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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1 20: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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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阳朔

出版社:华语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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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刺之海盗船

龙刺之海盗船试读:

第一章

海盗船并不是一艘航行在海上的船,它在陆地,在陪都洛阳的东郊。

其实它也不是一艘船,而是一座船式建筑,只不过它完全按照船的样式建造而成,又是一幢全木建筑,看上去真如同一艘停泊的船。

尤其是它那高耸的桅杆,随风鼓胀的三色风帆,更令人疑心它马上就要驶向远方的海洋。而那巨大的三色风帆上就写着三个大字:

海盗船。

没有人知道究竟是谁造了这样一座稀奇古怪的建筑,有许多人猜测:

这座建筑的主人过去也许真是位纵横海上、杀人越货的海盗,因为这座建筑的造价可是不菲。

也有许多人猜测:这是一位退休的航海家造的,为的是怀念往昔海上的岁月。

但这都只不过是猜测,因为没有人知道谁是这艘海盗船的主人。二

海盗船并不是一座住宅,而是一个集各种娱乐于一体的场所,最刺激的赌坊、最香艳的勾栏、最昂贵的酒楼,简而言之就是一个销金窟。

陪都也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它既不是首都,也有别于其他任何一个州郡。

这里多的是退隐林下的名公巨卿、得罪了皇上或者皇上看着心烦从而投闲置散的达官显宦,这些人手中失去了权力,却还拥有一般人难以想象的金钱,所以他们便成了海盗船的常客。

除了这些人,洛阳城的贵族世家、巨贾豪绅也是海盗船上最受欢迎的客人。

他们到这里来既是为了销金销魂,更是为了寻找各种机会、拉拢各种关系,那些退隐林下的名公巨卿还是随时有可能蒙皇上再度宠召,坐着驿车到长安重掌朝政。

朝廷上的风云变幻本就比海盗船里赌桌上的赌局变得更快、也更血腥。三

各色武林人物也是海盗船上的常客。到海盗船上的武林人物并不只是扶危济难的大侠,也不只是白道群英,还有独行大盗,绿林好汉,甚至有可能是真的海盗。

海盗船对这些人物一律欢迎,它并不管某个人的身份来历,唯一的条件就是你付得起银子。

在这里喝上一杯水的价钱足可以在洛阳城里买到一坛上好的女儿红,而这杯清水既不是崂山矿泉,也不是虎跑泉的水,不过是从旁边一口普通的井里打上来的,细细品味,还有一点盐碱的苦涩。不过没有人对此表示异议,海盗船的经营者也从未标榜过自己的经营方针是价廉物美。

恰恰相反,有许多人不远千里,专程跑到海盗船上来喝一杯清水。

海盗船上喝清水的地方也很讲究,是一个个独立的小房间。

小的只有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桌上也只有一杯清水。

烛光被调的半明半暗,明的让你的眼睛很舒服,暗的又可以让无意间误闯进来的醉鬼看不清你的脸。

尽管这种情况从未出现,但这种防患未然的措施还是让坐在这里的人感到安全。

太行山的独行大盗公孙绝就坐在这样的小房间里在喝一杯清水。

三个月前,他劫了长安振威镖局的一票红货,随后便遭到了致命的追杀。

他出道二十年,劫镖劫货无算,不单每一次都能全身而退,而且没人发现是他出手劫的。

这一次却是红货一到手便遭到追杀,显然这票红货不单明里由振威镖局所保,还有一批厉害的人物在暗中保护。

这种情形是做他这一行最怕见到的,却被他撞个正着。

公孙绝最后悔的便是当时没有毅然舍弃这批红货。毕竟他为这一票红货踩盘子、跟踪一直到下手,足足费了两个多月的时间,他还期待能摆脱那些人的追杀,用这票红货舒舒服服过上几年。

但他见识到那些人的手段后,便知道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而特错。

这绝非简简单单的一票红货,而是别的什么。因为这票红货的价值远远付不起追杀他的那批人中任何一个人的费用。

所以他明白了:

红货里还夹带有货,而且是能要许多人命的货,那批人要抢回的正是这个“暗货”。

他总算还没有错到家,所以他根本没有打开那个用火漆封就的小箱子,也没想去看看里面究竟是什么。

他知道:只要他剥开了箱子上的火漆,不管里面是什么,他都等于亲手判了自己的死刑。

他早就听说过海盗船上有个专门喝清水的屋子,在这里你只要花足钱,就有人替你解决一切难题。

这并非风闻,去年有一位钦犯,海捕文书贴满了大小城镇的城墙上,各州府的捕快们如蝇逐血般四处追捕他。他实在无路可逃,便冒险一试,来到海盗船上,喝了杯清水,花了十万两银子。

第二天海捕文书就收回了,钦犯便又成了皇帝的“赤子”。

这人还不敢相信这种魔力,提着脑袋到洛阳府前转了一圈,那些已把他的画像深深刻入脑海的捕快们,见到他如同见到一个陌生的外乡人一样。

而这位钦犯恰好是公孙绝的朋友,也是他唯一的朋友。

公孙绝冲上海盗船的时候,便发现追杀他的人已经出现在他的身后,在那一刻,他的感觉就像是在沙漠里要渴死的人突然爬到了一泓清泉边一样,至少他暂时是安全了,还没有人敢在海盗船上杀人、抓人,即便是刑部的总捕头也只能在外面等着。

他只对迎上来待客的小二说了句:“一杯清水。”

便被带到了这个小房间里。

也真的只有一杯清水。

桌子的抽屉里有纸墨笔砚,他定了定神,拿出纸笔,墨是磨好的。

他伸笔在纸上写下:公孙绝,求助,完璧归货,白银二十万两。

写好后,他敲了敲桌子,声音刚落,门便开了,如一阵清风般飘进一个妙龄少女。

薄雾般的纱衣紧裹着丰满的胴体,走动之间,纱衣飘拂,透露着青春如火的诱惑,连并不好色的公孙绝也感到腹下火热,蓦然而生要把这尤物劫走的念头,当然这只能是种冲动。

那位少女什么也没问,只是拿起桌上那张纸,又转身飘了出去。

公孙绝看到她的背影时,才知道了什么叫做“诱惑”,身子竟不由得颤抖起来。四

一杯清水只喝了一半,又有两个人开门进来。

两个年轻的人,看上去就和外面待客的小二毫无差别。“对不起,公孙先生,我们要蒙上你的眼睛。”

公孙绝并没提出抗议,只是闭上了眼睛,他知道这是必然要经过的程序,哪怕这两个年轻人是来取他性命的,他也不准备反抗。

在这里任何形式的反抗都是毫无意义的,好在他知道这里的主人对任何人的性命都毫无兴趣,他感兴趣的只有一样:白花花的银子。

公孙绝像一个瞎子般被人领着出了门,走不多时便开始下楼梯,而且是旋转的楼梯。

公孙绝感到自己像一个拉磨的驴子一样,在一个平地上转着圈。

但他知道这一定是向下走,只不过这楼梯修得极为巧妙,用处就是让任何人都算不出自己下到了多深的地方。

公孙绝根本就不去想自己要下到一个什么地方,他只知道一点:

这两个人会领他去一个地方,在那里他能花钱买自己的命。

一直走了有一炷香的时间,领着他的人才停下来,随后他两腿碰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他知道那是椅子,便坐了下来。“公孙绝?”一个平淡而冷漠的声音在对面响起。“我是。”“你本事不小,胆子更大,你知不知道你这次是把天捅了一个窟窿?”“我知道。”公孙绝老老实实回答,尽管他以前从未来过这里,这里的人却对他的事很熟悉。

