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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7 21: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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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杰弗雷·乔叟著,黄杲炘译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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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特伯雷故事

坎特伯雷故事试读:

扉页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坎特伯雷故事 / (英) 杰弗雷·乔叟著 ; 黄杲炘译. -- 上海 : 上海文艺出版社, 2019

ISBN 978-7-5321-7279-5

Ⅰ. ①坎… Ⅱ. ①杰… ②黄… Ⅲ. ①短篇小说-小说集-英国-中世纪 Ⅳ. ①I561.43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9)第135543号

出版人:陈徵

责任编辑:崔莉

封面设计:向典雄

书名:坎特伯雷故事

作者:[英] 杰弗雷·乔叟

出版: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上海文艺出版社

地址:上海市绍兴路7号 200020

发行: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印刷: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开本:660mm×960mm 1/16

印张:52

字数:520千字

印次:2019年10月第1版 2019年10月第1次印刷

印数:1-5,000

ISBN:978-7-5321-7279-5/I·5794

定价:98.00元果麦文化 出品上帝之丰富多彩莫过于此约翰·德莱顿Here is God's plentyJohn DrydenFRAGMENT I

片段一(第1组)

总引

坎特伯雷故事由此开始当四月带来阵阵甘美的骤雨让三月里的干旱湿进根子去,让浆汁滋润草木的条条叶脉,凭其催生的力量使百花盛开;当和风甜美的气息挟着生机吹进树林和原野上的嫩芽里,年轻的太阳也已进入白羊座,[1]把白羊座里的一半路程走过;当这大自然拨动小鸟的心灵,让它们夜里睡觉也睁着眼睛,让它们白天啼唱动听的歌声;这时候人们也就渴望去朝圣,游方僧和香客就去异地他乡,去远方各处知名的神龛圣堂。英格兰各郡无论是东西南北,[2]人们尤其想去的是坎特伯雷,[3]去拜谢荣登天堂的殉难圣徒,因为人们有病时他给予救助。就是在这个时节中的某一天,[4]我正住在萨瑟克的泰巴旅店,满心虔敬地准备着登上旅程,专诚去坎特伯雷大教堂朝圣。在那天傍晚有二十九位旅客来到这客店,他们形形色色,全都是碰巧在路上萍水相逢,现在结了伴跨着坐骑去朝圣,而坎特伯雷就是要去的地方。旅店的客房和马厩相当宽敞,我们个个都安顿得十分舒适。总之,当太阳从地平线上消失,我已同他们每个人做了交谈,很快就成了他们中间的一员。大家约定了来日上路要起早,而路上的情形,下面我会说到。