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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2 09: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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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发财

出版社:岳麓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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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五人六

人五人六试读:

张发财的野史

陈晓卿

张发财,新浪微博知名博主,每天深夜定时出现,抽冷子发几条历史掌故,然后整夜和粉丝干仗,他的生活似乎一直这样。

生活里的张发财,正经职业是一名平面设计师,在业内小有名气,有拿得出手的作品,也获过不少奖项。他的设计古灵精怪,脑洞巨大,常常让人抚案称奇。比如,他为我设计过《舌尖上的中国》的海报,把泼墨山水处理成家乡咸肉,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

和发财相识,还是博客时代。当时,我们都在罗永浩的牛博网更新博客,一来二去便熟络起来。发财东北人,热心肠,特仗义。每次见面必喝必醉,醉了之后就胡乱许愿,醒来后又只好费老大劲还愿。前面说的那张海报就是他酒后答应的差事,分文未取,真便宜了公家。我周围好多人也喜欢找他帮忙,设计个图书封面、个性名片、公司logo、产品包装……一般来说,义务帮忙,差不多就行了,没人会当回事,但发财不同,老认真了,而且充分体现了专业精神。

我另一个东北籍朋友王小山,前两年创业,开网店卖酒。小山是社会活动家,会忽悠,先找了个懂酒的人到日本找到一家传统工艺酿酒的作坊,接着找了个文化人帮忙取了“一梦如是”的名号,再找来书法家题了字,最后找到张发财设计包装。小样发来的时候,大家全体膜拜,酒标下方像群山一样的剪影,实际上是小山未老先衰的侧脸。张发财确实是个聪明人。他的聪明劲儿实在藏不住,总像八块腹肌的 C罗一样,得空就要拿出来秀一下。

他确实有这个虚荣心。不过,虚荣心也有受挫的时候。

比如,一说到美食,发财就不那么自信,甚至会像散黄儿的鸡蛋一样无力。原因在于他是在黑龙江长大,成年后却因命运的安排定居在广西南宁。人的口味朝向定型,基本完成于自己的童年时代,之后不管落脚哪里也难以改变。而张发财在南宁,味觉简直找不到北。

作为混迹美食江湖多年的食客,我有资格说,南宁,是个美食汇聚、口味多元之地:既有泛粤语区的岭南广式烹饪,也有桂柳风格的山地料理,还兼具少数民族地区的狂野食俗。采集狩猎、农耕商贸的文化影响,均可以从这里的食物中品味出来。但不管我在微博或朋友圈说到南宁什么大菜小吃,张发财都会一脸不屑:“难吃!”

有次,我写了一篇关于南宁柠檬鸭的专栏文章,大概对发财有所触动,他特地带着媳妇驱车几十公里去了远郊的高峰镇,那是我文章中提到的地方。饭才吃了一半,发财就打电话来和我理论,说柠檬鸭既咬不动,味道又奇怪,非让我把这顿饭的钱、汽车的油钱以及过路费给他报销了。他怒气冲冲地在电话里骂个不停,他媳妇是南宁土著,赶紧抢了电话道歉,解释说“发财东北人,味蕾数目只有中国人平均水平一半”之类的话。发财一听更急眼了,抢过电话说:“下回你来南宁,我必须亲自带你吃一顿。” 

后来,我真的吃了他请的饭,半年后吧。那是个很豪华的餐厅,大个儿的水晶吊灯,鲜红的转盘桌子,每道菜都装在镶金边的盘子里,每次上来都有民乐齐奏、灯光变色以及干冰汩汩流淌……菜我就不细讲了,简单报个菜名儿吧:锅包肉、地三鲜、小鸡炖蘑菇、猪肉炖粉条、豆腐侉炖鱼……看着五彩祥云笼罩的乡土料理,我心说:太像春晚舞美了吧!而且内容也全是东北口味。

我超级热爱南宁的早餐:老友粉、八珍粉、生榨粉、卷筒粉……但发财居然从来没吃过!到今年6月,他已经在这里住了整整20年,但仍然无法与这座城市达成某种默契,仍然保持着无法融入的客人心态。从文艺理论的角度分析,发财是一个有乡愁(nostalgia)的人。其实,我去过发财的老家,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客观讲,无论食物的种类还是精细程度,和南宁都无法相比。

然而发财的口味就是这么执着。南宁夜色下,无论在邕江边鲜活鱼生摊档,还是中山路摩肩接踵的粥店,你都能看到一个披着长发包着金牙的细高个儿,落寞地凝望远方,然后低下头,在微博上写下:南宁,我无法爱你,你为什么没有大腰子!饮食对人的世界观是有影响的,天长日久,无论是设计还是写作,张发财的角色定位都很难有代入感,而是一个冷冰的旁观者,像加缪笔下的马尔索,一个超脱的局外人。

说到局外人,自然就说到写作了,张发财的另一个身份是网络作家。

据我所知,这本书是张发财的第五本书,没记错的话,他之前写过《一个都不正经》《大家都很2》《历史就这七八样》《十三不靠》,内容也都是扯历史的闲篇儿。事实上,张发财骨子里是个文化人,爱读书,阅读范围广,而且短期记忆能力突出。20多岁时,他给自己定下的目标是通读“二十四史”,结果在30岁前居然完成了这个目标,并且把它当成是献给自己而立之年的生日礼物。

读史明智,喜欢历史的人,一般来说三观都错不到哪里去,所以,这篇序言原先的题目是《认真扯下历史的蛋》,我的重点落在认真扎实上,别看发财的文字表面风骚放荡,充满各种秀智商的桥段,但这些都是建立在他饱读经典、勤于考证的基础之上。在大量的历史典籍中惯看了秋月春风,心如止水,落笔之前,总带着知识分子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游离于琐碎的日常生活以外,所谓“地命海心”是也。克罗齐说,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每个人在阅读和梳理历史碎片时,都会有所关注,有所选择,而这种选择的背后,其实站立着自己的价值观。

当然,发财最有趣、最招读者待见的,还是他扯闲篇儿的能力。张发财是一个非常出色的story teller(讲故事的人),这可能与“出了山海关,都是赵本山”的地域基因有关,也和他的聪明劲儿有关。人类对故事有天生的渴望,发财笔下的历史,能把正史写成野史,把野史写成《知音》《女友》《故事会》。

张发财对读者的心理需求了然于胸,善于在历史的犄角旮旯里找出所谓的“硬货”。这些故事往往有着惊悚的外观,比较离奇,并且完全超出一般人的知识储备范围。这与发财平时阅读的芜杂有关。他在传统正史里寻找死角,在史学论文网站发现兴奋点,在历史笔记与个人回忆录中考证真伪,在中外史料里构建某种有趣的关联。我知道一件私密的事情,每次找到比较冷僻的书籍,发财买回来,都要给自己题写一句话:赠发财,供吹牛皮用。

发财的文字最令人称道的,是非凡的想象力。游戏文字看似简单,当然也要功力,这一点上,发财在设计方面的通感能力得到了用武之地。他的想象力和拼接能力一流,比如,“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青天说:“咸平二年四月癸亥(999年5月28日)。”是日,包青天头顶明月,出生于安徽合肥。

再比如,顺治元年四月己卯(1644年5月27日),多尔衮率清军至山海关,吴三桂开关出迎,当天受降仪式上的压轴节目是“三跪九叩”,吴三桂犹豫推托,这怎么可以?必须跪。肯定跪了,吴三跪嘛。这种历史PS技术有时多么让人惊喜。