他对此并不感到惊讶,因为这里的主人不仅手眼通天,而且无所不知。“不过你倒是既知趣又识相,像你这样的人是不容易死掉的。”

公孙绝蓦地里浑身轻松,知道自己这条命是拣回来了,同时也感到万幸。万

幸的是他没去碰那箱子上的火漆,他在纸上写的“完璧”,对方说他知趣,便是说这个。

至于说他“识相”,是说他在走投无路时还知道到这里求助。

他把左手里一直提着的箱子交了出去,如同扔出一个烫手的山芋。“我们做事一向很公道。”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价钱也公道,办你这件事是很费钱的,按正常价格应该是二十五万两.“不过你既主动开出二十万两的价,那五万两就算你在我们这里的开销吧。“你要在这里呆上半个月,然后才能离开。”“多谢。”公孙绝发自内心地吐出这两个字。他承认对方很公道,并没有趁他穷途末路时勒索他,假如对方开出两百万两的价格,他也只有接受而且也付得出。

他相信对方也知道这一点。

至于在这销金窟里呆上半个月才付五万两,简直说的上是免费了。“这二十五万两银子就先存在你那里,我们说不上什么时候会派人去提,我们知道你什么时候都付得出,也会愿意付。若不然,你会付出四百五十三条性命。”

公孙绝的心一下子缩紧了,对方的话虽不能说和蔼可亲,却也没有多少威胁的意味,却让他明白了两件事:

对方把银子存在他那里,就表明随时都可以找到你,随时都能从他手里提出二十五万两银子。

江湖上知道他名字的人不少,却没人知道他还有家,而且是个大家庭:

一房明媒正娶的老婆,十三房姨太太,二十个儿子,八个女儿,外加仆人丫环,恰好是四百五十三人。

他不再说话了,刹那间他感到自己已不是个人,而是捏在对方手里的一只臭虫。五

公孙绝又被原路领了回来,桌上半杯清水依旧。

除去布罩后的他又被领到一楼。这里是吃饭的地方,有全国最好的厨师做出的最好的菜肴,有从全国各地运来的最好的酒,其中有不少还是外面绝对花钱也买不到的贡酒。

有许多人到这里来一席千金,也不过是为了喝上几杯只有皇上才能喝到的各种贡酒。

公孙绝喝的就是进贡的“女儿红”。“女儿红”是最普通的酒,不要说普通酒楼,就是一般的百姓家也会有上几坛。

但公孙绝知道,给皇帝进贡的“女儿红”不单是三十年陈的,而且从做酒的水到用料到整个制作流程都是独一无二的,这就和建造皇宫和盖一间茅草屋的差别一样。

而且所有的贡品都是一样,皇家风范概括成四个字,就是“不惜工本”。

公孙绝已从适才沮丧的阴影中走出,尽情享受着自己为期半个月的假期,也尽情享受着送上来的贡酒和他喜欢的阳澄湖的大闸蟹。

他已不再去想自己是人家手里的蚂蚁还是臭虫,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他还活着,还能享受这世上美好的一切,这对他而言已经足够了。

他的酒量并不大,一坛“女儿红”已使他醺醺然了。

他这时才发现他右边坐着一个人,也在喝一样的“女儿红”,吃一样的大闸蟹,这令他顿起知己之感。

这个人的桌子靠前一些,他能看到的只是这人的背部和侧脸,此人头发已经斑白,虽是随随便便坐在那里,却令人感到一种高山仰止般的威严。

公孙绝见过许多声名显赫的帮主、掌门,这些人身上很少能看到这种气度,那是一种只有一代武学宗师才能显现出来的气度,或者是手中久握芸芸众生生杀大权的人。“老先生,公孙绝敬你一杯。”

他有些醉了,若在平时,他绝不会向陌生人搭讪,更莫说敬酒了。

做他这一行的本就不能有朋友,认识的人更是越少越好,最好是没人认得他,也没人知道他这个人,这样他才会安全。

那人转过头来看他一眼,并无讶异之色,马上又回头喝自己的酒。“老先生,我敬你酒,你为什么不喝?”公孙绝有些激怒了。

他在那人回头的一瞥中看得出,自己在他眼中连只臭虫都算不上。

他站了起来,趔趔趄趄向那张桌子走去,他刚动步,两条手臂已被四只铁钳般的手抓住。

一个小二忙趋身到那张桌子前,惶恐的说:“李大人,对不起,小的们马上会处理的。”

那人微微一笑道:“不必了,他只是喝醉了。”

公孙绝真的醉了,他坐着时还勉强撑得住,一站起来,酒意便随着血液涌上头顶,他头一耷拉,便瘫在扶着他的两个人的身上了。

也幸好他真的醉了,才又死里逃生一次。

他并不知道那小二口中所说的“处理”是怎么回事。

他虽然醉了,但他的感觉并没错。这人虽不是武林中的一派武学宗师,却是先皇时的宰相,而且执掌朝政十年。

先皇大行,今上即位,他才退隐林下,从长安的政治漩涡中脱身,回到专供朝廷官员养老赋闲的陪都洛阳。

除此之外,他还是当代的文坛盟主,十次主持朝廷的进士会试,门生故吏遍天下。

他就是李实,李相爷。

李实并不老,今年也只有五十岁。他三十二岁时当上宰相,曾被公认为国朝开国二百年来最年轻、最英俊、最有为的宰相。

五十岁对于一般的人,已是“耳顺之年”的老人,如果作为宰相,依然属于青年,政治生命和平民的生命本就是两回事。

李实不仅是海盗船的常客,而且常得不能再常了,因为他每天都来,如同做宰相时上晚朝一样。

他每天都会坐着轿子,轻车简从到这里吃饭,然后到二楼赌牌。

赌牌之后便到三楼去泡个热水澡,泡过澡后他会小酌一次,然后更衣到楼顶去看平台上的轻歌曼舞表演。

这里的歌舞表演也是最受男人欢迎的,因为舞女是一色的清倌人,里面的衣服也少得不能再少。

而这极少的衣服似乎也是透明的,只是涂上一层雾状的东西,让人既似乎能看见里面的风光,偏偏又什么也看不清楚。

如果人的眼珠子真能掉出来,这表演歌舞的平台上就会落满男人的眼珠。

李实最喜欢观赏歌舞,用他的话说:

