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和忧伤你选择让我一个人承受(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9 10: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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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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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和忧伤你选择让我一个人承受

痛苦和忧伤你选择让我一个人承受试读:

简介

无论我如何努力都换不会你给我一个机会一个让我为你守候终身的机会。我知道你已经彻底对我失望,已经彻底把我当做了一个可耻、可恨、可悲的人。哀求、威胁都无法挽回你义无反顾离开我的决心。我知道也明白今生我再也无法得到你的心,痛苦和哀怨将伴随着我终生。

我知道此时的你一定很恨我,但你已经不再对我抱有同情,因为这两天的话已经让你彻底对我死心了。你的内心也不会再因我而忐忑不安,也不会再因离开我而觉得让我难过了,所以你真的可以完全放下心来好好的过你的幸福生活。一切都如你所愿,你终于摆脱了我,也成全了小X。所有人都幸福了,除了我。也许今生我的内心都将和孤独相伴,正如你说的爱一个人就应该让她幸福。

这两天一再的刺激你的神经无非是想你能给我这个机会,也许你真的对我绝望了,所以你选择了拒绝。我所谓的计划不过是想留住你的另一个方法,我知道也无法达到目标。不过至少可以让你不再为我这种人伤心难过,可以完全让你对我丧失信心了。你想我怎么可能把我要一辈子认真收藏的东西寄给任何人,我怎么可能把当我烦恼时可以让我平静的东西交到别人的手里。只是你不会再看我的文字,所以你还会担心到8月4日我是否会真的给你“心爱”的老公寄去这些东西。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第一章

巧克力片

我手上的伤口开始越来越大了。

本来刚开始只是一小块,到现在已经可以看见骨头了,那森森白骨仿佛在嘲笑我的无能。

每次当它结好痂,就会有一种促使我把痂抠下来。以至于伤口越烂越大,当我抠不下来时,我就会用酒精,将它浸湿,然后再抠。这不是一个好癖好,我想。

应该是源于那件事吧。

半个月前,身为警察的我接到一起案子,当然,在我还是个警察的时候。有个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声称,在距离市区不远的林间有一座小屋,他在里面见到了一个死人,一个全身腐烂的男人。

当我第一眼看见死者的时候,简直可以用震惊来形容了。

他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地方,最严重的莫过于他的手。说是手,可能已经称不上是手了,上面的肉全部腐烂,白森森的骨头凸显出来,隐隐约约有蛆在里面蠕动,那肉蛆,简直肥的和白骨一样。整间屋子里散发腐烂的气味。据法医鉴定,他的死亡时间不超过三天,并且在他死亡之后甚至肉还在腐烂。法医说,这是他见过最恐怖的手。

我想是的。我们见过剁下来的手,被机器搅碎得手,缺了几个指头的手,但是我们没有见过死亡之后还会腐烂的手,甚至,我们可以鉴定出,那些蛆,就是在人活着的时候就已经生了出来。我们无法想象,死者生前承受的是怎样的痛苦。

我照例访问了他周边的邻居。称不上是邻居,因为最近的人离他居住地地方也有一段距离。不过我们还是有所收获,死者名叫罗伟,是一名警察,只不过在三个月前辞职,他是邻市的警察,为什么回来我们这里?

死者生前没有和任何人结仇,所以排除仇杀。他也没有女朋友,情杀排除。现场没有任何证据告诉我们他是自杀,没有上吊用的绳子,没有敌敌畏,没有毒鼠强,所以,自杀也排除。这样一来,我们只能断定他死于意外,显然,这个解释说服不了任何人,包括我们。

在上级的命令没有下来之前,我们只能封锁现场。而我所具有的权利,就是可以在上级没有下来之前,在房间里看到什么值钱东西,而且可以顺手牵羊。

照例,我在房间里巡视。

突然,我眼前一亮,这是什么?我快步走上前去,从沙发角上拿起一个袋子。袋子里面装着一些类似巧克力片的东西,我闻了闻,没变质,我就拿着它继续我的搜索。

在嚼着巧克力片的瞬间,有种味道充斥着我的口腔,鼻腔,腥甜腥甜的,有点像血的味道,然后我大叫:“该死,我的手指!”我的手指被袋子划了一个口子,不大,或者说很小。后来,我便回家了。再后来,我就拥有了这个奇怪的癖好:将伤口结好的痂撕下来,然后等待着它再次结痂,然后再撕。就这样,我度过了一个星期,直到现在,我的手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了,出不去家门了。所以,我在这个偏僻而又破小的房子里,终日不出去。

于是,我明白了。我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我动了死者的东西,那个袋子。我没有给死者最后的尊重,这就是报应。我自嘲的笑笑。

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在这个偏僻的地方发现我已经腐烂生蛆的尸体。

像我这样的人,应该还会有吧,想到这,我不禁释然,轻松地把眼睛闭上。

总之,我在等待我的死亡,那只是时间的问题。但是,我还不想这么快就死,至少我要查出来,我是因何而死。

我的时间不多了,必须快点。我看了看自己的手,它已经是这般模样,不能见人了。快递怎么样?我暗暗的下定决心。

四天后,我看着手里的笔记本,露出满意的笑容。至少我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而死的了。