当然,正经学历史、从事历史研究的专家,或许会认为张发财的历史闲篇儿有点粗浅,有点轻浮,或者有点盲人摸象。前面说到发财时常在微博上与人争论,他给自己的定位不过是一个历史爱好者。能让一脸肃穆的历史偶尔露出些孩童的天真,我看这是件好事。

读张发财的文章,我时常会有仿写的冲动。比如要让我按照张发财的历史写作模式,我完全能勾勒出另一个张发财。这个故事名叫:张发财野史。

1999年年底,南宁人陈芳茗正忙着操办婚事,门外突然有个东北口音的男人,拎着啤酒瓶子前来寻衅。芳茗听说东北人打架不要命,不敢开门,倒是他的未婚妻娃娃非常镇定:“让他进来。”

进来的人名叫张发财,是娃娃的大学同学,两年前为了追求娃娃,尾随来到南宁,成为邕漂一族。见到娃娃的张发财立即收了彪悍,怂了:“哥,嫂,要不要喝点?”就这样,陈芳茗夫妇和张发财一见如故,每天都要在一起喝酒。

十几年过去,芳茗和娃娃的女儿已经上了小学,张发财依然漂在南宁。他觉得现在这样每天和陈芳茗厮守的日子挺好的,他已经忘记自己为什么来南宁了,他只知道,这个世界上,他最爱的人,名叫陈芳茗。

上面这个狗血故事如果拿给张发财看,他肯定会说,无一字不是事实,这就是张发财的野史。他出生在东北,为了爱情跑到南宁,他爱喝酒胆子小,1999年,他正式用张发财这个名字混江湖,之前,他的学名叫陈芳茗……对,没错,他最爱的人是他自己。

张发财就是个自恋的人。

阅读指南

1.本书不是专业历史研究书籍,您可以视其为娱乐书籍或文学读物,建议在马桶上、交通工具上阅读,在饭局上、聚会中谈论。

2.本书史料虽主要来自正史、回忆录、史料笔记、学术专著等资料,但因来源繁杂,作者不能保证全部准确,如和史实有出入,欢迎前往作者微博拍砖。

3.文中出现的部分所谓名言、名句、名诗、名段,为作者虚构或演绎,请一笑了之,切勿引以为人生信条。

4.文中注明“扯淡”“据说”“推测”的段落,请千万不要当真。

5.本书对所涉人物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请不要和作者一般见识。

原来如此

只尝胆,不卧薪

某天晚上阿弩坐在我床上吃饼干,这个小东西吃东西很有特点,喜欢把餐饮跟娱乐相结合,具体做法是把一块块饼干当成积木,平铺在床上,或者做城,或者做堡,或者做城堡,然后满意地一块块摧毁它们。于是睡到半夜被饼干渣硌醒,后背看起来像东北的干豆腐,满是细密的坑点儿。

由此想到了“卧薪尝胆”的勾践,睡在柴垛上的这个励志青年的后背会是什么样?可能像一张纵横交错的交通地图吧:粗柴压出高速公路,细柴压出省道,一节节的铁路是混进柴垛里的竹竿硌出来的。

然而勾践背上的这张地图是不存在的,先秦文献中并没有勾践“卧薪尝胆”的记载。《左传》一书记述了大量勾践当政国事,但没有提过他“卧薪尝胆”,《国语》中的《吴语》和《越语》记载了吴越之间的战争,也没有关于勾践“卧薪尝胆”的叙述。直到司马迁在《史记》中提及勾践“置胆于坐,坐卧即仰胆,饮食亦尝胆”,才开始出现勾践“尝胆”的说法,但只说他“尝胆”,没提“卧薪”。司马迁是个实在人,有一说一很少犯二。

此外,根据记载推断,勾践睡在脏乱的柴垛上也不太可能。勾践是一个有着浓郁小布尔乔亚情怀的文艺青年,他喜欢兰花,在自家的兰渚山上开荒种兰,并专门修了个兰亭用来赏花。像勾践这样注重生活品质具备文艺情怀的人,不太可能浑身沾满柴草败絮坐在亭子里赏兰。当然这个推断说服力不够,兰亭尽管优雅,也出现过不顾形象的坏蛋,晋永和九年(353),王羲之就带着一堆酒鬼在这个兰亭聚众闹事,吐了一池子。

勾践只是尝胆,并没有卧薪。至于勾践睡在什么上面,杜甫在《壮游》一诗中给出过一个模糊的答案,说他就睡在戈上。杜甫诗曰“枕戈忆勾践”,王洙注释此诗说,越王勾践“出则尝胆,卧则枕戈”。《说文》解释:“戈,平头戟也。”戈是古代的兵器,就像一把大型镰刀。

按照杜甫的诗意描述,勾践应该是“卧戈尝胆”,那么“卧薪尝胆”这个成语应该归属于谁?答案是孙权。给出这个答案的也是一位诗人,他就是苏东坡。苏东坡在《拟孙权答曹操书》一文中,模拟孙权的口吻对曹操说:“仆受遗以来,卧薪尝胆。”按照苏东坡的文章所说,睡柴垛上的是孙权,跟勾践没有关系。

实际上,“卧薪尝胆”这个词不但跟勾践没有关系,跟孙权也没有关系。《后汉书》《三国志》都不见记载孙权卧薪。孙权的卧具是床或榻,关于它的形制,东汉刘熙在《释名.释床帐》中解释得很清楚:“人所坐卧曰床。床,装也,所以自装载也。长狭而卑曰榻,言其体榻然近地也。”一般而言,汉代以八尺以上为床,八尺以下为榻,孙权理所当然是睡在床上,非要跟柴火有联系,也是睡在柴火妞上,睡纯柴火上纯粹是苏东坡胡说八道。

苏东坡写文章一直不靠谱。嘉祐二年(1057)苏东坡参加考试,在答卷里写道:“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当时主考官是欧阳修,阅卷是梅圣俞,两人都不知道这话出自何处,但又不能说自己没读过。直到后来彼此熟悉了,梅问苏这话哪来的,苏东坡回答得理直气壮:“我瞎编的。”

苏东坡的影响很大,他创造的“卧薪尝胆”这个词听起来既奋进又悲壮,此后便成了励志成语。但这个成语的归属权很快就由孙权转让给了勾践,从南宋开始便专属勾践了。蒲松龄的对联“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更坐实了这一成语的归属权。

最后,解释一下“薪”字。《说文》曰:“薪,荛也。”“荛”的意思是柴草,所以“卧薪”既可以理解为躺在柴垛上,也可以理解为躺在草垛上。但一般用“卧薪”,“卧草”听着不文雅。

背黑锅的“纵火犯”项羽

记得当年我们班历史课上,历史老师讲到秦亡之时,项羽火烧阿房宫,恰好隔壁班语文老师在讲《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于是这边历史老师开始跑题,说阿房宫会不会是葫芦僧的四儿子葫芦娃烧的?那边语文老师跑题说“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湘云”;这边历史老师说,阿房宫怎么连一个姑娘都住不下?那边语文老师跟着跑,说阿房宫很大的,只是史姑娘胖得有点超凡,塞不进去。是的,我们的历史课和体育课一样,以跑为主。