既然现在正好有机会和时间,那么在进一步讲述故事之前,我觉得比较合情合理的做法是根据我对他们各人的观察,把我看到的情况全告诉你们:他们是什么人,属于哪个阶层;还要讲一讲他们穿什么服装。现在我就从一位骑士开始讲。这位骑士是受敬重的男子汉,从他一开始骑上马闯荡人间,就热爱骑士精神和荣誉正义,就讲究慷慨豁达与温文有礼。他为其主公立下了赫赫战功,天南地北的征伐中有他行踪,在基督教世界或在异教之邦,都因为智勇双全而广受颂扬。泰巴旅店[5]攻下亚历山大城就有他在场。他在普鲁士的多次庆功宴上,比各国骑士优先,坐上荣誉席;他在立陶宛、俄罗斯频繁出击,没一位基督教骑士比得上他。[6]围攻阿尔赫西拉斯他也参加,[7]又曾驰骋在柏尔玛利亚作战。[8]把阿亚斯和把阿塔利亚攻占,有他一份功劳;在地中海上他是多次随大军出航的猛将。他曾十五次投入殊死的战斗,又为我们的信仰,三次把敌手[9]杀死在特莱姆森的比武场上。[10]他一度侍奉帕拉希亚的君王,在那段时间我们这英勇骑士征讨土耳其异教徒的另一支;而赢得最高荣誉的总归是他。虽然他忠诚勇敢却世事洞达,举止的谦和简直就像是姑娘;一生中无论遇到怎样的对方,他从来都不曾说过一句粗话。这骑士真是忠贞完美又高雅。现在我告诉你们他那副装备:他骑着骏马,衣着并不华美;[11]身上那一袭粗布的无袖长衣被他的锁子甲磨得满是锈迹;因为他是远征后刚刚才归来,随即便上路来参加这次朝拜。他随行的活跃扈从是他公子,[12]这位正在恋爱的三角旗爵士有一头像是火钳烫出的鬈发。依我看来他年纪在二十上下;个子不大不小同常人差不多,但孔武有力而且出奇地灵活。他曾经随同骑士团远征各地,[13]到过佛兰德斯、阿图瓦、皮卡第,时间虽然不长,表现却不坏,为的是博取他心上人的青睐。他的绣花衣裳像牧草地一片,满是白花和红花,新鲜又娇艳。整天里他不是唱歌就是吹笛,就像五月天充满了青春朝气。他袍子很短,袖子又肥又大。他精于骑术,很会驾驭胯下马。他能文能诗,能作曲又能跳舞,除了绘画,还善于骑马去比武。炽热的爱火夜晚在他心中烧,[14]使他的睡觉就像夜莺那样少。他谦逊有礼乐于帮人家一手,到了餐桌上总为他父亲切肉。骑士带着乡勇当跟班,这一趟没多带仆从,他就爱这样闯荡。乡勇的外衣、兜帽全是绿色,[15]腰带下有一筒利箭稳稳挂着;箭镞亮亮闪闪,箭羽是孔雀毛,做得很讲究,不大会偏离目标,因为这乡勇擅长调理箭和弓,而一张硬弓也正握在他手中。他面色黝黑,短发盖在头四周,论林中狩猎,他可是一把好手。他的手臂上套着漂亮的护腕,身子的一旁挂着小盾牌和剑,另一旁则是寒光闪闪的匕首,这刀制作精良,锋利得像矛头。他一只号角挂在绿色肩带上,[16]胸前闪着克里斯托弗银像章,他原是护林人,我想猜得不错。这是一位女修道院院长嬷嬷,她浅浅的笑容恬静而又纯真;[17]她发的狠誓只是“圣罗伊做证”;而大家都把她叫作蔷薇女士。礼拜时,她的圣歌好听又别致,那种带着鼻音的歌声太妙啦!她讲法语很流利也非常优雅,[18]是从斯特拉特福学来的腔调,因为巴黎的法语她从未听到。她餐桌上的礼仪学得很到家,既不让食物从她嘴唇间掉下,手指也从来不会蘸到调味汁;她小心翼翼把食物送到嘴里,绝不让一点一滴往她胸前掉,因为讲礼仪是她最大的爱好。她在用餐时好一派得体举止,尽管举起了杯子喝过好多次,杯沿上丝毫没有油腻的唇印,而她上嘴唇总擦得干干净净。的确,她是风度翩翩的人物,端庄中透出亲切,看了舒服;她着力模仿宫廷中那种气派,一举一动都显出高贵的气概,这样就理当受到大家的尊敬。要说到那种仁厚温柔的感情,她是满腔慈悲,一肚子好心肠。只要看到老鼠夹住在捕机上死去或流血,她就会满面泪流。她养几条小狗,给它们喂烤肉,也喂牛奶或昂贵的精白面包。如果这些小狗中有一只死掉或挨了人家抽打,她会哭不停;因为有一腔柔肠,有一颗善心。她修女的头巾折得恰到好处,[19]鼻子匀称,亮如玻璃的灰眼珠,一张小小的嘴又红艳又娇柔,说真的,她还有个白净额头——我相信这额头几乎有一拃宽,而她的身高完全如常人一般。