物,“设身处地”的“替古人担忧”,这也因为事奇人奇的原故。过去的小说似乎始终没有完全移交到士大夫的手里。士大夫读小说,只是看闲书,就是作小说,也只是游戏文章,总而言之,消遣而已。他们得化装为小市民来欣赏,来写作;在他们看,小说奇于事实,只是一种玩艺儿,所以不能认真、严肃,只是消遣而已。

封建社会渐渐垮了,五四时代出现了个人,出现了自我,同时成立了新文学。新文学提高了文学的地位;文学也给人知识,也教给人怎样做人,不是做别人的,而是做自己的人。可是这时候写作新文学和阅读新文学的,只是那变了质的下降的士和那变了质的上升的农民和小市民混合成的知识阶级,别的人是不愿来或不能来参加的。而新文学跟过去的诗文和小说不同之处,就在它是认真的负着使命。早期的反封建也罢,后来的反帝国主义也罢,写实的也罢,浪漫的和感伤的也罢,文学作品总是一本正经的在表现着并且批评着生活。这么着文学扬弃了消遣的气氛,回到了严肃——古代贵族的文学如《诗经》,倒本来是严肃的。这负着严肃的使命的文学,自然不再注重“传奇”,不再注重趣味和快感,读起来也得正襟危坐,跟读经典差不多,不能再那么马马虎虎,随随便便的。但是究竟是形象化的,诉诸情感的,跟经典以冰冷的抽象的理智的教训为主不同,又是现代的白话,没有那些语言的和历史的问题,所以还能够吸引许多读者自动去读。不过教人“百读不厌”甚至教人想去重读一遍的作用,的确是很少了。

新诗或白话诗,和白话文,都脱离了那多多少少带着人工的、音乐的声调,而用着接近说话的声调。喜欢古诗、律诗和骈文、古文的失望了,他们尤其反对这不能吟诵的白话新诗;因为诗出于歌,一直不曾跟音乐完全分家,他们是不愿扬弃这个传统的。然而诗终于转到意义中心的阶段了。古代的音乐是一种说话,所谓“乐语”,后来的音乐独立发展,变成“好听”为主了。现在的诗既负上自觉的使命,它得说出人人心中所欲言而不能言的,自然就不注重音乐而注重意义了。——一方面音乐大概也在渐渐注重意义,回到说话罢?——字面儿的影象还是用得着,不过一般的看起来,影象本身,不论是鲜明的,朦胧的,可以独立的诉诸感觉的,是不够吸引人了;影象如果必需得用,就要配合全诗的各部分完成那中心的意义,说出那要说的话。在这动乱时代,人们着急要说话,因为要说的话实在太多。小说也不注重故事或情节了,它的使命比诗更见分明。它可以不靠描写,只靠对话,说出所要说的。这里面神仙、武侠、才子、佳人,都不大出现了,偶然出现,也得打扮成平常人;是的,这时候的小说的人物,主要的是些平常人了,这是平民世纪啊。至于文,长篇议论文发展了工具性,让人们更如意的也更精密的说出他们的话,但是这已经成为诉诸理性的了。诉诸情感的是那发展在后的小品散文,就是那标榜“生活的艺术”,抒写“身边琐事”的。这倒是回到趣味中心,企图着教人“百读不厌”的,确乎也风行过一时。然而时代太紧张了,不容许人们那么悠闲;大家嫌小品文近乎所谓“软性”,丢下了它去找那“硬性”的东西。

文艺作品的读者变了质了,作品本身也变了质了,意义和使命压下了趣味,认识和行动压下了快感。这也许就是所谓“硬”的解释。“硬性”的作品得一本正经的读,自然就不容易让人“爱不释手”,“百读不厌”。于是“百读不厌”就不成其为评价的标准了,至少不成其为主要的标准了。但是文艺是欣赏的对象,它究竟是形象化的,诉诸情感的,怎么“硬”也不能“硬”到和论文或公式一样。诗虽然不必再讲那带几分机械性的声调,却不能不讲节奏,说话不也有轻重高低快慢吗?节奏合式,才能集中,才能够高度集中。文也有文的节奏,配合着意义使意义集中。小说是不注重故事或情节了,但也总得有些契机来表现生活和批评它;这些契机得费心思去选择和配合,才能够将那要说的话,要传达的意义,完整的说出来,传达出来。集中了的完整了的意义,才见出情感,才让人乐意接受,“欣赏”就是“乐意接受”的意思。能够这样让人欣赏的作品是好的,是否“百读不厌”,可以不论。在这种情形之下,笔者同意:《李有才板话》即使没有人想重读一遍,也不减少它的价值,它的好。

