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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1 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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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苟文峰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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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理论、政策与实践研究

乡村振兴:理论、政策与实践研究试读:

内容简介

本书紧扣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时代背景和发展要求,系统性地回顾中国农业农村发展演变历程和不同时期的政策特点,从区域经济、产业经济、组织制度、生态环境、基层治理、社会文化六个维度全面分析总结了“三农”发展的相关理论,并结合国内外发达地区乡村振兴的实际案例,深入探讨了我国推动乡村振兴的重点和路径。同时,本书对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也进行了理论探讨与实践探索,并对我国乡村振兴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本书较为系统地对乡村振兴的重点内容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对新时代我国推动“三农”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指导价值。

作者简介

苟文峰,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重庆市经济信息中心)统筹城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副研究员,院学术带头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重庆市区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区域经济相关理论和政策研究,主持和参与省部级课题及各类政府战略规划、“五年”规划项目5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有多项研究成果分别获得国家发改委优秀成果奖、重庆市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奖励,多项决策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乡村振兴的理论、政策与实践研究》课题组成员

课题组组长

苟文峰 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课题组副组长

赵炜科 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高级经济师技术负责人

邹於娟 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课题组成员

李林 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

曲燕 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汪婧 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邓吉敏 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高级经济师

序言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做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并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三农”发展历史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自2004年以来,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主题均是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问题,各地方政府在推动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有益探索和改革创新。但鉴于我国农村面积广大、人口众多,农村发展的差异性和多样性特征明显,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乡发展不平衡、大量乡村凋敝、生态环境恶化、传统文化衰落、农村社会治理难度加大等现实问题也更加突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大的短板和最艰巨繁重的任务在农村,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突出表现在农村,但实现现代化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因此,城乡关系重塑、乡村全面振兴就显得格外迫切。“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要深刻理解和推动乡村振兴,必须从我国农村发展的历史沿革、乡村振兴的国际比较、现代产业科技发展方向和城镇化新趋势四个大的维度来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背景和未来前景,进而清楚认识乡村振兴这一伟大命题“从何处来”“向何处行”,促进理论与实践的较好结合,推动我国乡村全面振兴,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任务艰巨,不可能一蹴而就。未来五到十年我国乡村发展将处于大变革、大转型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创新发展,分类推进,久久为功。

经过不到一年的紧张研究,课题组通过梳理“三农”理论发展,政策演变、案例比较,并结合自身参与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的地方实践经验,就我国乡村振兴的路径与重点、规划的编制与应用、发展趋势与展望等诸多方面提出了一些初步的观点和看法,力求结构内容相对系统。但由于学识有限、时间仓促,此项研究还不够深入,书中也一定存在诸多不妥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此书的成功出版,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同事——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的赵炜科、邹於娟、李林、曲燕、汪婧、邓吉敏等课题组研究人员的大力付出;感谢研究院领导易小光研究员、丁瑶研究员的关心和支持,同事张海荣高级工程师对此书的出版亦做了大量工作,一并表示感谢。最后,对中国经济出版社的姜静和赵立颖两位编辑的辛苦付出表示由衷的感谢。

希望本书能为新时代从事“三农”相关的理论研究者和具体实践工作者提供系统性的观察视角和有益的参考,更期待此项研究能够抛砖引玉,促使这一领域的相关研究更加深入,成果更加丰富。苟文峰2019年4月18日第一篇 乡村振兴:政策与理论回顾

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党的十九大做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我国“三农”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大的短板和最艰巨繁重的任务在农村,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也突出表现在农村,但实现现代化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必须从历史纵深视角来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大背景,深入理解乡村振兴的相关理论发展,客观梳理我国“三农”政策的演变历程,进而清楚认识乡村振兴这一伟大命题“从何处来”“向何处行”,促进理论与实践的较好结合。第一章 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背景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做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同时,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重大历史任务。回顾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稳定和农民生活的改善,始终是国家兴衰的重要标志,正所谓“夫农者,国之本,本立然后可以议太平”“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依然是根本性的国计民生问题,是贯穿中国现代化过程的基本问题,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围绕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准确判断,结合我国乡村当前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做出的重大战略抉择。对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意义重大而深远。一、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背景

