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和温暖(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5 11:31:23

点击下载

作者:汪曾祺

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寂寞和温暖

寂寞和温暖试读:

水洗的文字

读汪曾祺◎曹文轩

汪曾祺是沈从文先生的学生,在西南联大读过书,1949年以前就写过《

复仇

》《鸡鸭名家》等很别致的小说。1949年以后主要精力投放在戏剧创作上,是京剧《芦荡火种》的执笔人。这个剧后来成为样板戏之一的《沙家浜》。

他重新写小说,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作品发表后,有见识的读者和评论者,都有一种惊奇,觉得总在作深沉、痛苦状的文坛忽地有了一股清新而柔和的风气。但却因他的作品一般都远离现实生活,又无重大、敏感的主题,并未立即产生大的轰动,倒显得有点过于平静。他是越到后来越引起注意的。当那些名噪一时的作家和红极一时的作品失去初时的魅力与轰动效应而渐归沉寂时,他与他的作品反而凸现出来。在此后的许多年里,他一直是中国当代文学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

汪式“地域主义”

汪曾祺基本上属于一个地域性作家。他把绝大部分篇幅交给了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江苏高邮地区一方土地。

沈从文是这类作家的一个经典。他表现的生活范围或者说那些最能代表他创作成就的作品,基本上都生长于湘西。地域性的过分强调、地域性作家所占比例过大,多少妨碍了中国文学的提升,降低了中国文学的规格。在中国,地域性变成了一位作家成功的一条途径。谁想获得成功,谁就必须讲究地域性。占据一方生活小岛,以对付文坛的激烈竞争,竟成为许多中国作家的一个意识、一种策略。于是当代文学形成了这样一个格局:东西南北,各据一方,以独特的地域风土人情为奇货为本钱来从事文学的买卖。于是,偌大一片中国版图,被瓜分殆尽。于是出来所谓的湘军、晋军之类的说法。于是,文学要表现的人的生活,最终变成了地方生活,中国文化变成了若干区域文化。地域性的过分强调,最终变成了地域主义,直至地方保护主义。中国当代文学少了世界文学的宏大气派。对泥土气息的过于认同,使中国文学从风格上讲,就显得有点过于小气,甚至俗气。地域主义的极端化,使文学失去了抽象的动机,失去了广阔的社会生活,失去了重大的、具有哲学意义的主题,并因它的过于狭隘与特别而失去了与世界文学对话的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说:地域主义必须是一种有节制的创作观念。

但,谁也无法批评长期占据一方土地而经营他的文字世界的汪曾祺。一,他虽然将自己的作品的内容限制在一区域内,但他并不向他人提倡地域主义,尽管他是率先体现地域性的,但后来有那么多人蜂拥而上,则与他无关;二。他很得当、很有分寸地体现了地域性,未去一味摆弄地域性;三,他是带着一种现代的、永恒的美学思想和哲学态度重新走向地域的,地域只不过是他为他的普遍性的艺术观找到的一个特殊的表现场所而已。《受戒》如此,《大淖记事》《故里三陈》等莫不如此。地域性非但没有成为障碍,反而成为施展人性、显示他美学趣味的佳境。

汪式“风俗画”

当许多年轻作家拜倒在现代观念的脚下、想方设法寻找现代人的感觉、竭力在作品中制造现代氛围时,汪曾祺的作品却倒行逆施,追忆着过去,追忆着传统,追忆着原初,给人们酿出的是一股温馨的古风。

古风之生成,与风俗画有关。他对风俗画的追求是刻意的。

追溯到现代文学史,在小说中对风俗画的描绘始于鲁迅先生(如《祝福》《社戏》《孔乙己》等),沈从文的《边城》则是风俗画的一个高峰。这条线索,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断了。因为,这种美学情趣,在当时是不合时宜的。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又由汪曾祺将这条线索联结了起来。

这里不去引用《受戒》的文字,因为,在我看来,整篇《受戒》都是风俗画。我们从他的《异秉》引用一段:

这地方一般人家是不大吃牛肉的。吃,也极少红烧、清炖,只是到熏烧摊子去买。这种牛肉是五香加盐煮好,外面染了通红的红曲,一大块一大块的堆在那里。买多少,现切,放在送过来的盘子里,抓一把清蒜,浇一勺辣椒糊。蒲包肉似乎是这个县里特有的。用一个三寸来长直径寸半的蒲包,里面衬上豆腐皮,塞满了加了粉子的碎肉,封了口,拦腰用一道麻绳系紧,成一个葫芦形。煮熟以后,倒出来,也是一个带有蒲包印迹的葫芦。切成片,很香。猪头肉则分门别类的卖,拱嘴、耳朵、脸子,——脸子有个专用名词,叫“大肥”。要什么,切什么。到了点灯以后,王二的生意就到了高潮。只见他拿了刀不停地切,一面还忙着收钱,包油炸的、盐炒的豌豆、瓜子,很少有歇一歇的时候、一直忙到九点多钟,在他的两盏高罩的煤油灯里煤油已经点去了一多半,装熏烧的盘子和装豌豆的匣子都已经见了底的时候,他媳妇给他送饭来了,他才用热水擦一把脸,吃晚饭。吃完晚饭,总还有一些零零星星的生意,他不忙收摊子,他端了一杯热茶,坐到保全堂店堂里的椅子上,听人聊天,一面拿眼睛瞟着他的摊子,见有人走来,就起身切一盘,包两包。

从《大淖记事》里再引一段:

他们也有年,也有节。逢年过节,除了换一件干净衣裳,吃得好一些,应是聚在一起赌钱。赌具,也是钱。打钱,滚钱。打钱:各人拿出一二十铜元,造成很高的一摞。参与者远远地用一个钱向这摞铜钱砸去,砸倒多少取多少。滚钱又叫“滚五七寸”。在一片空场上,各人放一摞钱;一块整砖支起一个斜坡,用一个铜元由砖面落下,向钱注密处滚去,钱停住后,用事前备好的两根草棍量一量,如距钱注五寸,滚钱者即可吃掉这一注;距离七寸,反赔出与此注相同之数。这种古老的博法使挑夫们得到极大的快乐。旁观的闲人也不时大声喝彩,为他们助兴。

婚丧礼仪、居所陈设、饮食服饰等民俗现象,在汪曾祺的作品中随处可见。当然,又绝不是为写风俗而写风俗。文学毕竟不是民俗学。在他的作品中,这些土风习俗、陈年遗风,或是用于人物出场前的铺垫,或是用于故事的发展,或是用于整个作品情调的渲染。都有一定的用场。

如此喜好,也许与他的老师沈从文有关。沈的作品,风俗画几乎是必不可少的元素。这些淳朴的风俗画构成了沈与汪的文学世界。

文学史上,倾倒于风俗画的大作家不乏其人。因为风俗是与社会发展,与民族性格和精神密切相连的。从风俗的变化,可以发现社会发展和民族心理变化的轨迹。一部《红楼梦》,便是一部“中国风俗大全”。

汪曾祺要让人们看到他的“清明上河图”,看到种种特殊品格的文化。

童话式的道德观

近些年我们有一批作家,对古老的渔猎、放牧和村社生活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从令人目眩的现代社会走出,或溯时间长河而上,寻找昨天的部落和村落,或走进大山、原野去寻找一片至今还未经文明社会熏染的土地。

