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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5 07: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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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杰克·伦敦

出版社:山东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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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试读:

译者序

杰克·伦敦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在短暂的40年的生命里,他共创作了约50卷作品,其中著名的有《野性的呼唤》《“棕狼”》《一块牛排》。本书将这些作品一一收录。杰克·伦敦作品中的现实主义风格和多元化的题材,以及显示出来的强烈的作家个性,多少年来一直深深吸引着不同时代、不同经历的读者。

如上所说,杰克·伦敦是一位多产的作家,仅短篇小说他就写了一百五十多篇。这些短篇小说和他的其他作品一样瑕瑜互见,但是其中优秀的篇目却洋溢着美国短篇小说中前所未有的清新气息。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深切体会。他在《叛逆》中描写了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把人当机械的冷酷剥削对童工心灵的摧残,童工约翰尼最终不顾一切走上流浪者的道路,正是因为受不了敲骨吸髓的剥削和折磨。然而,杰克·伦敦从他的亲身经验中告诉我们,等待着流浪者的美国监狱生活比工厂更加阴森恐怖。

在描写墨西哥革命青年的《墨西哥人》中,杰克·伦敦出色地刻画了里维拉这个“血管里流着印第安人和西班牙人血液”的小伙子。为了推翻迪亚斯反动政权,这个踏着革命先烈的(包括他父母的)血迹前进的志士,不声不响地为革命工作,丝毫不计较个人安危。他在革命的紧要关头,为了给革命事业提供资金,沉着、勇敢、机智地击败了美国一流拳击手。在美国短篇小说中,以这样力透纸背的笔墨刻画革命志士的刚强意志的作品是不多见的。

美国的文学史家和文艺批评界对杰克·伦敦颇多贬抑,但他们都不得不承认杰克·伦敦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他写的这些短篇小说一扫萎靡与庸俗之风,以刚健的笔力刻画了高尚的情操,在紧凑的结构和生动的细节中寄托着他的褒贬。《一块牛排》着力于写资本主义制度下一位出色的拳击家晚年的凄凉。年轻时他不知给他养的那条狗吃了多少牛排,而在他沦落为一个“在二流俱乐部斗拳的老头子”之后,连为了争取拳场获胜所需的一块牛排都吃不上。《在甲板的天篷下面》描写了一个被杰克·伦敦斥为猪狗不如的资产阶级小姐。她用一枚金币引诱一个当地的小孩跳下海,使这个孩子被鲨鱼咬成两段。她虽然长得漂亮,心肠却丑恶之极。从这里可以看出杰克·伦敦鲜明而强烈的爱憎:他对剥削制度和以剥削为生的人的切齿痛恨和他对被剥削者的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在《疑犯从宽》里,作者则以美国式的幽默来批判美国司法制度的腐败,这有力地反驳了“在杰克·伦敦的作品里很少看到美国式的幽默”的说法,杰克·伦敦的幽默只不过带有十分辛辣的气味罢了。《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不朽之作。作家以刚健的笔力描写了争取生存的原始斗争。一百年来,小说一直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

从艺术手法来看,杰克·伦敦的小说结构紧密、情节动人。短篇小说的篇幅有限,不容许作者从多方面来刻画人物。而杰克·伦敦总是带着强烈的感情,让他们在特定的环境中,用行动和语言表现自己性格的某一方面。他注意用恰当的语言在恰当的情节中勾勒出人物的鲜明形象,着墨不多却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所用的语言真正称得上洗练。他吸收了《旧约》和华盛顿·欧文的文笔优点,既刚劲简洁,又如行云流水,时而轻快,时而深沉。

一百多年前,杰克·伦敦曾是加拿大小城道森众多淘金者中的一员。当年的小城热闹非凡,淘金潮裹挟着各色各样的人流,他们来了,又去了。道森城收留过他们,又遗忘了他们——只有一个人例外,这就是杰克·伦敦。他的黄金梦最终破灭了,可是,道森城忘掉了众多的得意者和失意者,独独记住了他。

点篝火

这个人从育空河主雪道转身爬上高高的泥土河岸时,天已经亮了,寒冷而灰暗,十分寒冷,极其灰暗。岸上有一条模模糊糊、人迹罕至的小路向东延伸,穿过那片茂密的枞树林。河岸陡峭,他爬到顶部之后便停下来歇口气,又看看表,好为自己的不中用找个理由。九点了。虽然天上没有一丝云彩,但也看不到太阳,连太阳的影子都看不到。尽管晴空万里,但好像有一块无形的幕布把一切物体的表面都遮盖了,一种变幻莫测的阴郁使天空变得昏暗,之所以阴郁是因为没有太阳。这个问题并没有令这个人担忧,他对没有太阳已经习以为常了。他已经有很多天没有看到太阳了,他知道,只要再过些日子,那个令人振奋的天体就会在正南方的地平线上露出曙光,然后很快就会跃入眼帘。

这个人回头看了一眼来路,育空河足有一英里宽,消失在三英尺厚的冰层下面,在这冰层之上,还覆盖着相同厚度的雪。纯净的积雪白皑皑的,像波浪一样微微起伏,起伏之处是流冰冻结形成的凸起。由北往南,极目远眺,全是白茫茫的一片,只有一条深色的细线弯弯曲曲地绕过一座长满枞树的小岛向南延伸,然后又七拐八拐地折向北面,最后消失在另一座长满枞树的小岛后面。这条深色的细线就是雪道——主雪道——往南通向五百英里之外的奇尔库特山口、迪亚和大盐湖;往北便通向七十英里之外的道森,再往北一千英里通向努拉托,最终能够到达白令海的圣迈克尔,足足有一千五百英里远。

但所有的一切——通向远方的神秘羊肠小道、没有太阳的天空、彻骨的寒冷以及这一切所引起的陌生和诡异的感觉——竟没有对这个人产生任何影响。这可不是因为他对此已经习惯。他初来乍到,在这片土地被称为新手,而且这是他在这里度过的头一个冬季。他的毛病就是没有想象力。对于生活中的事物他的反应是灵敏而警觉的,但仅限于事物,而缺乏对其意义的理解。零下四十六度意味着零下四十六度的冰霜。这样的事物给他的感觉就是寒冷和不舒服,仅此而已,这并不会让他去探寻。作为一个温血动物,他有多么脆弱,以及整个人类有多么脆弱,只能在冷与热之间某个特定的狭小限度里生存;这也没有令他以此为起点,进一步推测永恒的范围以及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零下四十六度意味着冻伤,冻伤会痛,所以必须用手套、护耳、保暖的鹿皮靴子和厚袜子来加以保护。零下四十六度对他来说不多不少,至于还会不会发生别的情况,压根就没有在他的头脑里闪现过。

他一面转身继续往前走,一面冒险啐了一口。一声清脆的爆响将他吓了一跳。他又啐了一口,结果还没等那口唾沫落到雪地上,就又一次在半空中爆裂了。他知道,零下四十六度时,唾沫会在雪上爆裂,但这一次唾沫在半空里就爆裂了。毫无疑问,天气比零下四十六度还要冷——至于究竟冷多少,他可就不知道了。可是气温是无关紧要的。他要去的是亨德森河左支流上的一个老矿区,那些小伙子们已经在那儿了。他们是从印第安河地区越过分水岭到那儿的,而他却多绕了点儿路,看一下有没有可能在春季从育空河的岛上弄些木头出来。六点钟之前他就能够到达营地,那时天已经黑了,这是真的,但那些小伙子们会在那儿的,他们会把火生起来,而且连热乎乎的晚饭也会做好的。至于午饭,他用手按了按从上衣里鼓出来的一包东西,这包用手帕包起来的东西甚至塞到了衬衣里面,紧紧地贴着身子。这是唯一可以保证饼子不冻的办法。一想起那些饼子,他便满意地笑了。每一块饼子切开后都在咸肉油里泡过,中间还都夹着很大的一片煎咸肉。