乡村是广大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承载空间,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建设,我国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取得重大进展。但与此同时,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过程中,乡村衰落、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一)乡村衰落的现实不容忽视1. 农村人口结构失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至城市,为城市产业发展、经济繁荣、居民生活改善作出了巨大贡献。我国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和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流动人口大量增加,随之而来的则是广大农村地区居住人口多为劳动能力缺乏或较低的老人和儿童。老龄化、空心化的农村人口结构,导致农村地区空巢村、老人村、留守儿童村和贫困村大量出现,土地撂荒、农业衰退等现象并不鲜见。2017年,全国城镇常住人口81347万人,农村常住人口57661万人,城镇化率为58.52%。与改革开放之初的1979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6285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了21386万人,城镇化率提高了39.6个百分点(见图1-1)。在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中,大多是为了追求更好生活、提升收入水平、有一定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同时,这一群体在逐步适应城市生活后,返回乡村的意愿降低,导致农村地区人口结构进一步恶化,加剧了农村的衰落。图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人口变化趋势2. 农村生态环境退化

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经济取得飞跃发展的同时,农村污染和生态环境问题逐步成为制约农村地区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随着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园区在农村地区的规模化布局,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而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国家环保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农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农村环境问题处于管理的模糊地带,这也使得大量企业得不到法律的有效监管,工业废水废物肆意排放,大量的工业垃圾在农村聚集,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同时,种植业、养殖业等过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化学药品,导致农村地区水体和土壤中有毒药物和重金属含量超标。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并不乐观,个别地区甚至较为严重,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耕地、林地、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0%、10.4%。3. 农村传统文化衰落

农村传统文化是我国农耕文明的产物,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根源,也是现代文化的灵魂,广袤的农村地区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缘起、传承和生息之地。传统文化不仅体现在文化的附着体——文物、建筑、农耕器具上,更为重要的是体现在人的精神追求、审美趣味、乡愁记忆上。但是,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农村中有文化、有劳动能力和技能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导致农村出现凋敝、衰败现象,传统文化的传承失去附着物,有的就此失传,有的则是在市场大潮冲击下失去了之前的发展活力,致使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基因在农村流失趋向较为明显。尤其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地区过度追求生活的便捷、村容村貌整洁,对传统文化遗存和传统文化形态传承保护力度不够,具有时代特征和文化记忆的牌坊、戏楼、古建筑等被人为拆除和遗弃,一些婚丧礼俗仪式、节庆礼仪、传统工艺等因无人继承渐渐消失,乡村文化记忆逐渐模糊。(二)城乡发展不平衡愈加突出1. 农村产业发展质量亟待提高

在世界排名中,我国综合农业现代化排名仅位于第65位,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多数农村地区产业结构严重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农业生产效率偏低,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含量不高,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主导产业不明确,规模偏小,缺乏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品牌,农产品阶段性、地区性供过于求与整体供给质量不高并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亟须加快推进和深化。与此同时,广大农民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政策引导不够,导致农村地区产业发展现代化技术和资金投入不足,产业缺技术、缺资金、缺人才,农村产业发展质量不高。2. 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多

长期以来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使得城镇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与此同时,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城的基础上,广大农村地区供水、排水、道路、电力、信息网络等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出行难、安全饮水难、网络慢、教育资源缺乏、医疗条件差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特别是20世纪末实施撤乡并镇和精简乡镇机构政策,在精减基层工作人员、减少财政负担的同时,规模较小乡镇原有的医疗、教育等设施进行撤并,养老入托严重滞后,空巢老人赡养和留守儿童看护问题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导致乡村的整体发展水平与现代化进程不匹配。3.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

