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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1 15: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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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玛格丽特·米切尔

出版社:时代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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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上中下)

飘(上中下)试读:

译序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撰写了一本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飘》。这本书出版以后,在读者中引起了前所未有的轰动,第一年便销售了两百万册,日销售量最高达五万册,并且被译为十八种文字,在世界范围内销售。据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的统计,《飘》已成为二十世纪世界最畅销的三种小说之一。

与之交相辉映的是,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于1946年获八项奥斯卡大奖,男主角克拉克·盖博被封为影帝,女主角费雯丽一举成名,成为一代巨星。这部影片,还被好莱坞定为永久保存的珍藏影片。

由此可见,《飘》问世之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是毋庸置疑的。

然而,对于这本脍炙人口的佳作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却始终存在着争议。文坛主流对之迟迟不予认同。有的评论家拿米切尔跟萨克雷、托尔斯泰相比,认为无论就学识素养、思想境界还是创作手法而言,她跟两位大师都相去甚远。而且,从艺术水准来说,《飘》存在着某些明显的不足之处,诸如结构松散,语言不够精练,有些人物和事件的脉络不够清晰,等等。尤其为人诟病的是,作者的同情,显然是在没落的奴隶庄园主那一边,对于必然要退出历史舞台的南方奴隶制度,怀着惋惜与留恋。因此,在她的笔下,难免会有违背历史真实,以致歪曲事实的倾向。因此,有人认为,《飘》只是一本流行于一时的通俗小说、一本畅销书而已。

另一种看法则认为,小说《飘》有着很高的艺术成就,塑造了一些具有鲜明个性且立体化的人物。书中四个主要角色,个个栩栩如生,音容笑貌,跃然纸上,尤其是女主人公思嘉,堪称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永恒艺术典型。书中对主要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真实、细腻而深刻,情节富有戏剧性,对细节的描绘具体而生动。因此,这部作品,不愧为经典之作。

笔者以为,何妨换一个视角,以一个读者的眼光,来看一下这本书带给我们的是什么。

首先,作者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十九世纪下半叶美国南部诸州(主要是佐治亚州)的广阔社会画卷。时间跨度上,是从1861年到1877年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时期。作者从南军攻打萨姆特要塞的前夕写起,沿着女主人公思嘉的活动轨迹,把故事情节按顺序展开,使我们对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美国南部的社会生活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南北战争的爆发,离美国宣布独立还不到一百年,是美国这个年轻国家在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它废除了罪恶的奴隶制度,解决了南北两种体制之间的矛盾,为美国经济的腾飞创造了条件。作者以细腻生动的笔触,把南方奴隶制社会走向崩溃的过程,真实地再现了出来。我们知道,对某一时期、某一地区社会与人民生活的描绘,文学作品比起文献记载,要丰满翔实得多。正如恩格斯在说到巴尔扎克的小说时,说从中所学到的东西,要比从当时所有的经济学家、历史学家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还要多。我们从十二橡树的烤肉野宴上,看到南方贵族子弟的骄纵和不可一世的气焰;从亚特兰大的大火中,看到战争的恐怖;从塔拉庄园周围一带的废墟,看到战争的破坏力;从三K党人为思嘉所受屈辱而采取的报复行动,看到这一恐怖组织的形成与活动。固然,由于作者站在南方蓄奴庄园主的立场上,没有能够正确地反映这场战争,其中有些片段,比如对那次三K党人的袭击事件,那充满同情的描述,显然有悖于正义的良知。但就整体而言,作者还是忠实地再现了历史的原貌。米切尔攻读的是文学,担任过记者,她父亲是亚特兰大历史学会的主席。这使得她对当地的历史,尤其是1861—1865年的内战史,有充分的理解。她写这本小说,从构思到完成,花了十年时间,态度严谨,一丝不苟。因此,尽管她在情感上倾向于必然崩溃的上层奴隶庄园主社会,她还是如实而深刻地揭露了这一制度灭亡的过程。她在书中写到塔拉庄园一带遭受联邦军队烧杀破坏的情景时,也是符合历史的真实情况的。因为战争免不了破坏,而为了彻底摧毁对方,对南方大肆破坏,北方联邦主帅选择执行这一战略方针。米切尔的这种情况,跟巴尔扎克、托尔斯泰一样,倾向性并没有妨碍他们在艺术创作中对事实的尊重。因此,就认识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历史时代、一个社会的角度来看,这本书还是值得一读的。

其次,从《飘》的艺术特色来看,本书的中心人物是女主人公思嘉,一切情节全都围绕她的活动而展开。从书中的描绘,不难看出,她是一个任性、轻率自私、冷酷、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她先后抢走了艾希礼的妹妹霍尼和自己的亲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第一次是为了怄气,第二次是为了金钱,全然不顾这样做给他人造成的痛苦。她为了弄到钱,竟然到监牢里去看望白瑞德,甚至不顾廉耻,提出要出卖自己。为了从工厂中榨取更多的利润,她听任工头约翰尼雇佣犯人,以非人的残酷手段对待他们。可是,从另一个侧面可以看出,她又是一个有个性、有胆识、临危不惧、勇往直前的人。她在十七岁的小小年纪就成了寡妇,从此只能穿着黑色衣服,不苟言笑,任何欢乐的事,便再也没有她的份儿。正是在这种环境和气氛下,在一次义卖会上,当白瑞德出资一百五十元金币,要求和思嘉跳舞的时候,这一离经叛道的荒诞请求,使得在场的人无不感到惊愕和愤慨,而更令人目瞪口呆的,却是思嘉那大胆而响亮的回答“我肯的”。这石破天惊的一声,喊出了十九世纪被压抑的女性要求个性解放的渴望,是极其勇敢而大胆的举动。

亚特兰大的大火,是美国内战中被载入史册的一个事件。当围城处于危在旦夕的时刻,火光冲天,炮声隆隆,此时的思嘉,面对即将临盆的媚兰,自己对助产知识又一窍不通,却毅然承担起接生工作,让媚兰把孩子生了下来。随后,她又设法找到白瑞德,在他的帮助下,把媚兰及孩子平安地带回塔拉。接下来,在满目疮痍、缺衣少食的情况下,她像黑奴一样,到田里去干艰苦的农活,想尽办法,让一家人免于挨饿。这种艰苦卓绝的精神,尤其是出现在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闺阁千金身上,不能不令人感佩。

白瑞德是作者着力塑造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他行为放荡,劣迹斑斑,靠非法走私发了财。他包养娼妓,败坏了正经人家的孩子的声名,却又不肯娶她。他为了赢得思嘉的芳心,费尽心机,帮助她,启发她,诱惑她,欺骗她,捉弄她,伤害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反面角色的形象。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他会对社会底层的黑奴嬷嬷那么尊重,对毫不起眼的媚兰那么尊敬?为什么他会在他的头号情敌艾希礼处在生死关头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去拯救对方?

