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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6 04: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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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命题研究中心 编著

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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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用辅导教材——经济法经典题库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用辅导教材——经济法经典题库试读:

前言

在考注册会计师的考生中,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头痛没有用,眼睛痛也没有用,手痛才有用,一定要反复做题,做到手痛。”

可以说,大量的做题,对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不存在第二条可以替代做题的途径。

首先,大量的做题,是巩固所学知识点、检验所掌握的知识点正确与否的唯一路径。凡是复习备考,无不先从精读教材开始,教材看了好几遍,所有考点是否已经全部掌握;对于每个考点的理解是否准确到位,只有通过习题演练方能知晓,在做题中,已有的记忆可以瞬间激活,模糊的概念可以澄清,错误的概念可以得到纠正,可以说,读教材只是将知识点不加整理的吞下去,仅仅完成了学习的第一个阶段,而只有通过做题,才能使知识点清晰化、层次化、条理化,是学习的二次升华,对于注会考试这种高难度的考试,第二个阶段尤为重要。

其次,大量的做题,是提高做题正确率的不二法门。考试的过程,其实也就是一个做题的过程,只不过需要在特定的地点、特定的时间完成而已。可以说答题的准确率就是考试通过与否的生命线,在掌握了基础知识和解题的思路之后,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提高做题的准确率。为什么经常会出现明明会做,却经常出错的情形呢?原因其实很简单,第一,缺乏解题的经验,误入陷阱;第二,对一些基础知识的掌握不够烂熟于胸,似是而非,临事而迷。那么解决的办法是什么?只有大量、反复地进行习题训练,看似最笨,其实却是唯一有效的方法。

再次,大量的做题,是提高解题速度的有效方法。在掌握了扎实的基础知识和满意的做题准确率,那是不是通关无忧呢?不是,我们还需要培养一种不可或缺的能力,快速的答题速度。注会考试题量大、计算量大,涉及的知识点关联度高,近三个小时的考试时间里,会让人精疲力竭,不能做完卷子中的题,是很多考生多年不能突破的伤痛。速度从何而来?唯有勤学苦练。平时多做题,凡是做过的题都按照考试的要求,既要对,又要快,潜移默化中,速度自然就有了。

做题如此的重要,那么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样的题呢?什么样的题才是最应该先做的好题呢?这个问题就是本书竭尽全力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一,教材上的题,是头等重要的题。在指定教材中,有大量的例题,这些例题往往具有典型性,是帮助我们理解一些重要考点的钥匙。另外,历年考试中的很多真题,是以教材例题为基础改编而成。可以说熟悉教材例题,是我们进行习题演练的第一步。我们编写的这套无纸化考试题库,收录了教材中的经典例题,并对其进行合理的改编,避免了教材例题的题型与考试不符的缺点。

第二,历年的考试真题,是最具有营养的习题。反复演练历年考试真题,是我们了解考试的难度、命题的特点、考卷的题量等关键考情的捷径。我们在编写这套无纸化考试题库的过程中,大量收录历年考试真题,其他习题的设计与编写,均以历年真题为模板,确保了习题的难度、特点和题型等,均与考试真题保持一致。

第三,覆盖考点全面的习题,是复习最有效率的习题。教材分为若干个考点,习题则是对这些考点进行考察。从这个角度上来讲,习题演练不是越多越好,如果老是在做某一部分的习题,而其他的考点很少涉及,肯定会营养不良。这就要求我们所选的习题,必须覆盖全部的考点。我们在编写这套无纸化考试题库的过程中,按照章节进行习题的分布,同时专设“跨章节习题”一章,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我们的习题集可以覆盖考试大纲所要求的所有考点。“勤奋与认真,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办法”,对于广大准备注会考试的朋友,在这里,我们没有什么秘诀告诉大家,唯一想对大家说的是,认真看书,认真做题,认真答卷,才是注会取胜的唯一办法。预祝广大朋友们考试通过,希望我们的题库成为您复习迎考的好帮手。第一章导论第一节 法律的一般知识考点1 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例1-1(多选题)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法律的特征是( )。

A.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B.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C.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

D.规定权利和义务【答案】ABCD【解析】法律的定义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赋予社会关系的主体相应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法律具有如下特征:(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考点2 法律规范

例1-2(单选题)按照规范内容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 )。

A.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B.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C.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