阿房宫确实很大,放在当下也是宏伟建筑。司马迁在《史记》中提及阿房宫的前殿规模为“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古代的“步”与现今不同,现在的一步当时叫“跬”,迈出现在的两步才叫“步”,有一句话叫作“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跬步”就是现在的一步、当时的“半步”。以此推断,阿房宫前殿的东西跨度是现在的1000步,有600到700米。这个数据还可以更精确,据《汉书.律历志》记载,秦汉时一步合六尺,当时的一尺为23.2厘米,换算为公制,阿房宫前殿的东西跨度为696米;十尺为一丈,阿房宫前殿的南北长度则有116米。由此可知,阿房宫前殿建筑的周长是1624米,史湘云的腰围最小值为1624米。一组数据,两个课题,善哉。

根据杜牧《阿房宫赋》所说,阿房宫这座宏伟壮观的建筑被项羽烧掉了,“楚人一炬,可怜焦土”。项羽确实放过火,但他在放火这个领域的业绩并不突出。《史记.项羽本纪》提到项羽放火有四次:第一次,项羽“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第二次,也就是项羽最著名的一次放火,是公元前207年火烧咸阳,鸿门宴后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第三次,项羽“北烧夷齐城郭室屋,皆坑田荣降卒,系虏其老弱妇女”;第四次,项羽找来一口锅,威胁刘邦说,不投降就烧水煮了他父亲刘太公,不料刘邦根本不在乎,放言说“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项羽被这个无赖弄得没了脾气,只好把泡冷水澡的刘太公放了,点火未遂。就是项羽最著名的第二次放火,被杜牧诬陷成“火烧阿房宫”并千古流传。文艺作品的影响是巨大的,项羽就这样背上了放火的黑锅,这个“火锅”一背千年,没有汤底,也没有刘太公。

杜牧文章写得漂亮,但以上内容基本胡说八道,项羽并没有烧过阿房宫。司马迁说得很清楚,项羽“烧秦宫室”,焚烧的是咸阳城内建筑群。而阿房宫地处咸阳偏东的郊区,中间有广阔的隔离带,要烧掉阿房宫,除非有火炬手接力。即使有火炬手,这把火也烧不到阿房宫,因为两地之间还隔着渭水这条大河。众所周知,有个名叫“自由女神”的火炬手,举着火把望洋兴叹就是过不去对岸,悲愤到石化。这把火想要过江除非发生在赤壁之战的时候,不过诸葛亮借的是东风,火还是会被吹回咸阳。除了地理和气象因素,还要考虑个人心理因素,人所共知,项羽死活不肯过江东,而阿房宫,正在渭水之东。

除了有史料支持“项羽并未火烧阿房宫”这一结论外,实地考证也显示,阿房宫所在地并没有发生过火灾。土壤遇高温后水分流失,其中的有机物、矿物质和金属离子发生改变,会出现板结固化的现象,形成无法再次分解的红烧土层。以汉阳陵东阙门遗址为例,汉武帝时期该陵园曾发生火灾,2011年在此考古时发现大面积红烧土遗迹。因此,阿房宫若经过焚烧,其后必然存在大面积的红烧土和瓦砾堆积遗存。很遗憾,考古工作者在阿房宫前殿遗址20万平方米的范围内进行勘探,只发现几小块红烧土残痕和灰烬。查资料,很巧,勘测的前一年此地办过烧烤节。

以项羽的性格,他不可能放过阿房宫这么宏伟壮观的建筑群。项羽之所以手下留情,是因为阿房宫当时根本没有建成。阿房宫始建于始皇帝三十五年(前212),《史记.秦始皇本纪》说这一年“阿房宫未成”,两年后嬴政去世,阿房宫“室堂未就”,工人转去骊山修建陵寝。二世皇帝元年(前209)四月,继位的胡亥批示说,先帝的陵寝已经修好,阿房宫可以复工了。但三个月后阿房宫又停工,这年七月陈涉在大泽乡起义,天下大乱,“山东郡县少年苦秦吏,皆杀其守尉令丞反,以应陈涉,相立为侯王,合从西乡,名为伐秦,不可胜数也”。秦二世忙得晕头转向鹿马不分,阿房宫因此彻底停工。

阿房宫虽然未建成,但“火烧阿房宫”的黑锅却扎扎实实地落在了项羽头上,不但群众信,老师也信。我们老师就说:“秦朝特别不适合房地产开发,尤其是不适合搞大型建筑工程。建个阿房宫,被项羽烧了;修个长城,被孟姜女哭倒了。”我们老师除了教学,还是街道民间故事创作小组组长。

力能举鼎,亦可背锅。项羽背的这口黑锅,确实是《阿房宫赋》铸造的。杜牧有趣,不但信口开河诬陷项羽放火,还编造出一个凄美的故事,说阿房宫里的宫女们可怜啊,等秦始皇临幸足足等了36年,老嬴就是不来,“有不得见者,三十六年”。前文已述,阿房宫根本未建成,为了使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成立,宫女们只好在草地上住了36年帐篷。这哪里是秦朝?分明是元朝。

李白的剑术

在中国古代,剑不仅仅是武夫手中的武器,即便是文人也喜欢佩剑。

佩剑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初学记》有载:“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剑。”因此,这种佩剑的装饰性成分居多,并不经常使用。而真正使剑的文人中,李白比较知名。

李白确实很喜欢剑。《新唐书》说李白“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李白“击剑”能够被写入正史,说明他的剑术水平应该可以。

不过诗人总是有个毛病,这个毛病就是如果身体没什么毛病,精神就会出现毛病,就会妄想自己文武双全、文韬武略、独占鳌头、独霸武林。李白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在自我陶醉和自我催眠中表现得无以复加,又因其强大的影响力和自我宣传能力,发展出一众拥趸,俨然成为公众剑神。

李白对其剑术的自我宣传主要通过作诗。有粉丝统计,在《全唐诗》收录的李白大量诗作中,除去地名外,出现表示武器的“剑”字多达百余处,因而给大家留下其剑术凌厉凶猛的印象。

李白关于剑术的诗句,脍炙人口的莫过于以下这些:

一是出现在《结客少年场行》中的这句:“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二是著名的《侠客行》中的这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大家看到这几句诗,都觉得李白的剑术水平很高。然而这全是美好的误会,上面几句诗跟李白没有任何关系,前诗说的是荆轲,后诗说的是燕赵侠士。而且“十步杀一人”这句诗根本不是李白的原创,此句出自《庄子·说剑》中的“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说剑》一篇的作者是谁虽有争议,但其成书年代远早于唐。然而,李白的这些诗句实在太深入人心,读者也不求甚解,于是把作者当成了主角。

当然,李白也在诗作中说过自己很厉害,比如:“闲骑骏马猎,一射两虎穿。回旋若流光,转背落双鸢。”李白也曾描述自己杀人的情节,根据他的说法,前辈曹植七步一诗,他自己一步一尸。李白《赠从兄襄阳少府皓》有句:“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他的粉丝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中也说李白“少任侠,手刃数人”,说他一出门便尸横千里,李太白上街,殡仪馆上市云云。

但以上种种描述可信度极低。开元年间天下太平,当街行凶,逍遥法外,还大肆宣扬,于情于理都很荒唐。并且没有任何文献记载这期间李白曾经受到过惩戒,若其真有行凶事,“诗人”早就成“尸人”了。《唐律疏议·斗讼》中条款规定:“斗殴者,元无杀心,因相斗殴而杀人者,绞。以刃及故杀者,谓斗而用刃,即有害心;及非因斗争,无事而杀,是名‘故杀’,各合斩罪。”意思是说,斗殴杀人致死的,处以绞刑,绞是恩赐,有全尸。而李白炫耀“手刃”,这种拿凶器杀人的,是要处斩的,脑袋都保不住,“李白”变“子曰”。