其实这正是米切尔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特色。她曾表示她深受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影响,原打算把《飘》写成维多利亚风格的小说。所谓维多利亚风格,是指对现实生活的一种理想主义的描绘,让好人最终得到好报,坏人受到惩罚,像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便是一个典型。然而在作者竭力反映历史真实的时候,她笔下的主要人物,必然会面临着“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在艰难时世,人性中美好的一面和不那么美好的一面,便会凸显出来。在思嘉身上,自私、冷漠、贪婪、勇敢、坚定和百折不回的性格特点此起彼伏。在白瑞德身上,一方面是行径荒唐,花天酒地;另一方面,却有着拜伦式的高雅与仗义。正是对这种复杂的性格的塑造,形成作者独特的艺术风格,让小说产生了令读者不忍释卷的魅力。

十七世纪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这里“怡情”一词,指的是“乐趣”(英语原文是“delight”)。一部文学作品的成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它的可读性。《飘》的艺术成就,除了十分真实、细致的心理刻画以及设计巧妙的人物关系以外,极富戏剧性也是它的魅力所在。比如书中第六章,思嘉精心设计跟艾希礼在藏书室见面,向他表示爱意。遭到拒绝以后,她满腔怒火地把一只花瓶向壁炉扔过去。此时令人万万想不到的是,本应是人迹罕见的地方,居然冒出一个人来,而此人却偏偏又是那无所顾忌、口无遮拦、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无赖白瑞德,这叫人难以置信。又比如书中第三十四章思嘉探监那一幕,原本满怀希望,以为总可以从白瑞德那里借到钱,结果大出意料,不仅计划落空,反而彻底暴露了自己,蒙受了极大的羞辱。那场景也是极富戏剧性的。再如第四十五章和四十六章中,宪兵司令部来追查三K党人肇事的时候。白瑞德、艾希礼和媚兰合演了一场精彩的闹剧,加上妓女贝尔的配合,把宪兵中尉贾弗里搞得晕头转向,有点像王尔德笔下《少奶奶的扇子》里的场面,富有喜剧色彩,读来令人忍俊不禁。

从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飘》同时也是一本趣味盎然的佳作,其可读性是不言而喻的。《飘》问世以后不久,在1940年,我国便有了傅东华先生的译本。傅译以其流畅的文笔、挥洒自如的风格,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1990年,由笔者移译全书,经杭师院院长黄怀仁先生润饰后,由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了《飘》的百万字全译本。如今这一译本已由国内多家出版社印行,至今销路不减。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飘》绝不是一般意义上昙花一现的畅销书。朱攸若

(上)

第一部

第一章

思嘉·奥哈拉长得不算美,但男人常常还来不及端详她的姿容,就被她的魅力所迷醉,比如塔尔顿家那对双胞胎兄弟,就正是如此。她脸上鲜明地糅杂着两种特质,一种是来自母方的纤细,一种是来自父方的粗犷。她母亲出身于法国血统的海岸贵族之家,父亲则是肤色红润的爱尔兰后裔。她的脸庞特别引人注目,尖尖的下巴,方方的牙床,一双浅绿色纯净的眸子,眼角微微翘起,长长的睫毛根根挺直,浓黑的眉毛成两条斜线,挂在木兰花般的白皙肌肤上——那是南方女人极为珍爱的玉肤,出门时要用面纱、软帽和手套保护起来,不让佐治亚州的灼热阳光把它晒黑。

一八六一年四月里的一天下午,阳光明媚。思嘉小姐在她爸爸那个叫作塔拉的庄园里,由塔尔顿家两兄弟斯图尔特和布伦特陪着,坐在走廊的阴影处,显得颇为妩媚动人。她穿着一身簇新的绿色花布衣服,裙摆展开呈波浪形,脚上配着一双绿色平跟山羊皮鞋,那是她爸爸新近从亚特兰大给她买来的。这身衣服把她只有十七英寸的腰肢——邻近三个县里首屈一指的纤腰——衬托得格外窈窕。一件巴斯克紧身上衣贴着一对隆起的乳房,使这年方十六的妙龄少女,看起来相当丰满成熟。可是不管她那展开的长裙显得多么端庄,她那梳得平整的发髻多么严肃,她那交叠着放在膝盖上的雪白小手多么文静,却还是掩饰不了她的本性。在她可爱而正经的脸容上,那一双绿色的眼睛显得风骚、任性又充满活力,这和她那娴静的举止丝毫不能相称。她的仪态是她母亲的谆谆教诲和嬷嬷的严厉管束强加于她的,那双眼睛才真正属于她自己。

双胞胎兄弟坐在她身旁,一边一个,他们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脚上穿着高筒靴,结实的双腿交叉搁着,眼睛禁不住玻璃窗高处透射进来的阳光,眯成了一条缝儿。他们在随意地又谈又笑。他们今年十九岁,身高六英尺二英寸,骨骼粗大,肌肉发达,脸晒得黝黑,一头深赭色的头发,欢乐的目光中透露出骄纵的神情。他俩穿着一模一样的蓝色外衣和芥末色马裤,看起来就像是难分彼此的一对棉桃。

室外,西斜的阳光照进院子里,把翠绿丛中的山茱萸树上的一簇簇白色花朵照耀得分外鲜明。车道上拴着两匹高头大马,毛色暗红,就像它们主人的头发。一群精瘦的、专猎负鼠的小猎犬在马蹄边吵闹不休,它们不管两兄弟去哪里,都追随在他们身后。过去不远,躺着一只浑身带着黑斑点的护车犬,它是狗中之贵族,此刻正把鼻子搁在前爪上,耐心地等它的主人回家吃晚饭。

两兄弟和他们的马、狗的关系,不但是亲密的伙伴,气质上也极为相似。他们都健康、年轻、无思无虑;他们都体态优美、情绪饱满、风头十足。两兄弟又像他们所骑的马一样,威风凛凛,不容触犯。不过,对于懂得如何驾驭他们的人来说,相处倒也并非难事。

坐在廊下的这三个男女青年都出生于庄园主家庭,从小就由人侍候长大,虽说养尊处优,却没有一点儿懒散和文弱的样子,这是因为他们长年在户外生活,很少在书本上面花费心思,所以都有乡间人活跃和强健的特点。这个位于北佐治亚的克莱顿城,不久前才建立起来。按照奥古斯塔、萨凡纳和查尔斯顿的标准,未免略欠文雅。南方一带的人生活平淡守旧,对佐治亚北部的人不大看得上眼。可是住在北部的人对缺少教育的熏陶并不感到羞愧。对他们来说,要会种一手好棉花,长于骑马、射箭和跳舞,善于殷勤而温柔地护卫女人,喝起酒来又不失绅士风度,这些才是顶顶要紧的。

两兄弟在这些方面的本领,可以算得上出类拔萃,他们对于书本知识则无能为力,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他们家拥有的财富、奴隶和马匹,在当地是首屈一指的。但是他俩肚子里的墨水,比起邻家的穷苦子弟来,却不免要相形见绌。

斯图尔特和布伦特此刻之所以百无聊赖地坐在塔拉庄园的走廊里跟思嘉聊天,原因正在于此。他俩刚被佐治亚大学开除,这是他们在两年内第四次被大学除名。他们的两个哥哥,汤姆和博伊德,原来跟他们在同一所大学就读,见两个弟弟不受学校欢迎,也不愿留在学校,便陪着弟弟一起回了家。斯图尔特和布伦特觉得又一次被撵出校门,是一桩挺有趣的事。思嘉自从去年离开费耶特维尔女子中学以来,从没打开过书本,因而跟兄弟俩一样,只觉得这件事挺有趣。“我晓得你们俩不在乎被学校开除,汤姆也不会在乎,”她说,“只是博伊德不知该怎么办?他有点儿想好好念下去。你们俩先是叫他读不成弗吉尼亚大学、亚拉巴马大学和南卡罗来纳大学,这次又害得他读不成佐治亚大学。照这样下去他永远别想念到毕业啦。”“噢,他可以到费耶特维尔去,在帕米利法官的事务所里学法律,”布伦特漫不经心地回答,“再说,我们这次离校没什么了不起的,反正读不到学期结束我们都得回家。”“为什么?”“打仗呀,你真傻,现在随时都有打仗的可能,要是真打起来,你想我们还能留在大学里读书吗?”“哪里会打什么仗,”思嘉不耐烦地说,“不过是说说罢了。喏,上星期艾希礼·威尔克斯跟他父亲还对爸爸说过,我们在华盛顿的特派员已经就南部邦联问题跟林肯先生达成了协议。何况北方佬根本不敢和我们打。仗肯定打不起来,我已经听得腻烦死了。”“仗打不起来!”兄弟俩愤怒地叫嚷起来,仿佛受了欺骗似的。“怎么,亲爱的,仗是肯定要打的,”斯图尔特说道,“北方佬就算不敢跟我们打,但是前天晚上博勒加德将军用大炮把他们从萨姆特要塞轰了出去,这样一来,他们再要不打,就会在全世界人面前丢人现眼。怎么,南方邦联——”