从城乡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看,2017年全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126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956元,二者之比为2.05。从发展趋势看,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至1992年一直保持在2以下,1993年达到2.08,2006年和2007年达到极值2.45,随后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见图1-2)。由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导致农村地区发展活力和潜力远低于城市。图1-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三)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做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判断。

新时代新需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健康养生、休闲旅游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方面,随着人们收入水平提升、食品消费结构升级和生活方式发生变化,消费者对食品的方便性、营养化和安全性更加关注,食品安全和吃得健康放心,已经成为大势所趋。追求健康生态环境、体验健康产品、注重健康生活等各类需求显著增加。另一方面,研究表明,当一个国家(地区)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就形成排浪式消费热潮,以观光旅游为主;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将形成对观光+休闲度假复合式旅游的需求;当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以上时,对观光+休闲度假+体验复合式旅游产品的需求激增(见图1-3)。2017年,我国人均GDP达到8836美元,整体上进入体验式旅游需求激增阶段,广大乡村依托自然生态资源、丰富的地方民俗民族文化,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农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迎来新机遇。由此,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正是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图1-3 旅游消费的阶段特征

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把发展重点放在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个新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们现在最突出的问题还是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而这种不平衡和不充分最突出的体现是在农村。通过乡村振兴,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就是要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加快和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特色现代农业的综合竞争力,加速推进城乡产业融合、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享、生态环保共建、文化传承互促、体制机制一体等进程,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而提升乡村地区的发展质量,增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能力,有效强化农村民生保障和乡村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四)乡村振兴的基础和条件已经具备

经过近70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地区建设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进入21世纪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业反哺农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关系调整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础设施条件已然具备。1. 中国乡村已经具备了快速发展的基础与动力

2017年我国农村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2.71万亿元,同比增长6.9%,经济总量首次突破80万亿元大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956元,是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的151倍。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892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农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与农业科技装备不断完善,科技观念不断更新,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全部乡镇的8.6%,99.3%的村通公路,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21.5%。99.7%的村通电,99.5%的村通电话,89.9%的村通宽带互联网。96.5%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98.0%的乡镇有小学,96.8%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11.9%的乡镇有剧场和影剧院,16.6%的乡镇有体育场馆和健身场所,70.6%的乡镇有休闲公园。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运用,极大缩短了城乡空间距离,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村流通方式发生了重大变革,资源与市场、资金、人才等资源聚集地之间的距离大为缩短。2. 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发展的条件已经具备

改革开放40多年的伟大成就,为促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1978—2017年,工业增加值从1621.5亿元增加到279997亿元,按名义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4.1%,中国制造业世界竞争力显著提升,已成为世界最具制造业竞争力的国家之一。在城镇化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1978—2017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17.92%提高至58.52%,年均提高1.04个百分点。在此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快速提升,城镇经济高速增长,产业结构持续升级,城市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城市已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从产业分工协作和城乡全面融合的角度看,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时机已经具备,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恰逢其时。3. 逆城镇化为乡村振兴带来重大机遇