赌博太刺激了,对心脏不利,已不适合他这样的老人,倒是柔靡的乐曲、曼妙的舞蹈更能令他赏心悦目,不失为养眼养颜、延年之术。

对于这一点会有许多人提出异议,因为有时事实恰恰相反,有两个世家子弟在二楼的赌桌上一掷千金,面不改色,却在观赏歌舞时狂喷鼻血,人事不省。

从此,每个观赏歌舞的客人的桌上便又多了一个空碗、一条丝巾和一包止血的药粉。

不过李实的话还是没人敢公开反对,在先皇时代,李相爷就是先皇的代言者,是名副其实的金口玉牙,即便今上,对这位先朝元老也是尊崇有加。

歌舞表演结束后,已是夜色阑珊。

李实或者坐轿子回到洛阳中心的府邸,或者选中一个他看中的清倌人,陪他在四楼的客房里一夜销魂。

四楼那一间间豪华的客房就是为这预备的。

这就是李实相爷的一天,在一年中,除了重大节日、祭祖上坟外,几乎每一天都是这样。

从他交出宰相的权柄、退隐到洛阳后就开始了。

这种周而复始的生活也为他赢来另一个称号——风流教主。

从一个手执国柄的宰相,到一个终年在脂粉堆中厮混的色鬼,这种变化大得让人难以想象,也引起朝野上下所有人的疑惑和非议。

痛心者有之,那就是他的家人和门生故吏;欢心者也不乏其人,那就是他的政敌,那些在长安手握权柄的大人物。

李实对这些都可以置之度外,但有一个人的想法他不能不在意,而且只能顺从。这个人就是当今天子,群臣口中的今上。

在这种销金销魂的第一年里,那时李实还不过是海盗船的常客,他有一次喝醉了酒,在赌桌上一次输掉了五千两银子,他付不出,只好把身上先皇御赐的玉带留下。

第三天,便从长安快马疾驰来了一队今上的使者,口宣圣旨,赐给他御酒二十四瓶。

宣旨过后,这队使者便和来时一样的速度返回长安了。

皇帝赐给大臣御酒,通常只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表明你圣眷正隆,前程无量。这些人通常便是皇帝的重臣和侍从。

李实作宰相时,几乎天天都会有御酒赏赐。

他敢肯定,皇上赐给他的御酒比自己喝的还要多。

另一种情况就不那么美妙了,通常就是“赐死”。如同赐给嫔妃们的三尺白绫一样。

李实知道自己一定是后一种情况,今上仁慈,即便想要某个人死,也会不忍其心,只是要通过某种方式让这人明白自己的心思。

一瓶毒酒就是最好的方法。没有人宣布你的罪状,也没有人监刑,你却只能喝下去,还要叩谢“浩荡皇恩”。

李实对这种结局并不感到惊讶,这种情况在国朝二百年的历史中已屡见不鲜。

他诧异的只是:御赐的酒为何有二十四瓶之多?

难道皇上要的并不只是他一人的性命?

他召集了妻妾儿女,聚拢在摆放赐物的圆桌旁。

假如二十四瓶都是毒酒,每个人就都要喝上一碗,别无选择。

当然也还有另外一种可能,这二十四瓶酒都是空的。

那就是皇上让你自己去领悟这空的酒瓶里应该装的是什么,皇上却不承担任何指责。

而像他这样在宦海沉浮多年,最后手持国柄的人,家中都会备有一坛毒酒。

官场风险莫测,自杀总比被朝服腰斩于闹市要好得多。

他的手第一次颤抖了。

他用颤抖的手撕开代表御赐的黄封,打开箱子,里面赫然是摆列整齐的二十四瓶酒,就和他那些年每天都要带回家的御酒一样。

他拿起一瓶酒,却觉得这酒重的异乎寻常,显然不是空的。

但作为毒酒来说也太重了,不管加进什么样的毒酒也不该重成这样。

他启开酒封,两手捧着酒瓶向碗中倒酒,却一滴酒也倒不出来。

他骇异之下,仔细向酒瓶中看去,里面既不是空的,却也不是酒,而是实心的,而且在灯光下黄澄澄的,竟是纯金。

这瓶酒根本不是酒,而是仿造酒的样式,用纯金打造的。

李实迷惑了,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更不明白怎会是这样?

他仔细查验了其余的酒瓶,都是一样的,二十四瓶酒都是纯金打造的。

幸好箱子里还有其他物事,解开了他的迷惑,箱子的底部便是他在海盗船上输掉的玉带。

玉带上粘了一张纸条,上面只有四个字:助君销魂。

李实认得出那正是今上的御笔,在看到那条玉带和那张纸条后,他仿佛和尚顿悟一般,刹那间明白了一切,竟忍不住狂笑起来。

他的妻妾儿女们都吓得呆若木鸡,没有人听见他大声笑过。

他被先皇任命为宰相的那一天,他退朝后回到家里,依然面色如昔,直到贺喜的人们蜂拥而至,家人们才知道他当上了宰相。

他挥手斥退了家人,一个人坐在桌子旁愣怔了一夜,而一夜间,他的头发就变得斑白了。

他明白了,今上依然是要他死,这依然是“赐死”,只不过方法之巧妙史无前例,所以他也没想到。前天输掉的玉带,今天又被皇上赐还给自己,这是皇上让他明白:

海盗船里有皇上的人,他的一言一行都逃不过皇上的眼睛,他能够想象得出:

他的玉带一输掉,就被快马送到长安,直接送到皇上的御案上,所以才会这样快就送了回来。

至于那张纸条,虽然只有四个字,却是“赐死”的圣旨。

只是限定了他死的方式,就是他只能在海盗船上酗酒纵欲而死。

那二十四个纯金打造的实心酒瓶,就是帮他支付海盗船上高昂的费用的。

所以他不能有别的死法,不能在家中喝毒酒自杀,也不能“不慎”在阴沟里摔死,也不能吃鸡蛋时不小心噎死……所有的死法对他都不适用,他只能有一种死法,死在海盗船上,死在哪些美如天仙般的少女的肚皮上,因为这是御笔钦定的。

所以有一天,当李实的夫人出于关心而不是嫉妒,委婉地劝他要爱惜身体,少到海盗船几次,李实只能自嘲式地苦笑道:“我这是奉旨销魂。”

李实的夫人并不懂“奉旨销魂”的意思,但既然是“奉旨”她就不敢多说一句了,虽然她不明白怎会有这样的圣旨。

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老爷天天出去,“奉旨销魂”。六

李实喝了一坛“女儿红”,又吃了一大盘阳澄湖的大闸蟹,便心满意足地用丝巾擦拭嘴巴,然后在小二躬身奉上的账单上签了字。

他除了在赌桌上赌钱外,其他在海盗船上的费用都是挂账的,没人会怕他付不起,“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更何况一个十年的太平宰相,更何况一年中,总有一位面白无须的中年人会来到船上几次,为李相爷支付费用。

而据几位名公巨卿说,这个人就是今上面前最红的宦官黄锦。

尽管有公孙绝的酒醉冲撞,李实的心情并未受到影响,宰相的肚量本就不是一般人所能忖度的。

他走到二楼,在一张赌桌旁看了看,便走进了贵宾室。

能进这间贵宾室的并不分官场上职位高低,也不论江湖中地位的大小,而是论赌注。

贵宾室里的筹码是每一枚一千两银子,如果只想玩玩几百两的输赢,哪怕你是当朝宰相,武林盟主,也只能到大厅里去玩。

李实在一张赌桌前坐定,这张台子是玩最简单、也最刺激的赌博:

大小点。

每人将三粒骰子掷下,点大者赢,点小者输,许多人的万贯家财便只因自己掷出的点数比对方少了一点,悉数输到了对方手里。

这里每天都上演着刹那间从豪富到赤贫的悲剧,而从赤贫到豪富的喜剧却从未出现过。

这张台子没有庄家,想赌的人就坐在赌桌前,等待自己的对手出现,然后双方议定赌注,就可以掷骰子、决胜负了。

这里的赌具都是海盗船提供的,绝没有任何作弊的可能,而江湖上几个有名的赌王、千王也都走进了海盗船后,便如石沉大海,无影无踪了。

所以在海盗船上赌,赌的只是运气,而不会赌出“老千”来。

李实看到对面坐的是个年轻人,他心头微微一怔,觉得这个年轻人似曾相识,不知是哪家的贵胄子弟,再看一眼时,他却确定了,这个人他从没见过。

他虽然阅人无数,却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无论什么人,只要见过一面,哪怕相隔二十年,他也会丝毫不差地把这人在一万个人中认出来。