思嘉噘着嘴,装出极不耐烦的样子。“你要是再提起‘打仗’这两个字,我就走进屋里去,把门关上。我最讨厌的字眼就是‘打仗’,再就是‘脱离联邦’。爸成天不分早晚地谈打仗,来看他的男人没有一个不是口口声声萨姆特要塞、州权和阿贝·林肯,烦得我简直忍不住要喊叫起来!男孩子谈的也不外乎是打仗,要不就是他们的老营队。连舞会上谈的几乎全都是这些东西,真叫人扫兴!总称佐治亚州要等过了圣诞节才宣布退出联邦,要不今年的圣诞舞会就会给毁了。你只要再提‘打仗’两个字,我就马上进屋去。”

她说这话是当真的。谈话要是不以她为中心,她就会坐不住。可是她在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却带着微笑,还特意让两个酒窝深深地显示出来,而她乌黑的睫毛像蝴蝶的翅膀般眨动着。果然,像她打算好的那样,两兄弟被她的魅力迷住,忙不迭地向她道歉,说不该惹她厌烦。他们并不因为她对打仗不感兴趣有所看轻她,反而更喜欢她。打仗是男人的事,她的态度正好是她的女性气质的证明。

她既已施展巧计摆脱了打仗这个可厌的题目,便饶有兴味地回到原来的话题上来。“你们的妈妈对你们被开除这件事是怎么说的?”

两兄弟想起三个月以前被弗吉尼亚大学赶回家来的时候,妈妈是怎么对待他们的,不由得露出难堪的神色。“噢,”斯图尔特说,“她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今天一大早趁她还没起床,汤姆和我们就出来了。我们来到你这里,汤姆去了方丹家。”“你们昨晚回家时她什么也没说吗?”“昨晚还算运气好。我们快到家的时候,妈上个月在肯塔基买的雄马刚好运到,家里闹得天翻地覆。那匹大牲畜——可真结实;思嘉,你得跟你爸说声,要他马上去瞧瞧——在到这里来的路上,它咬掉了马夫身上的一大块肉,还踩倒了我妈派到琼斯博罗等候火车的两个黑奴。就在我们到家前不久,它简直要把马厩踢坍下来,连妈的那匹老雄马斯特劳贝里也给折腾得半死。我们进门的时候,妈正在马厩里拿着一袋白糖哄它,她干这种事可真有两下子。几个黑奴都远远躲开,眼球突出,吓破了胆,妈却毫不在乎地和它说话,让它在她手上吃东西,就像它是家里人一样。对付起马儿来,谁也比不上妈。她一看见我们就说:‘我的天,你们四个怎么又回来啦,你们简直比埃及的瘟神还要坏。’那时恰好那马又抬起后腿直喷鼻息,妈就说:‘快走开,没看见这宝贝儿又要耍性子吗?明天早上我再来对付你们四个!’因此我们就赶紧去睡觉,今天一大早就溜出来,只留下博伊德去对付她。”“你说博伊德会不会挨揍?”思嘉和县里别的人一样,对小个子塔尔顿太太的作风不太习惯。只要这位太太认为合适,她就会扬起马鞭抽打她那几个已经长大成人的儿子。

比阿特丽斯·塔尔顿是个忙碌的女人,她有八个儿女、上百个黑奴,有一大片很大的棉花种植场,还拥有本州最大的养马场。她脾气暴烈,那四个不争气的儿子一不小心就会惹得她火冒三丈。她从来不允许别人打她的马匹和黑奴,可是她觉得偶尔抽她儿子几鞭子只会有益无害。“她当然不会揍博伊德。他是长子,长得又矮小,她从来不曾狠狠揍他,”斯图尔特说道,对自己六英尺二英寸的身高,很得意,“我们这才让他留在家里去跟她解释。天晓得,妈真不该再打我们啦,我们俩已十九岁,汤姆已二十一岁,她还把我们当作六岁孩子看待。”“明天参加威尔克斯家的野宴,你妈是不是骑那匹新买来的马去?”“她是这样想,不过爸说那马太危险。再说几个女孩子都不肯,她们说妈至少得有一次坐着马车去参加宴会,像个有身份的太太。”“明天最好不要下雨,”思嘉说,“这一星期几乎天天下雨,要是把野宴搬到室内来举行,是顶顶倒胃口的事。”“噢,明天会晴的,而且会热得像六月里一样,”斯图尔特说,“你看那太阳落山的光景,我从没有见过这样血红的落日。根据落山时的太阳,你准能知道第二天的天气。”

他们放眼朝天边望去,杰拉尔德·奥哈拉新近翻耕过的棉田一望无际。夕阳在弗林特河对岸的山背后像一团火似的翻腾下降,四月白昼的温暖渐渐消退,代之以一阵清新的凉意。

那年春天来得早,几场温暖的春雨过后,粉红的桃花一下子绽满枝头,河畔沼泽地里和远处山坡上,雪白的山茱萸一簇簇点缀其间。春耕已近尾声,似血的残阳给佐治亚红土地上新翻的田畦加深了色调。湿润而没有庄稼的土地,在等待着播种棉籽。道道犁沟的沙土顶端泛起浅红一片,而在它们的两侧,由于日光阴影的深浅不同,呈现出猩红、橙红和茶褐色。粉白的砖屋恰似红色海洋中的一个小岛,那海洋波涛起伏,波峰裂为碎浪的刹那间突然凝固,形成眼前的景色。这里不同于佐治亚中部的黄土平原,也不同于沿海种植场的黑土地带,在北部佐治亚逶迤的丘陵地带看不到笔直的长条田畦,翻耕出来的无数条曲线为的是不让肥沃的土壤被雨水冲刷到河床里去。

这里是天然的红土带,雨后血红似火,干旱时现出黄褐色的粉尘,是天底下最好的棉花地。在这片欢乐的土地上,有白色的房舍、宁静的田野和缓缓流淌的黄浊河水,还有最灼热的日照和浓密的阴影。种植场上的垦地和连绵不断的棉田,对着和煦的阳光安详而满足地发出微笑。它们的边缘是一片原始森林,那里即使在酷热的正午时分,依然十分阴凉。它神秘而略带不祥之兆。飒飒的松树似乎已耐心地等待了整个世纪,它用低低的叹息声发出恐吓:“当心!当心!我们曾占用过你们,我们能再次把你们夺回来。”

走廊上的三个人已经听到了不远处传来的马蹄声、鞍辔上的铃铛声和黑奴们肆无忌惮的笑语声,那是在田里干活的人赶着骡子回来了。屋子里飘来了思嘉的母亲埃伦·奥哈拉轻柔的声音,她正在呼唤掌管钥匙篮子的黑奴女孩儿。只听那孩子气的女高音答应着“来啦,太太”,接着是走向屋后熏肉储藏室的脚步声,那是埃伦去给干活回来的人发放食物的声音,同时可以听见瓷器碰撞的嗒嗒声和银餐具的叮当声,那是塔拉庄园里管膳食的男管家波克在铺桌子准备晚餐。