但是在我们的现代文艺里,让人“百读不厌”的作品也有的。例如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茅盾先生的《幻灭》、《动摇》、《追求》三部曲,笔者都读过不止一回,想来读过不止一回的人该不少罢。在笔者本人,大概是《阿Q正传》里的幽默和三部曲里的几个女性吸引住了我。这几个作品的好已经定论,它们的意义和使命大家也都熟悉,这里说的只是它们让笔者“百读不厌”的因素。《阿Q正传》主要的作用不在幽默,那三部曲的主要作用也不在铸造几个女性,但是这些却可能产生让人“百读不厌”的趣味。这种趣味虽然不是必要的,却也可以增加作品的力量。不过这里的幽默决不是油滑的,无聊的,也决不是为幽默而幽默,而女性也决不就是色情,这个界限是得弄清楚的。抗战期中,文艺作品尤其是小说的读众大大的增加了。增加的多半是小市民的读者,他们要求消遣,要求趣味和快感。扩大了的读众,有着这样的要求也是很自然的。长篇小说的流行就是这个要求的反应,因为篇幅长,故事就长,情节就多,趣味也就丰富了。这可以促进长篇小说的发展,倒是很好的。可是有些作者却因为这样的要求,忘记了自己的边界,放纵到色情上,以及粗劣的笑料上,去吸引读众,这只是迎合低级趣味。而读者贪读这一类低级的软性的作品,也只是沉溺,说不上“百读不厌”。“百读不厌”究竟是个赞词或评语,虽然以趣味为主,总要是纯正的趣味才说得上的。中年人与青年人

近来在大学一年级作文班上出了一个题目,叫“青年人与中年人”。从学生的卷子看,他们中间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的,似乎并不多。他们只说,青年人是进取的,中年人是保守的,所以不免有冲突的地方;但青年人与中年人是社会的中坚,双方必须合作,社会才能进步。在这抗战的时候,青年人与中年人的合作,尤其重要;他们若常在冲突着,抗战的力量是要减少的。这些卷子里的结论大概是青年人该从中年人学习经验,中年人该保存着青年时代的进取精神,这样双方就合作起来了。

这些话都不错,不过肤泛些。关于这个问题,我见过两篇好文字。一是丁在君先生给《大公报》写的星期论文,题目可惜忘记了。一是王赣愚先生的《青年与政治》,登在《时衡》里。他们的见解都是很透彻;但丁先生从中年人和青年人两方面说,王先生却只从青年人一方面说。我出那个题目,原希望知道青年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是怎样看这个问题,所以题目里将“青年人”放在先头。但是所得的只是上节所述的普泛的意见,没有可以特别注意之点,也许是他们没功夫细想的缘故。我自己对于这问题的看法,是偏重青年人一方面的。因《青年公论》编者索稿,也写出来供关心这问题的人参考。

现在有些中年人谈起青年人,总是疾首蹙额,指出他们自私、撒谎、任性、恃众要挟,种种缺点。青年人确有这些毛病,但是向来的青年人怕都免不了这些毛病,不独现在为然。青年期是塑造自己的时期,有些不健全的地方,也是自然的事;矫正与诱导是应当的,因此疾首蹙额,甚至灰心失望,都似乎太悲观一些。况且中年人也不见得就能全免去这些缺点;不过他们在社会上是掌权的人,是有地位的人,维持制度、遵守规则是他们的义务,也是他们的利益,所以任性妄为的比较少些。照这样说,那一些中年人为什么那样特别不痛快青年人呢?难道他们的脾气特别坏么?不是;这是另有缘故的。

这缘故,据我看,就在那“恃众要挟”一点上。从前青年人虽然也有种种毛病,虽然有时也反抗家长、反抗学校,但没有强固的集团组织,不能发挥很大的力量。中年人若要去矫正和诱导他们,似乎还不太难。自从五四运动以来,青年人的集团组织渐渐发达,他们这种集团组织在社会上也有了相当的地位。经过五卅运动,这种集团组织更进步了,更强固了。这些时候,居于直接指导地位的中年人和青年人之间,似乎还相当融洽,看不出什么冲突的现象。因为这一班中年人在政治上无宁是同情于青年人的。九一八以来,情形却不同了。政府的政策能见谅于这一班居于直接指导地位的中年人,却又不能见谅于他们所指导的青年人。青年人开始不信任政府,不信任学校,不信任他们的直接指导人。中年人和青年人间开始有了冲突,这冲突逐渐尖锐化,到一二九时期,达到了最高峰。主要的原因是双方政见的歧异。

中年人和青年人的对立便是从这些日子起的。在这种局面之下,青年人一面利用他们的强固的集团组织从事救亡运动,一面也利用这种组织的力量,向学校作请求免除考试等无理的要求。青年人集团组织的发展,原是个好现象。但滥用集团的力量,恃众要挟,却是该矫正的。困难便在这里。青年集团的领袖人物,为强固他们的集团起见,一面努力救亡工作,一面也得谋他们集团的利益;这样才能使大多数青年都拥护起集团来。集团的性质似乎本来如此,不独青年集团为然,这需要矫正和诱导;但若因为矫正和诱导的麻烦而认为集团力量不该发展,那却是错的。

这种矫正和诱导确是很困难的,那时青年人既不信任学校,却不能或不愿离开学校。在他们,至少他们的领袖的心目中,学校大约只是一个发展集团组织的地方,只是一个发展救亡运动的地方。他们对于学校的看法,若果如此,那就无怪乎他们要常常蔑视学校的纪律了。在学校里发展集团组织,作救亡运动,原都可以;但学校还有传授知识、训练技能、培养品性等等主要的使命,若只有集团组织和救亡运动两种作用,学校便失去它们存在的理由,至少是变了质了。这是居于直接指导地位的中年人所不能同意的。他们去矫正和诱导都感觉不大容易;即使有效果,也是很小很慢的。因此有些人便不免愤慨起来了。