众所周知,中国最著名的预言帝就是李白,每有日本地震、印尼海啸之类重大事件,他的藏头诗就会出现。善于藏头的李白还是李白,并没有变成“子曰”,因此,李白不可能持械杀人,这是其一。其二,可能李白少年时参与过的斗殴只是治安案件,被口头教育之后就放了,只不过诗人嘴硬,“杀人”二字频频出现在诗中,如“杀人如剪草”“杀人红尘中”“杀人都市中”,等等。总之,诗中的李白“杀人不眨眼”,因为总不眨眼,甚至影响了视力,把明月光看成了地上霜。

那个时代的诗人都挺喜欢谈论杀人,就连杜甫这种老实人也说过“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只不过,杜甫没有受过专业武术训练,只敢“夜雨剪春韭”,而李白确实是练过的。

李白在《与韩荆州书》中说自己是“陇西布衣,流落楚汉。

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为了学习剑术,李白还专门去了山东,他在《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一诗中写道:“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李白的这次学习经历,也是其拥趸吹捧他剑术精妙的重要论据,因为李白的师傅很厉害,乃“大唐第一剑客”裴旻。《太平广记》所引《独异志》记载了裴旻的一则事迹:裴旻的母亲病逝,他请画圣吴道子作壁画超度亡灵,其间为画家表演剑舞助兴时技惊四座。裴旻“走马如飞,左旋右抽,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旻引手执鞘承之,剑透室而入。观者数千百人,无不惊栗”。吴道子兴致顿起,问如何练成神技。裴旻答曰:“吾本姓表,脑袋多劈开几次就成了。”

因为这个故事,李白的粉丝以“名师出高徒”推断,李白的剑术在唐朝应该排第二。名教练确实能够培养出人才,但不是绝对的因果关系,比如中国男足。更何况,李白是否真的跟裴旻这位剑术大师学过艺也还有疑问。

李白拜师裴旻一事见载于《翰林学士李公墓碑》,裴敬在这篇文章中说,李白“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个人分析,李白很可能是客套,若他真的与裴师傅练过,“李白”估计被劈成“李臼”了。而且,这位大师也有过“败走麦城”的经历,《唐国史补》说裴旻守北平时,曾一天射杀31只老虎,但当地农民说他杀的不是虎,是彪。待到遇见真虎时,裴旻的表现崩溃了,虎只吼了一下,“旻马辟易,弓矢皆坠”,作为中纪委打虎办后备干部,裴旻的仕途就此夭折了。确实如此,《旧唐书》《新唐书》都没有他的传记。

粉丝说李白剑术厉害的证据,除了李白的师傅裴旻,还有李白的徒弟武谔。李白在《赠武十七谔》一诗中说自己这个徒弟很凶悍,有春秋要离的狠劲,曾许诺从敌占区把李白的儿子伯禽救出来。有李白粉丝认为,徒弟如此暴戾恣睢,师傅肯定更是心狠手辣。这套推理甚至不如“名师出高徒”论,徒弟功夫高低跟师傅关系不大,比如孙悟空和唐僧。

千古文人侠客梦,“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是当时文人的普遍情怀,李白如此,不足为怪。

行文至此,李白的剑术水平到底如何?李白《叙旧赠江阳宰陆调》一诗可供参考。李白在这首诗中回忆当年,说我李白少年时鲜衣怒马漂亮得很,“腰间延陵剑,玉带明珠袍”,谁料遇见一伙不解风情的臭流氓,把我堵在北门一顿打,若不是你陆调先生冲出重围找警察,我身体就快被打肿,零件就要被打丢,“太白”变“大白”了,此后,只能和岳不群修炼“辟邪剑法”了。

杨继业之死

按评书《杨家将》的说法,一代名将杨继业是遭潘仁美陷害,兵败后头撞李陵碑而死。不清楚评书创作者为什么安排这种死法给杨继业,大约是想把他的死写得悲壮,不料输入法出了毛病,“悲壮”成了“碑撞”。这个新颖的死法倒也符合杨继业一贯死磕的性格,就将错就错了。万幸写的是悲壮,若是写他性格刚烈,《杨家将》可能就要改名《菊花残》了。

历史上确有杨继业其人,根据正史记载,他的死也确实悲壮。杨继业死于北宋雍熙三年(986),这一年宋太宗兵分三路北伐辽国。与评书中稍有不同的是,这次征辽组合,除了潘仁美和杨继业为西路军正、副统帅外,还有一个凌驾于潘、杨两人之上的领导——西路军的监军王侁,就是这个王侁,直接促成了杨继业之死。

北宋初年名将云集,朝廷之所以派遣杨继业出征,一是因为他的战斗力强,二是因为他与辽军作战经验足。

杨继业确实所向克捷,《宋史》记载他早年与辽军“雁门一战”时说,“会契丹入雁门,业领麾下数千骑自西陉而出,由小陉至雁门北口,南向背击之,契丹大败”。这一战打得辽军四下溃散、狼奔豕突。此后,“契丹望见业旌旗即引去”,看见杨继业的旗帜就闻风丧胆。

所以雍熙三年这次战役,西路军所向披靡,连拔了朔、寰、云、应四州之地。不料中路军、东路军出师不利,很快被辽军击溃,本想三军会师于幽州与契丹决战的北伐,变成了西路军孤军深入。而此时,解决掉北宋中、东两路军的契丹军,集结十万兵力准备与杨继业的西路军决战。这种情况下必须迅疾撤退,但北宋政府命令西路军在撤退时,将收复的各州居民迁回宋朝境内。

恰此时辽军已经攻陷寰州,堵住了西路军的退路,也切断了各州联系。杨继业在军事会议上提出一个计划:避开正面寰州之敌,率军直趋应州,抄敌之后,攻其背部,迫其回救,再派人暗中通知云州、朔州守将做好撤退准备,以西路军吸引辽军主力,奔袭过程中牵制辽军,为各州居民回迁争取时间,减轻军事压力。杨继业的计划很巧妙很合理,会议室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不料这个计划被西路军权力最大的督军王侁一票否决。王侁主张正面迎敌,击退辽军后统一撤离,由于意见不同引发了一场争吵。《续资治通鉴》中关于这次争吵的记载最为详尽。杨继业对王侁决战意见的看法是:“不可,此必败之势也。”王侁则咄咄逼人一剑封喉:“君侯素号无敌,今见敌逗挠不战,得非有他志乎?”意思是:宋军兵强马壮,杨继业你又骁勇善战,绰号“杨无敌”,如此推脱是不是想投靠辽国?杨继业顿时哑然,他并非北宋原厂配置,是随北汉皇帝刘继元过来的降将,根不红苗不正,除了政治信任度低,老婆偏偏又叫“太君”,怀疑他投敌做汉奸也不算无理取闹。