现在的我,不像前几天一样了。我不再做任何挣扎,静静的等待着死神来取走我的灵魂。我不禁开始想象,我的灵魂是什么颜色的。

蓝的?不,那是纯洁的颜色,不属于我,对于我这个见惯死人的人来说,灵魂已经不再纯洁了。

红色?应该也不是吧,毕竟我不再是花样年华,甚至连风云之年都算不上了,我不再那么有活力,我已经老了。

我困惑的闭上眼睛,左手腐烂的味道已经充满整间屋子,虽然这里不算大。隐隐的,可以看到褐色的腐肉里有着白色的肉虫,和我的骨头形成一对一的比例。

一个星期后,一个偏僻的房子里,有人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

三个警察,两个男人,一个女孩。他们称她,小沫。

小沫进去之后就不断的到处走,眼睛滴溜溜的转个不停。终于,她眼睛一亮,在沙发脚上发现了一袋子的巧克力片,这可是她的最爱!“快来!看我发现了什么!巧克力片!”小沫开心地叫着同伴,一边把东西放到嘴里去,“奇怪,怎么味道有点怪怪的?不管了。”她自言自语道,她大口大口的嚼着,似乎这充满腐烂味道的屋子和一堆腐肉丝毫影响不了她的胃口。

天边漂浮的云朵记录着这一切,黄昏渐渐降临,红色的云就像被血浸染了一样。“该死!我的手指被划了一个口子!”隐隐约约,一个女声传了出来,回荡在这一片山林里,传到好远好远的彼方去。

就在那个美丽的女警大口嚼着巧克力片,一边大发牢骚的同时,在沙发的下面,有一张纸。纸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即使他们没有注意到它,但是那张纸仍然在费力的向外滚动。

纸上的最后几行写着:因为死者血细胞变异,以至于寄生虫生存在血痂里。这种寄生虫会给寄主造成很大的影响,它们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嘶啦嘶啦地响,也会像蚊子一样叮咬寄主。最恐怖的是,它们可以给寄主造成幻觉,让寄主不得不将血痂撕掉才能更舒服一点,但是寄主们完全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让这样的寄生虫越来越多,繁殖的越来越快,直到最后它们会遍布全身,让寄主最终以全身腐烂结束。最后,它们会变成和肉蛆一样,只是要比普通的肉蛆略大一点,没人会注意它们,就像没有人会刻意去留意一只蚂蚁一样。

当然,最后的最后,它们会去寻找新的寄主,然后,轮回。

水娘

有一个大池,传闻见着一个鬼物。软体生物,手臂如带,目亮似火。匿幽暗而潮湿的水流中,居浑浊而藻覆的泥泞下;习甚特异,以人畜鲜血充其灵性,命不所限。夜到了,它发出尖力的声响,水面颤栗,开出大浪或旋涡。当地人俗称此孽物为“水猴子”。

最近陈镇要宽阔大池边的交通枢纽就填土倒石,抽尽里面的恶水。数日过后,大池渐渐在干涸,里面泥泞不堪,散发出幽幽的潮气。有一个姓陈的小户在此住了三代有余,性胆大,好务实。眼见它就快不见了,心里不是滋味。夜至,他去了大池边的破烂厕所方便。四周寂静无人,风幽幽的掠过树叶,沙沙作响。他方便了半晌也没见好,约莫折腾了半时才提起裤子,延坑坑哇哇的小径回去,此时看了一眼蒙胧漆黑的大池,故而听见了它的尖力之声,如猪一样嗥叫。他委身向前寻去,偷偷看见它,就在一棵巨大的梧桐树下垂死挣扎,目光如雷电一样闪掣,体形象一只托盘,长满了挥动的触手,后面露出一只白猿的尾巴,摇曳不止。那物没等他反应过来,就甩尾裹缠住他吞入大口,吮干血,吐出人骨。瞬间化作人精,妖娆魅惑,重得新生。

第二日,有一个叫浩书文的人家,访来一个得道高僧,手持斋钵来此化缘。合着双目扣门告诉他:“现在,你家中来了异物,就身藏水井之中。”浩书文听见母亲唤他就没理睬这位高僧,以为他胡言,只是给他的斋钵里盛满了饭肴,就关上大门。浩书文一想起此事便在院子的井里看个仔细,瞧瞧究竟有没有异物,却只见一个月亮的正影倒映井中,颤动着,象泛起一个美人的笑容,勾动他的心。

夜更,那孽物又饿极了,在井底嘶鸣不已,发出凄厉的旷音。它飞上来摇身变作了一个芳龄少女,十分貌美。面目隐隐掣出它本相,獠牙青面。突然,一只黑猫自不量力的扑将过来,它伸出矛一般锐利的手臂长甲便扼杀了,吮干血,掷到屋外僻静处。它爬至浩书文的床上和他亲热,轻轻的抚摸他的身体,顷刻把他从鬼梦中惊醒。它可怜的告诉浩书文说它无家可归,父母离婚把它抛弃不顾,它流浪多日,见他家的门虚掩着就入进来。希望自己能碰见一个好心的人收留他作妾或奴仆都行。说完就哭啼起来。这时把他的母亲吵醒了问了一句:“我的儿,是谁在哭啼?”浩书文回答母亲:“我作了一个恶梦,把你吵醒了。没有什么事”。自此就同寝一起交合了;过了神仙眷侣般的日子。

所谓日久生情人畜也难免。宇宙,苍穹,天地,只看那春夏秋冬,冰霜雪雨,寒来暑往,四季不停交换,循常,亘古不变。十年只是手指轻的一下拨弄就过去了。那孽物为浩书文生了一个男儿,少满八岁,喜爱蹦跳,活泼招人疼,那孽物自从有了男女之欢,取了一个名字叫水娘。于是街坊四邻都叫它水娘来水娘去。

又一晚。它饿极了到处找吃的,样子狰狞,跑到猪圈,吮干血,抛掷门外僻静处。第二天,母亲便发现猪不见了,还以为是贼偷去了;慌忙命浩书文去四处寻查,果然发现自家的猪死在稻草堆里。心肺掏空,血迹殷殷,惨不堪睹。浩书文回到家中把情形同母亲和水娘讲了,还有所疑虑问水娘:“水娘,昨夜你是不是去了猪圈?你去那作什么?”水娘心敏慧聪的回答:“昨晚我忘了喂养它们,夜里想起就把糠倒在石槽里了。”水娘回到内房,坐到床上望着它为人间所生的子,心底涌起母爱,但它还是不能断掉它的虐性的根。想到此处潸然泪下,它想必须得走了,它要走又怎舍弃自己的亲骨肉呢?