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的同时,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束缚越来越大,城市中出现了交通越来越挤、资源越来越少、环境越来越差等种种“城市病”,由此出现“逆城镇化”热潮。世界城镇化发展实践表明,“城市病”是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而出现的,它在各国城镇化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随着大城市病的凸显,回归田园的热潮涌现,城市居民返回乡村度假、体验乡村生活等已成为人人向往的高品质生活方式。乡村经济由单一的农民居住、劳作向旅游度假、投资开发、特色产业等多元化发展转变。同时,随着农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农业的功能也由食品保障、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等传统功能,逐步向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转型,带动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复合型农业快速发展。可以预见,未来的乡村地区,必将成为城市资本、先进技术、高端人才大量涌入的承接地。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农村地区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等综合特征的地域综合体,是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主要承载地,也是传统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载体。乡村与城市相互促进、共生共荣,是人类活动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有效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路径,也是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战略选择,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保障,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路径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运动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特质性,及时处理和辨析二者的关联性,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世情、国情、党情、民情在发展中不断出现新变化,在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不断提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日益凸显的背景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变化。从党的八大提出的“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到1979年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到1981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的“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再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的巨大成就,也进一步印证了我国之所以能够创造人类历史上的发展奇迹,其根本在于准确抓住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的需求和区域的协调,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改革开放40多年来取得巨大发展成就的同时,城乡发展水平出现分化趋势。与城市快速发展相对应的是,广大农村地区发展严重滞后。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和质量远远落后于城市,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传承、体育休闲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较多,农业仍然以原始农业和小农经济为主,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现代城市文明对农村地区的辐射和带动能力极为有限。进入新时代,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按照党中央的总要求,夯实农村发展产业基础、推动设施建设与城市同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因此,在我国发展进入新时代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路径,也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二)是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战略选择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真正的小康,是让广大农村地区居民与城市居民一起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解决好“三农”问题,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然面临着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与供给不足并存、农村民生领域欠账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科技引领农业发展能力还不强等问题。这些问题归结起来就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是贯穿中国现代化过程的基本问题,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必须解决的问题。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与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要求相契合,旨在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不断增强乡村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这些重大举措的相继实施和深化,为补齐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保障。(三)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九大在科学审视国内外形势尤其是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提出在21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部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是整体性建设,是在全面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不断地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协同发展的社会整体文明进步过程,也是促进城市与乡村融合发展的过程。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农民增收致富,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体现代化强国建设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人口众多、发展基础薄弱、振兴难度较大。可以说,社会主义现代化能否整体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民实现增收致富是其首要指标,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首要指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事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广大乡村地区快速发展,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不仅能够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顺利实现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而且能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保障。第二章 中国农业农村发展历程及政策演变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乡村建设的探索在历史上从未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当中离不开政策和改革的保驾护航。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审时度势地调整农村发展政策,不断推进农村改革,成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本章拟回顾70年来中国农业农村发展导向演变,梳理不同时期重要农业农村政策,以便从历史纵深视角把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大背景,进而清楚认识“从何处来”,深入思考“向何处行”。一、乡村社会改良阶段(1911—1948年)(一)发展概况

我国两千多年帝制时代的制度和文化,造就了相对稳定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和相对独立的乡村单元,传统乡村社会的发展具有显著“内生性”特点,即以乡村自治和自我组织为特点,依赖于乡村士绅的个人或团体能力以及广大农村地区的“农耕文化”惯性,推动乡村建设。作为帝制时代国家政权的基层个体,国家各个阶层和基层村民联系的纽带,乡村士绅(乡贤)既是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参与者,也是乡村水利设施、道路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者和受益者。然而,在生产力极不发达的帝制时代,天灾人祸导致乡村地区极度贫困,乡村地区成为帝制时代最不稳定的边缘地带。在此背景下,国家常常借助乡村士绅(乡贤)与村民的血缘关系和影响力,通过小范围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发展自给自足的生产建设,维持相对稳定的乡村社会秩序。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共和政体,结束了君主专制制度。随后,中国进入了共和时代,传统的乡村社会出现动荡衰败,乡村士绅也随之逃离乡村,进入工商业较为发达的城镇。由此,传统意义上由乡村士绅主导的乡村建设或改良出现停滞,甚至倒退。同时,受地方军阀、土豪劣绅、外国传教士等进入乡村的影响,在维护地方相对稳定和保障自身利益前提下,广大乡村进入了近代民主自治的乡村社会改良阶段。(二)探索模式

20世纪30年代,民国乡村建设进入高潮。以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黄炎培、陶行知、高践四等为代表的民国精英知识分子,积极探索创新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掀起了乡村建设和改造热潮。其中,定县模式、邹平模式、北碚模式等对后世影响深远。1. 定县模式

