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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3 11: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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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涛华

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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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一体化研究

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一体化研究试读:

内容简介

本书以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一体化关系为研究对象,着重分析欧洲民族主义对欧洲一体化及欧洲一体化对欧洲民族主义相互影响的原因与途径。主要讨论三个问题:什么是欧洲民族主义?欧洲民族主义怎样影响欧洲一体化及欧洲一体化对欧洲民族主义有哪些影响?欧洲民族主义的未来发展趋势及其影响下的欧洲一体化未来走向如何?

首先,通过对欧洲民族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分析,确定了什么是欧洲民族主义,探讨了影响欧洲民族主义的两个关键因素:民族认同与民族利益优化观念。

其次,介绍了欧洲一体化的启动原因之一是欧洲民族主义不断变化与发展造成的。欧洲民族主义的兴起导致欧洲民族国家的竞争和冲突,欧洲民族主义向极端方向发展,给欧洲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这使得欧洲人不得不思考欧洲如何实现和平问题,从而促进了和平的泛欧思想产生、丰富和发展,为欧洲一体化的启动提供了思想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欧洲极端民族主义不断弱化且民族主义朝进步方向不断发展的影响下,欧洲一体化终得以启动。

第三,阐明了战后欧洲国家民族主义成为欧洲社会的主要观念,并由于国家民族主义对欧洲一体化的积极作用越来越突出,使得刚起步的一体化能够向前迈出更大的步伐。但是,由于国家民族主义中“原生性”特征仍然存在,使得欧洲一体化进程中会出现狭隘民族主义的不利影响,从而阻碍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解决狭隘民族主义问题便成为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任务。不过,从某种意义上说,欧洲一体化最终能继续向前发展正是狭隘民族主义问题得以解决的结果。

第四,讨论了欧洲一体化对欧洲民族主义的影响。人们在谈到欧洲、共同体、欧盟等概念时,总是会把他们当着一个整体对象来理解,这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使人们已经逐渐形成了整体观念的结果。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影响欧洲民族主义关键因素中的民族认同会发生变化,即从原来的本民族或本国家认同扩展到欧洲认同层次;从影响欧洲民族主义的关键因素民族利益优化观念来说,由于一体化使得欧盟各成员国的利益着实得到了优化,于是合作观念不断增强,从而使得欧洲民族主义也发生变化,变化的方向是欧洲聚合性民族主义。

最后,本书分析了欧洲民族主义发展趋势及对欧洲一体化前景的影响。由于欧洲聚合性民族主义发展呈强化趋势,决定了欧洲一体化总体上将不断向前推进。不过,在一体化不断深化和发展的同时,狭隘的国家民族主义仍将长期存在,从而决定了一体化注定不会是一帆风顺的。

经过分析,本书认为,欧洲民族主义对欧洲一体化的启动、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最终决定着欧洲一体化的未来发展趋势。在欧洲国家民族主义不断向聚合性民族主义发展的同时,欧洲一体化也在不断向前推进。张涛华2012年2月1日于武汉南湖

Abstract

In the book,we studi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uropean Nationalism and European Integration,focusing on the causes and means of interactions between the two.The three main questions we posted and answered are:

1.What is European Nationalism?

2.How does European Nationalism impact European Integration?And in return what impact does European Integration have on European Nationalism?

3.What is the development trend for the future of European Nationalism?And thus,what’s the future of European Integration?

The content of this book can be summarized as the following:

First,we established the defi nition of European Nationalism.By examining its emergence and development,we further investigated the two key factors that impact European Nationalism: national identity and national interest optimization.

Secondly,we pointed out that the continuously changing and developing European Nationalism is one of the reasons for the startup of European Integration.The strong emergence of Nationalism in Europe has led to much competition and many conflicts among European nations.The development of European Nationalism toward extreme directions has caused plenty of negative impact to European nations,which forced Europeans to come back to the peace issue in Europe and therefore promoted the creation,enrichment and development of the idea of a peaceful one-Europe.This development provided the ideological basis for emergence of European Integration.After World War II,European Integration finally started with the weakening of extreme Nationalism and the positive progression of European Nationalism.

Thirdly,we pointed out that the still young European Integration was able to make a lot of progress is partly due to the fact that European Nationalism became the main concept of European community and that European Nationalism plays a more and more positive role in the process.However,because the “native” features still exist in nationalism,“narrow” nationalism would inevitably exist in the process of European Integration and therefore hindered the progression of European Integration due to the negative impacts.How to resolve the “narrow” nationalism issue thus became a critical task during the process of European Integration.To a certain degree,eventually European Integration was able to further progress is because that the “narrow” nationalism issue was resolved.

Furthermore,we investigated the impact of European Integration on European Nationalism.When people discuss Europe,European Community,or European Union they refer to Europe as one entity.This is the result of the progress in European Integration and it has helped people in the acceptance of one-Europe concept.During the European Integration process,national identity,one of the two key factors for European Nationalism,will be affected.It will be expanded from the original identity of a nation or a state to Europe identity.The other factor,national interest optimization will also be affected because European Integration helps to optimize the national interests and helps to promote cooperation for the member nations of EU.The overall development is that European Integration helps the transition of Nationalism in Europe toward Nationalism for Europe as a whole.

Lastly,we investigated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of the European Nationalism and the impact to the prospect of European Integration.Because of the strengthening trend of Nationalism of Europe as a whole,overall European Integration will continue to progress.In the mean time,during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integration,“narrow” Nationalism will also continue to exist for a long time,which means that European Integration will not be easy or smooth.

We concluded that European Nationalism has profound impact on the startup and development of European Integration,and will ultimately determine the future development trend of European Integration.European Integration will continue to progress as Nationalism of Europe as a whole continues to strengthen.ZhangTaohuaFeb.1,2012,South Lake,Wuhan

导论

民族主义在后现代会被废弃的条件尚未成为现实,而全球化也远远没有导致废弃民族主义,甚至可能在事实上还加强了它。——[英]安东尼·D·史密斯

第一节 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一体化研究的意义

自近代国际关系体系形成以来,民族主义就作为一个极其活跃的因素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尤其是“在欧洲,从法国大革命起,民族主义运动成为欧洲政治的中心,也是国际政治的主要课题之一”###林碧炤:《国际政治与外交政策》,台北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3年版,第138页。###。之所以如此,原因主要在于民族主义作为一种观念、意识形态不能不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国家决策者的行动。在二战后的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民族主义对决策者的影响非常突出,从欧洲一体化的启动到发展,决策者们总难回避民族主义问题。但长期以来,欧洲民族主义对一体化的影响并没有被他们所正确认识。事实是,当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出现危机的时候,人们往往把问题和责任推向欧洲民族主义,这样无形之中就使人们形成了这样一个印象:欧洲民族主义充当着一体化进程中的负面角色,对欧洲一体化起着阻碍作用。再加上二战中极端民族主义的危害对人们的心理产生的阴影仍然存在,因此,在社会积极向前发展的时候,人们怕谈民族主义问题,结果导致对民族主义认识上存在着偏见,对民族主义认识不全面。幸好近几年学术界对民族主义的研究又有了新的进展,如有的学者对民族主义的发展历史重新进行审视;有的学者重新解释民族主义;有的学者对民族主义的特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所有这些研究对人们全面认识民族主义无不助益。但它们还都只是停留在对民族主义本身的研究上,而关于民族主义对其他社会现象影响方面的研究,特别是对全球化、一体化影响的研究却相对滞后。鉴于这种情况,笔者认为把民族主义研究的价值体现出来的最好方法是进一步深入研究民族主义对全球化、一体化的影响。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一体化关系的研究是这些研究的一部分,具体说来,其研究意义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理论意义

(一)研究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一体化的关系有助于加深对全球化与民族主义关系的认识

全球化与民族主义的关系一直是国际社会面临的问题之一。由于民族主义的存在,全球化进程中会充满矛盾和冲突,而且这一点早已被人们所熟知。或者,也可以这样说,“民族主义的兴起正是全球化进程中的必然产物”。民族主义发展的历史早就表明,民族主义是一种动态发展变化的社会政治思潮和实践运动。历史在发展,时代在变化,民族主义的性质和内容也会随着历史的变迁和时代的变化而发展和嬗变。因此,如何正确认识民族主义就显得非常重要。而且,民族主义是一种无法回避的客观存在,只要各国、各民族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民族主义就会有其存在的基础;只要民族国家仍是国际关系主体,民族主义就会影响国际关系的发展与演变。应当看到,区域一体化和全球化都在不同范围内体现着国际关系的变化,都遇到民族主义的问题。况且,依照一些学者的看法,区域一体化和全球化的联系还表现在前者是后者的一部分。因此,研究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一体化的关系,无疑会帮助人们加深对全球化与民族主义关系的认识。(二)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一体化研究有助于加深对欧洲民族主义的理解

欧洲民族主义的研究在世界民族主义研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人们谈及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很多都是直接从18世纪的法国大革命开始”。美国著名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指出:“民族主义是近代欧洲历史上的一种现象……”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随着欧洲民族主义的产生和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建立,民族及民族国家观念很快遍布欧洲,并伴随欧洲国家的殖民扩张而传播到世界,民族主义因此获得了广泛的影响,从而具备了全球性。从这一点上说,欧洲民族主义具有世界民族主义问题研究的代表性。

理解欧洲民族主义有很多途径,分析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一体化的关系就是其中的一种。因为在欧洲民族主义基础上建立的民族国家合作方式仍然是欧洲一体化的主要方式,所以,一方面,欧洲一体化的过程实质上是民族国家之间的合作过程,因为在合作过程中民族国家之间的差别仍然十分明显,而且各国家民族主义意识仍然十分强烈。可以这样说,欧盟的建立在某种意义上是欧洲民族国家寻求自我保护的现实途径。另一方面,欧洲一体化进程可能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对欧洲民族主义产生重大影响,主要反映在对民族认同的认识和民族利益优化观念的改变上。在一体化过程中,一旦各民族国家意识中有关民族主义的这两个方面发生变化,就可能会塑造出新的欧洲认同和利益要求,使得欧洲民族主义性质和内容也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新的欧洲民族主义。因此,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一体化关系研究是加深理解欧洲民族主义的一个重要视角。(三)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一体化的研究可以丰富欧洲一体化理论

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联邦主义、功能主义与新功能主义都产生过重要的影响。联邦主义希望通过建立“联邦化国家”,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实现欧洲一体化;功能主义与联邦主义相反,其选择的是“自下而上”的方式实现欧洲一体化,主张欧洲一体化不是消除各主权国家的权力去实现一个政治联邦,而是允许它们在保持其权威较小的范围内实现彼此间可能的合作;新功能主义是对功能主义的修正和补充,主张在某些主要功能部门建立中央机构,同时认为在某些领域的合作是一体化的前提,通过合作达到“外溢”以实现更深层次的一体化。这些理论互相补充,都对欧洲一体化具有一定的解释作用和指导作用,但仍无法全面说明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所有重大问题。尤其是缺乏对民族主义作用的深入研究。因此,对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一体化关系的研究,将使欧洲一体化的理论更加丰富和深化。

二、现实意义

中国与欧盟关系的迅速发展,需要对欧盟有一个准确而全面的认识。中国与欧盟的关系始于20世纪70年代。几十年来,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欧关系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985年欧盟与中国签署的《1985年欧洲共同体与中国贸易协定》,是欧盟与中国建立伙伴关系的法律文件;1995年,欧盟委员会提出一个欧洲与中国关系的长期战略,称为“中-欧关系长期政策”;2000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与中国建立全面的伙伴关系”的意见书的执行报告,与中国建立了全面伙伴关系。总的来说,欧盟的这些文件认为,“欧洲同中国的关系必然成为欧洲对外关系,包括亚洲和全球关系中的一块基石,”欧盟主张同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与此同时,中国也一再重申,中国与欧盟都是当今世界舞台上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重要力量,全面发展同欧盟及其成员国长期稳定的互利合作关系,也是中国对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双方不懈的努力,中欧关系取得巨大进展,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合作局面。仅从经济领域来说,欧盟是当今世界上最发达的区域经济集团,同时又是构成我国出口贸易主要区域市场的主体。因此,对欧盟的研究一直以来是我国对外政策研究的重点。紧随着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如何进一步深入地认识欧盟的发展和未来走向是研究的核心。

就目前来看,对欧盟的研究,从经济到政治一体化发展可谓初具规模,国内外的研究成果也较丰富。如果在此基础上换一个角度来思考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即从民族主义角度来研究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则有利于我们更全面地了解欧盟发展的状况,有利于中国制定更正确的对欧盟的政策。而且,从这一角度研究,还有利于中国深入理解世界范围内尤其是东亚地区一体化的发展状况,有利于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民族主义与一体化关系问题。

第二节 主要概念的界定及说明

本书涉及的核心概念有欧洲民族主义和地区主义。欧洲民族主义影响着欧洲一体化,也正是欧洲一体化才使地区主义概念得以产生和确定。尽管如此,学术界对这两个概念表述不一,有必要进一步加以说明。

