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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4 23: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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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杰克·凯鲁亚克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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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摩流浪者

达摩流浪者试读:

达摩流浪者

作者:杰克·凯鲁亚克排版:aw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07-01ISBN:9787532744862本书由上海译文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谨以此书献给寒山子达摩流浪者

一九五五年九月下旬的一天中午,我偷溜上一列从洛杉矶开出、驶往圣巴巴拉的货运火车。我头枕在行李袋上,跷着腿,注视着天上的浮云,想着心事。那是一列慢车,我计划在圣巴巴拉的海滩睡一晚,隔天一大早再偷溜上一列开往圣路易斯—奥比斯波的慢车,要不就是等到傍晚七点,溜上一列到旧金山去的直达车。在卡马里奥附近,[1]这里是查理·帕克发疯后来又通过休息恢复了健康的地方,一个瘦小干瘪的老流浪汉爬上了我所在的货车车斗,这时我们的货车正开进一条侧轨,好让另一列火车优先通行。看到我的时候,他有点惊讶。他走到车斗的另一边,躺了下来,头枕在一个小包上,面向着我,不发一语。随着向东开的货车挤进干道开了过去,尖厉的汽笛声渐渐响起。火车再度开出时,气温开始下降,雾也从海岸的方向吹了过来。我和那个小老头流浪汉都冷得半死,紧紧蜷缩在车斗的边上御寒。等发现没什么效果,我们就站了起来,以踱来踱去、跳上跳下和拍打手臂的方式驱寒。没多久,火车就开入了另一条位于一个小镇内的侧线,等待又一次的会车。这时,我想到我黄昏时会用得着一瓶托卡伊葡萄酒御寒,便对那个小老头流浪汉说:“我想去买瓶葡萄酒,你可以帮我看住行李吗?”“没问题。”

我跳下火车,跑过一〇一号高速公路,在一家杂货店里买了葡萄酒,此外还买了些面包和糖果。回到火车以后,还有十五分钟时间要等。现在虽然已是暖阳高照,但黄昏马上就要来到,届时气温就会迅速降下来。小老头这时盘腿坐着,面前放着他那可怜巴巴的餐点:一罐沙丁鱼。我同情之心油然而生,上前对他说:“来点葡萄酒暖暖身体怎么样?除沙丁鱼以外,你也许会有兴趣吃点面包和乳酪吧?”“没问题。”他的声音很轻很细,仿佛是发自一个遥远的小喉咙,似乎是害怕或不愿意暴露自己的情绪感受。乳酪是三天前我离开墨西哥城时买的。当时,我正准备要乘坐廉价的长途车取道萨卡特卡斯、杜兰戈、奇瓦瓦,前往两千英里外的埃尔帕索。他津津有味又满怀感激地吃了乳酪和面包,又喝了一些葡萄酒。我很高兴。我想起了《金刚经》里的话:“当力行布施,但不要带有布施的念头,因为布施不过是个字眼罢了。”那段日子,我的确是个很有宗教热忱的人,近乎完美地进行着修持。后来,我却变得有一点点倦怠和玩世不恭,变得有一点点口不对心起来。现在的我,心态已经有点老了,失却了往日的冲动……不过,我当时却确确实实相信布施、慈悲、智慧和开悟是人生最值得追求的价值范畴,并视自己为一个穿着现代服装的古[2]代托钵僧,在世界到处游历,转动达摩的法轮,累积善果,让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佛,成为天堂里的英雄(通常,我游历的范围都不出纽约、墨西哥城和旧金山这个大三角形的范围)。当时,我还没有认识[3]贾菲·赖德(我是一星期后才认识他的),也没有听过“达摩流浪者”这个词儿,不过就行为来说,我却可以说是个十足的“达摩流浪者”。小老头喝过葡萄酒以后,兴致高昂起来,从袋子里掏出一张小[4]纸片给我看。那是一篇圣特蕾莎的祷文,内容是说她死后会再回来这个世界,以天降的玫瑰花雨,遍洒所有的生物,直到永远永远。“你打哪儿弄来这个的?”我问。“几年前我在洛杉矶一家阅览室翻杂志翻到的,我把它剪了下来,此后随时都带在身边。”“你坐火车的时候都会拿它出来看?”“几乎每天都会拿出来看。”他没有再多谈这一点,也没有把圣特蕾莎的话题延伸下去。他对于自己的宗教信仰很低调,也没有多谈个人的私事。他是个又瘦又矮又安静的流浪汉,是那种别说大马路,就算在小胡同里遇上了也没有人会多看一眼的人。如果有警察把他轰走,他就会被轰走,并且消失;如果在大城市的空场地上乱哄哄地聚着一伙人,那么要是有人搬着货物从那儿经过,他们很有可能根本看不到他这样一个瘦小的人藏在乱草里,在暗影里躲来躲去。当我告诉他,我打算第二天晚上偷溜上“大拉链”的时候,他说:“你是说你要搭乘‘午夜幽灵’?”“你们都是这样喊‘大拉链’的吗?”“听你这么说,你从前一定是那条铁路线上的铁路员吧。”“对,我做过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制动手。”“嗯,我们流浪汉都管它叫‘午夜幽灵’,因为如果你是在洛杉矶上车的话,那等第二天早上到达旧金山以前,根本不会有人看得见你。这玩意儿速度太快了,简直像飞一样。”“在直路上每小时可达八十英里,老爹。”“没有错,只不过当它晚上途经加维奥塔北面的海岸和瑟夫的山区时,会把人冻得只剩半条命。”“没错,是会经过瑟夫,之后就会折而南下,往玛格丽塔开去。”“是玛格丽塔,没错。我搭过‘午夜幽灵’的次数多到数不过来。”“你离家多少年了?”“多到我懒得去数。我是俄亥俄人。”

火车重新开动了。风开始变冷,而且再次起雾。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我们两个都竭尽所有办法和意志力,让自己不致冻僵或牙齿打颤得太厉害。开始的时候,我缩作一团在地上打坐,试图通过冥想温暖,真正的神的温暖,来驱散寒冷。这一招不管用以后,我就跳起来,反复拍打手脚和唱歌。但那小个子流浪汉显然比我有耐力,因为他大多数时间都只是躺着,嚼着口香糖,嘴巴闭得紧紧的,像在想什么事情。我的牙齿不断打颤,嘴唇变成紫色。入夜后,圣巴巴拉那些熟悉的山脉开始逼近,让我们如释重负。很快,火车就会停下,我们就将在温暖的星空下忘却寒冷。