他一头钻进了高大的枞树丛中。雪道模糊不清,从上一次雪橇经过到现在,又下了一英尺厚的雪,因此他庆幸自己没有用雪橇,而是轻装上路。其实,他除了包在手帕里的午饭之外没有带任何行装。不过,他仍然对寒冷感到意外。他一边用戴着手套的手揉着麻木的鼻子和颧骨,一边总结道:天气真是够冷的。他是个满脸长着络腮胡子的人,但脸上的胡子保护不了高高的颧骨和等不及要伸到寒冷空气里的鼻子。

这个人的身后紧跟着一条狗,那是一条当地的爱斯基摩狗,一条真正的狼狗,一身灰色的皮毛,在外表上或是性情上与它的狼兄狼弟没有什么差别。那条狗被这彻骨的寒冷冻得很沮丧,它知道这绝不是出门旅行的时候。它通过本能知道的东西比这个人用判断得出的东西更符合实际。事实上,天气不仅比零下四十六度还要冷,甚至比零下五十度、零下五十五度还要冷。实际气温是零下六十度。因为冰点是零度,这也就意味着冰霜达到了六十度。那条狗可不懂温度计是怎么回事。或许那条狗不像这个人那样,它的头脑里并没有对寒冷状况的鲜明感知,但它有自己的本能。它感觉到一种模糊的、然而却让它极度不安的恐惧,这种恐惧控制了它,使它无声无息地紧紧跟在这个人身后。这种恐惧迫使它对这个人的每一个不寻常举动都焦急地表示疑虑,似乎是盼着这个人到营地去,或者找个地方点起篝火躲避一下严寒。那条狗已经知道火是怎么一回事了,所以它盼望着火,或者刨个洞钻到积雪下面去,把身体卷起来取暖,逃避寒冷的空气。

狗呼出的水汽冻结后落在皮毛上变成一层细细的霜末,特别是两颊、口鼻和眼皮,全被它呼出的气息镀上了一层白色的结晶。这个人的胡须也同样结了霜,但结得更厚实,聚集起来的霜形成了冰晶,每当他呼出一口温暖而湿润的气息,这冰晶就增加一些。这个人还嚼着烟草,因为覆盖在嘴唇上的冰把嘴都冻僵了,令他无法把吐出的唾沫从下巴上清除掉,结果他的胡子就成了结实的琥珀色冰凌,在下巴上挂得越来越长。他要是跌倒,那冰凌就会像玻璃似的摔得粉碎。但他对这个累赘毫不在意,这是所有嚼烟草的人在北国都要受到的惩罚,并且在之前的两次寒潮中他也曾外出过。那两次寒潮没有这次这样冷,这他知道,他还知道,在一个叫作“六十英里”的地方,酒精温度计记录到了零下四十六度和零下四十八度的低温。

他又在坡度平缓的林子里走了几英里,穿过一片长满黑色树桩的低洼地,然后下坡来到一条结了冰的小河上。这就是亨德森河,于是他明白自己离河口还有十英里。他看了看表,现在是十点钟。他现在的速度是每小时四英里,按这个速度来算,十二点半他就能到达河口了。他打算就在那里吃午饭,庆祝一下这件事。

这个人沿着小河快步向前走的时候,那条狗仍然紧紧地跟在他身后,尾巴无精打采地耷拉着。雪橇先前在雪道上压出的沟还看得一清二楚,但痕迹上已经覆盖了十几英寸厚的雪。这一个月来,没有一个人从这条寂静无声的小河上经过。这个人继续稳步前进。他不是个很爱多想的人,除了要在河口吃午饭、六点钟就能到达营地和那些小伙子会合之外,此时他也没什么别的事情可想。这里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不过就算有,他也没法说话,因为嘴上结满了冰凌。于是他只得继续单调乏味地嚼烟草,继续增加他那琥珀色胡须的长度。

这天气可真冷,他还从未经历过这样的寒冷。这样的念头不时地在他头脑中闪现。他一边往前走,一边用手背搓着自己的颧骨和鼻子。他不由自主地搓着,还不时地换一下手。搓归搓,但一旦他停手,颧骨马上就会麻木,紧接着鼻子尖也会麻木。他的脸是非要被冻伤不可了,他明白这一点,心中感到一丝后悔,自己怎么就没有设计一个巴德遇上寒流时戴的那种口罩。那种口罩能连颧骨一起包住,可以保护颧骨。但这毕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颧骨冻伤了又怎么样?只是有点疼罢了,没什么严重后果。

尽管这个人的头脑里一片空白,但他的观察力仍然十分敏锐,他注意到小河有一些变化,注意到那些转弯的地方和拥塞着木头的地方,而且他对落脚的地方特别留神。有一次,当他来到一个转弯的地方时,突然像一匹受惊的马一样收住脚步,绕开他刚才走过的路线,然后又沿着雪道向后退了几步。他知道小河连底都冻了——冬季的北极,任何一条溪流都不会有水的——但他还知道,山坡上会涌出泉水,流到小河的积雪之下、冰层之上。他知道,连最冷的寒流都不能使这些泉水冻结,而且他也知道这些泉水的危险。泉水是陷阱,积雪下面可能藏着三英寸厚,也许三英尺厚的积水。有时候,积水表面结着半英寸薄冰,薄冰之上又覆盖着积雪。还有的时候,薄冰积水层层叠叠,要是谁踩进去,那就会一下子一层接着一层往下陷,有时会一直湿到腰部。

就是因为如此,他才这么惊慌却步。他感到脚底不踏实,还听到积雪掩盖之下的薄冰噼啪作响。在这样的气温下将脚弄湿,那就意味着麻烦和危险,至少也意味着延误,因为这样一来他就不得不停下来点上一堆火,把袜子和靴子烤干,这样还能保护赤裸在外的双脚。他站在那里,观察小河的河床和两侧的河岸,推测水流来自右侧。他揉着鼻子和脸颊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迈着小心翼翼的步子绕到左边,每走一步都要试探一下落脚的地方是否稳固。刚一离开危险地带,他就又嚼了一口烟草,跨着每小时前进四英里的大步,继续前行了。

在之后两个小时的路程中,他又遇到几个类似的陷阱。通常,掩盖着积水的雪面会下沉,就像冰糖,一看就知道有危险。尽管如此,有一次他还是差点儿陷进去。还有一次,他担心会有危险,不得不让狗在前面引路。狗赖在后面不愿走,直到这个人向前推了它一把才走。那条狗快步走过洁白平坦的雪面,突然之间,它陷了下去,身体挣扎着爬向一旁,爬出冰窟窿来到稳固一点的雪面上。它把前爪连同前腿都打湿了,身上的水几乎马上就结成了冰。那条狗赶紧把腿上的冰舔掉,然后躺在雪地上用嘴把结在脚爪里的冰咬掉。这是本能的行为。让冰留在脚上就意味着脚会痛。那条狗并不明白这个道理,它只是服从了深藏在它这个物种身上的本性所发出的神秘提示而已。但这个人已经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判断,知道其中的道理,所以他拿掉右手的手套,帮狗除去了冰块。他露出手指的时间不超过一分钟,而手指很快就冻麻了,令他难以置信。天气真是够冷的。他急忙戴上手套,在胸前拼命地摔打起那只手来。

