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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09 06: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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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道格拉斯·亚当斯

出版社:湖南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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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惑的三文鱼

困惑的三文鱼试读:

前言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道格拉斯”的时刻。“道格拉斯时刻”通常牵涉以下因素:·苹果公司的麦金塔电脑·不可能赶上的截稿日期·艾德·维克多,道格拉斯的经纪人·濒危物种·昂贵得离谱的五星级酒店

我正在一台(麦金塔)电脑上打字,努力赶上艾德·维克多给我定下的截稿日期。我能不能帮帮忙,在下周二前为《困惑的三文鱼》写一篇前言?

我住在利马的米拉弗洛雷斯公园酒店,它是全秘鲁最奢侈的酒店。我正在享受垫玻璃纸的碗装水果和路易王妃香槟,准备去内陆寻找眼镜熊的踪迹,这是全世界最不为人所知和最危在旦夕的哺乳动物。

这是一家昂贵的酒店,每套客房自然都接有宽带,我刚在电脑上看了一部两小时的视频:苹果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斯蒂夫·乔布斯在旧金山的麦金塔大会上做的开场演讲。电脑界的“酷帝”刚刚揭晓新一代iMac(麦金塔),我却无法用电话或电子邮件和道格拉斯讨论了。革命性的苹果新硬件,多么性感,多么非凡,道格拉斯却看不到它了。他无法把玩iPod或鼓捣iPhoto了。对于认识道格拉斯的所有人来说——他数以百万计的读者也包括在内——这件事的悲哀和令人失望是显而易见的。对道格拉斯来说,遗憾在于他错过了新玩意儿,对我们来说,遗憾在于新玩意儿再也无法得到公认的新玩意儿诗人的赞颂了。

你看,我想知道我该怎么想。我想知道新机器是什么样子——对,我可以用我自己的眼睛和我自己的感知能力,但我已经习惯于依赖道格拉斯给予的绝妙洞见。他会给出最贴切的昵称、最完美的隐喻、最妙的明喻。当然了,不仅是新玩意儿这一个话题。他会找到办法将眼镜熊可爱又古怪的行为和性格与熟悉的人类经验和抽象的科学理论联系在一起。我们来来往往的这个世界全都进入过道格拉斯的眼睛,经他阐述后就变得更加明晰了。更确切地说,我们更加明晰地看到了这个世界的混乱和不透明。我们一直不怎么明白这个宇宙是多么自相矛盾和疯狂,人类有可能变得多么滑稽和低能,直到道格拉斯用他独一无二的风格为我们解释清楚,使得他迈向伟大作家行列的正是他那和蔼可亲、充满悖论和轻松自如的风格。我刚刚去过卫生间,注意到放在那儿的香皂(密封在一个用坚不可摧的塑料材质制造的难以打开的可笑圆盘里,由酒店提供给入住的客人)根本不叫香皂,而是所谓的“杏仁固体洁面乳”。我本来会立刻写邮件告诉道格拉斯,而他会立刻回信,我会咯咯笑,在酒店房间里乱蹦半个小时,但这种事再也不可能发生了。

他的去世令人震惊和不平,在接下来的悲伤的几周里,每个人都听说了道格拉斯是一位多么优秀的幽默作家,他的兴趣有多么广泛,他的吸引力有多么强大。这本书体现了他是一位何等杰出的导师。正如自从被特纳看过之后,日落不复原先的色彩和形状一样,经过道格拉斯那敏锐而揶揄的目光洗礼,一只狐猴和一杯茶也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这本书有一篇堪称才华横溢的介绍辞,请我为它再写一篇介绍辞未免太不公平。然而更加不公平的地方在于,我要介绍的这本书是这个时代最杰出的幽默作家之一去世后被编辑出版的作品集,其中有一篇权威性的介绍辞介绍的是古往今来最具权威性的幽默作家的遗作——道格拉斯为P.G.伍德豪斯之《日落布兰丁斯城堡》(Sunset at Blandings)撰写的前言。正如艾德·维克多在道格拉斯的追悼仪式上指出的,这篇前言同样极为准确地描述了道格拉斯自己的天赋。不过道格拉斯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可没想这么多。

