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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5 03: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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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一民

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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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部农牧地区城市历史变迁研究

中国西部农牧地区城市历史变迁研究试读:

前言

中国国土面积辽阔,东中西部等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环境差异巨大,而自然地理环境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影响至关重要。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出现了地理环境决定论。著名的古希腊学者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认为人类特性产生于气候,此一观点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曾广泛流行于社会学、哲学、地理学、历史学的研究中。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自然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而他们普遍以自然过程的作用来解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进程,从而归结于地理环境决定政治体制和人类社会发展进程。20世纪50-70年代,中国学术界曾对地理环境决定论展开了激烈的批判,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完全否定了自然地理环境对人类社会的重要影响。

正确认识自然地理环境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作用十分重要。城市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产物,城市的产生、形成与发展,毫无疑问会受自然地理环境的重要影响,有的时候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但需要强调的是,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自然地理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在发生变化,人类适应自然地理环境的能力在增强,对自然地理环境的依赖性也就有所减弱。如在农业时代人类对水资源有着很强的依赖性,因而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只能建立在江河湖泊之侧。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人类可以在没有水资源的沙漠、荒丘中建立城市,如中国的克拉玛依市和美国的拉斯维加斯都是建立在荒凉的石漠和戈壁地带。中国的首都北京尽管严重缺水,但人口规模接近2000万人,还在不断扩张,而华北地区相当部分城市也都严重缺水,如在农业时代,人们只能望天而叹,但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今天却可以通过南水北调来解决水资源的短缺问题。因而城市的发展虽然受到自然地理环境的重要影响,但在不同阶段影响却有所不同。

在80年前(1935年),中国著名的历史地理学者胡焕庸先生根据调查,提出了一条中国人口分布的分界线,他在《中国人口之分布》一文中指出:“自黑龙江之爱辉(瑷珲),向西南作一直线,至云南之腾冲为止,分全国为东南与西北两部:则此东南部之面积,计400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总面积之36%;西北部之面积,计700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总面积之64%。唯人口之分布,则东南部计4.4亿,约占总人口之96%;西北部之人口,仅1800万,约占全国总人口之4%。”东南和西北两大板块的平均人口密度比为42.6∶1。这条画自黑龙江瑷珲至云南腾冲的一条直线,后来被称之为“胡焕庸线”。在半个世纪后(1987年),胡焕庸先生再次根据中国政府于1982年所进行的人口普查数据,对他此前所提的观点进行验证,同样得出基本相同的结论:东南部地区居住着全国人口的94.4%;而西北地区的人口仅占全国人口的5.6%。2000年,有研究者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发现,东南、西北两部分的人口比例基本上变化不大,仍然是94.2%比5.8%。由此可见,“胡焕庸线”真实地反映了近百年间中国人口分布的基本规律。“胡焕庸线”提出不久,不少研究者即发现“胡焕庸线”不仅是人口分布的分割线,而且也与气象上的降雨线、地貌区域分割线、民族居住分界线、农牧文化分界线等存在某种程度上的重合。相关研究表明,“胡焕庸线”之所以存在,是与中国气象上的400毫米等降水量线有着直接的关系,两者高度重合。“400毫米等降水量线是半湿润区、半干旱区的界线,是反映荒漠化最敏感的指示器之一,年降水量不足400毫米时,土地便向荒漠化发展。此线东南方,以平原、水网、丘陵、喀斯特和丹霞地貌为主,自古以农耕为经济基础,人口稠密;此线西北方,人口密度低,是草原、沙漠、雪域高原的世界,则以畜牧为经济基础,自古是游牧民族的天下。”因此,“胡焕庸线”既是中国人口分界线,也是自然地理分界线、民族地理分界线和贫困分界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广大的西部地区,虽然自然条件相对较差,经济落后,人口稀疏,但也是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如西藏、新疆、蒙古地区很早就有人类的活动,作为人类文明形成标志之一的城市也出现较早。因而尽管自然地理环境对城市的兴起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但并不是在自然地理环境较差的地方不能产生城市,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人类的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

虽然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的制约,中国人口分布格局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还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但工业文明的来临是否可以逾越“胡焕庸线”?现代城市文明是否能够破解“胡焕庸线”? 2000年,中共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正是要解决中国历史上早就出现的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中共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政府进一步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并制定了“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2014年11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家博物馆参观人居科学研究展时,就提出了如何用新型城镇化破解“胡焕庸线”的命题,他指出:“我国94%的人口居住在东部43%的土地上,但中西部一样也需要城镇化。我们是多民族、广疆域的国家,我们要研究如何打破这个规律,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让中西部老百姓在家门口也能分享现代化。”如果西部地区不发展,城市化发展落后,中国的整体现代化和城市化也难以实现。

要破解“胡焕庸线”,就需要在西部地区发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同时也需要加强对西部地区城市发展历史的研究。长期以来,学术界更多的是关注中国东中部地区城市发展和社会的变迁,而对于西部地区,尤其是藏、新、蒙地区的城市发展研究十分薄弱。20世纪80年代,中国城市史作为一门新学科开始兴起,研究成果斐然,但较少有人关注西部民族地区城市的历史变迁。而中国的西部地区占中国国土面积一半以上,人口数量虽然较少,民族的数量却相当多,中国除汉族之外的几个大民族如藏族、回族、蒙古族和维吾尔族等都集中居住在西部。因而研究中国城市历史,如果不研究西部民族地区的城市历史,这样的城市史肯定是不完整的。正是在这样的思考下,四川大学城市研究所于2000年以后,开始对西部地区城市发展历史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先后承担了教育部课题“20世纪西部中等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世界屋脊上的城市——17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西藏城市发展与社会变迁研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0世纪新疆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本书以中华民族一体多元理论为指导,分多个专题对清代至民国时期西藏、新疆、蒙古地区的城市发展与变迁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深入研究。本书为作者近年来致力于中国内陆边疆城市史研究的论文选编,其中有多篇论文为新华文摘、人大报刊资料等转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本书是对其中部分论文的汇编,基本保持原样,略加以文字的修改和注释的完善。本书所载文章既有我个人撰写的,也有部分是与学生合作撰写的,这些都在每篇文末加以了说明。

本书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城市通史”研究成果,以及中国西部边疆安全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并得到了四川大学“985”三期平台“区域历史与民族”研究基地的出版资助。本书的出版还得到了四川大学出版社熊瑜社长的大力支持,责任编辑庄剑为本书的出版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心血,并提出了若干宝贵意见,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何一民2015年4月12日于四川大学竹林村竹林兰舍

清代藏、新、蒙地区城市的发展变迁

中国内陆边疆西藏、新疆、蒙古地区的城市虽然历史悠久,但却由于多种原因,城市的发展缺乏历史的连续性,相当部分城市的成长出现中断。清代中国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因而藏、新、蒙等地区的城市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有清一代,清王朝加强了对以部分重要边疆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开发,增设了若干地方建制,从而逐步在内陆边疆地区形成了与内地基本相同的城市行政等级体系,有效地实施了对边疆地区的管辖和治理。正是在清代,西藏、新疆、蒙古地区的城市出现较大的发展,初步奠定了20世纪以来这些地区城市发展的基本格局。但由于自然的、历史的和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原因,西藏、新疆、蒙古等内陆边疆地区的城市发展仍然较为滞缓,对区域的推动作用较为有限。

