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过 重的病,是想你(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4 11: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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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咸泡饭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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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过 重的病,是想你

我得过 重的病,是想你试读:

推荐序

文/苏美植物向光人向爱

大概就是这几年吧,说“爱”突然成了一件羞人的事,尤其是男女之爱。更有甚者,认为一把年纪还在说“爱”不堪入目,珍重此情俨然已经成了经历匮乏、心态幼稚、性格缺陷、不肯成熟的标志,需要被警醒,被棒喝,被拯救,连篇累牍的皆是如何强大自我、跳脱世情的训导——什么时候历经风尘、心如槁木成了可以骄之于众的资本了?

植物向光人向爱,任何一个感受过焦灼、悸动、甜蜜、失落和痛苦的人,都无法忽视在这个过程中感受的自我。在这些纠缠扭打之中,你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你飞速的脉搏、紧张的呼吸、温柔的拥抱带来的舒展,天高水远的宁静,求而不得时撞击胸腔的痛楚,得而复失时恨不得以死相抵的绝望——这一切让人感受到自己存在,一个人形的容器,满溢着欲望,想吃,想美,想喊叫,想爱。它不是游魂野鬼,混吃等死,而是血肉之躯,它存在于此时此刻,不容置疑。人生来就是受罪的,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活一趟天注定就是一条通往暗夜之路,赤手空拳站在起跑线上,除了擎一柄爱的火把照点亮取点暖,还能做什么?当我们回首往事,总会因为自己没有爱得更多而懊恼,因此才会追忆、遗憾、哀叹、不可追,而至于无言之言就是天高云淡,忘了拉倒。

我曾经非常渴望自己是一名同性恋,因为在个人的臆想里,大概同性之间的频道比较容易接通,这样在情爱的道路上能少一些坎坷和折磨。男人和女人如此之不同,即便耳鬓厮磨朝夕相对,想要做到君心知我心,真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拉大锯扯大锯的无谓内耗,兜兜转转筋疲力尽,发现又回到原点时那真是有种活见鬼的气急败坏,而至于那些初入江湖的少男少女,满心指望与对方有细胞级别的默契和毫无磨损的编解码机制——前排买票坐等有人心碎。

可事实是,我不得不承认,跟男女关系不大。即便我爱上一个女人,大概也少不了纠缠搏斗两败俱伤。人心就是一座迷宫:最初我总怀疑对方的迷宫是豆腐渣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是不是有重大缺陷,本身就不具备通关抵达的可能性;后来又直觉迷宫的主人在高处俯瞰我如蝼蚁般四处突围,而他在不时地搬动闸门,把活路堵成断头路,我的焦灼和气馁不过徒增他的乐趣罢了。可是现在,我得说,二者皆有可能,而且更糟的是,他被困在迷宫的中央体验着同样的火急火燎,而且一样手足无措;但最糟的是,迷宫中央空无一人。

我曾经认为两情相悦殊为难得,但现在平和多了,觉得互相瞧不上才是大和谐,有种难以言喻的自然。前途的伟大拦不住道路的曲折,男欢女爱的剧本里最让人焦心的大概就是“上赶着”这个状态了。我上赶着爱你,你爱她,她爱他,他又爱他——这个圈子如果足够大,肯定有谁必须得回来爱上我。但现实情况大多是,这条链子消弭在不可见的人群里了,没有回来过。并不是付出就有回报,爱的能量在宇宙里并不守恒,而是莫名其妙地杳无踪影,这在物理学上简直无法解释。同样无法解释的是爱的发生,真当得起“空穴来风”四个字,解释起来总是似是而非,抓不到痒处,大概因为爱这个东西不在逻辑之内,也不在思维之内,它是一种什么东西?纯度很高,我无法说出它。它的显形方式很多,两个人可能是山长水远一粥一饭,可能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不管按照个人趣味来说算病态还是常态,可那当真全是爱。

恋爱无疑是双人项目中伤病率最高的运动了,两情相悦大概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终成眷属的完美在于没有续集,说到底,除非死掉一个,否则谁也说不好会不会有神转折,比较起来,趁着年轻好说好散真有侠义之风,大概就是点到为止,心热血热伤口愈合速度都快。情伤大概是最不被尊重的疾病了,去医院问诊都不知道挂哪个科得体。诉说情伤很少能得到同情和尊重,这里面估计有自作自受和咎由自取的意思。日渐粗粝的人心里很难再榨取出什么同情,一来人世艰难,大概不房倒屋塌就算三生有幸,男欢女爱的小情绪值什么呢?二来是情伤大概算是常见病,久病成医的有之,自带抗体的有之,病愈免疫的有之,头掉了碗大个疤的也有之,各有各的圆通法门,二手经验完全没有借鉴意义。情伤过后对爱的态度方显人的智慧。那些缩首畏尾从此远离爱的人,不过是学会了算计投入产出比的市侩,和成熟一点儿关系都沾不上,而那些休养过来继续寻找爱的人,因为没有背弃爱这一条活水,倒是越老越智慧。

纯爱时代的爱情最被歌颂,大概是彼时人还依靠本能,尚未进入“精明就是成熟”的恶性价值体系之中,这时候的人都是自己的上帝。手一指:这是爱情——那它就是爱;说:这是好的——爱就好起来了。当人离开自己,被常言俗语掏吃一空,大部分的所谓爱情其出发点都在于:我比你高级。出身之别,经济阶层之分,社会地位高低,甚至还出现依靠品位优劣来界定爱情的方式,喝咖啡的看不上吃烤串的,看康德的瞧不上看《故事会》的,看法国文艺片的看不上看国产婆媳剧的——这都是自断慧根,画地为牢。

让我来为本书作序,按道理应该谦虚谨慎地表示“不胜惶恐”。惶恐倒真谈不上,但力有不逮是肯定的。我想爱很多,却左右不得法,归根结底不过是患得患失,这是和生活狼狈为奸的后果,我也只能接受。希望大家能爱得更多。苏美,畅销书作家,著有《倾我所有去生活》

自序

这是我生的第二个书娃,从构思到完稿,用去了差不多两年时间。因为不是所谓的“处女作”,所以它更随便,更畅快,更奔放,时见风骚。显然,它遗传了我的闷骚气质,哈哈哈。

我的上一本书名叫《我知道没有人值得我羡慕》,如果非要概括的话,那么它传达的是对待生活的从容、豁达、自信的态度。这本书想要表达的则是:在爱的世界里,没有人能避免受伤,所以,干脆甩开膀子去折腾,去爱,爱,爱吧!

就像岁月的杀猪刀总会毁掉漂亮姑娘一样,红男绿女无不向往爱情。然而,我们正在经历的爱情往往无疾而终,相爱的两个人最终“在一起”是个小概率事件,但是没有人能戒掉爱情。那些情伤累累的人,再度拥抱它的时候还是奋不顾身。在爱情的脚下,我们都贱贱的,像条狗。

这本书的绝大部分故事与爱情有关。世界末日那年,我的一位小伙伴再度沦为“右手先生”,他离婚了;另一位红颜却迫不及待地宣布:“老子以后用不着在光棍节黯然神伤了!”她和她的“MR.right”闪婚了。每逢情人节,有朋友在微博和朋友圈里大秀恩爱照,也有朋友坚持认为:独自过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是一件很酷的事情。有人贪恋感情,爱别人爱到丢了自己;有人为情欲所惑,滑向道德深渊……这些故事不是你的,但一定与你相关,因为它们本质上是关于如何在爱的世界里互相成全,如何在坚硬的现实中强大内心,如何与生活、与真实的自己温情相拥,活出由衷的快乐。

写出满意的文章,总要急吼吼地贴出来和朋友分享,这大概是写作者的通病,我也不能免俗。但我没想到,在空间贴出几篇文章之后,讨伐我的声音就没有中止过。女同事们纷纷表示对我失望,她们用鄙视的眼光上下扫视我,然后说:“真想不到,原来你是个花心大萝卜!”因为我在文章里写了“我”和许多女人的情事。孩子她妈更是质问我:“在泡我之前,你究竟糟蹋过多少姑娘?”

我是被冤枉的。虽然我在感情上不是什么好人,辜负过姑娘的真心,但实在没那么多艳福,更没勇气去消受那么多感情。这本书是“短故事”集,文中的“我”也是主人公,是写作的一个视角。之所以用了那么多“我”,一是因为给主人公起一个好听又合适的名字很费脑细胞,二是由于“我”这个视角更有代入感,易于亲近读者诸君,也能更痛快地让我表达情感体验。所以,关于“我”的情事自然不全是我的。

这本书依然送给潘书雅小朋友,你出落成美人胚子了,期待你成长到给这本书提出批评的那一天。

沉默不语却爱你好深

不可救药的喜欢和莫名其妙的孤独,都是人生中的无可奈何。

谁是谁的战利品

人类是复杂的物种,原因之一就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类型的异性。在遇见小七之前,我以为自己口味包容,淑女与萝莉通吃,妖媚共清新皆爱,狂野型的,傲慢型的,温婉型的,柔弱型的……我都能轻易喜欢。那时候我刚上大学,钞票和女友一样也没有,只有大把的时间和用不完的荷尔蒙。走在偌大的校园里,幻想着与迎面而来的女神或多或少发生一点关系;我时常意淫,渴望外遇,与天下的男人一个德性。我觉得自己是一个随便起来不是人的情种,没有下限可言。当然,这一切在小七出现之后都像浮云一样飘过,事实压根儿不是我想的那样。

那天,小七像泥鳅一样滑进舞池,随着音乐款款扭起她的小蛮腰,摇晃的霓虹灯迷离而暧昧,那个我自认为熟悉的七小姐一下子变得无比陌生,让我捉摸不透。我意识到自己落后了。我这个土鳖和傻叉,像拖油瓶一样出现在小七身旁,还自诩为她的恋人。我们就像两个抱团去打怪兽的英雄,小七已经升到了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秒杀对手的级别,而我只是小喽啰,遭遇大怪还得逃命来着。这怎么平等呢?