定县模式,即晏阳初和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在定县等地推行的系列乡村建设举措。该模式的倡导者和组织者均有海外留学背景,所需经费也不是由国民政府支出,而是由美国的民间捐赠。该模式的核心在于,通过“文艺、生计、卫生、公民”四大教育,培育“有文化的中国新农民”。2. 邹平模式

邹平模式,即梁漱溟及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在邹平等地推行的系列乡村建设举措。其做法是通过兴建学校对广大农村居民进行伦理道德教育,并组织乡村自卫团体,维持社会治安。该模式的领导者大多没有海外教育背景,由于得到了国民政府的经费支持,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3. 北碚模式

北碚模式,即卢作孚在重庆北碚等地推行的系列乡村建设举措。该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实业为基础,兴建工厂、开办银行、发展贸易,同时开展教育、文化和环境的建设,实质上走的是一条实业救国的道路。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较早进行的、效果较为明显的农村改造运动。4. 徐公桥模式

徐公桥模式,即由黄炎培等和中华职业教育社推进的系列乡村建设举措。该模式重点通过成立徐公桥乡村改造会,制定了改造传统乡村的章程,并以此促进乡村的教育、医疗、卫生、环境等快速改善。5. 无锡模式

无锡模式,即由高践四和江苏省教育学院进行探索推行的系列乡村建设举措。该模式最大的特点是抓住了乡村建设的“内生性”特点,立足当地特色资源和历史传承,充分发挥农民的“抱团”意识和团队协作力量,通过农村团体的自主性来解决乡村的诸多实际问题。二、农村合作化改造阶段(1949—1977年)(一)发展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因城市和工业发展极不充分,加快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成为当时的首要战略任务,而农村则担负着保障粮食安全、为工业提供原材料的重要职责。国家在农村地区实施了以恢复和发展农业为目标的由国家主导的乡村建设运动,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生活水平得到快速提高。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国家决定通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逐步把农民组织起来,建立苏联集体农庄式的社会主义农业组织。合作化之后建立的以工农商学兵相结合、政社合一为特征的农村人民公社,更被誉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更高形式。本阶段的农村发展是以农村生产互助组、农业初级合作社、农业高级合作社、人民公社等为主导,其规模和影响力遍及中国大地。同时,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也为农村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基层政权组织形式等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生活生产条件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有了极大改善,为改革开放后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主要政策

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指导下,加快在农村建立和发展集体经济,在城市和工业领域实行全民所有制经济,并分步实施了系列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形成了集体经济和全民所有制经济双轮驱动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同时,国家采取了“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苏联发展模式,优先发展重工业,在恢复农业生产基础上,严格限制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和产品流动,实行“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战略。

在上述战略导向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到改革开放前这段时间,我国重点推行了四项农业农村政策,即土地制度改革、农业合作化改造、建立人民公社制度、统购统销和供销信用合作政策。四项政策在不同时期逐次推进、各有侧重,共同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政策框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推动了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1. 土地制度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首要任务就是恢复农业生产,推行一场在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指导下的农村土地改革运动迫在眉睫。结合解放区土改做法和经验,1950年6月,我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以此为法律依据向全国推行新的土地制度,即“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主要做法是:没收地主的全部土地,没收的土地以乡为单位,平均分配给没有土地和土地较少的农民,以及被没收土地的地主;保护中农、富农的(1)土地和财产,保存富农经济。至1953年,全国土地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约3亿农民共同分配了7亿亩农村土地,宣告了压迫中国人民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彻底结束。2. 农业合作化改造

