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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6 0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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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塞壬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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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者

奔跑者试读:

奔跑者

作者:塞壬排版:辛萌哒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11-01ISBN:9787559412850本书由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奔跑者一

今年元旦,我参加了马拉松迎春长跑比赛,至今我都无法解释参与的动机。挑战自我?锻炼意志?强身健体?如此正确的理由,在我看来却是荒谬的,我从未在奔跑中注入速度的概念、竞赛的概念。为了获得一套耐克的运动装?我笑了。那天,三十九岁高龄的我在女子组中特别醒目,我是年纪最大的女选手。年轻的同事们表现出异常的兴奋,齐声一遍一遍地拍手喊着,塞老师加油,这让很多陌生的目光投向了我。我忽然意识到,这是我毕业后第一次公开地跑步,在白天跑步。枪响之后,我淹没在人流中,跟过去的任何一次都不一样,因为没有夜色,原本紧贴我后背的那块黑暗没有如期而至,没有慢慢涣漫到全身,当睁着眼睛只看到黑暗的时候,心眼就开始打开,后来就有光照进来,有大块大块的影像在眼前晃动。在这肉身彻底消失的疾奔中,我是一匹马,黑夜的长毛将我覆盖,我纵蹄如飞,时光回溯,在那里,我看到了村庄、工厂,呼啸而过的火车,一个人的童年,我看到了离别、迁徙,深夜的哭泣和一张一张原本已模糊的脸……可是那一天,我的肉身如此之重,越来越重,阳光太亮了,世界的喧嚣洪水般涌向耳膜,浊重的喘息,我被清醒的规则引导,被速度追赶,我的主体强烈地在场,由规则引申的意志集中在一个点上:超越。这是非常糟糕的一个体验,沉重的肉身从未离开我一秒。一小时三十五分钟之后,我到达了终点,按照规则,跑步由此结束。沮丧中,瞬间做出决定,我再也不会拿跑步去跟人比赛。

由于那次体验的陌生感及不适感,我开始正视伴随我多年的跑步习惯。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奔跑,它是那种关于精神、意志、飞翔、梦境、痛苦、迷茫、内省以及完成灵魂自我修复的放逐。它是隐秘的,我从来不是因为锻炼身体、训练毅力这样的理由去奔跑,虽然,从另一方面来讲,奔跑本身能够获得健康的体魄。站在镜子前,我打量着自己的身体,一百五十五厘米,四十九公斤,乳房挺拔,小腹平坦,结实有力的臀部和大腿让我有稳健的底盘,球状的小腿肚饱蘸着力量,仿佛每个毛孔都在呼吸,它时刻醒着、敏感,像只小兽,有一种特别狠的倔强气息,仿佛随时准备应对来自命运的暗算。相比十年前的四十二公斤,那薄薄的背影,全身满是扎手的骨头以及扎人的性格,干净的瘦骨,灵魂滚烫。那个时候我是易碎的,烈性的。我认为,十年中身体增加的这七公斤,它既不是脂肪,又不是肌肉,它是某种历练慢慢积累的生命之重,它包括灵魂的钙质及铁性,它加重了血液之盐。当我在奔跑中,在黑暗的甬道里,我一遍一遍地把遥远的、几乎遗忘在岁月深处的时光一一擦亮,我要不断地看见自己,打捞自己,重新面对过往、悲伤与幸福,我要确认,我是至始至终都没有变的那个人。

我最初从奔跑中收获的是自我的调息,包括平衡与遏制。最终在疾奔的惯性中,我获得了安宁,安宁永远属于低温,啊,那冷却之后的空旷的心灵广场。我遏制了妄谵、偏执还有疯狂。表面上,我沉静,善于微笑,给人的印象一直是怯懦、没有声息的。可是,我实在不是一个安静的人,焦虑,躁动,没有定力,游移,而且粗暴。最要命的,我似乎只对自己施暴。我记得第一次坐立不安、无助、悲痛、恐惧的那一天,那是1991年春天的一个下午,我的堂兄轩子遭遇车祸当场去世了。我至今没有为他写一个字,曾尝试着去写,可是瞬间我就会看见他的脸,那张躲不掉的让人心碎的年轻的笑脸。我的哥哥轩子二十岁就走了。那天我的家人们都赶到现场,现在,这个现场再一次出现在我面前,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惨烈的一幕依然触目惊心。紧接着我婶娘一声凄厉的哀号,我立刻把这个画面切换过去,然后闭上双眼,任眼泪长流。我哥哥骑着摩托车被迎面而来的汽车撞飞,身体飞出两丈远。人是无法去细述这个画面的,就像无法写出告别。

每年涨水的季节,长江都会往下漂来一些尸体,这些尸体肿胀,发臭,令人作呕。在江边长大,我们从小见惯了这样的死亡。这些与己无关的死亡总是能为我们这些孩子带来猎奇的愉悦。啊,是个女的,手上还戴了个镯子;是个孩子,双手被捆着呢;这是一男一女,手脚绑在一起呢……我们议论纷纷,猜测关于死亡的种种可能。我从来——我竟然从来都没有为这些生命发出过惋惜和感伤。而我哥哥的死才第一次让我感知什么叫死亡。那么近,那么真实,那么痛彻心扉。仿佛有人从你身上偷走了什么东西,就像春天抽走绿,玫瑰抽走香气。我快要失控了。“当初是谁同意给他买摩托车的?”“那天下午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情一定要他出去一趟?”“撞人的家伙他必须偿命……”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得如此不可理喻。面对这连珠炮般的质问,可怜的婶娘只得呜咽着抱住我。我精神恍惚,并没有过分哭喊,嗓子却哑了,嘴唇干裂,说不了话,我突然没了睡眠,整夜地睁着眼,还长了满脸的痘。我应该是全身着火了,觉得一刻也不能那样呆在屋子里。多少年后,我南下广东,火车在夜晚疾驰,车头的灯光闪烁,这多像烧着了自己痛得使劲奔跑啊。当我看到这个意象,我就想起那些个夜晚,寒冷的春夜,月光泛滥,我先沿着田埂跑到铁路边,沿着铁路,耳边是樟树叶飒飒的风声。我拐进村里的民办小学,然后,我开始在空无一人的操场上无休止地转圈,直到筋疲力尽摔倒在地。在机械的奔跑中,殡仪馆那震耳欲聋的哀乐在头顶盘旋——是那种铜管乐器吹奏的,它散发着招魂般的死亡气息,恐怖多于悲伤。我哥哥从太平间抬出来然后又被送进冰库里,我们匆匆瞻仰了遗容,接下来的火化,我看到的是火葬场上空的两个大烟囱排出长长的黑烟,而周遭绿树葱茏得可疑。我哥哥死了,我毫无准备。然而最让我毫无准备的是,这人世间存在着死亡、孤独,及生离死别,我——也身在其中,且无从逃离。那一年,我十七岁。我目睹一个人的死亡至入土的全部过程,然后被迫接受,一个人如同障眼法一般,无端地消失。

奔跑就这样开始伴随着我。这独自面对魂灵的精神之旅。时间消失了,肉身消失了,多年以后,我只在写作中找到类似的体验。当我回望少女时代、青年时代的每一次奔跑,我看到的是,在与孤独的博弈中,我一次次尝试对迷茫人生的突围,自我警醒、激励,以及重申对未来的希望。奔跑,奔跑,在大学的校园,在工厂空旷的料场,在家乡一望无际的水稻田埂。在失恋、失业中,在书里读到了卡夫卡、乔伊斯、马尔克斯、福克纳、米沃什、艾略特、莱蒙托夫和曹雪芹们,在没有信赖的人、没有可以实现灵魂对话的令人窒息的漫长的青春期,我在工厂与村庄之间犹疑,不甘贫乏的心被卑微笼罩,我不断地点燃自己又浇灭自己。我一次又一次地在黑夜里奔跑着,在那里,总会有一道光向我照过来。二