清代藏、新、蒙地区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一是居民以少数民族为主。二是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相对较差,不少地区不适宜人类居住,因而人口数量较少。三是生产方式较为落后,以游牧业为主,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四是清代建立初期,这些地区的城市数量少,规模小,城市的聚集力和辐射力较弱。由于清王朝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为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经过各民族长期的经营和开发,到清后期,藏、新、蒙地区城市得到较大的发展,但与同期内地其他省区城市发展相比较仍然相对迟滞。五是藏、新、蒙地区城市具有与内地城市若干相同的特征,同时也有着与内地城市明显不同的特性,如边防性、军事性、民族性等,其城市复合特征更为突出。因而,深入探讨清代藏、新、蒙内陆边疆地区城市发展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本文试图对错综复杂的历史线索进行梳理,探寻历史表象后面的真相。

一、清代西藏城市的发展变迁

西藏东接四川,东北临青海,北至新疆,西连克什米尔,南邻喜马拉雅山,出入于不丹、尼泊尔及英属印度阿桑等地,东则连云南之一部。

西藏历史悠久,大约在距今5000年左右农业文明即在西藏兴起。大约在公元前200~300年,在西藏地区就开始出现早期城市文明。据《敦煌藏文吐蕃史文献译注》载:“遍布各地之小邦,各据一城堡。”这些堡寨在后来便发展成西藏最早的城市。唐王朝时期,吐蕃王国建立,推动了西藏城市的发展。“惹萨”(拉萨)变成了人们心中的“圣地”,以大昭寺为中心的“惹萨”城市逐渐形成。吐蕃王朝覆亡后,西藏的政治、宗教中心城市先后迁到萨迦、乃东、日喀则等地,“惹萨”随之荒凉。15世纪初,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在拉萨周边先后兴建了甘丹、哲蚌、色拉三大寺,使拉萨回归为藏区的宗教中心。17世纪中叶,格鲁派五世达赖喇嘛在蒙古固始汗的帮助下,在拉萨建立了高度统一的政教合一的甘丹颇章政权,拉萨再次成为统一藏区的政治、宗教中心,继而发展成为藏区经济、贸易以及交通中心。

17世纪中叶,清朝建立前,格鲁派五世达赖喇嘛在蒙古固始汗的军事帮助下,在拉萨建立了政教合一的甘丹颇章政权,西藏地区结束了分裂的局面。清朝建立后,西藏被纳入到中国统一的版图,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相继被顺治帝分封,接受清廷的管辖。清代西藏分为前藏、后藏和阿里三个区域,康藏地区原属西藏,后改归内地。清朝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西藏分裂、动乱局面的结束,为西藏城市的发展创造了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有清二百余年间,西藏地区的城市有了较大的发展。

相比新疆、蒙古地区,清王朝对于西藏的开发和城市发展的直接促进作用相对要小一些。由于西藏远离内地,对外交通极为不便,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高海拔的高原气候为一般人所不能适应,而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也使清王朝对西藏采取了不同于新疆、蒙古的管理模式。清廷在西藏除对国防、外交等重大事务以及重要官员的任命方面保持决定权外,其他地方事务则以西藏地方政权管理为主。因而在西藏的驻军和所直接派遣的官员较少。康熙五十九年(1720)以后,清廷敕令在西藏要冲地方派驻少量军队,以维护地方稳定和保护内地与拉萨之间驿道的通畅,虽然清廷在西藏派兵驻兵形成制度,但规模一直很小。乾隆五十八年(1793)清廷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建立西藏常备藏军3000名,前后藏各驻兵1000名,江孜、定日各驻兵500名,兵员从地方征调,登记造册,一式两份,分存驻藏大臣衙门和西藏地方噶厦政府。同时,派遣1400名清军在西藏地方重要防区驻扎,藏汉军队由驻藏大臣统领。清中央政府在西藏地方创立清军驻防制度,建立正规藏军,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这对于清廷加强对西藏地方事务的管理和维护地方安宁、抵御外敌入侵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对西藏部分城市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清王朝对于西藏地区城市的政治推动作用相比内地要小得多,甚至比在新疆、蒙古都要小。

清代西藏大体上分为前藏、后藏和阿里三个区域,康藏地区原属西藏,后改归四川。前藏地区以拉萨城为中心,分布有31城,据姚莹《前藏三十一城考》载:前藏城镇按照方位和相互关系分布如下:“剌萨、扎什、得秦城、奈布东城、桑里城、垂佳普郎城、野而古城、达克匝城、则库城、满撮纳城、达喇马宗城、古鲁纳木吉牙城、硕噶城、朱木宗城、东顺城、则布拉刚城、纳城、吉尼城、日噶牛城、楚舒尔城、日喀尔城、公喀尔城、岳吉牙来杂城、多宗城、僧郭宗城、董郭尔城、地巴达克匝城、伦卡布宗城、墨鲁苶噶城、达多城。”后藏地区以日喀则为首邑,班禅驻锡于此,为全藏第二大城市,另有林奔城、纳噶拉则城、拜的城、拜纳木城、日喀则季阳则城、乌尔科灵喀、丁吉牙城、罗西噶萨城、帕里宗城、盆苏克裘城、济隆城、尼娅拉木宗城、尚纳木林城、韦拉则城、章阿布林城等。噶大克为阿里部之首邑,据要地,被称为藏境西陲之锁钥。阿里地区地处偏远,与前后藏交通极为不便,人口较少,经济不发达,城市数量较少,规模较小。据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记载:阿里地区可称为城者主要有“阿里诸城:布拉木达克喇城,在布拉木之地,距喇萨西南二千五百余里,其所属有喀尔多木、日底二城。又古格扎什鲁木布则城,在喇萨西南二千四百九十余里,其所属有冲龙、则布龙、楚木尔的三城。拉达克城,在喇萨西南三千七百余里,其所属有扎石刚、丁木刚、喀式三城。毕底城,在喇萨西南三千八百余里,鲁多克城,在喇萨西北二千九百余里”。