一、欧洲民族主义

欧洲民族主义有其独特性,但也具有民族主义的一般性。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学术界主要的几种民族主义界定尽管角度不同,但都涵盖了民族主义共同的内容。本节拟从这些共同内容出发界定欧洲民族主义。

一直以来,“民族主义”的内涵在学术界存在着争论。这不仅是因为下定义者的立场、观点和角度不同,而且也是因为民族主义有着一个发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正如著名的美国历史学家汉斯·科恩(Hans Kohn)所言:“民族主义在所有国家和整个历史时期是不一样的。它是一个历史现象而且取决于它所植根的不同地区的政治理念和社会结构”。正因为如此,人们对“民族主义”这个在1774年就开始出现在德国哲学家赫德尔(John Herder)的著作中,在19世纪中叶就已经被普遍使用的词,至今仍争论不休。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其一,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思想状态。英国历史学家爱德华·卡尔(Edward Hallett Carr)在他20世纪30年代主编的关于民族主义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民族主义通常被用来表示个人、群体或一个民族内部的成员的一种意识,或者是增进民族的力量、自由或财富的一种愿望”汉斯·科恩则给民族主义下了一个简短的定义。他在著名的《民族主义的观念》一书中指出:“民族主义首先而且最重要的应被认为是一种思想状态……在这一状态中,体现了个人对民族国家的高度的忠诚”。后来出版的《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民族主义的解释与科恩的观点相似,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思想状态,每个人对民族国家怀有至高无上的世俗的忠诚”。这种界定显然最具有代表性,因为作为一种主义,首先表现在意识和思想领域。这种意识和思想与具体的表现形式结合,导致大多数学者认定民族主义主要“是一种‘政治形式’的意识”。

其二,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学说或原则。埃里·凯杜里((Elie Kedourie)认为:“民族主义是19世纪初在欧洲被发明的一种学说”;“简单地讲,这种学说坚持认为人类被自然地划分为民族,而这些民族又通过特定的可确认的特征为人们所熟知,而且政府唯一的合法形态是民族自我统治的政府”。厄内斯特·盖尔纳(Emest Gellner)认为:“民族主义基本上是一种原则,它坚持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必须一致”。这种界定是从民族主义研究学术价值和意义出发的,主要应用于历史学、人类学和政治学等学科各种现象上。

其三,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运动。与上述观点不同的是,美国人路易斯·斯奈德(Louis L.Snyder)认为:“民族主义是自法国大革命以来占据了大多数人的行动和政治思想行为的一种强劲的感情。它不是自然的,而是一种历史现象,它的出现是对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式的回应”。英国人约翰·布热奥利(John Breuilly)也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政治形态,指的是寻求和掌握国家权力的政治运动,并用民族主义为理由去证明这种行动的正当性”。当代著名民族主义问题专家、伦敦经济与政治学院的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D.Smith)教授持同样的看法。他在总结前人已有的各种定义之后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运动,目的在于为一个社会群体谋取和维持自治及个性,他们中的某些成员期望民族主义能够形成一个事实上的或潜在的民族”。这种界定是对由于民族主义原因而产生的具体行为作出的描述,实际上是认为在民族主义的特点中民族运动是最具有代表性的。

其四,认为民族主义是资产阶级处理民族问题的纲领和政策。在中国出版的不少辞书中都这样记述有关民族主义的定义,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中就这样写道:民族主义是“地主、资产阶级思想在民族关系上的反映,是他们观察、处理民族问题的指导原则、纲领和政策”;《现代汉语词典》认为,民族主义是“资产阶级对于民族的看法及其处理民族问题的纲领和政策。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民族运动中,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运动中,民族主义具有一定的进步性”。

有的学者干脆把民族主义作一综合性的描述,认为其包括的内容很多。著名的民族主义学者卡尔顿·海斯(Carlton Hayes)指出:“(1)民族主义是一种历史进程——在此进程中建设民族国家;(2)‘民族主义’一词意味着实际历史进程中的理论、原则或信念;(3)民族主义是某种将历史进程和政治理论结合在一起的特定的政治行动;(4)民族主义意味着对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忠诚超越于其他任何对象”。国内一种具有综合性的民族主义的定义是:“民族主义是一种以民族感情、民族意识为基础的纲领、理想学说或运动”。

笔者则认为,尽管从民族主义的历史发展进程来看,民族主义现象纷繁复杂,很难加以准确把握,但如果从民族主义本身产生与发展的角度着眼,就会发现民族主义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民族认同问题,其与民族感情和民族意识等含义相一致;另一个是民族利益如何实现的问题,社会历史发展中存在的建立民族国家或者是民族自决的民族主义运动都与民族利益有关。综合以上分析,并考虑到欧洲民族主义具有民族主义的一般性,可以给欧洲民族主义下一这样定义:欧洲民族主义是以欧洲民族认同为基础并追求民族利益的思想和观念。

二、地区主义

在国际经济学中,通常把地区主义看作是地区经济一体化,“也就是单个民族经济在制度上结合为更大的经济集团和共同体”。在国际关系中,地区主义界定涉及的范围很广,囊括了从地区合作到地区制度的建立以及更深层次的政治一体现象。

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地区主义。地区主义第一个方面的含义,是一种意识形态和观念信仰。它体现的是一种秩序价值的追求,这种秩序可以指特定地区内的秩序,也可指作为实现世界秩序的一种方法。与这种地区主义观念相对的是全球主义,全球主义坚持全球层次的安排是实现国家利益的最效方法。根据这种对地区主义的理解,学者们探讨的主题目前大多是宏观层面的比较研究,即地区主义与普世主义、地区主义与全球主义以及世界秩序之间的关系。

地区主义第二方面的含义,是指世界政治中的某地区国家之间跨国交往与合作现象,这也是国际关系学者们最直接的研究对象。学者们对地区主义的解释就是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些现象进行归纳。尽管不同学者对地区主义有不同的理解,但他们对地区主义的界定都有这样三个共同点:即地区主义是一个过程、地区主义是多层次的、它是由参与的行为者,特别是国家行为者自愿建构的。当然,自愿并不意味着不包含强制因素,但强制不等同于使用武力。因此,简单地说,地区主义是指在地缘意义上接近的,彼此间有着复杂关系的民族国家之间的一种交往、自愿的联合、合作进而实现一体化的过程。是国家之间通过合作实现调节国际关系的一种组织控制形式。

地区主义上述两个方面的界定是互补的。从规范、价值和总体政策取向来说,体现的是第一个方面的含义;从具体的地区经济合作现象、地区经济合作组织、地区安全关系以及地区一体化等方面来说,体现的是第二个方面的含义。总的说来,地区主义强调是跨民族国家的地区观念。

第三节 本书研究方法与主要内容、架构

一、本书研究方法

欧洲民族主义和欧洲一体化的关系,实质上是观念、意识形态与现实国际关系之间的关系。在这一研究领域中,要得出科学的结论,特别需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和辩证唯物论为指导。因此,本书坚持以这一科学方法论为指导进行研究,同时拟采用综合的研究方法,包括历史分析、比较研究、实证分析等多种方法。

历史分析方法有助于对欧洲民族主义的产生与运行规律有全面的把握。欧洲民族主义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过程,也反映了欧洲民族主义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只有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研究才能全面了解欧洲民族主义。本书从欧洲民族主义产生初期的国际主义观念出发,对欧洲民族主义发展的各历史阶段的特征作用粗略的分析,以期能准确把握欧洲民族主义;同时,对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一体化的关系也采用历史分析的方法,从欧洲一体化的启动、发展到欧洲一体化未来各阶段来阐述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一体化的关系,从而使这一研究具有一定的系统性。比较研究可以使得本来难以理解和比较模糊的观念、意识的内容更加确定,如通过欧洲民族主义与其他地区的民族主义的比较分析,凸现出欧洲民族主义的内护性、排外性和扩展性特点。实证分析法的应用可以使理论性比较强的欧洲民族主义对欧洲一体化的影响回到实践中来,同时也可以实现对欧洲一体化进程的现实不断总结,从而丰富欧洲一体化理论。如本书在论证民族认同与欧洲认同时,大量使用了“欧盟的调查报告”和“欧洲晴雨表”的数据佐证相关的观点。希望通过这一方法的运用使得本课题的研究更加科学。

二、本书主要内容与架构

本书由导论、上篇三章与下篇四章组成。上篇主要探讨欧洲民族主义的形成、特点及在欧洲历史中的影响与作用;下篇主要分析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一体化的关系。

第一章探索欧洲民族主义的缘起与形成的过程。借鉴民族学理论和方法,对欧洲民族、民族意识和民族主义的形成作了深入的探讨,且认为这三个方面是民族主义形成的三个阶段。从而对欧洲民族主义有更清楚的认识,确立了欧洲民族主义形成中民族认同和民族利益观念两个要素的作用。

第二章考察欧洲民族的主要特征和历史形态。进一步指出,欧洲民族主义在形成的过程中与世界其他地区的民族主义有不同之处,具有自己的特色。而且在欧洲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国际主义”的民族主义、民主主义的民族主义、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和国家民族主义等多种形态,也是欧洲历史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内容。

第三章探讨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历史发展的关系。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从欧洲的崛起及其发展来看,欧洲民族主义曾产生过巨大的作用。正是由于欧洲民族主义才使得欧洲不平衡加剧,使得欧洲在近代发展过程中快于世界其他地区,但也正是欧洲民族主义带来了欧洲的战争。在战后,由于欧洲一体化的发展,人们开始探讨地区主义与欧洲民族主义的关系,这也正是欧洲历史发展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主要从欧洲民族主义的角度分析欧洲一体化思想的形成及其对欧洲一体化的启动的影响。在欧洲民族主义产生之后,由于受欧洲民族主义的消极影响,欧洲战争频繁,社会灾难重重,使欧洲许多先哲们不得不努力寻找永久和平的道路,其中以康德为代表的思想家们曾设想欧洲由多个民族国家回到统一的欧洲上来。随后的很多思想家秉承并不断发展了康德等思想家们的思想。在这些思想不断发展的同时,欧洲战争仍然在继续,对欧洲社会的破坏也在继续,并尤以两次世界大战给欧洲带来的破坏最大。因此,在二战后,欧洲人痛恨引发战争根源的极端民族主义,极端民族主义被人们所摒弃,使得欧洲国家民族主义能以新的面貌重新登上历史舞台,成为这一时期思想的主流。最终在欧洲国家民族主义积极因素的促进下,出台了“舒曼计划”,建立了“煤钢共同体”,使欧洲一体化得以启动。

第五章主要分析欧洲一体化发展进程中欧洲民族主义的重要作用。从欧洲国家民族主义的具体内容上说,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在民族主义形式上表现为政治民族主义、经济民族主义、文化民族主义。这些形式的民族主义对欧洲一体化产生了正反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促进了欧洲一体化的发展。欧洲政治民族主义促进了欧洲政治合作和发展,欧洲经济民族主义促进了经济合作的发展,文化民族主义促进了欧盟组织中的欧洲文化建设,使一体化发展更加稳固;另一方面阻碍了一体化的发展。这些民族主义形式中狭隘的情结仍然存在,政治上、经济上的不合作时有发生。但应该看到的是,这些负面影响毕竟不是主要的,而且,这些负面影响带来的问题在欧盟各成员国共同努力下得到了解决,而这一解决过程本身也是欧洲一体化继续发展和深化的过程。

第六章主要探讨欧洲一体化对欧洲民族主义的反作用。欧洲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带来了欧洲地区整体性的效应,具备了整体性功能。整体性对欧洲民族主义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这种影响通过两方面表现出来:第一是认同对象的转移,使民族认同对象由民族国家转移到欧洲地区;第二是民族利益优化观念中的合作观念不断增强。合作观念主要通过欧洲整体利益确认及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欧洲各国家利益不断扩大而得到增强。这两个方面的变化使得欧洲国家民族主义朝着欧洲聚合性的民族主义方向不断发展。

第七章从欧洲民族主义发展趋势看欧洲一体化前景。影响欧洲民族主义发展变化的是民族认同和民族利益优化观念。由于欧洲民族认同对象有不断向欧洲地区转移及欧洲民族利益优化合作观念增强的趋势,欧洲聚合性的民族主义会不断强化,但由于历史原因,欧洲国家民族主义仍然长期存在,狭隘的国家民族主义可能继续影响欧洲一体化进程。这种趋势下,未来欧洲一体化会在曲折中不断前进。可以确定的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曲折和问题最终会得到解决,使欧洲一体化不断向前发展,同时,这些问题的解决也增强了欧洲民族主义的聚合性,有利于欧洲一体化的进一步深化。

上篇 历史与理论

在当今世界,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各式各样的民族主义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王逸舟欧洲一体化进程经历了许多有意义深远的变革,对它的理论研究也以非常重要的方式发生了变化。——资中筠

第一章 欧洲民族主义的缘起与形成

近代民族主义肇始于英法美等第一批民族国家构建之际,影响波及中东欧与美洲,在德意拉美等国家和地区掀起了扫除封建专制与殖民统治、构建近代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的潮流。——王联