D.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答案】A【解析】按照规范内容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例1-3(单选题)《反垄断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此规定属于( )。

A.确定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答案】C【解析】按照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将法律规范分为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确定性规范是指内容已经完备明确,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范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范。非确定性规范是指没有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或法律后果,而需要引用其他法律规范来说明或补充的规范,具体包括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委任性规范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范。本题中的规定即属于委任性规范。准用性规范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法律规范。

例1-4(单选题)下列规范性用语中属于任意性规范的是( )。

A.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达到 1 000 万元人民币的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B.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C.公司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D.票据的出票日期应当使用中文大写【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范的分类。任意性规范是指在法定范围内允许行为人自行确定其权利义务具体内容的法律规范。“可以”表明赋予当事人自主权,故属于任意性规范。

例1-5(单选题)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属于( )。

A.命令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律规范的分类。按照规范内容的不同,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是禁止人们做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

例1-6(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分类,该法律规范属于( )。

A.义务性规范

B.委任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范的种类。义务性规范是指定人们“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例1-7(多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关于该法律规范性质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法律规范属于任意性规范

B.该法律规范属于禁止性规范

C.该法律规范属于授权性规范

D.该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规范【答案】AC【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范的种类。“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为授权性规范,也是任意性规范。

例1-8(多选题)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有( )。

A.条件

B.模式

C.过程

D.后果【答案】ABD【解析】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有假定(或称条件)、模式和后果。考点3 法律渊源

例1-9(2012年单选题)经济法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属于(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司法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渊源。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表现形式。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就执行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因此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

例1-10(单选题)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部门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C.国务院

D.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答案】D【解析】地方性法规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

例1-1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总会计师条例》

C.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

D.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渊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属于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总会计师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属于部门规章。

例1-12(单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

A.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B.国务院制定的《增值税暂行条例》

C.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D.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渊源。地方性法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例1-13(多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是( )。

A.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C.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支付结算办法》【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渊源。规章包括由国务院部委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国务院部门规章,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选项CD属于部门规章的范围。选项A属于司法解释,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考点4 法律体系

例1-14(单选题)( )是调整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B.民商法

C.经济法

D.刑法【答案】C【解析】经济法是调整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二节 法律关系考点5 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例1-15(多选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

B.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存在的前提

C.法律规范规定的主体的权利义务是现实的行为

D.法律规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答案】ABD【解析】C选项中法律规范规定的主体的权利义务只是一种可能性,是主体能做和应做的行为,并不是现实的行为。考点6 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例1-16(单选题)下列不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

A.自然人

B.某公司分公司

C.国家

D.某大学招生办【答案】D【解析】法律关系主体分为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地位、但是可以以自己名义从事法律活动的主体,如分公司。事业单位的内部组织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1-17(单选题)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属于( )。

A.完全行为能力人

B.限制行为能力人

C.无行为能力人

D.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答案】B【解析】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例1-18(多选题)下列能够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森林

B.运输公司运送旅客的行为

C.公民

D.公民的姓名【答案】ABD【解析】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行为、人格利益、智力成果。选项A属于物,选项B属于行为,选项D属于人格利益。选项C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考点7 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法律事实

例1-19(单选题)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

A.人的死亡

B.承兑汇票

C.侵权行为

D.自然灾害【答案】C【解析】选项AD属于事件,选项B属于法律行为。

例1-20(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有( )。

A.自然灾害

B.公民死亡

C.签订合同

D.提起诉讼【答案】ABCD【解析】选项AB属于法律事件;选项CD属于法律行为。第三节 经济的法律调整与经济法律考点8 调整经济的法律制度的历史演进

例1-21(单选题)在现代市场经济阶段,( )是调整经济关系的主要法律部门。

A.民法

B.税法

C.商法

D.经济法

E.行政法【答案】ACD【解析】在现代市场经济阶段,民法、商法、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主要法律部门。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考点1 民事法律行为理论

例2-1(2012年单选题)下列法律行为中,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是( )。

A.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

B.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

C.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

D.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分类。单方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选项A、C、D为单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合同是常见的双方法律行为,选项B是赠与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例2-2(单选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单方法律行为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无需他方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B.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从法律行为效力随之消失

C.无偿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一定代价的义务,而他方当事人不承担相应给付的法律行为