清代西藏地区除拉萨、日喀则、亚东、江孜、噶大克、昌都外,其余被称为城的地方规模都较小,相当部分只是宗山城堡,严格讲不能称之为城市。这些宗山城堡主要以军事、政治功能为主,缺乏产业,缺乏文化机构,经济、文化功能较为薄弱,居住者较为单一。康熙五十九年,清廷开始任命文武官员入驻藏区,并在藏区各地主要城市逐渐建立了台站、衙署、哨所等,而内地的各种祠庙也先后被建立起来,这些祠庙至少包括三大类建筑,即文庙(孔庙)、武庙(关帝庙)、城隍庙,规模较大的城市还建有文昌帝君庙、观音阁、土地庙、火神庙、龙王庙、三官庙、川主庙、万寿宫等。由于资料的缺乏,我们不能对大部分城市的内部状况有详细了解,但是通过仅有的资料也可以看到清代西藏地区的城市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特别是拉萨发展甚速,成为规模较大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拉萨在清以前一度衰落。清朝建立后,拉萨为前藏之首邑,达赖喇嘛驻锡地,因而不仅成为全藏之政教中心,而且也成为西藏的工商业中心和文化中心。清代拉萨的发展,主要与它成为西藏的政教中心有着直接的关系,由于拉萨除达赖喇嘛外,活佛高僧云集,因而藏传佛教寺庙建筑数量甚多,这些寺庙建筑不仅成为拉萨城市建筑的主体,而且也对拉萨的城市空间布局产生巨大的影响。位于拉萨西北四五里左右的布达拉宫为城市的重心。布达拉宫为达赖喇嘛常年驻锡地,规模宏大,雄伟壮观,位于布达拉山顶,成为拉萨城市的重要天际线。拉萨城区布局则以大昭寺为中心而展开,街市错列,商务兴旺。拉萨的商业贸易也受到藏传佛教的极大影响,各类商店、商品多与佛教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寺庙经济的日益增强,对城市和区域的发展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佛教对于拉萨城市的直接影响还表现在城市人口的构成等方面。拉萨喇嘛僧侣人数众多,占了城市人口一半以上。清乾隆年间,拉萨城市人口约6~7万人,僧侣占人口多数,各大寺院僧侣约4~5万人。而僧侣之外的城市固定居民仅2万人左右,其中汉族人约2000人,蒙古人约1000人,尼泊尔人约800人,不丹人约50人,其余则为藏族人;此外长年在拉萨从事商贸的流动人口还有数千人,其中汉族商人约2000~3000人,新疆、蒙古及俄国、印度商人则数量不等。此外,寺庙文化也对城市文化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纵观清代西藏政治、宗教、军事环境的发展变化,可以看到西藏城市发展的基本脉络。由于西藏政区被纳入到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版图中,结束了长期的分裂割据状态,因而为城市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西藏的中心城市也结束了长期轮换转移的局面,拉萨在清代终于确立了藏区政治、宗教、军事、文化、经济中心的地位,并初步形成了以拉萨为中心,日喀则为次中心的城市体系。清中后期,部分居于重要交通位置的城市兴起,如江孜凭借贸易的发展及交通区位的优势,成为藏区第三大中心城市,而昌都、噶大克、亚东等城市也因其较为优越的自然地理位置和商业贸易而发展成为藏区重要的城市。

二、清代新疆城市的发展

新疆地区的城市文明历史悠久,据《汉书·西域传》所载:西域诸城邦国家,“本三十六国,其后稍分至五十余,皆在匈奴之西,乌孙之南”。有鄯善、于阗、莎车、疏勒、姑墨、龟兹等人口上万的大国,也有人口仅数百的小国,如且末、小宛、精绝、戎卢等。据史载,西域诸国共有221570户,1255091口,另有军队官兵321624人。西域地区由于受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农业相对不发达,故而一些城邦国家(如婼羌)“随畜逐水草,不田作”;但农业也在此时期发展起来,因而部分国家(如蒲类和东且弥国)虽“庐帐而居,逐水草”,却“颇知田作”;另外也有部分国家(如莎车)的手工业已较发达,“有铁山,出青玉”。有研究者认为此一时期西域已经开始出现城市,其数量达24个,占诸国总数的52%左右。西域城市的发展极不平衡,规模大者如于阗,“王治西城,户三千三百,口万九千三百,胜兵二千四百人”,而小城仅百余人。城市的出现说明已经有相当居民主要过着定居的生活,同时,交通、商业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这些城市大都是城邦国的都城,是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中心。早期城市的出现是文明发展的标志之一,充分说明了西域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诸国分裂混乱,城市遭到了巨大的破坏。唐朝建立后,在西域设立安西都护府(治所在今交河城)和北庭都护府(治所在今乌鲁木齐以东),大力开展屯垦,推行府兵制,西域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但城市数量仍然较少,规模较小。

明末清初,新疆地区分裂动乱,经过准噶尔掠夺式的统治,以及平定大小和卓木的战争,到战火平熄时,新疆地区的城市已经遭到较大破坏,人口顿减。据史载,吐鲁番回城人口“不过亦三千余户耳,更多贫苦不能自赡”。天山南路只有喀什噶尔等“八大城”,八大城又分为“西四城”——喀什噶尔、叶尔羌、英吉沙尔、和阗和“东四城”——阿克苏、乌什、库车、喀喇沙尔。“八大城”中仅喀什噶尔和叶尔羌略具规模,其他大多数城市都因战乱而残破不堪。“库车之在回疆,名城也,回人三五万户,经霍集占之乱,城中几无孑遗。”只有塔里木盆地南缘叶尔羌、喀什噶尔、阿克苏等少数城市保持了一定的规模。喀什噶尔“旧有城,为回酋玛哈默特所属之地……乾隆二十四年讨平之官兵就其城驻守。城周三里余,东门二,西南门各一,名旧城,回众居之”。

乾隆年间,清王朝统一新疆后,即着手开始建设开发新疆,逐渐形成南、北疆两个城市带。一是以天山南路喀什噶尔为中心的南疆城市带。“回疆自乾隆二十四年平定后,建大城八,曰喀什噶尔、曰英吉沙尔、曰叶尔羌、曰和阗、曰阿克苏、曰乌什、曰库车、曰喀喇沙尔。”喀什噶尔是新疆的古老城镇。“喀什噶尔城市为各部落之首,其设大小伯克及座次之先后,各城皆无及于喀什噶尔之经准绳也。”“回部名城不一,而喀什噶尔为之冠。西屏葱岭,东引长河,疏勒遗都,宅深阻奥……非地势之所居,有可以建瓴者欤!”《西域图志》载:喀喇沙尔的回民有1130户,男女共5390口。但喀喇沙尔的居民不只是回民,还有其他族的人口。《嘉庆一统志》载:喀喇沙尔有7147户,28011口。其中包括蒙古人5770户,16099口;回人1377户,11912口。此外,清廷还为驻扎在南疆的参赞大臣、领队大臣等在部分重要城市新建了“镇城”。主要在于清朝官员和官兵“与回民不便于杂处……不若将各城官兵调集,驻扎一处,庶兵力不分,而扰累回人之弊可杜”。如“喀什噶尔旧有城,为回酋玛哈默特所属之地……乾隆二十四年(1759)讨平之官兵就其城驻守。城周三里余,东门二,西南门各一,名旧城,回众居之。二十七年于旧城西北二里许,临河爽之地基,创筑一城,其基即布喇尼敦故园也。城垣高一丈四尺,底厚六尺五寸,周二里有奇,门四,东承恩,西抚羌,南彰屯,北僻远,赐名徕宁城”。“英吉沙尔旧有城,周二里余,乾隆二十四年后,驻官兵于城中隔一片墙,墙之南回民居之,其北官兵居之,四十七年(1782)展筑城垣,纳郭外回民于内,城垣高一丈七尺,底宽八尺,顶宽三尺,南北门二,皆无名。城中隔墙,东西长十五丈,高一丈五尺,底厚二尺,顶厚一尺,中有栅门通之。”叶尔羌,“旧有土城一座,高三丈二尺,周围共二千一百四十二丈,合计十一里九分,东西北三面各开一门,南面二门,城内建盖衙署仓库,乾隆二十四年于城内西南隅建立办事大臣衙署一所……”“库车城旧以柳条沙土筑成,依山为基,四门周四里六分六厘,乾隆五十八年(1793)重修,内建办事大臣衙署一所,其后花木最盛,有庭榭池沼,西北菜园极大。”南疆八城经过多次改建和扩建,城市地域面积都有所扩大,城市职能也有所变化。一般来说,新建的镇城主要是军事和政治中心城市,而回城则以经济与文化职能为主。