严格来说,民族历史开始的地方,民族主义也随之产生。而且,伴随民族历史的延伸,民族主义的发展进程始终持续不断,这是世界历史发展中的一个普遍性现象。人们对民族主义的认识也是持续不断的,实际上,在人们的认识中,“种族”、“族群”、“民族”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曾表示了民族主义的某种含义。但是,学术界对民族主义的认识仍然没有较统一的认识。而且在近代历史发展中,民族国家之间的战争、种族冲突不断出现,人们往往直接把这些问题归于民族主义问题,从而对民族主义本质的认识更加模糊,欧洲民族主义也不例外。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什么是欧洲民族主义及其如何产生等最基本的问题着手,从中寻找决定欧洲民族主义发展最基本的因素,唯此才能正确认识欧洲民族主义。纵观欧洲民族主义的发展史,民族主义的形成、发展是与民族认同和民族利益优化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民族认同与民族利益优化观念理应是首先要理解的问题。

第一节 欧洲族群意识的形成

欧洲民族主义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进程中形成的,经历了欧洲“族群意识”、“民族意识”到“民族主义”等历史阶段。在每一阶段中,认同和利益优化观念始终是决定性的因素,也最终决定着欧洲民族主义的产生。需要指出的是,欧洲民族主义形成的各阶段中,认同的作用是最基本的,特别是在“族群意识”和“民族意识”形成阶段,认同的作用远远超过了对利益追求观念的影响。而在“民族主义”形成阶段,不仅认同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利益优化观念也产生了重要作用。可以说,民族认同和利益优化观念是欧洲民族主义形成中的两个主要因素。而要理解这一点,就必须追寻欧洲民族主义形成的历史轨迹。

在民族认同形成和发展之前,人们首先认识到的是族群,人们往往根据人的出生地、人的血缘关系、人种的特征或语言特征界定其归属哪一族群。关于“族群”与“民族”之间的存在差异逐渐成为学术界的共识,美国人类学家戴维·莱文森(David Levinson)在其所编的《世界各国的族群》中使用“族群”这一词来区别“民族”这一词,表明了族群具有比民族更原始的意义。根据人类学的解释,“族群泛指一般拥有相同的血缘、风俗习惯、文化价值等的社会群体”。族群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生存方式。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阶段,族群是这样形成的:由于当时人口稀少、地域广阔,为了在严酷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求得生存,人类自身繁衍的结果导致血亲关系由家庭扩展到氏族和部落;与此同时,生产力的初期发展水平低下,客观上要求在氏族和部落内部形成早期的劳动分工。这样以“族”为单位、结群而居成为人类社会最初存在的形式,于是族群也就产生了。特别是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人口的不断增长,人们的生产方式逐渐分化为农耕和游牧两大主要类型。农耕和游牧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土地成为至关重要的生存资源,人类社会开始出现以争夺土地为目的的大规模迁徙和征战。族群成为以利益和人种划分的人类集团的基本单位,不同族群之间的界限也越来越清晰。

族群形成的过程也是族群意识不断产生的过程。这一过程中,“认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著名的人类学家埃里克森(Erikson)指出“认同”实际上是关于“我是谁”的问题。从功能上说,“认同”有三个功能:“其一是作出选择;其二是与他人建立起可能的关系;其三是使人获得力量和复原力”。族群意识正是在“认同”的作用下不断形成的。

对于早期的欧洲来说,也是在“认同”的基础上首先建立起族群意识的。从欧洲社会发展来看,欧洲很早就有人类活动,“在现在欧洲大陆的范围内,很早就有人类活动的踪迹。早在晚期猿人阶段,就有直立人生存”。但在漫漫的史前时期,最初,人类的基本群体是氏族和部落,即使那些后来将之划归为同一群体的人群,他们之间也互不认同。氏族和部落并不把和他们属于同一族群的其他人视为同种,比如后来所说的“日耳曼人”,其实囊括了许多不同的部分,他们之间不仅互不认同,有些甚至还敌对,或从不来往。他们只是些居住在彼此连接的地域里,在体态、语言、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方面有较多相似之处的庞杂群体,他们相互之间的排他性大于亲和性。将他们通称为“日耳曼人”的并不是他们自己,而是与他们同时期的罗马人和接受了罗马文化的其他人。

在互不认同的情形下,欧洲上古时期,先后出现了一些具有一定特征而且能进行一定区别的人类群体,并且随着岁月的流逝,这些群体也不断地发生变化,比如凯尔特人、西徐亚人、日耳曼人、斯拉夫人等等,其中日耳曼人和斯拉夫人成了今天许多民族的直系祖先,凯尔特人和西徐亚人则逐渐消失在历史的尘埃里,融入了族群塑造的过程中。

在族群塑造的过程中,欧洲族群意识越来越明显,出现了具有明显差异的族群。“法兰西民族是第一个形成‘民族’的欧洲‘民族’”。追溯法兰西“民族”的历史,最早出现在法国沿岸的是腓尼基人。公元前1世纪,他们到过今天的摩纳哥和温德勒斯港,在那里建立了商站和港口。公元前600年左右,希腊人开始到法国移民,他们在罗纳河流域的河口马西里亚建立了城市。后来凯尔特人侵入了法国,于是凯尔特人居住在这一地域。凯尔特人来自中欧的多山地区,操印欧语,其身体特征可分为两大类型:一种为长头,金发蓝眼,身材高大;另一种为圆头,棕色头发,棕色或灰色眼睛,中等身材。凯尔特人拥有铁制武器、马和战车。他们侵入法国后,就征服了在新石器时代便居住在法国西南部的伊比利亚人和东南部的利古里亚人,并与他们互相混合。

今天的“法国是一个族裔异质的社会”,生活着来自世界各地100多个族群。法兰西占全国人口的85%左右,其他族群只占15%左右。主体居民法兰西人包括了不同的地区文化,而一些专家则将其归入独特的族群之列。

罗马人征服高卢之前,高卢约有60个小族群。“凯撒把意大利人用以指独立小国家的名称,称这些小民族为‘族’(populus)和‘邦’(civitas)。各邦之间被茂密的丛林、大河和沼泽相隔开。各邦各自独立,当时高卢没有统一”。

伊比利亚半岛种族。历史上,罗马人把伊比利亚人描述成人数很少的、皮肤不太白的、小脸的地中海特殊类型的少数“民族”。但是,在他们到达伊比利亚之前的很长时间,也就是说大约在公元前6世纪,一些凯尔特部落就已越过比利牛斯山并且定居在半岛腹地。在古罗马军团撤走之后,又相继来了许多新的入侵者:哥特人、汪达尔人、来自丹麦的辛布里人、来自瑞典的斯维比人,他们向前推进到从俄罗斯草原分离出来的阿兰人地区。这么多的“民族”都曾定居在这个地区,他们同当地居民融合,所以伊比利亚人是起源于各个范围处于野蛮状态的种族混血的后裔。公元8世纪,阿拉伯人到达这里,他们对伊比利亚半岛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意大利和地中海岛屿的族群。意大利半岛的居民同其他地中海人、希腊人、腓尼基人、埃特鲁斯坎人、阿瓦尔人和亚洲地区的马札尔人、拜占庭人、阿拉伯人、柏柏尔人融合一样,也同北欧、中欧和东欧的各民族,如凯尔特人和斯堪的纳维亚人混血。第一批到意大利来的商队大约是在公元前1500年由米切内伊人组成的。公元前8世纪,意大利半岛上除居住意大利奇人(Italici)以外,还生活着埃特鲁斯坎人,他们居住在意大利中部的广大地区;希腊人则在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岛建立了很多殖民地;迦太基人也正加紧扩张,已占据撒丁岛和西西里西部。此外,公元前5世纪,凯尔特人也到达意大利半岛。到公元前1世纪时,罗马人已经是整个意大利半岛的主人了,在语言上和组织上全部规范化,并在很长时期保持着军事、政治和信仰中心的地位。

东欧讲巴尔干语和斯拉夫语的诸族群,是从拉脱维亚和现在的俄罗斯北部扩张到保加利亚以南的。在中世纪,拉脱维亚和立陶宛周围还是一片沼泽和森林,它们是欧洲最不易到达的地区。波兰来自“波”(Pol)这一字,此字在斯拉夫语中意味着平原。波兰成为一个走廊,俄罗斯人和中亚人经由它迁徙到日耳曼尼亚、丹麦和荷兰。

处于孤立地位的不列颠岛居住着欧洲各地的族群:凯尔特人和凯尔特伊比利亚人、斯堪的纳维亚人和日耳曼人、罗马人、希腊人和诺曼人,以及近代从各个角落来的移民。

在罗马扩张时代,不列颠岛的居民几乎都是讲凯尔特语的族群。早期他们被称为不列颠人或者说他们是北苏格兰的皮蒂人。后来,由于罗马霸权的衰落,不列颠领土又向其他入侵者敞开了大门。从公元5世纪开始,从德国和荷兰来的盎格鲁人、撒凯逊人、朱特人定居在岛的南岸和东岸;从8世纪开始,斯堪的纳维亚人也到达于此,他们占领了苏格兰和爱尔兰原罗马省份的北部地区。其时,盎格鲁人、撒凯逊人向内部推进,同化了罗马化的凯尔特人并广泛传播了自已的语言,最终使得凯尔特语成为通用的语言。

整个欧洲和邻近地区各族群的扩张,以及不同族群凯尔特人、日耳曼人和斯堪的纳维亚人之间的冲突,造成了法兰西人、比利时人、荷兰人和卢森堡人等族群的出现。如在古代法国地区,居民处于青铜文化时期,他们一直孤立地生活至公元前1000年左右,直到凯尔特人入侵后为止。他们接受了凯尔特人的印欧语言。同时,由于罗马人的到达,拉丁语几乎代替了各地的凯尔特语。

可以这么说,这一时期的族群意识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对人种、语言、地域等因素的认识上,也可以说是通过确定“自已”与“他者”的区别来判别属于哪一族群。因此,此时的族群意识带有强烈的自然选择的色彩,“传说、语言、历史、风景、地域……等是族群认同形成的主要要素”。显然那时的“族群”不是今天我们所讲的“民族”。但毕竟这是民族主义形成的一个重要阶段,欧洲民族意识正是在这个阶段的基础上产生的。

第二节 欧洲民族意识的形成

由于人种、地域、语言、宗教等具有明显标志,所以某一族群很容易区别出“他者”,当族群之间意识到“他者”存在的时候,族群意识、族群认同在无形之中就产生了,但此时的族群意识不能代替民族意识。从历史发展进程来看,“民族意识的出现是晚近的事情,是伴随着绝对主义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变而逐步形成的”。只有在欧洲近代民族国家产生之后,才产生了真正意义上的欧洲民族意识。当然,产生欧洲民族意识的过程也是漫长的,其经历了从神权到王权、再由王权到民族国家的过程。

虽然中世纪以前的欧洲已具有族群意识、族群认同,但认同对象仍有较强的地方色彩,没有完全形成真正的民族认同。这一时期的欧洲,一方面,在社会政治经济领域里存在着以采邑制为基础的封建等级制,因国王多是间接地同其臣民发生联系,广大民众的效忠感情只是指向其直接依附的领主、庄园或行会、城市,呈现出明显的地方性而非全国性、全民族性。但另一方面,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却是统一由基督教会所统治、支配,形成一个统一体——基督教世界,并通过人们对基督教的同一信仰显示出人们思想观念上的普世主义。无疑,各自分裂割据的诸侯各邦国难成为人们效忠、民族统一的载体,只是在基督教会的统一支配下,中世纪的人们才可能有统一行动。“在基督教普世主义扩张性得到加强的同时,西欧各国事实上已经失去其独立性。尽管意大利人、西班牙人、德意志人、法兰西人和英格兰人属于不同的民族,但是,他们都从属于一个由罗马教皇支配的‘基督教大世界’,都用拉丁文祈祷,用拉丁文传道,用拉丁文唱歌。而在各世俗的封建国家内部,人们尚未形成休戚与共的民族情感,以及忠诚与热爱祖国的公民意识”。

这一时期,国王是名义上的全国土地所有人,他把土地封给自己的大臣和将领,这些人便成为大领主。大领主们再把自己的封地分给自己的附庸,附庸又把土地分给自己的附庸。这样自上而下形成了等级森严、层层分封的金字塔型社会结构。罗马教廷是凌驾于各领地之上的统一管辖者。教会一方面通过基督教义以来世的救赎鼓励人们在现世的忍耐,使农奴们服从领主,领主们皈依教皇;另一方面贬低世俗王权而抬高教廷权威。圣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在其名著《上帝之城》中认为,“人是两个城市的公民,一为世俗之城,一为上帝之城;前者充满黑暗、邪恶、战乱和变化无常,后者则是光明、至善、和平与永恒的体现。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这两个世界的斗争,而上帝之城会取得最后的胜利” 。奥古斯丁由此推论,指出“教会是上帝之城的体现,世俗君主只是世俗之城的统治者。教会的权力应大于君主的权力,世俗国家应按教会的指示行事”。

