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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8 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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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 杰克·伦敦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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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试读:

译者序

杰克·伦敦(1876-1916)是中国读者十分熟悉和喜爱的一位美国作家,提起他的作品来,中国读者大都耳熟能详。他在中国受欢迎大概和他是劳动人民出身有关,而且他曾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思想,他的作品还涉及美国底层社会劳苦大众的生活等等。但这些只是部分原因。撇开阶级的标志,他的作品本身的确是非常吸引人的,其中交织着强烈的现实主义和人道主义情感色彩,具有主题清晰、故事性强、语言生动、笔法娴熟等特点。

中篇小说《

野性的呼唤

》是使杰克·伦敦蜚声世界文坛的最重要作品之一,是他“北方故事”中的一篇杰作。故事以狗做寓言,表达了环境决定论和强者生存的观念。通过狗恢复野性变成了狼,说明进化过程中也有返祖的可能。《德布兹的梦想》是作者社会题材作品中的一篇代表作,这篇故事把工会组织的总罢工对美国工业社会造成的毁灭性影响,描述得惊心动魄。《铁道生涯》属于流浪汉文学,其中全部九篇随笔所描述的流浪生涯都是作者本人的亲身经历,是一种经过艺术加工的自传体随笔。1907年发表时冠以《铁道生涯》这一总标题,因为文中描述的流浪生活是以横贯北美的铁路沿线为背景,并以扒火车为主要流浪活动的。

杰克·伦敦在短暂而丰富的一生中,写出了五十多部作品,其中的重要作品在全世界被译成六十多种文字,广为流传,畅销不衰。在我国,杰克·伦敦的主要作品历来不乏译本,但语言在发展,对原作的理解也会因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或深化,总需要有新的译本出现。译者在研究杰克·伦敦作品的基础上,翻译了作者的主要作品。现将这三部作品以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为名,合为一集,奉献给所有喜爱杰克·伦敦的读者。贾文浩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英语学院野性的呼唤第一章进入蛮荒

过去是那样无拘无束,

旧习随时从心底跳出;

冬眠的野性蛰伏已久,

一朝解禁闭再度复苏。

巴克不看报,不然他就会明白快有麻烦了,而且不只他一个,从普吉特湾到圣迭戈沿海一带,每一条健壮的长毛狗都不能幸免。因为有人在冰天雪地的北极摸索搜寻,居然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再加上轮船公司和运输公司对这一发现大吹大擂、推波助澜,结果很快便有成千上万的人一窝蜂涌向北面。

巴克住在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谷的一所大宅子里,人们管这宅子叫米勒法官府。宅子远离大路,隐蔽在树木丛中,透过树枝的缝隙,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房子四周那宽大阴凉的围廊。几条鹅卵石车道蜿蜒穿过大片草坪,一直通向房子。道旁有两排高大的白杨树,树枝连接在一起,浓荫如盖。房子后面比房子前面还要开阔,这里有好几个宽大的马厩,常有十几个马夫、男仆扎堆儿聊天;有几排仆人们住的平房,上面爬满了藤条;有排列得齐齐整整的棚舍仓房,一眼望不到头儿;有长长的几排葡萄架,大片翠绿的牧场、果园、莓子园。接下来就能看到那口哗哗出水的水井,还有井口的水泵房,旁边还建有一个大水泥池,米勒法官的孩子们早上来这儿晨浴,下午来这儿纳凉。

这么大一片庄园,统统归巴克管辖。他就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如今已经四岁了。当然啦,除了他还有别的狗,这么大的一个地方不可能没有别的狗,可是他们都不算数。他们只不过来来去去,扎堆儿住在狗窝里,要不就是悄无声息地安顿在屋里的一个小角落。名叫图兹的那条日本哈巴狗,还有名叫伊萨贝尔的那条无毛狗,就是这个样子,这帮可怜虫难得把鼻子伸到门外边,或者是把脚踏到院子里面去。另外还有不少猎狐狗,少说也有二十条。有时候,图兹和伊萨贝尔在大群手持扫帚、拖把的女仆保护下,从窗口向外看那群猎狐狗,这帮家伙便穷凶极恶地冲他俩一阵狂吠,吓得两个可怜虫心惊肉跳。

但是巴克既不是养在屋子里的狗,也不是住在狗窝里的狗。整个庄园都是他的领地。他和法官的几个儿子一块跳进游泳池戏水,一块而去打猎;陪法官的两个女儿莫丽和爱丽丝早晚出去散步;寒冬的夜晚,他在书房熊熊的炉火边,蜷伏在法官的脚下;他把法官的几个孙子轮着驮在背上玩耍,在草地上推着他们打滚,护着他们冒险走到马厩院里的水槽边去,有时候走得更远,一直走到驯马围场、莓子园那边。在猎狐狗面前,他高视阔步;遇到图兹和伊萨贝尔,他压根儿就不拿正眼瞧他们。因为他才是这里的主宰——主宰着法官米勒庄园的所有飞禽走兽,连人也包括在内。

他父亲叫艾尔莫,是一条高大的圣伯纳德狗,向来都是形影不离地陪着法官。巴克总是学着父亲的一举一动。跟他母亲沙普比起来,他父亲的个头并不大——体重只有一百四十磅——他母亲是个苏格兰牧羊犬。不过父亲这一百四十磅的块头上,还添了一种尊严,这是舒适的生活和大家的尊敬带给他的,于是他身上便带有了一种王者派头。从小到大这四个年头里,他一直过着贵族的优裕生活,养成一副高傲的模样,简直有点自命不凡,就像个孤陋寡闻的乡绅有时候表现的那样。尽管如此,他依旧是生龙活虎,并没有堕落成养尊处优的室内巴儿狗。凡打猎之类的户外活动他统统参加,所以锻炼得身强体壮,脂肪少而肌肉发达;他和那些爱洗冷水浴的族类一样,热爱水也成了他强身健体的一个秘方。

这是一八九七年的秋天里巴克的情况,那一年,克朗代克发现金矿,吸引了大批淘金者,从世界各地涌向这个冰天雪地的北极地区。不过巴克不看报,他不知道那个叫曼纽尔的花匠帮手不够朋友。这家伙有个改不掉的坏毛病,热衷于中国式赌博,而且赌起来还有个致命的弱点——痴迷于一种赌法;所以他注定了要倒霉。这个赌法非得有钱才行,而他当花匠帮手的工钱,连养活老婆和他那一大堆孩子都不够。

那天夜里曼纽尔的背叛行为让巴克终生难忘。当夜,法官去参加葡萄种植协会的一个会议去了,孩子们都忙着组织一个体育俱乐部。谁都没看见他和巴克穿过果园走出去,巴克以为这不过是出去散散步。谁也没看见他们来到那个叫作“学府”的信号停车站,只除了一个人。只听那人和曼纽尔交谈了几句,随后便发出叮当作响的钱币声。“你该先把货捆一下再交货吧,”陌生人不满意地说,曼纽尔便用一根结实的绳子,在巴克脖子上戴着的项圈下面系了一个双扣。“你只要一拽,就能勒得他透不过气来,”曼纽尔说,那陌生人哼了一声,表示满意。

巴克默不作声,不失尊严地任由绳子套在自己脖子上。这的确是个不同寻常的举动,但他已经学会了信任认识的人,相信他们比自己聪明。不过,绳子一交到那陌生人的手里,他便咆哮了一声,发出威胁。他这只不过是表示一下自己的不满,而以他自己的尊严,他以为这样表示一下就足可以算是一个必须服从的号令了。不料脖子上的绳套却被突然勒紧,勒得他差点儿背过气去。他勃然大怒,猛地向那人扑去,还没扑到那人,却被绳套卡住了脖子,被轻巧地一扭,便四脚朝天摔倒在地上。接着绳套无情地勒紧,巴克拼命地挣扎,舌头从嘴里耷拉下来,宽阔的胸脯剧烈地起伏。他有生以来从没有受过这么恶毒的虐待,从没有发过这么大的脾气。但是他的力气渐渐不支,眼前一片模糊,火车看见信号旗停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知觉,被那两人抬起来扔上了行李车。