我还注意到她斗篷做工地道;手臂上有一串珊瑚念珠环绕,[20]中间有一些绿色的饰珠相隔;这串念珠上有个金胸针闪烁——上有加王冠标记的A字大写,[21]后面是句拉丁语:爱战胜一切。给她当秘书的修女在她左右,[22]还有另三位教士同她一起走。这是一位十分体面的修道士,很有气概,可当小寺院住持;眼下掌管隐修院的院外产业。[23]他马厩中既多骏马也爱行猎,骑着马外出时人们就能听到他马具上的铃铛在风中晃摇,他那铃铛的声音清脆又响亮,同他主持的小教堂钟声相当。[24]至于圣马乌鲁斯或者圣本笃定下的那些规矩,陈旧又严酷,他就让陈旧过时的东西淘汰,就按当今的时尚过起日子来。有的条文说打猎者灵魂肮脏,说修士如果不注意遵守规章,也就无异于完全脱离修道院,这就像一条鱼已经同水无缘——他认为这种话不值一个牡蛎,认为那条文不值拔光毛的鸡。依我说,他这种想法理由充足。凭什么得在修院里死啃经书?那样的钻研让他钻研得发疯。[25]干吗照圣奥古斯丁的话做人?动手劳作对世人能有什么用?圣奥古斯丁不妨自己去劳动!所以这修士自然是骑手猎手,饲养着同鸟一样飞快的猎狗;他唯一的爱好就是骑上快马[26]把野兔追猎,为此他不惜代价。我看他袖口镶着灰鼠的毛皮,那种毛皮的质量全国数第一;为了在颏下扣住他戴的兜帽,那里有个金别针做工很精巧——别针大的一头还有个同心结。他谢顶的头颅玻璃那样光洁,面庞也如此,抹了油显得很亮。他这位富态的老爷相貌堂堂;明亮的眼睛滴溜溜转得灵活,就像是锅子底下炉膛里的火;他皮靴柔软,坐骑非同一般。这高级教士确实非常的体面;他绝不苍白,绝非消瘦的饿鬼。烤熟的肥天鹅最合他的口味。他的坐骑和顺,毛色如栗子。[27]这是位寻欢作乐的托钵修士,特许在一定区域内化缘行乞。[28]他很庄重,四个托钵修士会里,没人比他会东扯西拉讲好话。他先后帮很多年轻女子出嫁,[29]所有的花费由他掏腰包付账。在教团里面,他是高贵的栋梁,在他活动的地区,那些小地主喜欢他这个人物并同他相熟,城里的有钱女人也同样如此;因为据他自己说,他当忏悔师比教区里的其他教士更适宜,[30]因为他得到批准,有这权利。他在听人家忏悔时十分和蔼,赦免人家罪孽时更令人愉快:只要他指望能获得捐物捐款,那么同意人家的悔罪并不难——因为肯向贫苦的教士团施舍,表明那人已悔罪,该得到宽赦;谁奉献了,托钵修士就敢发誓,说他知道,这人对悔罪有认识;因为许多人心肠很硬不会哭,尽管罪孽使他们感到很痛苦。所以人们可以不祈祷不哭泣,但要向托钵修士捐钱做代替。他的圣带里塞着小刀和别针,为的是送给年轻的漂亮女人。他的确有着令人愉快的嗓音,既善于歌唱又弹得一手好琴;说到吟诵谣曲,夺标的准是他。[31]他颈项洁白,白得就像百合花;但他强壮得就像角斗士一样。他熟悉每个城镇的饭馆酒庄,熟悉客店老板和侍女远胜过熟悉女乞丐或者麻风病患者;因为他这人值得尊敬,有身份,怎能去结识生了麻风病的人?这对他这样的人物既不妥当,也不体面;同这些可怜人交往不可能给他带来任何的好处。但是对于那些粮食商、富裕户——总之,在一切能有好处的地方,他谦逊有礼,乐于给人家帮忙。再也找不出一个人比他更行。全教团数他最有乞讨的本领;[他付了一笔费用才得到特许,[32]他的同道才不得进他这区域;] 哪怕是寡妇穷得鞋也穿不起,[33]但只要他说“太初”向人家致意,临走前总是要拿几文钱施舍。他的收入比正当收入多得多。他能够像小狗那样胡闹一通,[34]而在裁定日他要起很大作用:这时他不像住修道院的修士,不像穿着陈旧大氅的穷学士,[35]倒像是一位硕士或教皇大人,穿着精纺细织的双幅短斗篷——圆滚滚的像钟刚出铸模那样。[36]他咬着舌尖说话,作调拿腔,要让他说出的英语甜美动听;他唱罢歌曲,随即弹起竖琴,他的双眼在眼眶里忽闪忽闪,正像星星在一个霜冻的夜晚。这可敬的托钵修士名叫休柏。[37]这是商人,胡须半朝右半朝左,身穿花布衣,骑在马上很高傲;头上戴的是佛兰德斯水獭帽,他的靴子扣得又牢靠又美观。发表见解时他的神情很庄严,关心的却是如何能增加利润。