黎明再次复苏,曙光再次告诉它,他必须作出最后的打算,不然大祸临头。它强制住虐性的根本;操持家务琐事已经成为它的一种习惯,一种怎么样也无法磨灭它的虐性的习惯。她打破了瓢盆锅碗,开始六神无主,婆婆有时也给它气急败坏,训斥它几句,怎么这样不小心,以后作家务活清醒点。时日说多则多说少则少,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它又该如何作最后的选择呢?一夜,屋外风雨交加,雷鸣电掣,它爬起了床,有点惊迫。它饿极了,实在又忍不住了,惶恐的四处觅食,看看家里的牲畜早已被自己吃光了。它暗想无奈,走至东房,面目又掣出一副虐性的模样,青面獠牙。它推门而入,阴气逼人,见婆婆正睡的香熟。它撩起尾巴就勒住了婆婆的颈项,吮干血,抛掷床下。它回到床上时,天就快亮了。第二天早上,浩书文记起了母亲昨日的话,说今天是他父亲的祭日,要去祭奠。给他死去的父亲烧些零花钱。浩书文没有看见他的母亲,只见床榻上遗留下母亲的一只玉镯。他跑去问水娘有没有看见他的母亲。水娘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回答没有。然后他就奔出屋外,但始终没有打听到母亲的消息,他先只是以为母亲早给父亲上香了,便喜出望外一阵;母亲依然不归。他焦急万分,就携同妻儿走了,来到一座高山上,沿着曲折蜿蜒的小径走了数里,在一棵有乌鸦啼声不绝的松针木下见着父亲的孤坟包垒,他转头问水娘母亲呢?水娘镇定自若。叫儿子给爷爷的坟上跪拜磕头,后来还给爷爷背了一首唐诗: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当天直到夜里浩书文还是不见母亲回家。在此期间他报了案,案情还在继续调查中,当时他只是说他的母亲失踪了。他只给那些公安提供了这仅有的情况,别无其他。每天夜晚他都觉得很静很静,加上他母亲的安危不得而知;他觉得这个夜晚死一样沉寂。水娘在一旁想着浩书文的种种猜测,夫妻二人谁也没说话。都是心事人。

夜,四更。鸡叫了第四遍,最后一次就没再叫了。只见乌黑发亮的空气里飘起痛苦的羽毛,一缕缕轻盈的埋入地府幽冥。第二天中午,天压下脸来,愁眉不展。乌鸦在遥远的天际划开一条生死界线,象人的疤痕。顷刻,滂沱大雨,瀑布般扫来。在浩书文的心里,院子里的物影变成了陌生的风景画。线条虽然清晰可辩,但他总觉得将要发生什么。夜里他梦见母亲叫他替自己报仇,杀了水娘这个妖怪。浩书文非常惧怕,一觉猛然醒来。他发现水娘并不在身边。他昏沉沉走出内房,在橱壁上倒了一杯酒喝,喝的醉醺醺的。几乎是不省人世。微弱的灯光照在他日渐憔悴的形容上,闪烁着颓废的光芒,庆幸他还活着,还可以辩清一些事物;他起身被桌倚绊了一脚,发现他妻子正躲在桌底,面目狰狞,身上长着象干柴一样的毛,双耳如鼠。他惊恐不已,他见它吮干自己骨肉的血,眼里冒着火星。他一下子推拒而去,不敢相信自己所看见的真相。这段非人所愿的浩劫是一种彻底的煎熬。他悲痛欲绝,环顾无门。

这时,一道光色由门外飞越而落,原来是十年前轻易打发走的那个衣裳褴褛的得道高僧,只见他把斋钵投向那孽物,镌在钵面的梵文金字,便一圈圈的象绳锁一样把它紧紧的牢固在身,即刻就化作妖水一地。

爱在离别后

莫少文和女孩邂逅在机场的大门外,两个人同时拉开一辆出租车的门,当男人用探询的目光看见女孩着急的一受拿着手机说着什么?“小姐,你先请吧!”

女孩打完电话,意识到自己的鲁莽,不好意思地说:如果您不介意,一起好吗?

那日,烟暖云疏,填入碧瓦,道路两旁的木槿长势正好。枝叶在明澈的天空下交错叠加,被阳光熏烤出淡淡的暖香。

两天后,女孩第一次到公司报到,一眼认出坐在高靠背椅上就是在机场上坐一辆车的那个男人。“是你呀!我叫莫少文,欢迎你来公司报到。”“您好,莫总。”女孩一脸歉意的看着自己的上司。“你这次不会是又来和我抢吧!”“对不起。”

莫少文看着眼前这个女孩,突然有了好心情。“中午,请我吃饭吧!”

