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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1 13: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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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光宁

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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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竞技

客家竞技试读:

岭南文化书系·前言

五岭以南,素称岭南,岭南文化即岭南地区的人民千百年来形成的具有鲜明特色和绵长传统的地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偏处一隅,岭南文化在秦汉以前基本上处于自我发展的阶段,秦汉以后与中原文化的交流日益频繁。明清以至近代,域外文化不断传入,西学东渐,岭南已经成为传播和弘扬东西方文明的开路先锋,涌现出了如陈白沙、梁廷、黄遵宪、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等一大批时代的佼佼者。在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岭南再一次成为试验田和桥头堡,在全国独领风骚。

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岭南文化形成了兼容、务实、开放、创新等诸多特征,为古老的中华文化的丰富和重构提供了多样态的个性元素和充沛的生命能量。就地域而言,岭南文化大体分为广东文化、桂系文化、海南文化三大板块,而以属于广东文化的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为核心和主体。为了响应广东省委、省政府建设文化大省的号召,总结岭南文化的优良传统,促进岭南文化研究和传播的繁荣,在广东省委宣传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暨南大学出版社组织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编写了这套《岭南文化书系》,该书系由《广府文化丛书》、《潮汕文化丛书》及《客家文化丛书》三大丛书共30种读本组成,历史胜迹、民居建筑、地方先贤、方言词曲、工艺美术、饮食风尚无所不有,试图从地域分类的角度完整展现岭南文化的风貌和精髓。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力图做到阐述对象的个性与共性相统一,学术性与通俗性相结合,图文并茂,雅俗共赏。我们希望这30种图书能够成为介绍和宣传岭南文化的名片,为岭南经济和文化建设的再次腾飞提供可资借鉴的精神资源。

需要说明的是,本书系曾获批为2009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在项目申报和丛书编写过程中,广东省委宣传部的领导多次给予指导,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韩山师范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韶关学院、嘉应学院以及暨南大学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们一并致以诚挚的谢意!《岭南文化书系》编委会2011年6月18日

客家文化丛书·序

在岭南三大民系中,“客家”被称为汉民族中的“吉普赛”。晚清诗人黄遵宪对此曾作过诗意表达:“筚路桃弧辗转迁,南来远过一千年。”在岭南,相对于位居邻海平原的潮汕民系、坐拥肥沃三角洲的广府民系,客家民系就没那么得天独厚了,它们大都盘踞在山区丘陵乃至层峦叠嶂之中,所谓“逢山必有客,无客不住山”。而从民系的历史文化与语言风俗看,客家民系也与它们明显不同。客家学界有“大中华,小客家”的说法,其中强调的是作为民系及其历史和文化的客家与华夏民族及其文明的传承关系。诚如黄遵宪所吟诵的:“方言足证中原韵,礼俗犹存三代前。”

近三十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在中国内地曾经一度沉寂的“客家”不断受到热捧,并涌现出大量的文章著作。但是,由于各自著述的动机与立场不一,加之学风机巧浮躁,致使本来对“客家”有些陌生的外界因此更加模糊。这种情形,一方面说明丛书编撰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另一方面也为我们的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基于这一背景,为了保证丛书的质量,我们组织了一批不乏高度与视野,同时又对各自负责的选题有一定积累和研究,且能够充分体现嘉应学院在客家研究领域的水平与影响的作者阵容。对于丛书选题的提炼,则在避免每个选题之间简单重复与拼凑的同时,更多地考虑这些选题之间的内在关联及其对客家历史人文整体风貌的不同侧面展示,尽量覆盖客家的语言风俗、文化教育、山水自然、村落民居、饮食习俗、民间文艺、侨人侨商、足球体技等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领域,并注意在内容展开过程中引带出能够体现客家历史人文内涵的标志性人物、事件和物象。同时,考虑到丛书的阅读对象与传播影响,在编撰风格上,我们力求雅俗共赏,介绍性文字简洁、通俗但不失生动,延展提升性文字具有一定的内涵。

丛书的出版,除了要感谢各选题作者付出的辛勤劳动,嘉应学院科研处、文学院(客家学院)、客家研究院等单位的关心和支持外,还要感谢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林有能副主席、暨南大学出版社徐义雄社长的理解和信任,特别是出版社史小军总编辑、李艺主任在编撰过程中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邱国锋 曾令存2015年5月30日于梅州一 客家体育与竞技

竞技不能等同于体育。人类竞技活动一旦具有体育意识,竞技就融入体育,再也不能分开(胡小明语)。因此,要了解客家竞技,就不能不了解客家体育。(一)客家体育与竞技概述

客家是指历史上南迁汉人与闽粤赣交界地区的土著融合而形成的一个汉民族族群,主要分布在赣南、闽西、粤东三角地区以及四川、云南、香港、台湾等地区,人口约为8000万。其中闽粤赣三角区为客家大本营。客家作为汉民族的一个族群,其形成的历史原因和独特的地理环境,使现在的客家地区还保留着许多独具特色的体育活动,这些体育活动具有其自身的体育文化特征,反映了客家人的精神与文化。这些体育活动大致有以下五类。

