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选(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23 05:54:31

点击下载

作者:牛铭实,米有录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豆选

豆选试读:

版权信息

书名:豆选

作者:牛铭实,米有录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8-01

ISBN:9787300195018

本书由北京人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绪言

20世纪40年代,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竖起了民主、自由的大旗,通过选举成功地动员了农民,将农村治理权从士绅、地主的掌控中转移到农民手中。这场争夺农村政权的政治运动为共产党在国内赢得了民心,在国际上更得到了很多同情和支持。为了动员不识字的农民参与选举,共产党使用了很多有创意的办法,其中最为人所传颂乐道的就是豆选。

豆选就是选举时用豆子当选票。它之所以能引起大家的好奇和关注,其主要原因在于这种方法让不识字的农民借用投豆来代替填写选票,以表达对候选人的看法。但它还有更深一层的意义。在20世纪40年代的边区,共产党要与当地既有势力争夺政权,为了使农民在投票时能够不碍于情面,或免于地主和地方士绅的威胁、利诱和报复,需要设计出一套投票程序,让农民在投票时能自由无虑地表达意愿,豆选在这样的环境中应运而生。

虽然豆选在中国选举史上是值得骄傲的发展和创新,但它却不是在其他文明或国家“闻所未闻”的。远自古希腊、近至17世纪英国和美洲殖民地,很多地区都有使用豆选的经验,它是不同文明不谋而合的创造,是人类文明的珍贵成果。

有别于“举手”或其他的“公开”表决方法,豆选是一种“秘密投票”(secret ballot)的方式。之所以称之为“秘密”,是因为这种表决方法的程序使外人很难判断选民到底将票投给了谁,这让政党或候选人很难用金钱或暴力来影响选民投票,选民才能自由地表达内心的意愿。没有秘密投票,金钱、暴力就会渗入选举,民意就会被有权有势的一方挟持。如此一来,就没有公平、公正的选举,也就没有了民主。因此,秘密投票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障人能自由地行使民主权利,它是一个民主制度运作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条件。

但在人类文明史上,“公开”的表决方法是常态,“秘密”的表决方法反而是特例。其实这也不难理解,在任何一个允许人民用投票来决定公共事务的社会,既得利益者绝对是不欢迎秘密投票的,因为这会使他们难以控制选举结果。为了保持他们的优势,很自然地,他们会想办法来操纵选举结果。如果这个解释有说服力,那秘密投票又是如何产生的?在什么样的政治条件下,秘密投票成为可能?

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学术著作系统地介绍古今中外豆选的经验,也没有一本书解释为什么一个社会决定采用秘密投票。本书尝试解释这个有趣的政治现象,在这方面提出学术创见。在第一部分,我们依时间顺序,介绍西方国家几个有代表性的“秘密投票”方法、时代背景和产生原因。在第二部分,介绍中国共产党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在边区、解放区推行选举时的一种秘密投票的办法——“豆选”,并解释为什么共产党在当时那么大费周章地推行豆选。在第三部分,我们探讨“豆选”和秘密投票给中国政治改革的前景能提供什么样的启示。

第一部分 秘密投票在西方的发展历程

表决的方式有哪些?英文单词vote,常被翻译为投票表决,但这个词源于拉丁字suffragium,其字根fragor的原意是发出声音、呼喊,最原始的表决方式可能是用欢呼声或嘘声的大小来决定结果。根据希腊史学家普鲁塔克(Plutarch)的记载,在斯巴达,当长老议会(Council of Elders,orGerousia)出缺时,由公民议会选出一位递补者。候选人依抽签顺序一个接一个走进公民会议会场,群众用呼喊声大小来表示对候选人的支持程度。与此同时,在旁边一个房间里的评审员,是通过抽签挑出的一小群人,他们看不见会场上的情景,凭听觉在一个小板子上记录每一个候选人获得支持的程度,最后根据这群评审员的评判,来决定哪位候选人当选。然而,当竞争很激烈无法用呼喊声音大小判断时,就需要采用其他表决方式来决定胜负。举手表决是一种常见的替代方式。以雅典的公民议会为例,在公元前5世纪,举手是最常用的表决方式。在罗马共和国时期(509—527 BC),除了举手表决,地方的平民会议有时采用口头表述法(oral vote),与会者一个接一个到计票员前,告诉计票员他支持还是反对某个议案或者某一位候选人,计票员在一片涂上蜡的板子上记录投票人的选择。罗马人的另一种比较有特色的表决办法是“分边站”。比如,罗马参议院表决时,支持某项法案的参议员站到议场讲台的一边,反对的站到另一边。

前述几种表决方法,使每一个人参与表决时都能公开地表达自己的意向和决定。但在有些情况下,公开表达意向也许会招致他人的威胁、利诱或报复。因此,在技术上需要设计出一种表决方法,让投票人能进行秘密投票,自由无虑地表达意愿。

用呼声大小、举手、口头表述或分边站等公开表决的方式,会暴露选民的意向,因此,有人想出来用选票(ballot)为媒介,在别人看不到的情况下,将选票投进一个篮子或箱子中,以便自由地表达个人的意向。现在的选票都是用纸印的,但最早的选票可能是小石块或豆子,因为英文单词ballot(选票)的原意就是小球(ball)。所以,从定义上说,表决(vote)方式可以是公开或秘密的,而投票表决的目的是不公开投票人的意向。也就是说,投票的真实含义就是为了达到秘密投票的目的。

关于公开或是秘密投票方面的研究有很多。有学者从哲学的视角讨论这个问题,例如,密尔(John Stuart Mill)认为行使公开投票是一种自尊的表现,秘密投票是一种伪善,秘密投票让人不顾公益而只顾私利,如果是公开投票,羞耻心会驱使人们转而支持那位代表公益而非私利的候选人。卢梭认为一个风尚简单、崇尚正直的社会适用公开投票,但在民风腐化到可能出现贿选的时候,还是比较适合采用秘密投票。有学者从反映民意的角度,认为“呼喊”的方式比较能表达选民对事物喜好的强弱,比只有支持或反对两种选项的投票好。也有很多讨论认为在民主代议士的体制下,选民选代议士时需要采用秘密投票,但代议士在国会里,无论是表决议案或是行使人事任命的同意权,都需要采用秘密表决,这是对选民负责的做法。

本书关心的焦点和前述的讨论不同。本书不辩论公开或秘密投票的优劣,不讨论在什么情况下哪种方式比较适当,而是从实践政治的角度,探讨政治上弱势的一方如何迫使强势的一方接受秘密投票。在任何一个社会,既得利益者是不欢迎秘密投票的,它让外人难以判断选民到底将票投给了谁,让有钱有势的人比较难影响投票人的意向,使他们不好控制选举结果。因此,弱势的一方是欢迎秘密投票的,这样他们才能自由地表达意愿。既然如此,那么在什么条件下秘密投票能突破金钱和暴力的封锁应运而生?为什么统治阶级允许秘密投票?它背后的政治博弈是什么?在政治学领域,目前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不是很多,没有系统的解释,对于这些有趣的学术问题,我们试着提出一些解释。

要系统地了解秘密投票背后的政治博弈,我们需要从古今中外的历史中,发掘有哪些社会在哪个时代使用过秘密投票,探讨当时的时代背景,了解为什么当权派无法继续用金钱、暴力操纵选举。