抗战以来,青年人对于政府,至少对于最高的领袖,有了信任心,对于学校和指导他们的人,也比较信任些。中年人和青年人的对立,似乎不像从前那样尖锐化了,可是政见的歧异显然还存在着。这个得看将来的变化。政府固然也可以施行一种政治训练,但效果不知如何。现在居于指导地位的中年人所能作的,似乎还只是努力学术研究,不屈不挠地执行学校纪律,尽力矫正和诱导青年人,给予他们良好的知识、技能和品性的训练。将来的社会、将来的中国是青年人的;他们是现在的中年人的继承者。他们或好或不好,现在的中年人总不能免除责任。所以无论如何困难,总要本着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不知老之将至”的精神作去。那怕只有一点一滴的成效呢,中年,人总算是为国家社会尽了力了。论书生的酸气

读书人又称书生。这固然是个可以骄傲的名字,如说“一介书生”,“书生本色”,都含有清高的意味。但是正因为清高,和现实脱了节,所以书生也是嘲讽的对象。人们常说“书呆子”、“迂夫子”、“腐儒”、“学究”等,都是嘲讽书生的。“呆”是不明利害,“迂”是绕大弯儿,“腐”是顽固守旧,“学究”是指一孔之见。总之,都是知古不知今,知书不知人,食而不化的读死书或死读书,所以在现实生活里老是吃亏、误事、闹笑话。总之,书生的被嘲笑是在他们对于书的过分的执着上;过分的执着书,书就成了话柄了。

但是还有“寒酸”一个话语,也是形容书生的。“寒”是“寒素”,对“膏粱”而言。是魏晋南北朝分别门第的用语。“寒门”或“寒人”并不限于书生,武人也在里头;“寒士”才指书生。这“寒”指生活情形,指家世出身,并不关涉到书;单这个字也不含嘲讽的意味。加上“酸”字成为连语,就不同了,好像一副可怜相活现在眼前似的。“寒酸”似乎原作“酸寒”。韩愈《荐士》诗,“酸寒溧阳尉”,指的是孟郊。后来说“郊寒岛瘦”,孟郊和贾岛都是失意的人,作的也是失意诗。“寒”和“瘦”映衬起来,够可怜相的,但是韩愈说“酸寒”,似乎“酸”比“寒”重。可怜别人说“酸寒”,可怜自己也说“酸寒”,所以苏轼有“故人留饮慰酸寒”的诗句。陆游有“书生老瘦转酸寒”的诗句。“老瘦”固然可怜相,感激“故人留饮”也不免有点儿。范成大说“酸”是“书生气味”,但是他要“洗尽书生气味酸”,那大概是所谓“大丈夫不受人怜”罢?

为什么“酸”是“书生气味”呢?怎么样才是“酸”呢?话柄似乎还是在书上。我想这个“酸”原是指读书的声调说的。晋以来的清谈很注重说话的声调和读书的声调。说话注重音调和辞气,以朗畅为好。读书注重声调,从《世说新语·文学》篇所记殷仲堪的话可见;他说,“三日不读《道德经》,便觉舌本闲强”,说到舌头,可见注重发音,注重发音也就是注重声调。《任诞》篇又记王孝伯说:“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这“熟读《离骚》”该也是高声朗诵,更可见当时风气。《豪爽》篇记“王司州(胡之)在谢公(安)坐,咏《离骚》、《九歌》‘入不言兮出不辞,乘回风兮载云旗’,语人云,‘当尔时,觉一坐无人。’”正是这种名士气的好例。读古人的书注重声调,读自己的诗自然更注重声调。《文学》篇记着袁宏的故事:

袁虎(宏小名虎)少贫,尝为人佣载运租。谢镇西经船行,其夜清风朗月,闻江渚间估客船上有咏诗声,甚有情致,所诵五言,又其所未尝闻,叹美不能已。即遣委曲讯问,乃是袁自咏其所作咏史诗。因此相要,大相赏得。

从此袁宏名誉大盛,可见朗诵关系之大。此外《世说新语》里记着“吟啸”,“啸咏”,“讽咏”,“讽诵”的还很多,大概也都是在朗诵古人的或自己的作品罢。

这里最可注意的是所谓“洛下书生咏”或简称“洛生咏”。《晋书·谢安传》说:

安本能为洛下书生咏。有鼻疾,故其音浊。名流爱其咏而弗能及,或手掩鼻以效之。《世说新语·轻诋》篇却记着:

人问顾长康“何以不作洛生咏?”答曰,“何至作老婢声!”