十二点钟时,白昼达到了最亮的时候,然而,冬季旅途中的太阳还是太偏南了,没办法从地平线上露出来。巨大的地球挡在太阳与亨德森河之间,结果河上的这个人虽然大中午在晴朗的天空下行走,地上却连个影子也没有。十二点半,一分不差,这个人到达了亨德森河河口。他对自己的速度很满意。如果他继续用这个速度走,六点钟之前他准能和那些小伙子们会合。他解开大衣和衬衫的扣子,把午饭掏了出来。这个动作用的时间还不到十五秒,但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他那露在外面的手指便麻木了。他并未戴上手套,而是把手指在腿上狠狠地甩了十几下。接着,他坐在一根盖满积雪的木头上吃了起来。手指在腿上摔打后产生的刺痛消失得很快,他真的吓了一跳。他连咬一口干粮的时间都没有,赶紧来回摔打手指,然后戴上一只手套,用另一只没戴手套的手吃饭。他想要吃上一口,但被结着冰碴的胡子挡住了。他忘了点火化冰了,于是因为自己的愚蠢呵呵地笑了起来。他一边笑,一边感到暴露的手指又开始麻木了。他这时还注意到,刚坐下时脚趾感到的刺痛也在慢慢消失。他弄不清到底是脚趾暖过来了,还是冻麻了。他在靴子里动了动脚趾,最终断定脚趾冻麻了。

他匆匆戴上手套站了起来。他有一点害怕,于是不停地跺脚,直到两脚又感到刺痛起来。天气的确很冷,他这么想。那个从硫黄河来的人曾说过,这个地区有时候怎样冷,看来他说的是大实话。而当时自己还取笑过人家!这说明人不能太自以为是。真是没错,天果然很冷。他踱来踱去,又是跺脚又是甩臂,直到他觉得暖和过来为止。然后他掏出火柴,动手点火。他从灌木丛里弄到了柴火,那里有去年春天汛期留下的干树枝。他仔细地从一团小火点起,很快就燃起了一堆熊熊烈火。在这堆火上,他烤融了脸上的冰,借着这堆火的保护,他吃上了干粮。眼下,寒冷的天气甘拜下风。那条狗满意地烤着火,恰到好处地舒展开四肢,既不会远得烤不着火,也不至于近得火烧眉毛。

这个人吃完饭以后,装上烟斗,不紧不慢、舒舒服服地抽起烟来。他抽完烟,戴上手套,用帽子的护耳紧紧地包住自己的耳朵,走上了左边那条支流的雪道。那条狗很失望,恋恋不舍地回头望了望那堆火。这个人不懂什么是寒冷。也许他祖上世世代代全对严寒,对真正的严寒,对零下六十度的严寒一无所知。但那条狗却明白,它祖祖辈辈都知道,而且它也继承了这点常识。它还知道,在这种可怕的严寒中到处乱跑可没什么好处。这种时候应该蜷起身体躺在雪窝里,等到云幕拉起,把带来这股严寒的天空盖住再说。此外,那条狗和这个人之间也没有亲密无间的关系。它是为这个人卖命的奴隶,它得到的唯一爱抚不是鞭挞就是以鞭挞相威胁的恐怖的呵斥声。因此那条狗也不想向这个人表达自己的恐惧。它才不关心这个人的利益呢,它是为了自己才对那堆火依依不舍的。但这个人吹起了口哨,还甩响了鞭子对它发号施令,所以那条狗才转过头,来到这个人的身后跟着他走。

这个人嚼起了烟草,继续制造新的琥珀色胡须。而且呼吸中的水汽迅速给他的胡须、眉毛和睫毛罩上了一层白色的粉末。亨德森河的左支流上好像没那么多的泉水,这个人在半个钟头的时间里没有找到任何泉水的迹象。然后就出事了。在一个毫无迹象的地方,这里松软平整的积雪仿佛告诉他下面是坚实可靠的,而这个人就在这儿陷了下去。他陷得并不深,当他挣扎出来走到坚实的雪面之前,只湿到了小腿肚子。

他生了气,骂自己倒霉。他本来希望在六点钟到达营地和小伙子们汇合,可这样一来他就要耽误一个小时,因为他必须点上堆篝火把鞋袜烤干。在这样的低温下,非这样干不可——这一点他还是明白的,于是他转身走向河岸,爬了上去。河岸上,几棵小枞树周围的灌木丛里堆满了汛期留下的柴火——主要是些木棍树枝之类,也有很多枯枝和去年的干草枝。他拣了几根粗大的树枝堆在雪地上当作篝火的基础,避免刚点燃的小火烧化积雪后熄灭。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小片桦树皮,拿火柴把树皮点燃了。桦树皮比纸还容易燃烧。把树皮放在那个基础上之后,他便小把小把地往里添干草和十分细小的干树枝。

他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做着,清醒地意识到自己面临的危险。随着火苗慢慢地变高,他添上去的树枝也越来越粗大。他蹲在雪地上,直接从灌木丛里把缠在一起的树枝抽出来加进火里。他知道,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在零下六十度的严寒下,谁都不能在点第一堆篝火时失败——当一个人把脚弄湿的时候,绝不能失败。如果他的脚是干的,就算没有点着火,他也可以在雪道上跑上半个小时,恢复血液循环。但在零下六十度的低温下,弄湿了的脚会冻住,光靠跑步是不能恢复血液循环的,无论他跑得有多快,弄湿的脚也只会越冻越僵硬。

所有这些,这个人全都明白。去年秋天,硫黄河来的那个老北极跟他说过这些事,现在他真心感激这些忠告。他的双脚已经完全麻木了。为了点这堆篝火,他不得不脱去了手套,结果手指马上就麻木了。每小时四英里的速度让他的心脏不断地将血液输送到身体的表面,输送到四肢的最远端,可他一旦停下来,送血的速度也就减慢了。来自太空的严寒袭击着这颗星球未加防护的最远端,而他呢,正处在那未加防护的最远端,因此他承受着最沉重的打击。他身体中的血液在严寒面前凝固了。血液是有生命的,就如同那条狗一样,因此,血液也像那条狗一样想躲起来,避开那恐怖的严寒。只要他以每小时四英里的速度行走,他就会不自觉地把血液送到身体表面;但现在,血液已经退了下去,躲进了身体的内部。身体的最远端首先感到缺血。他打湿的双脚冻得越来越快,虽然他露在外面的手还没有开始冻结,但也麻木得越来越快。鼻子和脸颊已经在冻结,与此同时,全身的皮肤也因为缺血而发冷。

但他还是安全的。不管脚趾、鼻子还是面颊,只是遭受了轻微冻伤而已,篝火已经开始越烧越旺了。他开始朝火里添指头粗的树枝了。再过一会儿,他就能往火里添手腕粗的树枝了,那时候,他就可以把湿鞋袜脱去,一边烤鞋袜,一边在火边取暖,当然了,他得先用雪把脚搓一搓。篝火点成了,他也就安全了。他又想起了硫黄河来的那个老北极对他的忠告,他笑了。那个老北极曾极其严肃地立下规矩:任何人不得在气温降到零下四十六度之后单独在克伦代克地区行走。他现在就在克伦代克,他遇见了意外,他独自一人,但他还是靠自己救了自己一命。那些老北极也真够娘们儿气的,他们当中有些人的确很女人气,他心里想。一个男人要做的就是保持头脑冷静,这一点他还行。不论是谁,只要他是条汉子,他就能够单独行走。不过,鼻子和脸颊那么快就冻了,这令他感到意外。而且他也没有想到,手指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没有了知觉。手指半死不活,他几乎无法并拢指头去抓树枝,手指好像远离了他的身体,也远离了他本人。在他摸树枝的时候,必须用眼睛看看是不是抓住了树枝。他与手指之间的联系已经很弱很弱了。