所以,跟小七拍拖,我时时处处显得低声下气,像扶不起的智障阿斗。小七绕着桌子把台球击得啪啪作响,我只能坐在一旁尴尬地瞪眼;她在溜冰场呼哧呼哧地飞驰,我却不得不扶着栏杆小心翼翼地提防着屁股摔开花。她能把什么都玩得团团转,而我什么也玩不转,这也许是我在她面前自卑的另一个原因。

其实小七看上去是挺文气的女孩,事实上她确实有很文气的一面。我陪她一起上过课,她专心起来的模样能骗过任何一位老师;她的课堂笔记一笔一画,字迹工整。她的成绩也不赖,拿奖学金是常事,还光荣地入了党。在一起相处的大多数时刻,她都乖巧地拽着我的胳膊,小鸟依人。我索吻的时候,荡漾在她脸上的羞赧表情也绝对不能假装。然而,文气不是她的全部,甚至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她的身上还藏着其他的气质,常常亮瞎我的眼。她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

我一度自以为是胸怀大志的人,可后来我只想当一个写小说的,而且对此也慢慢不确定起来。写小说是一件很消磨意志的事情,费了吃奶的力气,终于把文字变成了铅字,却也只能在阅览室翻看杂志时自己偷偷乐呵,没人知道你是你。不过,认识小七倒是因为写小说这件事,这也许是它带给我的最大意义了。小七是在校园BBS上看到我胡编乱造的文字,然后给我留言的。出于礼貌,我回复了她。然后你来我去,就聊上了。我发挥了自己的小聪明,在聊天的内容中略带勾引的话语,就像任何一个男人引他的猎物上钩一样。我没有料到,这个毫无意义的ID背后,藏着让我痛不欲生却甘饮鸩毒的小妖精。伟大的、万能的马克思早就说了,矛盾对立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我以为自己在打猎,却彻彻底底地沦为别人的战利品。二

我第一次见到小七之后,本已少得可怜的自信心就荡然无存了。我想,这样的完美女孩我高攀了,即便得手,也是罩不住的。我还是不要像CT扫描一样描述小七的外形了吧,总之,她的身材、长相、服饰、气质,无一处不妥帖,无一处不是我喜欢的。喜欢有程度的不同,有浅浅的喜欢,也有深深的喜欢。那些淑女型的、狂野型的、妖媚型的……我都喜欢,可是见到小七,我会心疼,会自卑,会直接无视其他任何类型的女人。我对小七的喜欢到了狭隘的程度。

约见的地点在教学主楼的第21层。深秋的傍晚,夕阳烧红了半边天。我斗胆捏住了小七的手(你应该能猜到我为此纠结了多久),她没有拒绝我。然后,我们就像两位抒情诗人一样沉默不语。我偷瞄她一眼,她有时候也看我一下,虽然不说话,但是没有觉得不自在。如果时间在此刻极速向前,瞬间把我们甩到人生的终点,我大概不会觉得人生有太多遗憾。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小七肯定不这么想。

我以为,牵过手,打过Kiss,就算确立男女关系了,在小七看来,这是多么土鳖的想法啊。那是我们牵手后的第二个学期,世界杯狂潮席卷了整个校园,到处都能听到解说员抑扬顿挫的叙述和球迷的尖叫声。我对此漠然视之,没错,我不喜欢足球,我只想在夜幕降临之后爬上床,安稳地睡个美容觉。这个起码的人权在那段时间成了奢望。大家都堵在电脑屏幕前盯着一群人追着一个皮球疯跑,凝神屏息或者呐喊不止。这样的情况持续到第五天的时候,我决定暂时逃离宿舍,住到宾馆里。虽然不得不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但是我们必须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这些破费也就可以忍受了。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一个邪恶的计划也在心头冉冉升起。

我用假装的平淡口气对小七说:“宿舍太吵了,打算去宾馆睡几宿,你去吗?”

小七用一如既往的无谓口吻回答,好啊,去啊。

宾馆果然是好地方。小七像一本书一样被我展开了,我做好了所有的铺垫,准备去做男女之间最终极最神圣的那件事,小七适时地停止了。

她说,我们只是朋友。

你应该能想象我当时的生理反应吧,脑子就像被一颗洲际导弹命中了。我茫然无措地躺到一边,等待爆炸停息。

小七说过,她爱过两个人。一个是初恋,不过她现在恨他,因为是他甩了她;另一个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是有妇之夫,还是一个两岁小女孩的爸爸。

小七向我说起后者的时候,特意给我打预防针。她问我:你不会生气吧?

我说:“不会,你但说无妨。”

然后,小七说,她很爱他,爱到了想做小三儿的程度,想做拆散别人家庭的坏人,可是,当她得知他还有一个乖巧女儿之后,她放弃了这个想法,并且狠心地对他说了绝情的话,从此不再联络。

我听完她的故事,确实没有生气,在包容这一点上,我做得还算不错。小七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故事多何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可以在老掉牙的年纪,回想青春,不觉得辜负了好时光。

我一直不确定自己在小七心目中的地位,不敢也不想直接问她。我知道,这个问题听上去无比傻叉,而且不会有准确答案。小七才不会思考这个问题,她是纯粹的感觉派。如果不喜欢我,她是绝不会让我碰她一根手指头的。可是,她对我说过的缠绵情话里,只有“喜欢”,没有“爱”。三

转眼间就到了学期末尾。我像往常一样每晚约小七出来,带一份蛋炒饭给她,或者请她吃冷饮,或者向她借一把剪刀……我只是想见见她,牵着她的手在晚风吹拂的校园里晃荡一圈。风吹起她的裙子和长发,让人如坠梦幻。直到现在,我都觉得那是自己真正拥有过的青春时光。风轻云淡的夏夜,伴随着小七身上特有的香味,那就是记忆中青春的味道。虽然一晃而过,却刻骨铭心。

可是,小七越来越频繁地拒绝我的约见,她回复我的短信字数越来越少,口气越来越冷淡,有时候干脆置之不理。我隐约觉察到一丝不妙。那天晚上,她终于不再迎合我的亲吻。在我的追问下,她冷冷地说,觉得在一起没意思了,想分手。

我追问,为什么?

小七没有回答。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既傻叉又多余,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喜欢一个人当然也不需要理由。

如果非要在我身上找一个明显的优点,那很可能就是有自知之明。我不是不能接受小七提出的分手,而是需要多一点时间来接受。小七是那个可以秒杀对手的英雄,而我的级别远远不够。无论长相、气质还是背景,我都平凡得一塌糊涂,属于扔到人群里就怎么也找不出来的那种。小喽啰和大英雄拍拖,从一开始就显得有点胡闹。

好在接下来就是暑假,我们各自回家,不再见面。难受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我就给小七发短信,或者在QQ上给她留言。她一般不会立刻回复,但或迟或早都会回复我,简单的回答和可有可无的问候,语气官方。我忽然发现与她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陌生的地步。我想,自己这样黏黏糊糊的,一定让小七看不起。于是,狠下心,删掉了小七的所有联系方式,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一了百了。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小七发来的短信。当时,我正穿着裤衩,仰面躺在地板上,享受冰镇可乐和空调送来的徐徐凉风。等到太阳光稍微温和一点,我就骑车去篮球场,体验在酷热的夏天挥汗如雨的滋味。这样的日子我已经重复一段时间了,我甚至已经开始冲路过篮球场的美女吹口哨了。

可是,小七发来了短信。她说:我下午跟我爸的车一起去你那儿玩,要不要出来见一下?

就好像一道闪电紧跟着震耳欲聋的雷声,看到短信,我从地板上一跃而起,高兴得手足无措。我屁颠颠地赶到小七指定的地方,东张西望地寻觅她的身影。我臆想了无数种可能的重逢情形。小七终于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我意识到,无可救药地迷恋一个人,是天生注定的。我慢慢在内心建立的所有防御,在她出现的那一刻轰然倒塌。我所做的努力根本敌不过那个熟悉的身影。

小七似乎忘记了我们已经分手,她叽里咕噜地说了很多话,说到精彩的地方还像从前那样狠狠踹我一脚。她抓起我的手放到小腹上,逼问我有没有长胖,我直摇头说不胖不胖,她就决定去吃草莓冰激凌了。上电梯的时候,我们的手已经牵在一起了。这一切像是一个梦,太不真实了。

我们和好如初,好像什么也未曾发生。小七没有给我任何解释,我当然也不想提起或者询问一些什么。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不在话下。四

我的暑假因为小七而变得繁忙起来,除了频繁地去她的地盘与她共度美好时光之外,我还参加了一个轮滑俱乐部和一个户外骑行协会,办了一张健身卡。只要高温不至于热死人,我都会准时运动。这是提升级别的办法。我想,我应该在某些方面优于小七,这样才有夸耀的资本。小七曾郑重地告诉过我,她喜欢有男人味的,这也是我热衷于运动的原因之一。我天真地以为鼓鼓囊囊的肌肉就等同于男人味。

其实,我还在这个暑假偷偷开始了考研的准备工作。我是在大二定下这个目标的。既然制定了目标,那就得付诸实践。人生的原则总要遵守,否则还有什么意义存在?我没有向小七提起过这件事,因为不想让她觉得我是一个咋咋呼呼的人。直到我过了国家线,颇有把握地等待复试的时候,才告诉了小七。我考的就是本科时就读的学校,导师都是熟悉的任课老师。

小七得知后,说:“知道了,看来你又得再读三年书了。”

她应该挺同情我的,而且她一向是个反应不过激的人,不会用一惊一乍的语气表达她对某事的看法。我一度怀疑她是个没心没肺的人。

大四上学期过得波澜不惊。其间,有两个男生明摆着要泡小七,先是短信搭讪,然后QQ聊天,再是送礼请客,最后电话表白……走完了老套而实用的“把妹程序”。其中一位是理科男,据说家底颇丰。小七对我毫无保留,我们躺在小旅馆的床上,她一五一十地讲述了他们无聊的追求过程。没有任何时刻让我觉得比此刻更幸福了。你抱着心爱的女人,而她正和你谈论着泡她的别的男人,口气里带着揶揄,她的身体和内心都向你坦白了,这感觉是无与伦比的美妙。

对了,我们还吵过几次架,起因我不记得了。我不是吃素的,所以跟小七吵架了,但归根结底我还是吃素的,所以首先说“对不起”的总是我。小七和大多数女生一样,哄一哄就阳光灿烂。

过完最后一个寒假,小七没再回学校上课。她在地方报社当实习记者,月薪八百元,据说转正之后会有所提高。她变得忙碌起来,不再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和我煲电话粥,留言和短信也很少及时回复。报社对记者的考核近乎苛刻,每天的空白版面都在等米下锅,截稿时间总是很紧迫。小七说,每天都被推着走,觉得很累。她还报了补习班,要考好几个证,枯燥透顶的教材摞得老高,像一块块砖头,等着她去消化它们。我听着就觉得头皮发麻。

我们约会的时间变成了晚上,我不想耽误小七的工作,白天就独自在她的城市瞎晃荡。大家都很忙,唯独我像鬼魅一样无所事事。虽然当小说家的念头一直在脑海里萦绕,但我写得不多,而且写得拙劣,我越来越羞于向任何人展示自己胡编乱造的那些东西了,更别说投稿了。我意识到一个人在三十岁之前写小说是一件颇为扯淡的事情,而一个写小说的人在四十岁之前成为小说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当然,这纯粹是个人看法,我也没兴趣和别人争论。我偏偏喜欢去人少的地方,有时候,路上只有我一个人,我隐隐觉得自己是突兀和多余的。在我目前的生命里,只有爱情,或者也可以这么说,小七就是我的全部。

小七变得利落了,背着我剪成了短发。先斩后奏是她一贯的风格。不过,她短发的样子同样好看。她天生就是衣服架子,穿上职业装也是千娇百媚。反正就是好看。看到她,我就确定自己付出的时间和耐心是值得的。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分分秒秒都充满了意义。

实习期间,她搬了两次家,我相信任何一位独自搬过家的女同志都能体会其中的不易。小七说,以后再也不想搬家了。要实现这个目标,唯一的办法是自己买房子。我相信任何人都知道买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小七的目标,起码不会在短时间内实现。五

很快就毕业答辩了,之后是流水宴席和最后的疯狂。我搞不懂大家是为什么而伤感而愤怒,又是为什么歇斯底里和泪流满面。大家莫名其妙地尖叫、哭泣或者宣泄,仅仅是因为要毕业了吗?反正我不是因为这个。

离开学校之前,小七已经把所有值得带走的东西都打包寄回了老家。临走的时候,还是拖着重重的行李箱。我坐车送她。那时候,她已经成功地把“实习”两个字拿掉了。她租住在离报社不远处的一个老旧小区里。房子虽然破旧,但被她布置得很温馨。她的室友上晚班去了,她做了可乐鸡翅、牛肚炒青椒、酸辣白菜和番茄蛋汤,还准备了我们明天早上吃的夹心面包。看到她系着围裙在厨房忙得像模像样,我恨不得立刻娶她做老婆。她的厨艺很赞,可乐鸡翅做得真心好吃。

吃完饭,洗完澡,我们就躺到床上了。那天我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筋,竟和她畅想未来。话没说多久,我就后悔了。因为气氛越来越沉重,我们深深意识到所谓理想是最不靠谱儿的混账玩意儿。我们都是俗人,在红尘里跌打滚爬,总是骄傲地以为自己与众不同,可是,在现实面前,我们都不会高明到哪里去。如果有人给你一万你不愿意吃便便,那么一百万呢,一千万呢?