事已至此,为解除猜忌以证清白,杨继业必须出征跟辽军死磕。王侁的缺德之处在于,他命令杨继业孤军出战,自己却躲在后方乘凉。不甘心白白受死的杨继业又提出一个作战计划:在陈家谷摆下步兵弓箭手,左右翼用来增援,设计一个埋伏圈,他做领着鬼子进包围圈的王二小,诱敌深入,进入包围圈后,左右翼立即用步兵夹击救援他。这个计划也很巧妙很合理,会议室再一次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但杨继业觉得这掌声很刺耳,此去凶多吉少,十有八九是活不成了,于是觉得自己有点像蚊子,掌声是为了拍死他。出发前,杨继业对潘仁美说:“此行必不利。业太原降将,分当死,上不杀,宠以连帅,授之兵柄;非纵敌不击,盖伺其便,将立尺寸功以报国恩。今诸君责业以避敌,业当先死于敌。”

心怀阴影的杨继业行军途中,阴影又加重一层,《辽史》载,杨继业这次出征“至狼牙村,心恶之,欲避不可得”,姓杨的遇见了狼,这个心理暗示让他认为此行大概有去无回了。杨军情绪很伤感,士气很低落,于是攻击辽军的这场仗打得很不畅快,纠缠了整整一天才按计划把敌军引进包围圈。

然而,苦战至黄昏,本想等待伏兵解救脱身的杨继业,却被狠狠地放了一个大鸽子,监军王侁中午就撤军了!被当羊肉涮了的老杨“望见无人,即拊膺大恸”。绝望的杨继业率众悲愤突围,置于死地迸发出的力量是可怕的。杨继业疯狂杀戮,身中数十处创伤,带伤再战,又杀了数十百人,后兵刃被夺,与部下再“张空拳击杀数十人”。为什么杨继业有如此恐怖的战斗力?《宋史》给出了答案:“业不知书,忠烈武勇。”他没上过学,正所谓“没文化真可怕”,此言不虚。

杨继业最终还是被契丹将领耶律希达射中,坠马被擒。《宋史》《续资治通鉴》说他被俘后坚决不降,绝食三天而死。而《辽史.圣宗本纪一》说得更详细更惨烈,杨继业“疮发不食,三日死,遂函其首以献”,他死后头被割下,装在盒子里进献。

杨继业的死,宣告北伐彻底失败。诸州守卫听说杨继业已死,“皆弃城遁”。令辽国人吃不好睡不好的杨继业终于死了,不过想到他还有七个儿子,辽国人大约又睡不着觉了。但也未必,盘点“七郎八虎”的辽国人念叨着:“杨大郎、杨二郎、杨三郎、杨四郎……杨……杨……杨……”睡一个好觉。

最后,要为千古奸臣潘仁美翻案。致使杨继业被俘的推手不是潘仁美而是王侁,潘仁美非但不是阴险毒辣的小人,反倒是善气迎人的敦厚人。并且对于吴宇森上身,疯狂放鸽子的王侁先撤退的行为,潘仁美是不同意的,建议等,等等等等。但王侁根本不听潘仁美这个英特尔开机配乐,“美不能制”,遂撤军。

或许这个事例不足以证明潘仁美的仁厚,再说一个《宋史》记载的故事。宋太祖夺权初入宫,见到周世宗的儿子,问赵普和潘仁美怎么处理。赵普说杀,潘答:你我从前都给世宗做事,杀了实在对不起原老板,不如让我领回家养着吧。

潘仁美这么一个清清白白、宅心仁厚的人,也不知怎么就得罪了说书的,为王侁背了一千多年黑锅。不清楚《杨家将》的创作者为什么要黑他,大约是因为他原来工作单位的原因。《宋史·潘美传》载:“会周世宗为开封府尹,美以中涓事世宗。”潘仁美的工作单位是开封府,我们都知道,这个地方的公务员是必须被黑的,作为后起之秀的包拯包大人更是被黑得体无完肤。

还原真实的宋江

要知道,一个作家如果不擅长拉郎配,是不合格的。“拉郎配”就是瞎联想、乱做媒,然后胡乱嫁接。明朝作家施耐庵就是此中翘楚,此人以史籍、话本、笔记为基础,东拉西扯生产出一个“及时雨宋江”的故事。故事好看,但不是史实。施耐庵远不及其弟施耐德靠谱,施耐德生产的电器杠杠滴,不怕受潮,不怕及时雨。

首先声明,这篇文章是严肃扯淡,以《宋史》为基础,还原真实的宋江。《宋史》中关于宋江的记载共有三处。在《宋史·徽宗本纪四》中,宋江第一次出场:宣和三年(1121),“淮南盗宋江等犯淮阳军,遣将讨捕,又犯京东、河北,入楚、海州界,命知州张叔夜招降之”。由此可知,真实的宋江和众兄弟的活动范围,大略在今天的山东、河北、苏北一带,这是一伙没有根据地,轻装劫掠的流寇。他们也不是没想过上梁山,宋江曾与众兄弟许诺:“待到占据梁山泊,一人一个祝英台。”

但宋江这伙人始终没有稳定的根据地,他们选择流窜作案的主要原因是怕被围剿。宋江采用流动游击战术的好处有二:一是有利于反围剿,二是可以钻宋朝军事体制的空子。宋朝正规军一般由中央统一指挥,机动性不足,地方守备部队则像动感地带,“谁的地盘谁做主”,不方便越界,想追却追不上,只能眼巴巴瞅着。所以宋江的生活如喂鸽子的梁朝伟一般逍遥,早上在海州看日出,晚上到江北看日落,深夜则去京东看奶茶妹妹,顺便下个订单。

宋江怕被围剿是因为兄弟不足。宋江军队人数在第二条史料里有交代,据《宋史·侯蒙传》记载,亳州知州侯蒙上书,言“(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抗者”。按此说法,宋江一伙人根本没有108将,只有36人。这也解释了宋江选择流窜作案的直接动因:三十六计,走为上。当然,宋江军队实际人数没这么少,不然不可能打得官军抱头鼠窜,“数万无敢抗”。侯蒙所言的36人应指36股势力,保守估计,宋江军队可能有1024人。

侯蒙上书提及宋江军队的人数,是为他后面的建议做铺垫:“(宋江)其才必过人。今青溪盗起,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侯蒙的打算是招安宋江,再用他去打方腊的起义军。但侯蒙上书后不久便死掉了,此事便没了下文。

那么,宋江与方腊到底打没打过仗?根据《宋史》记载推断,应该没有。史载宣和三年方腊败局已定,四月被俘,而在之前的二月,宋江投降。如果他们俩打过仗的话,理论上只有两个月的作战时间。60天内,宋江首先要消除朝廷猜忌取得信任,然后上报朝廷获得批准,再整编军队,奔赴战场……这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几乎不可能完成,除非走床头路线,由李师师直接引荐宋江给宋徽宗。但李师师当时忙得焦头烂额,既要和躲在床下的周邦彦情歌对唱,又要和床上的宋徽宗吃橙子,根本没有空余时间搭理宋江。所以,《水浒传》中武松拿获方腊的情形是不可能出现了;所以,武松的胳膊白掉了;所以,武松和杨过成立了“断臂山”组合,惺惺相惜去了。

对于“方宋之战”,《三朝北盟会编》《皇宋十朝纲要》《续资治通鉴长编》《折可存墓志铭》《捕盗偶成》等文献中略有提及,说两人交过手,但上述资料间存在严重的冲突,有兴趣可以自行查阅。

第三条史料交代了宋江闹事之结局。据《宋史·张叔夜传》记载:“叔夜使间者觇所向,贼径趋海濒,劫巨舟十余,载掳获。于是募死士得千人,设伏近城,而出轻兵踞海,诱之战。先匿壮卒海旁,伺兵合,举火焚其舟。贼闻之,皆无斗志。伏兵乘之,擒其副贼,江乃降。”宣和三年开始,宋江的运气没了,屡战屡败,最后窜入海州境内,本打算占据岛屿做海盗,不料被海州知州张叔夜伏击,海盗船被焚毁,“江哥哥要过海,船没了,妹娃子推不了你”,于是降了大宋。《宋史》中关于宋江的记载就这样戛然而止了。

关于宋江的投降,作为一名二手作家,我也学施耐庵先生瞎联想、乱做媒,然后胡乱嫁接一次:话说宋江有意降宋,又怕兄弟们不情愿,于是开会表决时手指张清问:“此为何人?”众头领齐声道:“没羽箭!”“好。既然都没意见,全票通过!”