所有这一切都不算什么。反正火是有了,火舌高蹿、噼啪作响,火苗的每一次跳跃都带来生命的希望。他开始动手解靴子。靴子上积着一层冰,厚厚的德国袜子冻到了小腿肚子,硬得就跟铁皮刀鞘一样,靴子带就像烈焰烧过的铁棍,弯曲着缠绕在一起。他先用麻木的手指解了一阵,后来才意识到这样干很蠢,便将匕首掏了出来。

但他还未来得及割靴子带就出了事。这都是他自己不好,或者说他犯了个错误。他不该把篝火点在枞树下面。他本该把火生在开阔的地方。但生在树底下,他能够更方便地从灌木丛里取柴火,直接添进火里。然而,他就在这样一棵枝条上挂满积雪的树底下做着这一切。已经有好多个星期没有刮过风了,所以每根树枝都积满了雪。每当他抽出一根树枝的时候,就会向那棵树传递轻微的振动——对他来说是一次感觉不到的振动,但这振动却足够引发这场灾难。在这棵树的高处,有一根树枝上的积雪掉落下来。积雪落在下面的树枝上,又把下面树枝上的积雪压翻了。这个过程在继续,且规模不断扩大,波及整棵树。最后发展成雪崩一样,积雪猛然落了下来,盖住了这个人和他那堆篝火,而那堆火居然被压灭了!篝火燃过的地方盖着一层新鲜的、乱糟糟的雪。

这个人惊呆了,仿佛听到了对自己做出的死刑判决。一时间,他坐在那里痴痴地看着篝火曾经燃烧过的地方。接着,他又让自己冷静下来。也许那个从硫黄河来的老北极是对的。如果他真有个伙伴,现在也就不至于这么危险了。旅伴可以点起篝火。眼下只能靠自己来重新点火了,而这第二次就绝对不能再失败了。即使成功,他也很可能会丢掉几个脚趾。他的脚这时一定已经冻得十分严重了,而到第二堆篝火燃起来,还需要一些时间。

这就是他脑子里想到的东西,但他并未坐在那里干想。这些念头在他头脑中闪现的时候,他还在不停地忙着。他为篝火重新做了一个基础,这次是在一片开阔地上,再也不会有不怀好意的树木把篝火弄熄了。接着,他从汛期冲来的漂浮物里收集干草和细小的树枝。他无法并拢手指抓这些东西,但他还能用手捧。他就这样弄到许多枯枝败叶,还有一些不能要的青苔,但他已经竭尽所能了。他做得很有章法,甚至还弄来一抱很粗大的树枝,留待火头烧旺之后再用。这段时间里,那条狗一直蹲在旁边注视着他,眼里露出一丝企盼的神情,因为狗把他当作造火者,而那火却又一直不来。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这个人把手伸进口袋,想再拿一片桦树皮出来。虽然他的手指什么都摸不到,但摸索的时候他却能听见桦树皮发出清脆的沙沙声。不管他如何努力,但就是抓不住那片树皮。而他自始至终都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双脚正在快速冻结。这种念头都快要把他逼得手足无措了,但他还是抵抗着惊慌,保持着冷静。他用牙齿把手套戴上,来回甩着臂膀,用全身的力气把双手往自己身上甩。他坐下来摔打,然后又立起来摔打;而那条狗却一直蹲在雪地里,狼一般毛茸茸的尾巴放在前面,把两条前腿暖暖和和地盖了起来,两只狼一般的尖耳朵直直地伸向前面,眼睛盯着这个人。而这个人呢,眼看着那条畜生有自己天然的防护,既暖和又安全,于是他一面抡胳膊甩手,一面感到一股强烈的嫉妒。

过了一会儿,他感觉到被自己摔打的手指隐隐约约地出现了恢复知觉的最初信号。那微弱的刺痛感越来越强烈,一直发展为难以忍受的刺痛,但这个人却因此而满意地欢呼起来。他拿掉右手的手套,掏出了那片桦树皮。暴露出来的手指很快又麻木了。接着,他又把那包火柴拿了出来。但是,严寒已经夺走了他手指的活力。在他尽力把一根火柴和其他火柴分开的时候,整包火柴都掉在了雪地上。他试图从雪地上把火柴拾起来,但失败了。失去知觉的手指既摸不到东西也抓不住东西。他小心翼翼,把双脚、鼻子和脸颊冻结的念头从头脑中驱赶出去,一心一意全都放在了火柴上。他目不转睛地盯着,用视觉代替了触觉,当他看到自己的手指处在火柴两边的时候,他就把手指合了起来——事实上,是他的意志在把手指合上,因为神经联系已经中断,手指不再听从指挥了。他给右手戴上手套,使劲地用那只手打自己的膝盖。然后,他戴着手套,用双手把那包火柴,还有很多雪,一起捧了起来,放在自己的腿上。然而,这样也好不到哪儿去。

折腾了半天,他最终用戴着手套的手掌根部夹住了那包火柴,就这样把火柴挪到了嘴边。他死命地张开嘴巴的时候,嘴上的冰噼啪作响,炸得他生疼。他缩回下巴,把上嘴唇卷起来,用上牙拨弄着那包火柴,来把火柴分开。他成功地弄出一根,掉在了腿上。但他的处境并未好转,因为他没办法把那根火柴捡起来。接着,他想出了一个办法。他用牙把那根火柴咬着在腿上擦。他擦了二十次才把那根火柴擦着。火苗燃起的时候,他用牙咬着送到那片桦树皮旁边。但燃烧的硫黄味冲进他的鼻孔,钻进他的肺部,令他痉挛地咳嗽起来。那根火柴掉在雪地上,熄灭了。

他抑制住接踵而来的绝望后意识到,从硫黄河来的那个老北极是对的,气温降到零下四十六度之后,应该结伴行走。他摔打着双手,但没有引起任何感觉。突然,他用牙齿脱掉手套,把两只手都露出来,用手掌根部把整包火柴都夹了起来。胳膊上还没有冻结的肌肉让他用手掌根部把那些火柴很紧地夹住了。然后他就用整把火柴往腿上擦,那把火柴闪出了火焰,整整七十根火柴同时被点燃了!一丝风都没有,火柴不会被吹灭。他把脑袋偏到一边,避开让他窒息的烈焰,把那把熊熊燃烧的火柴送到那片桦树皮旁。他夹着火柴的时候,意识到了手的感觉。他的皮肉被烧焦了。他能闻出来。在皮肤下面的深处,他能感觉到。这种感觉成为剧烈的疼痛。尽管如此,他还是忍着,笨拙地将那些火柴的烈焰伸向那块桦树皮,但那块树皮却没有迅速燃烧起来,因为他自己那双燃烧的手挡在了中间,把大半火焰都吸收了。