苏醒过来后,觉得舌头隐隐作痛,晃晃悠悠像是躺在什么车上一直往前走。忽听响起一声汽笛,他这才明白自己身在何处。他老跟法官搭火车旅行,自然知道坐在行李车里的感觉。他睁开眼睛,目光射出无法遏制的怒火,仿佛一个被劫持的国王。那人一看不妙,立刻扑过来抓他的脖子,但他比巴克晚了一步,被巴克一口咬住了手,死死咬住不放,直到又一次被勒得失去了知觉。“嘿,有疯病哩。”那人说,一面把那只被咬得血肉模糊的手遮挡住,免得被行李员看到。行李员听见打斗声,已经跑过来了。“我替老板带他到旧金山去,那儿有个高明的兽医,说是能治好他这病。”

关于那天夜里的旅行,那人在旧金山海边的一家酒吧后面的小棚屋里绘声绘色地叙述了一番。“我就得这五十块,”他不满意地说,“以后哪怕给一千块现钱,我也不干了。”

他的手上包着一块血糊糊的手绢,裤子右裤腿从膝盖到脚踝全撕开了。“那家伙得了多少?”酒吧老板问道。“一百块。”那人答道,“老天在上,一个子儿也不少。”“这么说总共是一百五十块喽,”酒吧老板算计着,“这狗的确值这么多,不然的话,就是我这脑袋不够用了。”

狗贩子揭开血糊糊的手绢,看了看自己那只被咬破的手。“我要不得狂犬病才怪——”“该得,因为你天生就是被吊死的料。”酒吧老板大笑了一声。“来,先帮我一把再走。”他又加了一句。

巴克昏昏沉沉,喉咙和舌头疼得要命,已经被勒得半死不活了,可他还打算向虐待他的家伙示威。但是他又被摔倒,又一再被勒得喘不过气来。后来他们总算锉断了他脖子上那个厚重的铜项圈,解掉了绳套,把他扔进了一个笼子一样的板条箱里。

后半夜他一直躺在板条箱里,生着闷气,感到受了奇耻大辱。他无法理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想叫他做什么,这帮陌生人?为什么把他关在这个狭窄的板条箱里?他不明白为什么,但他隐约感到大难临头了,这种预感沉甸甸地压迫着他。夜里有几次棚屋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他就一跃而起,眼巴巴地盼着看到法官的身影,就是看到孩子们也好。可是每次看到的总是酒吧老板那张胖乎乎的脸,就着昏黄的蜡烛光窥视他。每一次,巴克嗓子里已经颤动着的欢叫,总会变成一种恶狠狠的咆哮。

但是酒吧老板没理他,到了第二天早晨,进来四个凶神恶煞、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汉子,把板条箱抬了起来。巴克心想这下坏了,准是要对他下毒手了,就隔着板条,冲他们怒吼起来。可是这些人却只是哈哈大笑,还拿棍子伸进板条箱戳他,他立即奋起还击,拼命咬他们的棍子,后来他明白了这些家伙就是要试一试他,才强忍怒火,卧下来,任由他们把板条箱抬上一辆马车。接下来,他就一直被关在那个箱子里,经过许多次倒手。先由快运公司的人员看管;再由另一辆马车运走;又放在手推车上,和一堆杂七杂八、形状各异的箱子包裹一块儿装上一条渡轮;下了渡轮又被手推车推进一个偌大的火车站,最后总算被安置在了一节快车车厢里。

两天两夜,呼啸的火车头拖着这节快车车厢一直奔跑,两天两夜,巴克没吃没喝。车上的邮差想和他套近乎,他一肚子的气正没处撒,便冲他们咆哮,他们便也不客气地戏弄他。直气得他浑身发抖、口吐白沫,禁不住蹿起来扑向板条栅栏,他们反而乐得哈哈大笑,还奚落他。尤其可恨的是他们还学癞皮狗的样儿,冲他又吼又叫,还捏着鼻子学猫叫,摆动手臂学鸡叫。无聊透顶,他心想。可是这毕竟越发损害了他的尊严,所以他越忍越气。他倒不太在乎饿肚子,但是没水喝让他渴得忍不了,把他煎熬得义愤填膺,怒气冲天。此时的他,已经变得十分激愤敏感,受到的虐待加上喉咙和舌头火烧火燎、又肿又痛,像火上加油一样,使他心中的怒火熊熊燃烧。

有件事令他感到欣慰:脖子上的绳子解掉了。那条绳子让那帮家伙占了便宜;既然解掉了,他可要给他们点儿颜色瞧瞧。他们休想再给他脖子上拴绳套。这事他打定了主意。两天两夜他没吃没喝,两天两夜他饱受折磨,心里郁积起来的愤怒,会一股脑儿发泄到第一个胆敢挑衅的家伙头上,无论他是谁。他两眼布满血丝,整个变成了一个凶神恶煞。变得这么彻底,就连法官本人见了他,怕也不敢认了。到了西雅图,快车上的邮差们把他扔下车以后,都松了一口气。

四个人小心翼翼地把板条箱抬下马车,抬到一个高墙围起来的小后院里。出来个大块头汉子,穿一件松领口红毛衣,在车夫的登记簿上签了字。准是这家伙,巴克心里揣摩着,又要挨他的折磨了,想到这儿他忍不住猛撞箱子上的板条。那汉子冷笑了一声,取来一柄短斧、一根木棒。“难道你现在就要把他放出来?”车夫问道。“说得对,”那汉子答道,说罢照板条箱啪地劈了一斧。

抬箱子的四个人应声四下散开,爬到了墙头上,准备在这个安全的位置观看一场好戏。

巴克猛地扑向劈碎的木条,狠咬、撕扯。斧头从外面劈在哪里,他就从里面扑向哪里,咆哮狂吠,心急火燎,恨不得立即冲出板条箱,而那个穿红毛衣的汉子镇定自若,却也正是要把他弄出来。“好啦,你这红眼魔鬼,”那汉子说,这时他已经把板条箱劈开一个大口子,那尺寸够让巴克的身体通过了。汉子一边说着一边把斧子丢开,把那根木棒换在右手上。

这时,只见巴克收拢身体准备向前猛扑,毛发倒竖,口吐白沫,血红的眼睛里射出两道疯狂的光芒,活脱是个红眼魔鬼。他那一百四十磅重的愤怒躯体,加上两天两夜受禁闭的激愤,像离弦的箭,嗖的一声,照准那汉子迎面扑去。刚扑到半空,就在牙齿快要咬住那汉子的一刹那,他猛地挨了重重一击,疼得浑身一抖,停止了冲击,上下牙喀巴一声紧咬在一起。他身体一翻,背朝下跌落在地上。他这辈子还没有挨过棒子打,一时间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发出一声尖厉的吠叫,猛翻身,又腾空跳起。再次遭到重击,惨落在地。这次他明白了,原来是那根大木棒,可是他在狂怒之中,哪里顾得上防备。他发起十几次攻击,每次都被那根木棒击退,被打翻在地。

挨了特别凶狠的一击后,他费力地爬起来,头晕目眩,无法继续进攻。他浑身无力、步履蹒跚,血从鼻孔里、耳朵里直往外流,他那一身漂亮的毛皮沾满了血污。接着,那汉子又不慌不忙地照准他的鼻子猛敲一棒。与这一棒带来的钻心剧痛相比,他先前经历过的全部痛苦简直都不算什么了。他怒吼一声,仿佛一头凶猛的雄狮,又一次朝那汉子猛扑过去。可是那汉子把木棒从右手换到左手上,冷冷地出手,一把抓住他的下颌,先朝下再朝后猛扭,扭得巴克在空中翻了一整圈,又翻了半圈,然后跌落下来,头和胸重重碰在地上。

他又努力冲击了最后一次。那汉子故意留了这一手,一直等到这会儿才用,这一要命棒把巴克打得瘫倒在地,彻底失去了知觉。“我说什么来着,他可真是个驯狗高手。”躲在墙头上的一个人兴奋地叫喊着。“我看还是哪天去看驯马吧,每个礼拜天都有两场。”车夫说,一面爬上马车赶车上路。

巴克苏醒过来,但并没有恢复体力。他躺在刚才倒下的地方,暗暗观察着穿红毛衣的汉子。“‘名字叫巴克。’”那汉子独自念着酒吧老板的发货信,通知他提取板条箱和箱子里的货物。“哈哈,巴克,我的孩子,”他用友善的口气说,“咱俩只不过发生了点小小的吵闹,最好就到此为止了吧。你明白了你的地位,我也明白我的地位。要是做条好狗,一切都会顺利,前途是光明的。要是做条坏狗,我会打得你吃不了兜着走。明白吗?”