D.要式法律行为要求当事人必须采取法定形式,否则法律行为不能成立【答案】B【解析】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并不必然导致从法律行为效力的丧失。

例2-3(单选题)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或者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属于( )。

A.要式法律行为

B.主法律行为

C.不要式法律行为

D.附形式法律行为【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分类。要式的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或者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考点2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例2-4(多选题)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有( )。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C.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D.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答案】ABC【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考点3 无效民事行为

例2-5(2013年单选题)小明今年3岁,智力正常,但先天腿部残疾。下列关于小明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小明有权利能力,但无行为能力

B.小明有权利能力,但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C.小明无权利能力,且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D.小明既无权利能力,也无行为能力【答案】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无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例2-6(2006年单选题)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A.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C.所附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民事行为

D.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答案】B【解析】选项AD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选项C所附条件尚未成就,民事行为尚未生效,不算无效。

例2-7(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C.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恶意串通,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答案】D【解析】选项AB,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选项C,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选项D,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不论损害国家、集体还是第三人的利益,都属于无效合同。

例2-8(单选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民事行为

B.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例2-9(单选题)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论述中,错误的是( )。

A.无效的民事行为,从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B.“知假买假”是无效民事行为

C.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原物灭失的,应当折价补偿

D.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的程度及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如果一方有欺诈行为,但是相对人并没有因此而陷入错误认识,则不构成欺诈。“知假买假”不构成欺诈,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例2-10(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A.厂长王某恶意串通财务科科长李某,将企业资金转移到其个人账户

B.6岁的月月用压岁钱购买价值200元的化妆品

C.张某用刀威胁李某,在此情况下,李某借款10万元给张某

D.张某将自己的房屋低价转让给甲公司【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民事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9)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D项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

例2-11(2012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有效民事行为的有( )。

A.甲因故处于十分危急的境地,遂向乙借款,乙拒绝借款,但表示愿意按市场价购买甲的祖传珍宝一件,甲无奈只得同意

B.王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在其患病期间模仿某电视剧情节写下遗嘱

C.刘某与其外甥小周约定,如果小周考上重点小学,则赠与其2万元

D. 某照相机实际价格为 7 998 元,营业员赵某误看为1 998元并售出【答案】AC【解析】选项A:乙以“市场价”购入,并未损害甲的利益,不构成乘人之危,该行为有效;选项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以外的行为(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遗嘱),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选项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益”的行为,直接有效;选项D:属于重大误解的合同,可撤销。

例2-12(多选题)下列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A.9周岁的小明从小卖部购买了1元的雪糕

B.12周岁的李某出售房屋

C.王某伙同张某将公司的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

D.何某在父亲住院急需用钱之际将自己的房屋低价出售给陈某【答案】AD

选项A中,无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行为,选项B中,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在法定代理人帮助下出售房屋。选项C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该民事行为无效。选项D中,何某作为处于危难境地的当事人,主动做出意思表示,不构成乘人之危的意思表示,不属于无效法律行为。

例2-13(多选题)下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A.为了隐匿财产某公司捐赠一部分资产

B.李某胁迫张某借钱

C.黑客盗取银行信息取得非法收入

D.顾某以市场价三成的价格收购赵某的古董【答案】ABC【解析】选项A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选项B是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选项C是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均为无效民事行为。选项D是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例2-14(多选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

B.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

C.因胁迫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D.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答案】BC【解析】选项AD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考点4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例2-15(单选题)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C.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行使没有时间限制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得撤销权消灭【答案】C【解析】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例2-16(单选题)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因重大误解而为行为的当事人,对于因变更或撤销民事行为而导致的相对人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合同订立以后发生情势变化,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的,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C.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以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D.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权撤销【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订立以后发生情势变化,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的,不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而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

例2-17(多选题)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

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答案】ACD【解析】选项A: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甲公司)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选项B: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只有受损害方甲公司才有权撤销,乙公司没有撤销权;选项C: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在撤销前已经生效,甲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不行使撤销权,而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选项D: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在被撤销前,合同有效,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履行付款义务。

例2-18(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对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当然无效,自行为开始时即不发生法律效力

B.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C.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

D.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人民法院可以主动干预【答案】AD【解析】选项A: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选项D: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

