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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6 12: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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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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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法国通史简编

新译法国通史简编试读:

内容提要

[法国对中国的发现]在古代,中法两国相隔万水千山,舟楫不便,陆路湮塞,东方巨龙中国在法国还鲜为人知。直至十三世纪以后,法国人才隐约地感到中国的存在。法国对中国的朦胧认识是从教皇和法王与蒙元的最初接触开始的。

十三世纪中叶,蒙古势力向东西方扩张,西方基督教世界一方面慑于蒙古的威势,愿意与之保持良好关系,另一方面则想利用该势力加强十字军的东侵。1248年,法王路易九世来到塞浦路斯准备发动第七次十字军东征,当时传说蒙古大汗愿意成为基督教徒,并想和十字军联合攻打埃及。于是路易九世派遣安德烈·隆如莫经亚美尼亚、马赞达兰(波斯)和希瓦,沿着里海的南岸和东岸到达当时大汗大营所在地准噶尔,但恰好大汗去世,隆如莫得到当时摄政的侮辱性答复后回国。路易九世在入侵埃及失败后,又于1252年派遣出生于法国北部圣·奥迈附近的威廉·鲁勃吕克去晋见新大汗。鲁勃吕克从阿克(今以色列境内)出发,经君士坦丁堡、克里米亚,从陆路跋涉来到蒙古,蒙哥大汗在宫里接见了他。

第一章 古代高卢

第一节 远古居民及其文化

一、原始先民

[人类在法兰西的出现]法国地处欧洲大陆西部,北、西、南三面临海,分别为英吉利海峡、大西洋和地中海。陆上与卢森堡、比利时、西班牙、意大利、德国、瑞士等国接壤。面积55.1万多平方公里。境内气候适宜,土壤肥沃,资源丰富。从远古时代起,人类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留下众多的考古遗迹和文物。透过这些文化遗存,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原始居民在法兰西土地上的活动及其发展过程。

从大量的考古发掘中可以证明,今天的法兰西是人类在欧洲最早驻足、生活过的地区之一。

大约100万年以前的遗址在法国的中央高原,就有瑟纳泽(160万年)、希拉斯(160万年)、拉罗舍·拉姆贝特以及森泽勒(100万年)等四处,都残存有人工打制的石器。在瑟纳泽和希拉斯遗址内还发现一些砾石工具。在拉罗舍·拉姆贝特遗址,与破碎的动物骨骸一起被发现的还有燧石和石英石片。这些石片不是由当地材料制成,显然是人从其它地方带来的。森泽勒遗址内发现的动物骨头上有人工造成的划痕和裂缝。这无疑是人类在法国大地上最早留下的遗存。

早于50万年以前的遗址,除上述四处外,还有瓦隆纳、厄斯泰弗·热松和拉·罗米厄等三处,发现有石器或人工用火的遗迹,但没有发现人类的化石。这些遗址的存在表明,50~150多万年前,人类已在法国出现和活动。

目前世界上已发现的100万年以上的人类遗存,大多位于南北纬35度至赤道的地带。这些地区内一年中最短的白昼,每天也有10小时,这有利于原始人的采集、狩猎活动。随着纬度的增高,因冬季白昼过短,获取食物的季节性矛盾扩大。加之气候因素,妨碍了原始人向中、高纬度地区的迁徙。虽然人类在140万年前已懂得用火,但只有较普遍地掌握使用和保存火的技术后,才有可能在远离热带的地区生活。法国地处中纬度,加上大海的阻隔,在早期猿人和晚期猿人阶段,人类虽曾多次在此居住,并留下他们的踪迹,但还没有能力定居下来。

[早期智人和晚期智人的化石]根据现有材料,大约从中更新世的后期起,人类开始在欧洲作永久性的居住。法国东南部和西南部是旧石器时代原始人生活的地区,那里发现不少人类化石。较早的有比利牛斯山多达维附近阿拉戈洞穴中的多达维化石人,包括一些颅骨和二块下颌骨,约距今20万年。拉·捷斯洞穴中的化石人约距今15万年前。从体质进化角度划分,这两种化石人都属于从晚期猿人向早期智人过渡的类型。较晚的化石有勒·拉扎勒特人、蒙特穆兰人、丰特舍瓦德人,以及苏阿特岩棚遗址化石人。这几种化石人的时代,都属7—10万年前。他们是尼安德特人的祖先。

从更新世晚期最后一次间冰期结束至维尔姆冰期开始,即大约7.5万年前起,属于早期智人阶段的典型尼安德特人在法国各地出现。尼人的前额低而倾斜,眉脊粗厚形成一线,下巴颏不明显,脑容量已达1100—1600毫升,但脑形及褶纹不及现代人发达,身高较现代人为矮。尼人是欧洲旧石器时代中期莫斯特文化的创造者。他们大多居于洞穴或岩棚内。法国西南部,尤其是多尔多涅地区,发现许多尼人化石。较著名的有沙朗特的拉基诺人。这是在一岩棚遗址内发现的妇女和小孩;西南部拉沙佩勒——欧赛恩茨(圣沙拜尔)洞穴的拉沙佩勒人,这具近于完整的男性骨架是迄今发现保存最完好的一个尼人化石;多尔多涅地区拉法拉西岩棚遗址内发现的拉法拉西人,包括一成年男性、一成年女性和一些较年幼的个体,以及多尔多涅河畔多梅附近的康贝格伦诺人。

大约4万年前,尼安德特人逐渐为晚期智人所取代。晚期智人的体质结构和形态与现代人已没有多大区别,他们的额骨变直,出现下巴颏,平均脑容量达到1400毫升。晚期智人在法国分布较广,他们创造了欧洲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奥瑞纳、梭鲁特、佩里戈尔、沙泰勒佩龙、马格德林等文化。最具代表性的晚期智人是克罗马农人,最初发现于多尔多涅省莱塞济附近的克罗马农岩棚。克罗马农人下颌有颏隆突,前额饱满,个体高大,肌肉发达。

法国大地上的原始先民,不仅是欧洲最早的居民之一,而且是欧洲旧石器时代一系列原始文化的创造者,他们的活动在欧洲乃至世界史前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可见,法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古老的文明。

二、旧石器时代的经济和文化

[狩猎采集经济和生活]人类开始在法国生息后,面临着恶劣自然环境的挑战。在欧洲,更新世共出现过5次冰期和4次间冰期。几次冰期来临时,法国许多地区都被冰冻,呈现多雨潮湿的寒冷气候。间冰期中,气温普遍回暖。原始居民利用石头、木头为材料制造工具和武器,以狩猎采集为生,与各种猛兽搏斗,适应气候、地理环境的变化并克服由此引起的食物资源变异等困难,缓慢而不断地发展着生产力。

早期的原始人,或采集野生植物的根、茎、叶、果充饥,或捕捉小动物为食。通常结成小群,过着流动的生活,任何个人如果脱离群体就会成为猛兽的牺牲品。他们使用“万能”工具——手斧。手斧既可用于加工木棒,切割东西,也可打击野兽。到旧石器时代中期,即早期智人出现时,由于生产工具的发展,狩猎业比以前发展了,捕杀动物的主要方法是近距离刺杀以及追赶围捕,将野兽逼上悬崖坠死。这些都要依靠集体进行。狩猎活动加强了群体内的协作,促进了个人智力的发展及彼此间的信息交流。

到旧石器时代晚期,即晚期智人出现时,除石器外,以骨、象牙、鹿角等材料制成的工具广泛使用。还出现各类复合工具和复合武器,即用两种不同质地材料制成的工具。如以骨或象牙的矛头安装在矛杆上,制成投矛、鱼叉等。这种工具比木制的矛头具有更大的穿刺力,使捕杀动物的距离增大,约达75—100米,从而使狩猎方式比以前有效,也较安全。这一时期人们还学会设陷阱捕获动物。与采集、狩猎经济相适应的是当时人们过着流动的生活,寻找附近具有食物资源、水源的地方为住处。为了抵御寒冷和动物的侵袭,他们大多在洞穴和岩棚中居住,有时也构筑窝棚。坐落于尼斯的台拉·阿马塔遗址是法国最早的窝棚遗址之一,距今24万年。这一窝棚呈椭圆形,长8—15米、宽4—6米,一头有一入口。许多根直径约7厘米的柱子构成倾斜的墙体,另有一根中央柱子支撑屋顶。地面上堆放石块作屋基,屋中央置放一灶坑。为了追赶野兽或采集食物,旧石器时代的居民可能有一个以上的居址,分别在不同季节居住。台拉·阿乌塔遗址只是在春末夏初才住人。原始人出于狩猎需要,还建立一些露天营地作为屠宰场和工具制造场。随着狩猎方式和工具的改进,从旧石器时代晚期起,人们不仅能在冬季捕猎动物,而且懂得晒干和烟熏肉类的方法,使食物保存得更久,从而帮助他们克服季节性食物短缺的问题。烹饪方法也有进步。西南部巴朵岩棚遗址和拉里拉洞穴遗址内发现的大鹅卵石建成的炉子表明,当时原始人已会把炉火保持得较久,并能控制炉温。掌握了比较有效的煮烧方法,使食物更可口,易于消化,有利于身体的吸收和人类体质的进化。一些遗址中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牙齿缩小反映了这一情况。这一时期,原始人学会以兽皮制造冬衣御寒。梭鲁特遗址内发现大约2万年前带有针孔的针,是欧洲最早的缝衣工具。

大约1.8万年前,欧洲的冰期达到最高峰,气候干冷,冰川范围扩大。原始人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经验以及狩猎、饮食、保存食物方式的改善,使他们能适应自然环境的急剧变化。旧石器时代的原始人已学会穿兽皮衣、构筑御寒的窝棚、减少冬季活动等方法,来降低人体能量的消耗,使自己能在严寒气温下长期生活。

[石器技术]在漫长的旧石器时代(约公元前1.9万—1万年前),法国的原始居民创造了丰富的石器文化。法国旧石器时代文化发展分期序列,是世界上不少地区考古文化分期的参照尺度,法国旧石器时代文化可分为阿布维利、阿舍利、勒瓦娄哇、莫斯特、奥瑞纳、棱鲁特和马格德林等阶段。前二个文化属旧石器时代早期,勒瓦娄哇文化和莫斯特文化为中期,后三个文化为晚期。

阿布维利文化因发现于北部索姆河畔阿布维尔附近而得名。存在时代为中更新世的贡兹——明德间冰期,气候较温暖。代表性器物是用大石结核从两面打制成的粗糙型手斧。它的特点是器身厚,刃缘曲折、形状不定。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现与阿布维利文化伴生的人类化石。

阿舍利文化是法国旧石器时代早期的另一考古文化。最初发现于北部亚眠市郊的圣阿舍尔。这一文化的代表性器物也是手斧。这类手斧用骨棒或木棒在火石结核上交互打制而成,特点是器身薄、刃缘平直、石片疤较浅,器形有扁桃形、卵圆形等。这类手斧制作虽然粗糙,但可用于削尖木棒、切劈东西、挖掘块根和打击野兽,是一种“万能工具”。此外,还有砍斫器和石片。阿舍利文化的石器,在法国以外的欧洲地区以及非洲都有发现。

旧石器时代中期,出现勒瓦娄哇文化和莫斯特文化。前者因其标准地点在巴黎近郊的勒瓦娄瓦——佩雷而得名。后者因最初发现于多尔多涅省莱塞济附近的勒穆斯捷岩棚中而取名。勒瓦娄哇文化以一种预制石核为特点,就是先将石核加工成倒置的龟甲形,然后从这石核上打下石片作为工具。石片一般都较薄,刃缘锐利,很象一把石刀。原始人运用这一技术,不仅能制造对称的石片,还可制造、加工较大尺寸的石核。莫斯特文化的石器大多数为石片工具,用石片精心制作的边刮削器和三角形尖状器是这一文化的特征性器物。刮削器主要用作切刀,裁割兽皮,制作衣服。尖状器是狩猎工具,可作矛头。莫斯特文化的分布地域较广,欧洲以外地区也有发现。在法国,以莫斯特、拉法拉西和拉沙佩勒—欧赛恩茨(圣沙拜尔)几个遗址的文物最为典型。以奥瑞纳、梭鲁特和马格德林为代表的法国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标志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已达到一个新高度。奥瑞纳文化最初发现于南部加龙河上游图卢兹附近的奥瑞纳克山洞。存在时间为距今3.5万—2.5万年前。奥瑞纳石器主要以石叶制作而成。这种石叶不同于旧石器时代中期以前的石片,是用间接法产生的,然后加工成各种新的切削器、尖状器、刮削器和雕刻器。除石器外,还有全部分叉的骨制尖状器、穿孔器、可衔接在木棒上成为长矛的尾部分叉骨制尖状器。这说明复合工具已普遍制造和使用。

梭鲁特文化得名于里昂附近的梭鲁特雷山洞。这一文化主要分布于中部,以精致的压制石片技术著称。石器压制得很薄,形状比较整齐。典型器物是桂叶形尖状器和舌形尖状器。梭鲁特文化的石器制作技术,达到了欧洲旧石器时代晚期的顶峰。

马格德林文化最初发现于多尔多涅河流域蒂尔萨克附近的拉马德莱纳岩棚中。存在时间约为1.6万—1万年前。马格德林的石器很实用,种类也多。小巧的几何形石器可以嵌入骨柄和鹿角柄中使用。还有各种雕刻器、刮削器、石钻和琢背石刀等。骨器有矛头、鱼叉、带孔针等。其中一种骨鱼叉带有单排倒刺或双排倒刺,叉头可以和柄分开,既可用于狩猎,也可捕大鱼。

法国旧石器时代晚期的这三个考古文化,虽然在时间上有先后,但并不具有直接的承继关系。如梭鲁特文化在时间上比奥瑞纳文化晚,但它并非源于奥瑞纳文化,而是在莫斯特文化影响下产生的。马格德林文化则是直接从奥瑞纳文化发展来的。这反映出当时已存在一个以上的文化因素。工具制造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法国旧石器时代晚期各考古文化所包含的石、骨、角、木多种材料的工具,以及工具制作技术的改进和多样化,表明制造这些工具的克罗马农人等已具有较高的劳动技巧和活动能力。

[艺术和宗教的萌芽]法国的原始居民,在漫长旧石器时代不仅创造了具有特色的物质文化,而且创造了自己的精神文化。法国的原始艺术尤以洞穴中的绘画和各种雕刻著称。欧洲旧石器时代的洞穴艺术遗址大多分布于法国西南部和西班牙北部。仅法国的佩里戈尔地区就有127个,其中69个遗址又集中在勒斯·厄伊泽埃地区。

法国史前时代的洞穴艺术包括雕刻和绘画两种形式。雕刻艺术品的数量很多,按表现手段可分两类。一类是用雕刻器,在石板、工具、饰物上刻画线条状符号或图案,西南部拉法拉西遗址和勒斯·厄伊泽埃地区一些遗址内刻画于石灰石板上的图案和符号,属奥瑞纳文化初期,是已知最早的艺术作品。线雕作品有深线刻、浅线刻和轮廓线刻等不同类型。线雕的绘幅极大,描写的动物有野牛、驯鹿、马、猛犸象、洞熊等。拉穆特·科姆巴勒莱等洞穴遗址以巨幅线雕作品著作。另一类雕刻艺术包括浮雕、立雕和透雕,尤以石头或象牙刻成的妇女小雕象最为著名。雕象突出女性特征,有特别肥大的乳房、臀部和腹部,面目不清,不刻眼睛和口鼻。妇女偶象的出现,说明女子在当时社会的特殊地位。此外还有动物小雕象。勒斯·厄伊泽埃附近洛萨尔岩棚内发现的手持羊角的女性小雕象和西南部比利牛斯山梯克达杜贝遗址内的泥塑騣犎,是代表性的雕塑艺术遗物。

绘画是法国旧石器时代晚期另一种重要艺术形式,大多绘制在洞穴的壁或顶上。主要题材是日常狩猎的各种野兽,如猛犸象、野牛、马、野猪、披毛犀等。这些绘画,不仅刻划出动物的静止状态,也表现各种野兽的动态,神态逼真,反映出作画者对这些动物十分熟悉,以敏锐的观察力和高度的兴趣去创造这些艺术形象。许多绘画染有红、黄、褐、黑等多种颜色,表明原始艺术家已懂得利用矿物颜料作着色材料。

绘画风格也经历由简到繁的发展过程。较早的单色画(奥瑞纳文化期)多用手指或手绘成,只有形象的轮廊。如佩什·梅勒洞穴内以黑色线条勾画的马、猛犸象。以后发展为具有明暗色调的单色画和彩画。多尔多涅地区的拉斯科是最著名的壁画洞穴。壁画上的动物形象有赤鹿、野牛、马等。这些动物画尺幅巨大,线条粗健,飞动奔走的神态鲜明有力,大多以红、黑两颜色绘成。洞穴大厅内的雄牛画象,大小如同真牛一样,体现出真实地描绘对象的现实主义风格。勒斯·厄伊泽埃附近的丰德高姆洞穴,多尔多涅地区的鲁菲尼亚洞穴都是重要的史前壁画遗址。

原始艺术是从原始人的生产劳动和生活中产生的。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原始人的狩猎生活和观念。许多壁画中,野兽身上画有长矛、箭头以及棍子击伤的痕迹,或画有陷阱。如诺克斯洞穴内的野牛壁画,在野牛躯体侧面画着刺入的矛头。丰德高姆洞穴内的一幅画描绘一头猛犸象正闯入陷阱。不少壁画作于洞穴深处的岩壁或洞顶上。尼奥洞穴中著名的“黑厅”壁画位于洞穴内约777米深的地方。丰德高姆洞的犀牛画作在洞穴深处岩石的隙缝上,人只有平躺在地上方能观察到。拉斯科洞内一处壁画曾经重叠画过3次。这些表明,原始人作画的动机很可能与施行巫术有关,具有进行某种巫术仪式的目的。

宗教大约萌芽于旧石器时代中期。法国旧石器时代中期的洞穴和岩棚遗址中发现最早的墓葬。尼安德特人把一些动物、小饰物、工具与死者一起埋葬。勒穆斯捷遗址中发现一具年轻人骨骸,其头部枕在一堆燧石碎片上,手旁有一把手斧。拉沙佩勒——欧赛恩茨遗址的埋葬中曾发现许多贝壳、莫斯特文化的燧石工具和各种动物骨骸。这不仅表现了生者对死者的关切,而且说明尼安德特人可能已产生关于人死后另一世界生活的观念。随葬品大约是供死者在另一世界使用的。除出现葬俗,尼安德特人的一些洞穴内还发现成堆熊骨。在一洞穴的壁龛中,发现5具熊的骨骸被一圈石块围住,有些骨骸周围有小石头,另一些则散在石板上。这可能是为了狩猎目的进行仪式而置放的。

三、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

[中石器时代]约公元前1万—8千年左右,冰川在西欧逐渐消失,冰期结束。这时,欧洲大陆的自然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大地回暖,气温逐渐升高,出现类似今日的气候。动物群和植被也发生变化。猛犸、野牛、野马等寒冷气候条件下生活的动物,要么随之北移,要么最终绝灭。大地上树木繁殖,苔原变成森林地带,西欧和中欧普遍出现以橡树为主的阔叶林,适合温暖气候的林间动物,如赤鹿、麂鹿和鸟类等大批繁殖。生态环境的改变,使原始人的经济生活从旧石器时代猎取草原大动物群,转变为在林间猎取单个的小动物。生产工具相应有了改进,出现弓矢和细石器。这是中石器时代的标志。中石器时代是从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的过渡。在法国,以阿齐尔文化和塔登诺文化为代表。阿齐尔文化因南部的阿齐尔洞穴得名,时代约为公元前8千年至公元前6千年。阿齐尔文化人既在高地洞穴中生活,也在低地营造木构茅棚作季节性居留。他们的石器以几何形细石器为主,用作箭头或嵌入骨、木工具的凹槽中作刃口。还有石刀、石斧、鱼叉等。经济生活以狩猎鹿类为主,渔猎和采集也占有重要地位。塔登诺文化以北部的塔登诺遗址命名,约存在于公元前6千年代至5千年代。石器与阿齐尔文化的相似,但尺寸更为细小,形状更合乎几何形。塔登诺文化人多居于滨海或大河旁,从事狩猎、采集和捕鱼。阿齐尔和塔登诺文化的遗址中都发现彩绘砾石,大多为红线组成的几何图样,也有图案化的人类和兽类形象。根据民族学的材料,这种图案与当时人的灵魂崇拜观念有关。

巴黎盆地以北地区,大约自1.3万年前冰川消失后才有人类作长期居住。在中石器时代属北欧马格尔莫斯文化范围。当地居民广泛使用木材建屋、制造弓矢。从事狩猎、采集软体动物和贝类、捕捉鱼禽。

[新石器时代——原始农耕和畜牧]约公元前9000年起,西亚出现了最早的农耕和畜牧,开始了从旧石器时代食物采集转变为新石器时代食物生产的过程,即发生所谓新石器革命,或曰农业革命。传统的观点认为,欧洲农业起源于西亚,是西亚的农耕者在一次又一次的移民浪潮中,把农耕和畜牧的技术传播到整个欧洲大陆。近年来的考古资料表明,有些作物和牲畜的驯养是在欧洲独立地发展的。早在公元前7千年,希腊的铁撒利亚已开始驯养牛。法国南部沙托纳夫·莱·莫蒂盖洞穴内的中石器时代文化层中发现比野生绵羊体型为小的绵羊骨。全新世初,法国南部还出现豆科作物。欧洲中石器时代居民,于原先半定居的狩猎、采集经济基础上,在利用传统食物资源的同时,吸收新的生产技术,接受了新的食物资源,从而逐渐完成向农耕、畜牧经济的变化。法国南部是西欧最早的农耕畜牧地区之一。约公元前6千年,法国的地中海沿岸地区出现新石器时代文化,但狩猎、采集经济仍占重要地位。到公元前5千年以后,当地居民已懂得栽培红小麦、野生小麦、斯佩尔特小麦,饲养绵羊、山羊和猪。狩猎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已降低,他们还能用粗陶土捏制陶器或以贝壳压印后烧成圆形陶器。逐渐从原先的洞穴岩棚或贝丘迁往露天营地或住进圆形的和狭窄的茅屋。公元前5千年后巴黎盆地以北地区受中欧新石器时代线陶文化的影响。这一文化以带有线条图案(曲线、斑马线、波形线)的刻纹陶为特点。在法国南部,约公元前4千年以后,新石器时代中期的却塞文化取代了早期的印纹陶文化。它以圆形底座的深色磨光陶器为特征。公元前3千年,这一文化逐渐扩展至法国中部和北部。

[巨石建筑]从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青铜时代早、中期,西欧、北欧出现以巨大石料构成的建筑物。考古学界称之为巨石建筑。巨石建筑是史前时代重要的文化遗迹,世界各地都有发现,但尤以西、北欧沿海地区分布较为集中。法国新石器时代居民在大西洋沿岸地区,特别是布列塔尼半岛,建造了大量巨石崇拜物。这些巨石建筑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立石和列石。立石为单独的整块巨石,尖端插入地中竖立,一般不作雕琢加工。列石则是由许多较小石块排成一列、数列,或排列成环状。一般认为立石和列石都是宗教崇拜物。莫尔比昂省的埃尔德旺列石由1129块石头组成,分成10行,长达2105米。大西洋沿岸卡尔纳克平原上的列石分3群,共有2700多块,长达3公里。另一类是石棚,大多用作坟墓。简单的为数块大石立地,上面覆盖一块大石板,石壁上刻有花纹或人物。较复杂的石棚又有通道墓和长墓两种。通道墓由一巨石墓室和长而窄的入口通道两部分构成。墓室形状各异,有圆形、方形、长方形或多边形。通道由两列并行的竖直立石块组成,上面铺以平坦的石板,通道顶端即为墓室。墓室内琢有几何图案。长墓无通道与墓室之分。巨石墓室内所葬个体,少则几人,多则数十人。

传统的观点认为,巨石建筑起源于西亚,经地中海传播至西欧。近年研究证实,欧洲的巨石建筑是独立发展起来的。布列塔尼地区的巨石通道墓,早在公元前4500年就已竖立于大西洋之滨,比西亚和埃及的石头建筑还要古老,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巨石建筑。

[青铜时代与原始凯尔特人]约公元前3千年至1千年,法国进入了青铜时代。人们把铜和少量锡混合起来炼成青铜,制成各种工具和饰物。在青铜时代欧亚大陆曾出现几次部落群团迁徙的浪潮。新石器时代生活在俄罗斯南部到东欧一带的原始印欧语系人,这时开始了一波接一波持续的迁徙过程。其中尤以公元前8千年代末和2千年代末的2次迁徙浪潮规模为最大。有的往西进入中、西欧,有的向东进入亚洲。欧亚大陆诸部落群团大迁徙促使各地居民在经济、文化方面的接触、交流和新民族的形成。在这样的背景中,法国早期青铜时代文化呈现出丰富多彩、五光十色的局面。新石器时代末和铜石并用时代已出现的各考古文化,有的为青铜文化所取代,有的继续存在,有的受新出现的西欧青铜时代文化影响或与之相结合,形成一些新的地区性文化。西欧和中欧早期青铜时代的代表文化是钟杯战斧文化,它以钟形杯状陶器和用于战斗的穿孔石斧为特征。罗纳河流域处于这一文化的分布范围内。在巴黎盆地,新石器时代末的珀—里卡德文化仍继续存在。在东部,受中欧乌涅提茨文化的影响较大。地中海地区则受意大利北部青铜时代文化影响。这一时期,原始农业经济逐渐发展为农牧混合经济,居民流动性较大,留下的村落遗址较以前为少。墓葬中发现的大量金属武器和装饰品表明,氏族、部落的首领已拥有特权地位,社会分化已较明显。青铜时代中期,法国大部分地区属古墓文化的范围。至青铜时代晚期,大约公元前2千年,起源于多瑙河流域的骨灰瓮文化诸部落,经莱茵河进入法国内地,后又抵达大西洋沿岸。骨灰瓮文化的居民住在村落或山堡中。山堡是四周围用墙垣或栅栏圈围起来的设防居民点,大多建立在山丘或沟崖顶上。这是欧洲最早出现的山堡。骨灰瓮文化居民在父系氏族制度下生活,经济以农耕为主。他们与青铜时代中期的古墓文化诸部落以及其他部落混合,形成新的居民群团——原始凯尔特人,即后来铁器时代凯尔特人的祖先。

第二节 凯尔特人的高卢

一、凯尔特人的兴起与铁器时代文化

[凯尔特人的起源、分布和迁徙]公元前1千年代初,欧洲出现铁器工具。约公元前8世纪,法国进入铁器时代。凯尔特人是欧洲最早懂得冶炼铁、制造铁器工具的居民,是在语言、物质文化和宗教等方面具有共同特点的一些部落群团的总称。他们都属印欧语系的凯尔特语族,创造了欧洲铁器时代的哈尔施塔特文化和拉登文化,宗教方面都信仰多神的特罗依德教。法国东部塞纳河、罗亚尔河上游、德国西南部莱茵河、多瑙河上游地区是凯尔特人的发源地。约公元前1千年代初,他们首次在这些地区出现。随后的几世纪中,凯尔特人以武装的部落联盟为单位,向周围地区扩散、迁徙,进行军事移民。他们凭借铁制武器战胜了尚处于青铜时代的部落,公元前7世纪已在法国东部、中部各地定居。公元前5世纪末凯尔特人抵达法国南部和比利牛斯山,并与当地的利古尔人及伊比利亚人融合。公元前4世纪末3世纪初,凯尔特人的一支——具有日耳曼人血统的比尔及人越过莱茵河进入法国东北部,在塞纳河以北,阿尔登山区以西和以南的地区定居。公元前500年以后,法国已成为凯特人主要的居住地区。古罗马人把居住在今天法国、比利时、瑞士、荷兰、德国南部和意大利北部的凯尔特人统称为高卢人,把高卢人居住的地区称为高卢,面积约60余万平方公里。高卢人生性坦率、狂热和轻浮,胜时盛气凌人,败时垂头丧气。

[哈尔施塔特文化和拉登文化]凯尔特人的物质文化分为哈尔施塔特文化和拉登文化两个前后相连的时期。作为凯尔特人主要居住地区的法国,约在公元前750年进入早期铁器时代——哈尔施塔特文化期。这一时期,流行带有铃状把柄的铁剑和带有向上弯曲弧形把柄的铁剑,以及各种斧、刀、箭镞、矛头等铁器,此外,还生产青铜器皿、各类衿针和以玻璃、琥珀、象牙制成的小饰物。墓葬既有火葬高冢墓,又有直肢土葬。酋长、首领和氏族上层人物,死后常伴以四轮战车葬,尸体放于木槨墓室内的战车上。随葬品有武器、马具、饰物等。

公元前5世纪中,西欧进入凯尔特人铁器文化的第二阶段,即拉登文化期。这一文化因瑞士西部纳沙泰尔湖畔的拉登遗址而得名。分布于奥地利、法、英等国。拉登文化以独具一格的装饰艺术著称,它从哈尔施塔特文化朴素无华的几何图案发展而来,又受到东欧草原斯基泰文化的怪异动物形象和希腊古典艺术写实风格的影响,成为以曲线螺旋和圆圈图案为主,伴以希腊式花草和斯基泰动物纹样的装饰风格。这种装饰艺术主要表现于盔甲、盾牌、铜镜等金属器物上。墓俗从哈尔施塔特时期的四轮战车葬转变为两轮战车葬。

拉登文化时期,凯尔特人的铁器冶炼和制造技术已达到很高水平,出现具有特色的铁犁铧、铁镰刀和带有精致镂花剑鞘的短剑。洛林、中央高原和勃艮第是主要的产铁区。

二、凯尔特人的经济

[农业]凯尔特人的经济以农耕和牧畜为基础。早在进行军事远征和迁徙期间,凯尔特人已从事农业生产。他们征服新的土地后,集体占有宜于垦殖的田地,并在各部落间进行分配。他们善役马,会使用铁犁,懂得在当时可谓较先进的耕作方法。高卢北部的凯尔特人以灰泥作肥料施于农田。有的地方使用带犁刃和犁壁(拔土刀)的轮式犁翻耕草地。这种犁需由8头牛牵引,耕地深度比当时意大利人和希腊人所用的轻犁要大,宜于开垦多石和难以耕作的土壤。依靠铁器工具和较先进的耕作技术,加以凯尔特人懂得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选择不同作物进行种植,所以在正常年景下,高卢的农业收成是相当好的。凯尔特人主要种植大麦和小麦,辅以黑麦和燕麦,还栽培甜菜、芜青、亚麻、大麻、洋葱、蒜等作物。较为充裕的粮食产量,为人口的增殖提供了客观条件,据估计,高卢的人口从公元前1000年的70万人增加到公元前400年的300万人。

畜牧业是仅次于农耕的经济部门。饲养的动物有马、羊、牛、猪等。养马和养羊尤为普遍。有的部落联盟仅饲养单一的某种牲畜,将森林和林间开阔地作为养猪的场所。有的地区流行将半驯化的猪在橡树林中放牧的饲养方法。

从公元前5世纪起,高卢大部分地区的居民过着以农耕或农牧混合经济为生的定居生活。他们用木材和粘土建屋,室内无家具,仅在地面铺上干草或麦杆,覆以兽皮。住房旁的院子内大多挖有储藏谷物的地窖。

[手工业]根据考古材料,哈尔施塔特文化的晚期,凯尔特人的手工业已有萌芽,它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从简单的家庭生产中分离出来。金属开采、治炼和加工是手工业中最重要的部门。在哈尔施塔特文化期,凯尔特人主要是利用沼铁矿和露天铁矿。进入拉登文化期后,开始寻找含铁丰富又易于挖掘的铁矿进行开采,并在矿藏附近进行冶炼,他们通常以木炭为燃料,在立式炉内冶炼铁矿石,炼出的铁块呈长方形,两端较尖,这种条形铁锭每块重约6—7公斤。有的地区人们进行贸易时,以这种铁锭作为一般等价交换物使用。高卢各地都发现拉登文化时代的矿址和冶炼加工制造铁器的手工工场遗址。当时生产的铁器中,数量最多的是各种类型的武器,如短剑、匕首等;其次为各种生产工具,如犁、镰、锉、钳、凿、锯、斧、钻头、剪刀、剃刀等。

凯尔特手工工匠加工青铜、金、银等金属的技术也达到很高水平。生产的带有装饰图案和雕刻花纹的手镯、别针、腰牌等驰名中欧和西欧。他们懂得镶嵌、镀金和镀银的方法。凯尔特人冶炼金属、加工、制造铁器和其它金属器的技术,在当时欧洲处于先进的水平。

除了金属冶炼和加工,凯尔特人的手工业还有皮革、陶器、玻璃、搪瓷、车辆制造等不同种类。公元前2世纪,高卢地区的陶器制造趋于完善,制陶作坊中不仅使用陶轮,还拥有结构较良好的陶窑。高卢人生产的陶器以高超的手工技巧和雅致的风格而著称。皮革除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外,广泛用于制造战士的皮上衣、佩剑的腰带、马鞍、马具、盾牌蒙皮和头盔等。

手工业的发展还反映在生产技术水平上。哈尔施塔特时代的四轮战车葬演变到拉登时代的二轮战车葬,不仅是葬俗的变化,而且反映了手工业制作技术的进步。二轮战车的车轮带有铁轮缘。在欧洲,凯尔特人最先懂得利用铁热胀冷缩的原理。发明把烧红的铁箍套在带辐条的木轮上,使箍冷却时紧紧固住木轮的技术。二轮战车是木匠、铁匠、制车匠熟练配合制造的产物,质量在欧洲堪称上乘。

手工业的发展还表现为某些产品不再是零星、断续的生产,而是成批地生产。由于铁器普遍使用后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从而对铁制工具、武器以及其它铁制品的需求大大增加。同时,那些氏族贵族攫取越来越多的财富后为了享受的需要,不仅从地中海地区意大利、希腊等地输入青铜器皿、饰物等,也要求本地区生产更多的奢侈品。项圈是凯尔特人喜爱的饰物。在拉登早期大多为氏族贵族和贵妇人佩戴,到中期便广泛流行。已有专事项圈生产的工场,产品远销至中欧各地。

[商业]从哈尔施塔特文化晚期起,凯尔特人开始从事以交换为目的的手工业生产。凯尔特人各部族之间,凯尔特人与地中海沿岸及欧洲其它地区的贸易往来也随之发展起来。公元前7世纪末,在法国南部地中海沿岸,出现一些希腊移民地。马西利亚(今马赛)是其中最为著名的一个。最初,希腊商人和手工业者通过居住在法国南部的利古尔人与内地的凯尔特人建立了交换关系,进而与中欧的凯尔特人从事贸易往来。从地中海沿岸运往内地的主要有珊瑚、象牙、玻璃、酒、青铜器皿等物品,从高卢向外输出的商品是金、银、锡等金属原料及牲畜、皮革制品等。凯尔特人早期与外部的商品交换主要是为了满足氏族贵族奢华生活的需要。

从拉登文化中期起,高卢不同地区间的交换变得活跃,交换的物品日益增多。凯尔特人与其他地区间的商品交换和贸易已具有经常的性质。他们在高卢建立了一个道路网,不少水陆路的交叉口有易马换货的设置。索恩河上的沙龙、马孔,卢瓦尔河上的奥尔良、罗昂,塞纳河上的巴黎、梅龙等都是水陆贸易的商品转口点。沙龙是当时南北高卢商业线路上的重要关卡。凯尔特语中的马古斯(magus)为商场、市场的意思。名字以马古斯结尾的地点大多坐落于渡口或桥边,是当时的贸易集散地。长距离的物品交换也随着商路和贸易集散地的建立而出现。

由于商品生产的发展和贸易活动的加强,从公元前2世纪起,凯尔特人开始铸造钱币,最初在高卢西部地区出现仿造马其顿腓力二世金币式样的钱币。后来,北部、南部和中部各部落群团都相继铸造钱币。钱币的式样和图案或模仿希腊,或铸造各种人物和几何图形。如布列塔尼流行的钱币,正面为戴月桂冠的头像,反面是拿着矛和盾的战士形象。

货币是手工业和农业分禽,商品生产和商业活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但凯尔特人的货币活动尚处于原始阶段。这是因为,首先,大多数货币没有度量单位,重量也不相同。几乎在所有凯尔特人的寨堡中都发现用来称钱币的磅称,他们按重量使用钱币。由于不存在货币单位,很大程度上限止了货币职能的发挥。其次,当时高卢地区还未出现国家,没有形成政治上的统一体,钱币的铸造和流通具有分散、局部的性质。许多部落群团拥有自己的铸币工场,每一种货币的使用范围大约在直径80—160公里的区域内。再次,各种物品在部落群团间的交换中仍作为等价交换物在广泛使用。

[城市的萌芽——寨堡]公元前7世纪末、6世纪初,高卢东部地区陆续出现许多较大的设防居住地——寨堡。最初,寨堡仅是部落的聚居地,在与其他部落发生战争时作为避难所。古罗马人把凯尔特人的设防寨堡叫作“奥必达”(oppida)。考古学家使用了这个术语,以与欧洲青铜时代较为简单的山堡相区别。

公元前5世纪后,寨堡的数量逐渐增多,在凯尔特人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趋重要。寨堡大多建造于人们不易到达的高地上或河流的拐弯处,占地辽阔,四周有城墙或深沟围住。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多数寨堡能贮藏较多的粮食,围栏大批牲畜,生产的武器、工具和饰物往往供应周围地区的需要。它们从最初单纯防御性质的避难地点,发展为带有手工业生产性质的部落聚居中心,其中有些成为部落联盟和部族的行政中心,或成为一个地区内的宗教和商业中心。

高卢中部艾杜依人的聚居中心毕布拉克德(今伯夫雷山)是高卢最大的寨堡之一。筑于4座山上,面积135公顷,周围城墙长7公里,内部包括居住区和手工工场区,有炼铁、炼铜、制搪瓷、制陶等工场。

寨堡在当地的经济活动中起着中心作用,在军事活动频繁的时代,起到保持经济活动继续发展的作用。虽然寨堡还不是真正的城市,但象毕布拉克德这样的寨堡经过多次规划后翻造重建,还设有下水道,可以说已经是城市的雏形。凯尔特人选择的寨堡地点往往具有经济地理位置上的重要性,后来罗马人在原有寨堡基础上建立的许多新城镇,不少发展为今天的都市,如巴黎、里昂、斯特拉斯堡、贝藏松等著名城市。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凯尔特人是创立今天法国城市的先驱者。

三、凯尔特人的社会组织和文化

[高卢社会的分化]早在哈尔施塔特文化时期,凯尔特人氏族中已存在上层分子与一般成员、富人与穷人之间的差别,出现财富分化。马恩河地区和中部一些地方发现的这一时期的氏族贵族墓葬,建筑考究宏大,有丰富的随葬品,显示墓主与一般氏族成员之间不同的地位。随葬品中珍贵的饰物和酒器表现了氏族显贵的奢华生活。1953年,在塞纳河上游的维克斯发现一座氏族贵族墓,坟墩直径达42米,高为9米。墓主是位妇女,头戴金冠,身着满是金片的衣服,躺在华丽的四轮葬车上。四周铺满手镯、胸针、琥珀项链,以及希腊、伊特拉里亚生产的青铜器皿等丰富随葬品。而在埋葬一般氏族成员的公共墓地里,随葬品很少,完全没有金、银饰物以及从地中海地区输入的物品。

公元前一千年代中开始,高卢社会中的阶级分化与日俱增,至公元前1世纪已很明显。在部落内部形成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的相互对立。自由民由贵族、特罗依德僧侣和平民三种人组成。贵族包括氏族部落酋长、军事首领以及他们的后裔。他们利用显贵的地位和特权,占有较多较好的耕地、成群的牲畜,或把开采出的矿产与其它地区进行交换时攫取财富,从而增加家业,成为拥有极大势力的人。他们用各种手段对氏族一般成员巧取豪夺。特罗依德僧侣是氏族祭司,他们既主持公私祀典又裁判一切公私纠纷,垄断了氏族的宗教和司法事务,不但享有政治权力,而且免除了服兵役和一切义务。平民是氏族部落的普通成员,大多数是农民,也有部分手工业者。他们常被势力较大的人欺凌,或受债务和租赋的压迫,有的处境与奴隶差不多。贵族和特罗依德僧侣构成氏族部落内的特权阶层,与他们相对立的是无特权的平民。

高卢氏族社会的分化,还表现为出现了拥有显赫势力的军事首长和一大批依附于军事首长的亲兵,开始有了奴隶。公元前2世纪以后,军事贵族中间出身最高贵、最富有的,往往拥有人数众多的扈从和门客,有的还用自己的钱常年豢养一批亲兵。他们对部落或部落联盟的事务具有很大的支配力,个别贵族还图谋倚仗势力夺取部落联盟的领导权。

[社会结构和政治组织]公元前一千年代,高卢的凯尔特人生活在以家族、氏族、部落为单位的父系氏族社会中。部落是最高的社会组织。有的部落入少势弱,有的则人口众多,占地广阔,势力雄厚。公元前1世纪中约有数百个部落,他们结成60多个邦。由于社会内部新生产关系的发展和阶级矛盾、阶级对立的发展,到公元前2世纪末,凯尔特人的氏族正逐渐走向解体,整个高卢社会处于原始社会晚期军事民主制由盛及衰的阶段。在高卢中部和南部,凯尔特人的社会已达到“文明时代门槛”,正在向阶级社会过渡。

高卢北部地区各部落内,议事会、人民大会和军事首长等军事民主制下的氏族社会各机关,存在并继续发挥着作用。有关决定战争、结盟等重大事情时,仍按传统召集有全体成年男子参加的人民大会,氏族普通成员在人民大会上的决定还能作数。军事首长虽拥有一定的个人权力,但主要是发生战争时的指挥权,并受人民大会和议事会的制约。

高卢中部、南部地区的一些部落内,由于氏族成员的贫富分化越来越显著,贵族和平民的斗争越来越尖锐,以氏族成员之间的平等关系为前提的原始民主制已难以维持。在这些部落内,军事民主制已经过它的全盛时期,开始走向衰落。氏族显贵、特罗依德僧侣以及由显贵组成的氏族议事会日趋拥有更大权力。军事首领大多出身于氏族显贵,他们利用权势和地位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族内的重大问题都由他们决定。普通氏族成员已无发言权,人民大会的作用日益萎缩,甚至形同虚设。军事民主制正逐渐改变它原来作为氏族制度机关的性质。

伴随着社会的阶级分化,出现了尖锐的阶级斗争。穷人和富人,被剥削者和剥削者之间的对立和斗争发展为公开的冲突。至公元前1世纪中,在一些部落内部不断发生普通氏族成员群起杀死氏族显贵的暴力斗争。那种从没有任何内部对立的社会中生长出来的氏族制度,面对存在压迫、剥削、奴役同部落入甚至同氏族人的情况,已无能为力。同时,在氏族制度内部慢慢产生与人民对抗的公共权力。恩格斯说,国家是“靠部分地改造氏族制度的机关,部分地用设置新机关来排挤掉他们,并且最后以真正的国家权力机关取代它们而发展起来的”。在国家形成以前,存在着国家机关逐步取代氏族制度机关的过程。公元前1世纪初以后,高卢中部爱杜依等社会发展程度较高的部族正处于这样的过程中。这些部族中,已经萌发出政府机关、法庭、武装队伍等公共权力。除正式转变为统治机构的氏族议事会,还普遍存在由贵族组成、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特殊武装力量骑兵;存在由社会供养的特罗依德僧侣所组成的法庭。尽管这些公共权力还不成熟、不完善,带有萌芽性质,但它和除了舆论以外,没有任何强制手段的氏族制度显然不同。为了维持公共权力,平民都要交纳氏族社会中完全没有的捐税,有权势的贵族承包税额,征集税款后交给公共权力机关。

公元前1世纪初以后,高卢中部的许多部族内,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氏族制度的机关正在转变为不稳定的国家机关,一种萌芽形式的国家正在形成确立之中。

[特罗依德教]超部落的宗教——特罗依德教在凯尔特人的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特罗依德教是充分发展的原始宗教,具有明显的自然崇拜色彩,是崇拜自然神的多神教。除崇拜森林、山、河、小溪等自然物以及绵羊、蛇、猪、鹿、马等动物外,还崇拜太阳、雷电、月亮等。雌马神爱帕娜是全高卢广泛受到崇拜的神,它的造型物是马和马驹。

特罗依德教的主要教义是灵魂不死,认为人死后其灵魂会转移到另一个躯体上继续生活,所以人无需畏惧死亡。在神灵的崇拜、仪式和节令名称等方面,在各部族中不尽相同,也不存在为高卢所有凯尔特人共同信奉的神。有时,同一神在不同地区或部族内具有不同的特征和意义。有时,不同的神又具有共同的特征和意义。特罗依德教僧侣在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他们不仅行使宗教祭祀的职能,而且承担传授部落风俗、神话、仪式,教育青年一代的任务。凯尔特人没有自己的文字,部落的一切传统习俗全靠僧侣背诵一代代传授下去,这样,特罗依德僧侣成为唯一精通习俗法律并有权加以解释的人,从而垄断了所有知识和司法裁判权。僧侣在物质上拥有免纳赋税、不服兵役和不受一切义务约束的特权。上层僧侣与氏族、部落显贵一起,构成高居于平民之上,与平民对立的特权阶级。

特罗依德教还具有超部落的政治影响。全高卢的特罗依德僧侣,每年于一个固定的日子集中在卡尔弩德斯的一处圣地举行会议,以调解、裁决部族间的争执。

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氏族制度的原则在特罗依德宗教中得到充分反映,并以宗教习俗的形式固定下来,当特罗依德僧侣为巩固自己的特权并力图攫取更多世俗权力,干预政治事务时,这一浸透氏族原则的宗教对社会发展产生双重影响。一方面,它使僧侣在社会中拥有特殊地位和世俗权力,破坏了原始平等。另一方面,僧侣又利用宗教观念和习俗维护对他们有利的氏族传统。凯尔特人对战利品的公共占有,是以宗教禁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很少有人敢于蔑视这一禁律,随意把一件掠来的战利品藏在家中。原始社会中杀戮俘虏的习惯,被凯尔特人当作宗教信条保持。这一习惯阻碍了将战俘当作奴隶用于生产劳动。

在全高卢统一国家没有形成的条件下,特罗依德教虽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全体凯尔特人的性质,但主要是为氏族社会服务的,起了维持氏族制度原则的作用。

第三节 罗马统治下的高卢

一、高卢战争

[罗马入侵前的高卢]凯尔特人从公元前7世纪在今法国出现前,经过几个世纪与当地原有居民的融合、交流,至公元前1世纪中,在高卢共分为三支,即中部的高卢人、北部的比尔及人和西南部的阿基坦人。高卢人是体质上较为纯粹的凯尔特人,居住在加龙河以北至塞纳河的广大地区。比尔及人是凯尔特人与日耳曼人的混合,他们于公元前3世纪从莱茵河以东迁来,定居在塞纳河和莱茵河之间的地区。阿基坦人在种族上具有凯尔特人与当地伊比利人混合的特征,分布于比利牛斯山与加龙河之间。这三支凯尔特人具有共同的语言、文化、宗教特征,相似的风俗习惯,但讲不同的方言,体质形态上也有差异,他们分别组成约60多个邦。这种邦从组织形式上讲,是原始社会的部落联盟。它们拥有的人口和所占土地的多寡很不相同,人口多的可达数十万。如北部比尔及人中的俾洛瓦契邦,据恺撒记载,人口总数约近40万。比利牛斯山中的邦则不过数万人而已。每个邦下面又有几个部落区。各邦的氏族部落都有一定的领土和疆界。较大、较强的邦有森农内斯、爱杜依、塞广尼、林恭内斯、阿浮尔尼、别都里及斯、桑东尼、雷穆维契斯、庇克东内斯等。

高卢辽阔的土地和丰饶的物产早就为古罗马人所睽视。公元前2世纪,罗马共和国经过3次布匿战争,打败北非的迦太基,同时,先后征服巴尔干半岛、西班牙的一部分,并染指凯尔特人居住的地区。第2次布匿战争结束后不久,罗马征服山内高卢。此后经过几十年时断时续的战争,于公元前118年占领法国地中海沿岸地区,建立那榜高卢行省,确立了罗马对山外高卢的部分统治,控制了凯尔特人居住地区与地中海地区联系的交通要道。罗马征服山南高卢和那榜高卢后,对凯尔特人的语言、习惯、文化有较多了解,军队中吸收凯尔特士兵,从而获得一个补充兵员和进攻的基地。

[恺撒远征高卢]公元前1世纪中,罗马成为领有整个地中海地区的奴隶制大国。原先以城邦为基础的共和制度已不适应奴隶制在各地的发展,难以对付日益激化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以及一次又一次的奴隶起义。罗马奴隶主统治阶级在镇压奴隶起义的过程中找到了军事独裁这一新的统治形式。一些奴隶主阶级的代表人物,为夺取最高统治地位,时而结盟联合,时而明争暗斗,出现从共和制向帝制转变的过渡统治——前后两次“三头政治”。

公元前58年,罗马政治家和著名军事统帅、“前三头”之一的恺撒出任山南高卢行省总督,后又兼理那榜高卢。他带着4个军团进驻山南高卢后,处心积虑地训练、培植、扩展一支忠于自己的强大部队,同时,伺机侵占尚未被罗马人征服的“蓬发”高卢广大地区。当时高卢原始社会各邦各部落内部的阶级对立、冲突已很尖锐,私有制的发展和社会的分化正在不断破坏氏族公有制,瓦解氏族的血缘关系,“不仅……每一个部落、每一个地区,并且几乎每一个家族,都分成党派”。中部的一些部族甚至已产生萌芽状态的国家权力机构。为掠取土地和财富,各族间战争连绵不断。较大的邦则争雄夺霸,全高卢各邦分为两个集团,一个集团由爱杜依人领导,另一个由阿浮尼人掌握。高卢各邦内外矛盾激化、战事不断的动乱局面为恺撒插手他们的内部纷争,进而出兵入侵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公元前58年,居住在今瑞士境内凯尔特人的一支赫尔维特人出发向加龙河口迁徙。高卢中部的爱杜依邦面临赫尔维特人压境的局面,遂向罗马求援。恺撒率军进入山外高卢,在毕布拉克德附近击败赫尔维特人并迫使他们返回原住地。接着他以高卢人的“同盟和友邦”的名义击败奥维斯都斯领导的一支日耳曼人,使其退回莱茵河东岸。恺撒借出征的机会,在战役结束后将自己的军团和冬令营留在高卢,以镇压高卢人的反抗并欲夺取更多的领土。这引起高卢人的不满,北部比尔及人的各邦首先起来行动,他们相互串联,试图结成联盟把罗马人赶过阿尔卑斯山去。恺撒获悉后,先发制人,率军至比尔及,利用比尔及人与高卢人的矛盾及比尔及人联军在指挥上的不协调和失策,各个击败了势力较强的俾洛瓦契邦和苏威西翁内斯邦,接着在萨比斯河大败以纳尔维邦为首的比尔及联军。此后又相继征服南部的阿基坦人和布列塔尼半岛的文内几等邦。

[高卢的失败]恺撒以军事手段征服了一些邦,又用许愿、结盟等方法笼络、分化瓦解了另一些邦,至公元前53年已占领高卢大部分地区。恺撒在各重镇和交通要冲驻军、建立冬令营,要求各邦提供人质、纳贡、听从军事调度和服从罗马的统治。