2004年以前,我叫红。那个时候,我的世界里没有文学,而且从未想过此生会与文学结缘。十年了,我成了一个作家,我不只一次地想,如果拿掉文学的部分,我的生命还剩下什么,我真的是通过写作来确立自我的存在吗?如果不写,那是不是意味着,我将什么都不是?不,我不同意这个说法。我怎么能去轻易否定自己曾经是一名出色的吊车司机,一名优秀的钢铁光谱验质员,一名坚持新闻理想的正直记者,辣手文案,职业经理人,以及混迹于广州、深圳、佛山、福州、东莞的那些流浪的岁月,我曾热衷于职场的打拼,深陷两情相悦的甜蜜爱情,所有的这一切,在我的生命中,它们毫无意义吗?我结识了萍水相逢但终生难忘的朋友,我历尽他人即地狱的黑暗深渊,美好及短暂的独自旅行,还有那些在陌生的城市醒来的第一个清晨,踌躇满志紧握拳头下定决心人生再一次重来的铮铮誓言。尽管我一路走来,一路丢弃,把它们埋进时光的废墟。这里面没有刻意的择拣成分,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行为。然而,从2004年至今,我居然定格于写作,不离不弃。我得说,即使我不写作,我依然是一个丰富的人,精神世界始终响亮地存在,我的主格在场,我始终在路上,在奔跑,像被火灼烧,痛得使劲奔跑,我奔向那扇只为我敞开的门。

二十岁那年,我进入本地最大的国营钢铁公司上班,分配到一个露天钢铁料场上工作。我先是开龙门吊天车,紧接着拿起激光光谱仪验钢。那个时候的我,多么厌弃生为普通工人的红,蓝色工装,红色安全帽,脖系白毛巾,笨重的绝缘靴,帆布手套,青春被灰色的情绪笼罩,卑微,还有对命运满腹的怨怼。我的几位进入政府事业单位的同学来钢铁厂看我,我正从料场返回,没来得及更衣,满面灰尘,双目呆滞,腋下夹着沾满机油的帆布手套,手里拿着一个旧搪瓷茶缸。因为风的缘故,我迎面给他们带来了料场上生冷的寒意和浓浓的铁腥味。我的同学都笑了,当然,这笑声里并没有嘲讽的意思。可是我在一瞬间意识到,我有了截然不同的气味,那种底层人生的气味。黑暗的一天,紧接着是黑暗的第二天,第三天。我开始了奔跑,在奔跑的漩涡中,我的憋屈、愤怒慢慢滋生出凶狠的狼性:我要想尽办法奔到高处,离开这里。

我是多么不喜欢那个时候的红啊,投机、虚荣、肤浅、偏激,最要命的还自命不凡。那个时候,我从来没有意识到钢铁工业、劳作、技术、机械设备、马达、火车、激光、电焊以及满是机油味的蓝色工服,所有这些,它们对于一个女人的青春来说是多么弥足珍贵的给予啊。多少年之后,它们让一个名叫塞壬的作家引以为豪,并时常矫情地玩味这其中的暴力美学。离开之后,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钢铁料场,我的生活从此也远离了铁腥、激光,远离了机械马达以及跟体能、汗液相关的粗砺元素。而现在,我要说起那个钢铁料场,我竟激动得双手在键盘上抖动,有泪涌出。那么多的夜晚,澄澈的星空下,红,像一匹发着光的黑马,在奔跑。掀开的劲蹄如翅膀一般,用倔强擎着薄薄的命运,那孤独,让人心碎。

料场临江,风从江面上呜咽着吹过来,打着旋,然后深入钢铁的腹地。一米多高的厚铁墩围成的料仓延绵两百多米,并列四条线,五个料仓,天车像庄稼一样林立在那里,铁轨静卧,远处的探照灯时常瞬间扫过料场,总会引起猝不及防的响动,光着屁股的男女仓皇失措,天车高处传来怪异的哈哈大笑。红是多么不屑跟这样一帮粗俗的人为伍啊,她总是清高地拿着本书,摆着臭脸,谁也不理。车间班组的那种工作生活偶尔也会让红感到心头一亮,但那仅仅是偶尔。想要奔往高处的心,一刻也没有动摇过。每一个工人的性格都清澈如水,他们几乎没有秘密,拿一样的工资,干一样的活,他们的快乐和愤怒简单而直接。在那样一个世界里,更大的人生奔头已经没有了,在那种被限死的命运里,人们整天围绕着奖金,性,想方设法占国有企业的便宜以及为一点点好处投机,人跟人之间的温情、善意与屌丝人性爆发出的尖锐与顽劣都合情合理地上演。因为不随和,我是落单的。几乎没有朋友。有男人曾在我面前开色情玩笑,被我掴过脸。啊,那个时候的红,真叫我不喜欢——我为了不再当一名低级的天车工,竟借口眼睛近视无法在高空作业为由,向厂工会一连写了四封申请书,强烈要求换岗,最终,在我频频制造的几次工作失误后,这可耻的伎俩得逞了,我拿起了激光光谱仪。这个工作,听上去,多少有一点科研的成分,要高端得多。但是,我依然是苦闷的。唉,那个时候的红,真叫我不喜欢。

我是长期上夜班的。从晚上十一点到第二天早上七点,两趟活,分别在十二点和凌晨两点。火车运来的钢料被天车工卸进料仓,然后我们拿着光谱仪进仓检测钢料,把它们分类,并作好标记。四点多钟活就干完了,工友们各自回班组睡回笼觉。而我,开始了在空旷的料场上奔跑,我睡不着,我的青春大片大片的精力被荒芜,我的激情无处安放,奔跑,被放逐的青春,我梳理阅读的书籍,念叨着一词一句;无望的爱情,暗恋团委那英俊的宣传干事,因为自尊不屑暗示,因为自卑而强压思念;那些日常的小烦恼会在此时被我无限放大,奔跑,在黑夜无止尽的深水里泅渡。泅渡,直到江面上空出现鱼肚白,直到朝霞染红一片天空。

有一次我听到身后有奔跑的脚步声在紧跟着我,一阵惊悸掠过全身:变态狂?我猛地回头站住,故作镇定地与来者对峙。黑影近了,看身形,我认出是班组的小菊姑娘,她呼哧呼哧地大口喘气:红,我是小菊啊。这位小菊姑娘长得很胖,双手只好撒着,夏天大腿内侧因走路而擦伤,溃烂。她双颊肥硕,高过鼻尖,眼睛总是流露出因做错了事情才有的那种深深的抱歉感,仿佛在等待你的责备和训斥。小菊在班组技术最差,没有人愿意跟她搭伙干活。她是弱势的,自卑,少语,没有朋友。红跟其他人一样,是势利的,这又丑又蠢的姑娘,我从来都不屑一顾,更不会去跟她交朋友。我继续奔跑,完全当她是空气,然后进入自己的个人世界里。然而,这又胖又笨的小菊似乎也当我不存在,她居然跟我一起跑到了天亮。在以后的几个夜晚,她都来了,我们照例不说话,各自闷头奔跑。可是,我并非每晚都跑,如果身体累,或者下雨,抑或某种不安的情绪以及无可名状的沮丧与焦躁,都会让我放弃奔跑。我的奔跑被工友解读成锻炼身体,且由来已久,虽然有时被戏谑成“发神经”,但至少,没有人围观注视我,然而,这个小菊加入进来后,我开始有点不自在了。我觉得,在夜幕下,两个年轻女孩一言不发地在钢铁料场上奔跑,这个画面太诡异了,无法解释这其中的荒谬,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傻子。于是,有一天夜晚我中途突然抽身离去。回到班组休息室,天下起了大雨,心里好生庆幸自己跑回来,没有淋到,而那个傻子在无处藏身的料场一定被大雨浇了个透心凉。等我从澡塘子出来,雨势已收住,小菊还没有回来。瞬间,好奇心顿起,我扔下毛巾,一口气狂奔至料场,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被大雨淋透的胖子,打湿的工裤紧贴在她水桶般的大腿上,她昂着头,双脚不知深浅地乱踩,毫不规避地面的水坑,她缓慢而笨拙地奔跑着,像被放慢的电影镜头,她的表情看上去很陶醉,我读出,她在享受飞翔,且旁若无人。这个美妙的状态,我感同身受。更要命的,我忽然有种物伤其类的悲凉:我们都是那么孤独。