小七说,我们的未来遥遥无期,我不能确保自己不会喜欢别人。

我清楚地知道她说这些话的认真程度,跟她在一起这么久,我还是知道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玩笑。但是,后悔来不及了。她最终还是说出了那句我最不愿意听到的话。

她说,我们还是不要在一起了。

我说,我大老远地跑过来,不想听你说这种话。

小七没再作声了。过了一会儿,她又说,我想了很久,这种话不是随便说出来的,我不想你浪费感情。

我忍不住流下眼泪。她无声地摸摸我的头,告诉我,今晚,你可以做任何事。

我当然知道她所指何事,虽然这一直是我期待的,但是你应该知道一个濒临心碎的男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心情的。我只是疯狂地吻她,好像只有一口一口吃掉她,才能缓解我对她心怀的爱与恨,才能释放心里的酸楚和悲伤。我上辈子欠了她什么?

一个无眠的晚上。接近天明的时候,模模糊糊睡了一会儿,醒来之后,我悄然离开了床。在卫生间洗漱的时候,我听到了小七起床的动静。我一直在等待小七说话,但是她一直都没有,她狠心的时候竟如此决绝。

直到我推开了门,她才说,带上面包吧,路上可以吃。

我转身拿了桌上的面包。她一把抱住我,泣不成声。我意料到我们真的要结束了。那一刻,我心里竟然不是悲伤的感觉,而是木然。我一滴眼泪都没有流。

我再一次从小七的城市退出了,与以往的任何一次没有差异,一样的公交车,一样的高铁。我坐上了回程的车,发了一条短信给小七,告诉她,我上车了。小七回复,好的。眼泪这时候才止不住地往下流。我即将告别这座城市,而且以后不会再无缘无故来得这么勤快了。

如今,我读完了研,有一份工作,与认识小七之前一样,没有钞票和女友。但是,我无比清楚地知道,我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我了,现在的我正在变成另一个人,既坚硬又柔软。时至今日,我依然没有放弃成为一个称职小说家的愿望,但我不急于求成。

我陆陆续续有了几份感情,但是,爱上一个人变得不那么容易。也许只是暧昧,也许只是游戏,我的表现令人失望。我正在以不可挽回的速度变成自己曾经无比痛恨的人渣。我以为这样可以提升级别,让自己成为一个没心没肺却足以秒杀别人的人,后来我觉得这很无聊。

我没有再主动联系过小七,我不知道究竟需要多少时间,自己才能坦然地凝视着她的QQ头像而不再有心痛的感觉。我想,归根结底,小七不够爱我,就因为这,我不会勉强她。

走在人群里,我时常想到:我曾深爱过一个人,她那么完美,而且回应了我,我是一个富有的人。

淡蓝天空是伤感的

金先生今年31岁。世界末日那年,他29岁,也是在那一年,他与顾小姐不期而遇。

他们是在网上初识的。网聊一段时间,觉得投缘。去了空间互踩,看到照片,彼此都觉得还蛮喜欢对方的长相。他就对她说,有机会去你的城市看你。她满口答应。可什么才算“有机会”呢?他好几次去她的城市出差,来去匆忙,总是在回去的路上才告诉她,他来过,但是又走了,她就“哦”一声,说,下次还有机会的。

直到十月份,他因为一个项目,需要在Y城逗留三个月。Y城离她的城市只有一小时的车程。她对他说:“这次,我去看你吧。”

他和同事住在公司的招待所,位居市郊。他提前开车到车站,买好第二天的回程票,然后靠在出站口的栏杆上等她,心里夹杂着兴奋和惶恐的感觉。车到站,人群从出站口涌出,他们顺利认出对方。她短发,穿粉色风衣,与照片上的形象一模一样。

按照预订的计划,吃过午饭,他们游览了Y城名声在外的两个景点。人不多,很多时候只是他们两个人孤单地漫步。景区工作人员坐在板凳上无聊地摆弄手机,或者干脆在打瞌睡。经过一段水上浮桥的时候,看到有人蹲在岸边垂钓;不远处的湖水里有人游泳;几只野鸭从水草里窜出来,又飞快地躲进水草的更深处;此外,还有一架飞机从天空划过。

在金先生的记忆里,那一天简单到只剩下这些元素。顾小姐的笑容在秋日明媚的阳光下,美得让人心疼。

穿过一座狭窄石桥的时候,他伸手去扶她,然后两只手就没再松开。那天他们还说了一些话,感觉投缘。至于聊天的内容,金先生现在记不得了。二

29岁那年,金先生是有女朋友的。这一点,顾小姐知道。

他和女朋友是大学同学,相处已逾七年,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恋爱阶段经历过吵吵闹闹、分分合合。为了在一起,他们都做出了牺牲。女友放弃了稳定又体面的工作,跑到他的城市。家境并不富裕的金先生贷款买了新房,自此沦为房奴,并且按照未来岳父的要求进行了装修。他们的婚期定在明年十月份,按照女方的风俗,他这个毛脚女婿要在今年春节上门提亲。

周六,金先生乘车去顾小姐的城市看她。他们买了菜,晚上在租住地烧饭。她说自己的手艺还不错,他说想见识见识。果然不错,可乐鸡翅的味道尤其赞。厨房的空间狭小,两个人挤在里面会感觉局促。他就倚在门口,像男主人一样欣赏老婆为自己准备晚饭的身影。她穿着碎花围裙,有些害羞,好几次对他说:“去房间看电视吧,饭做好了再叫你。”

房间简陋,却因为她的精心布置处处显露温馨。现在想来,一切都是因为她的存在才拥有温暖人心的力量。

第二天,他们去看来自遥远年代的古城。坐在地铁上,顾小姐忽然说想看他女朋友的照片。他掏出手机,在相册里翻出一张,递给她。

她问他,女朋友会不会检查你的手机?

他点点头。

她说,那我以后绝不主动联系你。

看完古城,他们沿湖岸散步。她给他讲了一个故事,故事很长,以至于他听着听着竟忘记了前面的情节。秋风绵长,吹起岸边的芦苇与荷叶,弥望的景色露出些许萧瑟之意。秋天正从遥远的天边汹涌而来。有人在放风筝。天空淡蓝,远得无边无际。走着走着,太阳就不见了。夕阳收敛了最后一缕光辉。华灯初上的秋日傍晚,空气里弥漫着清冷的味道。

好时光稍纵即逝,从见面的那一刻起,离别的伤感就徘徊在心间。为了尝一尝爱情的甜头,他们在不同的城市间奔波,背负着道德的谴责,爱得辛苦。三

距离春节还有半个月,金先生的父母就张罗着购买各种聘礼。未来的岳父大人开出长长的清单,详细罗列了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姓名以及与之配套的礼品数量。一盒盒包装精致、内容空洞的礼品装满了后备厢。去女友家走的是一条烂熟于胸的高速路,却鬼使神差地错过了出口,结果在陌生路线上绕来绕去,耽误近一个小时。

女友在门口迎接他们,脸上是幸福而羞赧的表情。今天是属于她的日子。

接下来是吃饭和送礼,他在未来岳父的带领下,糊里糊涂地向不同称谓的人致以问候,恭敬地送上礼盒。虽然觉得这种貌似正经的仪式其实蛮无聊的,但他愿意配合。

顾小姐那天在地铁上看到金先生女友的照片,说:“我觉得她比我漂亮。”金先生没有接话茬。活到了29岁,他渐渐明白人和人比较是天底下最没意思的事情。谁更漂亮?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她们是如此不一样的两个人。

只是在世界末日这一年,顾小姐更让他牵肠挂肚。他是这么想的:因为和顾小姐初识,两人的关系尚在爱情保鲜期之内,肌肤相亲时的悸动和兴奋劲儿还未消退。他和未婚妻也有过这样的阶段。

他如此理性地分析着自己的感情,好让它始终处在可控的范围内。他不想改变结婚的计划,因为牵扯到两个家庭,他没有勇气把那么多人变成敌人;而且他不确定自己究竟更喜欢谁。他知道,不管和谁在一起,相处久了,都是自己左手牵自己右手的麻木。

过年的时候,和未婚妻一家人去风景区游玩。白雪覆盖下的山和水,素净、安详,未婚妻像精灵一样在雪地徜徉,岳父岳母忙于拍照。金先生站在湖边,把羽绒服的帽子戴了起来,有风吹过,他捏了捏手机,没有一条顾小姐发来的信息。心里空空落落,驻足观望远处的雪景,神情有些恍惚。牵挂一个人,是淡淡的忧伤滋味。四

过完春节,金先生去看顾小姐。

在一片硕大而空濛的水域面前,他们坐成了两尊石雕,长久地沉默不语。他们都是典型的天蝎座性格,喜静,对人头攒动的密集状有轻微的恐惧。约会的地点都选在人少的地方。他把她的手揣进上衣口袋,紧紧握住;彼此不说话,但能清晰感受到对方手心的温度;肩膀倚靠在一起,好像在倾听和倾诉彼此的心声。他多么希望这一刻可以是永恒。

他随便聊起了一位男明星的八卦。在离婚和偷情司空见惯的娱乐圈,那位男明星算是异类,不仅守着旧妻,而且对老婆出奇地好。他老婆喜欢布娃娃,他每次拍完戏回来都要送一个布娃娃给她,长年累月,房间里就放满了布娃娃,置身其间,仿佛来到童话世界。

金先生说完,转过脸,看见顾小姐流下眼泪。她说:“我也想有那么一个人,给我买布娃娃,我不是公主,我只希望有个人真心对我好。”

顾小姐是人海茫茫中一个平凡的女子。有过两段无疾而终的感情,在偌大的城市过着无根的生活。与所有职场人一样,渴望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哪怕只是区区几十平米,与爱自己的人厮守在一起。怀揣着如此平凡的小梦想,在追寻的路上踽踽前行。