例2-19(2000年多选题)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

A.不满十周岁的丫丫自己决定将压岁钱5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

B.李某因认识上的错误为其儿子买回一双不能穿的鞋

C.甲公司的业务员黄某自己得到乙企业给予的回扣款 1 000 元而代理甲公司向乙企业购买了 10 吨劣质煤

D.丙公司向丁公司转让一辆无牌照的走私车【答案】ACD【解析】选项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一般情况下无效,本题不属于“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或者“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行为”;选项B:李某只有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选项C: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选项D: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考点5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例2-20(单选题)上海某夫妻的儿子在北京读大学,夫妻俩将自己在上海的房屋出租给某人居住。双方约定,如果该夫妻的儿子毕业后分回上海,则租赁关系终止。该法律行为属于( )的法律行为。

A.附延缓条件

B.附解除条件

C.附生效期限

D.附解除期限【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由于题目中是当条件成就时,租赁关系终止,所以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例2-21(多选题)甲、乙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居住。下列对该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合同

D.是附期限的合同【答案】BD【解析】选项CD:所附的条件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但所附的期限不论是不是确定的期限,必然会到来(死亡之日);选项AB: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该合同已经成立,但在甲父死亡之前,尚未生效。

例2-22(多选题)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将来自己的父亲去世,就将自己父亲居住的小屋卖给李某。该行为属于( )。

A.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附始期的法律行为

D.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答案】BC【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发生或消灭前提的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而王某父亲的死亡是确定的事实,所以本题不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而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并且属于附延缓期限的法律行为,即附始期的法律行为。第二节 代理制度考点6 代理的基本理论

例2-23(单选题)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 )承担。

A.代理人

B.被代理人

C.相对人

D.第三人【答案】B【解析】根据代理的定义,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例2-24(单选题)委托授权是( )。

A.要式行为

B.不要式行为

C.有偿行为

D.无偿行为【答案】B【解析】委托授权为不要式行为,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或者其他方式授权。

例2-25(单选题)委托书授权不明的,( )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负连带责任。

A.被代理人;被代理人

B.代理人;代理人

C.被代理人;代理人

D.代理人;被代理人【答案】C【解析】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例2-26(多选题)下列关于代理与行纪关系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行纪是以行纪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B.行纪的法律效果由行纪人承受,代理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受

C.行纪和代理都是有偿行为

D.行纪和代理既可为有偿,亦可为无偿【答案】BCD【解析】选项B:行纪的法律效果先由行纪人承受,然后通过其他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转给委托人;选项CD:行纪必为有偿法律行为,代理既可为有偿,亦可为无偿。

例2-27(多选题)下列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定代理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B.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法定代理

C.基于被代理人授权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代理,为意定代理

D.法定代理是适用最广泛的代理形式【答案】AC【解析】选项B: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指定代理;选项C:基于被代理人授权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代理,为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选项D:委托代理是适用最广泛的代理形式。考点7 代理权

例2-28(单选题)下列关于代理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授权效果

B.代理权产生的根据是法律规定

C.就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既可以向代理人进行,也可以向相对人为之

D.代理权是整个代理关系的基础【答案】B【解析】代理权产生的根据,或基于法律规定,或基于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的指定,或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

例2-29(单选题)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负连带责任。

A.代理人;第三人

B.第三人;代理人

C.代理人;第三人和代理人

D.第三人;代理人和第三人【答案】C【解析】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例2-30(2006年多选题)下列代理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

A.超越代理权进行代理

B.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C.没有代理权而进行代理

D.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答案】BD【解析】选项AC属于无权代理。

例2-31(多选题)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代理权滥用的有( )。

A.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

B.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C.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

D.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答案】ACD【解析】选项B属于无权代理。考点8 无权代理

例2-32(多选题)无权代理的情形有( )。

A.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B.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C.自己代理的代理行为

D.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答案】ABD【解析】选项C为代理权滥用。

例2-33(2010年多选题)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无权代理的有( )。

A.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B.乙冒用同学名义领取了同学的薪水并据为己有

C.丙以其朋友名义给朋友暗恋的女孩写情书

D.某推销员谎称丁的邻居订购了一套健身设备,要求丁代收,丁信以为真,代邻居收下了该套设备并付款【答案】BD【解析】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具体情形包括:(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选项A属于代表行为,不是代理行为;选项C中写情书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涉及代理。

