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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9 21: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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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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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

月亮与六便士试读:

译者序

在英国的作家,甚至整个西方的作家中,毛姆的小说一直排在最引人入胜之列。如果说阅读西方小说需要读到五十至一百页以后才能进入阅读角色,那么毛姆的小说只需读过二十页,读者就欲罢不能了。像他的著名小说《月亮与六便士》,读者甚至完全可以当作《福尔摩斯探案集》来读。小说中的“我”是福尔摩斯,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就是一个谜案。“我”在第一章里大发宏论,把斯特里克兰德的谜案搞得吊人胃口,由一个证券经纪人变身画家,无论他儿子写的传记还是评论家的乱评,都让人云里雾里。接下来的几章写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热衷于与文人墨客打交道,频频举办宴会沙龙,男主人首次露面,“我”只是见到一个“体形宽大、厚重,手大脚大,身穿晚礼服,略显笨拙”的男人,还未来得及深入熟悉,这个一家之主就弃家出走了!伦敦上流社会一时热闹起来,流言盛传斯特里克兰德是被某个茶庄的年轻女子勾引走了。“我”受托去巴黎寻找斯特里克兰德,侦破的结果大相径庭,斯特里克兰德不仅没有被女子勾引,甚至极端厌恶女人的纠缠。他离家出走,只是因为他决意摆脱家庭缧绁,改行学习画画。此时他已年届四十。“我”的任务也因此由侦破斯特里克兰德离家出走的原因而转变成了“我”对斯特里克兰德的个人行为、性格和追求的侦察和探讨。

斯特里克兰德在巴黎待下来,“我”在好奇心驱使下五年后也到了巴黎。“我”发现斯特里克兰德五年来在巴黎住廉价旅馆,生活简朴到邋遢,人潦倒到可怜,而“我”来巴黎却是驾轻就熟,还有老朋友斯特罗伊夫经常相聚,叙谈往日的美好记忆。斯特罗伊夫是一个画家,靠卖通俗画和安静本分的妻子布兰奇把日子过得温馨而小康。他对绘画十分在行,对经典大师顶礼膜拜,对新兴的现代派画家深表同情,有伯乐的眼光、赞美的态度。斯特里克兰德看不起他的画,出言不逊,斯特罗伊夫仍然把他看作天才,包容他,理解他。作为人,他真诚,坦率,热心快肠。斯特里克兰德卖不出去画,他不仅帮助推销,还借钱给他;斯特里克兰德得了重病,他叫上“我”一起把斯特里克兰德弄到自己家里治疗、看护、将养。然而,斯特里克兰德病刚好便反客为主,不仅在他家作画,还把他的爱妻拐到了手。斯特罗伊夫痛苦万分,又不忍心赶走斯特里克兰德和爱妻,只好自己净身出户了。他以为过一段时间爱妻会回心转意,岂知斯特里克兰德开始厌恶他的妻子布兰奇时,布兰奇喝草酸自杀了,好端端一个家庭支离破碎了。斯特罗伊夫充当了《农夫与蛇》中可悲的农夫角色,可他热爱天才,理解天才,因此原谅了斯特里克兰德,形单影只地回了故乡荷兰。

斯特里克兰德似乎有些不食人间烟火,他的画没有画商购买,参加画展不啻天方夜谭。“我”因为斯特里克兰德毁坏了斯特罗伊夫的美好家庭,对他极端厌恶,不愿意和他来往。斯特里克兰德特立独行,偏偏愿意和“我”交往,“我”对他渐渐有了更深入的探索和认识。斯特里克兰德拙于表达,但在夫妻关系或说男女关系上却自有理论:“情欲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获得快感的工具,我没有耐心满足她们的要求,充当什么配偶、伙伴和伴侣之类的角色。”“男人的灵魂漫游于宇宙最遥远的地域,女人却热衷于把男人的灵魂囚禁在家庭收支账簿的小圈子里。”“布兰奇·斯特罗伊夫不是因为我离她而去才自杀的,而是因为她是一个愚蠢、失衡的女人。”“我”因此一步步捕捉到了一个热烈的、饱受折磨的灵魂,感觉它瞄准了某种更伟大的东西,这是任何与肉体绑缚在一起的东西都无法企及的。斯特里克兰德破天荒地让“我”看他的画作,“我”却着实被他笨拙的绘画技巧吓了一跳,画面涂抹得像出自一个醉醺醺的马车夫之手。画的颜色在我看来出奇地死板,满眼都是残缺不全的符号,仿佛画家在混沌中摸索,灵魂因此极度痛苦。他画里的符号无法与同胞享受共同的价值,意义模糊,他的画注定卖不出去。

斯特里克兰德沦落成了流浪汉,不得不在舍汤救济所和夜宿救济所里混日子,有一餐无一顿,在举目无亲的巴黎街头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然而他潦倒却没有落魄,在绘画的道路上像一个永不停歇的朝圣者,走向一座也许根本不存在的神坛。最终,他赶上了一艘开往南太平洋的轮船,来到了塔希提岛上。这时候,他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拧了一下,猛然间他感到欢欣鼓舞,有一种美妙的自由自在的感觉、一种找到家的感觉。他从英国逃到法国,就像一个四方楔子打进了一个圆窟窿里,怎么都是格格不入;但是,塔希提岛的窟窿不只有圆的,也不只有方的,而是各种各样的都有,无论你是什么样的楔子都能对上一个窟窿。他因为寻求内心的东西的劲头太大了,最后把他的世界的根基都动摇了。他只好一路逃窜,来到他可以自由自在生活的海岛。他作画的灵感如泉喷涌,模特遍地都是,更重要的是他找到了一个土著女子,这个女子认定了他——“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他们隐居在莽林深处,他画画不知疲倦,后来得了麻风病依然作画不息。没有画布时,他把整个木屋里的墙壁画满了,创造了一个绚丽的世界,气势磅礴,肉欲和激情涌动:原始的、可怕的、美丽的、污秽的场景;诡异而泛太思蒂克(fantastic)的氛围,混沌初开的世界;人物是泥土,是亚当和夏娃……世人在这些画作面前终于屈服了,他在塔希提岛默然去世后不到十年,他的画作在巴黎走红,一幅画当初不值十个法郎,如今卖到了几万法郎。二

作为一部十几万字的小说,一个四十岁才学画画的证券经纪人,从现代文明社会步入原始的森林,祸害了三个女人,成了一个自成一格的画家,内容够丰富,人物够立体,故事够好看,情节够抓人,起码应该算是一部平均水准的长篇小说了。但是,即便果真如此,在盛产小说的英国,它恐怕还是只有被淹没的命运。它的声誉如今依然很旺,它仍然是很受欢迎的一部小说,是因为它和一个名叫高更的法国画家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只要高更的画作不死,这部小说想死也难。实际上,毛姆当初之所以决心参考高更的生平写这部小说,很可能就是受了高更那幅著名的画作的启示: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向何处去?小说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一生活动的轨迹仿佛就是在图解这幅画的题目,或者说这幅画的题目就是毛姆写作这部小说的纲领。高更把这幅画看作“哲学作品”,还提醒观众应该从右向左阅览。画面上共有十三个人:第一组四个人,一男两女一儿童,儿童象征了生命的开端;第二组四个人,两男两女,其中最显眼的男子在摘果子,他们象征亚当和夏娃;第三组五个人,最远处的一个是一个偶像,老妇人代表生命的终结。狗、猫、鸟若干动物,植物、石头、水和天空等无疑是表现混沌初开的世界。高更这幅画和毛姆小说的结尾相吻合,或者说毛姆用文字再现了高更最后一幅力作。在高更的生活中,他画完这幅画后,便爬上附近一座小山的山头,服下了大量砒霜,却自杀未遂,大病一场。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德晚年患了麻风病,残肢断臂,几成一堆烂肉碎骨,惨死在小屋里。现实与虚构中的人物结局虽然不同,但是他们为了追求理想而不惜生命的勇气是相通的。三