高卢人民并不甘心臣服罗马,公元前52年爆发了几乎席卷全高卢的反对罗马占领者的起义。起义领导者是阿浮尔尼邦的维钦及托列克斯,他曾在罗马军队中服役过,具有军事指挥能力和联合盟邦的外交能力。他组织起一支由各邦战士参加的军队,联合对罗马作战,采取坚壁清野和破坏敌人辎重、给养的策略,与恺撒部队周旋。恺撒倚仗自己军队的高度机动性和丰富作战经验,企图一举扑灭起义。双方军队在及尔哥维亚短兵相接,激烈交战。高卢联军战士作战勇敢又善利用地形,重创了罗马军队。恺撒损失46个百夫长和将近700名士兵。及尔哥维亚战役后,罗马在高卢的主要盟友爱杜依邦摆脱恺撒投向起义军方面。接着,除雷米人、林恭内斯人和德来维里人外的全高卢各邦,聚集于毕布拉克德,重申联合作战,摆脱罗马统治,争取自由和解放的决心,共推维钦及托列克斯为高卢联军统帅。恺撒指挥军队步步为营,构筑大批工事、防堤和壁垒,把联军驻守的阿来西亚团团围住。阿德来巴得邦人康缪斯率军前去救援,两支部队奋勇作战,向罗马军队数次发起猛烈突击,战局几度成拉锯态势,但终因无法攻破恺撒的包围圈而没能会师。最后,联军主力为恺撒的骑兵所歼灭,维钦及托列克斯战败投降恺撒。一场声势浩大,几乎高卢各邦人民都参加的反罗马军事斗争,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被恺撒的10多个军团镇压。至公元前50年,高卢境内反罗马武装斗争基本平息。

恺撒能在短短的几年间征服幅员比意大利半岛大,人口与罗马不相上下的高卢地区,有许多原因。其中重要的一点是高卢各邦之间不团结,争战多年。当罗马军队压境,面临被征服的危机时,他们虽具有反侵略、反奴役的斗争性,能结成临时的同盟,共同对付罗马,但高卢各邦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政治单元,仍处于以氏族、部落、部族为单位的前国家发展阶段,氏族血缘关系纽带的影响仍深深存在。这种情况,不仅妨碍高卢各邦人民在反罗马斗争中的政治联合,也削弱了军事上集中指挥和协调行动的功能。从罗马方面讲,恺撒采用了软硬兼施的政策,他并不单纯依靠武力,而是把军事征服和分化瓦解巧妙地结合起来,审时度势,抓住高卢人内部的矛盾,或收买、或许愿、或安抚,又择时进行军事打击。这是罗马能征服高卢的第二个原因。第三、恺撒在征战高卢的数年中,培养、训练出一支绝对服从于他,纪律严明,具有较强作战能力的部队。这支部队擅打攻坚战、防御战,有高度的机动性。加之恺撒是位卓越的军事指挥家,多谋善断,灵活多变,又具有与高卢人打交道的经验,几乎每次重大的军事行动,都有高卢人与之配合,所以罗马在军事上也处于优势。

高卢被罗马征服初期,各邦所受待遇不同,他们分为联盟邦,即罗马的同盟,在接受罗马统治、罗马宪法的前提下,享有内部自治权;自由邦,即悔过邦,享有一定内部权利;以及缴纳贡赋的雇佣邦。

二、高卢的罗马化

[行省的建立]恺撒在高卢征战9年,约100万高卢人被杀,近100万人沦为奴隶。他以罗马士兵和高卢人民的鲜血确立了罗马奴隶主统治阶级对高卢的统治基础。从此,高卢纳入罗马国家的版图,开始了高卢历史上的一个新时代——罗马化时代。

恺撒征服高卢后,没来得及建立一套完整和有条理的政治行政制度,即被暗杀身死。公元前27年,他在政治上的继承人屋大维就任国家元首,成为没有君主称号的君主。这时罗马已是一个包括整个地中海地区,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为维护地中海地区奴隶主阶级的利益,保障罗马和各行省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屋大维实行独裁政体,着手建立帝国官僚制度。当时,各行省以其丰饶的资源、源源不断的税收和众多的人口在罗马帝国内处于重要地位。帝国初期,3/4的人口居住在行省,岁收几乎全部来自海外。为此,屋大维整顿改革了行省统治制度,把行省分为元老院行省和元首行省。元老院行省由元老院任命执政官统治,元首行省直属屋大维统治。

高卢紧靠意大利半岛,濒临地中海和大西洋,幅员辽阔,物产丰富,每年向罗马交纳巨额赋税。还在恺撒统治时,高卢的贡税达每年4000万塞斯提斯,财政经济上对罗马具有重要意义。公元前27年,屋大维在那榜行省以外的高卢建立三个元首行省,即凯尔特行省、比尔及行省、阿基坦行省。元首任命的行政长官衔特使任总督,总督驻在地分别为卢格敦(今里昂)、兰斯和桑特(后为波尔多)。这三个行省连同受元老院治理的纳尔榜行省共辖90个左右的州,每州以一个中心城市为首府,包括几个城镇,一些村庄和庄园。地方政府仿照罗马的制度,选举任期一年的行政长官,或接受罗马派遣的官吏进行治理,向帝国交纳赋税,但在内部事务方面拥有一定的自主权。

罗马政府对高卢的上层人物实行拉拢收买的政策。高卢原有的氏族贵族在恺撒的征服战争期间发生变化,有的因反抗罗马而遭消灭,有的与罗马合作或投降而保持原来地位,并被罗马赐与土地和奴隶,成为新兴的奴隶主阶级。公元48年,克劳狄在位时授予高卢贵族以罗马公民权,以后又有选择地将一些贵族补充进罗马元老院。高卢爱杜依邦中某些上层分子是第一批成为罗马元老的外省人。罗马政府还培植高卢贵族,让他们担任行政机关的官员,在罗马的监督和帮助下管理地方事务,或担任由高卢人组成的罗马辅助部队的司令,高卢居民凡志愿加入罗马军团者,一入伍就取得罗马公民权,退役后能获得土地和养老金,成为当地显贵。公元73年,皇帝韦帕芗把高卢和西班牙的千余家显贵和奴隶主富户迁到罗马,将他们充实进元老院或列为骑士等级。允许他们在罗马正规部队中任军职和担任财务官、督察官等政府高级职务。

罗马在政治上对高卢进行统治的同时,还竭力从文化上推行拉丁化。由于高卢人始终没有创造出自己的文字,这就为拉丁文化的传播提供了有利条件。拉丁文是官方使用的文字。罗马人使用的拉丁语是全国的正式语言,政府官员、军人、商人都必须使用它,拉丁语也是与帝国境内其他各地通商、联系的用语。它先是被高卢上层人物接受,然后又变成一般人民的语言。高卢地区的拉丁语经过长期演变成为中世纪的罗曼语,后来逐渐发展为现代法语。

罗马在宗教方面也进行了渗透。征服高卢后不久,在鲁格敦建造豪华的罗马女神祭坛,以罗马化的高卢贵族为祭司。高卢原有的多神自然崇拜与罗马的多神教逐渐混合,一些高卢神慢慢具有罗马神的性质。公元前12年,奥古斯都在里昂召集高卢三行省64个邦的代表成立行省大会,进行崇拜罗马和奥古斯都的仪式,规定每年8月1日举行同样的集会表达对罗马的忠诚。虽然行省大会并不是行省管理机构的组成部分,也无权干予行政事务,但它以宗教联盟和宗教活动的形式加强了帝国在高卢的统治体制,有助于调整各行省内部的关系,后来成为沟通行省与罗马政府、皇帝本人的联系渠道之一。

罗马对高卢的统治和行省政策,在帝国初期曾受到包括一些贵族在内的高卢人的反抗。普通高卢人遭受本地贵族和罗马政府的双重压迫,不愿做被征服的“蛮族”,部分贵族也不甘屈从罗马的统治。他们常领导人民进行反罗马的斗争。公元21年,获得罗马公民权的高卢贵族朱利厄斯·弗洛勒斯和朱利厄斯·萨克罗弗分别带领德来维里邦和爱杜依邦起事,但起义很快为罗马所镇压。公元68年,担任行政长官和副将的高卢贵族尤利乌斯·文代克斯利用罗马皇帝尼禄统治不得人心,人民中普遍存在不堪忍受苛捐杂税的不满情绪,乘机聚集10万人的义勇队发动兵变,宣称要把国家从暴君手里解放出来,但不久即遭失败。公元1世纪高卢境内的反罗马斗争,具有被征服者与征服者矛盾的性质,有的兼有农民、城市贫民反抗新老贵族的性质,曾使罗马统治阶级惊慌失措。然而这些斗争在帝国境内毕竟只是局部的动乱,并没有动摇罗马对高卢的统治,却促使统治者更多采用怀柔绥抚手段,加速高卢贵族与罗马奴隶主阶级溶为一体的过程,以获取高卢奴隶主对帝国政权的支持。同时,罗马政府给高卢地方政府一些有限的自主权,授予全体高卢居民罗马公民权,以此缓和高卢人与罗马统治者的矛盾。通过这些措施,罗马扩大了在高卢的统治基础,在没有派遣大批驻军,没进行直接军事移民的条件下,建立了较为稳定的社会秩序。

[奴隶制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高卢地区在被征服的过程中进入阶级社会,形成了奴隶制生产关系。纳入罗马帝国的统治网络后,部族间纷争不息、动乱的局面基本结束。同时,罗马废除了与奴隶制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城邦共和制度。将近200年里,在较安定的社会环境中高卢经济和文化获得明显发展。

为了镇压高卢境内的反抗斗争,便于调动驻扎军队,后来为对付东北边境上日耳曼人的进逼,罗马在高卢人原有的基础上修筑了较为完备的道路系统。公元前39年至公元16年建成以鲁格敦为中心,贯穿全境的4条干线。并把内河运输联系起来,形成以罗讷河和索恩河为干道,连结大西洋和地中海的水路运输网。坐落于罗讷河和索恩河汇合处及几条大路交叉点上的鲁格敦是高卢最重要的商业城市。一些港口和位于水陆交通要冲的内地城市成为贸易集散地。纵横成网的河道和大路,为加速高卢各部的政治统一及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罗马征服高卢后确立了奴隶占有制的生产方式。其地产形式,既有大土地所有制,也有中小土地所有制。罗马皇帝是最大的土地所有者,皇室领地遍布高卢全境。臣服罗马的高卢原有部落贵族以及靠经营商业、手工业发财致富的外来移民也在高卢购置地产。大农庄一般由监工管理,役使整批奴隶劳动,或租给佃户(自由农、破产农民和被释奴隶)耕种。中小农庄主有退役老兵、致富后的小手工业者、商人。他们或自己经营,或由监工经营,役使奴隶和雇工劳动。农业生产从以前单一的种植谷物发展为多种经营。由于气候和土壤条件适宜,葡萄和橄榄树种植业迅速盛行起来。谷物、葡萄酒、橄榄油、火腿等农副产品远销至意大利各城市,甚至东方各行省。与农牧业发展的同时,手工业的门类、产量也有很大发展,在罗马帝国的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采矿、采石、冶金、制陶、毛纺织品等部门都处于当时领先地位。其它如木材、皮革、五金、服装、武器等生产也有较快发展。高卢有丰富的矿物资源,金、银、铜、铁、铅等种类矿藏皆具备。盛产花岗石、大理石、石灰、石膏、沙子等建筑材料。帝国时期,大量开采矿藏和建筑石料。石头建筑逐步取代高卢原有的泥皮草房。矿山和石坑大多属于皇帝和政府,由皇室奴隶和被释奴隶进行开采,或租给承包人经营开采。传统的金属冶炼业,尤其是冶铁和青铜冶炼在罗马统治期间成为手工业中最活跃的部门。大小铁匠作坊遍布全高卢,生产各种武器和工具,高卢制造的刀剑闻名意大利。制陶是仅次于金属冶炼的重要手工业部门。2至3世纪,高卢的制陶业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有惊人发展。陶瓷产品在帝国市场上取代了意大利康帕尼亚的陶器,远销多瑙河下游。陶器大多饰以造型图案或几何图案,偶尔饰以绘画。高卢还是罗马最主要的毛麻织品制造地区。黑色毛外套、羊毛毯子和毛被等产品深受当时意大利居民欢迎。

公元初几个世纪中,高卢的手工业生产以小型作坊为主,带有家庭工业的性质,规模较小,设备简陋。作坊主使用一两个奴隶或雇少量自由劳动者进行生产。仅制陶和纺织业中有少数使用数百奴隶和被释奴隶从事生产的大工场。丰富的天然资源、方便的交通网和广阔市场所提供的良好条件,使高卢进入奴隶社会后取代意大利成为罗马帝国西方诸行省中经济上最重要的地区。

罗马征服高卢后,凯尔特人原有的寨堡部分已毁于战火,另一些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形成为城市。同时,陆续出现一批由外来移民建立的新城镇。高卢城镇在布局和建筑风格上吸收了罗马城市的特点。街道笔直、整齐,呈南北、东西走向。市中心为一大广场和包括政府机关、神庙、竞技场、大浴室在内的一批公共建筑。周围是店铺、作坊、民房和富有者的住宅。城市筑有围墙,城门坚固宏伟。至5世纪,全高卢有100多座城镇,为当地的行政中心或手工业生产中心。这些城市和建筑是古罗马和古高卢文化的结晶,炫耀着高卢——罗马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许多遗迹,如尼姆和阿尔的圆形竞技场、奥朗日的凯旋门、奥顿和特里夫斯的拱门等,都成为今日法国的文化名胜。

三、罗马帝国晚期的高卢

[罗马统治的危机]从2世纪末到3世纪末,罗马帝国出现了政治经济的全面混乱。城乡经济衰落、国库空虚、政局动荡、内战不断发生。罗马帝国这段时期的危机称为“三世纪危机”。产生危机的根本原因,是奴隶制经济的衰退。从2世纪中叶起,罗马帝国已无力发动大规模战争来掠夺奴隶,而奴隶主对奴隶的残酷压迫,又造成大量奴隶死亡。2世纪后叶,罗马奴隶人数减少奴隶价格上涨,广泛利用奴隶劳动的大庄园、矿山和手工作坊已无利可图,难以维持下去。奴隶制的生产关系已经成为束缚生产力的枷锁。

到3世纪,罗马社会经济急剧衰退。经济的倒退使赋税收入减少,加之宫廷奢侈糜费、官吏贪污成风、财政入不敷出。政府大量铸造不足值的劣币,这又促成物价上涨,人民生活痛苦不堪。社会经济全面衰退的情况导致统治阶级内部斗争激化、政权不稳定。中央政府的力量越来越削弱,地方势力割据称雄。192年,康茂德皇帝被杀后,近卫军和各行省的统帅纷纷拥兵自立为皇帝,相互间展开内战。253—268年,罗马帝国的中央政权几乎全部瘫痪。名义上虽然还有皇帝,但各行省的军队统帅都拥兵割据,成为地方上的实际统治者。

258年,高卢驻军司令官波斯特模率军脱离罗马,自立为皇帝,建立独立的“高卢帝国”,自设行政机关,自铸货币,统治范围除高卢外,还包括日耳曼、不列颠和西班牙。268年,波斯特模为士兵所杀,高卢分裂。南部拥立维克托里努斯为皇帝,北部以玛里乌斯为皇帝。不久维克托里努斯击败玛里乌斯,成为全高卢的统治者。高卢帝国是指挥官军事割据的产物,它并无牢固的社会阶级基础,从一开始就面临罗马皇帝的讨伐,驻扎在莱茵河畔长期效忠于中央政权的军团的敌视,与其它军事割据者斗争及内部各级指挥官的争权夺利。这一局面持续到273年,高卢皇帝泰特里克为镇压国内起义,向罗马求援,答应交出军队,高卢才重新归并罗马帝国。

[巴高达运动]罗马帝国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使人民遭受莫大的苦难。小农在重税、暴政、战乱的重压下,往往沦为隶农,处境和地位与奴隶越来越相近。城市的中下等阶层也日益贫困、没落。高卢地区的经济自2世纪末起呈现停滞,手工业生产出现衰落,商品行销范围缩小。破产的农民中间不满情绪加剧,被压迫者同压迫者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更加尖锐。终于在269年爆发了奴隶、隶农的大起义——巴高达运动(高卢语巴高达是战斗者的意思)。起义者乘高卢脱离罗马,统治阶级力量薄弱之机,建立以农民为步兵、牧人为骑兵的军队。占领大片农村地区,夺取大庄园,杀死或赶跑庄园奴隶主,攻陷城镇,打击豪富贵族,剥夺其财产。攻占奥古斯托登城后许多同情起义的手工业者、国家武器工场的雇工及其他城市贫民加入义军。巴高达运动声势浩大,斗争席卷全高卢。在高卢皇帝泰特里克与罗马的联合镇压下,起义一度转入低潮,283年,斗争再度爆发,义军推举埃里安和阿芒德为皇帝,自铸钱币,管理地方事务。285年,罗马攻克马恩河与塞纳河汇合处巴高达运动的主要基地,以血腥的屠杀暂时平息了起义,在全高卢重建罗马的统治。

巴高达运动是罗马帝国政治经济危机的产物,是高卢境内阶级斗争激化的表现。与同时发生在埃及、西西里、阿菲利加等行省的起义一样,反映出帝国政府竭力维护、加强的奴隶制度已开始走向衰落。远离帝国政治中枢,充满着激烈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的地区,成为罗马帝国奴隶制统治锁链上最薄弱的环节。这些地区奴隶、隶农和人民的斗争成为冲击、打碎西罗马帝国政权,促使西欧奴隶制度崩溃的催化剂。

[民族融合和罗马统治的终结]高卢从原始社会起,就是各民族交汇、融合,不同文化互相影响、渗透较为明显的地区。公元前1千年代前半期,凯尔特人在法国出现并同化当地居民,是高卢原始社会晚期最大的一次民族融合。这一持续数世纪的融合是通过凯尔特人诸部落联盟的迁徙、征战,与当地原有居民杂居而实现的。这一融合在文化上表现为凯尔特人的拉登铁器文化传遍全高卢,在体质形态上表现为形成凯尔特人与当地居民混合的高卢人、比尔及人、阿基坦人。

高卢被征服并纳入罗马帝国版图后,开始了高卢历史上第二次较大的民族融合。这次融合是在政治统一的基础上,通过高卢人的原始文化与罗马奴隶制文化的撞击、相互吸收而实现的。它表现为在融合过程中逐渐形成讲拉丁语的高卢——罗马人。尽管在广大农村,民间拉丁语和高卢语曾长期并用,但拉丁语以其使用者的文明优势逐渐融合了高卢语,同时,具有相当文明程度的高卢人在接受拉丁语时,也以自己的语言对拉丁语施加影响,使高卢拉丁语不同于意大利语族中其它古代方言。

3至4世纪游牧世界中的民族大迁徙,引起高卢境内的又一次民族大融合。帝国初期,日耳曼诸部落是高卢境外最大的一支“蛮族”。公元1世纪,日耳曼人的社会和经济还处于原始发展阶段。他们中有的部落住在高卢东部边境地区,作为罗马的盟友向罗马交纳贡税,为辅助部队提供兵员。有的则敌视罗马。罗马三大军事集团之一,大多由高卢人组成的莱茵军8个军团主要驻屯在莱茵河边界上防御日耳曼人。公元83年,罗马皇帝图密善曾亲征莱茵地区,在长约300公里的边境上构筑工事,封闭日耳曼人可能侵入高卢的通路。3世纪时,日耳曼人的原始公社制度进一步解体,在向外征战中形成法兰克、勃艮第、阿勒曼等强大的部落联盟。在欧亚大陆民族迁徙的影响下,日耳曼人诸部落相继掀起一阵又一阵入侵罗马的浪潮。3世纪危机爆发后边境上驻军逐渐减少,大批法兰克人、勃艮第人和阿勒曼人,乘机从莱茵河右岸进入高卢东北部,占领农村地区。罗马无力防御,只得让他们以罗马同盟者的身份定居。不少人深入内地,有的被招至军中,罗马军队中的日耳曼雇佣军,尤其是骑兵越来越多;有的沦为奴隶和隶农。5世纪初,罗马为对付西哥特人入侵意大利半岛,调莱茵驻军保卫罗马城,高卢东北部已无兵可守,边界洞开,日耳曼人各支再次涌入高卢。早已在高卢定居的“蛮族”因处处受压迫,随时可能被变卖为奴而乐意投靠入侵的同族人。与此同时,巴高达运动余焰重燃,斗争遍及全高卢。这种形势下,入侵的“蛮族”相继站稳脚跟,摧毁罗马的统治,在高卢的土地上建立起几个王国。419年,西哥特人以图卢兹为中心建立第一个蛮族国家。457年,勃艮第人在罗讷河和索恩河流域以里昂为中心建立勃艮第王国。486年,法兰克人在高卢北部击溃残存的罗马帝国军事政治势力,建立法兰克王国,并于5世纪末征服高全卢。

罗马对高卢500年左右的统治,在奴隶、隶农和人民的暴动起义及蛮族侵入的打击下被摧毁。高卢的奴隶制随之瓦解,日耳曼人解体的公社制因素与高卢内部萌芽的封建因素结合,逐渐演变为中世纪的封建制度。

[基督教开始传播]高卢并入罗马以后,罗马政府对产生于原始社会的特罗依德教,并没有打击或取缔,而是采取利用的方针,把特罗依德教崇拜的神祗搬到罗马神庙中,使其从属于罗马的大神,并奉罗马皇帝为最高祭司。罗马宗教中虽已有主神丘必特,但多神自然崇拜的观念仍长期存在,各地各行业都有自己的守护神。因此,特罗依德的多神崇拜与罗马泛神的一神宗教具有某些共同的信仰特点,在高卢罗马化的过程中,这两种宗教很自然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新的宗教形态。它既保留了特罗依德教对自然力量崇拜的观念以及在葬俗等方面的宗教仪式,又吸收了罗马宗教中的因素。特罗依德教崇拜的神灵,其造型原先往往为某种动物,与罗马宗教结合后,神灵都具有人的性质,造型也采取拟人的形象。特罗依德教的神庙原先多为木结构方形、圆形或多边形的小型建筑,后来则采用罗马的万神殿作为供奉神祗的庙堂。无论特罗依德教还是罗马宗教都脱胎于原始社会,带有浓重的原始宗教色彩,信仰基础都还没完全摆脱一城一邦,或某一行业的狭隘范围。罗马进入阶级社会的历史只有几百年,其宗教还没有来得及吸收奴隶社会中哲学、文化意识等方面的精华。特罗依德教是由口传下来的实践和信仰构成的,无完整教义,无宗教典籍,也无宗教教育。与罗马统治以前相比,高卢的特罗依德教除崇拜罗马帝国和罗马君主外,其宗教形态并无实质性变化。当罗马征服高卢和地中海沿岸各国后,摧毁了旧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生活,产生古代宗教的社会和政治条件也随之消失。这时,需要一种世界宗教来充实横跨欧亚非三洲的罗马帝国的需要。这一新的宗教就是基督教。

公元1世纪初,基督教产生在西亚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人中。这一地区长时期中饱受战祸和民族动乱。原始基督教是被压迫者、奴隶、下层人民的宗教,在它产生和传播的过程中,通过犹太民族文化和希腊文化的交流,吸收了希腊文化和哲学的内容。基督教信仰上帝创造世界主宰世界,宣称上帝对各民族信徒同等看待,宣扬“信徒因基督的牺牲而得救”。这些教义对于当时在政治、经济、法律上都处于无权地位,只能追求精神寄托来摆脱绝望处境的下层人民,具有很大吸引力。加之简化的宗教仪式,使基督教在下层民众和失意的上层分子中迅速传播并战胜其它宗教。

早期基督教认为崇拜上帝与效忠皇帝难以调和,不敬罗马的神,不承认罗马皇帝是神,因而罗马帝国政府视基督徒为“叛逆”,进行迫害。对基督教实行一面打击、镇压,一面争取的政策。基督教在传播中,随着中上层人士入教并取得领导权,政治上早期反罗马的态度转为力求与统治者妥协,罗马政府对基督教也从迫害改为宽容、怀柔、利用。

基督教约在2世纪后期传入高卢,由基督教的一支孟他努派从西亚传至高卢。土耳其出生的教士伊里奈乌于公元160年到里昂传教,177—178年任里昂主教。与罗马帝国其它行省情况不同,基督教被奉为罗马国教以前,高卢的基督徒大多是讲希腊语的外来移民,教士多来自东方,传播范围局限于一些城市内。长期以来,罗马皇帝残酷迫害基督教徒,高卢地区大批教徒被处死。直到4世纪初,才停止迫害。313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发布米兰敕令,宣布帝国境内有信仰基督教的自由,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标志着帝国从迫害改为利用基督教的开始。接着,帝国政权大力扶持基督教会,发还教会产业,允许教会经营工商业,享受免税特权。375年,罗马政府禁止向罗马传统崇拜的神庙献祭,皇帝不再是这些神庙的大祭司。392年进而命令关闭一切非基督教的神庙,基督教正式成为罗马国教,从此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唯一的宗教,教会势力迅速增长。罗马政府在扶植基督教的同时,又对教会加以控制,各种特权只给皇帝支持的正统教会,使教会成为维护罗马奴隶制帝国的精神支柱。在高卢,政府强迫人民信奉基督教,停止信奉其它宗教。同时建立正式的基督教会组织,教徒从早期的移民扩至统治阶级上层人士。公元300年至400年,高卢的教区从26个增加为70个,主教通常由高卢——罗马贵族担任。皇帝、贵族和社会上层人士捐赠的大量土地、房产、财宝,使教会财富急剧增加。在帝国晚期动荡不定的形势中,中下层居民宁肯以自己有限的产业献给教会,托庇求靠教会特权,以期保障生活。5世纪时,基督教已把城市异教根除,其势力由城市伸入农村。教会凭借拥有许多庄园、领地,以及众多的奴隶和隶农,与信奉基督教的世俗大庄园主勾结,依赖统治阶级的暴力在农村传播基督教。基督教最终取代罗马化的特罗依德教成为高卢唯一的宗教。

第二章 法兰克人与法兰西人(5—11世纪)

第一节 法兰克人国家

一、法兰克王国

[民族迁徙与高卢居民的变化]罗马帝国从3世纪出现危机后,原住在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地带的日耳曼人,加快了向罗马帝国境内侵徙的步伐。4至5世纪,西哥特人、勃艮第人、法兰克人等部族举族入侵,分据高卢。

武装殖民的开路先锋是西哥特人。他们原居罗马帝国东北部,4世纪下半叶,受到来自中亚的匈奴人的威胁,开始向西迁徙。公元378年安德里诺堡战役,西哥特人打败了罗马帝国的军队,410年西哥特人又洗劫了罗马城,随后占领了高卢南部阿基坦地区,以图卢兹作为首都,建立了西哥特王国,其疆域包括卢瓦尔河以南的西南高卢和比利牛斯半岛的大片土地。在西哥特人统治下的阿基坦,罗马高卢贵族的地产大多未受损害,他们依然按罗马帝国时的方式生活,罗马文化所受到的冲击不大。507年图卢兹被北部的法兰克王国所占,西哥特人大多迁至西班牙,阿基坦地区转归法兰克王国,但法兰克人从未在此建立过直接统治,因而阿基坦人的罗马传统也未曾中断。6—7世纪,瓦斯孔人徙入阿基坦,后来集中居住在加斯孔尼地区,较多地保存了自己的传统。因此,高卢南部地区逐渐形成了不同于北部的独特文化。

5世纪初,当西哥特人盘锯高卢西南部时,高卢东南部为勃艮第人占领。勃艮第人以里昂为首都,建立了勃艮第王国。6世纪初,勃艮第王国被法兰克王国吞并,但勃艮第人的文化和风俗习惯却长期保留下来。

在北方,法兰克人是最强大的部族。在法兰克人和罗马高卢人之外,还有其他部族。公元5~7世纪,凯尔特人一支布列顿人从不列颠岛迁居高卢西部的阿莫里克半岛,聚族而居,这里后来称为布列塔尼。布列顿人几乎完整地保留了他们自己的文化和社会习俗。在高卢东部,阿勒曼人定居在阿尔萨斯。9—10世纪,斯堪的那维亚半岛的诺曼人入侵法国,又在诺曼底等地定居下来。至此,构成近代法兰西民族的部族已基本齐全。这些不同的种族和部族入居高卢后,大都保持着自己的法律、语言和风俗习惯,形成了不同特点的文化传统,并被长期保存下来。“蛮族”徙居高卢,是法兰西民族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阶段。它奠定了法兰西民族的种族基础,对法兰西民族的人种构成,文化和政治传统的多样性,具有深刻的影响。

[法兰克人征服高卢和克洛维的统治]法兰克人是日耳曼人一支,居住在莱茵河右岸。公元241、242年,曾与罗马军队发生战争。从3世纪中叶到6世纪,法兰克人越过莱茵河向罗马帝国侵袭、移民,逐渐占领了卢瓦尔河以北高卢的大部分地区。5世纪下半叶,法兰克诸部落中以萨利安法兰克人和利普利安法兰克人两支最为强大。481年萨利安法兰克人的一个首领契尔德利克亡故,15岁的儿子克洛维成为萨利安法兰克人的军事首领之一,这时对法兰克人威胁最大的是苏瓦松地区的“罗马人的国王”西格里乌斯。西格里乌斯的父亲艾吉第乌斯原是罗马帝国驻高卢的将军。462年他宣布拒绝承认罗马皇帝的权力,以苏瓦松城为中心,建立了一个实际上独立的国家,其疆域包括法兰西岛和塞纳河与卢瓦尔河之间的地区。486年克洛维联合利普利安法兰克人和住在康布雷的法兰克人攻打苏瓦松,打垮了西格里乌斯,夺取法兰西岛,并从都尔内移都巴黎,向南扩张。

公元496年,克洛维率三千亲兵在兰斯接受洗礼,皈依天主教。这一举动得到了教会和高卢罗马贵族的热烈称颂。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基督教会和罗马贵族失去了靠山,他们急于在新建立的蛮族王国中寻找自己新的政治支柱。但是当时帝国境内的日耳曼各族都信奉阿里乌派异端。宗教对立使他们敌视这些蛮族国家。克洛维率法兰克亲兵皈依天主教,自然使基督教会和罗马贵族为之振奋。维也纳主教阿维图斯写信绘克洛维说:“你的信仰是我们的胜利,……神圣的天意已赋予你作为我们时代的主宰者”。罗马教皇阿那塔秀斯二世致书克洛维希望他成为支撑基督教会的“铁廊柱”,为此基督教会也“将赋予你对你所有敌人的胜利”。克洛维不失时机地将教会和罗马贵族的支持变为自己征服扩张的工具,把自己扮作天主教会的保护人,罗马帝国的继承人。公元500年,克洛维征服了勃艮第王国,507年又将西哥特人赶出了高卢,508年东罗马皇帝授予他执政官的称号。在克洛维去世前,高卢大部分地区已被统一起来。克洛维成为高卢的最高统治者。

克洛维一生除开土扩疆和皈依基督教外,还一直致力于清除法兰克人内部的竞争势力,加强自己的权威。当克洛维成为一支法兰克人的军事首领时,法兰克人并不统一,而是分为若干不同的部落,各个部落都是独立的,各有自己的国王(首领)。在数十年之内,克洛维努力剪除竞争对手,统一法兰克各部。他设计杀害了利普利安法兰克人和法兰克其它部落的首领,甚至将自己的亲属也残杀殆尽。晚年,克洛维不得不承认:“我现在就象一个孤独的香客生活在陌生人中间,我已没有任何亲属活下来,在我遇到灾难威胁时没人能帮助我了”。正是在其它部落首领和自己亲属的血泊上,克洛维完成了法兰克人各部落的统一,完成了由军事首领向国王权力的转变。

[墨洛温王朝]511年克洛维去世,法兰克王国遗留给他的子孙去统治,被称为墨洛温王朝(481—752)。墨洛温王朝历时241年,其间有28位国王当政,平均每人任期只有8年零7个月。按法兰克人的继承制度,每代国王死后,都由其儿子平分国土,因而在28位国王中,仅有5位国王取得过国家的表面统一,而真有实权的仅克罗泰尔一世(558—561),克罗泰尔二世(615—629)和达戈贝尔特(629—639)三人,总共统一的时间不到30年。可见,分裂多于统一。墨洛温王朝政治黑暗,手段残忍,秽行昭著。克洛维死后,他的4个儿子蒂埃利、克洛多米尔、西尔德贝尔特和克罗泰尔瓜分了国土,后来克洛多米尔在攻打勃艮第人时战死,他弟弟克罗泰尔霸占了他的遗孀,克罗泰尔和西尔德贝尔特瓜分了国土,并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了克洛多米尔的两个儿子,以绝后患。558年克罗泰尔合并了其他弟兄的领地,取得了国家的统一,但561年他的4个儿子又重新瓜分了他的领土,567年占据巴黎地区的长兄死后无嗣,其他弟兄三分其领土,渐渐形成了东部的奥斯特拉西亚、西部的纽斯特里亚及勃艮第三个王国。此外,还有阿基坦公爵领地,处于三国共管之下。6世纪下半叶,纽斯特里亚王国和奥斯特拉西亚王国的实权分别授于两国王后弗蕾代贡德和布吕娜奥手里,两国互相争夺倾轧,阴谋频频,杀伐迭起,政治极其黑暗。达戈贝尔特在位时(629~639年),国土一度统一,政治稍显清明,局势也较为稳定。在他之后,墨洛温王朝的12位国王懒散成性,不视政事,被史家称为“懒王”。

[“懒王”和宫相]为取得封建贵族的支持,墨洛温王朝历代国王把大量土地赏赐贵族,耗尽了自己的力量,培植了贵族势力。王室成员勾心斗角,各植朋党,互相倾轧、残杀,也使国王权威跌落,贵族力量趁机发展。某些当政国王或童稚登基,或愚昧无能,难理朝政,又往往为封建贵族参政篡权打开方便之门。639年国王达戈尔贝特死后,继位的10多位国王大多手无实权,有的干脆为大贵族作为傀儡拥立,他们每日乘舆服辇,奔走领地之间,置身狗马声色之内,国家大权完全落入宫相之手。

宫相最初是王宫的管家,只是国王的一个仆人。但因其地位显要,渐渐执掌机要,不仅控制内政,也成为军队的最高首领。大多数宫相由国王亲自任命,但也有一些由贵族推举产生。宫相所起的作用也不尽相同。有些宫相积极支持国王反对贵族,也有些宫相率领贵族对抗国王。纽斯特里亚受罗马影响较深,罗马皇权至高无上的原则仍在流行,这里的宫相大多数支持国王。奥斯特拉西亚则是日耳曼人集中的地方,它的宫相往往成为封建贵族的代表。墨洛温王朝晚年,奥斯特拉西亚和纽斯特里亚两国不断争斗,实际上是两国宫相之间的斗争。在7世纪中叶,纽斯特里亚宫相艾布罗因居优势,他作出种种努力,反对贵族,巩固王室权力。681年艾布罗因被刺身亡,687年他的后继者被奥斯特拉西亚宫相赫斯塔尔的丕平战败,丕平遂成为三国的实际统治者。

丕平家族是奥斯特拉西亚最富有、最有权势的大贵族家族之一。自从其祖父“莱登的丕平”(639年卒)起,这个家族世袭担任奥斯特拉西亚宫相。赫斯塔尔的丕平取得整个法兰克王国实权之后,做了三件事:一是征服莱茵河右岸的萨克森人、图林根人、巴伐利亚人等日耳曼人部族;二是在奥斯特拉西亚恢复已废弃的五月校场游行等法兰克人的古老传统,以笼络法兰克人的民心;三是积极支持基督教传教士在莱茵河右岸日耳曼人各族中传教,以此取得教会对自己的支持。这些活动增加了丕平家族的声威,巩固了丕平家族的地位。

[查理·马特]715年,丕平的私生子查理·马特继任宫相。他拥立了墨洛温家族的克罗泰尔四世作为傀儡,自己以宫相和奥斯特拉西亚公爵的身份掌握实权。执政以后,他率军打败了萨克森人从北部,阿拉伯人从南部对高卢的入侵。715~718年,他又率军抵御莱茵河右岸佛里松人和萨克森人的进攻,并深入腹地,征服了萨克森人,迫其称臣纳贡。此时,占据西班牙的阿拉伯人也大举北侵,占领郎基多克,夺占那旁内作为中心,并继续北侵。732年,在普瓦蒂埃,查理·马特的军队击败了阿拉伯骑兵。从732到739年,他除了继续镇压北部萨克森人的反叛外,在高卢南部多次与阿拉伯人交手,将阿拉伯侵略军赶出了高卢。

查理·马特还致力于高卢法兰克人的统一。掌握实权后,他依靠贵族的支持,同对手纽斯特里亚王国宫相展开角逐。719年在苏瓦松战役中,他击败了纽斯特里亚及其盟友阿基坦公爵的军队,此后又迫使阿基坦公爵向他宣誓效忠。734、736年他最后用武力统一勃艮第。在抵抗阿拉伯军队取胜后,查理又把南部普罗旺斯的许多地区纳入自己的统治之下。到741年去世时,查理·马特实际上已是整个高卢唯一的统治者。

查理·马特积极推行采邑制度,给卡洛林王朝的建立打下了基础。为抵御外侵,实现法兰克各国的统一,查理亟需建立一支忠诚于自己的强大军队。为此,他将自己拥有的土地、从政敌手中没收的土地以及从纽斯特里亚和勃艮第教会和修道院手中夺取的大量土地,作为采邑分授给他的属下,属下以向查理效忠,服兵役为条件占有和使用这些土地,此即采邑制。采邑制在查理以前早见记载,但只是在查理统治时期才大规模推行。对王室和大封建主说来,采邑制比无条件的土地封授更为有利,不少封建大贵族也仿效查理,向部属封授采邑。采邑制的推行,一度加强了卡洛林家族对贵族的控制。

为推行采邑制,查理曾侵害了某些教会贵族的利益,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危害他与教会的关系。查理积极支持和庇护圣·波尼法斯等人为首的基督教传教士在萨克森人和其它日耳曼部族中的传教活动,取得了教会的赞誉。查理也尽力谋求罗马教皇的好感,741年查理答应帮助教皇解除伦巴底人对他的威胁,只是由于查理早逝,未能履行诺言。

二、查理曼帝国

[“矮子”丕平与卡洛林王朝的建立]741年查理·马特亡故,两个儿子卡洛曼和“矮子”丕平继承宫相职位,平分国土。丕平据有纽斯特里亚、勃艮第、普罗旺斯,并享有阿基坦的宗主权。卡洛曼则据有奥斯特拉西亚、图林吉亚和阿勒曼。北部的萨克森人、巴伐里亚人、南部的阿基坦人趁机离叛,以求独立,被赶出高卢的阿拉伯贵族也想乘机入侵。内部,查理·马特的私生子格利普积极网络党羽,策划阴谋,反对两位兄长,要求继承权。在内患外忧之下,丕平与卡洛曼通力合作,平定了内患,战胜了外寇。746年,丕平威逼克洛曼遁入修道院,他的领地尽归“矮子”丕平,丕平成为高卢的唯一统治者。751年丕平得到教皇的支持,在苏瓦松称王,卡洛林王朝正式建立。

丕平是在罗马教皇的支持下取得王位的,联合教会是他的一贯政策。他对其父查理·马特征用教会地产而封授的采邑,作了新的规定:俗人持有教会地产作为采邑,应与教会共享地产的收入,持有教会地产作为采邑的骑士死后,其采邑应归还教会;因被剥夺地产而导致贫困的教会,其土地应予归还,旨在保护教会利益。登基称王之后,丕平更是竭力谋求同教会和教皇的友好关系。753年,罗马教皇受到伦巴底国王的威胁,派人向丕平求救。754、756年丕平两次出兵意大利,打败了伦巴底人,将从伦巴底王国夺来的意大利中部地区赠给罗马教皇。这一赠礼,奠定了世俗教皇国的基础,史称“丕平献土”。由丕平巩固起来的这种政教合作关系,在他的儿子查理曼手中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查理曼与查理曼帝国]丕平死后,按照法兰克人的惯例,他的两个儿子查理与卡洛曼平分国土。771年卡洛曼早逝,查理合并其弟的领土,成为高卢的唯一统治者。历史上也称查理为查理曼,意为“查理大帝”(742—814年)。

查理曼的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戎马倥偬中度过的。他一生共进行了53次扩张战争。查理曼即位之初,首先遇到阿基坦人的再次反叛,他发动3次战争,平息叛乱,后来立其三子路易为阿基坦国王。773—774年,查理曼应罗马教皇请求出兵意大利,讨伐威胁教皇的伦巴底王国,经过5次重大战斗,打败了伦巴底人,俘其国王,并其领土,将其儿子丕平立为意大利国王。778—811年查理曼率军向占领西班牙的阿拉伯人进军,经过12次战斗,夺取了大片土地,在此建立了“西班牙边区”。自772年开始,查理曼发动了征服萨克森人的战争,受到了自由的萨克森人坚决抵抗,他将军事征服、强制改信基督教以及军事殖民等手法并用,化了30多年时间,经过18次战争,才得以征服。此外,他还对多瑙河流域的巴伐里亚人、阿瓦尔人、莱茵河北岸的弗里松、斯拉文人等部族发动战争,扩疆掠土,扩大统治范围。经过这一系列战争,查理曼建立起一个西起大西洋,东止多瑙河,南到地中海,北抵波罗的海,其地域囊括今之法国、比利时、德国、荷兰、瑞士及匈牙利、西班牙和意大利2/3以上土地的庞大帝国,史称查理曼帝国。

查理曼继续推行联合教会的政策。他对非基督教地区进行军事征服的同时,往往伴以本基督教的传教活动。他打垮了侵扰教皇的伦巴底王国,归还了为伦巴底人侵占的教皇领地。为报答他,在800年圣诞节,当查理曼在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作祈祷时,教皇利奥三世突然把一顶罗马皇帝的金冠戴到了他的头上,集合在教堂内的群众马上高呼“最虔诚的奥古斯都、伟大的创立和平的罗马人的皇帝查理万岁!永远胜利!”经过这戏剧性的一幕,在西欧历史上又出现了皇帝,又一次出现了所谓的“罗马帝国”。

与墨洛温国王和查理曼的祖先相比,查理曼有更大的抱负,也有更多的精力和才能。他不仅仅是一个置身马背上的军事统帅,也是一位封建主阶级的政治家,对封建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查理曼帝国的政治管理体制与墨洛温王朝差别不大,地方上设伯爵区,由伯爵统辖。地方伯爵中有不少是查理曼的亲信,但大部分人是原来此地的地方大贵族。他们往往拥有大量地产,在地方上很有影响和势力。有的世袭据有伯爵官职。作为伯爵,他们拥有政治、军事、司法和经济上的各种权力,具有很强的分离倾向。查理曼为有效地控制地方的伯爵作了种种努力。首先,他试图在政治体制上加强对伯爵的监督,禁止一个伯爵兼职几个伯爵辖区,规定伯爵们要经常向皇帝参觐交待,在边界地区,任命亲信担任边地侯,统领伯爵区。查理曼还定期向各伯爵区派出巡按使,监察地方,这些巡按使被称为“皇帝的眼睛”。其次,查理曼为保证伯爵们对自己的忠诚,与他们建立人身从属联系。他向伯爵们授予采地,伯爵们则向他宣誓效忠,建立起领主与附庸的依附关系。第三,除伯爵外,查理曼还向大量地方封建贵族授予采地,建立领主与附庸关系,这些人被称作“国王的附庸”,不受地方伯爵的管辖,自己享有司法、征税等权力,并对地方伯爵起监督和钳制作用。

为巩固帝国的统一,查理曼投身于频繁的立法工作之中,试图在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制订出可行之全国的法规,不论那个种族,都必须遵守。有人统计,查理曼制定的敕令共有65个,包括1151项条款,其中293项是有关政治的,130项是关于刑法的,305项是有关教会法规的,110项是关于民事的,87项是关于道德问题的,85项是关于宗教的,73项是关于家内事务的。可见,查理曼的立法活动触及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查理曼通过行政上对地方的有力控制和制定统一可行的法规等手段,将具有不同的语言、法律、经济条件和风俗习惯的许多种族暂时联系在一块,组成了庞大的帝国。

查理曼整肃教会,奖掖文化。他严格帝国内教会的纪律,清除不称职的教士,加强对教士的文化教育,关注文化教育的发展。他举办宫廷学校,招揽当时西欧一些著名的文人学者担任宫廷学校的教师,教授文化。查理曼本人带头向他们学习拉丁语和希腊语,还责成教士在乡村发展教育事业。

查理曼还采取措施鼓励和保护工商业,修辟道路,维护交通,建立庙会,以利工商。

查理曼为建立和巩固庞大帝国做了不少事情。其功业,比他的前人超之甚远,比他的子孙也高出一筹。查理曼堪称是新兴封建主阶级的英雄人物。尽管如此,他仍然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当时分散落后的社会状况。随着查理曼的去逝,帝国也很快分裂和瓦解。

[查理曼帝国的分裂]查理曼帝国的分裂和瓦解是必然的。因为:第一,查理曼帝国是通过军事征服建立起来的,在帝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意大利和高卢是古罗马奴隶制影响较深的地区,在这里封建化过程已有了很大的进展,而萨克森等德意志地区却刚刚跨入文明的门槛,原始社会的残余还很浓。在当时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各地区之间缺乏经常的经济联系,维系一个庞大帝国的经济条件尚不存在。除去经济的分离外,还有种族的分离。查理曼帝国的臣民由若干不同种族、部族的人们组成,各个种族、部族都有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法律和自己的风俗习惯,缺乏一个统一国家存在所必需的社会和文化基础。

第二,从墨洛温王朝到卡洛林王朝,历代国王为了取得封建贵族的支持,都大量向贵族封授土地,或为封土,或为采邑,有时还赋予他们对土地上农民的政治统治权力。这种旨在加强王权的措施,本身便培养了贵族的分裂势力。查理曼也难脱旧俗。他向手下的贵族广泛封授采地,虽然暂时取得了贵族的效忠,却埋下了分裂的隐患。在查理曼生前封建贵族已开始将采地视为己有。早在806年,查理曼已发出抱怨:“那些从我们手中得到采地的伯爵和其他采地持有者已将采地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了!”查理曼死后,各地的贵族逐渐发展成无法驾驭的封建分裂势力。

第三,法兰克人的继承制度,亦使国家统一不可能长期维持。法兰克人的继承制度是诸子平分土地,这一制度曾使墨洛温王朝长期陷于分裂,它同样威胁着查理曼帝国。查理曼在世时,他的几个儿子已被封授为意大利、阿基坦等地的国王。多亏两个儿子早死,查理曼帝国才得以完整的遗传给了“虔诚者”路易。但在路易统治时(814—840年),为了继承问题,常常与他的子侄发生内讧。路易死后,他的三个儿子终于在843年签订了“凡尔登条约”,三分帝国。条约规定:些耳德河和缪司河以西地区归秃头查理,称西法兰克王国,即后来的法兰西,莱茵河以东地区归日耳曼路易,称东法兰克王国,即后来的德意志,介于两国之间的地区,北起北海,南抵意大利中部,归长兄罗退耳,称意大利王国。罗退耳称袭帝号。查理曼帝国至此退出了历史舞台。

三、法兰克人的国家制度

[国王和皇帝的权力]征服高卢之前,法兰克人尚处在军事民主制阶段。征服扩大了军事首领的权力,使克洛维从一个军事首领转变为国王。

墨洛温王朝是罗马文化与日耳曼文化并存并迅速融合的时期。因而,这时的社会经济关系、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无不具有双重特点。罗马与日耳曼二元因素的并存和结合,也使社会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具有不稳定性。

国王是国家的统治者。王位由墨洛温家族世袭占有。象罗马皇帝一样,法兰克国王的权力在理论上不受任何限制,是最高立法者,也是最高司法者,是最高军事领袖,也是最高行政官。对臣民,国王握有生杀予夺之权,臣民除了公开反叛或谋杀君王外,没有任何手段可以对抗国王意志。但实际上,法兰克国王的权力是受很大限制的。在当时经济、文化相当落后的情况下,法兰克王国只是在名义上才存在。这时,没有固定的疆域范围,没有系统的国家官僚机构,没有完整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中央没有集权的官僚机器,地方上多由伯爵等地方贵族执掌权柄,他们往往各自为政,不受国王驾驭。在墨洛温王朝后期,大权旁落宫相手中,国王仅是傀儡和点缀品而已。

到卡洛林王朝,国王的实际权力依然没有太大的变化。查理曼是卡洛林王朝最有实权的皇帝,他当政时期,法律政令皆出他一人之手,他把政治统属关系与主从人身臣属关系并举,加上巡安使的监察,一度较为有效地控制了统治地方的封建贵族,使政令行之四方。查理曼头戴罗马皇帝的皇冠,也奢想建立一个象罗马帝国那样庞大而统一的国家。但在当时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这却是一个“徒劳的梦幻”。查理曼靠他的强硬手段和超凡的精力控制了封建贵族,在表面上维持了皇权的强大。但当查理曼死后,皇权又一落千丈,最终化为乌有。

[国家政府机构]墨洛温王朝和卡洛林王朝的国家政府机构都很不完备。在墨洛温王朝时国王的宫室既是最高行政机构,又是最高司法机构,也是国王的家室。在王宫里面有各种不同的官职,如马官、司厨官、王室总管等等,这些人原来只是负责国王生活的奴仆,后来也兼为王国的军事大臣、财政大臣,总揽一切的宫相等重要官吏。

墨洛温王朝的地方管理体制承袭罗马旧制,全国分为若干个区,与先前罗马的区以及当时的主教区基本相应,每个这样的区都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区的最高统治者是伯爵,由国王任命,许多伯爵原是国王的亲兵和近侍,甚至国王的某些贴身奴隶也有幸被任命为伯爵。在高卢南部,伯爵职位大多由原来罗马高卢的旧贵族担任。伯爵和教会的主教通常共住中心城市内,分掌政、教权力。伯爵在自己的辖区负责维持治安,开庭审理诉讼案件、征收赋税和统帅军队,原则上是国王在地方上的代理人,但实际上他们常常不听国王调遣,是辖区内的独立统治者。伯爵通常任命一些副伯爵作为自己的助手,后来副伯爵(即子爵)统治一定区域,成为伯爵之下的独立区域。子爵之下,百户是最基本的行政单位。子爵和百户长都层层行使着行政、司法、财政等方面的职权。

在遇有战事等情况下,国王还在伯爵之上任命一个公爵,管辖几个伯爵区。通常,公爵的主要职能在军事方面,统帅几个伯爵区的军队打仗。在大多数情况下公爵并没有形成永久的区域建制,它应急而生,势缓人去。但在某些地方,公爵也成为伯爵之上的一级地方长官。

墨洛温王朝的政府机构,从形式上看,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建制,互相统属,但实际上往往层层独立,政令不畅。卡洛林王朝,的行政区划变化甚小,只是在查理曼统治时期,才采取措施,增强中央权力,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查理曼时期的中央机构,除王宫以外,秘书部的作用也十分重要。秘书部的成员大多是教士,他们主要负责为皇帝草拟法令、文书,颁发文告,管理档案,就其职能看,他们主要是皇帝个人的御用秘书。虽然地位不高,但其作用很大。此外,皇帝还经常不定期地召集一些教士、学者、宫廷学校教师、侍从人员和进宫参觐的地方官吏及贵族开会,讨论国事。查理曼时期地位最高的中央机构当数公民大会。它源自征服高卢之前日耳曼人的部落会议,但在墨洛温王朝前期,渐被废弃。只是到了墨洛温王朝后期,才被恢复。公民大会原来通常在三月举行,贵族和部分能够自备武器从军的自由民武装到会,称为“三月校场”。到7世纪中叶改在五月举行,称作“五月校场”。在查理曼统治时期,公民大会主要由僧侣和世俗贵族参加,实际上变成了贵族议事会。770—813年查理曼共召开了35次公民大会。会议的召开和讨论的议题都取决于查理曼的个人意志,在会议上教俗贵族们向皇帝汇报地方政务,也审议和表决查理曼草拟的敕令。出席会议的贵族们大都仰承皇帝鼻息,很少听到反对意见。公民会议的作用是给查理曼的个人统治披上集体意志的外衣,也是一种控制地方贵族的手段。

为了严格地控制地方,查理曼还定期向地方派遣“巡按使”。巡按使在墨洛温朝已间或有之,但主要是为了完成军事、司法、财政等特殊任务偶而派遣。查理曼把巡按使的派遣变为定制。他将帝国分为若干巡按区,每年都向各巡按区派出数批巡按使。巡按使通常每次二人,一教一俗,他们传达皇帝旨意,仲裁重大案件,矫正地方弊政。巡按使的定制化一度有效地克制了地方贵族的分离倾向,巩固了帝国的统一。