刘孝标注,“洛下书生咏音重浊,故云‘老婵声’。”所谓“重浊”,似乎就是过分悲凉的意思。当时诵读的声调似乎以悲凉为主。王孝伯说“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王胡之在谢安坐上咏的也是《离骚》、《九歌》,都是《楚辞》。当时诵读《楚辞》,大概还知道用楚声楚调,乐府曲调里也正有楚调。而楚声楚调向来是以悲凉为主的。当时的诵读大概受到和尚的梵诵或梵唱的影响很大,梵诵或梵唱主要的是长吟,就是所谓“咏”。《楚辞》本多长句,楚声楚调配合那长吟的梵调,相得益彰,更可以“咏”出悲凉的“情致”来。袁宏的咏史诗现存两首,第一首开始就是“周昌梗概臣”一句,“梗概”就是“慷慨”,“感慨”;“慷慨悲歌”也是一种“书生本色”。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所举的五言诗名句,钟嵘《诗品·序》里所举的五言诗名句和名篇,差不多都是些“慷慨悲歌”。《晋书》里还有一个故事。晋朝曹摅的《感旧》诗有“富贵他人合,贫贱亲戚离”两句。后来殷浩被废为老百姓,送他的心爱的外甥回朝,朗诵这两句,引起了身世之感,不觉泪下。这是悲凉的朗诵的确例。但是自己若是并无真实的悲哀,只去学时髦,捏着鼻子学那悲哀的“老婢声”的“洛生咏”,那就过了分,那也就是赵宋以来所谓“酸”了。

唐朝韩愈有《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开头是:

纤云四卷天无河,清风吹空月舒波,沙平水息声影绝,一杯相属君当歌。

接着说:

君歌声酸辞且苦,不能听终泪如雨。

接着就是那“酸”而“苦”的歌辞:

洞庭连天九疑高,蛟龙出没猩鼯号。

十生九死到官所,幽居默默如藏逃。

下床畏蛇食畏药,海气湿蛰熏腥臊。

昨者州前槌大鼓,嗣皇继圣登夔皋。

赦书一日行万里,罪从大辟皆除死。

迁者追回流者还,涤瑕荡垢朝清班。

州家申名使家抑,坎坷只得移荆蛮。

判司卑官不堪说,未名捶楚尘埃间。

同时辈流多上道,天路幽险难追攀!

张功曹是张署,和韩愈同被贬到边远的南方,顺宗即位。只奉命调到近一些的江陵做个小官儿,还不得回到长安去,因此有了这一番冤苦的话。这是张署的话,也是韩愈的话。但是诗里却接着说:

君歌且休听我歌,我歌今与君殊科。

韩愈自己的歌只有三句:

一年明月今宵多,人生由命非由他,有酒不饮奈明何!

他说认命算了,还是喝酒赏月罢。这种达观其实只是苦情的伪装而已。前一段“歌”虽然辞苦声酸,倒是货真价实,并无过分之处,由那“声酸”知道吟诗的确有一种悲凉的声调,而所谓“歌”其实只是讽咏。大概汉朝以来不像春秋时代一样,士大夫已经不会唱歌,他们大多数是书生出身,就用讽咏或吟诵来代替唱歌。他们——尤其是失意的书生——的苦情就发泄在这种吟诵或朗诵里。

战国以来,唱歌似乎就以悲哀为主,这反映着动乱的时代。《列子·汤问》篇记秦青“抚节悲歌,声振林木,响遏行云”,又引秦青的话,说韩娥在齐国雍门地方“曼声哀哭,一里老幼悲愁垂涕相对,三日不食”,后来又“曼声长歌,一里老幼,善跃抃舞,弗能自禁”。这里说韩娥虽然能唱悲哀的歌,也能唱快乐的歌,但是和秦青自己独擅悲歌的故事合看,就知道还是悲歌为主。再加上齐国杞梁的妻子哭倒了城的故事,就是现在还在流行的孟姜女哭倒长城的故事,悲歌更为动人,是显然的。书生吟诵,声酸辞苦,正和悲歌一脉相传。但是声酸必须辞苦,辞苦又必须情苦;若是并无苦情,只有苦辞,甚至连苦辞也没有,只有那供人酸鼻的声调,那就过了分,不但不能动人,反要遭人嘲弄了。书生往往自命不凡,得意的自然有,却只是少数,失意的可太多了。所以总是叹老嗟卑,长歌当哭,哭丧着脸一副可怜相。朱子在《楚辞辨证》里说汉人那些模仿的作品“诗意平缓,意不深切,如无所疾痛而强为呻吟者”。“无所疾痛而强为呻吟”就是所谓“无病呻吟”。后来的叹老嗟卑也正是无病呻吟。有病呻吟是紧张的,可以得人同情,甚至叫人酸鼻,无病呻吟,病是装的,假的,呻吟也是装的,假的,假装可以酸鼻的呻吟,酸而不苦像是丑角扮戏,自然只能逗人笑了。

苏东坡有《赠诗僧道通》的诗:

雄豪而妙苦而腴,只有琴聪与蜜殊。

语带烟霞从古少,气含蔬笋到公无。

……

查慎行注引叶梦得《石林诗话》说:

近世僧学诗者极多,皆无超然自得之趣,往往掇拾摹仿士大夫所残弃,又自作一种体,格律尤俗,谓之“酸馅气”。子瞻……尝语人云,“颇解‘蔬笋’语否?为无‘酸馅气’也。”闻者无不失笑。