道格拉斯没有那种英式的过分谦逊,但也并非爱慕虚荣或喜欢吹牛。然而,他热衷于传播他的理念,加上他的热忱态度,很容易虏获你,无论是在电话中、餐桌上还是卫生间里,你会完全忘记身边其他的人和脑袋里的所有顾虑。就这个意义而言——我认为我绝对没有不尊重他的意思——与道格拉斯交谈,就像面对面的徒手格斗,你假如难以跟上他一个又一个激情迸发的念头,就只会陷入疲惫和困惑。然而,他的写作就像他能熟练地用脚尖旋转一样令人困惑。相信我,没有几个人能像道格拉斯·诺埃尔·亚当斯那样,在不破坏家具和无辜旁观者

生命

安全的情况下,熟练地用脚尖旋转。

他是一位作家。世上有些人会时不时写点还看得过去的东西,也有些人是真正的作家。道格拉斯从出生到成长一直到过早去世的那一天,都是一位真正的作家——在此尝试解释或分析是毫无意义的。过去这十多年间,他不再写小说了,但连一秒钟也没有停止过写作,《困惑的三文鱼》所赞颂的正是这个令人欣喜的事实。道格拉斯无论是在准备演讲还是偶尔尝试新闻工作,或者为特定的科学或技术出版物撰写文章时,排列字词以唤醒、取悦、欺骗、证实、鼓吹或逗弄读者的能力都从来没有抛弃过他。他的风格里没有膨胀的自我,每一种修辞、每一种写作技巧只有在为作品的目标服务时才会用到。等你开始读这本书,我认为你会惊讶地发现他的写作风格看上去(同时也极其容易误导你)是多么简洁。你会觉得他在对你说话,而且几乎是即兴演讲。但是,就像伍德豪斯,道格拉斯这台写作发动机运转得如此轻松和愉快,乃是无数次调整、给螺丝和垫圈上油并将其拧紧的结果。

道格拉斯与某些极为罕见的艺术家(伍德豪斯依然在列)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能够让读者感觉到作者是在直接与他们交流,我认为这部分解释了他的“粉丝群”——请允许我使用这个令人厌恶的说法——为何如此庞大和狂热。你看着委拉斯凯兹的画作,听着莫扎特的音乐,读着狄更斯的小说,被比利·康诺利逗得大笑——我随便举四个例子(为了证明论点,随便举出几个名字当例子当然总要耗费很多时间和脑力)——你会清楚地知道他们为世界做了什么,他们的贡献自然无与伦比。然而,当你望着威廉·布莱克的画作,听着巴赫的音乐,读着道格拉斯·亚当斯的小说,欣赏着艾迪·伊扎德的表演,你会觉得自己大概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真正理解他们的人。当然,所有人都会觉得他们很了不起,但没有人能像你这样真正地与他们建立联系。

我把这个想法作为一个理论提出来。不用说,道格拉斯的作品不是巴赫作品那样的高雅杰作,也不是布莱克画作那种强烈的个人宇宙,但我认为我的观点依然成立。它就像坠入爱河。每次有个特别漂亮的亚当斯式短语或修辞进入你的眼睛并穿透大脑,你就想拍拍身旁那个陌生人的肩膀,和他分享你的喜悦。陌生人可能会笑,似乎乐在其中,但你总觉得他们并不像你这样能理解它的力量和性质——就像你的朋友不会也爱上你没完没了地跟他们谈论的那个人(谢天谢地)。

你即将踏入道格拉斯·亚当斯那个睿智、刺激、善意、欢闹和令人上瘾的世界。不要急急忙忙地囫囵吞下——就像道格拉斯喜欢的日本料理,他的世界看似寡淡和容易消化,实际上比乍看之下要更加美味,并且营养丰富。