[法律、财政和军事制度]迁徙高卢之前,日耳曼名族都有自己的习惯法,占领高卢之后,他们开始编订法典,将其习惯法变为成文法。西哥特人、勃艮第人和法兰克人都编制了自己的法典。大约编纂于克洛维晚年的《撒利克法典》,是研究5、6世纪法兰克社会的重要文献。在墨洛温和卡洛林时期,通行的司法原则是“法随人定”,罗马高卢人使用罗马法,日耳曼各部族实施他们自己部族的法规。卡洛林王朝,皇帝们制订了一些新的法令,不拘种族,行之全国,是统一法律的一种尝试。此外,基督教会使用教会法。12世纪后,“法随人定”的原则让位于“法随地定”,即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规,反映了种族融合的发展。但法律不统一的现象,在法国一直持续到封建社会完结之时。

墨洛温王朝和卡洛林王朝的司法制度差别不大,皇帝或国王的法庭是最高法庭,伯爵、子爵也都享有司法职权。子爵之下是百户区法庭。在卡洛林王朝,封建贵族的庄园法庭有了很大发展,许多贵族从王室手中取得了私人审判权,行之于庄园上的居民。这一时期,在日耳曼人中主要的司法手段是落后的“神命裁判法”。

墨洛温王朝继承了罗马帝国的税收制度,向民众征收人头税、土地税和各种间接税,并在道路、桥梁等关隘设卡征税,但捐税负担引起人民的强烈反抗,加上征税机构不健全,税收制度不久被废止。此后,王室财源主要来自王室领地的收入。因此从墨洛温王朝后期开始,国王们只得乘坐牛车,辗转各王室领地,消费各领地的产品。对于官吏的服役,也不能酬以薪金,只好封给土地。在自然经济之下,采地是对官吏最便利的报酬方式。

日耳曼各族的军事首领主要是靠了亲兵队的力量征服高卢的。但在日耳曼人中,每一个自由人都有自备武装、参军打仗的义务。一个自由的法兰克人首先是一个战士,战士是他们自由人身份的标志。在墨洛温王朝,军队的构成发生了一些变化,除法兰克人外,一些罗马高卢的自由人也有参军打仗的义务。然而,随着封建化的发展,愈来愈多的自由民开始丧失土地,难以自备武装从军。根据这种情况,8世纪时查理·马特进行改革,将封授采邑和提供军事义务结合起来,法兰克自由民的军事作用和地位更为下降。查理曼统治时期,对军事组织再次进行了改革。查理曼的军事敕令将军役义务基于经济条件之上,将自由民按财产状况分为不同等级,负担不同的军事义务。此后,一般自由人步兵在军队中的作用渐渐削弱,由封建贵族组成的骑兵成为军队中的主要成份,军事制度日益同采地的封授制度密切地结合起来。

第二节 封建制度的确立

一、封建制度的形成

[封建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公元5世纪罗马帝国在高卢统治的崩溃和日耳曼人诸王国的建立,标志着高卢地区进入封建社会。封建制度在蛮族国家、尤其在法兰克人国家内形成和发展起来,决不是偶然的,而是由它适宜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决定的。

首先,在高卢既有的生产力水平基础上,罗马奴隶制生产关系的没落和日耳曼人原始社会的瓦解两种历史发展趋势在封建制度上找到了接合点。

罗马奴隶制生产关系固有的内在矛盾使奴隶制度走向危机。3世纪危机以后,奴隶在生产中的地位日趋下降,而隶农制却得到迅速发展,到罗马帝国灭亡之时,在高卢、意大利等地,隶农制生产已居主要地位。与奴隶不同,隶农在身份上是自由人或半自由人,他们向地产主租佃土地,支付货币或劳役地租。在奴隶制危机的情况下,不少奴隶主也授给奴隶小块土地,让其组织家庭,独立从事生产,主人向他收取货币或实物租,征发劳役。在罗马帝国晚年,主要依靠奴隶劳动的大地产主也还存在,但不多见,绝大多数地产主把大部分土地租佃出去,仅留一小部分自营地,用少量奴隶在隶农、授产奴隶劳役的配合下耕种。这时,最为广泛的生产形式是隶农和授产奴隶的小生产。隶农对地产主有依附关系,但他本身并不为地产主所有,他与地产主的关系主要是基于土地的依附。授产奴隶的经济地位接近于隶农。隶农制生产关系具有封建生产关系的性质。此外,在罗马帝国晚期的高卢还存在着不少拥有土地的个体小农,他们独立地从事小生产。从总的发展看,在罗马帝国晚年以强迫奴隶集约劳动为基础的奴隶大地产正在让位于更适合于生产力发展的小生产,奴隶让位于各种依附农民,罗马奴隶制社会正在逐渐沿着封建化的方向演变。

征服高卢前的日耳曼人已经发展到原始社会解体的军事民主制阶段。在日耳曼人之中已有了部落贵族、军事贵族与一般平民群众的阶级分化,奴隶制度也已产生。日耳曼人的奴隶大都被授予一定的土地,拥有自己的家室,独立耕作,向主人交纳一定的地租,这种“温和的隶属形式”与罗马帝国晚期的授产奴隶有些相似之处。日耳曼人的基层组织形式是农村公社,土地为公社公有,但分给各家使用。私有成份正在增长。日耳曼人已经进入阶级社会前夜,小生产已经是他们熟悉的生产形式。罗马高卢和日耳曼人的社会发展都要求采取小生产的生产形式,以小生产为基础的封建社会是它们的共同归宿。

其次,自然经济的统治,也为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5至10世纪,在高卢地区工商业活动并没有消失,但退居次要地位。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农民失去土地,要不流浪,只得从大土地所有者手中租佃土地,从而与大土地所有者产生土地上和人身上的依附关系,沦为农奴和依附农民。小生产的经营方式、自然经济的主导地位,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人身依附关系,是封建生产方式的重要特征。

最后,罗马帝国的崩溃和日耳曼人的建国,打碎了奴隶制的国家机器,建立了新的封建政权。封建上层建筑保护和促进封建关系,加速了封建制的形成和发展。

罗马帝国晚年,虽然在经济关系上封建制已渐占主要地位,但反映奴隶主阶级利益的罗马帝国和帝国的法权制度,却顽固地维护奴隶制度,阻碍着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帝国晚期的法令,不是根据新的经济发展现实去肯定封建的生产关系,而是坚持用奴隶制的法规去规定人们的地位和社会关系,在法权上极力把隶农变为奴隶,从而延缓了奴隶制瓦解的过程。新建立的蛮族王国却不同。蛮族国王们将从征服中得来的土地大批赏给亲兵和贵族,创造了一个新的大土地所有者阶层,这些人采用高卢地区流行的封建方式经营土地,是新兴的封建主,他们与原来罗马高卢的封建性大地产主共同构成封建主阶级。蛮族王国从本质上讲,是封建主阶级的政权,它们没有奴隶制法权的约束,蛮族国家的法令承认和保护封建生产关系,并努力促进它的发展。蛮族国家、尤其法兰克人国家连绵不断的对外征服战争,实际上也是一种加速封建生产关系形成和发展的手段。因为,法兰克诸王每征服一地,通常要进行土地的重新分配,从而创造出一批批新的封建主和依附农民,扩大了封建生产关系存在的地盘。同时,这些战争也使法兰克国家内部封建主势力发展,自由民不堪军役赋税压榨,走向破产而沦为农奴和依附农民。新兴封建政权对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保护和推进作用。

[封建制度的确立]封建制形成、确立的过程一般称为封建化过程。封建化是指在封建生产关系主导下,各种非封建因索向封建关系的转化。

蛮族征服高卢后,经济成份十分复杂。5世纪时,在土地占有关系上,有贵族的大、中型地产,包括原来罗马高卢大地产主的土地和通过赏赐、侵吞而形成的日耳曼人大地产主的地产,也有自由农民小土地所有制,小土地所有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原罗马高卢的小土地所有者。蛮族的侵占,使自耕农民的数量有所减少,不少人土地被剥夺,变成了四处流浪的移民。另一部分是日耳曼人的自由小农,定居高卢之后从“马克”农村公社分得份地,6世纪后这些份地成为私有地。

大地产上的劳动力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奴隶,蛮族的征服一度使奴隶的数量增加,奴隶集约劳动也有所发展。在5—10世纪的高卢,奴隶制度一直存在。853年特里尔地区一个贵族将一块土地,连同96个奴隶,一起赠给教会。也有部分奴隶被授予小块土地,自己经营,向地产主交纳地租并服劳役。二是雇工。这些雇工大都是单凭份地不足谋生的农民,通过受雇而得到一些食物和货币,作为经济补充。三是佃农的劳役。这时佃农形式复杂,呈现出过渡形态,有的是农奴,人身不自由,必须向地产主服劳役,有的虽非农奴,但对地产主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亦须为领主服每周三天的劳役,还有一些佃农保留自由人身份,他们向大地产主租佃一块土地,签订租约,然后每年向地主交纳定量的货币或实物地租,不服劳役。也有的是分成制佃农,与地产主对分租地的收入。在这些大地产上,封建性质的人身依附和租佃关系已经深深扎根,但非封建的成份依然大量存在。这些地产的基本性质属封建地产,但很不纯粹。

5—10世纪,这些经济关系尚不稳定,处在变化之中。其变化的基本趋势大致可以从土地关系和人身关系两个方面理解。在土地所有制关系上,封建大中型地产侵吞自由小农的土地而发展。侵吞的主要手段—是购买。土地买卖的契约在这时已屡见不鲜,往往是强制购买。802年查理曼曾对某些贵族强制购买贫穷自由人的土地表示不满。814至827年“虔诚者”路易则颁布敕令,要求保护贫弱者的地产,斥责那些“阴谋强迫弱者向其出卖土地,或者干脆强夺其土地”的权贵。二是所谓“投托”制。软弱的小农或因经受不住强者的侵夺,或承受不了国家的税收和军役负担,或苦于战乱灾疫难以自立,往往将其土地“献给”附近的大封建主,然后再以租佃的形式领回耕种,土地所有权由此而归封建主。

在人身关系上,5—10世纪存在着两种相反的发展倾向。一是奴隶劳动的意义日益减小,奴隶愈来愈多地被授予土地,单独耕作,久而久之,奴隶的法律地位也逐渐上升,接近于不自由的佃农。在卡洛林时期的大地产上,依附佃农的劳役劳动逐渐取代奴隶劳动,一种封建主自营地和依附农民份地相结合的土地经营制度慢慢形成,封建庄园制产生。10世纪后,奴隶逐渐消失,汇入依附农民之中。二是大量自由农民逐渐丧失人身自由,变成农奴等依附农民。各种农民租地形式向以劳役和实物租结合的依附农民份地转化,农民在身份地位上的差异也在逐渐泯灭。这两种相反倾向发展的结果,使蛮族征服高卢时复杂的社会阶级成份逐渐趋向简单化。

在高卢封建化过程中,封建王朝的经济政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8世纪,查理·马特推行采邑改革,将无条件的封土变成了采地,使土地附着了领主与附庸的各种权利与义务,以采邑为纽带,封建主之间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封建等级制。从采邑改革开始,封建土地所有制开始具有等级土地所有制的特征。再者,在墨洛温王朝,国王们开始封授“豁免权”。此时,豁免权主要封授教会地产,内容主要是禁止王室官吏进入教会领地实施司法,征收赋税。在卡洛林王朝,国王或皇帝们也大量向世俗贵族封授豁免权,接受豁免权的贵族领地成为不受国家权力影响的独立王国。而且,卡洛林王朝还常常把伯爵等官职作为采邑封授附庸,877年伯爵等官职开始可以合法世袭,伯爵们也将辖区变成了世袭领地,辖区内的居民则变成他们自己的依附农民。到10世纪,一些小的封建贵族也取得领地内政治统治权,将土地占有权与对其领地上农民的政治统治权结合起来。至此,作为封建制度初级形态的领主制最终确立。

二、封建领主制经济和社会关系

[封建领主制]封建经济是一种封建所有者占有生产资料、并用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超经济强制手段,剥削在不同程度上依附于封建所有者的直接生产者的经济形态。法国封建经济的初级阶段是领主制经济。领主制下,封建土地所有制具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封建等级土地所有制。下级封建主以采地形式从上级封建主领受土地,他同样再把土地转授给更下级的封建主。通过土地的层层封授,同一块土地上凝聚了不同的封建主对土地的层层权利与义务,封建主之间身份地位上的等级制也在土地上表现出来。土地的封受有各种条件限制,为接受采地,封臣必须向封主履行一定的义务。采地一般不得转让、出卖。二是土地占有权与政治统治权相结合,公权和私权合一。封建主占有了土地,同时也享有了对土地上农民的行政管辖权和司法审判权。封建主凭借对土地的垄断和种种政治权力,剥削农民。

封建领主制经济的典型组织形式是封建庄园。庄园是封建主在经济上剥削、政治上统治农民的基层单位。庄园的规模不等,大的庄园常常包括若干村庄,小的庄园通常为一个村庄。在封建庄园上,土地一般被分为领主自营地与农民份地两大部分。耕作领主自营地的主要劳动力是庄园上的农奴等依附农民,在农忙季节,庄园主还常常雇佣短工劳作。通常,庄园主派管家主持生产,监督劳动。农民份地的土地所有权归庄园主,农民享有使用权。起初,庄园上的农民份地还有法律等级,即自由人份地和不自由人份地,后来两者界限渐渐消失,都成为不自由的份地。庄园上能生产大部分生活必需品。也有从事手工业劳动的少数工匠,是一个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单位。

法国封建制度形成后,除庄园外尚有其它形式的地产。例如在高卢南部,有些地产没有劳役,封建主与农民的关系主要是租佃关系。也有一些封建主的土地不是领地,而是私有地。此外,封建化完成之后法国仍有一些自由小农的土地。

农奴及依附农民是法国封建社会的直接生产者。其中,农奴地位最低,受压迫和剥削最重。农奴有自己的份地、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独立经济,因而具有奴隶所没有的生产积极性。但是,农奴仍然是不自由的人,在人身上依附于领主,不得随意离开主人,领主可以将农奴连同土地一起转让,赠送和出卖。作为人身不自由的标志,农奴必须向领主交纳人头税;农奴结婚,新娘子在新婚之夜须先陪领主过夜,称作“初夜权”,如同其它庄园的农奴结婚,须向领主交纳“结婚税”;农奴死后儿子继承份地时必须向领主交纳继承税,称“死手权”。在法律上,农奴不得控告主人,不能向国家法庭上诉,农奴的诉讼案件由领主法庭审判。农奴不得参军,亦不得担任教职。

农奴份地的所有权属于封建主,作为土地上的依附关系,农奴要象其它身份的佃农一样,承受封建地租剥削。农奴的地租主要是劳役租,通常每周拿出三天时间为领主耕种自营地,在农忙季节还必须为领主帮忙,提供车马运输等方面的劳役。劳役之外,通常还要交纳一定数量的实物租。在个别地方没有劳役,征收实物或货币租。在这样的地区,农奴制一般植根不深,瓦解也快。

农奴还要承受领主的禁用权剥削。禁用权最初是一种国王行使的主权权力。由于政治分裂,封建领主也擅自行使这种权力,称作领主禁用权。禁用权的内容非常广泛,例如,可以霸占公共牧场,可征收关卡税,可以攫夺辖区内农民的各种财产。它实施的范围也不仅限于农奴,包括辖区内的所有人。这实际上是一种赤裸裸的掠夺,受到村社农民的强烈抵制,后来禁用权剥削的主要内容固定为强迫农民使用领主的磨房磨面、面包房做面包、榨酒器制酒等等,为此,农民要承受领主的收费和敲诈。此外,基督教会封建主对农民的剥削也很重,这类剥削名目很多,最重要的是什一税。即农民须将总收入的1/10交给教会。

农奴之外,还有其它形式的依附农民。而且封建化完成后,不少地区还保留着一些自由农民。在物质生活上,农奴最苦,但其它类型的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是很低的。尽管如此,这对于一些由奴隶转化成的农奴说来,其经济地位仍有所好转,而且封建领主还维护和保持了封建领地内农奴和依附农民生产与生活的正常进行。毋庸置疑,封建制度在当时具有明显的历史进步性。

[封建等级制度]与土地的封建等级占有制相应,在政治上也形成了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

封建等级制是以土地的层层受封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封建等级中最高的一级是国王,国王将土地分封给公爵、伯爵、侯爵、大主教、主教等高级封建主,这些封建领主将土地转封给男爵、子爵等下属,男爵、子爵再依次封给最低一级的骑士。土地封受之后,封主与封臣在人身上结成领主与附庸的主从关系。整个封建主阶级就这样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式的等级体系,而处在这座金字塔之下的则是以农奴为主的广大依附农民。

封建主之间结成领主和附庸关系,首先要行臣服礼。附庸摘帽、下跪,将双手置于领主掌中,表示愿意成为他的附庸并忠于他。领主则授以树枝或一把泥土,作为封地的象征。如果受封者是主教或修道院长,则授以指环和权杖。行完臣服礼后,通常还要举行宣誓效忠仪式,附庸站立,将手放到圣经或圣像上,宣誓忠诚于自己的领主。

领主与附庸之间,互有权力和义务。其中主要是:附庸必须带领一定数量的骑士奉召为领主服军役,后来固定为每年40天;在某些场合,必须给予领主金钱援助(主要是在领主被俘交纳赎金、领主长子受封为骑士、领主长女出嫁时);领主必须奉召出席领主法庭陪审。附庸履行了自己的臣服礼和义务,领主不得剥夺其封土。领主对附庸也有义务,最重要的义务是领主要保护他的附庸。领主与附庸双方如果任何一方未履行其义务,这种臣属关系都可能破裂,或领主将采地没收,或附庸将土地转归更上级领主,也可将采地变为私有地。初时,领主与附庸的关系原则上一世而终,但随采邑变为封土,领主附庸关系也世代相传。

实际上,领主附庸关系并非如此简单划一,井然有序。由于采地的不断争夺、继承和分裂,领主与附庸的关系也往往变得错综复杂,加上法国封建主奉行“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原则,隔层封建主之间没有臣属关系,封建等级关系愈加混乱。有时,一个封建主有若干个领主,封建主乙是甲的附庸,但可能又是甲的领主丙的领主。这些复杂的关系,在封建主之间“造成一团乱麻般的权利和义务”,使封建主之间的争夺乃至混战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

[农民的反抗斗争]同奴隶制度一样,封建制度是建立在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基础之上的。封建化本身意味着大量自由农民被剥夺土地和人身自由,沦为农奴和依附农民,因而从它的产生之日起,就充满着尖锐的阶级对抗和阶级斗争。在墨洛温王朝时期,农民为了维护经济独立和人身自由,多次掀起抗税斗争。在卡洛林王朝,农民反封建斗争更为激烈。805年查理曼颁布敕令,禁止一切形式的秘密结社。但农民斗争的烈火却难以熄灭。997年在诺曼底公爵领地上,各伯爵区内的农民秘密集合,控诉领主“尽对我们施虐行”,“我们有苦处、有冤情,忍受新旧敲诈、忍受无休无止的索求:货币索求、市场索求、道路索求、森林索求、磨房索求。各种敲诈和警卫索求”。他们提出责问:“为什么这些邪恶事情都落到我们头上?为什么我们不能摆脱困境?难道我们不是象他们一样的人吗?……我们需要的是勇敢”!他们决心联合起来斗争,按自己的意志和自己的法律去生活。为此,他们决定制订新的使用森林和水源的法律。各伯爵区内的农民分别派出两名代表,共同集会商讨制定法律。但农民的活动为诺曼底公爵探知,立即派军队残酷镇压了起义。1204年,布列塔尼地区也爆发了类似的起义。

除公开武装斗争外,农民还采用其它多种形式进行斗争。他们常常以残留的村社组织来抵制封建领主的侵害和敲诈。农民的斗争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封建政权和封建领主的贪婪,迫使领主对农民的经济剥削惯例化,多少减轻了封建剥削的残酷性,有利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有利于经济发展。

三、基督教会与封建制度

[教会在封建制度形成中的作用]在西欧封建化过程中,基督教会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基督教会摆脱了帝国的控制,也失去了世俗政权的支持和依托。基督教会及作为其信徒的罗马大地产主,都需要在新兴的蛮族诸王国中寻找新的靠山。而新建立的蛮族王国也需要教会和罗马地产主的支持,因为日耳曼人总数不过占总人口的5%左右,如果没有基督教和罗马贵族的支持,难以在罗马帝国土地上扎下根。496年法兰克国王克洛维率3000亲兵皈依基督教,基督教会和罗马大地产主找到了靠山,也为法兰克王国赢得了罗马大地产主的广泛支持。法兰克贵族和罗马大地产主在共同的基督教信仰下结合起来。基督教会成为促进西欧古罗马因素和日耳曼因素结合、迅速封建化的催化剂。

基督教会也是在经济上积极推动封建化的力量。教会本身是大地主,它“采用捐献、勒索、欺骗、诈骗、假造证据以及其它带有刑事犯罪性质的勾当而巧取豪夺”自由农民的土地,迫其变为农奴等依附农民。在封建化过程中曾广为流行的“投托”、“委身”、“豁免权”等形式也是首先行之于教会地产,然后再为世俗封建主所效法的。基督教会并不反对奴隶制,但它反对把基督教徒变为奴隶,在理论上鼓励释放奴隶,有助于奴隶向农奴的转化。

教会还促进了新生封建政权的建设和巩固。基督教的支持是法兰克王国发展强盛的重要原因。教会用“神总是把克洛维的敌人送到他的手中”来颂扬法兰克人的征服。751年,“矮子”丕平废黜墨洛温朝国王、自立为王,罗马教皇派兰斯大主教卜尼法斯为他行涂油礼,使王权神圣化。800年罗马教皇又亲自为查理曼戴上皇帝的金冠。在法兰克时代,新建立的封建政权还很不完备,需要教会作为补充,封建国家的文职官吏通常都是由高级教士充任。查理曼在位时,世俗贵族和高级教士是封建政权官吏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封建化的深入发展使封建国家政权分崩离析,使封建统治手段不健全,领域不完备。基督教会又作了补充,它利用教会组织系统加强了对农民的控制。而且,基督教会的教义、理论成为西欧封建社会的官方意识形态,“给封建制度绕上一圈神圣的灵光”,它宣扬封建制度的合理性,宣扬逆来顺受,谴责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支持了封建贵族政权、维护了封建制度。

此外,基督教会的传教活动还是封建制度向外扩张的工具。在莱茵河以东地区的封建化过程中,法兰克封建主的侵略占领、对自由农民的奴役同时伴随教会的传教活动。查理曼支持在这里建修道院,设主教区,并严令萨克森人皈依基督教,否则处死。在这里,封建化与基督教化是同一个过程。

[基督教会的发展]5至11世纪,是教会力量全面发展的时期。这时,教会统治的势力范围大大扩大了。首先,它的信徒不仅包括原来的罗马人、高卢人,还包括了原来的异教徒——日耳曼各族及来自斯堪的那维亚的北方人。尽管此时基督教义对一般日耳曼人影响还十分微弱,但他们在名义上却是基督教徒。其次,在罗马帝国,基督教主要是城市居民的宗教,它的基本地盘在城市。蛮族征服以后,基督教从城市走向乡村,走向社会基层,在大多数村庄和庄园上都兴建了教堂、基督教会控制的地域范围也扩大了。

5至11世纪,也是西欧基督教会地产和财富膨胀的时代。在罗马帝国晚期,基督教已拥有不少地产。在封建化过程中,由于国王和贵族们的慷慨捐赠,教会向自由农民的疯狂侵夺,教会地产迅速增加。到7世纪末,高卢教会拥有的土地已占全高卢土地总数的1/3。在高卢各地,教会往往都是当地最大的地产主。在810年的阿亨宗教会议上,依据财产多少教士和神职人员被划分三级:拥有3000—8000处领地者为第一级,拥有1000—3000处领地者为第二级,不满1000处者为第三级。地产之外,教会还积累了大量的金银珠宝。9至10世纪北方人入侵法国时,不少教堂和修道院因此而成为他们劫掠的主要对象。

在这一时期,基督教会的政治权力也扩大了。罗马帝国的灭亡,使基督教会摆脱了帝国的控制。当蛮族征服时,不少城市主教又成功地保护了自己的城市免遭侵劫,他们的威望迅速提高。墨洛温朝的国王希尔佩利克曾经惊呼:“看,我的国库变得多少空虚!看,我们所有的财物全部送给教会了!主教之外没人享有任何权力,已没有人把我作为国王而尊崇,所有的尊敬全给予了他们城市的主教了”。5至10世纪,在高卢曾有三个王朝粉墨登场,每一王朝都竭力谋求教会的支持,推行与教会联盟的政策。王朝不断变换,但教会却是不倒翁。

然而与封建化发展的同时,教会却走向世俗化。主教等神职人员大多拥有地产,娶妻生子,带兵打仗,放弃了神职人员的职责。在高卢地区,4世纪时有54个神职人员被推为“圣”人,其中有52人是主教,5世纪有175个“圣”人,123位是主教,6世纪的293个“圣人”中,仅有148人是主教。高级教职和教会地产都成了世俗封建贵族逐鹿的对象,很大部分已为世俗贵族控制,影响了教会的地位和声望。10世纪,在勃艮第地区的克吕尼修道院首倡改革,主张僧侣严守戒律,摈弃世俗生活,强调教会和修道院直属教皇领导,不受世俗权力控制。罗马教皇利用了克吕尼改革运动,整肃教会纪律,摆脱世俗控制,提高教皇权威,逐渐建立了罗马教皇对西欧教会的绝对统治,使教廷逐渐发展为西欧封建制度的国际中心,使教皇成为欧洲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第三节 法兰西独立国家的产生

一、卡佩王朝的建立

[卡洛林王朝的衰落]凡尔登条约后“秃头”查理领有西法兰克王国。西法兰克王国是独立的法兰西王国的开端。从840到987年,西法兰克王国的卡洛林家族先后共有8人继承王位,但他们大多有名无实,权力不大。“秃头”查理在位时外窥帝位、疆土,内求统一,但却无力驾驭封建贵族,开始丧失对伯爵的任命权,对外又无力抵御北方人的侵掠,王室的权威大大跌落。查理之后的三位国王“结巴”路易(877—879年)、路易三世(879—882年)、卡洛曼(882—884年)都平庸短命。884年“天真汉”查理继位,因年幼无能,由东法兰克皇帝监理国政。888年西法兰克的贵族们把最有实力的大贵族、法兰西公爵“强人”罗伯尔的后裔厄德推上王位。厄德死后,两个家族争夺王位,虽有几位卡洛林后裔取得过王冠,但他们的统治权力和统治疆域都大大缩小。与王权衰落同时,封建领主们的分离倾向日益发展。有人统计,在9世纪末,大约有29个封建公爵、伯爵或子爵取得了独立统治地位,到10世纪末,封建领主的独立王国更发展到55个。实际上,远不止此。这自然促使卡洛林王朝衰落。

[诺曼人的入侵]9至10世纪法国多次遭受外族入侵。诺曼人从北部、西部沿海岸河流侵掠,南部萨拉逊人(阿拉伯人)以撒丁、西西里、科西嘉等岛为中心,溯罗讷河北上频频骚扰。东部马扎尔人(匈牙利人)在侵掠东法兰克南部之后,10世纪更向西侵掠洛林、勃艮第和米底以至侵入到图卢兹。而其中诺曼人入侵持续时间最长,破坏严重,影响也最大。

诺曼人意为“北方人”,是9至10世纪侵掠法国的挪威人、丹麦人、瑞典人和爱尔兰人海盗的总称。诺曼人是北欧沿岸居民,他们习水性、善舟楫。他们的侵掠最初是小股海盗掠夺(8世纪),9世纪40年代后发展为武装侵袭,9至10世纪,诺曼人各支对法兰西的大举入侵达47次之多。他们不仅侵扰沿海地区,而且还沿些耳德河、卢瓦尔河、加隆河等河流侵入内地。842年他们溯塞纳河而上占领鲁昂,843年顺卢瓦尔河洗劫了南特,845年一支诺曼人舰队溯塞纳河而上,围攻了巴黎。“秃头”查理出高价才买其退兵。848年诺曼人又洗劫了波尔多。此后,他们继续沿这些河流占领和破坏了大批城乡,奥尔良、图尔、图卢兹、亚眠、康布雷等都遭到过诺曼人的侵占和洗劫。诺曼人的入侵持续到10世纪初,此时,大多数诺曼人放弃了武装侵劫,转而寻求土地定居下来。911年法王“天真汉”查理与一支诺曼人的首领罗洛签订条约,允准这些诺曼人定居于塞纳河下游地区。这一地区因此而得名诺曼底,到10世纪,萨拉逊人和马扎尔人的入侵也被击退,至此,9至10世纪的外侵浪潮基本上被平息。

外族,尤其诺曼人的入侵,使不少农民流离失所,使大量耕地息耕荒芜,给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破坏。外族的入侵在政治上也产生了很大影响。在诺曼人入侵之中,王室无力保疆卫国,卡洛林王朝威望日益跌落,而各地封建贵族却纷纷建堡筑坞,扩充势力,在抵御外敌入侵中扩大了实力,加速了法国政治分权局面的形成。

[卡佩王朝的建立]987年5月22日,卡洛林家族的国王路易五世死后无嗣,贵族法兰西公爵休·卡佩和先王的叔父卡洛林公爵、卡洛林家族的查理竞争王位。6月30日,法国大部分大贵族在桑利斯集会以决定主位继承人。会上,兰斯大主教率先发言,他批评了王位的世袭继承制度,主张要按是否有利于公共福利而取舍国王,他对贵族们说:“假如你们宁愿有损于公共利益,那么使查理成为君主,如果你们希望公共利益兴盛,请为休这位卓越的公爵加冕吧!”话毕,众贵族推举休·卡佩继承王位。7月3日兰斯大主教和其它几个主教为休加冕。贵族法兰西公爵休·卡佩正式取得了王位,称卡佩王朝(987—1328)。

卡佩王朝的建立决非偶然。一个多世纪以来,卡佩先人一直是法兰西最有实力的大贵族。早在9世纪中叶,面对诺曼人的入侵,“秃头”查理已把保卫法兰西的任务交给卡佩家族先人、巴黎伯爵“强者”罗伯尔。885年,诺曼军队集结巴黎城下,罗伯尔之子厄德率众抵抗,解了巴黎之围。在贵族拥戴之下,厄德于888年登上王位。此后便开始了卡洛林家族与罗伯尔家族争夺王位的斗争,从888到987年,卡洛林家族出了四位国王,而罗伯尔家族也有三人登过王位。10世纪中叶,休·卡佩之父“伟大的”休曾一身兼任法兰西公爵和勃艮第公爵,卡洛林朝国王路易实际上处于休的控制之下。“伟大的”休之后,休·卡佩继承了法兰西公爵,仍是国内最强的贵族。985年,兰斯的一个教士写信给他的两个德意志密友说:“罗退耳(指卡洛林朝国王)仅仅在名义上是法兰西国王;休不是名义上而是实际上的国王”。987年的事变只是最终将王位从卡洛林家族转到休·卡佩及其后裔手中。此后,卡洛林家族的后裔们曾多次与卡佩家族展开争夺王位的斗争,但始终未能把王冠抢回自己手中。

墨洛温家族是以其特殊的血统为资本世代为王的,蓄留长发是他们特殊地位的标志。卡洛林家族则是在教皇支持下登上王位的,涂油礼是他们拥有神圣权利的象征。休·卡佩通过贵族的选举而戴上了王冠。卡佩王朝除不断谋求教会的支持外,还长期保留选举制作为他们合法统治的点缀品。

二、法国的分裂与割据

[法兰西岛的国王]卡佩王朝的建立并没有抑制国王权力的跌落。卡佩继位后,打败了卡洛林家族的王位竞争者洛林的查理,平息了佛芒都瓦伯爵等人的叛乱,巩固了自己的地位。987年卡佩通过贵族会议建立他的嗣子罗伯尔为王,使9年之后,当卡佩驾崩时罗伯尔顺利地登上了王位。罗伯尔当政35年(996—1031)后由其子亨利一世(1031—1060)、其孙腓力一世(1060—1108)连续当政。这些国王才疏学浅,治政平平,在他们统治下,国王权威仍日趋下落。但这些国王都效法祖先休·卡佩,当自己在位时便使儿子选举为王,使王位世袭继承制逐渐战胜了选举制,为一个绵延久远的政权奠定了基础。

然而,法兰西仍处于诸侯割据四分五裂之中,卡佩王朝初期,国王们的实际统治区域是以法兰西岛为中心,从塞纳河到卢瓦尔河之间的地区,面积不到3万平方公里,而这时在名义上法兰西领土有45万平方公里,王室领地仅占总面积的1/15。即使在这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卡佩王室也未取得过有效统治。11世纪全国到处城堡林立,各地封建小贵族占堡称雄,不受节制。在王室领地内,单单从巴黎到奥尔良就要经过许多个这样的城堡主的领地,关卡重重。对于这种状况,当时的编年史家给我们留下了大量生动逼真的记载。蒙特赫利的城堡主曾困扰几代国王,腓力一世对他的儿子路易说,蒙特赫利城堡使他提前衰老了。至于在王室领地以外的贵族,有的仅仅承认卡佩国王是他们名义上的宗主,而实际上对自己领地保持着独立的统治。法国南部的大贵族自889年后不再远涉至北方参加国王召开的同侪会议。过去他们曾与国王保持着名义上的宗主与附庸关系,现在,对卡佩国王连名义上的臣属关系也不予承认。封建领主各自为政,谁也不听国王的命令。国家既没有系统的行政管理机构,也没有固定的首都,更没有固定的税收制度,王室财政收入主要是来自王室领地和所辖教会的收入。

但是,法王毕竟还是一个大家公认的国王,这个法兰西国王的头衔,有时却成为一切向心力的归向所在,使其在事实上拥有国内最强大的诸侯所不能比拟的威望和权力。

[大诸侯与城堡主]卡佩王朝初期封建割据不断加强。法国领土上存在着数十个大的封建公国和伯国,卡佩国王对他们除至多保留领主与附庸的关系外,没有任何其它控制权,他们在其领地内行使着完全独立的统治权利。这些封建公、伯国主要是诺曼底公国、勃艮第公国、阿基坦公国、布列塔尼公国、加斯孔尼公国以及法兰德尔伯国、图卢兹伯国、巴赛洛那伯国、布卢瓦—香槟伯国、皮卡尔迪伯国、安茹伯国、吉恩伯国,等等。

然而,在10—11世纪,这些公爵、伯爵对其领地的统治权也很快丧失,更小的封建领主即城堡主开始兴起,从中攫取了独立的统治权。到11世纪上半叶大批地方小城堡主割据横行。除在诺曼底公国、佛兰德尔伯国由于种种原因这种权力的分解过程有所抑制,不甚彻底外,其它地方概莫能外。勃艮第的马康内伯爵领地十分典型。在这里,到980年勃艮第公爵属下的马康内伯爵取得完全独立。接着,伯爵之下一个个更小的封建主又攫取了独立统治权,到11世纪中叶,一个个小的城堡主纷纷割据称雄,进行独立统治,不再把伯爵放在眼里。

城堡始建于卡洛林王朝,为抵御北方入侵者而修筑,城堡通常建设在高地上,是两层的矩形塔,低层分为若干室用以储存物品及用作马厩、鸡圈、囚室、厨房等,上层作居住、哨塔或战时隐退和防御场所。有许多城堡四周挖有壕沟,设有吊桥,甚至多达三层壕沟、三层吊桥,以作防御。随着封建割据的发展,封建贵族把修筑城堡看作自己的私事,随心所欲,城堡成为子爵等封建主居所和统治的中心。城堡主整日闲在城堡内,无所事事、空虚无聊,将城堡作为防御和侵略的据点,时常外出打家劫舍,拦路抢劫。视战事为荣耀,把通过战争而掠得的财富看作是最为正当、最为名誉的东西。因此,城堡林立之日,也是封建贵族之间私战最为猖獗之时。

[骑士制度]最低层封建主称为骑士。在职业上,骑士是一个骑兵,要自备马匹、盔甲和其它装备打仗,因此需要拥有相当的财产,所以,骑士通常都出身贵族。骑士的兴起主要归因于军事技术的变化。公元378年安德里诺堡战役已显示出骑兵的优越性,公元732年普瓦蒂埃战役中,查理·马特虽仍能用一支步兵击败阿拉伯人的骑兵队,但用步兵迎战骑兵的各种不利已暴露无遗。8世纪下半叶,在查理曼征服伦巴底人的战争中,正式运用骑兵。自此,骑兵发展起来,到10世纪,在法国的封建武装中,骑兵已成为核心力量,步兵退居附属和次要地位。

骑兵装备昂贵,尤其当时马匹奇缺,非一般农民所能企及,而且骑士是职业军人,专擅征杀,不事稼穑,且需粮丰衣足,钱财不乏,这些条件决定了骑士非封建贵族地产主莫任。后来骑士成为贵族的一种荣誉身份,贵族子弟弱冠之年要受封为骑士,由上级领主授封刀剑,承认骑士身份。在城堡林立的封建战乱中,骑士以厮杀、抢劫为业,是导致社会混乱的一支主要力量。11世纪起,基督教的教义和道德逐渐影响骑士,骑士走向制度化。这时,受封为骑士要经过复杂的仪式,通常受封者首先要淋沐更衣,斋戒一昼夜,然后在教堂内通宵祈祷。此日,他再行忏悔,用圣餐、做弥撒,弥撒之后受封者要庄重宣誓,履行骑士职责,从事新的生活。誓言的主要内容有:维护信仰、保护教会;服从领主、尊约守信;匡扶正义、扶弱济贫等等。誓毕,授封人将刀剑和盔甲授给他。成为骑士后,封建主要按骑士生活方式生活,他们鄙视劳动、鄙视经济活动,以狩猎、比武和各种冒险活动为乐,以慷慨大方、奢侈浪费为荣。后来,还出现了所谓骑士道德,以勇敢、忠诚、慷慨和对贵妇人的所谓情爱为主要内容。

骑士制度在12世纪达到繁荣,到14世纪由于军事技术的变化。火药等新式武器的使用,迅速走向衰落。骑士的誓言和职责,与当时社会现实、与骑士的实际状况相殊甚远,往往只是空话,但它们成为骑士的规范,有助于减弱封建骑士的破坏性,有利于社会安定。

[“上帝的和平”运动]对封建贵族混战更大的抵制,是11世纪席卷全法国的和平运动。封建贵族的混乱,不仅给农民、新兴的工商业者等社会下层民众带来了灾难,而且也损害了教会的利益、危害了大封建贵族的统治。在王权跌落的情况下,11世纪教会首倡和平运动。和平运动于11世纪初产生于法国南部,形式多样,一是由国王或大诸侯号召维持和平、限制私战、保护贫弱,但效果甚微;二是由几个主教或大贵族签订条约,维持其辖区和平。例如1203年博韦和苏瓦松的主教签订条约,两个主教的附庸都到会宣誓,维持和平,如有违者,开除教籍。但影响最大的和平运动是“上帝的和平”,它大约开始于11世纪20年代,由各地的大主教、主教发起,他们宣称,上帝最初将维持和平和正义的权力交给了国王,现在国王已不能胜任其职责,上帝将权力收回,而另授予作为其仆人的大主教和主教。“上帝的和平”运动的内容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比较共同的内容有:在基督教的节日和周末日(后扩充为星期三晚上至星期一早晨)禁止私战,在教堂和某些规定的贫弱避难场所不准私战,等等。“上帝的和平”运动并没有铲除私战,但缩小了它的范围,减缓了它的残酷性。例如,到1054年,纳尔榜地区每年中有285天被划为休战期,仅80天为合法私战期。和平运动有益于社会的安定,有益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第三章 从诸侯割据到国家统一(11—16世纪)

第一节 经济的发展与城市的复兴

一、农业生产的进步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5—9世纪的高卢,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铁制工具很少,农民使用的工具大部分是木制的。9世纪安那贝王室领地的财产清册记载,一个耕种100多公顷土地的庄园,全部铁制工具仅有2把铁锹、2把长柄镰刀、2把普通镰刀,其余工具全是木制的。在科尔比修道院,仅有2把铁铲、6把铁锄、2把普通镰刀和1把长柄镰刀。重犁虽已见到,但由于牵引动力缺乏,制造需较多的铁,价格昂贵,很少使用。耕地时大多使用不能深翻土地的轻犁。三圃制大约在8世纪卡洛林朝时已采用,但并未得到推广。而且,当时不少劳动者仍处在奴隶枷锁之下,既损伤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也妨害了人口的增长。这时,人烟稀少,田地荒芜,有人估计,在6世纪的高卢,大约每平方公里仅有5.5个居民,耕地仅占全部土地总面积的3.4—4%。

约从9世纪起,生产力才有明显的发展,首先,劳动者的积极性得到提高。在领主大地产上,奴隶集约劳动逐渐消失,昔日的奴隶成为农奴,提高了生产积极性。人口也有所增长。从11世纪下半叶到14世纪中叶,法国人口大约增长了3倍。其次,生产工具得到明显的改良。卡洛林朝以后,许多新的铁矿被开采,铁制工具迅速增加,新的生产工具不断涌现,尤其重要的是一种带轮重犁的推广、采用,使北部淤积地得到深耕,发挥了地力,较之轻犁大大节省了耕作时间。马具的改良和马在农业生产上的应用,也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事情。8世纪后,马具渐得改良,即在马蹄上钉铁掌和使用新挽具,使马逐渐成为农业生产上的主要牵引动力。挽具的改良也使耕牛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10世纪后,马拉重犁在法国成为普遍现象,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第三,生产技术水平也有了提高,首先是三圃制得到推广,11世纪后,在某些地区又出现了四圃制耕作方法,既扩大了土地利用面积,也丰富了作物品种。并且开始注意施肥和保护地力。社会生产力的这些进步,推动了封建经济的迅速发展。

[土地垦殖运动]人口的增长增加了对耕地的需要量,要求开辟新的耕地。劳动力的增加和生产工具的改良,又为土地垦殖准备了条件。大约从1050年前后起,在法国开始了土地垦殖运动。在法国北部进展较早,南部稍晚,到大约1300年前后暂停,持续了约两个多世纪。

法国的土地垦殖活动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深入森林地带,辟林造田,建立村庄。到11世纪末,在法兰西岛、安茹、波亚图等地森林地带已出现了不少农业定居点。12、13世纪更多的森林受到袭击,虽然大多数森林并未完全毁灭,但森林复盖面积却大大减少了。二是开拓沼泽荒草地,尤其发生在佛兰德尔及其它海滨、河滨地带。以上两种方式主要是召集移民垦殖。第三种形式是农民就地开辟未被耕种的森林荒草地带,扩大耕地面积。最后一种形式是土地垦殖运动的主要形式。

土地垦殖运动的主要劳动力无疑是农民,但封建领主和教会组织对垦殖运动也起了很大作用,封建主为了扩大土地面积,开辟新的财源,常常积极组织移民垦荒,并提供一定的资金。在朗基多克地区,有的封建主委派传令官,沿街敲锣鸣号,召集农民移民垦田。许多基督教修道院也积极参与了垦殖活动。

土地垦殖运动的影响是深远的,它改变了乡村的自然面貌,增加了耕地数量,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还导致了封建生产关系的某些变化。为招徕劳动力,封建主往往同移民订立契约,给移民提供更为优越的条件,如在新垦的土地上免除劳役、减轻剥削量及赋予移民一定的人身自由等。农民纷纷参加垦殖活动,又给旧的封建庄园经济以巨大冲击,迫使封建主改变庄园经营方式。在12世纪的巴黎地区,对农民的劳役制剥削逐渐衰落,固定地租数量的桑斯租地和分成制租地产生和发展起来,逐渐取代庄园劳役制。

[农业产量的提高和农民地位的改善]由于生产力的发展,11世纪后法国农业生产显示出明显的进步。在农业产量上,9世纪时安那贝王室地产上种子与收获量之比,小麦为1:1.8,大麦为1:1.6,黑麦为1:1,而到11—13世纪,不少地区种子与收获量之比已达1:4,1:5或1:6。13—14世纪农业产量有了新的增长。在巴黎以北平原上,小麦种子与产量之比达1:8,在冉纳维里埃,谷物为1:8—9,燕麦为1:10。南方稍低,在朗基多克,小麦仅1:4—5,普罗旺斯一些地区,一般为1:3—4。就全国总体看,种子与产量之比在1:2—10之间。14世纪30年代起,百年战争和黑死病影响农业生产,产量曾有大幅度降低。1340—1450年在巴黎盆地谷物产量降低了50—60%,在法兰西岛降低了60%以上,在康布雷齐,15世纪中叶较之1320年,小麦产量降低了60%。

11—13世纪,随着农业产量的提高和封建剥削走向固定化、习惯化,农民的物质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相当多的人在维持生产和生活之外尚有一定剩余。13世纪社会各阶层的人们的饮食成份都有好转,大部分人包括农民,不再只食用谷物、面包以充饥,肉、蛋之类的消费也有增长。在社会地位上,农民开始摆脱农奴制枷锁,争取人身自由。

但在13—14世纪,由于封建剥削的加重,农民深受地租、什一税和国家赋税等项剥削之苦,总收入中的一半以上被封建主拿走。同时,由于人口的增长,农民占地面积缩小,经济状况趋向恶化。根据粮食产量、消费量和封建剥削量等因素,西方史家对此时法国农民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要的土地面积作过估算,比较一致的标准为5公顷左右。而此时法国大多数农民占地数量低于这一水平。例如,在法兰西岛,66%的农民份地少于5—6公顷,康布雷齐地区有3/4或4/5的农民份地不到5公顷。1330年左右法国大约有1700万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上,即1530万以上,耕地面积约有800—900万公顷,人均占地不过稍稍高于0.5公顷。可见,此时大多数农民单凭份地难以谋生,必须兼做短工或兼营家庭副业方能糊口。

14世纪中叶到15世纪中叶正值黑死病流行、英法进行百年战争时期,战乱和灾疫使大批农民死亡,人口锐减。幸存者经常流徙,生活没有保障,生产也难以正常进行。在诺曼底的一个小地区,1347—1397年仍在耕种的土地占总耕地面积的85—90%,到1424年跌落到58%,1447年更降至33%,1474年增至49%,直到1526年才恢复,达90—95%。灾害和战乱使生产凋蔽,广大农民处境艰难,生活异常困苦。从而加剧了社会的不安定。

二、城市的兴起和工商业经济的发展

[城市的复兴]罗马帝国灭亡后,帝国后期的城市和城市生活并没有立即消失。在墨洛温王朝,城市依然是政治中心,是伯爵和主教们的驻节地,同时也是经济生活的中心,进行一定的工商业活动。但从总趋势看,城市作为工商业中心的地位却在减弱,人们在城墙内种植庄稼、驯养家畜,城市与农村的界限渐渐模糊起来。

9世纪以后,随着农业经济的恢复,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工商业活动开始有了生气。在罗马旧城、封建贵族城堡、大教堂、修道院外以及山隘路口、港湾要津附近出现了新的居民点,这些居民点被称为“市”,市的居民大多从事工商业活动。1007年的一个文献首次将市的居民称作市民。一些旧城也恢复了活力。城市的普遍复兴发生在11—13世纪。1000年左右克吕尼修道院外建立的新市,到12世纪已发展到2000多居民。9世纪时巴黎仅仅限于西奈岛,到11世纪,一个初具规模的新工商业居民区在塞纳河右岸崛起,称作“城”。后来巴黎大学又兴起于塞纳河右岸,出现了巴黎的第三个部分——拉丁区,奠定了后来巴黎城市发展的基础。

法国城市之迅速复兴,是与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与农业生产的发展分不开的。农业生产的发展使封建主扩大了对市场的需求,增进了农民与市场经济的联系,为城市工商业提供了原料和市场,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并使一些农民加入了工商业者行列,转变成为市民。例如在亚眠,所有市民都几乎全部来自城市周围32公里地区的农村,在12世纪的图卢兹,55%的市民都来自方圆50公里以内的农村。14世纪的博韦有89%的市民来自周围50公里以内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工商业者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了物质基础。

城市的普遍复兴,还与社会环境趋于安定有关。11世纪中叶后,卡佩王室和一些大封建诸侯开始镇服独立的城堡主,结束了城堡主割据称雄的局面,建立了区域性的政治统一,逐渐出现了安定的社会环境,这对工商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复兴起了保证作用。城市大都坐落在封建领主领地之内,使领主能够获得税收,扩大财源,对领主大有好处,因此,不少领主纷纷建设新城,保护旧城,在一定时期内也起了促进城市复兴的积极作用。

[城市自治运动]城市大都兴起于封建教俗领主的领地上,因而处于领主的直接统治之下。不少市民在身份上仍是领主的农奴,受着农奴制的压迫。在香槟和勃艮第地区,12、13世纪时农奴制在城市市民中十分流行,在朗城到1178年时不少市民仍要向领主交纳作为农奴标志的“死手权”和人头税。封建领主往往用对待庄园农奴的手段,剥削和敲诈市民,对市民利益构成了严重侵害。市民们联合起来,同封建领主斗争,以争取人身自由,争取城市的自治权利。

在法国,个别城市在10世纪末、11世纪已取得自治权,但从整体看,城市自治运动主要发生在1100—1400年间。市民争取自治权的斗争方式很多,最激烈的方式是武装起义。在朗城、兰斯、勒芒、蒙彼利埃、里昂等城市,市民都是经过一次或数次武装起义才取得自治权利的。城市取得自治的另一种手段是金钱赎买,例如,莫城、特鲁瓦、普罗万等城市的自治权都是用货币买来的。在香槟、勃艮第及法国南部一些地区,金钱赎买是最常见的手段。还有一些城市则利用封建领主之间的矛盾和混战取得了自治权利,也有一些城市是在公社运动的推动下,城市领主防止市民起义,而自动授予市民人身自由和某些特权的。城市争取自治的斗争方式不同,城市自治的程度和形式也不相同。城市自治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城市“公社”。主要流行于北部,城市公社是市民通过誓言而组成的一个共同团体,以公社作为一个法人。绝大部分公社都取得了一定的自治权利。例如圣康坦、亚眠及佛兰德尔地区的城市公社得到几乎完全的自治权,鲁昂等城市也取得大部分自治权利。第二、执政官管辖的城市。主要流行于南方的普罗旺斯、朗基多克、加斯科尼、吉恩等地区,自治程度一般胜过北方的公社,这类城市在行政、司法、财政方面都取得了自治权,而且有的在立法、军事等方面也取得独立地位。马赛、蒙彼利埃等城市曾一度成为实际上完全独立的城市共和国。第三、“市民城”。这种城市各地都有,但在中部、尤其是王室领地上最为流行。这类城市没有自治权,但市民在身份地位、经济活动、司法事务等方面都享有不少特权。巴黎、奥尔良都属这类城市。在王室领地上,还有不少“洛里斯”型城市,其特点是没有任何自治权利,但市民人身自由,在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方面享有优惠和特权。另外,在洛林、勃艮第地区的一些城市中,城市运动的基本内容是摆脱农奴制度,抵制领主敲诈。

方兴未艾的城市自治运动打击了封建领主统治势力,使市民争得了人身自由和各种自治权利,一度保护和促进了城市工商业经济的持续发展。但自治运动的果实却渐渐为由一些富商大贾,房地产主及高利贷者等组成的城市贵族寡头所攫取,他们利用城市政权搜刮一般市民和城市平民,城市内部的社会矛盾仍很尖锐。在不少城市,自治成为市民的负担,渐渐失去原来的意义,日益增强的王室权力也对自治城市虎视耽耽,利用一切机会取消自治权,把城市纳于自己管辖之下。13世纪以后,一些城市渐渐丧失自治权利,到15世纪,尚存自治的城市已寥寥无几,城市自治运动也临近尾声。

[城市的性质和影响]城市不断发展,城市居民内部的经济和社会分化也日益加剧,从城市居民内部渐渐分化出市民与城市平民两个阶级。市民以工商业者为主体,包括手工业者、商人、高利贷者等。而帮工、学徒、短工及失业居民等阶层构成城市平民或贫民。在城市中,市民在政治上据统治地位,在经济上也十分富庶,到14、15世纪,一些富裕的市民在经济上甚至可以跟大的封建公侯争娇斗妍。

城市一般都是经济中心(不少城市同时也是政治或宗教中心),城市的主要经济活动是手工业和商业,在城市发展的最初几个世纪,市民往往还兼营一定的农业和畜牧业,这时,城市规模一般不大,大多数城市仅有数千至万余居民,13世纪的巴黎拥有10万居民,成为西欧最大的城市之一。

