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效?(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3 16:40:43

点击下载

作者:编辑部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用人单位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效?

用人单位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效?试读:

用人单位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效?

作者:编辑部排版:Clementine本书由北京法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15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用人单位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效?

【解决路径】

1.用人单位应首先与劳动者协商解决;

2.或者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组织调解解决;

3.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4.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解答】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当履行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必须履行法定的解除程序,即用人单位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并且要将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时间加以说明。法律规定是为了提前将解除劳动关系的内容让劳动者得知,便于劳动者重新就业或者提出申辩,防止用人单位利用经济上的支配地位肆意地剥夺劳动者的权利。

【基本案情】

2007年3月6日,江苏省沭阳县农民穆某,男,43岁,经人推荐到青伊湖镇某卫生院工作,负责儿童保健,月工资600元左右,但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穆某在卫生院工作期间,感到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工资太低,卫生院在安排学习、培训及工资增幅等方面有歧视,多次向卫生院领导提及此事,卫生院领导却置之不理,穆某因此与卫生院领导常发生矛盾。2007年8月27日,卫生院领导又因工作与穆某发生争执,随即口头通知将穆某辞退,并要求穆某立即结清工资离开卫生院,穆某当日结清工资等离开卫生院。2007年9月14日,穆某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如果不能恢复,则要求卫生院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仲裁机构对该案不予受理。

2007年10月25日,穆某以相同要求向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青伊湖镇某卫生院辩称,原告穆某拒绝领取2007年8月的工资,妨碍被告卫生院开早会,且被告卫生院未与穆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沭阳法院一审后认为,原告穆某向被告提供劳务并接受其管理、指挥与监督,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被告于2007年8月27日将原告辞退,原告当日结清工资离开卫生院,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实际已终止。原、被告之间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若用人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现原、被告双方矛盾激化,被告表示不同意继续聘用原告,双方不能就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协商一致,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恢复其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被告作为用人单位,其单方提出与原告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调解不成,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被告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600元。

穆某不服沭阳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上诉至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沭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一审判决,沭阳县青伊湖镇某卫生院以口头形式作出的解除与穆某劳动合同的决定无效。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