这一连串声响,提醒两兄弟该是回家的时候了。可是他们害怕见到母亲,尽量赖着不走,一心盼望思嘉留他们吃晚饭。“我说,思嘉,关于明天的事,”布伦特说道,“总不能因为我们在外地,不知道这次野餐和舞会,明晚就不该痛痛快快地跳一场吧。你大概还没有答应所有的舞都跟别人跳吧?”“为什么不?我全都答应跟别人跳了,我怎么会事先知道你们都会回来,我不能光为了等待你们两位,便去冒做壁花的危险哪!”“你会做壁花?”两兄弟哄然大笑起来。“得了,亲爱的。你得答应第一支华尔兹陪我跳,末了一支陪斯图跳,还要答应和我们一起吃晚饭。我们像上回一样,仍坐在楼梯口,叫金西嬷嬷再给我们算算命。”“我不爱听金西嬷嬷算命。她说我将来会嫁给一个头发漆黑、髭须浓密的男人,可是我偏偏不喜欢黑头发的男人。”“你喜欢红头发,对吗,亲爱的?”布伦特咧开嘴笑道,“好,快答应跟我们跳华尔兹并且在一起吃晚饭吧。”“要是你答应,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斯图尔特说道。“什么?”思嘉嚷了起来,她像孩子一样,听到“秘密”一词,马上就活跃起来。“是不是昨晚从亚特兰大听来的消息,斯图?你指的要是那件事,可别忘了我们答应过要保守秘密的。”“那是皮特小姐告诉我们的。”“什么小姐?”“喏,就是艾希礼·威尔克斯的姨妈,住在亚特兰大的皮特帕特·汉密尔顿小姐——她是查尔斯和媚兰的姑妈。”“噢,是她。我这辈子没见到过比她更傻的老婆子。”“昨晚我们在亚特兰大等火车回家,她恰好坐着马车经过车站,看见我们就停车和我们说话。她告诉我们明天晚上在威尔克斯家的舞会上要宣布一个婚约。”“哦,这个我知道,”思嘉失望地说,“就是她那个傻瓜侄子查利·汉密尔顿和霍尼·威尔克斯订婚的事。大家早就知道他们两人早晚会结成夫妻,尽管男方看来劲头不怎么大。”“你说他是个傻小子吗?”布伦特问道,“去年圣诞节你还让他在你身边团团转来着。”“他要缠着我转,我有什么办法,”思嘉不在乎地耸耸肩,“我觉得他过于娘娘腔了。”“可是,明天要宣布的并不是他们俩订婚的事,”斯图尔特胜利地说道,“是艾希礼和查利的妹妹媚兰小姐订婚!”

思嘉脸不变色,只是嘴唇发白——就像一个人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受到猛力一击,一下子明白不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似的。她直愣愣地瞪着斯图尔特。他呢,从来不懂得体察别人的心思,还以为她是被这个意想不到的新闻吸引住了。“皮特小姐说这事本来打算要到明年才宣布的,因为媚利小姐身体一直不太好。如今到处都在谣传打仗的事,两家觉得还是早点儿完婚的好,所以决定在明天舞会小憩时宣布。现在,思嘉,我们把秘密告诉了你,你该答应和我们一起吃晚饭了吧?”“我当然答应。”思嘉机械地答道。“包括跳所有的华尔兹?”“我都答应。”“你真好!我敢说别的男孩子一个个都会发疯的。”“让他们去发疯好了,”布伦特说道,“我们俩对付得了他们。我说思嘉,明天上午的野宴你一定得跟我们坐在一起。”“什么?”

斯图尔特重复了一遍他的请求。“当然。”

两兄弟兴高采烈地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心里却不免带有几分诧异。他们虽然自以为在思嘉的求婚者中占有相当优势,可是从来没有这样轻而易举地得到她的恩宠。通常她总要让他们一再恳求,故意地既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他们若是生气,她就只是笑;他们若是光火,她就装得冷冰冰的。现在她几乎把明天一整天都给了他们——野宴上让他们坐在她身旁,还让他们跟她跳所有的华尔兹(他们一定要设法叫明天跳的舞全是华尔兹),晚宴小憩的时间也给了他们。看来这次被学校开除出来,是非常值得的。

他们的情绪被刚才的成功激励起来,便继续赖着不走,谈野餐,谈舞会,谈艾希礼·威尔克斯和媚兰·汉密尔顿,兄弟俩你一言我一语,将他们二人取笑一番,明显地暗示想要留在这里吃晚饭。这样过了一阵子,他们方才察觉思嘉很少开口,气氛不知怎么变了样。究竟是怎么回事,这对双胞胎弄不明白,然而下午的欢快气氛似乎已经消失,思嘉好像没在听他们说话,尽管还不至于答非所问。两兄弟意识到有点儿不对劲,觉得困惑不解,又硬赖了一会儿,这才不情愿地站起身来看看表。

夕阳低低地照在新耕的田野上。河对岸高大的树林在朦胧中隐约可见。燕子倏忽从院子里掠过,鸡、鸭和火鸡,有的昂首阔步,有的摇摇摆摆,都从田野里散散落落地回家来了。

斯图尔特吆喝了一声:“吉姆斯!”不一会儿,一个和他们年龄相仿的高个子黑人孩子气咻咻地从屋角里转了出来,向拴着的马匹奔去。吉姆斯是他们的贴身仆人,像那群猎狗一样,随时跟在主人身边。他从小就是两兄弟的伙伴,在他们十岁生日的那天,就被分派给他们使唤。狗群一见到吉姆斯,马上从红土地上站起身来,等待两位主人的到来。两兄弟对思嘉躬身施礼,握手告别,跟她说明天一早先到威尔克斯家等候,随即一口气走下过道,跳上马背,扬鞭跑上植树夹道,后面跟着吉姆斯。他们在夹道上转过身子,朝她挥舞帽子,对她高声呼喊。

两人转过尘土飞扬的弯道,出了塔拉的视野。布伦特在一丛山茱萸底下勒住了马,斯图尔特也勒住了马,吉姆斯跟在他们后面也停住了。那几匹马见松了缰绳,便伸长头颈去吃嫩绿的春草。那一群有耐性的猎狗重新在松软的红土地上躺下,贪婪地仰视着在暮霭中盘旋的燕子。布伦特那宽阔机灵的脸蛋上露出惶惑的神色,还略带点儿愤慨。“我说,”他说道,“照你看,她刚才有没有想留我们吃饭的意思?”“我以为她会有的,”斯图尔特说道,“我一直在等,可是她竟不留我们。你说这是怎么回事?”“我说不上来。依我看,她是应该留我们吃晚饭的。今天是我们回家的第一天,她已经很久没见到我们了,而且我们有好多事情要讲给她听。”“我们刚来的时候,她看到我们好像非常快活。”“我看也是这样。”“可是,大约半个钟头以前,她忽然不爱吭声,好像有点儿头疼的样子。”“我也注意到了,不过,我没当作一回事。你说她究竟哪里不舒服?”“不晓得。我们会不会说了些什么惹她动气的话?”