土改以后形成的千千万万传统小农经营,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现代化道路,一场具有鲜明社会主义特征、以建立集体经济为目的的农业合作化改造运动应运而生。1953年末,在土地改革结束的同时,《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出台并执行。该决议充分肯定了此前在局部地区试点探索、以“土地入股、生产互助”为主要特征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优越性。在党中央的大力号召下,短短两年,农业生产合作社数量从1.4万个增长到190多万个,全国入社农户占比达到60%。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开始探索更高级别的生产合作形式——生产资料和生产剩余均归集体所有,并快速向全国推广。1956年末,农业高级生产合作社发展到54万个,入社农户占比(2)提高到88%。仅4年时间,全国便基本完成了农业合作化改造。3. 建立人民公社制度

人民公社最早出现在河南驻马店遂平县,其组织及成效获得了毛(3)泽东的高度评价,毛泽东还将其特点概括为“一大二公”。1958年8月,党中央正式出台《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人民公社建设高潮。1958年末,入社农户占比超过99%,全国农村迅速实现了人民公社化。以后几年,经过不断调整和纠偏,(4)逐步形成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根据1962年9月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内容,农村人民公社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的互助、互利的集体经济,与全民所有制经济一起,构成了社会主义经济的两种形式。人民公社制度推行严重的平均主义,是我国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制度产物。4. 统购统销和供销信用合作

基于粮食供求矛盾突出,以及“农村支持城市”的战略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央决定对粮油实行统购统销,并建立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1953年起,我国开始了长达32年的粮油统购统销制度,即在农村实行征购,在城市实行定量配给;供销合作社于1957年基本建成上下连接、纵横交错的全国性流通网络,承担着工农产品交换的重任;农村信用合作社是50年代初创办的农村互助合作组织,工作重点在于帮助解决农业生产中农具、农资等缺乏的困难。此三项政策着眼于国家与农民农村的关系,在很长一段时期,为促进生产发展、保障人民生活、稳定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三、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形成阶段(1978—2001年)(一)发展概况

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翻开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也开始了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20世纪70年代末,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迅猛兴起,农业的经营形式由单一的集体经营变成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农户的家庭经营成为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层次,由此解(5)(6)决了长期存在的农业劳动和经营激励问题。80年代初期和中期,从人民公社制度到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农村商品生产流通到乡镇企业、从农产品统派购制度改革到工农城乡关系、从实行行政村管理体制到深化农村改革,农村地区生产力得到极大释放,农村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得以极大提升。80年代中后期,以农业生产为主体,发展农村第二、第三产业被提上议事日程。自此,乡镇企业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引擎。在乡镇企业的带动和引领下,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村进入大发展阶段。据统计,1988年,全国粮食总产量由1978年的4000亿斤增加到8000亿斤。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乡镇企业成为中国经济中最活跃的部分,中国工业产值中“三分天下有其一”。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发展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重点放在了工业化和城镇化上,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投入有限。与此同时,农业自身存在的弱质性在市场经济中也愈加凸显,“三农”问题逐渐引起社会关注。这一阶段,农业虽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占比逐年下降,农业从业人口也呈递减态势,农业对国家发展的影响正在减弱。(二)主要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开启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征程,而农村改革则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起点和突破口。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改革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激活农村市场经济为核心,90年代的农村发展战略导向则是在此基础上逐步构建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体制,使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步入市场化的轨道。