所以他才敢确定,这个人他从未见过。然而为什么会有这种“熟识”的感觉呢?难道是我酒喝多了?他在心里想着。

看第二眼时,他又确定了一件事,这人不是世家子弟,也不是官宦子弟。

贵族子弟和官宦子弟虽然面目万千表现不一,却都无可避免地带着一种贵族气和官宦味儿,而这种气味是他最熟悉不过的了。

因为他即使退隐了,他身边整日弥漫的依然是这种气味。

更何况两京的贵族子弟和官宦子弟没有不认识他的,也没人敢见到他不起身问安,还大马金刀地坐在那里。

而面前这位年轻人身上却仿佛有一股来自远方大山的清新气息,脸上也有一种满不在乎又招人喜爱的野气。

一种“久违了”的感觉浮上心头,他不知道这种“久违”是多久了,但那正是他儿时的感觉。“小友贵姓?”李实自己都想不到自己会主动问一个人的名字,至少在他当上宰相后就没有过,因为每一个有幸拜见他的人都会主动报出自己的名字。“马如龙。”“好名字。”一匹如龙似的马当然是匹好马。“请教尊驾台甫?”名叫马如龙的年轻人问道。“李实。”

马如龙对这个名字毫无反应,显然他没在官场上混过,只要在官场上混过一天,就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名字。“你也喜欢赌骰子?”李实微笑着问,心里却为这个年轻人痛惜,这里并不是他该来的地方。“喜欢。”马如龙大声答道。他的眼睛左顾右盼,似乎对一切都很新奇。

李实一伸手,他的手里便多了十枚粉红色的筹码,也就是一万两银子。“我们赌多大的?”李实问道。“我只有这么多,就赌这些吧。”马如龙把手掌摊开,手里的筹码散落到绿毡桌面上,恰好也是十枚。

李实又笑了,这人显然不是赌徒,因为赌徒摆放筹码的姿势远比摇骰子的姿势好看得多。“你的胃口倒是不小,想一次把我的赌本赢光。”李实笑着把自己的筹码也扔到那一堆筹码里,他倒希望对方能赢,他已从心里有些喜欢这个年轻人了。

他用昔日执掌宰相权柄的手抓起三粒骰子,随随便便一掷,三粒象牙雕成的骰子在翡翠玉碗中叮当作响,这是能让所有赌徒血液流动加速的声响,也是赌徒耳中无可比拟的天籁之音。

李实虽然天天都在赌,却不是赌徒,所以他看着玉碗中滴溜溜乱转的骰子,眼神却漠然而又空洞,心神仿佛已飘到很远的地方去了。

须臾,骰子停住,三粒骰子向上的点数竟然是两个一,一个二。

李实却笑了,他站起身说道:“我输了。”便要转身离开。“我还没掷,你怎么就认输了。”“这还用掷吗?你不可能比我手气还差,掷出三个一来。李实解释道。”

因为李实先掷,所以对方即便同样掷出个一一二点,他也依然输了。

只有对方掷出三个一点,也就是三点,他才可能赢。

三点是掷骰子的赌徒最怕掷出的点数,最喜欢的自然是三个六点的“豹子”,所有的赌徒都梦想着每次都能掷出“豹子”来。

但据一位赌王统计:

要掷九十几万次骰子,才会掷出一个“豹子”,而这位赌王不屑于统计的却是:

掷出三个一和掷出“豹子”的概率是一样的。

所以李实爽爽快快地认输了。“这世上好像没有不可能的事。”马如龙答道,他抓起碗中的骰子,也是随随便便一掷,竟赫然是三个一点。“你赢了。”马如龙两手一摊,跳下椅子便要离开。“等一下。”李实叫住了他。“阁下还想赌吗?我却没有赌本了。”马如龙站住,又摊了摊双手,意示已经两手空空。“你以前认识我?”“不认识。”“那你为什么要故意输给我?”“我没有故意输,只不过我的手气好像比阁下差了一点。

虽然只差一点,我还是输了。”“可是你本来不可能输的,因为我已经认输了,只要你不掷,这桌上的筹码就都是你的了。”

李实并不是喜欢说话的人,一万两的输赢在他而言也不过“意思”而已。

可他心里却怀疑:

这人是不是今上派来的?故意输给他一万两银子是否又是“助君销魂”的把戏?

今上是不是要通过这种方式提醒他:

李爱卿,朕在看着你哪。“阁下虽然认输了,我却不能拣这现成便宜,何况我这人有个毛病,只要有可能的事,我都想去尝试。”“哪怕是输?”“是的。”“人人都想赢,拼命的想赢,你为什么却想尝试输呢?难道你喜欢输?”“输赢我并不在乎,我只是愿意做别人认为不可能的事,我认为这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只是没人愿意做而已。”“很好,”李实又笑了,“这是我几年来听到的最有价值的话。

这世上不单每样东西有价值,人说的话有时更有价值。

你这句话的价值就是两万两,所以这些筹码是你的了。”

李实说完,转身走了出去,他走上三楼拐角处时,对像影子般跟随他的人说了句:“记住,明天好好查查这个年轻人。”

第二章

一间幽暗的屋子里坐着四个人。

四个人都坐在阴影里,屋子里只有一支蜡烛,插在中间桌上上一个烛台上。

烛光下,只有一样东西很清楚,那就是公孙绝交出的黑漆木箱。

没有人说话,四双在暗中发亮的眼睛都饿虎扑食般盯在这只漆箱上,仿佛这是只魔箱,随时有可能从里面蹦出一个洪荒时代的古兽。“方轩主,你能确定这箱子没被人拆过后又重新钉上?”屋子左角一个声音响起,正是和公孙绝对话的那个声音。“老朽敢以脑袋担保,老朽亲手做的箱子,绝没有第二个人能拆开后原样钉上。”

一个略显衰老而又嘶哑的声音说道。

凡是听过这声音的人都会知道,这人一定是洛阳“碧玉轩”的老板方以哲。

他经营的“碧玉轩”并不出售珠宝,而是专门制作各种盛放珠宝的匣子。

后宫嫔妃、公主和各大王府用的首饰匣子都出自他的手。

而除了皇室成员,任何人都不可能买到他亲手做的匣子,而桌子上却分明是只箱子。“董先生,这只箱子上的火漆是你亲手封的吧?”那个冷淡的声音又问道。“是的。”

方以哲对面一个人答道。“箱子上的火漆有没有刮开后重新打封的可能?”“没有,这些火漆是我专为给这只箱子打封制作的,用过后那些火漆就被我毁掉了。“火漆虽然在外表上看来都差不多,其实每一批生产的火漆都不一样,因为每一批火漆的用料和火候都不会完全一样,也就有了差别。“这种差别虽很细微,别人用肉眼根本看不出来,但我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你能确定吗?”“放心吧,就算我糊涂得认不出自己的儿子,也能认出我每一批做出的火漆。”