他一边说着,一边就放心大胆地拍了拍刚被他毒打过的狗脑袋。经他一摸,巴克禁不住毛发倒竖,但还是忍住没有反抗。那汉子还拿水给他喝,他立即痛饮了一番,后来又拿生肉给他吃,他狼吞虎咽,从那汉子手里吃了一块又一块。

他吃了败仗(这他明白),但他并没有被驯服。有件事他算彻底弄明白了,那就是不能跟手拿棒子的人斗。他记取了这次教训,一辈子也没有忘记。那根棒子就是个启示,教会了他服从原始法则,不过他只学了一半,实际生活中还有更严酷的方面。他无所畏惧地面对这个现实,不过却也充分利用自己那深藏在本性中现在被唤醒的狡诈来对付这个现实。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又有些狗陆续到来,有的关在板条箱里,有的用绳子拴着,有的温顺,有的狂暴、咆哮,和他来到时一样;他看到这些狗一个个全都归顺了穿红毛衣的汉子。一次又一次,当他目睹那惨烈的场面,他就把那个教训更深切地铭记心中:手持棍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则的人,就是必须服从的主人,不过倒也犯不上去讨好他。巴克从来不去讨好谁,可他的确看到不少被打服的狗向那汉子大献殷勤,见了他摇尾巴,又舔他的手。他也见识过一条刚烈的狗,既不讨好谁,也不服从谁,结果在残酷的驯服中被活活打死了。

常有些人来这地方,都是些陌生人,和穿红毛衣的汉子争得面红耳赤,巧言周旋,玩尽了各种伎俩。每次都有钱在他们之间过手,然后陌生人就会牵走一条或几条狗。巴克心里直纳闷,他们这是到哪里去了,因为他们只要一走,就再也没见回来过。巴克对自己的未来深怀恐惧,每次都暗自庆幸没有人选他。

但是终于轮到他了。有个又瘦又干的矮个子看上了他,这人英语说得一塌糊涂,听上去很怪,满嘴粗话,大呼小叫的,巴克一点儿都听不明白。“妈的!”他的目光落在了巴克身上的时候,忽然叫了一声。“那条狗棒极了!对不?多少钱?”“三百块,跟白送差不离了,”穿红毛衣的汉子脱口答道,“再说花的是公家的钱,你怕什么,是不,波罗特?”

波罗特咧嘴笑了一笑。由于异常大的需求量,狗的价格扶摇直上,这个价钱买这么一条狗,也还算公平合理。加拿大政府当然不想吃亏,也不想让公文在路上耽搁。波罗特对狗很在行,他一见巴克,就知道这是条千里挑一的好狗——他心里说:“该是万里挑一才对。”

巴克看见那人拿出钱来交给了穿红毛衣的汉子,所以这瘦干巴矮个子牵走他的时候,他并不感到意外。和他一块儿被那人牵走的还有一条温顺的纽芬兰狗,名叫“卷毛”。那是他最后一次见穿红毛衣的汉子,随后他和卷毛在“独角鲸号”轮船甲板上,望着西雅图渐渐消逝,那也是他最后一次看见温暖的南方。波罗特把他和卷毛牵到底舱,交给了一个名叫弗朗索瓦的黑脸大汉。波罗特皮肤黝黑,因为他是个法裔加拿大人;弗朗索瓦的皮肤更黑,因为他是法裔加拿大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儿。在巴克的眼里,他们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另一种人(他注定要见到更多),尽管他对这些人并没有产生什么好感,但他心里还是渐渐对他们敬重起来。没过多久他就看出来波罗特和弗朗索瓦都是好人,能冷静而公正地掌握法则,跟狗打交道十分在行,绝对不会上狗的当。

在“独角鲸号”轮船的底舱里,巴克和卷毛与另外两条狗相遇,待在一起。其中一个浑身雪白,高大健壮,来自斯匹次卑尔根岛,是被一个捕鲸船船长从那个岛上带走的,后来又跟着一个地质考察队去过加拿大北部那片寒冷的不毛之地。这家伙面似友善,其实奸诈,给你一副笑脸,心里藏着鬼胎,比方说,第一顿饭就把巴克那一份偷走了。巴克发现后立即扑过去收拾他,这当儿,弗朗索瓦一个响鞭先抽在窃贼身上;接下来并没有打巴克,还让他收回了那块骨头。弗朗索瓦这一着很公平,他暗自思忖,于是这个印第安混血儿赢得了巴克的尊敬。

另外那条狗和谁都不冷不热;不过他也不打算偷新伙伴的食物。他性格郁闷孤僻,曾明白地向卷毛表示,他就喜欢独处,要是有谁不让他安静独处的话,可别怪他不客气。他名叫“大福”,总是吃了睡,睡了吃,要不就是伸懒腰打哈欠,任凭什么他都没兴趣,就连“独角鲸号”穿过了夏洛特王后海峡时,轮船着了魔似的前后摇摆,左摇右晃,剧烈颠簸,他也照样无动于衷。巴克和卷毛紧张得要命,都快吓疯了,而他却仿佛不胜其烦似的抬起头来,无精打采地看了他们一眼,便又倒头接着睡他的觉。

螺旋桨日夜旋转,轮船不停颤动,天天如此,周而复始,但是巴克明显地感觉到天气变得越来越寒冷了。终于在一天清晨,螺旋桨平静下来。“独角鲸号”轮船上弥漫着一种兴奋的气氛。他觉察到了这种气氛,另外那几条狗也都觉察到了。他预感到就要发生什么新的情况了。弗朗索瓦用皮带把他们一一拴好,牵到甲板上。刚一踏上寒冷的舱面,巴克一脚踩进了一层白白的软软的东西里面,很像是泥巴,不由得哼了一声蹦了回来。这白色的东西还纷纷扬扬从天空往下落。他浑身抖擞了一下,可是这东西还是不停地往他身上落。他好奇地把鼻子凑过去闻了闻,伸出舌头舔了舔。感觉像给火烧了一下似的,不过转眼就没感觉了。这让他好生奇怪,忍不住又试了试,结果还是一模一样。旁边的人见此情景,哈哈大笑起来。他感到一阵羞愧,却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因为这是他平生头一次看见雪。第二章棒牙法则

巴克在迪亚海滩度过的第一天真是一场噩梦。每时每刻都充满了震撼惊骇。他突然被人从文明的中心抓走,扔到了蛮荒的原始腹地。这可不是成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懒洋洋地吃饱了晒太阳的日子。这里没有安宁,不能休息,也不存在片刻的安全感。一切都处在混乱忙碌之中,每时每刻都有性命之忧、伤身之虞。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因为这里的狗和人绝不是城里的狗和人。他们野性十足,无一例外,根本不知道有法律这一说,只知道一种棒牙法则。