他认为应不惜一切代价保证[38]米德尔堡和奥威尔间的航线。[39]他会炒卖外汇,用外币赚钱。这可敬的人善于用他那天分,没有人知道他还有债务在身;尽管他又做买卖又向人借债,但他的言谈举止相当有气派。不管怎么讲,这的确是个人物,但是说实话,他大名我没记住。[40]这里的一位是牛津来的学人,多年来他学习逻辑这门学问。他的马瘦骨嶙峋像草耙一样,而他呀我得说丝毫不算肥胖,恰恰相反,看来消瘦又严肃。他的短外套早就是经纬毕露,因为到目前不曾拿到过薪水——[41]不够世故就得不到教会职位。他不爱提琴、竖琴或华丽衣服,[42]宁可在床头放上二十来本书—— 书中的哲学出自亚里士多德,书外的封皮做成黑色或红色。他对哲学或炼金术虽然精通,但是钱箱里没黄金供他使用;从亲友那里得到的所有接济,他已经全部用于学习和书籍。对于给他钱、支持他学习的人,他热心祈祷,祝福他们的灵魂。他的心思主要都用在学习上,不是必要的话一个字也不讲,讲起来正儿八经,提纲挈领,内容丰富精到,又十分生动。他的讲话总符合道德和道义,他爱做的事就是施教与学习。[43]这是审慎又明智的高级律师,[44]时常被请去圣保罗教堂议事,在那里也同样显得非同凡响。他颇有远见,举止庄重大方——至少看来这样;他语言精练,凭国王书面任命并赋有全权,常坐在巡回法庭的法官座上。他的学识、经验和崇高声望[45]赢得了许多华贵袍服和赏金。在购置地产上没人比他精明:买的总是不带限制的所有权,他的合同不会有失效的危险。世界上没有人像他那样忙碌,而看来他比实际上更要忙碌。[46]从威廉一世以来的每件案例和判决结果都在他心中牢记。他善于起草契约和法律文件,没人能从中找到漏洞和缺陷;每一条法令法规他记得清楚。他骑在马上,杂色外套很朴素,腰里系着带条纹的丝绸带子——关于他穿着,讲到这里为止。[47]有个平民身份的地主陪着他。他胡须白得像雏菊开出的花;[48]看他的性格气质属于多血质,爱在早上拿面包浸酒一起吃。他向来的宗旨就是活得开心,[49]因为伊壁鸠鲁的哲学他相信;他所持的观点是,纯粹的欢快就是完美的幸福,真切又实在。他家产很大,而他是一家之主,是家乡一带款待客人的圣徒。他的面包和啤酒质量第一流,没有谁藏有他那么多的好酒。在他的家里总备有大量菜肴,鱼呀肉呀这一类东西真不少——他家的酒菜多得像雪片一样,各种各样的美味你可以想象。一年里四个季节不断在改变,他随之提供不同的午餐晚宴。他的笼子里养着许多肥鹧鸪,鱼塘中鲤鱼和狗鱼不计其数。要是酱汁不够味,餐具不齐备,他家的那个厨师可就得倒霉。[50]他总把一张餐桌放在大厅里,整天摆满了供人享用的东西。治安法官开庭时他主持法庭,又多次出席议会,代表他那郡。他的腰带白得像早晨的牛奶,挂有双刃匕首和缎子的钱袋。他曾当过本郡税务官和郡长,哪里的平民地主有如此风光!一起赶路的,还有服饰用品商、织工、染坊主、织毯师傅和木匠——他们穿的是制服,特点很明显,因为是一个重要行会的成员。他们的用品装点得光鲜别致,就连佩刀也不用黄铜来装饰,而是用白银;那些腰带和钱袋做工精致又细巧,样样都精彩。这些生意人看来个个都神气,[51]坐在行会高座上可以当主席。这些城里人凭着本事和才智,当个行会会长或官员很合适。他们既有足够的财产和收益,要去这样做,妻子自然乐意;不去这样做,反要受到埋怨。毕竟被称作“夫人”是美妙体验,尤其节日在教堂中走在前头,斗篷被恭敬地捧着像是王后。他们为这次旅行还带着厨师,要他把又香又甜的佐料调制,再加上髓骨和姜末把鸡烧煮。伦敦的酒尝一尝他就能辨出。他能烤会烧,善于煎炒善于煨,做的杂烩浓汤和馅饼是美味。但是我想他有个不幸的地方,就是在小腿上长着一处恶疮。但是他做的奶油冻滋味最鲜。这位是船长,家在遥远的西边;[52]据我所知,是来自达特茅斯港。他正尽力骑稳在一匹驽马上。粗呢的长袍子垂到他的膝头,颈子上有根带子悬挂着匕首——带子很长,悬挂到手臂下面。炎炎夏日晒黑了他的那张脸;他是好伙伴,可以肯定地讲。他从波尔多来的那一段路上,趁酒商睡觉,偷喝了许多好酒。