进入中世纪后,欧洲民族认同开始出现端倪,但并未完全确立。此时,欧洲社会情况发生很大的变化。经济的发展要求统一的市场、统一的度量衡、统一的规章和统一行政。这就给国王在与教皇权力争夺中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由于封建贵族大多无知、愚昧和野蛮,人民便倾向教会,认为教会在智慧、道德、统治能力上都超过贵族。“但在13世纪后新兴的富商阶级却和教士们一样聪慧,一样通晓社会事务,于是他们便受到城市下层阶级的欢迎”。以前的族群开始因为共同的利益与王权结成联盟。这个联盟摧毁了罗马教廷的一统权威,消灭了割据自立的地方领主,建立了君主国家。各国君主当仁不让地自命为新国家利益的代表。与此同时,社会思想和意识形态也发生了变化。在这一历史过程中,王权成为一个关键性因素,它成为开始构建的民族国家统一的象征。文艺复兴运动颠覆了千年神权统治,第一次把人放到宇宙的中心,以人权取代神权,以个人奋斗取代宗教宿命,以世俗权威取代宗教权威。人们开始关注个人及个人组成的集体利益。

民族国家是在欧洲中世纪后期出现,并在资产阶级革命时代逐渐形成的“典型的正常的国家形式”。

而在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中,王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王权的确立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历史发展的一种进步。王权成为逐渐形成的民族国家的象征,也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欧洲王权的建立以英法最为典型。

15世纪,欧洲社会经济发展较快,市民阶级日益成为重要的社会力量,并且市民与经营工商业的中小贵族骑士有了较多的利益需求,彼此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他们为扩大并确实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迫切要求建立统一的度量衡、统一的规章制度和统一的市场,要求结束大贵族的专制,消除分裂割据状态。然而这一切都要求有一个强大的王权,所以他们逐步开始支持王权,支持王国的统一。而国王在财政上也需要他们的支持,因为他们手中掌握着大量财富。于是市民阶级与王权结成了联盟。都铎王权的开国君主利用玫瑰战争中大批封建贵族元气大伤的时机,采取果断措施打击贵族势力,加强王权,从而使得英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集中和统一。都铎王朝的建立,标志着英国民族国家的初步形成。

在英国王权的形成过程中,教会权力与世俗权力的争夺是最突出的社会现象。特别表现在制定法律法规问题上,一方面,是教皇在不断扩大自已的权力,如1075年,教皇格里哥利七世颁布敕令,宣称“惟有教皇才有权任命主教,制定教会法规,决定教区划分”,“教会有权废黜皇帝、国王”。另一方面,面对教皇的咄咄逼人之势,以王权为代表的世俗权力也竭力反击。1533年,亨利八世制定并颁布了著名的《上诉法》,宣称:“英格兰为主权国家,并为世界所承认,受最高首脑国王之统治”,“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能够对包括僧侣和俗界在内的所有人的一切行为进行审判”,“在国王之下的僧侣和世俗人组成政治社会,各自在宗教领域和世俗领域享有司法行政权,不受任何来自帝国之外势力的干涉”。1534年,伊丽莎白女王通过的《至尊法令》重新确立了教会与国家之间的新型关系。《至尊法令》实际上是英国国王和英国国家的一个“独立宣言”,它表明英国比法国和西班牙更明确地否定了教皇的权威,使英王成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首脑,教会转而成为专制君主的统治工具。这种变化,使得王权得到确认,使国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英国从爱德华三世起,历代英王反抗教皇最有力的表现形式是颁布一系列的反教皇法令,并不断扩大这些反教皇法令所涉及的内容。

在王权的推动下,英国不断促进了整体的民族利益发展,这种利益发展不断给王权统治下的民族不断增强认同感。在中世纪西欧社会存在的是封建领主的个人利益或某个集团的利益,再就是统治整个社会的基督教会利益,没有整体的民族利益。而亨利七世建立的都铎王朝和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从根本上扭转了这种情况,以王权为中心逐渐摧毁了这些地方利益。在统一的主权国家建立后,逐渐形成了超越个人利益、集团利益之上的民族利益,国王也成为了国家利益的象征和维护者。

在英国王权形成过程中,英国君主以重商主义为指导原则,大力开拓海外贸易,扶植资产阶级的经济势力。民族利益的发展促进着整个社会的一体化进程,以民族利益为中心,过去分散的甚至彼此对立的各个地区、阶层开始逐渐连接起来,朝着一个有机的国家方向迈进。在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重商主义逐渐获得了政治和经济上的支配地位。重商主义干预经济活动,成为财富增长的重要手段。国家干预是重商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重商主义思想的影响下,专制君主积极推行重商经济政策,并通过一系列经济立法全面介入、干预和管理经济。英国重商主义时期对外贸易实行特许制度,由国王向商人集团颁发特许状,成立海外贸易公司或殖民公司,垄断特定区域的贸易。从都铎王朝开始,国家日益成为海外商人的强大后盾,通过政治、外交甚至军事手段来推动海外贸易的发展。到后来,英国重商主义国家的经济干预渗透到百姓的日常生活,对物价、食品供应、济贫及解决就业等诸多方面进行了管理和干预。除了国家对谷物等基本食物原料的贸易进行管理外,英国也对农业生产进行控制,著名的《工匠法令》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总之,重商主义政策的实行不仅给英国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还极大地影响了英国人的思想意识的转变,英国人开始产生了以国家为载体谋取利益,民族与国家的联系也就越来越紧密。

法国民族国家的形成与英国相类似。查理曼帝国843年分裂后,西法兰克逐渐发展为法兰西王国。“法兰西”这一名称起源于国王的领地“法兰西岛”,987年,加洛林王朝衰微,教俗封建主拥立法兰西公爵休加佩为王,法国从此开始了加佩王朝的统治(987-1328)。加佩王朝初期,法国依然维持着封建割据的局面,封建主在自己的领地上享有独立的行政、司法大权,各自为政。国王有名无实,虽然名义上是全国最高的封君,实际上不过是大封建主中的一员,一些强大的封建诸候,其领地、财富和实力都远远超过国王。国王当时没有固定的住所,有时在巴黎,有时在奥尔良,国王既无行政机构,也无固定的财政收入,只有身边少量的武装侍从。11世纪后,随着城市的兴起和经济的发展,形势的发展日益有利于王权的加强。城市工商业的发展,需要相对稳定的国内秩序和贸易市场。但地方诸候割据,混战不休,关卡林立,关税重重,严重地阻碍了城市工商业的发展。消除割据,统一国家,为城市经济的发展扫除障碍,成为各城市共同的要求,也是国王的愿望。自城市展开争取自治斗争时起,城市就同王权结成了同盟,成为国王权力强有力的支持者。

从国王路易六世起,法国开始强化王权。早在11世纪中期,国王亨利一世(1031-1060)就开始着手征服王室领地内的中小封建主,到路易六世(1108-1137)时,国王已确立了绝对的统治,并开始干涉其他事务。路易六世还把巴黎做为国王的首都定居下来,并开始加强国王、宫廷在国内事务上的权威性,确定国王有权审理民间的上诉。

在封建分裂的状态中,王权处于封建等级阶梯的最顶层,它从来就具有执行“国家”职能的潜在优势,而且它的利益要求最大限度的将整个国家置于它的直接控制之下,王权的利益在这个阶段上是与“国家”的利益相一致的。国家的统一是以王权为中心,哪个国家的君主先克服分裂实现统一哪个国家就能成为强国。

在国王统治下,形成了一个个领土完整的主权国家。“这个统一的空间使人们的经济、文化交往加强,社会生活日益一体化,过去分散甚至彼此对立的各个地区、阶层开始联结起来,结合成一个共同体。对共同体的热爱和忠诚促进了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每个人都开始意识到自己与‘民族’息息相关”。尽管王朝国家打破了中世纪的地方和普世主义,促进了国家统一和民族意识的成长,但还不是真正的民族国家,不是近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

第三节 欧洲民族主义的形成

欧洲民族主义是在欧洲民族国家形成之后才产生的,在文化建构和民族塑造中巩固和发展,并最终在民族主义运动中传播。

欧洲民族主义首先是认同于民族国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一直处于封建专制下的欧洲民族意识产生之后并没有立即形成民族主义,而是经历了人们逐渐认同于欧洲民族国家的较长时期。这一时期最重要过程是建立国家主权意识。只有建立了民族国家主权意识,民族认同才有确切的对象。在主权思想建立起来后,受专制君主的剥削生活苦不堪言的欧洲人越来越怀疑效忠君主与效忠国家的同一性,在国王的权力被“主权在民”的思想逐渐打破的时候,民族国家认同很快得到发展。

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夕,王权为所欲为,国王就是国家,高于法律,高于民族,不受任何限制。王权的膨胀激起新兴资产阶级的反抗,引发了限制王权的革命。伴随革命而来的是“人民主权”的思想。为人民主权辩护的第一位大思想家是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他明确提出人民的权力也来自于上帝:“我告诉你,人民的集会、投票、决议、行动、法令也同样是源于上帝的,上帝在这桩事上亲自作了证……国王也同样不应反抗人民……人民有权约束和驱逐国王”。约翰·洛克(John Locke)也认为,人们在自然状态中拥有自然权利,因此人是生而自由的。“立法权不仅是国家的最高权力,而且当共同体一旦把它交给某些人时,它便于工作是神圣的和不可变更的;如果没有得到公众所选举和委派的立法机关的批准,任何人的任何命令,无论采取什么形式或以任何权力做后盾,都不能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性”。也就是说,人民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主权应在人民手中。

在法国,18世纪兴起了声势浩大的启蒙运动,思想家们“不承认任何外界的权威,不管这样权威是什么样的。宗教、自然观、社会、国家制度等都受到最无情的批判;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在这些批判中,思想家们阐述了自由、平等、人民主权的观念,为近代民族国家的出现奠定了思想基础。

思想家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提出了人民主权具体体现为全体人民根据自身利益订立的社会契约。人民的公意是最高权力,这个权力是不可分割、转让、限制或侵犯的,政府官员只是接受人民的委托,只能对人民服从,做官不过是履行一种公民义务。

欧洲民族主义在民族文化建构过程中不断加强和巩固。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在中世纪的西欧,罗马教廷的官方用语拉丁语是全社会的唯一通用语言,主要是贵族阶层传播文化和上流社会社交活动的工具。各国自己的语言则只被视为粗俗的方言,拉丁语的通行阻碍了西欧各国民族语言的发展和民族文化的兴起。随着各国人民民族意识的觉醒,人们逐渐开始起来反对拉丁语,主张使用本民族语言。意大利诗人但丁第一个提出了民族语言问题。他认为民族语言是自然的语言,具有优越性而且更高贵,而拉丁语则是矫揉造作的语言。但丁的主张很快在西欧形成了一股潮流。1362年,英国王室颁布法令,规定英语为法庭用语。“到15世纪初,伦敦方言的书面形式就逐渐成为全国的书写标准”。在法国,早在12世纪就有作家用法语写作。1539年,弗兰西斯一世下令进行司法改革,规定将来所有的法令和公告都必须使用法语。黎塞留执政时期,语言的规范和统一取得重大的进展。民族语言的形成促进了民族认同的形成。同时,民族文学、民族历史等民族标志性的民族文化使所有成员逐渐具备了共同的心理和情感,这是他们凝结为一个紧密共同体的基础。

在德国,为了唤醒德意志民族意识,费希特(Johann Gottileb Fichte)从德意志语言来证明本民族的高贵地位。众所周知,语言是一个民族之所以成为一个民族并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重要标志。语言是一个民族存在的证明,又是一个民族表现自己的工具。语言形成、发展并留传下来,正是一个民族存在、发展最有力的证明。费希特认为,德国人使用的语言,是一门“元语言”。德语同它产生的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德国人可凭借自己的语言去了解古老的拉丁文,并能比那些罗马人的后代更能了解这门古老的、早已死去的语言。同时又有人宣称,德语作为“元语言”,与其他派生的语言如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不同,德语同它的起源保持着联系,因而具有更高的价值,因而持这种“元语言”的民族,也便是“元民族”,一个比其他民族更纯洁、更高贵的民族。费希特暗示了这些产生于他之前的民族主义思想观念,通过证明德语的高贵性,来提升德意志民族的地位,从而达到唤醒德意志民族意识的目的。应该指出的是,费希特的观点为德意志民族主义的形成提供了思想基础,但是其德意志民族优越论应该受到严肃的批判。

在法国,首先是对法语历史渊源的追溯:从语源学角度来看,拉丁语是法语最为明显的来源,12、13世纪法国以外的西欧各国学者基本上都持这种观点。但是,法国国内的许多学者对此却显得并不热心,这是因为如果将法语视为拉丁语的派生物,就会多多少少地意味着法国是罗马继承者“神圣罗马帝国”的附庸或者是意大利的臣仆,这对法国的独立地位显然是有害无益的。由于这一原因,法国的一些学者试图从其他语言中寻找法语的起源,而希腊语便是他们的最终选择。在文人墨客们长达数代人的努力之下,法语的“古老地位”已经逐渐得到世人的认可,法语的历史形象已经令人刮目相看了。其次是对法语的颂扬:从13世纪开始,对法语的赞美之词便不绝于书,例如: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是“最为甜美的声音”,是“听起来最具魅力的”语言,如此等等。