他搂着她的肩膀,觉得自己不可能成为给她温暖的那个人。五

金先生最后一次和女友说分手,是在世界末日的前一年。那时候,女友逼婚,父母也郑重其事地把结婚提上日程。他却在心里打起退堂鼓。他不喜欢被别人裹挟的感觉,他没有认真考虑过结婚这件遥远的事情,他觉得自己还没有爱够,还没有好好享受自在的光棍儿生活,他觉得结婚不过是个无聊的形式。

女友在电话里步步紧逼,他不耐烦地说,要不分开算了。

因为这一句不负责任的气话,他们大吵了一架,惊动双方父母。女友的父亲打电话给金先生,虽然只是了解情况,劝他们和解,但语气坚硬,字里行间依然流露出对他的许多不满。他慌了神,说话都有些口吃。

吵架的第三天,女友来看他。赶到他的城市时已经七点多,车站里灯光昏暗、人影晃动。金先生靠在墙角,与单调乏味的冰冷建筑物对峙。车站也许是最容易让人产生漂泊感和不安情绪的地方。夜晚又是让这些情愫发酵、膨胀的催化剂。

初冬的风里已经有了凛冽的寒意。女友从出站口出来,脸上是羞赧的笑容,以及隐约浮现的憔悴。出租车从这座城市的霓虹灯下穿梭而过,载他们到酒店。有那么一瞬间,金先生恍惚觉得当下发生的一切早已发生,今日此时与无数过往的时日重叠在一起,光阴流转,岁月轮回,命运仿佛冥冥中已然安排。

晚上,他们没有一句争吵,也不提及“结婚”的字眼。他们依偎着坐在窗前,鸟瞰夜色包裹中的城市。女友伸手摸他满是胡楂的下巴,哽咽着说:“我真的好担心把你弄丢了。”金先生没说话,流下了眼泪。他觉得自己是个薄情寡义、自私自利的畜生,狠心辜负身边这个深爱着他的女人。在爱的世界里,不应该有这么多眼泪。一个男人的成功,不就是让自己的女人有幸福和安全感吗?

他把女友抱在怀里。那一刻,他对自己许下诺言:要一直对这个女人好。六

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天,金先生乘坐高铁,从顾小姐的城市往回赶。车窗外是浓重的雾气,世界正以每小时200多千米的速度向后倾倒。几分钟前,顾小姐还在他面前活蹦乱跳,现在拼命回想,却无法在脑海里拼出一张完整、清晰的脸。他鼻子一酸,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他觉得害臊,使劲把脸别向窗口。一个即将步入而立之年的男人,东奔西跑,晃晃荡荡,只是因为他贪恋感情,无度地奢求新鲜爱情。他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无耻地挥霍着一个女人的青春,毁坏了另一个女人对爱的向往。他觉得自己没有担当和付出,不配拥有爱。他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地嫌弃自己。

他希望那些被分析得头头是道的“末日预言”是真的。

金先生和顾小姐约好,等到来年春暖花开时,再去看一看那座城市的湖光山色,沿古老的城墙根漫步,和煦的风会送来纷纷扬扬的柳絮,风里饱含油菜花的馥郁香气,天空中有三五只风筝游弋。

春天真的就来了,顾小姐换上裙装,小心翼翼地踩着清凉的鞋子出门,朝九晚五,在城市的光影变换中穿梭。时光悄然流逝,在我们身上偷走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只是我们浑然而不觉。金先生一直没说来,顾小姐也没说什么,关于春天的约会,也许被遗忘,或者被藏匿。他们都心照不宣地不再把它提起。

春天正浓烈的时候,顾小姐离开了那座城市,因为她找到了男友。数次相亲的结果,一个还算靠谱儿的男青年,顾小姐说:“我想认真和他相处。”

金先生说:“希望你们好好的。”

顾小姐说:“嗯。”七

金先生和女友的结婚仪式如期举行。谈不上幸福,只是觉得累和烦。送走亲朋好友,回到新房,两人瘫倒在床上,连覆盖在脸上的浓妆都懒得卸。他开玩笑地对妻子说,真应该把第一次留到现在,起码让我还对洞房花烛夜有所期待。

躺在气味不太好闻的新被子里,手脚沉甸甸的,大脑却不愿意休眠。往事化成一帧一帧画面,在眼前翩翩浮现。那个叫顾小姐的女子,笑盈盈地从混沌中走来,又消失无踪。仿佛就在昨日,手心还残留温存,只是斯人已去,永不再回。

如今,32岁的金先生已经升级为爸爸。和绝大多数人一样,陷入庸常的生活中,并且开始相信生命的本色就该如此。

又是一年春暖花开时,他带妻子和女儿去市郊踏青。遥望的群山染上了层次鲜明的绿色,黛绿、翠绿、新绿,还有隐约的鹅黄。近前是潋滟的湖光和摇曳生姿的繁花盛草。天空是淡蓝色的,晕染着白色的云。

妻子牵着蹒跚学步的女儿向草坪走去。他坐在木椅上,迎着太阳望向远处,眼前的景色慢慢模糊起来,变成空濛的一片。

他在想,也许爱情是个伪命题,它不过是人们对男女初识时身心悸动的一种称呼。他爱上的,也许只是那个被称作“爱情”的感觉。男女之情终究是要归于平淡的,迷恋爱情的人是不是一种不成熟呢?他不太确定。

有些人,真的只能相忘于江湖了。曾经逝去的好好珍藏,正在拥有的应该珍惜。爱情是人生的奢侈品,爱才是从未离开过我们的必需品。人生因为不圆满才圆满。所以,我们仰望淡蓝天空的时候,才会轻声说,那是一种伤感的颜色,比蓝色的忧伤淡一点。

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纪念日

贝贝一直嚷嚷着减肥。那天,我们爬上21楼,看到暮色迅速笼罩了这座城市。我理所当然地把手伸到了贝贝的小腹上。贝贝说:肉多,要减肥。其实她的意思是:她要减掉小腹上的赘肉,而不是其他地方。我说:你想减哪里就减哪里吗?万一减掉了不该减的地方怎么办?贝贝踹我一脚,说:你给我直!线!滚!(不是来回滚。)

我告诉贝贝,她小腹上的赘肉是我喜欢她的无数个理由之一。每次她嚷嚷减肥的时候,我都重申一次。天地为证,我说的是真话。世界具有多样性,有人讨厌赘肉就有人喜欢赘肉。

贝贝才不相信我的鬼话呢。当然,她也没有把减肥的口号付诸实践。一直言不由衷地吃着甜食,一如既往地热爱猪、牛、羊肉。我知道,其实她对自己的身材还是挺有自信的。她本来就不胖嘛!我觉得她胖一点才好呢,或者保持现状也没关系。

那晚,我们站在21楼鸟瞰大地,华灯初上,夜晚很美。我说:亲爱的,葱爆蛋和清炒土豆丝好吃吗?贝贝撩了撩她的卷发,假装矜持地点了点头。

那天下班后,我骑车到校门口接贝贝。她坐在车后,像电视里小鸟依人的女主角一样,搂着我的腰,双腿直溜溜地垂下来,裙裾飘飘。风很大,从耳边掠过,发出呼啸的声音。贝贝大声说:今天是我们的恋爱纪念日。

我问:你是从哪一天算起的?

贝贝说:牵手那天。

我说:为什么不从接吻那天算起?

贝贝说:反正是同一天!

于是为了伟大的纪念日,晚饭就点了葱爆蛋和清炒土豆丝。我想再点一个明炉羊肉的,贝贝说:减肥呢,坚决不吃肉。我们吃完饭,从小饭馆出来,沿淮海路走向住处。下班的人流从格子间向街市的角角落落涌去。贝贝说:我是舍不得钱才不吃明炉羊肉的。我说:明年有了很多钱,纪念日的时候吃两锅子羊肉,把这次的补上。贝贝说:“好啊好啊。”

按照贝贝的算法,我们在一起正好三年整。贝贝在读研究生二年级,我刚刚出道,工资很低。

贝贝一直想养金鱼。我们刚认识那会儿,常去公园约会,贝贝曾花钱钓了三四条红色小鲤鱼,打算带回宿舍养起来(那时贝贝还住在研究生宿舍)。我说:还是放回水里吧,宿舍里养不活的——用小水缸养鱼,没有过滤系统,用不了几天小鱼就会被折磨死。如果换成大缸,配上过滤系统,未免太大张旗鼓。我们不过是这个城市的过客,怎么可能置办那么奢侈的家当呢?搬家的时候还嫌东西不够多吗?

贝贝在我的劝说下,很不舍地把小鱼放回水里。后来她反悔了,为此还跟我生气。有时候逛超市,经过水族馆,她总要驻足观赏一会儿。然后旧事重提,说:真不该把那几条小鱼放回水里,都怪你。

有一天,我和好朋友去郊外游玩,在一条小溪里看到许多鱼虾,穿梭在摇曳的水草间,悠然而自在。我想,贝贝一定喜欢这样的场景,于是决定捉些鱼虾带回去。朋友在一户人家里借到了小纱网,一会儿工夫,我们就战果累累,满载而归。大家都很高兴。我把鱼虾装进塑料袋,挂在车把手上。到处都开着黄灿灿的油菜花,我们高兴得唱起了歌。

贝贝回到住处,发现屋里的水缸,以及鱼虾和水草营造的简单世界,她喜出望外,给了我一个熊抱。欣赏了好一会儿,贝贝说:你以前不是说别养鱼的嘛,为什么现在又折腾了这个?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出尔反尔,也许,是因为贝贝太喜欢,我也就没想那么多了。

鱼虾果然没有存在多长时间,它们就像被施了魔咒一样逐条死去,贝贝既心疼又无可奈何,她说:真是造孽。之后,她再也不提养鱼的事情了。

贝贝的父亲出差来到这座城市,我请示贝贝:要不要见见未来的岳父大人?贝贝说:还是算了吧。她爸爸不希望她在读书期间谈恋爱,其实她爸爸早就知道了我的存在。贝贝曾告诉我,她爸爸不喜欢我的发型。我问贝贝:你爸爸喜欢什么样的发型?贝贝说:也许是比现在更长一点吧。于是,我理发的时候就不再一味地强调短了。后来我又留起了长发,不知道她爸爸见到我的模样是什么感受。

贝贝晚上回来,她爸爸已经离开了。贝贝还把剩余的明炉羊肉打包了回来。她看上去有点伤心,舍不得父亲匆匆来去。我不知道怎么劝慰她,只好岔开话题,我问她:你爸爸提到我了吗?贝贝说:提到了,他很关心你对未来的规划,大部分时间都在谈论这个。我认真想了想,觉得目前还没有满意的答案。我不抽烟、不嗜酒、不迷恋网游,生活习惯良好,无可救药地迷恋着贝贝同学。我想和贝贝在一起,关于我们的未来,我还没有想好;很多事情我现在还不确定。

为了在一起,我们打算等到贝贝毕业后就结婚。她今年读研二,还有一年时间就毕业。在这一年里,我争取攒够买一个小钻戒的钱。贝贝却说不需要。她还说:婚纱照也免了吧。我说:我正好也是这个意思。拍婚纱照也没什么不好,只是我们不怎么喜欢。

其实,非纪念日的时候,我们也会去小饭馆,也吃葱爆蛋和清炒土豆丝。只要高兴,只要在一起,就不需要任何刻意的纪念日。因为在一起,每天都有了意义,只是默默地走在尘埃和喧嚣声混杂的街市上,只是熬一碗米粥,只是蛰伏在屋里听风从窗户掠过的声音,都值得我们全心全意地付出时间。