毛姆为什么选择高更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原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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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世纪发轫并形成风起云涌之势的现代派画家,走到极端几近狂人的有两个:一个是高更,一个是凡·高。巧合的是,这两个人认识后志同道合,凡·高对高更的友谊尤其一往情深。当他在法国南方修筑了自己的小房子后,便盛邀高更来一起居住,打算与他组成一个绘画团体。但是高更来后住了不久就要分手,凡·高因此心烦气躁,精神失控,用剃刀把自己的左耳朵割掉,拿上这个毛骨悚然的礼物送给了一个和他要好的妓女。他在医院包扎过后,回到画室还给自己画了一幅《耳朵缠着绷带的自画像》。时隔一年,他当胸开枪自杀。有人认为他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画作的价值,及早结束生命来报答弟弟对他追求绘画的经济支持。这种猜测未免残忍,但他写给弟弟的信却从来温情。凡·高一生只在一个画商手下打过工,先后向两名女子求婚均遭拒绝,只和一个妓女同居了比较长的时间。这些人生罕见的事实都是很珍贵的,是小说的荦荦大端。

高更出生在巴黎,一岁丧父,母亲带着他投靠时任秘鲁总督的舅舅。七岁全家回到法国,定居故乡奥尔良。十七岁,高更做了海员,六年后回到巴黎,他的监护人古斯塔夫·亚洛沙介绍他在凡尔登证券交易所做经纪人。其间,受亚洛沙的影响,工作之余从事绘画和收藏,尤其对印象派绘画刮目相看并执着地模仿,成了“星期天画家”,经常有画作入选沙龙,参加画展。这个阶段,他工作稳定,收入颇丰,同时又感到工作和爱好的矛盾难以调解,于是三十五岁时毅然辞去工作,决心做一名职业画家。此后,高更生活陷入穷困,但他仍专情于绘画,流连于布列塔尼的一个小渔村,用画笔表达当地的原始状态,确立了画风。几年后,他孤身一人来到位于夏威夷群岛东南一千多公里的法属塔希提岛。两年后重返巴黎,诸事不顺,两年后再次回到塔希提岛,贫穷、疾病、孤独折磨着他。1903年他客死异乡,终年五十五岁。高更自称是一个幼稚和粗鲁的野蛮人,实际上,他在文明社会里长大,不可能用天生的纯真、单纯和无知来表现原生态的生活,只能在别出心裁的画作里调和文明和野蛮的矛盾。他在塔希提岛最后的岁月,得的是梅毒,因与多名土著女子做爱,传染他人,历来遭人诟病。他死后三年,巴黎德威奴沙龙举办高更作品回顾展,共展出作品二百二十七件。

从两个人的生活轨迹来看,高更的生平中有些经历是凡·高梦寐以求的。其一,高更娶妻生子,成家立业,过了三十五年正常人的生活。其二,他执着绘画的动力是成名成家,参加画展是为了扩大影响。其三,他向往原始状态,是在寻找绘画中的表达方式,或者为他逐渐形成的绘画风格寻找生活基础。仅与凡·高相比,高更便算不上一个特别的例子了。

在毛姆看来,凡·高的人生走得也许够野、够狂、够残忍,但是不够远。因此,如果写凡·高,“我们从何处来”和“我们是谁”也许写来更容易,但是,“我们向何处去”却写不下去,因为凡·高一生没有离开城市这个现代人类文明的终结地。凡·高最远走到了法国南部,灿烂的阳光让他画笔下的麦田一片金黄,夜空一片深蓝,向日葵一片辉煌。然而,人物呢?人物在阳光下怎么样?在星空下又怎么样?这些,凡·高似乎忽略了,而忽略的原因很可能就是凡·高在地理位置上走得不够远。高更一心要走远,象征现代文明的轮船漂洋过海,把他传送到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这段距离决定了高更绘画的方向和广度。塔希提岛土著人的生活还是原始状态。高更大部分画作都以塔希提岛为背景,不管是环境影响了高更,还是高更追求了原生态,他的大部分画都是在塔希提岛完成的,这是更改不了的事实。让高更追求的人生目标,仅从地理位置上就看起来更高、更远,更需要一种毅力和舍弃。

因此,毛姆在高更这样的人生空间里,无论写人还是写事,都有足够的腾挪之处,更利于想象力的发挥。从这个角度上看,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德为了理想一往无前,是追求绘画的完人,同时浪漫远远多于现实,为小说增加了力度和深度。四

毛姆对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是肯定的:为赞赏男主人公弃家而去的勇气,把他的妻子和儿女都写成了俗不可耐的小市民;为包容男主人公夺人妻子、毁人家庭的行为,他把一个者者谦谦的男人写成了滑稽小丑;为了给男主人公祸害女人的行为辩护,他说“一个人只要干了大家意料之外的事情,他的同胞一准会认为他有着种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动机”。总之,毛姆为了肯定一个人而不惜否定了芸芸众生。但是,有一点是不能忽视的,那就是毛姆无论怎样肯定主人公的人生活动,为描述和赞赏他的画作寻找了多么富有激情的文采飞扬的文字,但是有一个词始终没有出现——美。

仔细阅读这部小说,毛姆始终没有使用“美”这个词来描绘斯特里克兰德的绘画,倒是通过一般人的眼光和态度,批判和否定了斯特里克兰德的画,那就是谁都不愿意把斯特里克兰德的画挂在自己的客厅、卧室、书房和厨房。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斯特里克兰德的画缺乏美。不美的东西,难以登堂入室。至于在小说的结尾,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把丈夫画作的复制品挂满家里的墙壁,那是一种反讽、一种对世俗眼光的揭露。当读到并玩味“恐怖的紫色如同腐烂的生肉,却有一种炽热的肉欲”这类描写,你很难说毛姆对现代派的绘画没有保留态度,无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

毛姆一定想不到,他这种认真的创作态度,会对评价他的创作成果有利、有用、有力。

如同人们在生活中要寻找美一样,绘画寻找美、表现美,是天经地义的,是亘古不变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有了“如诗如画”这类文雅的说法,才有了俊男靓女“长得像画上的一样”这样通俗的形容,因此可以推论:凡是如画的东西,都应该是美的。几千年来,艺术家们都在表现美。传统画家无论用什么手法,都是围绕着美探索,为美服务的。真善美是他们永恒的主题。现代派的绘画,可以用很多文辞来描述,光线啦、色彩啦、印象啦、情绪啦、激情啦、情欲啦、概念啦……但是传统上描写绘画的最有力量的词——美,似乎没有用了,多余了,过时了。更过头的是,现代派画作就是要颠覆美,破坏美,甚至以丑为美。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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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世纪的文艺创作和取向,都是形式大于内容,少数压倒多数,对芸芸众生的传统审美观更是置之不顾。