东坡说道通的诗没有“蔬笋”气,也就没有“酸馅气”,和尚修苦行,吃素,没有油水,可能比书生更“寒”更“瘦”;一味反映这种生活的诗,好像酸了的菜馒头的馅儿,干酸,吃不得,闻也闻不得,东坡好像是说,苦不妨苦,只要“苦而腴”,有点儿油水,就不至于那么扑鼻酸了。这酸气的“酸”还是从“声酸”来的。而所谓“书生气味酸”该就是指的这种“酸馅气”。和尚虽苦,出家人原可“超然自得”,却要学吟诗,就染上书生的酸气了。书生失意的固然多,可是叹老嗟卑的未必真的穷苦就无聊,无聊就作成他们的“无病呻吟”了。宋初西昆体的领袖杨亿讥笑杜甫是“村夫子”,大概就是嫌他叹老嗟卑的太多。但是杜甫“窃比稷与契”,嗟叹的其实是天下之大,决不止于自己的鸡虫得失。杨亿是个得意的人,未免忘其所以,才说出这样不公道的话。可是像陈师道的诗,叹老嗟卑,吟来吟去,只关一己,的确叫人腻味。这就落了套子,落了套子就不免有些“无病呻吟”,也就是有些“酸”了。

道学的兴起表示书生的地位加高,责任加重,他们更其自命不凡了,自嗟自叹也更多了。就是眼光如豆的真正的“村夫子”或“三家村学究”,也要哼哼唧唧的在人面前卖弄那背得的几句死书,来嗟叹一切,好搭起自己的读书人的空架子。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似乎是个更破落的读书人,然而“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家说他偷书,他却争辩着,“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孩子们看着他的茴香豆的碟子。

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下腰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破落到这个地步,却还只能“满口之乎者也”,和现实的人民隔得老远的,“酸”到这地步真是可笑又可怜了。“书生本色”虽然有时是可敬的,然而他的酸气总是可笑又可怜的。最足以表现这种酸气的典型,似乎是戏台上的文小生,尤其是昆曲里的文小生,那哼哼唧唧、扭扭捏捏、摇摇摆摆的调调儿,真够“酸”的!这种典型自然不免夸张些,可是许差不离儿罢。

向来说“寒酸”、“穷酸”,似乎酸气老聚在失意的书生身上。得意之后,见多识广,加上“一行作吏,此事便废”,那时就会不再执着在书上,至少不至于过分的执着在书上,那“酸气味”是可以多多少少“洗”掉的。而失意的书生也并非都有酸气。他们可以看得开些,所谓达观,但是达观也不易,往往只是伪装。他们可以看远大些,“梗概而多气”是雄风豪气,不是酸气。至于近代的知识分子,让时代逼得不能读死书或死读书,因此也就不再执着那些古书。文言渐渐改了白话,吟诵用不上了;代替吟诵的是又分又合的朗诵和唱歌。最重要的是他们看清楚了自己,自己是在人民之中,不能再自命不凡了。他们虽然还有些闲,可是要“常得无事”却也不易。他们渐渐丢了那空架子,脚踏实地向前走去。早些时还不免带着感伤的气氛,自爱自怜,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这也算是酸气,虽然念诵的不是古书而是洋书。可是这几年时代逼得更紧了,大家只得抹干了鼻涕眼泪走上前去。这才真是“洗尽书生气味酸”了。论老实话

美国前国务卿贝尔纳斯退职后写了一本书,题为《老实话》。这本书中国已经有了不止一个译名,或作《美苏外交秘录》,或作《美苏外交内幕》,或作《美苏外交纪实》,“秘录”“内幕”和“纪实”都是“老实话”的意译。前不久笔者参加一个宴会,大家谈起贝尔纳斯的书,谈起这个书名。一个美国客人笑着说,“贝尔纳斯最不会说老实话!”大家也都一笑。贝尔纳斯的这本书是否说的全是“老实话”,暂时不论,他自题为《老实话》,以及中国的种种译名都含着“老实话”的意思,却可见无论中外,大家都在要求着“老实话”。贝尔纳斯自题这样一个书名,想来是表示他在做国务卿办外交的时候有许多话不便“老实说”,现在是自由了,无官一身轻了,不妨“老实说”了——原名直译该是《老实说》,还不是《老实话》。但是他现在真能自由的“老实说”,真肯那么的“老实说”吗?——那位美国客人的话是有他的理由的。

无论中外,也无论古今,大家都要求“老实话”,可见“老实话”是不容易听到见到的。大家在知识上要求真实,他们要知道事实,寻求真理。但是抽象的真理,打破沙缸问到底,有的说可知,有的说不可知,至今纷无定论,具体的事实却似乎或多或少总是可知的。况且照常识上看来,总是先有事后才有理,而在日常生活里所要应付的也都是些事,理就包含在其中,在应付事的时候,理往往是不自觉的。因此强调就落到了事实上。常听人说“我们要明白事实的真相”,既说“事实”,又说“真相”,叠床架屋,正是强调的表现。说出事实的真相,就是“实话”。买东西叫卖的人说“实价”,问口供叫犯人“从实招来”,都是要求“实话”。人与人如此,国与国也如此。有些时事评论家常说美苏两强若是能够肯老实说出两国的要求是些什么东西,再来商量,世界的局面也许能够明朗化。可是又有些评论家认为两强的话,特别是苏联方面的,说的已经够老实了,够明朗化了。的确,自从去年维辛斯基在联合国大会上指名提出了“战争贩子”以后,美苏两强的话是越来越老实了,但是明朗化似乎还未见其然。