他终于忍受不了了,猛地一松手,那把燃烧着的火柴掉进雪里,发出咝咝声,不过,那片树皮倒是燃着了。他开始往火焰上添干草和细小的树枝。他没法挑拣,因为他只能用手掌根部来夹送燃料。小块的朽木和青苔贴在树枝上,但他尽量拿牙齿把这些东西咬掉。他小心翼翼然而却笨拙地保护着那堆火。火意味着生命,所以绝不能熄灭。由于血液从他身体表面回流,他开始发抖,因而也就越发笨拙了。一大片青苔不偏不倚正好掉在那个小小的火堆上。他想用手指把那片青苔拨开,但颤抖的身子使他转过了头,结果把那堆小火的核心部分都打散了,燃烧着的草和细树枝散落得四处都是。他试图再把它们弄到一起,尽管他做得专心致志,却无法控制自己的颤抖,树枝毫无希望地散开了。那些树枝一根根喷着烟熄灭了。点火者失败了。他茫然地向四周看着,目光刚好落到那条狗身上,它蹲在雪地里,就在被毁的火堆对面,不安分地弯腰弓背,稍微抬起一只前爪,然后又抬起另一只,焦急企盼着,来回变换着身体的重心。

一看到这条狗,他脑子里便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想起一个故事。有个人遇上了暴风雪,于是他就杀掉一头牛,钻到牛的尸体里,这样他就活了命。他也要杀掉那条狗,把自己的双手放进温暖的尸体里,直到恢复知觉为止。那时他就能再点一堆篝火了。他唤那条狗过来,但他的喊声中有一种可怕的古怪声调,令那条畜生害怕。它以前可从未听到过这个人用这样的腔调说话,似乎觉察到有点不对劲儿,来自本能的怀疑令它感觉到危险——它并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危险,但它头脑中的某个地方不知怎么对这个人产生了一丝畏惧。听到这个人的叫唤后,它耷拉下耳朵,不安的弯腰弓背和交替抬起前爪的动作变得更加明显,但它却不愿走到这个人身边来。他手脚并用,朝那条狗爬去。这不正常的姿势又一次引起了怀疑,最后这条畜生挪着碎步,侧身离开了。

这个人在雪地里坐了一会儿,努力冷静下来。然后,他用牙齿戴上手套,站了起来。他先往下瞟了一眼,想要弄清自己是不是真的站了起来,因为两脚失去知觉,他与大地失去了联系。他做出了直立姿势,这本身就可以驱散那条狗心中的疑云了。而当他以强制命令的口气、话音中带着鞭挞的声调说话时,那条狗便如往日那样乖乖地服从了命令,向他走了过来。当这个人碰得着那条狗的时候,他失去了自制力,闪电般地伸出双手去抓那条狗,而当他发现自己的手握不起来、指头既不能动又没有知觉的时候,他才真正感到了惊讶。眼下,他已经把自己的手指冻结,而且越冻越严重的状况给忘了。这一切发生得实在太快了,那条狗还没来得及逃走就被他用两条胳膊搂住了。他坐到雪地上,手里搂着那条狗,而狗则一面咆哮一面哀叫地挣扎着。

但他能做到的只是搂着那条狗坐在那里。他意识到,自己是没法把狗杀死的。他根本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因为两只手都动不了了,他抽不出也拿不稳匕首,更无法把狗掐死。他松了手,于是那条狗夹着尾巴发疯一样地逃走了,并且还不停地咆哮着。狗逃到四十英尺远的地方才停了下来,直挺挺地竖着耳朵,不解地观察着他。这个人低下头,想要看一看自己的手到底在什么地方,结果发现两只手在胳膊上挂着。居然有人要用眼睛去寻找自己的手在什么地方,他觉得这件事奇怪至极。他开始来回甩起胳膊,把两只戴着手套的手往自己身上摔打。他死命地摔打了足足五分钟,这样一来,他的心脏便把足够的血液送到身体表面,让颤抖停下来,但手仍未恢复知觉。他有种感觉,两只手就如同某种沉甸甸的东西似的,挂在自己的胳膊末端,而当他想将这种感觉往下延伸的时候,却又什么感觉都消失了。

他感到一种面对死亡的恐惧,模糊而压抑。当他意识到,现在已经不只是冻掉手指和脚趾的问题,也不只是失去手脚的问题,而是生死攸关、死大于生的问题时,这种恐惧很快变得强烈起来。他顿时觉得惊慌失措,转身沿着河床上那条隐隐约约的旧雪道跑了起来,那条狗也跑过来,紧跟在他的身后。他什么也看不见,连自己也不知道要做什么,这样的恐惧他一生都还从未经历过。他在雪地里艰难地、踉踉跄跄地跑着,渐渐地重新看到了东西——小河的河岸、拥塞的木头、光秃秃的白杨树,还有天空。这一阵奔跑让他感觉好多了。他不发抖了。要是他接着跑,或许他的脚就会解冻。再说,要是跑得够远的话,他就能跑到营地与那些小伙子们会合了。毫无疑问,他会失去几个手指、脚趾,还会冻坏一部分脸庞,但他到达营地之后,那些小伙子们一定会照顾他,会保全他剩下的部分。而与此同时,他脑海中又冒出另一个念头:他根本就跑不到营地,也见不到那些小伙子。营地离得太远,而寒冷又如此强大,不用多久他就会因冻僵而死去。他把这个念头撇在脑后不去考虑。有时候,这个念头却自己冒出来迫使他考虑,但他却强行将它撇在一边,努力去想别的事情。

他感到不可思议,当双脚承载着身体的重量踏到地上时,他已经任何感觉都没有了,而他竟然还能用冻成这样的两只脚跑动。他似乎觉得自己在雪面上掠过,根本没有和地面发生接触。记不得在什么地方他曾见到过长着翅膀的神使墨丘利,于是他很想知道墨丘利掠过地面飞行的时候是否和他有同样的感觉。

他要一直跑到营地和那些小伙子会合的想法有一个不足之处——他没有那样的耐力。他几次跌跌撞撞,然后变成了趔趔趄趄地走,最后身子一歪倒了下去。他想要爬起来,但失败了。于是他决定坐着休息一下,接下来他只要走,不停下来就行。当他坐下缓口气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感到很暖和也很舒服。他不发抖了,而且还感到胸口和身体里似乎涌上一股暖流。然而,当他碰碰鼻子或双颊的时候,他却一丝感觉都没有。奔跑不会让自己的鼻子和面颊解冻,也不会让自己的手脚解冻。然后他又有了一个想法,认为自己身体被冻结的部分一定在延伸。他试图抑制住这种想法,将它忘掉,想点别的事情。他明白这种想法会引起惊慌失措的感觉,而他害怕的就是惊慌失措。但这种想法却总是冒出来退不回去,最后引发一个幻觉:他的整个身体都被冻结了。他太受不了了,于是他又一次沿着雪道发疯似的跑了起来。他曾放慢速度从跑变成走,但冻结的范围正在扩大的想法又逼迫他奔跑起来。

这段时间里,那条狗一直跟在他身后跑。当他第二次摔倒的时候,那条狗把尾巴卷起来盖在前爪上,面对面蹲在他眼前,焦虑地、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感到莫名其妙。那条畜生既暖和又安全,这让他发火,于是他就大骂,一直骂到那条狗讨好地耷拉下耳朵为止。这一回,这个人很快就抖动起来。在和严寒展开的这场搏斗中,他马上就要失败了。严寒正从四面八方悄悄侵入他的身体。这个想法迫使他接着跑了起来,但他跑了还不到一百英尺就跌跌撞撞地一头栽了下去。这是他最后一次手足无措了。待他缓过气,恢复意识之后,他坐了起来,脑海里考虑的念头成了怎样在死亡面前保持尊严。不过,他想到这一点的时候用的并不是这几个词语。他所想到的是,自己犹如一只被砍掉脑袋的鸡那样到处乱跑,出尽了洋相——他想到的就是这样一个比喻。反正他是一定会被冻死的,还不如体面地接受死亡。伴着这种刚得到的平静心情,出现了第一次昏昏沉沉的感觉。他想道,这倒是个好方法,在睡梦中死去。这就同麻醉差不多。冻死并不如人们想象中那么糟。比这更糟糕的死法多了去了。