这帮家伙打起架来像狼一样凶狠,那种残暴的打架场面巴克还从来没有领教过,头一次这种经历给了他一个终生不忘的教训。没错,这只是一次间接的经历,否则他就不会活下来从这次经历中长见识了。受害者是卷毛。当时他们在一个原木搭建的店铺附近露宿,卷毛主动上前去对一条爱斯基摩狗表示友好,那条狗还不及她一半大,个头跟一条成年狼差不多。冷不防,那条爱斯基摩狗闪电般蹿过来,只听咔嚓一声,牙齿发出金属碰撞的声响,旋即又闪电般蹿开去,只见卷毛脸上已经是皮开肉绽,从嘴角到眼睛撕开一个大口子。

这是狼打斗的方式,打了就跑;可是这事还没完呢。突然间,打斗现场一下子跑来三四十条爱斯基摩狗,不动声色地把打架的两条狗团团围住,严阵以待。巴克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那样不动声色、严阵以待,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那么迫不及待地舔着自己的牙齿。卷毛朝对手扑去,对手又咬了她一口,扭脸就跑。卷毛又一次朝对手扑去,这次对手用胸脯抵挡她,这奇特的迎击一下就把卷毛撞翻在地,她再也没能站起来。那些观战的爱斯基摩狗等的就是这一下子。他们一拥而上,咆哮撕咬,卷毛被压在一大群长毛躯体底下,发出尖厉的惨叫。

事情来得太突然、太出乎意料了,着实让巴克感到不寒而栗。他看见斯皮兹耷拉着血红的舌头,模样像是在大笑;他还看见弗朗索瓦挥舞着一把板斧冲进乱作一团的狗群,还有三个人拿着棒子帮他驱散狗群。从卷毛倒下到攻击她的最后一条狗被棒子打走,不过两分钟的光景。但是卷毛已经瘫在地上断了气,雪地上一片狼藉,血迹斑斑。卷毛简直被撕成了碎片,气得黑脸混血儿站在她身边破口大骂。这情景在巴克睡梦中反复出现,搅得他睡不安稳。原来是这样,这种较量毫无公平可言。一旦倒下,你就玩儿完了。好吧,他要牢牢记住,无论如何也不能倒下。斯皮兹又吐出舌头笑起来,从那一刻开始,巴克就对他怀恨在心,那是一种终生不变的仇恨。

卷毛的死带给巴克一个剧烈的震动,他还没来得及平静下来,就受到了另一个震动。弗朗索瓦在他身上系了一套皮扣带。这是一套驾驭狗的绳具,就像原来在家见到马夫往马身上套的那一种。于是就像他曾见到过马干活儿那样,他也被迫开始干活儿了,拉着雪橇载着弗朗索瓦进了山谷边的森林,拉回满满一雪橇柴火。这简直是让他当牛做马,他的尊严受到了严重伤害,不过他很聪明,并没有因此而反抗。他坚定地干起来,而且干得很卖力,尽管这话儿对他来说还是很陌生的,从来没有干过。弗朗索瓦很严厉,说一不二,命令要立即服从,他仗着手中的皮鞭,把一群狗调教得俯首帖耳、唯命是从。大福驾辕很老练,一见巴克不吃劲,就咬巴克的后腿。斯皮兹是条领头狗,本领不亚于大福。尽管他没法动不动就咬巴克,可他老是对巴克龇牙咧嘴,给以严厉的教训,要不就略施技巧,猛地绷紧缰绳,把巴克弹回到应该保持的位置上去。巴克学得很快,凭着两个伙伴的带领监督、弗朗索瓦的指导训练,他有了显著的长进。回到营地之前,他就学会了一听到“嚯”的吆喝声就立马站住。一听到“么式”的吆喝声就立马起步,转弯时要跑外圈,装着货的雪橇下坡时会追着他们的后腿飞速滑行,这时要离驾辕的狗远一点儿。“这三条狗真棒!”弗朗索瓦跟波罗特说,“瞧那小子巴克,拉起橇来跟他妈玩命似的。用不着我怎么教,他一学就会。”

到了下午,赶去送急件的波罗特,又带了两条狗回来。他管这两条狗叫“比利”和“乔”,这一对儿是兄弟俩,是地道的爱斯基摩狗。虽说哥俩是同胞兄弟,脾气性情却截然不同。比利有个毛病是脾气太好,乔则恰恰相反,性格内向,脾气暴躁,眼睛总是恶狠狠的。巴克对他俩一视同仁,都当成伙伴看待,大福压根儿不搭理他俩,斯皮兹则扑上去咬了弟弟又咬哥哥。比利并不想惹是生非,和气地摇着尾巴,见这样做没用,扭头就跑开了。斯皮兹的尖牙咬到他腰上的时候,他禁不住叫了起来(还是那种和气的声调)。可是无论斯皮兹怎样绕圈挑衅,乔总是原地转动,面向来犯者竖起鬃毛倒伏双耳,抽动鼻子咆哮示威,猛咂嘴巴,眼睛里露出两道凶光——一副负隅顽抗的困兽模样。那样子非常可怕,斯皮兹也怕他三分,本想给他个下马威,见此情景只好作罢;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转而扑向息事宁人呜呜乞和的比利,一直把他追逼到营地边缘。

天黑之前,波罗特又弄来一条狗,是一条爱斯基摩老狗,躯干长而瘦,憔悴干瘪,脸上有打斗留下的累累伤疤,只剩了一只眼睛,闪烁着凛然不可侵犯的光芒,其威严令人敬畏。他名叫索雷斯,那意思是“暴君”。和大福一样,他什么也不要求,什么也不给予,什么也不期待。只见他慢慢悠悠从容不迫地走到大家中间,就连斯皮兹也没敢招惹他。他有个特点,不幸被巴克发现,那就是他不喜欢别人从他的瞎眼那一侧靠近他。巴克无意中犯下了这个错误,意识到自己做事欠考虑,可是已经晚了,索雷斯猛地扑上来把他肩膀上撕开一道三英寸长的口子,露出了骨头。从此以后,巴克决不到他瞎眼那一侧去,直到分手,他俩之间再也没有出过什么麻烦。索雷斯有个唯一的明显愿望,就是和大福一样孤身独处;不过巴克到后来才明白,他们个个都有另外一种更重要的志向。

那天夜里,巴克遇到了睡觉的重大问题。帐篷里点着一支蜡烛,在白茫茫的原野上发出一丝儿温暖的光芒;于是他自然而然地走进了帐篷,不料却遭到了波罗特和弗朗索瓦两人劈头盖脸一顿痛骂,还随手抄起器具砸过来,惊得他连忙逃回到寒冷的野地里去了。

朔风呼啸,吹得他浑身发冷,更不用说肩上还有个新添的伤口,疼得直钻心。他卧倒在雪地上打算睡觉,可是冰雪把他冻得浑身打战,无法忍受,只好又站起来,在帐篷周围转悠,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他发现这周围哪儿都是一样的冷,而且黑地里随时都会冷不丁蹿出恶狗来袭击他,于是他也竖起脖子上的鬃毛,一阵狂吼(他学得挺快),就镇住了来犯者,不敢再找他的麻烦。

后来他总算想出了一个主意,回去看看同伴们是怎么睡觉的。可他一看却大吃一惊,同伴们连个影子也看不见。于是他又在营地上转悠了一阵,找他的同伴。找了一圈连一个也没找着。莫非他们在帐篷里?不可能,一进去就会被哄出来的。那么他们究竟上哪儿去了呢?他心里直纳闷,夹着尾巴,浑身哆嗦,绕着帐篷一直转悠,漫无目的,感到十分寂寞。忽地一下,他的前爪陷进了雪里,有什么东西被他踩得扭动起来。他一惊,猛地抽回前爪,竖起鬃毛一阵狂吼,对这看不见、不了解的东西很害怕。但是一声友好的轻唤回应了他,他这才放了心,又上前去看个究竟。一股热气从雪里冒出来,钻进了他的鼻孔。原来是比利,只见他蜷缩着身体,躺在积雪下面,正和气地哼着,还扭动了几下表示友好,为了求得平安和睦,甚至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巴克的腮帮。