人们为什么不能不肯说实话呢?归根结底,关键是在利害的冲突上。自己说出实话,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虚实,容易制自己。就是不然,让别人知道底细,也容易比自己抢先一着。在这个分配不公平的世界上,生活好像战争,往往是有你无我;因此各人都得藏着点儿自己,让人莫名其妙。于是乎勾心斗角,捉迷藏,大家在不安中猜疑着。向来有句老话,“知人知面不知心”,还有“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这种处世的格言正是教人别说实话,少说实话,也正是暗示那利害的冲突。我有人无,我多人少,我强人弱,说实话恐怕人来占我的便宜,强的要越强,多的要越多,有的要越有。我无人有,我少人多,我弱人强,说实话也恐怕人欺我不中用;弱的想变强,少的想变多,无的想变有。人与人如此,国与国又何尝不如此!

说到战争,还有句老实话,“兵不厌诈”!真的交兵“不厌诈”,勾心斗角,捉迷藏,耍花样,也正是个“不厌诈”!“不厌诈”,就是越诈越好,从不说实话少说实话大大的跨进了一步;于是乎模糊事实,夸张事实,歪曲事实,甚至于捏造事实!于是乎种种谎话,应用尽有,你想我是骗子,我想你是骗子。这种情形,中外古今大同小异,因为分配老是不公平,利害也老在冲突着。这样可也就更要求实话,老实话。老实话自然是有的,人们没有相当限度的互信,社会就不成其为社会了。但是实话总还太少,谎话总还太多,社会的和谐恐怕还远得很罢。不过谎话虽然多,全然出于捏造的却也少,因为不容易使人信。麻烦的是谎话里参实话,实话里参谎话——巧妙可也在这儿。日常的话多多少少是两参的,人们的互信就建立在这种两参的话上,人们的猜疑可也发生在这两参的话上。即如贝尔纳斯自己标榜的“老实话”,他的同国的那位客人就怀疑他在用好名字骗人。我们这些常人谁能知道他的话老实或不老实到什么程度呢?

人们在情感上要求真诚,要求真心真意,要求开诚相见或诚恳的态度。他们要听“真话”,“真心话”,心坎儿上的,不是嘴边儿上的话,这也可以说是“老实话”。但是“心口如一”向来是难得的,“口是心非”恐怕大家有时都不免,读了奥尼尔的《奇异的插曲》就可恍然。“口蜜腹剑”却真成了小人。真话不一定关于事实,主要的是态度。可是,如前面引过的,“知人知面不知心”,不看什么人就掏出自己的心肝来,人家也许还嫌血腥气呢!所以交浅不能言深,大家一见面儿只谈天气,就是这个道理。所谓“推心置腹”,所谓“肺腑之谈”,总得是二三知己才成;若是泛泛之交,只能敷敷衍衍,客客气气,说一些不相干的门面话。这可也未必就是假的,虚伪的。他至少眼中有你。有些人一见面冷冰冰的,拉长了面孔,爱理人不理人的,可以算是“真”透了顶,可是那份儿过了火的“真”,有几个人受得住!本来彼此既不相知,或不深知,相干的话也无从说起,说了反容易出岔儿,乐得远远儿的,淡淡儿的,慢慢儿的,不过就是彼此深知,像夫妇之间,也未必处处可以说真话。“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一个人总有些不愿意教别人知道的秘密,若是不顾忌着些个,怎样亲爱的也会碰钉子的。真话之难,就在这里。

真话虽然不一定关于事实,但是谎话一定不会是真话。假话却不一定就是谎话,有些甜言蜜语或客气话,说得过火,我们就认为假话,其实说话的人也许倒并不缺少爱慕与尊敬。存心骗人,别有作用,所谓“口蜜腹剑”的,自然当作别论。真话又是认真的话,玩话不能当作真话。将玩话当真话,往往闹别扭,即使在熟人甚至亲人之间。所以幽默感是可贵的。真话未必是好听的话,所谓“苦口良言”,“药石之言”,“忠言”,“直言”,往往是逆耳的,一片好心往往倒得罪了人。可是人们又要求“直言”专制时代“直言极谏”是选用人才的一个科目,甚至现在算命看相的,也还在标榜“铁嘴”,表示直说,说的是真话,老实话。但是这种“直言”“直说”大概是不至于刺耳至少也不至于太刺耳的。又是“直言”,又不太刺耳,岂不两全其美吗!不过刺耳也许还可忍耐,刺心却最难宽恕;直说遭怨,直言遭忌,就为刺了别人的心——小之被人骂为“臭嘴”,大之可以杀身。所以不折不扣的“直言极谏”之臣,到底是寥寥可数的。直言刺耳,进而刺心,简直等于相骂,自然会叫人生气,甚至于 翻脸。反过来,生了气或翻了脸,骂起人来,冲口而出,自然也多直言,真话,老实话。