原谅我们曾是爱的新手

自从昂首阔步踏入三十岁之后,但凡遇人打探年龄,俞童就恬不知耻地伸出剪刀手卖萌道:你猜。其实他心里嘀咕着:你姥姥的,哪壶不开提哪壶。几年前,他还在假装人生导师,教一帮即将混社会的小屁孩骗过面试官的火眼金睛,找到好工作。一天四节课,分分钟就应付过去了。时光漫漫长,闲得蛋疼,他就在聊天工具上和发育得比较充分的女学生打情骂俏。

终于有一天,他企图勾搭的某女生对他说:大叔,你都这年纪了,难道还打算泡我吗?俞大叔瞬间石化,心里翻江倒海、洪湖水浪打浪。羞耻感与挫败感并驾齐驱,如一万匹草泥马在他心灵的空地上跑过。他恨死了那位口无遮拦的女同学,但是看在她模样儿可爱的份儿上,原谅了她。那一年,他刚刚跻身传说中的而立之年。

就是在那一年,俞童发现,与自己年龄相仿的朋友和同学接二连三地结婚并且诞下小孩。大家好像达成了某种默契,纷纷抓住最佳婚育年龄的尾巴,完成传宗接代的人生大事。他向来不喜欢凑热闹,但在如此来势汹汹的情势之下,还是颇感惶惶然。

其实在结婚这件事情上,他还是蛮看得开的。身边不乏为了结婚而结婚的朋友,不怎么相爱的两个人搭伙过日子,然后随随便便制造一个小孩。出于现实的种种考虑,即便互相讨厌,也只好抱在一起死磕。整日闷闷不乐,好像对这个世界不满。他想不出还有什么比这种事情更恐怖。

奈何时光催人老,青春无敌的草样少年正不可救药地滑向猥琐大叔。不幸的是,俞童还浑然不觉地混迹在无知无畏者的行列,以为还有韶光可挥霍,还有良人可期待,还可以花前月下说肉麻的情话,还可以翻云覆雨和姑娘滚一夜床单。不曾想,岁月的杀猪刀悄然在他身体上留下时光流逝的痕迹。直到他彻底丧失了勾搭小萝莉的资格,在她们面前,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他的份儿了。

文刀刘是俞童的好朋友。2012年,人们津津乐道于世界末日的传言,文刀刘更愿意相信末日传言是真的。与全世界人民在同一时刻完蛋,这是一件很酷的事情。那一年,他和妻子终究没能逃出七年之痒的魔咒,离婚了。他搬到俞童所在的城市,租住在一间弥漫着酸腐气味的房子里,身无长物。手腕上的两道伤痕结了暗红色的厚痂。他在出租屋里抱着暖水壶的塑料盖没完没了地喝水,持久、沉默。

最后的最后,只是为了离婚而离婚。当爱已落幕,反目成仇的两个人为了却残余的感情而大打出手,憎恨、诋毁和伤害在争吵的过程中膨胀开来,人性的不堪暴露无遗。文刀刘最后净身滚出家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妻子不顾一切地冲他谩骂。几对新人在隔壁的窗口登记结婚。文刀刘觉得自己在围观者的眼睛里是一条丢人现眼的狗。

恢复单身的文刀刘和俞童厮混在一起。有段时间,他们在同一家单位上班,出了格子间就一头扎进花花世界,唱歌、喝酒、远足,毫不吝啬银行卡里的数字,散尽千金。一个人的好处就是可以特别随便地活着,没有人对账,也不用对着电话交代行踪。孤家寡人,了无牵挂,赤条条来去,倒是自由,只是自由之外,还得时刻提溜着自己那个无处安放的灵魂。

那天,两人窝在临窗的座位上,俞童一如既往地伪装文青;文刀刘看上去精神不错,因为他一口气啃了四只鸡腿,并且打算继续啃下去。河岸边的杨柳吐出嫩芽,微风里有了春天的气息。他们散漫地聊着天。文刀刘颇感慨地说:两个人的世界里没有对错,只有妥协;因为互相妥协,两个人才能维系平等的关系。这个后知后觉的家伙,用了好几年的时间才回过神来,明白了这个道理。

文刀刘原以为会和前妻形同路人,没想到还能做朋友,传说中的“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竟然在离婚后变成了现实。有时候聚会,他们也能大大方方地同席而坐,开着没底线的玩笑,互致问候。前妻很快有了新归宿,据说正在制造小孩,看来是处得不错。他却一直晃晃悠悠,沦为大龄光棍儿,好在他对现状还挺满意,因为觉得自在。

在一起的时候,夫妻俩却都像肾上腺素分泌过多的愤青,将有限的时间付诸无限的争吵之中。有次过节,亲戚朋友们聚餐,两人竟在席间大打出手,各种不堪的谩骂和揭穿让在场的小朋友们都汗颜。文刀刘盛怒之下,跑出酒店,准备开车回家。前妻堵在车前,不依不饶。他挂上倒车挡,重重踩了一脚油门,轰然撞在酒店的罗马柱上。他的母亲惊恐地目睹了眼前发生的一切,一时不知所措,竟跪到车旁,央求儿子下车。事后,冷静地想了想起因,不过是芝麻粒一样的屁事。

俞童搞不懂,为什么曾经相爱的两个人,竟走到互相加害的地步。他傻傻望着窗外,然后问了一个无限空洞的问题:爱情是什么?

文刀刘啃完第七个鸡腿,终于掏出餐巾纸,擦了擦油滋滋的嘴巴。他心满意足地长叹了一口气,说: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是我知道,爱情来了就没有缓冲的余地;爱了就只好爱了,而且每个人都不得不从新手开始,除了拼命爱还能怎么样?在爱的道路上打怪升级,避免不了各种伤害和被伤害;归根结底,是因为我们还不够优秀,没有成为秒杀敌手的大咖;当我们懂得了如何在爱的世界里宽容和妥协之后,就有资格奢谈爱了;再晚都不晚,哪怕已经是大叔。

俞童痴痴地看着眼前的文刀刘,一副惊讶的表情。俞童觉得,这是自认识文刀刘之后,他说的最有水平的一段话。

和自在私奔

我们梦寐以求的,不过是真爱和自由。

狠狠爱自己,才有力气和世界相拥

在大城市,漂亮妹子满大街,一抓一把,毫不稀罕。但是,在三、四线城市的小镇上,或者是乡下,能见着一个花枝招展的漂亮姑娘,简直有如遭雷击的感觉。一个白净的、年轻的、如花似玉的姑娘,混在一大堆糙老爷们儿中间,甭提多扎眼。梅子在莫镇,情况就是这样。

梅子的家不在莫镇。从家到莫镇,需要坐两个多小时的公交车,这也许是她坐过的最长的公交。沿途的风景从繁华到荒凉,从人头攒动到人影寥寥。梅子在莫镇下车。莫镇就一个站台。

她在莫镇的初级中学教书。在父母看来,女儿的工作收入稳定,不辛苦,还有让人羡慕的寒暑假,是一份万里挑一的好工作,所以离家稍远这个遗憾也就可以忍受了。梅子却不喜欢这里,她教完一个学期就萌生退意。原因羞于启齿——这里没有男人,准确地说,是没有靠谱的适龄男青年。

梅子其实是有男朋友的,说起来,他们的相遇还颇具浪漫主义色彩。梅子大学毕业后,乘火车返乡,坐在斜对面的帅哥偷偷瞄她,被梅子的眼神撞到,帅哥匆忙移开眼睛,害羞地扭头看向窗外。梅子心里美滋滋的,面子上依然假装淡定;火车驶入深夜,时间变得漫长,梅子调皮地对帅哥放电。帅哥有所领会,冲梅子腼腆地笑。他的腼腆激起梅子的挑逗兴致,她顺手丢给帅哥一个橘子,啥话也没说,留给人家无限广阔的想象空间。

火车终于开到了站点,梅子收拾行李,麻利地下了车,帅哥跟在身后。接下来的情节就和脑残偶像剧如出一辙,女主角矜持傲娇不理不睬径直往前走,男主角穷追猛打痴情一片。女主角终被人间真情感化,留下联系方式。男主角手捏小纸条,望着心上人消失在人海茫茫,怅然若失又满怀期待。

帅哥在一个遥远的城市做服装生意,那次坐火车就是去进货的。因为距离遥远,他们只好用声音和文字谈情说爱,增进了解。帅哥做过一件让梅子感动的事情——那天,她在电话里说自己心情不好,他说:要不要来看你。她说:好啊,你来呀。结果他真的来了。那时候,梅子已经来到莫镇教书,从帅哥的城市到莫镇,名副其实的千里迢迢,在多种交通工具上辗转折腾,终于出现在梅子的视野。没想到,梅子心里绽放的不是欣喜若狂,而是不知所措。她不知道应该把帅哥放哪里,莫镇连个像样的旅馆都没有。

梅子就是从那时候对异地恋深恶痛绝的。她和帅哥的关系还没有牢靠到让一方愿意放弃当下的生活去投奔另一方的程度,可他们又不知道如何进一步确立关系,所以只好把这段感情搁置。虽然梅子觉得遥远的男朋友“名存实无”,但她一直声称自己名花有主,好像是在给自己打气一样。二

梅子住的是教职工宿舍。同宿舍的女老师姓吴,三十来岁,膝下有个四岁的女儿,女儿在老家由父母照看。有时候,她丈夫和女儿也住在宿舍。妈妈细声细气地喊宝贝女儿,女儿嗲嗲地呼唤爸爸,爸爸又用很娘的口气叫妈妈,一家人热热闹闹,其乐融融。梅子觉得自己夹在这一家三口中间太多余了,所以她尽量不回宿舍。下课后假装在办公室批改作业,一回到宿舍就躲进房间成一统,不管春夏和秋冬。有时候不小心撞见他们围坐在桌前吃饭,吴老师客气地招呼她也来吃一点,她忙不迭地推辞:吃过了吃过了。其实没吃过,但不好意思再去厨房弄吃的,只好饿一晚上的肚子,喝水充饥。

一只可恶的老鼠钻进梅子的房间,在半夜翻箱倒柜,折腾出吱吱的声响;有时候冷不丁地从脚底窜过,吓得梅子的小心脏如小鹿一样乱跳。有天晚上,梅子刚入睡,突然感觉到有东西从脸上飞快地掠过。惊醒,是那只老鼠!梅子浑身鸡皮疙瘩骤起,好似看完一部极度血腥的惊悚片。好吧,已经到了不爆发就会死的程度了!