在岔道口,我跟圣特蕾莎的小老头流浪汉一道跳下火车,互道再见之后,我就往圣巴巴拉的海滩走去。因为怕被条子碰到,把我赶走,我走到海滩很偏远的一座山岩下面才停住脚步。我生了一个大篝火,用削尖的木签子叉着热狗在火上烤,又把一罐豆子猪肉和一罐通心面放在赤红的炭火中加热。我喝着新买的葡萄酒,享受生平最怡人的夜晚之一。接着,我涉入海水中,浸了一会儿,然后站着仰望天上缤纷灿烂的夜空——好一个由黑暗和钻石所构成的观世音十方大千世界。“啊,雷蒙,”我愉快地对自己说,“只剩几英里路就到旧金山了。你又成功了。”真爽。我穿着游泳裤,赤着脚,蓬头乱发,在只有一个小篝火照明的黑暗沙滩上唱歌、喝酒、吐痰、跑跑跳跳——这才叫生活嘛!偌大的一片柔软的沙滩,就只有我一个人,自由自在而无拘无束,大海在我的旁边轻声地叹息着。如果你放在火堆里加热的罐头变得太红太烫,让你无法赤手去拿的话,戴上一副铁路手套就行,就这么简单。我先让食物冷却一下,继续享受了一会儿葡萄酒和思绪。我盘腿坐在沙上,沉思自己的人生。这么做会有什么效果呢?“未来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在我身上呢?”酒精不久就对我的味蕾发生了作用,让我开始觉得饿。我把热狗从小木签上一口咬下来,啧啧啧地大吃起来,然后时而挖起一汤匙丰美多汁的豆子猪肉,时而挖起一口酱汁烫得滋滋响的通心面,还有通心面罐头里可能沾到的一些小沙子,把它们送到嘴里。“这个沙滩上到底有多少颗沙粒呢?大概就像天空上的星星那么多吧?”(啧啧啧,啧啧啧)“如果是这样,那从无始的时间展开以来,世界上有过多少的人类,有过多少的生物呢?哇,恐怕有整个沙滩的沙子再加上整个天空的星星那么多吧?那可是IBM电脑也算不出来的啊!”(仰头喝了一口酒)“虽然我不知道精确的数字,但最少应该是一万兆的二十一次方的两三倍。圣特蕾莎掀起的漫天玫瑰花雨,大概也是这个数目吧?小老头流浪汉现在不也是把花雨洒在我的头上吗,虽然那是百合花的花雨。”

饭后,我拿出红色的印花大手帕抹嘴,把盘子拿到咸咸的海水里去清洗,再踢踢沙堆,四处逛了逛,把盘子抹干收好,裹着毯子、蜷曲着身体,要好好睡一觉。我在午夜的时候醒来。“嗯?这里是哪里?在我儿时的老房子里,怎么会听到像篮球赛啦啦队一样的吵闹声,这老房子是失火了不成?”但原来那只是海浪的冲刷声,因为涨潮的缘故,海浪离我盖着毯子睡觉的地方愈来愈近。“唔,我是个古老而坚硬的海螺壳。”想完这个,我又睡着了,梦见自己气喘吁吁地一口气吃了三块吐司……我还看到我孤独地睡在沙滩上,上帝则带着意味深长的微笑俯视着我……我还梦见很多年前我新英格兰的老家,梦见我那几只小猫希望跟着我一起走上一千英里,横越美国,梦到我的母亲背着一个大背包,梦到我父亲拼命追赶一列一闪而过、不可能追得到的火车……我在破晓的时候醒了一下,而看到四周几乎在一瞬间重新轮廓分明的景物时,我觉得它们就像是一个舞台工作人员所匆匆重新搭好的布景,为的是要骗我相信,这世界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我嗤之以鼻地哼了一声,转了个身,便继续睡去。“走到哪儿都是一样。”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空”中这样说。这个“空”,在我的睡眠中几乎是可以具体拥抱得到的。

我生平所遇的第一个真正的“达摩流浪者”就是那个圣特蕾莎的小老头流浪汉,而第二个则是贾菲·赖德——他是“达摩流浪者”的第一名,而且事实上,“达摩流浪者”这个词儿,就是他始创的。贾菲来自俄勒冈东部,自小与父母和姐姐住在一间森林小木屋里。他当过伐木工和农夫,热爱动物和印第安人的传说,这种兴趣,成为他日后在大学里先研究人类学,后钻研印第安神话学和印第安神话原本的雄厚本钱。后来,他又学了中文和日文,成了一名东方学家,并认识了“达摩流浪者”中的佼佼者——中国和日本的禅师。与此同时,身为一个在西北部长大、深具理想主义的青年,他对世界产业工人联[5]盟那种老式的无政府主义产生了兴趣。他一向喜欢唱印第安歌曲和一般的民谣,后来又学会了弹吉他,唱过去的工人歌曲。我第一次看到他,是在旧金山的街头。(我忘了提,离开圣巴巴拉之后,我靠着一趟顺风车一路坐到旧金山。说来难以置信,载我的人是个年轻的金发美女,她穿着件雪白的无肩带的泳衣,赤着脚,一个脚踝上戴着金镯子,开的是最新款的肉桂色林肯水星。她告诉我,她很希望有安非他命提神,让她可以一路开车开到旧金山。当我告诉她我的圆筒形行李袋里就有一些的时候,她不禁叫了起来:“这真是太疯狂了!”)我碰到贾菲的时候,他正迈着登山者那种奇怪的大步在走路,背上背着个小背包,里面放着书本、牙刷之类的东西。这是他入城用的背包,有别于他的另一个大背包——里面装的是睡袋、尼龙披风和炊具。他下巴蓄着一把小山羊胡,因为有一双眼角上斜的绿眼睛,让他很有东方人的味道,但他长得完全不像波希米亚人,而且生活得也一点不像吊儿郎当、绕着艺术团团转的波希米亚人。他精瘦、皮肤晒得棕黑、活力十足、坦率开放,见到谁都会快活地说上两句话,甚至连街上碰到的流浪汉,他都会打个招呼。而不管你问他什么问题,他都会搜索枯肠去思索,而且总是迸出一个精彩绝伦的回答。“咦,你也认识雷蒙·史密斯?你是在哪认识他的?”当我们走进“好地方”酒吧的时候,大伙问他。“好地方”是北湾区的爵士乐迷喜欢聚集的地方。“我经常都会在街上碰到我的菩萨!”他喊着回答说,然后点了啤酒。