第一章 古希腊和古罗马共和国时期的秘密投票

古希腊时期

雅典很可能是古文明中最早使用豆子、瓦片或石块来当选票的。公元前5世纪,雅典公民每年有一次机会在公民大会(The Athenian Assembly)上决定是不是要在执政的政治人物中挑一个将之放逐。如果雅典的公民觉得某位政治人物有越来越独裁的趋势,或两派政治人物斗得太凶时,就会用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要放逐某位政治人物。但“放逐”并不是对一种罪行的惩罚,只是雅典公民维护政治和谐的一种方法。所有雅典公民都可以参加表决。为了让雅典公民能自由地表达意见,在投票前不受到威胁、利诱,投票后不会被打击、报复,表决不用举手或叫喊的方式,而是用秘密投票来决定。选票用的是瓦片或小石块。投票人在瓦片上刻写他想放逐者的名字,将瓦片投到一个坛子里,得票最高的那个人,必须在10天内离去,10年后才能回来(后来改为5年),提早回来的处罚是死刑。

旁边这张图片中,是三个破瓦片,上面刻有人名,从上到下分别是伯里克利(Pericles,495—429 BC)、斯蒙(Cimon,510—450 BC)、阿里斯提德(Aristides,530—468 BC)三位雅典的政治和军事领导人。其中,斯蒙和阿里斯提德都被放逐过。阿里斯提德曾在公元前489—488年间,担任雅典的执政官(Archon)。几年后,由于和政敌地米斯托克利(Themistocles,524—459 BC)政见不同,他被放逐。阿里斯提德主张以发展陆军为重,地米斯托克利觉得要发展海军为重。斯蒙是公元5世纪中雅典的军事和政治领导人之一,主要代表贵族这一方,和伯里克利的平民派相雅典人用瓦片投票抗衡。在公元前461年,斯蒙因为前一年在一次军事任务中失利,被平民派指控为背叛雅典、与斯巴达为友,被放逐。伯里克利在公元前461年成为雅典的领袖,一直到他公元前429年病逝,修昔底德(Thucydides)称其为雅典第一公民。虽然也有人投票给他,希望他被放逐,但伯里克利从没有被放逐过。

除了公民大会外,雅典还有一个500人的公民代表团(The Athenian Council),依各部落的人数决定代表席次多寡,代表从各部落抽签产生。如果有某位代表行为不当,其他代表可以用投票来决定是不是要将他开除。为了使部落之间不会因投票结果产生间隙,各部落代表投票时,在瓦片上写“同意”或“不同意”。“同意”的瓦片投到放在前面的坛子里,“不同意”的放在后面的那一个。两个坛子之所以要前后而不是左右放置,是让排在后面投票的人不容易看出前面的投票人将瓦片投进了哪个坛子。

雅典公民参加最多的是在人民法庭(The Athenian Courts)上的投票。人民法庭除了节庆日和公民大会期间,几乎每天都开庭。每庭的人民法官,需年满30岁,从200人到1 500人不等。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记载,有时10个庭同时开。人民法庭的表决一律用秘密投票的方式。不同时期用的选票不同,有的用贝壳、豆子、小石块或金属做的小圆片,来表示被告是否有罪。穿孔的小圆片或石块代表有罪,没有穿孔的代表无罪。另外,黑豆代表有罪,白豆代表无罪。根据亚里士多德在雅典宪法中的记载,在他那个时代,选票是青铜打造的圆片,圆片中心插有一支圆轴。圆轴有两种,一种是实心的代表无罪,一种是空心的代表有罪。开始投票时,法庭上有四个临时抽签选出的工作人员,发给每名法官一个空心、一个实心的选票,然后大家依序到法庭前面投票。票箱是由青铜打造的,上面的孔只够让选票进去,手是伸不进去的。如果投票人觉得被告有罪,就投进空心的选票;如果觉得其无罪,就投进实心的。另外还有一个木制的箱子,投票人将剩下的那张选票弃置于内。投票时,每个人必须用手指掐住圆片中心圆轴的两端,让别人看不到自己投进的是实心还是空心的选票。用青铜打造的选票,中心的圆轴是空心的代表有罪、实心的为无罪。投票时用两指掐住圆轴的两端,让旁人看不出投的是有罪还是无罪的票。

从一个公元前5世纪初的陶制花瓶上的图案来看,古希腊人有时也用树叶当选票。由于版权的原因,我们无法将这张照片放在书内,但你可以在相关的网站找到。在这个花瓶上的图案中间,站着希腊神话中集智慧、技艺、战争等于一身的雅典守护女神雅典娜。她手上拿着一个用来盛酒的容器,她的头望着旁边一个举起右手向她致意的老人。她的右边站着一个战士,一手拿着他的头盔,盾牌靠在身边,另一手掐着一片树叶的叶梗,看似正要投进酒瓶中。左边也有位战士,手上也掐着一片叶子的梗,准备朝酒瓶中投去。根据学者的考证,他们可能是在投票,而且是在表决一件很重要的事。

根据希腊神话,公元前12世纪末特洛伊王子帕里斯(Paris)与斯巴达国王梅内劳斯(Menelaos)的妻子海伦一见钟情,他们之间的爱情使斯巴达国王受到了羞辱,发动了特洛伊战争(Trojan War),很多古希腊神话中的英雄人物都参与了这场战争。根据荷马史诗《伊利亚特》(Iliad)的描述,在这场战争中,当古希腊最神勇的武士阿基利斯(Achilles)被帕里斯杀害后,他的朋友艾杰克斯(Ajax)英勇地保护着他的尸体不被敌人夺走,再由奥德修斯(Odysseus)将他的尸体放在马车上载离战场。当他们安葬阿基利斯之后,由于阿基利斯的武器有特异功能,艾杰克斯和奥德修斯都想得到它,他们都觉得自己的功劳比较大。由于双方僵持不下,所以大家决定双方先发表演说,争取支持,再用投票来决定那武器属于谁。结果奥德修斯得票较多,得到了阿基利斯的武器。艾杰克斯非常失望,他觉得斯巴达国王梅内劳斯偏袒奥德修斯,在叶子选票上动了手脚。悲愤交加之下,艾杰克斯竟然自杀身亡。

这个公元前5世纪初陶制花瓶上描述的故事,很可能反映了当时的人是如何解读公元前12世纪时发生的历史事件。因为公元前5世纪时,古希腊有不少用树叶当选票的证据。那么,什么时候用小石头或豆子,什么时候又用叶子当选票呢?有一种说法是如果投票时只有“赞成”或“反对”两个选项,比如说是否要驱逐某个政客或是否要通过某个法案,用小石头或豆子比较适合。如果选项超过两个,就需要选民在树叶上写上候选人的名字,得票多的当选。比如古希腊地方执政官,最早是由贵族投票产生,每十年一选;或者有些神职,职位不止一个。在这种情况下,投票时选举人在一片叶子上写一个人名,得票多的当选。古罗马共和国时期

与古希腊相辉映的是古罗马文明,两个文明间有密切的交流。古罗马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期公元前753—509年是君主制,第二期公元前508—527年是共和制,这是罗马最辉煌的黄金阶段;第三期公元前27年至公元476年是帝国制。在共和国时期,原先使用的是公开的表决方式,如举手、口头表述、分边站等方法。尽管史料中有关对选民公开威胁的记载不多见,但是公开的表决方式肯定会妨碍选民选择的自由。选民的上司、长官,或地主都可能会影响他的投票选择。尤其是在军事化的罗马,如果他是军人,更不可能不受到军队长官的影响。

