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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2 22: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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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冬雁、董银卯 编著

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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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原料类型·配方组成·制备工艺

化妆品——原料类型·配方组成·制备工艺试读:

前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已是现代文明社会中各年龄、各层次人群的日常必需消费品,化妆品工业亦已成为新兴的精细化学工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化妆品研制、开发和生产部门专业人才的需要,我们组织编写了本书。

编者于2003年曾编写了《化妆品配方设计与制备工艺》一书,由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后得到了广大化妆品生产者和研究人员的关注,还有一些高校将该书选作教材。但在使用过程中读者反映,该书存在介绍原理内容偏多,介绍配方实例及其制备工艺偏少等问题。化学工业出版社路金辉编辑建议我们针对读者的意见,重新编写本书,以期在系统地介绍典型化妆品类型的原料基础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其实用性。经编者考虑,删减原理部分的介绍,增加配方实例部分的比重,加强产品制备工艺方面的介绍,并将原书更名为《化妆品——原料类型·配方组成·制备工艺》,以求“名副其实”。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化学、化工专业的化妆品及相关课程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也可作为化妆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管理人员的工具书。

本书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唐冬雁、北京工商大学董银卯编著。书中第1、2章和第8章由唐冬雁编著;第3~7章由唐冬雁、董银卯共同编著。全书由唐冬雁统编定稿,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强亮生教授主审。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多部相关教材、专著和科研论文,均以参考文献的形式列于书后,在此向参考文献的作者表示诚挚的谢意。由于编者水平有限,加之时间仓促,难免有疏漏和不妥之处,恳请读者提出批评意见,以便完善。编者2010.6第1章 绪论1.1 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1.1.1 化妆品与化妆品科学

一般说来,化妆品是用以清洁和美化人体皮肤、面部、毛发或牙齿等部位而使用的日常用品。化妆品的使用对象为人体的表面皮肤及其衍生的附属器官(如毛发、指甲等)。所起的主要作用包括:清洁作用,可温和地清除皮肤及毛发上的污垢;保护作用,可保护皮肤,使之光滑、柔润,防燥、防裂,可保护毛发使之光泽、柔顺、防枯、防断;营养作用,可维系皮肤的水分平衡,补充易被皮肤吸收的营养物质及延缓衰老;美容作用,可美化面部皮肤(包括口、唇、眼周)及毛发(包括眉毛、睫毛)和指(趾)甲,使之色彩耀人,富有立体感;特殊功能作用,提供育发、染发、烫发、脱毛、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作用。化妆品的类型主要包括:清洁人体皮肤、毛发的清洁类化妆品;调整皮肤水分和油分、保养和滋润肌肤,以保持皮肤健康的基础化妆品;美化和修饰皮肤、毛发、指甲等部位的美容化妆品;用于面部、毛发等部位,具有防御功能以及具有温和的治疗作用的特种化妆品。(1)国内对化妆品的定义

2002年9月19日,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以卫法监发[2002]229号发布了《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版),该规范对化妆品的定义是:“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的方法,施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指甲、口唇、口腔黏膜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产品。”该定义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对化妆品定义的区别在于增加了对人体表面使用部位的描述——“口腔黏膜”,表明了卫生部门专家对涉及“口腔黏膜”产品安全性的关注。(2)国外对化妆品的定义

尽管目前国际上对化妆品尚无统一定义,但各国依据本国情况颁布的化妆品法规中,对化妆品的定义都很类似,只是管理范围和分类略有不同。《化妆品规程》(Dir.76/768/EEC 2000)对化妆品的定义:用于人体外部器官[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和外生殖器]或口腔内牙齿、口腔黏膜,以清洁、香化、保护、保持其健康、改善其外观、去除其体味为目的的物质和制品,不包括药品以及所有口服、注射、吸入体内的其他产品。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A 1906)中对化妆品的定义:以涂抹、擦布、喷洒或类似方法用于人体,使之清洁、美化、增加魅力或改变容颜,而不影响人体结构和功能的产品。韩国则将化妆品定义为用于人体清洁、美化、增加魅力,使容貌变得亮丽;维持、提高皮肤、毛发健康;使用后对人体作用轻微的物品(医药物品除外)。其中,功能性化妆品是指有助于皮肤美白的产品;有助于改善皮肤皱纹的化妆品;能提高皮肤抵抗紫外线能力,保护皮肤的化妆品。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推进国际化妆品法规一体化的进程也正在加速,统一化妆品的定义和范围已势在必行。

近几十年来,国内外化妆品工业的发展异常迅速,化妆品已不再是诞生之初的只供少数人使用的奢侈品,现在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有关化妆品的科学理论也在逐步建立,与其他各类学科一样,化妆品科学也逐渐形成为一门新兴的独立学科。

化妆品科学是研究化妆品的配方组成、工艺制造、性能评价、安全使用和科学管理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其涉及面较广,现代化妆品首先是在化学知识的基础上研制出的产品,如对配方组成的研究与确定,需要了解每一种原料的化学成分及化学性质,就必须有无机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的知识;生产工艺的研究与确定中,尽管大多几乎不经过化学反应过程,而是各类物料的混合,但是要使每种物料既能发挥各自特性,又能在配伍后赋予产品良好的功能并保持性能稳定,就需要物理化学、胶体化学、表面化学、化工原理、化工机械与设备等方面的知识;而化妆品性能及质量的检测,就会应用到生物化学、分析化学及现代仪器分析和高分子流变学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化妆品科学的发展是建立在化学学科基础上的。此外,皮肤科学、药理学、营养学、毒理学、微生物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均与化妆品科学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将与化妆品有关的因素归纳在一起,再根据综合科学理论制造成的化妆品,属化学制品类型,而现代的化妆品则几乎是在化妆品学和皮肤科学的最新知识基础上研究、开发出来的。1.1.2 化妆品的分类

化妆品种类繁多,形态交错,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法。目前国际上对化妆品尚没有统一的分类方法,世界各国的分类方法也不尽相同。有按产品使用目的和使用部位进行分类的,也有按剂型进行分类、按生产工艺和配方特点进行分类以及按性别和年龄组分进行分类的。其中通用的分类方法是以产品的使用目的和使用部位为基准,而比较规范化的分类方法则是按其生产工艺和外形特点进行分类。各种分类方法各有利弊,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化妆品的分类方法。(1)按化妆品用途(作用)分类