那是个不同凡响的夜,而且从很多方面来说都是具有历史性的一夜。当天晚上,贾菲和其他一些诗人预定要在六号画廊举行一个诗歌朗诵会(对,贾菲也是诗人,而且会把中国和日本的诗译成英文),所以相约在酒吧里碰面,人人都显得情绪昂扬。不过在这一群或站或坐的诗人当中,贾菲是唯一不像诗人的一个(虽然他是个如假包换的[6]诗人)。其他的诗人,有像艾瓦·古德保那样一头蓬乱黑发的知识分子型诗人;有像奥沙伊那样纤细、苍白、英俊的诗人;有像达帕维亚那样仿佛来自文艺复兴时代的意大利、不食人间烟火的诗人;有像卡索埃特那样打着蝴蝶领结、一头乱发的死硬派无政府主义诗人;也有像沃伦·库格林那样戴眼镜、文静、肥得像大冬瓜的诗人。还有其他有潜力的诗人站在四周,衣着款色各异,大多身上是袖口和肘弯都已经磨破的灯芯绒茄克,脚上蹬着已经破旧开线的鞋子,书本从口袋里兀然突出着。反观贾菲,穿的却是耐穿耐磨的工人服装,那是他从[7]“善心人”一类的旧衣商店买来的二手货。这身服装,也是他登山或远足时穿的,让他既可以晚上坐在露天里,也可以坐在篝火前,也可以沿着海岸线搭车旅行。事实上,在他的小背包里,还放着一顶逗趣可爱的绿色登山帽,每当他来到一座几千英尺高的高山下,就会把这帽子拿出来戴上。他身上的衣服虽然都是便宜货,但脚上穿的,却是一双昂贵的意大利登山靴。那是他的快乐和骄傲,每当他穿着这双登山靴昂首阔步踩在酒吧的木屑地板上时,都会让人联想起旧时代的伐木工。贾菲个子并不高,身高只有大约五英尺七英寸,但却相当强壮、精瘦结实、行动迅速和孔武有力。他双颧高凸,两颗眼珠子闪闪发亮,就像一个正在咯咯笑的中国老圣人的眼睛。而他颌下的小山羊胡,抵消了他英俊脸庞的严峻。他的牙齿有一点点黄,那是他早期森林岁月不注重口腔卫生的结果,但人们对此并不以为意,他自己笑的时候也总是把嘴巴张得大大的。有时候,他会无缘无故突然安静下来,忧郁地看着地板,仿佛心事重重。不过,他还是以快活的时候居多。他对我表现出极大的投契,对我所谈到的事情——像关于小老头流浪汉的,有关我坐免费火车或顺风车旅行的体验的——都听得津津有味。他有一次说我是个“菩萨”(“菩萨”的意思约略相当于“大智者”或“有大智慧的天使”),又说我用我的真挚装点了这个世界。我们心仪的佛教圣者是同一个:观世音菩萨。贾菲对中国佛教、日本佛教,乃至于缅甸佛教,从里到外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但我对佛教的神话学、名相以及不同亚洲国家的佛教之间的差异,都兴趣缺缺。我唯一感兴趣的只有释迦牟尼所说的“四圣谛”的第一条(“所有生命皆苦”),并连带对它的第三条(“苦是可以灭除的”)产生些许兴趣,只不过,我不太相信苦是可以灭除的。尽管《楞伽经》说过,世界上除了心以外,别无所有,因此没有事情——包括苦的灭除——是不可能的。但这一点我迄今未能消化。前面提到的沃伦·库格林是贾菲的死党,是个一百八十磅的好心肠大肉球。不过,贾菲却私底下告诉我,库格林是个不可貌相的家伙。“他是谁?”“我的老朋友,打从我在俄勒冈时就认识的死党。乍看之下,你会以为他是个迟钝笨拙的人,事实上,他是颗闪闪发亮的钻石。你以后会明白的。小觑他的话,你准会落得体无完肤。他冷不丁冒出一句话来,就可以让你的脑袋飞出去。”“为什么?”[8]“因为他是个了不起的菩萨,我认为说不定就是大乘学者无著的化身转世。”“那我是谁?”“这个我倒不知道。不过也许你是山羊。”“山羊?”“也许你是穆德菲斯。”“谁是穆德菲斯?”[9]“穆德菲斯就是你的山羊脸上的泥巴。如果有人问你:‘狗有佛性吗?’那你除了能‘汪汪’叫两声以外,还能说些什么呢?”“我觉得那只是滑头话。”我这话让贾菲有点侧目。“听着,贾菲,”我说,“我可是个严肃的佛教徒,是个充满梦想的小乘信徒,对后来的大乘佛教感到望而生畏。那些老禅师老是把弟子摔到泥巴里去,只是因为他们根本答不出弟子的问题,”我说,“我觉得这很卑鄙。”“老兄,你错了。他们只是想让弟子明白,泥巴比语言更真实。”我无法在这里一一复述贾菲那些精彩的回答,但他每提出一个见解,都让我有被针扎了一下的感觉,到后来,他甚至把一些什么植入了我的水晶脑袋,让我的人生计划为之有了改变。

那个晚上,我跟着贾菲那一群嚎叫诗人前往六号画廊参加诗歌朗诵会。这个朗诵会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带来了“旧金山诗歌的文艺复兴”。所有的人都到了。那是一个疯狂的夜晚。而我则扮演了加温者的角色:我向站在会场四周那些看来相当拘谨的听众,每人募来三两毛,跑出去买了三瓶大加仑装的加州勃艮第回来,然后向他们频频劝酒。因此,到十一点轮到艾瓦·古德保登场,哀号他的诗歌《哀号》时,台下的每个人都像身在爵士乐即兴演奏会那样,不断大喊“再来!再来!再来!”,而俨如旧金山诗歌之父的卡索埃特,则高兴激动得在一旁拭泪。贾菲朗诵了他那些以丛林狼为主题的优美诗歌(就我的浅薄知识所知,丛林狼是北美高原印第安人的神祇,不然就是西北部印第安人的神祇)。“‘操你的!’丛林狼喊道,然后跑走了!”贾菲对着台下一群杰出的听众念道,让他们高兴得嚎叫起来。真是神奇,明明是“操”这样粗俗的一个字,被他放在诗中,竟显得出奇的纯净。他其他的诗歌中,有一些是能反映他对动物的爱的抒情诗行(如写熊吃浆果的一首),有一些是能显示他渊博的东方知识的神秘诗行(如他写蒙古的牦牛的一首)。他对东方的历史文化的了解深入到什么程度,从他写玄奘的一首就可见一二(玄奘是个中国的高僧,曾经手持一炷香,从中国的中部出发,一路徒步西行)。然后贾菲又在那些丛林狼带来好东西的诗行里展现了一下他那种突如其来的酒吧幽默。至于贾菲一贯秉持的无政府主义思想,则表现在一首指陈美国人不懂得怎样生活的诗歌里。而另一首描绘上班族可怜兮兮生活的诗,则流露出他曾在北方当伐木工的背景(他在诗中提到现在的上班族,都被困在由链锯锯断的树木所盖成的起居室里)。他的声音深沉、洪亮而无畏,就像旧时代的美国英雄和演说家。我喜欢他的诗所流露出的诚挚、刚健和乐观,至于其他诗人的诗,我觉得不是失诸太耽美就是太犬儒,要不就是太抽象和太自我,或是太政治,又或是像库格林的诗那样,晦涩得难以理解(他诗中提到的“理不清的过程”这词儿倒是很适用于形容他的诗)。不过,当库格林的诗说到了悟是一种很个人的体验时,我注意到其中具有强烈的佛教和理想主义色彩,跟贾菲很相似,而我猜得到,那是他和贾菲在念大学的死党时代所共享的(就像我和艾瓦在东部念大学时也共享过相同的思想理念一样。这些理念我也和别的一些人分享过,但他们对我的影响不像艾瓦那样振聋发聩,命中要害,可也没有沦为煽情和感伤)。

画廊里一共有几十个人,三五成群地站在幽暗的台下,全神贯注地聆听朗诵,唯恐会漏掉一个字。我在一群群人之间游走(面向着他们而背对着舞台),去给每一个人劝酒。有时,我也会坐到舞台的右边,聆听朗诵,不时喊一声“哇噻”或“好”,或说上一句评论的话(虽然没有人请我这样做,但也没有人提出反对)。那是一个了不起的夜晚。轮到纤细的达帕维亚上场时,他拿着一叠像洋葱皮一样纤细的黄色纸张,用细长白皙的手指小心翼翼地翻,一页一页地念。诗都是他的亡友奥尔特曼所写。奥尔特曼前不久才在墨西哥的奇瓦瓦过世,[10]死因据说是服用了过量的佩奥特碱(一说是死于小儿麻痹症,但这没什么差别)。达帕维亚没有念一首自己的诗——这个做法,本身便够得上是一首感人至深的挽歌,足以在《堂吉诃德》的第七章里挤出泪水来。另一方面,他念诗时所使用的纤细的英国腔调,却让我不由得在心里大笑起来。不过,稍后和他熟稔以后,我发现他是个很讨人喜欢的人。