到了公元前2世纪下半期,罗马颁布了一系列的投票法(见下表),改为采用票选的方式进行表决,让选民可以行使秘密投票权。多数学者认为这是一种激进的政治改革,它减弱了上层阶级对选举的控制,增强了选民的自由选择能力。新的表决方法对罗马的政局有什么影响?对平民阶级有什么具体的好处?为什么在公开表决下,这些法案还能通过?为什么当权的贵族阶级不想办法阻止这些法案通过?由于史料的匮乏,至今学者们还无法完整地回答这个问题,但依据罗马共和国在公元前2、3世纪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情况,我们提出一个解释。罗马共和国投票法1. Lex Gabinia,公元前139年由护民官Gabinius提案,选举地方官员时用秘密投票。2. Lex Cassia,公元前137年由护民官L. Cassius Longus提案,部落大会投票时用秘密投票,但不适用于叛国通敌罪的审判。3. Lex Papiria,公元前131年由护民官C. Papirius Carbo提案,制定和废止投票办法时用秘密投票。4. Lex Caelia,公元前107年由护民官C. Caelius Caldus提案,审判叛国罪时,也用秘密投票。

在公元前2、3世纪时,罗马共和国处于一个战事不断的时代。公元前264—146年之间,罗马和迦太基(Carthage)打了三场大战,史称布匿战争(the Punic Wars)。之后,又攻打马其顿(Macedonia)王国,公元前215—148年之间打了四场大战。虽然罗马最后都战胜了,但战争频仍引发出几个问题。第一,由于战事的需要,罗马不断征兵。但由于战争多、出生率下降,导致兵源缺乏,所以罗马必须降低对公民财产权的标准以扩大兵源。第二,士兵长期在外打仗,家里的庄稼缺乏照顾,经济损失不小,所以厌倦战争。第三,很多贵族死于战争,但新征服的地区需要大批的官员,所以只好从非贵族里提拔一些人。

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元前154年,罗马又进军西班牙。很多平民为了逃避兵役,求助于护民官(tribunes),造成护民官和参议院的冲突。参议院拒绝让步,结果护民官居然将参议员都逮捕。因此,有学者认为,公元前139年通过的秘密投票法,是护民官对抗和制衡参议院权力的手段。

除了来自平民的压力外,新兴的地方或中层官员也有他们的利益考量。这些政坛新人(homo novus)不是贵族出身,但他们都有资格角逐执政官的职位。如果公开投票,贵族能用他们的财富买选票,使这些新人很难当选,所以这些新人为了能有机会当选执政官,提议采用秘密投票法。公元前139年通过的秘密投票法案的提案人是护民官A.Gabinius,他就是平民出身。

另外,我们对于当时秘密投票的操作技术,也有如下了解。

罗马人用涂有蜡的小木片当选票,选票由政府发放。如果是选举官员,投票人就在政府发的空白选票上写上理想候选人名字的缩写。如果是法院的表决,选票上刻有“开释”和“判罪”两项选择。如果是立法机关的投票,选票上刻有“赞成”法案通过或“反对”法案通过两个选项。投票人在投票时,将其中一个选项抹平。

悉尼麦加里大学澳大利亚古币研究中心,珍藏了几枚有关罗马投票的古币。从其中一枚古币上,我们可以推断他们是如何进行秘密投票的。

这枚古币大约是公元前113年发行的,发行人为P. Licinius Nerva。正面是罗马女神的半身像,背面是投票的场面。背面显示左边那人一只脚刚刚走上像是木桥的走道,右边那人已经过了走道,正要把票投到坛子里。那个坛子就是票箱。值得注意的是通往票箱的走道窄得只能过一个人,当前面的投票人投票时,在走道下面的工作人员将选票交给等在后面的那一个投票人。这样的安排,是让后面的投票人没有时间和机会看到前面投票人的选择,达到秘密投票的目的。

这枚古币可能是当时为了庆祝秘密投票而发行的纪念币。因为在公元前119年,在一名罗马护民官马里尔斯(Marius)的推动下,通过了一项法令,保护秘密投票。具体的方法正如古币上的画面所显示的,将投票者走向票箱的那条木板变窄,只让一个人站在票箱前投票,以避免他人对投票者不必要的干扰。它的目的是要排除贵族对选民的影响,这个法案当时曾受到元老院反对。马里尔斯威胁说要把带头反对的人抓起来,才得以通过。公元前113—112年的古币,正面背面

此外,还有两枚和投票相关的古币。下面的这一枚大约是公元前126年发行的。正面是戴头盔的罗马女神的头像,头的后面是一个小投票缸(Voting Urn)。背面是自由女神站在一辆由四匹马拉的车上,右手拿着一顶被解放了的自由人的帽子。公元前126年的古币,正面背面

还有一枚大约是公元前63年左右发行的古币。正面是戴面纱的女神头像,背面是一个罗马人正要把票投进坛子。选票上面的V表示“是”。这是立法会议上用秘密投票的办法进行表决。公元前63年的古币,正面背面

第二章 秘密投票重现于中世纪

古希腊和古罗马发展出的秘密投票原则和操作方法,随着希腊被罗马征服以及罗马帝国走向独裁,从历史中完全销声匿迹。历史学家不确定这些选举办法何时才又重现,只知道在13世纪初意大利北方的地方社区中出现了这些选举办法。意大利

自公元8世纪末起,意大利北部被日耳曼国王统治,但到了11世纪初,日耳曼国王的统治已名存实亡。1024年,意大利北边的帕维亚市(Pavia,Italy)的居民烧了当地的王宫,象征日耳曼国王的统治正式结束,取而代之的是意大利北部独特的城邦政治。当时,这些城邦的统治阶级由主教和一些世袭的伯爵、子爵,还有一批保护他们的武士构成。为了赢取这批武士的忠心,也允许他们拥有封地,因此,这批武士也变成了贵族。为了便于和原来的传统贵族区分,我们将这批由武士转为贵族的称为“新贵族”。

11、12世纪时,地中海地区的贸易非常发达,意大利北部的城邦变得富有,人口不断增加,有一技之长的工匠技师也越来越多,中产阶级兴起,豪门大户也多了,这是当时的经济、社会背景。很自然的,为了竞争经济资源,新兴的资产阶级和统治阶级产生了冲突,原来支持主教或世袭统治者的新贵族,转而与新兴的资产阶级形成联盟,在商会的基础上,成立自治组织(communes)。比萨(Pisa)和卢卡(Lucca)两地成立的最早,大约1080年左右,佛罗伦萨(Florence)在1138年成立了自治体,到1143年,从罗马到阿尔卑斯山的所有主要城市都建立了自治体。

同时,在知识界,学者又开始研究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史、哲、文及各种典章制度,希望从中找到善治、良治之法。在这种历史环境下,意大利的地方治理翻开了新的一页。

在初期,这些自治体透过会员大会(general assembly)来管理,到了12世纪,改由议会(the great council)来治理。议员原来可能是由自治体的成员选出,但后来这些议员都有办法直接或间接地指定他们的继承者,议会渐渐地被几个关系密切的大家族控制,他们变成了新的统治阶级。

由于经济发达,很多行业成立了行会(guild),将社会上的中产阶级和中上阶层的力量汇集起来,向新的统治阶级争取权益。其中,令他们最不满的是不合理的征税和高利贷。比如在米兰(Milan),代表统治阶级的大家族放贷的利率太高,让代表行会的中上阶级、中产阶级觉得被剥夺。另外,政府还规定自治体的会员要缴财产税,但大家族却可以免缴。不合理的征税和高利贷,在别的城市也存在。