卖国贼秦桧的前半生

 我在幼年时代就是个很有文化的小孩,这得益于我所受教育的多元和高端:一是远程声控电化教学,二是近距视觉图像培养。具体来说就是:听广播和看小人书。经过以上双项教育,我知道中国唯一一处吐痰不罚款的旅游景点就是杭州西湖,因为那里的岳飞墓前跪着卖国贼秦桧。

后来去了杭州西湖,当然没吐成秦桧。一是传闻不实,边上参观的小子喉咙“咳”到关键,突然出现戴红箍的管理员,只好气吞山河地咽回去了;二是作为有文化的按揭艺术家,看完《宋史》觉得吐他不够理直气壮。

历史教材对秦桧盖棺论定:臭名昭著大奸臣、屈膝投降卖国贼。这个总结用来概括秦桧后半生的活动没什么不妥,但对于前半生的秦桧来说则有失公允。卖国贼秦桧早期的形象相当正面,可以说是肝胆昆仑、铁骨铮铮,甚至精忠报国。

靖康元年(1126),金军第一次围攻北宋首都汴京,要求宋朝割让太原、中山、河间三镇。面对这一无耻要求,赵家人的反应是犹豫不决。摆在面前两种选择:打,宋军顶不住;和,面子挂不住。对于帝王来说,疆土面积当然越大越好,但如果面临政权危机和身家性命问题,疆土就相当于阑尾,割了也就割了。衡量再三,心中已经趋向求和的赵家话事人正准备动刀,反对派出现了,代表人物就是当时在国子监担任学正的秦桧。

秦桧慷慨上书言兵机四条:一是说金人贪得无厌,请求只答应割燕山一路;二是说金人狡诈,不能放松守备;三是请求召集百官详细讨论,选择恰当的语言写入誓书;四是请求在城外设馆安置金使,不让他进入城门和宫殿。平心而论,秦桧对敌我双方的认识和判断十分准确,其建议也是克制、得体、有节。不料皇帝就是要和,对秦桧辛辛苦苦凑出的“四条”,就是不吃不碰也不杠。

如果这四条只是试探性建议,目的是了解上峰真实意图,秦桧应该迅速转向。恰此时皇帝给了他打转向灯的机会,任命他去做议和大使。秦桧的反应令人惊讶,他坚决不做卖国贼,上书说:“是行专为割地,与臣初议矛盾,失臣本心。”为表达矢志不渝的态度,斩钉截铁接连写三封辞职信:“你不上阵打仗,我不上班打卡。”秦桧的表现相当刚直不阿、正气凛然,会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秦桧的忠贞爱国之路走得令人肃然起敬。北宋派出的割地大使捎回话来,如不满足割地要求,金国就打进汴京城。靖康元年十一月,宋政府召开御前会议,召集百官在延和殿商议对策。议和派认为割地像割双眼皮,越割越美;主战派认为割地像割洋葱,会流泪的。双方吵得不可开交,只好举手表决,“范宗尹等七十人请与之,桧等三十六人持不可”,70人赞成割地,36人坚决不同意,秦桧是36人之一。站在少数派立场的秦桧确实胸怀救国大义,并不是沽名钓誉博取声名。

然而,抗金形势并不美妙。靖康元年“闰十一月,汴京失守,二帝幸金营”,不但丢了首都,还丢了两个皇帝,几乎整个宗室都被金军掳走,只有康王赵构跑掉了。赵构能跑掉可能跟他的名字有关系:赵GO。

更坏的消息又从敌营传来,赵家江山难保。靖康二年(1127)二月“莫俦、吴幵自金营来,传金帅命推立异姓。留守王时雍等召百官军民共议立张邦昌”,大金国要废掉赵家,改由笔者之姓的张家掌控天下。刺刀下竟也有虚假民主,金国为了利于统治,收买宋朝官员,装腔作势征求官僚的意见,然而百官军民“皆失色不敢答”,没有反对声音。在赵家最困难的时刻,秦桧又一次挺身而出,与监察御史马伸“共入议状,乞存赵氏”,又发自肺腑写了一封反对信。信很长,中心思想是天下必须是赵家的,张家没有资格掌控,“你也配姓赵”云云。

秦桧这次据理力争付出了代价,“金人怒,执桧”,“寻取桧诣军前”。秦桧被金人抓了,他的建议当然也不可能被采纳,靖康二年三月“金人立邦昌为伪楚”。随后,秦桧“从至燕山,又徙韩州”,跟着回师的金兵去了东北。根据这段时间的表现,秦桧依旧是为赵家慷慨赴难、不畏生死的正义男儿。

再然后,康王赵构建立南宋,不思统一,“直把杭州作汴州”,持续一百多年的宋金割据开始了。“有康师傅,要什么统一?”在杭州的康王心里嘀咕。

秦桧到底是不是卖国贼?严格来说不算。即使到了绍兴八年(1138),秦桧对议和还是很抵触。这年十月,宋高宗赵构再次议和,秦桧对赵构说:“臣僚畏首畏尾,多持两端,不值得和他们决断大事。若陛下决心讲和,请专与我商议,不要让群臣干预。”高宗不假思索就同意了:“朕只托付卿一人来办。”秦桧又说:“不要这么着急议和,请再考虑三天。”三天后赵构进一步表明议和决心,秦桧又请赵构再考虑三天。三日又三日,秦桧终于确认赵构议和的决心坚定不移,这才正式写下奏章请求议和。追责到最后,赵构才是卖国贼。

气死兀朮,笑杀牛皋?