1. 武术

武术主要有昆仑拳、刁家拳、岳家拳、朱家教。昆仑拳:该拳派源于河南省,流布于闽粤地区,其中以丰顺县最为盛名。刁家拳:相传为客家先民抵达江西之后创立,后来流入闽西、粤东等地,再传刁家兄弟,以梅县、兴宁最为著名。岳家拳:相传由岳飞所创,100年前由湖南经其后裔传入粤东,其中以梅县地区最盛,当地称其为“一盘珠”。朱家教:主要流行于兴宁县,该武术流派融会了不少“北腿”的内容,是一种较为全面的拳术。

2. 民俗体育

客家地区比较普遍的民俗体育娱乐活动有两种,即灯舞和狮舞。客家地区的许多地方都有在元宵节前后表演灯舞的习俗。灯舞有花灯、茶灯、马灯、船灯、龙灯之分,表演时以规范化的优美动作,配上打击乐多变的节奏,具有体育舞蹈的性质,是一种体育娱乐活动。狮舞表面上是在乡村举行重大仪式时表演的一种节日民俗艺术,但其实质却是武艺表演和杂技表演。

3. 体育杂耍

客家地区的一些宗教仪式中蕴含有许多原始体育杂技的成分。最常见的有甩碗、上刀山、过火海、迭灯等。

4. 体育游戏

客家地区民间的体育游戏主要有两种:①民间的角力。在客家地区,角力是农村中较为普遍的一种体育游戏,因为这种活动的开展不必特制运动器具,对运动场地也没有要求,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②放风筝。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客家地区有登高的习俗,当天许多大人和小孩会在山顶选择空旷的场所放风筝。

另外,在梅州的乡村还有投掷类体育游戏。梅县松源王姓与郑姓以松源河相隔而居,旧时每年端午节,两村村民都要在各自村庄的河边往对岸相互扔石头,直至有人被石块打伤流血,双方才大快而归,相邀到镇上的酒馆喝酒庆贺。

5. 现代体育项目

随着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大量西方现代体育传入客家地区。有些项目由于传入较早、民众参与广泛、运动水平较高,在一些地区成为当地客家人最为喜爱的体育运动,如足球运动。足球自1873年率先传入梅州后,在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下,成为梅州人民最喜爱的运动,梅州也以“足球之乡”闻名中外。(二)客家体育与竞技的基本特征

1. 地域性

地理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体育文化的内涵,直接制约着某些体育项目的空间布局。

客家地区还有一些带有极强地域烙印的体育项目,如九狮拜象、提灯、舞龙等,有些是其他地区所没有的;即使是与其他地区相同的体育项目,也有其自身的地方特色。如舞龙,北方的龙舞、龙灯舞均属“健舞”、“武舞”,舞得虎虎生威。而梅州客家的舞龙则显得轻快、洒脱、飘逸,彩带纷飞,柔中寓刚,适合在山区地势不平、场院小的环境中活动,富有浓郁的山区舞蹈特色。南北方的地域差异,使得同一种运动项目在各地分化出丰富多彩的流派,也体现了当地人的文化心理特征对体育活动造成的影响。

2. 移民性

客家社会是一个移民社会,客家人是历史上北方移民与南方土著融合的产物。人是文化的载体,北方汉人的南迁,一方面形成了人的流动,大量的北方人来到客家山区,推动了客家山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北方汉人的南迁也将大量的北方汉文化输入客家地区,使客家地区的很多文化事项烙上了浓厚的移民文化印记,体育文化也不例外。因此,客家地区的很多体育活动都带有浓厚的移民性。例如,客家地区现在保留的武术流派昆仑派就源于河南省,而源于长江流域的划龙舟,在现在的客家农村地区也是一项很重要的群众体育活动。

3. 宗教民俗性

自然环境的封闭、交通的落后、经济的不发达等因素,使得客家地区传承了大量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因而客家文化也被誉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活化石”。作为客家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客家传统体育活动,凸显出宗教民俗性这一特征,这表现在很多客家传统体育活动都与客家地区保留的宗教活动、民俗活动有不可分割的交融关系。如客家地区香花佛事中的打莲池、迭灯,迎神庙会中的上刀山、过火海等。