随后的几天里,我没有去料场奔跑。但我忍不住去留意那个胖子。她每晚都准时在料场奔跑,风雨无阻,从凌晨四点到早上六点半。算起来,有十几天了。我忽然很想走进一个人的心,一个一直没让我正眼瞧过的人的内心。因为现在我可以肯定,小菊不会放弃这样的奔跑。我非常清楚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是极不容易的,它需要魔鬼般的意志,强大的信念,并在肉身疲累的煎熬中进入纯粹的精神世界,飞翔,让肉身和时间消失。这是一个足以让我仰视的灵魂。而我,竟耻于跟她一起奔跑,竟觉得这一切荒谬。

我来了。我一次一次地超越她,又一次一次地在下一回程中与她迎面相逢,无声,但是默契已经在我们之间形成,我们彼此在心灵上有了某种微妙的感应。以致我经过她身边会轻声地说,小菊加油。我们终于坐定聊开了。如果说,当时二十三岁的我对于自己是一名普通工人而感到人生灰暗无望,那么,在面对长期深陷自己的失败感、焦虑感而无法自拔且无视他人世界的青春,我第一次,为自己感到羞耻。小菊跟我说,钢厂马上要裁员了,如果她被裁掉,不,自己肯定会被裁掉,那么她活在世界上,将会成为家人的累赘。她必须减肥才有可能在社会上找到工作。这是唯一的活路。这让我的人生如此失败如此毫无光彩的工作,竟然有人以拼命的姿态去争取,过往所谓的清高,不屑,对这份工作的嫌弃,种种细节此时历历在目,我的人生,还从未拉低到考虑活路这一命题上,然而,除了小菊,班组应该不止一个人在考虑活路及下一个人生的去处,危机笼罩着人心,恐惧漶漫。我跟这样的人同处一个时代,跟这样的人鼻息相闻,而我却活得像个局外人,还耻于跟他们一起面对这共同的命运。人们都小心翼翼地隐藏着这份恐惧,假装对裁员毫不在意,人跟人的微妙就在这里。可是小菊,她已经无所谓隐藏了,所有的人都拿她当裁员的垫底。

我第一次主动地做出了一个无关自己利益的决定。不,应该说,是关乎一个人的灵魂质量的决定。因为小菊初中未毕业,物理化学方面的知识几乎等于零,所以她对光谱的技术难以掌握。师傅也没有耐心去教她。因为自尊,也因为怕给别人添麻烦,她也不敢开口请教。我决定手把手地教她学习激光光谱验钢技术,我把料场常见的钢种挑出来,让她练习。我为她打开了铬、钒、镍、钼、钨、锰的世界,在蓝、绿、橙的光谱变幻中,小菊第一次体验到技术带给她的快乐。她激动地把我抱起来转圈。当你凝视着她的笑脸,你会百感交集,你终将体会一个长期备受歧视的人对生活那种热切的渴求。一个很小的进步,一句漫不经心的赞许,对她来说希望的口子在慢慢变大。我从来没有这样活过。在这个过程中,我对讲述一个又胖又笨的姑娘的励志故事毫无兴趣,我更不觉得自己具备某种美德。不到一年,她最终成功瘦身,并且留在了钢铁厂。这种故事丝毫没有所谓正能量的代表性,它只是一个极端的个例,我相信,极少有人能拥有那种可怕的毅力。包括我,在她那种坚不可摧的意志面前也只能甘拜下风。二十三岁的我,目睹一个人在生死边缘与命运较量,在激烈的挣扎中,生命的壮美与悲凉让人战栗。而我,真正看清了自己,并开始认知真实的世界。我不再回避,慢慢摩挲我所拥有的一切,此时它们都像宝贝那样发着光,我的蓝色工装、白毛巾、红色安全帽、绝缘靴、帆布手套以及冰冷而优雅的激光光谱枪,还有我的塑胶饭票、搪瓷饭盆,我的厂牌。对着镜子,我还有一张鲜艳的年轻的脸,朗目红唇,散发着清新、健康的气息。我的命,由这一串卑微的名词铸就,它只能属于奔跑的红,属于有体积、有重量,迎面飞奔撞痛青春的红。而奔跑继续。三

来广东十三年,在很多次的梦境里,隆隆的火车声,我瘦弱奔跑的身影在眼前晃动,浊重的喘息、仓皇的脚印踏遍我熟睡的脸。在陌生的城市醒来,这漂泊不定的命运、落魄的气息,唯有影子相伴。枯坐,独对四壁是可怕的,你会感到它们由四周向你的肉身挤压,缩小周遭有限的空间,然后把人困在窒息的墓穴里。我需要旋转,奔跑,需要不停止地跳动。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租房,我会选择靠近广场的地方,如果是小区,就选择有篮球场、环形跑道或者有林荫道。2008年,我在东莞某镇一家大型商城的市场部工作。这个时候,我已经是作家塞壬了,在写作中,我找到了另一种奔跑,它让我实现穿越个人黑暗地狱而抵达天堂的澄明。然而,即便我找到了写作这种表达方式来消解孤独,但留给我的时间空白依然巨大地笼罩着我。我不善交友,因为这需要讲很多话,还要经常出门,我不看电视,它的噪音和明晃晃的光影那么赤裸地照见一个人的孤单。而阅读,时常会让我激动得不能自已,在深夜大笑,或者大哭,狂拍大腿,捶床,有时从床上一跃而起,继而,身体唤起奔跑的记忆,在此刻,我需要的是,夺门而出。啊,我真是一个奇怪的人啊。