《说岳全传》的结尾很有戏剧性:

牛皋趁势翻身,骑在兀朮背上,大笑道:“兀朮!你也有被俺擒住之日么?”兀朮回转头来,看了牛皋,圆睁两眼,大吼一声:“气死我也!”怒气填胸,口中喷出鲜血不止而死。牛皋哈哈大笑,快活极了,一口气不接,竟笑死于兀朮身上。

金兀朮被牛皋坐在身上这件事,评书里没说发生的具体时间。个人推断应该发生在四五月间,只有这段时间才可能“金、牛、坐”。

当然,发生在十一月也有可能,因为牛皋的最初职业是射手。《宋史》载:“牛皋,字伯远,汝州鲁山人,初为射士。”射手牛皋甫一出场,战绩便让人眼花缭乱,正所谓“人掷箭则无敌”。先是“金人入侵,皋聚众与战,屡胜”,又是“讨剧贼杨进于鲁山,三战三捷,贼党奔溃”,再是“金人再攻京西,皋十余战皆捷”,后是“又与孛堇战鲁山邓家桥,败之”。牛皋总是“遇敌战辄胜”,把金人凌辱得体无完肤。

严格意义上,牛皋是两栖的,是射手也是水手。南宋建炎四年(1130),“巨寇杨么据洞庭,屡攻不克”,盘踞在洞庭湖的杨么开始造反,发展势头迅猛,几年后,造反军的装备惊人,已经拥有了航空母舰,“楼船十余丈,官军徒仰视,不得近”,“浮舟湖中,以轮激水,其行如飞,旁置撞竿,官舟迎之辄碎”。“杨么据洞庭寇鼎州,王躞久不能平,更命岳飞讨之”。朝廷几次围剿都不成功,无奈之下调来了岳家军。岳飞无愧战神之号,仗打得很漂亮,摧枯拉朽、势如破竹。围剿杨么的最后关头出现了戏剧化的一幕:“么技穷,举钟子仪投于水,继乃自仆。皋投水擒么,飞斩首函送都督行府。”岳家军已经把杨么团团围住,不料杨么突然使诈,抱起伪太子满脸幽怨地问牛皋,我和他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牛皋还在思索,杨么抱着孩子“扑通”跳水了。精通水性的牛皋一跃入水抓住杨么,交给岳飞砍了杨头上缴国库。

历史总是让人产生浓郁的荒诞不经又一本正经的穿越感,人、事、物不断昨日重现,牛皋身上便发生过这种事。

建炎四年冬,密探说金兀朮南侵庐州,南宋群众“人心怖骇,不知所为”。危急时刻牛皋率兵救援,所向披靡,很快打散了敌军包围圈。不料刚散又聚,再打再散再聚,打仗成了打麻将,打了一圈又一圈。打到第三圈时意外发生:“其副徐庆忽坠马,敌竞赴之,皋掖以上,手刜数人。”牛皋的副手徐庆突然从马上摔了下来,牛皋反应迅速,将徐庆救起夹在腋下,连砍数人全身而退。

牛皋威猛异常,但似曾相识,与《新唐书》所述程咬金北邙山之战的情形简直一模一样:“行俨先驰赴敌,为流矢所中,坠于地。知节(程咬金)救之,杀数人……乃抱行俨重骑而还。”

这一战牛皋不但招魂了程咬金,还附体了张飞。牛皋救起徐庆后,《宋史·牛皋传》载:“皋遥谓金将曰:‘牛皋在此,尔辈胡为见犯?’众皆愕然,不战而溃。”如出一辙的事迹见载于《三国志》,当阳桥一战张飞“据水断桥,瞋目横矛曰:‘身是张益德也,可来共决死!’敌皆无敢近者,故遂得免”。一声喝把人吓退,战斗力令人心惊,盘点古今悍将,除了张飞、牛皋,谁与争锋?

刚要感慨,发现张飞的英勇事迹也不是原创,而是盗版于司马迁的《史记》。项羽兵败欲渡乌江时,“赤泉侯为骑将,追项王,项王瞋目而叱之,赤泉侯人马俱惊,辟易数里”。

历史学家笔下的人物,撞脸撞到鼻青脸肿,根本分不清项羽、张飞、程咬金、牛皋,如同剃了头发的汪涵和徐峥,本来就让人恍惚,偏又都端着一桶老坛酸菜面。 

总而言之,抗击金军的这一战确实胜了,时间恰好是建炎四年十一月戊辰日,也就是1130年12月31日。第二天新年,军民簇拥着牛皋齐呼:“ Happy牛爷!”《宋史》就这样记载的,爱信不信。

若信,再说下牛皋和金兀朮的死。《宋史》说牛皋死得很憋屈,死因是食物中毒:“绍兴十七年(1147)上巳日,都统制田师中大会诸将,皋遇毒,亟归,语所亲曰:‘皋年六十一,官至侍从,幸不啻足。所恨南北通和,不以马革裹尸,顾死牖下耳。’明日卒。”牛皋的对手金兀朮则病死于第二年,“气死兀朮,笑杀牛皋”纯属瞎编罢了。

关于唐伯虎的美丽误会

以风流闻名于世的唐伯虎其实和风流没什么关系,起码在少年时代没有关系。唐小虎是职业屠宰匠,其父唐德广是摆宵夜摊的,而摊上最优秀的员工就是唐小虎,杀鸡宰鹅择菜切墩全是他。唐伯虎在写给文徵明的信中回忆起自己少年时代的形象是威风凛凛的:“居身屠酤,鼓刀涤血。”

唐小虎后来转行读书,一个原因是其父觉得做官才有前途,另一个原因是总碰到流氓地痞消遣他:“要十斤精肉,切作臊子,不要见半点肥的在上面。”切完,“再要十斤都是肥的,不要见些精的在上面,也要切作臊子……”唐小虎先是杀猪一身是血,又被流氓地痞打得一身是血,通身血红,好像年年都是他的本命年,于是羞愤,弃武从文读书去了。

祝枝山对唐伯虎的评价是“性绝颖利,度越千士”,说他是聪明绝顶之人。唐伯虎16岁考取生员,但天生对求取功名不热衷,之后一直游手好闲。十年后在好友祝枝山劝告下,他才重新开始读书。

荒废学业十年的唐伯虎发现,下次科举就是明年。不过唐先生确实不同凡响,只温习了一年功课,就在应天府乡试中考取举人,更霸道的是居然得了第一,中了解元。

然而,“唐第一”在接下来的会试中瞬间变为考试专用的2B铅笔。爱迪生说过:“天才是1%的学习加上99%的作弊。”这次考试就验证了这一名言。作弊的是一个叫徐经的江阴土豪,他贿赂主考官的家童偷得试题,事情败露被捕入狱。本来这事跟唐伯虎没什么关系,但他莫名其妙被牵连,竟被皇帝下诏关进了监狱,直到转年才弄清楚缘由。让他出狱时的解释更加莫名其妙:因为这场舞弊案猫腻太多,猫没找到,只能捉猫的近亲唐伯“虎”。呜呼,苛政猛于虎!

因为被徐经牵连下狱,唐伯虎烦透了徐姓人士。实际上,在这之前他就烦姓徐的,我们都知道,一个男人最烦的,肯定是自己的老婆,而唐伯虎的大老婆恰恰就姓徐。

关于唐伯虎的婚姻生活,最有名的故事当然是“三笑点秋香”,但这是个误会。“三笑”的故事脱胎于明代小说,男主角叫陈元超,是冯梦龙把他的名字换成了唐伯虎,而女主角秋香的原型是妓女林奴儿,她比小唐大20多岁,完全可以给他当妈,小唐点她根本不可能。不过因此事引出的笑话倒是有趣:某日,潮流先锋秋香小姐要唐伯虎给她起个外国名,要求在名字中体现“点秋香”的恋爱故事,于是小唐给她起名为“唐伯虎·秋香”。

世间谣传,“韦小宝+2版”的风流才子唐伯虎有九个老婆,这又是一个误会。唐伯虎一生只娶过两个女人,前任是徐氏,继任则姓沈,名叫沈九娘。因为名字带了“九”,后世疯传唐先生睡过九个母老虎。“按此推理,沈万三是不是有一万个小三?”莫名其妙的重婚罪让唐伯虎很恼火。