城市工商业通常以手工业行会和商人公会作为组织形式。行会组织开始出现于11、12世纪。13世纪末,巴黎大约有300多个行会。在15世纪以前行会组织尚不普遍,但在一些没有行会组织的城市和行业中,往往由城市政府代行行会管理职责,因此,行会手工业仍是法国城市手工业的基本特征。

15世纪前,法国的城市工商业经济还是一种简单商品经济,城市手工业生产的基本形式是小手工作坊,由行会师傅带着少数学徒、帮工从事劳动,生产是个体性的,程序简单,技术落后。城市政府和行会组织还对手工业生产的规模、程序、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原料供应、产品销售、劳动时间、帮工和学徒的数量等问题作了全面的规定和严格的控制。城市政策的一项基本内容是保护消费者,保护全体市民的利益,限制市民内部的相互竞争,以维持大多数市民生产和生活的持续进行,具有很强的集体主义和平均主义色彩。这种生产的目的主要方面还不是追求剩余价值,而是追求变相的使用价值,尚带有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特点。在手工业生产中,手工业者自己参加劳动,但并不完全依靠自身劳动,通常还剥削少量帮工、学徒、短工的剩余劳动。随着经济的逐渐发展,其剥削量也逐渐增大。市民手工业者的剥削是通过掌握生产工具的所有权,垄断本行业的经营权和运用其它多种封建特权而实现的,与资本主义剥削不同。城市手工业生产基本上是一种封建性生产。城市商业资本主要用于中介贸易,为农村的封建经济,为城市手工业生产服务,也具有封建性质。除从事工商业活动外,13世纪后不少城市的市民还在农村购买土地,成为工商业者兼封建地产主。政治上,自治城市作为一个集体通常是国王或大封建主的附庸,它象封建贵族一样,要向其领主履行义务,提供金钱帮助,还要组织军队为领主服军役。不论经济上还是政治上,城市都还是封建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

然而,城市及其商品经济却是此时法国封建社会内部一个新的发展因素,对法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经济上,商品货币经济渗入农村,使乡村的封建领主制渐次为封建地主制取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地区间经济联系的加强,推进了统一国内市场的形成。经济关系的变化为政治统一创造了条件,城市市民阶级成长为促进法国君权强化的一支重要阶级力量,加速了政治统一、民族国家形成的进程。伴随城市的兴起和发展,法国的教育和思想文化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三、农村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

[封建生产关系变化的原因]12世纪后,封建生产关系发生了变化,逐渐从封建领主制转变为封建地主制。这种变化首先起因于封建领主制生产关系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矛盾。领主制以庄园制为基础,而庄园制却给领主带来了两大不便:一是庄园上的剩余产品需要出卖,增添了运输、计帐等方面的麻烦,尤其是在当时文化落后的状况下,记帐对领主是件很伤脑筋的事,二是庄园生产需要派管家管理,而管家常常凭其职务之便,侵吞领地产品,甚至慢慢将领主的土地变为己有。在这种矛盾之下,领主更愿意将庄园自营地划成小块出租给农民,收取实物或货币地租。

城市及城市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也有力地推进了封建领主制向封建地主制的转变。城市自治斗争是对封建领主权力,对农奴制度的首次有力冲击。在12、13世纪,许多地方的农民向市民学习,通过斗争取得了人身自由,并建立了自治的农村公社。而且,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扩大了封建领主的贪欲,促使领主将劳役租折算为货币租或货币实物混合租,到13世纪末,在某些商品货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折算过程已接近完成。货币的欲求还驱使领主向农奴出卖解放证书,废除农奴义务。农奴解放运动的发展主要在13—16世纪中叶。农奴的解放,使领主丧失了对农民人身上和政治上的直接统治权利。商品经济的发展还把封建领地卷入了交换领域,使领地的等级性、义务性都黯然失色,封建等级土地占有制走向瓦解,领主制削弱。

法国政治的统一和君权的加强,是通过取消封建领主的政治独立而实现的,它从政治上冲击了封建领主制。此外,农民阶级反对封建领主的斗争和土地垦殖运动、十字军东侵等历史事变,也推动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变化。

[封建地主制的产生]封建领主制向封建地主制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领主制的衰落和被取代,大致开始于12世纪,最终完成于15世纪末16世纪初。在法兰西岛等先进地区,到13世纪末和14世纪,领主制已不再占主要地位。土地占有和使用方式已发生了明显变化。许多领主以固定期限的租地形式将土地出租。在13世纪下半叶之后,这已成为流行的形式。固定期限租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固定地租,在租佃期内租地者向出租人交纳固定数量的货币或实物租。此种租地形式最初主要流行于法国北部。另一种是分成制地租,租地者每年须将收获的农副产品按规定的成数上交出租人,上交的成数有1/4、1/3、1/2不等,最常见的情况是对分制,这种租地形式尤其流行于南部及勃艮第等地区,到14世纪后逐渐发展为原来封建领主自营地的主要租佃形式。随着领主自营地的减少,农民份地所负担的主要义务不再是劳役,而是代役租,农民须每年按规定的数量向地主交纳货币代役租,从而获得对其份地的使用权。而且,在向封建主交纳土地转移税的情况下,农民有权遗赠或出卖份地。土地占有和使用形式上的这些变化,正在破坏着封建领地的等级性和义务性,昔日的领主与农奴正在变为地主与佃农。农奴制走向衰落。在诺曼底,12世纪时农奴制已经消失。在巴黎地区,从13世纪40年代起解放农奴的活动迅速发展,到14世纪20年代,农奴制也几乎消失。到15世纪下半叶,在全国范围内自由农民占农村人口的大多数。

随着领主制向地主制转变,王权也开始强化起来,大多数封建主丧失了独立的统治权利,被置于王室统治之下,到1328年,王室领地面积已达30万平方公里,占当时法国领土总面积(41.45万方公里)的5/7。土地频繁买卖和使用方式的变化,使土地占有的封建等级性受到破坏。封建主之间身份地位上的等级制依然存在,但以土地等级占有为基础、上下级具有权利义务、在行政上起作用的封建等级制却瓦解了。固定在采地上的权利义务也大多失去了意义,采地成为实际的私有地。这时,农民的“桑斯”地(份地)得到巩固和发展,农民私有地的数量也有了很大增长。土地所有制和经营方式变化的同时,农奴制也基本废除。除在法国中部、东部某些偏僻落后地区还存在农奴制外,15世纪末,人身自由的农民占法国农村居民的4/5。

[阶级斗争的发展]在农村,农奴制的衰落并没有使农民与封建主的矛盾终结。相反,阶级矛盾更加尖锐。劳役租的折算和农奴解放许可证的购得,往往都伴随着封建主的敲诈勒索。不少农民开始陷入新的高利贷者的魔掌。尚未取得人身自由的农民,则继续忍受着非人的耻辱和封建剥削的重负。此外,14世纪后,国家赋税制度开始建立,日益成为农民难以承受的负担。所以这一时期法国农村的阶级矛盾仍然非常尖锐。农民采用多种形式反抗斗争。

城市的兴起和发展使法国社会出现了新的阶级,产生了新的阶级矛盾。市民与城市平民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也日益发展起来。在14、15世纪,法国大多数城市中都爆发过城市平民反对富裕市民和王室官吏的武装斗争。1382年巴黎爆发“铅锤党”起义,平民群众以铅锤作为武器,攻击王室收税官吏和富裕市民。同年,鲁昂城也爆发平民起义,主要由纺织业短工等组成的起义群众,打开监狱,抢救出在押民众,袭击王室官吏和富裕市民。但这些起义都在王室与富裕市民的联合镇压下失败了。城市平民还常常与农民斗争互相配合、互相渗透、携手合作共同反对封建势力。

在统治阶级内部,也有市民阶级与封建领主、封建地主,封建领主与封建地主之间的矛盾。不过,农村的农民与封建主阶级、城市的平民与市民阶级之间的矛盾则构成了法国社会的主要阶级矛盾。

第二节 政治形势的变化和王权的增强

一、王权强化的社会背景

[王权强化的有利条件]11世纪下半叶以后,法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增强王权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地主制经济下,不论地主还是农民,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市场。12世纪后,一个以地方城镇为中心、方圆数十里或更大的地区性市场开始形成。随之,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分工也得到发展。例如,法国北部以谷物生产和放牧业为主,城市中毛织业生产占重要地位。西南部的加斯科尼等地则尤以葡萄的生产和加工著名,图卢兹等地的松蓝、勒芒和布列塔尼的大麻、罗讷河北部地区的橄榄,里昂地区的蚕桑等也是地方性特产。在地区性经济分工基础上,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趋增强。15世纪后,以巴黎为中心的统一国内市场开始形成。经济发展和经济交往关系的扩大在客观上要求结束政治分权的局面,实行政治和领土的统一。

社会关系的变化进一步瓦解了封建分权政治存在的社会条件。在封建领主制上升时期,领主在领地内执行着一些不可缺少的社会职能。如,他们是领地内社会秩序的维持者,是调解纠纷、仲裁诉讼的法官、更是军事力量的垄断者。这些原都是国家政权的职能。这些职能由领主行使,自然意味着国家权力的式微。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经济和社会交往超出了领地范围,封建领主不再能履行这些职能。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也使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复杂化,使法律成文化、细密化,法律诉讼日益复杂,使原来以神命裁制和决斗作为主要司法手段的封建领主不再胜任司法职能。封建贵族在军事上也不再是唯一的垄断者了。城市兴起后,市民组成自己的城市武装。贵族的军事义务不能满足战争需求,13世纪后法国国王开始招募雇佣军。所有这些社会变化,使领主贵族日益成为一个“多余并阻碍着发展的阶级”,他们在政治、经济、司法及军事上保持独立统治的历史正在消失,这就为加强王权准备了社会条件。

封建地主制的形成和城市的兴起,还为封建王权的加强提供了依靠的阶级力量——封建地主阶级和城市市民。封建地主没有独立政治统治权,缺乏对农民的直接人身控制权,他们迫切需要一个强大的国家政权以维护他们的特权地位,维持他们对广大农民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市民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活动,维护自己的特权和在城市内的统治地位,更需要国家的统一和王权的强大。这两个阶级成为王权在农村和城市中的基本依靠力量。

[封建大诸侯领地的统一]大封建诸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开始镇服割地称雄的封建城堡主,统一自己的领地,建立了一些强大的封建公国、伯国。

封建诸侯权力的加强,应当首推诺曼底公爵。在这里,公爵权力一直比较强大,封建城堡主分离的趋势受到有效的抑制,诺曼征服(1066)后,诺曼底公爵常常由英王兼领。公爵不断改进领地治理,他们把整个公爵领划分为若干个“拜宜”(bailli)辖区,辖区长官“拜宜”由公爵亲自任免。在政治趋向安定的同时,公爵还注意扶植城市、奖励工商、发展经济。在领地内建立起统一税收制度。到12世纪,诺曼底公爵领在封建诸侯领地中是政治最为统一、管理最为有序的领地。除诺曼底外,12世纪后佛兰德尔伯爵领、布卢瓦——香槟伯爵领、布列塔尼伯爵领、安茹伯爵领、阿基坦公爵领、图卢兹伯爵领和勃艮第公爵领等诸侯领地,也逐步实现了统一。至此,无数城堡主割地称雄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代之而起的是王室和为数不多的封建诸侯分地而治的局面。在这些大封建诸侯领地内,不同的法制、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也发展起来。一般说来,南方采用受罗马法影响较深的成文法,北方是习惯法地区,在文化上,南方受古典文化影响较重,在许多方面仍维持着古罗马文化的某些特点。在北方,基督教文化影响甚深。但是在各个不同的地区,又各有不同,这种状况在法国领土统一后仍长期存在,形成法国民族文化多元化的特点。

封建诸侯权利的加强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国王权力的强化。封建诸侯在其领地内卓有成效地镇服了小贵族分裂势力,建立了有效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一旦这些诸侯领地并入王室领地,国王可以现成地接受这些已经实现了统一的地区,省却了镇服封建城堡主的任务。而且,为迫使自己领地内的小贵族履行附庸义务,封建诸侯们自己也理应承认国王的宗主权力,履行自己作为国王附庸的义务,这显然有利于国王实现其封建宗主权。

二、王权的逐渐增强

[王权发展的道路]王权的强化,是通过两条途径实现的。

一是通过王室领地的扩张消除割据势力,以增强王权。国王利用联姻、外交、战争、购买等手段,干方百计扩张王室领地。到卡佩王朝结束时,王室领地面积已达全国土地总面积的70%,人口已达全国总人口的70—80%。

二是提高国王的威望,不断扩充国王的实权。国王所拥有的权力,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因国王在封建领主制政治秩序中的宗主地位而拥有的宗主权。这种权利,为封建领主制的政治法规所确定。它具有私权的特征,用以制约国王与封建贵族附庸间的私人关系。宗主权的主要内容是在国王保护其附庸的前提下,附庸须对国王效忠,须在一定时期内率一定数量的军队随国王打仗、须应召出席国王法庭陪审,以及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向国王提供经济援助。此外,作为宗主,国王还有权调解其附庸与附庸的附庸之间的纠纷,受理后者的上诉案件等等。但是附庸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和效忠,作为领主的国王不得剥夺他的领地,不能干涉他在领地内享有的独立统治权。国王的宗主权范围是有限的,在宗主权范围内尚不能实现国家政治统一和权利集中。

第二种权力是君主权,是君主代表国家行使的权力,是公权。它不容许在自己与臣民之间有任何居间权力存在。君主权的发展是伴随封建领主制向地主制的转变而进行的,罗马法研究的复兴也推进了这种发展。这时君主权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国王在整个王室领地内建立了直接统治,建立地方区划,由自己任免地方官吏,治理地方政务,在中央,发展健全各种政府官僚机构,健全国家政权,同时在王室领地内,建立统一税收制度,逐渐建立国王统率的常备军,等等。

在王权的发展中,这两类权力都起了作用。首先,国王要利用自己的宗主权力,加强对各地封建贵族的控制。宗主权的充分实现也为君主权的实施开辟了道路。但王权强化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它的君主权力,克服分权局面,实现政治统一,使宗主权发展为君主权。

[王权的逐渐增强]王权的增强始自路易六世(1108—1137)。路易六世致力于王室领地内部的治理,平毁了大量封建主的城堡,制服了王室领地内不顺从的城堡主,改变了分权独立的局面。腓力二世(1180—1223)开始扩张王室领地,扩大王权。腓力二世努力削弱英国国王兼安茹伯爵普兰他日奈家族在法国的领地。他先是挑动和利用英王亨利二世与其儿子“狮心”理查、“无地王”约翰父子兄弟之间的矛盾,坐收渔翁之利,后又借口英王约翰拒绝出席法国王室法庭受审,违犯附庸义务,于1202年宣布剥夺他在法国大陆的领地,并陆续派兵占领了诺曼底、曼因、突伦、安茹和布列塔尼等地。约翰联合德意志皇帝鄂图和佛兰德尔伯爵及布伦伯爵共同向法王进攻。1214年7月21日,法国军队与英国联军在布汶遭遇,法国军队和2万市民武装英勇善战,大败敌军,并生擒佛兰德尔伯爵。布汶战役是决定法国王权、法国民族存亡攸关的重大战役。布汶战役的胜利巩固了法国王权的地位,使腓力二世的王室领地扩大了3倍,因此而被誉为“奥古斯都”。

腓力二世在王室领地内努力加强和改善管理。他推行“拜宜”制,地方官由国王随意任免、支付薪金,直接对国王负责。这是一种新型的王室官吏,“拜宜”主要推行于北部,南方仍承“塞内夏尔”(Senechal)旧制,但“塞内夏尔”的职权、任免均仿“拜宜”。腓力二世还开始吸收一些法学界人士和市民为中央官吏和地方官,这些人各有擅长,或司法,或财政,相互之间有职能分工。腓力二世任用的上述官吏,尽职责,重政绩,是为国王效劳的忠实奴仆。

此外,腓力二世还继续和发展了路易六世以来支持城市自治运动、保护工商业经济的政策。他颁布的城市公社特许状和有关法规达76项之多,得到城市市民的有力支持。在军事上,腓力二世开始使用雇佣军,减少了对封建附庸武装的依赖性,通过这些措施,王权远远超出宗主权的限制,向着君主权大步迈进。

腓力二世死后,其子路易八世(1223—1226)继位。路易八世政治平平,但他坐收征讨阿尔比异端运动之利,将南部的朗基多克地区并入王室领地。阿尔比异端是12世纪下半叶以南部阿尔比城为中心流行的宗教派别,又分华尔多派和纯洁派两派。华尔多派反对教会积累财产、斥责神职人员奢侈腐化,提倡平均财富,过简朴的生活。纯洁派吸收了摩尼教的某些教义,主张善恶二元论,认为封建秩序和基督教会都是恶势力的化身,教皇是魔鬼的代表,主张教徒要以自身的纯洁同罪恶世界划清界限。阿尔比派反对基督教会、反对封建制度,南部不少城市的市民、平民和某些地区的农民都纷纷入教。包括图卢兹伯爵等封建贵族也为自己的利益,庇护或信奉阿尔比派,阿尔比派的发展引起封建势力的恐惧。1209年罗马教皇发动法国北部的封建贵族对阿尔比异端进行军事征讨。在封建贵族的刀剑之下,阿尔比派信徒受到残酷镇压,南方富庶和繁荣的城市生活遭到极大的破坏。腓力二世对军事征讨尚持观望态度,路易八世则积极介入,并不失时机地宣布将没收自异端的土地收归国王,从而扩大了王室领地。

路易八世在位三年而崩,王位传给年仅12岁的路易九世(1226—1270)。路易九世亲政后,为提高国王的权威,进行了两项重大改革。一是司法改革,将司法权控制在国王手里。1257—1261年他多次颁布敕令,在王室领地内禁止司法决斗,并将叛逆、铸伪币、伪造王室法令、非法携带武器等案件均收归王室法庭审理。为加强地方司法管理,从1247年起路易每年都向地方派出巡回法庭,审查处理上诉案件,惩治贪赃枉法。1258年路易还颁布敕令,在王室领地内严禁私战,王室领地之外实行“国王四十日”,即法国任何诸侯受到侵害后,在40天内不得实施报复,可以向国王法庭上诉,请求仲裁。血亲复仇亦被禁止。二是币制改革。王室开铸新的标准化金、银货币,流通全国。1263年国王颁令,在王室领地内仅仅王室铸币可以采用,在贵族领地上,王室铸币和该贵族(须是有铸币权者)的铸币可以并用。此后,王室铸币图尔里佛尔和巴黎里佛尔(两者比值大约为5:4)逐渐取代了封建贵族的铸币。

此外,路易九世对内还保护教会、扶助贫弱孤寡,发展慈善事业。对外维持了与教皇和西欧各国的睦邻关系,在国内和国际上都提高了法国王权的威望。路易九世被后人尊为“圣路易”。

法国王权在腓力四世统治时期(1285—1314)又有了新的发展。腓力四世通过联姻合并了香槟伯爵领地。政治上,他依靠一批法学家出身的大臣理政。这些人以罗马法的原则宣传王权至上,努力提高王权的地位。腓力四世尝试建立税收制度,在王室领地上征收“炉灶税”等直接税和盐税等间接税。他还向法国教会财产征收什一税。他变本加厉地进行经济搜刮,引起了下层人民的反抗,也引起部分封建贵族的不满,一度激化了社会矛盾。

腓力四世当政前后,中央权力机构已完善起来。在几个世纪中,原来的国王御前会议内部逐渐分工,形成了不同的职权部门。到13世纪末14世纪初,负责司法事务的高等法院和负责财政事务的审计院等机构已有相当的独立性,封建国家机器日臻完备。

[封建等级君主制的形成]早在11世纪,一些思想家已经提出了封建社会等级制的理论。他们将社会的全体成员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教士,其职责是为人类的拯救而祈祷,第二等级是贵族,职责是用刀剑保护其它社会成员;第三等级是普通民众,职责是劳动,从事物质生产及养活前面两个等级。根据这种理论,政治活动是第一、二等级的事情,与第三等级无涉。这是封建社会初期政治格局的理论反映。

然而,随着第三等级中市民阶级的迅速发展和壮大,市民经济力量和政治影响的增长,从13世纪末开始,国王注意吸收少数市民为官,但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中,市民的政治地位仍然未得承认。国王“御前会议”的成员中依然没有市民代表,随着领土的逐渐统一和封建国家机器的发展,财政问题日益成为封建政权存亡悠关的大事,王权对市民的依赖日趋严重。社会现实需要赋予市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一定的席位。

1302年,为解决征收新税问题,腓力四世召开了法国历史上第一次三级会议,与会者除教会贵族和世俗贵族的代表外,还有市民代表,由王室领地内主要城市中各派两名代表组成。这三个等级的代表名额由国王决定。开会时各等级分别讨论,各等级只有一票表决权。三级会议的召开表明了市民力量的上升,国王和市民这种固定的联盟形式,无疑有利于法国统一。从此,君主与等级代表会议的这种政权形式开始形成,被称为封建等级君主制。腓力四世的后继者使三级会议逐渐制度化。三级会议讨论表决的议题主要限制在税收和财政问题上。由于法国各地区的差异性和地方分离性,除全国性的三级会议外,王室领地内各个地区也相继建立了自己的三级会议。仍旧独立的封建贵族也效法王室,在自己的领地内建立了三级会议。

封建等级君主制建立后,国王常常借等级代表会议来提高自己的权威,扩大王权的社会基础,一度促进了王权的发展。但在某些时候,三级会议也反对国王的暴戾肆虐,限制王权。在不同历史时期,三级会议起着不同的作用。

三、百年战争和法兰西民族国家的形成

[百年战争的开始]腓力四世死后,先后由他的三个儿子路易十世(1314—1316)、腓力五世(1316—1322)和查理四世(1322—1328)继承王位。1328年查理四世死。卡佩家族绝嗣。英王爱德华三世的母亲是查理四世的妹妹,爱德华以法王外甥的资格要求继承王位。但是,1328年的法国三级会议,以萨利克法典中女子没有王位继承权为由,拒绝了英王的要求,并推举查理四世的堂弟、瓦洛亚家族的腓力继承王位,为腓力六世(1328—1350),开始了瓦洛亚王朝(1328—1589)。爱德华三世不甘心失败,继续坚持对法国王位的要求。以法国王位继承纠纷为导火线,终于引发了英法“百年战争”。

然而,除王位继承纠纷外,百年战争的爆发还有其它更深刻的原因。首先是领土纠纷,英国的两个统治王朝[诺曼底王朝(1066—1154)和安茹王朝(1154—1399)]都是来自法国的封建主,因而在法国大陆拥有大批领地。腓力二世统治时期剥夺了英王在法国的大部分领地,但英王仍占领着法国西南部的不少土地。只要领地没有被完全剥夺,英国王室就仍抱有在法国大陆扩张势力的野心。法英冲突的另一个问题是佛兰德尔问题。佛兰德尔地区城市发达,各城市的毛织业当时名列欧洲之首。毛织业的主要原料羊毛,大部分来自英国,城市与英国的经济联系十分密切。但是,在政治上,佛兰德尔伯爵是法国国王的附庸。14世纪上半叶,佛兰德尔伯爵极力从经济上搜刮城市,政治上压制城市自由,双方矛盾非常尖锐,伯爵求助于法国国王镇压城市反抗,城市市民则在政治上倾向于英王。

所有这些矛盾交织在一起,导致了英法之间旷日持久的战争,这场战争前后持续一百多年(1337—1453年),史称百年战争。

1337年,英王、法王相互向对方宣战。同年英国向佛兰德尔进军,英王爱德华三世派舰队占领加桑德堡垒,百年战争正式爆发。1340年英国海军打败法国海军,控制了英吉利海峡,1346年在克勒西战役中主要由英国自由农民组成的弓箭手,在少量炮火的配合下,打败了素称“法兰西之骄傲和花朵”的法国骑士。在军事史上,这次战役标志着骑士制度开始走向没落。1347年英军占领法国海滨重镇加莱。1356年,普瓦蒂埃战役爆发,由英王长子“黑太子”(因其披甲黑颜色而得名)统率的8000英国军队,打败了4万余法国骑士,法王约翰二世(1356-1364)及其幼子和大批法国贵族被俘。1360年两国签订《不列提尼和约》,法国承认英王以国王而非法王附庸的身份占有法国的大片领土,英王则放弃对法国王位的要求,并规定法国须交300万克朗以赎回法国国王及被俘贵族。

[巴黎市民起义和北法农民起义]百年战争开始后,法国骑士贵族的连连败北,引起市民、农民等各阶层对贵族的强烈不满和仇恨。1356年国王被俘后,19岁的太子查理监国。为了筹集战费和国王赎金,1356年10月召集北法三级会议。许多教士和贵族没有出席会议,城市代表达总代表人数的半数。代表们要求惩治以财政大臣罗伯尔为首的失职官吏,由三级会议选出28名代表与太子共掌大权。查理下令解散三级会议,市民更为不满。查理被迫于1357年2月再度召集三级会议。3月,代表们制定了“三月大敕令”,共计61条,针砭弊政,规划改革,主要精神是限制王权和贵族,并要求在三级会议休会期间,选出36人委员会(各等级12人),监理国政,王太子被迫签署了三月大敕令。但不久反悔,拒绝执行三月敕令。1358年2月,在巴黎商会会长艾田·马赛领导下巴黎市民举行武装起义,22日,3000多名起义者冲进王宫,当着王太子的面杀死了为太子宠信的3名贵族,太子查理由于马赛的保护才免于一死。3月,查理逃出巴黎,巴黎掌握在以马赛为首的起义市民手中。

1348年,黑死病相继在法国各地泛滥,大约有1/3的人口死于瘟疫,个别地区死亡人数竟达半数。瘟疫之外,战乱也给农民带来灾难,战费和贵族赎金榨尽了农民的血汗。但使农民更难忍受的是英国侵略军和法国骑士、雇佣军的烧杀劫掠。例如,一个叫做格利费特的贵族率军四处抢掠,使塞纳河与卢瓦尔河之间地区成为荒芜不毛之地。农民走投无路,只好揭竿起义。1358年5月,北部博韦地区农民起义,推举吉约姆·卡尔为首领。史称“扎克雷(意为“乡下佬”)起义”,起义队伍达5000多人。其它地方农民也纷起响应,毁城堡、杀贵族,以“消灭一切贵族,一个不留”作为起义口号,但他们认为国王是人民的保护者,旗帜上仍绘有王徽百合花。为了利用农民起义,艾田·马赛一度支持起义,并两次派出共800人的军队援助农民军。封建贵族们推举法王约翰的女婿、西班牙的那瓦尔国王“恶人”查理率军进入博韦地区镇压起义。“恶人”查理以谈判为名,诱捕并杀害了义军首领卡尔,起义军失去指挥,内部混乱,最后为封建贵族武装残酷镇压。

扎克雷起义是中世纪法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农民起义,起义打击了封建贵族势力。农民起义失败后,封建贵族集中全力围攻巴黎。1358年7月31日巴黎街头发生巷战,艾田·马赛被杀死。8月2日太子查理率军进占巴黎,市民政权被推翻,大批市民被镇压,巴黎市民起义也最终失败。

[贞德与百年战争的结束]1364年被俘的法王约翰病死,太子查理继位,称查理五世(1364—1380)。查理实行了一系列改革。在财政上,他整顿税收,征收户口税、关税和盐税,增强财政实力。在军事上,重建城堡,加强雇佣军,发展炮兵,建立海军。他起用了著名将领杜·盖斯克林为统帅,把全国各级贵族列入军役名册,加强训练,并率军英勇抗战。经过十余年的奋战,除加莱等少数沿海城市外,绝大部分土地皆被法国收复。

1380年查理五世去世,年仅12岁的儿子查理六世(1380—1422)继位。成年后查理六世又成为间歇发作的精神病人,封建贵族乘机结党营私,争权夺利,形成了以勃艮第公爵为首的勃艮第派和以奥尔良公爵为首的阿曼雅克派。两派倾轧,政治黑暗,英王亨利五世趁机于1415年恢复了侵法战争。勃艮第派投降英国,其他贵族仓促应战,在阿金库尔两军相遇,法军惨败。英军很快占领了首都巴黎和法国北部地区。1420年英法双方签订特鲁瓦条约,规定法王查理六世的女儿嫁给英王亨利五世,查理六世死后,由亨利五世及其后裔继承法国王位。1422年查理六世与亨利五世先后死去,英方宣布将亨利五世与查利六世之女所生不满周岁的婴儿立为法国和英国国王,为亨利六世(1422—1461),由亨利五世的兄弟贝特福公爵任法国摄政,统治法国北部的半壁河山。查理六世的太子查理拒绝承认亨利六世,带一部分贵族退居南方,以布尔日城为据点,与英军对抗,但兵缺钱乏,信心不足。1428年,英军围攻奥尔良。奥尔良扼卢瓦尔河咽喉,是通往法国南方的门户,一旦失守,法国很快将全部沦陷。城内法国戍军奋起抵抗,因兵力悬殊,形势危急。

沉重的苦难唤起了法国人民的民族感情和爱国热忱。民族英雄贞德脱颖而出。贞德(1412—1431)出生于香槟与洛林交界处的农庄,是一位农家姑娘。英军的烧杀抢掠,激起了她强烈的报国之情。贞德从法国东北部赶到中部,声称上帝派她来拯救法兰西。1429年3月的一个晚上,贞德在什农城晋见了王太子查理,向太子表明:她从上帝那里接受了支持太子的使命。并向太子请缨,打败入侵者,解救奥尔良。绝望中的查理赐予贞德一匹战马,一副盔甲,让其率数千人的军队开赴奥尔良。4月29日夜贞德率援军数千冲破敌军包围圈,进入奥尔良城,把粮食武器送给了受困的法国军民。她还致书英军,劝他们返回自己的国家,否则就决战到底。在英军拒绝后,她鼓励战友,指挥突围,英勇冲杀,虽中箭受伤,仍镇定自若。奥尔良的守卫将士在贞德带领下,经过激烈奋战,于5月8日击退英军,奥尔良城终得解围。这是法国转败为胜的关键性一仗,为法国人民增添了胜利的信心。贞德的爱国精神和英勇业绩被人们广为传颂,称她为“奥尔良姑娘”。

此后,贞德劝说太子查理在兰斯大教堂加冕称王,称查理七世(1422—1461)。但是,在1430年5月的贡比涅战役中贞德撤退回城时,却被贡比涅守城法军拒之门外,结果被勃艮第派所俘。半年后,勃艮第公爵以1万金币的代价将她出卖给英国人。查理七世和法国贵族见死不救。1431年5月30日,贞德被英国人组织的宗教法庭以“女巫”的罪名,判处火刑,活活烧死在鲁昂广场上。

贞德虽死,但她忠勇爱国的献身精神却更加燃旺了法国人民救亡图存的爱国主义烈焰。民众踏着贞德的脚印,奋勇杀敌,光复国土,节节取胜。1453年英法签订条约,英国除继续保留加莱港以外,全部退出法国。百年战争最终以法国失地的收复和领土的初步统一而胜利结束。后来,贞德被誉为民族英雄,成为爱国的榜样。

[法兰西民族国家的形成]百年战争胜利结束后,法王收复了加莱港之外所有英王室在法国的领地。此时,部分法国贵族仍保持着政治上的独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1461—1483)以勃艮第公爵为首的封建贵族结成“公益同盟”,反抗国王。路易十一狡猾险诈,战争与外交手段并用,摧垮了贵族同盟。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战死后,1482年路易十一通过谈判从其女继承人手中收回了勃艮第公爵领和皮卡尔迪。此外,他还收回了阿朗松公爵领,阿曼雅克伯爵领、普罗旺斯伯爵领等贵族领地。1491年,路易十一的继承人查理八世(1484—1498)又通过联姻合并了布列塔尼。至此,法国领土基本统一,近代法国版图轮廓初步确立。

15世纪下半叶16世纪初,在法国封建地主制取代了封建领主制。随着地主制的确立,各地之间的经济联系有了增强,经济关系上的差异性渐渐缩小。百年战争后期法国人民的民族感情已经觉醒。法国的民族文化也在发展,近代法兰西民族逐渐形成。

在领土统一和经济变化的同时,王权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百年战争中为抵抗英国侵略的需要,查理七世建立了常备的雇佣军,由15个雇佣兵队组成,主要部分是骑兵,也有步兵,外加炮兵和海军。法国的炮兵在当时欧洲是首屈一指的武装。为了支撑抗英战争,14世纪下半叶查理五世曾建立对交易税、盐税及户口税等捐税的征收权,但死后遂止。1436年三级会议批准永久征收交易税、盐税等间接税,征收的数量由中央政府决定。1439年北法三级会议同意按同样原则对平民征收基于财产的直接税,主要是达依税。自此,国王取得不经三级会议同意而自行征税的权力。常备军和固定税的建立,为法国君权的强大创造了条件,进而为法国统一奠定了基础。路易十一当政时期,军权财权在握,独揽一切,他疏远大贵族,注意从社会下层选拔有才有识的贤能之士为官,以强化王权。他批准在图卢兹、波尔多、第戎、鲁昂、蒙彼利埃等地设立行省高等法院,强化了统治体系。在路易十一统治下,三级会议仍然召开,但一切都仰承他的意志,实际上是他实行专制统治的工具。路易十一开始了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时代。

第三节 11—15世纪的思想文化

一、文化发展的历史背景

[5至11世纪文化的停滞]5—11世纪是西欧文化发展停滞的时期。停滞的主要原因在于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低下,而连续数世纪蛮族的征服混战对古典文化的破坏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在新建立的蛮族国家,大部分日耳曼贵族和一般民众多是文盲。教士才是社会上唯一的知识分子,而教会又垄断着思想文化,教会既保存了文化的火种,却仇视、排斥世俗文化,教皇格利哥里一世曾说:“不学无术是真正虔诚之母”,对世俗文化采取扼杀政策,也加速了世俗文化的衰落。

公元4世纪,古典文化开始衰落,懂古典拉丁文的人愈来愈少,7、8世纪的拉丁文较之古典拉丁文已面目全非,研究古典世俗文化的人已无处寻觅。这时,教士们也写过不少东西,但全然一律都是祈祷文、宗教颂词和道德训诫一类宗教文章。图尔主教格雷戈利的《法兰克人史》可以看作世俗文化作品,它记述5、6世纪高卢的政治和社会状况,内容丰富,是一部珍贵的历史资料。然而,这部著作中仍然充斥着上帝创世的理论和神意及宗教奇迹等荒诞不经的故事。

教育同样在衰落。4、5世纪时高卢还存在着一些贵族兴办的世俗学校,由俗人教师教授世俗文化、普瓦蒂埃、波尔多等城市都有这样的学校,但6世纪后,这类学校踪迹全无,唯独教会主办的学校存留下来。教会学校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主教兴办的大教堂学校,一些重要的主教区都设有这类学校,普瓦蒂埃、巴黎、勒曼、布尔日、阿立斯等教堂学校,当时都享有盛名。第二种学校是修道院开设的学校,或为教授修道院内部的僧侣,或为教育附近村庄的儿童。这两类学校仍承罗马帝国旧制,教授“自由七艺”,语法、修辞、逻辑为基础课程,称“小三艺”,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为提高课程,称为“大四科”。但实际上,这时不少学校课程不全,有的学校只是翻来覆去讲授语法。而且,“自由七艺”课程的内容也通常充斥着宗教神学。

从8世纪下半叶查理曼统治开始,文化生活才有所恢复。查理曼招揽文人,庇护学者,奖掖学术,推广教育,文化生活渐有生气,后人称为“卡洛林文艺复兴”。当时欧洲一些最有名的文人,如英格兰的阿尔昆,意大利的僧正保罗等大都云集查理曼的宫廷中整理典籍,编写课本,有时也写一些宗教之外的有关哲学、历史、语言学和书法方面的文章。查理曼以身示范,带头学习拉丁语,他还颁布敕令,责成教士在乡村推广教育。“卡洛林文艺复兴”的主要成绩是整理了部分典籍,拉丁语得到一定纯化,更合文法。书法也有所改进,一种清晰易读的新字体——“卡洛林小写字体”得到推广。

[法国文化发展的原因]从12世纪开始,法国文化迅速发展。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11世纪前后农业生产的进步和城市工商业的复兴,为教育和思想文化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政局的逐渐走向安定,为法国思想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社会环境。自11世纪下半叶开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逐渐走向安定,贵族们开始把较多的精力放到生活享受上,他们建造府邸,装饰园宅,追逐风雅,被迫注意自己的形象、礼节,昔日粗野的习惯有所改变。不少大贵族的府邸注意招揽文人、骚客,以为点缀。在安定的政治局面下,社会下层民众的文化知识水平也有提高。

第二,阶级关系的变化和阶级斗争的发展,也是推进思想文化进步的重要因素。各个阶级、阶层都发展了自己的思想文化,作为阶级斗争的武器。12世纪后,各种异端理论的蓬勃发展,市民文化的涌现,都是阶级矛盾复杂化的反映。适应阶级斗争的需要,封建的官方意识形态——基督教思想文化也在被压迫阶级的反抗和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中发展。

第三,外来文化的影响也促进了法国文化的发展,11世纪前,法国文化曾学习吸收了爱尔兰文化,12世纪后,则更多地受到意大利文化的影响。法国的大学里有来自欧洲各国的师生,法国学者也常到其它国家留学、任职。各国文化相互交流,共同提高。除受到欧洲邻国文化影响外,作为西欧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12世纪后法国文化还受到西欧之外地区文化的影响,主要是受阿拉伯文化和拜占廷文化的影响。阿拉伯人翻译保存了大量希腊、罗马的古典作品,并发展了自己的文化,其水平远高于西欧。西欧的文人首先是通过西班牙的阿拉伯人才了解到亚里士多德等古典作家作品的。12、13世纪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传入西欧,在思想界产生了巨大的反响。这时,有不少法国学者在西班牙的科尔多瓦大学学习了古典作家和阿拉伯作家的作品。阿拉伯学者阿维森那和阿威罗伊的著作曾引起西欧经院哲学家的极大兴趣,法国的抒情诗、爱情传奇文学等著作也可能受到阿拉伯文学的某些影响。东欧的拜占廷帝国是古典文化的发祥地,通过十字军东侵等渠道,拜占廷文化逐渐向西欧渗透,对法国文化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教育与哲学

[教育的发展、大学]城市的兴起和发展,对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市民主要从事工商业活动,需要一定的文化知识,城市生活中也需要大量书记员、公证人、律师等具有文化的自由职业者。原有的教会学校已不能满足社会对文化教育的需求。12世纪开始,除教会学校外,又出现了许多城市学校。城市里出现了一个新的职业塾师阶层。著名思想家、神学家阿伯拉尔和伦巴德等人即属第一代职业塾师。他们以教育为业,取食束修为生。大量职业塾师的存在,促进了教会学校和城市学校的发展。12世纪后,夏特尔、巴黎、朗城、兰斯、图尔、奥尔良等城市都是驰名法国的教育中心。城市学校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一批中世纪的大学。

中世纪西欧大学的典范是巴黎大学。12世纪下半叶,巴黎聚集了大批教师和学生。教师结成同业公会。1174年罗马教皇予以承认,并授予它某些特权。1200年国王腓力二世颁发特许状,巴黎大学正式诞生。1208年以后称为“大学”。巴黎大学形成后仍处在巴黎地方当局和主教权力之下,但师生不断斗争,要求自治权。1229年,大学的师生为此宣布举行6年的罢课。1231年在罗马教皇的干预下,大学最终得到了行政上和司法上的独立管辖权。根据学科的不同,1219年后巴黎大学开始分“系”,主要有神学、法学、文艺和医学四个学科。文艺学科是普通科,教师和学生最多,主要学习七艺,都用拉丁文讲授,通过公开答辩,学生毕业时得学士学位,然后经两年的辅助学习,取得从事教育的资格,得到硕士学位。神学、法学、医学学科的学生通常是在文学学科毕业后再行深造,毕业后得博士学位。大学的教学方法主要是教师讲课和学生记笔记、举行辩论会,提倡自由讨论。当时,书籍誊写在羊皮上,价格昂贵,学生买不起,只有靠心记、背诵和讨论。巴黎大学的师生来自西欧各国。开始学生或住在小客栈里,或租用教师的房子,有的夜宿在教堂屋檐下。随着学生数量增多,1180年后开始建立供学生膳宿的住所,同时也是读书、讲学的地方,称为“学院”。路易九世的宠臣索邦为神学院的学生建立一处寓所,命名为“索邦”,成为后来神学院的中心。13世纪,在法国其它不少城市也兴起了大学。其中著名的图卢兹大学以神学见长,蒙彼利埃和奥尔良两所大学则主要研习法律,他们采纳意大利的学研究方法,主要对法学文献作注释和评论。13—14世纪,在法国共有十几所大学,都成为文化发展的中心。

[经院哲学]经院哲学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官方哲学,在本质上是基督教神学,它论述的内容和论证依据都是《圣经》和基督教教义。论证的方法是首先从《圣经》和教父们的著作中引经据典,再用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作概念分析来证明自己,反驳对方。经院哲学讨论的内容脱离实际,研究方法流于形式主义,空洞烦琐,故也称“烦琐哲学”。

经院哲学内部分为唯名论和唯实论两派。10至14世纪这两派进行了长期的争论和斗争。“一般”与“个别”哪个是实在的问题,是两派理论斗争的主要问题。唯实论者认为,“一般”是唯一的实在,“个别”或“特殊”只是幻影。在他们看来,愈普遍的东西愈实在,上帝作为最普遍的存在,具有最完全的实在性。而唯名论者却相反,认为“个别”是唯一的实在,“一般”或“共相”只是个名词。在这两派争论中,涌现出不少法国籍的著名经院哲学家,如唯名论的思想家洛色林、阿伯拉尔、普瓦蒂埃的吉尔伯特、萨利斯堡的约翰及唯实论者圣·伯纳德等人。而且,其他一些经院哲学大师如托马斯·阿奎那、罗哲尔·培根、邓司·司各脱等人都曾在巴黎求学或任教,接受了法国思想家的影响,因此,法国对于西欧经院哲学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洛色林和阿伯拉尔是法国最著名的经院哲学家。洛色林(约1050—1112),生于康边,曾在布列塔尼等地讲学。后因发表异端理论而屡遭迫害,被迫逃往英国和罗马等地避难。在与唯实论者论战中,洛色林指出,只有“个别的事物”才具有实在性,“一般”概念或“共相”只是“名词”,甚至只是在发生声音时才存在的声音的颤动,没有实在性。从唯名论观点出发,洛色林对“三位一体”等宗教教义进行了猛烈抨击。他认为,既然“一般”只是嗓子的响声,那么教会、教义都不过是这类响声或名词,不是真实的存在。他特别指出,“三位一体”也是个名词,三位是“三”,不可能是一体,只有圣父、圣子、圣灵的个别存在才是实在的,实质上否定了基督教的一神论,他的理论被称作“三神论”。在1092年的兰斯宗教会议上,洛色林的理论被控为异端,他的著作也大部分被烧毁,留至现在的仅有一封他给阿伯拉尔论三位一体的信件。

阿伯拉尔(1079—1142),是洛色林的学生,是12世纪西欧最有名的学者。在哲学上,他是唯名论者。他认为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真实存在的,但个别事物之间有相似之处,这些相似之处经过理智的抽象而形成共相,共相是人们心中的概念,因此阿伯拉尔的唯名论又称“概念论”。

与唯实物者“先相信而后理解”的理论相反,阿伯拉尔提出“先理解而后信仰”、“信仰必须建立在人类理智上”。他的有名著作《是与否》搜集了在158个重大神学问题上不同观点的争论,以启迪人们的思想。他提倡怀疑精神,认为“在学问上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坚持和经常的怀疑”。“由于怀疑,我们就验证,由于验证,我们就获得真理”。他的怀疑精神首先对准了教会权威,公开提出,“教父们会有错误是毫无疑问的”,对于他们的著作,“要有充分的自由进行批判,而没有不加怀疑地接受的义务,否则一切研究的道路都要被阻塞”。恩格斯曾高度评价过阿伯拉尔反神学的精神,指出:“他的主要的东西——不是理论本身,而是对教会权威的抵抗,……对盲目信仰进行永不松懈的斗争。阿伯拉尔的怀疑论对后世法国思想文化有很深的影响。阿伯拉尔的学说触犯了教会权威。1122年苏瓦松宗教会议宣判焚其著作,1140年教会又判处阿伯拉尔死刑,1142年阿伯拉尔死于流放中。

[从罗曼语到法语]日耳曼人征服了高卢,但他们的文化发展水平低于高卢人。最终他们不得不接受高卢的文化,包括高卢人的语言。当然,日耳曼人在语言上也有自己的贡献,为高卢语言增添了许多日耳曼语词汇。

在日耳曼人征服时,高卢居民的语言是民间使用的俗拉丁,它是下层民众的语言,与古典拉丁语相比,更简便,不太受文法的严格限制。而后俗拉丁语逐渐蜕化,掺杂了一些日耳曼语词汇,这种文字被称为罗曼语。到8世纪时,罗曼语成为大众语言,842年秃头查理与日耳曼路易联盟,对抗长兄罗退耳,在斯特拉斯堡宣誓,秃头查理军队的誓词便是用罗曼语写成的。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均源自罗曼语,属罗曼语系。

法语是法兰西岛的语言,它发展成为法国民族语言是15、16世纪之后的事情,在此之前,它只是法国各地方言中的一种。法国幅员广阔,各地居民种族构成和文化源流不同,在当时经济落后、交通闭塞的情况下,各个地区都形成了自己的语言。就全国看,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两大系统,即南方的朗格多克语和北方的朗格多依语,朗格多克语之中包括普罗旺斯语、朗格多克语、多菲内语、奥弗涅语、里摩日语等等,朗格多依语中主要有皮卡尔迪语,勃艮第语、诺曼底语、普瓦图语和法兰西岛语。此外,尚有非罗曼语系的巴斯克语、加斯孔语等等。14、15世纪,随着王权的增强,王室领地的扩大,法兰西岛逐渐成为整个法国政治生活的中心,随之,法兰西岛的语言——法语,也具有了愈来愈重要的地位,它行于愈来愈多的地区,逐渐成为民族语言。各地的语言或被淘汰,或慢慢降到方言的地位。但语言的多样性仍是很长时期内法国文化的一个特征,直到19世纪中叶,在法国仍有1/4的人不讲法语,而另有1/4人口把它当作第二语言。

三、文学与艺术

[骑士文学和市民文学]除用拉丁文表述的基督教思想文化外,11世纪前后也开始产生了用罗曼语著述的世俗文学作品。11世纪前后,在法国产生了不少行吟诗人。他们居无定处,四处游荡、吟诗。北方的行吟诗人吟唱功业诗、英雄传奇,南方诗人多吟抒情诗。在此基础上,11世纪后兴起了骑士文学。它主要包括北方的功业诗、故事诗和南方的抒情诗。功业诗兴起较早,以《罗兰之歌》最为著名。内容是讲查理大帝花了七年功夫征服西班牙后,班师回国。他派重臣罗兰率师断后。途中,遇到阿拉伯人的埋伏,罗兰英勇战死。功业诗主要歌颂封建骑士的“美德”,即慷慨、忠诚、勇敢,为保卫信仰而战的精神。功业诗之后,北法又出现了一种故事诗,或称骑士传奇。故事诗主要有不列颠故事诗和上古故事诗两类。不列颠故事诗的主要内容是凯尔特人的古代传奇。如古代传说的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的故事。上古故事诗一般模仿古希腊、罗马的作品,如《亚历山大传奇》、《特洛亚传奇》。故事诗写古代的故事,但具有中世纪骑士的思想情趣。

法国南部的骑士文学主要是抒情诗。其主要内容是表现爱情,但并非夫妻之爱。法国封建社会中贵族的婚姻主要是一种政治和领土的交易,缺乏爱情,所以贵族大多都有外遇。骑士抒情诗的主题是歌颂骑士与贵妇人之间的偷情和爱恋。这类作品以《破晓歌》最为著名,它描述了骑士和贵妇人在破晓时光情意缠绵,难离难分的情景。

骑士文学具有较为丰富的想象力,它反映了骑士的情操和风尚,具有强烈的贵族性。

随着城市的兴起发展和市民经济政治地位的提高,12世纪后又兴起了市民文学。市民文学反映了市民的思想情调。这类作品多数由民间创作,有较强的现实性和乐观精神,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尖刻的讽刺性。

法国最重要的城市文学作品是《列那狐传奇》。列那狐的故事在中世纪法国流传甚广,在11—14世纪根据列那狐事迹写成的诗,不下10万余行,保存下来的也有27组诗,共3万多行。《列那狐传奇》是一部讽刺诗,它以兽寓人,用列那狐比喻市民,依桑格兰狼和布伦熊暗指封建贵族和廷臣,诺布勒狮代表国王,把贝拿尔主教比作一头笨驴,把教皇代表比作骆驼,而以鸡、兔、蜗牛等小动物代表社会下层民众,故事主要讲列那狐与依桑格兰狼反复斗争。列那狐施展其机智和狡猾,最终取胜,歌颂了市民的智慧,抨击了封建贵族和教会势力。同时,列那狐也欺压弱小动物,激起它们的反抗。反映了市民同社会下层民众的矛盾,勾画出了市民既反对封建贵族、又压迫平民百姓的双重面目。《玫瑰传奇》也是一部重要的市民文学作品。它分上、下两篇。这是一首隐寓诗,写诗人梦游花园、爱上一朵玫瑰,他在爱情、直爽、慷慨、怜悯、欢迎等支持下,战胜了嫉妒、危险、谣言等多方阻拦,终于得到了玫瑰。下篇的作者批判了禁欲主义和蒙昧主义,嘲笑了不劳而获,放纵于声色犬马的贵族,诅咒伪善的托钵僧人,认为根据自然,僧侣和贵族的特权都是不合理的,反映了市民的思想感情。

此外,《布吕南》、《农民医生》等“韵文故事”亦属市民文学之类。这类作品寓意深刻、讽刺辛辣,揭露贵族和僧侣的贪婪腐败,也暴露了市民唯利是图的处世哲学。

[罗马式建筑与哥特式建筑]在经济和思想文化发展的同时,建筑艺术也有了进步。经济的发展,使一批脱离农业生产的民间艺人匠师出现,从事建筑艺术创作。10—12世纪,罗马式建筑艺术十分流行。这种建筑艺术主要用于教堂的建筑和装饰。

罗马式建筑是以古代罗马式建筑为基础,综合日耳曼和东方建筑艺术的特征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建筑形式。罗马式建筑的特点是门窗上部都用半圆形拱顶,坚厚的石墙,圆屋顶、粗大的柱子,窗户窄小,因而室内光线暗淡。室内广阔的墙壁上,饰以大量宗教题材的壁画,并广泛使用雕塑装饰。罗马式建筑外形类似封建城堡,建筑物前后往往配置碉堡似的塔楼,以防外敌入侵和农民起义的攻击。这类建筑多为教堂,主要以其坚厚、敦实的形休显示教会的威力,使人望而生畏,以微弱的光线,使信徒产生隔世之感,增强虔诚心。罗马式建筑艺术以法国为中心,影响西欧各国,这类建筑以安高莱姆教堂、康边三圣教堂为代表。

12世纪末叶开始,在法国北部各城市兴起了哥特式建筑艺术,并流行于西欧各地。哥特式建筑艺术主要集中于城市内。由于城墙的防护哥特式教堂不需要砌建坚厚的墙。同时,由于教堂社会意义的加强,常常需在里面举行城市典礼等公众活动,不少教堂还附设有学校、图书馆,因而要求能容纳较多的人,要求内部高大、宽敞、明亮。而随着教会神秘主义倾向的发展,也要求在光线、颜色、高度上改进,以衬托宗教的神秘感。因此,哥特式建筑在改进罗马式建筑基础上形成一种新的建筑风格。它的特点是尖形拱门,高耸的尖塔式屋顶,薄墙壁、细圆柱、大门窗、光线充足。在哥特式教堂内,一切暗示重量、厚度等物质世界的成分都尽量被压缩,它高耸的尖塔,直升的线条、奇突的空间推移,透过门窗彩色玻璃的明暗光线交错,加之各式各样轻巧玲珑的雕像、雕花,都有助于使人感到崇高,觉得神权的至高无上,使人产生惊奇和神秘的心情,产生对彼岸世界——天堂的向往。