人与人是如此,国与国在这里却不一样。国与国虽然也讲友谊,和人与人的友谊却不相当,亲谊更简直是没有。这中间没有爱,说不上“真心”,也说不上“真话”“真心话”。倒是不缺少客气话,所谓外交辞令;那只是礼尚往来,彼此表示尊敬而已。还有,就是条约的语言,以利害为主,有些是互惠,更多是偏惠,自然是弱小吃亏。这种条约倒是“实话”,所以有时得有秘密条款,有时更全然是密约。条约总说是双方同意的,即使只有一方是“欣然同意”。不经双方同意而对一方有所直言,或彼此相对直言,那就往往是谴责,也就等于相骂。像去年联合国大会以后的美苏两强,就是如此。话越说得老实,也就越尖锐化,当然,翻脸倒是还不至于的。这种老实话一方面也是宣传。照一般的意见,宣传决不会是老实话。然而美苏两强互相谴责,其中的确有许多老实话,也的确有许多人信这一方或那一方,两大阵营对垒的形势因此也越见分明,世界也越见动荡。这正可见出宣传的力量。宣传也有各等各样。毫无事实的空头宣传,不用说没人信,有事实可也参点儿谎,就有信的人。因为有事实就有自信,有自信就能多多少少说出些真话,所以教人信。自然,事实越多越分明,信的人也就越多。但是有宣传,也就有反宣传,反宣传意在打消宣传。判断当然还得凭事实。不过正反错综,一般人眼花缭乱,不胜其麻烦,就索性一句话抹杀,说一切宣传都是谎!可是宣传果然都是谎,宣传也就不会存在了,所以还当分别而论。即如贝尔纳斯将他的书自题为《老实说》,或《老实话》,那位美国客人就怀疑他在自我宣传;但是那本书总不能够全是谎罢?一个人也决不能够全靠撒谎而活下去,因为那么着他就掉在虚无里,就没了。论说话的多少

圣经贤传都教我们少说话,怕的是惹祸,你记得金人铭开头就是“古之慎言人也。戒之哉!戒之哉!无多言!多言多败。”岂不森森然有点可怕的样子。再说,多言即使不惹祸,也不过颠倒是非,决非好事。所以孔子称“仁者,其言也讱”,又说“恶夫佞者”。苏秦张仪之流以及后世小说里所谓“掉三寸不烂之舌”的辩士,在正统派看来,也许比佞者更下一等。所以“沉默寡言”“寡言笑”,简直就成了我们的美德。

圣贤的话自然有道理,但也不可一概而论。假如你身居高位,一个字一句话都可影响大局,那自然以少说话,多点头为是。可是反过来,你如去见身居高位的人,那可就没有准儿。前几年南京有一位著名会说话的和一位著名不说话的都做了不小的官。许多人踌躇起来,还是说话好呢?还是不说话好呢?这是要看情形的:有些人喜欢说话的人,有些人不。有些事必得会说话的人去干,譬如宣传员;有些事必得少说话的人去干,譬如机要秘书。

至于我们这些平人,在访问,见客,聚会的时候,若只是死心眼儿,一个劲儿少说话,虽合于圣贤之道,却未见得就顺非圣贤人的眼。要是熟人,处得久了,彼此心照,倒也可以原谅的;要是生人或半生半熟的人,那就有种种看法。他也许觉得你神秘,仿佛天上眨眼的星星;也许觉得你老实,所谓“仁者其言也讱”;也许觉得你懒,不愿意卖力气;也许觉得你利害,专等着别人的话(我们家乡称这种人为“等口”);也许觉得你冷淡,不容易亲近;也许觉得你骄傲,看不起他,甚至讨厌他。这自然也看你和他的关系,以及你的相貌神气而定,不全在少说话;不过少说话是个大原因。这么着,他对你当然敬而远之,或不敬而远之。若是你真如他所想,那倒是“求仁得仁”;若是不然,就未免有点冤哉枉也。民国十六年的时候,北平有人到汉口去回来,一个同事问他汉口怎么样。他说,“很好哇,没有什么。”话是完了,那位同事只好点点头走开。他满想知道一点汉口的实在情形,但是什么也没有得着;失望之余,很觉得人家是瞧不起他哪。但是女人少说话,却当别论;因为一般女人总比男人害臊,一害臊自然说不出什么了。再说,传统的压迫也太利害;你想男人好说话,还不算好男人,女人好说话还了得!(王熙凤算是会说话的,可是在《红楼梦》里,她并不算是个好女人)可是——现在若有会说话的女人,特别是压倒男人的会说话的女人,恭维的人就一定多;因为西方动的文明已经取东方静的文明而代之,“沉默寡言”虽有时还用得着,但是究竟不如“议论风生”的难能可贵了。

说起“议论风生”,在传统里原来也是褒辞。不过只是美才,而不是美德;若是以德论,这个怕也不足重轻罢。现在人也还是看作美才,只不过看得重些罢了。“议论风生”并不只是口才好;得有材料,有见识,有机智才成——口才不过机智,那是不够的。这个并不容易办到;我们平人所能做的只是在普通情形之下,多说几句话,不要太冷落场面就是。——许多人喝下酒时生气时爱说话,但那是往往多谬误的。说话也有两路,一是游击式,一是包围式。有一回去看新从欧洲归国的两位先生,他们都说了许多话。甲先生从客人的话里选择题目,每个题目说不上几句话就牵引到别的上去。当时觉得也还有趣,过后却什么也想不出。乙先生也从客人的话里选题目,可是他却粘在一个题目上,只叙说在欧洲的情形。他并不用什么机智,可是说得很切实,让客人觉着有所得而去。他的殷勤,客人在口头在心上,都表示着谢意。