法兰西民族语言的诞生是巴黎方言以国都为中心向四周扩散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说,它是国家政治中心实力增强而产生的一种语言辐射现象。与此类似,同语言密不可分的法兰西民族文化之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围绕巴黎而出现的一种文化形象塑造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世纪后期的法国文化精英们根据现实社会需要,凭借有关历史文献资料而展开丰富的想像和演绎,进而使年轻的法兰西文化演变为一种历史悠久并且具有自身特色的“传统文化”。

12、13世纪时,巴黎已经开始成为西欧的文化学术中心,尽管巴黎的这种中心地位在当时已是一个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并且也的确曾经使得许多法国人颇感自豪得意。但是,在一部分初步萌发民族意识的法国人看来,仅仅对法国文化现实进行称颂还远远不够,“要想真正树立起法国人的文化形象,不必须向历史索取资助”。“像对待法兰西民族的语言一样,中世纪的后期的法国人对其神学文化传统也进行了追本溯源”。

再次,欧洲民族主义在民族形象的塑造中不断发展。民族形象是民族观念的重要外在表现形式。它对于拥有共同先祖意识的民族群体具有一种独特的聚合功能。在法国,首先建立的是多元化法兰西形象:这些形象有“可爱的法兰西”。11世纪末出现的《罗兰之歌》曾有这样的描写:罗兰因受重伤而行将死亡之时,仍念念不忘自已的“可爱的法兰西”、“自由的法兰西”、“勇敢忠诚的法兰西”、“虔信基督的法兰西”。从表面上看,以上所列的法兰西形象似乎杂乱纷呈。但是,如果对各种法兰西形象作一综合考察,我们便会发现:第一,法兰西形象虽然多种多样,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他们的精神主旨都是积极向上的,每一种形象都是从不同角度或不同侧面颂扬了法兰西美好的过去或辉煌的现实。第二,在共同的精神主旨支配下,法兰西形象的多样性不仅无害,而且有益。不同的社会阶层或社会集团可以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另一方面,法国塑造了一个具有半人半物特征的形象——国家躯体的人格形象。

最后,欧洲民族主义通过欧洲民族利益优化观念作用下的民族主义运动最终确立起来的。欧洲民族主义运动是欧洲民族利益优化观念的最直观的体现。这一时期,“民族主义运动寻求两大目标:一是民族独立,即建立一个以本民族为主体的主权国家;二是民族统一,即一国疆域内所有的民族团体(这些民族团体或者自称、或者被声称属于同一个民族)融合成一个民族”。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是一场比较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新兴的资产阶级以“全民族”代表自居,他们不但主张个人的自由权利,而且主张民族的独立和权利。法国大革命在自由、平等、民主、共和的口号下,高举全民族利益的旗帜,在彻底的反封建革命进程中把民主主义同民族主义紧密结合,成为法国启蒙思想家在民族主义理论建树上的突出特征。17世纪法国思想家拉·布吕耶尔(J.De La Bruvere)曾响亮地提出:“专制之下无祖国”;人们以“主权在民”粉碎了“君权神授”启蒙思想家从自然法和社会契约理论入手,认为祖国是所有公民为着共同利益组成的结合体,公民的自由和幸福是建立民族国家的基石和终极目标。这一时期新兴资产阶级随着自身不断的成长、壮大,在社会、政治和思想领域中全面抨击君主专制,倡扬自由、人权、人民主权等,这一系列的活动是民族主义运动的开始,其最主要的目的是在追求民族利益优化。对王朝国家的批判在18世纪启蒙思想家那里达到了高潮。于是,由市民阶级发展而来的资产阶级由王权的支持者成为反对者。他们要求获得人权、自由平等和幸福,提出将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相结合构建服务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近代民族国家。

法国革命后通过的《人权宣言》以“天赋人权”、“主权在民”为武器,从根本上铲除了王朝国家的社会法律基础,奠定了以人权、自由、平等重新构建民族国家的原则。法国大革命不仅把民族主义的表达推向了高潮,就此而言,“法国大革命,推动了近代民族主义的最终确立”。

在欧洲近代民族主义产生的评价这个问题上,有学者指出,“法国大革命的一项重要遗产,是创造了民族主义这一思想意识”。大革命前,法国实行着欧洲最为典型的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因此把反对封建专制王权,争取民主、共和与爱民族、爱祖国结合,成为法国启蒙思想家在民族主义理论上的主要特征。而且,“大革命也是在自由、平等、民主、共和的口号下,高举全民族利益的旗帜,在彻底的反封建革命进程中把民主主义同民族主义紧密结合”。法国大革命对民族主义形成的作用具有典型意义,它表明,民族主义运动是欧洲民族主义最终确立的动力和基础。

第二章 欧洲民族主义的特征及主要形态

我们会常常在新国家的“建造民族”政策中同时看到一种真实的、群众性的民族主义热情,以及一种经由大众传播媒体、教育体系络行政管制等手段进行的有系统的,甚至是马基雅维利式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灌输。——[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

欧洲民族主义在欧洲各国有不同的形成道路,有的是在民族国家向王权国家对抗中形成的,如法国的民族主义;有的是在反抗压迫中形成的,如西班牙的民族主义就是在反抗法国拿破仑的统治中形成的。但作为一个整体,欧洲民族主义具有统一性,即有民族主义的一般特点及欧洲特点,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具体表现为欧洲民族主义的内护性、排外性和扩展性。

第一节 欧洲民族主义的特征

一、内护性

欧洲民族主义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在民族之间有明显差别的地方强调民族的利益,这就是民族主义的内护性。“这使得民族主义就像一个无形的护罩,护罩里面就是本民族的利益,护罩外面就是外界的影响和要求”。如在法国大革命为标志的民族主义运动开始时,民族主义者追求的正是本民族的利益。只有当人们真正实现自由平等、获得权利和幸福时,法国大革命中所提倡的“民主”、“共和”的国家才得以存在。

另外,近代欧洲民族主义所强调的民族理念指的是在一块特定土地上生活的人民,而只有人民才具有民族意志。在法国大革命中,这种民族意志则由第三等级占主导地位的国民议会来加以表达。大革命中的法国人坚信革命的原则是具有人类普遍意义的。《人权宣言》适合于法国人,也适合于一切深受封建主义压迫的各族人民,人权不应只限于法国境内,而是应该输向四面八方。于是,法国在击败反法同盟的进攻时,也用自己强大的军队,把法兰西共和国在国内已付诸实践的政治原则输出到所占领的外国土地上。它同时宣告,将把当地民众从国王、教士、贵族的压迫下解放出来,结束建立在非理性原则上的封建统治。但解放的结果,当然也是法国人在这些地区,如德国的莱茵地区和意大利部分地区,成为新的实际上的统治者。在革命的旗帜下,法国的影响力与控制的版图都扩大了。在法国输出革命理念的过程中,以法兰西民族利益为首要的民族主义与反封建的世界主义形成了一种特有的结合。在拿破仑时代,这种结合在不断对外进行战争和法国势力的扩张过程中,得到了一脉相承的继续,只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而已。尽管拿破仑利用自由的名义在欧洲“掀起了各国的民族性”,以此来反对各国的国王,实现帝国的扩张,但拿破仑帝国的扩张“最终却促使各国人民集合起来,站在传统君主一方一起共同反对法国”。在欧洲诸国中,法国成为本国对抗的对象,成为与本国不同的“他者”,即使是自由和民主等观念也很难动摇欧洲其他民族国家的内护性。

二、排外性

如果说前面提到的民族主义的“内护性”还只是一种保守型民族主义的话,那么民族主义的排外性就带有一定的激进特点,具有进攻性。法国大革命期间产生的民族主义一开始便具有排他的特征。西耶士(Sieyes)神父在《什么是第三等级》中认为,法国的贵族是日耳曼部族的一支法兰克的后代,因而法国贵族就不再是法国人,而是外来者,是罗马帝国崩溃时乘机征服高卢的日耳曼人,并统治法国直到今天。出于寻找证据来伸张第三等级的政治主张,西耶士进而指出,法国贵族的征服不仅缺乏道德基础,而且还继续寄生在法兰西民族身上,消耗法国人民的血汗。所以这个外来的、非法兰西民族的寄生阶级,理应让位于真正的法国人,即第三等级。贵族阶级作为外来的寄生阶级,只有走与法兰西民族融合之路,放弃自己的特权,与真正的法国人一起做一个彼此平等的社会成员。

在很多的情况下,欧洲民族主义的内护性决定了排外性,或者说排外性成为内护性的一种表现形式。在法国拿破仑时期,民族主义带来的对外扩张,激起了欧洲各国排外性的民族主义的反抗。拿破仑每占领一地,便削弱当地的封建势力,并把法国大革命的重要原则以法律的形式强加给他。但拿破仑以征服者姿态的出现以及言行举止所表现出的法兰西民族主义,使被征服地区开始产生自己的民族主义。于是,法兰西民族主义通过这些方式收获累累硕果后,也开始品尝自己种下的苦果:法国的占领引起了许多国家普遍的仇外心理,而这种仇外心理,对法国对外扩张的反感,使欧洲被占领地区的民族主义应运而生,并使反法情绪很快披上了民族主义的外衣。结果是被法国征服地区的民族主义空前高涨,人们开始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是意大利人、西班牙人、德意志人、俄罗斯人。英国政治学家麦克里兰(J.S.Meclleland)这样总结了法国大革命所产生的民族主义:“侵略就是侵略,无论动机多么纯洁,法国的侵略,无论动机如何,势必引起民族主义反应。……从而引起一个现代特有现象,后来经常发生在帝国主义者身上的现象:外国人当初来到一个地方,将他们信奉的原则付诸实践,后来当地人秉持那些同样的原则将他们赶走……”

在欧洲民族主义发展的过程中,还不断出现其他排外性的民族主义形式,如“种族主义”、“泛斯拉夫主义”、“德国泛德意志主义”等极端形式,给欧洲及世界带来极大的影响和危害。19世纪末,在德国泛德意志主义影响之下,德意志人被渲染为“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具有“超越群伦的品格”,要“以武力执世界之牛耳”。在极端民族主义分子希特勒看来,民族主义是一个“同族人民的共同体”,它在种族上是纯一的,是一种同族的兄弟关系,所有的成员在这种关系中进行合作以实现共同的命运。国家主要是维护种族完整和灌输人民具有命运意识的工具,也是促使优秀民族取得胜利迫使劣等民族屈服的工具。从思想根源上说,正是上述这些排外性的民族主义思想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三、扩展性

从欧洲民族主义的自身发展情形来看,民族主义是在不断地发展着的。国家民族主义、聚合性民族主义就是其发展的重要标志。从欧洲民族主义的扩展阶段来看,欧洲民族主义经历了从欧洲中心到欧洲其他地区的扩展及欧洲民族主义向全世界扩展的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民族主义向欧洲其他地区的扩张。法国大革命撒下了近代民族主义的种子,而后的拿破仑战争加速了民族主义的发展。法国在大革命后进行了一系列对外侵略和扩张。拿破仑将大革命的成果以战争的形式向外输出,即争取使每个民族有权把自己的统治扩张到相似的民族或有关的民族中去,而不管后者是否同意。这一行为造成了两个结果:一是加速了封建社会的解体,催生了那里的资本主义;二是使其他国家普遍感受到异族统治所带来的屈辱。这就很自然地唤起了欧洲其他国家和人民的民族主义意识,一大批民族国家在欧洲应运而生。

法国大革命虽在1814年告终,但其树立的近代民族主义旗帜却在欧洲大陆继续飘扬。从19世纪20年代的西班牙人民反法起义开始,到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民族主义在欧洲获得了全胜。

第二个阶段是欧洲民族主义向世界范围的扩展。由于民族主义的作用,欧洲建立了民族国家之后,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化的迅猛发展,欧洲很多强国进一步走上了以武力拓展国际市场、把亚非拉地区沦为其殖民地附属国的道路。由此一来,在欧洲一些民族国家中,民族主义逐渐失去争取本民族正当权益的进步性,日益蜕变为维护其统治阶级和特殊政治集团的民族沙文主义和殖民主义,这种侵略性的民族主义成为欧洲列强对外扩张和争夺世界霸权的工具。有学者就此指出,“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叶,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完成由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即帝国主义阶段的过渡,随之资本—帝国主义列强也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庞大的无所不包的世界殖民主义体系,亚非拉殖民地附属国反抗民族奴役和压迫、争取民族独立和自由的反殖民主义,也以现代民族解放运动的面貌发展为不可阻挡的世界性源流”。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十月革命后,它更是以现代民族解放运动的面貌在亚非拉广大地区广泛兴起。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种民族要解放、国家要独立的殖民地民族的民族解放运动空前高涨。被压迫民族的民族解放运动基本构成了20世纪前两次民族主义浪潮的主流。从某种程度上讲,“欧洲殖民主义不仅是一个历史事件,而且还在世界范围创造了民族主义”。20世纪80—90年代之交,一股源起于欧亚大陆的民族主义浪潮再次迅速在整个世界扩展,形成20世纪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