4. 生产实用性

客家“山居”的自然环境,使人民面临着有限生存资源的竞争和山林野兽的威胁,以及土匪暴乱的危险。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的恶劣使得在传统社会中不同姓氏为了争夺生存资源,如山林、水源等,而经常发生械斗,特别是一些小姓弱房,如果单纯依靠群体的力量,根本无法从事正常的生产、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某一个或某一小群人的高超武术往往成为一个姓氏、一个房派的重要支柱。因此,对英雄的幻想和借武防卫就成为一种普遍心理,在这种心理支配下教习武艺遂成为乡村盛行的社会风气,因而在客家传统体育活动中处处流露出客家人对基于生产、生活保障的“武术”的重视,如不同武术流派的流传及狮舞、宗教体育活动的武术技击的呈现等等。正是这种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使得客家传统体育呈现出生产实用性的特点。(三)客家体育与竞技的主要功能

1. 健身功能

与其他地方的体育一样,不论是现代的还是传统的客家体育都是以身体活动的方式进行。体育使人在愉悦身心的运动中承受一定的生理负荷,促进体能的发展和体质的增强,是维系人类生存的保证之一。客家人在漫长的社会劳动、生产实践中逐步发展出各具特色的体育运动项目,如跳绳、武术、踢毽子等,都具有显著的强身健体功效。人们在参与这些活动的过程中,不仅发展了体能,保证了健康,而且精神上得到满足,意志上得到锤炼。

2. 娱乐功能

客家体育丰富的文化特征赋予了其强烈的娱乐性。人们在闲暇时间参与体育活动,可丰富社会文化生活,使自身身心愉悦、精神饱满。这既是人类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客家体育项目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动力源泉。长期以来,对于生活在条件艰苦、较为偏远又相对封闭的山区的客家人而言,体育是他们重要的休闲、娱乐方式,许多活动都是通过自娱自乐的消遣和游戏方式进行的,如流行于儿童中的跳房子、打水漂等,具有典型的娱乐特征。

3. 教育功能

体育的教育功能早已存在,据《中国古代教育史》载,原始社会,“氏族公社成员们除在生产实践中受教育外,又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中受教育,他们利用游戏、竞技、舞蹈、唱歌、记事符号等进行教育”。客家体育本身就产生于生产、生活,客家人也极为重视体育在生产、生活中的教育作用,并在体育活动中对下一代进行生产、生活技能的传授和教育。或通过祭祀活动、戒度仪式、成人礼仪等形式教育族人,如丰顺的火龙;或以参与战争、保长卫幼、相互帮助的形式进行社会道德规范教育,以形成人们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诚实、勇敢、坚毅的民族心理素质,如福建南靖县书洋乡简氏一族在北伐战争中组织本族习武青年帮助北伐军讨伐军阀;或将客家体育项目引入现代学校教育,丰富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如嘉应学院在课程中设置毽球、舞狮项目等。

4. 社交功能

客家体育是一种具有群体性的社会互动活动,使人们在一定的游戏规则和社会规范约束下,拓宽社会人际交往的渠道,发展良好的人际关系。它可消除客家各族群间因地理环境、血缘关系、语言、风俗习惯差异带来的隔阂,成为客家地区人民感情交流的社会媒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不同村落、不同宗族、不同层次、不同单位人群的社交需要。例如,在梅州地区,足球已成为人们社交、联络感情的极为重要的手段。

5. 文化传承功能

体育是文化的外在显现,一个民族或族群的文化(或精神)往往可通过体育来展现。具有浓郁文化内涵的客家体育活动,在深层次上反映的是客家人的文化和精神。客家人崇文重教,客家体育成为客家文化的一个重要传承方式。通过各种类型的体育活动,将体育中所隐含的该民族(族群)的制度习俗与心理价值趋向等进行有效的传承,从而达到文化传承的目的。客家体育是客家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保存下来的反映客家人意识的文化活动,其多数体育活动来源于生产、生活,是记载和保留该民族文化的重要形式与载体。二 客家足球“南慕容,北乔峰”,是金庸小说对江湖中两位绝世高手的尊称。在20世纪50—80年代,中国足坛亦有两大“高手”屹立于“江湖”之中,人称“南梅县,北大连”,或称“北有足球城(大连)、南有足球乡(梅县)”。梅州乃客都,梅州足球有如此“江湖地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956年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授予梅县“足球之乡”称号,1964年梅县被确定为全国开展足球运动的10个重点市县之一,1979年梅县地区被确定为全国16个足球重点地区之一,更重要的是梅州拥有足球竞赛与人才培养的优势。(一)足球之乡的起源与背景

1. 梅州足球的起源与发展

1840年鸦片战争后,现代足球经英国殖民者传入香港。巴色会传教时吸收了五华长布籍的中国教徒张复兴、徐复光、曾兴等人,并通过他们对华传教。他们率先在五华成立教会,并将足球传入五华。