汪曾祺所写的是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江苏高邮地区的小镇和村社生活。汪曾祺很乐于描绘古老的村社图景。小街小巷、鲜货行、作小本经营的来自四面八方的小商贩、各行各业的小手工作坊、笨重的生产工具、简单粗糙的铸造……虽然也有“漆得花花绿绿的”、“机器突突地响,烟筒冒着黑烟”的小轮船(蒸汽机的发明当然是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的标志),但用今天的目光来看,它的整个生活画面毕竟还是涂满了原始的色彩。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们有大量的描写土地为中心的乡村山野生活、把古老的农业社会浪漫化了的作品——“农村是上帝创造的,城市是人创造的。”

主宰这里的生活的是一种与今天的道德观不可同日而语的原始道德观——一种童话式的道德观。

汪曾祺的作品洋溢着这样的道德观的迷人气氛。他的小说也自有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并未达到振聋发聩、令人心情激荡的程度,但却会使人在心灵深处持久地颤动。这种力量正是来自于这样的道德。《大淖记事》是写一个小锡匠与一个贫家女子的爱情故事。这种爱情闪烁着未经世俗社会熏染的人的原始品质的光辉。当巧云还未来得及将自己全部奉献给小锡匠时,却被水上保安队的刘号长粗暴地占有了。巧云为小锡匠未获得首夜权而感到深深的惋惜与内疚。她有一种自发的道德破损感。面对自己所恋的人被玷污,小锡匠并未产生现代人那种厌恶、嫉妒、恼怒和种种不可名状的心理,却时常夜间偷入巧云的茅屋,去用感情的胶汁弥合一颗破碎的心灵。这与其说是对肉体的占有,不如说是一种勇敢的、纯洁的道德行为。而这种道德以及施行这种道德的方式都显然不是现代人的。作品越往后写,这种传统道德观所蕴含着的善的力量则越强大。小锡匠被刘号长派人打了,巧云让锡匠们把他抬到自己的家中。锡匠们凑了钱,买了人参,熬了参汤。“挑夫、锡匠、姑娘、媳妇,川流不息地来看望小锡匠。他们把平时在辛苦而单调的生活中不常表现的热情和好心都拿了出来。”后来,这些锡匠们组成了一支游行队伍,上街示威游行。“他们挑着二十来副锡匠担子,在全城的大街上慢慢地走。这是个沉默的队伍,但是非常严肃。他们表现出不可侵犯的威严和不可动摇的决心。这个带中世纪行帮色彩的游行队伍十分动人。”这种力量强大得使地方当局都感到惧怕,不得不将刘号长驱逐出境。

他的《岁寒三友》中的清贫画师靳彝甫,与朋友相处,竟只“义气”二字。当他的两位挚友破产、家徒四壁而感到绝望时,他竟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在任何困难时刻也不肯出手的祖传珍宝——三块田黄石——出卖了,慷慨地去营救正走向死亡之路的朋友。他的《皮凤三楦房子》中的皮凤三很有点明清话本中的人物的色彩。他仗义疏财,抱打不平。对于倚财仗势欺人的恶者,他常常“用一些促狭的方法整得人狼狈不堪哭笑不得”。

中国传统道德的内容不外乎是:善、侠义、豪举、慷慨、为朋友不惜囊空如洗两肋插刀、诚实、专注、绝不背信弃义、怜贫、怜弱、扶危济困、一方有难八方相助等。中国人沿用这种道德观,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与现代道德观相比,它可能是落后的。它远没有上升到理性的高度,也没有受到政治观念的影响,更无阶级意识。它是原始的,但又正因为它原始而格外显得纯真、不带虚伪、富有感动人的力量。道德是一个历史范畴的概念。我们不能用今天的眼光去简单否定昨天的道德观。评判它时,需有时间和空间观念。而且应当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即使在同一时间里,在不同空间(特殊环境中),旧的道德观仍然是人类优秀品质和良知的体现。在那里,它就是合理的,也是值得赞美的,尽管从人类发展的总趋势来讲,它终究会成为明日黄花。

感情像纽带一样联结了人们,维系着他们的生活。但感情方式是原始的。它坦诚、直露、强烈、单纯、富有野性,与婉转、曲转、缠绵和温文尔雅的现代感情方式形成明显对比。“年代久远常常使最寻常的物体也具有一种美。”对于现实世界,一般的人们所注意的往往是它的实用价值,而不太容易对它采取审美态度。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成为过去的那个现实世界,人们再回首看它时,由于它与他们的生活已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往往就不带经济中人的世俗眼光了,而站在了一个审美角度上:不是这件物体值多少钱,有什么实际作用,而是这件东西美不美。“‘从前’这两个字可以立即把我们带到诗和传奇的童话世界。”

古朴本身就是一种美。

汪曾祺作品所产生的美,正是这样一种美。

无为的艺术

从美学角度讲,汪曾祺的创作对中国当代文学性格和气质的改变起了很大的作用。

过去文学的浮躁性格,与毫无节制的情感宣泄多少有点关系。在这一方面,汪曾祺是开新的风气的,他希冀获得的美感是:秀美感和静美感。《受戒》中的小英子一行印在田埂上的脚印都这样的美:“五个小小的指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缺了一块。”《大淖记事》中的巧云十五岁,“长成了一朵花。眉黑如鸦翅,长入鬓角。眼角有点吊,是一双凤眼。睫毛很长,因此显得眼睛经常眯睎着;忽然回头,睁得大大的,带点吃惊而专注的神情,好像听到远处有人叫她似的。”汪曾祺写了不少这样的感情恬淡的女性。她们性格柔顺、不作强烈的反抗,总是表现爱和欢乐,富于幻想,世界仿佛有了她们而变得纯净、透明。当她们不幸而又无力反抗时,这种秀美感在人心理上立即产生了一股怜爱之情。

这类作品是明净的。作者用“明净的世界观”,看出了“生活中的美和诗意”,呈现给读者的是一种似乎非世俗社会才有的静美。《大淖记事》中的巧云被水上保安队的刘号长奸污了。作者并未按常规的写法,写一个少女失去贞洁后的羞耻心理,写她痛苦万分,简直要去自尽。作者说,他要表现巧云失去童贞之后的痛苦心情,但要以一种“优美的方式来表现”:她起来后,飘飘忽忽地想起了一些事情,想起了小时候母亲给她点一点眉心红;想起小时候看见新娘子穿的粉红色的绣花鞋;想起她的手划破了,小锡匠吮她指头上的血。美被丑恶玷污了,痛苦隐藏在诗意里——美丽的痛苦。

沈从文爱水,汪曾祺也爱水。他在谈他的创作时,同样也谈到了自己的创作与水的关系。《受戒》《大淖记事》都是写水的。

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受戒》)

而水的一大特点就是它具有柔性。这水上的人与事,便也都有了水一般的柔情。《受戒》《大淖记事》写的就是这份柔情。

沈从文也好,汪曾祺也好,在他们这里,柔情是一种最高贵也最高雅的情感。他们用最细腻的心灵体味着它,又用最出神的笔墨将它写出,让我们一起去感应,去享受。对这种情感的认定,自然会使他们放弃“热情的自炫”,而对一切采取“安详的注意”。巧云、翠翠她们的柔情似水,来自于他们观察之时的平静如水。

人们对汪曾祺的叙事态度印象很深。汪曾祺所塑造的是一个老者的形象。这位老者饱经风霜,岁月已经将他性格中的焦躁、热情、仇恨等过滤干净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已去净了“火气”。现如今剩下的,是一片参透世界、达观而又淡泊的心境。他不再把悲哀、欢乐等感情看得多么严重,不再不加掩饰地将这些情感直接流注于笔端。他是一个旁观者,一切都看得很清楚,很透彻,了然在心,并且承认一切都是顺其自然,无需大惊小怪,也不必长吁短叹。他用古朴、平淡、自然的句子,不在意地叙述着人和故事,其中含着洞穿一切的冷峻和谐趣。