会场的其中一个听众是罗丝·布坎南。她一头红短发,是个骨感美女,跟谁都能发展出一段罗曼史。她给一个画家当模特儿,自己也[11]写作。当时的她,正跟我的死党科迪打得火热,所以显得神采飞扬。“怎么样,罗丝,今晚很棒吧?”我喊道,而她则拿起我的酒瓶,仰头喝了一大口,眼睛闪闪发光地看着我。科迪就站在她背后,两手揽住她的腰。今天晚上当主持人的是卡索埃特,他打着个蝴蝶领结,穿着件破破烂烂的西装。每当一个诗人朗诵过后,他就会走上台,用他一贯的逗趣刻薄语气,说一小段逗趣的话,介绍下一位朗诵者。所有诗歌在十一点半朗诵完毕,在场的听众都议论纷纷,很好奇这个朗诵会将会给美国诗歌带来什么样的冲击,而卡索埃特则如上面提到过的,激动得用手帕拭泪。接下来,一群诗人分乘几辆汽车,一起到唐人街,在其中一家中国餐馆里大肆庆祝叫嚣一番。我们去的“南园”餐馆,凑巧是贾菲的最爱。他教我该怎样点菜和使用筷子,又说了很多东方禅疯子的趣闻轶事给我听。这一切,再加上桌上的一瓶葡萄酒,让我乐得无以复加,最后甚至跑到厨房的门边,问里面的老厨子:“为什么达摩祖师会想到要向东传法?”(达摩是印度人,他将佛法向东传到了中国。)“不关我的事。”他眨了一眨眼睛回答说。我把这件事告诉贾菲,他说:“好答案,好得无与伦比。现在你应该知道我心目中的禅是怎么回事了。”

贾菲还有其他好些值得我学习的东西,特别是怎样泡妞。他那种无与伦比的泡妞禅道,我在接下来那个星期就见识到了。

在伯克利这段期间,我和艾瓦·古德保同住在他那间覆盖着玫瑰的别墅式小屋。小屋位于梅尔街一栋大房子的后院,门廊已经朽坏,向地面下斜,围绕在一些藤蔓之间。门廊上摆着张摇椅。每天早上,我都会坐在摇椅上读《金刚经》。院子里除了长满即将成熟的西红柿以外,还有满眼的薄荷,让一切都沾上了薄荷的味道。院子里还有一棵优雅的老树,每天晚上,我都喜欢盘腿打坐于其下。在加州十月凉爽的星空下打坐的感觉,世界上别无他处堪与匹敌。屋里有一个小巧[12]可爱的厨房,设有瓦斯炉,但却没有冰盒,但这没什么要紧的。我们还有一个小巧可爱的浴室,里面有浴缸,也有热水供应。除厨房和浴室外,没有其他的隔间。地板上铺着草席,放着很多枕头和两张睡觉用的床垫,除此以外就是书、书、书,一共有几百本之多,从卡图卢斯、庞德到布莱斯的书都有。唱片也是琳琅满目,除巴赫和贝多[13]芬的全部唱片以外,甚至还有一张埃拉·菲茨杰拉德主唱、会让人闻歌摇摆的唱片(为它作喇叭伴奏的,则是乐在其中的克拉克·泰利)。此外还有一部三转速的韦伯考牌电唱机,音量大得足以把屋顶给掀掉。不过,屋顶只是三夹板的货色,墙壁也是。有一个我们喝得像禅疯子一样醉的晚上,墙壁饱受蹂躏:先是我一拳在墙上打出一个凹洞,继而库格林有样学样,一头撞向墙壁,撞出一个直径三英寸的窟窿。

贾菲住在离我们大约一英里远一条安静的街道上。顺着梅尔街走[14]到底,再走上一条通向加大校园方向的斜坡路,就可以找到他所住的街道。他所租住的小木屋,位于房东的大房子后方的院子里,面积要比艾瓦的小上不知道多少,只有十二英尺见方。里面的陈设,是他的简朴苦修生活的具体见证:没有半张椅子,要坐,只能坐在铺着草席的地板上。在房子的一角,放着他著名的背包,还有他的诸多锅子和平底锅,全都洗得干干净净,井井有条地叠在一起,用一条蓝色的印花大手帕包住。再来就是一双他从来都不穿的日本木屐和一双黑色的日本袜。这种袜子,袜头是分叉的(脚拇指和另四根脚趾各在一边),穿着它在漂亮的草席上来去,最是舒服不过。屋里有很多橘色的柳条箱子,里面装的全是装帧漂亮的学术书籍,有关于东方语言的,有佛经,有经论,有铃木大拙博士的全集,也有一套四卷本的日本俳句的选集。他收藏的诗集非常多。事实上,如果有哪个小偷破门而入的话,他唯一能找到的有价值的东西就只有书本。贾菲的衣物也全是从“善心人”或“救世军”商店买来的二手货:织补过的羊毛袜、彩[15]色内衣、牛仔裤、工人衬衫、莫卡辛鞋和几件圆翻领毛线衣。这些毛线衣,是他在爬山的晚上穿的(他很喜欢爬山,加州、华盛顿州和俄勒冈州的高山都几乎被他爬遍,他爬山常常一爬就是几星期,背包里只带着几磅重的干粮)。他的书桌也是用柳条箱子拼成的,有一天下午,我去他家时,看到一杯热腾腾让人心平气和的茶就放在这书[16]桌上,而他则低着头,专心致志地读着中国诗人寒山子的诗。贾菲的地址是库格林给我的。来到贾菲的小屋时,我看到的第一样东西就是他停放在大房子(他的房东太太的住所)前面草坪上的自行车,然后是一些奇形怪状的石头和一些姿态怪异的小树。据贾菲说,这些石头和小树都是他爬山的时候从山上带回来的,因为他想把他的住处营造成一间“日本式的茶屋”。

当我推开他的屋门时,看到的是一幅我从未见过的静谧画面。他坐在小屋的尽头,盘着腿,低头看着一本摊开在大腿上的书,脸上还戴着眼镜,让他看起来要老一点,颇具学者风范和睿智风度。在他身旁那张用柳条箱拼成的书桌上,放着一个锡制的小茶壶和一个冒着热气的搪瓷茶杯。听到有人推门,他很平静地抬起头来。看到是我,他只说了句“进来吧,雷”,就再次把头低下去。“你在干嘛?”“翻译寒山子的名诗《寒山》,一千年前写成的。部分诗句是他在离人烟几百英里远的悬崖峭壁上写成的,就写在岩壁的上面。”“哇噻。”“你进屋时,务必要脱鞋。看到地上的草席没有?不脱鞋的话,你会把它们踩坏的。”于是我就把脚上的蓝色软底布鞋脱掉,恭顺地把它们摆在门边。贾菲扔给我一个枕头,我把枕头放在木板墙壁旁边,盘腿坐下。然后他又递了一杯热茶给我。“你读过《茶经》这本书吗?”他问。“没有,那是什么玩意儿?”“一本教人怎么用两千年累积下来的知识去泡茶的书。对你在啜第一口茶、第二口茶和第三口茶的时候的感觉,有些描述着实狂野而醉人。”“难道除了靠喝茶,中国人就没有别的法子让自己high起来?”“你先喝一口再说吧。这是上好的绿茶。”味道很好,我立时感到心平气和,一股暖意传遍全身。“想听我念一些寒山子写的诗吗?想知道一些有关寒山子这个人的事情吗?”“想。”“寒山子是一个中国的士人,他由于厌倦了城市和这个世界,所以躲到深山去隐居。”“唔,听起来跟你很像。”“在那个时代,你是可以干这种事的。他住在离一座佛寺不远的一个山洞里,唯一的人类朋友是一个有趣的禅疯子,名叫拾得。拾得的工作就是在寺门外扫地。拾得也是个诗人,但写过和流传下来的诗并不多。每过一阵子,寒山子就会穿着他的树皮衣服,下山一次,到佛寺那暖烘烘的厨房里,等待吃饭。但寺里的僧人却不愿意给他饭吃,那是因为他不愿意出家的缘故。你晓得为什么在他的一些诗句里,像……来,我念给你听。”他念诗的时候,我从他肩膀旁边伸长脖子,看那些像乌鸦爪印一样的中国字。“‘攀爬上寒山的山径,寒山的山径长又长。长长的峡谷里充塞崩塌的石头,宽阔的山涧边布满雾茫茫的青草。虽然没有下雨,但青苔还是滑溜溜的;虽然没有风吹,松树犹兀自在歌唱。有谁能够超脱俗事的羁绊,与我共坐在白云之中[17]呢?’”“哇,酷毙了!”“我念给你听的,是我自己的翻译。你看,这首诗每一句本来都是由五个中国字组成的,但为了翻译的缘故,我不得不加入一些英语的介词和冠词,所以每一句就变长了。”“为什么你不干脆把它译成五个英文字呢?头一句是哪五个字?”“‘爬’字、‘上’字、‘寒’字、‘山’字、‘径’字。”“那好,把它翻成‘爬上寒山径’不就得了?”“话是没错,但你又要把‘长长’、‘峡谷’、‘充塞’、‘崩塌’、‘石头’用五个字译出来呢?”“它们在哪里?”“在第三句,难道你要把它翻成‘长谷塞崩石’吗?”“为什么不可以,我觉得比你原来的译法还要棒!”“好吧,我同意。事实上我有想过这样译,问题是我的翻译必须得到这大学里面的中国学者的认可,而且要用清晰的英语来表达。”