然而,热闹了一个世纪的现代派画作,尤其像凡·高、高更和毕加索等现代派画家的画作,绝大多数都被收藏于各种博物馆。拍卖天价是商业操作,是社会富足的外溢,甚至是富人起哄的结果。绝大多数普通人即便今天也还是不愿意把它们挂在自己的客厅和卧室,除了那些追求所谓个性的各色之人。五

毛姆于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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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出生在巴黎英国大使馆,十岁成为孤儿(这点和高更有共鸣),由叔父和婶娘养大。他先在坎特伯雷国王学校就读,后在德国海德堡攻读哲学,最后在圣托马斯医院攻读医学,并获得行医资格。但是,他依靠一点有限的遗产,在巴黎改行写作,终身投身文学创作。

毛姆对莫泊桑的写作进行过深入研究,遵循自然主义的表达风格,起步于长篇小说《兰贝斯的丽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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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成名于戏剧《弗雷德里克夫人》(1907年),一度靠创作戏剧名利双收。因此,他的小说,无论长篇还是短篇,都很有戏剧性。《人生的枷锁》(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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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是他的代表作,半自传体,写一个孤独的男孩如何变成了一个敏感的成年人的经历。《寻欢作乐》(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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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年)影射英国著名作家哈代,而《刀锋》(1944年)是一部接近哲学小说的作品。他的每部长篇小说都是对人或者人性的一种解剖。另外,他在英国文学上的地位,很大一部分来自他的几百篇短篇小说,其中不少都是英语短篇小说中的佳作。

毛姆的文学创作虽然是传统的,但个性很强,观察尖锐,细致到“我看到她们以为没有人看见时就在她们的椅子上揩手指……轮到女主人拜访她的朋友时也一定会在她们的家具上如法炮制,以解心头之恨”。他手中的笔如他获得行医资格的柳叶刀,往往直达病灶:“同一个人的内心,你可以发现卑鄙和伟大、恶毒和慈悲、仇恨和慈爱,它们并行不悖。”他的小说有大约十分之一的篇幅是夹叙夹议的,因为他的哲学背景,他的议论十分精当:

艺术家有一种世上别的行业望尘莫及的优势:他们不仅可以嘲笑朋友们的相貌和性格,还可以讥讽他们的作品。

一个人掉进水里,游泳游得好或坏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不得不挣扎出来,否则就会被淹死。

只有诗人或者圣贤才会相信,在沥青路面上浇水,百合花会长出来回报他的辛勤付出。

人们把面具佩戴得天衣无缝,连他们自己都以为成了和面具一样的人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毛姆主要写散文,并在公共传媒上进行一些讲授文学的活动。因他的作品故事性强,情节吸引人,人物活动富有戏剧性,所以虽然基本没有重要作品再发表,但是直到他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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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去世前,因为电影以及稍晚的电视不断改编他的作品,他在英国文坛的声音一直响亮。

然而,评论家对他的创作评价始终不高,他也不无诙谐地称自己是“二流作家中的一流作者”。这无疑与他同时代的很多著名作家的写作取向大有关系。劳伦斯、赫胥黎、乔伊斯、伍尔夫、福斯特等等,在现代派文学写作中颇有建树,都是各路评论家和大学讲坛大书特书、大讲特讲的作家。《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美丽新世界》《尤利西斯》《达洛维夫人》和《霍华德庄园》等大量现代派小说,不仅在传统小说中突围,而且形成了一股巨大的势力,一度让传统写作难有立身之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一直到去世,毛姆基本上没有再写出重要的作品。一方面是他进入古稀之年,创作力不如当年;另一方面,很可能就是现代派成了世界文坛的主流声音,他索性歇手不写了。

进入21世纪,甚至早在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随着大量普通读者流失,支撑文学的基础发生动摇,二三流批评家、文学史家、高等学府的教授感觉到他们大吹特吹现代派作品没有什么意思,再闹下去自己安身立命的文学基础都会不复存在,传统作品或说经典作品才渐渐反弹,各就其位。顺带一提的是,世界范围内,各路批评家都是二三流脑子(主要根据是他们不能创作原著,只能依靠别人的成果说三道四)。像勃兰兑斯这样的顶级批评家凤毛麟角,远远低于顶级作家和一流学者的概率。如今世界文坛的创作越来越不知所措,读者群体越来越小,二三流批评家难辞其咎。可惜清醒的文人学者不多,没有下功夫探讨这个原因。比如说,对普通读者来说,批评家们炒作了近一个世纪的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只能束之高阁,《月亮与六便士》却能一口气读完,既能看见一个个性鲜明的主人公,又能发现一个象征主义画家的原型,收获是双重的。因此,在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英国文坛各领风骚的现代派作家中,毛姆能坚持传统写作并取得成功,如今看来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六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毛姆周游世界,来过中国,写过一本《在中国屏风上》,其中一篇著名速写叫《中国速写》,把中国劳苦大众的谋生状态写得冷静、冷峻、犀利而充满同情,一粒小小水珠映照出毛姆放眼世界的视野。毛姆说:

我从写作中汲取的教训是,作者得到的回报应该在创作的乐趣中和思想负担的释放中;对其他东西都不必介意,无论表扬还是苛评、失败还是成功,都应该在所不计。

记得20世纪80年代初我在《外国文学季刊》审稿、编稿。《月亮与六便士》先在季刊发表,而后成书出版,我看得津津有味,手不释卷。编辑部诸人对毛姆为什么使用了这样一个书名猜测各异,各抒己见。一位老同事最后下结论说:“‘月亮’应该指艺术,‘六便士’当指世俗价值观。”三十多年过去了,如今我亲手把《月亮与六便士》译出,我觉得毛姆没有这样的观念。无论是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跌宕起伏的生命轨迹,还是毛姆在小说中构建的故事情节以及相当篇幅的夹叙夹议,传达给读者的信息应该是:月亮重要,六便士也重要,性格即命运,命中注定哪样就是哪样。1

说实话,最初认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时,我一点也没有看出来他身上有什么不同凡响的东西。然而,现如今,没有谁还会否定他的伟大。我这里说的伟大,不是平步青云的政治家所取得的光环,也不是功成名就的军人赢得的声誉。这些人的伟大属于他们的地位,与个人无关,环境一变化,那种盛名就会大打折扣,名不副实。首相退下官位,人们看到的往往只是一个夸夸其谈的演说家;将军脱下戎装,不过是集镇上一介草莽英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伟大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你也许不喜欢他的艺术,但是你无论如何都不会对他不感兴趣。他让你不得安生,乖乖就范。他被人取笑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为他辩护或者说他的好话,都不再被看作性格古怪或言辞偏激。他的种种毛病为人们津津乐道,认为是他取得成就的必需品。他在艺术上的地位仍有讨论的余地,赞美者的奉承也许像诋毁者的非议一样率性而为,捉摸不定。然而,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他有天赋。在我看来,艺术中最令人感兴趣的东西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个性鲜明,即使他有一千个毛病,我也愿意原谅。我以为,与艾尔·格列柯相比,委拉斯开兹是一个更高明的画家,但是习惯作祟,无人对他顶礼膜拜。而那个沉迷声色、结局可悲的克里特岛人把他灵魂的秘密当作祭祀品呈现出来。一个艺术家,画家、诗人、音乐家,用他非凡美丽的作品作装饰,满足了大众的审美意识,但是这也类似性本能,有野蛮的一面。他在你面前呈现的还有他本人更了不起的天分。对一个艺术家的秘密追根溯源,和津津有味地阅读一个侦探故事不相上下。这种秘密和宇宙一样,妙在没有答案。斯特里克兰德画作的最微不足道之处,都显示出一种罕见、扭曲以及复杂的个性。正是因为这点,就是那些不喜欢他画作的人,都做不到对他的画作漠然视之;也正是因为这点,世人对他的生平和性格充满了兴趣和好奇。