有一段时间,我的作息变得无序,晚上八点我就犯困,一直睡到凌晨一点。醒来后,如同满血复活,打开电脑,管涌般的语言涌向双指,我感受写作带来瀑布般的激荡与飞扬。而有时,我一个字也写不出,于是穿上宽松的睡衣,下楼,直奔篮球场。跟我同住一个套间的同事南茜姑娘曾经跟我提过,她说,其实我可以通过性爱来缓解。她以启蒙般的语气神秘地告诉我,作为作家,性爱带给我的体验将是一种难以言表的肉体与精神的双重狂欢。这是跑步所无法企及的。因为她从未看过我带男人回来过夜,在公司也没有男人来找过我。面对她的建议,我友好地笑了笑。我实在没有必要在一个不相干的女人面前表达我对性爱的见解。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上最为孤独的事情莫过于男女之间的性交了。甚至包括两个相爱的人。我希望,性爱可以实现让两个人成为一个人,在接通的瞬间,可以融进对方的生命与血液。撕咬、揉搓,疯狂与温柔,不顾一切地把身体嵌入对方,融成为一个人。这不是单纯的生理行为,是因为我们太渴望彼此相拥的灵魂了。而事后的沉默与伤感,是因为我们全意识到,我们不是一个人,你还是你,我还是我,像左耳和右耳,两个独立的单元体,孤独依旧。可是我,总是希望长久地与一个人连为一体,需要从他那里取暖,需要成为彼此生命的一部分,成为他的魂器,进入他的命运。我一次一次地说,再来,再来一次,我需要再来一次,需要这样死去。这是红,或者塞壬所认知的人世间的性与爱情,悲凉,被孤独浸透,是薄薄的命运里危险的毒药。此外,我还流连过赌坊,我活着,始终与时间为敌。在肮脏、烟雾缭绕的私密麻将馆,我跟妓女、二奶、饭馆老板娘、有钱的闲女人一起,没日没夜地沉沦,天昏地暗,直打得自己只剩下一副髅骷的身子。卡里的钱,成千上万地消失。在经历割肉般的痛苦的同时,我开始老老实实地找公司上班,写稿,维持着生计。然而过不了一年半载,我就会再发作一次,去输掉一大笔钱,然后再一次地恶性循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生活总是失控,我非常清楚,爱情、赌博、写作这三样,足以让我走向毁灭。一个人,只要对一样东西上瘾,他的人生就会失控。然而,奇怪的是,这么多年,我极少遇到一个让我膜拜的痴人,一头栽进致命的信念里,直奔死亡,而这样的人只存在于梵高、三毛、川端康成、杰克·伦敦、芥川龙之介、托尔斯泰、海明威、海子等这一长串卓越而天才的名字。我们活得如此理性、平庸,善于悬崖勒马、见风使舵,精于算计得失。我注定是失败者,缘于不可救药地上瘾、失控。然而,我终究是个俗人,我绝不会自杀,我要死皮赖脸地活着,平庸而绝望地活着。顶多,落得个别人在背后里指指点点:那个神经病。但是,奔跑,这唯一使我重拾希望,一次一次踌躇满志,发着誓言人生要再一次重来的精神之旅,在愈跑愈勇的黑夜里,我攥着对人生的信念,一次一次从深渊中突围。

凌晨一点半,我醒了。我再次穿上干净的睡衣、球鞋,快步奔向宿舍楼下面的篮球场。然而这次我又发现已经有了一个人在那里奔跑。是企划部的设计师罗生。我喊了他三遍,他才回应我。我是不会将自己的奔跑曝于他人的视线中的,既然这地方又被人占了,我只能去广场。罗生突然慢下来走到我跟前,问我是否可以跟他一起去宵夜。这个邀请是很难拒绝的,面对罗生,我相信公司的每一个人都不会拒绝多陪他一会。

这是2008年的8月,公司企划部设计师罗铭文是四川汶川人。他的妻子和七岁的女儿死于那场地震。公司曾为他发起募捐,但被他拒绝了。从此,罗生就陷入了无法自拔的巨大悲痛中,办公室很少见到他的人影,时常喝得烂醉如泥。即便如此,公司领导也没有炒掉他,还带着礼品来宿舍慰问过几次。所有的人对他说话小心翼翼地,生怕触到了那根悲痛的神经,可是,对罗生来说,他全身每一块地方都是那悲痛的神经。

我们来到一家潮汕牛肉火锅店,他点了肥牛片,牛肉丸,牛百叶和一堆青菜。我注视他的脸,干黄,双颊凹削,一张皮绷在颧骨与两腮上,双目无神,布满血丝,嘴唇起皮。油腻的长发搭在他的额头,由于刚刚结束了跑步,他身上浓烈的汗臭阵阵散发开来,但我没有扭开脸。锅底冒着热气,他用网给我捞起两颗牛肉丸。“因为不愿意进入睡梦中,我才起来跑步的。”他讪讪地跟我解释。“酒精也不能阻挡那些可怕的梦。只有跑得筋疲力尽,我才能勉强睡上一会。”

我不想看他的眼睛,也没有问那些是什么样的梦。但是他却自顾自地说起来。他说,妻子和女儿的尸体没有找到,那应该是埋在地底。罗生跟我说起他那奇怪的梦,说作家大概是可以理解的。梦境是在一个类似于倒塌的废墟般的旧厂房,像墓地那样荒凉,他趴在地上,盯着一个缝,他的妻子和女儿被埋在倒塌的建筑堆里,她们向外面的缝伸出求救的手,她们只是用恐惧的眼睛盯着自己,不,用恐惧的眼睛盯着死神。却听不见任何呼喊。罗生说近在咫尺他却无法靠近。不,他纠正道,我已经觉得她们是在另一个世界,眼前的缝很近,却是永远够不着的,她们已经在另一个世界。

我怔怔地看着他,惊讶他的梦如此具体。他突然声音大起来:“你知道吗?我经历了一种可怕的死亡……”因为有个缝,总会有丝丝空气灌进去,所以妻子和女儿很久才死去。在这个过程中,另一个世界的他,每一分每一秒都跟她们一起经历着,直到突然无法呼吸,他才大汗淋漓地醒在床上。他垂下眼睑,说,作家,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后天是农历七月十五,按照汶川的习俗,要祭拜死去的亲人。因为要燃鞭炮、烧纸钱,所以祭拜只能选在少人居住的偏僻的地方。罗生要我帮他写一篇祭文,可是我这辈子没有写过祭文,但我还是犹豫着答应了。因为,我马上想起《红楼梦》有过类似的情节,藕官为死去的菂官烧纸,在园子里被婆子捉住,偏被宝玉撞见,宝玉哪里见得这等痴事,傻事,以他的性情,是一定会帮这藕官的。我深知祭拜亲人备有祭文是相当隆重的,这一仪式后被很多人省略,而罗生此次要备祭文,我怎么能让他有这个遗憾。

那天我也去了,天一黑,我们来到附近一家没有建好的楼盘后面,靠山的那边,有一处堆放废弃木条和钢铁架的地方。他摆了一个香案,两样水果,一鱼一肉,四样。把两小捆香纸摊在地上,我看到“中元大会之期化洋钱一包”的字样,毛笔写的,“故妻罗氏XXX收用”,他一一摊好,妻子的,女儿的。他蹲在那里,手法细致,轻柔,非常虔诚。他应该洗了澡,头发很干净,还换上了白色的T恤。我甚至还闻到清新的香皂味。他抽出三支香,并在一起,点燃,把香合在手中,跪在地上拜了几拜,然后插在泥土上,站起身。此时,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罗生拿出一串鞭炮,示意我走开,不要靠得太近,我退了两步,把耳朵捂上。心惊肉跳的爆竹声过,一地浓香,一地碎红。罗生再次蹲下身去,点燃了香纸。我把祭文递给他。当他读到“恨不能追到地下,与你们团圆”这句时,他突然放声大哭,我的眼泪也夺眶而出。火熊熊燃烧起来,罗生哽咽着把祭文念完,然后抛入火中。

我捡来红砖垫在地上,我们坐在火堆跟前,灰屑飞舞,我们的脸上,头发上都是灰白的纸屑,火渐渐熄了,烧过的香纸打着卷,发出“噼啵”的响。罗生突然对我说,你知道我刚才为什么大哭吗?我疑惑地看着他,难道不是因为悲痛而失声痛哭吗?罗生转过脸来,说,上次我跟你提到那个梦了吧,其实我并没有全部都告诉你。他再次失声痛哭起来:当我把手伸向那个缝,可是,我发现有一股力量把我往下拖,我碰到死神冰冷的手。当时我只有一个意念:我不愿意跟她们一起死!我要逃离,不愿意死去。我立即收回了我的手。可是……我为什么连在梦中都不愿意做个假,为什么梦中也不愿意跟她们一起去?