我打量了小屋四周一眼。“老兄,你真是了不起,这样静静地坐着,戴着副眼镜,一个人做学问……”“雷,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去爬爬山?爬马特峰。”“好!它在哪里?”“在塞拉县北方。我们可以坐亨利·莫利的车子去,到湖边之后再把装备背上,转为步行。我会用我的背包背我们需要的所有食物和衣物,你则可以借艾瓦的小背包,带些额外的袜子鞋子之类的。”“这几个中国字是什么意思?”“它们说寒山子在山上住了多年以后,有一天下山回故乡去看亲友。整首诗是这样的:‘直到最近,我都一直待在寒山上。昨天,我下山去看朋友和家人,却发现他们有超过一半都已经到黄泉去了,’——到黄泉去就是死了的意思——‘这个早上,我对着自己的孤影[18]怔怔发呆,满眼的泪水让我无法阅读。’”“你也是这个样子,贾菲,常常满眼泪水在看书。”“我才没有满眼泪水!”“难道你看书看太久太久,泪水不会流出来的吗?”“那……那当然会……你再听听这一首:‘山上的早晨是很冷的,不只今年才是如此,一向都是如此。’看,他住的山显然是很高的,搞不好有一万二三千英尺那么高,甚至更高。‘巉岩的悬崖上积满雪,雾在幽暗沟谷的树林里弥漫。草在六月尾还在吐芽,叶子会在八月初[19]开始掉落。而我在这里,爽得就像刚嗑过药的瘾君子——’”“爽得就像刚嗑过药的瘾君子?”“这是我的翻译。它本来的意思是‘我兴奋得像山下那些酒色之徒’。我为了让它有现代感,才译成这样。”“好翻译。”我好奇贾菲为什么会这么迷寒山子。

我把这个问题拿来问他。“那是因为,”他解释说,“寒山子是个诗人,是个山居者,是个矢志通过打坐来参透万事万物本质的人,而且又是个素食主义者。我自己固然不是素食主义者,但我却景仰这样的人。顺带一说,我之所以不是素食者,是因为在现代世界要过纯吃[20]素的生活太困难了,又况且,所有的‘有情’都是吃他们能吃的东西的。我景仰寒山子,还有就是他过的是一种孤独、纯粹和忠于自己的生活。”“哇,听起来都跟你很像呐。”“也像你,雷。我迄今都忘不了你告诉我你在北卡罗来纳州树林里打坐沉思的事。”贾菲显得很忧郁、消沉,自我认识他以来,从未看过他像今天这样的安静、忧郁和若有所思。他的声音温柔得像个母亲,仿佛正在从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向着一个如饥似渴想从他那里得到宝贵信息的可怜生物(我)说话。“你今天打坐了吗?”我问他。“打坐了,那是我每个早上会做的头一件事。天未亮我就会打坐,另外还会在下午打一次坐,不过那得没有人来打扰的时候才有办法进行。”“谁会来打扰你?”“各色人等。有时是库格林,有时是其他人。像昨天,艾瓦和罗尔·斯图拉松就都来过。有时候还会有女孩子来找我玩雅雍。”“雅雍?那是什么玩意儿?”“你不知道雅雍是什么,史密斯?我过些时候再告诉你好了。”他的心情低沉得不想谈雅雍,不过两天之后,我就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了。接下来我们又谈了好一会儿寒山子和他的诗,而当我准备要走的时候,他的另一个朋友罗尔·斯图拉松来了。斯图拉松是个高大的金发帅哥,他来是为了跟贾菲谈他即将展开的日本之行。他对京都相国[21]寺里著名的龙安石庭很感兴趣。龙安石庭里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过就是一些以特殊方式排列的古老石头(其排列方式被认为具有神秘的美学意蕴),但每年却会有数以千计的游客和僧侣慕名而来,想借着观看石头,获得心灵的平静。像这一类奇怪、严肃和极度热诚的人,我在美国这里可是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是我和斯图拉松的最后一次照面,因为没过多久,他就到日本去了。但他有关龙安石庭的一席话,却让我难忘。“是谁把石头排列成那个样子的?”我问。“没有人知道,也许是很久以前的某个和尚或某几个和尚。但它们的排列方式却肯定包含着某种神秘的寓意。我们只有通过形式,才能观照得到‘空’。”他给我看一张石庭的照片,那些石头排列在耙得很平坦的沙子上,看起来就像大海中的岛屿,四周是一些很有建筑美的凉廊。然后,他又拿出一张石头排列的点线图,试着向我说明它们可能的逻辑。他讲解的时候提到“孤独的个体性”和“被推入空间的隆起物”之类的话,很有点禅宗公案的味道。但我对这些事情不像对贾菲这个人这么感兴趣。使我尤其感兴趣的是贾菲用他放在小瓦斯炉上的茶壶,为我添茶,一边还要向我行一个几乎无声的东方式鞠躬。那副样子和诗歌朗诵会那晚简直天差地别。

第二天晚上,近午夜时分,我和艾瓦、库格林三个人决定要买一瓶大加仑装的勃艮第,去突袭贾菲。“他今天晚上在做些什么?”“不知道,”库格林说,“也许是在做学问,又也许是在打炮。我们过去瞧瞧就晓得了。”我们在沙特克大道上买了酒以后,就直奔贾菲住处,而我也再一次看到他那辆静静停在草坪上的英国制自行车。“贾菲喜欢背着他的小背包,骑着自行车,整天在伯克利兜来兜去,”库格林说,“以前在俄勒冈的里德学院读书时,他也是这副德性。他在那里每星期都会固定一天,找来些妞儿,举行葡萄酒派对,结束之后,我们就会跳出窗外,到城里各处搞些大学新生爱搞的恶作剧。”“他是个怪胎。”艾瓦咬了一咬嘴唇说,语气中不无钦佩。他正在研究我们这个集聒噪与安静于一身的新朋友。推开贾菲的小门以后,我们看到他正在盘着腿看书,这一次看的是美国的诗歌。他抬起头,什么都没说,只用奇怪而生硬的腔调说了个“嗳”字。我们一一脱下鞋子,走到他身边坐下。我是最后脱鞋的一个,葡萄酒也是我拿着。我故意把酒瓶举得高高的给贾菲看,没想到,他却忽然大喊了一声“哟—啊”,瞬间从盘腿的姿势中一跃而起,跳到我的面前,像击剑一样伸出一把匕首,“叮”一声轻戳在酒瓶上。这真是我平生所见最惊人的一跳(杂技演员的表演不算在内的话),十足像一头山羊(后来我才知道,他真的是一头山羊)。他的呐喊、跳跃、出剑,也让我联想起日本武士。但我有一种感觉,这是他抱怨的一种表示:抱怨我们打断他做学问的计划,抱怨我带来那瓶会让他喝醉的酒。不过,他接下来的行动,只是把酒瓶从我手上拿过去,扭开瓶盖,咕噜噜喝了一大口。接着,我们就盘腿坐下,展开了四小时疯疯癫癫的谈话,内容大抵都是以下这一类:

贾菲:库格林,你这个臭小子最近都在干些什么?