两人都想了一会儿。“我什么也想不出来。再说,思嘉要是动了气,是谁都看得出来的。她不像有些女孩子,爱把事情藏在心里。”“是呀,这正是她讨人喜欢的地方。她动起气来并不冷冰冰地板着脸——她会说给你听。可是这一回一定是我们说了些什么,要不就是做了些什么,惹得她心里不痛快,不想和我们说话。我敢赌咒她刚见着我们的时候心里很高兴,本来是打算留我们吃晚饭的。”“会不会是因为我们被学校开除的缘故?”“哎呀,不会的!别那么笨。她听到这消息简直笑得前仰后合,而且思嘉对书本上的东西,不见得比我们更放在心上。”

布伦特在马鞍上转过身子叫唤那黑人马夫。“吉姆斯!”“什么事,先生?”“你有没有听见我们刚才和思嘉小姐谈话的内容?”“绝对没有,布伦特先生!你想到哪里去了。我怎么敢偷听白人先生的谈话呢?”“偷听,得了!你们这些黑鬼什么事都知道。别跟我扯谎,我亲眼看见你鬼鬼祟祟地绕过走廊,蹲在墙边的茉莉花丛里。我问你,我们到底有没有说过些什么叫思嘉小姐动气——或者是伤了她的心的话?”

话既然已经点穿,吉姆斯就不假装没有偷听他们的谈话了。他紧紧锁着他的黑眉梢。“没有,先生,你们没说过惹她生气的话。她像是很惦念着你们,见着你们高兴得像只小鸟似的。可是后来谈起艾希礼先生和媚兰·汉密尔顿小姐订婚的事,那时她就像只小鸡看见天空中有老鹰在飞,吓得不敢出声了。”

两兄弟相互看了一下,点点头,但还是不懂其中的奥妙。“吉姆斯说得不错,我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斯图尔特说道,“我的天!艾希礼对她根本算不了什么,不过是个普通朋友。她看中的是我们俩。”

布伦特点头表示赞同。“你看会不会是这样,”他说,“艾希礼明晚要宣布订婚的事,事先没跟她说。她认为他不该不把这件事第一个告诉她这个老朋友,因而生他的气。女孩子对这些事特别计较,总想第一个晓得。”“嗯,可能是的。其实那也没有什么大不了。这本来是准备暂时秘而不宣的事,好叫大家吃惊一下。男人有权利对自己的婚事保守秘密,不是吗?假如媚利小姐的姑妈没跟我们说,我们也不会知道。不过思嘉应该晓得他早晚得和媚利小姐结婚。威尔克斯家和汉密尔顿家向来是表兄妹为婚的,大家好几年前就知道艾希礼要和媚利结成一对,就像霍尼要和媚利小姐的哥哥查利婚配一样。”“好吧,我认输。不过她不留我们吃饭总是件憾事,我怎么也不想回去听妈妈教训。我们被开除回家,这又不是第一回。”“说不定博伊德已经让她消气了。你知道那家伙油嘴滑舌,多么能说会道,他总有办法弄得她心平气和。”“不错,博伊德有这能耐,不过得费点儿工夫。他得拐弯抹角地大兜圈子,把妈弄得晕头转向,她才肯罢休,才会叫他留点儿嗓子,到将来当律师时作为辩论之用。现在他还没有时间跟她开腔。我敢说妈这阵子心思正放在那匹新买的马身上,要等她在晚饭桌上坐下来,看见博伊德,才会想起我们的事。那顿饭,她一定越想越火,要等晚上十点钟光景博伊德才有机会跟她说明,校长居然用那种态度对你我二人训斥,那么我们四个,不论谁留在学校,都不是件光彩的事。大约要到半夜他才能把她的全部怒气统统引到校长头上。那时她会责问博伊德为什么不开枪把那校长打死。对!半夜以前我们绝不能回家。”

两兄弟怏怏不乐地面面相觑。对于驾驭烈马、开枪滋事、惹恼邻居这一类的事他们全不在乎,怕只怕他们红头发的母亲不留情面地说话和毫不吝惜地落在他们屁股上的马鞭子。“我说,”布伦特说,“不如到威尔克斯家去吧,艾希礼和他家的几个女孩子会留我们吃饭的。”

斯图尔特看来不太乐意。“不,别去他家。他们要准备明天的野宴,正忙得不可开交,再说——”“哦,我全忘了,”布伦特忙说,“对,不能上他家去。”

他们吆喝着马儿,默默骑了一会儿,斯图尔特脸颊发红,露出窘困的神色。去年夏天之前,他一直在追求因迪·威尔克斯,两家子和全县的人都赞成这件事。因迪性情恬静、本分,大家认为她可以使得他的暴烈性子变得平和一点儿,至少他们是这样热切地希望着。斯图尔特本来可能和她配成一对,可是布伦特不乐意。布伦特也喜欢因迪,只是嫌她姿色过于平庸,性格过于温顺,自己不可能爱上她,因而不愿陪伴斯图尔特同去。两兄弟第一次在情趣上发生分歧。布伦特气愤的是,他兄弟居然爱上一个在他看来丝毫不足为奇的姑娘。

到了去年夏天,在琼斯博罗橡树林里的一次政治性演说会上,两兄弟忽然发现了思嘉·奥哈拉。其实他们相识已经多年,从小时候起,她就是他们心爱的小伙伴,因为她不论骑马或是爬树,本领都不在他俩之下。现在令他们惊奇的是,她忽然已经是豆蔻年华,成了天底下顶顶有魅力的姑娘。

他们第一次注意到她的绿色眸子多么灵活,她的笑靥多么动人,她的双手多么小巧,她的腰肢多么纤细。他们的慧言隽语博得她阵阵欢笑,这两兄弟便以为在她的心目中,他们是一对非凡的小伙子,不由得更加卖力地对她大献殷勤。

这是两兄弟一生中值得纪念的日子。此后每当他们谈起这事,他们总奇怪为什么以前一直没有察觉出她的美。正确的答案他们恐怕永远没法找到,因为那是思嘉存心要在那一天引起他们注意的。她生性不能容许一个男人不爱自己而去爱别的女人。看到因迪·威尔克斯和斯图尔特一起参加演说会,是她那好掠夺的天性怎么也受不了的。而且她光赢得斯图尔特一个人的好感还不够,同时还挑逗了布伦特,于是把两兄弟一股脑儿地俘虏过来。

两兄弟既然同时爱上了思嘉,因而斯图尔特便把因迪·威尔克斯抛到了脑后,布伦特也把他本来就不十分热心追求的洛夫乔伊姑娘莱蒂·芒罗抛到了脑后。他们从不考虑一下,若是思嘉选中了两兄弟之一,那么失败的一位该怎么办?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就只有顺其自然了。眼下两人看上了同一个姑娘,彼此都很满足,两人之间并无妒忌。这种情况邻居们觉得很有趣,他们的母亲却感到烦恼,因为她对思嘉并无好感。“要是那个淘气鬼看中你们哪一个,就算他活该,”她说,“说不定她两个全要,那你们只好搬到犹他州去住,不过我怀疑那里的摩门教徒不肯收留你们。我只怕你们哪一天喝多了,为那个靠不住的绿眼珠小妖精争风吃醋,拿枪互相厮杀起来。不过依我看那样倒也不坏。”