——这个梦每天折磨我。我可耻地活着,活在假装失去她们的痛苦中。为了试探自己的内心,有几次,我爬上了天台……可是,我依然想活着。

这才是真正痛苦的根源,我读懂了这个在深夜奔跑的男人。生命本源性的矛盾让他痛苦。在灾难面前,在死神面前,人心是不堪试探的。一旦静止,让思绪有机可乘,他就会面对灵魂的责难与自我的羞辱。奔跑,是一种密不透风的麻醉,是短暂的放逐,而筋疲力尽之后睡眠可以让他的灵魂得以安歇。那么,我大可不必担心这位罗生,生命的本能会让他活下去,即便终生背负失亲的阴影,然而,我还是相信,他会有春天,会再次发芽,会灿烂如花。

深夜的篮球场上越来越少见罗生的身影。而我,显然要不可救药得多。我解释不了,为什么我的人生并没有遭遇灾难性的剧痛,我却硬是把它捣腾得满目疮痍。四

去年秋天,我采访了东莞的一个奇人。他叫薛军,在一家鞋厂打工。2012年,他从江西瑞金负重起跑,历一百四十一天跑完了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路,过了草地,翻了五座雪山。一时间被媒体热议。我素来对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不太有兴趣,诸如“中国阿甘”“马拉松狂人”这类媒体式标签,我以为遮蔽性太大。我之所以对他有兴趣,是因为奔跑。我隐隐觉得,跟这样的人会有某种隐秘的汇合,我们应该有相同的那部分。采访中,他说:“我像一个疯子一样在马路上奔跑,人群纷纷从我身边逃开。我被当作是疯子……”这个矮小的河南男人,一身农民的气质,颇为健谈,他不停地跟我说起诸如荣耀、毅力、励志之类的话题,我都不太听得进去。直到他说,我的身体有火,而且这火天天在长。这是我对他的采访中,唯一感觉跟我相同的那部分:身体里的火。“如果我不跑,我就是一个农民”,听到这一句我笑了,塞壬啊,如果你不写作,你以什么来确立自身的存在?然而,薛军现在是一个探险的英雄,他觉得除此之外的人生毫无意义。奔跑成就了他,他的奔跑指向世俗的成功。这是他苦心经营的事业。我跟他的不同在于,即便没有成为塞壬,我依然觉得红的人生一样意义非凡,一样是一个强有力的存在。

在一次文学的沙龙活动中,有一个陌生人向我走来,他问我是否在东莞虎门待过。我点了点头,说自己在虎门待了两年。来人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一名业余摄影师,有几张照片想要送给我。他把一叠照片递给我,我一张一张地看,眼泪涌出。这应该是2006年拍的,当时我在虎门。照片中,在广场深夜奔跑的我,咬着唇,绷着小脸,是那么不甘,路灯的红光映入眼中,我如同一头生猛的小兽,那么狰狞,那么凶狠。我穿着紧身的T恤,并没有戴文胸,乳房怒放,它圆滚滚地激突出两点,几乎夺衣而出。这就是奔跑中的塞壬,生腥,狂野,身体里装着马达,在黑夜疾奔,在无边无际的孤独中警醒,紧握拳头,奔向属于自己的那扇门。

祖母即将死去

她中风了,半身没有知觉,躺在床上,看着自己的躯体,依然控制不住她的坏脾气:走开,走开,我不要人陪着,你们全都巴不得我早点死……快一个月了,祖母的情绪还是不能稳定。她那么不甘,意志依然强悍着,可是躯体不听使唤。我们,我的父亲母亲、伯父、婶婶还有我们这些孙子辈的人,安静地看着她,她像孩子一样地任性、哭嚎,然后又使劲地捶床大骂,她就这么让我们难受着。父亲早已是两眼噙满泪水,他上前去捉住祖母的手,希望她能平静下来。祖母倒在父亲的怀里,忽然无限温柔地说,老五啊(父亲的排行)你要给我治,快点给我治嘛。

我至今记得那声音,柔媚,略略的委曲,近乎撒娇。这是女人对男人的撒娇。一个太老的女人在快要死的时候对她儿子的撒娇,她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女人。病中的祖母变成了一个孩子,她把她最后的脆弱、无助以及破败的身躯展现在她的儿子们面前。没有比这个时候更需要他们的爱了,祖母不能接受家里还有什么事比她的病更重要。她斤斤计较,狠狠地扳着手指头记着,哪几个人没回来看她。

父亲重新把祖母抱上床后,跟我们说,祖母很轻,像一阵风那样轻。像风一样轻,我默念着这个太过文艺的比喻,它出自威严的父亲之口,实在太奇怪了。父亲一定感受到了怀中的祖母的不真实感,他一定非常难过,他比我们更直接地感受祖母在慢慢离去。祖母的肌肉开始萎缩了,她的身体像女童那样纤弱、单薄,身上的肉瘦尽,直直的,往下是木棍一样的大腿和小腿,她雀爪般的手指时常在空中凶狠地挥舞。祖母病了之后,家里的氛围就变了,我们说话都是压低了嗓门,小心翼翼,祖母对死亡的字眼非常敏感。孩子们进出不敢有欢笑和歌声,电视在里面的房间小声地放着,它伴着父亲和母亲“嘁嚓”的说话声,因心情压抑而来的小声争吵。我们都在等待九十二岁的祖母安然死去。这样的等待,就是一场内心的仪式,我们在慢慢地把古老的祖母送走,一点一点地送走。

祖母是在一个秋天的午后突然中风的。当时她正在跟几个老人抹字牌。老人们看到她手中的牌都滑落在桌子上,然后她就摔倒了。祖母在医院的病床上醒来,下身就不能动了。她立刻就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症候。她抓住父亲的手,紧张地问,她会不会口歪眼斜,流着口水,哆嗦个不停?我的祖母一生注重仪容,她不能接受自己有这样丑陋不堪的病态。父亲轻声地告诉她说不会。父亲还告诉她,她穿的衣服都齐整得很,干净得很,头发也一丝不乱。体面着呐。

我认为祖母最介意的就是让父亲看到了她的丑态,这样的介意,就好像是面对她的丈夫,我的祖父。她把她的完美留给了祖父,现在她要留给她的儿子们。父亲的样貌最像祖父了,开阔微隆的额头,显出家族古老的智慧,散淡的眉毛下面躲着一双专注而内心有着清晰主张的眼睛,眼皮耷拉着,他不看你的时候跟你说话,你依然能感受到被注视的恳切。此外,他生气的时候跟祖父一模一样,紧抿的唇,两边的腮帮鼓出结实有力的青筋,一跳一跳的,那是一个男人在发着他的脾气。父亲年轻时是英俊的,挺拔,修伟,还有大大的脾气。他念了高中,能打一手好的算盘,毛笔字也漂亮,很年轻就当了大队部的书记,他是祖母的骄傲。祖母在最后的时光里,对父亲的依恋如同恋人一般,须臾不离,她使唤着儿子,不近情理地在小儿子面前使性子,她说胸口痛,叫得凶极了,那喊叫声一下一下地割伤着我们,我们的心一阵一阵地抽紧。她夸张地闹着,父亲耐着性子让她安静下来。