喀什噶尔人擅长琢玉及制作各种金铜器皿,椿园《西域闻见录》载:其人“习技巧,攻玉镂金,色色精巧”。丝绵织品皆负盛名,史载“土产绸、锻、金银丝䌷、缎、布”。盛产各种瓜果,所产石榴、木瓜、瓜膏、苹果、葡萄干等均以充贡。叶尔羌则是南疆的商业经济中心,城市人口是南八城中唯一超过1万人的,乾隆年间有15574户,65495口。“地近南山,左接和阗,右邻疏勒。山萦水带,境尤宽广。诚边徼之上腴,足同功于内地也”。叶尔羌物产丰富,盛产棉花。每年至少可产棉布5~6万匹,其中大部分被运往伊犁,供与哈萨克、布鲁特等贸易之用。同时,它也是与我国西藏和中亚地区浩罕、阿富汗等国进行边境国际贸易的最大城市。此外,叶尔羌工商业十分发达,“八栅尔街长十里,每当会期,货如云屯,人如蜂聚,奇珍异宝,往往有之。牲畜果品,尤不可枚举”。内地各省商贾,往来络绎不绝,其中以山陕、江浙之人居多,大部分从事绸缎、茶叶、大黄、毛皮以及日用品等的贩运。

二是在清中期逐渐形成了天山北路的伊、塔、乌城市带,主要由伊犁河谷的“伊犁九城”和塔城、库尔喀喇乌苏和乌鲁木齐等组成。伊犁地区是伊犁将军驻节的地方,这里自然条件比较优越。“山川形势,甲于诸部。气候和暖,人民殷庶,物产饶裕。”清廷在此驻有重兵,有满洲、蒙古八旗,有绿营屯兵,有锡伯、索伦、察哈尔、厄鲁特等兵。随着清军及随军家眷的大量进驻,住房紧张,乾隆二十八年(1763)开始筹建惠远城。乾隆二十九年(1764),惠远城建成,“周九里三分,有四门:东曰景仁,西曰说泽,南曰怀闿,北曰来安”。次年,又建成惠宁城,“周六里三分,门四:东曰昌汇,西曰兆丰,南曰遵轨,北曰承枢”。以后又陆续建成广仁、瞻德、拱哀、熙春等城。惠远城因是伊犁将军的驻地,称为“大城”,是“伊犁九城”的中心城市,城市规模为各城之首。其他如惠宁、绥定、广仁、宁远、瞻德、拱哀、熙春、塔尔奇等八座城市的规模都较小。为了加强对新疆的开发,清廷还实施移民实边政策。据《伊江集载》等文献记载,仅根据有文献记载的惠远城满营家口、锡伯营家口、索伦营家口统计,人数就达到4万人,伊犁官兵总数保持在1.7万左右,两项合计人口达到5.7万人。经过十余年的经营,伊犁九城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故乾隆皇帝曾为伊犁将军保宁写诗慰志,其序称:“自抵伊犁以来,察看该处耕种百谷,屡岁丰收,牲畜滋生繁息……贸易之民亦渐增至数万。在此置产者既多,而于城市开铺,乡村耕种者亦复不少,较之从前,富裕数倍,实于内地无异。”

乾隆年间,天山以北还兴建了另一个重要的城市乌鲁木齐。乌鲁木齐旧为准噶尔台吉噶勒藏多尔济驻牧地,“乾隆二十年平准噶尔始内属,改名乌鲁木齐。筑土城。二十五年设同知,二十八年筑新城于其北,名迪化”。乌鲁木齐有满、汉两城。满城曰巩宁,汉城曰迪化。二城夹河相对,遥相连属。巩宁城周九里三分,有东、西、南、北四街。其余街巷,分别置满营官兵廨舍、官药铺、官房铺、估衣铺、外地公馆、寺庙、义学、州学、商民住房等建筑。迪化城周四里五分,是乌鲁木齐提督所驻地。内除各将官衙署外,还有铁局、火药局、寺庙、公馆及各种军事交通设施。乌鲁木齐地处交通要道,往来方便,矿产资源丰富,物产丰富,人口众多,市肆繁华。时人描述乌鲁木齐是“字号店铺,鳞次栉比,市街宽敞,人民杂辏,茶寮酒肆,优伶歌童,工艺技巧之人无一不备,繁华富庶,甲于关外”。乾隆四十八年,“乌鲁木齐所属民数共男妇大小一十万二千有余”。

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不仅对中国的海疆加紧侵略,强迫中国开放上海等为通商口岸。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俄国也于1860年威逼清廷签订《中俄北京条约》,规定俄国在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设领事官;并在新疆试行贸易,喀什噶尔与伊犁、塔尔巴哈台一律办理。在喀什噶尔,中国应准予俄国人盖房屋,建造堆房、圣堂等地,以便俄国商人居住;并给予设立坟茔之地,并照伊犁、塔尔巴哈台例,给予空旷之地一块,以便牧放牲畜。以上应给各地数目,应行文喀什噶尔大臣酌核办理。其俄国商人在喀什噶尔贸易物件,如被卡外之人进卡抢夺,中国一概不管。伊犁、塔尔巴哈台和喀什开埠通商,虽然为俄国侵略新疆开辟了方便之门,但也为新疆城市的外向发展提供了契机。新疆贸易对象也从传统对中亚南亚地区哈萨克、安集延、克什米尔等各族贸易转变为对具有较强实力的俄英等帝国主义国家贸易,以前这种贸易尽管存在,但是主要是通过哈萨克、浩罕商人的转口贸易,现在则发展为直接贸易。塔城、宁远、迪化、喀什噶尔、叶尔羌、阿克苏等交通枢纽城市的贸易额增长十分迅速。俄国商人在这些开埠城镇大量收购棉花、皮革等工业原材料。市场销售的旺盛也刺激了生产技术的改良,据记载,喀什噶尔,“现在已开始使用机器轧花了”, “在吐鲁番有六个轧花厂,其中两个属于俄国人,有近千台手摇机”。随着新疆对外贸易的增长,天山南路的一些城镇如叶尔羌的商业贸易也有较大发展,“中国商贾,山陕江浙之人,不辞险远,货贩其地,而外藩之人如安吉延、退摆却郭酣、克什米尔等处皆来贸易。巴栅尔街长十里,每当会期,货若云屯,人如蜂聚,奇珍异宝,往往有之,牲畜果品,尤不可枚举”。