库格林:什么都没干。

艾瓦:贾菲,你这几本是什么怪书?哦,原来是庞德的诗集。你喜欢庞德吗?

贾菲:除了会用日本名字称呼李白和诸如此类的著名糗事以外,我不觉得这老小子有什么不妥的。事实上,他是我最喜欢的诗人。

雷:庞德?只有傻瓜才会把这个装腔作势的疯子拿来当自己最喜爱的诗人。

贾菲:你该罚一杯,史密斯,你的话是鬼扯淡。艾瓦,你最喜欢的诗人又是谁?

雷:为什么就没有人问问我,我最喜欢的诗人是谁?我读过的诗,比你们几个加起来都要多。

贾菲:是真的吗?

艾瓦:说不好。你看过他最近在墨西哥写的那本诗集吗?“颤抖的肉轮子在‘空’中转动,弹出了壁虱、豪猪、大象、人们、星尘、蠢才、胡说八道……”

雷:我才不是这样写!

贾菲:谈到肉,你们最近有没有读过……

诸如此类,诸如此类。谈话最后解体为胡言乱语、大呼小叫和唱歌跳舞,大伙在地板上又滚又笑。聚会结束时,我、艾瓦和库格林三个人手挽着手,磕磕绊绊走在静悄悄的街道上,用最高亢的歌声高唱着“艾丽,艾丽”,空酒瓶在我们脚下应声摔破。贾菲站在小门边,笑哈哈地目送我们离开。尽管如此,我对于贾菲做学问的时间被我们打断,却感到内疚,直到第二天晚上才告释然:他带了一个漂亮女孩到我们住处,吩咐她把衣服脱光,而她二话不说就照做了。

这跟贾菲有关女人和做爱的理论是一贯的。我忘了提,那天下午,有一个摇滚乐手去造访贾菲,接着,又有一个女的。她是个金发的漂亮宝贝,穿着橡皮靴和一件有木钮扣的外套。谈话中间,贾菲提到他有爬马特峰的打算,对方听了,就问他:“我可以跟你们一道去吗?”原来她也是有点爱好登山的人。“党然,”贾菲模仿伯尼·拜尔的逗趣语调回答说(伯尼·拜尔是他在西北部认识的一个护林员,曾当过伐木工),“你一道来,我们就可以在海拔一万英尺的地方打炮了。”贾菲说这话的口吻,虽然是风趣和漫不经心的,但事实上却是说真的。没想到那女的不但毫无震惊的反应,反而有点高兴的样子。正是基于这个理由,贾菲才会把这个叫普琳丝的女孩带到我们住处来。当他们骑着两部自行车来到我们院子时,大约是晚上八点,天已经黑了,而我和艾瓦正静静啜着茶、读诗和用打字机写诗。普琳丝有一双灰色的眸子、一头黄发,人长得非常漂亮,而且才二十岁。我还要补充的一点是,她是个花痴,所以想说服她玩雅雍,一点都不困难。贾菲挽着普琳丝的手,大踏步地走进屋里来。“史密斯,你不知道什么叫雅雍对不对?”他一面走一面大声说,“我和普琳丝来这里,就是要向你说明这个的。”“我想不管那是什么,我都肯定会喜欢。”值得一提的是,我早在一年前就在旧金山认识普琳丝,而且很迷她。她会认识贾菲,并且爱上他,对他千依百顺,可说是一个匪夷所思的巧合。每当有客人光临我们小屋,我都喜欢用我那条红色的印花大手帕把天花板上的小灯泡给裹住,好让光线变得柔和黯淡一些,然后拿出葡萄酒来奉客,这一次也不例外。但当我从厨房里把葡萄酒拿出来的时候,却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我看到贾菲和艾瓦正一件件脱光身上的衣服,扔到一边去,而普琳丝也是。她的皮肤,在红色的暗光里,就像是被落日染红的白雪。“你们在搞什么鬼?”我惊讶地问。“这就是雅雍,看好了,史密斯。”说着,贾菲就盘腿坐在一个枕头上,然后示意普琳丝坐到他前面,两手搭在他脖子上。他们就这样坐着,四目相视,好一会儿没有说任何话。贾菲一点紧张或局促的表情都没有。“那是一个神圣的仪式,举行的时候一旁念诵咒语,意思是‘归命于黑暗虚空中的闪电’。我就是闪电,而普琳丝就是黑暗虚空,明白吗?”“但她又是怎样想的呢?”我近乎绝望地喊道。去年认识普琳丝的时候,我对于自己有勾引像她这样一个年轻美好的女孩的念头,还起过自责之感。“这很好玩,”普琳丝说,“你也过来试试吧。”“但我无法把腿盘成那个样子。”贾菲现在的坐姿,是一种完全的趺坐,也就是说,两个脚掌各翻到对面的大腿上。艾瓦坐在床垫上,试着学贾菲的样子盘腿。不过,后来贾菲觉得脚酸了,便翻滚到床垫上去。之后,他和艾瓦就一起开始探索新大陆。我仍然感到难以置信。“脱掉衣服加入我们吧,史密斯!”虽然面前的情境令人血脉贲张,而我又对普琳丝垂涎欲滴,但一年来禁欲生活所建立的自制,仍然让我犹豫不前。我会选择过禁欲的生活是基于一个信念:色欲是“生”的直接原因,而“生”又是“苦”和“死”的直接原因。说真的,我甚至觉得,色欲是一种对自己带有冒犯性和残忍的欲望。“漂亮女孩是掘墓人”是我的格言,每当我忍不住目不转睛盯着那些美得无以复加的墨西哥印第安姑娘看时,就会用这句格言警醒自己。而摒除欲念之后的我,也确实享受了一段相当平静怡人的生活。但眼前的景象实在让人太难抗拒了。不过,我还是害怕把衣服脱光;我从未在有一个人以上的场合干过这样的事,更别说有男人在场了。没多久,普琳丝就被贾菲弄得乐不可支。接下来轮到艾瓦(我实在难以想象他一分钟之前还在读诗)。终于,我再也忍不住了,就说:“你们觉得我可以从吻她的手开始吗?”“好啊,来啊。”我穿着全身的衣服,在普琳丝的身边躺下,吻她的手,继而吻她的腰,然后再往上,吻她的身体。因为每个人都在她身上的每个部位做着些什么,把她逗得哈哈笑了起来,到后来甚至几乎喜极而泣。我的佛教禁欲生活所带给我的一切平静,至此全都被冲到马桶里去了。“史密斯,任何对性持贬抑态度的宗教、哲学或社会系统,都不会得到我的信任。”贾菲用学者的口吻说。这时的他,已经办完他的事,赤条条地盘腿坐着,抽着雪茄(抽雪茄是他的简朴生活的唯一例外)。最后,所有人都变成了一丝不挂。我在厨房里煮了咖啡,而普琳丝则双手抱膝,侧躺在地板上,她这样做,不是因为什么原因,就只是想这样做罢了。后来,我和她一起在浴缸里洗了个热水澡,而艾瓦和贾菲则在外头讨论着自由性爱的话题。“喂,普琳丝,我们每星期四都来这么一趟怎么样?”贾菲在外头喊道,“我们把它弄成个固定的聚会吧。”“好啊,”普琳丝回答说。我敢说,她是由衷喜欢干这样的事的。她对我说:“你知道吗,我觉得自己是万物之母,有责任照顾好我所有的小孩。”“但你这样年轻漂亮,怎么看怎么不像个母亲。”“但我却是大地之母,是个菩萨。”她这个人,固然是有一点点疯疯癫癫,但当我听到她说“菩萨”两个字的口气时,却意识到她是认真的,意识到她想学贾菲的样子,成为一个伟大的佛教徒。