他想象着那些小伙子第二天发现了他的尸体。突然,他觉得自己和他们在一起,正沿着雪道找自己。仍然和他们一起,他来到雪道的一个拐弯处,发现自己躺在雪里。他和他自己已经不再是一回事了,因为找到自己之后,他仍然处在自己之外,和那些小伙子们站在一起,看着雪地里的自己。天气可真冷呀,他这样想。等他回到美国,他就能告诉人们什么是真正的寒冷。接着,他的思绪又飘到另一个幻觉里,他想到了那个来自硫黄河的老北极。他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那个老北极,既暖和又舒服,还抽着烟斗。“你是对的,老马,你是对的。”这个人对来自硫黄河的老北极嘀嘀咕咕地说道。

接着,这个人就睡着了。对他来说,这似乎是他睡过的最舒服,也是最让他满意的一觉。那条狗蹲在他面前等待着。短暂的白昼已经结束,进入了漫长的、缓慢的黄昏。他根本就没有要点篝火的意思,此外,在那条狗的经历中,它也从来没有见过谁这个样子坐在雪地里,连一堆篝火都不点。随着天色越发昏暗,对火的急切渴望控制了它,于是它使劲轮流地抬起两只前爪,还小声呜呜地叫着,然后又把耳朵耷拉下来,等着这个人的责骂。然而这个人却默默无言,后来那条狗大声狂吠起来,再后来它爬到这个人身边,嗅到了死亡的气息。这气息使那条狗竖起鬃毛,倒退回去。它又耽误了一会儿,在星空下嗥叫起来,寒冷的天空中明亮地闪耀着跳跃的星星。接着,它背过身沿着雪道,向它所知道的营地跑去,那里还有别的食物提供者和造火者。

强者的秘密

故事讲到这儿,长胡子老头停了一下,舔了舔油腻腻的手指,又把手指在裸露的两肋擦了擦。他披的那一整块破破烂烂的熊皮盖不住身子,肉从里面露出来。三个年轻人蜷缩着蹲在他周围,那是他的三个孙子:鹿跑、黄头、怕黑。他们看来都是一个样子。他们身上的兽皮只能遮住半个身子。他们精瘦、单薄,瘦瘦的屁股,弯曲的双腿,但又胸脯厚实,胳膊粗壮,两手大得出奇。胸部、肩膀还有胳膊和腿的外侧,都长着密密麻麻的毛。头上都是纠缠在一起的乱发,一缕缕长发垂下来,遮住了眼睛。眼睛像鸟一样又小又黑又亮,闪闪发光。两眼挨得很近,两颊却相距很宽,下颌突出而肥厚。

这是一个星光灿烂的夜晚。在他们的脚下,一排排森林覆盖的山峦向远方延伸。一座正在喷发的火山映红了远处的天空。在他们背后,一个山洞张开黑漆漆的洞口,一阵阵风不时从洞口刮来。他们身前燃着一堆火,火的一边摆着一头已经被吃掉了一部分的死熊,几只毛长得又粗又密、像狼一样的狗围在死熊旁边,但又不敢离得太近。每人身边放着各自的弓箭和一根粗木棒。靠着洞口的岩壁放着几支粗糙的长矛。“就这样,我们从山洞搬到树上住去了。”长胡子老头又大声说道。

这句话使小伙子想起了从前听过的一个故事。他们像一群大孩子一样发出了粗犷的笑声。长胡子老头也开怀大笑,那根从鼻梁骨中间穿过的五英寸长的骨针随着笑声抖动,让他本来就凶恶的模样更加狰狞恐怖。上面所讲的并非他的原话,他嘴里发出的是野兽似的叫声,表达的却是上面的意思。“据我回忆,那是我第一次听说有个‘海谷’。”长胡子继续说,“我们那时是一群傻子,不知道强者的秘密。你看,每家都是自己过日子,只顾自己的事。我们一共三十家,谁也不帮谁的忙。一天到晚你提防我,我提防你。谁也不去别人家里。大家在树梢用草编一间屋子,在门前的台子上堆着石头,谁想到我们家来,我们就用石头敲破他们的脑袋。还有长矛和弓箭。我们自己也不去别人家的树下。我哥哥有一次不小心走到了老波乌的树下,被敲破了头,就这样死了。“老波乌力大无穷。人家说他可以把一个大人的头拧掉。我从来没有听说他这样做过,因为他找不到机会。爹就不让他有机会。一天,爹去海滩了,波乌就去追赶我妈。妈跑不快,她前一天上山摘莓子一条腿被熊抓伤了。波乌抓到了妈,把她背到他的树上去了。爹一直没有把妈追回来,他害怕。老波乌还对爹做鬼脸。“爹也不在乎。还有一个很有力气的人叫‘强臂’。他打渔最在行。一天他爬悬崖去掏海鸥蛋,摔了下去,从那以后身体就不好了,总是咳嗽,两个肩膀缩到一起。爹就占了他的老婆。他来到我们家的树下,爹对他哈哈大笑,朝他扔石头。那时我们都这么做。我们不知道把力量合在一起,令自己强大。”“自己兄弟的老婆也抢吗?”鹿跑问道。“只要分了家到别的树上去住的,就抢。”“我们现在可不做这种事。”怕黑说着不同的看法。“那是因为我让你们的爹不要这样做。”长胡子老头把毛茸茸的手伸到死熊体内抓出一把板油,若有所思地吮着,又在裸露的两肋擦了擦手,继续说下去,“我跟你们讲的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我们都很笨。”“你们那么蠢,一定都是傻瓜蛋。”鹿跑插了一句。黄头也嘀咕了一声表示赞同。“我们是傻瓜,但你们先别急,更傻的事还在后面呢。傻归傻,我们还是变聪明了点儿,事情往往就是如此。我们这些‘食鱼族’不懂得把力量合起来,形成一股力量。住在分水岭那边大谷里的‘食肉族’,他们就团结在一块,一起打猎,一起捕鱼,一起打仗。有一天,他们闯入我们的山谷。我们各家各户躲进自家的山洞,或者爬到自家的树上。‘食肉族’只来了十个人,但他们是一块打仗,我们是各自打各自的。”