汪曾祺的叙事态度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他的生活经历。汪1920年生,写《受戒》《大淖记事》等作品时,已是六十岁左右的人了。这漫长的人生历程,使他对社会,对生活,都有了很深刻的感受。他已将人生识破,忧愁和苦难,在他来说,都已不再可能使他产生大弧度的感情波动。被誉为二十世纪最后一位名士的汪曾祺,已进入了一种境界,一种徐渭式的境界。徐渭有两句话,叫:

乐难顿段,得乐时零碎乐些

苦无尽头,到苦处休言苦极

第二个原因,即他的旧学根底与古文的熏陶。汪的语言,凝练老成。他不少散文.其实是用半白话半文言写成的。古汉语有这种气质。与此相比,现代汉语有浮华轻飘的一面。他从古汉语那里得到的是一种语言的沉静。他得了古汉语的一些精神。

汪曾祺的叙事态度,更重要的原因,当然是在他的人格组成中有着道家精神。道家讲淡泊,讲宁静,讲无为。这种人生态度溶化在血液之中,自然而然地要反映在他的叙事态度上。

有汪曾祺这样一个作家,是中国当代文学的运气。他的价值似乎超过了他文本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他的出现,是对中国当代文学趋向的调整,是对中国当代文学格局的改变。复仇

复仇者不折镆干。虽有忮心,不怨飘瓦。——庄子

一支素烛,半罐野蜂蜜。他的眼睛现在看不见蜜。蜜在罐里,他坐在榻上。但他充满了蜜的感觉,浓,稠。他嗓子里并不泛出酸味。他的胃口很好。他一生没有呕吐过几回。一生,一生该是多久呀?我这是一生了么?没有关系,这是个很普通的口头语。谁都说:“我这一生……”就像那和尚吧,——和尚一定是常常吃这种野蜂蜜。他的眼睛眯了眯,因为烛火跳,跳着一堆影子。他笑了一下:他心里对和尚有了一个称呼,“蜂蜜和尚”。这也难怪,因为蜂蜜、和尚,后面隐了“一生”两个字。明天辞行的时候,我当真叫他一声,他会怎么样呢?和尚倒有了一个称呼了。我呢?他会称呼我什么?该不是“宝剑客人”吧(他看到和尚一眼就看到他的剑)。这蜂蜜——他想起来的时候一路听见蜜蜂叫。是的,有蜜蜂。蜜蜂真不少(叫得一座山都浮动了起来)。现在,残余的声音还在他的耳朵里。从这里开始了我今天的晚上,而明天又从这里接连下去。人生真是说不清。他忽然觉得这是秋天,从蜜蜂的声音里。从声音里他感到一身轻爽。不错,普天下此刻写满了一个“秋”。他想象和尚去找蜂蜜。一大片山花。和尚站在一片花的前面,实在是好看极了。和尚摘花。大殿上的铜钵里有花,开得真好,冉冉的,像是从钵里升起一蓬雾。他喜欢这个和尚。

和尚出去了。单举着一只手,后退了几步,既不拘礼,又似有情。和尚你一定是自自然然地行了无数次这样的礼了。和尚放下蜡烛,说了几句话,不外是庙宇偏僻,没有什么可以招待;山高,风大,气候凉,早早安息。和尚不说,他也听见。和尚说了,他可没有听。他尽着看这和尚。他起身为礼,和尚飘然而去。双袖飘飘,像一只大蝴蝶。

他在心里画不出和尚的样子。他想和尚如果不是把头剃光,他该有一头多好的白发。一头亮亮的白发在他的心里闪耀着。

白发的和尚呀。

他是想起了他的白了发的母亲。

山里的夜来得真快!日入群动息,真是静极了。他一路走来,就觉得一片安静。可是山里和路上迥然不同。他走进小山村,小蒙舍里有孩子读书声,马的铃铛,连枷敲在豆秸上。小路上的新牛粪发散着热气,白云从草垛边缓缓移过,一个梳辫子的小姑娘穿着一件银红色的衫子……可是原来描写着静的,现在全表示着动。他甚至想过自己做一个货郎来给这个山村添加一点声音的,这一会可不能在这万山之间扑朗朗摇他的小鼓。

货郎的拨浪鼓在小石桥前摇,那是他的家。他知道,他想的是他的母亲。而投在母亲的线条里着了色的忽然又是他的妹妹。他真愿意有那么一个妹妹,像他在这个山村里刚才见到的。穿着银红色的衫子,在门前井边打水。青石的井栏。井边一架小红花。她想摘一朵,听见母亲纺车声音,觉得该回家了,天不早了,就说:“我明天一早来摘你。你在那儿,我记得!”她可以给旅行人指路:“山上有个庙,庙里和尚好,你可以去借宿。”小姑娘和旅行人都走了,剩下一口井。他们走了一会,井栏上的余滴还叮叮咚咚地落回井里。村边的大乌桕树黑黑的。夜开始向它合过来。磨麦子的石碾呼呼的声音停止在一点上。

想起这个妹妹时,他母亲是一头乌青的头发。他多愿意摘一朵红花给母亲戴上。可是他从来没见过母亲戴过一朵花。就是这一朵没有戴上的花决定了他的命运。

母亲呀,我没有看见你的老。

于是他的母亲有一副年轻的眉眼而戴了一头白发。多少年来这一头白发在他心里亮。

他真愿意有那么一个妹妹。

可是他没有妹妹,他没有!

他的现在,母亲的过去。母亲在时间里停留。她还是那样年轻,就像那个摘花的小姑娘,像他的妹妹。他可是老多了,他的脸上刻了很多岁月。

他在相似的风景里做了不同的人物。风景不殊,他改变风景多少?现在他在山上,在许多山里的一座小庙里,许多小庙里的一个小小的禅房里。

多少日子以来,他向上,又向上;升高,降低一点,又升得更高。他爬的山太多了。山越来越高,山头和山头挤得越来越紧。路越来越小,也越来越模糊。他仿佛看到自己,一个小小的人,向前倾侧着身体,一步一步,在苍青赭赤之间的一条微微的白道上走。低头,又抬头。看看天,又看看路。路像一条长线,无穷无尽地向前面画过去。云过来,他在影子里;云过去,他亮了。他的衣裾上沾了蒲公英的绒絮,他带它们到远方去。有时一开眼,一只鹰横掠过他的视野。山把所有的变化都留在身上,于是显得亘古不变。他想:山呀,你们走得越来越快,我可是只能一个劲地这样走。及至走进那个村子,他向上一看,决定上山借宿一宿,明天该折回去了。这是一条线的尽头了,再往前没有路了。

他合了一会眼,他几乎睡着了,几乎做了一个梦。青苔的气味,干草的气味。风化的石头在他的身下酥裂,发出声音,且发出气味。小草的叶子窸窣弹了一下,蹦出了一个蚱蜢。从很远的地方飘来一根鸟毛,近了,更近了,终于为一根枸杞截住。他断定这是一根黑色的。一块卵石从山顶滚下去,滚下去,滚下去,落进山下的深潭里。从极低的地方传来一声牛鸣。反刍的声音(牛的下巴磨动,淡红色的舌头)升上来,为一阵风卷走了。虫蛀着老楝树,一片叶子尝到了苦味,它打了一个寒噤。一个松球裂开了,寒气伸入了鳞瓣。鱼呀,活在多高的水里,你还是不睡?再见,青苔的阴湿;再见,干草的松软;再见,你硌在胛骨下抵出一块酸的石头。老和尚敲磬。现在,旅行人要睡了,放松他的眉头,散开嘴边的纹,解开脸上的结,让肩膊平摊,腿脚舒展。

烛火什么时候灭了。是他吹熄的?