斯特里克兰德死后不到四年,莫里斯·赫雷特敢为人先,在《法兰西信使》发表了一篇文章,把这位默默无闻的画家从历史尘埃中挖掘出来。后来的作家或多或少惯随大流,这才纷纷循声发表文章了。在很长时间里,法国没人享有比赫雷特更无可争议的权威,他提出的看法不可能不给人留下印象。他的说法看起来有夸大之嫌,但是后来的各种评价肯定了他的看法,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也在他先前制定的路线上站稳了脚跟。斯特里克兰德的声誉平地崛起,是艺术史上最浪漫的事件之一。但是,我并不打算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作品妄加评论,除非有作品触及他的性格。我不能苟同一些画家的出言不逊,说什么门外汉对绘画一窍不通,要表明对他们画作的青睐,最好是三缄其口、掏出支票簿。他们认为艺术是一种才艺,只有手艺人才真正理解,这是一种奇谈怪论。艺术是感情的表露,而感情则讲着一种芸芸大众都能听懂的语言。不过我承认,批评家要是对技巧缺乏实践的知识,很少能够对有真实价值的画作说出点什么来,而我就对绘画一窍不通。还好,我没有必要冒这种风险,因为我的朋友爱德华·莱格特是一个写作高手,又是一个深得人心的画家,他在一本小书里详尽地论说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大部分作品。他的叙述风格令人着迷,堪称样板。可说来遗憾,大部分叙述风格在英国远不如在法国根深蒂固。

莫里斯·赫雷特在他那篇著名的文章里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生平予以简述,伏笔不少,吊足了人们的胃口。他对艺术没有感情用事,只是一心想唤起有识之士对一个天才的注意,因为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天才。不过他是一个深谙此道的记者,很清楚“人们的兴趣”可以让他更容易达成目的。有些人过去与斯特里克兰德接触过,比如在伦敦就知道他的作家,还有在蒙特马特咖啡馆与他相遇的画家。他们当时只不过视他为一个落魄的艺术家,与别人没有什么两样,如今却极其惊讶地发现他竟然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天才,而他们却与他失之交臂。于是法国和美国的许多杂志开始出现连篇累牍的文章,一方面各种回忆不断涌现,一方面欣赏评析接二连三。这下让斯特里克兰德名声大噪,挑起了公众的好奇心,却又不满足他们。这个题目引起了广泛的兴趣,肯下功夫的维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在其令人难忘的专题论文里,开出了一份各方权威的清单。

人类骨子里具备编织神话的才能。这种才能让人们贪婪地在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的生涯中捕捉各种让人惊讶或者令人迷惑的事件,杜撰出传奇,随后发疯般地深信不疑。这是浪漫对平淡无奇生活的一种抗议。传奇故事中的各种事件成了英雄名垂史册万无一失的护照。一个爱挖苦人的哲学家会面含冷笑,认为沃尔特·罗利爵士在人类记忆里稳坐圣贤尊位,是因为他把自己的大氅铺在地上,让伊丽莎白女王踩踏着走过,而不是因为他把英格兰的名字带往那些没有被发现的国家。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生前活得默默无闻,他树敌过多,没交到什么朋友。所以,那些写他的人只能借助活跃的想象来弥补记忆中贫乏的事实,这也并不出奇。而且很显然,虽然人们对斯特里克兰德的了解十分有限,却也足够浪漫作家从中找到材料加以发挥。他一生行为怪异,令人畏葸,他的性格让人难以忍受,他的命运令人同情。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因素经过添油加醋,一个传奇就凭空产生了。脑子灵光的历史学家对此是不会贸然抨击的。

然而,罗伯特·斯特里克兰德牧师偏偏不是这样一位脑子灵光的历史学家。他坦承他写这部传记是为了“消除某些街谈巷议的误解”,关于他父亲后半生的种种不实之词“给依然活在世上的亲人们带来了很大的痛苦”。明摆着,关于斯特里克兰德的一生,为人共知的许多情况都让一个体面的家庭感到难以面对。我读这部传记出于好玩,暗自庆幸内容不过尔尔,因为传记写得毫无色彩,枯燥乏味。斯特里克兰德牧师刻画了一位尽职的丈夫,慈祥的父亲,脾气随和、勤勤恳恳、品行端正的常人。这位当代牧师在研究我认为可以称之为“《圣经》诠释”这种科学时,学会了顾左右而言他的本领,让人大开眼界。但是这位牧师“诠释”他父亲一生所有事实的那种高超手腕——这些事儿是一个尽责的儿子不太方便记起的——一定会让他在时机成熟时在教会获得最高的位置。我似乎已经看见他肌肉结实的小腿套上了主教的绑腿。虽然这事做来需要勇气,但还是在碰运气,因为这则传奇普遍为人接受也许与斯特里克兰德的名声越来越大不无关系。许多人是因为厌恶他的艺术才被吸引住的,他们或者用厌恶的眼光审视他的性格,或者对他的死亡表示同情。儿子用心良苦的努力在他父亲的崇拜者头上浇了一盆冷水。斯特里克兰德最重要的作品之一——《撒玛利亚的女人》,因为九个月前购得此画的那位有名的收藏家溘然去世而再次被拍卖。克里斯蒂以比九个月前少二百三十五镑的价格买下了这幅画。此次拍卖恰恰是在斯特里克兰德牧师那部传记出版引发讨论后不久,降价恐怕不是巧合。如果不是人类拥有着不可小觑的编织神话的才能,毫不理会这个让他们的猎奇心大失所望的故事,也许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力量和独创性不足以扭转局势。事过不久,维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的那篇大文问世,最终让所有艺术爱好者的疑虑烟消云散了。