作家刚去世,写字台最底下的抽屉最好锁着别动,但道格拉斯不一样,我相信你们也会同意,最底下的抽屉(对他来说,应该是硬盘里层级最深的那些子目录)实在太值得撬开了。克里斯·奥格尔、彼得·古扎尔迪、道格拉斯的妻子简和他的助理苏菲·艾斯丁完成了一件了不起的工作。缺少道格拉斯的世界远不如充满道格拉斯的世界那样令人愉快,但《困惑的三文鱼》跃出水面,能够帮我们驱走他突然离世带来的可怕忧郁。斯蒂芬·弗雷,于秘鲁,2002年1月生命

写给《雄鹰》的信

亲爱的编辑:

汗水流过我的脸膛,滴在大腿上,把我的衣服弄得湿漉漉黏糊糊的。我坐在那儿,我走来走去,我瞪大眼睛看。我坐下时,身体剧烈颤抖,我盯着小小的送信口,等待着——我一直在等待。我攥紧拳头,指甲抠进肉里。我用胳膊擦拭我热烘烘湿漉漉的脸膛,汗水滚滚流淌而下。这是难以忍受的悬念。焦虑的可怖重负让我颤抖,我咬住嘴唇,企图阻止颤抖。忽然,送信口开了,邮件掉了进来。我抓住我的《雄鹰》,撕掉包装纸。

我又一周的煎熬终于结束!D.N.亚当斯(十二岁),布伦特伍德,埃塞克斯,1965年1月23日,《雄鹰》(原编者注:20世纪60年代,《雄鹰》在英国是一份极其成功的科幻杂志。这封信是已知的道格拉斯·亚当斯出版的第一个作品,他时年十二岁。)

我们所有人的昨日之声

我隐约记得我的校园生活。它们是我没日没夜听披头士乐队歌曲时在背景中发生的事情。《金钱买不到爱》(Can't Buy Me Love)出来那年我十二岁。我[1]在上午的牛奶时间溜出学校,买了唱片,闯进女舍监的房间,因为她有一台唱机。然后我播放唱片,把音量调到不会被逮住的地步,但把耳朵贴在音箱上也足以听得清清楚楚。放完一遍,我又为另一只耳朵放一遍。接下来我把唱片翻面,照样聆听《你不能那么做》(You Can't Do That)。这时舍监发现了我,罚我留堂查看,这正在我的预料之内。为了聆听披头士乐队的歌曲——我现在意识到那就是艺术——付出这点代价不算什么。

当然,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它是艺术。我只知道披头士乐队是全宇宙最令人兴奋的乐队。想坚持这个看法可并不容易。首先你必须和滚石乐队的乐迷战斗,这非常棘手,因为他们打得很阴,拳头总往下三路发出。其次你必须和成年人战斗,也就是父母和老师,他们会说你把时间和零花钱都浪费在你下周就会忘记的垃圾上了。

我觉得很难理解他们为什么要对我说那样的话。我在学校的合唱队里唱歌,知道该怎么欣赏和声与复调,很确定披头士乐队的音乐使用了一些极为高超的技巧。我觉得很困惑,为什么其他人都听不出这些你在以前的流行歌曲中从未听到过的东西:超乎想象的和声与声部轮唱。披头士乐队把这些东西组合起来,显然是为了他们自己的某些秘密乐趣。有人可以这样得到快乐,似乎令我兴奋。

同样令我兴奋的是,他们永远能够甩掉我。每当他们推出一张新专辑,我听完前几遍,总会觉得既陌生又困惑。但随后那些歌曲会在我的脑海里展开。我会意识到,我之所以困惑,是因为我在听的东西与以往任何人制作的任何音乐都不一样。《另一个姑娘》(Another Girl)、《日安,阳光》(Good Day Sunshine)和无与伦比的《开我的车》(Drive My Car),这些歌曲现在已经家喻户晓,我必须用强大的意志力才能想起自己刚开始听到它们时觉得它们有多陌生。披头士乐队现在不只是在写歌,更是在创造他们用以表达的媒介。