同治三年(1864),新疆各地爆发大规模的反清起义,中亚浩罕汗国阿克麦吉特(白色清真寺)伯克穆罕默德·雅霍甫(汉名阿古柏)在沙俄以及英帝国主义的幕后支持下,入侵新疆,并于1865年至1877年成立哲德沙尔汗国,阿古柏率部在新疆征战十余年,造成极大的破坏,史称“阿古柏之乱”,阿古柏也被称为“中亚屠夫”,新疆许多城市在战火中化为瓦砾,“旧时都会之地夷为灰烬,商旅裹足,百年来民间元气凋丧尽矣”。战后新疆城市一片荒芜,伊犁将军李云麟在前往踏勘伊犁九城的途中记载,“竟日不见居民”, “所历城池市镇旧日人烟辏集处,荆棘成林,瓦砾满地,不见一人,伤心惨目,不可胜言”。至光绪初,左宗棠大军西征平定阿古柏,新疆才重新进入一个相对安定的重建时期。

从林则徐、龚自珍开始酝酿的新疆建省之议,在此一时期开始进入实施阶段。继左宗棠提出新疆建省的方案之后,刘锦棠也提出新疆建省的方案:“拟仿照江苏建制大略,添设甘肃巡抚一员,驻扎乌鲁木齐,管辖哈密以西南北两路各道、府、州、县。”由于刘锦棠所提方案更简易可行,故而得到清廷的批准。1884年,新疆正式建立行省,改郡县,设官制,与此同时新疆城市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光绪八年(1882),在新疆正式建省之前,督办新疆军务大臣刘锦棠即主持了第一次新疆政区改革,在南疆分别设置喀什噶尔道和阿克苏道,分别确立喀什噶尔为“西四城”中心,阿克苏为“东四城”中心,阿克苏与喀什噶尔比肩而立,实际上提升了阿克苏的城市地位,并增设了拜城县、叶城县、于田县、疏附县、玛喇尔巴什(直隶厅水利抚民通判)、喀什噶尔汉城(疏勒直隶州知州)等十几个地方行政建置。这次地方行政制度改革还取消了民族隔离政策,喀什噶尔巡道驻喀什回城,疏附县知县驻回城。在天山北路,依旧保留了镇迪道,改迪化直隶州为迪化县,设迪化府为省治,将奇台县治移建古城。光绪十二年(1886),伊犁将军金顺去职,刘锦棠又奏请建立伊塔分巡道兼管通商,裁伊犁抚民同知,升伊犁厅为府,附府设立绥定县,以广仁、瞻德、塔勒奇隶之,为西六城;伊犁将军驻惠远满城,设宁远县,以惠远、熙春两城隶之,是为东三城;设霍尔果斯分防厅,精河直隶抚民厅,增库尔喀喇乌苏同知,改塔尔巴哈台理事通判为塔城直隶抚民厅。

新疆建省后,清政府为恢复发展当地的社会生产,制定招徕内地移民的优惠政策,采取开发交通、兴修水利、统一货币、兴办工矿业等措施来发展新疆社会经济,增加富源。如伊犁地有九城,但是工商业繁荣首推惠远、绥定和宁远三城。惠远城于1889年重建,商业发达,商务皆在东大街、北大街及东关,城内多京津人。宁远有商户300余家,商旅往来杂沓。商品以牲畜、毛皮、土药为大宗。城外因有沙俄商埠,所以聚集了很多俄商,总数达1163户,“市面商权,皆握俄人之手”。

1898年,新疆巡抚饶应祺在迪化创办新疆机器局,铸造枪械弹药,并用机器铸造银元。一些近代资本主义性质的官商合办、民办企业也陆续建立起来。但大多数企业或由于管理不善或由于资本额过小或由于外资排挤,办得有起色的不多。

光绪二十八年(1902),时任新疆巡抚饶应祺主持了新疆第二次政区改革。南路西四城升疏勒州为府,将原疏勒县辖之派素巴特,新设伽师县,升莎车州为府;增置泽普县、洛浦县、蒲犁分防通判,玛喇巴什直隶厅改为巴楚州;南路东四城:升温宿州为府,另置温宿县,增柯坪县丞,原布古尔分防巡检改为轮台县,从新平县另析出若羌县;库车厅改升为州,添置沙雅县;北路吉木萨县丞升为县,改称孚远县,辟展巡检升为县,改称鄯善县,呼图壁巡检改为呼图壁县丞。此外,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饶应祺还增置了新平县、在罗布淖尔设立治局。经过此次行政建置改革,新疆共有迪化府(领迪化、昌吉、阜康、绥来、奇台、孚远六县)、温宿府(领温宿、拜城二县)、莎车府(领蒲犁一厅,叶城、泽普二县)、疏勒府(领巴楚一州,疏附、伽师二县)、焉耆府(领新平、婼羌、轮台三县)、伊犁府(领绥定、宁远二县)等六府,库车直隶州(领沙雅县)、和阗直隶州(领和阗县、洛浦县)二州,另设有镇西直隶厅、吐鲁番直隶厅、哈密直隶厅、库尔喀喇乌苏直隶厅、塔尔巴哈台直隶厅、精河直隶厅、乌什直隶厅、英吉沙尔直隶厅等八直隶厅,初步形成了新疆城市行政等级体系,城市人口也迅猛增加,维吾尔族人口由1887年的115万发展到1908年的157万人。宣统初年,新疆人口超过200万。

晚清新政期间,新疆城市也出现早期现代化转型,特别是在城市管理体制方面有所突破,新疆巡抚吴引荪始将省城保甲改为巡警,这是迪化最早设立近代警察制度,经费由巡防队项下支出。省城巡警局下设7分局72处警棚,每棚有兵4人。虽然成立之初,各种规则还不规范,有的甚至形同虚设,职能有限,但是毕竟初步具有了近代市政管理服务功能,是一过渡性的市政管理机构,也是城市早期现代化的表现之一。在迪化,居民们除使用一些传统的生活用品外,一些新的日用品如缝纫机、自行车也开始走进人们生活了。

清代统一新疆后,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新疆原来的游牧业、农业、商业、手工业都有一定的发展,与内地的经济联系也更加紧密,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同内地的差距。但是就总体而言,由于区域和历史条件所限,清代中期新疆的区域经济和城镇发展水平仍远落后于内地。