艾瓦还处于极度兴奋之中,为贾菲那个“每星期四晚来一次”的主意雀跃不已。现在连我也是这样了。“喂,艾瓦,普琳丝说她是菩萨。”“她当然是。”“她说她是我们所有人的母亲。”“对性毫无成见的态度,正是我喜欢东方宗教的原因之一。”贾菲说,“我注意到,印第安人也经常是持这样的态度……你们知道吗,当我还住在俄勒冈,还是个年轻小伙子的时候,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是个美国人,因为美国的中产阶级理想,对性的压抑态度,还有为根除一切人性价值而设的报刊审查制度,全都让我深恶痛绝。后来,接触过佛教以后,我就想,我会被生为美国人,是因为我在无数年前的前一辈子里犯了错、造了孽。为了赎罪,我才会被生在这个没有任何有趣的人和没有任何信仰(特别是对自由的信仰)的地方。我会那么欣赏一切鼓吹自由的运动——例如西北部的无政府主义运动——[22]和那么景仰埃弗里特大屠杀里的那些英雄,也是出于这个原因。”那个晚上剩下来的时间,我们都在热烈讨论这方面的话题。后来普琳丝要回家了,贾菲就跟她一道离开。他们走了以后,艾瓦和我坐在红色的暗光里,四目相视。“你知道吗,雷,贾菲真是个有大智慧的人,他是我碰到过的人里头最野最疯最锐利的一个。他是美国西岸的大英雄。你知道吗,我来这里已经两年了,却从来没有碰到过一个真正值得交往、真正具有真知灼见的人。我原本已经打算放弃对西岸的希望,没想到却认识了他!我喜欢他,除了因为他学问渊博、读庞德、嗑佩奥特碱、满脑子意象和喜欢爬山以外,还因为他是美国文化的新英雄。”“他真是够疯的了!”我附和说,“不过,我也很喜欢他静静坐着、带点落寞的神情的样子……”“我很好奇他最后会变成什么样的人。”“我猜他最后会像寒山子一样,一个人住在崇山峻岭上,在山壁上写诗,偶尔在他住的山洞外头念诗给群众听。”“也搞不好他会到好莱坞拍电影,成为一个大明星。你知道他对我说过什么吗?他说:‘艾瓦,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拍电影、当明星。但你知道吗,我这个人是没有什么办不到的,要不要成为明星,只在于我愿不愿意而已。’我相信他的话,这家伙真是什么都办得到的。你没有看到他让普琳丝迷他迷成什么样子吗?”

那个晚上,艾瓦去睡以后,我就走到院子里,坐在大树下,仰望天上的星星,然后闭目打坐,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恢复到那个正常的自我。

但艾瓦却睡不着,他走到院子里来,平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的星星说:“这漫天的星云让我实实在在感觉到自己是住在一个星球上。”“闭上你的眼睛,那你就会看到更多。”“我根本不知道你在鬼扯些什么!”他怒冲冲地说。每次当我试[23]着给他讲解“三昧”的极乐境界时,他都会有像是被虫子咬一口的反应。所谓的“三昧”,是一种你闭起眼睛、停止思虑后所进入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你在紧闭的眼睑里看到的,将不再是寻常的事物和影像(那些其实都是幻影罢了),而是一种像是有电力灌注其中的多层次万花筒。“你不认为,像贾菲那样泡泡妞、做做学问和享受人生,要比你这样蠢蠢地坐在树下强上千百倍吗?”“你错了。贾菲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空’之中娱乐自己一下罢了。”这是我的由衷之言,而且我相信,贾菲听到这话,也一定会表示同意。“我不这样认为。”“我敢跟你打赌。我下星期要跟他去爬山,到时我会好好观察他一下,回来再告诉你结论。”“好吧,”(叹了口气)“至于我嘛,我只是打算当艾瓦·古德保一直当到地狱去。”“你有朝一日会后悔的。为什么你一直不相信我努力告诉你的呢?你是因为受到六识的愚弄,才会以为外面有一个真实的世界。如果不是因为你的眼睛,你不会看得到我;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耳朵,你不会听到飞机飞过的声音;如果不是因为你的鼻子,你不会闻到薄荷在午夜的味道;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舌头,你不会分辨得出甜与苦;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触觉,你不会感觉得到普琳丝的身躯。事实上,根本没有我,没有飞机,没有心灵,没有普琳丝。难道你愿意自己人生的每一分钟都受到愚弄吗?”“对,那就是我希望的。我感谢上帝,让我们可以无中生有。”“这样?那让我来告诉你,有也是可以生无的。那‘有’就是法身,那‘无’就是你的那些胡说八道。我要去睡了。”“我承认,你说的话,有时真的会让我有灵光一闪的感觉。但我还是相信,我从普琳丝身体上得到的开悟,要比从语言文字上得到的多。”“你得到的只是你的臭皮囊。”“我知道我的救赎者是活着的。”“什么又是救赎者而什么又是活着呢?”“唉,让我们忘了这档子事,单纯地生活下去吧!”“鬼扯。如果我跟你一样的想法,艾瓦,我就会变得像你现在一样可怜兮兮和东抓西抓,拼命想抓住一条救命的绳子。你继续这样打混下去,唯一会得到的只是变老变病,以及像一块永恒的肉一样,永无止境地轮回。我甚至要说,那是你罪有应得的。”“你这样说可不厚道。每个人都有伤心事,只能靠着他们仅有的去过生活。雷,你的佛教让你变得小心眼,而且让你不敢脱掉衣服,参加一个健康的狂欢祭典。”“我最后不还是脱了?”“话是没错,但却脱得拖拖拉拉的——唉,算了,不谈这个了。”

艾瓦回去睡觉以后,我再次闭目打坐,心里想着:“我的思绪停止了。”但因为我得想着我的思绪已经停止,所以我的思绪事实上并没有停止。尽管如此,我仍然感到被一股喜悦所笼罩,因为我知道,今天晚上所发生的一切倒错,不过是一场梦罢了,而且是一场已经结束了的梦。我也根本没有什么好烦恼的,因为我根本不是“我”。我也向上帝(观世音)祈祷,求他赐我足够的时间、智慧和能力,好让我可以把自己所领悟到的,清楚地分享给我认识的所有人(我迄今都未能做到这一点),让他们从此不再那么绝望无助。老树在我的头上静静地沉思,它是活的。我听得见一只老鼠在花园里啃着野草。伯克利家家户户的屋顶都像一块可怜兮兮的活肉,用虚假的幻象遮蔽着人们所害怕去面对的天堂永恒。到我要上床睡觉的时候,心思已经不再为我对普琳丝的欲望所扰。我感到满心畅快,睡得很甜。