欧洲民族主义所具有的内护性、排外性和扩展性诸特点,是在欧洲民族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同时也对欧洲和世界的历史进程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第二节 欧洲民族主义发展中的主要形态

不同的历史时期,欧洲民族主义对欧洲社会的影响和作用不同。因此,要准确把握欧洲民族主义有必要分析欧洲民族主义发展中的各种形态。欧洲民族早在欧洲民族主义形成过程中的族群意识阶段就存在着具有当时特征的形态。最早的欧洲原始人类中,各部落之间就存在着生活文化差异,存在着不同的方言、不同的社会政治组织、不同的信仰、不同的礼节和不同艺术形式等等。根据有的学者的论述,这个时期的“民族主义”是与“国际主义”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原始部落的分子除对于自己的‘民族’具有深沉的忠诚外,对于其他部落,其他‘民族’,是一种尊重的心理……可以称为‘国际主义’”。这时“民族主义”存在的形式是一种“国际主义”心理。在欧洲民族主义形成之后,这种“国际主义”心理随即发生了改变,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又表现出了不同的特征,形成了不同的形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民族主义形态正是欧洲近代历史发展的见证。具体说来,欧洲成熟的民族主义形态主要有民主民族主义、自由民族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和国家民族主义形态。这些不同民族主义形态都是不同时期民族认同和民族利益观念等因素影响的结果。

一、民主民族主义

民主民族主义反映了启蒙运动与法国大革命对欧洲人们思想的影响。这一时期的“启蒙运动”主要有四重观念。“第一,它指自然之代替超自然,科学之代替神学,同时假定整个特质与精神的宇宙是由不能抵抗的自然律所指导统治。第二,它提高人类理智的地位,几乎崇之为神;人类可以利用它,而且应当利用它,以发现自然律,使他的生活适合于这种法律。第三,依假定,人民利用他的理智,遵守自然律,所以它保证人类可以得到进步和完全性。第四,它用温和的态度尊重个人的自然权利,袒护一种开明的人道主义的社会幸福”。因此,在启蒙时代,思想家形成了强烈的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思想的民族主义思想。启蒙时代的世界主义者最鲜明的特征即是强调忠诚热爱全人类,而不是特定的民族或国家。他们强调普遍的自然法、理性、追求全人类的权利、幸福和进步,期望实现各民族间的友谊与和平。因此,他们往往不是从狭隘的本国、本民族的利益出发,而是从全人类的幸福进步出发来考虑问题。这一时期的民族主义思想主要反映的是民主精神,其代表性的表现形式是雅格宾民族主义。

1793年5月31日到6月2日,法国人民群众发动起义,推翻了在外国侵略者面前无力保卫祖国、保卫革命的吉伦特派,从此,雅格宾派开始执掌政权。但此时的法兰西仍处于危难之中。

民族的危机、国家的危机导致雅格宾民族主义的产生。在雅格宾专政时期,掌权者实行了一系列措施使民族加强认同感和享受更多的利益。国家通过保障人民的自由平等和幸福使人民和祖国息息相关,在人民心中激起热爱祖国的强烈情感。与公共教育相联系的是在全国推行统一的语言。众所周知,法国一直存在着多种方言,除中部各地不同的方言外,西部的布列塔尼人,南部的普罗旺斯人、巴斯凯人、科西嘉人,北部的佛兰芒人,东北部的阿尔萨斯日尔曼人都说他们自己的方言,这些方言的发音相差甚远,就他们互相来说如同“外国语”。同时,在这一时期,方言也被反革命份子和欧洲反法同盟用作反对法国、反对革命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雅格宾派认为有必要消除各种方言,在全国推广法语,应用法语。他们还认为,语言的统一是民族统一的基础,是公民参与国家一切社会生活的工具,并且也是培养公民爱国主义的重要途径,一个不懂法语,不能阅读《人权宣言》的人就不可能产生爱国之心。所以,在法国,语言必须统一。

雅格宾派实行了一系列措施以使人民获得政治权利,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利。对广大人民来说,生活在这样的“祖国”中,等于获得了自由、平等和幸福,“祖国”是使他们获得这一切的源泉和保障,一旦失去,将会变得不幸和一无所有,在自由、平等、幸福的纽带联结下,人民和祖国结成了一体,对之怀有无限的热爱和忠诚。

追根溯源,雅格宾派所作的这一切,无一不是在实践卢梭民族主义理论所提出的原则和理想。作为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者,卢梭一直设想要以“人民主权”为中心构建一个新型的政治共同体,即民族国家。通过保障人民的自由、平等和幸福来激发起人们对祖国的热爱和忠诚,形成一种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通过公共教育,设立国家节日,创立公民宗教来进一步培养这种爱国美德。

综观雅格宾民族主义,它表现出这样的一些特征:

第一,革命性。雅格宾派是在祖国处于内忧外患的危急时刻被人民推上了历史的舞台,特殊的形势使得雅各宾派深知要唤起人民的爱国热情,必须把革命向前推进,满足人民的某些要求。因此,他们打破了大资产阶级在革命开始构建的宪政体制,把革命向自由、平等、人权方面大大推进了一步。这样,雅格宾派就把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紧密结合,使革命与爱国融为一体。由此也演化成这样的逻辑推理,革命者就是爱国者,反革命者就是祖国的叛徒。

第二,宗教性。为唤起人民的爱国心,雅格宾派不仅把对祖国的热爱视作公民应有的美德,而且也把它奉为神明,当作偶像崇拜。同时,还创造出一些象征与仪式,如祖国祭坛、共和国的洗礼与葬礼、民族节日、庄严的爱国仪式,“为法兰西而死”的题记等等,这些构成了完整的宗教体系。它取代了传统的天主教填补进人们的心灵,把人们引向对祖国的一种神圣庄严的敬仰与热爱之中。一旦人们确立起这样的宗教信仰,那么,热爱祖国不仅是世俗的,也是神圣的,更是发自内心的真诚情感。

第三,民主性。在革命初始,下层人民就曾提出了自己的意愿,要求获得自由、平等和自身的权利。雅格宾专政时期,雅格宾派通过构建一个人人作为国家主权者的民族国家实现了这一目标。从此,从前受压迫无权利的人民均被纳入到统一的民族国家之中,成为国家的主权者。这种急剧的变革和权利的获得激发出广大人民对革命、对祖国的无限忠诚与热爱,这种热情一经唤起,就再也无法抑制住。同时,人们在这种情感的迸发中也获得了从未有过的自豪与神圣。于是,这种热情便走向了激进浪漫。他们要铲除特权压迫,实现一切平等,要砸碎旧世界的一切,与传统实行彻底的决裂,重建社会的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和宗教信仰。

雅格宾民族主义形态是在广大下层人民发出的这种爱国热情的情形之下产生的,是广大人民意志的反映,是民主民族主义的表现。而且,在当时保卫了革命,拯救了祖国。但它不免成为一种盲目和狂热的情绪,超过了应有的“度”,很难长时间留存。最终在传统保守势力的攻击下发生了改变。

二、自由民族主义

自由民族主义的发祥地是18世纪的欧洲英国,即“具有民族自觉意识的国家”。而且自由民族主义由英国传播到欧洲大陆。到1815年时,自由民族主义已是西欧和中欧一种进步的思想。在德国,许多学者、诗人和政治家学习和利用这一思想,德意志利用它的理论激励日耳曼民族去反抗拿破仑。拿破仑战争之前,德意志就已经存在着自由民族主义思潮。当法国军队攻入和占领德意志之后,更加激发起德意志民族的民族意识、民族情感,出现了更为热烈的民族主义思潮。德意志民族主义包括对法国的仇恨,对民族解放的渴望,和重振德意志作为伟大民族的壮志。以费希特为代表的自由民族主义,“把争取政治上的民主自由与争取民族的解放联系在一起”。

在葡萄牙和西班牙,许多反拿破仑的民众运动领袖也是把民族主义意识与自由主义联系在一起。这样,自由民族主义就成为这一时期欧洲民族主义的主要表现形态。

就自由民族主义的特点而论,它虽然看重民族国家的绝对主权,但又重视各民族国家中的个人自由;希望世界的政治地图能重新画定,使各民族有其自己的独立国家;为实现这个计划,各帝国的领土须依民族的界限而确定,同时使某一民族的各分散部分统一起来,成为一个新国家。

自由民族主义主张各民族国家的国民必须得到自由。国民须有个人的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集会结社自由;须有经济的自由——择业自由、订立合同的自由、贸易自由。如果一切国家都民族主义化和自由主义化,那么自由贸易就可以在诸国中和诸国间兴盛起来,而且也可以避免战争,保障国内和国际的和平。自由民族主义不仅是民族化和自由化的,而且也是民主化的。它的信徒说,他们希望各民族的民族自决和各民族的民主自决。边沁热烈地主张彻底的政治民主主义,视之为民族幸福最有把握的工具,甚至于希望女人在相当的时候可以和男人同享平等的选举权。欧洲大陆的自由主义者普遍赞成代议民主政治的原则。大家都希望实现一个以和平的,互相合作的、自立的、民主的、自由的、民族的国家组合而成的世界。

但是自由民族主义的主要拥护者事实上是社会中等阶级分子。这些人的直接目的不在为大众实现民主政治,而在使自己的阶级获得民族政府的统治权和指挥权。他们对于民主主义,无论视之为一种“自然权利”或一种教义,都没有深切的信仰,因此缺乏热烈的忠诚。另一方面,他们关注的是自己的利益,渴望去获得这些利益;这种信仰和渴望激励他们的政治野心,在1815年后使几个国家发生动乱,企图建立一种自由立宪政府。

在很大程度上,自由主义一直是敌视民族主义的。自由主义一般认为民族主义在道德上褊狭,政治上容易引起分裂。但在20世纪90年代,自由主义内部掀起了一股讨论民族问题的热潮,认为民族对自由民主具有重要价值。人们一般把这种学说称作自由民族主义。

自由民族主义的出现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自由主义者逐渐认识到民族主义信念和民族主义政治并不是暂时的现象。如果这些是不可回避的事实,那么,自由主义者就必须对此阐明自己的立场,必须设法包容民族主义者的关切。第二,一些自由主义者意识到,民族是实现自由主义自身目标的必要条件。归纳起来,自由民族主义者主要从个人自由、民主和社会正义这三个方面来论述民族的价值。个人自由是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自由民族主义者最主要的论证就是把个人认同以及个体自由与民族联系在一起,其中介就是民族文化。个体自由意味着过自己的生活,但要实现这一点,人们需要存在一定范围的选项,而这些选项只能通过惯例、传统和习俗来提供。因此,参与一种民族文化不但不会限制个体选择,还会使个体自由变得有意义。例如,耶尔·塔米尔主要把民族看作一个文化共同体,由共享的语言、价值、神话、象征物和对它的集体身份的意识凝聚在一起。她宣称民族为它的成员赋予一种意义感、身份感和根基感,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塑造他们,以相互关心的纽带把他们联系在一起,建构他们的道德世界,并为个体自由提供了一种选择情景。

在自由民族主义者看来,民族既具有内在价值又具有工具价值:前者在于它赋予个体一种意义感、身份感和根基感,同时构成了个体自由的选择情景;后者在于它不仅促进了经济再分配和参与民主这些价值目标,而且提供了政治统一和团结的持久基础。

三、极端民族主义

当民族主义与扩张联系在一起时,民族主义的进步意义不断丧失,“随着欧洲民族化过程的完成,欧洲各国人都具有强烈的民族意识。祖国不仅是中心价值,而且是唯一的价值……民族主义成了一种压迫别国和统一本国国民思想的意识形态”。最终,欧洲民族主义走向了极端。极端民族主义最突出的表现是把本民族看着是“自身的终极目的”,把本民族的利益放在个人和全人类的利益之上。在欧洲,极端民族主义在20世纪的初期表现最为突出,曾引发了世界大战,给人类社会产生灾难性的影响。

德国的极端民族主义表现最为突出,与德国传统文化和德国当时的国内处环境有关。在德国,传统文化中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和民族主义思想。德意志人原是众多部族的混合体,政治上也是长期分崩离析,没有统一国家。17世纪中叶,德意志人分别居住在314个邦和1475个独立骑士领地上,而经济、文化的发展,抵抗外来侵略,都迫切需要统一的国家。但是,普鲁士和奥地利两大德意志邦国的争霸又使统一大业非常艰难。在大多数欧洲其他国家实现了统一,建立了民族国家的时候,德国还处于分裂的状态。特定的自然和历史条件决定了德意志民族国家曲折的统一道路,其不是自下而上的人民革命建立的,而是贵族和资产阶级自上而下靠武力征服而成。“所以德国的民族主义不是像西欧启蒙运动那样与立宪民主相联系,而是与文化民族主义相联系(分裂割据的德国面对外来文化的入侵,知识分子自觉抵制,通过挖掘古日耳曼的光荣来寻觅维系民族感情的血脉,促成了文化民族主义的成长),因此,德国的民族认同侧重于本民族的文化、血统,后因德国的武力统一而进一步带上了强烈的军国主义色彩,很快演变为极端民族主义,为后来德国纳粹主义的种族优越论埋下了隐患。”