哥特式教堂是文艺复兴前法国建筑艺术的最高成就。著名的巴黎圣母院、夏特尔教堂、兰斯大教堂和亚眠教堂都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筑。

第四章 封建君主专制时代(16—18世纪)

第一节 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经济发展的条件与特点

15世纪下半叶之后,法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手工业中资本主义的手工工场开始涌现,在农业中也萌发出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租地农场。在封建社会的母体中,资本主义的幼芽正在不断成长起来。

法国资本主义生产的萌发、成长与当时的经济、社会条件是分不开的。从经济条件看,15世纪末至16世纪初,农村中封建地主制已经取代了封建领主制。封建地主制本身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地主制下,农民人身自由,经济上相对独立,与商品货币经济有一定的联系。人身自由、但逐渐丧失土地的农民提供了资本主义发展所需要的劳动力。封建地主则大部分收取货币地租,然后在市场上购买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所以,在一定时期内,封建地主制与资本主义经济有着广泛的适应性。

开始于15世纪末的地理大发现,对包括法国在内的西欧某些国家新兴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巨大的促进。法国南临地中海,西靠大西洋,内部河流畅达,良港密布。这种欧洲商业中心地带的地理位置和内部优良的商业条件,刺激了商业、尤其对外商业和殖民活动的发展,加速了资本原始积累,使法国成为早期殖民大国之一。

政治上,以封建地主制为经济基础,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于15世纪下半叶初步建立。封建专制国家政权致力于铲除贵族反叛势力,取缔或削减贵族私设的路卡、关税,加强领土和政治的统一,这在客观上有利于新兴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封建国家还推行重商主义政策,保护和扶植法国的工商业,鼓励殖民贸易活动,在一定时期内给新兴资本主义经济以强有力的支持。

封建国家、封建贵族都需要商品经济,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和保护资本主义生产。但是,作为一个封建国家,又在多方面严重地压抑和束缚着资本主义的发展。

经济生活中的封建束缚主要表现在农业上的封建小农经济和城市中的行会制度。16世纪后,农民占地数量愈来愈少,土地占有愈来愈零碎化。法国这时也有过圈地,但主要内容是圈占公有地,改变强制性开放田地制,并没有改变土地占有关系。封建的小农经济仍带有严重的自给自足性,这对于资本主义发展所需要的原料、市场和劳动力都是很大限制。在工商业中,封建国家为了加强对城市的控制和管理,从15世纪下半叶起推广行会制度,又使资本主义的发展受到严重的束缚。

封建的社会等级结构尤其是贵族的种种特权,严重地压抑着新兴的资产阶级,封建意识又鄙视工商。资产阶级的行为方式得不到承认和尊重,资产阶级的经济活动得不到保障,他们致富后往往另谋出路,用高价购买官职、贵族爵位,摇身变为贵族,以享荣耀。即使仍然进行经济活动的资产阶级分子,为了避免人们的鄙视,也大多不愿经营工商,而将资本投入较为荣誉的包税和购买国债,使法国资本主义畸形发展。

封建国家日益增长的捐税负担也极大地危害了资本主义经济的成长。为维持王室和封建贵族的奢华生活,维持庞大的国家机器,支撑封建国家的内外战争(在不到300年中有近150年的时间法国是在内外战争中度过的),封建国家征收的捐税总额从1482年的510万里弗尔增长到1757年的28300万里弗尔,到1789年更增至47600万里弗尔。无数财富被纳入封建开支,使城乡人民贫困交加,也危及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本和市场条件。

天主教的严密统治对资本主义经济亦是一种严重摧残。法国宗教改革以失败告终,天主教仍被奉为国教,有害于资本主义的教义、仪式完好无损。信奉新教的资产阶级分子受到无情迫害。这种种束缚,使法国资本主义发展缓慢,远远落后于同时代英国。

二、农业经济的发展

[农业的恢复与发展]16至18世纪,法国的农业生产在生产工具和耕作制度方面并无根本性变化。从种植的作物品种看,谷物仍是全国各地最主要的作物。经济作物的种植开始有所发展,葡萄种植在不少地区推广,北部某些地区还种植松蓝,南部的橄榄、桑蚕等业生产也有进步,出现了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分工。粮食产量有所增长,但增长幅度很小,16、17世纪在北部地区,种子与产量之比一般为1:4—8,南部地区一般为:1:3—6,到18世纪才有所增长。

从16—18世纪的近三百年中,由于政局的变更,人口的增减、气候的变化等等原因,法国的农业生产经历了几次起伏:15世纪下半叶至16世纪上半叶,是从百年战争的废墟上经济恢复和增长的时期,这时社会逐渐走向安定,人民能够安居乐业,人口增长,耕地面积扩大,粮食产量有所提高。16世纪初,是农民殷富、农村丰裕的时期。到16世纪中叶,由于封建剥削加重,人口增长加速以及由此而来的人均占地面积的减少,农业生产渐呈退势。16世纪下半叶的胡格诺战争,使农业生产迅速衰落。到17世纪上半叶,政局趋向稳定,亨利四世和黎世留采取招抚流民,减免赋税,保护农业生产等措施,农业生产又逐渐走上恢复和发展的轨道。这种发展势头在不少地区一直持续到70、80年代;1680年到1720年前,由于社会的不安定和连年歉收及繁重的赋税搜刮,农业生产再次开始走下坡路。这时在各地都出现农民破产、生产萧条的景象。18世纪20年代——70年代,农业生产又开始恢复和发展。这时,农业技术上发生了一些变化,一些农民将自己的土地用篱笆、壕沟圈围起来,采用比较先进的耕作方法经营土地,半个世纪中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增长。据史家估计,从18世纪初到80年代,农业生产的增长幅度达25—40%,最高率达60%。

[封建地主制的发展]封建地主制在全国范围逐步取得主导地位后,在克服领主制残余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首先,旧有封建主的政治和司法统治权力更为削弱。15至16世纪,一部分封建主尚不甘心其独立政治统治权力的丧失,少数大贵族蓄谋叛乱,一些中、小贵族则以昔日的等级体系为基础,与大贵族建立了层层庇护制,结党营私,左右地方政治,侵害农民。胡格诺战争以后,这种庇护网瓦解,亨利四世和黎世留都致力于打击分裂的封建贵族。此后,贵族转而仰承国王鼻息以求得到特权和俸禄,大量贵族到王宫、军队和教会里面任职,对政治的统一不再具有威慑作用。16世纪后,封建主的司法权力迅速没落。大量封建贵族离开乡村,或云集王宫,或寓居城市,专心享乐,很少光顾乡间,通常由管家代收租税。封建贵族的构成要素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有人统计,在17世纪的贵族中,95%的家族是15世纪后方得贵族身份的。贵族们大多不愿住在乡间,封建地主制向着“不在地主制”发展,领主司法形同乌有。

其次,土地所有权、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土地私有的面积有了增长。在奥弗涅的平原地上,到18世纪完全私有的农民土地占总土地面积的25—30%。农民的桑斯地的永佃权得到巩固,农民有权将桑斯地继承、转让、馈赠、出卖,近似私有地。村社公有地也遭到了不断的侵占,封建地主、租地农不断圈占公有地,村社也常常分配公有地,使其变成私有。普罗旺斯和诺曼底最早开始了这种圈地过程,其它地区相继仿效,到18世纪,封建国家颁令认可,土地私有倾向更为发展。土地私有化的发展同时伴以租佃关系的发展。租佃制是此期最基本的土地经营方式。租地农不仅承租封建主的领地,往往还同时承租领地上领主权利的征收权。如果承租教会地产,同时承租什一税的征收权。封建领主权利成为一项地租,不再具有政治上和人身上统治权利的性质。而且,在不少封建地产上,领主权利干脆被废弃。

[农民的分化和经济地位]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内部的经济分化。从16世纪起,农民中一个新的租地农阶层开始兴起。他们拥有较多的牲畜、工具和资本,向封建贵族承租大片土地,将其生产活动跟市场联系起来,以雇佣的长工和临时性短工为主要劳动力,以盈利为目的。租地农的租地面积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在17世纪巴黎盆地和法国大部分地区,大的地产可达200公顷以上,一般地产通常在80—130公顷之间。在布列塔尼、勃艮第、里昂内、多菲内、奥弗涅等地区,租地农的地产面积小一些,一般在20—30公顷,在南部地区,又稍低于这一水平,大多在15公顷左右。在这一时期,大中型土地经营者除租地农外,还有买官者及城市的市民和资产阶级分子,虽然租地农的地产上使用的劳动力大多是没有完全脱离土地的小农,还不是纯粹的雇佣工人,但应当承认,这些地产上的生产关系、生产目的已具有某些资本主义生产的特征,是农业资本主义萌芽的初级形态。

少数大农占地愈来愈多,而绝大多数农民的占地面积却不断缩小,土地日趋零碎。16世纪下半叶,在法兰西岛的休尔布瓦的7个教区,94%的农民每人占地不到5公顷。到17世纪,大多数地区农民占地只有1—3公顷。约75%的农民单凭份地已无法度日。到18世纪革命前,全国2300万农民占地仅占总土地面积的35%,其中,60—70%的农民占地不到5公顷。这些农民为了谋生还必须出卖一定的劳动力。无地的农民,有的被迫沦为雇农,到18世纪,雇农占各村人口的10%左右。有的流浪乡间或涌入城市。沦为乞丐。

尽管农民缺田少地,封建剥削却与日俱增,除地租外,还有不堪负担的直接税。在短短300年中,封建国家的税收增长近百倍。据统计,15—17世纪,各种封建剥削拿走了农民毛收入的一半。到18世纪,农民所受剥削更加繁重,各种剥削约劫走农民总收入的81.71%。在生存艰难的情况下,农民经常揭竿起义。有人统计,仅普罗旺斯某地,1596—1635年间爆发的农民起义有108次,1635—1660年间有156次,1661—1715年间110次。在一个不足6万人口的地区,在119年中竟发生了374次起义!起义矛头直指封建贵族和封建国家,反抗封建租税压迫。

三、城市工商业经济的发展变化

[资本主义萌芽和资本原始积累]15世纪下半叶、16世纪初,社会生产力水平有了提高,在手工业生产内部技术水平、专业分工程度都有了发展。封建地主制在全国范围内确立,城乡之间、各地区之间大都建立了商品流通网络,市场迅速扩大。商品经济的发展还加快了市民和农民内部的经济分化,一大批小手工业者、小商人和农民走向贫困破产,沦为雇佣劳动力。而少数富商、手工作坊师傅利用种种手段积累起资本,适应正在扩大的市场需求,扩大生产,建立起以包买制为基本形式的分散型手工工场和拥有较多雇工的集中型手工工场,资本主义生产随之诞生。

资本主义生产的产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少数资本家积累起大量的货币财富;二是存在着大量人身自由、并被剥夺了生产资料、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雇佣劳动力。以暴力等手段加速这两个条件形成的历史过程称为“资本原始积累”。

法国资本原始积累主要是通过下述途径实现的,第一,象其它国家一样,法国正在形成中的资产阶级加强了对广大帮工、小手工业者的剥削,使后者渐渐沦为雇工。主要由帮工和破产手工业者组成的熟练工人的年收入占向资产阶级转化的中等作坊师傅年收入的百分比迅速降低,在大城市中15世纪中叶为36%,16世纪中叶下降到12—14%,在中等城市则从54%下降至33.6%,在小城市中由60%下降到25.7%,如果与少数富商、银行家的巨量收入相比,工人收入则更显得微不足道。

15世纪末开始的“价格革命”,有力地促进了这种分化。新航路开辟后,大量贵重金属涌入西班牙和葡萄牙,法国通过与西、葡的商业贸易和劳力输出,也流进了大量金银。16世纪中叶同16世纪初年相比,法国金银流量增长了十多倍,从15世纪下半叶到16世纪,法国物价上涨约3—4倍,而同期工人工资的增长却远远低于这一水平,这种价格运动使正在形成中的资产阶级多收少支,大获其利。

第二、殖民掠夺也是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途径。法国的殖民活动开始于16世纪中叶,但它的迅速发展主要在17世纪。路易十四时期,法国的殖民地主要有美洲的加拿大、阿卡地、纽芬兰、密西西比河流域、路易斯安那、安的列斯群岛和圭亚那,非洲的塞内加尔、波旁岛、马达加斯加;印度的本地治里、昌德纳戈尔等等。为了有效地掠夺这里的财富,资产阶级、富商、官吏等阶层还组建了许多殖民贸易公司。1604年建立了东印度公司,此后又建立了西印度公司(1664年)、北非公司(1665年)、北方公司(1669年)、列凡特公司(1670年)、塞内加尔公司(1673年)、哈德逊湾公司(1682年)、中国公司(1698年)、几内亚公司(1701年)等等。法国的殖民者、商人也参预了罪恶的黑奴贸易,从非洲掳掠黑人,运到美洲大陆卖为奴隶。通过殖民地和殖民公司,资产阶级掠取了大量财富,加速了资本原始积累的进程。

第三、资本原始积累的另一个重要途径是包税和国债制度。这一时期,捐税征收大都实行包税制,包税人通常是市民资产阶级。这些人还经常将其资本用作政府借贷,购买政府公债,通过借贷获得高额利息,或取得各种特权作为报酬。包税和国债制度使劳动人民的无数血汗流入商人、资本家的腰包,使其积累了大量的资本。但另一面,包税和国债制度的发展对资本主义发展也产生了许多不利的影响。由于包税和国债比从事工商业获利大,担风险小,也更为体面,因而吸引了大量资本,减少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投资,不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持续发展。而且,由于包税和国债制度,法国在资本主义发展之始就存在着庞大的不劳而获的食利者阶层,商业金融资本的发展远高于资本主义工业资本,对近代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具有不利影响。

[资本主义手工工场]16—18世纪法国资本主义手工工场主要可分以下三种形式:

第一种是分散型的手工工场。特点是包买制。商人涉足生产领域,向城市小手工业者和乡村农民提供原料,有时还提供生产工具,向他们收取成品和半成品,包买商付给一定报酬。这种包买制在纺织业中尤为流行,例如16世纪时在普瓦图、皮卡尔迪、奥尔良附近地区、贝利地区、朗格多克等地区的毛织业中,在布列塔尼、诺曼底、下曼因、勃艮第等地的棉纺织业中都很流行。17世纪时,一个包买商往往控制几百名乃至上千名农村和城市包买工人。17世纪下半叶成立的一家羊毛长袜公司拥有3万多名雇工,分布在十几个城市,进行生产。

第二种是混合型手工工场,在纺织业中较为常见。包买商往往拥有集中的手工工场。包买制农民、手工业者主要从事纺纱、洗毛、织布等初步工艺,而染色等完成工艺则在包买商的手工工场中进行。包买商的手工工场有时设在城里,但更多情况是在乡村,因为乡村没有行会束缚,劳动力价格也便宜。18世纪阿贝维尔的冯·罗培在其集中的手工工场中雇佣了1500多雇工,而同时受他剥削的包买制农民达1万多人。

第三种是集中的手工工场。随着生产技术的改进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在法国大多数手工行业中都兴起了集中的手工工场,而且集中的程度愈来愈高,这种手工工场流行于冶金、军火、造船、肥皂、印刷、造纸、制镜、玻璃、制革、纺织等各个行业。为满足贵族的需要和输出换汇,这时期也兴起了一些奢侈品工业,在这些行业里大都产生了集中的手工工场。例如路易十四时驰名国内外的高伯林地毯工场拥有8000多名雇工,生产各种豪华的地毯和挂毯。17、18世纪,一些手工工场的规模已相当可观,雇工数量往往以千百计。在18世纪,里尔城一个毛织业资本家的手工工场里使用了3000多雇工,在马赛等城的某些造船工场,也常常拥有上千名雇工。

法国的手工工场在所有权上,可分为两类。绝大多数手工工场都是民营企业,手工工场归资本家私人所有。但也有一些是官办手工工场,分直接官办和间接官办两类。直接官办是一切所有权属王室的手工工场,从亨利四世统治时期开始,封建国家兴办了不少王家手工工场。这类工场主要从事军需品和奢侈品生产。路易十四统治前期,王室手工工场数量达百余家。这类工场虽所有权归封建国家或国王,生产品也有一部分不进入市场交换,但工场的基本劳动力依然是雇佣工人。这类企业有浓厚的封建成份,但劳资雇佣关系仍是主导关系。间接官办是指封建国家向一些企业家提供补助金、贷款、免税或授予各种特权作为条件,企业的生产、产品质量受到国家监督,企业需向国家上交一定数量的产品。在这类手工工场中,国家干预并没有改变企业的资本主义性质。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使生产集中、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程度都有了提高,为机器的使用准备了条件。18世纪中叶后,机器开始在法国采用。18世纪40年代,在某些地方的纺织业中已开始使用纺纱机,1751年一个名叫奥尔克的人将织布机从英国引进法国,1756年亚眠已开始应用印染机。在其它某些行业也逐渐使用机器。此后,法国开始了从手工业向机器工业的逐渐过渡。

[重商主义及其影响]法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在一定时期内受到国家重商主义政策的保护和促进。重商主义既是资本主义发展早期的一种经济理论,也是封建社会后期封建国家用以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种经济政策。

作为一种经济学说,重商主义反映了在资本主义发展早期商业资本占主导地位的状况。重商主义理论在欧洲不同国家、不同时间有所差异。在法国,孟奇里梯安第一个系统地提出了重商主义的理论,1615年他向国王亨利四世奉献了名为《献给国王和王后的政治经济学》的文章,认为商业是国家活动的基础,国家应该保护商人的利益,商业尤其对外贸易是财富的源泉,因此,应保护关税,达到货币入超。他反对外国商人插手法国商业,主张国家应当保护法国商人的海外利益,应该增强法国的海上力量,发展殖民地。重商主义理论在黎世留和柯尔伯时又有所发展。一直到18世纪以后,才逐渐为重农主义和自由主义理论所取代。

重商主义也是法国封建专制君权长期推行的经济政策。15世纪下半叶,路易十一已开始推行一些具有重商主义性质的政策。重商主义政策在亨利四世、黎世留和柯尔伯执政时期日益发展完善。重商主义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保护关税,发展对外商业和殖民活动,组建和保护殖民贸易垄断公司,保护法国商人的利益;扶植手工业,引进能工巧匠,向手工工场主发放津贴、补助,授予某些特权和优惠。另外,封建国家撤销国内关卡、维护交通,保证工商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条件的各种措施,也具有重商主义的特点。

封建国家的重商主义政策客观上保护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经济,促进了资本原始积累。

[城市经济的封建关系和城市的阶级斗争]资本主义经济虽有所发展,但步履滞缓。这是因为它身上缠着沉重的封建锁链。

除去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的种种束缚,在工商业经济中也同样受到封建关系的严重束缚。尤其是法国的行会制度。封建君主为便于对城市的管理和控制,多次颁布法令,维护和推广行会制度。法王路易十一就颁布了60多项法令,以保护和发展行会制度,推广行会制度成为封建国家的一贯政策。

封建国家对工商业活动的频繁干预,对资本主义的发展既有积极推动的一面,又有消极阻碍的一面。封建国家设立了多种管理机构,对手工业生产制定了琐细的规章,进行严格的监督,限制了生产自由。封建国家还通过管理手段,将工商业纳入为封建经济,封建政治服务的轨道,通过赏赐补贴和特权使为贵族、为国家服务的奢侈品工业、军火工业等片面发展,不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健康成长。

而这一时期新兴资本主义经济本身也具有大量的封建因素。这主要表现在商业和金融资本占据支配地位,利用各种封建特权和专卖权压制工业资本,流通领域控制生产领域;资本主义经济的各个组成部分都程度不同地与特权相联系。封建特权在一定时期内对促进资本原始积累起过一些积极作用。但特权林立有害于自由竞争,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封建特权也愈来愈从内部抑制着资本主义的成长。

复杂的经济关系产生了复杂的阶级矛盾。这一时期城市中的阶级斗争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城市下层民众反对封建剥削压迫的斗争,集中在反对国家赋税剥削上。1514年7月在亚琛、154■年8月在拉罗舍尔、1630年2月在第戎都发生过城市下层民众反抗国家赋税的起义。另一种是雇佣工人反对资本家的斗争。1539年里昂印刷工人举行罢工,要求提高工资,改善工作条件。1541年巴黎印刷工人也举行了类似的罢工。约自16世纪起,各行业的雇佣工人开始组织起秘密的“伙伴社”作为同资本家斗争的组织。阶级关系复杂化也使阶级矛盾更为尖锐,城市下层民众的武装斗争连绵不断。从1623到1647年24年内,法国城市下层民众起义达118次,仅1635年一年就爆发过20多次起义,足见阶级冲突之激烈。

第二节 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发展

一、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

[君主专制政权发展的条件和道路]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法国社会的客观要求。新发展起来的封建地主制成为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发展的经济基础。因为在地主制下,封建贵族大都是地主而非领主。他们政治上已经丧失了在领地上的独立统治权力,经济上只有对农民收取地租的权力,由于物价的高涨而常常入不敷出。所以,大都拥护君主专制制度,借此以维持对农民的经济剥削和政治统治,并从封建君主那里得到作官、免税、携带武器等种种特权及丰厚的年金、津贴和赏赐。

同时,随着资本主义萌芽而产生的新兴资产阶级,更希望建立一个强大集权的政府,内保统一,外护商业殖民,以利工商。封建君主国家出于富国强兵的目的,努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保护并促进新兴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所以在一定时期内,封建君主专制政权也得到资产阶级的拥护和支持。

16世纪后,随着城乡阶级矛盾的发展,农民、城市平民反抗斗争规模的不断扩大,也从反面促进了君主政权的发展。

君主专制政权的发展首先是实现内政统一和中央集权,主要途径是扩大官僚队伍,强化官僚机器。而官僚队伍的扩大主要靠买官制度,大批资产阶级分子通过购买官职,成为“穿袍贵族”后,进入各级权力中枢,执掌要害,从而使各级官僚机构不断发展,日益完善。

法国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于16世纪,17世纪开始巩固,直到18世纪,在长达二个半世纪中历经了动摇、巩固、发展、鼎盛和衰落的全部历史过程。

随着集权的加强,封建君主也开始对外侵略扩张和争夺欧洲霸权。

[意大利战争]经济上繁荣富庶的意大利首先成了法国封建贵族掠夺的目标。1494年,法王查理八世宣称自己有权继承那不勒斯王位,率领3万军队入侵意大利,1495年占领了那不勒斯。法军的入侵激起了意大利各城邦的抵抗和一些欧洲国家的恐惧,同年威尼斯、米兰、佛罗伦萨、罗马教皇以及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结成反法联盟,将法国军队赶出意大利。1498年查理八世去世,路易十二(1498—1515)继位。新任国王在内政方面减税免税、发展经济、卓有成效。在外交上,路易十二继承先王政策,再度出兵意大利,1499年占领米兰,两年后占领那不勒斯,结果遭到米兰等意大利城邦与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和英国的联合进击而失败。

1515年法兰西斯一世(1515—1547)继位。他不仅使财政权直接掌握在自己手里,而且使全国的官僚机构和司法机关渐趋完备,还努力扩大常备军,坚持对外扩张。继位不久,他恢复了对意大利的侵略。使意大利战争演变为法国国王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争霸战争。1525年帕维亚战役中,法军惨败,法兰西斯一世竟成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的俘虏。

1547年,亨利二世(1547—1559)即位后又重新挑起战争,夺取了法国边界的凡尔登、梅斯和土尔,并从英国人手中收回了加莱。1559年,在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战争之后,法国与哈布斯堡家族统治下的西班牙签订了卡都—康布雷条约,法国继续持有法德边界的凡尔登等三个城市,但放弃对意大利领土的要求。意大利战争结束。

意大利战争是法国欧洲争霸的第一次尝试。战争消耗了大量资财,加重了人民的负担,激化了社会矛盾,法国王权的威望跌落,少数不甘心丧失政治独立的大贵族趁机挑起内战,君主专制制度面临危机。

[宗教改革与胡格诺战争]意大利战争时期,宗教改革运动已在法国展开。天主教是西欧封建制度的总代表,它的宗教教义、教阶制度和各种繁杂的宗教礼仪都严重阻碍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新兴资产阶级要求建立符合自己利益的新的宗教。天主教会的腐败也引起其它社会各阶层的不满,改革呼声日益高涨。16世纪初,法国人文主义文化兴起。许多人文主义者研究原始基督教。例如,著名的人文主义者戴塔普尔将新旧约圣经从拉丁文译成法文,并宣传和平的宗教改革,对德意志的路德产生了很大影响。人文主义者对原始基督教的研究有助于认清当时教会的真面目,助长了改革的呼声。

最早传入法国的新教是路德教。16世纪20年代在法国已有不少路德教徒。但后来法国绝大部分新教徒信奉卡尔文教。卡尔文(1509—1564)早年曾在法国求学。1533年改宗新教。次年因法国政府迫害而从巴黎避居瑞士。之后在瑞士发动宗教改革。卡尔文提出了“前定论”理论,认为人的拯救与否不靠“圣功”,不靠教会;上帝把它的臣民分为“选民”与“弃民”,“选民”注定得救。个人在事业上的成功说明他是上帝的选民。卡尔文在瑞士日内瓦进行宗教改革,实行政教合一,建立了由长老和执事管理的共和制的教会组织。卡尔文教反映了激进资产阶级的要求,深得法国中下层资产阶级的拥护。法国卡尔文教也称“胡格诺派”,它的主体是资产阶级分子,但南部的少数大贵族也参加了胡格诺派,利用卡尔文教共和制的组织形式与中央集权的专制王权相对抗,他们入教纯粹是政治原因,故也称“政治上的胡格诺”。胡格诺派力量发展很快,到1562年新教徒团体约有2000多个,分布法国各地,其信徒约占全国人口的1/4。

法国的宗教改革并没有得到王权的支持。在法国,教会的统一也就是政治的统一。所以自法兰西斯一世起,历代国王都对新教采取镇压政策,尤其从30年代起,这种迫害愈益残酷。1547年亨利二世还在巴黎高等法院专门设立一个法庭,用以迫害新教徒,人称“火焰法庭”。围绕着天主教与新教的斗争,到16世纪中叶形成三大营垒:以大贵族介斯公爵法兰西斯等人为首的天主教阵营,主要集中于北部、东部;以那瓦尔王国王族波旁家族的安东尼和大贵族、元帅克利尼等人为首的新教阵营,其主要力量集中在西部、西南部;以宫廷首相洛比塔尔为首的一些宫廷贵族和不满于介斯家族的天主教贵族则主张双方妥协,宗教宽容,被称为“政治家派别”。天主教与新教的斗争此时已蜕变为封建贵族争权夺利的宗教战争。1562年3月,天主教集团首先发动攻击,屠杀新教徒,新教徒立即举行反抗,占领奥尔良,宗教战争爆发,被称为“胡格诺战争”(1562—1594)。

胡格诺战争时打时停,持续了30余年。战争中,新教徒极力谋求德国和英国新教的援助,而天主教阵营却得到了西班牙的支持。在1562—1570年的战争中,双方的主要领袖大都死于非命。1572年8月22日,新教领袖安东尼之子、那瓦尔王子亨利与公主玛格丽特结婚,大批新教徒奔赴巴黎。8月24日夜(圣巴托罗缪节),在王后喀特琳和国王查理九世纵容下,介斯家的亨利率天主教徒在巴黎全城开始了对新教徒的大屠杀,一夜之间至少2000新教徒被杀害,史称圣巴托罗缪惨案。随后,全国不少城市竞相效尤,大约有2万新教徒死于屠刀之下。1574年查理九世死去,其弟亨利三世(1574—1589)继位,不久开始了在亨利三世、介斯家的亨利、那瓦尔的亨利之间的“三亨利之战”。1588年亨利三世派人将介斯家的亨利刺死。1589年亨利三世又被人刺杀,瓦洛亚家族绝嗣。按继承顺序该由那瓦尔的亨利继承王位。为了取得王位,亨利于1593年宣布放弃新教,改信天主教,1594年进入巴黎,继承王位,为亨利四世(1589—1610),开始了波旁王朝(1589—1792)的统治。胡格诺战争结束。胡格诺战争一度削弱了王权,动摇了君主专制制度,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给广大民众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许多地方都爆发农民起义,起义者高喊“克洛堪”(意为“打耗子”)的口号,向贵族进攻。封建地主阶级面对动荡不安的社会,需要一个更强有力的集权政府。

二、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巩固

[亨利四世]亨利四世登基后,努力结束战乱,保持国内和平。1597年,亨利四世在亚眠打败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迫使西班牙于次年议和,同时着手调解宗教矛盾,1598年4月13日,他颁布“南特敕令”,宣布天主教为国教,恢复天主教的原有特权。同时承认新教的信仰自由,新教徒有权担任国家官吏和其他公职,并允许新教徒保留约75个军事堡垒,在巴黎和鲁昂等地的高等法院中还专门设立了负责新教司法事务的法庭,规定法官中必须有新教徒参加。南特敕令在欧洲历史上首次肯定了宗教宽容的原则,确认了125万新教徒的宗教和政治经济权益,使法国社会中的宗教矛盾得到缓和。

面对经济的凋蔽,亨利四世任命有才干的知己苏利公爵担任财政总监,恢复和发展经济。苏利采取有力措施,整顿财政,改革税制。减免民众赋税,整治贪污、堵绝偷税漏税,废除摊派、勒索,使国库收入大为增加,财政状况迅速好转。苏利还复兴农业,招抚流散农民,安顿生产。并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修建道路,疏通运河,兴建堤坝,开辟荒田,引进新的作物和耕种技术,鼓励发展畜牧业。苏利曾说:“农业和畜牧业是哺育法国的双乳”。法国农牧业得到发展。亨利四世甚为注重扶植发展工商业和海外殖民活动。他起用新教徒拉弗玛管理工商业,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用免税、贷款、授予特权等手段扶植丝绸、亚麻、玻璃、陶瓷及某些奢侈品工业,支持建立商业贸易垄断公司,力求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法国政府还同汉撒同盟、英国、西班牙签订商业条件,保护和扩大法国商人海外的利益。殖民活动也有了很大进展,1608年在北美建立了魁北克殖民地。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增强了国家财力。据统计,亨利四世登基之前法国财政赤字达29600万里弗尔,亨利四世不仅清偿了债务,而且到他晚年国库里还有约1200—1300万里弗尔积蓄。

亨利四世采取果断措施,打击削弱封建分裂势力,加强中央集权。他一方面坚决打击叛乱的大贵族,另一方面又积极扶植在胡格诺战争中经济上走向贫困的中小贵族,使其效忠国王。亨利四世还整肃官僚机构,强化官僚体系。他清除了最高权力机构王室议政会中的反对派大贵族,提拔中小贵族进入决策机关,还从王室议政会中抽调5名亲信,组成秘书处,总揽大权。为恢复和提高国王的专制权力,亨利四世重视发挥穿袍贵族的作用。1604年国王颁布“布莱特”敕令,允许买官者在每年向国家交纳其官职价值1/60的年税之后可世袭继承官职,巩固了穿袍贵族的地位,削弱旧贵的割据势力。亨利四世统治晚年,法国经济恢复,国力强盛,一度动摇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得到巩固和发展。

〔黎世留执政〕1610年亨利四世被一个狂热的天主教徒刺死,继位的路易十三年仅9岁,国家大权落到母后美第奇家的玛丽手中,政治日益腐败。1617年,路易十三(1610—1643)在亲信支持下从其母亲手中夺回权力,但他同母后一样缺乏才干,重用亲信,受制于人。封建分裂势力乘机抬头。1624年红衣主教黎世留担任了路易十三的首相,形势发生转机。贵族出身的黎世留虽然身体病弱,但性情刚烈,具有铁的手腕。在18年之中,他是法国的实际统治者。黎世留上台后即着手对付胡格诺教徒的叛乱。胡格诺教徒凭其保留的军事据点,不服支持天主教的国王管辖。黎世留采取坚决手段,于1628年占领了他们的最后军事据点拉罗舍尔,1629年颁布了“恩典敕令”,除维持新教徒礼拜自由,具有担任国家公职的资格之外,剥夺了南特敕令给他们的一切军事和政治特权,根除了他们在法国建立的“国中之国”,使法国进一步得到统一。

黎世留执政期间几乎一直处在封建贵族的阴谋和叛乱之中。他先后挫败了国王弟弟加斯冬为首的多次贵族叛乱,粉碎了王太后的颠覆阴谋,处死了阴谋叛乱的国王亲信桑迈斯及数十名公爵、伯爵等封建大贵族,还有许多贵族宠臣被捕入狱或被流放。1626年他颁布敕令,命令平毁大贵族的所有城堡、禁止贵族决斗,粉碎了大贵族的反叛阴谋。

黎世留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强化中央集权。他把自16世纪以来向地方临时性派遣的钦差大臣变为定制,称为总督。总督由国王直接任免,通常出身低贱,但权在地方长官之上,监督地方的行政、司法、财政和军事工作,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束。为便于对地方的控制,黎世留还在全国各地建立驿站。在思想文化上,他开始建立出版检查制度,1630年还创立了法国历史上最早的报刊《法兰西报》,作为集权政治的舆论工具。在黎世留执政时期,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发展和巩固。

黎世留继续推行重商主义经济政策,扶植工商业、海外贸易和殖民活动。为提高法国的国际地位,黎世留对海军建设甚为重视。在此之前,法国海军已经存在,但军舰甚少,且掌握在少数地方将领手中,用作沿海地区防卫。直到黎世留执政,沿海大多数港口还属地方贵族、城市、甚至大的修道院和村寨所有。1626年后,黎世留下令扩建海军,他自任“航海和商业总监”。经过10年努力,法国的大西洋舰队已配备了38艘军舰,其中12艘吨位已达500吨以上,地中海舰队也拥有25艘舰艇。法国海军已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海上力量。他还积极扩充陆军,1626年法国还只有12000人的陆军,到1635年陆军人数已达13万,成为欧洲屈指可数的强大武装。凭借强大的军事力量,黎世留继续奉行传统的外交政策,同西班牙和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争夺欧洲霸权。由于宗教纠纷和国际矛盾的发展,欧洲三十年战争(1618—1648)已于黎世留掌权之前爆发。黎世留执政后积极联合欧洲各种政治力量对付哈布斯堡家族。他先是资助瑞典军队与之作战,1635年又直接派军参战。此外,黎世留统治时期法国在周围边界地区还占领了不少地盘,扩大了疆土。但军费的开支,使国家入不敷出,国库重又空虚。

黎世留执政期间封建捐税成倍增长,人民负担日益加重。黎世留曾直言不讳地说:“如果人民太舒适了,就不可能安守本分,……应当把他们当作骡子,加以重负,安逸会把他们宠坏”。在黎世留重压之下,1630年起农民和城市民众的起义斗争持续不断,1639年在诺曼底爆发了“赤脚汉”起义,起义农民多达数万人。但这些起义都被残酷镇压。

〔马扎然执政和“福隆德”运动〕1642年黎世留在弥留之际向路易十三推荐马扎然作为他的继承人,一年之后路易十三亡故,路易十四(1643—1715年)继位。因国王年幼,王太后奥地利的安娜摄政,但大权交于马扎然。马扎然位居首相,权倾当朝。他基本上推行黎世留的内政和外交政策,致力于王权的增强和欧洲争霸事业。但是封建官僚机器的膨胀和连年不断的对外战争,使国家财政日益恶化,债台高筑。加上马扎然为人贪婪,挥霍无度,程度不同地侵害了各个阶级的利益,很快成为社会各阶级的众矢之的,最终导致了“福隆德”运动(1648—1653)的爆发。“福隆德”运动分两个部分,即巴黎高等法院的福隆德和贵族的福隆德。巴黎高等法院福隆德运动的主要参加者是巴黎高等法院的法官,并得到城市中富裕市民和资产阶级的支持。法院福隆德运动爆发于1648年,但巴黎高等法院与马扎然的摩擦却已非一日。高等法院法官们不仅对马扎然执政时封建专制王权侵犯穿袍贵族的利益不满,也反对绝对君主专制制度的发展。1648年5月巴黎高等法院要求取消地方总督、征收新税和颁布新的财政法令,必须经巴黎高等法院等法院登记才有效,废除政府与包税人签订的征税契约,达依税数量减少1/3,废除国王任意捕人的权力。马扎然严辞拒绝,并于8月26日命令逮捕高等法院的两名法官。巴黎市民立即筑起街垒,进行起义。其它几个行省的高等法院和兰斯、图尔、普瓦提埃等大城市的市民资产阶级也声援巴黎市民。王太后、马扎然和年幼的路易十四被迫逃出巴黎,高等法院一度控制了政权。1649年王宫派人与高等法院和巴黎市民媾和,双方签订和约,王太后保证赦免起义者,并调整某些财政政策,法院福隆德运动随之结束。

一些封建大贵族乘法院福隆德运动之机,举兵反叛国王,称贵族福隆德运动。这些封建大贵族以孔德亲王为核心,在1650—1653年间,起兵反对马扎然,企图削弱王权,谋求更高职位,瓜分权利。贵族武装一度占领巴黎,赶走国王,控制政权。但是,他们的要求只是反映了少数没落贵族的卑鄙私制,背离了社会发展的趋势,更不符合其它广大社会阶层的愿望,贵族反叛终因孤立无援,以失败而告终。

福隆德运动的社会性质复杂。贵族福隆德反映了少数贵族企图恢复封建割据的愿望,性质是反动的。巴黎高等法院的法官们和市民资产阶级主张有限君主制,要求削减赋税,废除部分专卖权,反映了资产阶级的某些愿望,试图减弱封建专制制度对资产阶级发展的阻碍作用,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他们与封建贵族混杂一起,易于为贵族利用。

三、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鼎盛和衰落

〔路易十四时代〕1661年马扎然去世,路易十四亲政,在此后55年,他不再委任首相,大权独揽,王权空前强化,开始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鼎盛时代,即“路易十四时代”。1665年路易十四任命商人家庭出身的柯尔柏任财政总监,他积极推行财政改革,努力革除弊端,理顺财经体系,改变税收分配不均的现象,缩减免税者阶层的人数,强迫贵族交纳部分捐税,实行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使国家财政状况有很大好转。

柯尔柏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三方面:第一、保护和扶植国内手工业。通过给工场主发放贷款,封赐特权,颁发补助金,由国家出资兴建王家手工工场,招徕国外能工巧匠提高技术,发展手工业生产。他先后颁发有关手工业生产的法令达190项。第二、实施保护关税政策,对内努力撤销封建关卡,建立了包括法兰西岛、诺曼底、皮卡尔迪、香槟、勃艮第等14个省的关税同盟,在同盟内部,撤销关卡,实行商品流通自由。第三、发展商业,尤其保护法国对外贸易,支持建立对外贸易公司,先后组建西印度公司、东印度公司、北非公司等,发展对外殖民贸易。并通过外交途径与土耳其、丹麦、瑞典、英国等国签订商约,保护法国商人利益。同时发展海上运输业,使法国商船总吨位从1664年的12.5—15万吨,增加到1688年的22万吨。总之,路易十四统治前期,法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出现了空前的繁荣。

路易十四在政治上大权独揽,独断专行,自称“太阳王”,被看作神的化身。国王的意志就是法令,路易十四的名言是“朕即国家”。一切国事公文都由国王签署。取消高等法院对国王旨意的异议权。并强调臣民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只需绝对顺从。路易十四为使宫廷成为贵族国家的中心,还在巴黎郊外营建了豪华的凡尔赛宫,将大批贵族移居凡尔赛,给以丰厚的赏赐和俸禄,仰承国王鼻息,过着腐朽的寄生生活,从而丧失了对抗王权的能力。路易十四还极力加强对教会的控制。几个世纪以来法国天主教的“高卢主义”这时发展到了高峰,国王对高级教职有任命权,对教会财产有支配权。1682年路易十四召集法国的高级教士会议,会议起草了《四条款宣言》,重申高卢教会享有各种自由和权利。

路易十四前期也是法国思想文化发展繁荣的时代。宫廷成为文人学士荟萃之地。在王权庇护下,法国的古典主义文化发展到欧洲最高水平,笛卡尔的哲学、莫里哀、高乃依、拉辛等人的文学作品都是人类文化宝库中瑰丽的宝藏。

路易十四前期,法国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的发展繁荣是社会长期发展积累的结果,也是封建专制制度与资本主义经济文化具有多方面适应性的体现。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成长于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之时,两者在一定时期内在某些方面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因而能够相互适应和促进。然而,专制政权毕竟是一个封建政权,随着封建政权的巩固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两者之间的潜在矛盾也萌发出来,封建专制制度对资本主义发展的作用逐渐从保护力量变为障碍乃至桎梏。路易十四的统治经历了这种转折。路易十四晚年为了封建专制君主的利益,不断侵害资产阶级。例如,为了实现宗教信仰的统一,1685年10月路易十四废除了南特敕令,并派龙骑兵驻进新教地区,迫害新教徒,强迫新教徒改宗天主教。南特敕令的废除使至少有8—10万工商业者被迫流亡国外,带走了约3000万里弗尔资产。还有约9000名一流水手逃离法国,这对法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是一个沉重打击。

路易十四利用日益雄厚的财力,不断扩充军队,使陆军1690年达30万人,1703年增至40万人,海军人数在1677年达4万人,还拥有近200艘战舰,7000门大炮,在晚年他运用强大的军队为争霸欧洲,穷兵黩武,连年发动战争,其中较大的战争就有法国与荷兰的“解体战争”(1667—1678)、奥格斯堡联盟战争(1688—1687)和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1—1713)。战争非但没有达到称霸的目的,反而耗费大量资财,加重了资产阶级和下层劳动人民的负担,破坏了社会经济,使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强盛的法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开始走向下坡路。

〔路易十五和封建专制制度的衰落〕1715年9月1日,路易十四去世,年仅5岁的路易十五(1715—1774)继位。先王为保持政权的稳固曾留下遗嘱,命组成摄政会议,辅佐幼主。但巴黎高等法院否决了遗嘱,拥路易十四的侄子、奥尔良公爵腓力一人摄政。在腓力摄政期间(1715—1723),路易十四的一系列政策多被摈弃,贵族跋扈、宫廷腐败,政治黑暗。1723年腓力中风而死,两年后路易十五的太傅弗勒利掌握了政权。弗勒利执政17年,内政和外交上都谨慎从事,发展经济,与民休息,缓和社会矛盾,法国政局有了一定好转。但路易十五亲政后,法国政治腐败又趋加剧。路易十五平庸无才,且不视政事,在他统治时期,国家大权完全掌握在他的情妇手中,法国宫廷奢华靡烂,政府债务愈陷愈深,封建压迫剥削日益加重,社会矛盾十分尖锐。从1750年起,人民起义不断发生。路易十五的一个大臣描述说:“人们看到,在国王和他的臣民之间一种严重的对立正在增长”,“人民热衷于谈论立即革命的必要性”,专制制度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法国封建专制制度迅速衰落的根本原因在于它已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桎梏。经济上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行会制度严重束缚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为豢养一大批寄生的封建贵族,国家赋税不断加码,成为资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难以承受的重负。政治上,在路易十五统治时期封建贵族反动,排斥资产阶级分子进入政权机构,国家政权渐成封建贵族独霸的领域,资产阶级的利益在国家政策中也不再得到体现。这时法国资产阶级的海外利益也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在路易十五时期,法国参与了奥地利帝位继承战争(1740—1748)和英法“七年战争”(1756—1763),法军连连败北,尤其是“七年战争”中法国的惨败,使它失去了在美洲、东印度等地的大部分殖民地和势力范围,法国从此丧失了欧洲强国的地位。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已经成为法国资本主义发展的严重障碍,日益强大的资产阶级正在酝酿一场革命。

第三节 16—17世纪的法国文化

一、法国的文艺复兴

〔法国文艺复兴的产生和状况〕法国的文艺复兴是在商品货币经济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开始萌芽的条件下兴起的。新兴资产价级的经济和政治要求与基督教会的神学及经院哲学格格不入。为着自身的利益,他们逐渐在复兴古典文化的旗号下发展自己的思想文化。文艺复兴运动包含了复杂的阶级内容,但主导方面说来它是欧洲历史上出现的第一次资产阶级思想解放运动。

法国的文艺复兴受到意大利和北欧人文主义文化的重大影响。北欧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和一些意大利人文主义者都曾在法国游历、讲学,传播了人文主义文化。意大利战争中法国国王和贵族从意大利带回大量人文主义作品、艺术珍品和古代作家手稿,深深影响了法国文化艺术界。法国文艺复兴是在吸收和继承国内外优秀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法国的文艺复兴开始于15世纪末,繁荣于16世纪。15世纪下半叶,法国已有不少人开始注意对古典文化的研究,16世纪初出现了布戴·戴塔普尔·皮埃尔等法国第一代人文主义者,他们致力于古典作品的研究、考订、整理和编辑工作。在绘画、雕刻以及建筑等艺术领域中意大利对法国的影响几乎占据了支配地位。但在文学、思想领域则是在法国的民族传统文化基础上吸收了外来文化,形成了法国自己的人文主义文化。例如,法国人文主义学者对古典文化的研究保持了博学的特点,在思想领域继承和发展了怀疑主义思想。在文学表现手法上擅长讽刺,等等。人文主义文化的发展受到了基督教会及巴黎大学的仇视和扼杀,但由于人文主义文化在某些方面符合封建君主和地主贵族的需要,也得到了某些国王、公侯的支持和庇护。国王法兰西斯一世支持人文学者,1530年成立了以研究希腊语、拉丁语和希伯莱语为主的法兰西学院,成为人文主义学者同巴黎大学相对抗的基地。法兰西斯一世的妹妹,那瓦尔王后玛格丽特的宫廷则成为人文主义者的避难所。人文主义文化在同封建基督教文化的斗争中迅速发展起来。

〔拉伯雷〕拉伯雷(1495—1553)是文艺复兴时期法国最杰出的人文主义作家之一。出身律师家庭,早年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后来以行医为业,16世纪30年代开始转向文学创作。他通晓医学、天文、地理、数学、哲学、神学、音乐、植物、建筑、法律、教育等多种学科和希腊文、拉丁文、希伯莱文等多种文字,堪称“人文主义巨人”。拉伯雷的主要著作是长篇小说《巨人传》。《巨人传》共分五卷,取材于法国民间传说故事,主要写格朗古杰·高康大·庞大固埃三代巨人的活动史。《巨人传》是一部人文主义杰作。拉伯雷用夸张手法讴歌了“人”的伟大,表现了人类的巨大力量,颂扬人性。高康大一生下来便会说话,喝17000多头母牛的奶,他的衣服用12000多尺布制成。小说主人公高康大和庞大固埃两代巨人都具有超乎寻常的体魄和力量,公正善良的品德和乐观主义的天性,体现了人文主义者对人、人性和人的创造力的充分肯定。

拉伯雷提倡人的解放和自由。约翰修士在高康大支持下建立的特来美修道院是人文主义的理想国,体现了拉伯雷政治、社会宗教和道德等方面的思想原则。这些原则的核心是个人自由、个性解放。在这里,男女修士来去自由、交往自由、活动自由,而且“可以光明正大地结婚、可以自由的发财,可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高康大把院规概括为“随心所欲、各行其是”,表达了对基督教禁欲主义的蔑视和反抗,体现了资产阶级争取经济政治自由的要求。《巨人传》还表达了新兴资产阶级追求新的文化科学知识的欲求。这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作品,在小说中拉伯雷溶入了天文、地理、气象、航海、生物、人体生理、医药、法律、哲学、语言等大量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显示了作者的学识渊博,与封建神学和经院哲学作品形成截然不同的对照。拉伯雷把“使人的灵魂充满真理、知识和学问”作为作品的一贯思想,从开卷高康大降生时发出的“喝啊、喝啊、喝啊!”的喊声,到篇末神瓶发出的“喝”的谕示,首尾相应,表达了资产阶级冲破精神奴役、追求新思想、新知识的热切愿望。作品还鞭挞了封建的经院哲学教育,认为几十年的经院教育使高康大变得“呆头呆脑”、“糊里糊涂”了,只是在接受了人文主义教育后他才成为名副其实的“巨人”。

拉伯雷还以犀利的笔触针砭时弊,对基督教会、对教皇、对宗教神学和经院哲学,对教会的各种盘剥勒索和宗教裁判所的残暴,都一一进行了辛辣的嘲讽和无情的批判,嬉笑怒骂,入木三分。

拉伯雷是一位具有民主倾向的人文主义作家,他比较接近民众,他的作品继承了法国民间文学中讽刺和夸张的传统,大量运用民间语言和民间传说故事,为人民所喜闻乐见。拉伯雷在法国文学史和世界文学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对后世作家具有很大影响。

〔“七星诗社”〕在法国人文主义文化中拉伯雷代表了民主倾向,而七星诗社则代表了贵族倾向。七星诗社是七位人文主义作家的团体,其中以龙沙和杜·贝雷最为著名。1549年,杜·贝雷发表的《保卫和发扬法兰西语言》是七星诗社的宣言书。之后,杜·贝雷在《橄榄集》的序言、龙沙在《诗学概论》和《福朗西亚德》两书的序言中又分别对该派的理论和主张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七星诗社主张用法语进行文学创作,龙沙指出:“舍弃典丽的本国活文字而向死灰里发掘上古文字的余烬是大逆不道的行为。”他们肯定法语可以同拉丁语一样用来表达高深的学问和思想,主张通过吸收希腊语和拉丁语词汇创造新词汇等方法扩大法语词汇,推进法兰西语言的统一和发展。但是,他们歧视劳动人民的语言。在文学表现形式上,他们主张模仿希腊、罗马诗体文学及意大利十四行诗体,摒弃民间诗歌体裁,反映了他们脱离人民的贵族倾向。

〔蒙台涅〕蒙台涅(1533—1592)是法国文艺复兴后期最著名的人文主义者,出身穿袍贵族家庭,曾任法院顾问,两度出任波尔多市长。后来,因厌倦仕宦生活,幽居乡间,埋头写作。蒙台涅的主要著作是三卷散文体的《随笔集》,由107篇长短不一的散文构成,内容五花八门,无所不包。《随笔集》的主题是讨论“人”,通过研究自我而研究人类。他的书房里挂着古罗马作家泰伦修的箴言:“我是人,我认为人类的一切都与我血肉相关。”蒙台涅不同于早期的人文主义者,他既不热衷于翻译、整理或研究古典作品,也不像拉伯雷那样热情讴歌人的伟大和力量,欢呼人的解放,而是冷静地反思与探索人和人生。蒙台涅肯定人生的价值,肯定人的欲望和享受,他说:“一个知道如何正当地享受生存之乐的人,是绝对的而且几乎是神圣的完善之人。”在一篇文章中他告诉人们不要怕死,应尽情享受生活。只要能享受生活的乐趣,政治制度和宗教信仰都无关紧要。

早期的人文主义者崇尚古典,用古代的权威代替基督教会的权威。但作为后期人文主义者的蒙台涅却对任何权威都表示怀疑。怀疑主义是蒙台涅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蒙台涅的一句格言是“我懂得什么?”蒙台涅的怀疑是多方面的。他怀疑的主要锋芒是指向基督教会和封建制度。他怀疑基督教神学,认为“我们的信仰并不是我们自己获得的,它纯粹是别人恩赐的礼物”,“是由外来权威和命令取得的”,“无知是我们的宗教推荐给我们的,运用于信仰与服从”。蒙台涅强调人类见解的五花八门,“天下找不出那么两个人对同一事物持完全一致的看法”,认为一切知识都不可靠。在蒙台涅面前,早期人文主义者顶礼膜拜的古典大师同样成为怀疑和鞭挞的对象。

漫漫三卷《随笔集》,信笔写来,似不着边际,但实际上几乎篇篇都是射向基督教会和封建制度的利箭。蒙台涅的怀疑主义在当时也有助于打破对古典权威的崇拜,将科学和思想文化从古代作家的禁锢下解放出来,继续发展和进步。怀疑是科学和思想文化进步的先声。

〔博丹〕与蒙台涅同时代的人文主义者博丹(1530—1596)是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最著名的政治思想家之一,当过律师和检查官,担任过省议会的代表,后来又成为三级会议中的第三等级代表。1577年,博丹发表了《论共和国》一书,系统阐述了自己的政治思想。