①清洁类化妆品 清洁类化妆品是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表皮、毛发、指(趾)甲、口唇等],起到清洁、卫生作用或消除不良气味的化妆品。

皮肤正常新陈代谢所分泌的皮脂,在空气中被氧化分解成有害于皮肤的物质,以及汗腺分泌的汗液、盐分、尿素等,均会残留在皮肤表面;还有新陈代谢中脱落的坏死细胞;加上外来的灰尘等一起形成污垢(如空气中存在的一定的灰尘)。这些污垢会妨碍汗液和皮脂的分泌,促进细菌的繁殖,使人生病。因此,清洁用化妆品成为生活的必需品,也备受人们的青睐。如用于毛发部位清洁的洗发液、洗发膏、剃须膏等;用于皮肤部位清洁的洗面奶、清洁霜、卸妆水、浴液、清洁面膜、花露水、磨砂膏、去死皮膏等;用于指(趾)甲部位清洁的指甲液等;用于口唇部位清洁的唇用卸妆液等。

清洁类化妆品中的普通膏霜类主要是利用化学中分子相似相溶的性质来去除皮肤表面用水难以洗掉的污垢;磨砂膏(磨面膏)主要是利用物理方法来去除坏死的细胞;而面膜则主要是起着清洁毛孔深处的作用,同时也能起到营养作用。

②保护(护理)类化妆品 保护类化妆品是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起到保护、保养作用的化妆品。

此类化妆品也可用作美容化妆前的基础处理,故也称作基础类化妆品,如用于皮肤部位护理的护肤膏霜或乳液、化妆水等;用于毛发部位护理的护发素、发乳、燭油膏等;用于指(趾)甲部位护理的护甲水、指甲硬化剂等;用于口唇部位护理的润唇膏等。

③营养类化妆品 营养类化妆品是给皮肤和毛发补充水分和养分,保持皮肤角质层含水量,增进血液循环,清除过剩的氧自由基,延缓皮肤、毛发老化的化妆品。如添加了维生素、水解蛋白、中草药、透明质酸等生物活性成分的膏、霜、乳液等,包括人参霜、维生素霜、珍珠霜、胎盘膏等产品。

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表皮、毛发、指(趾)甲、口唇等],起到美容、修饰,增加人体魅力作用的化妆品。如用于毛发部位美容、修饰的染发剂、烫发剂、定形摩丝、发胶、生发剂、脱毛剂、睫毛膏等;用于皮肤部位美容、修饰的粉底、遮盖霜、粉饼、胭脂、眼影、眉笔、眼线笔、香水、古龙水等;用于指(趾)甲部位美容、修饰的指(趾)甲油等;用于口唇部位美容、修饰的唇膏、唇彩、唇线笔等。

⑤特殊用途类化妆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也可称为功能性化妆品,有的书籍将其列入美容化妆品类,也有将其列入药物化妆品类。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1989年)的第10条中,对特殊用途化妆品做出了具体规定: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特殊用途的化妆品的生产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进行生产。(2)按产品的形态分类

根据产品形态,可对化妆品进行如下分类。

①液态化妆品 液态化妆品包括透明液态化妆品和多相液态化妆品。

在室温下,产品呈完全溶解、澄清的液体状态化妆品,称为透明液态化妆品。透明液态化妆品包括水溶性化妆品,如透明香波、化妆水、冷烫液等;醇溶性化妆品,如香水、花露水、祛臭水、营养头水、喑喱水等;油溶性化妆品,如发油、防晒油、护唇油、浴油、按摩油等。

在室温下,产品由互不相溶的原料混合而成的两相或多相液体,经静置后呈相分离,使用前需经振荡使其混合均匀,这种化妆品称为多相液态化妆品。多相液态化妆品包括油-水混合液,如双层化妆水;油-醇混合液,如皮肤转化剂、免洗护发水等;粉-水混合液,如湿粉、彩虹液、炉甘石花露水等。

②乳化体类化妆品 乳化体类化妆品是指借助乳化体或物理方法使油、水两相或与粉末呈均匀、乳白软膏状的化妆品。

按体系中的内、外相特点可分为油包水型(W/O)或水包油型(O/W)乳化体类化妆品。O/W型化妆品主要包括雪花膏、剃须膏、营养霜、粉底霜、乳化香波等;W/ O型化妆品主要包括冷霜、清洁霜、发乳膏等。

乳化体类化妆品是化妆品类型中最多的品种。

③粉类化妆品 粉类化妆品是指由各种干粉末原料与各种功能化学原料混合而成,并以散布方法使用的化妆品,如香粉、爽身粉、痱子粉、扑面粉、粉状香波、粉状染发剂等。

④粉状成型状(固体粉末状)化妆品 粉状成型状化妆品是指由各种粉末、着色剂和黏合剂等混合后,放入金属容器内,经过压缩成型的制品,其形状包括饼状、块状等,如眼影块、胭脂、粉饼等。

⑤固融体棒状化妆品 固融体棒状化妆品的主要成分是一些高熔点的油性原料(如油、脂、蜡等),在制造时先将油性原料加热融化后,加入粉体、色料,倾入模具中冷却成型而得,多数美容类化妆品都属此类,如口红、唇膏、防裂膏、眼影条、粉条、香水条等。

⑥笔状化妆品 笔状化妆品是将化妆品制成笔状,多用作美容类化妆品,如眉笔、眼线笔、唇线笔等。

⑦纸状化妆品 纸状化妆品是将化妆品涂在柔软的纸上制得,如香水纸、香粉纸、防晒纸巾等。

⑧气雾剂型化妆品 气雾剂型化妆品是在耐压密闭容器内,充入液体或流动性乳剂,甚至粉剂,再充入低压液化气体(或挥发性很高的液体)作为推进剂,借助各类阀门,把内容物喷洒呈均匀、细雾状或泡沫状的化妆品,如喷发胶、定型摩丝、剃须泡沫、喷雾香水、暂时性染发剂等。