病中的祖母,犯着头痛,额上缠着黑纱布,在右脸侧打了个结。她的脸苍白,那面皮是绷在颧骨上的一张白布,凹削着,唇是萎缩的一条横线,因为松弛,向下耷着。祖母深陷的眼睛看着不可知的方向,然而却目光清亮。她有时不知道跟谁对话,仿佛在叙说一件往事。断断续续地,梦呓般,重复,嘀咕,最后是嘴巴在翕动。病中的祖母表现出惊人的美,苍白、柔弱的肢体,瘫软,有病态的仙姿,眼睛里是清晰的意志,偶尔的疯狂像头小兽,之后很快就归于宁静,然后,她就慢慢地睡去了。

应她强烈的要求,父亲在她的房间搭了张木床。她说,晚上老五得陪着她,不能离开。灯要开着,要整夜地开着。她说醒来的时候,要看见光,眼前一片黑暗,这让她害怕,这会让她感到突然去到了另一个世界,她还没有准备好,还没有。她要看见她的小儿子在跟前。我的父亲退休了,他花白的头发,背也微驼。他把病中的祖母背来背去。二

我们在慢慢失去祖母,像敛住呼吸一般,注视着她,那全然不是在等候死亡的来临那样,笼罩着恐惧。我们在告别祖母,祖母的一生像时光的散页,我们一页一页翻过去,她的余辉在慢慢收回。当最后的一豆火星熄灭下去,黑暗会一下子拉下来,我们希望她走得安心,并满怀着祝福。父亲说,你祖母是多么贪恋这人世啊,我们这些人,都白活过。

我开始循着祖母的一生,一路摸过去,一个女子在触碰另一个女子的灵魂,我被烫着了,它照见了我的脆弱、庸碌、冷漠以及深藏在内心角落的黑暗。她太丰饶了,像一座盛开的花园,明亮、炽烈。我努力找寻祖母在我身上留下的痕迹。因为她时常盯着我看的缘故,所以我长着一双跟她一模一样的大眼睛,有时微微地张开一个缝,掠过一丝隐秘的欢欣和悲伤,稍纵即逝,更多的时候是鸟儿般的温柔,安静地注视着你,她时常微张着嘴,仿佛在等待着你告诉她一个不幸的消息,她做好了接受命运伤害的一切准备。可是,没有什么可以伤害到祖母,她是一个巨大的容器,可以消解太多的厄运和人世间的悲欢离合。我还长着跟她一样的轻骨骼,细细的身架,圆润,灵便,有好看的侧影。然而,这骨头却有坚硬的铁质,血气里有刚性,我和祖母一样,不肯输人,也不让人。我是在祖母的掌心长大的,她说我最像她了,是比男儿强的,这样的话听来,祖母是对自己的能耐和美德颇为自得的,她当然认为自己是比太多男人强的。但她看错了我,我在都市流浪多年,落得一身市井的痞气,眉眼是俗人的狡狯。从小祖母就跟我说,你要是专个事,没有哪一样是不能做好的。然而,我继承了祖母坚韧性格中那偏执的部分,她身上的美和爱,到了我这里,全都不可遏止地朝着另一个方向偏离,我没有爱情、财富,也一事无成,我没有了激情和理想,甚至没有独立的精神和人格。现在,我只能说,除了身形和脸模子,我没有一样能够像我的祖母。多么强烈的比照啊,四十岁,我不止一次地在心里大声地喊,我活够了,活够了。我厌倦了这破败的人生。相比祖母,我是不是太矫情了?我看着她,九十二岁,还在怒气冲冲地挣扎着要活下去,大碗大碗地喝药,要穿上新衣裳去看戏,要吃上明年开春的茶籽油,要坐飞机去孙子工作的大城市,要去……无尽的欲望,没完没了的小心眼和任性,她那么怕死,露骨地表现她对这人世间的贪恋,用枯指紧拽着那最后的一点时光不松手,不松手。她就让我们这么痛着。

如果走得不安心,会给后人折福的,这点祖母她懂。祖母在最后的时光里非常安静,不再吵着要吃药,不再抱怨母亲、婶娘们照顾不周,这并不是她突然之间想通了,她这么闹腾,仅仅是想看到,她的死,我们应该表现出足够的伤心与不舍。啊,这贯穿一生的虚荣和自恋,我们哪能不懂。她最终死在父亲怀里,安静得如同一只睡熟的猫,无声无息。她出落成一具体面的尸体。

我是祖母接生的。她后来跟我说,你一落地就是一屋子的红,好富足的红啊。我才知道母体迸出的血浆,浓烈而有力,健壮的母亲,她充裕的血液沐着我,我响亮的啼哭划开那团红,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祖母,她说,就像落地没站稳的人一样,我的眼睛里有一丝惊魂未定,是落了魄的,但是很快,我就安静了,从容地打量这陌生的人世间。我的眼里没有害怕,也没有惊奇,仿佛认出了一个熟悉的地方。祖母告诉我,对一个人的感觉,来自最初接触的那一刹那,就在那一刹那,人跟人的默契就保存在最初的秘密里。我带来了红,响亮,健康,力量这样一些名词,新鲜的血液流淌出来,洗濯着门楣那阴郁的深霾(母亲生我之前,掉了一胎),这让祖母欣喜。我必定会在她的掌心长大。

我太早就从祖母那里读懂了关于女人的一生,那华丽和忧伤的部分,祖母准确地传递给了我,我无从逃离。一个女人的命运,在她的童年里就确立了。我吃的、玩的东西是最多的,可是我留不住,一样也留不住。祖母总是会在我堂哥、堂姐那里发现它们,她总是轻声地责怪我没用。我记得她曾紧紧地抱着我,贴着我的脸,喃喃地说着,你这个没用的孩子啊。她反复地跟我说着一个传说,后山脚下的那棵木槿树是一棵灵性的树,它每年春天开着白花。祖母告诉我说,这棵树会在某个春夜里开出一树的红花,只一瞬,光灿灿地红,闪电般的抖着红光,通体透明,像是神谕。要是有人在这个时候撞见了,你不管许下什么愿,它都会答应你。没有人能明白祖母对这棵树的虔诚,但是我知道祖母撞到了那个时刻,它开着满树的红花,她们达成了一个共同的秘密,祖母守着它,并把它告诉了她的孙女。当我长成懵懂的少女,怀着一身的秘密,在那些个温暖的春夜里,我长久地站在那棵木槿树下,期待着它开出一树的红花,然后告诉它我的愿望。然而,那棵古老的木槿依然是一树的白花,风吹过,花朵像在细语,喋唼,黑夜也悄悄睁开一只眼睛,它们仿佛听懂了我的一切。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相信,这棵木槿会为我开出一树红花来的。三

父亲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刚好被公司炒掉了,一时间工作无着,我陷入了对未来人生的恐慌中。你祖母中风了,恐怕时日无多。父亲说,你最好回来送送她吧。在广东十几年,我只有在春节回家时才能陪陪我的祖母,然而,她说的话每每让我心惊胆颤,我害怕面对她。她时常捉住我的手,定定地看着我的脸,仿佛在搜寻着什么,哪怕此刻我的脸上堆满了欢喜、愉悦的颜色,她还是会说出那种特别诡异的话:这一年你都没有沾过男人吗?听到这样的话,我不寒而栗。我的祖母曾是这方圆百里有名的巫婆。