三、清代蒙古地区城市发展

蒙古地区早在史前时期就有了早期城堡,近年,考古工作者在位于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镇北的老虎山南坡发现了距今约5000年的早期城址。自春秋战国到明清,蒙古地区先后兴建的城市500余座,其中有历朝历代的都城、郡城、府城、路城、州城、县城和各种各样的军城。战国时期,蒙古地区出现了多个城市,现经考古发掘的城市遗址就达十余个。云中、九原、平刚、延陵等城市都是略具规模的城市。在汉朝以前蒙古地区的主要居民乃匈奴人。匈奴被西汉击溃之后,蒙古地区先后由柔然、突厥、回纥等民族控制。西汉初年,汉朝曾多次出兵北击匈奴,先后在阴山以北的广大地区设置了张掖郡、朔方郡、五原郡、上郡、西河郡、云中郡、定襄郡、雁门郡、代郡、上谷郡、右北平郡、辽西郡等。东汉中期以后,战乱四起,蒙古一带遭受战争的严重破坏,居民多不堪其苦,被迫弃城郭村镇而走,到东汉末年,蒙古地区的多数郡县已是人去城空,一度出现了行政建置上的真空。直到北方鲜卑民族建立政权后,才出现了新的地方行政建置。此一时期,蒙古地区建造的城市较少,仅部分旧城址得到沿用,如云中古城。北魏王朝建立后,在长城沿线修建了六座重要的军事城堡,即“北魏六镇”。六镇之中除了位于今河北境内的怀荒镇外,其余各镇都在今内蒙古境内。唐朝将蒙古纳入中国版图,后为中国辽朝版图。辽、金、元时期,是内蒙古地区历史上再度繁荣的时期,同时也是这一地区建城的又一高潮时期,在今内蒙古地区相继兴建了百余座城市。13世纪初,成吉思汗统一了蒙古地区的蒙古各部,建立了蒙古汗国,元代漠北蒙古地区的城镇数量有很大的增加,漠南蒙古地区的城市也出现逐渐向漠南北部发展的趋势。明朝建立,由于长期的战争,蒙古地区的大城市都毁于战争。其时,蒙古族也曾兴建过一些用于屯集军队,驻扎官员的城市,以及当地俗称为“板申城”的城池,如归化城、美岱城等。

1644年,清王朝建立,再次统一全国,蒙古地区纳入中国版图,恰克图以南的蒙古地区归中国,以北归俄国。清代蒙古地区分为内、外蒙古,被统称为塞北,都是中国领土。蒙古地区大多数城市在元末明初的战争中遭到破坏,故而其后内、外蒙古地区最重要的城市基本上都是在清代建立的。清中期以来,清王朝为加强对外蒙古地区的统治,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治、军事措施,国家安全战略的实施推动了外蒙古地区城市的兴起与发展;在内蒙古地区,清王朝则采取较为宽松的民族融合政策,促进汉蒙贸易发展,允许人口流动,从而对内蒙古地区城市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清代蒙古地区城市的兴起和发展,对于20世纪以来蒙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并产生了深远影响。

清朝统一全国后,在内蒙古设立将军、都统,以监督和控制内蒙古各盟旗,先后设立有绥远城驻防将军、热河都统、呼伦贝尔副都统、察哈尔都统等。这些将军、都统衙署所在地,逐渐发展成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此外,内蒙古地区佛教盛行,寺院广建,而这些寺庙多建在交通便利、蒙民集中的地区。寺院规模宏大,僧人众多,前往朝拜的蒙古人络绎不绝。手工业者和商人便在其周围造屋建铺,逐渐形成以寺院为中心的集镇;17世纪末18世纪初,大量内地移民流入内蒙古地区,仅“山东民人或行或商或力田,至数十万人之多”。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贸易,为内蒙古地区城镇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清代漠南蒙古的城市主要沿驿道分布,较著名的城市有归化城、多伦诺尔、热河、丰镇等;漠北蒙古则沿中俄贸易商路分布,重要城市主要有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等。

近代以来,伴随着外国经济势力的侵入,国内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不断增长,以及清政府蒙禁政策的松弛、废止,农业区扩大带来的农业定居人口急剧增加,推动了内蒙古地区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原来主要处于自然经济状态下的农牧业产品,已愈来愈多地成为商品,被卷入贸易市场。蒙旗原有的传统庙会集市,也有很大发展。库伦喇嘛旗的庙市,随着绥东县的设立,已转变为周边地区的重要商业城镇。呼伦贝尔南部的甘珠尔庙集市,已具有上万人的规模,十分繁盛。

商业贸易活动的增加,直接导致原有商业城镇规模的发展扩大和新商业集镇的成批出现。新出现的商业城镇,西部主要有丰镇、武川、包头,东部主要有经棚、绥东(原库伦喇嘛旗,今通辽市)、辽源、洮南、海拉尔、满洲里等。

清代二百多年间,蒙古地区的城市虽有较大发展,但相对于内地各区域的城市而言,无论是用地规模还是人口数量都相差甚远。

清代蒙古建立的重要城市一般为多核组团式,分别由驻防城、买卖城和寺庙区组成。驻防城为城市的核心组团,往往规模不大;因管理的需要,驻防城内一般不准建立市场,故商业集市等只能在城垣外另建。同时,由于蒙古地区喇嘛教盛行,喇嘛不把自己的房屋建在街上,而是独立成区,寺庙自成体系,往往形成以寺庙为中心的聚居区,从而构成多核组团城市。如乌里雅苏台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乌里雅苏台城堡本身,里面集中了许多固定衙署机关,还住着一部分中国军队;另一部分是乌里雅苏台买卖城,离城堡约一俄里远,中间隔着一条扎噶苏图河。”库伦城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库伦主城区,以行政机构和军营为主;二是喇嘛城,由几座喇嘛寺和喇嘛僧房组成;三是买卖城,即商业城,中外商人在那里成交大宗的牲畜、骆驼、布帛、丝绸、蜂蜜等,商人包括俄国人、蒙古族人和汉族人。

但是,蒙古地区相当部分军事城镇如鄂尔斋图杲尔城、莫代察罕叟尔城、扎克拜达里克城、推河城、翁机(金)城、鄂尔昆城、塔密尔城等,以及大部分因治而兴的城镇和因商而兴的城镇仍然是规模较小的单核城镇,其功能也较单一。

蒙古地区作为行政中心或军事中心而发展起来的城市,一般都有着较为严整的布局规划;但即使有规划的城市由于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不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故也显得凌乱。例如,乌里雅苏台买卖城两条老街交叉成正十字形,“两条街道外表几乎一样,都同样紧密地排着一家家店铺,都同样地狭窄,同样地坑坑洼洼,布满了车辙,十分脏乱,一到下雨时也都同样地无法通行,因为路上的稀泥至少有四俄寸深,有的地方甚至更深”。

蒙古地区城市与内地城市另一个重要的不同之处就是有买卖城。“买卖城”来源于“买卖人”, “买卖人”是蒙古族人对旅蒙商人的称呼。买卖城一般不在主城区内,而是在主城区外,或单独成城。自发形成的蒙古厅城与买卖城,多缺乏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更是水平较低,质量较差。如多伦诺尔也“不是一个建造比较规则的城市”,而是随着商贸活动和商民增多自发建立的城镇,除了寺庙以外,买卖城内的建筑不甚讲究,住宅区分布不整齐,也很简陋。

清代,蒙古地区人口总量较少且分布分散,占人口多数的蒙古民族多以游牧为生,逐水草而居,农业经济不发达,故除归化、绥远二城外,几乎所有城市的经济腹地都较小,不能承载太多的城市人口,城市经济也较为落后,因缺乏产业支撑,对人口的吸纳能力也十分有限,因而蒙古地区的城市人口普遍较少,军事人员在城市人口中所占比例较高,这是蒙古城市与内地城市的不同点之一。