⑨啫喱状化妆品 啫喱状化妆品是由水溶性高分子原料与水、酒精或多元醇等配制成的透明或半透明凝胶状(jelly)制品,如定形啫喱、护肤啫喱、啫喱面膜等。(3)按国家标准分类

我国化妆品分类原则是按产品的功能、使用部位进行区分的,对于多功能、多使用部位的化妆品是以产品主要功能和主要使用部位来划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8670—2002,2002年3月5日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化妆品可分为清洁类化妆品、护理类化妆品及美容/修饰类化妆品,见表1-1。按照《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化妆品可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其他单元,见表1-2。

除上述分类方法外,还有许多分类方法,如按使用性别分为男用化妆品和女用化妆品;按化妆品的适用年龄分为婴儿用化妆品、少年用化妆品、青年用化妆品和中老年用化妆品;按化妆品的内容物分为SOD系列化妆品、果酸系列化妆品、芦荟系列化妆品、珍珠系列化妆品、蜂蜜系列化妆品等。表1-1 国家标准(GB/T 18670—2002)中的化妆品分类及其常用品种举例表1-2 《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中对化妆品的分类1.2 化妆品的组成与特性1.2.1 化妆品的组成

化妆品是由多种成分组成的混合体系,如膏霜类或乳(奶)液等化妆品都是以乳状液的形式存在。乳状液是一种分散体系,它由两种互不相溶的液体组成,其中一种液体以小液滴的形式分散在另一液体介质中,液滴的大小通常在1~5μm,可在普通显微镜下观察到。液滴称为内相,又叫分散相;介质称为外相,又叫连续相。要得到稳定的乳状液,体系中除含有内相和外相组分外,还需加入第三相组分作为稳定剂。内相和外相组分通常含有化妆品的基质(基础)原料,而这种能使乳状液保持稳定的第三相物质叫乳化剂。

在化妆品中通常添加色素以掩盖原料的颜色,加入香料以掩盖某些原料的异味,吸引消费者的注意,使其具有自然和健康的颜色,并通过散发香气,掩盖皮肤分泌的汗味和皮脂味,提神醒脑。

此外,在化妆品中常加入防腐剂和抗氧剂以保证化妆品在保藏期中的质量稳定以及对消费者的安全负责。对化妆品防腐剂的要求包括:广谱型抗菌性能,对多种微生物都具有抗菌活性;与化妆品中其他组分具有良好的相容性,不致引起失效,且能在化妆品的pH值范围内保持效力;在产品的存放和使用过程中性能稳定,不发生分解;无毒、对皮肤无刺激,不产生过敏;基本无色、无臭;使用方便,经济合理等。抗氧剂可延迟化妆品中含有的油脂发生酸败,其用量一般控制在0.02%~0.1%。1.2.2 化妆品的特性

化妆品是由多种成分组成的混合体系,虽然其剂型和用途各不相同,但它们有共同的体系特性和质量特性。(1)化妆品的体系特性

①胶体分散性 化妆品大都属于胶体分散体系(也称溶胶,其粒子-9-6大小为10 ~10 m),即化妆品常是将某些组分以极小的微粒(液、固体)分散在另一介质中,形成的一种多相分散体系。这种胶体的多相分散体系的主要特征是多相不均匀性、组成的不确定性、多分散的结构和有聚结倾向的不稳定性。这些与真溶液不同的重要性质,基本上也是化妆品的属性。据统计,90%以上的化妆品为胶体分散体系。

②流变性 化妆品的流变特性主要涉及化妆品的黏性、弹性、硬度、润滑性、可塑性、分散性等物理性质,主要表现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的各种感觉中,如“稠”、“稀”、“浓”、“淡”、“黏”、“弹性”、“润滑性”等,称为流变心理学。尤其当化妆品在外力作用下,如搅动或从瓶口倾出时,即变得易于流动,而静置时,能恢复到原有的黏稠状态的性质。这些性质既影响化妆品的使用,又关系化妆品的产品配方设计、工艺过程、设备的选择、质量管理等方面。此外,流变特性是化妆品内部单个粒子以及粒子之间相互作用的反映。化妆品的流变特性,来自化妆品本身所具有的黏弹性结构,反映出化妆品内部的构造,其不仅是化妆品设计、制备、运输、储存等方面的重要参数,也是产品质量保证的依据。

③表面活性 化妆品大都具有表面活性特征。这一方面是因为化妆品属胶体分散体系,由于分散相微粒的比表面积大,表面与表面相吸附的结果导致了物质表面性质的改变,从而使化妆品具有表面活性;另一方面,由于在众多的化妆品成分中常含有具有表面活性的物质,如表面活性剂,它常用作化妆品中的乳化剂、增溶剂、湿润剂、发泡剂和去污剂等,因此也使化妆品具有了相应的表面活性。(2)化妆品的质量特性

①高度的安全性 安全性、稳定性、使用性和有效性是评价化妆品的四大要素。化妆品是每天都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甚至会连续数年乃至十几年使用,因此,它的安全性居首要地位,不允许有影响健康的任何副作用。化妆品与外用药物不同,外用药物如具有某些暂时性的副作用,一旦停止使用,这些副作用即可消失,但化妆品是长期使用的,并长时间停留在皮肤、面部、毛发等部位上,所以,化妆品不应有任何影响健康的不良反应或有害作用。对化妆品的安全性要求在原料阶段就要严格提出。

②相对的稳定性 化妆品要求具有稳定性,是指在一段时间内(保质期内)的储存、使用过程中.即使是在气候炎热和寒冷的环境中,化妆品的胶体化学特性和微生物存活方面能保持长期的稳定性,其香气、颜色、形态等均无变化。由于化妆品大都属胶体分散体系,该体系始终存在着分散与聚集两种相互对峙的倾向,尽管体系中存在乳化稳定剂,但其本质上是属于热力学的不稳定系统,即胶体系统只能获得暂时的稳定,所以化妆品的稳定性是相对的。对一般化妆品来说,要求其具有2~3年的稳定期限即可,而不是、也不可能是永久稳定的。