这跟巫术无关。祖母知道我脸上的欢喜是摆给我的父母、亲朋好友看的。与母亲相比,祖母几乎不会读错我的每一个表情。当我可以以女人的姿态面对母亲和祖母时,关于女人的那些隐秘的传承气息在母亲这里却断掉了,我的母亲从未跟我交流诸如身体、生殖、男人女人的任何信息。在她的眼里,我是一个嫁不出去的女儿,是一个失败者,让她蒙羞。我的家人几乎不知道我是一个作家,在我看来,摘掉头顶作家这个光环,如果还有人坚信我有一点点过人之处的话,那么,我的祖母就是为数不多的人之一。我一直相信,当我身上没有作家的标签时,作为一个女人,我更真实,也更丰富。

收拾好行李连夜赶回湖北老家。原先我们都以为祖母会在几天内去世,可谁知她自中风之后竟在床上磨了一个多月,她的曾孙、曾孙女们在接到电话后都陆续回来看望她,可是几天之后太祖母依然活得好好的,于是大家都纷纷回到各自的城市去工作。孩子们不时有电话打回来,太祖母怎么样了,太祖母大概几时死啊,父亲就在电话里一顿臭骂,你们都不必回来了,一群不孝的混蛋!这群春节回家叽叽喳喳、一刻都不得清净的小混蛋,有的在外面读大学,有的在外面大城市里工作,他们都是太祖母带大的。我是他们的姑妈,我时常一个挨一个地看着这些年轻的脸,我不知道,在他们的人生中,太祖母最初给予他们的是一个怎样的印记。唯独,我在一个侄女的QQ空间里看到她写的一篇文章,那是祖母去世不久后写的,我看了,很惊讶,她说她的太祖母不论历经怎样苦难的人生,都在享受作为一个女人的美和快乐。我点了赞。我这个姑妈对于这些孩子们来说有一种神秘感吧,我想,他们在太祖母那里也感受到了相同的味道。这是祖母人生最后的时光,我要慢慢地把她送走。

有两个人在照顾祖母时特别殷勤,一个是我的堂伯父,一个是我的大婶娘。祖母在卧床期间不能进食,他们想尽了办法,我的堂伯父八十岁了,他颤颤微微地找来一根玻璃管子,叫我用这根管子把流体食物吹进祖母的嘴里,我七十多岁的大婶娘天天用纱布绞蔬菜汁,给祖母擦洗身子,她最后哭着告诉我,老太太其实是饿死的。在祖母咽气的那一刻,她和我的堂伯父老得都跪不下去了,我们急忙上前搀扶起他们,我的堂伯父喊祖母娘,一声一声地喊娘。他的声音喑哑,浊泪横流。祖母死去了,我们家里没有过分的悲伤,只是长久地静默,一个多月的时间,我们已经接受了这样的死亡。报丧,入殓,设灵堂,请道士打醮日夜唱颂,孝子们着麻衣侍立一旁,跪着答谢着前来吊唁的亲朋。子孙满堂,流水宴开了七天七夜,最后请了戏班前来唱了两折戏。葬礼几乎把渐渐消失的种种民俗全都用了起来,我有幸目睹了家乡古老的葬礼,那种充盈其间的神喻意味,五彩斑斓的幡旗,随道士唱念的经文猎猎翻飞,似乎每个人都通体透明,他们不着言语,默默来回穿梭,似乎有股仙气。光是请民间艺师用纸扎的豪华棺椁、神兽、八仙过海、四大金刚就让人叹为观止,请了专业的哭丧女,由我事先跟她沟通祖母生平事迹,这些天才的哭丧女竟自己拟文哭唱出来,句末押韵,文采斐然,唱腔悲音袅袅,哀韵绵绵。关于葬礼,我以后会专门写到。它就像一场凋零的花事,幻觉清盛,冥冥高渺。祖母是享了高寿的,我们有福,在乡村,这样的葬礼其实是另一种狂欢。人们沐在这样的葬礼中,让灵魂与死神坦然对视,去唱颂它,去祝福自己的来世。

父亲跟我说起祖母生平,实际上有着太多的避讳。也许以一个儿子的立场,他认为祖母生前有一些事情不便宣扬。在我看来,在祖母漫长的一生中,她所做的每一件事,最后都化成我生命之穹中的点点星光,照彻我贫瘠且日益干枯的灵魂。母明氏,生于1920年秋,殁于2012年冬,享年九十二岁。我看见父亲请人写的碑文,瞥了一眼,就看到诸如:贤良淑德、慈心若水、克勤克俭等俗语,这些空洞的大词套在祖母身上太粗糙了,它们遮蔽了祖母作为女人最为真实灵动的部分。我对一个女人的美德不感兴趣,美德恰恰是狭隘的一部分。它迎合的是一种大众的审美趣味。但这个叫明秀的女子,即便是以当下的目光审视,她依然有太多人不曾具备的大气与开阔。四

祖母六岁就做了我们家的童养媳,我家是地主,开了麻行,家境殷实。但童养媳跟做奴一样,在成亲前是非常悲惨的。“你太祖母起初很不喜欢我,她从我身边走过,都不忘狠狠踩我的脚,她那小脚劲儿真大,像个锥子一样。”祖母说,有一次你祖父偷偷帮我背柴禾,那柴禾被雨打湿了,很重。被她发现了,她用铜管烟枪重重地敲我的头,顿时起一个大血包。我后来回想起来,祖母跟我说起的这些细节,竟与现在电视上的各类民国家族神剧一样有着惊人的相似,旧社会的婆婆和小媳妇之间的龃龉不足以多说。最终,祖母以智慧得到了她婆婆的欢喜。“其实就是觉得儿子最后是你的了,她才不喜欢你的,你凡事都要让她儿子觉着母亲最大就好。”我在家族的族谱中见过太祖母的画像,高颧、薄唇,锋利的单眼皮眼睛,白多黑少,头发稀疏,在大脑门后盘了一个小髻,她的大襟衫的高领直顶到下巴,上面是一张被大烟熏染侵蚀的瘦脸,直僵僵的,这个面相,一看就知道绝非善类。非常庆幸的是,祖母成功地改善了这一基因,家里后来再也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小眼睛、尖脸以及那种陡峭的高颧。太祖母死后,家里的堂屋挂着她的黑白遗像,可是孩子们都很怕这张像,那可怕的皱纹与沟壑,隐藏着魔鬼的阴影,不论你在哪个角度,都觉得那双眼睛鹰隼般的盯着你,吸在你身上不挪开,仿佛要吸走你的魂魄一般。画像被拿掉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人们依然觉得她还在那里。“你太祖母大冬天要喝水缸的生水,她总说烧心,一听到她叫唤,你就得起来。”可以想象,祖母侍候这位太婆该有多辛苦。她十四岁嫁给祖父的时候,老太太把一个翡翠镯子给了她。这个翡翠镯子现在在我母亲手上,据说,为了这个镯子,母亲妯娌几个斗了多年。

现在我要写到祖母的故事了。在写之前,我一直认为写成小说会比较精彩,写成散文太浪费了,然而小说他者的视角让我觉得很隔,好像说的是一个跟我不相干的陌生人。它不像散文那样是以我向的视角来叙述的。我写祖母只是试图解读一个女人,我跟她隔着半个世纪,在她那个民智未开的时代,她可以活得那么自我。在等待祖母死去的那一个多月的冬天里,我们围坐在火炉边,说着久远的往事,我的堂伯父、大婶娘、父亲、母亲是每天都在的,气氛并不是每天都那么压抑,祖母偶尔会跟我们说起某个死去多年的故人,说是梦见了那个人,末了,她总是会说这样一句,是来接我走的。我知道。