长胡子老头扳着手指,糊里糊涂地算了很久。“我们一共有六十个男人。”他扳着手指好不容易才讲清楚,“我们其实很有力气,只不过我们自己不知道。我们眼睁睁地看着那十个人去进攻波乌家住的那棵树。波乌打得很勇猛,但是白费力。我们都袖手旁观。有几个‘食肉族’往波乌家的树上爬,波乌只好从屋里出来,用石头去砸他们。另外几个‘食肉族’正巴不得他这样,一阵乱箭射到他身上。波乌就这样死了。“接着,‘食肉族’又来到了独眼一家住的山洞,把他们杀掉。‘食肉族’在洞口烧了一堆火把独眼熏出来,就跟我们今天熏摆在那里的那头熊一样。下一个,他们去杀六指。六指躲在自家的树上。他们杀了他和他长大的儿子,我们其余人都跑了。他们抓到我们的几个女人,杀了两个跑不动的老人和几个小孩。他们把那几个女人带回了大谷。“我们剩下的人偷偷跑回来,或许是因为害了怕,觉得大家谁也离不开谁。不管怎样,反正我们议论开了。这是我们第一次合议——真正的合议这算是第一次。这一次商量就有了我们第一个部落。因为我们有了教训。那十个‘食肉族’一个顶十个,因为这十个人打起仗来就像一个人。我们三十家一共六十个男人,只能顶一个人,因为每个人单干。“我们谈了很多,谈得很费劲。因为那时不像现在,不会说这么多的话。我们现在说的话有的是臭虫那个人造出来的。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我们别的人有时也说一些话。最后大家意见达成一致,‘食肉族’再越过分水岭来抢我们的女人时,我们就把力气合在一起,像一个人一样。部落就这样出现了。“我们派两个男子去分水岭上站岗,一个守白天,一个守晚上,以防‘食肉族’过来。这两个人是部落的耳目。另外,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都有十个人不睡觉,手握木棒、长矛、弓箭,随时准备打仗。在那之前,一个男人出去捕鱼、捞蛤蜊、掏海鸥蛋,总会随身带着武器,一半时间捞吃食,一半时间提防别的男人来偷袭。如今情况不一样了。男子出门不带武器,所有力气全花在捞吃食上。同样,女人们到山里去找可以吃的根、摘莓子,那十个男子中的五个就去保护她们。部落的那两个守卫就日日夜夜在分水岭上守望。“但是麻烦出现了。和从前一样,又是为了女人。没有女人的男人想要别人的老婆,男人和男人就开始争斗,没多久就有一个人的脑袋开花,或者身子被长矛戳穿。一个守望的人在分水岭上值班的时候,另一个男人抢走了他的老婆,守望的人就跑下山争斗。另一个守望的人怕别人抢走他的老婆,也下了山。那十个不分昼夜手拿武器值班的人也发生争吵,五个对五个地打起来。后来几个人往海边跑,另外几个就在后边赶。“就这样部落的耳目没有了,守卫也没有了。我们不再是六十个人的力量。我们什么力量也没有了。我们于是商量了一次,定下了第一批规矩。我那时还是个毛头小子,但是我记得清清楚楚:我们说,要有力量,我们就不能互相争斗。我们定下一条规矩,一个人要是杀了另一个人,部落就要处理这个人。我们还定了另一条规矩,凡是抢别人老婆的,部落就要杀死他。我们还说不论何人,只要他太过强大,会伤害部落里的弟兄们的话,我们就要处死他,不使他的强大再去伤害别人。因为要是我们利用他的强大去伤害别人,弟兄们就会害怕,部落就会分裂,我们就会失去力量,就像‘食肉族’第一次来攻打我们,杀死波乌的时候一样。“指节骨是一个强大的人,一个很强大的人。他不知道规矩。他只相信自己的力量,他凭着自己力气大,跑去抢走了三蛤蜊的老婆。三蛤蜊和他抢,他就用大棒子把三蛤蜊的脑浆打了出来。指节骨忘了我们所有的人已经把力量集中起来,大家有了规矩。于是我们就在他家的树下把他杀死了,还把他的尸体吊在一根树枝上,提醒大家规矩比任何人都更有力量。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就是规矩,谁都没有规矩那么有力量。“麻烦还多着哩。啊,鹿跑、黄头、怕黑,你们知道,弄个部落不容易。有许许多多事情,许许多多小事情,为了这些事情要把所有的人集中到一起来合议,那可真费劲。我们早上、中午、晚上一直在合议,半夜里也一样。这一讨论起来,我们就没有时间出门找食了。因为总有些小事要拿主意,例如说指定两名新的守卫去替换山上的老守卫,决定那些手不离武器、随时准备打仗的人应该分到多少食物,因为他们自己没法去捞食。“我们需要一个头领来干这些事情。这个人应当是合议会的喉舌,应该向合议会报告自己做的事情。我们就指定弗咝弗咝作为领头的人。他也是一个有力量的人,还很狡猾,一生气就发出‘弗咝弗咝’的声音,跟野猫一样。“我们派去保卫部落的那十个人,在山谷窄处垒起一道石墙。女人和半大小子去帮忙,别的男人也去帮忙。墙垒得很坚固。后来,所有的人都从山洞里出来,从树上下来,用草建了房子,因为有石墙保护。这些房子很大,比洞里和树上好得多。大家的日子好过多了,因为大家把力量合在一起,成了一个部落。由于有石墙、守卫者和放风的人,就有了更多的时间来捕鱼、刨能吃的根、摘莓子,所以吃的东西多起来,好起来,再没有人挨饿了。有一个叫三条腿的——这个人小时候摔断了一条腿,走路拄一根棍子,所以叫这么个名字——三条腿弄来野苞谷的种子,种在山谷的土地里,离他的屋子不远。他还把一些肥根和别的东西种到地里,这些东西是他从山谷里挖来的。“有了石墙、放风的人和守卫者,‘海谷’十分安全,食物也充足,每个人都不担心吃的,不必为争食物去打架,于是很多人家都搬来了。“这些人家有的来自两边的海岸谷地,有的来自隔海岸很远的高山地带。他们在原来那里过的是野兽一样的日子,不是人的日子。不久‘海谷’就住满了,一家家的人多得数不清。在这之前,那里的土地就被一块块分完了,而从前土地是大家的,谁都能使用。分土地是从三条腿种苞谷开始的。我们大多数人对土地都不在意。我们觉得用石墙来标出土地的边界是做蠢事。我们有的是吃的,还要什么?我还记得我爹和我给三条腿垒石墙,得到的工钱就是苞谷。“只有几个人就把所有的土地都分完了,三条腿得到最多。这少数几个人占着土地不放,别的有了土地的人把土地也给了他们,换来的是苞谷、肥根、熊皮、鱼。鱼是种地的人用苞谷从打渔的人那里换的。这样,我们的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所有的土地都被占光了。“大概就在这个时候,弗咝弗咝死了,他的儿子狗牙被推举成了酋长。无论如何,他也要我们推举他,因为他爹在他之前是酋长。他还觉得自己比他爹还了不起。起先他也的确是个很不错的酋长,做事很卖力,合议会要做的事越来越少。接着‘海谷’出现了新的喉舌,这就是歪唇。大伙本来看不起他,后来他和死人的灵魂对上了话,我们就不敢小瞧他了。后来我们都喊他大胖子,因为他吃得太多,又不做事,长得又圆又粗。一天大胖子对我们说他知道死去的人的秘密,还说他是上帝的喉舌。他和狗牙成了最好的朋友,狗牙派我们给大胖子盖一栋草屋子,大胖子在这栋屋子的四面画了符,说让上帝住在里面。“渐渐地,狗牙的权利比合议会还大了,而且越来越大。合议会有时商量说要指定一个新的酋长,这时大胖子就代表上帝的喉舌说不行。三条腿和别的占有土地的人也都站在狗牙这边。另外,合议会最有力量的人是海狮,拥有土地的人送给他土地,还送给他很多张熊皮,很多筐苞谷。这样海狮就说大胖子的声音确实是上帝的声音,大家都得听。不久,海狮就被指定为狗牙的喉舌,狗牙要说的话,多半由他传达。“还有小肚子,这是个小个子,腰身瘦得出奇,仿佛从来没有吃饱过,饿的。河口里面有个沙洲,波浪冲过沙洲慢慢减弱,小肚子就在沙洲尾做了个鱼栅。在那之前谁也没有见过鱼栅,做梦都没有见到过。他花了很多个星期去安鱼栅,他的儿子、老婆也一起帮他,我们就在旁边笑他们白费劲。鱼栅安好了,第一天他就用它捕到很多鱼,比全部落一个星期捕的鱼还多,这一下大家高兴得不得了。那条河里还有一个地方可以安鱼栅,也只有这一个地方了。我爹和我,还有另外十来个人动手做了一个很大的鱼栅。这时,守卫者从我们给狗牙建的草屋子里出来了。守卫者用长矛捅我们,让我们滚开,说小肚子已得到海狮允许要在那里安鱼栅,海狮又是代表狗牙说话。“大家都埋怨起来,我爹就开了一次合议会。他一站起来说话,海狮就用长矛刺穿了他的喉咙,爹就死了。狗牙和小肚子,还有三条腿和所有拥有土地的人,都说死得好。大胖子还说这是上帝的旨意。从那之后所有的人都不敢在合议会上站起来讲话,合议会也就没有了。“这时有个叫猪嘴的人养起了羊。他以前听说过‘食肉族’那里养羊。没过多久,他就有了羊群。还有一些人,他们很愿意为猪嘴干活,由于他们没有土地,没有鱼栅,不干活就要饿死。他们帮他放羊,不让野狗和老虎咬羊,把羊群赶到山上的牧草地去。相应的,猪嘴给他们羊肉吃,给他们羊皮穿,有时他们就拿羊肉换鱼、换苞谷、换肥根。“就在这个时候,钱出现了。第一个想出这个主意的是海狮。他和狗牙、大胖子合议了一下。你们知道,就是这三个人,‘海谷’的东西,不管是什么,他们都有一份。三筐苞谷,就有一筐是他们的,三条鱼有一条是他们的,三只羊有一只是他们的。他们呢,就给那些守卫的、放风的人一点点吃的,多下来的就全留给自己。有时候,捕到一大网鱼,他们的一份那么多,他们拿着不知如何是好。所以海狮就要女人们用贝壳做钱——一些小小的圆片,中间有个洞,一个个磨得又光又滑。把这些小圆片用线穿起来,这一串串的玩意儿就叫钱。“一串钱顶三十条鱼,或是四十条鱼。那些女人,每人一天做一串钱,但是每人只得到两条鱼。这些鱼从狗牙、大胖子、海狮那里出,反正他们三个人也吃不完那么多。然后所有的钱都是他们的。接着他们对三条腿和其他拥有土地的人说该他们三人得的那一份苞谷和肥根他们只收钱,又对小肚子说该他们得的那一份鱼他们只收钱,又对猪嘴说该他们得的那一份羊和奶酪他们只收钱。这样一来,一个人如果什么都没有,就给有东西的人做事来挣钱。他就用这挣来的钱买苞谷、买鱼、买肉、买奶酪。三条腿和所有有东西的人给狗牙、海狮、大胖子的那一份东西都是给的钱。他们三人给守卫的、放风的人也是钱,守卫的、放风的人就用这些钱买吃的。由于钱来得容易,狗牙就让比原先多得多的男人去当守卫。因为钱很容易造,一些人就自己用贝壳造起钱来。守卫的就用长矛将他们捅死,用乱箭将他们射死,说这些人想破坏部落。破坏部落是做坏事,因为部落一旦被破坏,‘食肉族’就会从分水岭那边过来把大家全吃掉。“大胖子是上帝的喉舌,他找了断肋骨当牧师,断肋骨就成了大胖子的喉舌,大胖子要说的话,多半由断肋骨传达。这两个人都有自己的仆人。同样,小肚子、三条腿、猪嘴手下都有一些人,这些人躺在这三个人的草屋子四周晒太阳,给这三个人送信、传命令。这样抽出来不做事的人越来越多,剩下的干起活来就很累了。大家似乎都不想干活,只想找到别的路子,好让别人为自己干活。歪眼就找到这样一个法子。他第一个用苞谷酿出了烧酒。从那以后他就不干活了,因为他偷偷地和狗牙、大胖子还有别的主人商量好,只允许他一个人酿烧酒。歪眼自己也不做事。别人为他酿酒,他付给他们工钱。他把烧酒卖钱,大家都去买。他还给狗牙、海狮和他们所有的人很多串钱。“狗牙娶了第二个老婆、第三个老婆,大胖子和断肋骨都支持他。他们说狗牙和别的男人不同,他只在大胖子供在画了符的房子里的那个上帝之下。狗牙自己也如是说,还说他们算老几,敢来管老子娶几个老婆。狗牙派人造了一只大独木船,又从干活的人中抽出很多人,这些人什么也不做,只躺着晒太阳。狗牙要坐独木舟时,他们就为他划桨。他还让虎脸当所有守卫的人的头儿。这一来虎脸就成了他的左膀右臂。他不喜欢谁,虎脸就把那个人杀死。“虎脸也派一个人当他的左膀右臂,为他传命令,替他杀人。“事情怪就怪在这里: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其余的这些人干活越来越累,得到的食物却越来越少。”“那些羊、苞谷、肥根、鱼栅呢?”怕黑插话说,“这些东西都到哪里去了?大家干活挣的食物不是更多了吗?”“是更多了。”长胡子老头说,“三个人用鱼栅捕的鱼比有鱼栅之前一个部落捕的鱼还要多。我不是说过我们都是笨蛋吗?我们弄食物的本领越大,得到的食物就越少。”“是那些不干活的人把食物吃掉了,这还不清楚吗?”黄头问。