普通说话大概都用游击式;包围式组织最难,多人不能够,也不愿意去尝试。再说游击式可发可收,爱听就多说些,不爱听就少说些;我们这些人许犯贫嘴到底还不至于的。要说像“哑妻”那样,不过是法朗士的牢骚,事实上大致不会有。倒是有像老太太的,一句话重三倒四地说,也不管人家耳朵里长茧不长。这一层最难,你得记住哪些话在哪些人面前说过,才不至于说重了。有时候最难为情的是,你刚开头儿,人家就客客气气地问,“啊,后来是不是怎样怎样的?”包围式可麻烦得多。最麻烦的是人多的时候,说得半半拉拉的,大家或者交头接耳说他们自己的私话,或者打盹儿,或者东看看西看看,轻轻敲着指头想别的,或者勉强打起精神对付着你。这时候你一个人霸占着全场,说下去太无聊,不说呢,又收不住,真是骑虎之势。大概这种说话,人越多,时候越不宜长;各人的趣味不同,决不能老听你的——换题目另说倒成。说得也不宜太慢,太慢了怎么也显得长。曾经听过两位著名会说话的人说故事,大约因为唤起注意的缘故罢,加了好些个助词,慢慢地叙过去,足有十多分钟,算是完了;大家虽不至疲倦,却已暗中着急。声音也不宜太平,太平了就单调;但又丝毫不能做作。这种说话只宜叙说或申说,不能掺一些教导气或劝导气。长于演说的人往往免不了这两种气味。有个朋友说某先生口才太好,教人有戒心,就是这个意思。所以包围式说话要靠天才,我们平人只能学学游击式,至多规模较大而已。——我们在普通情形之下,只不要像林之孝家两口子“一锥子扎不出话来”,也就行了。论自己

翻开辞典,“自”字下排列着数目可观的成语,这些“自”字多指自己而言。这中间包括着一大堆哲学,一大堆道德,一大堆诗文和废话,一大堆人,一大堆我,一大堆悲喜剧。自己“真乃天下第一英雄好汉”,有这么些可说的,值得说值不得说的!难怪纽约电话公司研究电话里最常用的字,在五百次通话中会发现三千九百九十次的“我”。这“我”字便是自己称自己的声音,自己给自己的名儿。

自爱自怜!真是天下第一英雄好汉也难免的,何况区区寻常人!冷眼看去,也许只觉得那枉自尊大狂妄得可笑;可是这只见了真理的一半儿。掉过脸儿来,自爱自怜确也有不得不自爱自怜的。幼小时候有父母爱怜你,特别是有母亲爱怜你。到了长大成人,“娶了媳妇儿忘了娘”,娘这样看时就不必再爱怜你,至少不必再像当年那样爱怜你。——女的呢,“嫁出门的女儿,泼出门的水”;做母亲的虽然未必这样看,可是形格势禁而且鞭长莫及,就是爱怜得着,也只算找补点罢了。爱人该爱怜你?然而爱人们的嘴一例是甜蜜的,谁能说“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真有那么回事儿?赶到爱人变了太太,再生了孩子,你算成了家,太太得管家管孩子,更不能一心儿爱怜你。你有时候会病,“久病床前无孝子”,太太怕也够倦的,够烦的。住医院?好,假如有运气住到像当年北平协和医院样的医院里去,倒是比家里强得多。但是护士们看护你,是服务,是工作;也许夹上点儿爱怜在里头,那是“好生之德”,不是爱怜你,是爱怜“人类”。——你又不能老呆在家里,一离开家,怎么着也算“作客”;那时候更没有爱怜你的。可以有朋友招呼你;但朋友有朋友的事儿,那能教他将心常放在你身上?可以有属员或仆役伺候你,那——说得上是爱怜么?总而言之,天下第一爱怜自己的,只有自己;自爱自怜的道理就在这儿。

再说,“大丈夫不受人怜。”穷有穷干,苦有苦干;世界那么大,凭自己的身手,哪儿就打不开一条路?何必老是向人愁眉苦脸唉声叹气的!愁眉苦脸不顺耳,别人会来爱怜你?自己免不了伤心的事儿,咬紧牙关忍着,等些日子,等些年月,会平静下去的。说说也无妨,只别不拣时候不看地方老是向人叨叨,叨叨得谁也不耐烦的岔开你或者躲开你。也别怨天怨地将一大堆感叹的句子向人身上扔过去。你怨的是天地,倒碍不着别人,只怕别人奇怪你的火气怎么这样大。——自己也免不了吃别人的亏。值不得计较的,不做声吞下肚去。出入大的想法子复仇,力量不够,卧薪尝胆的准备着。可别这儿那儿尽嚷嚷——嚷嚷完了一扔开,倒便宜了那欺负你的人。“好汉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为的是不在人面前露怯相,要人爱怜这“苦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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