至于良心的不安,他倒不会有。要是人家同他打,败在他手下,就把人丢进了海里,送回老家。但说到他本领,比如计算潮位和流速,判断有无危险在周围,还有进港、看月相和海上航行——[53]从赫尔到卡塔赫纳数他最精。他冒起险来胆子又大心又细,胡子一把受多少暴风雨洗礼。[54]从哥得兰起,到菲尼斯泰尔角,沿途所有的港口,他全都知道;[55]布列塔尼和西班牙的每条河[56]他都熟悉;他的船名叫玛格德。与我们同行的还有一位医生;在这整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在内科外科上同他比一比,因为他有占星学方面的根底。很大程度上,他给病人诊治就凭他那种占星知识和天时。他会算什么时候病家那颗星升入星位,就进行驱邪治病。他知道引发各种疾患的病根,无论是热症冷症或湿症干症,[57]他知道病的类型和病的缘起。可真是一位全面的开业良医:只要清楚了病的起因和性质,他就会毫不耽搁为病人医治。他的药剂师也可谓一叫就应,立刻会送来内服外用的药品,因为他们俩早就建立了友谊,这样我帮你、你帮我彼此有利。[58]他熟悉古代的埃斯库拉别斯,也熟悉刁斯科里斯和鲁弗斯,还有希波克拉底、哈里和加伦,拉齐兹、阿维森纳和塞拉匹恩,阿威罗依、达马辛与康士坦丁,伯纳德、吉尔伯特与加台斯廷。在饮食方面他也非常有节制,只要吃了有点饱就不肯多吃——既注意容易消化又要营养好;而在研读《圣经》上花的时间少。他的衣服颜色是大红和灰蓝,那衬里不是塔夫绸就是软缎。不过在花钱方面他相当节俭,[59]至今还存着瘟疫时期挣的钱。[60]黄金作为药既然能当强心剂,他特别钟爱黄金自然有道理。[61]还有位好妇人来自巴思附近,只可惜她那双耳朵有点重听。她织布织呢的手艺极其娴熟,[62]超过伊普尔、根特的纺织好手。在她那教区,教堂里任何妇女想在她前面奉献,她绝不允许;若有谁这么干,她准大发脾气,而她发起脾气来就不留余地。她的头巾是质地细密的料子,我敢发誓,随便哪个星期日,她头上戴的东西准有十磅重!她牢牢系着的长袜颜色鲜红,穿的一双新鞋子皮质很柔软。她红润的面孔好看却又大胆,作为女人,她一生值得羡慕:[63]在教堂门口,嫁过五个丈夫,年轻时的相好还不包括在内——但现在不提这点倒也无所谓。耶路撒冷那地方她三次去过,渡过多少陌生的海洋与江河;[64]她还去过布洛涅、罗马和科隆,[65]去过加利西亚圣詹姆斯朝圣。[66]她能够说出很多漫游和交游。[67]但说实话,她门牙中间有豁口。她自在地骑着慢步行走的马,帽子的宽度竟有盾牌那么大,帽子外面还仔细兜一条头巾;她的肥臀外穿着骑马的罩裙,脚跟上还有尖利的马刺一副。同人们一道她总能谈笑自如。对于相思病她自有办法治疗,因为这方面的诀窍她全知道。这位好人是贫穷的宗教人士,[68]作为堂区长管着教区里的事,但是不乏圣洁的思想和作为。他是饱学之士,任职于教会,真心实意地宣讲基督的福音,热诚地教导他教区里的教民。他出奇地勤奋又加满心仁爱,而如果身处逆境则善于忍耐——很多实例已证明他是这种人。[69]不向他交什一税,他也不肯把人逐出教门,却毫不迟疑动用收到的捐款和自己收益,在他周围的教民中扶贫济苦。他自己所求甚少,容易满足。他的教区地域广,房屋分散,但是他不管下雨或雷轰电闪,也不怕辛苦麻烦或自己生病,总拄根拐杖去走访他的教民,哪怕是住得最远的富户贫家。这就给教区百姓把榜样立下:就是先拿出行动然后再教导。[70]他从《福音书》引来这个训条,又用比喻加上了这样一句话:黄金锈掉,铁还有什么办法?因为我们信赖的教士若腐败,那么无知者的腐化不足为怪;以教士而言,最为可耻的事情[71]便是牧羊人肮脏而羊群干净!教士要以自己的纯洁做榜样,让教民知道怎样生活才正当。他可不能把圣职租借给别人,让他的羊群陷在泥潭里受困,自己却去伦敦圣保罗大教堂,去为施主们超度亡魂而领赏,或去另找门路,受雇于行会;他应当留在家里把羊圈守卫,让他的羊群不会遭恶狼袭击;他的本分是牧羊不是做生意。