看着女孩使劲的点着头,莫少文笑了……

中午,坐在广厦的快餐厅,莫少文饶有兴趣看着对面的女孩,拘谨的反复做着:用手堵住吸管,再松手,将吸管的饮料送后铝罐,听“哧啦”的声音。“你多大了,毕业几年了?”“二十四了,毕业好几年了。”“男朋友在这里吗?”“不是。”

莫少文看着女孩说这话时别过脸眼中的落寞,一种怜惜不经意在眉间划过。

女孩是在自己生日那天,从同学那里得知男朋友要和一个女博士结婚的消息。那晚女孩喝的又哭又笑。她是个唯心主义者,从来都是精神第一,物质第二,既然有缘无份,她选择了离开。

在朋友的帮助下,来到这个城市,有了一份室内设计的工作,薪水待遇都很好,和她的专业和对口。

都说女人和女人不好相处,可女孩和她们相处得非常融洽,为了保持尊严,为了自己,她很少和莫少文主动说话。

冬天,下第一场雪时,预计车很难打,女孩索性要求加班。

铃……

急促的电话铃声吓了她一跳。“你还没下班吗?我送你回家吧!”

莫少文直接上来,到了她的办公室,看她正在电脑上忙活着,他走过来,很专注的看着,不知为什么,本想拒绝的她心软了。

因为下雪路滑堵车,他们就近到了一旁才开业的湘菜餐厅。

她点了剁椒鱼头,酸豆角炒肉泥。莫少文笑笑,第一次吃饭,就知道女孩和自己一样喜欢辣的,当时问女孩,她说:“喜欢‘辣’是因为它就像烟一样,不依附于性别而存在,不代表任何角色,不过‘辣’的确也能说明什么,比如,情商、豪情。在我眼中,不喜欢辣的男人和在酒桌上喝牛奶的孩子差不多。”

莫少文当时笑的差点把嘴里的饭喷出来……“我明天出差,回来一定给你带点辣椒,最辣的那种。”

女孩笑笑,没有回答。

吃完饭,他开着车,不想回家。“我们去看雪景吧!”“还是回去吧!”女孩说的时候,自己都觉得底气不足。

莫少文承认是那种没有事前计划习惯的人,归根结底,自己比较散漫,喜欢一个人,那种周密计划会让他觉得特别累,好像演出彩排一样。当年和妻子结婚,也是很随意的。

女孩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他们在车流如织的大街上自西向东缓缓前行。看着车灯前片片雪花,她有些恍惚……

在以前,她总是迷恋男友的有点自私的霸气,但是现在她在想:“我在那里。”

下车的时候,一双磨砂高跟短靴让她身体失衡,莫少文一只大手托住她的腰。女孩心里犹豫了一下,自己一直要求的不就是,突然累了,可以拖着对付的手,突然冷了,可以抱着对方……

女孩回头看着莫少文,脸上有一丝羞涩,她拿开他的胳膊,“你知道吗?你是我见过的男人中,自己世界最完整的一个。”“那么你那?”他有些疑惑,她几时开始琢磨自己的。“我?我觉得我像穆念慈,越来越像,呵呵。”

那晚,没有刻意,没有虚伪,女孩做了莫少文的情人,她的条件是除了周末,其他时间她自由支配。

女孩辞职,又找了一份杂志社美编的工作,薪水虽然没有以前高,但是她觉得莫少文不是自己最终的归宿。

莫少文以女孩的名字买下了一栋很大的房子,还有每个月不菲的零用钱,他快乐的游走在女孩和爱人之间。女孩也终日游走在莫少文和那些文字与图案之间。她仍努力地工作,她知道,自己和莫少文在一起只是到了需要男人的年龄,她知道自己除了他以外,自己不会再招惹其他男人,爱人也好,情人也罢,这是她生命中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三十岁的时候,莫少文的妻子查出得了乳腺癌,从来不打算去见那个女人的女孩,第一次见到这个知道自己的女人,女孩很奇怪,这么美丽的女人为什么拴不住男人的心,怎么又遇见这样的不幸!自古真的是红颜多薄命?

秋天的时候,女人很安静的走了,走时,她把女儿的手交到女孩手里,然后流泪,女孩流泪,两个各怀心事的女人,把眼泪留在一起。

再次看到她的那一刻,看到那个美丽的小女孩趴在那里哭时,女孩情愿躺在那里的是自己。

莫少文还和以前一样只在周末去女孩那里过夜,但是不同的是,每次他都会带上女儿,女孩很喜欢那个美丽的女儿,小女孩也很喜欢这个叫阿姨的女孩。

因为莫少文的女儿常在这里过夜,女孩特意为她准备了一个温馨舒适的儿童房。

有一次,女孩的密友笑着对她说:你现在可以入住正宫了。女孩脸色很难看,但什么也没说。

那一年的春节,莫少文第一次没有按时给女孩钱,而是给她带来一束红玫瑰,这是女孩见过最大的一束,第一次收到999朵玫瑰,莫少文看出女孩的喜欢。“嫁给我吧!你是个好女孩,我和女儿都喜欢你。”

女孩神都没说,只是把花分成两半,一半放在自己房间,一半放在他女儿的房间。

五年的相处,莫少文知道女孩的意思,那夜,莫少文走了……

那一年他的事业达到了顶峰,但是他除了女孩之外,没有再找过别的女人。女儿对女孩也很依赖,只是女孩没有变,还在做着美编的工作。“你可以不嫁给我,但是求你别离开我。”

女孩知道自己不嫁就一定会有人受伤,当自认为人生不会再有起色时,一家大型传媒公司突然寄来一份聘用书,聘任女孩做首席文案。

……

女孩早已为她和莫少文设想过很多种美丽而残酷的结局。

过了一年,一个雨夜,女孩被一阵猛烈的敲门声惊醒,惊恐地穿起衣服,并警惕的拿起一把球杆,“谁?”“是我……”女孩惊呆了,在开门的一霎那,莫少文那个在她心中挥之不去的男人,满脸的憔悴、苍老而落魄。