我一直没有见过他们。难以相信,对吧?我知道。我生活在披头士乐队现场演唱的时代,但一直没有见过他们。我喜欢没完没了唠叨这件事。你千万别和我一起去旧金山,否则我会坚持带你去看烛台公园,哀叹披头士乐队1966年在这儿举办了他们的最后一场演唱会,而没过多久我才幡然醒悟:摇滚演唱会是你可以现场参与的东西,即便你住在布伦特伍德也没关系。

有一次,我学校里的一个朋友搞到演播室的入场券,可以去看《大卫·弗罗斯特秀》(David Frost's Show)的录制现场,结果我们最后没去成。那天晚上,我看了电视,披头士乐队在节目中演唱了《嘿,朱迪》(Hey Jude)。我难受了差不多一整年。还有一次,我凑巧没去伦敦,而那天正是他们在萨维尔街举行屋顶演唱会的日子。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描述我难受的心情了。

唉,时光似箭,披头士乐队已经解散。不过保罗·麦卡特尼始终[2]活跃在舞台上。几个月前,吉他手罗比·麦金托什打电话给我,他说:“我们过几天要在‘恶棍小提琴手’演出,你来不来?”

这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愚蠢的问题,我琢磨了好几秒钟才明白他的意思。假如你不知道,允许我解释一下,“恶棍小提琴手”是一家酒馆,位于伦敦西北角一个不招人待见的区域,里面有个房间专供乐队演奏,能够容纳差不多两百人。

一时间,让我听糊涂了的是“我们”这个词,因为我知道罗比当时就在保罗·麦卡特尼的乐队里演奏,而我觉得保罗·麦卡特尼不会去酒馆演出。假如保罗·麦卡特尼真的去酒馆演出,就算让我锯掉一条腿,我也非得去看不可。于是我去了。

保罗·麦卡特尼站在酒馆的两百名观众面前,演唱了据我所知他从未公开演唱过的几首歌曲。其中就有《此处、彼处、无论何处》(Here, There and Everywhere)和《黑鸟》(Blackbird)这两首。老[3]天在上,我本人也在酒馆里表演过《黑鸟》。那应该是为高级证书复习备考的时候,我花了好几个星期学习这首歌的吉他部分。现场听到这首歌时,我都怀疑自己出现幻觉了。

演出中有两个时刻彻底使我震惊。其中之一是最后一次返场,那是一段绝妙的、雷霆般的演出,信不信由你,《佩珀军士孤独之心俱[4]乐部》。(请记住,这是在酒馆里。)另一个是演唱全世界最了不起的摇滚歌曲之一《金钱买不到爱》时,我第一次听这首歌是在学校舍监的房间里,我当时把耳朵贴在丹赛特唱机的音箱上。

人们常常问这样一个问题:“你最喜欢生活在哪个时代,为什么?”文艺复兴时代的意大利?莫扎特时代的维也纳?莎士比亚时代的英格兰?就个人而言,我愿意和巴赫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但我回答这个问题时,会遇到一个难题,那就是生活在历史上的其他时代意味着会错过披头士乐队,而我打心底里并不认为我真的愿意。莫扎特、巴赫、莎士比亚永远与我们同在,但我和披头士乐队一起成长,我认为没有什么比披头士乐队对我的影响更大。

保罗·麦卡特尼明天五十岁。祝你生日快乐,保罗。拿全世界和我换,我都不会错过你的生日。伦敦《星期日泰晤士报》,1992年6月17日[1]牛奶时间,英国一些学校的上午加餐时间。[2]罗比·麦金托什(1957— ),英国录音吉他手。[3]指英国普通教育高级程度证书,学生完成两年制大学预科的学业后取得的普通中等教育文凭。[4]《佩珀军士孤独之心俱乐部》(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披头士乐队于20世纪60年代发行的一张音乐专辑。