他包在无边的夜的中心,像一枚果仁包在果核里。

老和尚敲着磬。

水上的梦是漂浮的。山里的梦挣扎着飞出去。

他梦见他对着一面壁直的黑暗,他自己也变细,变长。他想超出黑暗,可是黑暗无穷的高,看也看不尽的高呀。他转了一个方向,还是这样。再转,一样。再转,一样。一样,一样,一样是壁直而平,黑暗。他累了,像一根长线似的落在地上。“你软一点,圆一点嘛!”于是黑暗成了一朵莲花。他在莲花的一层又一层瓣子里。他多小呀,他找不到自己了。他贴着黑的莲花做了一次周游。叮——,莲花上出现一颗星,淡绿的,如磷火,旋起旋灭。余光蔼蔼,归于寂无。叮——,又一声。

那是和尚在做晚课,一声一声敲他的磬。他追随,又等待,看看到底多久敲一次。渐渐的,和尚那里敲一声,他心里也敲一声,不前不后,自然应节。“这会儿我若是有一口磬,我也是一个和尚。”佛殿上一盏像是就要熄灭,永不熄灭的灯。冉冉的,钵里的花。一炷香,香烟袅袅,渐渐散失。可是香气透入了一切,无往不在。他很想去看看和尚。

和尚,你想必不寂寞?

客人,你说的寂寞的意思是疲倦?你也许还不疲倦?

客人的手轻轻地触到自己的剑。这口剑,他天天握着,总觉得有一分生疏;到他好像忘了它的时候,方知道是如何之亲切。剑呀,不是你属于我,我其实是属于你的。和尚,你敲磬,谁也不能把你的磬的声音收集起来吧?你的禅房里住过多少客人?我在这里过了我的一夜。我过了各色的夜。我这一夜算在所有的夜的里面,还是把它当作各种夜之外的一个夜呢?好了,太阳一出,就是白天。明天我要走。

太阳晒着港口,把盐味敷到坞边的杨树的叶片上。

海是绿的,腥的。

一只不知名的大果子,有头颅那样大,正在腐烂。

贝壳在沙粒里逐渐变成石灰。

浪花的白沫上飞着一只鸟,仅仅一只。太阳落下去了。

黄昏的光映在多少人的额头上,在他们的额头上涂了一半金。

多少人逼向三角洲的尖端。又转身,分散。

人看远处如烟。

自在烟里,看帆篷远去。

来了一船瓜,一船颜色和欲望。

一船是石头,比赛着棱角。也许——

一船鸟,一船百合花。

深巷卖杏花。骆驼。

骆驼的铃声在柳烟中摇荡。鸭子叫,一只通红的蜻蜓。

惨绿色的雨前的磷火。

一城灯!

嗨,客人!

客人,这仅仅是一夜。

你的饿,你的渴,饿后的饱餐,渴中得饮,一天的疲倦和疲倦的消除,各种床,各种方言,各种疾病,胜于记得,你一一把它们忘却了。你不觉得失望,也没有希望。你经过了哪里,将去到哪里?你,一个小小的人,向前倾侧着身体,在黄青赭赤之间的一条微微的白道上走着。你是否为自己所感动?“但是我知道我并不想在这里出家!”

他为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这座庙有一种什么东西使他不安。他像瞒着自己似的想了想那座佛殿。这和尚好怪!和尚是一个,蒲团是两个。一个蒲团是和尚自己的,那一个呢?佛案上的经卷也有两份。而他现在住的禅房,分明也不是和尚住的。

这间屋,他一进来就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墙极白,极平,一切都是既方且直,严厉而逼人。而在方与直之中有一件东西就显得非常的圆。不可移动,不可更改。这件东西是黑的。白与黑之间划出分明界限。这是一顶极大的竹笠。笠子本不是这颜色,它发黄,转褐,最后就成了黑的。笠顶有一个宝塔形的铜顶,颜色也发黑了,——一两处锈出了绿花。这顶笠子使旅行人觉得不舒服。什么人戴了这样一顶笠子呢?拔出剑,他走出禅房。

他舞他的剑。

自从他接过这柄剑,从无一天荒废过。不论在荒村野店,驿站邮亭,云碓茅篷里,废弃的砖瓦窑中,每日晨昏,他都要舞一回剑。每一次对他都是新的刺激,新的体验。他是在舞他自己,他的爱和恨。最大的兴奋,最大的快乐,最汹涌的激情。他沉酣于他的舞弄之中。

把剑收住,他一惊,有人呼吸。“是我。舞得好剑。”

是和尚!和尚离得好近。我差点没杀了他。

旅行人一身都是力量,一直贯注到指尖。一半骄傲,一半反抗,他大声地喊:“我要走遍所有的路。”

他看看和尚,和尚的眼睛好亮!他看着这双眼睛里有没有讥刺。和尚如果激怒了他,他会杀了和尚。然而和尚站得稳稳的,并没有为他的声音和神情所撼动,他平平静静,清清朗朗地说:“很好。有人还要从没有路的地方走过去。”

万山百静之中有一种声音,丁丁然,坚决地,从容地,从一个深深的地方迸出来。

这旅行人是一个遗腹子。父亲被仇人杀了,抬回家来,只剩一口气。父亲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写下了仇人的名字,就死了。母亲拾起了他留下的剑。剑在旅行人手里。仇人的名字在他的手臂上。到他长到能够得到井边的那架红花的时候,母亲交给他父亲的剑,在他的手臂上刺了父亲的仇人的名字,涂了蓝。他就离开了家,按手臂上那个蓝色的姓名去找那个人,为父亲报仇。

不过他一生中没有叫过一声父亲。他没有听见过自己叫父亲的声音。

父亲和仇人,他一样想不出是什么样子。如果仇人遇见他,倒是会认出来的:小时候村里人都说他长得像父亲。然而他现在连自己是什么样子都不清楚了。

真的,有一天找到那个仇人,他只有一剑把他杀了。他说不出一句话。他跟他说什么呢?想不出,只有不说。

有时候他更愿意自己被仇人杀了。

有时候他对仇人很有好感。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就是那个仇人。既然仇人的名字几乎代替了他自己的名字,他可不是借了那个名字而存在的么?仇人死了呢?

然而他依然到处查访这个名字。“你们知道这个人么?”“不知道。”“听说过么?”“没有。”

…………“但是我一定是要报仇的!”“我知道,我跟你的距离一天天近了。我走的每一步,都向着你。”“只要我碰到你,我一定会认出你,一看,就知道是你,不会错!”“即使我一生找不到你,我这一生是找你的了!”

他为自己这一句的声音掉了泪,为他的悲哀而悲哀了。

天一亮,他跑近一个绝壁。回过头来,他才看见天,苍碧嶙峋,不可抗拒的力量压下来,使他呼吸急促,脸色发青,两股紧贴,汗出如浆。他感觉到他的剑,剑在背上,很重。而从绝壁的里面,从地心里,发出叮叮的声音,坚决而从容。

他走进绝壁。好黑。半天,他什么也看不见。退出来?不!他像是浸在冰水里。他的眼睛渐渐能看见面前一两尺的地方。他站了一会,调匀了呼吸。叮,一声,一个火花,赤红的。叮,又一个。风从洞口吹进来,吹在他的背上。面前飘来了冷气,不可形容的阴森。咽了一口唾液。他往里走。他听见自己跫跫足音,这个声音鼓励他,教他走得稳当,不踉跄。越走越窄,他得弓着身子。他直视前面,一个又一个火花爆出来。好了,到头了。

一堆长发。长头发盖着一个人。匍匐着,一手錾子,一手铁锤,低着头,正在开凿膝前的方寸。他一定是听见来人的脚步声了,他不回头,继续开凿。錾子从下向上移动着。一个又一个火花。他的手举起,举起。旅行人看见两只僧衣的袖子。他的披到腰下的长发摇动着。他举起,举起,旅行人看见他的手。这双手!奇瘦,瘦到露骨,都是筋。旅行人后退了一步。和尚回了一下头。一双炽热的眼睛,从披纷的长发后面闪了出来。旅行人木然。举起,举起,火花,火花。再来一个,火花!他差一点晕过去:和尚的手臂上赫然有三个字,针刺的,涂了蓝的,是他的父亲的名字!