怔了一分钟,隔着长长地岁月,他们中间依旧开花了,猝然间,他们紧紧相拥……

第二章

谁是爱情里的主角

前年的夏天,我从原来的住处搬来了这里,结束了学业,开始成为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上班族。也是在这个新住处,我认识了他,我的新邻居。

他算不上英俊,在品德方面他更算不上完美,但我偏偏就是爱上了他,不需要理由。

搬来后没几天,大家就已经混得很熟了,他会做上一桌子的菜,和他的朋友喊上我一起吃晚饭,然后再喝上几杯,接着就开始听他诉说着他那个已逝的长达三年的恋情,他不厌其烦的说着,而我也只有做一个默默细听的观众,看着他好看的头发和眼睛,做摄影的朋友说“灯光从上侧打下来时,那效果会很炫。”屋子里的灯光斜斜地射入他的眼角,我被迷住了。一顿晚饭,我们经常吃到凌晨一二点,第二天再拖着重重的黑眼圈去上班,但心里其实很开心。

MP3里充塞着杰伦的歌,歌里,是杰伦的世界,花样的前奏,生动的音符,个性的声线,那么轻易地跌入他的陷井里;歌外,是有他的生活,吃着他做的菜,听着他的故事,心想,如果有一天可以做他的女朋友,在虚荣心上,也该是一种满足了。

真的很感慨,现如今的年代,男人总是比女人还要会做饭。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可以天天吃到他做的菜,还厚脸皮的拉上自己最好的朋友欢一起去蹭饭,不断地夸赞他的厨艺有多好多好。殊不知这将成为我痛苦的开始。

兴奋地把欢拉到我的房间,带着小女孩的羞涩对她说:“我喜欢上了他!”

一个星期后,欢却告诉我,他在追她。我心里一抽,呆呆地望着她,望着她极力地向我保证不会接受他,我的喉咙突然卡住,心里一阵郁闷,说不出的闷,压倒了喜欢上他的那份快乐与期待。过了好一会儿,我淡淡地说道:“如果你也喜欢上了他,那你们就交往吧!”天知道,这不是我的真心。

两个星期后,我听到了他们正式交往的消息,遗憾的是,这个消息却不是从他们两人口中听到!对于欢之前信誓旦旦的承诺,现在想来真的很可笑。我让自己抽离了那种没有规律的生活,回归以前的正常生活反而处处觉得不习惯了,是因为少了他的生活吧!于是,我又告别了正常的生活,开始学会酗酒,每次都是喝得烂醉,吐了一地,然后死死的睡去,这样,我会好过点,古人不是有云借酒消愁啊!可是我却不记得“举杯消愁愁更愁”。

前两次酗酒,他还会劝阻我,试图解开我的心结,而我则是很潇洒的回答:“我喝酒不是因为你的关系,别自作多情了。”其实我装得再潇洒,在他的眼里我早已狼狈不堪了。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管过我了。无端的放纵,尽情的糟蹋着自己,任由眼泪瀑布似的流,心中的痛苦得不到一丝解脱。总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被最好的朋友背叛了。那些日子是我人生中过得最落寞的时刻,也是我人生中最不能轻易忘掉的日子。

两个月后,他突然出现,无预兆的请我去他家吃饭。我去了,见到了欢,才知道这顿饭是想让我们重归于好。那种虫噬的空茫,又细细碎碎地爬上心头。在饭桌上,她几次开口,而我不但没有理她,还对她冷嘲热讽了一番,再看向关心欢的他,脸色早已变得铁青,我苦笑,心里一片空空茫茫。这顿饭自然是吃得不欢而散了。我想我是彻底的疯了。不知道是因为没有得到他的爱,还是因为最好朋友的背叛而疯掉,总之我做出了一些连我自己也无法原谅的事,让自己成为他们两个爱情里面的疙瘩。无论他们再怎么相爱,里面都会有我的影子。

其实早在我冷静下来就后悔了,这样的我太可怕了,理智早以被恨埋没,让自己变得如此憔悴不堪的是我。反反复复地问自己,我真的爱他吗?如果真的爱他我为什么不能放手让他幸福?如果我不爱他,那我就更没有理由牵绊住他们的爱情?不管是不是真的爱他,结果都是我应该放手。我释然了!

再一个星期后,我来到了他家,欢也在,却不知道说什么了,只是对着他们微笑,是释怀的笑。一下子人就轻松了。就这样,我们和好了,一起逛街,一起购物,一起吃饭,只是饭桌上他不会再诉说他的爱情史,也不会再吃到凌晨一两点了。看着他们两人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恩爱,我已经不再心痛了。一切都恢复到从前的友谊,只是让人还有一种很不安的感觉,就好像镜子碎了,虽然已经粘起来,但还是有缝,用起来感觉也变了。

这种失而复得的友情也只是仅仅维持了两个月,那是在我们一起步行去超市,步行也就半小时的路程,只因是傍晚想散步而去,结果因为我穿了双新的皮鞋,没走几步脚后跟就被磨出了泡,赶不上他们的步伐,我和他们之间的距离拉得好远,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早在那个时候我们的距离就已经远了。回来后,谁也没有先开口说话,这一次,是我被他们抛弃了。

我没有再像之前那样难过了,有些事,有些人,到该放手时就应该松手,这次,我没有再执著,对友情,对爱情,我都放手,不是有句话叫做放手也是一种幸福。不久后我偶然在朋友那知道原来欢不理我是因为她不相信我,她不相信我对他已没有爱了,我无语。她是担心他们的爱情吧!我突然替她感到悲哀起来,在我对他们的爱情百般阻挠时,她没有担心过,在我真正释怀,放手给他们幸福,祝福他们的时候,她居然担心起他们的爱情了。或许恋爱中的人就是如此敏感吧!可是她不知道,就算没有了她,我也不会和他升华为俗套的爱情小说男女主角,保持风度,我也只能黯然走出这场独角戏。如果可以,我会飞往靴子般的国度。