又上了一课。看来他们就是这样睡觉喽。巴克满有信心,也选了一块地盘,费了半天劲才挖好了一个雪洞。不久他身上散发出的热气就弥漫在了雪洞里,他也就暖暖和和地睡着了。在这漫长而辛苦的一天之后,他睡得十分香甜,不过一直有噩梦搅扰,在梦里他还是不断地狂吼、打斗。

一整夜他眼皮连一次也没睁开过,一觉睡到营地的嘈杂声把从睡梦中吵醒。刚醒来他一时没弄清自己在什么地方。夜里下了雪,把他整个儿埋住了。雪像墙一样把浑身压住,使他感到一阵惊恐——那是野兽对陷阱的惊恐。这是一个迹象,表明他在自己的生活中正向祖先的生活回归。因为他是条生活在人群当中的狗,跟人生活得太久了,凭自己的经验,压根儿不懂什么是陷阱,所以自己不会产生这种惊恐。出于本能,他浑身的肌肉都在抽动收缩,脖子后面直到肩头的鬃毛都竖了起来,尖厉地大吼一声,嚯地一下腾空跳起来,猛地发现自己置身于炫目的白昼,飞起一团雪雾弥漫在自己周围。脚还没着地,他已经回过神来,明白了自己是在什么地方,想起了自己被曼纽尔带去散步以来发生的一切,直到昨夜挖洞的情景。

他刚一露面,弗朗索瓦便兴奋地高喊起来:“瞧咱怎么说的?”这家伙对波罗特大声嚷嚷道,“巴克这小子学得可真够快的。”

波罗特一副正儿八经的神色,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他身为加拿大政府的信使,随身带有重要公文,急于弄到最有能耐的狗,搞到巴克的确叫他满意极了。

一个钟头之内,队伍里就又添了三条爱斯基摩狗,总数达到了九条。又过了不到一刻钟,所有的狗都套上了缰绳,随后便出发踏上了通往迪亚峡谷的雪路。离开这里巴克倒挺高兴,要干的活儿是累了点儿,他倒也没有觉得太难受。他有点纳闷,怎么会有这么迫切的情绪,使全队上下奋发鼓舞,也使自己受到了感染。还有更让他惊讶的情形,大福和索雷斯变样了。他俩是新来的,一套上缰绳就变得不一样了。他们身上那种懒散麻木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只见他俩又机警又活跃,努力干好自己的工作,不管队伍停顿下来还是乱了队形,只要工作稍有延误,他俩就会暴跳如雷。干这拉雪橇的苦力,似乎是他们的本分,是他们生存的最高体现,是他们生命的唯一目标,是他们赖以获得乐趣的全部源泉。

大福是驾辕狗,前面拉套的依次是巴克和索雷斯,再往前隔着挺大一段距才是其余的狗,一字儿排开紧紧跟在领头狗身后,担当领头狗职责的是斯皮兹。

巴克的位置是故意安排的,处在大福和索雷斯之间,这样他就会学到本领。他的确学得快,他俩也很会教,一看到错误马上纠正,用他们的尖牙当训练工具。大福聪明正直,从来不会无缘无故咬巴克一口,而凡是需要调教的时候,又决不会少咬一口。大福背后还有弗朗索瓦用皮鞭给他撑腰,所以巴克认识到,与其报复,还不如改正错误来得划算。一次,队伍停下来稍事休息,出发时巴克被绳子缠住,耽误了时间,于是大福和索雷斯一块儿扑上来,恶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却也把绳子弄得更乱了。不过后来他干活儿特别小心,再也不弄乱绳子了。一天还没完,巴克就干得非常熟练,两个伙伴也就差不多不再咬他了,弗朗索瓦的皮鞭声也很少听见了。波罗特甚至还很体贴巴克,把他的脚一只一只抬起来,细细查看了一遍。

他们实实在在地跑了一整天,跑过峡谷,穿越平原,翻过鳞山,越过林带,掠过百丈冰崖,千尺雪堆,最终翻越了奇尔库分水岭。山岭雄踞咸水和淡水之间,威严地守卫着悲凉孤寂的北方。一路上风驰电掣,经过一连串死火山口形成的湖泊,直跑到深夜,才赶到班尼特湖口的大片营地。这里聚集着成千上万的淘金者,都在打造小船,预备春天冰雪融化成河的时候使用。巴克在雪地上挖了个洞,到这时早已累得筋疲力尽,便一头钻进雪洞里睡了。可是一大早就被轰起来,在寒冷的黑暗中,和伙伴们一起套上了雪橇的缰绳。

那天他们一口气跑了四十英里,因为雪道是压瓷实了的;可是接下来的一天,以及这以后一连许多天里,他们无路可循,只好自己开道,十分辛苦不说,还不出路。一般波罗特总是走在队伍最前面,脚上穿着带蹼的鞋,把雪先踩瓷实,好让大伙拉橇走得容易一点儿。弗朗索瓦在雪橇右首驾橇,偶尔也和波罗特换一下,不过并不常换。波罗特急得很,他对冰的性质很了解,为此很得意,因为这是必不可少的知识。秋天的冰薄得很,而水流迅疾的地方,又根本不结冰。

日复一日,巴克在茫茫雪道上干着拉橇的苦役,也不知那天是个尽头。他们总是天不亮就动身,天边刚露出一道鱼肚白,他们早已把大段的路程甩在了身后。而且又总是在天黑之后才安营扎寨,吞几口鱼肉就钻进雪里睡了。巴克总吃不饱,给他每天的口粮就是一磅半晒干的鲑鱼,吃完肚里还是空空的,天天都填不饱肚子,老是饿得肚疼。可是别的狗因为体重没他那么大,而且就在这种环境下土生土长,尽管口粮只有一磅鱼,也还过得挺滋润。

他很快就丢掉了过去那种讲究吃喝的斯文。他发现伙伴们吃得飞快,吃完自己的就抢他还没吃完的。真是防不胜防,眼睁睁看着就被抢走。这边刚轰走两三个,那边实物却早下了另一些家伙的肚。为防屡遭抢劫,他也像他们一样狼吞虎咽;在饥饿的驱使下,他也顾不得许多斯文,不属于自己的,他也瞅机会能下手就下手。他细心观察,学习领会。他看见新来的叫派克的那条狗,老装病偷懒,还老偷东西,趁波罗特不注意偷了一块咸肉。第二天巴克也如法炮制,一不做,二不休,把整块咸肉都偷走了。这下惹出了大乱子,但是他并没有受到怀疑,结果名叫大笨的那条狗代他受过了。那家伙笨头笨脑的,老是被逮个正着。

第一回偷窃说明了一点,那就是巴克可以在北极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下来。说明巴克的适应能力强,能根据变化了的生存条件调整自己的行为,如果缺少这种适应能力,就意味着很快会悲惨地死去。还表明他的道德观念也行将崩溃,眼看就要支离破碎了。在严酷无情的生存斗争中,道德观念是一钱不值的废物,简直就是一种缺陷。那玩意儿在南方还是蛮不错的,那地方讲的是博爱、友谊,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情感;而这里讲的是棒牙法则,谁要考虑那种废物,谁就是大傻瓜。要是他还把那玩意儿放在心上,他的前途可就实在堪忧了。

这个道理并不是他通过逻辑推导得出的。他不过是一个适应者,如此而已。他适应这种新的生活方式,纯粹是出于无意识。过去在格斗中不管胜败如何,他从来不曾临阵脱逃。但是那个穿红毛衣的汉子用大棒教导了他,打得他明白了一个更基本、更原始的法则。在文明环境中,他可以为道义而死,比如为了捍卫米勒法官的马鞭而死;而如今,他的文明道义已经彻底沦丧,为了免遭皮肉之苦,在捍卫道义的战斗面前,他会临阵脱逃。他并不是为了好玩才去偷东西的,而是出于难以忍受的饥饿。抢夺也并不明目张胆地干,而总是干得不声不响、狡猾巧妙,这样才能避免棒牙之灾。简言之,这样做可以让他活得更容易些。