例2-34(单选题)下列关于无权代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无权代理不经追认,对被代理人抑或相对人不发生法律行为的效力

B.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即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

C.法律对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有期限要求

D.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年内对无权代理进行追认【答案】D【解析】法律对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有期限要求,《合同法》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对无权代理进行追认。

例2-35(多选题)下列关于无权代理中相对人权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在被代理人追认前,相对人可以催告

B.相对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C.如果被代理人已经行驶了追认权,相对人仍可以行使撤销权

D.撤销应以通知方式作出,一旦撤销则被代理人和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即不生效【答案】BCD【解析】选项B:只有善意相对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选项C:撤销权的形式必须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如果被代理人已经行驶了追认权,则代理行为确定有效,此时,善意相对人无撤销权的行使;选项D:撤销应以通知方式做出,一旦撤销则代理人和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即不生效。考点9 表见代理

例2-36(2013年单选题)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携款离开,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C.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答案】D【解析】表见代理,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对于本人来说,产生与有权代理样的效果。即在相对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被代理人应受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实施的民事行为的拘束。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作为抗辩事由,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例2-37(2011年单选题)2007年3月,甲公司聘用乙为业务经理,委托其负责与丙公司的业务往来。2008年4月,甲公司将乙解聘,但未收回乙所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亦未通知丙公司。同年5月,乙以甲公司业务经理的身份,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合同无效

B.合同效力待定

C.合同有效

D.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例2-38(2009年新制度单选题)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1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答案】A【解析】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第三人丙公司已经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宜,但是丙公司仍然与甲签订合同,则丙不是善意第三人,不构成表见代理,而是一般的无权代理,所以合同效力待定;选项B错误。又根据规定,无权代理中,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所以选项CD错误。

例2-39(单选题)下列关于表见代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的一种

B.相对人知道无权代理人所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C.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D.若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但最后并未发生民事行为,不发生表见代理【答案】B【解析】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即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所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且相对人的不知并非是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

例2-40(多选题)甲公司委托业务员张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等离子电视机,张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乙公司的液晶电视机很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公司有权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

B.乙公司基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时,甲公司有权基于表见代理要求乙公司履行买卖合同

C.乙公司基于表见代理要求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时,甲公司可以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

D.乙公司基于表见代理要求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时,甲公司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答案】AD【解析】选项AB:相对人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被代理人不得基于表见代理而对相对人主张代理效果;选项CD:相对人如果主张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例2-41(多选题)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甲有追认权

B.丙有催告权

C.丙有撤销权

D.构成表见代理【答案】ABC【解析】对于无权代理,被代理人甲有追认权,善意相对人丙有催告权,在甲追认之前有撤销权,选项ABC正确;选项D:相对人丙“未问明权限”即订立合同的属于“轻信”,而不是“有理由相信”,不构成表见代理。

例2-42(多选题)下列关于表见代理的效果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表见代理对于被代理人来说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

B.被代理人不受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实施的民事行为的拘束

C.被代理人可以以无权代理作为抗辩事由,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D.表见代理对于相对人来说,既可以主张其为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以主张为表见代理【答案】BC【解析】被代理人应受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实施的民事行为的拘束,不得以无权代理作为抗辩事由,主张代理行为无效。第三节 诉讼时效制度考点10 诉讼时效基本理论

例2-43(2009年新制度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A.债权人甲要求银行支付自己在3年前存入银行的活期存款本金及利息,银行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B.债权人乙要求债务人公司的股东缴足5年前应当缴付而未缴付的出资额,股东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C.专利权人丙在得知侵犯专利权行为后的第5年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侵权人以诉讼时效己过为由抗辩

D.债权人丁在诉讼时效届满前5日以平信方式发送催款函给债务人,却因地址书写错误在2个月后被退回。丁遂提起诉讼,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答案】D【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因此选项AB不选。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因此选项C不选。

例2-44(2011年单选题)下列关于除斥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并不消灭

B.除斥期间为可变期间

C.撤销权可适用除斥期间

D.如果当事人未主张除斥期间届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审查【答案】C【解析】选项A: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选项B: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选项C: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选项D: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应当主动审查。

例2-45(多选题)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特点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届满不消灭胜诉权