一时,他什么也看不见了,只看见那三个字。一笔一画,他在心里描了那三个字。叮,一个火花。随着火花,字跳动一下。时间在洞外飞逝。一卷白云掠过洞口。他简直忘记自己背上的剑了,或者,他自己整个消失,只剩下这口剑了。他缩小,缩小,以至于没有了。然后,又回来,回来,好,他的脸色由青转红,他自己充满于躯体。剑!他拔剑在手。

忽然他相信他的母亲一定已经死了。

铿的一声。

他的剑落回鞘里。第一朵锈。

他看了看脚下,脚下是新开凿的痕迹。在他脚前,摆着另一副锤錾。

他俯身,拾起锤錾。和尚稍为往旁边挪过一点,给他腾出地方。

两滴眼泪闪在庙里白发的和尚的眼睛里。

有一天,两副錾子同时凿在虚空里。第一线由另一面射进来的光。约一九四四年写于昆明黄土坡载一九四六年第一卷第四期《文艺复兴》一九八一年修改

老鲁

去年夏天我们过的那一段日子实在很好玩。我想不起别的恰当的词儿,只有说它好玩。学校四个月发不出薪水,饭也是有一顿没一顿地吃。——这个学校是一个私立中学,是西南联大的同学办的。校长、教务主任、训育主任、事务主任、教员,全部都是联大的同学。有那么几个有“事业心”的好事人物,不知怎么心血来潮,说是咱们办个中学吧,居然就办起来了。基金是靠暑假中演了一暑期话剧卖票筹集起来的。校址是资源委员会的一个废弃的仓库,有那么几排土墼墙的房子。教员都是熟人。到这里来教书,只是因为找不到,或懒得找别的工作。这也算是一个可以栖身吃饭的去处。上这儿来,也无须通过什么关系,说一句话,就来了。也还有一张聘书,聘书上写明每月敬奉薪金若干。薪金的来源,是靠从学生那里收来的学杂费。物价飞涨,那几个学杂费早就教那位当校长的同学捣腾得精光了,于是教员们只好枵腹从教。校长天天在外面跑,通过各种关系想法挪借。起先回来还发发空头支票,说是有了办法,哪儿哪儿能弄到多少,什么时候能发一点钱。说了多次,总未兑现。大家不免发牢骚,出怨言。然而生气的是他说谎,至于发不发薪水本身倒还其次。我们已经穷到了极限,再穷下去也不过如此。薪水发下来原也无济于事,顶多能约几个人到城里吃一顿。这个情形,没有在昆明,在我们那个中学教过书的人,大概无法明白。好容易学校挨到暑假,没有中途关门。可是一到暑假,我们的日子就更特别了。钱,不用说,毫无指望。我们已好像把这件事忘了。校长能做到的事是给我们零零碎碎的弄一餐两餐米,买二三十斤柴。有时弄不到,就只有断炊。菜呢,对不起,校长实在想不出办法。可是我们不能吃白斋呀!有了,有人在学校荒草之间发现了很多野生的苋菜(这个学校虽有土筑的围墙,墙内照例是不除庭草,跟野地也差不多)。这个菜云南人叫作小米菜,人不吃,大都是摘来喂猪,或是在胡萝卜田的堆锦积绣的丛绿之中留一两棵,到深秋时,在夕阳光中红晶晶的,看着好玩。——昆明的胡萝卜田里几乎都有一两棵通红的苋菜,这是种菜人的超乎功利,纯为观赏的有意安排。学校里的苋菜多肥大而嫩,自己动手去摘,半天可得一大口袋。借一二百元买点油,多加大蒜,爆炒一下,连锅子掇上桌,味道实在极好。能赊得到,有时还能到学校附近小酒店里赊半斤土制烧酒来,大家就着碗轮流大口大口地喝!小米菜虽多,经不起十几个正在盛年的为人师者每天食用,渐渐地,被我们吃光了。于是有人又认出一种野菜,说也可以吃的。这种菜,或不如说这种草更恰当些,枝叶深绿色,如猫耳大小而有缺刻,有小毛如粉,放在舌头上拉拉的。这玩意儿北方也有,叫作“灰藋菜”,也有叫讹了叫成“回回菜”的。按即庄子所说“逃蓬藋者闻人足音则跫然喜”之“藋”也。据一个山东同学说,如果裹了面,和以葱汁蒜泥,蒸了吃,也怪好吃的。可是我们买不起面粉,只有少施油盐如炒苋菜办法炒了吃。味道比起苋菜,可是差远了。还有一种菜,独茎直生,周附柳叶状而较为绵软的叶子,长在墙角阴湿处,如一根脱了毛的鸡毛掸子,也能吃。不知为什么没有尝试过。大概这种很古雅的灰藋菜还足够我们吃一气。学校所在地名观音寺,是一荒村,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时在暑假,我们的眠起居食,皆无定时。早上起来,各在屋里看书,或到山上四处走走,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就相互招呼去“采薇”了。下午常在校门外不远处一家可以欠账的小茶棚中喝茶,看远山近草,车马行人,看一阵大风卷起一股极细的黄土,映在太阳光中如轻霞薄绮,看黄土后面蓝得好像要流下来的天空。到太阳一偏西,例当想法寻找晚饭菜了。晚上无灯,——交不出电灯费教电灯公司把线给铰了,大家把口袋里的存款倒出来,集资买一根蜡烛,会聚在一个未来的学者、教授的屋里,在凌乱的衣物书籍之间各自找一块空间,躺下或坐好,天南地北,乱聊一气。或回忆故乡风物,或臧否一代名流,行云流水,不知所从来,也不知向何处去,高谈阔论,聊起来没完,而以一烛为度,烛尽则散。生活过成这样,却也无忧无虑,兴致不浅,而且还读了那么多书!