1873年,巴色会派遣德国人毕安、边得志在现在的梅州市(1985年之前称为梅县地区)五华县长布镇元坑村创办教会学校——中书馆(后称元坑中学)。当时元坑中学的教室、校舍等欧式建筑错落有致地分布在山腰和山上。该校针对山坡陡峭的地势,从校园左侧起修建了一条3米宽、400米长的环山跑道;在山脚下的山坳里,有三面环山的草坪操场,在草坪操场两端用木料搭成球门,由边得志教授学生踢足球。现代足球技术从此正式传入中国内地,同时开了梅州足球运动的先河。此后,足球运动开始在梅州各县逐渐开展,至民国时期在五华县、梅县、兴宁县、蕉岭县等地已有较为广泛的开展。清末民初,在梅州,不论是在校学生、城镇儿童,抑或是乡村儿童,皆在踢球。无橡皮球之时,他们常将柚子摔软,以棉布或棉纱裹成球代替,在河滩、禾坪、割完稻谷的稻田上,以竹竿、砖头、石块或衣服作门踢球。村镇上也常有足球比赛,村民或村落或族姓组队参赛。至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在各方的努力推动下,梅州的足球运动已得到相当的发展。1931年,梅州举办了首届梅州足球锦标赛,即“抗日救国鼎”足球冠军赛,共吸引了13支球队参赛,最终梅县强民足球队获得冠军。次年,梅县强民足球队受邀访问汕头,其间以2:1击败驻汕头的英国轻巡洋舰足球队,开创了梅州足球队首次与外国球队比赛并获胜的新纪录,在汕头各界引起较大轰动。1935年梅县政府决定派以强民足球队骨干为班底的梅县代表队参加第十三届广东省运动会。然而,赛前这支“乡下足球队”并不被看好,以至于最后当梅县足球队以2:0击败赛前一致被看好的由足球健将李惠官兄弟领衔的汕头队获得冠军时,一位广州球迷从人群里挤出来嚷道:“我们以为你们是乡下球队,不料山沟里能够出凤凰。”经此一役,梅县足球在广东声名鹊起,并在此后的一些重大比赛中继续获得胜利。例如,1936年访港战胜英国驻港海军足球队;1937蝉联第十四届广东省运动会足球比赛冠军;1941年获省“汉魂杯”足球赛冠军;五华县在1947年与三水县并列第十七届广东省运动会足球比赛冠军。与此同时,梅州涌现出一批知名足球运动员,如李惠堂、曾雪麟、林育城、杨霞荪、罗波、余荣江、张崇楷等,其中被称为“球王”的李惠堂更是在国际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正是基于此,1956年,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授予梅州“足球之乡”的称号,而梅州足球也由此在中国足球发展史上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五华县志》(1947年编纂)关于元坑教堂的叙述[1]新中国成立前拍摄的中书馆校舍,当时学校的建筑呈19世纪欧洲风格毕安(生卒年不详)边得志(生卒年不详)中国内地现代足球发源地——长布·元坑旧址平面图中国内地现代足球发源地竖碑揭幕1932年远征汕头的强民足球队队员们1935年,梅县足球队首次登上广东省运动会足球比赛冠军宝座1936年蝉联广东省运动会足球比赛冠军的梅县足球队合影

2. 梅州“足球之乡”形成的社会动因

清末至民国时期,梅州既不是港口城市,亦非商业重埠或近代工业基地,而是以传统耕种业为主的山区,现代足球何以能在此迅速发展,并形成“足球之乡”呢?这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动因。(1)现代教育兴起,学校足球盛行。

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存在一种崇文抑武的社会价值观,在宋明时期竟然出现了“羞与武夫齿”的极端文化现象,导致整个社会文弱之风盛行。直至鸦片战争打开中国的国门,国人被扣上“东亚病夫”的耻辱称号,一批仁人志士才开始掀起一股“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西学东渐”浪潮,并意识到除了坚船利炮外,西方的文化教育,特别是体育也是强国强种的有效手段。由此,中国开始兴办现代教育,西方近代体育开始进入学校,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其标志就是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具有近代意义的学制——《奏定学堂章程》。至民国时期,尽管存在不同体育思潮的论战和土洋体育之争,但随着现代教育在中国的发展,在西方近代化基础上产生的西方近代体育已在学校逐渐开展,尤其是田径以及各种球类项目已在诸多学校盛行。自此,西方体育成为中国体育发展的基础,西方近代体育在学校的盛行,不仅为近代中国体育的重构打下了基石,也为西方体育在中国社会化、大众化构筑了坚实的基础。

一般而言,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安定并且经济发达,那么其教育事业也会较发达。民国时期,由于国弱民穷、社会动荡,中国的教育事业总体落后。然而,梅州是客家人的聚集地,“崇文重教”之风盛行。虽然地处偏僻之地,但即使在社会动荡的民国时期,当地教育事业也极为发达,在全国处于领先的地位。早在1921年,仅梅县就有男、女师范学校各1所,中学4所,中学生逾3000人,这是当时全国唯一一个中学生达3000人的县。据统计,至1949年,梅州全市共有小学2464所,学生188849人;中学75所,在校学生21126人。“按照人口比例来说,不但全国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和它相比较,就是较之欧美各国也毫不逊色。”对此,曾在梅州传教20余年的法国天主教神父赖里查斯作出如此评价。