民族主义情绪和种族主义思想在德国文化中积淀较深,德国思想史上影响最为巨大的新教创始人路德(1483—1522)在其晚年,就疯狂攻击犹太人。1853—1855年,法国人戈宾诺(1816—1882)出版了共4卷的《论人类种族的不平等》,明确地提出了雅利安人优越论,强化了德国的民族优越思想。之后,德国一直不乏浪漫主义而非理性的反启蒙的知识分子为民族主义思想推波助澜。尼采(1844—1900)在著作中充满了对犹太人歇斯底里的谩骂,他还彻底否定了犹太基督教价值,说那是衰退民族的阴谋,认为必须铲除衰退的民族。就算是德国伟大的思想家黑格尔(1770—1831)也没有摆脱极端民族主义,他认为,日耳曼精神是新世界的精神,国家至上和从事战争,就是天命对日耳曼民族的要求。德国思想家斯宾格勒(1880—1936)在《西方的没落》一书中,也继承尼采的思想,强调血缘、强权、暴力和战争,为大屠杀的行动正名,为德国极端种族主义推波助澜。

在德国经济不断膨胀的条件下,德国的民族情绪不断走向极端。在一战失败后,德国被套上了《凡尔赛和约》的沉重枷锁。这一变化,使本来就很糟糕的民族情绪充满了民族复仇主义和民族沙文主义。而且,德国民众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民族主义就像一只被挤压过度的皮球一样,反弹而出,爆发出惊人的能量。最终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极大的灾难。另外,意、日的极端民族主义也是当时国际社会的主要表现形式。

极端民族主义的特征是:

第一,侵略性。极端民族主义主张不与其他民族合作,除非这种合作的举动可以促进它自己现实的和想得到的利益;它推崇侵略主义,怀疑其他民族,努力想牺牲其他民族利益以提升自己的地位;它是军国主义化的,而且也有帝国主义化的倾向。它强迫一切国民去遵守一种行为和道德的共同标准,对之表示同样无理性的热诚。

第二,危害性。极端民族主义过分强调民族利益以及宗教、经济、和文化传统上的差异,使得各民族间的积怨难以调和,最终导致民族冲突和民族国家之间惨烈的战争。种族主义、极端宗教主义和法西斯主义都是其主要的表现形式。

四、国家民族主义

二战后,欧洲民族性逐渐被公民性所代替,而且欧洲多数国家是公民性国家。公民性国家的各个民族不管大小、种族、来自何方、使用哪种语言、信奉哪种宗教,一律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并且公民权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严格保护。少数民族(或族群、种族)只是相对的数量概念,而不表示权力的大小。

而且,在欧洲,历史发展过程中纯粹意义上的单一民族国家(nation-states)只是少数。“严格地说,只有当一个族裔与文化单一的群体居住在一个国家的疆域内,而且那个国家的疆域与那个族裔与文化单一的群体所居的疆域相互重合时,我们才可以把这个国家称为‘民族国家’”。在单一民族国家,民族和国家是二位一体的,民族目标和国家目标是基本一致的,民族忠诚和国家忠诚是大体吻合的,民族问题和国家问题是等同的。“在这种民族国家内部,不存在民族意义上的冲突和矛盾”。然而由于移民的存在,人口混杂的趋势将会不断增强。即使曾经是单一民族的民族国家也不断发生变化。在欧洲,20世纪中叶以来,“不列颠拥有为数众多的少数民族,接近总人口的2%;法国有接近4.5%的移民人口,此外还有200万阿拉伯裔少数民族以及许多东欧和南欧人;德国有5%以上的移民,此外还有人数众多的土耳其少数民族。欧盟各成员国中的非本土民族的人口占了欧盟总人口的4%”。而且这种情况会越来越普遍。

因此,随着民族存在形式的变化,单一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的区分也是相对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传统意义上的单一民族国家将不复存在。当代世界占多数的是多民族国家。“大多数国家具有族裔多元性特征,而且许多国家有着界限分明的族裔划分。其中一些国家有很多族裔少数群体……比利时、英国等国家,则划分成两个或更多的大族裔”。在多民族国家,民族和国家是多元一体的,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不同的民族自我意识和归属,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不同的族裔情结记忆,不同的宗教信仰和精神寄托,不同的风俗习惯和制度规范,不同的民族情绪和诉求等等。这样,新的民族主义形态,欧洲国家民族主义的特征就显现出来。“欧洲国家民族主义是通过国家形式表现出来的、与国家利益相吻合或一致的民族主义,亦即民族主义的国际表现。它是相对于国内民族主义和跨国家、跨地区的泛民族主义而言的,是某个民族国家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在国际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带有倾向性的思想、情绪、态度,或推行的运动和行为”。

欧洲国家民族主义的特征是:

第一,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以民族国家利益为核心的民族主义,它反映了某个民族国家与其他民族国家以及当今世界的关系,是民族国家生存的基本方式,因而是一种能在国际政治中发生作用和影响的力量和因素。国家民族主义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文化特点和民族性格。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是国家民族主义的主要载体。“‘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民族主权’与‘国家主权’有相通之处,只是要注意这里的‘民族’系指‘国族’”。

第二,民族国家为主要认同对象。公民性国家中的民族首先强调的是身份认同,而不是种族、文化、信仰、语言等特征性的认同。从而在一国内,多民族可以达到和谐统一。“它体现为非常明确的政治诉求,即要求以民族国家或民族自治的政治形态为目标。正是在这种追求政治共同体的独立主张中,民族作为一种政治身份或法律身份得到了认同,这种认同无疑具有法权上的意义,它的突出标志便是主权。因此,主权是民族认同的基本标识,只有在主权的框架之内,所谓民族才获得了存在的依据”。

第三,以国家利益优化为指导观念。它强调本国的利益,认为无论是在全球范围还是在欧洲范围内,国家间的合作主要以不断扩大本国利益为目的。当合作有利于本国利益增加时,它以积极合作观念作主导;相反,则会产生不合作的消极观念。

从欧洲民族主义产生以来,欧洲民族主义的形态在不断扩展。出现了具有代表性的形态,应该指出的是,民主民族主义、自由民族主义、极端民族主义与国家民族主义在欧洲各历史时期都同时存在于欧洲历史发展进程中,只是在不同时期,它们表现得或强或弱而已。而且,这些不同的民族主义形态影响着欧洲历史进程,二战后,也影响欧洲一体化的启动和发展。

欧洲民族主义实质上是以欧洲民族认同及追求民族利益优化为基点的一种思想和观念,具有内护性、排外性和扩展性等特征,这些特征都是在欧洲民族主义不断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纵观欧洲民族主义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到,欧洲民族主义具有“自然属性”和“建构属性”。“自然属性”在欧洲族群意识形成阶段最为明显,当然也影响着欧洲民族主义的最终形成,这一属性使得欧洲民族主义一旦形成就会独立发展;“建构属性”在欧洲民族意识形成过程中表现得非常突出,同时也告诉我们,欧洲民族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受各种因素和环境的影响在不断发生变化,这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因此,欧洲民族主义既具有一般民族主义的特性,同时也具有欧洲特性,特别是欧洲民族主义的扩展性。这也是欧洲民族主义具有研究代表性的主要原因。

欧洲民族主义形成的过程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即族群意识、民族意识到民族主义。在族群意识形成阶段,欧洲各族群只是从简单的族群特点逐渐认识到与“他族”的不同,从而在观念上形成本族群特有的意识;在民族意识阶段,欧洲人开始综合各种要素并建构出民族认同的对象,并逐步形成了民族意识;在民族主义形成阶段,民族认同意识更加强烈,并受到利益优化观念影响采取民族主义运动等形式不断追求民族利益。在民族主义形成的三个阶段中,影响欧洲民族主义形成的最关键的两个因素是民族认同与民族利益优化观念。

欧洲民族主义在欧洲历史进程中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其主要标志是欧洲民族主义出现过各种民族主义形态,每一种形态代表着欧洲民族主义某一时期的最突出的特点。到目前为止,欧洲民族主义成熟的形态出现过民主民族主义、自由民族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和国家民族主义等形式,并可能向聚合性民族主义发展,这几种民族主义形态也是欧洲历史发展的见证。在战后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欧洲民族主义究竟以什么样的形态出现?其发展方向如何?对这些问题作出正确回答,正是我们深刻理解欧洲一体化进程和把握其发展动向的关键。

第三章 欧洲民族主义与欧洲历史发展

民族主义作为历史现象是近代才出现的。各国家都有自己的民族主义,都有自己的民族主义发生、发展的历史。——徐迅

很显然,民族主义与欧洲历史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民族主义在形成之时,在欧洲历史上有着明显的标志,而且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也是后来世界各国谈到民族主义的时候都需要从欧洲历史中寻找根源。而且,在欧洲历史发展的每一个阶段,民族主义的表现有其特点。的确,欧洲民族主义也正是在欧洲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发展的。

第一节 欧洲民族主义影响下的欧洲历史进程

有关近代欧洲历史进程的研究,一般是其与西方世界中心地位确立、资本主义体系的建立的研究联系在一起的,民族主义对欧洲历史进程影响的研究并不是主流。但学术界也承认二者确实存在着紧密的相关性。一方面,在民族主义的研究中,总回避不了近代欧洲崛起等历史问题;另一方面,在研究近代欧洲历史进程时,却又避免不了民族主义的发展等问题。总之,二者之间总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目前学术研究中关于二者之间的联系的观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族主义与近代欧洲的崛起

(一)民族主义与近代欧洲崛起的历史时期大致相同

关于近代欧洲崛起时间有两种观点:其一是欧洲崛起起源于16世纪。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在当代西方学术界,不论是受马克思主义深刻影响的学者,还是并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主义或现实主义学者,对西方兴起或欧洲崛起于16世纪的看法均表示认同。前者以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为代表,后者以《大国的兴衰》的作者保罗·肯尼迪(Paul Kennedy)为代表。其二是欧洲崛起起源于18世纪。近年来,有学者提出,近代欧洲崛起的时间不应在16世纪而应在18世纪之后。德国著名经济史学家安德烈·贡德·弗兰克(Andre Gunder Frank)在其著作《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中指出,“在1800年以前,欧洲肯定不是世界经济的中心。无论从经济分量看,还是从生产、技术和生产力看,或者从人均消费看,欧洲在结构上和在功能上都谈不上称霸”。

与此相应,在民族主义源起于何时的问题上,西方学界也有16世纪说和18世纪说。美国学者里亚·格林菲尔德(Lian Greenfi leld)认为,“民族主义首先出现在英格兰,到1600年就已经成为其占优势地位的社会观,并有效地改变了社会意识”。而另一位民族主义研究的著名学者安东尼·D·史密斯(Anthony D Smith)认为:“‘民族主义’是很现代的术语。记录显示,最早使用该词是在18世纪末期”。(二)民族主义促进了近代欧洲的崛起

总的看来,西方学者认为,民族主义是促进近代欧洲发展的重要因素。格林菲尔德在其《民族主义:通向现代性的五条道路》和《资本主义精神—―民族主义与经济增长》两本专著中提出,“民族主义必然促进产生现代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社会结构类型”,并且“现代经济的持续增长特性并非自我维持的,它需要民族主义的激励和支撑”。他还对16—19世纪之间的民族主义与英国、荷兰、法国、德国的相继经济崛起的关系进行系统的探讨,并得出结论:“定位于持续增长的经济活动,即赋予现代经济之现代性的独具特色的‘资本主义精神’,其存在本身应归功于民族主义”。(三)民族主义作用下的欧洲崛起是民族国家的分散崛起

在民族主义与近代欧洲历史进程关系研究中,还存在着这样的观点:民族主义对近代欧洲的崛起有着正反两个方面的作用,即建设性作用和破坏性作用。民族主义对近代欧洲崛起的建设性作用主要表现在:作为一种“资本主义精神”,它一方面全面地推动近代欧洲民族国家的建设,另一方面则通过赋予具有民族认同感的大众个体以一种尊严感来全面地动员民族大众,从而激发民族国家的经济活力,促使近代欧洲民族国家此起彼伏地崛起。民族主义对近代欧洲崛起的破坏作用主要表现在:由于民族主义的影响,欧洲各国家之间冲突和战争不断。