啊呀,题目是“老鲁”,我一开头就哩哩拉拉扯了这么些闲话干什么?我还没有说得尽兴,但只得打住了。再说多了,不但喧宾夺主,文章不成格局(现在势必如此,已经如此),且亦是不知趣了。

但这些事与老鲁实有些关系,老鲁就是那时候来的。学校弄成那样,大家纷纷求去,真为校长担心,下学期不但请不到教员,即工役校警亦将无人敢来。而老鲁偏在这时候来了。没事在空空落落的学校各处走走,有一天,似乎看见校警们所住的房间热闹起来。看看,似乎多了两个人。想,大概是哪个来了从前队伍上的朋友了(学校校警多是退伍的兵)。到吃晚饭时常听到那边有欢笑的声音。这声音一听即知道是烧酒所翻搅出来的。嗷,这些校警有办法,还招待得起朋友啊?要不,是朋友自己花钱请客,翻做主人?走过门前,有人说:“汪老师,来喝一杯。”我只说“你们喝,你们喝”,就过去了,是哪几个人也没有看清。再过几天,我们在挑菜时看见一个光头瘦长个子穿半旧草绿军服的人也在那里低着头掐灰藋菜的嫩头。走过去,他歪了头似笑不笑地笑了一下。这是一种世故,也不失其纯朴。这个“校警的朋友”有五十岁了,额上一抬眉有细而密的皱纹,看他摘菜,极其内行,既迅速且准确。我们之中有一位至今对摘菜还未入门,摘苋菜摘了些野茉莉叶子,摘灰藋菜则更不知道什么麻啦蓟啦的都来了,总要别人再给鉴定一番。有时拣不胜拣,觉得麻烦,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哗啦一起倒下锅。这样,在摘菜时每天见面,即心仪神往起来,有点熟了。他不时给我们指点指点,说哪些菜吃得,哪些吃不得。照他说,可吃的简直太多了,这人是一部活的《救荒本草》!他打着一嘴山东话,说话神情和所用字眼都很有趣。

后来不但是蔬菜,即荤菜亦能随地找得到了。这大概可以说是老鲁的发明。——说“发明”,不对,该说什么呢?在我看,那简直就是发明:是一种甲虫,形状略似金龟子,略长微扁,有一粒蚕豆大,村里人即叫它为蚕豆虫或豆壳虫。这东西自首夏至秋初从土里钻出来,黄昏时候,漫天飞,地上留下一个一个小圆洞。飞时鼓翅作声,声如黄蜂而微细,如蜜蜂而稍粗。走出门散步,满耳是这种营营的单调而温和的音乐。它们这样营营的,忙碌地飞,是择配。这东西一出土即迫切地去完成它的生物的义务。等到一找到对象,便在篱落枝头息下。或前或后于交合的是吃,极其起劲地吃。所吃的东西却只有一种:柏树的叶子。也许它并不太挑嘴,不过爱吃柏叶,是可以断言的。学校后面小山上有一片柏林,向晚时这种昆虫成千上万。老鲁上山挑水,——老鲁到朋友处闲住,但不能整天抄手坐着,总得找点事做做,挑水就成了他的义务劳动,——回来说,这种虫子可吃。当晚他就捉了好多。这一点不费事,带一个可以封盖的瓶罐,走到哪里,随便在一个柏枝上一捋,即可有三五七八个不等。这东西是既不挣扎也不逃避的,也不咬人蜇人。老鲁笑嘻嘻地拿回来,掐了头,撕去甲翅,动作非常熟练。热锅里下一点油,煸炸一下,三颠出锅,上盘之后,撒上重重的花椒盐,这就是菜。老鲁举起酒杯,一连吃了几个。我们在一旁看着,对这种没有见过的甲虫能否佐餐下酒,表示怀疑。老鲁用筷子敲敲盘边,说:“老师,请两个嘛!”有一个胆大的,当真尝了两个,闭着眼睛嚼了下去:“唔,好吃!”我们都是“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的,于是饭桌上就多了一道菜,而学校外面的小铺的酒债就日渐其多起来了。这酒账是到下学期快要开学时才由校长弄了一笔钱一总代付了的。豆壳虫味道有点像虾,还有点柏叶的香味。因为它只吃柏叶,不但干净,而且很“雅”。这和果子狸,松花鸡一样,顾名思义即可知道一定是别具风味的山珍。不过,尽管它的味道有点像虾,我若是有一盘油爆虾,就决不吃它。以后,即使在没有虾的时候也不会有吃这玩意儿的时候了。老鲁呢,则不可知了。不管以后吃不吃吧,他大概还会念及观音寺这地方,会跟人说:“俺们那时候吃过一种东西,叫豆壳虫……”

不久,老鲁即由一个姓刘的旧校警领着见了校长,在校警队补了一个名字。校长说:“饷是一两个月发不出来的哩。”老刘自然知道,说不要紧的,他只想清清静静地住下,在队伍上时间久了,不想干了,能吃一口这样的饭就行(他说到“这样的饭”时,在场的人都笑了)。他姓鲁,叫鲁庭胜(究竟该怎么写,不知道,他有个领饷用的小木头戳子,上头刻的是这三个字),我们都叫他老鲁,只有事务主任一个人叫他的姓名(似乎这样连名带姓地叫他的下属,这才像个主任)。济南府人氏。何县,不详。和他同时来的一个,也“补上”了,姓吴,河北人。

什么叫“校警”,这恐怕得解释一下,免得过了一二十年,读者无从索解。“校警”者,学校之警卫也。学校何需警卫?因为那时昆明的许多学校都在乡下,地方荒僻,恐有匪盗惊扰也。那时多数学校都有校警。其实只是有几个穿军服的人(也算一个队),弄几支旧枪,壮壮胆子。无非是告诉宵小之徒:这里有兵,你们别来!年长日久,一向又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这个队近于有名无实了。他们也上下班。上班时抱着一根老捷克式,搬一条长凳,坐在门口晒太阳,或看学生打篮球。没事时就到处走来走去,嘴里咬着一根狗尾巴草,“朵朵来米西”,唱着不成腔调的无字曲。这地方没有什么热闹好瞧。附近有一个很奇怪的机关,叫作“灭虱站”,是专给国民党军队消灭虱子的。他们就常常去看一队瘦得脖子挺长的弟兄开进门去,大概在里面洗了一通,喷了什么药粉,又开出来,走了。附近还有个难童收容所。有二三十也是饿得脖子挺长的孩子,还有个所长。这所长还教难童唱歌,唱的是“一马离了西凉界,不由人一阵阵泪洒胸怀”,而且每天都唱这个。大概是该所长只会唱这一段。这些校警也愿意趴在破墙上去欣赏这些瘦孩子童声齐唱《武家坡》。他们和卖花生的老头搭讪,帮赶马车的半大孩子钉马掌,去看胡萝卜,看蝌蚪,看青苔,看屎克螂,日子过得极其从容。有的住上一阵,耐不住了,就说一声“没意思”,告假走了。学校负责人也觉这样一个只有六班学生的学校,设置校警大可不必,这两支老枪还是收起来吧,就一并捆起来靠在校长宿舍的墙角上锈生灰去了。校警呢,愿去则去,愿留的,全都屈才做了本来是工友所做的事了。人各有志,留下来的都是喜爱这里的生活方式的。这里的生活方式,就是:随便。你别说,原来有一件制服在身上,多少有点拘束,现在脱下了二尺半,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就更添了一分自在。可是他们过于喜爱这种方式,对我们就不大方便。他们每天必做的事是挑水。当教员的,水多重要!上了两节课,唇干舌燥。到茶炉间去看看,水缸是空的。挑水的呢?他正在软草浅沙之中躺着,眯着眼在看天上的云哩。毫无办法,这学校上上下下都透着一股相当浓厚的老庄哲学的味道:适性自然。自从老吴和老鲁来了,气象才不同起来。

老吴留长发,梳了一个背头。头顶微秃,看起来脑门子很高。高眉直鼻,瘦长身材,微微驼背。走路步子很碎,稍急一点就像是在小跑。这样的人让他穿一件干干净净的蓝布长衫比穿军服要合适得多(他怎么会去当兵,是一个谜)。他的家乡大概离北京不远,说的是相当标准的“国语”,张嘴就是“您哪,您哪”的。他还颇识字,能读书报,字也写得不错,酒后曾在墙上题诗一首:山上青松山下花花笑青松不及它有朝一日狂风起只见青松不见花

兴犹未尽,又题了两句: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补上”不久,有发奋做人之意,又写了一副对联:烟酒不戒哉不可为人也