第二天一早,梅子大动干戈,把家具和行李统统搬出房间,关门灭鼠。折腾半天,终于把那只猖狂的老鼠就地正法。梅子其实是胆小鬼,见着蟑螂会尖叫,见着癞蛤蟆就魂飞魄散。但是为了屋子里的长治久安,她不得不硬着头皮,抄起家伙,假装生吞了熊心豹子胆,干起灭鼠的伟大事业。打死老鼠的那一刻,她浑身发抖,好像死在手里的是一条人命。

大功告成之后,她坐在屋外的家具和行李中间,喘口气,歇歇脚。明晃晃的阳光倾泻而下,她忽然觉得自己和身旁这些东倒西歪、灰头土脸的家伙一样,因为讨人嫌而被丢出门。她一下子丧气起来。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强烈地意识到自己需要一个男人。灭鼠、搬家具这样的光荣任务应该留给男人。她应该负责在一旁加油呐喊才对。

肖冉是梅子在读大学时认识的学长,喜欢摄影,常把照片上传到空间里,拍得确实有感觉,梅子空闲时就喜欢溜去他的空间翻看。肖冉的几幅作品被收录到一本蛮有名的杂志,梅子厚颜无耻地向他讨要了一本,还无比庸俗地请他签上大名。杂志寄到家里,梅子的父亲签收。当晚,父亲就打电话给梅子,神秘兮兮地问她是不是谈男朋友了。梅子诧异地回答:没有啊。父亲呵呵一笑,说:我都看到了,叫肖冉,给你寄东西了。梅子这才明白过来,忙解释说误会误会。父亲说:没关系,谈就谈了,也到谈朋友的岁数了。接完电话,梅子怅然若失地在床沿呆坐好久。

掐指算算,毕业已经三年有余。同宿舍的好姐妹陆续传来婚讯,而自己连一个真正的男友都没有。难道真要等到长发及腰才能把自己嫁出去吗?她歪头想了想,一年内找到男友,起码相处一年,然后结婚,怀胎十月。一晃又得三年,而自己今年已经二十五岁。她忽然觉得时间紧迫。三

梅子开始了相亲之旅。相过亲的人才知道这个世界的奇妙之处远远超出自己的想象。奇葩层出不穷,靠谱儿的对象没寻觅到,倒是对男人这个物种增进了了解。约会地点一般选在市里,因为能够比较容易地找到一个坐的地方,点些吃的或喝的,聊起来比较自在。如果在莫镇,那就只好突兀地站着,面面相觑,未免太尴尬。

那天梅子见的是网友,对方说自己三十岁出头。他如果没有撒谎,那就是长得太匆忙。不过那男的看上去有些钱也有些品位,衬衣、裤子服服帖帖的。两人倚窗而坐,边喝饮料边聊天。其间,男的好几次离开座位接电话,每个电话耗时十分钟以上。梅子纳闷:什么秘密的电话啊,非得离开座位去接听吗?接完最后一个电话,那男的就匆匆告别。梅子气得肺都炸了,她是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才赶来的。

回到家,梅子仔细查看那男人的空间,找到一个经常光顾的访客,循着足迹访问过去,轻易就找到那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合照,再看几张,发现原来是夫妻!结婚照都晒出来了。梅子倒吸一口气,后背直冒冷汗,赶紧喝几口凉水压惊。真是万幸!梅子对自己说:差点没被当成小三被原配捉住,当街一顿暴打。

自此之后,梅子对相亲丧失了热情,对男人多了一份怀疑。女人对男人的警惕,都是拜男人所赐。四

梅子是在大二时认识肖冉的。那时候肖冉已经毕业,据说在地方电视台工作。有次系里举办晚会,肖冉作为嘉宾被主持人狠狠吹捧了一番,随后他上台献唱一首歌。歌名梅子忘记了,只记得他头发梳得油光锃亮,衬衣领子很刻意地被竖起来,一副看上去混得不错的模样,站在舞台上还是有些气场的。梅子自从加入学生会之后,就对肖冉的名字有所耳闻,大家都说这人能干,而且有个性。

第二次遇见肖冉,是在篮球场上。那天梅子和小伙伴们逛街归来。瞎逛一天,竟然只买了一条围巾。可是,冬天早已成为过去式,春天正汹涌澎湃地赶来,真不知道自己是出于怎样的变态心理才买下这条毫不实用的围巾。回到学校,大家才觉得累,逛街时的满血战斗力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梅子不顾淑女形象,一屁股坐在路边的椅子上,休息一会儿。她面对篮球场的方向,漫不经心地看着男同学们拼命争夺一个皮球,然后没完没了地往头顶上的框子里扔。她在众多奔跑的身影里瞅见肖冉。短发,球衣,有一点点小肌肉,迎着阳光,有风吹过,染绿的柳枝婆娑摇晃。眼前的肖冉,和在舞台上唱歌的那个不一样,一个油头粉面,一个干净明朗。梅子有点恍惚。原来,对一个人的印象会因为场景和时间的不同而大有差异。

接下来有一个多学期没再见到肖冉,也没听闻他的任何消息,梅子差点就要把这个人从大脑皮层里清扫出去了。直到有一天,舍友问梅子要不要参加某户外运动协会。梅子问:户外运动是什么东东?舍友特鄙视地瞅瞅梅子,说:就是没事找事去不是人玩的地方玩。梅子觉得这听起来很酷。舍友随后补充一句:肖冉你记得吗?据说这协会是他发起的。

后来梅子就加入了,并且在协会的英明指导下做完三天义工,头戴小红帽傻不拉唧地站在会场充当志愿者,然后凭义工证明到协会免费领一身装备:冲锋衣一件、登山鞋一双、一个背包、一顶帐篷——看上去相当专业。

肖冉是“骨灰级”的户外运动发烧友。协会组织的大多数活动中都能看见他的身影,他不怎么说话,但是做事果决,经验丰富,是团队的精神领导者。领袖是天生的,即使不说话,也能让大家对他心悦诚服。起码梅子是这样,虽然和肖冉不熟,但已经是他的铁杆拥趸。

梅子很快就对户外运动上瘾了,隔段时间就想出去折腾一下,否则皮囊和骨头都不舒服。运动的强度和难度越来越大,时间越来越长,她不惜逃课。小伙伴们都说她疯了。因为参与运动的次数多,她和肖冉混成了好朋友,彼此熟络到无话不谈。梅子发现肖冉其实话蛮多的,他只对不熟悉的人沉默,和熟悉的人在一起又成了话痨,而且非常幽默。

肖冉的形象在梅子心里一变再变,他不是一个三言两语就能概括的人。五

在梅子的记忆中,莫镇的冬天漫长,一旦降临,注定不会轻易过去。

梅子父母在初冬离婚,千年修来共枕眠的缘分在无休无止的争吵中消弭殆尽。梅子随父亲住在老屋,母亲先是回娘家,不久改嫁。最疼爱她的爷爷经历家庭的变故,急火攻心,在深冬撒手人寰。她握着爷爷冰凉的、瘦弱的手,泣不成声。第一场大雪真正到来之前,她的帅哥男友在电话里说出了分手,他说距离太远不能在一起,他说爱一个人就要长相厮守,他说其实我们还不了解彼此而且未来不可预料……他说着说着就哭了。梅子没说话,只是听,听他哭,后来觉得不耐烦,就对电话另一头那个即将成为前男友的男人说了句:难道要我来安慰你吗?就挂了电话。

在爷爷去世那一刻,悲伤就被她挥霍完了,她已经悲伤不起来,只剩下麻木。

可是,无论如何,那么多的变故,不应该集中在冬天发生,完全不给她留下缓冲的余地。从悲伤中醒来,生活还要继续。

她回到学校,陷入沉积的事务中。和学生在一起,能够暂时忘记糟心的事情,只是有时候,正上着课,突然就灵魂出窍,大脑空白。令人费解的是,那段时间,梅子的胃口好得出奇,食堂的单调伙食也能吃出千滋百味,对肥肥的猪肉也来者不拒。晚自习结束,在回宿舍的路上还要再买一份蛋炒饭。一天吃四顿,这在以前是不敢想象的。以前,梅子和所有渴望魔鬼身材的女孩一样,把减肥当口头禅。吃饭前先把菜里的肉末小心翼翼地挑出来,吃一块肥肉简直是罪大恶极。如今,嘴馋的负罪感荡然无存,梅子几乎爱上了不停进食的感觉,自暴自弃地、忘乎所以地进食。

同宿舍的老师装修好新房,果断地搬走了。梅子终于不用杵在一家人中间感觉自己多余,她独自拥有寂寞、空洞的两室一厅。冬天越来越深,风从莫镇的上空掠过,寒冷从四面八方涌入房间,一个人的热力轻易就被稀释。她每晚早早上床,盖三条棉被,却怎么也温暖不起来。六

肖冉打电话给梅子,说自己出差到了她的地盘,待半个月,也许更久,住在市里的酒店,突然想到她,就打来电话。梅子工作后,很少有时间参加户外运动,他们见面的次数减少到约等于零。梅子来莫镇的一年多,他们一直没见过。但是联系一直都有,肖冉经常发自己拍的照片请梅子鉴赏,梅子每次都大言不惭地说出一二三四,肖冉总说她的评论等同于胡扯,可依然乐此不疲地把照片传给这个不称职的评论家。

挂掉电话,世界骤然安静下来,耳朵里似乎还有肖冉的声音在回荡。她在脑海里想了一下肖冉所在的位置,他工作的公司、他下榻的酒店、他就餐的饭馆,她都能准确定位。脑海里的那个人一下子具体起来,离自己那么近,仿佛触手可及。她有些纳闷:肖冉与自己相隔不过一小时车程,他为什么没说要来看她?

躺在床上,辗转难眠,反复纠结,终于拨通肖冉的电话。熟悉的声音传来,梅子沉默片刻,开口问:你不打算来看我吗?电话那头短暂的沉默,随后是熟悉的果决的声音:明晚一下班就去你那儿。

第二天,肖冉出现在梅子的世界里,一席风衣,裹挟着屋外的寒冷涌进梅子的宿舍。肖冉进屋,脱去厚重的风衣,梅子问:你不冷吗,穿得这么少?肖冉摇摇头。他带来一大包火锅丸子,梅子买来配菜,煮了满满一锅大杂烩,放在电磁炉上,热气腾腾。两人吃得额头冒汗,直呼过瘾。一年多没见,肖冉和以前没两样,就连头发的长短都和梅子的记忆完全吻合。时间从他身上跨过,没留下一点痕迹。梅子觉得眼前这个叫肖冉的家伙熟悉又亲切,好像他们自始至终就在吃火锅。

窗外下起了雨。冬天的雨,夹杂着细碎的冰雹,在窗棂上敲出声音,无情到刺骨。

肖冉说:不想回酒店了。梅子“哦”了一声,转身去厨房烧热水,烧了一壶又烧一壶。肖冉洗脸的时候,梅子问:水热吗?肖冉点点头。洗脚的时候给他添热水,问:冷不冷?肖冉直摇头。

两人心照不宣地上了床。躺进被窝,梅子又问:不冷吧?肖冉说:这应该是你第四次问我冷不冷了吧,你好像很怕冷,对不对?梅子小心翼翼地点点头。

肌肤相触的刹那,呼吸粗重起来。梅子觉得肖冉就像一个火球,把她团团包围起来。她沉溺在巨大的温暖中间,愿意把自己彻底地奉献出去。两个人多么好啊,抱在一起,就有足够的热力,舒展开身体也不会觉得冷。肖冉的手在梅子身上游走,梅子娇羞地问:是不是肉多了点?肖冉说:有点肉才好,有手感。最后一丝矜持也没有了,她打开身体,感觉到每一个毛孔都在畅快地呼吸,每一根神经都在微微颤抖。