布伦特伍德学校

我在布伦特伍德学校待了整整十二年。尽管有起有落,但这段日子大体而言相当美好:挺开心,校园绿树成荫。虽说我那时做的运动比我原本乐意做的更多,但学校里充满良好(有时候极为古怪)的教育气氛。事实上,直到后来我才逐渐意识到我在布伦特伍德接受了多好的教育——尤其是英语文学,尤其是物理学。(真是奇哉怪也。)然而对我来说,整整十二年的生活全都笼罩在一段记忆的阴影之中,那次恐怖的经历给我的心灵留下了伤疤。我指的是裤子事件。来,允许我解释一下。

我的个头从小就高得荒谬可笑。我给你举个例子——学校组织去所谓有益身心的趣味地点考察,年级主任不会说“在钟楼下集合”或者“在战争纪念碑下集合”,而是会说“在亚当斯下集合”。我比地平线上的任何一个物体都显眼,而且还可以随意摆放。物理课上,老师要我们重复伽利略的实验,证明不同重量的物体会以相同速度落向地面时,就会将同时抛下板球和黄豆的这个任务交给我,因为这比[1]上楼开窗方便多了。我从小就高高在上。我七岁刚开始校园生涯那会儿,想跟另一名新生(罗伯特·尼尔利)搭话。我从他背后跑上去,一时兴起想做个试验,于是把一个板球砸在他头上,同时说:“哈啰,我叫亚当斯,你叫什么?”对罗伯特·尼尔利来说,我敢肯定,这件事给他留下了可怕的记忆。

十二年里有五年是在预科学校度过的,那时我们全都穿短裤:夏天是灰色短裤配运动夹克,冬天是配短裤的椒盐色格子呢套装。小时候穿短裤当然有个极好的理由,哪怕是在英国的寒冬腊月(而且以前比现在更冷,对吧?)。《连线》(Wired)杂志报道,我们要到2020年左右才能见到可以自我修复的服装面料,但自从五百万年前人类从天晓得的什么树林或沼泽地里出来时,我们就有了能自我修复的膝盖。

因此,穿短裤自有其道理。尽管我们每个人都必须穿短裤,但我的情况确实有点可笑。我在意的并不是比其他孩子高,而是比老师还高,而且还是穿着短裤。有一次,我母亲恳求校长破例让我穿长裤。然而杰克·希格斯为人一向公正而严格,他说,不行,再过六个月我就会升入高年级,那时候我就能和其他人一样穿长裤上学了。我必须再等一等。[2]

我终于从预科学校毕业。米迦勒学期开始前两周,我母亲带我去学校商店买(终于!)配长裤的校服。你猜怎么着?他们没有我这么大的尺码。允许我重复一遍,好让你在读这句话的时候,也能感受到我1964年夏天站在学校商店里感受到的惊恐。他们没有我要的这么长的校服长裤。他们必须专门为我定制。定制需要六周。六周。六减二,感谢老师对我们细心和辛勤的教导,等于四。这意味着下个学期有整整四周,我将是学校里唯一穿短裤的少年。接下来的两周,我在车流里玩耍,漫不经心地使用厨房刀具,还在地铁站台上忘记远离车门,可惜生活对我很仁慈,我不得不忍受这番折磨:作为人类,或者更准确地说,作为全世界最容易感到羞耻和尴尬的生物,作为一个过度发育的十二岁少年,我不得不忍受有史以来最羞耻最尴尬的四周时间。我们都做过那种痛苦的噩梦,梦见自己忽然赤裸裸地站在闹市街头。相信我,我的情况更可怕,而且不是梦。