维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所属的历史学派,相信人类本性怎一个“坏”字了得,简直坏得无法想象。当然,读者可以尽情地从他们笔下寻找乐趣,这要比把浪漫的非凡人物描写成家庭道德典范的那帮幸灾乐祸的作家靠谱多了。对我而言,如果把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描写成一种纯粹的经济联盟,那我会感到非常遗憾的。要让我相信,提比略与乔治五世相比,是一个无可指摘的君王,老天在上,那可需要远比现有资料更多的证据才行。维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评论罗伯特·斯特里克兰德牧师不谙世故的传记所用的措辞,很难让人不对这位倒霉的牧师深表同情。他顾及体面、有所保留的言辞被抨击为虚伪,他躲躲闪闪的陈述干脆被说成是在撒谎,而他保持沉默的地方则被无情地斥为背叛。这些过失对一个作家来说是该受指摘的,而从一个儿子的角度看,则是情有可原的。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因此也饱受连累,被谴责故作正经、爱耍花招、自命不凡、狡猾奸诈,而且烹饪一无可取。我个人认为,斯特里克兰德牧师在反驳关于他父母之间已经深为世人相信的某种“不愉快”时,简直是草率。他引用了一封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从巴黎写来的家信,说他父亲赞扬母亲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女人”,但维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能够把原信复制出来,这段话的原文是这样的:“上帝诅咒我的妻子吧。她真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女人。但愿她下地狱。”在教会一统天下的日子里,教会对待这种不受欢迎的证据不应是这样的态度。

维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崇拜有加,热情不减,他要粉饰斯特里克兰德是没有任何危险的。他眼光敏锐精准,对一切看起来纯洁无辜的行为背后不可告人的动机都看得穿。他既是一个精神病理学家,也是一个执迷艺术的人,他人潜意识中几乎没有秘密躲得开他。没有哪个探求神秘的人能像他一样看透普通事物的深层意义。探求神秘的人看得透言语难以表达的东西,而精神病理学家则能看到口头说不出来的。看到这位博学的作者把每件会给他笔下主人公投下不良影响的逸闻趣事一一流于笔端的那股急切的劲头,也别有一种迷人之处。每当他找出表现主人公冷酷无情或者卑鄙龌龊的例子,他的心就对他多一分热烈;而在发现某个被人遗忘的故事能用来嘲讽罗伯特·斯特里克兰德牧师的一片孝心时,他就会像宗教法庭的法官审判异教徒那样喜不自胜。他那种孜孜以求的精神着实令人吃惊。无论多么微小的东西都躲不过他的眼睛,而且你可以完全放心,如果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留下一张没有付账的洗衣单子,这种区区小事一样会被详尽记录下来,如果他欠别人半克朗钱没有偿还,这笔借款的每个细节也都不会漏掉。2

有关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诉诸文字的东西不少了,看起来我没有必要再费笔墨。一个画家的纪念碑是他的作品。不错,我对他的了解比多数人要多得多。我最初与他相遇时,他还没有成为画家,他在巴黎度过的那些潦倒的日子里,我和他频频相见。然而,我并不认为,如果战乱没有把我带到塔希提岛上,我还会把我的种种回忆写下来。众所周知,他在塔希提岛度过了他生命的最后几年,我在那里还结识了熟悉他的人。我发现我这样的身份,正好可以把他一生中最鲜为人知的悲剧部分大白于天下。如果那些相信斯特里克兰德伟大的人是正确的,那么与他有过亲身接触之人的叙述很难说是多余的。假如有人像我和斯特里克兰德一样,与艾尔·格列柯亲密无间,为了能读到这人写下的回忆录,我们有什么舍不得放弃呢?

然而,我不会用这些借口寻求庇护。我忘了谁建议过,为了让灵魂受益,每天应该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说这话的是一个富有智慧的人,我把这句格言谨记在心,遵照行事,因此每天我醒来起床,每天上床睡下。但是,我本性中具备苦行主义倾向,我让我的肉体每星期接受一次更严厉的磨难。我从来没有漏读一次《泰晤士报》的文学增刊。想想大量的书有人写出来,作者心怀美好的希望看到它们出版,等待这些书的命运,这是一种有益健康的守则。每一本书有多少机会能从这样浩瀚的书堆里突围?那些成功的书也不过是季节性的。老天知道书的作者费了多少力气,忍受了怎样的苦涩经历,遭受了怎样的头痛,只是为了让某个碰巧读到这本书的人放松几小时,或者驱除他路途的劳顿。如果可以根据书评做出判断,那么很多书是作者呕心沥血写出来的,作者曾为它们绞尽脑汁,对有些作者来说,甚至是付出了一辈子艰苦的劳作。我从写作中汲取的教训是,作者得到的回报应该在创作的乐趣中和思想负担的释放中;对其他东西都不必介意,无论表扬还是苛评、失败还是成功,都应该在所不计。

战争到来,随同战争而来的,是一种新的态度。青年求助于我们过去不了解的神灵,已经能看得出来我们身后之人活动的方向了。喧嚣的年青一代意识到了自己的力量,早把门敲过了。他们蜂拥进来,坐在我们的座位上。他们大呼小叫,空中吵闹声一片。他们的一些长辈,学着青年的滑稽行为,极力让自己相信他们的日子还没有结束;他们和精力最充沛的人一起嚷叫,但是他们发出的战争呐喊显得很空洞;他们像可怜的荡妇,试图用画笔和脂粉,靠叽叽喳喳嚷叫不断,让青春幻影再现。明智一些的人则做出一副不卑不亢的优雅姿态。他们含蓄的微笑是一种迁就的讥讽。他们记得自己也曾把坐享好处的一代人踩在脚下,也这样大呼小叫过,也这样冷嘲热讽过。他们早预见这些高擎火把的勇敢人士转眼之间就会把位置让出来。世上没有哪句话称得上最后一句话。尼尼微城把自己的伟大吹捧到天空时,新的福音早已成了古董。讲这些豪言壮语的人好像觉得这些话无比新颖,其实过去先人们早讲过一百多遍了,连腔调都很少改变。钟摆来回游荡,往复循环。那个圆圈一直都在重新启动。

有时,一个人活了相当长的时间,在一个时代里他争得了位置,进入另一时代却茫然失措,随后千奇百怪的东西呈现出一种人类喜剧中最独特的景观。比如说,现在谁还想到乔治·克雷布呢?在他的时代他可是鼎鼎大名的诗人,世人一致认为他是一个天才,现代生活更加繁复,很少有人还能看见这点了。他从亚历山大·蒲那派学到写作技巧,用偶体韵文写了很多道德教化故事。然后,法国大革命来了,拿破仑发动的一系列战争烽火不息,诗人们纷纷吟诵新的诗歌。克雷布先生继续用偶体韵文写道德教化故事。我认为他一定阅读过年青一代诗人的作品,因为他们在这个世界里折腾出了很大的动静,而且我感觉他认为那些诗作不成样子。当然,多数新诗都不成样子。不过,济慈和华兹华斯的颂歌,还有柯勒律治的一两首诗作,以及雪莱的几首诗歌,拓宽了过去尚无人涉足的广大精神疆域。克雷布先生如同羊排一样,早没气了,然而克雷布先生继续用偶体韵文写作道德教化故事。我断断续续读了年青一代的作品。他们中间可能有一位更加热烈的济慈,有一位更加轻灵的雪莱,已经发表了这个世界会欣然记住的诗篇。我说不好这点。我欣赏他们把诗写得尽善尽美——他们的青春已经光彩夺目,再说什么好听的话似乎有点荒谬——我对他们精致的风格深为折服;但是,尽管他们辞藻华丽(他们的词汇表明他们躺在摇篮里时已经翻阅过罗热>的《英语单词和短语汇编》了),却没有告诉我什么新东西。在我看来,他们无所不知,无所不通;他们在我的背上轻拍一掌的亲昵劲儿或者全身扑向我怀里的热烈感情,我还真受不了;他们的激情对我来说有点贫血,他们的梦想有点枯燥。我不喜欢他们。我已经被束之高阁了。我会继续用偶体韵文写作道德教化故事,但是,如果我写作这些东西不只是为了自己娱乐还别有所为,那我可真是一个傻瓜中的傻瓜了。3