长胡子老头无奈地点了点头:“一方面狗牙喂的狗吃肉撑破了肚子,躺着晒太阳不干活的人也养得肥胖流油,一方面又有很小的孩子饿得哇哇乱叫,哭着哭着就睡过去了。”

鹿跑听到挨饿的事情受到刺激,撕下一大块熊肉,用一根棍子戳着到余火上烤着。他咂着嘴三口两口地吃着肉,长胡子老头继续往下说:“我们一抱怨,大胖子就出来宣布上帝的旨意,说上帝挑了些聪明人来拥有土地、羊群、鱼栅、烧酒,说要不是这些聪明人,我们都仍是野兽,如同从前我们住在树上的情景一样。“后来又出了一个人,这个人为酋长当歌手。大家管他叫臭虫,因为他个子又小,脸和胳膊、腿又难看,干活一点也不行。他喜欢吃肥得流油的髓骨,挑肥拣瘦挑出来的鱼,刚从羊身上挤出来的热奶,第一茬摘下的新苞谷,喜欢坐在火边最舒服的地方。他当上了酋长的歌手,就有理由不干活又养得肥肥的。人们的抱怨越来越大,有的人还向酋长的草屋子扔石头。这时臭虫就唱了一支歌,唱的是当个‘食鱼族’的人是多么幸福。他在歌里唱道,‘食鱼族’是上帝选出来的,是上帝造出的头等的人。他也唱‘食肉族’,说他们是猪、是老鸦,还说‘食鱼族’去打仗,为上帝效劳而死无上光荣,说去杀死‘食肉族’就是为上帝效劳。他的歌词令我们怒火中烧,大伙吵吵嚷嚷地要跟着头儿去打‘食肉族’。我们忘记自己在挨饿,忘记自己仍然不满,高高兴兴地跟着虎脸爬过分水岭,在那边杀了不计其数的‘食肉族’,心满意足。“‘海谷’的日子还是一样不宁静。要想弄吃的只有为三条腿、小肚子、猪嘴干活,因为没有什么地能让自己种上点苞谷。但想找活干的人很多,三条腿他们没有那么多活让大伙干。所以想干活的人只得挨饿,他们的老婆、孩子、老娘也只得一起挨饿。虎脸说如果他们情愿,也可以去当守卫人,许多人就去了。从那个时候起,这些人就不干活,只拿长矛去戳死那些干活而且抱怨要养活那么多懒汉的人。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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