作为文人的唐伯虎,是差点参与过战争的,只是最终未遂。正德十四年(1519),宁王朱宸濠起兵造反,不过运气不佳,43天后便被政府军击败,随即伏诛。宁王谋反时广纳谋士,重点网罗的对象中就包括唐伯虎,曾重金邀请他到王府上班。可能是早期屠宰事业的熏陶使得唐伯虎对血腥气尤为敏感,上班第一天,他就察觉宁王要杀伐天下,血溅神州。为避祸,唐伯虎打算遁走,但姓朱属猪的宁王朱宸濠“真猪吃老虎”,吃定了唐伯虎,死活不批他的辞职报告。虎落江西被猪欺的唐伯虎,为辞职演出了一场令人崩溃的行为艺术,据《明史》记载,唐伯虎“佯狂使酒,露其丑秽”,每天必喝到烂醉,醉后必满街裸奔。宁王实在不能忍受唐伯虎这场癫狂的行为艺术表演,终于“不能堪,放还”。

躲过灾祸的唐伯虎从此看破红尘,高世之才开始放浪形骸,饮酒狎妓,颓废放纵,“筑室桃花坞,与客日般饮其中,年五十四而卒”。

偷懒的“图片编辑”王元翰

历史教科书中的人物画像为什么长得一样一样的?

这事儿是我家伪知识分子,也就是我爹发现的。伪知识分子雄心勃勃要画一套中国帝王像,临摹材料用的是1985年版历史教科书上的画像。经过半个月的耕耘,他选择了放弃,因为从嬴政到刘秀到李隆基到赵匡胤,中国帝王长得都一样:光头强的倭瓜脸,加菲猫的肿眼泡,蜡笔小新的八字眉,慢羊羊的山羊胡子。不但长得一样,更过分的是衣服的褶皱都一模一样。伪知识分子愤愤撂笔:“这哪是画画,这是‘大家来找茬’!”

史上留存的帝王画像不少,帝王的长相也风格各异。但此类画像多是四色全彩,因为年代久远,变得破损、褪色、模糊,又囿于纸张和印刷技术限制,想清晰还原的难度太大,印出来一团糊。这导致当年历史教科书印刷这类画像,必须选择单色白描范本。

于是明朝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士、陕西布政参议王元翰登场了。

王元翰之所以跟课本插图有关系,是因为他分不清官场形势,初入仕就得罪人,随即被收拾得团团转。其政敌说“不转不是明朝人”,于是王元翰“除清江知县,调万安。擢御史,忤时相,出为福建按察佥事,谪邛州判官。两知进贤、曹县,迁开州知州”。

王元翰一直转到晚年才醒悟,“不转才是明白人”,文人正道是读书著述,于是“乞养归……以著书为事”。这一著,一部图谱类大百科全书横空出世,就是《三才图会》。“三才”指“天地之人道”,上自天文,下至地理,中及人物,宇宙万事全都囊括。《三才图会》一书的内容确实浩瀚,天文﹑地理﹑人物﹑时令﹑宫室﹑器用﹑身体﹑衣服﹑人事﹑仪制﹑珍宝﹑文史﹑鸟兽﹑草木皆有涉及,所记事物,先有绘图,后有论说,图文并茂,相为印证。关于这套书的评论回复很多,不过“没图你说个××”这种留言是没有的,“留图不留种,元翰被人捅”这种不和谐的牢骚倒有些,但不多。

王元翰编纂《三才图会》,书中图谱多取之于他书,引证的图书多达300余种。不过所引证的资料,特别是古代先贤画像,有时正经,有时不正经,有些章节甚至《一个都不正经》。

纪晓岚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先是肯定了这套百科全书,随后加了“但是”,话锋一转说王元翰的《三才图会》一书“门目琐屑,排纂冗杂……其所系诸说,亦皆捃掇残剩,未晰源流……杂采齐东之语,漫无考证”,特别是人物画像部分,“务广贪多,冗杂特甚。其人物一门,绘画古来名人形像,某甲某乙,宛如目睹,殊非征信之道”。纪晓岚还举了例子:“如据仓颉四目之说,即画一面有四目之人,尤近儿戏也。”咦,还不如画个麻将四筒。纪晓岚这话倒是有商榷余地,仓颉造字看字,近视成四眼也是有可能的。但从嬴政到刘秀到李隆基到赵匡胤,所有帝王真的长得一样,就像一人分饰多角,区别只在于服装。看这套图谱,恍惚以为是欣赏奥运福娃,或者挑选QQ换装秀。

之所以如此,也许如《明史》所载,王元翰“乞养归,筑室淞江之滨,种梅万树”。除了写书,他还种草种花,在草花的启迪下,人物都是扑克牌草花J的模样。这当然是我扯淡。

王元翰只是图片编辑,选取帝王画像的主要参考资料,是成书于明弘治十一年(1498)的《历代古人像赞》,此书收录自伏羲至黄庭坚共88幅人物画像,充分证明了华夏儿女同根同族,也坐实了“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老爷们儿”这句名言。此书绘者不详,但可以肯定是电脑行家,所有画像都是先Ctrl+C,后Ctrl+V。最具代表性的是关公与秦琼的画像,根本就是同一个人,于是“关公战秦琼”成为可能,只是分不清演员,看上去就像双胞胎大打出手,或者周伯通左右手互搏。

中国民间画家绘制历史人物时想象力一向有限,又偷懒,于是《历代古人像赞》千人一面。王元翰本人不会画画,又偷懒,只能从《历代古人像赞》盗图,于是《三才图会》千人一面。历史教科书编辑因为印刷原因,恰恰选择的是《三才图会》中的历史人物图片,于是教科书千人一面。只是便宜了秦始皇嬴政,死后先投胎汉光武帝刘秀,再投胎唐玄宗李隆基,又投胎宋太祖赵匡胤……一统中华五千年。始皇帝梦寐以求的长生不老,变相成功啦!

“暗杀系挂科生”蔡元培

蔡元培加盟“暗杀界”是因为受了刺激。1903年,章太炎、邹容和蔡元培在《苏报》上发表时政评论,清政府心眼小,把前两个装进笼子收容了,侥幸逃脱的蔡元培很生气,决定采取暗杀的极端手段来进行反清革命。

1937年,蔡元培在《我在教育界的经验》一文中回忆说:“自三十六岁以后,我已决意参加革命工作。觉得革命止有两途:一是暴动,一是暗杀。”之所以选择暗杀,是因为暴动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庞杂,暗杀则操作简单,立竿见影。另外,蔡元培和章太炎、邹容三人总“斗地主”,做“炸弹”轻车熟路。

当年的暗杀组织中,最出名的是东京留日学生组织军国民教育会旗下的“暗杀团”。蔡元培积极靠拢,很快成为暗杀团上海站负责人,承担组织接待工作,暗杀团成员从日本到上海均由他接站。

做地陪当然不能让蔡元培满足,于是他以暗杀团为基础,在上海成立了光复会,自任会长。新派革命人物蔡元培行事却很老派,加盟光复会有仪式,要写一纸黄帝神位的横幅,供在上方,杀鸡取血,滴于酒中,跪而宣誓,并饮鸡血酒。光复会的暗杀行动首战便告捷,虽然暗杀对象是只鸡。

第二个暗杀对象是猫。蔡元培认为暗杀工具最好易于隐蔽、方便携带,因此选择了使用毒药。蔡元培是清朝翰林,典型的文科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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