由于议会被大家族控制,新兴的中产阶级成员无法通过议会立法来改变不合理的征税,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决定采用武力来对抗贵族。例如,在博洛尼亚(Bologna),行会的代表要求议会广开众听,让行会也有代表权。但这个请求被议会拒绝,之后,行会决定采取暴力手段。其他的都市情况差不多。在米兰,双方斗了十几年,内战不断。终于在1212年米兰的贵族同意让步,一半的议会席次从平民中选出,另一半从贵族中选出。在克雷莫纳(Cremona),到1210年时,平民可以当选1/3的职位。在维罗纳(Verona),1227年之前只有贵族可以选议员,之后,平民也可以选。在热那亚(Genoa),中下阶层和小商人也能选议员参加议会。总的来说,这场平民和贵族间的权力斗争,让平民阶级有了参政权。

除了部分议会席次开放给平民代表,平民和贵族斗争的另一胜利果实是争取到秘密投票权。13世纪之前的意大利,群众集体表达意见的机会很少。如果有这样的机会,也只是用欢呼声或嘘声来表达他们的看法。到了13世纪,很多地方议会对这种方式表示不满,有几个地区甚至立法禁止使用这种方法,取而代之的是选边站或起立这两种办法。选边站在前面已有介绍。起立是选边站的一种改良,在当时很常用。当某个议案付诸表决时,议长要赞成的一方先站起来,接着要反对的一方站起来,人数多的一方胜。有些地区,只要反对的一方站起来,赞成的不需要站。这种方法明显偏袒赞成的一方,因为弃权的也算是赞成那一方。

无论是选边站或起立,都让贵族有机会用他们控制的军事或经济资源来威胁或利诱刚取得参政机会、代表平民的议员。因此,平民阶级在这场政治斗争中,不只要求在议会中有代表权,还要求有秘密投票权,以保障他们议事的自由。比如,1264年维琴察(Vicenza)的议会规定,所有议案必须用投票的方式来表决。“投票时,议会代表必须每次一人到票箱前投票,小心地将选票放入票箱,不可让别人看到选票的内容。”在玻世基(Bowski),市议会的投票原来允许公开投票或秘密投票,但到了1298年,规定必须使用秘密投票。大部分地区的选票是白豆和黑豆,在佛罗伦萨用的是小铅粒。

从这些规定可以明显地看出,当时已相当注重秘密投票。人在投票时不希望受到外力的威胁利诱,这种基本愿望是普遍和一致的,这也是为什么到13世纪末,几乎所有意大利北部社区都已采用秘密投票。

14世纪,随着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意大利的地方自治和表决方法也开始传播到欧洲其他国家。然而在欧洲大陆,到了17世纪,法国在路易十四(1638—1715)的领导下成了欧洲第一强权,对内采用中央集权统治,摧毁了传统的地方自治基础,对外对其他国家形成严重的武力威胁。这些国家的领袖,为了对抗法国强权,也仿效法国的中央集权制,进行富国强兵的政治改革。唯独英国没有转向中央集权制,使地方自治和秘密投票留有一片存活的空间。英国

英国到了1872年才通过选举法,明确规定要遵守秘密投票的原则。这使很多人以为英国在这之前没有秘密投票,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根据查尔斯·格罗斯(Charles Gross)的研究,英国早在那之前就已经开始用选票进行秘密投票了。根据伦敦市议会的资料,市议会在1526年规定,选举市议员时应该投票表决,票箱是新的镀金的箱子,上面写着Yea(是)、Nay(否),由管理人员搬进会场。另外,1532年规定市议员表决重要议案时,必须将投票箱搬进议会,议员以投白豆或黑豆来决定议案是否通过。1642年时立法规定,今后关于一些有争议的特殊事件,议会都必须用投票来表达意见和做出决议。

除了伦敦市,还有其他地区采用秘密投票。

1577年,利明顿市(Lymington)通过法令,规定今后该市选市长和国会议员时都要用豆选的方式,以避免因选举造成人与人之间的敌意。那次市长选举有三位候选人,选务人员发给每位投票人三颗不同颜色的豆子,代表三位候选人。投票时,投票人将代表他理想候选人的那颗豆子投进票箱,将另外两颗豆子放进一个袋子。

1607年,为了平息议员之间的敌意和争端,詹姆斯一世为庞蒂弗拉克特(Pontefract)颁布了一个新的市长选举办法。每位议员在一张纸上写下他中意的候选人的名字,然后将纸条投进一个箱子或袋子里。市政府秘书宣布选举结果后,这些纸条当众销毁,以便使这些手迹不可能被事后查看而引起纠纷。这种投票办法1835年仍在当地使用,而且昆伯勒(Queenborough)也在用。

后来英国国王查理一世感觉到秘密投票给他造成了很多不便,使他很难控制地方选举,让他很不自在,所以他在1637年9月17日下令,今后地方政府不准再使用票箱进行秘密投票。

查理一世1649年被处决,因此有些地方选举恢复使用秘密投票。1656年温切斯特市(Winchester)规定,由于用公开和记名的投票办法选举市长、法官和其他官员常常引起公民的喧嚣与不和,为了避免这种事,使公民在投票和选举时享有比以往更大的自由,保持人们之间的友爱和团结,今后市议会将提供100个投票用的小球(bullets),红色和白色各50个,保存在特制的票箱里。投票时,市长说明这次投票的目的,然后每个选民按他的良心投下支持票或反对票。如果计票时双方票数相同,就由市长再投一票。另一个例子是在1689年,巴恩斯特珀尔市(Barnstaple)的市长选举时,选务人员准备了两个大坛子,上面分别写着候选人的名字,发给每个投票人一个小球。投票时,投票人必须两手握紧,分别伸进两个坛口,同时伸开手掌,将选票放进去。这样做,让别人看不清投票人到底投给了哪位候选人。这个办法一直沿用到1830年。

除了用小球当选票,在19世纪初英国有些地方选举中,投票人用划杠、画圈、挂别针或用小刀在候选人的单子上刺一刀等方法进行投票。

总之,英国自16世纪初就开始采用秘密投票,从查理一世的反应,我们可以推知秘密投票在当时有效地保障了人民投票的独立自主性,让皇室不易控制地方选举。自查理一世1637年禁止地方政府使用秘密投票后,虽然不久他就被处决,大多数地方政府从此有了合法理由不采用秘密投票。英国皇室反对秘密投票的态度,不只影响了地方选举,更直接影响到英国国会议员的选举。除了前面所提的利明顿市,在1872年之前,英国没有任何县市使用秘密投票选举国会议员。秘密投票在英国被扼杀后,不只影响了英国本身的选举,也拖累了新大陆的选举。北美殖民地

基于宗教信念的不同,英国清教徒(puritans)不认同“英国国教”(Church of England),17世纪初开始移民到美洲新大陆。刚开始的二三十年他们并不顺利,在新英格兰地区总共只有几百个移民坚持下来。直到1630年,温思罗普(John Winthrop)带领7艘船大约700个新移民和很多牲畜、粮食抵达马萨诸塞湾(Massachussette Bay),清教徒才算在当地的殖民地站稳脚跟。