更为难得的是,梅州虽地处偏僻的粤东地区,但深受这股“西学东渐”浪潮的影响,在教会组织、革命志士、华侨等各方力量的传播与推动下,梅州的各类学校大多都开设了体操课程,设有简易的体育场地,广泛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特别是足球运动,在民国初年就已在各中小学广泛开展,足球比赛“在乡村小学间很早就举行”了。而最为有名的学校足球比赛莫过于梅县县城四所学校——梅州中学、东山中学、乐育方言学校(教会学校,即现在的梅江区乐育中学)和广益中学(教会学校)相互间的比赛。在五华县,民国初年,锡坑、华城、水寨、横陂、华阳等镇的中小学校都广泛开展校园足球运动。据现年92岁高龄的五华县长布镇曾庆岳老人回忆,其在中书馆读高小时(约在1922—1923年间),“……还专门设有体育课,每个星期两节,但踢足球是每天都有的课外活动内容之一”。

高度发达的基础教育,学校足球的盛行,使现代足球知识和技能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在梅州社会迅速普及。深度普及主要是指人们对足球知识的认知程度提高、关注程度加深,踢足球技能提高等;广度普及是指掌握足球知识和技能的人数、人群的增加,既可能影响在校的学生,也可能影响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可以说,学校足球为足球运动在梅州的社会化、大众化构筑了坚实的基础。(2)结社成风,足球组织推广。

长期以来,由于专制统治,在中国“谈群色变”,民间组织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控制,即使有,也大多是以地缘或血缘为纽带的结社。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启了现代化的进程,由于“国家”式微不能满足社会日益兴起的治理和服务要求,民族资本主义的兴起对自主性的要求,以及“西学东渐”浪潮中合群结社思潮的影响,中国社会开始出现一股结社风潮,民间组织获得难得的发展机遇。无数志士仁人开始将建立同志团体当作改造社会、追求自治、挽救危亡的一种方式。据估算,辛亥革命之前,仅商会、教育会、农学会就有2000多个。至民国时期,社会组织成长所需的公共舆论空间、社会传播媒介、政治意识形态和法律制度环境都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社团组织更是得到了跳跃式发展。据1946年国民政府社会部的统计,仅登记注册的民间社团就有4.6万个,其中,行业或职业性团体,如农会、工会、渔会、工商业团体有4万多个;文化、宗教、慈善、公益、体育卫生、妇女活动等领域的团体有5000多个。一时,合群结社在清末民初蔚然成风。“人们根据利益、兴趣、爱好、目标和信仰,找到了知己和同路人,社会正由一个以血缘亲疏为关系尺度的宗族社会向以一定的旨趣为离合准绳的社会过渡。”大量以群体利益为基础的社团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在推动社会自主性发展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例如,以开发民智、传播新知为标榜的读书会、读报会;以移风易俗为宗旨的戒烟会、不缠足会。足球组织则有南华体育会(1908)、上海乐华体育会(1926)等,它们对推动足球运动的普及、促进近代中国足坛技战术的形成、举办各项足球大赛、培养足球人才等作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

梅县强民体育会源于1929年成立的强民足球队,它的出现改变了以往足球组织以学校、族姓为中心的建构方式,在梅州足球的发展史上具有深远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提高了梅州足球运动的水平。强民足球队成立后,率先开始对球队实施较为系统的日常训练:①专项身体训练,如“气脉”(即体力、耐力)、脚头(腿部力量);②技术训练,如传球、射门;③战术训练,如小组传切配合、分组对抗比赛等。这些训练内容在今日的足球训练中乃极为平常之事,但在大多数人仍处于“踢野球”阶段的早期梅州足球中是极为难得的,对梅县足球整体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并为其日后取得的一系列胜利奠定了基础。

二是推动了梅州足球由学校走向社会。1934年3月,基于人数迅速增加及为梅州足球、社会作出更大贡献,梅县强民足球队改名为梅县强民体育会,并制定了章程,选出了以温集祥为会长的理事会,成为正式的体育社团。梅县强民体育会成立后,除一如既往地组织、训练强民足球队外,还开展篮球、排球、乒乓球甚至演戏等多种文体活动,并在西阳、丙村、松口等乡镇设分会,积极推广足球运动。同时在梅县县城按街道发动群众组织足球队,如大康路成立大康足球队,凌风路组织凌风足球队。一时,梅州足坛结社成风,出现了众多足球队或体育组织。例如,以乐育方言学校学生为主体组成的“育强”体育会,以社会青年为主体组成的“梅风”体育会。至此,在梅县强民体育会的推动下,梅州足球运动开始从学校走向社会各阶层。