这场风波终究还是过去了,一个月后我如愿得到长裤,上流社会重新接纳了我。但是,请相信我,我内心的伤疤依然存在,尽管我尽自己最大努力像一个巨人那样跨越世界,一本接一本写畅销书,同时……(呃,似乎也只有这么多了),然而假如说我会给人以适应不良、社交孤立、凄惨可怜、情感障碍(我觉得主要是在二月的周日上午如此)的印象,那就肯定要怪1964年9月我被迫穿短裤的那四周。[1]即亚当斯个子总是高于众人。[2]米迦勒学期,指中学的第一个学期。

Y

唯有“为什么?”这个问题苦苦纠缠着人们,他们甚至用它给字[1]母表里的一个字母命名。

字母表里可没有“A B C D什么?几时?如何?”,而只有“V W X为什么?Z”。“为什么”永远是最难以回答的问题。别人问你“现在几点”,或“1066年战役是什么时候打响的”,或“爸爸,安全带是怎么在刹车时勒紧身体的”,你都知道该如何回答。答案很简单,分别是“傍晚七点三十五分”“上午十点十五分”和“别问这种蠢问题”。

可是,每次听见“为什么”,你就知道你碰到了最难以回答的问题,比方说“我们为什么会出生”,或者“我们为什么会死”,或者“我们为什么会把那么多的休息时间花在收垃圾信件上”。

还有这个:“你愿意和我上床吗?”“为什么?”

对于“为什么”这个问题,只存在一个好答案,我们或许应该也把它放进字母表。地方反正有的是。“为什么?”不必非得是对话的最后一个词,甚至都不必是最后一个字母。假如字母表的末尾不是“V W X为什么?Z”,而是“V W X为什么不?”,你觉得怎么样?

别问这种蠢问题。[2]摘自《霍克尼的字母表》(费伯书局)[1]这句话是说英语里的字母“Y”与单词“why”(为什么)同音。[2]《霍克尼的字母表》(Hockney's Alphabet,费伯书局,1991年),由艾滋病信托基金会邀请英美著名作家用每个字母写一篇短文或诗歌形成的一本手册,由大卫·霍克尼绘制插图。

《利夫的意义》介绍辞

[1]《利夫的意义》从我在学校里非做不可的英语课练习里诞生,十五年后被约翰·劳埃德和我变成一项游戏。当时我们和几个朋友窝在一家希腊小酒馆里,一整个下午猜字谜、喝松香葡萄酒,最后我们不得不找一种不需要长时间站立的游戏来玩。

规则很简单(不能不简单;那天下午我们已经喝得太多了,接受不了复杂的规则):一个人说一个城镇的名字,另一个人说这个词的意思。你必须在现场才能明白。

我们很快发现有无数种为人熟知的体验、念头和处境,但它们从未得到过准确的定义,仅仅是因为没有词语可以用来指代它们。就是那种“你有没有碰到过这种处境……”,或者“你知道那种感觉吧,就是……”,或者“说起来,我一直觉得只有我……”之类的东西。仅仅需要一个词,这东西就可以被识别了。

你坐在被别人屁股焐热了的座位上会隐约有不舒服的感觉,这种感觉和你看见一头疯狂的巨象冲出林子奔向你时的感觉一样真实,区别只是后者有个词语用来形容它。但现在两者都有形容它们的词了。前者是“舒伯里内斯”(shoeburyness),后者是“恐惧”。

我们搜集到越来越多的类似词语和概念,逐渐意识到《牛津英语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在选择收录什么、不收录什么时是多么独断专行。它完全不认可无比庞杂的人类体验。举例来说,站在厨房里琢磨自己来这儿干什么这种体验。每个人都会这么做,但从来没有一个词能形容它,因此每个人都以为只有自己才会这么做,由此认为自己比其他人更加愚蠢。当我们意识到所有人都跟自己一样愚蠢,并意识到有一个描述上述这种体验的词语叫“沃金”(woking)时,我们便感到安心。