这句话没人能不相信,因为说这话的人是董贤。

董贤并不是什么大人物,他和方以哲一样只制作一样小东西。

方以哲制作的是首饰匣子,他则专门制作火漆,宫廷大内和六大部每一封发出的书信公文,都是用他制作的火漆打封的。

这两人经营的几乎都是不值钱的东西,但无论什么买卖,只要和皇家和官家搭上钩,并且独此一家,想不富都难。

所以这两人不但有钱,而且远比经营珠宝的西域贾胡富得多。

至于他们说的话,就和鲁班对一件木工活下的定论一样,无可置疑。“两位既这样说,这箱子既不可能被人掉换,里面的东西也不可能被人偷天换日了?”“是的。”两个人一齐答道。尽管两人并不知道箱子里装的是什么,但对方在深夜把两人拉到这里,又分别付了一万两银子的鉴定费,里面东西的重要性自是可想而知。

即便有人告诉他们里面装的是皇帝御宝,他们也不会吃惊。世上值得如此郑重而又慎重其事的东西本就不多。

两人知道自己下的这简短的定论有多重要,也许关涉到自己的自家性命,却又只能下这定论,因为没有其他的可能。“好的,有劳两位,两位可以离开了。

两位不必急着回家,今晚就在船上玩一夜,无论赌钱还是找女人,费用都算我们的,就算是我们一个小小的东道吧。”

这样的诱惑没人能拒绝,两人在黑暗中虽然看不到面露的喜色,心头却是狂喜,在海盗船上尽情狂欢一夜,可就不仅是区区的一万两银子了。二

两人离去后,屋子里剩下的两人依然静坐不语,如同睡着了一般。“看来东西不会错,”不知过了多久,那个冷淡的声音再度响起。“公孙绝既说完璧归货,他没有说谎。”“他还可以活下去。”屋子右上角一直没开口的人终于开口了。

他的语气很轻,却又仿佛对什么事都已厌倦,甚至在说到一个人的生死的时候,也好象在说一棵野草。“是时候打开了吧?”那个冷淡的声音问道。“好吧,”屋子右上角那人答道,好像这是件很不情愿做,却又不得不做的事。

烛光下出现了一只手,修长、白皙如女人的手,用长长的指甲刮着箱子上的火漆。三

马如龙并没有离开,也没有故作清高的拒绝那两万两的筹码。

所以他又有了赌本,还可以在这张赌台前坐下去,直到输光为止。

今晚到这间贵宾室来的人很少,有几伙人都坐在四个角落里的花梨木椅子上,低声地交谈着,角落里很暗。

马如龙看不清他们的脸,也听不清他们在交谈什么,屋子中只有几个衣着暴露的少女像燕子们飞来飞去,为客人们倒酒添茶。

寻找能得到丰厚小费的机会。

到这个屋子里的客人出手都很大方,尤其赌博时,小费就是一两个筹码。

马如龙把二十个粉红色的筹码落得高高的,却没人注意到,更没人想走过来赢这些筹码。“这些人是不是都太有钱了,不屑于和我赌?”

马如龙心里嘀咕着,脑袋转来转去,希望那些交谈的人中有人能站起来,走过来,哪怕一次输掉这些筹码,也比这样仿佛坐在死人堆里要好。

他突然看到一个人在和这间贵宾赌室的总管在说什么,眼睛不时向他这面瞥来几眼。

看到这个人,他想起来了,这个人就是一直跟在送给他这堆筹码的那人身后,只不过那人一出现时,所有的目光便如磁吸石一般集中到那人身上,几乎没人注意到这个人。

马如龙注意过他,也仅仅是因为那人空空的手上忽然多出的筹码便是这个人送过去的。

虽说注意,也仅仅是一瞥而已。

他心里纳闷的是:

这个人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他的眼睛一直东顾西盼,不要说一个大活人,就是屋子里多只苍蝇,他也不会注意不到。

而这个人却仿佛从地下钻出的幽灵般,突然间就出现在那里了,他心里忽然感到一阵寒意。“公子,来杯酒吧?您要是不喝酒,我就给您倒茶?”

一个少女飘身过来,媚笑着问他,手上端着一杯酒,浑若无骨的身躯扭成了三节,把身体上能凸出的部位都凸出在马如龙的眼前。“酒就好,不用茶。”马如龙接过酒,一饮而尽,他倒是真需要一杯酒来驱散身上的寒意。“公子真是海量,我再给您倒一杯。”少女接过了酒杯,纤纤玉指若有意若无意地拂过马如龙的手背,而脸上的媚笑丝毫不变。

好像这种媚笑不是笑出来的,而是挂在脸上的一层面具,在这一刻,他敢和任何人打赌:

即便有人在这张漂亮的脸蛋上打上一拳,再踹上一脚,这种媚笑也会丝毫不变。“不必了,你坐下来。”马如龙握住她柔软的小手,让她在对面坐下。“这可不是我坐的地方,我又不赌钱。”那少女挨身过来,身上散发出淡而迷人的香气。

马如龙并不知道,这些少女最喜欢坐在客人的怀里,那样便有筹码可拿。“你为什么不赌?”“因为我没钱可赌。”“没钱也可以赌啊。”“公子您可真会逗趣,没钱怎么赌,我就是把人押在这赌桌上,也不值一个筹码?”“我就是赌你这个人,用所有这些筹码。”马如龙抓起码得高高的筹码,又扔到绿毡桌面上。“公子,您可真会开玩笑。”少女媚笑依然,眼睛却紧紧盯在那些筹码上。“不是开玩笑。”马如龙正色道,“我和你赌一把。如果你赢了,这些筹码就是你的了。”“如果我输了,我的人就是你的了。”那少女机械的说,眼睛却无法从筹码上收回来。“是的。”马如龙加重语气说道。“可惜公子把我的身价估的太高了,我根本不值两万两,何况我的人也不是我自己的,所以只能让公子失望了,不过,公子如果真的想要我,也不必用这么多银子来赌,只要交给船上八千两,我就是您的了,随您怎样都可以。”

这些少女像落花般在风尘中沉浮,天天梦想的并不是积攒多少钱财,而是能被少年多金又风流俊俏的公子买回家去,当金丝雀一样养着,这才是她们最理想的归宿。

而马如龙这样的面孔却是她们在梦中也不敢梦到的。

那少女眼中露出有些迷茫的喜悦,仿佛看到了自己幸福的归宿,却又怕这只是一个玩笑。“我不买,我只赌。”马如龙答道。

那少女眼中幸福的光芒消失了,却也没感到多大的失望,因为这种失望的次数太多了,但转瞬间她又想明白了一个道理:

这是一场有赢无输的赌局。

如果她赢了,可以赢得两万两银子,而如果她输了,那反而是大赢,赢得一个好得不能再好的归宿,关键在于她有没有赌的资格,所以她把目光转向左边。

马如龙随她目光看去,却发现那位总管独坐在一张桌子前,那个和他说话的人却不见了。

不是离开了,而是消失了,他身上又感到一阵寒意从心底里直接弥漫全身。

那位总管却一直关注着他们这面,看到那少女求助的目光,马上走了过来。“公子,不才便是这间赌室的总管罗三,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