三是提升了梅州足球的知名度与社会影响力。通过参加对外足球交流及在一些重要的足球比赛中获得胜利,梅州足球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及影响力大大提升。

四是培养后备人才。强民体育会极为重视足球后备人才的培养,并于1938年起组建了若干个“百磅”足球队(由体重在一百磅以下的青少年组成),对其进行专门培养。这一举措吸引了众多青少年和儿童加入强民体育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足球人才。20世纪50年代的一些著名球员,如曾雪麟、林育城、杨霞荪、罗波、余荣江、张崇楷等均出自“百磅”足球队。(3)侨资助力。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移民海外的历史,但历朝历代对移居海外的侨民,即华侨的政策却不尽相同。清代,清政府一直视华侨为“叛逆”。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的闭关锁国政策被迫终止,开始与欧美列强开展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交流。基于海外华侨人数猛增,且其在侨居国的经济地位已确立并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的现实,再加之出于自身经济、政治方面的考虑,清政府于1899年开始在福建等沿海各省相继建立保商局,专门保护归国华侨及海外华侨。清政府的侨务政策开始从敌视华侨到重视保护华侨,甚至鼓励人民出洋谋生转变。由此也大大激发了海外华侨的民族意识与爱国热情,促使他们纷纷以投资或捐赠的形式参与祖国的近代化建设。可以说,在中国的近代化进程中,华侨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经济建设方面,以至于有人说“华侨是中国经济的输血针”。

梅州是我国的重点侨乡。早在1644年即有人到海外谋生或避难,但由于长期的闭关锁国政策,人数并不多。清末侨务政策的改变,使梅州各县乡民开始大量出洋,并使梅州在民国时期成为全国著名的侨乡。根据1953年统计的数据,梅州各县如梅县、大埔县、丰顺县、蕉岭县的旅外华侨数分别为22.1万、8.26万、5.4万和2.5万,占了当时各县人口的31.2%、25.9%、12.4%和14.47%。梅县华侨几乎遍布每个村落。

虽然梅州各县乡民出洋是基于国内外各种政治、经济、社会“推力”和“拉力”的影响,但“番邦赚钱唐山使”是梅州华侨漂洋过海的初衷。因此,绝大多数梅州人在海外事业有成后都源源不断地汇款回家改善家庭生活及支持家乡建设。据1941年版的《梅县要览》记载,抗战前,梅州70%以上的侨眷靠华侨汇款接济。1929年梅县全县侨汇达5000多万元,1930年则达7000多万元。大量的侨汇为梅州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其中自然包括足球运动事业。

众所周知,足球运动的开展,除了人们喜爱足球外,还需要有一定数量的足球及足球场地这两个基本物质条件,否则足球运动将会是无源之水。清末民初,由于社会动乱,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极低,大部分人仍处于饥饿边缘,因此,全国范围内,除一些大城市有正式的足球及足球场地外,小城市及乡村难以见到正式的足球及足球场地。对于经济并不发达,地处僻远山区的梅州来说,缺乏正式的足球及足球场地实乃正常之事。但由于有了大量的华侨,梅州足球运动发展所需的两个物质条件得到了基本保障。

华侨对当地足球运动的助力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提供足球。华侨或侨眷归国访乡时均会带回大量的足球或各种大小不同的类似足球的橡皮球,深受儿童喜爱。即使是在穷乡僻壤,儿童也有可能获得足球,并从小参与足球运动。可以说华侨带回的“手信”——足球及各类橡皮球,为梅州足球的发展提供了第一种物质基础,使梅州城镇、乡村的儿童能够从小接触、认识足球及足球运动,并激发他们热爱足球、参与足球运动的热情。例如,1912年,梅县西阳镇耕和村的归侨丘建华从印尼带回足球赠予该村的青少年练习后,足球运动在西阳迅速发展起来。

二是兴建体育场。1934年,梅县松口镇几位华侨富商捐资2万元(银圆)在东较场兴建了一个长250米、宽196米的大型体育场,体育场四周建有水泥栏杆,正中为一大型足球场,向西建有壮观的大门。体育场建成后命名为梅县公共体育场(1949年后更名为“梅县人民体育场”)。1946年梅县举行首届运动会,需修整梅县公共体育场,共需工程费用165万元,亦是由众华侨慷慨解囊。修整后的梅县公共体育场由1个标准足球场及5个训练场组成。此后,梅县公共体育场历经多次修整、改造,一直沿用至今。可以说,由华侨捐赠兴建的梅县公共体育场成为民国时期梅州足球人才培养的摇篮。