B.债权人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审查

C.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

D.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答案】AB【解析】选项A:诉讼时效届满不消灭实体权利,胜诉权消灭;选项B: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须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考点11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例2-46(2013年单选题)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11年3月1日向乙供货,乙在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甲依约供货后,乙未付款。若甲一直未向乙主张权利,则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 )。

A.2012年3月1日

B.2012年4月1日

C.2013年3月1日

D.2013年4月1日【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本题中的情况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例2-47(单选题)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种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B.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1年

C.权利被侵害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答案】D【解析】选项A: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选项BD:短期诉讼时效,期间1年,包括以下请求权: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选项C: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

例2-48(2010年单选题)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当事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应当分期分别起算

B.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就被债务人明确拒绝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之日起算

C.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且侵害人明确的,从受伤之日起算

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从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当选。

例2-49(2008年单选题)1 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

A.1990年2月8日

B.2008年2月8日

C.2008年10月31日

D.2009年10月31日【答案】B【解析】如果当事人在2007年2月8日之前知道的,应当自“知道”之日起1年内提起诉讼,原因是: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使用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如果当事人自权利侵害发生之日起20年的最后几个月才知道,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2008年2月8日。

例2-50(多选题)2009年4月1日,甲到某商店买衣服,该商店故意隐瞒实情,将一件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衣服卖给了甲,甲仔细检查后未发现。4月5日,甲穿该衣服上班,单位同事发现该服装存在质量问题。甲找商店退货,被拒绝。于是甲于5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该商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甲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B.诉讼时效期间自2009年4月1日开始计算

C.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止

D.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断【答案】AD【解析】选项A: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于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选项B: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在本题中应从4月5日起算;选项CD:甲于5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而非中止。

例2-51(多选题)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B.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算

C.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之日起算,请求权人可不知道加害人

D.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中做出侵害当事人权利的行为之日起算【答案】CD【解析】选项C:对于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计算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时,必须要求请求权人知道侵害事实和加害人;选项D: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例2-52(多选题)某公司因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咨询律师。关于律师的答复,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B.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C.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当事人将丧失起诉权

D.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意思表示的,不得再以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答案】ABD【解析】选项A: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或限制;选项C: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考点12 诉讼时效的中止

例2-53(单选题)《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从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A.1年;中止

B.6个月;中止

C.1年;中断

D.6个月,中断【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例2-54(单选题)2009年1月1日,甲向乙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并且未作任何的声明。乙于2009年4月1日得知,但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9年9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日

B.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0日

C.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20日

D.2009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20日【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短期诉讼时效的期间和中止。(1)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日);(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10月1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乙2009年9月20日出差遇险耽误的20天,只有进入10月1日后的1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所以本题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0日。

例2-55(单选题)公民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乙于2008年1月1日知道甲的权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对侵权人丙提起诉讼。2008年5月20日,乙因车祸死亡,直到2008年9月1日才由有关机关为甲指定新的代理人丁。已知该项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丁应当在( )之前对丙提起诉讼。

A.2009年1月1日

B.2009年5月20日

C.2009年9月1日

D.2009年3月1日【答案】D【解析】(1)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于7月1日中止;(2)9月1日障碍消除,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暂停了2个月,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由原来的2009年1月1日向后顺延2个月,至2009年3月1日。

例2-56(多选题)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死亡的,诉讼时效中止

B.权利人被控制无法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中止

C.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的,诉讼时效不中止

D.有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的,诉讼时效中止【答案】BC【解析】根据《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有两类:一是不可抗力,二是其他障碍。其他障碍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本题中选项ABCD均属于中止诉讼时效的其他障碍。

例2-57(多选题)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有( )。

A.未满14周岁的李某被家人虐待,无法出门

B.甲在还乙欠款的路上遭遇地震

C.张某去世,根据遗嘱继承其财产的儿子身在外地

D.李某发现自己1年前购买的名牌手表内部有损坏【答案】AB【解析】选项A:属于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止;选项B:不可抗力导致甲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中的不可抗力,诉讼时效中止;选项C:继承开始后,有确定的继承人,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中的其他障碍;选项D: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本例中诉讼时效从李某发现自己购买的手表质量不合格之日起算,为期1年。考点13 诉讼时效的中断

例2-58(2013年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但被人民法院驳回

B.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诉前财产保全

C.债务人否认对债权人负有债务

D.债权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答案】ABD【解析】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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