他长进(或者说倒退)飞快,肌肉如钢铁般结实,一般的疼痛对他来说早已无所谓了。他充分地利用身体内外的一切因素,为自己服务。他能吃下任何东西,不管多么难以下咽,也不管多么不好消化;一旦吃下去,他的胃液会把一丝一毫的营养都榨取干净;而他的血液会把这营养输送到身体的最末端,用来滋养那无比坚韧结实的肌体组织。视觉和嗅觉变得异常灵敏,听觉也灵得出奇,熟睡中哪怕听到一点点极轻微的响动,也能判断得出,那响动意味着平安无事,还是潜伏危险。他学会了把夹在脚趾间的冰块咬出来;他知道在结了冰的水坑里喝水,要如何后腿站立挺直前腿,然后猛地砸碎冰面。他最突出的本领是能嗅出风向,头一天夜里就能预先知道。在树下或堤旁掘洞准备睡觉时,哪怕一丝儿风也没有,后半夜刮起大风时,他总是背风而眠,遮挡得严严实实、睡得暖暖和和。

他不仅凭实际经验学习,而且身上那早已泯灭的本能又渐渐复苏。经过无数代的驯化习性,从他身上消退了。隐隐约约,他回忆起了狗族从前的岁月,那时成群的野狗在原始森林里游荡,追捕猎物,将猎物咬死。学会撕咬、像狼一样突然袭击,这些对他来说都不算什么。这是远祖们的搏斗方式。这种特性在他体内迅速复活了。经祖祖辈辈一再使用已经成为族类遗传的本领,如今他都具备了。这些本领他用不着下功夫学习、琢磨,而仿佛就是他与生俱来的一样。漫漫寒夜,他常把鼻子对着星星,像狼一样仰天长啸,他那早已死去化作泥土的祖先们多少世纪以来,就一直是这样把鼻子对着星星仰天长啸,一直传到他身上。他的声调和祖先的声调毫无二致,那声调表达了祖先的悲哀,表达了他们对寂静、寒冷和黑暗的感受。

于是,他心底又涌起那古老的歌,象征着生命不过是一种听任摆布的玩偶,而他又恢复了原来的自己;他到这儿是因为人们在北极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是因为曼纽尔这个花匠帮手挣的钱不够养活他老婆和他那一窝小崽子。第三章争雄野性

巴克身上潜伏着一种强烈的争雄野性,在拉雪橇的路途上,条件十分恶劣,而这种野性却在与日俱增。不过这是一种难以觉察的变化。他新学会的那种狡黠,让他始终能保持镇定自若。他这时的心思全放在了适应新的环境上,心里并不轻松,他不但不主动挑起战斗,就算战斗临头也尽可能避免卷入。一贯保持小心谨慎的态度,这是他的特点。他从不轻举妄动,虽说他和斯皮兹之间恨入骨髓,但他表面上不露半点痕迹,巧妙地避其锋芒。

而斯皮兹却是锋芒毕露,这大概是因为他感到巴克是个危险的竞争对手,所以不放过每一个逞凶的机会。他甚至故意找碴儿欺负巴克,随时打算挑起战斗,拼个你死我活。要不是发生了一件不同寻常的事,上路不久就会爆发这样的战斗。那天结束时,他们来到荒凉凄惨的勒巴日湖畔露宿。当时下着鹅毛大雪,刮着刺骨寒风,到处一片黑暗,他们只能匍匐摸索,寻找栖身之地。上路后这么恶劣的条件他们还是头一回遇到。一面悬崖绝壁耸立在他们身后,波罗特和弗朗索瓦只好在湖面的冰上生火、铺开睡觉用的袍子。那顶帐篷他们扔在了迪亚,为的是轻装上路。几根漂木供他们做了柴火,可是火堆很快把冰烤化,陷下去熄灭了,他们只好摸着黑吃了饭。

巴克紧贴着挡风的崖边做了个窝。睡在里面又温暖又舒服,弗朗索瓦把在火堆上融化的鱼分给大家吃的时候,他都不情愿离开。可是等他吃完自己那一份回来时,却发现自己的窝被占了。一声表示警告的低吼声告诉他,来犯者是斯皮兹。巴克本来一直都避免和这个冤家对头发生麻烦,可是这也太过分了。他身上的野性霍地升腾上来,一时怒不可遏,猛地扑向斯皮兹,这举动令双方都感到吃惊,尤其是斯皮兹。因为他和巴克相处了这么久,一直把这个对手当成个逆来顺受的胆小鬼,能混下来就因为他长得五大三粗罢了。

弗朗索瓦看着他俩扭成一团从塌陷的窝里蹿出来,也禁不住吃了一惊,他立刻便明白了事情的缘由。“嘿!”他冲巴克吼了一声。“给他算了,天呐!给他算了,那个不要脸的贼!”

斯皮兹也巴不得大战一场。他气急败坏地叫喊着,心急火燎地兜圈子,找机会反扑。巴克也毫不让步,毫不大意,绕过来绕过去,寻找有利时机。不料就在这时,突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情况,这事后来一直让他俩争霸不休,在漫长的劳苦路途上始终没有停息。

波罗特咒骂了一声,一棒子打在骨架子上发出了一声回响,随即响起一声疼痛的尖叫,这些响声预示着一场混战来临。营地上突然出现了一大帮骷髅似的长毛家伙——饥肠辘辘的爱斯基摩狗,足有百八十条,是闻到了营地的气味儿从附近印第安村落里跑来的。这群恶狗趁巴克和斯皮兹打架,悄悄溜进了营地,波罗特和弗朗索瓦冲进狗群里挥起粗粗的大棒狠打,它们还龇牙咧嘴地反扑。它们嗅到了食物的气味儿,兴奋地发了狂。波罗特见有只狗把脑袋伸进了食物箱里,猛一棒子砸在那家伙干瘦的肋骨上,结果箱子翻倒在地。顷刻之间,便有二十来条饿红了眼的凶狗闻声而至,大肆抢夺散落在地上的面包和咸肉。任凭乱棒打在身上也不管。棒下如雨,打得狗子们嗷嗷乱叫,他们却疯了似的挺着,直到把最后一块面包渣咽下肚。

与此同时,受了惊的拉橇狗也都从各自的栖身之处跑了出来,却立即遭到那群穷凶极恶的入侵者的猛扑。这样的狗巴克还从来没有见过。看模样,这帮狗个个都是皮包骨头,活脱就是一副副骨头架子,外面松松垮垮地盖着一张狗皮,却两眼如炬,犬牙毕露,嘴巴流着口水。然而它们都饿疯了,凶得厉害,根本抵挡不住。头一个回合,拉橇狗就全败退到了悬崖下。巴克遭到三条爱斯基摩狗的围攻,转眼间,头上、肩上都被斯开了口子,声音响成一片,听上去可怕极了。比利照例是叫个不停。大福和索雷斯负了几十处伤,浑身淌血,但仍英勇抵抗,并肩作战。乔像着了魔似的疯咬敌人。有一下子一口咬住了一条爱斯基摩狗的前腿,只听咔嚓一声,咬断了骨头。平时老装病的派克腾地扑向瘸了腿的爱斯基摩狗,闪电般地咬住脖颈,猛一抖,便弄断了它的脖子。巴克咬住了一个敌人的脖子,咬得它直吐白沫,牙齿洞穿颈静脉时,血溅了巴克一脸。热乎乎的血液顺着牙齿流进嘴里,尝到了血的滋味,刺激得他愈发凶猛。立刻又扑向另一个敌人,与此同时却感到自己的脖子被咬住。是斯皮兹,这个奸细恶毒阴险地从背后下手。