根据英国国王颁发的马萨诸塞湾殖民地(Massachussette Bay Colony)特许证,殖民地的成员大会(the General Court)通过选举,产生1名总督、1名副总督和18名行政助理,组成殖民地的领导阶层。最初3年,选举采用举手的方式产生新的领导来行使行政和立法权。由于对一些征税的方案不满,1634年,群众要求总督让他们看一眼英国国王颁发的特许证,以确认总督、副总督和行政助理有立法权。结果他们发现,特许证规定只有殖民地的成员大会才能行使立法权,任何法案必须由成员大会表决通过。由于当时的移民人数已很多,开成员大会不太实际,因此他们决定每一个城镇选派两名代表,共24名代表,组成代表大会,负责立法和选举行政人员。这次政治斗争,史称“1634年的群众起义”(the uprising of the freemen in 1634)。

1634年的群众起义,群众不只夺回了立法权,也决定停止使用举手表决,改用票选的方式,选举总督、副总督和行政助理。选举总督和副总督时,选民在纸上写下中意的候选人的名字,得票最多的当选。选举助理的办法却很特别。根据温思罗普的记载,他念一个候选人的名字后,选民陆续走进房内,将一张不记名的选票投在一个帽子内。选票上如果有打记号,那就代表赞成,如果是空白选票,那就是反对。票数算好后,得票最多的18位当选。1643年选举时,改成用玉米代表赞成,用豆子代表反对。只有那些有权拥有不动产的自由人才有选举权。不是自由人就没有选举权,违反规定被抓的,罚款十镑。每人只能投一票,多投的话,罚款也是十镑。自由人在镇会上投票,然后这些玉米和豆子被密封在口袋里,送到波士顿。计票的时候,把玉米和豆子倒进帽子里,如果玉米数多于豆子,则当选。马萨诸塞殖民地一直到1680年还在使用豆选的办法。

另外,其他殖民地也有采用类似的豆选或票选的办法。

根据1689年宾夕法尼亚省议会的会议记录,在当时有很多县采用豆选。选举时,“投票人将黑豆或白豆投进一个帽子里”。到了1706年,宾夕法尼亚的选举办法变得更细腻。选民必须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投票人在一张纸上写下中意的候选人的名字,将纸卷好,交给选务人员投进票箱。如果投票人不识字,选务人员会把由亲友代写在选票上的名字念给投票人听,看亲友写得是否正确。不识字的投票人也可以当场请选务人员代写。

在西泽西(West Jersey)殖民省1676年的《宪法》中规定,“选举不允许用呼喊或举手的方法,必须采用投小球到票箱的方法,以避免发生不公正的情况。如此投票,选民才能自由和诚实地选择他中意的候选人”。东泽西的《宪法》没有明确选举办法,只说用投票决定。东泽西、西泽西两省在1701年归还给英国国王之后,选举办法改成当时英国用的“口头表述法”。

根据北卡罗来纳1715年的选举法,投票人在选票上需要具名。1744年改为无记名秘密投票,投票人将中意的候选人名字写在一张纸上,卷起来,塞进票箱上的小洞里。但到了1760年,投票办法却走了回头路,秘密投票被废止,改成当时英国的办法——“口头表述法”。

除了美洲殖民地,当时一些印第安部落也用豆选。17世纪初在詹姆斯敦(Jamestown)那一带有三个大的印第安人联邦,其中一个叫波瓦坦(Powhatan),有30个部落,2 400名勇士。波瓦坦联邦最大的部落叫帕芒基(Pamunkey),当时人口大约有1 000人。按帕芒基的制度,行政权力由首领掌握,立法和司法权由首领和一个四人代表组成的理事会共同办理。他们的酋长是由部落男性选出的,原来是终身制,后来改为四年一任。改选时,在学校内放置票箱,先由部落的理事会推举两位候选人。投票时,如果你支持的是第一个候选人,那就在票箱里放一粒玉米;如果你支持的是第二位候选人,那就在票箱里投一粒豆子。如果玉米的数目比豆子多,第一位候选人当选,反之,第二位候选人当选。

综合上述,在17世纪的美洲新大陆,已实行秘密投票,但是到了18世纪,可能是因为宗主国英国当时废止了秘密投票,很多美洲新大陆的殖民地也废止了秘密投票,改用口头表述法。

第三章 18、19世纪英美选举的一些弊端与乱象

英国的情况

秘密投票在英国和当时的美洲殖民地停止使用后,取而代之的是口头表述法。投票时,在监票人监督下,投票人一个接着一个到选务人员面前,说出他们中意的候选人是谁,也可以将支持的候选人姓名写在一张纸上,交给选务人员,由选务人员负责记录在投票簿(poll book)上。至今,保留下来的18、19世纪时的投票簿很多。下面是1857年3月27、28日英格兰北部哈利法克斯县的投票簿的第一页和最后一页。这本投票簿共12页,首页上有此次选举的年月日、候选人的姓名和代号,下面记载了选民的姓名、职业或身份、住在哪条街和投给哪位候选人。当时英国很多的县选两名国会议员,选民投票时最多可以投给两位候选人。看起来1857年哈利法克斯县有三位候选人,竞争两个席次。最后一页是选举的统计。第一位候选人,代号1,共得了714票,其中有659个选民把票投给他和2号候选人,38个选民投给了1号和3号,17个选民只投给1号,没投第二票。另外,代号2的候选人共得了830票,代号3的候选人得了651票。英国哈利法克斯县1857年的投票记录簿首页,详细记载了每位投票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投票给哪些候选人英国哈利法克斯县1857年的投票记录簿最后一页,除了宣布当选人,也详细分析了此次选举的选票分布

由于投票簿上清楚地记载了每个选民投票的选择,往往选举一结束,很快大家就知道谁选了谁。很自然地,有权有势的一方就会想方设法来威胁利诱某些选民。有些候选人还利用地方帮派威胁选民不可以投另外一个候选人的票,不然以后就要找他的麻烦。还有房东强迫房客,老板强迫店员,商会大佬强迫小贩投票给他们支持的候选人。有的房东保存一份房客的投票记录,根据房客是否按他的意愿选某位候选人,决定要不要续约或加价。还有店主把投票记录当作炫耀顾客忠诚的证据。花了钱买选票的候选人也可以从投票簿上查证,哪些人拿了钱但没有投票给他。

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在1755年画了四幅画,描述1754年英国牛津县选举时由于贿选成风,造成了选举的失序和乱象。下面这幅画描述了投票所的情景。人群的后方,支持保王党(Tories)和维新党(Whigs)两派的人还在热烈地拉票,能多拉一票就能从候选人那里多拿到一笔佣金。画中间是一位保王党的支持者带着一个神志不清的人来投票,跟在后面的是一个已奄奄一息的人,被两个人架着来投票。图右下方,一位维新党支持者正将手(但那是一只义肢,那个人的一只脚好像也是义肢)放在《圣经》上宣誓,但右边的一位保王党支持者向旁边的选务人员提出质疑。因为根据规定选民要将“手”放在《圣经》上宣誓,旁边的选务人员两手一伸,好像在说“我也不知道该这么办”。1846年美国地方县市长选举投票站景象,George Caleb Bingham的画作

在农业社会,非秘密的投票办法让地主阶级能用威胁利诱等手段,牢牢地控制地方的权力分配。但随着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英国发生的工业革命,中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开始兴起。工人阶级本来期待英国政府扩大选举权,让他们也能参与投票,但1832年通过的选举法只让中产阶级有投票权,这让他们非常失望,因此1838年伦敦工人协会(the London Working Men's Association)发表《人民宪章》(People's Charter),争取他们参政的权利。