③使用的舒适性 化妆品和药品的另一不同之处是必须使人们乐意使用,不仅颜色、香味兼备,而且必须有使用的舒适感。在使用上,要求与皮肤的融合度、潮湿度和润滑度适合;还应具有易使用性,即形状、大小、重量、结构、功能型和携带性合适。如美容类化妆品强调美学上的润色,而芳香类产品则在整体上赋予身心舒适的感觉。

④一定的功效性 化妆品的使用对象是健康人,化妆品的功效性主要依赖于其中的活性成分和构成配方主体的基质的效果;与药品的作用对象为非健康人群不同,医药品主要依赖于药物成分的效能和作用。化妆品要具有柔和的作用,还要达到有助于保持皮肤正常的生理功能以及容光焕发的效果。功效性化妆品则根据功能不同,分别具有保湿性、防紫外效果、美白效果等。1.3 化妆品的安全性与功效性评价1.3.1 化妆品的安全性评价

化妆品的安全性可根据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各种有关的法规要求进行评价。由于消费者众多,需制定一系列确保安全的方法和法规。评价化妆品的安全性的方法涉及卫牛学、卫生化学、毒理学和物理学等学科领域,而人体接触化妆品的主要途径是皮肤,由于化妆品的性能或使用者的身体素质等原因,皮肤有时也会发生化妆品中毒的现象。

化妆品中毒的具体表现有三种,即致病菌感染、一次刺激性和异状敏感性反应。

预防致病菌感染可通过对原材料、物料的消毒,产品的防腐和生产下艺上的灭菌加以控制。一次刺激性是由于原料中的某种杂质引起发炎,可以采用高纯度的原料来解决。这种情况除少部分皮肤过敏者外,很少发生。由于长期使用同一产品,则其中的某一成分使皮肤产生抗体,异状过敏性反应就是这种抗体与化妆品中的抗原相反应而产生的,产生抗体的能力因人而异。

为了保证化妆品的安全性,防止化妆品对人体产生近期和可能潜在的危害,各国都制定了化妆品的相关法规。我国也制定了国家标准,即《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GB 7919-87),标准中规定了化妆品的安全性评价程序。(l)安全性评价巾应考虑的一般性问题

讨论某种成分的安全性评价时,不仅要考虑该成分本身的有关信息,还要考虑施用时的各种影响冈素。影响冈素包括:①成分的理化特性,如成分的结构和化学特性必须清楚;成分所处状态;其分子量和化学纯度;杂质或伴有的污染物的性质及浓度等;②危险性评价的过程,如危险性鉴别;剂量反应评价;暴露评价;危险特性分析等。(2)相关的毒理学研究

对化妆品成分潜在毒性的确定需基于一系列毒理学研究,并成为危险性鉴别工作的一部分,而后者是整个安全性评价的第一步。目前大部分毒理学研究仍然使用动物,对化学物质的毒性研究亦是如此。传统的人类毒理学资料都是将动物按人的暴露条件处理后进行研究推论出来的。

单次剂量的动物试验,一般采用高浓度的试验样品获得近似的LD 剂量,这在很多国家中成为危险物质分类的基础。50

重复染毒毒性试验一般采用小剂量,长期(如28天、90天、24个月等)试验。通过每日给药,由此获得“为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水平(NOAEL)”,因此计算出安全系数(MOS)。这些研究还能确定靶器官、作用机理等。

生殖毒性和致癌性试验一般使用小鼠和大鼠,其中大鼠试验持续18~24个月。当今人们正在试图开发和验证各种替代方法,以更少的动物实验和较少痛苦的动物试验来获取同样的研究结果,以致完全取代动物试验(即3R策略:改进、减少和取代)。

目前在改进、减少动物试验方面已经获得长足进步,一些替代试验指南亦已经面世。后者是基于体外试验,主要涉及皮肤腐蚀、光致突变、光毒性和皮肤吸收等方面。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包括脊椎动物的复杂性,目前尚无经过验证的体外替代方法来进行重复剂量的动物毒性试验,亦无相应的预验证/验证方案。(3)安全性试验项目和评价方法

①皮肤刺激性(skin irritation)试验 化妆品安全性中首先要注意化妆品接触皮肤时不能引起皮肤炎(中毒斑疹)。

引起皮肤反应、出现斑疹的物质因素包括物理化学特性、纯度、溶剂(稀释用液)及浓度。身体状况方面的因素包括种属、性别、年龄日龄、皮肤状态及个体差异。环境条件方面的因素包括季节、温度及湿度。应用使用方法方面的因素包括频度、处置条件及应用试用期间。

此部分的皮肤刺激性试验主要是为防止由化妆品作为直接原因而引起斑疹,确保安全性的考察方法。与后述的以免疫反应为基础的接触敏感性(过敏性)反应不一样,皮肤刺激性试验物质对皮肤细胞和血管有直接的毒性作用。这种反应与强酸或强碱的作用相似,在大多数人的皮肤上都会发生。

皮肤刺激性试验是将兔子或豚鼠等作为试验动物,其与人的反应有类似性,且反应灵敏性高。一般的皮肤刺激性试验法(Draize氏试验)的主要步骤包括:a.使用6只或8只兔子作为受试动物;b.剪去其背部的毛,用固定器将兔子固定;。.选背部两个部位涂敷受试物质,一处用注射针划出“井”字形(有伤皮肤),一处不处理(无伤2皮肤);d.在(2.5X2.5)cm 的纱布上涂上o.5g(或o.SmL)的受试物质,贴在皮肤的试验部位,然后用粘膏固定;e.用受试物质处置24h;f.24h后除去受试物质,判断红斑和浮肿反应;g.72h后再次评价,结合表1-3进行积分累计,算出反应评定的分数点,评价皮肤刺激性程度。

如使用容易操作的豚鼠进行皮肤刺激性试验时,可以将其背部至腹部的毛剪去,主要适用于开放式暴露试验,受试物质一次或多次涂敷。

②过敏性(sensitization,allergenicity)试验 身体反复接触化妆品可能发生的损害之一是过敏反应。当皮肤成为反应场所时称为接触性过敏反应。与刺激性反应不同,接触性过敏反应是基于免疫机能的反应。与哮喘和接触性过敏反应休克那样的血液中抗体参与的体液性免疫反应相反,胸腺的淋巴细胞(T淋巴细胞)直接参与的称为细胞性免疫反应。另外,反应出现时间比较迟的称为迟延反应。过敏性试验是长期使用的化妆品的安全性评价的重要研究项目之一。