那少女附在罗三耳边细语一阵,眼睛却一直盯在马如龙的脸上,而她雪白的脖颈和露出的大半个胸脯都红透了,像是秋天里树上的苹果。“公子是看上了我们的玉翠姑娘。”罗三笑道,他的脸上同样挂着训练有素的笑容,“玉翠姑娘的身价是八千两,所以您真的不必赌,给我八个筹码,玉翠姑娘就是您的了。”“我要买人就到别的地方去了,到你这里就只想赌。”马如龙洋洋不睬的说,对这个合理化建议根本不予考虑。“公子既执意要赌,我们当然要舍命相陪。”罗三说着便在马如龙对面坐了下来,“玉翠姑娘的身价是八千两,所以公子赢了,除了玉翠姑娘,还有十二个筹码。”他从袖中摸出一把筹码,排出十二个,摆在自己面前。“你们倒是不肯占人的便宜。”马如龙笑道。“我们若敢占客人的便宜,这屋子不早被人砸的稀烂了。”罗三笑道,他说的也是实话,到这屋子里来的不是皇亲国戚,就是贵胄子弟,哪一个不是手眼通天的人物,这些人的钱固然好赢好赚,但一个应付不当,那就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了。“我先掷吧。”马如龙抓起翡翠玉碗里的三粒骰子。“我是庄家,由我来先掷,这样公子还有追上的可能。”罗三说的是在点数相等的时候,后掷者赢,他非但不肯占人便宜,反而要给人一点便宜占,但他心里最清楚,他只要一出手,便是三个六点的“豹子”,而对方追上这点数的可能性只有九十几万分之一。“好吧。”马如龙把骰子放到罗三的手里。

罗三把骰子向玉碗里一掷,三粒骰子便相互碰撞起来,好像互相追逐争斗一般,罗三的心里并不紧张,因为“豹子”是固定的,否则他也不会坐到这个位子上,享受着五万两银子的年俸。

不多时,骰子停住了,朝上的每面都是血红的六点。“看来我只有认输了。”马如龙把筹码往中间一推,站了起来。“您还是有追上的可能的。”罗三坐着不动,心里却笃定,这两万两是赢定了,而他可以分得五千两。“这可能几乎是不可能的。”马如龙笑道,虽然输了钱,倒没有丝毫的不高兴。“公子,您不是说您最喜欢做别人认为不可能的事吗?”一旁的玉翠插嘴道。“你倒是提醒了我。”马如龙又坐了下来,他那句话自己说过后早已忘记了,没想到玉翠却记住了。

也许是因为赌博的双方都不很在意输赢,最在意的反而是她,罗三恨得牙痒痒的,在心里骂道:“死妮子,倒真的动了春心了。”“马公子,请。”罗三伸了伸手。

马如龙敷衍了事似的抓起骰子,随手掷了下去,骰子滴溜溜转了几圈便停下来了,罗三的眼睛却瞪圆了。“我这人好像是专做不可能的事的。”马如龙皱着眉毛,苦笑着说。“马公子好高的手法。”罗三的心往下一沉。“什么手法,只是运气而已,不是吗?”

罗三说不出话,他已感到对方可能是位并不比自己差的赌场高手,但既然自己玩手法在先,也就无法指斥对方了,何况手法精妙并不是出老千,在任何赌场都可以通行无阻的。

当年他就是在这间屋子里连掷了二十把“豹子”就被聘为主管的,所以他担心的并不是输掉这点赌注,而是怕对方搅局砸了自己的饭碗。“公子,您真的赢了。”玉翠看着三粒骰子,好半天才叫出声来。“好像是赢了,可你却输了。”马如龙歉意地笑着,好像在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公子,那我以后就是您的人了,玉翠给公子见礼了。”玉翠说完,便盈盈拜了下去。“且慢。”马如龙伸手拦住了她。“怎么了?公子,您不会赢了我又不要我了吧?”玉翠诧异地看着他,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要,当然要,不过……”“不过怎么?您倒是说啊?”玉翠真的急了,这毕竟是她的终身大事,罗三站起来已准备回到自己的桌前了,也不禁停住了,他倒要看看这位公子要玩出什么样儿的花样。”“我赢了,你就是我的人,随便我叫你怎样都可以,是吧?”“这当然是,随便您把贱妾怎样。”玉翠马上把称呼都改过来了。“可是您要把贱妾怎样哪,总不会让贱妾去死吧。”“马公子,这里是赌室,不是您教训侍妾的地方。”罗三提醒到,他宁愿这人马上带着春心大动的玉翠从他面前消失,唯恐他再给自己出甚难题。“罗总管。”马如龙叫了声。“什么事?”罗三心里一跳,暗道: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这小子别是连人带赌注一起押上,那可就是四万两了,他第一次对自己掷骰子的手法有些不敢自信了。“先前赢了我的那位李实李先生还在船上吧?”“您是说李大人啊。”罗三松了口气,“您不认识他吗,李大人可是先帝时的宰相,只是他不喜欢别人叫他相爷,所以我们都叫他李大人。”“当朝宰相我也不认识,哪里会认得前朝宰相,长安城的城门冲哪儿开我还不知道哪。”“长安城的城门有八个,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哪个方向都有,就看您要进哪个门了。”玉翠刚刚热起来的心又冷了,她虽不明白自己的新主子要做什么,她的直感却告诉她:

这位公子不会好好的领她回家过日子了。“公子,您问李大人作甚?”罗三却笑了,看着玉翠掩饰不住的失落神态,心里的恨总算是消了。“这些筹码是李大人赢了我后又送给我的,来而不往非礼也,所以我想把玉翠送给李大人。”马如龙笑着说,“至于这些筹码就当是我送给玉翠姑娘的脂粉钱吧。”“您要把我送给李大人?”玉翠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好像听到了最不可思议的话。“是啊,你不会不愿意吧?”“我有愿意不愿意的权力吗?不过,公子要送礼也要看清收礼的人,更要讲究一下礼品的品味。李大人爱的是楼上那些一夜万金的清倌人,可不是贱妾这号残花败柳。”玉翠狂笑起来,又剧烈咳嗽一阵,眼中却流出了泪水。“马公子,李大人可是风流教主,眼界高的很,这屋里的姑娘他从来看都不看一眼。”罗三也好心提醒道,他觉得如此送礼就跟搬一块石头给皇帝进贡一样,愚不可及。“这就叫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玉翠姑娘总比鹅毛重吧。“你只管替我送上去,李大人如果不要,就请他对玉翠姑娘随便怎样好了。”马如龙大笑着,说完后便起身扬长而去。

罗三摇了摇头,还没彻底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玉翠却坐在地上失声哭了起来。“玉翠,你这是大喜啊,哭什么?”罗三笑道,“你这可就是相府的人了,说不定会做上宰相夫人哪,我先给您道喜了。”他尽情地奚落着。

他虽然年俸五万,却对玉翠这样自称“残花败柳”的美女却一个也买不起,不是买不起,而是根本养不起,没有百万两的家私根本就不敢动这脑筋,他倒好像明白了马如龙为什么赢到手又马上放弃了,转手送给他人,这看似愚蠢的作法倒不失为明智之举。“这个小王八蛋,他不是人。”玉翠两手捂住脸,嘶声痛骂着,大滴的泪水从指缝间流了出来。四

密封箱口的火漆刮掉后,箱子便打开了。

里面还是一只小箱子,却是铁的,上面还有一个精致的黄铜锁,那只修长白皙的手中又多了一把钥匙,插入锁眼中,锁应声打开。

那只手伸到里面,拿出了一个小小的首饰匣子,打开首饰匣子,一片并不强烈刺眼,却很明亮的光骤然间弥漫到室内的每个角落,屋里两个人的面目也清晰地显现出来。

首饰匣里是枚龙眼大的夜明珠!