民国二十七年,日本人打到了我们那里,见人就杀。我们的村庄倚着几座大山,人们拖儿带女往山里躲,那个时候,祖母已经生下了大姑妈,她抱着两岁多的大姑妈跟着混乱的人群往深山里寻路,而祖父一干年轻人则跑到另一个村庄报信去了。人群渐渐隐没在群山的深处,隐约听到别处草木的窸窣声,逃命的慌乱,像猎物般,喘息急促。可是祖母分明听见有人喊她三娘。极微弱的声音,她循声走去,就看见倒在地上,面色惨白、大汗淋漓的堂伯父。堂伯父是大祖父的长子,那年他十三岁,得了一种叫做打摆子的病,全身寒冷,出虚汗。这病六月天要盖厚棉絮。现在我们叫它疟疾,在那个时代,它夺去了很多孩子的生命。

我那太祖母坚持要她的大儿子、大儿媳放弃这个累赘,为了逃命的途中不那么辛苦,那做父母的竟狠心把儿子扔在深山里。祖父排行第三,堂伯父就喊祖母三娘。三娘把他背在背上,一只手还抱着我的大姑妈。踉跄前行,群山巨石林立,而此刻猛虎与狂蟒已不那么可怕了。她躲进了两块巨石狭窄的夹缝里。两天两夜,堂伯父得救了。我后来听到一个说法,说祖母贴身抱着他,用体温去暖他才得救的。祖母大堂伯父五岁,婶侄二人,本没什么可说的,可是,有些话后来就慢慢变了味道,变得很不好听。我的祖母一生都没有回应这件事。

活下来的堂伯父坚持要跟三叔三娘一起过,赶都赶不走。他一生都没有原谅自己的父母,再也没有喊过他们爹娘。他像影子一样死黏着三娘,到了后来,三娘让他住进家里,这一住就是很多年。堂伯父成了家里的男丁,跟着祖父一起四处收购苎麻,农忙的时候下地收割、打秧。我在祖母身上看到了一种对农事及粮食的敬畏,她是痛恨小孩子浪费粮食的。我小的时候,一粒饭掉在地上,父亲都会捡起来吃掉。这应该是这个地主家庭的传统。我记得水稻收割前是要祭拜的,摆一个香案,鞭炮,火烛,再撒一把茶叶和米,主事的还会发表几句带有动员性质的宣言,然后请所有雇的长工吃一顿饭。我的堂伯父就在我家的地里干活。他很孤僻,少言语,在那么多年的孤独里,在一生都难以走出被弃的阴影里,唯有祖母,是他最亲的人,唯一的那个人。当他长成一个面目清朗的年轻人时,跟了一个戏班师傅去学唱戏,从此入了魔般,这个痛苦的人,只在台上如痴演绎柳梦梅、梁山伯、张生们的故事。祖母曾跟我说,你堂伯父唱戏,人家是用真银元往台上砸的。可是在我的印象里,但凡唱过这种戏的人,他的人生就会抹上一种梦里繁华、身世飘零的宿命感。比如程蝶衣。我相信祖母她一定懂。

可是我感兴趣的事情皆是父亲终生避讳的。在我看来,父亲远没有我更懂得祖母。听人说堂伯父长到二十岁还不愿意娶亲,说了几家姑娘都不同意。这个时候流言就开始蔓延开来,奇怪的是,在那个时代,这种有辱家门的流言并没有让祖母困扰。妇女们在她背后指指点点,她晒她的麻,她奶她的孩子,一概不回应。祖母经常穿好看的衣服去看戏,也许,台上的那个人是演给她一个人看的。几年后,堂伯父终于娶了亲,搬了出去,但他依然回来,有时背些柴禾,有时带来几条鱼。后来,我年少的父亲大概是听到了人家说了什么,他怒气冲冲地拿晾衣篙去追打堂伯父,来一回打一回。堂伯父就让他打。直到祖母出来喝止自己的儿子。我唯独惊讶的是,我的祖父、祖母、堂伯父这三个人完全无视流言,到底是什么让他们活在自己的结界里?

祖母即将死去的那一个月里,父亲看着终日陪伴祖母的堂伯父,虽然没给他好脸色,但终究没有阻止他的陪伴。我看着这位风烛残年的老人,颤微微地,一脸老年斑,连手背都是。他迟缓地忙进忙出,招呼前来打针的医生。以女人的直觉,我深信,堂伯父爱慕着我的祖母,祖母年轻时圆润,白皙,爱笑,从头到脚干净齐整,银饰的暗响应和着轻巧的脚步向你走来,那感觉一定是如沐春风。我依稀记得五十多岁的祖母,头发一根没白,她梳着一个紧贴头皮的矮髻,穿干净的靛蓝棉布斜襟褂,气色明韵,仪态端庄。而我所见乡村的农妇,大多黑糙,一身烟熏的柴火之气,她们席地而坐,放纵大笑。这个被祖母救活的大男孩,温柔,懂事,有一双澄澈的忧郁的大眼睛。我在想,那些他们独处的时光,一定是他人生最好的时光,即便不语,即便各自手头有活干,他们可以用沉默交流,这样的时光是迷人的。也许偶然升起的越轨之念让他感到羞

,也许他不愿意长大。而她死去的那一刻,他喊她娘。这是他自十三岁那年之后第一次喊娘。

祖母的情事是个谜。这也一直是父亲忌讳的原因,儿子永远不能接受自己母亲的风流。我们深信,她爱着我们的祖父,为他生一堆孩子,为他梳好看的发式,为他学写字认字。在她幼年时代,这个将要成为她丈夫的人在默默地注视着她长大,给她偷来好吃的,带她去看戏,在黑暗中牵着她的手,去集市给她打银簪,初恋,体验人世间最美妙的情感。我们后来叫这种东西爱情。当爱情还未被命名是爱情的时候,它裸露出男女最本质的情感世界。无端喜欢跟自己无亲无故的一个外人,忽然就知晓了男女身体各异的构造,在那样一个男女相爱禁忌的年代,尤其要躲过太祖母那双刻毒的眼睛。只要有默契,藏得好,那藏出的距离反而加深思念和甜蜜的浓度。祖母跟我说,看着自己体虚,祖父从太祖母那里偷了二两白木耳,亲自炖了送过来,大概是身体经受不起那一补,祖母喝了白木耳之后就开始掉头发,幸好是冬天,她只得围个风兜套在头上,没有人能理解掉发的幸福。你就是变成了一个秃子,我也是要你的。当祖母说起祖父时像是进入幻境,她沉浸在往昔与祖父的点点滴滴中。他能吃两斤猪肉,喝一坛酒啊,脾气大,发脾气就摔碗。特别喜欢孩子,任谁家的孩子他都喜欢,在路上碰到一个村里的孩子,他就掏兜,看有没有吃的,要是没有,他就会摊开手,一幅很抱歉很为难的样子。你祖父数九寒冬只穿单裤,敞着夹袄,再冷的夜,只要他上床,床就热了。那大山后面挖出几窖铜钱,叫他去挑两天铜钱,回来饿得倒在地上。人家都偷偷扎了几个钱在身上,在路上买包子吃,你祖父挑两天铜钱,不晓得扎两个。祖母在描述一个男人,说他的好,几天几夜说不完,是没有人能比得上的。“那天,本来吃了午饭就去后山的小煤窑,可是他看见墙角堆了一堆圆木没劈,就脱了褂子,抡起板斧,赤着上身在那里劈圆木。我就在他背后看啊,心想这个人,这个人要不是我这么喜欢他,那他就太可怜了,要不是我这么喜欢他,他在这世上什么也没有,这个人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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