堂区长自己为人圣洁又高尚,而对待罪人并不是冷眼相向,出言吐语也并不骄矜和倨傲,而是苦口婆心地教诲和劝导。他抱定宗旨,要引人们进天堂,用的是他的善行、他的好榜样。但如果有人偏偏就顽固不化,那么他就会把这人狠狠责骂——不管这人的地位高贵或低微。我想这种好教士只有这一位。他并不汲汲于追求浮华尊荣,不摆出一副特有道德的尊容,只讲基督和十二门徒的教导,而这些教导他自己首先做到。他有个庄稼汉兄弟一路作陪,这兄弟拉过好多好多车厩肥;他是个老实巴交的干活好手,生活平和安宁,对人也宽厚。任何时候,不管高兴或悲戚,他总是全心全意地敬爱上帝——[72]其次爱邻人,像爱自己一样。为了基督,他乐于给穷人帮忙;只要是力所能及,为他们挖沟,为他们打麦掘地,都不要报酬。他规规矩矩,按照财产和收益交纳税金,按十分之一的比例。[73]他身穿无袖工作衣,骑着母马。此外就剩下磨坊主、差役、管家、伙房采购和卖赎罪券的家伙,再也没有别人——只除了一个我。磨坊主的确是个强壮的汉子;他骨骼又粗又大,肌肉结实——证明是:任哪里举行摔跤比赛,[74]他只要参加,总能把羊赢回来。这个壮实的家伙肩宽头颈粗,用头撞门一下子能破门而入,把门从铰链上卸下轻而易举。他留着宽得像是铁铲的胡须,红得像母猪、狐狸的胡子一样。他长着一个瘊子,正在鼻尖上,而这肉赘上长的毛颜色很红,跟母猪耳朵的毛色没有不同;[75]他的两个鼻孔又是黑又是大。身子的一旁也有剑和盾佩挂。他的嘴巴像一个巨大的炉子,能说粗俗的笑话、下流的故事,讲的东西大多是丑事和犯罪。他惯会偷麦,偷的是挣的两倍;[76]居然也有“金拇指”这种外号。他身穿白上衣,头戴蓝色兜帽;[77]他能熟练地为我们吹奏风笛,边吹边带着我们朝城外走去。这是法学院和蔼的伙房采购,搞采办的人可以向他学一手,学他采购食品时的精打细算,因为不管是记账还是付现款,他买东西的时候总十分注意,以便在交易中占到一些便宜。凭他这样没有文化的鬼脑筋竟然能够比大堆学子还聪明,难道不是上帝恩典的好例子?他的主子数目三十位还不止,[78]个个是精明能干的法律专家,有资格当大管家的总有一打,足以去英格兰任何贵族家里,为他们主子管理田地和收益,使之凭自己的资财体面度日而没有债务(除非自己发痴),或按他希望的那样过得简朴 ——无论发生怎样的灾难或变故,这些人都有帮助全郡的能力——但这个伙房采购占他们便宜![79]这管家身子很瘦而火气很大,有个胡子刮得很干净的下巴;他的头发齐耳朵短短剪一圈,[80]头顶前像教士那样剃得很短。他的双腿相当长却又相当瘦,细得像棍子,小腿后面不见肉。他有能力管理好粮囤和谷仓,没有查账人能挑他毛病领赏。根据干旱或雨水,他能够计算他的种子和谷粒有多少出产。主人的猪马牛羊和奶酪作坊,东家的储藏还有家禽的饲养,完全由这位管家一个人掌管。根据合约,主人二十岁一满,他就向东家提供有关的账目,没有人能说这方面他有延误。那些牛倌、家仆和农庄管事在他的跟前个个都怕得要死,因为伎俩和花招都骗不过他。他在牧场上有个很舒适的家,那地方掩映在一排绿树荫里。他买房地产总比他主子便宜;私下里已积起相当一笔财产。他手段高明,会讨主子喜欢:拿主子东西借给或送给主子,居然要谢他,还有衣帽赏赐。他年轻时候学过一门好手艺,学的是木匠,活儿做得很精细。他骑的一匹灰公马毛色斑驳,这匹农家的好马名叫司各特。他穿深蓝色长长的外套一件,身边挂一把锈迹斑斑的长剑。我说这位管家来自诺福克郡,靠近一个叫鲍兹威尔的小镇。他撩起的外套塞在腰的四周[81]像托钵修士,他的马总在最后。[82]我们这一行人里还有个差役,火红的脸如同是画中的天使。[83]他眼睛细小,长着一脸小脓包,那种激动和好色活像是小鸟。[84]他胡子稀疏,黑眉毛上结着痂—— 孩子们见了这张脸,个个害怕。无论是什么水银、硼砂或硫黄,还是什么酒石油、铅白或铅黄,反正任何一种清洁剂、收敛膏不能治好他脸上那些小脓包,甚至对脸上那些肿块也没用。