三是提供活动经费。民国时期,政府只拨少量体育活动经费,梅州足球活动经费绝大多数由民间资助,遇有重大比赛,所需费用都以募捐的形式筹集,而华侨自然成为资助的主体。当时球队比赛的一切经费均由槟榔屿寄来。例如,1946年,刘宜应、刘家琪等华侨捐资1万元(港币)作为强民体育会基金;1947年5月,梅县参加在广州举行的第十五届广东省运动会,经费不足,亦得到了海外华侨的资助。(4)精英引领。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但也高度肯定精英人物对历史发展的重大作用。正如普列汉诺夫所言:“千百个平凡的天文学家代替不了哥白尼或牛顿。千百个平凡的音乐家也不会使人们获得贝多芬、舒曼、肖邦给人们的那种享受。”精英人物不可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但作为“更高意义上的人”,他们的确可以把握契机、洞察动向,在客观现实条件许可的范围内,深刻影响乃至改变历史的进程,这即所谓的“英雄造就时势”。

根据社会学家帕雷托的解释,精英是指那些凭借自身能力在社会实践中获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一个或多个方面优势资源的人;也指那些在某一领域具有杰出能力或特殊才能的人。民国时期,为救国图存,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体育等各领域出现了大批精英,大至伟人小至无名的地方乡绅等,他们在不同领域、行业、区域引领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如政治领域有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教育领域有蔡元培,体育领域有董守义等。作为中国现代化发展的产物,民国时期梅州足球领域同样也有一批精英,他们凭借在社会中的资源优势,或杰出的才能、技能,引领着足球运动的发展。这类精英大致有以下三种:

一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的校长。校长是一所学校的领航者,其办学理念直接影响一所学校的办学质量。其是否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是否重视体育,往往决定了一个学校体育的开展情况。我国最早接受现代教育和现代体育理念,认为“不懂体育的人不应该当校长”的张万保全(瑞士人,梅县乐育方言学伯苓先生,其执掌的天津南开中学校第五任校长,原德国国家足球队学校体育就极为盛行。所幸的是,队员)民国时期梅州教育发达,也有一批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的校长,在学校引领足球运动的开展。例如,1913年,英文教师卢柏廷在东山中学积极倡导、训练足球。1917年,黎贯任梅州中学校长,他极力提倡体育运动,尤其是足球运动,先后聘归国华侨郑新贵和余克辉为教练员组织和训练足球队。1914年,受德瑞巴色会派遣,曾参加过德国国家足球队的瑞士人万宝全(Walter)出任梅县乐育方言学校校长。任职期间,万宝全在乐育方言学校积极倡导足球运动,亲自教授足球知识和技能,组织了梅县四所学校的足球赛事。1915年美国牧师汲平如任广益中学校长,在校内积极开展各种西方近代体育运动,足球运动是重要项目之一。20世纪20年代的梅县乐育方言学校

二是卓越的社团领导者。民国时期,在梅州足球发展过程中曾出现众多的足球组织,但最后,大浪淘沙,仅有梅县强民体育会幸存并对梅州足球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究其原因,强民体育会有一批卓越的社团领导者,尤其是担任50余年会长的温集祥。温集祥是印尼归国华侨,“留洋”的经历使其阅历丰富,更具现代意识。他加入强民体育会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发展壮大强民体育会,推动梅州足球发展:①制订较为系统的训练计温集祥(1913—2008)划,认真探讨球队战术,使强民足球队的技战术水平迅速提高;②适时将足球队改组为强民体育会,通过明确使命、制定章程、建构组织、筹措资金等一系列举措加强了组织建设,使其成为现代体育社团,迎合了社会发展的潮流;③具有战略眼光,重视培养后备人才,使梅州足球不仅在民国时期繁荣,而且在新中国成立后也能在国内占有一席之地。

三是“球王”李惠堂。梅州曾诞生过我国历史上最为著名的足球运动员,即被称为“球王”的李惠堂,他是足球精英中的精英。李惠堂对梅州足球发展的引领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抗战时期在家乡五华县锡坑老楼村教授青少年和儿童踢球,同时组建以老楼队员为班底的“锡江足球队”,在梅州各地巡回表演比赛,有力地推动了梅州足球的发展。第二是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李惠堂(1905—1979)间接推动梅州足球的发展。高超的球技,传奇式的足球生涯,使李惠堂不仅仅是一名足球运动员,更是一种获得社会认同的文化象征符号。他代表了梅州足球的发展水平、梅州人民的足球生活、梅州足球在中国足球中的“江湖地位”。他犹如宗教中的图腾一样凝聚着家乡人民,调动大家对足球运动的狂热和支持。(二)南梅县,北大连“南慕容,北乔峰”,是金庸小说对江湖中两位绝世高手的尊称。在20世纪50—80年代,中国足坛亦有两大“高手”屹立于“江湖”之中,人称“南梅县,北大连”,或称“北有足球城(大连)、南有足球乡(梅县)”。梅州足球有如此“江湖地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956年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授予梅县“足球之乡”称号,1964年梅县被确定为全国开展足球运动的10个重点市县之一,1979年梅县地区被确定为全国16个足球重点地区之一,更重要的是梅州拥有足球竞赛与人才培养的优势。