波罗特和弗朗索瓦把狗群从他们那里赶跑后,马上跑来援救自己的拉橇狗,在他俩面前,那群饿疯了的狗像退潮一样撤退了。巴克也摆脱了内奸的攻击,但这情形只维持了片刻的工夫。两人一见情况不妙,就赶紧跑去抢救食物,爱斯基摩狗群便掉转头,又向拉橇队伍发起了进攻。比利由恐惧而变得勇敢,冲破了敌人的包围,逃向茫茫的冰面。派克和大笨紧随其后,于是整个队伍都紧跟着从这个缺口逃走了。巴克鼓足力气跟着队伍奔逃时,眼角的余光发现斯皮兹从侧面向他扑来,显然是企图把他撞倒。一旦在爱斯基摩狗群里倒下,他可就玩完了。于是在斯皮兹撞击他的一瞬间,他死死地撑住,随即又追赶上了突围后奔向湖面的队伍。

后来,全队九条狗结伴逃到密林里藏身。尽管后面已无追兵,可他们的处境十分可怜。没有哪个身上没伤了四五处的,有的伤得很厉害。大笨的一条后腿伤得很重;在迪亚最新加入队伍的爱斯基摩狗多利,脖子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乔瞎了只眼;好脾气的比利一只耳朵被撕得稀烂,疼得哭叫了一夜。破晓时分,大家疲惫地回到营地,发现入侵者已经离去,波罗特和弗朗索瓦生着闷气。口粮足足少了一半。那群爱斯基摩狗把拉橇的绳具和帐篷布都嚼烂了,实际上,不管是什么东西,凡是能咬嚼的都没能幸免。它们吃掉了波罗特的一双鹿皮靴,吃掉了好几截皮缰绳,还把弗朗索瓦的皮鞭稍吃掉两英尺。他沮丧地盯着皮鞭看了半晌,终于回过神来看他那些受了伤的狗。“啊呀,伙计们,”他轻声说,“没准你们都会变成疯狗呢,咬了这么些伤口。没准都会变成疯狗,天呐!你看会不,哎,波罗特?”

信差弗朗索瓦摇摇头,不敢肯定。这儿离道森还有四百英里的路程,要是这些狗得了疯病,那他可就赔惨了。他不停地咒天骂地,足足弄了两个钟头,才把缰绳结好,受了重创的队伍终于又跌跌撞撞地上路了,痛苦地挣扎在启程后要遇到最艰难的路途上,也是横在他们和道森之间最艰难的一段路途。

三十英里河宽阔的河面水流汹涌,根本没有封冻,只有水涡处和河面平缓的地方,才有些零零星星冻结的冰面。得花上六天工夫艰苦跋涉,才能走完这三十英里路。这段路的确可怕,人和狗每走一步都要冒生命危险。波罗特拿着一根长木杆走在前面探路,有十几次踩碎了浮冰,掉进了水里,亏得有长杆架在冰窟窿上才得救。但是偏偏这时又来了寒潮,气温降到了零下五十几度,所以每次他落水爬上来后,就得立刻生火烤干衣服,不然非冻死不可。

什么也吓不倒波罗特。正因为什么也吓不倒他,政府才挑了他来执行信差的使命。他甘冒各种风险,在冰天雪地的严寒中,他那一张布满皱纹的小脸,坚定不移地朝向前方,天天摸黑起身,一直劳累到夜里。他沿着曲折的河岸走在岸边冰面上,脚一踩在上面冰就下陷裂缝,他们一下都不敢停留。一次,雪橇压塌了冰掉进了水里,大福和巴克也一块儿落水了,把他们拉上来的时候,他们都冻成了冰棍儿,险些淹死。按老办法要生火烤上半天才能救活他们。他们身上像穿衣服一样严严实实地结了一层硬冰,波罗特和弗朗索瓦赶着他俩绕着火堆不停地跑,离火近得恨不能跳进火里,老有燎毛的味道飘散出来,就这样一直跑到出了汗,身上结的冰也慢慢融化掉才罢休。

另一次,斯皮兹掉水里了,一直把后面的队员全都拖了下去,眼看就要把巴克也拖下去了,这时巴克用尽全身力气往后撑,前爪就撑在滑溜溜的断冰边缘,滑溜溜的冰噼噼啪啪地响,还不停地上下颤动。但他后面是大福,也像他一样拼命往后撑,再往后就是雪橇,雪橇后面是弗朗索瓦,只见他使出吃奶的力气往后拽雪橇,直到再也拽不住了才罢休。

这一次情形还是一样,河岸边的冰在他们前面后面塌了一大片,他们没有退路,除非能攀上悬崖。波罗特奇迹般地爬上了绝壁,而弗朗索瓦一心企盼的就是这种奇迹。他们把每根皮带、每截皮鞭以及所有的缰绳都用上,拧成一根长长的绳索,把狗一个接着一个吊上了崖顶。弗朗索瓦等雪橇和货物都拉上去以后,才最后一个上来。上是上来了,但是还得找个地方下去,最后还是靠绳索拉着慢慢下,直弄到夜里,才又回到河面上,结果一天才走了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

等到走上胡特林那段结实的冰面时,巴克已经是筋疲力尽了。别的狗也和他差不多;但是波罗特为把损失的时间补回来,硬是要催大家起五更睡半夜地没命赶路。第一天走了三十五英里,抵达大鲑鱼河;第二天又是三十五英里,来到小鲑鱼河;而第三天一口气走了四十英里,眼看就要到手指山了。

巴克的脚不像爱斯基摩狗的脚那么坚硬。他的远祖曾是野生的,后来经穴居人和大河流域居住的人驯化,无数代过后,脚都变软了。他整天整天忍着疼痛一瘸一拐地走路,一熬到宿营便扑倒在地,像条死狗。尽管肚子饿,可他连起来吃他那份鱼的劲儿也没有了,弗朗索瓦只好亲自把鱼送到他跟前来。每天晚饭后,弗朗索瓦还要花上半个钟头给巴克揉脚,还用自己的鹿皮靴帮子给巴克做了四只皮鞋。这下可大大减轻了巴克的痛苦。一天早上,弗朗索瓦忘了给巴克穿鞋,巴克便仰躺在地上,四脚朝天晃动着,那意思是说快来给我穿鞋,要不我就不起来。见此情景,连波罗特那张满是皱褶的瘦脸上都拧起一个笑容来。后来,他的脚在路途上磨炼得越来越坚硬了,才把四只穿破的鞋子扔掉。

一天早上,他们正在佩利河口忙着套绳具,一向默默无闻的多利突然疯了。她猛地发出一声尖厉的长嗥,听得大伙毛骨悚然,知道她是疯了。接下来,她便径直扑向巴克。巴克从来没有见过疯狗,所以也就不知道害怕;不过他还是看出眼下这情形很可怕,不由得一阵惊恐,掉头就逃。他拼命向前飞奔,身后多利和他保持着一跳可及的距离,狂追不已,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嘴里淌出白沫;多利也追不上巴克,巴克太恐惧了,跑得飞快,可是也甩不掉多利,多利疯得太凶,穷追不舍。巴克逃进了小岛顶部的一片树丛里,又冲下来逃向低洼的岛边,越过一道布满冰凌的小河沟,逃到另一个小岛上,一连跑过三个小岛后,又绕回了主河道,绝望中不顾一切地向对岸逃去。他只顾奔逃,一下也没有回头张望,但还是能听见多利在自己身后仅一步之遥,咆哮不止。弗朗索瓦在离他四分之一英里处朝他高声吆喝,他于是掉头折返回来,依旧是仅仅领先一步,喘得十分难受,上气不接下气,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弗朗索瓦身上,就靠他来搭救了。只见弗朗索瓦手持斧头,就在巴克像箭一样冲过他身边的一刹那,斧头寒光一闪,劈在疯狗多利脑袋上。