[85]他不但爱吃韭葱、大蒜和洋葱,还非常爱喝红得像血的烈酒。待到这种酒喝了个痛快之后,就又说又叫像是疯了的一样——甚至只讲拉丁语,别的不讲。他会说的拉丁词不过两三个,无非是从教会的教令里学得——这并不奇怪,因为整天听到它;你们当然也清楚,就算是松鸦[86]也把“沃尔特”说得教皇那样好。但是若有人想要把他考一考,那么他这种知识马上就露底,[87]他会叫道“Questio quid iuris”。这个无赖也算心地好,人厚道;比他更好的家伙倒是难找到。哪怕你养了整整一年小老婆,只消给他一杯酒,他轻轻放过,对你的好事再不加理会,因为,私下里他也犯偷鸡摸狗的罪。要是他在哪里找到个好朋友,就会教导这人,根据其案由,[88]不用怕被领班神父开除教籍,除非他的灵魂装在了钱袋里;因为在钱袋里就会从重发落。“钱袋是领班神父的地狱。”他说。然而我非常清楚他是在骗人:[89]罪人都应当害怕被革出教门—— 这是死路,正如蒙赦是获救——[90]还为可能被送进监狱而担忧。他在他那主教管辖的教区中,让一些年轻女人听他的操纵,他知道她们隐私,做她们顾问。他给自己戴上的花环大得很,足以用在酒店的门口做店招;他的盾牌竟然是硕大的面包。[91]有个卖赎罪券的同他一起走,[92]是他若望西伐的旅伴和朋友,这来自罗马教廷的人高声唱:[93]“亲爱的,请你快快来到我身旁!”差役强有力的低音与之相伴,任何喇叭的声响不及他一半。这个卖券人的头发黄得像蜡,光滑的鬈鬈的像是一团亚麻——他这头鬈发下面一绺又一绺,他就随意让它们披散在肩头,一小缕一小缕显得稀稀拉拉。他没戴兜帽,为了看来潇洒,所以那兜帽已被放进行囊里。他觉得这骑马样子最合时宜:头发披散着,光戴小便帽一顶。他目光闪烁就像野兔的眼睛。[94]维罗尼卡汗巾缝缀在便帽上,身前的马鞍上放着他的行囊——满是刚从罗马带来的赎罪券。他嗓音像是山羊叫,又细又尖。他没有胡子,看来永远不会长;光洁的脸就像刚刮过的那样——我相信他不是骟马就是牝马。说到骗,这种卖赎罪券的行家,[95]从贝里克到韦尔没有第二位。因为他还有枕套放在行囊内,他说原先这是圣母的遮面布;[96]他说他还拥有圣彼得的遗物,是其航海时用过的船帆碎片——直用到耶稣基督来把他召唤;还有黄铜十字架,镶石子几粒;还有猪骨头,装在玻璃瓶子里。凭这些所谓“圣物”,无论何时在乡间遇上一位贫穷的教士,那么他在一天里搞到的钱财教士花上两个月也挣不进来。就这样,凭着花招和胡吹乱捧,他把教士和众多的百姓糊弄。但最后还得为他说句公道话,教会里的优秀教士还得数他。念经文讲圣经故事,他都在行,尤其是奉献时候的那种歌唱;因为他知道唱了这曲子之后,就得讲道,就得努力用舌头去挣钱,这方面他能做得很好;所以他唱得既高兴,嗓门也高。现在我已经简要地告诉你们这批香客的人数、衣着和身份,也说了他们为什么来到这里,在萨瑟克的这家好旅店聚集——这泰巴旅店离贝尔客栈很近。讲了这些,我要再告诉你们:我们在这家旅店下了马以后,那晚做了什么,如何过一宿;随后还要讲一讲我们的旅行和这次朝圣的其他种种情形。但首先我要请你们宽宏大量,不要怪我讲的话粗俗或肮脏,因为我要在这方面实事求是,向你们介绍他们的言谈举止,有时甚至把他们的原话重复。其实呢,你们同我一样清楚,无论是谁,要复述别人故事,就得尽量复述原话的每个字——越接近越好,只要有这能力,哪怕说这样的话放肆又粗鄙——不然他就歪曲了原来的故事,或是生出新枝节,用了新词。哪怕是兄弟,他也容不得更改,必须同样一字又一字说出来。《圣经》里面基督的话很朴素,而你们知道,这完全不是粗俗。柏拉图也说(他的读者都赞同)语言和行动必须是一对弟兄。除此之外,还要请你们原谅,如果人物的身份和地位状况没能在叙述中得到恰当表现——请你们理解,因为我智力有限。旅店主人让每个人感到自在,很快为我们备下了上好饭菜,安排大家入座后就开始晚餐。他的酒很凶,我们喝得很欢。我们这店主的确长得很帅气,完全能在盛大宴会上当司仪。他身材魁梧,大眼睛炯炯有神,[97]是全契普赛德最体面的市民。