归化和绥远城为漠南蒙古的政治、军事中心,也是内蒙古重要的集市贸易场所和物资储运站,同时又是西北诸部、喀尔喀蒙古来往贡使必经之地,因而无论城市人口还是城市规模都较大。归化城建于明隆庆年间,由土默特蒙古部阿拉坦汗建造,初名“库库和屯”,明廷赐名“归化城”。该城因地居要冲,遂成为漠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到康熙中叶,“外番贸易者络绎于此,而中外之货亦毕集”, “货物齐全,商贾丛集,马驼甚多,其价亦贱”。乾隆二年(1737),随着绥远将军的设立,在归化城附近建绥远城,城内建有衙署官房3083间,土房165间,兵士土房1.2万间,商业铺房1530间。绥远城建立后,迁入大批的满、汉、回、蒙、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人,城内寺庙林立,也出现了清真寺。清朝乾隆以后,归化城商业大发展,位居塞外诸城榜首。声名赫赫的大商号如大盛魁、元盛德、天义德、义和敦等入驻这里,年贸易额能达500~1000万两白银。

库伦是清中前期外蒙古地区人口规模最大的城市。库伦主城区以蒙古族人为主,人烟稠密,有3万余众,多喇嘛僧徒,土人以运货为生,或打牲猎兽。作为库伦城市重要组成部分的“买卖城”大约有男女计5000人,其中有1800名汉人,其余则是蒙古族人。清后期,库伦“买卖城”内居住着较多内地汉族人和俄罗斯商人,其中“晋人十之六,顺宜人十之一,俄人十之三”。库伦另有驻防兵两千余名,统于办事大臣。

另外,多伦诺尔、乌里雅苏台等城市人口规模也在万人以上。多伦诺尔是蒙南地区的宗教、经济中心。汇宗寺建成后,汉族商人即向多伦诺尔汇集,不久形成了与寺庙相望的兴化镇,又名旧买卖营。康熙四十年(1701),买卖营规模“南北长四里,东西广二里”,主要街道有十三条。康熙五十二年(1713),康熙帝巡幸此地时,多伦诺尔已是“居民鳞比,屋庐望接”。雍正九年(1731),再建善因寺;次年,喀尔喀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迁住多伦诺尔,内外蒙古的朝拜者和各地经商者更多。乾隆六年(1741),在旧买卖营东北一里以外的地方,建新盛营,又名新营,南北长一里,东西广半里,主要街道有五条。此后,旧买卖营和新营逐渐连成一体。乾隆二十三年(1758),多伦诺尔已是“东西宽四华里,南北长七华里,分十八甲,有大小八条街道的市镇”。清后期,多伦诺尔“市长三十里,广十八里。汉蒙异居,道路狭隘,多寺院”。

有清两百多年间,蒙古地区的城市虽然较明代有较大的发展,但城市人口规模始终都较小,没有形成大城市,也未形成首位型城市,因而城市的聚集力和辐射力都不大,对区域的带动力也较为有限。

清代蒙古地区的城市与内地相对发达的省区比较,其规模显然普遍甚小,江南地区10万人口的府城和数万人口的县城比比皆是,城垣周长在10里以上的府城也不在少数。但是如果以蒙古地区的城市与西部经济较为落后的甘肃省和山西省相比较,则差距较小。清季,甘肃大部分城市都在万人以下,1000~3000人的城市所占比例甚高,达18个,另外还有500人以下的城市4个。它表明,在清代,中国西部地区各省区城市发展水平都具有滞后的共性。

有清一代,中国内陆边疆藏、新、蒙地区的城市较明代有较大发展。藏、新、蒙地区城市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为藏、新、蒙地区的城市发展创造了条件,国家的统一,消弭了内地与边疆的敌对状态,促进了内地与边疆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与开发,清政府在统一了藏、新、蒙后,加强了对这些地区的治理;此外,全国性统一市场的建立和交通的发展促进了藏、新、蒙城市的兴起;另一个值得重视的原因在于中国内地人口的大增长,促进了人口的大流动,移民开发有力地促进了藏、新、蒙地区城市发展。藏、新、蒙地区城市的发展也是这些地区各族人民努力的结果,是这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但由于藏、新、蒙地区受到恶劣的自然地理环境、落后的生产方式、自然灾害和社会动乱的影响,以及落后的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制约,边疆城市发展举步维艰。直至今天,边疆地区蕴藏的广大富源还有相当部分没有得到开发。作者:何一民

本文原载《民族学刊》2011年6期

清代藏、新、蒙边疆城市发展滞后原因探析

清代,由于国家的统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全国性统一市场的初步形成,藏、新、蒙边疆地区的城市也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对于清代藏、新、蒙边疆城市发展的水平不能估计过高。与内地相比,特别是与中东部沿海沿江地区相比,藏、新、蒙边疆地区的城市发展迟滞,规模较小,缺乏产业支撑,聚集力和辐射力都较弱,城市分布稀疏,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距离较远,城市的孤立性封闭性较强,甚至到晚清沿海沿江地区开埠通商城市已经发生较大的现代化转型的时候,藏、新、蒙边疆地区城市依然较少发生质的变化。导致藏、新、蒙边疆地区城市发展迟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与高原、沙漠、干旱等自然地理环境影响,较为落后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以及游牧为主的生活方式的制约等有着直接的关系。

一、脆弱的自然地理环境对藏、新、蒙地区城市发展影响甚大

城市是区域文明的中心,是非农业人口生产和生活的聚居地。由于城市的选址、空间的扩展、经济建设、社会生活、对内对外交通等都是在一定的地域空间中进行的,因而城市的形成与发展都要受到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西藏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是青藏高原的主体部分,素有“世界屋脊”之称。东西向的山脉由帕米尔山脉向东呈辐射状绵亘延伸横贯高原,由北向南主要分布着五条山脉:阿尔金山与祁连山脉,昆仑山脉,喀喇昆仑山脉和唐古拉山脉,冈底斯山脉和念青唐古拉山脉以及喜马拉雅山脉。这些山脉严重阻隔了西藏与外地的交通,同样制约着清代西藏城市的分布格局,城市之间分布较远,彼此割裂,很难形成区域性的城市体系,不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