巴克累得筋疲力尽,靠在雪橇上呜呜叫着,拼命喘气,显出束手无策的样子。斯皮兹见机会来了,猛地扑向巴克,接连两次用尖牙深深咬进无力抵抗的对手皮肉中,撕得皮开肉绽,露出了骨头。这时弗朗索瓦的皮鞭落下来,巴克满意地看着斯皮兹挨鞭子抽,以前谁都没有领教过这么重的鞭打,这是弗朗索瓦抽得最凶狠的一次。“斯皮兹,这凶神恶煞,”波罗特说,“没准哪天他会咬死巴克。”“巴克比他凶恶两倍,”弗朗索瓦反驳道,“我一直注意着哩,我心里清楚。听我说,有朝一日他发起疯来,会把斯皮兹整个儿撕开嚼碎,吐到雪地上。没问题,我清楚。”

打那以后,巴克和斯皮兹之间就一直处于战争状态。斯皮兹作为领头狗和公认的狗队首领,感觉到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力受到了这条陌生南方狗的威胁。就他见过的南方狗而言,没有一条能习惯宿营和拉橇。它们统统都太软弱,干这么重的活儿、在这么寒冷的冰天雪地、经常忍饥挨饿,很快就死掉了。巴克却是个例外。就他挺过来了,而且还发展得蛮不错,无论力气、凶残还是狡诈,都敢跟爱斯基摩狗媲美。而且这家伙天生就是那种领头的狗。有件事让他变得十分危险,那就是穿红毛衣的那家伙曾用大棒,把他称王称霸的野心之中所含有的鲁莽和轻率,全给打掉了,使他变得无比狡猾,能以具有原始特性的耐性,等待自己的时机。

争夺领导权的冲突终久会到来,这是不可避免的。巴克巴不得冲突早点来到。他盼望冲突,因为这是他的天性,因为在冰天雪地拉雪橇的那种不可名状的、无法琢磨的自豪感,牢牢地控制了他——正是这种自豪感让所有的狗整日劳作,直到最后一息,让他们拉橇不止,以死为荣,让他们一旦无缘拉橇,便觉得肝胆欲裂。这种自豪感支持着大福驾辕,支持着索雷斯使足力气拉橇;这种自豪感从他们一拔营上路之时便始终左右着他们,于是一帮暴躁乖戾的野兽,就变成了一队充满生气、活跃积极、热情澎湃的生灵;这种自豪感使他们白天精力充沛,而一到夜里扎营的时候,却从他们身上悄悄退去,他们便又回到那种沮丧不安、无法满足的状态中。这种自豪感支持着斯皮兹监视其他拉橇的狗,一旦哪个犯错、偷懒,或是早上套缰绳时躲起来不露面,立即给一顿教训,毫不心慈手软。也正是这种自豪感,让他对巴克心怀畏惧,因为他明白巴克有可能成为领头狗。而这倒也让巴克感到自豪。

巴克公然威胁对手的领导地位。斯皮兹要对偷懒的家伙实施惩罚,而巴克偏要从中作梗,而且是故意这么做的。一天夜里下了大雪,早上集合时一贯装病的派克不露面。肯定是藏在一英尺厚的雪底下自己的窝里睡懒觉。弗朗索瓦大声吆喝他,他也不出来。斯皮兹气疯了。他疯狂地满营地寻找,又是嗅又是挖,把每一个可疑的地方都找了个遍,一边找一边咆哮,那叫声可怕极了,吓得派克在藏身的地方直发抖。

但是,斯皮兹终于把他挖出来扑过去实施惩罚的时候,巴克也同样愤怒地扑向他俩之间。这情况来得太突然了,干得太敏捷了,把个斯皮兹撞得弹了回去,一个趔趄倒在了地上。派克本来惨兮兮地不停发抖,一见有伙伴站在自己一边公然反抗,立刻壮起胆来扑向被撞翻在地的首领。巴克这时早把公平规则忘到了九霄云外,也趁势扑到斯皮兹身上。弗朗索瓦见此情景,禁不住嘿嘿笑了几声,但他还是扬起了手中的皮鞭主持公道,使出浑身力气,啪的一鞭抽在巴克身上。这一鞭并没有把巴克从被他压在身下的对手身上抽开,急得弗朗索瓦用鞭杆猛打巴克。这当头一击打得巴克直发懵,不由得向后退去,随即一鞭接着一鞭抽打在他身上,与此同时,斯皮兹把屡次犯上作乱的派克狠狠修理了一顿。

在后来的日子里,眼看着离道森越来越近了,巴克还是不断干预斯皮兹和犯错误的狗之间的事;但是他干得很巧妙,总是乘弗朗索瓦不在跟前的时候下手。由于巴克暗中策反,很快大家就都不听管教了,反抗的风气与日俱增。大福和索雷斯对这事倒是无动于衷,可是队里其他的狗都变得越来越不像话了。一切都乱了套,明争暗斗战火不断,随时都可能出乱子。而这一切统统都是巴克搞的鬼。他让弗朗索瓦一直放心不下,因为弗朗索瓦老害怕这两个家伙迟早会动真格的,不拼个你死我活就不肯罢休。有多少个夜晚,一听见别的狗打架,他就赶紧起身,生怕巴克和斯皮兹也乘机打斗。

但是一直没有出现好机会,在一个阴沉沉的下午,他们终于抵达了道森,那场生死大战依然在等待时机。这地方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狗也多得不计其数,巴克发现这些狗都在干活儿,仿佛狗命里注定就是要干活儿的。一天从早到晚,满大街上长长的狗队来来往往,到夜里还一直能听见狗队经过时响起的铃铛声。他们拉着的是盖房子用的木料和取暖用的木柴,都是运到金矿上去的,在圣克拉拉谷这都是牛马才干的活儿。巴克随处都能遇到南方来的狗,不过基本上都是些爱斯基摩狼狗。每天夜里一到九点、十二点、三点,他们就引吭高歌,唱出一支夜曲,声调怪异而奇特,巴克很愿意和他们一块儿高唱。

头顶上,北极光闪烁着寒冷的光芒,星星在跳跃,雪花翩翩飞舞,冰雪覆盖的大地僵冷麻木,爱斯基摩狗的这种歌声也许是对生命的礼赞,只不过声调悲凄了些,哭腔哭调,拖得很长,更像是生命的哀叹,道出了生存的艰辛。这是一首古老的歌,像这个族类一样古老——是自远祖时期就开始传唱的一首歌,那时唯有悲歌。歌中饱含世世代代先祖们的痛苦哀叹,不知怎的,这种痛苦哀叹感动了巴克。巴克悲哀地嗥叫时,叫声里也充满生活的悲哀,正是他那没有驯化的先祖们曾体验过的悲哀。寒冷、黑暗带给他恐惧和神秘之感,同样也曾带给先祖们恐惧和神秘之感。这首歌居然引起他的共鸣,说明他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无数代以来,一直过着有屋子住、有火炉取暖的生活,如今他从这种生活中又倒退到了原初的状态。

抵达道森七天后,他们沿着巴勒克斯河岸陡峭的悬崖,经过加拿大西北骑警大本营,走上了育空雪道,直奔迪亚、盐湖。波罗特要带回去的公文好像比他带来的那些还要紧急;另外,他心里充满了冒险旅行的豪情,一心打算创下当年旅行之最的纪录。关于这事,他到是有几个有利的条件。休息了一个礼拜,狗都恢复了元气,状态极好。他们在雪地踩出的路,后来陆续又有狗队踩得结结实实。而且沿路上警察还设了两三处给养站,有人吃的和喂狗的食物供应,于是他便轻装上路了。

头一天他们一口气跑了五十英里路,来到了六十英里河;第二天便越过育空河,直奔佩利。不过,取得这么辉煌的业绩,也让弗朗索瓦饱受了烦恼之苦。巴克领头闹事,蓄谋反叛,破坏了狗队的团结。队伍远不像原先那样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拉橇。巴克唆使大伙儿造反,在他撺掇下,大伙儿便耍起各种小花招来。斯皮兹不再是大家敬畏的首领了,原来的畏惧消失了,如今个个都敢公然蔑视他的权威。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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