屋里的两个人脸上却戴着演戏用的脸谱,左上角白脸的是曹操,右上角红脸的是关公,打开箱子的正是“关公”,却有着一双修长白皙的手,似乎并不适合握住青龙偃月刀。“关公”又把手伸到小铁箱里摸索,却像被蛇咬了一口似的把手抽了出来。里面并没有蛇,也没有其他什么,什么都没有。“关公”把小铁箱倒过来,使劲拍着箱子的底部,还是什么都没有,连粒灰尘都没倒出来。“东西不在这里!”“关公”的声音忽然变尖厉起来。“不可能。”“曹操”也挪身近前,仔细搜索了大的木箱,小的铁箱和首饰匣子,除了那粒价值连城的夜明珠,确实别无他物。

然而这颗夜明珠不单价值连城,而且是南唐后主宫中之物,即便皇宫大内也没有几颗。

它已几乎比世上任何东西都更有价值,可“曹操”和“关公”却似乎并不看重,反而更看重他们没有找到的什么“东西”。“这是怎么回事?”“曹操”冷漠平淡的声音第一次出现了慌乱。“怎么回事?我们被骗了!”那只修长白皙的手痉挛似的握住了那颗夜明珠,屋里登时又暗了下来,从指缝间闪射出柔和的光晕。“可恶!公孙绝该死!”“砰”的一声,光晕彻底消失了,那颗夜明珠已被捏成碎片。

该死不过是句诅咒的话,可是从这个人嘴里说出,就不是诅咒,也不是骂人了,而是判决!五

公孙绝醉得并不厉害,所以只睡了半个时辰就醒了。

他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软红销金帐里,身底下是柔软的床,身上盖的是绣着“龙凤好合”图案的粉红色缎被,一时间他忘了自己是在哪里,几疑置身天宫。

想了半天,他才想明白自己是在海盗船上,可是怎么到了这屋子里他就不知道了。

他感到头痛、口渴,嗓子快要冒出青烟了,便起身撩开帐子,下了床,来到一张宽大的八仙桌前。桌子上放着一个茶壶,四个茶杯,他端起茶壶,里面是满的,他也不用茶杯,直接对着壶嘴,如鲸吸水般把一壶冷茶喝的干干净净。“公孙大爷,您醒了?”

公孙绝循声望去,却见从右面的一个门里走出一个姑娘,珠翠满头,一身湖绿色的衣裙。“姑娘是……”“我就是这间屋子的,我叫嫣红,今晚公孙大爷就是我的客人了。”“原来姑娘是这屋子的主人,在下失敬了。”公孙绝站起身来。“公孙大爷真会开玩笑,我哪里会是什么主人,我还是人家的哪,只不过被安排在这间屋子里,到这儿来的大爷便都是我的客人。”

公孙绝明白了,这就是海盗船上的勾栏,每间屋子都安排一个姑娘接客。自己则是被安排到这间屋子歇息。“公孙大爷,您一定是了不起的大人物吧?”嫣红问道。“姑娘怎么这样说?”公孙绝诧异了,心中暗道:

我前些天还不过是条四处亡命的丧家犬,如今却变得连臭虫都不如了。“是上头吩咐下来,让我好生侍候公孙大爷。“凡是这样吩咐的,就说明是上头的好朋友,也一定是了不起的大人物。”“上头是谁?”“上头当然是老板了,这还用问。”“老板是谁?”

嫣红不说话了,用染着豆蔻的红指甲敲着桌面,很暧昧地看着公孙绝。“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公孙大爷是第一次到船上来吧?”“是的。”“公孙大爷既进了我的屋子,就是我的客人,您千万别怪我多嘴,您在船上吃喝玩乐都请尽意,就是千万别有任何好奇心。“在这条船上,好奇心会害死人的。”“多谢。”公孙绝喝下去的一壶茶都化成冷汗了。“公孙大爷,上头吩咐过了,您需要什么就和我说,不论您有什么要求,都会满足您的,您如果不喜欢我,也别勉强,您可以选您喜欢的姑娘伺侯您。”“不必,就是姑娘了,在下初来乍到,凡事还求姑娘照应一二。”“这怎么敢当?”嫣红娇笑着,眼角现出几条鱼尾纹,“您只要别问东问西,就是船上最尊贵的客人,洗澡水已给你备好了,酒醉后洗个热水澡是最舒服的了。”

公孙绝早已闻到自己身上的酒臭和汗臭了,三个月来他还没洗过澡。

他跟在嫣红后面,进了屋子里的一间小小浴室,一个大木桶里盛满了热气腾腾的水。六

海盗船顶层的平台上,轻歌曼舞已经开始了。

李实几乎每晚必来,所以他的位子是固定的,也是最好的。

平台上除了柔靡的歌声和曼舞的身姿外,静的出奇。

所以男人们剧烈的心跳声和粗重的喘息声也就显得格外清晰。

李实躺在宽大的太师椅上,双眼早已眯了起来,看上去好像睡着了。“大人,有人送了您一件礼物,请您去查收一下。”一个幽灵般的人悄悄出现在李实身旁,俯身低声说到。“什么礼物?”“是个大活人。”“什么?”李实的眼睛睁开了。“是个女人,就是下面赌室里的玉翠姑娘。”“谁送的?”“就是那位输给您的马如龙马公子。”“人在哪里?”“甲字房。”

李实站了起来,转身从一个个圆睛凸目、嘴角流着涎水的男人身旁走过,往下面的楼梯处走去。七“舒服吗?”“舒服,舒服得快要死了。”

公孙绝连换了三桶水,洗去了足有二十斤的泥垢,身子轻得都要飘上天了。

热水泡过的皮肤通红,就像是一只煮熟的螃蟹。

他赤条条地趴在床上,享受着嫣红一双妙手的按摩,感到自己的身子都在她指下融化了,他还是第一次领略到“销魂”的滋味。

外间门上传来几声轻如鸟啄的敲门声,公孙绝没有听到,也没注意到嫣红已然离开,那双妙手的魔力依然停留在他的身体里,他的魂灵也早已出窍。

嫣红下了床,只在赤裸裸的胴体上套了一件细棉布袍子,便走到外间开门。

门开后,她还没见到人,就见到一只手递过一张条子,她接过纸条,那只手便缩了回去,随手为她关上了门。

嫣红看了看纸条上的字,又向里间床上看了一眼,轻声叹了口气,走回来的时候顺手把那张纸条在桌上的蜡烛上烧掉了。“舒服,真的好舒服。我还从未这样舒服过。”

床上的公孙绝口中喃喃不绝。

嫣红脱掉袍子,任由它堆在脚下,然后上了床,轻声道:“公孙大爷,我会让你更舒服的。”

她的双手继续在公孙绝背上揉按着,纤纤十指在公孙绝背上的筋脉骨缝间游走不停。

公孙绝口中的喃喃自语立时变成了一声声呻吟。“公孙大爷,我会让你舒服得死去的。”嫣红一声娇笑,两手蓦然用力下按。

公孙绝在销魂的巅峰也听到了两声脆响,他并不明白那是什么声音,也永远不会明白了,他出窍的魂灵也永远找不到可以回归的宿体了。

嫣红看着骤然间变成一滩烂泥的公孙绝,又叹了口气,眼里却流出两滴泪水,只有她知道,这泪水不是为公孙绝,而是为她自己流的。

她用缀满流苏的床单把公孙绝紧紧包起来,如拎小鸡般提起来放到床下,然后扳起绣床,又把绣床下的波斯地毯卷起来,抓住地上的一个铁环,用力一拉,地上便现出一个黑黝黝的洞穴。

她把公孙绝塞了进去,公孙绝便像根木头般滑了下去。

她并不知道这洞穴通向哪里。她只知道从这里扔下去的尸体,无论是在地面上还是地底里,都不可能被人找到了。

她有时甚至怀疑,这洞穴的尽端是不是有几头专吃死尸而且不吐骨头的异兽,不然尸体怎会处理得这样干净。

她麻手利脚地把一切复原,又拿出一张同样的床单铺在床上。

做完了这些,她才松了口气,可她的身体却忽然间僵了。

她感觉到身后有人。

她感应到的并不是肃杀的杀气,而是有人在她脖子上轻轻吹了口气。“鬼魂?公孙绝的鬼魂!”