下面这张图是《人民宪章》的会员证,中间圆徽上的文字是他们的诉求。英国1838年《人民宪章》会员证《人民宪章》有6条诉求,其中第2条是关于秘密投票的。1. 年满21岁,心智正常,没有刑案在身的男子都应有投票权。2. 行使秘密投票,以保护选民自由选择的权利。3. 国会议员候选人资格不受财产多少的限制。4. 国会议员应有误工补贴。5. 选区划分要平均,不能有的选区人口超过别的选区太多。6. 国会每年改选一次,让贿选的成本变得很高,如此才能减少金钱干预政治的可能。

为了保证选民能行使秘密投票,这份宪章还附有一份投票流程图和投票机的设计图。

图A的前方是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分别由两位警卫看守。选民从图前方的入口进入,将身份文件交给在7号位置的选务人员验证。合格的选民由右方另一位警卫把守的入口,进入等候投票区。再往前走,在8号位置的选务人员交给他一个小铜球。领了小铜球后,从2号门进入墙后的投票区。在墙后,选民只能看到一个上面有五个孔的票箱,每个孔前写有候选人的姓名(图B的上方)。图B中标识的虚线是墙前和墙后分隔线,投票机的后半在墙后,前半(图B标识的3和4的部分,图A标识4的地方)在墙前。图B中3号标识的是一扇可以拉开的小门,后面每个候选人票孔下装置着一个计数器。当墙后的选民将他的小铜球投进其中一个票孔后,会撞到一根弹簧,拉动一个小齿轮,然后经过一个Z字形的滚道,从图B4号标识的斜面滚下来。投票机的前方有一位选务人员在监票,如果超过一个球滚出来,等选民由图A左前方的3号门走出来,在图A10号位置的警卫会将他拦住询问。如果没问题,选民就离开投票所。投票所中间是留给各政党党工的位置,监督投票程序是否一切合乎规定。《人民宪章》投票站及投票流程图

工人阶级为了争取他们的参政权,发动了很多示威抗议活动,有些运动因失控而变成暴力活动。在这些压力下,英国政府终于在1867年的选举改革法中,给予几乎所有的城市成年男子选举权,使工人阶级在很多的选区成为多数。虽然选举权扩大了,但是英国政府还是没有通过秘密投票,因此,雇主在选举时仍然能够对工人阶级施加压力,操纵选举结果。美国的情况

美国建国初期,虽然许多州的宪法规定秘密投票,实际上各州还是用口头表述法。由于美国采用的是三权分立的联邦制,往往有很多职位要由选举产生,选民不太可能记住哪个职位要投给哪位候选人,因此去投票时都得先将要投的候选人的名字写在一张纸上。很自然地,各个政党开始将它们提名的候选人的名单印成选票交给选民,希望他们投票时就照着那张选票上的名字念。如果来投票的人不识字,选务人员就照他手上的名单登记。选民也可以告诉选务人员,他支持共和党或民主党提名的名单,这样最省事,因为选务人员就可以照政党提名的名单登记。

后来可能因为口头表述法太没有隐私,太费时,或政党不想让选民有机会将某些职位投给其他党的候选人,各州陆续停止使用口头表述法,改用选票。最后改的几个州是阿肯色州(1854年)、西弗基尼亚州(1861年)、密苏里州(1863年)、弗基尼亚州(1867年)、俄勒冈州(1872年)、肯塔基州(1891年)。

改用选票后,是不是就变成了秘密投票?事实上并不是,这和投票站的设计有关。美国的投票站常设在地方法院大楼、消防站、教堂、大户人家、仓库等地点,选务人员在投票站的建筑物内工作,而投票的、拉票的、看热闹的全部在建筑物之外。每个投票站有一个投票窗口(voting window),如果窗子太高,下面会放一个垫脚的台子。窗口内是选务人员。去投票的选民,需先站在那个台子上,选务人员先确定他是否有选民资格。投票窗口旁还站着各党的党工,可以质疑这位选民的资格。选民资格确认后,这位选民将他的选票交给这位选务人员,选务人员再将选票投入旁边的票箱内。

下面我们找了几张19世纪美国投票站的画像,可以看出当时投票时的情景。第一张是描述在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市投票的情景,其中一个人因为冒投了好几次,被警察抓了起来。图的后方是选民在投票窗口投票,旁边有人在等着投,也有旁观者,右边那一位好像是警卫。第二张是描述1869年怀俄明州开始允许女性投票。第三张是描述1867年纽奥良市被解放的黑奴在投票。这三张图都清楚地描述了那时投票不是秘密的。美国1884年地方选举投票舞弊者被抓图片来源:Frank Leslie's Illustrated Newspaper,November 8,1884。1869年怀俄明州是美国最早允许女性投票的州1867年纽奥良市被解放的黑奴在投票

由于当时美国不禁止各政党印选票,因此各政党利用这个机会,故意将选票印成很独特的形状、大小或颜色。选民将选票交给选务人员之前,只要将选票朝空中挥一挥,旁人就知道他投给了哪个政党。后来很多州规定选票必须用白纸印,但各政党还是可以用不同白色的纸来区分彼此的选票。下面一张选票是1880年爱荷华州某市地方选举时共和党印的选票。后来发现选票中间的空格太大,选民很容易划掉上面印的人名,写进民主党候选人的名字。所以后来印选票时不留空格。1880年爱荷华州某地的地方选举选票1888年爱荷华州的选举选票

有的政党还使一些坏招,故意印一些其他政党的选票,但上面除了一两个比较有名的候选人名字不变外,其他职位的候选人全换成自己党的人,将这些选票发给那些本来打算投给敌对党的选民。那时不识字的人很多,很容易受骗。

只要来投票的,都有各政党或候选人的工作人员拉你先喝一杯威士忌,接着会塞一张选票给你,请你投他们一票。下面这张图里,有一位来投票的正喝得高兴,他身后和图的右下方坐在板凳上的两位好像已喝得不行了。还有的政党会花钱买票。19世纪中期,一张选票的市场价大约是1美元,也有发鞋、裤子或玉米作为酬谢的。此图描述了1846年美国密苏里州萨临市选举时某投票站的情景,George Caleb Bingham的画作

除了利诱,还有的政党用强迫的手段来拉票。下面这幅图像虽然过于夸张,但描述了1888年总统选举时,民主党渲染共和党如何逼迫工人阶级投票给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本杰明·哈里森(Benjamin Harrison)。这张图描述了工厂老板强迫工人投票给资产阶级的候选人

由于投票不是秘密的而是公开的,所以威胁、报复、贿选等手段能有效地影响和操纵选举结果,这使得当权者只要能掌握权势,而不需要反映民意就能继续执政,这种情况下政治腐败是必然的结果。

虽然公开投票有那么多缺点,舆论界却还是有许多颇有声望的人支持这种办法而反对秘密投票,密尔就是其中一位。他原本是支持秘密投票的,但也许是受到他爱人哈里·泰勒(Harriet Taylor)的影响,也开始反对秘密投票,反对《人民宪章》。他认为行使公开投票是一种自尊的表现,秘密投票是一种伪善。秘密投票让人不顾公益而只顾私利。但如果是公开投票,羞耻心会驱使人转而支持那位代表公益而非私利的候选人。

然而公开投票能够在英国、美国持续那么久,主要不是因为知识界不支持秘密投票,而是既得利益阶级不愿意放弃这个操纵选举的工具,这是现实利益的考虑。

第四章 澳大利亚投票办法——秘密投票的再起

由于秘密投票对既得利益阶级的冲击太大,在任何政治制度下,除非有一个强大的力量挑战现有制度,否则没有一个既得利益集团愿意主动放弃这个操纵选举的机会。工业革命创造了一个改变现状的机会,工人阶级的兴起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对传统社会权力分配产生冲击和挑战。由工人阶级发起的英国宪章运动,代表了这一股力量。在英国,他们没有能够很快突破旧势力的压制,但却在英国的另一个殖民地——澳大利亚找到了发展的政治空间。