不过,所有这些只是附带说说而已。

我写出第一本书时还很年轻。运气垂青,这本书引起关注,弄出不小动静,各色人士都巴不得和我认识。

最初我被引荐到伦敦文人的圈子时,感到局促却又求之不得,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难免有几分郁闷。很久以来我都没有光顾那个圈子了,如果许多小说描写的那个圈子的独特景象都是真实的,那现在那里已经今非昔比了。文人聚会的地点已大不相同。切尔西和布鲁姆斯伯里取代了汉普斯特德、诺丁山门以及肯辛顿的高街。当时四十岁不到就是一方人物了,而现在过了二十五岁便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了。我想,那些日子我们都有点不好意思表露自己的感情,怕人笑话,总收敛着做张做智的劲头。我不相信斯文而放浪形骸的文人能够表现出一种纯洁的精致文化,可我也记不得那时的文人圈 像当今一样时兴如此粗俗的男女乱来。我们认为拉起一道沉默的帘子遮挡起种种反常行为并不虚伪。铁铲并不总是叫作该死的铁锹。女人还没有完全地自由自主。

我住在维多利亚火车站一带,要坐很久的公共汽车才能到达好客的文学家庭。我因为胆小害羞,要在大街上徘徊一阵子才能鼓起勇气去按响门铃。随后,心中忐忑不安,样子诚惶诚恐,被人领进一间不透气的房间,里面到处都是人。我被介绍给这个名人、那个大腕,他们对我的书说的恭维话却让我感到极度无所适从。我感觉他们指望我说些左右逢源的应酬话,可我直到聚会结束也想不出什么中听的话。我竭力隐藏窘态,忙着端茶倒水,把切得乱糟糟的面包分送给每个人。我不想让任何人注意我,这样我就可以悠然自得,听听他们说的那些妙趣横生的事情。

我记得现场有一些体格健硕、身板挺直的女人,鼻子很大,眼神勾人,她们穿戴的服装仿佛一身盔甲。也有一些像老鼠一样瘦小的老处女,说话细声细气,眼神鬼鬼祟祟。我始终兴趣盎然地观看她们戴着手套拿黄油面包吃,拿了一次又一次。可我看到她们以为没有人看见时就在她们的椅子上揩手指时,那种漠然劲头令我大开眼界。这对那些家具有害无益,不过我估摸轮到女主人拜访她的朋友时也一定会在她们的家具上如法炮制,以解心头之恨。一些女人穿戴得很入时,还说她们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写出一本小说来就要穿得邋邋遢遢。如果你生就是苗条身段,就应该把腰肢展露无遗,一只小脚穿了时髦的鞋子绝不会妨碍编辑采用你的“材料”。但是另一些女人认为这样穿戴难免轻佻,她们穿“艺术纺织品”,戴野里野气的珠宝。男人的穿戴很少有怪里怪气的,他们尽可能表现得不像作家的模样。他们希望在别人眼里是饱经世故的人,到哪里都像是城里公司的管理人员。他们总是一副有点疲劳的样子。我过去压根儿不认识作家,发觉他们非常奇怪,我觉得他们在我眼前好像不是特别真实。

我印象中他们的谈话不同凡响,一位同行作者刚刚转身,他们就会把他说得一无是处,那带刺的幽默劲儿听得我张口结舌。艺术家有一种世上别的行业望尘莫及的优势:他们不仅可以嘲笑朋友们的相貌和性格,还可以讥讽他们的作品。那种言辞机敏或者出口成章的谈锋,我自愧不如,甘拜下风。那时候,交谈还讲究修养,像一种艺术。一句干净利落的妙语会大受赏识,那是饭锅下的柴火噼里啪啦的爆裂声无法企及的。格言还不是愚钝的人用来模仿智者的呆板器具,闲散的交流中冒出来一两句警句会令谈话格外活泼。说来遗憾,当时的妙语我一句也记不得了。但是,当谈话转到交易的细节——我们文艺活动的另一面时,才最令人愉快。我们谈论到最新一本书的成就时,会自然而然地猜测它卖出去多少本,作者得到了多少预支稿费,最终他可能得到什么样的收益。随后,我们会谈及出版商,这个与那个在克扣稿费方面比较起来大方到何种程度。我们会争辩一番,该把稿子交给版税优厚的人,还是交给能把书的价值“推举”出来的人。有些出版商广告宣传很差,有些则很不错;有些出版商很现代,有些则很古板。随后,我们还会谈及代理人和他们为我们争取到的东西,谈到编辑和他们欢迎的作品种类,一千字能给多少稿费,以及他们算稿费及时还是拖拉。对我来说,这种谈话非常具有浪漫氛围,它给我一种亲密无间的感觉,好像自己成了神秘的兄弟会的一员了。4

那时,谁都没有像罗丝·沃特福德那样对我关照有加。她有男性理性的一面,也有女性任性的一面。她写的小说原创性很强,让人心绪纷乱。一天,在她的家里,我遇见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妻子。沃特福德小姐在举办茶会,她窄小的房间比平常更为拥挤。大家好像都在说话,而我静静地坐着,感到无所适从。不过我这人过于内向,哪一群人都加入不进去,因为他们似乎都深陷在自己的交谈中了。沃特福德小姐是一个十分周到的东道主,看见我处境狼狈就走过来了。“我想让你和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说说话,”她说,“她对你的小说推崇备至。”“她是干什么的?”我问道。

我意识到自己的孤陋寡闻。如果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是一个名声在外的作家,我觉得在和她开始说话前,一定要把这点强调出来才好。

罗丝·沃特福德把两眼稳稳地垂下,好让她的回答更具效果。“她举行午餐聚会。你只管虚张声势一点,她会邀请你吃午餐的。”

罗丝·沃特福德有点愤世嫉俗。她认为生活就是有机会写小说,公众就是她写作的原材料。如果公众中有人欣赏她的才能,适度慷慨地招待过她,她就会时不时邀请其中一些人来府上做客。大众对名流的痴迷让她觉得既不屑又好笑,但还是在他们面前扮演了一个得体的著名女才子。

我被领到了斯特里克兰德太太面前,我们在一起交谈了十分钟。我一无所获,只感觉她的声音还算好听。她在威斯敏斯特区有一套公寓,与还没有竣工的那所大教堂遥遥相望。因为我们住在同一个教区里,彼此便更亲近了一层。对于居住在泰晤士河和圣詹姆斯公园之间的所有居民来说,陆海军商店就是一条把他们联结起来的纽带。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要了我的地址,几天之后,我收到了一张邀请共进午餐的请柬。