盛大的爬山日终于到了。贾菲在下午骑着车过来找我。我们拿了艾瓦的背包,放在自行车的篮子里。我也带了些袜子和毛衣。因为我没有登山鞋,贾菲就把他的网球鞋借我穿,这双鞋虽然旧,却很结实。“网球鞋比较轻,穿它来登山,说不定比穿登山鞋还要适合你。它可以让你轻轻松松从一块大石头跳到另一块大石头。不过,走上一段时间以后,我们就得交换鞋子来穿。”“食物的事怎么样?你带了些什么?”“这个待会儿再说,雷……”(有时候他会只叫我名字的第一个字,而每当他这样叫的时候,总是拖着悲苦的长腔,好像对我的命运深感忧虑似的)“先说睡袋的事。我帮你带了个睡袋。虽然不是我那种鸭嘴式的睡袋,而且要比较重一些,但如果你穿着衣服睡,旁边又有个大篝火的话,它仍然可以让你在高山上睡得舒舒服服。”“穿衣服睡是没问题,但为什么又要生个大篝火呢?现在才十月啊。”“十月山上的温度已在冰点以下。”他说。“你说的是晚上?”“对,是指晚上没错。白天的话会相当温暖而怡人。你知道吗,[24]约翰·缪尔爬山的时候,经常什么都不带,只带着一件陆军大衣和一纸袋的干面包。要睡,他就裹着军大衣睡,要吃,就把面包蘸水吃。就这样一个人在山中漫游几个月。”“哇噻,他一定是个铁汉!”“有关食物,我在市场街的水晶宫市场买了我最喜欢吃的保加麦。那是一种爆过的粗小麦,是保加利亚人的食物。煮的时候,我会在里面放一些培根丁,这样,我们三个就会有一顿美美的晚餐。我还带了茶叶。在寒冷的星空下面,谁都会想喝一大杯热茶。此外还带了做巧克力布丁的材料,不是那种即泡即吃的假货,而是实实在在的巧克力布丁。我会先把材料煮开,在火上搅上好一阵,再放在雪上冷冻。”“老兄,有一套!”“我爬山通常都是带米,但这次为了给你来点美食,才会带保加麦。煮的时候,我还会加入从滑雪用品店买回来的各式脱水蔬菜包。我们晚餐和早餐都吃这个,至于补充体力的小吃,我带了一大袋子的花生和葡萄干,另外还有一袋干杏子和干李子。”他把装食物的那个袋子拿给我看,里面放着的,是要供三个大男人在高海拔过二十四小时或以上的食物。但袋子看来很小,我有点纳闷。“爬山第一件要谨记的事就是把负重减到最轻,不适合带罐头食物,它们太重了。”“但老天爷,这么小一袋食物够我们三个人吃吗?”“当然够,水会让它们膨胀起来的。”“我们带葡萄酒了吗?”“没有,在高山上喝酒会影响体力,而且在那么高的海拔,你也不会想喝酒的。”我不相信,但没有说什么。把我要带的东西都放好在自行车上之后,我们就徒步穿过伯克利的校园,沿着人行道的边缘,往他的住处走去。那是个《天方夜谭》中经常提到的那种凉爽晴朗的黄昏,加州大学钟塔的斜影曳过密密麻麻的柏树和桉树。从什么地方传来了响铃声,空气很清新。“这个时候,山上就开始要冷下来了。”贾菲说。他今天心情很好,一路都有说有笑的,而当我问到他下星期四的雅雍之会是不是会如期举行时,他说:“你知道吗,昨晚我和普琳丝又玩了两次雅雍。不管白天或晚上,她任何时间都有可能跑来找我。她不喜欢被别人拒绝,所以我就满足了她这个菩萨的要求。”他的谈兴很高,谈了各式各样的事情,又谈到他在俄勒冈的儿时岁月。“我与父母和姐姐同住在一间小木屋里,过的是最最原始的生活。在寒冷的冬天早上,我们会一起站在火炉前面脱衣服和穿衣服,我们别无选择。这也是为什么我对脱衣服的态度,跟你那么不同。我是说,我对于在别人面前赤身露体不会感到害臊脸红。”“你大学时代都在干些什么?”“夏天我都会到山上当政府的林火瞭望员——我建议你在接下来的夏天去体验一下这种生活。至于冬天,我常常滑雪,还会拿着根T字形拐杖,神气活现地在校园里逛来逛去。我还爬了很多又高又漂亮的山,其中包括雷尼尔山。有好几次我都几乎要爬到它的峰顶,但都功败垂成。有一年,我终于办到了,在峰顶上刻下了我的名字——峰顶上可以看到的名字寥寥无几。我还爬遍了喀斯喀特山脉。我也当过伐木工。我一定得要找一天把我在西北部伐木的浪漫经历说给你听,就像你告诉我你的铁路之旅一样,史密斯。你真应该到伐木区去看看那些窄铁轨的,我保证你会喜欢。在冬天的清晨,当你的肚子里装满着薄烤饼和黑咖啡,向着第一根大圆木举起双刃斧的时候,那种感觉,世界上没有别的事情可以比拟。”“你说的这个,和我遐想中的大西北很相似:夸扣特尔印第安人,西北骑警……”“嗯,你可以在加拿大那边看到他们,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那边。我曾经在爬山的时候碰到过几个。”经过罗比咖啡厅的时候,我们从橱窗往内张望,看看有没有坐着我们认识的人。艾瓦就在里头工作,当兼职的侍者助手。在伯克利的校园里,我和贾菲两个穿着破旧衣服的人,看起来就像两个外星人。事实上,贾菲早被校园一带和大学里的人视为是一个我行我素的怪胎。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不管是哪一所大学,只要有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出现,就都会被视为异类。事实上,大学不过是为培训没有鲜明面目的中产阶级而设的学校罢了。这些人最具体的象征,就是位于校园外围那一排排带草坪的高级房子。这些房子的每个起居室里面都有一台电视机,而房子里的每个人都是坐在电视机前面,同一时间看着相同的电视节目,想着相同的事情。但贾菲却属于完全不同的族类:他爱好的是潜行于旷野中聆听旷野的呼唤,在星星中寻找狂喜,以及揭发我们这个面目模糊、毫无惊奇、暴饮暴食的文明不足为外人道的起源。“所有这些人,”贾菲说,“蹲的都是白色的磁砖马桶,拉的都是又大又臭的大便,就像山里的熊大便一样。但他们在用水把大便冲走以后,就当成自己完全没有拉过大便,而没有意识到,大海里的粪便和浮渣,其实就是他们生命的源头。他们整天躲在厕所里用肥皂洗手,而且在洗手间里还暗地里想把肥皂给吃掉。”贾菲真是个脑子里有一百万个想法的人。

我们走到他的小屋时,天已经黑了。一进门,你就可以闻到一股烧过的木柴和叶子的味道。等贾菲把他要带的东西都收拾停当,我们就往亨利·莫利的家走去。亨利·莫利是个四眼田鸡,极有学问,但却非常怪异,甚至比贾菲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是大学里的图书管理员,朋友不多,热爱爬山。他住的小屋位于伯克利后方的一片草坪,里面到处都是登山的书籍和照片,地上摆满背包、登山靴和滑雪板。我第一次听他说话时感到很错愕,因为他的腔调跟卡索埃特完全一模一样,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原来是老朋友,常常相约一起爬山。至于他们是谁在学谁说话,我无从得知。不过,要猜的话,我会猜是卡索埃特受莫利的影响。莫利说的话,刻薄、辛辣、费解、结构复杂并包含千百个意象。当我们走进他屋里的时候,看见他身边围绕着一群朋友(那是一个奇怪的组合,有一个是中国人,一个是来自德国的德国人,还有一些大学生模样的人)。莫利看到我们就说:“我打算带我的充气床垫一起去。你们两个自虐狂爱睡在又冷又硬的地上,那是你们自己的事,但我却非要有个防风湿的辅助器材不可。这床垫可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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