在过敏性研究中,虽然有使用小鼠的场合,但是一般都使用豚鼠来对化妆品及其原料进行安全性评价。广泛使用的方法是检出率较高的最大量法。此法分为过敏诱导期和过敏状态建立后的过敏诱发期两个阶段。在进行过敏诱导阶段,在剪掉毛的动物背部成对地注射:a.乳化的福氏免疫佐剂(FCA:Freund’s complete adjuvant;这是死结核菌、液体石蜡和表面活性剂的混合物);b.试验物质;c.等量试验物质和FCA的乳化物。为提高敏感性,1周后在十二烷基硫酸钠处理之后,再将试验物质经皮闭塞注射。在诱发2周以后,在剪过毛的动物背部-腹部贴敷试验物质,基于24h及48h的皮肤反应判断有无过敏反应。

③光毒性(phototoxicity)试验 在化学物质中存在由于光线的作用而引起初次皮肤刺激性反应的物质,这种物质称为光毒性物质。光毒性试验一般用豚鼠或兔子作为试验动物。在剪掉毛的动物背部涂敷试验物质,用光线照射部位和未照射部位的反应差别来评价有无光毒性。

④光过敏性(photosensitization,photoallergenicity)试验 光过敏性试验是指由于光线存在而产生的过敏性反应。化妆品在日常使用中经常与日光接触,因此确定化妆品及其原料是否存在光过敏性非常重要,尤其防晒剂的光过敏性评价更为重要。

目前对光过敏性反应机理尚不十分明确,可能是在光线的作用下发生如下类型的变化:化学物质的活化;免疫细胞的机能变化;化学物质和免疫细胞的相互作用的转变。

光敏性试验使用的动物有豚鼠和小鼠。试验方法和接触性过敏性试验一致:a.在皮肤上涂敷化学物质,用光线照射进行光的过敏诱导;b.一定期间后再涂敷化学物质并用光线照射,观察光过敏诱发的光照射部位和未照射部位的皮肤反应的程度来评价有无光过敏性。光过敏性实验与光毒性试验的结果相结合,以排除和确认其反应不是由于刺激性而引起的。

⑤眼睛刺激性(eyeirritation)试验 在脸部使用的化妆品,特别是在眼睛周围使用的化妆品以及洗发香波等,都是在使用中成分可能进入眼睛的产品类型,考察此类化妆品及其成分对眼睛的安全性十分必要。眼刺激性试验是用兔的眼睛作为受试部位(Draize方法)。在兔的一只眼内滴试验物质,在不同时间观察角膜、虹膜和结膜的反应变化。观察时应用荧光素检查角膜损害,最好用裂隙灯检查角膜透明度、虹膜纹理的改变。

按评价标准评定,如一次或多次接触试验物质,不引起角膜、虹膜和结膜的炎性变化,或虽引起轻度反应,但这种改变是可逆的,则认为该试验物质可以安全使用。

⑥毒性(toxicity)试验

a.急性毒性(acutetoxicity)试验 急性毒性,常被称为半致死量,记作LD ,是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规定化妆品及化妆品组分50的毒理指标之一。LD 系指当受试动物经一次或24h内多次摄取大剂50量化妆品或化妆品组分等试验物质后,因毒理反应而出现受试动物死亡的数目在50%时的试物质量。用试物质量(mg)和受试动物质量(kg)之比,即以mg/kg表示。并注明试物液摄取的途径,受试动物的种类、产源、性别、体重等。

LD 指标受到世界各国化妆品界的高度重视,美国FDA还将其列50入评价化妆品组分的依据。其原因主要有:ⓐ肤用化妆品虽不属口服物之列,但由于擦用后,可经皮肤渗透于体内而致中毒;ⓑ唇部化妆品,因随食物而带入体内,被组织吸收进入血液循环,可导致中毒;ⓒ眼部化妆品,因流泪或淌汗,经脸部皮肤渗入体内,可产生毒理反应;ⓓ婴幼儿误食化妆品,可导致中毒死亡;ⓔ化妆品涉及面广,男女老少皆用;应用频率高,护肤、美容均不可少,尤其当今化妆品种类繁多,化妆品新原料亦层出不穷地升级换代,就更需要LD 的评价数据,以利配制前的正确选用,确保50使用者的安全。

急性毒性试验(或经口服或经皮肤渗透)一般可分为急性口服毒性试验和急性皮肤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试验一般使用小白鼠和大鼠等啮齿类动物,采用灌胃投与方法,观察受试成分的致死浓度,进行病理检查和一般症状考察以判断毒性程度。

在单次投药后观察全身毒性的方法中,除经口外,也可经皮、皮下、腹腔等投药途径。对于气溶胶和粉末,可采用吸入性投药途径,以呼吸系统为中心进行全身的毒性评价。

确定试验物质能否经皮肤渗透和短期作用产生毒性反应,并为确定亚慢性毒性试验及其他特殊毒性试验提供实验依据。

b.亚急性和慢性毒性(subacute and chronic toxicity)试验 此类毒性试验是为了考察化妆品长时间作用于皮肤时,是否引起包括内脏器官在内的全身影响而进行的。除啮齿类小动物外,也使用兔子等中等动物作为受试动物。亚急性毒性试验一般进行4周~3个月,慢性毒性试验一般进行0.5~2年,试验中观察受试动物的摄食量、体重的变化以及一般状态的变化,并检查血液、生化指标等的变化。在投药结束后解剖动物,对其各脏器进行观察,测定重量,进行组织学检查等,判断对特定脏器及其全身的影响(急性毒性试验也称为一次性投毒试验,亚急性和慢性毒性试验也称为反复性投毒试验)。

⑦致突变性(mutagenicity)试验 致突变性试验是用来评价试验物质对细胞核和遗传学影响而引起突变的可能性。试验结果和致癌性试验结果有一致性,也被用于预测致癌性。