我受邀的机会不多,自然高兴地接受了这次邀请。我到达时稍稍晚了一点。因为我害怕到得过早,便在大教堂附近兜了三个圈子,赶到时来用餐的人已经聚齐了。沃特福德小姐在座,杰伊太太、理查德·特威宁和乔治·罗德也落座了。我们都是作家。天气清朗,还是早春,大家心情都很好,我们谈到了上百件事情。沃特福德小姐在两种打扮之间犹豫不决:一种是她青春年少时的唯美主义,身着淡绿色,手持一枝水仙花去参加聚会;一种是身穿成熟女性的随意服饰,脚蹬高跟鞋,身着巴黎上衣。最后她只戴了顶新帽子,新帽子让她兴致很高。我还从来没有听过她用如此刻薄的语言谈论我们共同的朋友。杰伊太太心下明白失当的言辞往往是智慧的灵魂,因此用几近耳语的音调发表高见,足以让雪白的桌布羞得像玫瑰一样通红。理查德·特威宁哇啦哇啦说些怪诞不经的言论,而乔治·罗德感觉无须展示什么才气,多嘴只会显得俗气,便只管往嘴里送食物。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话也不多,但是她有一种令人愉快的本领,能引导交谈按照一般的话题进行。大家谈话出现短暂停顿时,她恰如其分地插进话来,让交谈继续进行。她三十七岁,个子较高,体态丰满,却不显得肥胖,长得不算标致,但是脸蛋儿招人喜欢,也许主要是因为她那双和善的棕色眼睛。她面色不好,一头黑发雅致地扎了起来。三个在座的女人中她是唯一一个素面朝天的,可对比起来,倒显得简单朴素,少有矫饰。

餐厅的品位符合时代风尚,一切都非常简朴。很高的护墙板一色白,绿色墙纸上挂着惠司勒的铜版蚀刻画,黑色画框很简洁。绿色窗帘上印有孔雀图案,悬挂在笔直的线绳上。地毯是绿色的,图案是灰色的兔子在枝繁叶茂的树木间追逐嬉戏,让人想到是受了威廉·莫里斯的影响。壁炉上摆放着白釉蓝彩陶器。那时候,伦敦一定有五百间餐厅和这里的装饰一模一样。这种风格雅致,有艺术感,但是略显单调。

我们离开时,我和沃特福德小姐一起走的。天气晴好,她戴了新帽子,这让我们一致同意从圣詹姆斯公园穿行而过。“这是一次非常难得的聚会。”我说。“你认为饭菜好吗?我跟她说,如果她想让作家来,她一定得让他们吃好。”“难能可贵的好主意。”我答道,“可是她为什么想和作家来往呢?”

沃特福德小姐耸了耸肩。“她发现作家很有意思呗。她想加入到文学运动中来。我认为她头脑简单。可怜的人儿,她认为我们都很了不起。总之,请我们来用午餐,她很高兴,这也伤害不到我们。冲这点,我也喜欢她。”

回头看看,我认为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是巴结社会名流的人士中最不会伤害人的了。这些人追逐着名流从汉普斯特德最上流的圈子一直来到切恩街最寒酸的画室。她居住在乡下时非常年轻,很安静,从穆迪图书馆借来的书不仅带来了浪漫故事,还带来了伦敦的浪漫氛围。她读书真的很投入(这在她们这类人中是罕见的,这类人多数对作家比对作品更感兴趣,对画家比对画作更注意),她为自己构建了一个想象的世界,在其中生活得自由自在,那是她在日常的世界里永远无法获得的。在她慢慢地了解作家时,她好像登上了舞台去历险,而这舞台她之前只能从脚灯的另一头望一望。她戏剧性地见到了他们,好像自己生活的范围真的更大了,因为她可以招待他们,在他们幽居的地方拜访他们。她接受了作家们玩弄生活游戏的种种规则,但是她一刻也没有想过要按照那些规则调整自己的行为。他们的道德伦理古怪多变,如同他们的穿戴一样标新立异;他们的理论和悖论都野里野气的,却是一种让她觉得趣味多多的娱乐,但是对她的种种信念没有一丝一毫的影响。“可有一位斯特里克兰德先生?”我问道。“哦,那是的。斯特里克兰德先生在城里做事。我想他是一名证券经纪人。他这人非常枯燥乏味。”“他们两个算得上心心相印的一对吗?”“他们彼此很尊重。如果你去他们家用餐,你迟早会见到他的。但是,她不经常请人用晚餐。斯特里克兰德先生少言寡语,对文学和艺术一点兴趣也没有。”“为什么可人的女人要嫁给枯燥的男人呢?”“因为脑子好使的男人都不娶可人的女人啊。”

我对这话想不出任何合适的回答,于是我问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有没有孩子。“她有一儿一女,都在上学。”

这个话题无话可说了,我们开始谈起别的事情来。5

整个夏天,我和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见面不算少。我时不时去她的公寓享用惬意的小型午餐,还去参加更为丰盛的茶会。我们彼此相处愉快。我很年轻,也许她想要引导我处男般的脚步在文坛陷阱多多的道路上走得稳当;而对于我,这下可以有人排解我那些小小的苦恼了,她一定会注意倾听,给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规劝。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天生富有同情心。同情心是一种很有魅力的本领,但是经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拥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了。这种急人所急的心情中有一些食尸鬼般可怕的东西,他们看到朋友遭遇不幸,便会一股脑儿扑上去,把自己的本领施展出来。同情心像一口油井一样喷薄而出,喷撒出来的同情粉末有去无回,有时会让受害者十分难堪。有人的胸前已经洒满了无数泪水,我就不再用我的泪水给人添乱了。斯特里克兰德太太使用她的优势时很注意方式方法,你会感觉你接受她的同情是在为她做好事。我带着一腔青春的热情,把这点讲给罗丝·沃特福德听,她说:“牛奶很好喝,尤其在其中加上一滴白兰地的话。不过呢,家养的奶牛巴不得把牛奶挤出去。奶穗儿涨起来是很难受的。”

罗丝·沃特福德有一张利嘴,除了她,谁都说不出这样刻毒的话来;另一方面,谁做事情也不会比她更让人折服。

我还喜欢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身上的另一点:她把周围的环境布置得非常典雅。她的公寓总是拾掇得干净利落,一派喜兴,花朵令人愉快,客厅的印花布不仅图案端庄肃穆,色彩也明丽,十分耐看。食物摆在具有艺术氛围的小餐厅格外吊人胃口。餐桌看上去大小合适,两个女佣很是利落,举止得体,饭菜做得很上档次。如果看不出来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是一个能干的主妇,那真是瞎了眼了。你肯定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受人赞扬的母亲。客厅里摆放着她儿子和女儿的照片。儿子名叫罗伯特,是个十六岁的男孩,在拉格比上学。他身穿法兰绒衣服,头戴板球帽,而另一张照片上则身着燕尾服和立领衬衫。他有着他母亲那种宽宽的前额和好看的、沉思的眼睛。他看上去干净、健康、智力正常。“我不知道他是不是非常聪明,”这天我正在打量这张照片时,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说,“但是我知道他心地善良,性格很招人喜欢。”

女儿十四岁,头发厚实、漆黑,和她母亲一样,浓密蓬松地披到了肩上,而且她的脸面和善,眼睛娴静、清澈,和母亲的如出一辙。“他们两个都很像你。”我说。“没错,我觉得他们更随我,不随他们的父亲。”“为什么你从来不安排我见他一面呢?”我问道。“你想见一见吗?”