自从19世纪中在澳大利亚发现了金矿,移民人数大增。1850年英国通过了澳大利亚殖民地政府法案,允许殖民地成立自治政府。随后几年各殖民地陆续通过宪法,开始筹备议会选举。以南澳殖民地为例,1855年立宪,1856年英国政府批准南澳的新宪法,1857年选出第一届议员。其他几个殖民地建立自治政府的经验和时间大致相同。

澳大利亚各个殖民地建立自治政府,给来自英国的《人民宪章》支持者提供了一个绝佳机会。当初他们选择离开英国,有些是因为不喜欢英国保守的政治环境,有些是因为政治上过于激进,在英国已无容身之地。现在他们在澳大利亚新大陆的政治处女地上,没有强大的既得利益阶级的反对、打压、抗拒,可以重新设计一套制度,建立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

几个殖民地政府几乎是同时通过了《人民宪章》中大部分的诉求。虽然历史学家对哪个殖民地第一个通过秘密投票还有争议,但我们能确定在1856年,塔斯马尼亚(2月7号)、维多利亚(3月19日)和南澳大利亚(4月2日)三个殖民政府的议会,都通过了大同小异的秘密投票的选举办法。这一套选举办法后来被称为“澳大利亚投票法”。这一投票法是在1838年英国宪章运动期间提出的投票办法基础上进行改良,用选票和票箱代替了小铜球和投票机,但秘密投票的原则是一致的。下面我们用图来辅助说明澳大利亚投票法的具体操作程序。

选民到了投票站,先向选务人员出示身份证,选务人员将证件与选民册上的资料核对无误后,发给选民一张政府统一印制的选票,请他到任何空着的划票间去划票。每张政府印发的选票自中间对折,内页依竞选的职位列印候选人的姓名、党派,并注明各职位应选名额。划票时,选民在支持的候选人名字右边的空格内打“×”。选民也可以在留出的空白位置另填他人。划好票后,再将选票依原来的折痕对折起来,将票投入票箱。选民在划票区不得超过十分钟。在划票或等待投票时,不可以向任何人出示选票。离开投票站时,不可以将选票携带出去。另外,下图中左侧栏杆外站有两个人,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只有选民或选务人员可以进入投票站。投完票后,应立即离开投票站,不可逗留。投票站示意图

秘密投票是一个原则,落实这个原则需要一套完善的操作办法。澳大利亚投票法之所以成功,关键是其选举程序的设计,使外人无法判断选民到底将票投给了谁,这让政党或候选人很难用金钱或暴力来影响选民投票。

澳大利亚投票法的设计有两个最重要的特点:

第一,由政府统一印制选票,上面有所有政党提名的候选人和要表决的议题。这一环节很重要,因为如果不是由政府统一印制选票,候选人可以将能够用肉眼辨识的选票交给选民,开票时如果见不到这张选票,这个选民就领不到钱或就有可能被报复。另外,统一印制选票也可以防止某些政党或候选人在选票上动手脚,欺骗选民。

第二,秘密投票是强制的,不是自愿的,选民不可以任意在划票间外填写选票,而必须到划票间划票。很多人也许觉得这点不太合理,投票也不是见不得人的事,为什么一定要进到划票间划票呢?然而,如果选民能自由选择要不要进划票间,那就无法杜绝威胁、利诱。因为愿意花钱买票的人,如果无法验证拿钱的选民到底投给了谁,他就没有意愿买票了。现在,如果他可以让投票的人不要进划票间划票,以便让旁人能看到他投给了那位候选人,这样买票和卖票的双方就能成交了。选票由于澳大利亚投票法操作程序简单,又能确保秘密投票,因此很快在全球推展开来。英国1872年通过了新的投票法,采用了澳大利亚投票法。《泰晤士报》报道说那次投票是空前未有的平静,竞选双方都争取保持选举的纯净,醉鬼出现的少,也没有人被指责贿选,这和以前的情况大不一样。早期选举是公开投票,混乱喧闹,常出现失控的事件。秘密投票虽然没有了那种热闹的气氛,却使选举很成功,也英国1872年第一次秘密投票时使用的票箱为日后建立了标准。

美国到1888年才在马萨诸塞州和纽约州开始推广,1892年总统大选才第一次在全国采用秘密投票选举总统。

澳大利亚投票法现在已通行全球,虽然已过了一百多年,但其秘密投票的精神和完美的流程设计,至今不分地域,仍然继续被各国采用。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某一投票站选民在领取选票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某一投票站选民在划票

第五章 英美民间团体的豆选

在英国和美国,很多民间团体采用豆选的表决方法。在这一章,我们主要介绍共济会(Freemason)这个组织的做法。另外,我们也介绍其他一些英美民间团体豆选的票箱设计。

共济会源于何时已不可考,根据现有文献我们只知道1390年苏格兰的一首诗里第一次提到共济会,到了16、17世纪共济会在苏格兰和英格兰渐渐发展起来。到了18世纪初,这个组织被移民带到北美殖民地。有些人认为共济会是秘密组织,比较恰当的说法是其组织有一些仪式是不对外公开的,这种故作神秘给外人很多幻想的空间,增加了这个组织的神秘色彩。虽然各地的共济会对信仰的要求或组织内的一些仪式不同,这个组织基本上就是一个互助团体,很多名人如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都是这个组织的会员。

共济会通过投票表决招收新会员。会员投票前,调查委员会先报告对申请人审查的结果,如果结论是支持的,支部会长就请理事预备票箱。由理事把票箱放好,打开,把所有的白球、黑球随意地放进上面那一层,让下面的一层空着。然后他拿着票箱,让监事检查,确定底下那一层是空的。为了不让别人看见他投的是白球或黑球,票箱的盖子往往设计成可以用来遮挡别人的视线,下面的票箱就是一个例子。早期共济会票箱,用白球和黑方块

这个票箱,用于装小球和小方块。它有上下两个槽,上面那个槽用来盛黑色和白色小球,里侧有一个洞,投票人把球投进这个洞里,球就会掉到下面那个槽。其实那是个小抽屉,打开后验票,就是看看都投了什么颜色的小球。

监事检查票箱之后,理事把票箱放在主席台上,回到他座位上。接着,会议秘书开始按职务高低逐一点名,被点到名的同人走到主席台前投票。点名的速度不能太快,以免后面的人太快走到主席台,会影响前面还在投票的那一位。等大家都投过票后,理事开始算票,由监事验票。如果下层全是白球,这个监事就说“没有异议”(The box isclearin the South),会长就宣布入会申请通过。要是有一个或者更多的黑球,就说“有异议”(The box isfoul or darkin the South)。要是有一个以上的黑球,申请入会就失败了。但要是只有一个黑球,会长会请理事准备票箱,再次投票。如果再次投票的结果还是有黑球,会长就宣布入会申请被拒绝了。

下面的这个票箱是另一个共济会用过的,年份可能是1864年左右,黄檀木的质材,尺寸是9×6.5×3.5英寸。白球和黑球平时存放在左边的抽屉里,投票时上面的盖子可以挡住手,别人看不见投票人投了什么颜色的球。白球表示接受某人入会,黑球表示反对某人入会。投票的时候,这个票箱传递给每个投票人。投票结束后,盖子关闭。负责人打开里面暗设的小抽屉,清点小球,宣布新成员是否被接受。共济会的每个俱乐部,自行决定多少黑色小球就可以拒绝一个新成员加入。早期共济会票箱怎么计算黑球