老吴岁数不比老鲁小多少,也是望五十的人了,而能如此立志,实在难得。——不过他似乎并未真的戒掉。而且,何必呢!因为他知书识字,所管工作是进城送公函信件。在家时则有什么做什么,从不让自己闲着。哪里地不平,下雨时容易使人摔跤,他借了一把铁锹平了,垫了。谁的窗户纸破了(这学校里没有一扇玻璃,窗户上都是糊着皮纸),他瞧在眼里,不一会就打了糨糊来糊上了,糊得端端正正,平平展展,连一个褶子都没有。而且出主意教主人出钱买一点清油来抹上,说这样结实,也透亮。果然!他爱整洁,路上有草屑废纸,他见到,必要捡去。整天看见他在院里不慌不忙而快快地走来走去。他大概是很勤快的。当然,也有点故示勤快。有一天,需派人到城里一个什么机关交涉一宗公事,教员里都是不入官衙的,谁也不愿去,有人说:“让老吴去!”校长把自己的一套旧西服取下来,说:“行!”老吴换了那身咖啡色西服,梳梳头,就去了。结果自然满好,比我们哪个去都好。因此,老吴实际上是介乎工友与职员之间的那么一个人物。老吴所以要戒除嗜好,立志为人,所争取的,暂时也无非是这样的地位。他已经争取到了。

一到快放暑假时,大家说:完了,准备瘦吧。不是别的,每年春末夏初,几乎全校都要泻一次肚,泻肚的同时,大家的眼睛又必一起通红发痒。是水的关系。这村子叫观音寺,按说应该不缺水,——观音不是跟水总是有点联系的么?可是这一带的大地名又叫作黄土坡,这倒真是名副其实的。昆明春天不下雨,是风季,或称干季,灰沙很大。黄土坡尤其厉害。我们穿的衣服,在家里看看还过得去。一进城就觉得脏得一塌糊涂。你即使新换了衣服进城,人家一看就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我们的头发总是黄的!学校附近没有河,——有一条很古老的狭窄的水渠,雨季时渠里流着清水,渠的两岸开满了雪白的木香花,可是平常是干涸的,也没有井,我们食用的水只能从两处挑来:一个是前面胡萝卜田地里的一口塘;一个是后面山顶上的一个“龙潭”。龙潭,昆明人叫泉水为龙潭。那也是一口塘,想是下面有泉水冒上来,故终年盈满,水清可鉴。在龙泉边坐一坐,便觉得水汽沁人,眼目明爽。如果从山上龙潭里挑水来吃,自然极好。但是,我们平日饮用、炊煮、漱口、洗面的水其实都是田地里的塘水。塘水是雨水所潴积,大小虽不止半亩,但并无源头,乃是死水,照一学生物的同学的说法:浮游生物很多。他去舀了一杯水,放在显微镜下,只见草履虫、阿米巴来来往往,十分活跃。向学校抗议呀!是的。找事务主任。主任说:“我是管事务的,我也是×××呀!”这意思是说,他也是一个人,也有不耐烦的时候。他跟由校警转业的工友三番两次说:“上山挑!”没用。说一次,上山挑两天;第三天,仍旧是塘水。你不能看着他,不能每次都跟着去。实在的,上山路远,路又不好走。也难怪,我们有时去散散步,来回一趟,还怪累的,何况挑了一担水乎?再说,山上风景不错,可是没人没伴,一个人挑着两桶水,斤共斤共走着,有什么意思?田里塘边常常有几个姑娘媳妇锄地薅草,漂衣洗菜,谈谈笑笑,热闹得多。教员们呢,不到眼红肚泻时也想不起这码事。等想起来,则已经红都红了,泻都泻了。到时候每人一包六味地黄丸或舒发什么片,倒了一杯水(还是塘里挑来的),相对吞食起来。自从老鲁来了,情况才有所改变。老鲁到山上、田里两处都看了看,说底下那个水“要不得”。——老鲁的专职是挑水。全校三百人连吃带用的水由他一个人挑,真也够瞧的。老鲁天一模糊亮就起来,来回不停地挑。一担两桶。有时用得急,一担四桶。四桶水,走山路,用山东话说:“斤半锅盔,——够呛。”可是老鲁像不在意。水挑回来,还得劈柴。劈了柴,一个人关在茶炉间里烧。自此,我们之间竟有人买了茶叶,泡起茶来了!因为水实在太方便。老鲁提了一个很大的铅铁水壶,挨着个儿往各个房间里送,一天送三次。

下一学期开始后,学校情况有所好转。昆明气候好,秋来无一点萧瑟之感,只是百物似乎更老熟深沉了一些。早晚稍凉,半夜读书写字需加一件衣服。白天太阳照着,温暖平和,完全像一个稍稍删改过一番的春天。经过了雨季,草木都极旺盛。波斯菊开犹未尽,绮丽如昔。美人蕉结了籽,远看猩红一片,仍旧像开着花。饭能像一顿饭那样开出,破旧的藤箱里还有一件毛衣,就允许人们对未来做一点梦。饭后课余,在屋前小草坪上,各人搬一把椅子,又漫无边际地聊开了。昆明七八年,都只是一群游子,谁也没有想到在这里落地生根。包括老吴和老鲁。教员里有的是想出国的,有的想到清华、北大当助教,也有想回家乡办一种什么事业……有一位老兄似乎自己是注定了要当副教授的。他还设想他有一所小住宅,三间北房,四白落地,后面还有一个小园子,可以种花种菜。他还把老吴、老鲁也都设计在他的住宅里。老吴住前院,管洒扫应对。主人不在,有客人来,沏茶奉烟,请客人留字留言。他可以偷空到天桥落子馆里坐坐。他去买东西,会跟铺子里要一个二八回扣。老鲁呢,挑水,还可以把左邻右舍的用水都包下来,包括对门卖柿子的老太婆的。唔,老鲁多半还要回家种两年地。到地里庄稼被蝗虫吃光了时,又会坐在老吴的屋里等主人回来,请求还在这里吃一碗饭……他把将来的生活设想这样具体,而且梦寐以求,有点像契诃夫小说《醋栗》中的主人,于是大家就叫他“醋栗”。醋栗先生对这个称呼毫不在意。这时正好老吴给他送来两封远地来信和一卷报刊,老鲁提了铅壶来送水,他还当真把他们叫住,把这个设想告诉他们,征求他们的同意。一个说:“好唉好唉。”一个说:“那敢情好!”

醋栗先生的设想,不是毫无道理。他自己能不能当副教授,我不敢替他下保证,他所设想老吴和老鲁的前途,倒是相当有根据,合乎实际的。世界上会有很多副教授,会有那么一所小宅子,会有一定数量的能够洒扫应对的老吴和一辈子挑水的老鲁的。

自从老吴和老鲁来了,学校的教员中竟分成了两派。一派拥护老吴,一派拥护老鲁。有时为了他们的优劣竟展开了辩论(其实人是不能论优劣的,优劣只能用于钢笔、手表、热水壶,这些东西可以有个绝对标准)。人之爱恶,各不相同,不能勉强。从拥护老鲁和老吴上,也可以看出两派人的特点,一派重实际,讲功利;一派重感情,多幻想。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什么地方都有这两类人。我是拥鲁一派。老鲁来了,我们且问问他:“老鲁,你累不累?”“累什么,我的精神是顶年幼儿的来!”

这个“顶年幼儿的”,好新鲜的词儿!老鲁身体很好(老吴有时显得有点衰颓)。他并不高大,但很结实。他不是像一个运动员那样浑身都是练出来的腱子肉,他是瘦长的,连他的微微向外的八字脚也是瘦瘦长长且是薄薄的,然而他一天挑那么多的水!他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力气呢?老鲁是从沙土里长起来的一棵枣树。说像枣树好像不大合适。然而像什么呢?得,就是枣树!