博丹反对当时法国政治上的党派倾轧和宗教上的新旧教纷争,主张建立强有力的君权。为此他号召人们服从国王,在宗教问题上采取宽容态度。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博丹是欧洲国家主权理论的首倡者。他认为,家庭和其它经济、宗教等组织源自人类交往的本能,但这些组织又不断斗争乃至战争,胜者为主,败者为奴。为了维持秩序,这些组织联合起来,组成国家。国家是最高和最后的组织形式。根据罗马法理,家长在家庭内拥有绝对权力,国家对臣民也拥有绝对权力。博丹对国家和政府作了区分,认为享有主权是国家的基本特征,行使主权的制度决定了政府的形式。君主制的、贵族寡头制的、抑或民主制的政体形式取决于国家主权是授予一人、少数公民或大多数公民。他认为,在这几种形式中,排除女性继承权的世袭君主制是最稳定、最令人满意的政体,表达了此时资产阶级对法国君主制的拥戴。

然而,博丹并不主张绝对君主专制。他认为,国家权力应受到“上帝法”和“自然法”的制约。自然法体现为道德法。博丹对司法管辖权与财产所有权作过区分,指出统治者无权干涉臣民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他承认财产分配关系与政治权力分配有紧密联系,意识到公民财富太悬殊是危险的,但反对原始共产主义的平等理论。他反对国家对经济生活的过多干预,主张自由贸易。这些理论在不同程度上都反映了当时法国资产阶级的态度。

博丹关于国家主权的理论对法国和欧洲近代政治思想的发展产生过深远的影响。此外,博丹对史学思想的发展也作出了贡献。1566年他发表的《理解历史的方法》是西欧第一部比较详备的史学理论著作。他反对当时流行的历史循环论,提出了历史进步的观念。他指出,历史学是一门类似于自然科学的特殊学科,他还提出了地理环境对历史发展具有决定作用的理论。在当时条件下,这些思想不失为精辟见解。

二、17世纪的思想和文化

〔笛卡尔和伽桑第〕17世纪的法国是唯理论的发源地,这一新哲学流派的创始人是哲学家笛卡尔(1596—1650)。笛卡尔哲学对欧洲思想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他出身“穿袍贵族”家庭,曾以志愿兵身份参加过欧洲三十年战争,漫游过许多国家,1629年后隐居荷兰,潜心著述。1649年应瑞典女王之聘赴斯德哥尔摩,次年病逝。重要著作有《方法论》、《形而上学的沉思》和《哲学原理》等。

笛卡尔提倡理性,反对经院哲学的信仰主义,认为人人都有理性,应该运用理性对以往的各种知识进行大胆的、普遍的怀疑,用“理性”的尺度审查以往的一切知识。他提出的基本命题“我思,故我在”的基本点是怀疑,是对基督教及经院哲学的蔑视和反抗,是要求思想自由的呼声。笛卡尔用怀疑主义作为武器向基督教神学和经院哲学开战,以人类理性代替宗教信仰,具有反封建神学的进步意义。

笛卡尔把他的哲学分为两部分:“物理学”(自然科学)和“形而上学”(世界观体系)。在“物理学”中他提出了许多与当时的自然科学发展状况相适应的机械唯物论思想。他承认世界的物质性、物质的运动性和物质运动的规律性。笛卡尔不仅是哲学家,还是一位卓越的科学家。在物理学上他是能量守恒定律的创立者,在数学方面他是解析几何的创始人,在心理学、生理学等领域他也做出了重大建树。笛卡尔的思想在17世纪上半叶欧洲科学技术领域占据了统治地位。

但笛卡尔的“形而上学”却走向唯心主义。在解决哲学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时,他是一个二元论者。他认为精神与物质彼此独立、互不依赖、互不影响。在认识论上他是唯理论者,提倡理性,提倡演绎方法,但他把理性看作“天赋观念”,排斥感觉经验,滑向唯心主义的先验论。笛卡尔的哲学反映了当时资产阶级既反对封建制度、又软弱动摇、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两面性。

对笛卡尔的唯心主义观点首先发起批判的是同时代法国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伽桑第(1592—1655)。伽桑第的主要著作有《对笛卡尔〈沉思〉的诘难》和《伊壁鸠鲁哲学体系》等等。在政治上,伽桑第赞同社会契约论和自然权利说,认为社会和国家是通过社会契约而产生的,人民一旦把权力交给君主,就应该拥护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但如果君主专横暴虐,滥用法律,人民有权撤换他。在哲学方面,伽桑第基本上是一个唯物论者。他继承和发展了古代伊壁鸠鲁的原子唯物论,认为万物皆由原子构成,运动是万物之本性。在认识论上他是个经验主义者,继承并发展了伊壁鸠鲁唯物的感觉论,坚持知识起源于对外物的感觉,感觉比理性认识可靠。在伦理思想上他继承了伊壁鸠鲁的快乐论,认为人生的最高美德是追求幸福,身体的健康和灵魂的安宁是真正的幸福,否定了基督教的禁欲主义道德观。伽桑第的理论反映了资产阶级中比较激进阶层的利益。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伽桑第的唯物主义仍不彻底,他说:“我公开承认我相信有一个上帝,相信我们的灵魂是不灭的”,向宗教神学妥协和让步。

〔古典主义文学〕笛卡尔的理性主义为法国的古典主义文学提供了哲学理论基础。对17世纪的文学艺术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在17世纪法国文坛上,曾存在过三种不同的文学流派。除人文主义文学继续流行外,还兴起了巴罗克文学,即流行于贵妇人沙龙里的沙龙文学。贵族们无所事事,精神空虚,往往在虚幻缥缈的想像中杜撰出一些悲欢离合的艳情故事和历史故事。这些作品语言矫揉造作,晦涩难懂,表现出作者自命风雅,但实际上俗不可耐的贵族情趣。最主要的流派则是古典主义文学,它很快统治了法国文坛。

古典主义文学是在君主专制制度的扶植和控制之下发展起来的。胡格诺战争后伴随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巩固,历代统治者都加强了对思想文化领域的控制。1635年黎世留组织了法兰西学士院,负责制订语言规范,制订各种文学体裁的规格和格律,监督作家执行。1640年王家绘画、雕刻学院建立,起着相似作用。封建国家通过设奖金、赐年俸等手法笼络文人,扶植文化。当时,有名的文人学士大都趋聚首都,云集王宫,为王室服务。古典主义创始人、诗人马莱伯提出诗歌为王权服务,语言要明晰、合理,创作要有规律。

法国是欧洲古典主义文化的发祥地和中心。法国古典主义文化以理性作为基本内容。17世纪,古典主义文学大师下笔行文,都以理性作为标尺,严格以理性控制情欲。古典主义文学理论家布瓦洛曾说:“首先必须爱理性;愿你的文章永远只凭理性才获得价值和光芒。”著名悲剧作家高乃依的许多作品是以理性和感情、意志和欲望、义务与激情的冲突为主题展开的,而胜利永远属于意志、理性和义务。喜剧作家莫里哀认为古典主义的规律是人人必须遵守的“健全的人的逻辑”,悲剧作家拉辛则坚持古典主义最重要的概念是“合情合理”和“健全的理性”。古典主义文化注重写实,提倡仿古,强调形式和格律。布瓦洛认为,“作家永远也不能和自然寸步相离”,“不要离开常理去寻找文思”,“感动人的绝不是人所不信的”,主张文艺模仿自然,要求诗人们“好好地认识都市,好好地研究宫廷”,即描写市民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多种类型的人性。在文学形式上,他们主张模仿古代作品,从中得出规律和格律,用作指导。古典主义大师们提倡文字精炼、明确,合乎逻辑,形式严谨划一,遵从格律。例如,在戏剧创作上强调遵从法兰西学士院规定的“三一律”,等等。

法国古典主义文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三、四十年代是古典主义兴起发展时期;六、七十年代是繁荣阶段;八十年代末走向衰落。在法国古典主义文学中涌现了大批蜚声欧洲、名垂史册的卓越古典主义作家,其中最著名的有:喜剧作家莫里哀、悲剧作家高乃依、悲剧作家拉辛、寓言诗人拉·封丹、文学批评家布瓦洛等。

同人文主义文化一样,古典主义文学本质上也是一种资产阶级文化。古典主义作家歌颂理性,是对基督教神学、尤其信仰主义的批判。古典主义作家的作品大都揭露批判了封建制度、封建贵族和天主教会。人文主义文化强调天才、个性,强调官能享受,注重抒发强烈的个人情感,在文学表现形式上也不拘一格,不受格律限制。而古典主义作家则强调理性,注重形式格律,讲求统一。这些变化反映了17世纪法国资产阶级维护国家政治统一、害怕和反对社会动乱变革,以求在封建专制制度的扶植下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愿望。可以说,古典主义文化是人文主义文化在新形势下的发展。

三、宗教改革后的法国教会

宗教改革后,法国主要存在三种教派,即天主教、新教和詹森教。天主教仍为国教,新教得到了信仰自由。直到1685年路易十四废除南特敕令,法国新教徒的信仰自由才被剥夺,大批新教徒流亡国外。法国境内还大约有50万左右新教徒,秘密维持着新教组织。封建国家在1715、1724、1750年数次颁布法令,重申迫害新教徒,新教徒常常用武装起义表示反抗。直至18世纪70年代,专制政府才被迫逐渐放松迫害,1787年路易十六颁布《凡尔赛敕令》,承认新教徒的信仰自由和政治权利。

17世纪法国天主教会内部出现了詹森教派。詹森教是根据西属尼德兰伊培斯主教詹森的理论建立的,主张人只有得到上帝的恩惠才能得救,至于何人得到上帝的恩惠则是先定的,宗教活动不起任何作用。詹森教传入法国后,立即得到响应,信徒主要为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中心设在巴黎郊外的王家港。在“福隆德”运动中,不少投石党人信奉詹森教,引起王权对詹森教的仇视和迫害。路易十四亲政后,下令迫害詹森教徒,1709年逐出詹森教派修女,封闭王家港修院。1713年罗马教皇颁布敕令,宣布詹森派为异端。法王随即囚禁了2000多名詹森教徒。詹森教徒在迫害中,坚持活动,积极参与反对法国专制制度的斗争。

法国天主教自15世纪以来,向着“高卢主义”发展,即将法国天主教会置于法国国王控制之下。“高卢主义”在路易十四时期发展到高峰。1682年法国宗教会议草拟“四条款宣言”,宣称王权独立于教权,教皇不得作出任何侵害法国教会自由和权利的事情,重申了法国国王对法国教会享有高级教职的任免权和财产支配权等权利。

由于法国天主教会愈来愈臣属于王权,成为维护封建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所以受到王权和封建贵族的积极扶植,高级教职始终为封建贵族独占。有人估计,18世纪法国天主教会总资产约40亿里弗尔,占法国总财富的1/3,教会地产占全部土地总面积的1/5,教会从其地产和什一税中每年收入2亿里弗尔,相当于国家总收入的3/5。教会内部的腐败和丑闻十分惊人。教会贵族聚财斗富,沉醉在声色犬马之中。一些主教府邸中珠宝成堆,奴婢成群,美女云集。天主教已经成为一种最反动腐朽的势力,注定要首当其冲成为启蒙运动和资产阶级革命进攻的目标。

第四节 法国的启蒙运动

一、启蒙运动的兴起

〔启蒙运动的兴起和发展〕随着资本主义与封建专制主义矛盾的不断深化,法国新兴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反对封建统治与教会特权的斗争也迅速展开,这就是启蒙运动。启蒙运动是继文艺复兴后,在欧洲历史上出现的第二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启蒙,就是启迪和开导人们的反封建意识,给尚处在黑暗中的人们带来光明与希望,反对蒙昧主义、专制主义和宗教迷信,打破旧的传统观念,传播新思想,新观念。

启蒙运动从兴起到发展长达一个世纪之久,启蒙思想涉及宗教、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史学、美学和教育等各个领域,出现了各种学说体系和大批著名人物,广及欧洲许多国家,其中有英国的阿迪生、斯蒂尔和波普,德国的门德尔松和莱辛,意大利的维科,俄国的别林斯基、赫尔岑和车尔尼雪夫斯基等。但启蒙运动的中心却在法国。在法国著名哲学家笛卡尔的影响下,比埃尔·贝尔(1647—1706)首先把笛卡尔的理性主义用于宗教和神学,相信理性之光照耀着每一个人,并同样以怀疑论为武器,提倡理性,怀疑宗教,对宗教神学发起攻击,指出教会的虚伪和欺骗,打破了对教会所宣扬的蒙昧主义盲从,贝尔成为法国启蒙运动的先驱。到十八世纪中叶,启蒙运动进入高潮,群星灿烂人才辈出,大批思想界巨人纷纷涌现,其中最主要的启蒙思想家有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和以狄德罗为首的百科全书派及孔多塞。他们从各个方面向封建势力和教权势力发起勇敢的冲击,不辞辛劳地传播进步思想,开启人们的头脑,唤醒沉睡中的人们投入反封建反特权的斗争,启蒙运动作为成熟的反封建、反教会的进步思潮登上了历史舞台,不仅为未来的政治革命制造了舆论,而且为法国创建了高度的精神文明。

法国为什么能够成为启蒙运动的中心呢?这是由法国特殊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是法国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特别尖锐的产物。具体地说,主要原因有三:第一、法国是欧洲各国中封建统治最顽固、最反动的堡垒,是封建制度的最高典型,法国社会中第三等级与特权等级之间的矛盾特别尖锐,而封建制度的危机又空前严重,这就为启蒙运动的出现提供了社会基础;第二、法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新兴资产阶级力量的日益加强,形成了一批既有经济实力,又有文化教养的新兴阶级的代表,为启蒙运动的掀起提供了阶级基础;第三,教权势力的顽固和疯狂,迫使新兴阶级的思想家抛开宗教外衣,投向公开的理性宣传,而近代科学的兴起和英国革命的成功,则为启蒙运动的兴起提供了科学依据和理论实践经验,从而使法国的启蒙运动成为欧洲之中心。

〔启蒙运动的特点〕声势浩大的法国启蒙运动一经兴起,就具有鲜明的特点。特点之一是目标明确。启蒙思想家的锋芒所向十分明确,即反对王权、神权和特权,努力改变旧制度,建立新体制,各个启蒙思想家之间虽然存在着分歧和争论,但只要涉及到封建专制统治与反动的教权势力,他们总是采取共同行动,而且每个启蒙学者都根据各自研究的领域,积极宣传“理性”与科学,始终把主攻目标对准专制王朝与天主教会。他们高唱“理性”的赞歌,向往“理性的王国”,提倡用理性作为衡量一切、判断一切的尺度,把封建专制制度比作漫漫长夜,呼唤用理性的阳光驱逐现实的黑暗,消灭专制王权和贵族特权。强调只有科学才能使人正确认识自然,破除宗教迷信,从而增进人类的福利,实现美好的自由、平等、民主的新社会。

特点之二是思想一致。启蒙思想家都有基本相同的哲学理论作为指导思想,这就是怀疑论、自然神论和无神论。在启蒙思想家中,虽然多为自然科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文学家,而哲学家只占少数,但他们的思想和理论却在启蒙运动中起着主导作用,那些虽没有哲学著作的启蒙学者,也奉行着大体一致的哲学信仰,而且在启蒙运动的不同发展阶段上成为批判宗教神学的有力武器。怀疑论成为启蒙运动准备阶段的思想先导,而自然神论则成为启蒙运动发展阶段的思想家的标记,无神论则把启蒙运动推向更高的成熟阶段。正是在这种哲学思想的指导下,才使启蒙运动经久不衰,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哲学革命成了政治革命的先导,并使启蒙运动具有明确的行动纲领。

特点之三是行动坚决。启蒙思想家都正视现实,认真思考,联系群众,不畏强暴。他们深入社会,细心观察,对封建社会的种种弊端进行独立思考展开无情抨击,提出了理想社会的蓝图,为之进行不息的斗争。他们以人民自居,以宣传群众,启迪民智为己任,为使群众改变旧观念接受新思想,他们出版专门的学术、理论著作外,还出版了普及性的通俗读物,还运用小说、戏剧、诗歌等文艺作品让更多的下层群众了解新观念。因此,不少启蒙思想家都是学识渊博,才华横溢的多面手,例如伏尔泰,不仅著有哲学著作,还发表了大量的史学著作、文艺小说、戏剧和诗歌,堪称为启蒙运动的导师和领袖。这些思想家,常常冒着上断头台、坐牢和流放的危险,为追求正义、向往光明而贡献出自己的全部智慧。启蒙运动虽然有种种共同的特点,但在如何改变封建制度上,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别,反映出各派思想家的不同政治主张。

二、孟德斯鸠和伏尔泰

伏尔泰和孟德斯鸠从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出发,针砭时尚,议论朝政,急切渴望通过改良,革除封建统治的弊端和教会势力的猖獗,使法国走上资本主义自由发展道路。为此,他们提出了种种改革方案。

孟德斯鸠(1689—1755),原名夏尔·路易·德·塞孔达,出身于贵族家庭。父母早亡,他跟随伯父生活,受过法律教育,曾获法学学士学位。1716年伯父去世,他继承了伯父的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同时接受伯父的男爵封号。在法院的长期供职,目睹封建制度的专横、残暴和腐朽,使他心中愤愤不平。1726年,孟德斯鸠卖掉了法院院长的职位。不久,开始周游欧洲各国,尤其对英国政治进行详细考察。回国后,潜心学术,研究哲学、法学、文学和自然科学,通过著述,寻求革新之路。一生著作甚丰,其中主要有:《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论法的精神》等。

孟德斯鸠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反叛者。他猛烈攻击封建专制制度,抨击君主的暴虐、贵族的专横、宫廷的奢侈和官场的腐败。他说,在专制国家,“法律等于零”。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荒唐的是“如果国王是在酒醉或是精神失常时做出这个决定的话,他的敕令仍然是要执行的”。君主一人集中了无限的权力,可以任意剥夺别人的生命。他气愤地指出,人民应该抵制国王为所欲为的暴政。

孟德斯鸠还对封建统治的精神支柱天主教会发起进攻。他从自然神论出发咒骂教皇罪孽深重,非常幽默地称教皇是比国王更狡猾的魔法师。他主张把上帝和人分开,反对神人同形论,反对灵魂不灭说。他揭露了灵魂不灭说给人类带来的严重恶果:“毒害人们不去关心现世生活,不想为改善现世生活而奋斗,差不多在世界各方和在一切时代,都曾使妇女、奴隶、国民、朋友等自杀,希望这样可以到另一个世界去为他们所敬爱的人们服役。”但是,他不是革命者,也不是无神论者,他只主张限制王权,改革宗教,使宗教教义符合当时资产阶级的利益。

孟德斯鸠最卓越的贡献是他对未来资产阶级国家制度的设想和法学理论的阐述。孟德斯鸠是君主立宪制的拥护者。他把国家的政体分为共和、君主和专制三种,他说:“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君主政体是由单独一个人执政,不经过遵照固定和确立了的法律,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因此,共和政体是“德行”,但做不到;专制政体是“恐怖”,必须坚决反对;只有君主政体是一种最理想的制度。只要有法可循,君主依法行事,就可以达到“政治自由”。他认为,要实现君主立宪政体,必须象英国那样,建立一个“三权分立”的政府。

孟德斯鸠把国家权力分成三种: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他认为必须把这三种权力分开,把立法权交给议会,司法权交给法院,行政权归国王。三者必须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并使它相互平衡、相互牵制。只有三权分立才能实现公民的政治自由,才能有效地防止君主滥用权力。如果不划分权力,国家必然会走向专制。可见,孟德斯鸠提倡“三权分立”的目的,就是要限制国王的无限权力,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要求参政的愿望,所以,三权分立说成了法国大革命中资产阶级的政治纲领。奠定了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理论基础。

孟德斯鸠非常强调法的作用。他详细阐述了法律的本质、刑法、民法、婚姻法和家庭法、国际法等理论,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酷刑,主张置刑必须比例正确,刑罚必须有教育意义,舆论可作为反对犯罪的工具,等等。这些理论的提出,不仅是对残酷的封建刑法的批判,也为新兴资产阶级关于人身、财产安全和言论出版自由提供了法律论据。成为资产阶级法学理论的奠基人。

伏尔泰(1694—1778)原名弗郎索瓦·玛丽·阿鲁埃。出身巴黎一个富裕的资产阶级家庭,父亲是法院公证人。少年就读于路易大王中学,他在这所等级森严的教会学校受到种种歧视而播下了反抗封建特权的种子。中学毕业后迫于父命,进入法律专科学校。而后却又违背父命,爱好文学与诗歌。因写诗讽刺朝廷,又与贵族发生冲突,于1717、1725年两次被投入巴士底狱,1726年被驱逐出境,流亡英国达3年之久,深受洛克、牛顿思想的影响,十分推崇英国的政治制度。回国后,以犀利的笔锋猛烈抨击天主教的黑暗统治和封建当局的腐败。他的书被查禁和当众焚毁,本人受到追捕。为躲避迫害,蛰居法国和瑞士边境的费尔内达15年之久,直到84岁高龄才回到巴黎。伏尔泰一生坎坷,却从未停止过用笔进行战斗,他用各种文体写作的作品达百卷之巨。其中,最著名的有:《哲学通讯》、《牛顿哲学原理》、《路易十四时代》、《论通史及各国习俗和精神》等。伏尔泰多才饱学、博大精深、文笔隽永、幽默,既是哲学家、史学家、政治家,又是诗人、小说家、剧作家。他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中最有影响的伟大人物之一,正如维克多·雨果所指出的,伏尔泰的名字所代表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整整一个时代。

伏尔泰是天主教会不共戴天的仇敌。他从自然神论出发,对教会和宗教迷误进行无情的揭露、嘲讽和批判。他指出教会是建立在“最下流的无赖编造出来的最卑鄙的谎话”之上的,是“最卑鄙的混蛋所作出的各种最卑劣的欺骗”的产物,是“分裂、内战和罪恶的根源”。在他看来,教皇、主教和神甫都不过是一群“文明的恶棍”、“两足禽兽”。他还愤怒地抨击宗教裁判所,对教会镇压异端深恶痛绝,指出“小偷仅仅窃取你的财物,而宗教裁判官却剥夺你所有的一切,……思想……灵魂……躯体”。他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对《圣经》的产生和基督教神学进行历史考察和批判。他常常在书信中写上这样的格言:“踩死败类”。这句话成为他号召人们起来向封建教会发动进攻的总口号。

伏尔泰在政治上初则赞成开明君主制,继则提倡君主立宪制。在他看来,封建专制主义下的等级制度和贵族特权,践踏了自由、平等。他认为“一切享有各种天然能力的人,显然都是平等的”。因此破坏自由、平等的封建等级制和贵族特权必须废除。他向往英国的政治制度,主张依靠开明君主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达到消灭等级和特权、限制王权进而建立英国式的政府。

伏尔泰坚决主张司法改革,严厉抨击法庭量刑不当。提倡有效地惩罚,反对无辜杀人,要允许被告人有顾问和律师,有权拒绝不合法的判决。伏尔泰曾以巨大的决心,坚定的行动,同各种枉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为一件件冤案平反、抗争,得到民众的信赖与支持。

但是,伏尔泰并不是革命论者,他对封建君王仍然抱有幻想,甚至把改革旧制度的希望寄托在开明君主身上。他对待宗教的态度也是不彻底的,他反对天主教的残暴统治,却并不否认上帝,他认为,出于维护社会公德的考虑,承认神要比否认神好。所以他并没有达到无神论,只是一位自然神论者。

三、卢梭和百科全书派

随着启蒙运动高潮的到来,涌现出一批更加激进的思想家,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卢梭和以狄德罗为首的《百科全书》派。

[卢梭的民主思想]让·雅克·卢梭(1712—1778),祖籍法国,出身在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出生5天丧母,10岁时父亲因决斗而坐牢。由于家境贫寒,又失去双亲的慈爱,卢梭从小就浪迹天涯,先后做过仆人、学徒、商店伙计和抄写员。16岁时流浪到萨瓦投奔有钱的华伦夫人,一住就是10年。在华伦夫人身边,卢梭如饥似渴地读书,广泛地思考和深入地钻研,先后学习了音乐、数学、天文、地理、历史、哲学和文学。30岁以后,卢梭离开华伦夫人,辗转瑞士、意大利和法国,继续过着贫困和流浪的生活,他同情民众的疾苦,不满特权的专横,对人间的严重不平等极为愤慨,拿起笔与特权社会抗争,一生写下了许多不朽的名篇,主要有:《论科学与艺术》、《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新哀绿绮思》、《爱弥尔》、《社会契约论》和《忏悔录》等。他的著作发表后继续受到政府和教会的残酷迫害,再度被迫离开祖国,直到晚年受赦免后,才重返巴黎。

在启蒙思想家中,似乎没有谁有象卢梭那样大的影响,他是一位多方面作出贡献的学者,一生与教权势力特权等级誓不两立。卢梭在与天主教神学的不调和斗争中,在对封建特权统治的愤怒批判中,大胆地提出了推翻封建制度的革命民主思想。他的革命思想象一阵狂暴的风,吹旺了资产阶级革命的烈火,法国封建专制的殿堂正是被这熊熊的火焰吞噬的。

卢梭探讨了社会正义问题,从分析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出发,提出了天赋人权的理论,论证了自由、平等的重要。他认为,人类的不平等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是后来才产生的。人类在进入社会状态前,曾生活在“自然状态”中,那时人人过着自由、平等、幸福的生活。可见,“人生来是自由的”,“人与人之间本来都是平等的”。“人人共同的自由乃是人性的自然结果”,是“天赋人权”。但是,随着私有制的产生,人们进入政治社会,出现了贫富,人类就开始了不平等的文明社会。卢梭认为,人类不平等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私有财产的产生,出现了贫富的不平等。富人为维护财产就欺骗穷人订立契约,制订法律。第二阶段为确保富人的私有财产,设立强有力的政府权力机构,确认强者对弱者的统治。第三阶段,政府机构蜕化,变成为专制权力,出现封建暴君的专横统治,使不平等发展到顶点。是封建暴君的野蛮统治破坏了天赋人权,民众对剥夺自由、平等权的暴君,有权用暴力恢复天赋之人权,实现自由、平等。卢梭认为推翻专制暴君是天经地义的,他说:“以绞死或废黜一个暴君为目的的暴动,乃是一件与他昨天处置臣民生命财产的那些暴行同样合法的行为”。卢梭从阐述不平等的起源中引出了非常革命的结论:民众有权以暴力推翻暴政。

卢梭以契约论为武器,论证了实现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理想。他认为,人民推翻暴君之后,就有权废除不利的契约,重新建立符合人民利益的契约,组成新的国家。他强调,在民主共和国里,必须坚持“主权在民”的原则,主权是至高无尚的,不可分割的。国家的最高主权属于人民。卢梭认为作为主权具体体现的立法权也应属于人民,他说:“立法权是属于人民的,而且只能是属于人民的”。因此,任何人都不能把自己置于法律的约束之外,只能以法行事。领袖、官吏不是人民的主人,而是人民的执法人,人民随时可以委托和撤换他们,而官吏则无权剥夺人民的决定权。卢梭十分强调法治,他认为法律不仅保障公民权利的平等,而且是个人自由的基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卢梭这种激进的民主思想,成为大革命的一面旗帜。

[百科全书派]《百科全书》的出版,使启蒙运动推向高潮。《百科全书》全名为《百科全书,或科学、艺术、工艺详解辞典》,1751年出版第一卷,1780年全部出齐,共35卷。为该书撰稿的有:科学家、作家、工程师、医生、航海家、军事家、社会活动家等著名人士140余人,由狄德罗(1713—1784)任主编,其核心人物有达朗贝尔、拉美特利、爱尔维修、霍尔巴赫、孔多塞等人,他们怀着共同的目的以《百科全书》为阵地,对国家和教会的反动势力发起猛烈的抨击,在反动派的疯狂迫害下,仍不屈不挠,团结奋斗,为真理而献身,故名“百科全书派”。

百科全书派以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为奋斗目标,以“理性”为旗帜,以无神论和人性论为武器,对封建的国家制度、伦理道德及作为其精神支柱的宗教神学,进行严厉的批判和彻底的否定。他们大力宣传唯物主义观点,宣传物质是第一性的,它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毁灭,反对上帝造人说。并指出,一切存在物都是处于不断运动的物质,认识来源是感觉,是外界物质作用于感官的结果。“没有感官,就再没有什么东西能使我们去认识”。他们从战斗的无神论出发,勇敢地揭穿了教会的虚伪和反动,明确指出任何超自然的存在,都是虚幻的产物,上帝创造世界是一种妄想。宗教是神圣的瘟疫,宗教迷信是僧侣用来束缚人们的观念,压制人们智慧的工具。暴君则利用教会来欺骗,他们狼狈为奸,共同联合起来窒息天才、理性和自由,奴役和压榨人民,因此,人民必须无情地摧毁宗教迷信和打击暴君。

宗教宣扬人生是一种过渡,天堂才是人们真正的故乡。法国唯物论者则严厉驳斥了宗教神学宣扬的这种“来世说”,爱尔维修愤怒地指出,这是叫人放弃尘世的感情,做一名服服贴贴的奴仆,去追求虚幻的天国生活。他说:“如果人生不过是宿店又何必对世事如此关怀?一个旅客是不会叫人修理他只住一宿的客栈的墙壁的”。法国唯物论者大声疾呼,人们应该关心人间的幸福和现实的利益,禁欲苦行,弃绝享乐,是完全违反人的自然本性的。他们宣告:人类的事业不是安排彼岸来世的生命,而是依靠知识和理性,以科学的征服和人类无限进步的信念,在现实的土地上建立人类和普遍幸福。

百科全书派就其政治倾向而言,比较保守,接近自由派贵族,主张开明君主制。可是他们的行动,却表明了他们是否定旧制度的宣传者,是工商业资产阶级的代言人。《百科全书》的出版,为法兰西民族建造了一座精神文明的纪念碑。

四、启蒙运动的历史地位

18世纪的法国启蒙运动,在法国和世界文明史上写下了不朽的一页,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启蒙思想家们高举民主、科学的大旗,通过学术论著、通俗读物、戏剧演出、诗歌朗颂、民歌小调,沙龙辩论和公开演讲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传播天赋人权、自由平等、主权在民的新思想、新观念、新理论。他们冲破千年禁区,把封建主义的传统信条倒转过来,使得世代被禁锢在封建思想牢笼之中的人们为之耳目一新,开始了对社会对现实的反思,从而解放了思想,提高了觉悟,鼓起了荡涤封建意识、冲决封建专制的勇气,激发了广大群众反封建反教会争民主的革命热情。为大革命作好了充分的舆论准备,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和思想武器。

启蒙思想的传播,还培育了一大批杰出的政治活动家和革命家,诸如拉法耶特、米拉波、布里索、罗兰夫人、罗伯斯比尔、丹东等等。各派革命领导人无一不是在启蒙思想的哺育下成长起来的。正是由于启蒙运动,才使法国大革命“完全抛开了宗教外衣,并在毫不掩饰的政治战线上作战”。从而使反封建的大革命达到非常彻底的结局。

启蒙运动一经兴起,就越出国界,跨过时代,成为各国先进人士的思想理论武器。法国启蒙运动提出的新思想直接推动并深刻影响了俄国、德国等封建大国中民主思想的传播,促进了这些国家反封建的文学革命和哲学革命。在意大利,许多启蒙思想的宣传者,都自称是法国启蒙学者的信徒和学生。对美国独立战争的影响更是十分明显,北美《独立宣言》中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思想,就是卢梭思想的法律化。法国是欧洲启蒙运动的中心,在某种意义上它的思想起着指导作用,不同程度地推动了世界上不少国家和民族及其人民争取自身权利的斗争。

法国启蒙思想家崇尚知识,提倡科学,他们所创立的全部学说,包括哲学的、历史的、文学的、政治的各个领域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念,是资产阶级精神文明的顶峰,同时也为人类精神文明建立了丰碑,为促进科学文化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启蒙思想家中的许多作品,已传遍世界,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强烈的革命气息,焕发出要革新、要前进的反封建迷信的精神力量,一直起着鼓舞人们奋勇上进的积极作用。

第五章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第一共和国

第一节 旧制度的危机和革命的爆发

一、革命前夕的法国社会

[路易十六的统治政策]路易十五在位期间过着穷奢极欲的腐朽生活,他曾说:“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1774年路易十五在民众的怨声载道中死去。他的孙子、王位继承人路易即位,称路易十六(1774—1792)。

路易十六喜爱狩猎和修锁,有“锁匠国王”之称。他并不专横独断,也不贪图享乐,但思维迟钝,行动笨拙,意志薄弱,容易为权臣左右。20岁即位后,左右国事的先是首相莫尔泊伯爵,继为王后奥地利公主玛丽·安托瓦内特。

面对祖父遗留下来的困难局面,尤其是财政危机,他一直尝试进行改革,先后起用四任主要的财政总监。1774—1776年任财政总监的是重农学派领袖人物杜尔哥,他上任后提出了庞大的改革计划:免除农民徭役,撤销国内关卡,取缔行会和商业公会,要求教士和贵族同第三等级一样纳税、实行开明君主政体。结果,遭到保守势力的反对而下台。1777~1781年,著名的瑞士银行家内克尔被授权主管财政,因为是外国人和新教徒,所以没有“财政总监”的头衔。为了解救宫廷财政支出的燃眉之急和混乱,他取消了杜尔哥的改革,只采取了极为有限而温和的措施,即紧缩开支,削减显贵年金,根据税收和公债量入为出,并欲以公布财政收支情况而开放一点政治,但也被迫引退。1783—1787年任财政总监的卡隆却采用了与内克尔正好相反的办法。他以提倡奢华和挥霍来取媚王后,笼络权贵,蒙骗群众,造成政府拥有充分的债务偿付能力的假象。他寄希望于1787年初召开的显贵会议会同意征收新税,但当政府每年巨额财政赤字的事实暴露出来后,他的垮台命运也就注定了。卡隆的职位空缺连同他所留下的烂摊子一起交给了图卢兹的大主教布里安,正是布里安把这场王家领导的改革引向了绝境。

[经济的发展]宫廷或政府的财政危机是一回事,国家或社会的经济状况则是另一回事。马蒂埃正确地指出:“这次革命并非爆发在一个贫穷的国家里,反而是在一个正在极度繁荣的国家里。贫困有时可以引起骚乱,但不能造成伟大的社会激变。社会激变往往是起于阶级间的不平衡。”

诚然,十八世纪后半期法国经济处在发展和转机阶段。在纺织业方面,手工工场已形成了相当的规模。里昂的丝织业有6.5万名工人,雄踞欧洲同业之首。奥尔良的纺纱业中已出现珍妮纺纱机。兰斯地区的呢绒工场以大量产品供应军需。在采矿和冶金业方面,东北边境的昂赞煤矿拥有4000多名工人,并装备了12台蒸汽机。克勒佐冶金工厂以最新式的技术设备名闻遐迩。阿尔萨斯的炼铁工厂也有了英国式的熔炉。可见,在工矿业的先进部门中,在手工工场发展的基础上,近代性质的生产已经萌芽。

在对外贸易方面也有长足的发展,仅次于英国而居第二位。1716—1789年间,出口的农产品增加1.5倍,工业品增加2倍,殖民地商品增加9倍,其中以对地中海东部诸国及西印度群岛的贸易最为活跃。仅1774—1787年的13年间,对外贸易总额就增加近1亿里弗尔,1787年时达到11.55亿里弗尔。贸易的发展促使沿海港口城市如马赛、波尔多、南特、鲁昂、勒阿弗尔等地的工商业和运输业趋向繁荣。

伴随工商业发展而来的是金融信贷的勃兴。银行数目快速增加,杜尔哥在1776年创办的巴黎贴现金库次年就发行纸币。为积集巨额资本而出现了股份公司,如印度公司、保险公司、自来水公司等。交易所中活跃着股票和债券的投机买卖。包税人通过替国王承包征收各种间接税、盐税、烟税、印花税等而大发横财。经纪人在商品流通领域大显身手,成为令人垂涎的职业。巴黎是当时金融业巨子汇聚之地。据内克尔说,当时法国几乎拥有欧洲近半数的现金。

在农业生产方面,在普遍的封建所有制和广泛的落后农耕方式之中,也冒出了一些新式农业的胚芽。在巴黎附近、法国西北部以及阿尔萨斯—洛林等地区,出现了产量最高、最为市场化的资本主义式农场,它们与工商业中心相伴生,构成农业革命的发源地。法国农业总产值从1701—1710年的11.85亿法郎增至1781—1790年的26.01亿法郎。1700—1790年间,法国农业生产估计每年平均增长0.6%,略高于人口每年平均增长率0.3%强。

由此可见,革命前法国的经济状况,即使称不上繁荣,至少也处在发展之中。

[社会的变化]如果说国家经济正在发展的话,那末,社会阶级间的不平等和广大下层群众的贫困却是确实无疑的。

一般认为,革命前法国人口总数约为2800万。1789年时,在整个国民收入中农业占59%,而农业人口却占85%。法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国。因此,要进行社会阶级分析,首先要从土地所有制问题入手。

革命前法国的土地制度极为复杂。大体上包括耕作者的使用权、部分个体农民的占有权、资产者的不完全所有权、贵族的领有权、教会的拥有权等,而作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国王又似乎具有最终的所有权,这些都还不是近代意义上的所有权。总之,它是一种普遍保留着村社共耕共有习俗基础上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正是这种情况,使革命期间面临的土地问题分为三类,即废除封建权利和义务,拍卖教会和逃亡贵族的地产,处分村社的公有土地。

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形成了封建的等级结构。根据革命前的旧制度,从法律角度可以把全体法国人分为三个等级,即作为特权等级的教士和贵族,以及包括其余所有人口的第三等级。但从经济角度看,这三个等级在占有财富方面并非同其法律地位完全相符。

教士属于第一等级,约12—13万人,占总人口的0.4—0.5%。天主教会拥有全国土地的1/5—1/6。其收入除了教会地产所得(年平均在1亿里弗尔上下)以及接受教徒馈赠之外,主要还有什一税(每年超过1亿里弗尔)。高级教士由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长等组成,几乎都出身于宫廷贵族阶层,他们的平均年收入约数万里弗尔,高的可达数10万乃至上百万里弗尔。低级教士包括本堂神甫以下的所有神职人员,一般出身低下,平均年收入约数百里弗尔,其中少数人亦可达数千里弗尔。教士作为第一等级,享有免税特权,并且受到国家政权和教徒的尊重。天主教是法国专制王权的强大精神支柱。一般教士,特别是高级教士,是旧制度的支持者。但低级教士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要求革除教会的积弊,憎恶教会上层的腐化,同情被压迫群众的疾苦,故倾向于革命。

贵族为第二等级,约30多万人,占总人口的1—1.5%。全国大约1/5—1/6的土地属于贵族。他们除了地产所得之外,还因担任官职和在宫廷服务而获得年俸和赏赐。以世家贵族出身为主的佩剑贵族分为宫廷贵族和乡居贵族,前者约4000户,聚集于凡尔赛宫廷,其中一部分担任政府和军队的高级职务;后者一般居住在外省,活跃于地方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界。以受封贵族出身为主的穿袍贵族和行政贵族,由通过买官晋爵的道路而跻身于贵族之列的富有资产者所构成,他们分别担任司法职务、地方行政官吏、军队官佐等。少数上层贵族(公爵等)年平均收入达百万里弗尔之巨,奥尔良公爵(即菲力浦平等)在革命前夕年收入竟高达1000万里弗尔,一般大臣的年俸也有10—30万里弗尔。也有许多贵族已破落不堪,甚至负债累累。据说布列塔尼地区某地有1/3的贵族已穷到几乎象乞丐。然而,贵族所享有的种种特权(如免税、特殊司法审理权等)和荣耀的社会地位,仍是平民中野心勃勃者的追逐目标。贵族等级作为一个整体其利益是与旧制度休戚相关的,但由于同专制王权的矛盾,贵族等级内部各集团利益的冲突,以及启蒙思想的传播,从中也游离出一批倾向于革命的杰出人物。第三等级包括教士和贵族之外的所有居民,占总人口的98%以上。第三等级职业构成极为多样,经济地位也相差悬殊,大致上可划分为资产者、城市平民、农民三类。他们的共同点是没有特权,处于被统治地位,几乎承担国家税务的全部重负。

资产者的人口约25万,又可区分为食利资产者和实业资产者。食利资产者依靠投资放债的利息或收取地租为生,属于他们的土地约占全国土地总数的1/6。实业资产者由从事商业、工业和金融业的实业家构成,包税人是其中获利最多、最为富有的部分。大包税人富埒王侯,据统计,1751—1775年间去世的包税人平均遗产达390万里弗尔。资产者的上层与封建统治阶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作为一个新兴阶级,从根本上是同旧制度相对立的。他们的政治思想代表大多属于自由职业者。自由职业者包括律师、公证人、教师、医生等,其经济收入一般不高,但他们有知识有能力,思想活跃,勇于进取,从中涌现出一批杰出的革命领袖人物。

城市平民包括小业主、小商贩、行会师傅、手工工场和手工业工人、帮工、学徒和雇工等,总人数大约200多万。他们一般没有文化,从事体力劳动,生活贫苦,但内部差异也不小。工人日工资为数十个苏,大部分收入用来购买面包。他们不仅收入低微、劳动条件恶劣,而且深受物价(特别是粮食和日用必需品)上涨之苦。城市下层劳动人民构成了革命期间无套裤汉运动的基本群众。

农民人数在2000万以上,占总人口80%左右,而所占有的土地却只占土地总数的35%左右。革命前法国农民基本上获得了人身自由,只是在东部和中部的若干地区还残留大约100万名农奴。自由农民,根据其对土地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以及经营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本身占有足以维生的土地和农耕家畜的较富裕的有产农民,其中一部分由于租赁大片土地经营农场,牧场或葡萄园而成为资本主义式富农。这一类农民人数不多。人数最多的一类是租佃农民,他们从领主那里租种小块土地,或者交纳一定数量的实物或货币地租,或者按土地收益分成。当时最盛行的土地租佃制度是收益分成制。第三类是无地或极少土地的农村无产者,他们或者在农村充当雇工、打零和干杂活,或者流向城镇,成为城市无产者的后备大军。这一类农民人数也不少,仅次于第二类。

农民所受的剥削最重。由于各地地区差异以及各类农民处境不同,所受剥削的轻重当然也有程度之别,但一般说来有三重负担,即对教会、对领主和对王家政府。每次收成之后,先要向教会交纳什一税(从七、八分之一到十几分之一不等,平均约十三分之一)。然后向领主交纳各种封建地租并尽各种封建义务,如不甚高的年贡、香巴尔耕种税或几乎占收成半数的分成制佃租等,还要交纳烘面包税、榨葡萄酒税、使用磨坊税、过桥税、市场税等杂税及服一定日期的劳役。领主的狩猎权和养鸽养兔特权又使农民的庄稼遭到蹂躏。王家政府征收直接税(人头税、所得税、念一税等)、间接税(盐税、靴鞋税、酒税、烟草税等)和王家劳役(筑路、军用运输等)。

革命前国家征收的直接税和间接税如按人口平均分摊,大约每户年负担50—60里弗尔。但是,大约50万个家庭(教士、贵族、官员和许多城镇)享有不同程度的免税特权,而大约450万个下层穷苦家庭却几乎承受了全部税收负担。间接税重点不是征收奢侈品税,却对普通生活必需品征收重税,其中仅盐税一项每年即达5000万里弗尔。加上包税人的中间盘剥,就更加加剧了农民的苦难。据杜尔哥在1766年计算,在利穆赞这样的贫穷地区,一个家庭在各种税负之余,每年只剩下125—150里弗尔供生活消费,简直难以糊口。因此,在旧制度末期,流浪汉和乞丐的数目大大增加了。税负分担的极不合理,是农民抗议的重要原因之一。他们不仅反对封建领主,也反对腐朽的天主教会和专制主权。

二、改革的失败和革命形势的成熟

[政治经济危机的尖锐化]1787年布里安继任财政总监时,法国发生的几件大事使政治经济状况更趋恶化。一是1786年签订的英法商约此时已显露出严重后果。法国政府出于封建主阶级利益的考虑,为使英国减低法国葡萄酒的进口税,以牺牲本国工商业利益为代价,同意减低英国工业品的进口税,此后,英国廉价工业品源源输入,冲击法国市场,使企业倒闭,工人大批失业,造成了工商业危机。二是1788年天气反常,夏季的干旱,继以带雹的暴雨,最后又是冬季的严寒,使农作物大幅度减产,葡萄园也遭受摧残,出现了粮食奇缺,物价飞涨,城乡下层居民饥寒交迫的局面。其间,工资下降20—30%,而面包价格却上涨50%。据估计,全国约有上百万人被迫到处流浪,以求谋生之路,其中仅巴黎一地即超过10万。

在这种情况下,城乡群众连续发生暴动。1788—1789年间,农民暴动几乎席卷全国各地,其中以诺曼底、布列塔尼、阿尔萨斯、弗朗什—孔泰等地区的暴动声势最为浩大。暴动农民攻打领主庄园、烧毁封建文契、强迫领主和商人以平价出售粮食等。在北起里尔、敦刻尔克、南至马赛、土伦、埃克斯的许多城市都发生了市民暴动。普遍要求降低食品特别是面包的价格。其中最有名的是1789年4月底巴黎的“雷维耶翁事件”,数千名工人冲上街头游行示威,焚烧声言“工人不配吃好面包”的手工工场主雷维耶翁的模拟像,捣毁他的住宅和厂房仓库,并用石头和瓦片抵抗警察的镇压,双方死伤达数百人。

与此同时,启蒙思想广泛传播,知识阶层倾向于社会变革,公众舆论对专制统治和贵族特权表现出强烈的不满。在沙龙、咖啡馆和俱乐部中,无论是窃窃私语或是高谈阔论,主题总离不开对现政权的抨击。抨击性的小册子在社会上到处流传,它们反映第三等级各个阶层的利益,把启蒙思想的基本理论通俗化。剧作家博马舍的著名讽刺剧《费加罗的婚礼》以平民费加罗反抗贵族企图对其未婚妻实行农奴式初夜权的斗争并取得胜利的故事,来象征第三等级即将获得胜利。作者通过主人公费加罗的独白辛辣的嘲笑道:贵族们高傲自大,享尽荣华富贵,“但你们究竟作了些什么而值得享有这一切呢?只是在出娘胎时努力过一阵子!”该剧创作于1778年,直到1784年才冲破统治者的禁令开始上演,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由此可见,革命的危机已趋于成熟。不仅下层群众因生活所迫而暴动不息,知识阶层对现政权也失去了信心。而上层统治集团的分裂也以贵族抗税的形式表现出来。整个社会出现严重动荡。

[从显贵会议到三级会议]路易十六尽管不断试行改革,但财政危机反而日趋加剧。据1774年杜尔哥任财政总监时估计,当时年财政赤字约3700万里弗尔,债务总额为2.35亿里弗尔。到1787年时,年财政赤字上升到1.12亿里弗尔。由于参加美国独立战争而支出战费20亿里弗尔,再加上每年赤字的积累,到1789年时债务总额已增至45亿里弗尔。仅支付债务的开支每年即达3亿多里弗尔,占国家财政总支出6亿里弗尔的一半左右。国家财政已到了唯以为继的程度。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调整捐税政策,向特权等级开征捐税。

1787年2月22日召开的显贵会议迫使卡隆下了台,但新接任的布里安也别无良策,只有开征新税。显贵会议拒绝课征新税,不得不于5月25日草草闭会。布里安转而想强迫巴黎高等法院同意注册征收印花税和土地税,又遭拒绝。显贵会议和高等法院中的世家贵族和受封贵族们同样坚决维护本等级的特权,不想随便作出让步。他们提出召开三级会议的要求,希望借助于这一中世纪机构的权威来抑制国王的专制权力。教士等级也持同样的态度。同时,自由派贵族和广大民众也都带着自己的希望,或者要推行君主立宪制,或者要实现较大程度的自由和平等,普遍要求召开三级会议。

这样,形势表明国王已别无出路。1788年8月,路易十六终于同意在1789年5月1日召开三级会议。同月,布里安倒台,内克尔又被起用。

三级会议自1614年最后一次召开以来,已经中断了175年。会议由教士、贵族和市民三个等级的代表组成,每一等级的所有代表合起来只投一票,因此结果总是有利于特权等级。时过境迁,此刻形势大变,第三等级已羽毛丰满,他们不愿再接受只占1/3的代表名额和按等级投票的方式。

1789年2—5月,举行了三级会议代表的选举。按照政府公布的选举法,贵族和高级教士的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而第三等级却实行复选制,并受财产资格和居住年限的限制。其间,第三等级的思想家政治家进行广泛的宣传。各个等级和各个阶层以陈情书的形式委托代表传达自己的政治和经济要求。据估计,陈情书总数达5.5万份之多。在陈情书中,第三等级严厉谴责专制政治,要求制定一部宪法来限制国王和大臣的权力,根据宪法定期召开国会,由国会制定法律和决定税收。由于第三等级的积极活动,促使了革命形势的迅速成熟。

三、革命的开始

[从三级会议到制宪议会]1789年5月初,三级会议准备就绪。选举产生的代表名额共1139名:教士代表291名,其中高级教士代表约占1/3;贵族代表270名;第三等级代表578名,其中律师几乎占一半,还包括2名教士和12名贵族。教士西哀耶斯和贵族米拉波就因为分别遭到本等级的排斥而被第三等级推选为代表。第三等级代表不仅居有人数上的优势,而且具有新兴势力的勃勃生气。

5月5日,三级会议在凡尔赛宫正式开幕。但是,无论是国王路易十六的开幕词,或是掌玺大臣巴朗登的致词和财政总监内克尔的讲话,都使第三等级的代表们感到失望,他们只谈财政困难和税收,而闭口不谈政治改革。这表明,宫廷只把代表们当作纳税人而不当作立法者,当作专制君主的臣仆而不当作拥有主权的国民的代表。面对第三等级咄咄逼人的形势,宫廷希望保持特权等级与第三等级的分裂;而特权等级也感到只有依赖宫廷才足以对付第三等级。

接着,由于代表资格审查问题而引发了关于会议召开方式的争执,进而导致第三等级代表在议会斗争中的胜利。第三等级主张三个等级一起开会,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这无异于取消等级划分,以个人表决代替等级表决;特权等级则坚持三个等级分别进行。争执持续了一个多月而不能达成妥协。第三等级不得不单独审查自己代表的资格,然后,于6月17日宣布他们代表全体国民,组成国民议会。19日,教士等级以微弱多数(149:137票)通过决议,加入第三等级的国民议会。当晚,在贵族和高级教士的怂恿下,国王以整修内部为借口下令封闭议会会场,企图中断议会的召开。20日,国民议会的代表们发现会场被封闭,愤怒异常。于是,在议会主席巴伊的率领下,代表们排着队转移到附近的网球场开会。在这空荡荡的会场里,站立着开会的代表们满怀神圣的责任感,一致举手通过誓言:在没有制定出法兰西宪法之前议会决不解散。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网球场宣誓”。会后,网球场又被封闭。22日,国民议会迁移到圣路易教堂召开。这一天,大多数教士代表参加了会议。23日,会场周围警备森严,国王亲自驾临并主持三级会议,命令撤销国民议会及其一切决议,仍然保留三个等级并分别开会,否则将解散会议。讲话完毕后国王立即离开会场,并命令散会。这时,教士和贵族代表遵命退席,第三等级代表拒不服从。米拉波以他高亢宏亮的声音号召第三等级的代表们信守不制定宪法决不散会的庄严誓言。他严词训斥前来督促会议遵从国王关于散会命令的大司礼官道:“去告诉你的主人,说我们来到这里是受命于人民,只有用刺刀才能把我们赶走。”于是会议继续进行,决定维持国民议会的所有决议,并宣布议员有不受侵犯的权利。随后几天,许多教士和贵族陆续来参加会议。到了27日,国王被迫同意三个等级共同开会,三个等级之分就此消失了。代表们沉浸于这场议会斗争胜利的喜悦之中,决心要完成自己的职责,即制定宪法,创建一个新型的政治制度。7月9日,国民议会宣布更名为制宪议会。