自打演说会那一天起,斯图尔特一见到因迪就觉得不自在。这倒并不是因为因迪曾经埋怨过他,或者哪怕是在眼神或者姿态中流露出已察觉他变心了的神情。她是个非常端庄贤淑的姑娘,绝不会举止失态。可是斯图尔特难免觉得有负于她。他明白正因为自己主动追求,因迪才爱上了他,而且至今仍在爱他。他为自己的行为不够高尚而深深自责。他依然十分喜欢她,因她的良好教养、她的优秀品质和她的学识而尊敬她。然而可恼的是,和思嘉的光彩夺目、变幻多姿对比起来,她就显得呆板、乏味,始终一成不变。和因迪在一起,你心里能够拿得准;和思嘉在一起,你就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样真能叫男人意乱神迷,然而其中自有乐趣,这就是她的魅力。“那么,还是到凯德·卡尔佛特家去吃晚饭吧。思嘉说凯思琳从查尔斯顿回来了,或许会带来关于萨姆特要塞的最新消息。”“凯思琳才不会带来新消息呢,我敢以二比一的赌注跟你打赌,她根本就不知道港口里边有个要塞,要塞里到处是北方佬,后来被我们的大炮轰了出去。她就知道参加过多少次舞会,招徕过多少个花花公子罢了。”“去听听她嚼舌头也蛮有趣,反正在妈上床睡觉以前我们得找个地方躲一躲。”“对,凯思琳人挺有趣,我喜欢她,顺便可以打听一下卡罗·雷福特和别的查尔斯顿人的消息。叫我受不了的是她那北方佬继母,要叫我和她在一张桌子上把饭吃完,我实在耐不住性子。”“别对她过于苛刻,斯图尔特,她心肠蛮好的。”“我并不是对她苛刻,只是为她惋惜。而我恰恰不喜欢我为之惋惜的人。她老是小题大做,心里是想让你自在一点儿,可是说的话和做的事常常适得其反,弄得我局促不安。她把南方人都看成是野蛮人,甚至对妈也这么说了。她怕南方人。我们在的时候,她简直怕得要死。这叫我想起那只蹲在椅子上的瘦骨嶙峋的母鸡,眼睛亮闪闪的,一副茫然惊恐的样子,只要听见一点儿动静,就会扑着翅膀咯咯地叫。”“你也不能怪她。不是你自己用枪打伤过凯德的腿的吗?”“那回是我喝醉了,要不我也绝不会拿枪打伤他的,”斯图尔特说道,“我对凯德一直没有怨恨。凯思琳、雷福德和卡尔佛特先生也都不介意。只有他那北方佬继母大吵大嚷,说我是个野蛮人,说规矩人生活在未开化的南方人中间安全得不到保障。”“你还是不能怪她。她是个北方佬,不懂礼貌。你总归打伤了凯德,她又是凯德的继母。”“见鬼,那也不能因为这个就侮辱我呀。你是妈的亲骨肉,那回托尼·方丹一枪打中你的腿,妈有没有大做文章?没有,她不过派人去请老方丹大夫来给你包扎一下,顺便问了一声枪法一直很准的托尼这次为什么会打偏了。说她猜想可能是因为喝多了的缘故。你记不记得托尼为此气得简直要发疯?”

两个人同时放声大笑。“妈真有两下子,”布伦特赞扬说,“她办起事来总是很得当,不会叫你在人前下不了台。”“是呀,可是今晚我们回到家,她多半要在爸和几个女孩子跟前说些叫我们下不了台的话,”斯图尔特怏怏地说,“我说,布伦特,我猜这下子我们怕去不成欧洲了。你记得妈说过,要是我们再被哪一所大学开除出来,我们去旅游的大计划就得吹了。”“真见鬼,我们并不在乎,对不对?欧洲有什么好玩儿?我敢说外国人拿得出来的东西,我们佐治亚州全有。我敢说他们的马不见得跑得比我们的快,女孩子不见得比我们的俊俏。他们的裸麦威士忌根本就别想跟爸喝的相比。”“艾希礼·威尔克斯说那里有好多风景和音乐。艾希礼喜欢欧洲,老是谈起它。”“嗯——你了解威尔克斯家的人,他们特别喜欢音乐、书本和风景。妈说这是因为他家爷爷是从弗吉尼亚搬来的。她说弗吉尼亚人特别看重这些东西。”“让他们拿去好了。我只要有好马骑,有好酒喝,有好的女孩子让我追求,有坏的女孩子让我取笑,欧洲给谁都行……不去旅游有什么大不了。我们要是人在欧洲,打起仗来怎么办?我们一时赶也赶不回来。要我去欧洲,我宁愿去打仗。”“我也宁愿去打仗,不管哪一天……布伦特!我想到了个吃饭的好地方。我们穿过沼泽地到埃布尔·温德尔家去,跟他说我们四个人都回家了,正打算去操练。”“好主意!”布伦特劲头十足地嚷道,“我们可以得知关于营队的种种消息,还能打听到他们到底决定用什么颜色的军服。”“要是穿阿拉伯式的华丽制服,我要去参军才真见鬼哩。穿上那蓬松的红裤子,就像是娘儿们——那简直是女人穿的法兰绒红内裤。”“你们是不是打算到温德尔先生家里去?要是去的话,晚饭怕没什么好吃的,”吉姆斯说道,“他家厨子死了,还没买到新的。现在叫了个田里干活的黑奴做饭。他们家的黑人跟我说,那是个全州顶顶蹩脚的厨子。”“真糟!那他们为什么不去另买一个?”“这种穷白人怎么买得起黑奴?他们家的黑奴顶多不会超过四个。”

吉姆斯的语调里带着明显的轻蔑。塔尔顿家有上百个黑奴,他觉得自己的位置靠得住。他像许多大庄园主的家奴一样,瞧不起贫穷的小农场主。“你再胡说,我就抽掉你一层皮,”斯图尔特厉声喝道,“你怎么敢把埃布尔·温德尔先生叫作穷白人。他人虽穷,但并不低贱。我绝不许别人去糟蹋他,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本县里谁都比不上他,要不营里为什么偏偏挑他做少尉?”“这个我到现在还没弄明白,”吉姆斯应道,对主人的斥责并不当作一回事,“营里的军官都来自富裕人家,不会从没出息的穷人里面挑选。”“他不是没出息!你不能拿他跟斯莱特里那样真正没出息的人去比。埃布尔无非穷一点儿罢了。他没有大庄园,是个小农场主。既然大伙儿推举他当上了少尉,黑鬼就不该对他说三道四。营队当然知道该怎么做。”

骑兵队是三个月以前组建起来的,就是在佐治亚宣布脱离联邦的那一天。从那天起,刚入伍的新兵就在盼望打仗。骑兵队的名称尚未确定,建议却已不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都不愿轻易改变,对军服式样、颜色的态度也是如此。建议的名称有“克莱顿野猫”、“吞火者”、“北佐治亚轻骑兵”、“义勇兵”、“内陆步兵队”(虽然骑兵队是用手枪、刺刀、砍刀,而不是用步枪装备的)、“克莱顿灰衣军”、“铁血雷神队”、“草莽英雄团”等,每一种名称都有它的支持者。在最后定名之前,大家就把这支队伍简称为“营队”。后来虽然取了个铿锵动听的名称,还是一直被叫作“营队”,一直叫到最后。

营里的军官是选举产生的,因为全县除了少数几个参加过墨西哥战争和塞米奴战争的老兵以外,谁都没有战争经验。即使是老兵,要是大家不喜欢他,得不到大家的信任,也不会让他当头头。

塔尔顿家的四兄弟和方丹家的三个孩子,大家倒还喜欢,可大家都不愿选举他们,因为塔尔顿家几兄弟喜欢酗酒,又很贪玩,方丹家的三个孩子个个性情暴躁。艾希礼·威尔克斯当上了上尉。他是全县最好的骑手,头脑冷静,能够维持军纪。雷福特·卡尔佛特是中尉,他人缘极好。埃布尔·温德尔是个小农场主,被选为少尉,其父常在沼泽地里设陷阱猎兽。