改革开放至我国加入WTO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主要政策举措包括: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倡导发展多种副业,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等等。同时,为适应新生产力和发展形势,逐步调整农村基层治理结构。通过一系列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力显著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1. 确立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1978年2月,党中央制定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提出要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坚持按劳分配,鼓励实行生产责任制和开展多种经营,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正当的家庭副业。当年,以凤阳县小岗村为代表的安徽和四川部分农村率先实行了包产到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多地根据自身条件探索实行包产到户、包产到组、包干到户等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尤其是1982年、1983年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聚焦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得到全面推广。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实施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此举不仅标志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彻底结束,更促进了承包责任制更深层次、更广范围的践行、巩固和完善。1983年末,我国农村实施包干到户的农户占比超过九成。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1995年)和党的十九大(2017年)均提出“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2. 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伴随着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农村商品化意识也不断增强。为解决农村鲜活农产品积压浪费和城市农产品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的矛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恢复农产品集市贸易,允许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存在。1979年开始,全国各地农产品集贸市场迅速恢复。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逐步缩小农产品统购派购范围,并允许农民对完成统派任务后的产品开展多渠道经营。1978—1984年,国家统派购的农副产品的品种减少70%,比重降低45个百分点。1984年和198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进一步激活农村商品经济,取消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鼓励农民参与多层次、多渠道的农村商品流通。1990年,我国开始对部分农产品实行“国家定购”,整个90年代都在开展以粮食为核心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制改革,基本解决了粮食收购价格偏低和购销价格倒挂问题,逐步形成了粮食购销双轨制,并初步构建起全国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专栏2-1 20世纪90年代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主要举措1993年,取消了粮票、油票制度,粮油商品开始敞开供应。1994年,开始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1996年,建立和完善粮棉保护价格制度、主要农产品储备调节和风险基金制度。1998年,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起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主导形成的粮食价格机制。3. 鼓励发展乡镇企业

在农业生产效率迅速提升和农村商品经济充分激活的背景下,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巨大贡献。改革开放初期,党中央要求加快社队企业发展,鼓励农村发展种养业以外的加工业、建筑业、运输业以及各种服务业。198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中央四号文件),将社队企业统一改称“乡镇企业”,并要求地方各部门积极支持社队企业的发展。此后几年,国家不断放开产业限制,全国兴起了农村大办企业的风潮。不同所有制企业同台竞争,乡镇企业在快速发展中迎来了辉煌时代,1987年乡镇企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1991年11月,中央又对乡镇企业出口创汇给予新的扶持政策,进一步促进了乡镇外向型经济发展。但随着外部环境变化,乡镇企业自身的发展局限性也日益凸显,在全国经济产业调整的90年代中期逐渐式微。4. 乡村治理结构改革

改革开放后,乡镇治理结构改革主要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3年开始实施行政分开,全面建立乡政府。1986年我国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通知》,从政治、经济两个领域,村、(7)乡、县三个层级,系统提出了完善乡镇政权建设的思路。村级层面治理结构改革主要涉及村民自治。1982年12月公布实施的《宪法》规定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次年开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立法过程,并于1987年审议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该法于90年代中后期加以修订,在加强党的领导、选人、议事、监督方面充实了新的内容,并对村民委员会的性质、职能和相关问题做了更为明确的规(8)(9)定。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村民自治正式步入法制轨道。四、统筹城乡发展阶段(2002—2016年)(一)发展概况

2002年,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正式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城乡统筹建设正式拉开帷幕。这是党中央根据21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和主要矛盾,致力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破解“三农”难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具体要求。2006年1月1日,《农业税条例》正式废止,标志着9亿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缴纳农业税的历史。我国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正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财政补贴农民的新时期。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农村建设纳入国家建设的全局。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并提出了城乡一(10)体化建设的八大具体措施。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对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作出了重要部署,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一时期,随着国家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撤村并点,农民进城成为市民的速度也开始加快。

与此同时,从2004年开始,中央连续发布了14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表明国家对“三农”问题高度关注,在“三农”领域的财政投入和政策倾斜也不断加大。这一阶段,政府稳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提出“美丽乡村”的建设目标,乡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方面,城乡一体化建设有了较为具体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党的多项“三农”工作也全面向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目标迈进。在实践中,中央统筹城乡和城乡一体化政策的实施取得显著效果,城市高速发展,农民得到的实惠增多,“三农”问题有所缓解,农村产业基础愈加夯实,公共服务显著提升,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发展潜力得到释放。(二)主要政策

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指导下,21世纪以来的农业农村政策遵循“少取、多予、放活”的基本原则,逐步构建强农惠农政策制度框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投入,在合作经济、农村金融、县乡财政、义务教育等领域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农民工就业和保障政策,等等。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有效防止了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1. 调整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体系