半个月后,我搬离了那里。

回忆起这段往事时,总觉得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在我的单恋下成就了他们的爱情。赫然惊觉,在这场戏剧中,他们才是这场爱情故事里的男女主角,而我只是配角。就在前不久,我听到了他们要结婚的消息。我感到欣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都市里,我能见到他们那份真爱,真的,真心祝福他们,祝福他们的爱情。

冬夜的绳索

一个人只有一次生命,统一的,一致的生命。就像一张毛毯,毛都压在一起了。不能分离。——卡尔维诺。

冬天的夜晚,我在广州二沙岛的星海音乐厅里消磨时光。冬夜的寒冷在散发着热气的音乐大厅里不复存在,广州有这么多热爱音乐的人,每次来都座无虚席。大厅演奏台上庄严地挂着大红幕布,动听的音乐由高雅的琴师演奏,在有品味的听众眼里更值得尊敬了。每一曲奏完听众礼貌地鼓掌,被门德尔松的《春之歌》等名曲激出感动的泪花。在观众的掌声中,乐手们同样礼貌地回礼,琴弦颤动得像羞怯的姑娘,音乐使夜晚的一切显得很美好。

乐尽,人们鸟兽散,离入睡还早。我在广州星海音乐厅外面的小路上行走,小径砌着方石板,两边种着树与到人身一半左右的灌木丛,虽然音乐已离人们远了。但另一种生活悄然而至。不夜城的氛围恰如其分地展现人们优雅的生活。奶油般的月色斜打在江面上,灯火通亮的游船载着客人,昼夜地玩乐。夜半时分,这里的美酒与游乐日复一日地进行着,从不疲倦。音乐厅所在的地区叫二沙岛,这里有全广州最豪华的建筑。不像广州其它地区的肮脏与杂乱。我闻到水、煤气、汽车尾气混合起来的味道,而珠江对面的高大建筑,沉着地矗立在对岸,它附视大城市的一切,唯有树木悄然,以其无穷无尽的力量一直生长,在都市里它们努力地长成一个模样——高大、秀丽,把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出来供人观赏。树们的生活仿佛是我平时的生活一样。

我的肌肤其实被口袋里硬硬的一封书信咯得不太舒服——这是一封真正由纸和信封、邮票组合起来的信,经过邮政部门盖邮戳,辗转经过不知多少邮车寄过来的信——没有网络前大家最常用的沟通方式。有了网络后已很少有人秉笔直书,把书信寄给友人,如果不是收到这封信,今夜的一切都将非常美妙,值得在记忆里把这场美妙的音乐会结束,快乐压成饼干适合留在悲伤的时候拿出来咀嚼。

我找了个有灯光的地方,重新把信掏出来,犹豫着要不要打开来。不远处有对情人死死地粘在一起,两人视若旁人地在接一个永不分离的吻。他们情深似海,在寥落的冬夜拥抱在一起,而我像一只喜欢夜里遛达的猫一样远远地避开。

信里的字让我的心脏突突地跳着,写满五页纸的黑字色钢笔字的信纸上,火焰似乎要冒出来,会会,这该死的执行者,一个自称手执手术刀以利天下的小子,他把一个把想象撕成碎片的故事硬生生地灌进我的脑海,直至把我的神经咬碎成疯子般的零碎。

信的第一页染满了血迹,我第一次不敢看,第二次才重新翻寻:

……我摸了摸她的脸,我的两手粘在一起。她快死了。头皮上沾满了血。血干了,她瘦小如柴,她被人残害得惨无人道。眼球被打暴一只挂在眼眶上,牙被打掉几颗。如果你见过,你会觉得对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下这种毒手真作孽。当然,下面我有件更不愿意提的事,也是你最痛恨的,这个小女孩在囚禁的一个月里被××××了无数次,她的下身完全撕裂了。庆幸的是她的神经很清醒,她还能知道自己被救了。可我不知道这种清醒意味着什么。

原谅我总将生活里不幸的一切告诉你,这个小女孩的案子在当地挺轰动的,女孩叫桂桂,她才十二岁,读书比较晚,十二岁还和五年级的小孩一起上课,功课不好也不算差,平时也不爱说话。有一天桂桂老师忽然不见她来上课,就通知了她父母,她父母挺可恨的,直到桂桂失踪了一天一夜才忽然想到沉默的大女儿不见了。他们整天在麻将桌上胡闹,为了几块钱的输赢大打出手,弄得女儿很晚才上学。现在女儿失踪了把麻将给戒了。

这也许是我当医生时遇上伤得最可怜的病人,桂桂完全地被奴役与被伤害了。当然你会笑我,我工作一年了也没长进,看到人世间的绝望总是不由自主地怜悯。是了,柳成青,你要告诉,这个案子我想起就觉得闹心。尤其我在天天和死亡打交道。我之所以要写信给你,是想告诉你。一个人,哪怕只要是个人,像野兽般生活着也能活下去的。这个小女孩被关了整整三十天,一个月整,其实就被关在她邻居挖的地洞里,那个狼心狗肺的邻居挖好地洞等她已经很长时间了。桂桂被男人骗去地洞时还信以为真,觉得平时对她友善的邻居不会对她怎么样。邻居四十多岁,他进过监狱但时间长了大家也忘了,桂桂被骗进了人间地狱后,第一次遭受××××时拼命反抗,脸被打伤了,牙齿当时被打掉几颗。第二次被施暴她就不敢挣扎了。桂桂的父母报了案,一直查不出来,男人还和他们一起假装好心地寻找。后来男人怕人发现,去地洞打算了杀了桂桂,桂桂当时求他,叔叔,你不要杀我,我还要上学。结果男人还是下了手,用石块不停地砸桂桂的头脸,还用一条绳索勒桂桂的脖子,但没想到桂桂没死。