沉沉睡去,从未有过的踏实的一觉,醒来,脚心都是暖暖的。莫镇的第一场雪在夜里悄然落下,薄薄的一层积雪,让漫长的冬天看上去柔软了起来。七

梅子来莫镇,是父亲的意思。毕业后,梅子留在读书的城市,有过两份短暂的工作经历,都不是自己喜欢的。可是,自己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工作?不知道。那是典型的江南城市,古韵遗风处处可见,与发达的商业文化和谐共存。既是追金逐银的竞赛场,又是纸醉金迷的温柔乡。梅子与所有仓皇间滑入社会的毕业生一样,茫然,不知所措,对未来没有把握,被外力裹挟着随波逐流。

父亲执意让她回家,他的理由是:那个寸土寸金、房价高得离谱儿的城市不属于她,既然无法在那里生根发芽,那就干脆早点回家。在父亲眼里,一份稳定的工作,一个安宁的小家,才是她的女儿应该拥有的生活。于是,父亲四处探听,得知莫镇唯一的中学招聘历史老师。接到父亲的命令,梅子前往莫镇应聘。即便没有十分用心,也顺顺当当地跨入伟大园丁的队伍中。

学校以男教师为主,岁数都在中年以上,梅子进来之后,音乐课才由她代教,之前一直是一位四十多岁的男老师。梅子混迹在一群中年古板男人中间,从此再不敢穿短裙和高跟鞋,那样会被两鬓斑白的老校长认为有伤风化。有一次,她心血来潮,翻出箱底的裙子和黑丝。刚走进办公室就后悔了,她在所有人的眼睛里都看到了诧异,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招摇过市的性感尤物,招惹了路人们各怀鬼胎的目光。午休的时候,不经意间撞到偷瞄她的男老师的眼神,惊得一身鸡皮疙瘩。在莫镇,只是裙子配黑丝的装扮就出挑到惹人侧目的程度。

教了一个学期的书,梅子意识到:待在莫镇,只会让自己短暂的青春死无葬身之地,除非她愿意像古板的中年男教师一样,习惯这里的单调和精神空虚。

离开莫镇的念头,在与肖冉告别的那一刻无限强烈地横亘在心头。

早上起床,肖冉照例给未婚妻通一个电话,汇报一天的行踪。这件事他坚持不懈做了两年,明年的十月份,他和未婚妻打算结婚。新房已经备好,坐落在肖冉居住的城市。婚期也早由未来的岳父大人慎重选定。肖冉打电话的时候,梅子在厨房准备两人的早饭,菜泡饭和煮鸡蛋。一个人的时候,她每隔几天就煮一锅山芋粥,冻在一个大盆里,每天早上热一小块。

肖冉登上去市里的公交车,隔着水渍斑驳的车窗玻璃看向梅子。欢欣有时,寂寞无期,两个世界里的人,偶尔脱离平行的轨道,因缘际会,交织到一起,换来的无非是得而复失的悲情。

然后,梅子就坚定了离开的决心。

当她说出内心想法的时候,父亲不由分说地发了一通火。他厉声训斥自己的女儿身在福中不知福,有一份别人求都求不来的体面工作,为什么无端地选择离开,去所谓的外面的世界瞎折腾?外面的世界果真那么好吗?究竟受到什么蛊惑?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父亲的严词反对让梅子感到害怕。她扪心自问,寻找到选择离开的根本原因:她需要找一个可以取暖的男人,而莫镇没有。所以,她要离开莫镇。她羞于向父亲启齿。

后来她终于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考研。八

在漫长的冬天还发生了另一件事。两个民警来到学校,在办公室晃了一圈,没过一会儿就走了。梅子愕然,邻座的吴老师悄声告诉她:三班一个女学生被那个了,家长报案了。梅子惶然问:哪个?吴老师说:唉,被强奸了。梅子追问:哪个女学生?吴老师说:眼睛大大的那个,汪××。

一个男老师被民警带走,整个冬天没再回来。一切都悄无声息地发生,不激烈,不声张,唯恐被人知道。大眼睛的汪同学转校离开,留下一个空荡荡的座位。梅子站在讲台上,一抬头就能看到。在平静的表象下,是刻意收敛的愤怒和痛苦。男人的心,究竟要丑陋到何种程度,才会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究竟是因为愚蠢还是所谓的冲动,给那么多人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终于捱到放寒假,从莫镇到家里,公交车缓慢爬行了足足三个小时。因为道路被冰雪覆盖,车只能小心翼翼地沿着前车留下的痕迹缓慢行驶。回到家,父亲还在工厂做活儿。梅子没带钥匙,只好打电话让父亲回来开门。天寒地冻,万物萧瑟,门前的稻田、电线杆、水杉树、塑料大棚……都瑟缩着藏匿在雪被之下。走廊里的盆景一律光秃秃的,不知死活。父亲的身影出现在村口,灰色的一团,在雪地上迟缓地移动,一点点靠近。梅子看见他头戴毡帽;脸被围巾包裹着,只露出眼睛;手套厚实,但是很脏很破。父亲是个感情不外露的人,不知道如何恰如其分地与女儿交流。他见女儿回来,竟然显得有些不知所措。打开门,摘下帽子和围巾,局促地站在屋里,愣愣地看着女儿。他把行李搬进卧室,倒了一杯水,就再次出门上班去了。

寒假生活乏善可陈,除了睡觉和读书,再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过年冷冷清清,随便给亲戚们拜了年,就回家躲进被子里,睡得昏昏沉沉,头和脚仿佛被千钧的重量束缚。母亲特意来看望她,请她吃饭,给她买新衣服。母亲相比从前,脸上有了笑容,话也多起来,虽然见到女儿难免伤感,但她的幸福还是能轻易看出来。

吃饭的时候,梅子问母亲:婚姻对一个女人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也许是她唯一一次与母亲认真探讨一个沉重的话题。

母亲想了许久,回答:也许是大半辈子的幸福。

梅子无言。也许,对女人来说,找一个靠谱儿的男人比什么都重要——这句话对不对?梅子不能确定。九

梅子在第二年暑假遇见生命里的第二个男人。她作为青年教师代表,获得去市里进修两个月的机会。进修学校绿树成荫,人少,清静。住在第二楼的宿舍,窗外满是绿色,大块的树荫遮挡了夏天的燥热。

进修没多久,热情洋溢的班长就提议组织班级活动,聚餐当然是不二首选。举碗投箸、觥筹交错永远是简单、有效的联络感情的方式。一群年纪相仿的男男女女,有相同的职业背景,共同话题自然是不会少的。一男的来到梅子跟前,向她敬酒,然后问梅子的姓名,还没等梅子开口,他自己觉得有些唐突,就自我介绍说:我叫杜涛,在第二中学教数学。梅子觉得这人虽然直接,却蛮可爱的。大家嘻嘻哈哈闹到夜幕笼罩,筵席散了,各自回家。

杜涛从梅子身后追了上来,说:我送你回学校吧。

梅子问:你也住宿舍吗?

杜涛摇头,说:不过,正好顺路,一起走吧。

走到半路,杜涛提议去唱歌,梅子说“好啊”,就跟着他走了。唱完歌,两人继续往学校走。短短的一条路,竟被他们俩走得无比漫长。究竟走到了尽头,只好依依惜别。杜涛要了她的电话,没几分钟就发来短信,说自己已经到家。肉麻地互道晚安,并且约好第二天共进午餐。睡觉前,梅子和闺密通电话,述说今天的遭遇。闺密铿锵地说:很明显,他这是要泡你的节奏啊!

两人关系迅速升温,天天见面,晚上沿林荫小道一圈又一圈地漫步,恨不得路没有尽头,明天不会到来。杜涛是典型的理科男性格,腼腆,嘴巴不甜,说话笨笨的,但是耿直而坦荡,让梅子觉得踏实。两人在一起腻歪了一个礼拜,杜涛竟然都没敢牵梅子的手,后来还是梅子忍不住,散步的时候挽起杜涛的手臂,杜涛这才一把握住梅子的手。

有次,梅子对杜涛撒娇说:我今天不开心,你想办法哄哄我。杜涛闷声想了半天,冒出一句:你不要不开心了。梅子忍俊不禁。杜涛笨到了可爱的程度。

只是,好时光总是短暂。暑期一晃而过,结束了。十

新学期开始,梅子投入更多的精力准备考研。午休和晚自习时间,梅子都捧一本书。晚上回到宿舍,经常挑灯鏖战到深夜。老校长得知梅子的考研打算,把她叫到办公室谈了好几次,逼她在考研和任教之间做出选择。梅子一番纠结,最终表明自己决意考研。校长无奈地一声叹息,只好张罗着重新招聘新老师。

周末,梅子回到家,晚饭时间,父亲突然厉声质问梅子:为什么擅自地做出辞职决定?

梅子惊讶地问父亲:你怎么知道了?

原来,教育局人事变更的电话打到父亲那里,他才得知女儿的决定。让他生气的是,这么大的事情,竟然不与他商量,眼里完全没有他这个父亲。父女俩大吵一架,父亲把桌子拍得啪啪响,梅子摔门躲进房间。冷战两天,梅子悄然回校。此时的她,除了考研,已经没有退路。考研从一种选择变成唯一的一条路。

在吵架的过程中,父亲引申出更多的问题,比如:什么时候成家?考研失败怎么办?未来究竟做什么工作?以后打算定居在哪个城市?究竟想过什么样的生活?这些问题梅子都没有想清楚。她觉得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懦夫,不敢直面这些问题。她恼羞成怒,不是因为父亲发火,而是父亲一股脑儿地搬出这些问题,让她陷入迷惘和挫败感交织而成的巨大旋涡。

梅子回校后,父亲罕见地发来一条短信:女儿,昨天我对你发火,真不应该,我没有资格这样做,我自己在婚姻和事业上都是失败者,我不该这样教育你,我太自私了,对不起。梅子在办公室读到短信,脑海里浮现出父亲对着手机用笔画输入法一个字一个字编短信的笨拙模样,情不能自已,失声痛哭。同事们手足无措地站在一旁,不知如何安慰她。

肖冉结婚了,在空间里晒出结婚照,新娘笑得好像被满世界的幸福包围。梅子浅浅说了一句祝福,肖冉回复一个笑脸。梅子盯着电脑屏幕上的聊天工具,显示对方正在输入的状态,却迟迟没再冒出一句话,梅子同样无言以对。

暑期接近尾声的时候,梅子有一个礼拜的假期。她从北到南游历了几座城市,赶到肖冉所在的江南,夏天已经不再热火流溢。他们坐在临河的茶吧,用很小资的方式喝着茶。肖冉还是老样子,对于即将到来的新婚没有太多期待。真正的洞房花烛夜早就过去,所谓结婚不过是举行一个热闹而复杂的程序,给亲戚朋友们一个交代。肖冉说拍婚纱照已经把他折腾得没脾气了,感觉自己像个玩偶一样被人摆弄。价格贵得过分,拍出来的照片假得离谱儿。可大多数人不还是趋之若鹜地去做这些让自己觉得恶心的事情吗?肖冉觉得自己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叉,在大多数事情上毫无主见、随波逐流。