她心中骇然,身子却僵硬如石,好像被茅山道人施了妖法。八

四楼的甲字房如同平台上的座位一样,也是李实的专用包房。

这里虽然不过是他寻欢销魂的场所,却布置得奢华壮丽,并不比他宰相府邸的卧室和书房逊色。

把“礼物”送上来的罗三原以为李实一定会拒绝收下这份“礼物”。

李相爷对女人的挑剔在两京都是出了名的,他有心看一场闹剧:

一心想攀高枝的玉翠两处都攀不着,重重摔在地上。

葡萄是越吃不到的越酸,女人却是越得不到的越好,却也越恨。

不料李实不但欣然收下,而且面露喜色,好像别人送他一件无价宝似的,罗三只好强忍心中的失望,躬身退了出去。“罗爷,上头找您。”

他刚退出来,一名青衣侍者便走过来,附在他耳边说。

罗三没有问什么事,在这条船上,疑问和好奇都是最犯忌讳的。

他随侍者走进那间半明半暗的小屋,“关公”不见了,只有“曹操”还坐在暗影里。“你今天输了?”“是的。”罗三垂手侍立,并不发慌,赌就有输有赢,即便是他这样的赌王,何况输掉的赌注并不大。“那个马如龙是第一次来?”“是的。”“江湖上有名的赌徒你都知道吧?”“知道。”“马如龙哪?”“他不是。”“可你却输给了他。”

罗三没有回答,他听得出来,“上头”并不是在责备他输,而是说的另外一层意思。“你觉得他的手法是赌徒的手法还是内家高手的手法?”

罗三仔细回想马如龙掷骰子时手指的动作,却也分辨不出是哪一种,这两种手法只是练习的途径不同,最后却殊途同归,他知道“上头”实际是问:

马如龙是赌徒还是内家高手?他还是回答不出。“他执意要赌赢玉翠,是有意为之还是偶尔的心血来潮?”“曹操”又问道。“看情形应该是一时心血来潮,他先是故意输给老头子,老头子不要,反而把筹码送给了他。”“老头子为什么要把赢的钱送给他?他们很熟吗?”“他们好像也是第一次见面。”“老头子”是这条船上的人对李实的称呼,其实李实并不算老,在他的同僚中甚至还算年轻一辈,至于“头子”倒是恰当,宰相本就是群臣之首嘛。“所以马如龙就故意赢一个美女来送给老头子作为回报?”“看起来是这样。”“看起来?”“曹操”冷笑了一声,却没继续往下说,心中暗骂道:

我花费重金,却雇了些只会说“看起来”的蠢货。

第三章

一“你是谁?”

嫣红好不容易才把身体转过来,看到的并不是阴惨兮兮,丑陋恐怖的鬼魂,而是一张充满阳光的脸。“你怎么了?跟见了鬼似的?”那人好意问道。“我可不真是撞见鬼了。”嫣红几乎要跳出口来的心总算又落了回去,白袍下丰满的胸部仍在剧烈起伏着。“真的有鬼吗?鬼在哪里?我怎么看不到?”那人显然不信,却故意夸张地东张西望。“你不就是个活鬼吗?”嫣红笑了,不是那种职业性的笑,而是发自内心的笑,笑过之后她却又恍然,她自到船上后,还是第一次开心地笑。“你怎么进来的?”嫣红脸上的笑容又忽然间不见了,仿佛严冬突然降临她的脸上。“门没锁,我就进来了。”那人一副浑不在意的神气。“进别人的屋要先敲敲门,这你都不知道吗?”“我当然知道,我也敲了,可是没人答应,门都敲开了,我就进来了。”“你真是活鬼,说的都是鬼话。”嫣红又笑了,明知他说的是假话,却偏偏很喜欢听。“我是鬼,被你害死的冤鬼,找你索命来了!”那人蓦然间嘴脸大变,两眼翻白,左边脸拉长了半尺,右边脸却缩到了一起,嘴也歪到了左边,比吊死鬼还难看三分,而从歪斜得不成样子的嘴里发出的声音,即便地狱里的鬼魂听到,也会立马远逃。

嫣红连叫声都没发出,便木头似的倒在床上,面色青紫,两眼翻白,鼻子里也是出气多,入气少了。“喂,你别死啊!这是怎么了?你长的是老鼠胆啊!”那人手忙脚乱,又是掐人中,又是拍后心。

嫣红总算醒了过来,却半天说不出话,只是不停地揉着胸口。“对不起,我真的没想到会吓着你,本来是想逗你笑的。”“没事,是我胆子太小了。”嫣红好不容易才调匀了体内的气息,却暗自叹道:

我是不是老了,干不了这行了。怎么胆子变得这么小。

其实无论谁的床下有一个通向死亡的洞穴,又刚刚杀死一个素不相识,毫无恩怨的人,也会对鬼魂一类的事变得特别敏感。“不过,你以后可别这样顽皮了,人吓人真会吓死人的。”

那人点了点头,又扮了个鬼脸,这次嫣红没害怕,又笑了。“对了,你走路怎么跟猫似的,我真的没听见你进来。”“这屋里都铺的厚厚的地毯,走在上面当然没声音了。”“那你进来时,我正在干什么哪?”嫣红又警觉起来,她在计算来人从门口走到床前这段时间里,自己在干什么。

会不会被他看到自己打开那个神秘的洞穴,把公孙绝扔下去?如果是那样的话,她又得往那洞穴扔下一具尸体了。“你在铺床,然后便坐在这里发呆,是在想你的情郎吧?”那人还是一脸的嬉笑。“情你个头。”嫣红伸出纤纤玉指,点在那人额头上。

她平时看到的都是那些色中饿鬼的淫笑,即便是外面的道学君子,和她单独在一起时,脸上堆满的也都是让她既恶心、又不得不勉强忍耐的淫笑。

可是此人的笑容却像是灿烂阳光下孩童的笑,那种毫无城府,毫不掩饰,能让你一眼看透内心的笑,也正是这种笑,解除了她的警觉和敌意,甚至也忘记了自己和他的关系。

在她心里他们不像是妓女和嫖客,而变得和朋友一样了。“你贵姓?”“我姓马,马如龙。”“是马公子啊,你怎么自己进来了,没人拦你吗?”嫣红心里纳闷:

外面那些人都睡死了吗?怎会让人闯进自己的房里?只有没有客人的姑娘房里才会任由客人出入,那也应该有侍者引领,自己的房门前一定是挂的“有客”的灯笼啊。“有人拦我怎么能进来?”马如龙施施然在床前的一张躺椅上躺下,好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你一定是偷着溜进来的。”嫣红想明白了,却也感到后怕。如果他早进来一会,自己岂不是也要违心地毁掉他。

看着他那张大男孩儿似的脸,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狠下这份心。

马如龙得意地一笑,真像孩子做了件自鸣得意的蠢事一样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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