像俱乐部、共济会、兄弟会这类组织,招收新成员的时候是由老成员选举,这样做是为了确保新成员能够和老成员融洽相处。用小球选举,投白球表示赞成,黑球表示反对。Blackballing就是投黑球,同义词也叫“黑名单”,被投了黑球或上了黑名单,就是被拒绝了。很多组织不用黑球,而是用黑方块。据说,白球用久了,变的脏兮兮的。在暗淡的光线下投票,不太容易分清小球到底是黑是白。于是干脆用黑方块替代黑球,这样一来看不清颜色也不要紧,形状不一样,更容易分辨。用黑方块取代黑球的做法延续至今,例如北卡罗来纳兄弟会到今天还是用黑方块。

那么,到底有几颗黑球算数呢?1879年《狄更斯伦敦词典》中,提到有关俱乐部的选举规则。成员经投票选举,至少要有12个成员参加投票。如果参加投票人数在18人之内,其中有一人投了黑球,就再投一次。再投时,要是仍有一人投黑球,就拒绝申请人入会。要是有18个以上成员参加投票,如果有两个黑球就拒绝,不再进行第二轮投票。但不同地区的组织使用的办法可能是不同的。

以北卡罗来纳州哈利法克斯(Halifax,NC)市的皇家白鹿共济会(Royal White Hart Lodge)为例,这个共济会成立于18世纪中期,会员是来自英国等地的欧洲移民。他们用投票的方式做决策。例如,1765年他们通过投票表决,驱逐了屡教不改的造假财务,1767年也是通过投票决定救助一个叫约翰的外来弟兄。

根据1765年皇家白鹿共济会的内部规定(By-Laws of the Royal White Hart Lodge),如果有一个或两个会员投黑球反对申请人入会,会长先问投黑球的会员愿不愿意表明身份,站起来说明反对的原因。如果没有人站起来,那么反对无效。如果投黑球的会员愿意表明身份,陈述反对的理由,又有过半的会员支持他的看法,那就拒绝申请人入会。

这个办法的一个缺点是违反了秘密投票的原则。因为投黑球的会员必须表明身份,不然他投的黑球就无效。但是,如果不要求投黑球的会员向大家说明反对的理由,又怕有些会员恶作剧,故意投反对票。针对这个问题,皇家白鹿共济会在2008年进行了讨论,2009年初修改了内部规定。新的办法规定,如果有人投了一个黑方块,必须重新再投票一次。如果再投后仍有一个黑方块,会长不马上宣布结果,而是请投黑方块的人散会后私下和他说明原因。如果投黑方块的会员愿意和会长谈,下次开会的时候会长向大家转述投拒绝票的原因,他只说原因,对于是谁投了拒绝票严格保密。然后,让大家对那个原因是否成立举手表决,以大多数人的意见为准。如果那个投了黑方块的会员一个星期内没有向会长说明原因,下次开会的时候,会长就会宣布入会申请案在无异议的情况下通过。

除了共济会,很多的团体都用豆选来表决。下面,我们不详细介绍这些组织,只用几张照片来展示不同的豆选票箱。伦敦古董协会票箱

这个古董票箱,属于伦敦古董协会(Society of Antiquaries of London),1784年开始使用。上面那个圆洞,使投票人能够把手伸进去,把代表“YES”或者“NO”的软木球放进去。落选的,被称为“blackballed”,意思是被投了黑球。下面两个小抽屉,装着铜把手,贴着象牙标签,一伦敦古董协会红木票箱(1784)个标着YES,另一个标着NO,有可能分别盛黑球和白球。维多利亚时期的票箱

另一个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1837—1901)早期的票箱,现保存于蒙哥马利的旧钟博物馆,上面有个尖顶,中间的圆口是伸手进去的地方,下面三个抽屉,左边标着“yea”(是),右边标着“nay”(否)。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票箱哥伦比亚特区居民协会票箱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早期居民协会成立于1865年,他们的成员曾经使用这个木制票箱进行选举。这个协会至今还存在,但已经不再使用老法子。这个旧票箱捐给了史密森学会(Smithsonian Institution)。哥伦比亚特区居民协会票箱康涅狄格票箱

下面四张图片是从四个角度来欣赏一个一百多年前康涅狄格州某地方组织用过的票箱。制作得非常精美,箱子的铰链、镶片和四个腿都是纯银的,饰有协会的印章,还有小木槌和装白球、黑球的盒子。侧面图平面图内部正面内部侧面一个小缺点

这些票箱设计得都很有创意,也很特别,但遗憾的是它们还是无法确保能做到完全秘密投票。

一般用这种豆选票箱表决的团体,人数都不会很多,大约十几二十人。一个票箱里,一般是白球多黑球少。以笔者之一收藏的一个票箱为例,票箱内共有37粒白球6粒黑球。投票时,所有的白球和黑球都放在箱子的上层一方,会员依点名顺序到主席台前投票,也有的地方是会长拿着票箱到每个会员前,会员从剩下的球中挑一个投入。假如会员知道共有几粒黑球,当轮到第二个人投票,他注意到黑球已少了一粒,那自然是第一个会员投了黑球。另外,如果倒数第二个会员投票时,所有的黑球都还在,如果开票时有一粒黑球,那一定是最后的那位会员投的。或者倒数第二个会员投票时黑球只少了一粒,但开票时却有两粒黑球,一定是最后那位会员投的。

共济会非常重视秘密投票,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细节没有注意到。

第二部分 中国的豆选

“天天投豆子,日日分黑白”,古人用豆子来记录善行或恶行,以此自我鞭策,这种做法源于宋代。“宋仁宗时曾担任枢密使的赵概,‘少笃学自力’,即对自己要求甚严。他准备了黑白两种豆,做了好事或学业有长进便投白豆,反之则投黑豆,以此督己。”据说他的具体做法是这样的:“赵概的书房里,放着三个盒子。一个装着白色的豆子,一个装着黑色的豆子,一个是空的。一天里要是他做了一件好事,或者有一个好念头,他就从装白色豆子的盒子里取出一颗白色的豆子,投到空盒子里去;要是做了一件坏事,或者有了一个不好的念头,他就从装黑色豆子的盒子里取一颗黑豆的豆子,投到空盒子里去。到了晚上,他把丢进空盒子里的豆子倒出来,数数白色的豆子有多少,黑色的豆子有多少,用这个办法,来检查自己在这一天里有多少过失,有多大长进。”

朱熹也注意到这种办法,他认为人有许多不必要的思虑,可以用投豆法解决。他说:“前辈有欲澄治思虑者,于坐处置两器。每起一善念,则投白豆一粒于器中。每起一恶念,则投黑豆一粒于器中。初时黑豆多,白豆少。后白豆多,黑豆少。后遂不复有黑豆,最后虽白豆亦无之矣。然此只是个死法。若更加以读书穷理的工夫,则去那般不正当的思虑,何难之有。”他指出了两种不同的境界,先让善念占上风,下一步是让心思一片清静,无恶无善。但他认为这都是被动的,他主张还要用读书穷理的积极办法,才更容易清除邪思杂念。“学古人投豆之法,以黑白二豆分善恶”,后代不乏仿效之例。明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