[攻占巴士底狱]在第三等级的代表们进行议会斗争的同时,另外两支力量也行动起来了:一方面是巴黎人民支持议会中第三等级代表的自发活动,另方面是宫廷企图集结军队,用武力扼杀议会。凡尔赛所进行的斗争引起了全国的关注,人民的政治热情空前高涨。巴黎尤其如此。报纸和传单迅速报道最新消息。街头巷尾对时局议论纷纷。在林荫大道和广场上,特别是在罗亚尔宫院内,到处聚集着聆听演说和朗读报纸的人群。6月25日,巴黎的400名三级会议选举人自动集会,不久即移往市政厅,组成常设委员会,成为支持国民议会和对付贵族阴谋的重要力量。6月29日起,又着手组织资产阶级的国民自卫军。巴黎的驻军为群众的激情所感染,往往参与活动,甚至拒绝执行向群众开枪的命令。6月30日,发生了群众冲进监狱救出10名因抗命而被囚禁的士兵的事件。

第三等级在议会斗争中取得的不断胜利,使宫廷十分震惊。宫廷贵族们敦促国王采取行动。6月26日,国王暗中下令调动军队集结巴黎和凡尔赛,决心实行暴力镇压。此时,大批军队陆续开到,特别是绝对服从国王的外籍军团的到达更加惹人注目。凡尔赛宛如一座大兵营,巴黎也被军队所包围。7月9日,国民议会上书国王要求撤走军队,遭到国王的坚决拒绝,反而以防止骚乱和保护议会为由,示意议会迁往外省。7月11日,国王下令驱逐内克尔,并撤换各部大臣,由老元帅布罗伊主持军务,着手调兵遣将,准备镇压。

7月12日(星期天)下午,内克尔罢官的消息传到巴黎,全城震动。此事被认为是国王的阴谋。年轻记者卡米尔·德穆兰在聚集着成千上万民众的罗亚尔宫院内登台发表激动人心的演说,指出内克尔被免职是即将对爱国者实行大屠杀的信号,大家只有拿起武器才有生路。接着,人们抬着披上黑纱的内克尔半身雕象沿街游行,一路上队伍不断壮大。王家军队一度冲散队伍,但大部分士兵反而转向爱国群众一方。当晚,人群又涌向市政厅,要求敲响警钟,武装公民。巴黎的一些选举人也到市政厅去,企图掌握领导权。

7月13日晨,巴黎市政厅和各个教堂的警钟敲响了,人们涌向大街和广场,组成了民兵队伍,在“我们要武器!”的口号声中,冲向武器库和军械厂。当天,设在市政厅的常设委员会决定组织4.8万人的国民自卫军,号召公民报名参军,以便控制局面。国民自卫军没有薪饷,而且要自备武器和华丽制服,因此,它只能由有产者组成。

7月14日,巴黎人民已控制了市内各主要地区。他们又在荣誉军人院发现了一批枪支,于是就用枪支、刀剑和大炮把自己武装起来。当巴士底狱城堡上的大炮正对准圣安东街的消息传开后,人们被激怒了,全巴黎响起了“到巴士底去!”的呼声。巴士底狱这座中世纪的城堡、关押政治犯的森严监狱,不仅由于它居高临下的地位对巴黎人民构成直接的威胁,而且由于它是封建专制黑暗势力的象征而令人恐惧和憎恶。从上午9时起,武装的人民和士兵团团围住城堡。在城堡司令下令开火后,双方开始了激烈战斗。经过4个多小时的围攻,以近200人死伤的代价,终于攻克了城堡,处死了城堡司令。这时,愤怒的人民动手用铁铲夷平这座可憎的监狱。

7月15日,国王的一名近臣向国王报告了巴黎的消息,路易十六吃惊地问道:“是一场叛乱吗?”近臣回答说:“不,陛下,是一场革命。”于是,路易十六有点清醒了,他告诉议会,已命令军队撤离巴黎和凡尔赛,答应召回内克尔,并表示要去巴黎会见群众。

7月16日,议会委派由100人组成的代表团到达巴黎,受到巴黎群众的热烈欢迎。代表团成员巴伊由于长期担任议会主席、在网球场宣誓时表现突出而被常设委员会任命为巴黎市长,拉法耶特则由于在北美独立战争中的功勋以及在议会中作为自由派贵族的杰出代表而被任命为国民自卫军总司令。

7月17日,路易十六来到巴黎市政厅,从新市长巴伊手里接受了蓝白红色帽徽(红蓝二色代表巴黎市,白色代表波旁王室),表示批准新官吏的任命。这一行动象征他已承认了议会,承认了巴黎市新政权,承认了这场革命。

以7月14日攻占巴士底狱为标志的法国革命的第一个回合胜利了。因为议会与巴黎的革命民众表现出联合的迹象,因为国王屈服了,因为使王权受到限制的君主立宪制事实上存在了。但是,革命远远没有结束,新的斗争势必波澜迭起,因为国王并没有真正屈服,以王弟阿图瓦伯爵为首的封建贵族纷纷流亡国外,策划组织国内叛乱和欧洲反法联盟,因为新掌握政权的上层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与广大法国人民有着严重的分歧。

第二节 君主立宪派的统治

一、君主立宪政体的建立

[市政革命和农村革命]攻占巴士底狱和以巴伊、拉法耶特为首的巴黎新市政机关的建立,迅即影响全国。许多城镇都以巴黎为榜样举行起义,捣毁当地的“巴士底狱”,建立新的市政机关和成立国民自卫军,从而使地方政权和武装力量都转移到资产阶级手中。国王委任的地方官吏,或者被驱逐,或者采取放任态度,有的甚至转而参与领导活动。各地情形大致相同,只不过行动方式和激烈程度略有差异。旧制度在城镇中的统治就这样几乎毫无抵抗地崩溃了。这场运动史称“市政革命”,它使大资产阶级的统治扩及全国范围。

农村革命的范围更广,持续的时间也较长。由于它带有更暴烈的色彩,使封建阶级连同其它有产阶级都感到惊惶不安,故史称“大惶恐”。农民手持猎枪、长矛、镰刀和棍棒,纵火焚烧领主的城堡,销毁封建契约和文书,甚至枪杀和绞死贵族领主。农村革命巩固了7月14日革命所获得的成果,说明这次革命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广泛的阶级基础。

必须指出,在这场农村革命中,农民反封建特权的斗争是同反一般所有权的自发斗争混合在一起的。在捣毁领主庄园和仓库时,农民们常常均分所获的牲口、粮食和其它财物;在打击封建领主的同时,他们也针对投机商、高利贷者和收税员。他们往往得到城市贫民的同情和支持。这就使城乡有产者,包括贵族和资产者都受到冲击。加上土匪出没无常、拦路打劫,更加剧了“惶恐”的气氛。于是,大资产阶级就利用他们新掌握的市政权力和武装力量对农民运动实行镇压,使革命之初的等级对立带有新的阶级对抗的性质。

[8月4日之夜]在农民运动激烈展开的情况下,制宪议会不得不首先把农民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作出适当的让步。8月3日,调查委员会向议会报告了农民暴动的情况,提议实行镇压。8月4日晚,制宪议会继续开会,讨论对策。会议认为,镇压只会使局势进一步恶化,故倾向于让步。自由派贵族诺阿耶子爵提议,为使农民放下武器,应无偿废除人身劳役,允许赎买封建权利,取消一切免税特权。接着,贵族和教士的代表们纷纷登上讲坛,慷慨地表示要放弃自己的封建特权。他们为自己的宽宏大度所感动,互相拥抱,涕泪俱下。这次会议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史称“8月4日之夜”。

8月5日至11日,制宪议会连续开会,具体讨论废除什一税和封建权利诸问题。法令规定:无偿废除农奴人身依附和徭役、教会什一税、贵族的狩猎特权;地租和贡赋将按规定价格予以赎偿;废除官职的资格限制和鬻卖制;取消第一、第二等级的免税特权等。但法令同时又加以限制:在政府还没有供养教士的经费之前,人民仍得缴纳什一税;拖延好久才定出来的贡赋赎偿比率,其数额之高也不是普通农民所能负担的。但是,不管怎样,这项法令终究开始冲破封建制度,并且以废除特权给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为大资产阶级同自由派贵族的联合统治奠定了基础。

[人权宣言]早在7月9日国民议会宣布更名为制宪议会,就有代表提出要在宪法之前加一个宣言,以说明制订宪法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但此议因7月间巴黎和各地的革命而搁置下来。8月12日起,又回头讨论宣言问题。8月26日,制宪议会正式通过《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简称《人权宣言》)。《人权宣言》深受十八世纪自然权论和启蒙学说的影响,一定程度上也以美国的《独立宣言》为范本。《人权宣言》宣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人民享有言论、信仰、著作和出版的自由;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人权宣言》承认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国家组织采取代议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人权宣言》公开声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行罪行法定主义和无罪推定原则。《人权宣言》的作者们认为,宣言所宣布的基本原理是普遍适用的,但实际上它是当时历史条件的产物。它以法律面前的平等代替封建贵族的特权,以个人自由和法律统治代替君主制度下的司法专制,以人民主权和代议制政府代替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它在7月间城乡人民革命的背景下承认了群众使用武力反抗压迫的权利。它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强调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所针对的目标主要是封建阶级。因此,它具有无可否认的历史进步意义,是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一面鲜明旗帜。《人权宣言》所宣扬的自由、平等和反抗压迫的原则,在当时起了难以估量的进步作用。它激发了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鼓舞他们把革命不断推向前进;它成为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锐利武器,它等于宣告了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诞生。

当然,作为资产阶级的政治纲领,《人权宣言》也有其阶级局限性。它所宣布的“自由”和“平等”,在现实中都是受财产制约的,因此,它首先有利于资产阶级。随后,在确定选举的财产资格限制时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没有废除法属殖民地的奴隶制度,又是一个有力的例证。

如果说全国范围的市政革命和农村革命在事实上推翻了旧政权的话,那末,《人权宣言》的发表则是新制度诞生的标志。

二、君主立宪派的统治

[政治俱乐部]制宪议会通过的8月法令和人权宣言,国王迟迟拒不批准,相反,却考虑出走梅斯,象英国国王查理一世于1642年出走一样,挑起内战。10月1日和3日,国王为秘密调至凡尔赛的佛兰德尔旅团的军官举行盛大的宫廷宴会。此举使遭受饥饿胁迫而对宫廷阴谋深怀恐惧的巴黎人民更加无法忍受。10月5—6日,巴黎群众自发前往凡尔赛,迫使国王全家迁至巴黎,制宪议会也随同迁移。这样,宫廷和议会的活动就处在巴黎人民的直接监督之下。10月5—6日事件是群众积极参与政治的又一次自发表现,再度破坏了宫廷镇压革命的阴谋。这次事件后,巴黎的政治局面一度安定下来,同时,政治俱乐部也迅速发展起来。

法国革命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政治俱乐部的活跃。它既脱胎于法国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传统,又在革命过程中得到发展。它是当时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政治活动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又是近代政党制度形成以前容纳党派分野的政治外壳。

最早出现的是布列塔尼俱乐部,它在三级会议期间由律师夏普利埃倡议成立,来自布列塔尼的代表们借此集会讨论问题。后来,其它地方的代表也都加入。

10月5—6日事件后,布列塔尼俱乐部迁往首都,设在巴黎圣雅各修道院内,所以便通称为雅各宾俱乐部。这时,它的成员已越出制宪议会代表的范围,开始吸收非代表参加。它以推翻君主专制、实行宪法为宗旨,故又称“宪政之友社”。这一宗旨起初还能够容纳从自由派贵族直到革命民主主义者的各种人物。后来,随着革命的进一步发展和党派斗争的激化,该俱乐部屡次发生分裂。雅各宾俱乐部是当时最重要、最著名的俱乐部,在法国革命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革命中各派的著名领导人好多都曾是它的成员。议会中的重大议题,往往都在那里进行公开辩论。它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影响深远。

另一个重要的俱乐部是1790年初成立的科德利埃俱乐部,因会址设在巴黎科德利埃修道院而得名。它的宗旨是对政府机关和官员实行监督以维护人权,故又称“人权之友社”。该俱乐部会费低廉,而且经常公开举行会议,对外敞开大门,因此,很容易吸引下层市民参加,并反映他们的政治和经济要求。这里很少有制宪议会代表,但常常能听到年轻革命家激昂慷慨的演说。它的主要领导人有丹东、德穆兰、马拉、埃贝尔、肖梅特等。

到1791年,在巴黎各区和外省许多城市涌现了一批人民团体,它们在发挥群众的政治热情和主动精神方面起了重大作用。其中最有名的是1790年创立的社会俱乐部,在这里曾提出过抨击私有制,要求实行财产平均主义的激进社会主张。另方面,保王派也曾成立过一些俱乐部,企图用以与平民的俱乐部相对抗,如“王政俱乐部”,它由于遭受群众反对和怀疑而被查封。

[制宪议会的反封建法令]1789年8月的人权宣言宣布了反封建的基本原则,但许多具体法令则是由制宪议会陆续制定、颁布和付诸实施的。

旧制度与它交叉重叠的地方区划有着密切的关联,各种封建等级特权和割据势力正是建立在旧省区、税区、司法区、军区、教区等等之上的。为了破坏旧制度的根基和奠立新制度的基础,必须统一全国的行政区划。1789年12月22日,制宪议会通过了西哀耶斯拟订的方案,规定把全国分为面积和人口都大致上相等的83个郡,郡以下分县、区和公社,公社为基层自治单元,郡则是介于王国政府与基层之间最重要的中间组织;公社行政官员由直接选举产生,郡县行政官员则由间接选举产生。司法体系与行政体系保持一致:郡设一刑事法院,县设一民事法院,区设一治安法院。在新的统一的行政区划的基础上,1790年10月正式废除了国内关税和入市税。

与此同时,制宪议会又从财产和荣誉方面废除了贵族特权和封建等级。1790年3月15日法令规定:废除财产继承和分配上的封建特权,如长子继承权、男权、门第特权等。1790年6月19日法令又规定:废除世袭继承的贵族阶层,废除一切爵位(公侯伯子男等)、家族纹章、私人扈从徽章等;一切公民都使用家族姓氏。这就是说,从今以后权力、财产和荣誉都平民化了。

如果说以上法令是对贵族等级的沉重打击的话,那末,对教士等级来说,其打击甚至可以说是致命的。1789—1790年间制宪议会的一系列法令就是如此。

首先是没收教会财产。制宪议会承袭了旧政权的紊乱财政和巨额国债,急于寻找解决办法。八月法令已规定,废除什一税,教士薪金由国家负担,这就为没收教产提供了前提。奥顿主教塔列朗建议,教士应为国家利益放弃这些财产,使国家用以维持宗教开支,并偿付国债。他认为这一措施并不与严格尊重私有制相矛盾,因为教士不是教产的主人,而仅仅是管理人;国家既然承担教会的开支,当然可以占有这些财产。许多教士代表激烈反对,但1789年11月2日,制宪议会仍以多数票(568:346)通过了没收教产的决议。

所没收的教会地产约值30—40亿里弗尔。为了使这笔财产得以兑现,制宪议会决定设立特种金库,先发行价值4亿里弗尔土地的“指券”,用以解财政的燃眉之急,1790年5—6月间又颁令以分期付款的办法拍卖教会地产,使土地落入资产者和富裕农民手中。这项措施摧毁了天主教会的经济基础,削弱了封建势力;使革命政权获得了一笔丰厚的财政供给,从而立稳脚跟;而教产的出售又有利于加强和培养拥护革命的阶级基础。

接着是对全国的教会组织进行重建,一方面为了节省教会经费,加强教会行政系统,另方面也为了使天主教会完全从属于国家。1790年7—8月间,制宪议会通过了《教士公民组织法》,规定:废除旧主教区,大大削减教区数目,关闭修道院(负责教育和慈善事业的僧团除外);主教区和行政区划一,即每郡设一主教区,共设83个;实行教职选举制,主教由郡选举人选出,教区神甫由县选举人选出,他们毋须罗马教皇授职,也不必向他交纳首岁教捐;教士薪俸由国家支付,按职务高低每年分别领取0.12—5万里弗尔不等。1790年11月又通过《宣誓法令》,规定教土必须宣誓效忠新宪政。这些法令取消了教会自成体系的独立组织,剥夺了教士旧日的职能,把天主教会变成从属于新国家政权的机构,因而引起了罗马教廷和法国国内大批教士的反对。

制宪议会还对赎买封建义务和废除行会制度作了具体规定。

1790年2—7月间,制宪议会颁布一系列法令,规定:对于地主向农民征收的各种贡纳税金,农民如能提出证据说明其为非法,则可拒付;对于地主“合法”拥有的封建权力,农民则须支付相当于20年税金总额的款项方能赎偿。这些条件对于农民来说都是相当苛刻的,但终究还是沿着削弱封建权利和义务的方向发展的。

1791年3月,制宪议会正式取消行会制度和对工商业施加限制的各种法规,实行经济自由主义政策。这无疑有利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但同年6月又通过《夏普利埃法》,以防止行会制为理由,宣布禁止工人集会结社和举行罢工。

从制宪议会以上各项法令看来,可以认为它没有考虑城乡下层群众的利益,在某些方面甚至是压制和损害他们的利益。但是,它终究沉重打击了封建制度,对社会实行了较全面的改造,从而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拓了较广阔的道路。

[联盟节]革命以及各种旧式行政区划的废除,使法国在政治和领土上都得以统一。无需再分所谓多菲内人、布列塔尼人或普罗旺斯人,各个地区旧有的特殊性被取消,大家都成了法国人,都服从同样的法律,同样纳税、同样不分等级头衔。人们为统一而欢欣鼓舞,先是个别省份之间自动结盟以示互助,继而要求全国结盟以庆统一。这个日期定在攻占巴士底狱的周年纪念日。

1790年7月14日,联盟节庆典在巴黎举行。清晨,来自全国各公社各县的代表,各郡的结盟军、巴黎的国民自卫军和军队代表,排着整齐的队列从巴士底狱废墟出发,穿过城区,在礼炮声中进入马尔斯广场。宽阔广场的四周草坡上聚集着40—50万观众。广场中央筑起一座高高的祖国祭坛。祭坛周围观礼台上坐着国王、宫眷、议会和市政人员。军队和结盟军的军旗迎风飘扬。400名身穿白袍、佩带三色飘带的神甫站在祭坛四角,奥顿主教塔列朗登上祭坛,在军乐声中举行弥撒,尔后又为王旗和83面郡旗祝圣。接着,当天被任命为全国国民自卫军总司令的拉法耶特登上祭坛作公民宣誓:“永远忠于国民,忠于法律,忠于国王”。制宪议会的议员们也作了同样的宣誓。国王路易十六起立表示自己拥护宪法。此时,广场上欢呼声四起,旌旗飘拂,人民相信君主的诚意,君主相信人民的拥戴。人们快活地唱起了《前进曲》,联盟节就在这感恩的歌声中结束。这一天天气不好,大雨打湿了人们的衣衫,但并没有冲淡他们的热情。

联盟节是法兰西统一的象征。自此以后,法兰西民族统一的基础不再仅仅是对一个共同国王的服从,而是根据为各个地区所共同接受的原则建立起来的新制度。国家已高于国王,一切都不再冠以“国王的”形容词,而称作“国家的”了。

联盟节是法国革命中各等级各阶级各集团表面上和谐团结的高潮,也可以说是革命所度过的短暂蜜月。

[1791年宪法]《人权宣言》公布后,制宪议会一方面就宪法的具体内容进行长时间拖延难决的争论,另方面又连续颁布了一些单项立法。这些立法损及贵族和教士的特权,使他们从不满转向仇恨、敌视、逃亡和反抗。同时,欧洲其他封建君主的敏感神经也被触动,他们以警惕的目光注视法国局势的发展,伺机干涉,而首先是包庇和鼓励逃亡者。

经多次策划之后,1791年6月20日路易十六一家化装出逃。但21日在离边境不远的瓦伦镇被发现,于25日被押回巴黎。瓦伦事件激起了群众的普遍公愤,使人民的政治思想发生了一次突变,原来拥护国王的人,有许多转而赞成共和,主张废黜国王。科德利埃俱乐部成了共和运动的大本营。雅各宾俱乐部内部发生分裂。左派痛斥国王的叛变行为。而拉法耶特、西哀耶斯、巴纳夫等君主立宪派分子则退出雅各宾俱乐部,另组斐扬俱乐部。制宪议会顽固地为路易十六开脱,说他不是出逃,而是被劫持,并宣布恢复其国王职权。7月17日,在马尔斯广场对一份要求废黜国王、实行共和的请愿书进行讨论并签名的数千名群众,遭到巴伊、拉法耶特等率领的军队镇压,死伤50余人。马尔斯广场事件表明第三等级内部的分歧已趋激化,反封建的革命阵营已经在向左右两端分裂,预示法国革命将沿着更为严酷的路线发展。

制宪议会的各项制宪工作到此才告结束,8—9月间宪法文件汇总呈交国王批准。9月14日,国王到议会宣布接受宪法。由于这部宪是在1791年批准生效的,故称“1791年宪法”。

置于宪法之首的是《人权宣言》。

宪法宣布法国为君主立宪国,保留君主制,但君主得服从法律。国家主权属于国民。国王已不再是“上承天佑”的神权君主,而是来自民权的“法兰西人的国王”。

宪法在国家机构的设计方面,明显地体现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它按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进行设计。

立法权属于一院制立法议会。立法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只有它才有权提出法案并通过法律,有权支配国家军备、国家财产和决定税收,有权最后决定宣战、媾和、结盟和缔约,各部大臣受议会监督并须定期向其报告经费支配情况。

立法议会任期二年,议员由两级选举产生。拥有选举权的只有所谓“积极公民”,即年满25岁、有固定住所、不当佣工、缴纳一定数额直接税、被编入国民自卫军的男子,每100名积极公民选出1名复选人(其财产资格要比积极公民高些),再由复选人选举议员(其财产资格更高)。议员名额按地域、人口和直接税额等三种比率分配。当时全国人口2800万中约有430万人为拥有初级选举权的积极公民。

行政权属于世袭国王。国王有权任命各部大臣、驻外使节、高级将领和统帅军队。中央设置6个部,国王的一切政令须大臣副署方能生效。国王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有搁延否决权。国王人身神圣不可侵犯,但若被废黜,则可交付法庭审判。规定王室经费为每年2500万里弗尔。

司法权属于选举产生的法官,实施陪审裁判制。

1791年宪法是法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它宣布人民主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王的行政权力。并且重申了前一阶段通过的许多反封建法律的原则,实际上确认了大资产阶级所建立的政权,因而具有进步的历史意义。

宪法公布以后,制宪议会即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于9月30日闭幕,让位给根据宪法产生的立法议会。

三、君主立宪政体的倾覆

[立法议会和君主立宪派的衰落]立法议会于1791年10月1日正式开始工作。它的构成与制宪议会有很大差别,因为根据新宪法选出的代表大致上都是来自革命之初建立的各地市政机关中的有产者及知识分子,故拥护专制制度和特权的教士和贵族等级代表已被排除在外。立法议会内部分为三派。右派264席,为掌权的斐扬派,他们坚持君主立宪制。这一派起先还能够掌握议会,但由于内部分裂、行动软弱且过于依赖国王而很快失势。中间派345席,他们拥护新制度,但政治上摇摆不定,一般支持得势的派别。左派136席,为雅各宾派,包括吉伦特派和山岳派在内,这一派主张实行共和制,他们人数虽然不多,却富有战斗力,常常能以气势压人的演说控制议会的局面。

斐扬派起初除了在议会中占优势之外,还掌握着巴黎市政机关和国民自卫军,并与以国王为首的内阁保持较紧密的联系。但国王却始终对斐扬派持疑虑态度。10月初,巴伊和拉法耶特分别辞去巴黎市长和国民自卫军司令职务。11月,拉法耶特竞选巴黎市长失败,后被派往前线。吉伦特派的佩蒂翁当选市长。这样,斐扬派就失去了对巴黎市军政的控制权。

这时,国内外的形势已呈恶化迹象。在国内,反抗派教士煽动迷信的农民发动叛乱。城市中食品供应的紧张和乡村中对仍保留着的封建权利的抗议,更加剧了形势的恶化。在国外,以王弟阿图瓦伯爵为首的逃亡贵族集结在边境的科布伦茨城,伺机反扑以复辟旧制度。奥地利、普鲁士、西班牙、俄国等封建君主都对法国革命事态的发展深感恐惧,企图进行武装干涉。8月间,奥普两国君主签署庇尔尼茨宣言,扬言欧洲诸国君主将以武力支持法国国王。

面对这一局势,吉伦特派领导人布里索等促使立法议会于11月9日和29日先后通过两个激烈的法令:一个法令宣布逃亡者有阴谋叛国嫌疑,如不在当年年底以前回国,即缺席判决死刑,剥夺其财产之收益;另一个法令规定反抗派教士必须于一周内宣誓效忠宪法,否则将取消其年金,如参加叛乱则予以扣押。这两个法令因国王拒绝批准而未能执行,国王因此更加被人民视作逃亡贵族的共谋者。

当时,战争问题是全国人民关注的中心问题。各个集团对战争问题的不同态度,形成了奇特的政治组合,给吉伦特派进入内阁创造了条件。吉伦特派主战最坚决,他们不仅相信法国能够抵抗侵略,而且相信可以通过战争把革命输出到国外。路易十六认为法国军队力量已经瓦解,在同欧洲列强的战争中势必一触即溃,那时就可以使专制王权复辟,因此也极力主战。斐扬派分裂为二:以拉法耶特为首的军人希望借战争重树君主立宪派的威望和权势,另一些人却担心战场上的失利将会危及新制度。以罗伯斯比尔为代表的山岳派坚决反对战争,他们认为,如果战争胜利就会加强现行制度,如果战争失败则会导致专制复辟;真正的“科布伦茨”(指反革命)不在国外而在巴黎,首要问题是深入革命。

于是,吉伦特派对斐扬派内阁发起猛烈抨击。1792年3月,国王任命吉伦特派组成内阁,迪穆里埃任外交大臣,罗兰任内务大臣。这个内阁并不符合贵族们的心意,但却是国王借以引发战争的工具。至此,战争已如箭在弦。

[“祖国在危急中”]这时,奥地利和普鲁士已决心作战,而吉伦特派决定先发制人。1792年4月20日,路易十六由全体大臣陪同来到议会,提议对“匈牙利和波希米亚王”(指奥皇弗兰茨二世)宣战。议会以压倒多数票通过了宣战决议。一场持续近1/4世纪的战争就这样开始了,其结局出乎任何一个党派的意料之外。

战争一开始,由于吉伦特派内阁指挥失当和立宪派将领的消极抵制,法军节节败退。6月13日内阁改组,罢免吉伦特派大臣,代之以斐扬派。

但战争形势更趋危急,普鲁士军队参战,开始越过国境入侵法国。以罗伯斯比尔、马拉、丹东为代表的雅各宾左翼呼吁,要取得战争的胜利,必须惩治国内的叛徒,废黜国王。

7月11日,立法议会正式宣布“祖国在危急中!”规定:一切行政机关都处于戒备状态,日夜办公;凡能够拿起武器的公民都须动员起来,领取武器,保卫祖国。数天之内,仅巴黎一地就有15000人志愿报名参加义勇军。全国各地也纷纷组成义勇军并陆续到达巴黎。其中来自马赛的义勇军,还高唱激昂雄壮的《莱茵军战歌》,步行27天进入巴黎。

[8月10日起义]爱国热情高涨的群众对君主立宪派的统治十分不满。他们决心推翻君主政体。7月底8月初,巴黎48个区中有47个区通过了废黜国王的决议。

7月25日,普奥联军总司令布伦瑞克在从科布伦茨发动进攻时发布告法国人民的宣言,声称:必须恢复国王路易十六的自由和合法权利,保证王室安全;巴黎如敢反抗,将予彻底摧毁。消息传来,巴黎民众更加怒不可遏,于是加速行动。巴黎各区一方面向立法议会呈送请愿书,要求立即废黜国王,另方面积极准备举行暴动。

8月8日,在圣安东区成立了起义指挥部,雅各宾派左翼成员在其中起了骨干作用。8月9日,起义队伍占领市政厅,改组市政机构,成立了新的巴黎公社,即1792年公社。同时,逮捕市长佩蒂翁,处死原国民自卫军司令芒达,把指挥权交给了雅各宾派的桑泰尔。

8月10日清晨,起义队伍在巴黎公社领导人率领下包围王宫,歼灭瑞士近卫军,占领了王宫。在武装群众的压力下,立法议会通过决议:停止国王职权,撤换各部大臣,迅即召开国民公会。路易十六被巴黎公社当作囚犯押送到丹普尔狱监禁,等候审讯。

8月10日起义得到了各郡的拥护。前线的将领们也承认了既成事实。拉法耶特因失望而脱逃,被奥军俘虏。从此以后,君主立宪派退出了革命舞台。

统治法国上千年之久的君主政体,终于在8月10日人民起义的革命洪流中被冲垮。这次起义结束了君主立宪派的统治,使法国革命沿着上升的路线进入新阶段。它把吉伦特派推上了统治地位,但也表明,一支新的更激进的政治势力已经成长壮大。

第三节 吉伦特派的统治共和国的建立

一、吉伦特派统治的开始

[巴黎公社与立法议会的对峙]8月10日起义之后出现了两个权力机关对峙的局面:一个是根据当天的决议即将解散的立法议会,另一个是未经选举产生的新巴黎公社。

这时的立法议会已经为吉伦特派所控制,新成立的政府(临时行政会议)成员也都由吉伦特派担任。吉伦特派对巴黎公社干预政权非常不满,指责它是非法机构,妨碍议会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力主解散公社。起义前夕成立的巴黎公社,在起义后扩大和整顿了自己的组织,由山岳派罗伯斯比尔、马拉、肖梅特等掌握领导权。他们认为此时的立法议会只不过是一个行将消失的政治残留物,而且对吉伦特派也极不信任,故主张发动巴黎群众直接行动,同时对立法议会施加强大压力。

巴黎公社采取了紧急的战备措施。它宣布征募志愿军,在短期内征集到3万多人;下令收集教堂的铜钟、铸像、金属栅栏改铸大炮,建立军械工场,构筑巴黎外围的防御;强制规定面包价格,封闭王党分子的报刊,对嫌疑分子实行监视;又迫使立法议会于8月17日通过法令,成立非常法庭。

立法议会在8月间也采取了几项重大行动。首先,决定实施以前被国王否决了的关于逃亡贵族和反抗派教士的法令;规定对富农征用粮食饲料以供军需;向军队派去拥有广泛权力的特派员。其次,取消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之分,规定凡年满21岁的男子都有选举权,8月下旬开始国民公会的选举活动。第三,颁布了若干较进步的土地法令。这些法令规定:在全体农民中间分配公有土地,领主必须把非法占有的公有土地交还给农民;宣布废除封建权利,除非领主能提供法律文件证据,否则不能拒绝赎买;被没收的逃亡贵族地产分成小块出售给农民,或供农民无限期租用,租金分期交纳。这些土地法令虽然未能完全兑现,但表明吉伦特派的土地政策比君主立宪派前进了一大步。

两个权力机关各自发号施令,虽然都是循着时局发展的方向行动,但由于政见分歧,时时发生冲突。8月30日立法议会通过了解散巴黎公社的决议。而巴黎公社则以逮捕吉伦特派领导人相威胁,使议会不得不撤回这项决议。斗争继续发展着。

[瓦尔米战役的胜利]8月间,前线形势告急。8月19日普奥联军越过国境。23日隆维要塞投降。9月2日凡尔登失陷。通向巴黎的大门已被敌军打开。同时,旺代以及其它一些郡叛乱扩大的消息也接踵传至巴黎。

9月2日,丹东在立法议会上发表著名的演说:“要战胜敌人,我们必须勇敢、勇敢、再勇敢,这样法国才能得救”。巴黎公社也号召人民拿起武器,并下令征募6万名志愿兵,随时准备开赴前线。其时,群众中流传一种激烈的看法:监狱中的反革命将要暴乱,在志愿军开赴前线之前,先要镇压反革命。于是,从当天下午起的几天内,一批武装人员涌进各个监狱,处死了大约1000名被关押的嫌疑分子。这就是引起不同观点史学家褒贬不一的“9月屠杀事件。”

普奥联军因得胜而骄傲异常,进兵迟缓,给迪穆里埃指挥下的法军造成会师的机会。9月20日,两军在离凡尔登不远的瓦尔米高地交火,普鲁土军两次发动进攻均受到法军猛烈回击,被迫撤退。在这次战争中普军损失虽然并不严重,但影响很大,因为它是革命法国对入侵敌军的第一次胜利,大大鼓舞了法国人民的斗志。不久,法军即转入反攻。

[国民公会的召开和共和国的成立]8—9月间选举的结果,共选出代表749名。国民公会的派系构成比立法议会更左。其中坐在会议大厅右边的是吉伦特派,占165席,包括布里索、佩蒂翁、韦尼奥、罗兰、孔多塞、伊斯纳尔等;山岳派坐在会议大厅左边的最上方,约100多席,包括罗伯斯比尔、丹东、马拉、圣茹斯特、库东、德穆兰等;中间派称作“平原派”(或称“沼泽派”),因坐居会议大厅最低处而得名,约近500席,他们在政治上并无定见,视形势不同而摇摆于左右之间。9月20日,国民公会成立时,以压倒多数票选举佩蒂翁担任第一任议会主席,并选出孔多塞、布里索、韦尼奥等担任秘书。吉伦特派在国民公会的前期居于支配地位。

瓦尔米战役胜利的次日,即9月21日,国民公会正式开幕。被赋与新的制宪职能的国民公会就其性质而言应代表全体国民,拥有一切权力,故巴黎公社也暂时表示服从。当时,丹东和布里索提议停止党争,因此会议在充满信任和合作的气氛中举行。

当天,国民公会一致热烈通过废除王政的议案。傍晚,在火炬照耀下,向巴黎市民隆重宣布这一决议,受到市民兴高采烈的欢迎。次日,国民公会采用了“共和国”的名称,宣布国民公会不是从自由四年开始,而是从法兰西共和元年开始。这一天标志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的诞生。后来制定的革命历法把1792年9月22日定为共和元年元旦。

如同参加革命的其它派别一样,吉伦特派起初也是主张君主立宪的。但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特别是瓦伦事件以后,共和思想传播日广。吉伦特派是革命各派中主张实行共和最早并且最坚决的派别。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同吉伦特派占优势的国民公会同时成立,这并非偶然。应该把缔造共和列为吉伦特派的功绩之一,当然这并不排斥其它进步派别和群众的重大作用。

吉伦特派在国民公会中占有支配地位,也控制了中央行政机构,按理它应该推行自己的方针政策。但是,它的统治缺乏坚实的社会基础,在巴黎尤其如此。山岳派和巴黎公社一开始就对它的统治构成严重威胁,使它没有任何行动自由。可以认为,自1792年8月起到1793年5月止的10个月中,吉伦特派从来没有真正“统治”过。

二、吉伦特派统治时期局势的发展

[战争的胜利和扩张]吉伦特派因坚决主战而掌握了政权,掌权后又得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战争的胜利来维持权威。

瓦尔米战役之后,普奥两军因内部分歧、传染病流行等原因而不断后撤。法军乘胜追击,全线越出国境,迅速冲向所谓“自然边界”的阿尔卑斯山和莱茵河。在东南方面,法军进入了萨瓦和尼斯,两地居民表示自愿归并法国。在东面,法国军队进入德意志境内攻占了莱茵河左岸的要塞美因兹,甚至占领了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在北面,11月6日在热马普战役中重创奥军,随后相继占领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列日、安特卫普和那慕尔。

法军所到之处都提出“给茅屋和平,对宫廷战争”的口号。赢得了当地平民的拥护。吉伦特派对占领区的方针是:保护当地的居民,并推行革命政策。这点在国民公会于11月19日和12月15日通过的两个法令中得到明显的反映。前一个法令宣布:凡欲恢复其自由的人民,均将予以友爱与救助,并命令法军将领援助这些人民并保护为自由而被压迫或可能被压迫的公民。后一个法令宣布:在占领区应视暴君和特权者为敌人,废除封建权利,取消什一税和一切旧税收,没收教会和世俗特权者的财产,组织新政权机关,并用武力推行上述法令。无疑具有一定的反封建意义,但也带有输出革命的扩张色彩。被占领区的人民终究是外国人,他们的民族意识本能地产生抵触情绪。同时,这些法令也使封建欧洲的君主们深为震动,害怕“法兰西瘟疫”的传播。

[吉伦特派与山岳派的斗争]吉伦特派在对外战争中虽然取得了初步胜利,在内部派别斗争中却不断失利。

出于对山岳派及巴黎公社权势的恐惧,吉伦特派在国民公会、雅各宾俱乐部、巴黎公社等三个阵地同对手展开斗争。他们指控对方破坏和扰乱秩序、要夺取权力实行独裁,特别是要对“9月屠杀事件”负责。在国民公会中,他们对罗伯斯比尔和马拉提出控告,未获成功。还提议各郡派兵到巴黎组成议会卫队,以保卫议会不受巴黎激烈分子的威胁,此目的也未达到。他们提出政府迁南方的计划,又被否决,并认为这是违背“共和国统一不可分割”原则的联邦主义。

在雅各宾俱乐部,吉伦特派本来人数并不少。但他们自视为拥护秩序的高贵者,越来越不喜欢参加嘈杂的公民集会,而宁愿躲到贵妇人主持招待的富家客厅里,在宁静的空气中从容聚谈。俱乐部要他们去参加辩论,布里索等采取不出席的轻视态度。10月10日,俱乐部几乎一致通过决定,开除布里索。自此以后,吉伦特派完全退出,雅各宾俱乐部成了山岳派的阵地。

吉伦特派原指望通过改选能够控制巴黎公社。10月当选为市长的佩蒂翁不肯就任,11月吉伦特派的尚邦又当选市长。但12月初选出的公社其他领导人却是坚定的山岳派,检察长为肖梅特,副检察长为埃贝尔,他们掌握了巴黎公社的实权。后来,市长一职也改由帕什担任。吉伦特派控制公社的指望落了空。

两派无止境的相互攻讦使国民公会多数议员感到厌倦,他们建议把议题转向有关共和国的大事上来。10月11日,成立了由吉伦特派占多数的制宪委员会。山岳派担心这个委员会只能制定出一部温和的共和制宪法,故极力要求把处置国王的问题立即提上日程。制宪问题因而耽搁下来。1793年5月以前,吉伦特派宪法草案曾被提了出来,因山岳派反对而未能讨论通过。

[审判路易十六]8月10日起义时宣布废黜国王以来,吉伦特派一直没有为审判国王作任何准备工作,而且也毫不隐瞒要拯救路易十六生命的意图。每当问题提出来时,他们总是寻找借口予以拖延。山岳派则抓住此一弱点发起进攻,使处置国王的问题带上鲜明的党派斗争色彩。各郡以及巴黎各区要求审判国王的清愿书纷纷送到议会。11月,从王宫的一个秘密壁橱中发现了大量文件,证明国王有勾结逃亡贵族和外国君主,企图破坏革命,恢复旧制度的罪行。于是,巴黎群众群情激愤,势不可挡。

国民公会中就有关路易十六是否拥有不可侵犯权、国民公会是否有权变为法庭、判决路易十六对共和国有没有好处等问题展开激烈争论。罗伯斯比尔、圣茹斯特等坚持认为,这不是一般的刑事审判,而是对待敌人一样的政治判决;这是拯救祖国的措施和保卫国民的行动,应该由国民公会宣布以革命的名义判处卖国贼路易死刑。但这一主张也没有被采纳。

一切营救路易十六的措施均告失败,最后决议由国民公会进行审判,由议员当场唱名表决决定。1793年1月14日—17日,表决分三次进行:关于“路易·卡佩是否有危害国家安全之罪”的问题,表决结果除少数弃权外,一致认为有罪;关于“国民公会对路易·卡佩之判决是否须人民批准”的问题,表决结果以424票对287票被否决;关于“路易·卡佩应受何种刑罚”的问题,表决结果是361票主张无条件判处死刑,26票主张判处死缓,334票主张监禁或放逐,5票弃权。投票结束后,吉伦特派的议长韦尼奥沉痛地说:“我以国民公会的名义宣布:国民公会判处路易·卡佩死刑”。

1793年1月21日(星期日)上午10时,在军鼓和“国民万岁”的呼声中,路易十六被送上了设置在革命广场(今协和广场)上的断头台。君主政体被推翻,昔日君王头上的神圣的光轮也从人民的心目中消散。但处决路易十六对于欧洲各国封建君主无异于一场惊魂夺魄的恶梦。

[忿激派的登场]战争给经济造成巨大的困难,战费和军队给养增加了政府开支和物资的消耗,海外贸易的萎缩造成某些原料的短缺和若干日用消费品的匮乏。建筑业、丝织业和奢侈品业陷于萧条和停顿,纸币的大量发行导致指券不断贬值,加上投机倒把、囤积居奇者的捣乱,使物价腾贵、粮食供应极为紧张。受损害最直接的首先是城乡下层群众。从1792年下半年起,巴黎和各郡就不断出现动乱,农民要求颁布平分土地的土地法,城市平民则要求限价。

在这种形势下,吉伦特派却奉行经济自由主义和维护私有财产的政策。1792年12月8日,国民公会通过法案,下令逮捕和审判“所有阻碍粮食自由流通的人”。1793年3月18日,又通过一项法案,规定凡宣传“土地法”者一律处以死刑。

这时,代表城乡下层群众利益的“忿激派”登场了,他们坚决要求限价、惩办投机者和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忿激派的领袖是科德利埃俱乐部成员、神甫雅克·卢。他愤怒地揭露自由、平等的虚伪,坚决要求平分土地,实行限价,严厉打击投机商。在忿激派的鼓动下,1793年2—3月间掀起了向国民公会的请愿运动和反饥饿骚动,甚至企图号召举行起义,以推翻吉伦特派统治。

对于忿激派运动,以罗伯斯比尔为首的雅各宾派则持冷漠态度。直到1793年3—4月,才与忿激派结成联盟共同反对吉伦特派。

忿激派的登场,表明推动革命进一步向左转从而结束吉伦特派统治的又一支势力出现了。

[第一次反法联盟]如上所述,法国军队越出国境并在占领区推行革命政策,以及把路易十六送上断头台,引起欧洲君主们的惊恐。法军占领比利时并威胁荷兰,尤其令英国不能容忍。1793年1月底,英国以路易十六被杀为由把法国公使驱逐出境。作为报复,国民公会于2月1日对英国和荷兰宣战。于是,以英国为首的第一次反法联盟很快就组成了,除了原已开战的奥地利和普鲁士之外,参加联盟的还有西班牙、葡萄牙、撒丁王国、那不勒斯王国以及德意志诸邦,几乎整个欧洲都与革命的法国相对抗。

为了应付危急局面,国民公会于2月24日颁布征兵令,强制各郡按指定数额征募兵员,总数共30万。

法国面对严峻的战时形势,必须根据战争和革命的需要作出衡量。吉伦特派已无力控制局势。

三、吉伦特派统治的终结

[救国的紧急措施]1793年春天起,国内外形势急剧恶化。强制征兵令在反抗派教士和保王党势力强大的旺代和布列塔尼一带受到坚决抵制,于3月间酿成大规模的旺代叛乱。叛乱者按军队编制组成三个兵团,把派去平叛的部队和国民自卫军都打败了。英国也乘机煽动并给以金钱援助。在前线,曾因组织1792年秋冬战役大获胜利而闻名的迪穆里埃,此时采取冒险行动,率主力部队进军荷兰,3月18日在内文德战役中惨遭失败,结果法军于3月底退出了整个比利时,几天后又退出莱茵河左岸地带。不久前所征服的自然边界在短短几个星期中丧失殆尽,只剩下美因兹要塞处于被围状态。野心勃勃的迪穆里埃象拉法耶特一样,企图以武力解散议会,重建君主立宪制,在阴谋败露后于3月底4月初叛变投敌。反法联盟军队开始入侵法国。

在危急的形势下,国民公会采取了一系列救国的紧急措施。

1792年10月17日成立的治安委员会于1793年1月11日进行改组,雅各宾派占了绝对多数。它掌管全国的警务治安工作,有权逮捕危害国家安全的嫌疑犯。

2月7日通过关于改组军队,实行义勇军和正规军混合编制的法案。

3月9日决定成立革命法庭,专门负责审理反革命犯。

3月19日通过法令,规定凡手持武器的叛乱者一律处以死刑,并没收其财产。

3月21日下令全国各公社建立监视委员会(或称革命委员会),负责监视嫌疑分子。

3月28日通过关于处决回国的逃亡者的法令。

4月6日,将1月1日成立的总防御委员会改组为以丹东为首的救国委员会,史称“第一救国委员会”。它拥有广泛的权力,包括对政府实行监督。

4月11日通过法令,规定指券按票面值强制流通,禁止指券与铸币之买卖,一切交易均以指券为准。

4月30日,正式确定议会特派员拥有行使中央权力的职权,使得革命初期的地方分权制转向中央集权制。

5月4日,颁布谷物最高限价法令,囤有粮食者必须限期向地方政府申报,并限价出售,违者罚款直至处死。

5月20日,规定对富人摊派10亿里弗尔公债。

所有这些措施,显然带有战时应急的性质,它们既违背了吉伦特派的意愿,在一定程度上也不符合雅各宾派的本意。后来在雅各宾派统治时期采取的各项专政措施几乎都在此时发端。吉伦特派对此犹豫畏缩、执行不力,必然要被更强硬的派别所取代。

[吉伦特派与雅各宾派之决战]迪穆里埃叛变事件再度引起党派斗争的激化,雅各宾派领导人罗伯斯比尔和马拉首先发起进攻。4月3日,罗伯斯比尔就迪穆里埃叛变事件发言说:“我以为要采取的第一条救国措施,就是决定审讯所有被指控为迪穆里埃的同谋犯,特别是布里索。”4月5日,马拉以雅各宾俱乐部主席的身份发出通告,要求各郡发动声势浩大的请愿和控诉运动,惩治在审判国王时企图以诉诸全民表决的办法挽救国王生命的吉伦特派分子。4月15日,巴黎公社向国民公会提出请愿书,点名指控22名吉伦特派领导人。

吉伦特派予以反击。4月12日,对马拉签发通告一事提出控告,国民公会于次日通过控告案。但雅各宾派所控制的革命法庭宣判无罪开释,马拉于24日凯旋式地回到议会。5月18日,吉伦特派指控巴黎公社是“无政府机关,同时追求金钱与权力的机关,”要求把它立即解散;为防止国民公会遭到巴黎暴力的摧毁,应在布尔日召集候补议会。国民公会没有批准此一提案,而是决定成立12人委员会(成员全是吉伦特派)对巴黎公社进行调查。5月24日,该委员会以阴谋叛乱嫌疑逮捕公社领导人埃贝尔等人。随后,吉伦特派议员伊斯纳尔对到议会来要求释放埃贝尔的公社人员发出恫吓:万一公社举行暴动,巴黎就可能被毁灭。“不久人们就会不知道巴黎曾经在塞纳河的哪一边岸上存在过了。”这是向雅各宾派发出决战的信号,被称为“新布伦瑞克宣言”。

[5月31日和6月2日起义]雅各宾派和巴黎公社决定诉诸暴力。5月26日,罗伯斯比尔在雅各宾俱乐部号召人民举行起义,他说:“当人民遭受压迫时,当人民除了自己一无所有时,谁不号召他们起来,谁就是胆小鬼。”5月29日,巴黎33个区的代表在主教宫成立起义委员会。30日宣布起义,任命昂里奥为武装部队总司令。

6月2日早晨,警钟敲响。昂里奥率领8万武装群众包围国民公会,用大炮对准议会,以开炮相威胁。议会发现争论已毫无用处,无可奈何地听任马拉宣读逮捕者名单,包括2名部长和12人委员会成员在内的吉伦特派主要领导人共31人。他们分别被软禁在私宅中,由宪兵监视。

6月2日起义宣告了吉伦特派统治的终结,把法国革命推向了上升路线的最高阶段——雅各宾专政。

第四节 雅各宾专政时期的共和国

一、雅各宾专政的开始

[1793年宪法和土地法令]雅各宾派与吉伦特派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为应付内忧外患的局面,愿意不惜任何代价来实现和维护第三等级的革命团结,甚至不惜为此作出让步和妥协。罗伯斯比尔曾在私人笔记中这样写过:“人民应该与国民公会团结一致;国民公会应该利用人民。”他还说:“要挑灯夜战制定一些好法律。”雅各宾派执政初期颁布的1793年宪法和土地法令就是此一意图的产物。

早在5月30日就成立了附属于救国委员会的塞舍尔等5人小组,负责起草新宪法。宪法草案于6月9日提出,10日经救国委员会批准,11日提交国民公会,24日通过。这部著名的1793年宪法又被称作“共和元年宪法”或“雅各宾宪法”。

1793年宪法包括新的《人权宣言》35条,宪法本文124条。它规定法兰西共和国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并确认社会的目的是谋求公共福利,政府是为保障人们享受其自然和不可剥夺的权利而设立的;公民享有劳动权、社会救济权和受教育权;主权属于人民,人民拥有反抗政府压迫的权利;成年男子享有普选权;最高立法权属于由直接选举产生的立法议会,最高行政权属于从各郡候选人中选出的、由24人组成的行政委员会,它对立法议会负责。

1793年宪法通常被认为是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宪法,是最终建立共和国的兰图。

雅各宾派希望广大农民群众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国民公会接连颁布了3个土地法令。6月3日法令规定,把逃亡者的土地分成小块出售,并允许贫农在10年内分期偿付地价。6月10日法令规定,按人口平均分配农村公社的公有土地。7月17日法令宣布,无偿废除一切封建权利和义务,销毁一切封建契约,隐藏文契者将被判处监禁。这些法令是法国革命期间最激进的土地法令,也是雅各宾派为了同农民群众结成联盟而付出的代价。

雅各宾派通过上述民主措施,同广大城乡人民群众结成联盟,扩大了政权的社会基础,为走向专政准备了条件。

[宣布全国处于紧急状态]1793年夏天,形势更趋恶化。5月底已在各地酝酿的联邦派叛乱,因6月2日被软禁的一部分吉伦特派领袖从巴黎出逃而迅速蔓延开来。西北部的冈城成了暴动的中心,布列塔尼和谱曼底地区随之响应,他们建立了一支以温普芬将军为统帅的军队,准备向巴黎进军。里昂是中部叛乱的中心,军队的指挥权落入王党分子普雷西和维里欧侯爵手中,他们与撒丁王国的入侵军取得了联系。在西部,得到英国支持的旺代叛乱继续扩大,卡特利诺等指挥下的旺代军攻下索缪尔和翁热,企图占领南特。到7月中旬,全国83个郡中大约有60个卷入了叛乱。

与此同时,前线也节节失利。英国直接参战,约克公爵指挥的汉诺威军在荷兰军的支援下包围了敦刻尔克。科堡亲王统率的奥地利军包围北部边境诸要塞,贡德和瓦朗西安相继陷落。布伦瑞克公爵率领的普鲁士军夺取了美因兹,进而包围兰道。撒丁王国军队进逼萨瓦。西班牙军越过比利牛斯山,向鲁西荣推进。英国舰队封锁了法国的大西洋和地中海海岸,科西嘉岛宣布脱离法国。

英国的封锁和国内的叛乱使粮食供应更加困难,投机商人囤积居奇使物价飞涨,指券到7月份已降到票面值30%以下。7月13日,雅各宾派著名领袖马拉被吉伦特派分子夏洛蒂·科黛刺杀。巴黎的气氛更形紧张。忿激派要求实行恐怖,惩罚投机商,派革命军到农村征集粮食,逮捕一切嫌疑犯,清洗和改组军队等。9月4—5日,巴黎群众手持武器走上街头,提出“对暴君作战!对贵族作战!对囤积居奇者作战!”的口号。肖梅特率领代表团向国民公会坚决要求“把恐怖提上日程”。

内忧外患的危急形势和下层群众的强大压力,终于把掌权的雅各宾派推上了革命专政的道路。7—8月间救国委员会的改组和宣布宪法暂停实施,标志着革命专政的建立。

4月6日成立的以丹东为首的救国委员会被认为过于软弱无能。7月10日进行了改组,丹东派分子落选,圣茹斯特、库东、圣安德烈等罗伯斯比尔派分子当选。7月27日,罗伯斯比尔本人进入救国委员会。经过8月和9月的调整,罗伯斯比尔派掌握了实权。这就是著名的“大救国委员会”,或称“第二救国委员会”。