⑧生殖毒性(reproductive toxicity)试验 为考察化妆品中使用的化学物质是否会引起与生殖有关的毒性,是否会对胎儿产生影响,需检查试验物质对生殖发生过程的影响。受试动物多使用啮齿类动物和兔子,从妊娠开始到断乳期可以区分为3个区间,各自相对应的暴露期间试验可分为妊娠前和妊娠初期暴露试验;胎儿的器官形成期暴露试验;周产期和哺乳期暴露试验。化妆品原料进行生殖毒性试验较不多见。

⑨吸收、分布、代谢、排泄(absorption,distribution,metabolism,excretion)试验 化妆品及其原料应是对生物体作用缓和的物质,但此类物质经皮吸收后有对身体产生作用的可能性。考察其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情况,对于理解刺激性和毒性机理,进行有效的安全性评价和预测都提供重要的信息。

向试验动物投与标记化合物后测定其在各脏器的分布,分析尿和血中的浓度和代谢物。为了较简便地测定经皮吸收的情况,也广泛地使用取出一小片动物皮肤,在扩散皿中进行测定的方法。

⑩人体试验(斑贴试验和使用试验) 有报道指出化妆品除引起皮肤炎(斑疹)的红斑、浮肿、肿胀、丘疹等肉眼所见的明显反应外,还可以引起瘙痒、发热和刺痛等感觉性的刺激反应。虽然从上述的各试验结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测肉眼可见的大多数反应,但是在化妆品投放市场正式使用之前还须采用人体试验方法来确认其安全性。特别是刺痛、瘙痒等感觉性刺激反应是在动物试验中很难预测的,用敏感人群按使用化妆品的同样条件进行评价非常必要。

a.斑贴试验(patch test) 为了确认新开发的原料和制品在使用时不会引起皮肤炎,要进行人体的斑贴试验。这是在手臂的前腕部和背部进行贴敷的预知性试验。化妆品的斑贴试验与皮肤科医生为确认皮肤炎的原因而进行的诊断性斑贴试验的目的不同。一般使用特制的橡皮膏进行封闭性的贴敷,对挥发性高的物质也适用于进行开放性贴敷。物质贴敷24h后,用肉眼观察判定皮肤的反应情况。受试人群应无过敏史,试验人数不少于25人。人体斑贴试验的皮肤反应评定标准见表1-3和表1-4。表1-3 皮肤反应评级表表1-4 致敏原强弱标准表

如人体斑贴试验表明试验物质为轻度致敏原,可做出禁止生产和销售的评价。

b.使用试验(use test) 实际上,各种动物试验和动物代替试验都不能完全与人的使用条件完全相同。为此,在化妆品的开发中就要在特定的条件下评价在使用时的影响情况。对于防晒剂,要探讨温度、湿度和紫外线等环境变化的影响以及出汗的影响;对于护肤制品,要探讨干燥和脂质量等皮肤状态、反应性等。

c.其他试验 在受试者的手腕和背部,测定接触性过敏反应和粉刺形成情况。1.3.2 化妆品的功效性评价(1)防晒化妆品的防护效果评价

紫外线只占阳光光线的一小部分,但却有着不容忽视的生物学作用。近年来随着太阳黑子的周期性爆发,地球人类的活动性增加,诸如现代工业和航空航天技术开发等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和污染,阳光中到达地球表面的紫外线越来越多,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健康。如何通过使用防晒产品尽可能地减少紫外线给人类健康带来的不利影响,是近年来化妆品行业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①紫外辐射对人类皮肤的基本损害

a.皮肤日晒红斑,即日晒伤,又称皮肤日光灼伤、紫外线红斑等。皮肤日晒红斑是紫外线照射后在局部引起的一种急性光毒性反应。临床上表现为肉眼可见、边界清晰的斑疹,颜色可为淡红色、鲜红色或深红色,可有程度不一的水肿,重者出现水疱。依照射面积大小,不同病人可有不同症状,如灼热、刺痛或出现乏力、不适等轻度全身症状。红斑数日内逐渐消退,可出现脱屑以及继发性色素沉着。

经紫外线照射皮肤或黏膜出现红斑,是机体对紫外辐射的重要反应之一。紫外线照射后皮肤红斑的形成,是众多体液因素和复杂的神经、血管调节作用的综合结果。从组织学的角度看来,红斑出现的本质是一种非特异的急性炎症反应,其中真皮内血管反应是产生红斑的基础。

不同波段紫外线照射引起的皮肤组织学变化有所不同,中波紫外线(UVB)和短波紫外线(UVC)主要引起表皮层的病变,如出现晒斑细胞、海绵样水肿、基底细胞液化变性等;而长波紫外线(UVA)则主要引起真皮层的改变,如血管损伤及周围炎性细胞浸润。

b.皮肤晒黑,即日晒黑,指日光或紫外线照射后引起的皮肤黑化作用。通常光照部位边界清晰,临床上表现为弥漫性灰黑色色素沉着,无自觉症状。皮肤炎症后色素沉着也可以引起肤色加深,但一般限于炎症部位的皮肤,色素分布不均,从发生机理上看主要是一系列炎性介质,如白三烯C 和D 等和黑素细胞的相互作用所致。皮肤晒黑则是光线44对黑素细胞的直接生物学影响。

经紫外线照射,皮肤或黏膜直接出现黑化或色素沉着,是人类皮肤对紫外辐射的另一种人眼可见的反应。其反应类型可分为即时性黑化、持续性黑化及延迟性黑化。

和紫外线红斑类似,日晒引起的皮肤黑化反应也存在着类似的影响因素,如照射剂量、紫外线波长、人体皮肤对紫外线照射的反应性以及机体生理及病理状态的影响等。

c.皮肤光老化 皮肤光老化是指由于长期的日光照射导致皮肤衰老或加速衰老的现象。皮肤衰老作为机体整体衰老的一部分,具有突出的心理学和社会学意义,因为机体衰老在皮肤上表现得最清楚、最直观,而皮肤的特征性变化也常被作为估计一个人年龄的重要标志。人们通常把由于遗传及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皮肤内在性衰老称为自然老化,把由于环境因素如紫外线辐射、吸烟、风吹及接触有害化学物质引起的皮肤衰老称为外源性老化。由于日光中紫外线辐射是环境因素中导致皮肤老化的主要因素,所以通常所说的外源性皮肤老化即指皮肤光老化。