英国学者詹姆斯·梅耶尔(James Mayall)认为,“民族主义思想有两条主要线索,其一为自由主义的,其二为历史主义的。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思想强调民族自由和民族自决事业可以通过深思熟虑地使用武力来得到推进,即只有在反对民族压迫或民族国家遭到攻击时才可以使用武力。因此,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者虽然并不主张废除武力,但是却坚持认为即使为了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利益也应该有限地使用武力。历史主义的民族主义思想则坚持认为从历史的发展进程看,战争和使用武力既不单纯是出于政治的考虑,也不必将它们仅仅限制在自卫的范围内,战争或使用武力是一种包含着对自由承诺的道德行为,因为人们只有通过与自己的敌人进行斗争才能实现自由”。

中国学者叶江在分析民族主义与欧洲崛起的关系时指出,“从近代欧洲崛起的历史进程来看,历史的民族主义思想实际上占据了主导地位,主动挑起战争和不受限制地使用武力在欧洲崛起的过程中占据着合法性地位,成为民族国家国际体系内各民族国家称王争霸的主要手段”。霍布斯鲍姆也认为,由于民族主义具有全民动员的巨大功能,因此在近代欧洲民族国家此起彼伏的崛起过程中,各国诉诸战争和使用武力的规模空前地扩大。“于是伴随近代欧洲崛起的是欧洲各民族国家之间的战争规模不断地扩大,直至发展到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产生的总体战(General war)。这正是为什么1914年的交战各国会如此惊讶地发现:他们的子弟兵居然会在爱国情操的号召下冲锋陷阵,勇赴战场”。

二、欧洲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民族主义

(一)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欧洲民族主义

大多数学者认为,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把民族主义推向了高潮,而且在具体的革命进程中把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紧密结合,充分展示了近代民族主义的深刻内涵。中国学者李宏图认为,法国大革命中体现出的人民“权利的获得、生存的保障激发起了广大人民对革命、对祖国的无限忠诚与热爱”。因此,“法国大革命不仅把民族主义的表达推向了高潮,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具体的革命进程中把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紧密结合,充分展示了近代民族主义的深刻内涵。就此意义而言,法国大革命则标志着近代民族主义的形成”。

法国大革命中,民族主义成为发动战争的最重要因素。首先,在于它为现代战争提供了正义原则,从道德角度为民族国家参加或发动战争进行辩护。有学者在探讨法国大革命的伟大作用时这样论述道,“启蒙运动和突进运动,还纯粹属于文化领域,尚未转入民族主义的范围。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震动,才加速这种趋势的发展。首先是德意志的民族精英——知识分子阶层开始关心政治,有了政治觉悟,在政治上积极起来。如果说启蒙运动使他们摆脱了传统宗教的束缚,如今便把民族和国家作为自己精神追求的世俗对象,而法国革命引起的战争恰恰造成了这种精神追求的‘物质’基础”。其次,在于它为现代国家提供了一支完全认同于战争目标,并有大批群众作为战争后盾的现代军队。这就为后来的世界大战的形成蒙上了民族主义的阴影。“法国大革命中不断强化本民族能力的政治热情,已经揭示出它可能与自由主义原则发生背离。法兰西的公民责任感和救世的民族主义开始了对民族虚荣心和军事荣誉的追求。这项宣告唤起了法兰西的民族野心。这样一来,被征服的各民族只能在接受进步理性的名义下,面对法国的革命专制;同时法国的民族主义也与侵略战争发生了联系”。(二)20世纪上半叶的极端民族主义与法西斯主义

在欧洲,影响最大的极端民族主义就是20世纪上半叶的法西斯主义,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学者们几乎一致认为,法西斯主义是在战争和动乱中造就的。英国学者弗·卡斯顿(F.L.Carsten)指出,“正是由于大战的大动乱及其造成的破坏和危机才产生了我们称之为‘法西斯’的以意大利为榜样的运动”。

英国史学家戴维·汤姆森(David Anderson)认为,在这些年中,欧洲社会的“性质最终仍然是民族主义的。这不仅是因为1919年的和平解决方案,按照比较注意民族主义的原则重新绘制了欧洲地图,而且也因为一些在经济困境、政治思想和社会冲突的破坏力面前,不能依靠民族社会结合在一起的国家,往往屈服于独裁”。法西斯主义都强调本民族的高度集中和统一。主张建立超越阶级对立和意识形态差异的高度集权国家。为此,他们都宣扬专制和独裁。在他们看来,把国家的权力都集中于“领袖”手中才能“最有效地表现和发挥民族意志和‘民族精神’”。“法西斯运动意识形态的部分内容,是一种强有力的神话,关于国家和民族的神话”。

学者们对法西斯主义思潮的分析表明,尽管不同流派的法西斯主义各有不同特征,但其核心是以社会达尔文主义和种族主义世界观为基础的极端民族主义。

第二节 欧洲民族主义与地区主义

地区主义是当前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从地区主义的现有研究成果来看,民族主义充当了地区主义发展演变的重要角色。正如有些学者指出的,“民族是一个流动的概念,学界经常使用作为国家的民族(nation as state)、作为公民的民族(nation as people)、作为族裔的民族(nation as ethnics)三种说法,与此相关的是三种不同类型的民族主义:国家民族主义、公民民族主义与族裔民族主义。它们直接或间接地与地区主义发生联系,其中国家民族主义与地区主义的关系最为密切”。关于地区主义与民族主义关系,当前研究中已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民族主义与地区主义的统一性

(一)政府间主义

政府间主义的解读将地区主义视为国家实现其利益的工具,并以政府代表国家,实质上是政府所推行的国家民族主义。

政府间主义包括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两种思想,前者以斯坦利·霍夫曼(Stanley Hoffman)等人为代表,后者以安德鲁·穆拉维斯克(Andrew Moravcsik)为代表。其一,基于现实主义的政府间主义。霍夫曼等人认为,国家是国际体系与地区一体化中最为重要的行为体,只有当地区一体化与参与国的国家利益相符时,才能获得推动,而一体化的进展则源自参与国的利益博弈与平衡。

他们将地区主义视为一国实现国家利益的工具,具有共同利益的国家是地区主义的动力。从这一观点出发,霍夫曼把国际政治作了低级政治与高级政治的区分。在他看来,在低级政治领域进行合作是各国政府愿意的,至于高级政治领域,由于涉及国家的根本利益、国家主权和民族认同,政府将慎之又慎,因此政治一体化只能通过政府间磋商和协调以及持续的讨价还价来推进。

其二,基于自由主义的政府间主义。穆拉维斯克强调,欧洲一体化由于成员国政府之间存在交易才不断推进的,理性的国家行为是受制于国内政治中的动态政治过程,其中经济相互依存的成本和收益是国家优先选择的首要决定因素。因此,国家间存在的共同利益,国家间的经济相互依赖,国家间的理性博弈等方式,是国家民族主义与地区主义共存的基本条件。(二)功能主义

功能主义存在新旧之分。旧功能主义以戴维·米特兰尼(David Mitrany)等人为代表,他们试图在联盟组织与地区联邦之间找到一条避免国家间战争的替代性道路。这条道路的探索在某种程度上说是解决国家民族主义与帝国主义、种族主义结合的问题。在米特兰尼看来,联盟(国联和联合国)与地区联邦均无法消除民族主义,而功能性的合作既可避免国际机构过于松散,又可以在某些公共领域建立广泛、稳定的权威。因此,他主张建立一个独立的国际性功能机构。

旧功能主义表现出一种多民族聚合的聚合性民族主义思想。这种思想主要是通过建立国际性功能机构来促进主权的民族国家在经济和安全上的联合,尽管这种联合的水平高低可能不同,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增强集体的竞争力、开辟共同利益的新领域、谋求集体安全。旧功能主义与民族主义的统一性体现在其不断增强了民族国家活力,它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还“复活”了民族主义,使民族自信心增强。特别是在地区范围内塑造一个更广泛的扩大的新民族时,民族主义更扩大和丰富了其原有的内容,它在处理与地区外国家的关系时表现出“放大的民族主义”。

新功能主义也追求建立超越民族国家之上的新政治实体。在动力上,新功能主义不局限于技术层面合作,同时看重各种政治力量追求利益的相互作用。从近期目标与中期目标来看,新功能主义看重超国家机构,但又认为它不是也无法替代国家主权,而是与成员国政府共享主权,成员国一定程度的自主性对地区一体化的发展至关重要。换言之,民族国家及其政府并没有消失,只是影响力减弱了,国家归属感在个人归属感中的作用大为弱化。

区域一体化进程会导致一定程度的主权转移,但这不意味着国家失去敏感的主权,而是该地区各国共同行使转移出来的主权。因此,地区主义反而还扩大了主权。“地区主义的形成既是对原有民族国家的民族主义的克服,又是一种相对于其他地区的放大的民族主义”。(三)建构主义

民族理论学者雷纳(Renan)在他的研究中指出,民族是可以通过重新界定的,为了表现为统一、有特性的整体,每一个民族首先必须消弭其内部的裂痕,消除历史传统强加于民族内部的对抗。“我甚至不得不这样说,忘记民族历史的过错,是形塑民族的关键性前提”。美国著名学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以民族、民族属性与民族主义视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的人造物为研究起点,认为民族主义就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

有关具有差异的民族国家认同如何走向欧洲超国家的集体认同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对象。著名的思想大师哈贝马斯在其相继出版的政治哲学论文集《他人的包容》与《后民族格局》两书中提出的居于中心地位的论题就是:如何理解民族国家和超民族国家层次上的集体认同?在这一问题上,建构主义作了新的尝试。由于建构主义重视身份、文化、观念等方面的研究,从而“建构主义学者确立了建构主义一体化研究的分析三部分框架。第一,欧盟制度的作用;第二,政治共同体和身份的形成;第三,交往和话语的作用”。

上述几派观点,尽管看待民族主义与地区主义关系的角度不一致,但有一个共同点,即地区主义的发展是避免不了民族主义影响的,而且民族主义与地区主义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地区主义是在民族主义推动下发展的,民族主义也因地区主义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二、民族主义与地区主义的竞争性

(一)超国家主义

超国家主义者认为,一个统一的“新欧洲”必然取代现有的民族国家的地位,欧洲认同作为一种正在发展中的超国家认同属于未来,具有积极意义,而民族认同则属于过去,应该抛弃。二战后,“民族主义”在欧洲一度成为贬义词。“民族国家失败论”盛行一时,人们纷纷把希望寄托在欧洲整体的联合上,认为欧洲统一是欧洲文明获得拯救的唯一出路。“泛欧思想”、“联邦主义思想”成为这一时期代表欧洲前途的思想主流。加之国际合作的广泛、迅速发展,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在内的综合性社会进程不断展开,使得民族国家的角色和作用不断发生变化,也对旧的民族认同感形成了冲击。美国学者D.赫尔德等就提出了“民族国家的终结”这类主题。他认为,由于全球化导致民族国家处于不断削弱的地位,它将重新塑造当代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秩序。而且,“现时代的技术和信息革新、交通和信息发展使得世界日益具有同步性,这为全球社会提供了一个基础结构”。同时,他认为欧盟作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地区在这方面走得最远。

学者中的一种观点认为,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一体化对民族国家的主权和认同提出了最为强烈的挑战,欧盟这样的区域组织将取代民族国家,成为新的“命运共同体”。哈贝马斯提出:“今天,民族国家对内面临着多元文化的冲突,对外面临着全球化的挑战,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即是否存在着一种替代物,在功能上与有关由公民组成的民族和由民众组成的民族的一揽子方案旗鼓相当”。(二)国家中心主义

与超国家主义者所提出的由欧洲主义取代民族主义的观点不同,国家中心主义者认为,欧洲认同和民族认同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国家中心主义者在谈及欧洲认同与民族国家认同的关系时指出,“很容易看出这种关系是界线分明的,是一种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关系:欧洲统一体越大,作为成员的每个民族国家的民族认同就越弱”。但是,国家中心主义者并不认为欧洲认同能够取代民族认同的地位。他们的主要观点是:首先,尽管全球化、区域化产生了一些新的跨国的社会变化,但是这并没有改变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民族国家仍然是国际关系中的主要行为体。其次,全球性、地区性的集体认同具有先天的不足,具体表现为其内容的空洞化。再次,国家中心主义者强调民族认同的重要性及其不可替代性。总之,国家中心主义宣称欧洲认同只不过是一种想象,难以成为现实。一体化只在有限的、处于民族国家控制下的领域和范围内展开。民族国家的相互谈判和争权夺利主导了欧洲一体化的全过程。斯坦利·霍夫曼(Stanley Hoffmann)批评新功能主义忽视了民族国家在一体化中的作用,把国家行为体放在边缘地位。他认为,本质上国家仍然是独一无二的,体现的是人类的自然属性而非有条件的需求属性,是“群我意识”和认同的共同体感而非强制式治理。人们对民族国家的认同不可能像超国家主义者所说的那样转向超国家机构。霍夫曼强调民族国家的重要性时指出,“国家体系的多样性逻辑,因为地理和历史的重力——一种民族的历史,已经把民族国家保存在密封舱内”。研究民族主义的著名学者安东尼·史密斯在欧洲认同和民族认同的关系问题上也持坚定的国家中心主义立场。他指出,“由于欧洲认同缺乏民族认同所具有的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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