1. 各项竞赛成绩突出

新中国成立后,梅州足球开始走向全国,在一系列的足球竞赛中取得了众多优异的成绩。据统计,1951年至1987年的37年间,梅州足球队(包括女子足球队)参加地区、省、中南区、全国各种比赛共113次,其中获得冠军56次、亚军30次、季军9次、殿军7次。

——1951年,根据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广东省分会的指定,梅县组织足球队代表广东省参加中南区足球比赛,获得第三名。

——1953年、1954年,梅县足球队3次参加广东省举办的足球赛,均获得冠军。

——1954年起,鉴于梅县足球队连年比赛成绩突出,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指定由梅县单独组队参加全国省、市一级足球比赛。

——1954年,梅县足球队参加在南昌举行的中南区大中城市球类对抗赛,获得亚军。

——1955年,梅县足球队参加全国大中城市分区足球锦标赛。此次比赛分别在上海、天津、武汉、大连4个竞赛区同时进行,共有国内24个参赛单位,除梅县足球队外,其余队伍均来自大中城市,最终,梅县足球队以6战全胜夺冠,称雄中南各省(武汉赛区)。

——1956年参加在北京先农坛体育场举行的全国八县足球对抗赛,梅县足球队夺得亚军。赛后,叶剑英、肖向荣、黄琪翔等领导接见了全体队员。

——1958年梅县足球队参加广东省锦标赛,以7战7胜、进球38个、失球4个的成绩夺冠。

——1959年第二届广东省运动会上,梅县足球队以6胜3平的战绩获得亚军。

——1964年梅县东山中学夺得全国二十单位少年足球赛冠军。

——1966年梅县足球队参加在厦门举办的全国乙级足球联赛,以3胜3负的战绩居第三名。

——1983年9月梅县改称梅县市。同年,梅县市派出以梅县地区为主的3支少年足球队分别参加全国“希望杯”(南区)足球赛、“幼苗杯”(南区)足球赛、“萌芽杯”(南区)足球赛,3支球队均出线晋京参加南北区决赛,分别获得第二名、第三名和第四名。《人民日报》还专门为此发表《梅县的启示》评论文章,指出:“一个县有三个少年儿童足球队同时晋京参加决赛,难能可贵,其拼搏精神要加以发扬。”

——1984年梅县丙村小学获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举办的“萌芽杯”足球赛冠军。

——1987年梅县东山中学获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举办的“幼苗杯”足球赛冠军。1956年11月8日梅县足球队夺得全国八县足球对抗赛亚军后于北京中山公园留影1984年梅县丙村小学获得全国“萌芽杯”足球重点地区决赛冠军奖杯1984年梅县丙村小学夺得全国“萌芽杯”冠军1987年7月至8月梅县东山中学在全国“幼苗杯”夺冠1951—2012年梅州市(含各县区)足球队参加省级以上各项足球比赛优胜成绩一览表

2. 足坛人才辈出

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梅州已为国家和13个省、市输送了足球运动员和教练员270多名,其中国家级教练、国家队运动员44人(见“新中国成立以来梅州市培养的各级足球人才”表)。他们中的代表人物如下:

曾雪麟(1929— )

他是继李惠堂之后,梅州足球又一无可争议的代表人物。他1929年出生于泰国,7岁回到老家广东梅县,受当时梅县足球氛围的影响而开始了足球的一生,1954年进入八一队,后于1983年初至1985年担任中国足球国家队主教练,1984年带领中国队在尼赫鲁金杯赛中以1∶0击败世界杯冠军阿根廷队,在同年年底的第八届亚洲杯男子足球赛上曾雪麟夺得亚军,这是中国足球队在亚洲杯比赛中获得的最好成绩。

杨霞荪(1926—2002)杨霞荪

梅县籍优秀足球运动员,1954年入选国家足球队司职左边锋,从国家足球队退役后,曾任重庆市足球队教练。

张均浪(1938— )张均浪

五华籍优秀足球运动员,1957年入选广东省青年队,1959—1962年为广东省足球队效力,1963—1965年加盟国家足球队。1964年随国家队前往印尼参加第一届新兴力量运动会。

蔡锦标(1954— )蔡锦标

兴宁籍优秀足球运动员,1971年入选广东省青年队,1976年入选国家队,曾任广东省女子足球队主教练。

杨宁(1962— )杨宁

梅县籍优秀足球运动员,1974年被输送到广东省青年队,1978年入选国家足球队司职守门员。曾荣获广东省体工大队三等功。

池明华(1962— )池明华

梅县籍优秀足球运动员,1974年被输送到广东省青年队,1980年入选国家队司职中卫。1984年随国家队出征新加坡参加第八届亚洲杯男子足球赛并夺得亚军,1987年夺得第六届全国运动会足球比赛冠军。

郭亿军(1964— )郭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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