8月12日,各地代表向国民公会提议延期实施宪法。23日,国民公会发出总动员令,宣布全国处于紧急状态。28日,巴雷尔代表救国委员会在国民公会宣布:“在阴谋包围我们时不能够简单地实施和平时期使用的宪法法律。”

二、雅各宾派的集权和恐怖

[革命专政的纲领和机构]雅各宾派革命专政有其纲领、机构和中央集权的运转方式。

革命专政的理论纲领,在圣茹斯特1793年10月10日的演说及罗伯斯比尔1793年12月25日(共和二年雪月5日)和1794年2月5日(共和二年雨月17日)的演说中得到明确的表达。圣茹斯特指出,鉴于危急的形势,直到和平实现之前,宪法应当被搁置,政府应当是革命的机构。罗伯斯比尔指出,宪法政府只能在和平时期发挥作用,战时就得暂停,否则将会导致自由的毁灭。宪法政府的目的是保存共和国,革命政府的目的是创建共和国;革命本质上就是内战,因此革命政府必须采取非常措施以应付危急形势。和平时期政府的生命力在于施行仁政,战争时期政府的生命力既在于施行仁政,也在于实行恐怖;没有仁政的恐怖会祸国殃民,没有恐怖的仁政会软弱无力。

革命政府的组织纲领是国民公会根据圣茹斯特和俾约—瓦伦的提议,先后于1793年10月10日和12月4日(霜月14日)通过的两个法令。它们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是革命政府的法律依据。这两个法令规定:最高权力属于国民公会,它同时兼有立法权和行政权;临时执行会议、各部部长、各军将领都受救国委员会监督;治安委员会负责国内的警察事务;被派遣到各军和各郡去的议会特派员拥有广泛的权力,受救国委员会监督和指导;设置由中央任命的国务专员,负责在各地实施中央的法律。这两个法令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全国的权力集中于巴黎,各行政机关的权力集中于救国委员会。

革命专政政府是由救国委员会、治安委员会、革命法庭以及地方革命委员会等组成的。

救国委员会是革命专政机器得以运转的主轴。它控制了临时执行会议各部(1794年4月1日改组为12个委员会),有权颁发行政命令和逮捕令,直接负责外交事务、指挥作战、筹办军需,并通过粮食委员会(10月22日设立,1794年4月20日改为粮食和贸易委员会)指导经济。它向国民公会提出的法案一般都获得通过。它是雅各宾专政的决策机关,起着责任内阁的作用。

治安委员会是革命政府的另一个重要机关,负责国内的警察和治安事务,被称为“恐怖部”。1793年9月13日国民公会决定,此后治安委员会人员的名单由救国委员会提名。经改组后,成员保持为12人。

革命法庭负责审理一切有反革命企图和危及共和国安全的罪行。一经判决不得上诉或否定。1793年9月5日进行改组,其成员由救国委员会和治安委员会联合提名。改组后,审判员由5人增至16人,陪审员由12人增至60人,检察长下设检事5人。法庭分成4组进行工作。

革命政府通过派遣到各郡各军的特派员、设在各县的国家专员以及各地方革命委员会,把中央的法律和政令推行到全国。

[革命专政的措施]雅各宾政府在军事、经济、政治诸方面实行了一系列严厉措施。

在军事方面,颁布总动员令,改组军队。1793年8月23日的“全国总动员令”宣布:“从现在起到一切敌人被逐出共和国领土时为止,全法国人民始终处于征发状态,以便为军事服务。”国家的一切物资都被用于战争;18—25岁的未婚男子为第一批应征对象。到1794年春,法国拥有13个军,兵员总额近百万。

1793年2月原则上通过的关于把义勇军和正规军混合编制的法令在1794年春开始实行,两营义勇军和一营正规军合编成一个“半旅团”;废除了旧军队的白色军服,改行义勇军的蓝色制服;把大多数贵族军官清除出军队,同时从下层提拔高级将领;新军官们发挥主动性,克服旧军队的陈规陋习,创造适应于新军队的战略技术;军队特派员对指挥官进行严厉监督,任何无能和疏忽都被视为对共和国不忠;动员一批科学家和技术人员为军需生产作出巨大努力。这些措施为战争的胜利准备了条件。勒费弗尔评论道:“一支真正全民族的军队奔赴战场,这是自古以来第一次;一个民族成功地装备和供应一支庞大的军队,这也是第一次——这就是共和二年大军的新特点。”

在经济方面实行统制政策,严禁囤积垄断和实行全面限价。1793年7月26日通过的严禁囤积垄断的法令规定,囤积垄断是重大的犯罪;凡储藏有所列举的几十种日用必需品者必须于一星期内向当地政府申报,并于申报后3天之内分成小份出售;拒绝申报或申报不实者均处以死刑,其财产予以没收;国家官员如有滥用职权保护投机商而从中渔利者也以死刑论罪;刑事法庭根据此项法令所作的判决不得上诉。

1793年9月29日又通过全面限价令,对凡属于7月26日法令中列举的日用必需品均规定最高限价。除谷物、面粉、饲料、烟、盐及肥皂的价格须全国统一外,其它必需品的价格由各县规定,其标准为当地1790年的市场售价再加1/3。违者买卖双方均处以所售物品价格之加倍罚金,并列入嫌疑犯名单。同时规定工资的最高限额为1790年标准再增加1/2。这些法令可以认作是雅各宾派同城市平民结成联盟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此外,为保证军需和城市的供应,政府还采用征发制、国营制和配售制来管理经济。全国的所有资源、农民的农副产品、手工业者的制造品,都在征发之列。对外贸易、邮政和军事运输、银行和股票交易,都受政府的严格监督。政府直接创建了一些工场,又以提供原料和劳动力的办法控制私营工场的生产,征发产品,限制价格。在巴黎和一些大城市曾对某些生活必需品实行计划配售制。

1793年9月9日正式成立了以隆森为司令的“革命军”。这支由7200名步兵和炮兵组成的队伍,带着断头机巡回全国,用恐怖手段推行上述政策。

在政治方面实行恐怖政策,颁布嫌疑犯令。1793年9月17日颁布的《惩治嫌疑犯条例》规定:凡行为、关系、言论及著作表现为拥护专制政治、联邦制及敌视自由者,未能按规定证明其生活方法及已履行公民义务者,被停职或撤职的官吏,前贵族及其亲属或亡命者的代理人而未经常表现热爱革命者,革命期间出走的亡命者,均被视为嫌疑犯;各地监视委员会或代理其职权的其它委员会应在其辖区内编制嫌疑犯名单,并将他们收押、监管到和平时为止。这项法令对于真正的反革命分子无疑是可怕的威胁,但由于条文内容含糊和执行中的偏差,而使嫌疑对象不仅及于已犯罪者,且及于可能犯罪者;不仅有贵族,还包括经济、宗教政策的反对者。据估计,到1794年5月,全国被逮捕的嫌疑犯总数达30万之多。

革命法庭加紧了工作。10月初,对国民公会进行了一次大清洗,清除了吉伦特派议员及其同情者共136人,把其中一部分送交法庭审判。10—11月间,先后把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包括布里索、韦尼奥、罗兰夫人等在内的21名吉伦特派分子判处死刑。随后,又把奥尔良公爵菲利普—平等,斐扬派的巴伊、巴纳夫,以及一些将领送上断头台。在此之前,以危害共和国为借口逮捕忿激派领袖雅克·卢等,镇压了忿激派运动。与此同时,派往各地、拥有极大权力的特派员胡作非为,使中央对他们失去控制。科洛—德布瓦、富歇、巴拉斯、弗雷隆、卡里埃、罗维尔、塔利安等曾在他们的派驻地,主要是叛乱地区进行过激的屠杀。据统计,仅被直接判处死刑者约近1.7万人,如果加上未经审判而处死者(不包括在内战战场上杀死者),则达3.5—4万人。在所有业经查明身份的死者中,贵族占8.5%,教士占6.5%,而原来的第三等级则占85%。恐怖使革命政府以强制力追使全民族为救国而作出牺牲。

[前线转败为胜]雅各宾专政政府所采取的各项战时措施,使之能够动员全国的人力物力来对付国内的叛乱和外国的武装干涉,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793年夏秋,共和国的军队先后攻下了由叛军占领的重要城市冈城、马赛、里昂、波尔多,12月19日收复被英军占领的土伦,平定了联邦派的叛乱。12月23日,旺代叛乱平息。

此时,适逢反法联盟各国矛盾重重,指挥不一,故法军在前线也连连取胜。到1793年底,法军已开始掌握战争的主动权,由防御转入进攻,战场转移到国境线之外。1794年春,根据卡尔诺的战略部署,以新任司令皮什格鲁的北路军为主力,对科堡统率的奥地利军发起进攻。6月25日,阿登方面军和儒尔当率领的摩泽尔方面军占领沙勒罗瓦。6月26日,两军在弗勒鲁斯会战中击溃奥军主力10万人。皮什格鲁和儒尔当两军于7月8日会师攻入布鲁塞尔,然后分兵对付英荷军和奥地利军。向荷兰和比利时继续推进,于7月24日占领安特卫普和列日,进而控制整个莱茵河左岸地区。

法军在弗勒鲁斯战役中赢得了决定性胜利,第一次反法联盟军被打败,外国武装干涉暂告解除。革命政府的恐怖政策获得了成功。

三、雅各宾专政的瓦解和垮台

[雅各宾专政内部的分歧]雅各宾专政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可是在它的内部却包含着必不可免的瓦解因素。革命专政和恐怖政策一度行之有效,完全出于形势所迫,只是权宜措施,绝非长久之计。在内忧外患的形势下,由各个社会阶层代表组成的革命领导集团内部可以保持一定程度的团结,忍辱负重,一致对外。一旦危象解除,内部分歧顿现激化,从相互倾轧变成生死搏斗,终将导致专政的瓦解。

在雅各宾派内部明显地分为左、中、右三派,即埃贝尔派、罗伯斯比尔派和丹东派。斗争的中心问题是要不要严厉实行限价政策和采取恐怖措施。各派都想执掌政权,操纵两委员会,斗争不断激化。

埃贝尔派是继忿激派之后城市下层群众激进运动的代表,他们控制着巴黎公社。埃贝尔认为,一切罪恶都是囤积居奇者造成的,唯一的补救办法是断头台。他说:“正如不能宽恕较大的商人一样,也不能宽恕卖胡罗卜的商人”,“小商店也和大商店一样坏。”他们指责丹东派是“催眠派,”指责罗伯斯比尔派是“新催眠派”。

丹东派较多地承继了吉伦特派经济自由主义的主张,并要求“爱惜人类的鲜血”,实行“宽容”政策,撤销治安委员会,成立“宽容委员会”。丹东声言:“对于那些要使人民的行动超出革命范围及提出极端革命措施的人,我要求大家不要信任。”丹东支持德穆兰创办《老科德利埃报》,猛烈抨击恐怖政策,坚决反对恐怖扩大化,矛头不仅指向埃贝尔派,而且指向罗伯斯比尔派。

处于中间地位,受到两面夹攻的罗伯斯比尔派则是主流派,他们掌握着救国委员会的实权。这场斗争从1793年9月以后日渐加剧。罗伯斯比尔派起初是摇摆不定的。1793年11月狂热的反基督教运动造成严重混乱,罗伯斯比尔联合丹东使国民公会于1793年12月6日(共和二年霜月16日)通过了信仰自由令,从而给埃贝尔派以初步打击。丹东派于12月发动猛烈进攻,企图改组救国委员会,又使罗伯斯比尔对他们失去信任。12月25日(雪月5日),他对左右两派都作了谴责。

[恐怖走向极端和专政的瓦解]从1794年初起,罗伯斯比尔派迫于形势而继续向左转。2月26日和3月3日(共和二年风月8日和13日),圣茹斯特提出的风月法令规定:凡经审查被确认为“革命敌人”者应拘禁到和平实现时为止,其财产应被没收,无偿分配给“赤贫的爱国者”。此法令是极难实行的,事实上也始终未曾兑现,但它表明了罗伯斯比尔派继续推行恐怖政策的决心,既给予丹东派以沉重的打击,又企图剥夺埃贝尔派进攻的口实。然而,埃贝尔派却想乘机举行暴动以夺取政权。

于是,罗伯斯比尔派决定分别镇压左右两派。3月13—14日夜间,逮捕了埃贝尔派主要代表人物埃贝尔、隆森等16人,于24日送上断头台。3月30日夜间,逮捕了丹东派主要代表人物丹东、德穆兰等,4月5日丹东等20多人被送上断头台。在打击两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集权。3月27日解散了由埃贝尔派掌握的革命军;4月1日取消了临时执行会议;4月13日处决肖梅特,5月10日逮捕帕什,进而彻底改组巴黎公社,代之以由政府任命的官员。反对派被镇压了,政府的权力更集中了。但专政的群众基础也被瓦解了,掌权的罗伯斯比尔派陷于孤立。圣茹斯特已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他说:“要使恐怖政策不成为两面锋刃的武器是极困难的”,“革命已经冰冷了”。

罗伯斯比尔派曾指望再度鼓起群众的热情,以求革命的团结。他提倡理性崇拜,于5月7日(花月18日)发表关于宗教道德的演说,又于6月8日(牧月20日)举行了盛大的最高主宰节仪式。但是,在这些表面喧闹的底下,强大的新反对派暗流已在国民公会和两委员会内部形成。

救国委员会内部本来就存在着分歧。极左派俾约—瓦伦和科洛—德布瓦,对罗伯斯比尔等处决埃贝尔派、一度保护丹东派深感不满。温和派卡尔诺、兰代和科多尔郡的普里厄,对罗伯斯比尔等左倾的社会经济政策及恐怖措施极为反感。他们都反对罗伯斯比尔、圣茹斯特和库东的“三头政治”。治安委员会同救国委员会之间有着权力之争,经常发生摩擦。瓦迪埃、阿马尔、服兰等人对罗伯斯比尔的权势感到不安。在国民公会中,塔利安、弗雷隆等一批人则对罗伯斯比尔步骤深怀恐惧。反对派的矛头集中指向罗伯斯比尔。关于他“独裁”、“专制”的指责时有所闻,刺杀他的事件也屡次发生。

遭到孤立的罗伯斯比尔派却在恐怖的道路上愈走愈远,决心清除所有反对派。1794年6月10日(牧月22日),库东向国民公会提出由他和罗伯斯比尔共同起草的“牧月法令”,虽遭强烈反对,仍获通过。该法令以含混的定义扩大了“敌人”的范围,宣布:“凡是与人民为敌的都是罪犯,所有企图使用暴力或使用阴谋来破坏自由的人都是人民的敌人。”法令取消了辩护人制度,规定:“被诬告的爱国者可由爱国的陪审官作辩护,法律决不允许阴谋分子有辩护人。”法令还取消了预审制度,在缺乏证据时,法庭可以根据“内心的确信”推断判案。审判程序大为简化。连国民公会议员也只要有救国委员会等的命令就可直接送交法庭审讯,而毋需通过议会决定。从此开始了所谓“大恐怖”阶段。

此一阶段恐怖的特点是,死刑判决数量激增,普通群众在死刑犯中所占比例明显上升。据统计,从1794年3月到6月10日的3个多月中,巴黎共处决1251人;从6月11日到7月26日(热月8日)的45天中,则处决1376人。7月间被处死刑者中,贵族和教士仅占5%,中下阶层约占74.5%,其余为军政官吏。

[热月政变]无休止的恐怖不仅失去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也遭到了资产阶级本身的反对。诚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在反丹东派和埃贝尔派的斗争中罗伯斯比尔派获得了胜利,“但从那时起,对他来说,恐怖成了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从而变成了一种荒谬的东西。”

7月初,罗伯斯比尔已明显感到反对派人多势众,情绪一度消沉,不再出席救国委员会的会议。7月中旬,他把圣茹斯特从前线召回,决定发起进攻。26日(热月8日),罗伯斯比尔在国民公会发表长篇演说,指责政敌们在搞阴谋活动企图迫害他,声言要改组治安委员会、清洗救国委员会、惩罚叛徒。他没有具体指明谁是阴谋家,这使国民公会顿时鸦雀无声,人人自危。反对派决定反击。次日,即热月9日,经过密谋策划,国民公会完全被反对派所控制,在“打倒暴君”的一片呼喊声中通过逮捕令,罗伯斯比尔、库东、圣茹斯特等人当场被捕。当晚,巴黎公社曾把罗伯斯比尔从狱中救出,但不久又被国民公会的军队逮捕。

热月10日(7月28日),罗伯斯比尔等22名雅各宾首领未经审判即被送上了断头台。热月11日,雅各宾派巴黎公社的72名成员也被处死。雅各宾专政彻底垮台。热月政变意味着法国革命高潮阶段的终结。

雅各宾专政是法国革命整个历程中的一个阶段,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战争时期的非常政权。雅各宾专政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它把第三等级各个阶级阶层可能调动的力量都调动起来,集中到前线,从而击退了内外反动势力的进攻,保卫了革命事业。它进一步荡涤了封建残余,把农民从封建制度和教会压迫下解放出来,从而为日后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道路。它为了同城市平民结成联盟,甚至损及了本阶级的某些利益,从而使革命进程达到上升路线的顶点。它作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政治活动的资产阶级革命高潮阶段,具有十分典型的意义,对此后法国历次革命运动和其它一些国家的革命都曾产生过重大影响,留下了所谓“雅各宾主义传统”。

第五节 热月和督政府时期的共和国

一、热月党执政

[热月党的“反动”]热月政变时联合起来反对罗伯斯比尔派的那些国民公会议员,通常被称为“热月党人”。他们包括议会中的平原派、丹东派和埃贝尔派残余分子、政变后被召回的吉伦特派。其中最为活跃的塔利安、弗雷隆、巴拉斯等人,都曾以特派员身份在外地实行过恐怖。当恐怖政策在失去其存在的必要性并失去其主要执行者罗伯斯比尔之后,反恐怖政策的任务却奇怪地落在这些前恐怖分子肩上。当然,国民公会中反恐怖政策的中坚力量还是由原来的平原派构成的,那些在恐怖时期明哲保身、噤若寒蝉的议员们,如西哀耶斯、康巴塞雷斯等人,此时都恢复了活力。

所谓“热月党的反动”,其实是对恐怖的反动,是对雅各宾专政及其激进措施的反动。他们企图恢复1789年原则,重建一个正常稳定的政治制度以代替雅各宾派的战时制度。从而结束动荡和恐怖的岁月。可见热月党的这种“反动”,既满足在当时政治势力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大资产阶级代表们的要求,又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大多数居民对过度的恐怖怀有恐惧、忧虑、厌恶的心理而渴求松弛的急切愿望。为此,热月党采取了许多措施,以巩固统治。

第一,对各类反对派或政敌实行宽容和赦免。8月5—10日,两委员会批准释放巴黎的嫌疑犯478名。国民公会继而颁布法令,规定凡根据嫌疑犯法令而被捕,其中证据不足者一律释放,继续扣押者则需由当地革命委员会提供证据。1795年1月,因抗议“6月2日事件”而被监禁的72名(有67名还活着)吉伦特派分子获释,并恢复了国民公会中的席位。3月,参加联邦派叛乱的吉伦特派分子亦获赦。此外,国民公会还派遣代表同旺代叛乱者和布列塔尼的舒安党人进行谈判,答应实行宗教自由,给叛乱者归还财产和恢复公民权,其条件是叛乱者放下武器回归家园。这次谈判使内战暂告平息。同时,1795年2月21日颁布法令,在全国范围内给予天主教以有限制的自由。

第二,改革政权机构,削弱和取消雅各宾时期建立或强化的专政机器。革命法庭于1794年7月29日被停止活动;后经改组恢复正常审判程序;最后于1795年5月31日被取消。牧月法令也于1794年8月1日被废除。1794年7月31日改组救国委员会,塔利安等热月党人加入;同时其职权被削弱,仅限于负责军事和外交。由于规定其成员每月得更换1/4,故原有成员不久之后即被撤换。治安委员会的权力也同样被削弱。国民公会还派遣热月党人充任特派员,去更换各地的机构和成员,清除雅各宾专政残余,推行中央的政策。

第三,严厉打击雅各宾派的残余势力。早在热月政变的次日,雅各宾派的巴黎公社即已被摧毁。以弗雷隆为首、由富家子弟组成的“金色青年”把雅各宾俱乐部作为主要对手,他们手操短棒,横行街头,不断挑起斗殴。1794年11月12日,雅各宾俱乐部终于被封闭。国民公会中残留的雅各宾派分子或者被流放,或者被处死刑或自杀身亡。与此同时,“白色恐怖”也席卷了外郡许多地方,关在牢狱中的前恐怖分子被以1792年“九月屠杀”的方式处死。

[镇压芽月和牧月暴动]在战时形势下,生产萎缩,市场供应严重不足,投机倒把依然猖獗。热月党人却在1794年12月24日废除了最高限价法令,使物价再度飞涨。加上政府滥发纸币(总额已达80亿里弗尔),使指券下跌到仅及票面值的1/15。面包配给量不断减少,巴黎人往往成天排队才能买到一点点面包。他们怀念起不久以前既有面包又有权力的大救国委员会时期了。

国民公会对巴雷尔、俾约—瓦伦、科洛—德布瓦等人的审讯,成了芽月12日(1795年4月1日)暴动的诱因。这一天,来自巴黎郊区的示威群众提出“面包,1793年宪法,释放爱国者”的口号,冲进了国民公会。但由于群龙无首,缺乏组织和计划,很快就被调来的国民自卫军驱散。当天,国民公会就决定逮捕17名雅各宾派议员。

国民公会企图废除1793年宪法,按照热月党人的准则制定新的宪法。此事导致了牧月1日(1795年5月20日)暴动。这次暴动除了“面包,1793年宪法,释放爱国者”的口号外,还提出撤换现政府并逮捕其成员,立即召开立法议会以代替国民公会等要求。暴动者一度以武力占领了国民公会会场,宣布成立新政府和各项措施。但不久又被市区的国民自卫军逐出会场。次日,郊区群众又携带大炮向国民公会发动进攻,在国民公会答应尽量保证粮食供应和即将公布1793年宪法实施纲要之后,再次解散而去。

牧月暴动由于缺乏有力的指挥和坚强的领袖,也由于整个局势的发展和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终于失败。国民公会派遣市区部队解除了郊区的武装。国民公会内部的雅各宾派分子也遭到彻底清洗。法国革命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暴动日”和由此而产生的街头民众左右政权的现象也就宣告结束。

[基贝隆战役、第一次反法联盟的瓦解]热月党对雅各宾派和人民起义的镇压,使保王党人误认为复辟时机已到,于是蠢蠢欲动。1795年6月8日,传出囚禁于巴黎狱中的路易十六的年幼儿子(又被称为路易十七)的死讯后,他们就拥戴路易十六的弟弟、普罗旺斯伯爵为路易十八。以皮塞侯爵为首的舒安党人企图争取英国政府的援助,在布列塔尼掀起全面暴动。

由流亡贵族和王党分子组成的数千人的队伍,携带可供数万人使用的武器装备,在英国舰队运送下,于1795年6月23—27日,在布列塔尼的基贝隆半岛登陆,准备汇合旺代叛军,进军巴黎,把路易十八送上王座。但是登陆后不久,即遭到奥什将军指挥的共和国军队的致命打击,迅即被镇压,近千名俘虏被枪决。

基贝隆战役表明,热月党人决不让旧制度复辟。在镇压国内叛乱的同时,继续进行对外战争,以瓦解反法联盟。

热月政变后没有在部队中引起哗变。相反,在热月党领导下,受到军纪严格约束的将领和士兵仍然忠于共和国,继续使战线向国外推移,连战连捷,反法联盟诸国纷纷与法国议和。普鲁士不满于俄国独吞波兰的野心,于1795年4月5日与法国缔结巴塞尔和约,承认莱茵河是法国的东部边界。战败的荷兰发生政变,推翻了总督,宣布成立巴达维亚共和国,于5月16日与法国签订海牙和约,把莱茵河左岸各省割让给法国,并承担了参加对英战争的义务。7月22日,西班牙也与法国签订巴塞尔和约,承认法兰西共和国,以让出圣多明各岛上的西班牙属地为交换条件,使法国归还所占领的西班牙领土。随后,它也承担了共同对付英国军队的义务。

至此,只剩下英国、奥地利和意大利的若干小邦继续对法作战,第一次反法联盟已基本瓦解。

[共和三年宪法、镇压葡月暴动]到1795年夏天,热月党人已镇压了巴黎群众的暴动、平定了基贝隆登陆的王党叛乱、瓦解了反法联盟,使政权得到一定程度的稳固。为了建立新的统治,8月22日,国民公会通过新宪法,即“共和三年宪法”,或“1795年宪法”。

共和三年宪法以维护大资产阶级的统治秩序为目的,既反对群众的暴乱,又防止政府的专制和王党的复辟。宪法删去了以前两部宪法中关于政治经济平等及起义权的内容;取消了直接普选权和一院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规定了较高的财产资格和年龄条件;公民的政治自由也受到一定限制。宪法规定了立法权属于两院制立法团。两院任期3年,每年改选1/3成员;五百人院提出法案,经讨论后提交元老院;由250名议员组成的元老院则不加讨论或修改而予以批准或否决。行政权属于由5人组成的督政府。督政官由五百人院提名、元老院选举产生;每年改选其中1名;督政府主席由5人轮流担任,任期3个月,以防止个人专权。宪法保障了大革命时期国有财产购买者的权益;规定了劳动自由和经营工商业自由;国家和教会分离。宪法维护了89年的原则,在全国选民投票表决中,以压倒多数票通过。

为了保证热月党人的实际统治权,还特别提出了一项法令,规定国民公会中的原有议员必须有2/3重新选入新的两院。这一规定引起保王分子的极大不满,他们原来指望通过选举进入两院和政府以改变政治体制。于是,巴黎的王党分子就着手公开组织暴动。国民公会指令巴拉斯指挥武装部队准备镇压。巴拉斯起用了曾在1793年土伦战役中崭露头角的年轻将领拿破仑·波拿巴。葡月13日(1795年10月5日),王党暴动队伍约2—3万人从各方向国民公会发起进攻,拿破仑用大炮轰散了叛军,200多名保王军被打死,叛乱被镇压。

葡月13日暴动被镇压以后,由于新的两院的2/3成员都是原国民公会议员,所以热月党人的统治基本上得以延续。两院又选举产生了由原“弑君者”组成的五人督政府。雾月4日(1795年10月26日)国民公会宣告会议结束,督政府时代自此开始。

二、督政府的统治

[巴贝夫和平等派密谋]督政府初期,国内的经济危机局面仍无改善,群众的革命信仰和政治热情却因变幻无常的党派倾轧而趋于衰退,政治冷漠态度广为弥漫,人们开始从公共生活退缩,以谋求平静的私生活。在此背景下,只有为数很少的革命志士仍继续为理想的事业而孤军奋斗,这就是巴贝夫的平等派密谋。

格拉古·巴贝夫(1760—1797),出生于农民家庭,革命前曾任土地督察员。革命初期从事新闻活动,因他所主张的土地改革纲领与古罗马的政治家格拉古相似,故以后者之名自称。热月政变后,因在他创办的《人民的保民官》报中揭露热月党的统治而被捕,后在狱中(1795年2—9月)形成了平等派学说。其思想在战友邦纳罗蒂写的《为平等而密谋》(1828)中得到反映。

巴贝夫从自然权利学说和社会契约论出发,认为平等是自然权利的基本原则;代替了自然状态并以法律为基础的社会,应当保护平等的权利。他把历史解释为贵族和平民之间的不断斗争,认为法国这场革命只是新的、更伟大的革命的前驱,而新的革命将是最后一次革命;新的革命应当依靠少数人组成的密谋团体以暴力方式来发动。在从革命开始到完全建成共产主义为止的过渡时期,应建立劳动人民革命专政;新政权不能由人民选举产生,而应把权力交给最坚决的革命者。新政权将建立国民公社,由它掌握国有财产和被没收的敌产,吸收自愿参加者,并不断扩大,以逐渐剥夺私有者;公社实行集中管理,人人必须参加体力劳动。他的思想中充满着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但不失为一种空想共产主义理论。

巴贝夫获释出狱后成了职业革命家,着手组织“平等会”和起义委员会,并通过联络员以秘密方式逐层对外联系,传达意图,发动平民群众。1796年4月发表《平等派宣言》,提出“要求真正的平等,否则宁可死亡”的口号,主张实现财产公有制,建立平等共和国。5月8日举行了巴贝夫主义者、残余的雅各宾派和起义委员会的总会议,计划发动一次有17000人参加的起义,推翻督政府,“恢复1793年宪法,恢复自由、平等和共同幸福”。10日,因叛徒告密而被捕。1797年5月,巴贝夫及其战友达特被判处死刑。

平等派密谋是法国大革命中民主派的最后一次革命发动,它的失败说明先前推动革命不断沿上升路线前进的人民暴动的波涛终于退潮。但是,平等派密谋却给日后法国的布朗基主义以强有力的影响,而巴贝夫主义则在空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督政府前期的对外战争]对普鲁士、荷兰、西班牙等国的和约签订以后,法国在欧洲大陆上的强敌只剩下奥地利。督政府的对外政策是继续战争,彻底击败反法联盟,并扩大战果。负责军事的督政官卡尔诺制定了分三路进军维也纳的战略计划:儒尔当将军指挥马斯河方面军沿美因河推进,莫罗将军指挥莱茵方面军沿多瑙河推进,另派拿破仑·波拿巴将军指挥意大利方面军进入北意大利沿波河推进,三支军队在提罗尔隘口会师后进攻维也纳。

卡尔诺原来以为意大利战场是次要的,战争的结局将决定于进入德意志领土的两支军队。但事态的发展恰恰相反,莫罗和儒尔当的军队在德意志境内受奥军阻遏,被迫撤退,而拿破仑在北意大利却势如破竹,夺得辉煌的胜利。1796年4月初,拿破仑统率3万余人进入意大利,击溃了撒丁王国的军队,迫使撒丁王国于5月16日同法国签订巴黎和约,把萨瓦和尼斯割让给法国,并承担供应在意大利作战的法国军队军需的义务。随后,拿破仑继续追击奥军,5月占领米兰,6月攻克里窝那、布洛尼亚、摩德纳、托斯卡纳,7—8月包围曼图亚要塞。次年2月,该地奥军投降;罗马教皇国也随即割地赔款求和。在法军控制整个北意大利、占领提罗尔、入侵奥地利国境、进逼维也纳的形势下,奥皇于4月向拿破仑求和,签订了累欧本停战协定。

1797年10月17日,拿破仑代表法国同奥地利签订了康波福米奥和约。和约规定:奥地利承认莱茵河为法国边界,承认拿破仑在北意大利新建立的利古里亚共和国(建都热那亚)和山内共和国(建都米兰),放弃对原奥属尼德兰(比利时)和北意大利上述地区的主权;瓜分威尼斯共和国,爱奥尼亚群岛归法国,阿迪杰河以东的整个威尼斯以及伊斯的利亚、达尔马提亚均归奥地利。康波福米奥和约的签订,标志着第一次反法联盟彻底告终。

在此同时,督政府派奥什将军指挥大西洋沿岸地区的战事,平定了旺代和布列塔尼的叛乱。1796年6月,内战宣布平息。

[督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督政府成立之初,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极其困难。秩序混乱,行政管理瘫痪。经济萧条,国库空虚,粮荒严重。纸币泛滥,指券已下跌到票面值的3%。内战和外战仍在继续,而军火库耗用殆尽,军需和给养供应极度紧张。就在这种情况下,督政府采取了若干整顿措施。

为了稳定社会秩序,督政府重建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体系。在中央,以督政府为中心,5名督政官分工主管不同事务。辅之以陆军、海军、司法、内政、财政、外交、警务等7个部,并录用一批专门人才,提高了行政管理的效率。在地方,恢复了1791年宪法规定的地方分权制,确定了郡、区、公社三级建制。特别加强了郡府的行政自主权,同时又派遣特派员给以指导和监督,使之不能脱离中央政府的控制。

为了克服财政困难和经济混乱局面,督政府实施币制改革,统一了税收制度。到1796年初时,指券发行总额已达390亿里弗尔,督政府不得不下令停止印发,并代之以用国有土地作担保的土地票。不久,土地票也迅速贬值,督政府终于在1797年5月下令废除土地票和指券等纸币,改用硬通货统一全国币制,从而稳定了市场。1795年底,督政府下令向富人强制推销10亿公债,暂时解决财政开支之急需。1798年9月,督政府又实行财政改革,在大笔削减行政开支的同时,规定对历年所积欠的公债及利息均只减付原定数目的2/3,从而基本上达到财政收支的平衡。督政府对土地税、营业税、动产税、门窗税以及印花税、注册税、关税等直接税和间接税都作了统一的规定,并对全国的人口、土地、资源和生产状况展开调查统计,对税务机关进行整顿。

督政府承继了革命各阶段经济改造的积极成果,鼓励经济的发展。在农业方面,继续拍卖国有土地并分小块出售,相对加快了农业的资本主义化。但停止分配农村的公有土地,又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小农和贫苦农民。战争使军火业、冶金业、矿业得到发展,对英贸易的断绝又给法国纺织工业的增长以强有力的刺激。同普鲁士、西班牙、荷兰、奥地利等国缔和以后,相互之间的贸易得以恢复。督政府奖励工农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1798年还在巴黎举办了第一次工业展览会,显示了法国工业所取得的重大成就。

虽然,督政府时期经济复兴的速度还比较缓慢。但它表明社会经济生活已从混乱向有序转变,新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势头已经呈现。

[果月18日和花月22日政变]但是督政府的统治很不稳定,它仍然面临着来自右面和左面的威胁,各派在为争夺政权而斗争,首先表现在立法团和政府选举的合法斗争中。

1797年5月的选举被保王派所控制,新选举出来的立法团代表几乎都是保王分子,元老院议长巴尔贝—马尔布瓦、五百人院议长皮什格鲁以及补缺选出的督政官巴泰勒米都属于保王派。于是,保王派所控制的两院巧妙地利用民意对督政府发起攻击,指责财政混乱、连年用兵,主张和平和放弃武力,要求无限制的出版自由,赦免反抗派教士和逃亡者,恢复天主教的旧日特权等,以便为复辟王政作好准备。他们企图策划政变,驱逐督政官。督政府察觉到保王派政变的危险,于是借助军队的力量,在果月18日(1797年9月4日)发动政变,占领议会大厅,逮捕巴泰勒米及大部分保王派议员。次日,宣布5月选举无效,判处一批保王派议员流放,决定清洗政府机关中的保王分子,并取消了前一时期保王派两院所通过的若干决议,恢复新闻检查和对逃亡者、反抗派教士的惩治。

果月18日政变粉碎了保王派的复辟企图,维护了共和制度,使督政府的权力达到了高峰。但是,这是以破坏督政府赖以生存的法制为代价的,因为根据宪法,政府是无权解散议会的,何况凭借的又是军队武力。

果月18日政变后,保王派敛迹了,共和派和民主派的势力得以复兴,民主的俱乐部又盛行起来。1798年5月选举的结果,一大批雅各宾派分子当选为立法团议员,使作为温和共和派代表的督政府又一次感到形势不利。督政府于是根据两院在果月政变后授予它审核选举会议工作的权力的临时法令,于花月22日(5月11日)宣布这次选举无效,再度封闭俱乐部,流放了一批激进共和派和民主派分子。

通过果月和花月两次政变,督政府既打击了右翼势力,又打击了左翼势力,暂时保持了政权。但是,这种“秋千政策”说明它的统治是动摇不稳的。它借用武力发动政变来维护政权的事实则表明,大资产阶级的未来统治需要依靠军队武力来进行。

三、督政府的终结

[督政府后期的对外战争、第二次反法联盟]1797年10月康波福米奥和约签订以后,同法国处于交战状态的只剩下一个英国。为了打击英国,争夺霸权,决定出兵远征埃及。督政府把这项任务交给了拿破仑。

1798年5月19日,拿破仑统率由300多艘舰船和3万余名士兵组成的部队从土伦等港口出发。途中攻占马耳他岛,7月初在埃及登陆,占领亚历山大港。7月21日在金字塔战役中击溃了土耳其军事封建主的军队马穆鲁克骑兵。继而占领开罗,对埃及实行占领军统治。8月1日,停泊在阿布基尔港的法国舰队被纳尔逊将军统率的英国舰队几乎全部歼灭,进攻埃及的法军同法国国内的联系被切断。拿破仑在次年2—5月的东征叙利亚又受挫,不得不返回埃及。

这时,英国拉拢了俄国、奥地利、那不勒斯、土耳其等国,于1798年12月组织了第二次反法联盟。起初,法军在瑞士和意大利仍占上风,分别建立了罗马共和国(教皇国)、黑尔维谢共和国(瑞士)、帕尔瑟诺佩共和国(那不勒斯王国)等附庸国家,吞并了皮埃蒙特(撒丁王国的一部分)。但当反法联盟的主力部队俄奥联军投入战斗之后,战局急剧逆转。1799年春,在德意志境内,奥军直逼阿尔萨斯边境;在意大利和瑞士,法军接连败退,俄奥联军乘胜追击,法国的各附庸国相继灭亡;在荷兰,英俄联军已经登陆。战争又一次逼近法国本土。

[雾月18日政变]督政府陷入反法联盟压境的严重困境。而国内经济困难和财政拮据的局面仍未扭转。督政官连续更换,政局动荡不已。新上任的督政官西哀耶斯感到,要稳定政局,非借助一把“宝剑”不可。他希望能找到一名听话的将军作为工具,以确保大资产阶级的利益。拿破仑就成了众所瞩目的人物。此时拿破仑匆忙把军队交给副手,偕少数亲信离开埃及,于10月16日赶回巴黎。沿途群众和巴黎显贵名流热烈欢迎这位“常胜将军”。在巴黎很快就形成了一个以西哀耶斯和拿破仑为核心,包括另外一名督政官罗歇—迪科以及外交部长塔列朗、警务部长富歇等在内的政变集团,并于雾月18日—19日发动了政变,史称“雾月18日”。

根据事先安排,雾月18日(1799年11月9日)由元老院任命拿破仑为巴黎卫戍司令,于是,他迅即用武力控制巴黎,逮捕两名反对派督政官戈伊埃和穆兰(后者脱逃),迫使另一名督政官巴拉斯辞职。督政府实际上被推翻。

雾月19日(11月10日),在近郊圣克卢召开两院联席会议,西哀耶斯和罗歇—迪科陪同拿破仑一起到会。当拿破仑走进会场时,五百人院的议员齐声喊叫:“宣布他不受法律保护!打倒独裁者!”几名议员冲到拿破仑跟前,揪住他的衣领猛烈推拉,拿破仑又气又惊,被士兵保护出了会场。议会中甚至有人提议宣布拿破仑不受法律保护,经五百人院议长、拿破仑的胞弟吕西安·波拿巴极力抗议才没有付之表决。随后,拿破仑的助手勒克莱尔将军,率领士兵持枪进入会场,对议会大声高喊:“我代表波拿巴将军宣布解散立法议会,希望善良的公民们自行退出。卫兵们,前进!”在战鼓声中,五百人院议员们纷纷夺门跳窗而逃。下午5时半,法国立法机构在政变中被解散。

当晚8时左右,几十名跑散了的、惊魂未定的议员被召回,由吕西安主持会议,通过了决定:废黜督政府,成立临时执政委员会,由前督政西哀耶斯、罗歇—迪科和拿破仑为临时执政。还决定由两院分别成立委员会负责起草新宪法;两院暂时休会。政变获得成功。

雾月政变并没有在法国民众心理上产生惊恐不安的感觉,相反,人们却对督政府的垮台感到如释重荷。可是,谁也没有想到,这次政变却是改变法国革命进程,乃至改变法国历史发展面貌的一次重大转折。从此以后,法国开始了新的军事独裁统治。

第六章 执政府和第一帝国

第一节 执政府的统治

一、执政府的建立

[拿破仑·波拿巴的崛起]拿破仑·波拿巴(1769—1821),出生在科西嘉岛。1779年到法国本土的军校学习。大革命开始后,曾参加雅各宾派。1793年12月,在土伦战役中,一举成名。不久,晋升为炮兵准将。在热月党和督政府时期,屡次平定王党叛乱。在对外战争中,指挥出色,多次大败敌军,在全国各阶层人士中赢得广泛声誉。他精力过人,反应敏捷,待人宽宏大量,办事坚毅果断;但脾气暴躁,喜怒无常,权力欲极强。

雾月政变后,拿破仑统治法国长达16年之久。前5年为执政府统治时期(1799·11—1804·12);后11年为法兰西第一帝国统治时期(1804·12—1815·6)。前期任第一执政,后期称皇帝。国际国内的政治斗争形势,将他推上了历史的前台,扮演了叱咤风云的主角,开创了拿破仑时代,对法国和欧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共和八年宪法]1799年雾月政变胜利后的第三天,拿破仑随即和西哀耶斯、罗歇·迪科组成共和国临时执政府,拿破仑任第一执政。为使已经取得的权力合法化,他匆忙拼凑了一个新宪法。12月15日,将新宪法提交公民投票表决。12月25日,正当新宪法投票表决之际,拿破仑宣布组成法兰西共和国执政府执行政务,并发表告法国人民书,表示承担自己的职责,维护共和国。1800年2月18日,新宪法以301,107票对1562票的压倒优势获得通过,即“共和八年宪法”。

宪法明确宣布废除封建等级制,承认革命后的合法权益,维护共和制度。

宪法规定政府把全权授予执政三人,执政任期十年,连选得连任。并任命拿破仑为第一执政,前司法部长、法学家康巴塞雷斯接替西哀耶斯为第二执政,前元老院委员会成员、经济学家勒布伦代替迪科任第三执政。

宪法赋予第一执政以绝对权力,可公布法律,任免政府各级官员,有权决定宣战、媾和及签订条约。第二、第三执政只有发言权,起咨询作用,成为拿破仑的高级顾问,这样,实际上就集行政权力于一人。

宪法确立了资产阶级的中央集权制,规定法国议会实行由四院组成的多院制,其中的每一院都无权单独决定国家立法问题。第一院是参政院,由30—40人组成,议员均由第一执政任命。该院根据拿破仑提议草拟各种法案,然后交第二院——保民院审议,该院由100名议员组成,参加讨论法律草案,但无权通过或否决法案。第三院——立法院,由300名议员组成,其职权就是对第二院提交的法案,不作讨论就投票表决,表示赞成或反对。第四院——元老院。该院由60名年龄在40岁以上的元老组成,终身任职,批准第三院通过的法案。最后,再交第一执政,签署公布实行。从中可见,第一执政的权力十分突出,事实上,四院徒有其名,因为所有法律是否生效,最终都得由拿破仑说了算。

宪法条文中,除规定夜间不得搜查民宅以外,很少提到公民的权利。虽然规定年满21岁的男性公民,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者有选举权,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享受选举权,因为宪法同时规定了“荣誉公民”制度,每个县按人数选出1/10的“荣誉公民”,这些荣誉公民才有权参加郡级选举,从中又选出1/10的“郡荣誉公民”,最后从中选出500名“全国荣誉公民”,作为社会职务和国家职位候选人名单,第一执政从中挑选部长,参政院议员,元老院元老等。

总之,共和八年宪法既坚持了大革命的原则,又肯定了拿破仑的无限权力,这就为高度集权的资产阶级君主制准备了条件。1802年8月,拿破仑下令修改共和八年宪法,修改后的宪法史称共和十年宪法,明文规定拿破仑任终身执政,并有权任命后继人,这实际上就是资产阶级君主制的开始。

二、新型的国家权力结构

拿破仑被任命为终身执政时年仅33岁,他要在一个欧洲大国牢牢掌握统治权,进而实现称霸欧洲的野心,就必须建立一个能听命于他的强有力的权力机构。共和八年和共和十年两个宪法的公布,已经使立法权控制在他自己手里,他还必须把行政权也牢牢掌握住,通过几年的努力,拿破仑终于建立起一个以个人专权为特征的具有高度行政效能的上下畅通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一个庞大的完全听命于他的中央政权。

[行政]对缺乏治国经验的拿破仑来说,他能够建立起适应时代需要的高度集权的新型权力机构,关键在于正视现实,敢于改革,善于用人。面对法国动荡的现实,他努力改革松散的行政机构,实行高度集权。拿破仑亲自挑选了有丰富行政经验的各种专家、名人共29人组建了具有最高行政裁决权的参政院,分成海军、陆军、财政、立法、内务五个小组,共商国家大事,成为拿破仑重要的决策咨询机构。拿破仑还在中央设立12个部,任命有真才实学的又有实际经验的专家担任各部部长,经营全国各类事宜。

拿破仑善于容人,只要是能人并愿意为他的政权服务,不问党派如何,即使曾经反对过自己,他也一概录用,委以重任,使各种人才,为其所用,听他指挥,参与领导和管理全国各方面的工作。他录用的人,有斐扬派的、吉伦特派的,也有雅各宾派的,还有热月党的,督政府的显要人物,其中最典型的是他对富歇的任用。拿破仑明明知道富歇狡诈、善搞阴谋。当时很多人也反对录用富歇。可是拿破仑却认为,富歇在警务方面有突出的才能,又投奔了新政府,应该任用。他说:“我们正在建立一个新的时代,对于过去,我们应当记住好的方面,忘却坏的方面”。决定留任富歇为警务部长,结果使其才能得以发挥,起了重要作用。

在改革中央机关的同时,还努力实行地方行政制度改革,取消大革命中确立的由选举产生的地方自治,把全国划为88个郡,郡以下设区或县,县以下设市镇。郡守一律由拿破仑直接任命,县长和市长一般也由拿破仑任命,唯有5000居民以下的市镇则由郡守任命市镇长,郡守和县长大都是富有经验、有管理水平的能人,又能直接听任中央指挥,从而使地方绝对服从中央的一整套资产阶级权力机构得以确立和完善,提高了办事效率,巩固了拿破仑的管理体制,使政府政策法令的贯彻从上到下畅通无阻。正如夏普塔尔所说:这种行政体制工作效率很高,“……把政府的法律和法令以电流的速度传达到社会组织的基层”。

拿破仑的行政改革之所以能够奏效,除了他高明的用人政策是成功的重要原因之外,还在于这种改革,迎合了当时国内外的紧张局势,符合了革命法国的利益,因而也为人心所向往。因为只有高度统一的中央集权才能战胜国内外的强大敌人。当然,大革命中对封建特权的废除和封建割据的消灭,国家与民族统一的实现,也为拿破仑的行政改革扫清了障碍,奠定了基础,否则改革也难成功。

[警察]拿破仑积极改革侦察机关,建立严密的警察制度。他把警察从地方行政机构中分离出来,置于中央机构的直接控制之下,为此,他保留警务部,由密探头子富歇继续担任警务部长,主管治安工作。同时还设立秘密警察机关——巴黎警察总署,任用亲信担任总署负责人。与警察并存的还有组织严密的宪兵队,单独执行任务。拿破仑为使警察机关相互监视,使各警察机构并存,又各有责守,从中规定一套严格的告密制度,设有高级告密者,遇有重要情报,可直接密告拿破仑本人。警察系统成为拿破仑统治的得力工具。

[军队]拿破仑十分懂得军队在权力机构中的地位,他常常说:“谁有强大的军队,谁就正确”。他不断加强军队建设,建立了一支欧洲最庞大的军队。同时,还创立绝对忠诚于他的近卫军。为巩固统治,还在1802年5月,向国务会议提出创立“荣誉军团”颁授勋章的法案,规定荣誉军团由终身爵位的人组成,共有15个大队,分成5个等级,每名成员按等级享有不等的年俸。并把荣誉军团勋章制度推广到文职人员,以此奖励优秀的学者、专家和文职官员,调动各类人士的积极性。而训练有素的军队就成为拿破仑中央集权统治的主要支柱。

拿破仑还重视司法改革,在1800年3月就颁布了司法系统改革的法令,建立了金字塔式的法官等级结构。使司法权也集中到中央。

[宗教]拿破仑认为新政权光靠暴力实行统治是不够的,还必须有精神上的支柱,这就需要依靠宗教的力量。

拿破仑虽然不信任何宗教,却深深感到需要宗教来维护道德和巩固社会秩序,他说:“我从宗教那里看到的不是化身的奥妙,而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奥秘”。“没有宗教的社会就象一艘没有指南针的船”。他大胆地对教会进行改革,使教会隶属于国家,并利用广大人民的宗教感情为其统治服务。他颁布法令,准许开放教堂,使教堂用于宗教目的,取消教士宣誓,恢复礼拜日。他本人经常去教堂参加弥撒,表示对教会的友好感情,努力使教会成为新政权的有力工具。

三、社会与经济政策

[签订教务专约]为争取罗马教廷的支持,拿破仑排除种种干扰,派代表与罗马教廷谈判,施展各种手法使谈判成功,1801年7月15日,拿破仑与罗马教皇之间的协议—政教协议(即《教务专约》)在巴黎签字。不久得到罗马教廷批准。翌年,经法国立法院同意,元老院批准,最后由拿破仑作为国家法律正式颁布实施。《教务专约》共十七条,其主要内容为:第一、天主教承认法国大革命的原则,革命中已没收的教产,不再要求收回,以“维护法国国内的安宁”,教会特权不予恢复;第二、法国承认天主教是“法国公民中绝大多数人的宗教”,承认公民信教自由,废除限制天主教仪式的革命法令;第三、天主教必须完全服从国家,为国家服务。规定“主教在就职视事之前,必须先直接向第一执政宣誓效忠,永远服从并矢忠于按照法兰西共和国宪法所成立之政府”。第四、法国设置九个大主教区,41个主教区。大主教,主教和首席教士均由第一执政任命,再由教皇和教会给予宗教授职,由国家支付主教和圣职人员的薪俸。而后,拿破仑又在《教务专约》上加了附件,即组织条例,共77条,使上述规定更加具体化。进一步明确了教会与国家的关系。规定罗马教廷的任何通谕、文告、法令、信件,未经法国政府批准,任何人不得接受、刊印、发布和执行。罗马教廷的任何人员未经法国政府许可,不得在法国从事任何活动。法国教会的任何活动,必须经法国政府批准方能生效。教务专约与组织条例的公布施行,就以法律的形式既维护了法国广大民众信教的自由,又使天主教从属拿破仑政权,将天主教由封建专制王权的精神支柱,变成了法国资产阶级国家的精神工具,成为“神职宪兵”,凡是举行圣礼时,都必须以“上帝保佑共和国,上帝保佑执政”的祷词作为结束语。后来又明确规定,教会对皇帝尽忠。

与此同时,拿破仑颁布了新教组织条例,承认新教与天主教拥有同样的地位,享有同等的权利。接着,又通过了关于对待犹太教的法律,宣布犹太教与天主教,新教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同样受到政府的保护与照顾。拿破仑的宗教政策,深得人心,它不仅消除了国内的宗教纠纷,促进了法国人民的统一和团结,增强了国力,而且在国际上也缓和了天主教国家的敌对情绪,大大提高了法国的国际地位。

[平息反对派]拿破仑运用政权的力量,采取果断措施,平息和削弱反对力量,努力消除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他首先镇压骚乱社会的盗匪和王党的复辟活动。当时大批土匪、强盗等社会渣滓,横行乡间,拦路抢劫,杀死乘客,严重危害治安。拿破仑派出军队和警察四处出击,对罪犯一律就地正法。对窝藏盗匪和购买赃物者,或与盗匪有勾结者,也一律处死。对罪犯姑息纵容或措施不力的警官,同罪论处。拿破仑的严厉措施收效甚大,社会秩序迅速好转。

拿破仑对王党复辟势力,以巩固新政权为宗旨采取不同的对策,实行镇压和安抚相结合的方针。对发动叛乱顽固反对新政权的王党分子,坚决镇压。拿破仑还贴出招安法令,呼吁叛乱分子投诚,对放下武器向政府投诚者,则赦免之。同时,允许逃亡者回国,只要不搞破坏,不再追究罪责。结果,分化了敌人的营垒,使大批在国外的逃亡者纷纷回国。旺代的叛乱也就很快被平息。少数顽敌则被围而歼之。但是,一小撮保王党头目错误地估计了拿破仑对亡命者的宽容态度。普罗旺斯伯爵(后来的路易十八)于1800年两度写信给拿破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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