长期日光照射可影响皮肤的多种细胞成分和组织结构发生变化,如表皮不均一增厚或萎缩、黑素细胞不规则增生或减少、真皮毛细血管排列紊乱、弯曲扩张、真皮内炎症细胞浸润等,但最具有特征性的变化还是日光引起的真皮基质成分的变化。

由于光老化是一个日积月累的缓慢发展过程,其影响因素必然广泛而复杂。不同的光线波长、照射剂量、生理因素如年龄、肤色及饮食起居、病理因素、职业和环境因素等均可影响皮肤光老化的发生。

d.皮肤光敏感和光敏性皮肤病 皮肤的晒伤、晒黑以及光老化等均是皮肤对紫外线照射的正常反应,一定条件下几乎所有个体均可发生。皮肤光敏感则属于皮肤对紫外辐射的异常反应,它只发生在小部分的特定人群。其特点是在光感性物质的介导下,皮肤对紫外线的耐受性降低或感受性增高,从而引发皮肤光毒反应或光变态反应,并导致一系列相关的疾病。

②防晒化妆品的功效成分 防晒化妆品的防晒功能是基于产品配方中所含的防晒功效成分,即防晒剂。防晒化妆品的形成和发展依赖于防晒剂的研究和开发。作为防晒制品的核心原料,防晒功效成分多种多样,从作用机理上来看,可大致分为紫外线吸收剂、紫外线屏蔽剂和各种抗氧化或抗自由基的活性物质。

防晒产品配方中加入生物活性物质可有多重效果:加强产品的防晒效果,提高体系的日光防护系数(SPF)值;通过抗氧化作用保护产品中其他活性成分(如防晒剂等);防止产品接触空气后的氧化变色;还可发挥其他生物学功效,如营养皮肤、延缓衰老、美白祛斑。基于上述作用,在防晒化妆品中加入生物活性物质已成为目前较受推崇的做法。

各类防晒功效成分在实际使用中存在各自的利弊,为提高产品的整体防晒效果,且兼顾安全和使用方便等特点,将上述各种防晒剂复配应用,形成了复合型防晒功能成分。这种复合包括UVB吸收剂和UVA吸收剂的复配,有机防晒剂和无机防晒剂的复配,以及各种生物性防晒活性成分的复配。

③防晒化妆品的功效性评价 防晒化妆品的主要功效是防晒或防紫外辐射对人类皮肤的不良影响。由于UVC可被大气臭氧层吸收,故来自太阳辐射的紫外线主要有UVB和UVA到达地球表面,因此防晒化妆品的主要功效体现在对UVB和UVA的防护效果上。评价防晒化妆品的防晒效果有许多指标。

a.防晒化妆品SPF值测定法 SPF值是日光防护系数(sun protection factor)的缩写,它是防晒化妆品保护皮肤、避免发生日晒红斑的性能指标。日晒红斑也称作紫外线红斑,主要是日光中UVB诱发的一种皮肤红斑反应,因此防晒化妆品SPF值也经常代表对UVB的防护效果指标。SPF的定义为:

SPF=已被保护皮肤的最小红斑剂量[MED(PS)]/

未被保护皮肤的最小红斑剂量[MED(US)]

由于SPF值的定义是建立在皮肤红斑反应的基础之上,因此只有利用人体皮肤的红斑反应才能准确、客观地测定SPF值。防晒制品的SPF值越大,其保护作用越强。

国际SPF试验方法是一种利用已知输出性能的氙灯模拟器进行的实验室方法。为了测定SPF值,需在试验志愿者皮肤上用紫外线照射出一系列递增的迟发性皮肤点状红斑反应。试验部位限于后背腰部和肩线之间。

受试者背部皮肤至少应分三区:第一区直接用紫外线照射;第二区涂抹测试样品后进行照射;第三区涂抹SPF标准对照品后进行照射。照射时紫外线的剂量依次递增,被照射皮肤由于浅表血管扩张而产生不同程度的迟发性红斑反应。照射后16~24h,由经过培训的评价人员进行判断。

受试者正常皮肤的最小红斑量(MED)、测试样品所保护皮肤的MED必须是同一受试者经同一天试验的判断结果。单个受试者的SPF值就是上述两个MED的比值。所有受试者个体的SPF值保留一位小数,求其算术平均数即为该测试产品的SPF值。每次试验中至少保证10个以上的受试者出现有效结果,受试者人数不得超过20人。在一次试验中,同一受试者皮肤上可进行多个产品的测试。

SPF值与防晒效果的关系在美国SPF测定标准中有明确说明,如SPF值为6~8,为中等防晒效果;SPF值为8~12,为高度防晒效果;SPF值在12~20或20~30时,为高强或超强防晒效果。对于防晒化妆品,虽然SPF值和PFA值越大,防晒效果越好,但各国依据人体皮肤类型的不同,适宜制品的SPF值有所不同。我国防晒化妆品的SPF值在8~15为宜;欧洲、美国及日本也有SPF值为50甚至为65的产品,但现在的趋势是倾向于最大SPF值为30。为了配制高SPF值的防晒制品,必须用多种防晒剂复配(单一防晒剂的SPF值一般不超过6~8),这些高含量的防晒剂势必对皮肤有很大的刺激且油腻感重,因此超高SPF值的防晒制品并不是很可取的。

b.防晒效果仪器测定法 利用仪器测定的方法可以粗略估计防晒产品的防晒效果。常用方法有紫外分光光度计法和SPF仪测定法。二者原理大致相同,即根据防晒化妆品中紫外线吸收剂和屏蔽剂可以阻挡紫外线的性质,将防晒化妆品涂在特殊胶带上,用不同波长的紫外线照射,测定样品的吸光度值,依据测定值大小直接评价防晒效果。SPF仪器法增加了特殊的软件程序,将测定结果以及其他实验因素转换成SPF值直接显示。

c.防晒化妆品SPF值的抗水性能测定法 从防晒化妆品发展的历史来看,防晒产品具备的抗水抗汗功能是一项经典的属性。由于防晒化妆品,尤其是高SPF值的产品,通常是在夏季户外运动中使用。季节和使用环境的特点要求防晒产品具有抗水抗汗性能,即在汗水的浸洗下或游泳情况下仍能保持一定的防晒效果。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在研发产品配方时一般尽可能减少亲水性乳化剂的使用,在不影响产品稳定性的基础上尽可能提高油脂的含量。此外还可以使用一些特殊的抗水性高分子化合物,以提高产品的抗水效果。对防晒化妆品SPF值的抗水抗汗性能测定,目前以美国FDA发布的试验方法被公认为是客观合理的标准测试方法。(2)护肤化妆品的保湿功效评价