21世纪伊始,党中央决定为农民减负、为农村松绑,开启了农村税费制度改革。2004年取消农业特产税(烟叶除外),试点开展农业税免征。2006年正式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彻底取消全国农业税。2004—2010年,我国逐步搭建生产技术与收入相结合、专项与综合相配套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框架,“三补一减”(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效应明显。与此同时,中央财政2005年开始对产粮大县加大转移支付和奖励力度,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等保护性收购政策。2008年起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并不断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制度,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通过系列政策举措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2012年中央财政“三农”投入资金达到12388亿元,较2002年提高了5.5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支持保护政策更加强调生态保护建设、农业资源休养生息和集约利用、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并不断优化财政支农方式。与此同时,我国致力于促进农村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领域与城市居民并轨,在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2. 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生产力大发展,我国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农产品产业链条越来越长,但初级产品所占份额越来越低,如何保障初级生产者经济利益的问题浮出水面。1991年,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决定指出,要积极支持农业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自办联办的各种服务组织等。各地也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合作形式的探索实践。2004—2008年连续五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尤其是2007年7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给予了农民合作社一个正式合法地位,将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推向了一个新高潮。但农民自发组成的合作社和协会在经营观念、管理制度、资金技术等方面与大公司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合作社数量虽多,有效运营的却不多。如何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仍然有待改革探索。3. 农村金融体系重构

改革开放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三农”金融服务主体一直是中国农业银行领导下的各地的农村信用合作社。1996年,我国开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信用社脱离农行的行政隶属关系,试图转型为由农民自愿入股、社员民主管理的合作性金融组织。2003年,国务院出台《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着力推进农信社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现代化。党的十六大以后,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构建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提高农村金融经营效益成为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于21世纪初开始探索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度,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并逐步扩大试点,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又一重要供给主体。4. 完善农民工相关政策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更加普遍,农民工数量从2004年的1.2亿增加到2017年的2.9亿,成为“三农”领域举足轻重的庞大群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群体的就业状况和权益保障。2004年,农业部制定《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牵头多部门启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极大地提高了农民转产转移就业能力,2010年,国务院发文要求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国务院发文要求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2006年,国务院正式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印发《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农民工就业指导和工伤、医疗、子女教育等保障;2010年、2016年先后发文要求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和支付问题;2014年和2015年,着重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并要求提升就业创业服务和指导。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阶段(2017年以来)

基于我国城乡关系变化特征,为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于2017年党的十九大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2018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以乡村振兴战略为主题,明确了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见图2-1)。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从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等方面,对新时代乡村振兴提出全方位的要求和引导。自此,大力推进乡村振兴被提升到战略高度、写入党章,这是党中央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图2-1 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

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继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进一步提出了重要农产品保障、数字乡村两大战略,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等8个工程,大豆振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等5个计划,奶业振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9个行动,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创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两大活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正加快落实在神州大地上。(1) 任庆国.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框架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07.(2) 伟大光辉的历程——建党以来农村政策回顾[J].农村工作通讯,2011(13):6-19.(3) “大”是指规模大,通常是将百余户的农业合作社合并为上千户的人民公社,一般是一乡一社;“公”是指公有化,农民一切财产上交公社,在全社范围内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实行供给制度。(4) 人民公社的组织,可以是两级,即公社和生产队,也可以是三级,即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基本核算单位是生产队。(5) 金盛先.以习近平新时代“三农”思想引领乡村振兴[J].上海农村经济,2018(4):17.(6) 蔡昉.中国改革成功经验的逻辑[J].中国社会科学,2018(1):29-44.(7) 赵树凯.关于乡镇改革历史进程的考察[J].经济研究参考,2008(32):44-47.(8) 张晓山.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概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9)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工作机制,与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保持一致,2018年末我国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做出修订,将村民委员会任期从3年改为5年。(10) 包括: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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