老鲁是见过世面的。有一天,学校派我进城买米(我们那个学校,教员都要轮流做这一类的事),我让老鲁跟我一同去,因为我实在不善于做这一类事。老鲁挟着两个麻袋,走到米市上,这一家抄起一把看看,那一家抄起一把看看,显得很活泼。米有成色粗细、砂多砂少、干湿之分,这些我都不懂,只是很有兴趣跟在他后面,等他看定了付钱。他跟一个掌柜的论了半天价,没有成交。“不卖?好,不卖咱们走下家!”其实他是看中了这份米。哪里走什么下家呢,他领着我去看了半天猪秧子,评头论足了半天,转身又走回原来那家铺子,偏着身子(像是准备买不成立刻就走),扬着头(掌柜的高高地趴在米垛子上),“哎,胡子!卖不卖,就是那个数,二八,卖,咱就量来!”掌柜的乐了乐,当真就卖了,大概是因为一则“二八”这个数他并不吃亏;二则这掌柜显然也极中意这个称呼,他有一嘴乌青匝密的牙刷胡子!——诸位,我说的这些有点是题外之言。我真的要说的是另外一件事。就是买米的这一天,我知道老鲁是见过世面的。我们在进城的马车上,马车上坐的是庄稼人、保长、小茶棚的老板娘(进城去买办芝麻糖葵花子),还有两个穿军装的小伙子。这两个小伙子大概是机械士或勤务兵,显得很时髦。一个的手腕上戴着手表(我仔细瞧了瞧,这只表不走,只能装装样子),一个的左边犬齿上镶了金牙,金牙上嵌了绿色的桃形饰物。这两个低声说话,忽然无缘无故地大声说:“我们哪里没有去过,什么‘交通工具’没有坐过!飞机、火车、坦克车,法国大菜钢丝床!”老鲁没有什么表示,只是低着头抽他的烟。等这两个下了车,端着肩膀走了,老鲁说,“两个烧包子!”好!这真是老鲁说的话!

老鲁十几岁就当兵了。他在过的部队的番号,数起来就有一长串。这人的生活写出来将是一部骇人的历史。我跟老鲁说:“老鲁,什么时候你来,弄一点酒,谈谈你自己的事情。”老鲁说:“有什么可谈的?作孽受苦就是了。好唉,哪天。今儿不行,事多。”说了几次,始终没有找到适当机会。

我只是片片段段地知道:老鲁在张宗昌手下当过兵。“童子队”,他说。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三个字怎样写,是“童子队”,还是“筒子队”。听那意思大概是马弁。“童子队,都挑一些年轻漂亮的小伙子,才出头二十岁。”老鲁说。大家微笑。笑什么呢?笑老鲁过去的模样。大家自然相信老鲁曾经是个年轻漂亮的小伙子,盒子炮,两尺长的鹅黄色的丝穗子!他说了一点张大帅的事,也不妨说是老鲁自己的事吧:“大帅烧窑子。北京。大帅走进胡同。一个最红的窑姐儿。窑姐儿叼了支烟(老鲁摆了个架势,跷起二郎腿,抬眉细眼,眼角乜斜),让大帅点火。大帅说:‘俺是个土暴子,俺不会点火。’豁呵,窑姐儿慌了,跪下咧,问你这位,是什么官衔。大帅说:‘俺是山东梗,梗,梗!’(老鲁跷起大拇指,圆睁两眼,嘴微张开。从他的神情中,我们大概知道‘梗梗梗’是一个什么东西,但是这三个字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写。大帅的同乡们,你们贵处有此说法么?)窑姐儿说,你老开恩带我走吧。大帅说:‘好唉!’(大帅也说‘好唉’?)真凄惨(老鲁用了一个形容词),烧!大帅有令:十四岁以下,出来;十四岁过了的,一个不许走,烧!一烧烧了三条街,都烧死咧。”老鲁的叙述方法有点特别。你也许不大明白。可不是,我也不知这究竟是咋一回事,大帅为什么要烧窑子?这是什么年头的事?我们就大概晓得那么一回事就得了。当然,老鲁也是点火烧的一个了,他是“童子队”嘛。

另外,我们还知道一点老鲁吃过的东西。其一是猪食。队伍到了一个地方,什么都没有了。饿了好几天了,老百姓不见影子,粮食没有一颗。老鲁一看,嗐!有个猪圈。猪是早没有了,猪食盆在哪。没有办法,用手捧了两把。嗐,“还有两爿儿整个苞谷一剖俩的呢,怪好吃!”老鲁说,这比羊肉好吃多了。“比羊肉好吃?”有人奇怪。唉,什么羊肉,白煮羊肉。“也是,老百姓都逃了,拖到一只羊,杀倒了,架上火烀烂了,没盐!”没盐的羊肉,你没吃过,你就无法知道那多难吃,何况,又是瘪了多少日子的肚子!啧啧,老鲁吃过棉花。那年,败了,一阵一阵地退。饿得太凶了,都走不动,有的,老鲁说:“像一个空口袋似的就出溜下去了。”昏昏乎乎的。“队伍像一根烂草绳穿了一绳子烂草鞋。”(老鲁的描写真是奇绝!)实在饿极了。老鲁说:“不觉得那是自己。”可是得走呀。在那个一眼看不到一棵矮树、一块石头的大平地上走。(这是什么地方?)浑身没一丝力气,光眼皮那还有点动(很难想象),不撑住,就耷拉下来了。老鲁看见前头一个人的衣服破了一块,露出了白花花的棉花,“吃棉花!前后肚皮都贴上了。棉花啊!也就是填到肚里,有点儿东西。吃下去什么样儿,拉出来还是个什么样儿!”我知道棉花只有纤维,纤维是不易溶解的,没想到这点科学常识却在一个人的肚肠里得到证实。

老鲁的行伍生活,我所知道的,只有这些。

老鲁这辈子“下来”过好几次。用他的话说,当兵叫“补上”,不当了,叫“下来”。他到过很多大城市,在上海、南京都住过。下来时,自然是都攒了一些钱。他说他在上海曾经有过两间房子。“有过”是什么意思呢?是从二房东那里租来的,还是在蕴藻浜那样的地方自己用茅草盖的呢?我没有问清楚。在南京,他弄过一个磨坊。这是抗战以前的事。一打仗,他摔下就跑了。临走时磨坊里还有一百六十多担麦子!离开南京,身上还有一点钱,钱慢慢花完了,“又干上咧”。老鲁是“活过来的”,他对过去不太怀念。只有一次,我见他似乎颇有点惘然的样子。黄昏时候,在那个小茶棚前,一队驮马过去。赶马的是个小姑娘。叱呵一声,十头八匹马一起撒开步子,马背上的木鞍敲得马脊梁郭答郭答地响。老鲁眯着眼睛,目送驮马走过,兀立良久,若有所思。但是在他脱下军帽,抓一抓光头时,他已经笑了:“南京城外赶驴子的,都是小姑娘,一根小鞭子,哈哧哈哧,不打站,不歇力,一口气赶三四十里地,一串几十个,光着脚巴丫子,戴得一头的花!”老鲁似乎在他的描叙中得到一点快乐。“戴得一头的花”,他说得真好。这样一来,那一百六十担麦子就再也不能折磨他了。

可是话说回来了,一百六十担麦子是一百六十担麦子呀,不是别的。一百六十担麦子比起一斗四升豆子,就更多了,也难怪老鲁提起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