皮肤护理类化妆品最基本的功能是维持皮肤正常的屏障功能和保湿性。护肤品的基本成分包含水、油分和保湿剂,其中水可使角质层柔软,保湿剂能够有效地保留水分,增加真皮和表皮之间的水分渗透;油分能加强皮肤的屏障功能,抑制和延缓水分的丢失;三种成分共同作用使得化妆品对皮肤起到保护、减少损伤以及促进修复过程等作用。

①护肤品的保湿功效对皮肤的作用

a.改善皮肤的干燥状态 皮肤干燥的常见外源性因素包括冷、热、机械磨损、接触洗涤剂、过分清洗皮肤以及应用维生素A酸、紫外线灯治疗等;内源性因素包括皮肤的脆弱老化、干燥症、鱼鳞症、银屑病、慢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等。各种研究发现,保湿剂均能增加正常人和干燥症患者的皮肤电容量、增强皮肤表面的水合能力,改善皮肤的干燥状况。

b.促进皮肤修复 已有研究发现,保湿类护肤品还可以预防正常皮肤受损,并对已受损的皮肤有治疗作用。在研究外用保湿剂的预防作用时,发现保湿剂可明显减轻0.375%十二烷基硫酸钠造成的损伤,并保护皮肤;对损伤处敷用皮肤外用保湿剂5天后,皮肤的屏障及水合功能明显改善,皮肤修复得到促进。亦有研究发现,在进行激光皮肤复平术中使用保湿剂(如聚硅氧烷),可加速创面重新上皮化,减轻红斑水肿和疼痛,促进愈合。这些均说明保湿剂不仅增加了皮肤的水分含量,改善其干燥状况,还对外界刺激具有保护作用,并且可以促进受损皮肤的修复。

c.辅助治疗皮肤病 表皮的屏障功能障碍可由内源性或外源性因素引起,而表皮屏障功能障碍会引起皮肤疾病。现有保湿化妆品可用于治疗银屑病、干皮病、异位性皮炎和鱼鳞病等皮肤病;还有一些不添加防腐剂的无菌保湿剂及有保湿功能的清洁剂,可用于治疗过敏性皮肤疾病,如过敏性接触性皮炎。

②护肤品的保湿功效与保湿剂 实验表明,皮肤角质层里的含水量是皮肤弹性和柔软性的决定因素。这一发现为护肤保湿产品的开发提供了依据。

凡加有保湿成分,能增加皮肤水分和湿度的护肤化妆品即为保湿护肤品。保湿护肤品配方中的保湿成分按其来源可分为天然保湿剂和合成保湿剂;按保湿剂的作用机理又把保湿剂分为封闭性保湿剂和润湿基质保湿剂。前者主要是一些脂类物质,后者主要是天然保湿因子和蛋白质等大分子物质。

③护肤产品中保湿剂保湿作用的体外评价方法 护肤品通过添加保湿剂用以模拟人体皮肤中油、水、天然保湿因子组成的天然保湿系统,用于延缓皮肤水分丢失,增加真皮与表皮之间的水分渗透,为皮肤暂时提供保护、减少损伤、促进修复。不仅应用于日常的皮肤护理,而且在临床皮肤病的治疗过程中常常也会使用,因此,对护肤产品保湿功效的评价显得尤为重要,已有许多研究注重于护肤品中保湿剂的保湿性能评价。保湿剂的保湿性能测定分为体外与在体试验两种。

相对于体外试验,在体试验相对较难,虽然其对环境要求不高,但对测试对象要求比较高,受测试对象的年龄、皮肤类型、皮肤老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体外测定保湿性能相对而言没有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结果比较恒定、可靠。

目前保湿剂保湿作用的体外评价方法中,最主要和最常用的测定方法是称重法。其原理是依据不同保湿剂对水分子的作用力不同,其吸收水分和保持水分的能力也不同。作用力大的保湿剂,对水分子的结合力强,吸收和保持水分的量也较大。因此,可根据保湿剂吸湿、保湿性能的差异,在控制试验条件的前提下,用称重方法来评价保湿剂的保湿功效。

④护肤产品中保湿剂保湿作用的非创伤性在体评价方法 目前,国内外对护肤产品保湿功效的评价中,使用最广泛的是非创伤性在体评价方法。非创伤性在体评价护肤品皮肤保湿效果的方法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测定皮肤弹性与干燥性的方法;另一类是测定角质层水分含量的方法。

a.皮肤干燥度评价方法 测定蜕屑速率是研究表皮角质化中病理改变的方法之一,也被用于护肤产品的评估,如诊断干燥病或测得角质层的水化程度。

判断皮肤干燥程度最直接的方法是观察皮肤表面的鳞屑。由于皮肤起皱程度的外观分级易受到环境因素改变及主观判断的影响,所以通过洗涤技术来收集胶质细胞,将其量化(称量、细胞计数)或生化性质评估(提取脂类)是评估干燥皮肤的适合方法。目前广泛使用的是用透明胶带获取角质层表面的松弛细胞和鳞屑,用计算机图像分析技术进行测定的角质层脱落部分的客观分析,该方法具有快捷、重现性好等特点,对于干燥皮肤的评估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b.测定角质层水分含量的方法

ⓐ电容量测定法 通过测定电容值的变化来间接反映皮肤的水合状态。人体角质层的水合程度是判断皮肤表层健康与否的主要依据之一。

ⓑ电导率测定法 角质层内除含有水分外,还含有盐类、氨基酸等大量的电解质类物质。存在于水分中的电解质具有电导性,可以通过测定表皮电导率的变化反映表皮角质层的含水量。

ⓒ经表皮失水率测定,也称为TEWL(transepidermal water l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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