埃布尔是个精明严肃的人,身材魁伟,心地善良。他不识字,比别的小伙子稍微大几岁,在女人跟前也较为注意礼貌。在营队里并不存在欺贫爱富的势利行为,因为他们中间有好些人的父亲或祖父是从小农阶级发家致富的。何况埃布尔是全队的最佳射击手,能够在七十五码开外处射中松鼠的眼睛。他还懂得怎样在野外生活,会追踪猎物,寻找水源,还会在雨中生火。营队看中的是真正有用的人,他人缘又好,这才被推举当上了军官。对这种荣誉他并不沾沾自喜,只是兢兢业业地把一切当作他的本职工作去做。可是那些大庄园主家的女眷和黑奴,却总忘不了他出身贫贱,尽管男人们对这一点并不介意。

起初,营队征兵范围限于大庄园主的子弟,每人的全套配备,包括战马、武器、军服,乃至随身仆役,都由个人自带。可是克莱顿是个新建立起来的小县,有钱的人不多,要建立起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就不得不从沼泽地带的小农场主和森林地带的猎户子弟中去招募。聚居在山林地区的人,甚至于贫困的白人,只要是在本阶级平均生活水平以上的,都在征募之列。

一旦战争打起来,这些人跟他们有钱的邻居一样,也很愿意去和北方佬打仗,然而这就产生了关于钱的这个敏感问题。小农场主多数没有马匹,他们在田里干活靠的是骡子,每户拥有的骡子一般不超过四头,没有多余的。营队强调不收骡子,即使过去曾经收过,现在他们也舍不得让骡子脱离农事而被送上战场。至于那些贫苦的人,只要买得起一头骡子,就会觉得自己挺阔气了。森林和沼泽地里的居民既无马又无骡子,他们依靠地里的作物和捕获的猎物为生,通常是以物易物,一年到头难得看到五块钱现金,马匹和军服他们根本无力购置。可是犹如大庄园主对于自己的富有自鸣得意一般,他们偏偏十分安贫乐道,而且决不肯从他们阔绰的邻居手中接过任何带有施舍意味的东西。既要装备一支像样的队伍,又要不伤害众人的自尊,为此思嘉的爸爸和约翰·威尔克斯、巴克·芒罗、吉姆·查尔斯顿、休·卡尔佛特,以及县里所有其他大庄园主,只除了安格斯·麦金登一人,都出钱装备营里的人员和马匹。办法是由每一个大庄园主拿出钱来,给自己的儿子以及另外一些人装备军需用品。这样,家境不太宽裕的人,就可以得到马匹和军服,面子上也过得去。

骑兵队每星期在琼斯博罗聚会两次,在那里进行操练并且祈祷战争早点儿开始。战马至今尚未配齐,可是那些有了马匹的人已经开始在县政府大院后面的场地上进行所谓的骑兵演习,他们手里挥舞着从家里客厅墙上取下的军刀,大声喊叫着,把嗓子都喊哑了,直把地面上扬起一阵阵尘土。还没有马匹的人坐在布拉德家店铺前的阶沿石上,边嚼着烟草谈天说地,边瞧着他们的骑兵同伴们操练,要不就去比赛打靶。打枪是不用教的,南方人多半在生下来的时候手中就握着一杆枪。因为自小从事捕猎活动,所以人人都成为枪手了。

他们使用的火器,有些来自农场主的庄园,有些来自沼泽地里的小屋,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其中有打松鼠用的长铳枪,还是当年第一次跨越阿利根尼山脉时带来的;有老式的前镗枪,它在佐治亚早期曾经打死过不少印第安人;有在一八一二年的战争、塞米奴战争和墨西哥战争中使用过的马枪;还有镶银的决斗手枪、大口径短筒手枪、双筒猎枪,以及用上等木料做成金光闪闪的枪筒的漂亮的英国造新式来复枪。

后来每回操练总是在琼斯博罗的酒吧间里宣告结束。常常等不到夜幕降临就已发生多起打架的事件,以致军官们不等北方佬打来,就不得不处理伤亡问题。正是在这类争吵之中,斯图尔特·塔尔顿打伤了凯德·卡尔佛特的腿,布伦特也挨了托尼·方丹的枪子儿。这对双胞胎兄弟被弗吉尼亚大学开除出来的时候,正逢骑兵队初建,两人便兴致勃勃地入了伍。两个月以前出了那桩枪击的事,他们的母亲就把他们打发到州立大学去,关照他们在那里规规矩矩待着。可是他们一直怀念着火热的军营生活。他们觉得只要能够和伙伴在一起骑马射击、狂呼乱叫,荒废了学业也值得。“好吧,让我们抄近路到埃布尔家去,”布伦特建议说,“我们渡过奥哈拉先生家的河,从方丹家的牧场穿过去,不一会儿就到了。”“在他们那里除了蔬菜和负鼠肉外,是什么吃的也没有。”吉姆斯争辩道。“你什么也别想吃,”斯图尔特咧开嘴笑道,“你给我回去,跟妈说我们不回去吃晚饭了。”“不,我不去!”吉姆斯惊恐地喊道,“你们做了好事,倒让我去做替罪羊,要回去吃比阿特丽斯小姐那一套,可不是好玩儿的。她见到我一定会问我你们怎么会被开除出来的,她还会问为什么我不把你们带回家好叫她来揍你们。她准会像鸭子看见六月里的小虫似的对我直扑过来。我知道第一桩事就是她一定会把一切罪过都推到我身上。你们要是不带我到温德尔先生家去,我就在树林里过夜,哪怕被巡逻队看见把我抓去。要我去抵挡比阿特丽斯小姐的怒火,我宁愿叫巡逻队抓去。”

两兄弟见小黑奴态度如此坚决,不觉又恼怒又手足无措。“这蠢东西居然宁愿叫巡逻队抓去,要是真这样,妈又有话题可以说上几个星期了。这班黑鬼真难弄,有时我想,那些废奴主义者的想法是对头的。”“我说,我们不想碰到的事,偏叫吉姆斯去应付,这本来是不对的。我们得带着他。不过,听着,你这不懂规矩的黑鬼,你要是在温德尔家的黑鬼跟前摆架子,说我们家顿顿吃烤鸡、吃火腿,他们却只有兔子和负鼠肉吃,我就说——就要回去告诉妈,打仗时也不带你一道去。”“摆架子?我会在那帮穷鬼跟前摆架子?不会的,我懂礼貌。比阿特丽斯小姐不是教我和你们一样要有礼貌吗?”“她教我们三个人,一个也没教好,”斯图尔特说,“快,走吧。”

他勒住大红马向后退了一步,然后用马刺在马肚上刺了一下,那马轻松地跃过篱笆,跳到杰拉尔德·奥哈拉家的棉田里。布伦特的马紧紧跟上,然后是吉姆斯,牢牢抓住马鞍和马鬃。吉姆斯本不喜欢跳篱笆,但为了跟上他的主人,比这再高一点儿的篱笆也得跳过去。

他们穿过红土犁沟,走下山坡,来到河底。此时暮色渐浓,布伦特大声向他兄弟喊道:“喂,斯图,你说思嘉是不是本来想要留我们吃饭的?”“我一直是这样想的,”斯图尔特喊道,“你为什么会认为……”

第二章

思嘉站在塔拉的走廊上,待两兄弟的马蹄声在远处消失了,这才像个梦游神似的,回到椅子旁边。她脸颊发僵,似乎有点儿疼痛,刚才唯恐被两兄弟看出破绽,勉强咧开嘴一直装着微笑,此刻双唇还在发酸。她在椅子上坐下,一只脚蜷曲在另一只大腿下面,只觉疲惫不堪,满怀凄苦,心头不住地悸动,仿佛在不断发胀,直胀得胸脯快要容纳不下。她双手冰凉,预感到大祸将临,脸上露出痛楚和迷惘的神色,就像个娇纵惯了的孩子,向来要什么有什么的,如今生平第一次尝到了人生的苦味。

艾希礼要跟媚兰·汉密尔顿结婚!