梅子说:你不用鄙视自己,大多数人都这样。

不过肖冉倒是看得开,他对很多事情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傻叉就傻叉吧,自嘲一下就没事了。

在运河边散步的时候,肖冉无限温存地牵起梅子的手。无论如何,梅子喜欢这种肌肤接触。在短暂的生命里,此时此刻他们彼此拥有,共度美好时光,在记忆里留下独属于他们的秘密,别无他求。只是因为这一份难能可贵的纯粹,就值得她对生命心怀感恩。

梅子意识到,随着年纪的增长,她的心底有了越来越多柔软的感情。十一

梅子和杜涛虽然身在同一个城市,但见面并不容易。坐公交车的话,莫镇距离杜涛所在的第二中学差不多两小时的车程。距离挡不住两颗渴望“在一起”的心。梅子有时候周五下午就和别的老师调课,赶去看杜涛。两个简单的人,吃着简单的饭,简单地重复走一条路,在一间简单的屋子里,有一张简单的床,简简单单地说情话,太阳简单地升起又落下……只是简单地在一起,就能感受到踏实、安然的幸福。

十一月初的某天夜里,梅子的手机突然响起不安的铃声。电话是堂哥打来的,声音急促:梅子父亲胃出血,正在医院抢救。接完电话,梅子的耳畔和脑子里就一直不停地响着“嗡嗡”的声音,好像和世界多了一层隔膜。她手忙脚乱地打电话给有车的同事,一个又一个不停地打电话。终于有了车。跌跌撞撞地赶到医院急救室,迎接她的是一张病危通知单,她扑通跪在医生脚下,嘴里不停念叨:救活我爸,救活我爸。脑海里一片空白,在绝望和希望的纠缠中焦心等待急救室里的消息。三个多小时后,父亲转危为安,梅子瘫坐到椅子上,泪如雨下。窗外的天泛出鱼肚白。

父亲住院两个星期,梅子请假,悉心照料。出院回到家,梅子也跟着回家住了两天,父亲催促她回校。临走的时候,梅子叮嘱父亲按时吃药,好好养胃,一万个不放心。

随着考研日期的迫近,时间变得珍贵起来。除了授课,她既要备考,又要回家看望父亲。杜涛也说自己忙,他现在是班主任,代的课也多;学校评比,他还有研究课题要完成。见面变得困难起来。

周六,梅子给杜涛打电话,连续拨了几个都无人接听,终于拨通了,电话里隐隐能听到人来车往的吵闹声。梅子疑惑起来,杜涛昨天说今天会留在学校研究课题的。梅子问他在哪儿,杜涛说:在学校。梅子追问:真的在学校?杜涛说:现在出来办点事情。梅子问:什么事?杜涛的口气犹豫起来:去那个,银行,开通业务。电话就被草率地挂了。

直到傍晚,杜涛才打来电话,他坚称自己在学校度过了一天,而且在领导的“陪护”下,不方便通电话。梅子死无对证,后来想想,懒得追究。她对杜涛说:你明天来学校看我。杜涛说:还是算了吧,明天去看你,晚上还得赶回来,太仓促了,我妈明天让我回家。梅子“哦”了一声。电话里尴尬地沉默了一会儿,传来杜涛的声音:下个星期吧,下星期我去看你。

第二天中午,初冬的阳光竟格外明媚。梅子吃过午饭,走到阳台小憩片刻,转身的时候,赫然看见穿衣镜里面的自己,头发凌乱,脸色暗黄,额头布满青春痘。凑近细看,脸上的皮肤都皴裂出细小的口子,眼角竟然残留分泌物。梅子被眼前的怪物吓了一跳,心情跌落到谷底。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这般模样!

急忙出门,乘坐莫镇的“啪啪车”(三轮柴油车),到市郊转乘公交,直奔超市,来到护肤品专柜,在导购员注意到自己之前,迅速选好要买的东西,付钱走人。导购员总是先观察顾客的皮肤状况,然后再推销产品,梅子害怕被导购员看见自己糟糕的状况。

回到宿舍,天已经漆黑。上楼的时候,她捏了捏包装袋里的护肤品,好像抓住救星一样,谨慎而惶恐。十二

那天下午,梅子还做了另外一件事——她去营业厅打印了杜涛三个月的通话清单。

梅子轻易就找出藏在清单里的秘密。一个频繁出现的陌生电话号码赫然在目,通话时间都在十分钟以上,而且大多是在晚上十点以后的私密时间。梅子拨通这个号码,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年轻、甜美的声音。挂掉电话,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浑浑噩噩地结束一天的课程,回到宿舍,打电话给杜涛。她发现自己的手是颤抖的,她乞求得到杜涛一个自圆其说的解释,然后,让他们俩的关系恢复到初始设置——崭新的、热烈的。

然而,杜涛并没有解释,短暂地犹豫和迟疑之后,他承认自己脚踩两只船。他说家里人希望他早点结婚生子,他没有时间等待,因为岁数已经不小了。他说你要考研,要离开这个城市,未来的工作也不知道在哪里,一切都不可预料,他觉得毫无把握。

梅子反问他:你和我商量过这些事情吗?为了你,我可以不考研啊,我可以直接嫁给你啊,你问过我吗?

杜涛无言以对。

梅子说:如果我不考研了,你是不是回心转意?

杜涛没说话。梅子感觉快要控制不住自己了:你快说呀!

终于有了声音,却是梅子最不愿意听到的答案:我觉得我不爱你了,我们还是分开吧。那么冷漠、绝情。原来,罗列那么多理由,不过是掩饰自己的移情别恋。梅子没有想到,自己会沦为可怜的备胎,而且现在还要接受被遗弃的命运。

梅子说:我不要听这些,我现在想见你。

杜涛:还是算了吧。

梅子:你来吗?

杜涛:太晚了。

梅子:那我去找你。

说完就挂断电话。梅子出现在杜涛眼前的时候,天已经黑透。昏暗的灯光下,杜涛一脸的茫然无措。梅子走进厨房,下了一袋方便面,还加了一个鸡蛋,端着锅吃起来。杜涛觉得眼前这个女人身体里潜伏着让人恐惧的力量。这力量不知道什么时候横空出世,显出破坏一切的威力。

与往常一样,他们并肩躺在床上。梅子突然对杜涛说:我们恋爱这么久,你为什么一直不上我?

杜涛回答:我觉得我要对你负责。

梅子说:你怕什么?

她翻身压在杜涛身上,使劲扯开他的衣服。杜涛握住她的手,说:别这样。

梅子哭着说:我早就不是处女,不需要任何人对我负责,我自己对自己负责。

在一起的时候,梅子无休无止地对杜涛好,担心把男人弄丢了;分手的时候,又拼命挽回,失去自我,卑微到尘埃里,可是对方不领情,终究把男人弄丢了。她不明白自己的生活怎么就一步一步走到了如今这个地步。自己依旧孑然地杵在世上,一事无成,蹉跎的只是岁月。十三

考研这件事,终于演变成生活的唯一出口。梅子暗下决心,如果考研失败,自己就去死。只有从考研的路上挤出来,她才会脱胎换骨,凤凰涅槃。于是没日没夜地备考,于是忘乎所以地备考,于是不惜一切地备考。然后,她如愿以偿考上了。志愿是遥远的南方,比肖冉的南方更靠近赤道。

她以为会如释重负,会扬眉吐气,会身心愉悦,事实上,这些感情都没有如期而至。离别的那一天终于到来,她反而舍不得起来,舍不得她的学生,舍不得白发老校长,舍不得养育她的父亲,舍不得收藏在记忆里的那些爱与恨。她终于意识到,生活永远不会像手心和手背,翻一下,世界就变成另外一个样子。换一个地方,那些让她困惑的、迷惘的、不敢直面的问题依然摆在那里。

原来,所有的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自己还没有彻底想明白,究竟要怎样的生活。

这也无可厚非,这个问题确实不可能轻易得到答案。那么,就允许自己多花一点时间,多经历一些事情吧。我们要做的,就是以足够的耐心期待答案水落石出的那一天。在此之前,好好爱自己。人生来孤独,陪伴自己走完一生的,只有自己。

生长在城中央

我很小的时候就特别虚伪,人前装乖,人后就变成了疯子。我表姐人前人后都是疯子,她疯得彻底。从小开始,她就是一个极端的人。她有个大众化的名字,叫蓉。我小时候叫她喂;长大一点才礼貌地叫她姐。现在她已经没有任何称呼了,如果有什么话,我就直接对她说。

我大概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知道了男女有别这件事。有次上体育课,一个总是拖着鼻涕的女生突然从海绵垫上跳起来,冲体育老师大声叫道:你不要强奸我,你不要强奸我!年轻的体育老师摘下鸭舌帽,他的肌肉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课后,我们对拖着鼻涕的女生表示强烈鄙视。

有人盘问她:你凭什么对老师大呼小叫,不觉得这样很不礼貌吗?

女生狠狠吸了一下鼻涕,说:他是坏人,他想强奸我。

另一个声音反驳道:瞎讲,他为什么不强奸我?

女生说:你是男的,男的不强奸男的。

事后我特意向表姐讨教了一番。那时候她已经上初中,一副无所不知的样子。当然,她确实透露了许多秘密,让我小小的心灵震惊了一次又一次。我对她百科全书式的博学膜拜不已,她也喜滋滋地接受了我的膜拜。

我觉得表姐长大后可以当科学家,除此之外的任何“家”都对不起她的智商。不过,她的理想却是当上公主,拥有一张巨大而且帷幔复杂的公主床。而我似乎只对当强盗感兴趣,因为这个职业可以光明正大地住山洞。

时光一转,我们又稍稍长大了一点。过年的时候,表姐来我家玩,还留宿在我家。那时候我们已经不经常见面。晚上,我妈打算委屈自己,让表姐和她挤一张床,但是表姐坚持要跟我睡。我其实很不好意思的,脱衣服的时候忸怩了半天。最后表姐看不下去了,她问我:要不要帮你?我于是麻利地扯下衣服,钻进了被窝。

我喜欢和表姐说话,因为可以不用脑子考虑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反正说什么都无所谓。表姐应该与我有同样的感受。我现在还搞不清两个小屁孩在一起能有什么好聊的,但那时候我们确实无话不说,而且没完没了,每次都聊到很晚才罢休。

再后来我上大学了,表姐参加工作不久。我们在一个城市,她租了一间房,我则住在糟糕的八人宿舍。我去看望她,晚上往她床上挤,被她一脚踹了下来。她把枕头和被子扔给我,对我说:都这么大了,怎么好意思上你老姐的床?

我那时候正在泡妞,却完全猜不透女人的心思,于是聊天的话题就集中在探讨女人的心灵世界。与表姐聊这个话题实在太靠谱儿了——作为女人,她当然对同类的想法了如指掌。在她的指点下,我泡妞的本事渐长,到处祸害无知少女。她还经常给我出馊主意,比如时不时爆粗口以显示自己很男人(她还说女人就吃这一套),比如强吻的时候要把女人逼到退无可退的死角。她的许多金玉良言我都付诸实践,还蛮灵的。后来我发现感情不是游戏,幸福总是与痛苦相伴,于是我们奢谈感情的时候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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