天知道她是怎么样活下来的。她被送到医院来的时候,可怕的伤把几个护士都吓哭了,她的脸基本看不出是一张脸,脖子上是绳索留下的血痕,身体也到处都是伤痕……我写不下去了,其实我真的不想把这件事告诉你,大难不死的桂桂活下来到底是福还是祸,很明显她一生都不可能快乐了。但生命的权利是无人可取代的,哪怕是凶手,他可以控制一切。这是个懦夫,对着比自己弱很多倍的人施暴在我眼里都是懦夫,我感动的是桂桂当时不管经历了什么却总不想死……她已经不会说完整的话了。她怕一切人,唯独不怕我,也许因为我救了她,可我的“救”很不值一提。你知道吗?她现在清醒了点会说的第一句完整的话是,她说要回家,要煮饭。她恍然记得,好像很多天没回家煮饭了,本来放学第一件事就是给家人煮饭……

我还是喜欢医生这个职业的,只是我时间久了也会麻木,再大的痛苦看久了都会平淡。桂桂的事也会过去。柳成青,我来信是想告诉你,我真的很希望你和我结婚,可是为什么你一再拒绝我?难不成你也觉得我手上都沾满了鲜血?可这是不同的,刻意为之的痛苦我是讨厌的,但无法回避的痛苦,我还要承担……谢谢你,柳成青,你听我说了这么多,不知你现状如何,希望你能回信我。

我读完信后,躺到床上,哀恸的脸一张张地从信纸里浮起来。我们总是谈着信仰,然后争执,总是为几句固执的定论而争辩不休。现在想起都是不堪一击的。人们喜欢不由自主回避痛苦,痛苦的生命却如一条绳索般缠绕着你。有些人会挣扎而出,有些人却死了。会会的信似乎成了一种与我与外界进行深度沟通的唯一证据。远方传来椎心的钟声,在黑暗之中,哭泣的受尽折磨的小孩血肉模糊地出现在我梦里。会会的脸出现在镜中,是我俩苍白的脸。慢慢破碎失的会会在梦里让喊着我名字,一个怀着一丝怀旧气息的爱你的人都无法放置吗?

醒来后,我给会会发了条短信:“阳光是照不进闭着的眼的,谢谢你把小女孩的故事说给我听。明天下午的飞机,我会来,你等我。”

那风那雨那世界

那是在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盛开的季节,空气中回荡着阵阵清香,滋润着人的心田,仿佛杂草丛生的井底的一滴清水,流淌着纯净……

——此文献给那些风雨同舟情深不渝的人们

于帆静静的捧着手中的小船,那心中最爱的一叶小舟,就这样的远离了自己的世界吗,还有那风雨同舟的话语,也随那风那雨消逝了吗?

于帆是属于那种比较浪漫的人,她个子不高,但长得漂亮,有一种大家闺秀的气质,还有最好看的就是那水汪汪的大眼睛。

在读高中的时候很多男孩追求她,但她那时只顾学习并没有把那些男孩放在心上。那时她家住在县城里,没有在学校住宿,来回上学她都是骑着自行车,虽然她骑自行车的技术水平一般。

一次放学后她仍然骑自行车回家,刚出校门口不远就被一个愣小子给撞了,那小子也骑着自行车。幸亏她被撞得不严重,只是腿擦破了点皮,稍稍有点血。可她还是气愤极了,圆目立瞪着那男孩,男孩慌张之余才想起说声对不起。男孩要带她到附近诊所涂点药,她看自己并无大碍就说不用了。

之后他们就都走了,过两天在于帆放学的时候,又碰到了那个男生,他问她的伤怎样了,这两天他一直在找她,但不知她在哪班,也不知她叫什么名字。于帆看他诚挚的样子,心中的怒气也消了,便说没事了。那个男生说他叫文强,在高三(二)班。于帆感觉他的名字可笑,还许文强呢。他似乎看出她的想法,没有说什么。于帆告诉了她的名字,但没有告诉她的班级。

因为于帆觉得这个男孩是出于自责的心态,所以也没有过多的想什么。那以后的时间里,于帆在放学的路上经常会看见文强,时间久了,她知道是那个男孩在等他,因为他们不是一班,不是一起出校门,要想相遇只是偶尔,这么经常的相遇就是他刻意在等她的。

每次相遇都没有说话,只是那个男生远远地向她微笑着点头,于帆对他不讨厌但也没有过多的好感。就这样很快到了高三下学期了,学习的紧张和忙碌也冲淡了一切,可那男生始终都会看着她骑着自行车远去的背影。有一天男生终于给女生一封信:“美丽的于帆,你已经走入了我的心里,快毕业了,我不想把遗憾留给自己,我要向你诉说……”

于帆看后觉得并没什么,虽然男生表白得很清楚,但对于她来说好像已经麻木了,况且她并不喜欢那个男孩。从那以后,于帆就故意躲着文强,即使碰见也装作没看见,这使文强很难过。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高考了,他们都考上了大学,而且碰巧还都在同一个城市。