唉,这不可能是真的!这两兄弟准是弄错了,要不就是像往常一样故意逗着我玩儿,艾希礼绝不会、绝不可能爱上她。凭媚兰那小耗子似的模样,没人会爱上她的。思嘉轻蔑地回想着媚兰那孩子般单薄的身躯,那一张一本正经、毫不出奇的心形脸孔,几乎够得上用“难看”两个字来形容。再说艾希礼不可能常和她见面。自去年他在十二橡树举行舞会以后,他只去过亚特兰大一两回。不,艾希礼不会爱上媚兰,因为——唉,她的想法决计错不了——因为他正爱恋着她!她,思嘉,是他所爱的人——这她心里明白!

过道里传来嬷嬷沉重的脚步声,震得地板直响,思嘉忙把脚放下,脸上尽量装得很平静。千万不能叫嬷嬷看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在嬷嬷眼里,奥哈拉家这三位千金,从头到脚全都归她所有,她们的秘密就是她的秘密,任何一点儿蛛丝马迹都会使她像只猎犬般毫不容情地跟踪追击。思嘉根据以往的经验,知道嬷嬷的好奇心若是不能马上得到满足,就会把事情弄到埃伦跟前去,这样思嘉就不得不把一切对她妈和盘托出,要不就得编一套自圆其说的话去搪塞妈妈。

嬷嬷从过道里走了出来,她年老魁梧,一对细小而精明的眼睛如同大象的眼睛一般。她的肌肤黑里透亮,是个地道的非洲人。她对奥哈拉家忠贞不贰,是埃伦的左右手,仆役们对她畏之如虎,三姊妹对她也不存任何奢望。嬷嬷的肤色虽是黑的,可是她的行为准则和自尊心却不比任何一位主人逊色。她从小在埃伦·奥哈拉的母亲的卧室里受过熏陶。那位太太是个高鼻梁的法国女人,名叫索朗·罗彼拉德,性情冷漠,办事严厉,对于越轨的行为,无论来自奴仆或来自她的子女,她概不宽容。嬷嬷原是埃伦的保姆,埃伦出嫁时,就伴着她从萨凡纳来到了这乡间。嬷嬷若是喜欢谁,就对谁特别严格。如今她对思嘉特别宠爱、格外得意,对她的管束也就变得无休无止的了。“两位先生走了吗?你怎么不留他们吃晚饭,思嘉小姐?我已经关照波克在饭桌上给他们添了两份刀叉啦。你的礼貌到哪里去了?”“他们谈的尽是打仗,真腻烦。加上爸回来后少不了要嚷一阵林肯先生什么的。晚饭桌上老听这些我可受不了。”“埃伦小姐和我一再教你要懂礼貌,你怎么一点儿长进也没有?喏,披肩还没裹上,夜晚的凉气就要来了!我跟你说过多少遍,晚上不裹披肩坐在风口会着凉的。还不快进屋去,思嘉小姐。”

思嘉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转过脸去。谢天谢地,嬷嬷只关心她的披肩,没有注意到她的神色。“不,我要坐在这里看太阳落山,这景色真美。你快去帮我把披肩拿来,好嬷嬷,我坐在这里等爸回来。”“怎么,听你的声音怕是伤风啦。”嬷嬷疑心起来。“哪里,没有,”思嘉不耐烦地说道,“你快去拿来吧。”

嬷嬷摇摇摆摆地走进过道里,思嘉听见她在楼梯口轻声喊叫楼上的女佣。“喂,罗莎!把思嘉小姐的披肩拿来掷给我,”稍停,又略为大声地说,“不中用的黑鬼,什么用场也派不上,只好我自己爬上楼去拿啦。”

思嘉听见楼梯承受嬷嬷的体重时发出声响,便轻轻站起身来。嬷嬷回来,少不了要对她的怠慢行为继续训诲。她此刻正伤心欲碎,要她为这芝麻绿豆般的小事听嬷嬷的唠叨实在让她受不了。她站着犹疑了片刻,正苦于找不着一个地方躲起来好让胸口的疼痛稍稍平息一点儿,忽然起了一个念头,给她带来一线希望。那天下午她爸爸正好去过威尔克斯家的种植场十二橡树,想把他家的有主女奴迪尔西买回来。迪尔西是杰拉尔德的贴身男仆波克的老婆,也是十二橡树的女管家兼接生婆。波克半年前娶了她以后,日夜缠着主人去把她买回来,好叫他们两口子厮守在一起。杰拉尔德被缠得没有办法,那天下午是为了迪尔西才特地去了一趟十二橡树。

对,思嘉心想,这个可怕的消息是真是假,爸肯定知道。即使他没听到人家说些什么,也会注意到,或者意识到威尔克斯家的气氛和往日有些异样。反正我只要在晚饭以前能私下见到他,说不定就可以弄明白真相——也许又是两兄弟的一次恶作剧罢了。

现在正是杰拉尔德该回家的时候,她若是想要单独见到他,只有到车道和大路交接处去等候。于是她迅速走下台阶,小心地回过头,瞧瞧嬷嬷会不会在窗口偷看。幸好,那张戴着雪白头巾的宽大黑脸,不曾从飘拂的窗帘缝隙中隐约出现,她便大胆地拉起绿花裙子,拖着花边软底鞋,飞快地沿小径走上了车道。

沙砾地面的车道两旁,雪松浓密的枝叶在顶端交织在一起,形成一个穹顶,长长的林荫道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幽暗的隧道。她走到遒劲的雪松枝干下面,知道不用担心会被屋子里的人瞅见,这才放慢了脚步。此时她已是气喘吁吁,因为束腹的带子勒得太紧了,使她无法奔跑,但她还是快步朝前走到车道尽头,转上大路,一直走到一个弯道上,见那里有一丛树木可以挡住屋里人的视线,这时她才停住脚步。

她在一个树桩上坐下来等她的父亲,双颊绯红,不住地喘气。已经过了他往常回家的时间,但她对他的迟归反觉高兴,因为这给了她时间,让她可以缓口气,脸色可以恢复过来,以免引起父亲的疑心。她希望能随时听到可能出现的马蹄声,期待着见到父亲以他惯常玩儿命的速度策马驰上山坡。可是时间一分分过去,却始终不见父亲的踪影。她望着下边的大路,等待着父亲,痛苦又在她的心头增长起来。“啊,那不会是真的!”她想,“他怎么还不回来?”

她朝着弯弯的大路放眼望去,地面上一片血红色,那是因为上午刚下过一场雨的缘故。她的思绪沿着这条路走下山岗,走到缓缓流淌的弗林特河边,穿过泥泞的河床,一直走到第二个山岗上艾希礼居住的地方——十二橡树。这条路的意义全在于此——它通向艾希礼,通向那有白色廊柱的美丽建筑物,它耸立在山顶上,就像一座希腊神庙。“啊,艾希礼!艾希礼!”她想着,心跳得更快了。

从塔尔顿两兄弟处得到的消息给她带来的困惑和灾祸感,刚才一直冷冰冰地压在她的心头,此刻忽然被一种狂热的情感所替代了。两年以来,这种狂热无时无刻不在萦绕着她。

不知怎么的,她现在渐渐长大了,艾希礼竟对她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她小时候常和他来往,从来不怎么注意他。可是自从两年前,艾希礼去欧洲经过三年大旅游归来后到她家拜访的那一天起,她就爱上了他。事情就是这样简单。

那天她站在前面的走廊上,看见他骑着马沿着长长的林荫道走来,穿着一套灰色呢绒外套,里边是一件皱边衬衣,配上黑色宽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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