她莞尔一笑,笑得真的十分甜蜜,脸还有点羞红。一个女人到了这个年纪还动不动就脸红可是不多见的。也许,她的天真就是她最令人着迷的地方。“你知道,他对文学可是一窍不通啊。”她说,“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门外汉。”

她说这话丝毫没有贬损的意思,而是充满爱意,仿佛让人知道丈夫最大的缺憾只是希望保护丈夫不受朋友们的嘲弄。“他在证券交易所上班,一个典型的经纪人。我想他会让你无聊死的。”“他让你无聊吗?”我问道。“你看看,我碰巧做了他的妻子呀。我非常喜欢他。”

她笑了一下,遮掩了她的难为情。我感觉她担心我会嘲笑她,因为这样的坦白若让罗丝·沃特福德听到,肯定会大大挖苦一番。她犹豫了一会儿,目光变得更加柔和了。“他不会假装是什么天才。他在证券交易所连钱都挣不来多少。可是,他善良、和蔼。”“我想我应该会非常喜欢他。”“那我就请你和我们安静地用一次餐。不过提醒一下,是你自己要来冒这个险的,你要是过了一个非常无聊的夜晚,可别怪我啊。”6

不过,我终于和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相见时,各种情况使然,我不仅认识了他,还认识了更多东西。一天上午,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让人给我送来一张便条,说那天晚上她要举办家宴,她的一个客人爽约了,请我去补缺。她写道:

丑话可说在前面,你会厌烦得要死的。从一开始这就是一个枯燥的宴会,不过如果你来了,我会不胜感激。咱俩好歹还是可以说说话的。

话说到这个分上,我只能知趣地接受邀请了。

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把她丈夫介绍给我时,他相当冷漠地和我握了握手。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兴致很好,转身对他说了一句小小的玩笑话。“我请他来是想让他看看,我真的有一个丈夫。我想他已经开始怀疑了。”

斯特里克兰德客气而短促地笑了一声,人们回应并不好笑的玩笑话时就这样笑,但是他什么也没有说。新的客人纷纷到来,转移了主人的注意力,我被晾在了一边。最后我们都聚齐了,等待晚餐开始。这时我一边和一位叫我“招呼”的女客聊天,一边寻思文明人竟会在浪费短暂人生的无聊活动中消耗创造力。这样一种聚餐,让你不由得会不解女主人为什么不厌其烦地把客人叫来,而客人们为什么会不厌其烦地来赴宴。一下子来了十个客人,他们漠然而来,如释重负地离去。当然,这是一种纯粹的社会交往活动。斯特里克兰德夫妇“欠了”一些人晚餐,他们本来对这些人没有兴趣,可已经说好回请人家了,这些人接受了邀请。为什么?为了避免夫妇面对面用餐的沉闷,为了让仆人休息一下。没有理由拒绝人家的好意,而且别人“欠了”他们一顿晚宴。

餐厅挤得要命,很不方便。在座的有一位王室法律顾问和他的太太,一位政府官员和他的太太,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姐姐和她老公麦克安德鲁上校,以及一个议员的妻子。就是因为这位议员不能离开议院,我才被临时邀请来的。请来的客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太太们都知道自己身份在那里,穿戴不那么讲究,而且地位是明摆着的,也就不主动讨人喜欢。男人们个个都是一方人物。在座的所有人都是一副心满意足、万事如意的样子。

大家说话的声音都比自然状态下高一些,本能地渴望宴会继续下去,所以餐厅里吵吵嚷嚷一片。但是,大家各说各的,没有共同的话题。每人都在和邻座交谈,喝汤、吃鱼、用小菜时和右边的邻座说话,吃烤肉、甜食和风味菜时和左边的邻座说话。他们谈论政治形势,谈论高尔夫球,谈论他们的孩子和最近上演的戏剧,谈论皇家艺术学院的画展,谈论天气以及他们度假的计划。谈话始终没有间歇,嘈杂声更大了。斯特里克兰德太太也许暗自庆幸她的晚宴很成功,她的丈夫举止得体。也许他没有说很多话,我感觉临近结束时他两边的女客脸上都流露出一种疲惫的神情,她们发觉斯特里克兰德很沉闷。有那么一两次,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的眼睛落在他身上,有几分着急。

终于,她站起来,带领女客走出了餐厅。斯特里克兰德把太太身后的门关上,来到了餐桌的另一头,在王室法律顾问和政府官员之间落座。他把红葡萄酒又挨个儿上了一遍,给我们递上雪茄。王室法律顾问说葡萄酒很不错,斯特里克兰德告诉我们是在哪里购得的。我们于是就开始谈论酿酒和烟草。王室法律顾问给我们讲了一桩他处理过的案子,而上校谈了马球活动。我没有什么话题可说,默然地干坐着,努力做出对谈话兴趣盎然的神情。因为我觉得在座的没有人和我有什么相干,便悠然自得地仔细打量起斯特里克兰德来。他的块头比我预期的要更大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想象他长得比较苗条,相貌平淡无奇。实际上,他体形宽大、厚重,手大脚大,身穿晚礼服,略显笨拙,他让你想到穿戴起来参加宴会的马车夫的样子。他是一个四十挂零的男人,相貌不好看却也不难看,因为他的五官相当匀称,但是,五官比实际尺寸略显大,因此看上去不怎么优雅。他的胡须刮得很干净,那张大脸光溜溜的,让人看着不大舒服。他的头发颜色发红,蓄得很短,眼睛小,蓝色或者灰色。他的样子看起来很平庸。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说起他有点难为情,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了。一个女人想在艺术家和文人中为自己争得认可,他很难给她增加光彩。显然,他没有什么社交才能,不过这种才能也并非男人必须具备的;他甚至没有什么怪癖,让他免于平庸之嫌;他只是一个善良、无趣、诚实、平常的男人。有人也许会羡慕他的优秀素质,但是不会与他为伍。他微不足道。他也许是一个有价值的社会成员,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一个诚实的经纪人,但是,在他身上浪费时间就大可不必了。

7

社交季节临近干巴巴的尾声,我认识的每个人都在安排离开。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要带领家人到诺福克的海滩去,这样她的孩子可以看看大海,她的丈夫可以打打高尔夫球。我们互相道别,说好秋天再见。但是在城里的最后一天,我从陆海军商店出来,与她和她的儿女遇上了。和我一样,她在离开伦敦之前进行最后的采购,我们都觉得又热又累。我建议一起到圣詹姆斯公园歇口气,吃些冷饮。

我想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很高兴让我看看她的孩子们,她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我的提议。她的儿女比照片里的样子更令人刮目相看,她有理由为他们感到骄傲。我年纪很轻,和他们在一起不会让他们不好意思,他们开心地谈了一件又一件事情。他们都是年轻的孩子,非常优秀,十分健康。在公园的树下小憩,大家都感到十分惬意。

一小时后他们挤上一辆马车回家去了,我悠闲地向俱乐部走去。我感到有点孤独,想到刚刚目睹的其乐融融的家庭生活,心头掠过了几许羡慕。他们看起来彼此相亲相爱。他们讲了一些自家的小笑话,外人听来不知所云,他们自己却乐得不能自已。也许,从语言火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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