到大学后于帆也是很优秀的,她喜欢文艺,每天同学们都能听到她悦耳的歌声。没过多久文强就找到了她,继续追求着她,她也不理睬。同寝的姐妹都劝她,都说现在这年头象他这样专情的男孩已经太少了,珍惜吧。

经过大家的努力,于帆终于接受了文强。他们刚开始相处的时候很快乐,时间久了,文强就感觉不开心了,因为他一直都觉得于帆不够关心他,只是他自己一头热。可是他是喜欢她,心里放不下。文强当初觉得只要她和他在一起就够了,都说爱到深处只要看到她就够了,只愿付出而没有任何要求,可真正在一起时却还会有这么多的不如意。

他把自己的想法写了一封长长的信,他对女孩说,她把他当做什么呢,还不如一个要饭花子,给要饭花子一个馒头还很温暖呢,可是他对她这一点施舍也没有。女孩看完信后哭了,是呀,从他们相识到现在,男孩一直都是在给予她全部的爱,而她并没有在意,她感觉自己确实应该好好地用心去爱他,毕竟现在他们已经是一对恋人了。

从那以后于帆将感情渐渐地投入了,她才感觉到爱一个人会这么辛苦,每天她都会想念他,特别看到文强写给她的那些信件,而且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文强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一只小船的音乐盒,那只小船代表着帆,文强说与帆风雨同舟。于帆在心中默默地行驶着她的小船,她感觉前行的路上有了方向。

就在他们都沉浸在幸福的甜蜜之中,文强的父母却在暗地里给文强办好了出国留学的手续,这都是在临近毕业时告诉文强的。文强并没有打算要出国,他想和于帆一起在国内读研后再找工作。当他得知这个消息时,他不知怎样对于帆说,要于帆也同他一起去吗,还是让她等他两年呢?

文强见到于帆告诉了他的情况,于帆沉默了许久,最后她说她等他,因为于帆知道她的父母不会让她出国的。那是雨季,也是在那个夜晚,雨下得特别大,他们依偎在一起,任凭那风雨淋湿他们的衣襟。那风雨冲刷不掉他们四年的情感,可是面对即将的分别他们都是那么不舍。

后来文强出国了,于帆在国内读研,他们鸿雁传书,网上见面,偶尔打过洋电话,虽然相隔遥远,于帆始终感觉文强就在她身边,她感觉自己才真正地爱上了虽不浪漫但很有内在的文强。回想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文强总是那么呵护着她,尽管有时她还孩子气,她还总是不在乎的样子。

而现在,于帆常常在梦中,静静的捧着手中的小船,那心中最爱的一叶小舟,就这样的远离了自己的世界吗,还有那风雨同舟的话语,也随那风那雨消逝了吗……每一次,于帆都在噩梦中惊醒,然后她难以入眠。

那又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也是前年的那一天,于帆走在回家的街路上,路两边的灯光闪烁,她不想坐车,只是走着,她不怕淋雨,她也是想念文强吧。她一直向前走着,忽然一把雨伞打在了她的头上,她抬起湿漉漉的脸望去,是文强,她以为她在做梦,她又眨了眨眼睛,真的是文强。

他们什么也没说,相拥在风雨中,伞落在了地上……

第三章

幸福需要自己去争取

有的时候,林默然相信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由一双无形的大手的牵引,就如同每天过的生活,都是如此。

她也曾经祈祷过,在她最无助的时候;她也曾经失落过,在经历了感情的波折之后。生活中没着儿没落儿的时候,林默然便开始胡思乱想起来。心中打了无数的底稿,就是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有一个什么目标。

想着和朋友合伙做生意,但是万事开头难,真的不知道如何起步。而今,踏入社会多年,早已经习惯了各色的冷眼旁观,现实中早已经将大家各自的生活环境划分出了不同的区域。

以为可以信心满满谈论的事情,到头来还是一场空欢喜。

林默然是在最需要朋友关心的时候遇到叶天明的。

昔日的恋人再次相见的时候,他们仍旧有着以往的默契,原本应该很生疏的两个人,却在各自的轻言浅笑中将那份生疏,消失殆尽了。

林默然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可以从对方眼神中,感受到到那份似曾相识的浓情。

原来,他们应该会有一生一世的相守,只是他们是命运捉弄吧?

林默然和叶叶天明没有走在一起,他们竟然都会选择相忘于江湖。

有的时候不是言语的冷漠就是没有感觉,林默然怎么能够让叶天明理解自己对他的那份无言的爱。很多时候,事情不是看表面的,他们的心是不会欺骗自己的。

什么话也不想说,心里的感觉是足够让自己无法欺骗自己的证据。

林默然和叶天明彼此相视的那一刻,心里的感觉让她明白,她还是无法漠视他。

岁月的痕迹,让彼此少了那份青涩,多了一份成熟,而林默然更是多了一份沉稳的历练,理智的就如同应付日常的公司事务。

无论是如何开始的都好,无法袒露在阳光下的恋情就如同罂粟花,让人迷失却无法自拔。不是没有过提示,不是没有过挣扎,时间的推移让一切都淡化了,人生中值得林默然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呢?

我仍旧无法忘情于你,而今天我能得够找回自己的自信,最原始的动力是你给于我的。是你让我充满了斗志,给自己一片奋斗的天空,让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在那里。

因为了解自己才能够去奋斗,你怎么会想到我会依附于你的双翼之下呢?即使你的双翼足够大,我也不想做你背后的女人。

你仍旧那么爱护我,让我知道,你还是那么在意我。

只是,你知道吗?我在心里,放不下你。

舍不得,就是无法割舍这份感觉,我相信有一天我们哪个城市的街头不期而遇。我知道,就如同那日一样我们对面相逢。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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