慢慢地,写着这种词语的分类卡片开始在约翰·劳埃德的底层抽屉里堆积,听说此事的每个人都会添加他们心中的概念。

约翰·劳埃德编写“非1982年”日历时,它们第一次得见天日,变成日历页底部的小条目(偶尔也出现在顶部或诸多插页上)。他打开抽屉,选了一打新词,以《牛尾英语词典》(Oxtail English Dictionary)之名插进日历里。它们很快变成“非1982年”日历里最受欢迎的东西,这个点子在小范围内的成功说明值得为其专门出一本书。而你的眼前就是这本书:《利夫的意义》,研究和记录人类行为的毕生辛勤劳作的成果。摘自《一盘推广资讯54》,1983年10月[1]原注:《利夫的意义》和其续作《利夫更深的意义》(The Deeper Meaning of Liff)由道格拉斯·亚当斯和约翰·劳埃德合著;后文列举的舒伯里内斯和沃金都是英国地名。

我的鼻子

我的母亲有个长鼻子,我的父亲有个宽鼻子,我的鼻子结合了两者。鼻子比我还大的人我只认识一个,他是我预科学校里的一位老师。除了大鼻子,他还有一双小眼睛,几乎没有下巴,瘦得简直可笑。他就像火烈鸟和老式农具的杂交体,一旦碰到大风,走路就相当不稳。他总是躲躲藏藏。

我也想藏起来。小时候,别人无情地嘲笑了我的鼻子好几年,直到有一天我凑巧在对角镜里瞥见自己的侧脸,不得不承认它确实挺可笑的。从那一刻起,人们不再嘲笑我的鼻子,而是开始无情地嘲笑我喜欢说“确实”这类词的习惯,直到今天我还是没改掉这个毛病。

至于我的鼻子,最奇特的一点是它完全不通气。这一点让人难以置信,也很难理解。这个问题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当时我还是个小男孩,住在祖母家。我的祖母是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的当地代表,家里总是挤满严重受伤的猫狗,偶尔还有獾、白鼬和鸽子。

它们受到的伤害有一些是身体创伤,有一些是精神创伤,但对我的影响是严重损害了我的注意力持续时间。空气中充满动物毛发和灰尘,所以我的鼻子永远在发炎和淌鼻涕,每隔十五秒就要打个喷嚏。于是,任何念头,只要我无法在十五秒内探究、扩展和得出符合逻辑的结论,都会和一大坨鼻涕一起被强行驱逐出我的脑海。

有人说我喜欢用一句话来思考和写作,若是说这种评论有什么道理,那无疑是我在和祖母一起生活的那段时间里养成了这个习惯。

后来我去上寄宿学校,终于逃离祖母家,我这辈子第一次能够自由呼吸了。宛如天赐的幸福时光持续了足足两周,直到我开始学习打橄榄球。我打的第一场比赛才开始五分钟,我就在自己的膝盖上撞断了鼻子。尽管这无疑是一项非凡的成就,对我造成的影响却能够和莱[1]特·哈葛德小说里地壳动荡对整个文明的影响相提并论——它彻底让我告别了外部世界。

多位耳鼻喉科专家在不同时期进入我的鼻腔,展开大规模洞穴探险,但绝大多数都失败而归。而那几个没有失败而归的则根本没有回来,他们不但没能解决问题,反而变成了问题的一部分。

唯一一个曾经诱惑过我吸食可卡因的理由是,病理学警告这东西会侵蚀鼻腔。要是我觉得可卡因真能找到办法穿过我的鼻腔,我会喜滋滋地把它一桶一桶地塞进鼻孔,它爱怎么侵蚀就怎么侵蚀好了。然而,观察那些把可卡因成桶塞进鼻孔的朋友之后,我发现他们的注意力持续时间比我还短,于是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因此,现在我已经听天由命,接受了我的鼻子只是个装饰性物品而非生理器官的现实。就像哈勃太空望远镜,它代表着工程学的伟大成就,但除了引发一些廉价的笑声,实际上对任何事情都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好处。《时尚先生》杂志,1991年夏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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