农业是城市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条件,但西藏地区的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非常不利于农业的发展。由于喜马拉雅山脉挡住了印度洋暖湿气流的北上,所以高原气候寒冷而且干燥,条件严酷。拉萨1月平均气温为-2.2℃,7月平均气温为15.1℃,月平均气温为8.9℃。西藏绝大部分地区年均温度在10℃以下,拉萨、日喀则年平均气温和最热月气温,都比同纬度的重庆、武汉、上海低10℃-15℃。整个青藏高原冬季漫长,无霜期短,拉萨和日喀则为120-180天,那曲地区仅有60-80天。年平均最低气温低于0℃的天数,拉萨为173.3天,日喀则为189.7天,那曲为276.9天;而年平均最高气温高于10℃的天数,大部分地区在50天以下,最高的也不到180天。降水量少而且集中在7、8两月,年降水量拉萨为453.9毫米,那曲为406.2毫米,阿里噶尔镇仅为60.4毫米。冬春多暴风雪,夏秋多雷暴、冰雹,那曲年平均雷暴日在85天以上,冰雹日在35天以上。西藏又是多风的地区,年平均大风(8级以上)日数拉萨为32.4天,日喀则为59.3天,而那曲和阿里的牧业区为100~150天,最多的地方可达200天。青藏高原也是世界中低纬度地区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多年冻土区,在多年冻土区内,地表冬季冻胀,夏季融沉,地基变形,道路翻浆,不仅给交通运输造成很大困难,而且也极大地限制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如此严峻的气候环境,农作物的种植品种受到极大限制,作物生长期也受到制约,甚至连牧区的草也因气候寒冷得不到充分发育,因此牲畜的繁殖、育肥也受到饲料不足的限制,故而西藏大部分地区只能发展有限的农业和游牧经济,从而影响到西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成为制约封建农奴制社会生产发展的自然因素,严重限制着西藏地区城市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就严重地制约了城市的形成、发展。

蒙古地区位于东亚内陆高原,东界大兴安岭,西界阿尔泰山脉,北界萨彦岭、肯特山、雅布洛诺夫山脉,南界阴山山脉。外蒙古西部、北部和中部多为山地,东部为丘陵平原,南部为戈壁沙漠;内蒙古亦以高原为主,高原面平均海拔1580米,地势自西向东逐渐降低。蒙古地区年平均降水量约200毫米,其干旱地区年平均降水量仅50毫米,年降水量高的地区也不过450毫米左右。冬季是亚洲大陆的冷源之一,最低气温可达-45℃,夏季最高气温可达35℃,夏短冬长,各地温差大,其气候条件和严重缺水都不利于农业的发展,更不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因而蒙古地区的各民族长期以来就以渔猎游牧为主,居无定所,从而制约了城市的发展。清代,清王朝虽然加强了对蒙古地区的开发,并且放宽了内地人口进入蒙古地区的限制,但由于蒙古地区自然条件的制约,因而除了与内地毗邻的内蒙古南部地区的城市有较大发展外,内蒙古中部和北部,以及外蒙古的城市发展都相对缓慢。

新疆地区位于亚欧大陆腹地,四周及中部为崇山峻岭,北部有阿尔泰山、昆仑山和喀喇昆仑山雄踞于南部,将新疆与西藏分隔开。天山山脉横亘中部,把新疆分为自然景观各异的两大地理区,即塔里木盆地和准噶尔盆地,概称“三山夹两盆”,今人称之为南疆和北疆。天山山脉东部渐趋于平缓,因此又称为东疆。特殊的地质地貌造成了新疆城市空间格局的分散性。新疆地区的重要城市主要集中在几个大绿洲,如叶尔羌、疏勒、高昌、于阗、库车、伊犁、乌鲁木齐等地。这些绿洲很少有连片的分布(如库车绿洲即为大小不等的上百个绿洲所构成),空间分布的分散性决定了这里很难形成和支撑一个统一稳定的市场。城市之间缺少连接点和辐射的中间层次,造成古代新疆城市不易形成区域性的城市体系。

受限于高山和荒漠阻隔,新疆地区闭塞的交通进一步限制了绿洲城市之间、绿洲城市和内地城市之间的商贸往来,昂贵的运价是绿洲城市发展的一大天然障碍,也阻碍了跨区间的市场交换与物资流通。“绿洲的粮食出产甚多,无业者不能买粮,即使多种多收,本地无可粜卖,若远道远处售卖,则卖价转不敌运脚之多,但是无法与内地市场沟通。”新疆地区早期城市间的经济交往也只有通过丝绸之路进行联系,元代以后,海上丝绸之路发展起来,加之内地经济中心南移,致使包括新疆在内的西北许多城市都遭受到极大的冲击。

气候方面,新疆大部分地区均属干旱区,准噶尔盆地年降水量一般在100~200毫米之间,塔里木盆地大部分地区为30~100毫米,且末、若羌、托克逊、吐鲁番分别为183、15.6、3.9、16.6毫米。盆地中央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年降水量和大气湿度经常为零,以沙漠、半沙漠景观为主。故而在新疆水源支配一切,沙漠区域的“民所争者水,而并不争地”, “每以水源的多寡有无,可使土地利用与地理景色完全异趣,有水斯有田,有田斯有人,相互关系至为明显,河道的变迁,水利的进退,皆可以直接影响沃野的兴废,水至则沃野兴起,水去则沃野荒弃”。而且绿洲有限的水资源、可耕地和落后的农业技术制约了绿洲可容纳的人口数量,因而受水资源的制约,清代新疆更不可能发展出有如内地北京、南京、苏州、杭州、成都等数十万甚至上百万人口的大都市。

城市之间必须建立交通线以便于物资流通和人员交往,这是城市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藏、新、蒙边疆地区地域广阔,城市与城市之间距离过长,道路简陋,交通工具简单,以畜力和人力为主。虽然这些地区的不少城市也临河而建,但大多数河流都不能通航,缺乏大运量的交通工具,故而交通落后长期以来都是边疆城市之间以及边疆城市与内陆城市之间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一大障碍,“深沟重壑天险治国,不患其不能守,而患其不能通。通则富,不通则贫;通则强,不通则弱”。高山、高原的天然阻隔成为制约清代边疆城市经济发展的瓶颈。

二、大规模的自然灾害频发对藏、新、蒙地区城市发展影响突出

藏、新、蒙边疆地区多高山,地形复杂,属自然灾害多发地带,有清一代,地震、水旱、风灾、霜雹、雪灾等大的灾害,发生较为频繁。农业时代,由于边疆城市地区生产力低下,科学技术落后,缺乏有效的防灾和减灾手段,每一次的自然灾害都对社会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对边疆城市的发展进程造成破坏甚至使其中断。

西藏地区是青藏高原的主体,地势高旷,地形复杂,是我国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之一。西藏地区主要的气候灾害有风雪、霜雹、水旱等。西藏地处亚洲和印度洋板块的交界处,地质活动较为频繁,是地震高发地区,此外,水灾所造成的影响也十分突出。关于清代西藏的地震资料缺乏记载,由中国藏学出版社出版的《灾异志·水灾篇》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较为详细的档案材料。这些历史档案包括从1803—1958年的100份水灾档案,这些档案显示出这155年间西藏各地区水灾地理的分布情况:

1.日喀则地区共发生水灾40次,其中日喀则11次,江孜5次,亚东6次,白朗7次,南木林2次,萨迎1次,聂拉木1次,谢通门1次,仁布6次,受灾县9个,占日喀则地区18个县的50%。

2.拉萨地区共发生水灾13次,其中拉萨7次,达孜1次,澎波3次,曲水1次,堆龙德庆1次,墨竹工卡1次,受灾县6个,占拉萨地区10个县(地区)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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