他说话爽快明智,很有文化,男子汉的气概一点也不缺乏。除了这些,他倒真是快活人;晚餐之后便开始了说笑打诨,说了些趣事让大家听得欢畅——这时我们都已经付钱结了账。他接着说道:“各位贵客的光临,说真的,我全心全意表示欢迎;我担保我讲的话句句是真言:这么一群快活人同时来小店,如今这年头还没见过这情形。只要可能,总要让你们高兴;而眼下我已想好了一种消遣,可以让你们快乐却不必花钱。“愿上帝保佑你们去坎特伯雷;愿那登天的圣徒赐你们恩惠!我知道,这么骑着马一路过去,你们要讲讲故事,要找些乐趣;说真的,若像石头一样不出声,光是骑着马赶路该有多沉闷!所以我希望你们能有些乐趣,像我刚说的那样让你们欢愉。如果对我所做的判断和建议你们没有人反对而一致同意,如果明天大家骑上了马出发,愿意按我下面讲的去做的话,那么我凭着先父的在天之灵,以脑袋保证你们一路上高兴!这就不说了,大家先举手看看。”要我们做决定不用很长时间;我们觉得这件事不用多商量,没怎么讨论就同意他的主张,要他介绍一下他心中的主意。他说:“各位贵客,请你们听仔细,千万别把我的话不当一回事。简明扼要地说,我的要点是:为了轻松打发旅途上的时光,每个人在去坎特伯雷的路上都得讲两个故事,这就是说,[98]在往回走的路上还得讲两个—— 要讲以前发生过的各种事件。你们中间,谁能有最好表现——我的意思是,按照我们规矩,[99]谁讲的故事最有意义最有趣—— 那么当大家从坎特伯雷回来,我们每个人就出钱置备酒菜,大家公请他在这地方吃晚饭。为了让你们路上更开心舒坦,本人乐于陪你们骑马走一回——为你们当向导,不要你们花费;但如果有哪位不服我的评判,就得为我们路上的花费付钱。要是你们都同意我这种设想,立刻告诉我,话就不再多讲——我得早做准备,去收拾收拾。”我们同意了他并开心地起誓,同时也要他遵守自己的提议,接着还要他无论如何得同意,一路上当我们这行人的总管,记好大家的故事并做好评判,再对每天的晚餐定出一个价;而我们无论事情是小还是大,完全听从他意见,总而言之,大家同意:凡事要听他指示。事情一说定便立刻拿过酒来;[100]我们每个人举杯喝了个痛快,然后不再耽搁,一个个上床。第二天清晓,天才刚刚发亮,店主起了身,像是报晓公鸡叫醒我们,把我们聚在一起。出发后,马走比步行快一点,[101]不久,来到圣托马斯河河边。旅店主人在这里把坐骑勒停,说道:“各位贵客,你们仔细听。我提醒大家,各位已有言在先;要是昨晚的约定到今朝不变,现在就看第一个故事谁来讲。正像我肯定非得要喝酒一样,我定下来的规矩谁要是违背,他肯定得付我们路上的花费。现在我们来抽签,抽好再走;抽到最短签的人就由他开头。骑士先生,我的大老爷和贵客,我已经决定,现在你来抽一个。”接着他又说:“院长嬷嬷过来吧;还有你,学士先生,别羞羞答答,别再思考啦;大家都来抽一抽!”很快,每个人都已经抽签在手。经过的情形这里就长话短说,反正不管是运气、命运或巧合,事实上,这签落在了骑士手里——[102]对这个结果,人人都感到欣喜,按道理,他得讲个故事给人听,你们也知道,早已经有了约定。所以有什么必要再多言多语?骑士的为人明智又循规蹈矩,这位好汉子看到抽签的结果,便主动履行自愿做出的承诺。他说:“既然由我来开始讲故事,我欢迎这签,凭上帝之名起誓!大家就一边走一边听我讲吧。”听了这话,我们就上马出发,随即他也面露喜色地开始讲,所讲的内容就像下面的这样。[1]白羊座是太阳经过的黄道星座的第一个(共十二个星座,称黄道十二宫),这一行表明时间已进入4月。[2]坎特伯雷在英格兰东南部的肯特郡,这里的大教堂中安放着圣托马斯的遗骸。[3]圣徒指圣托马斯·贝克特。他1118年生于伦敦,曾任枢密大臣和坎特伯雷大主教,因反对亨利二世控制教会事务,于1170年12月29日遇刺身亡,1173年被尊为圣徒。T.S.艾略特的诗剧《教堂里的谋杀案》写的就是他遇刺的事。[4]萨瑟克现为大伦敦内自治市。泰巴是音译,意为短外衣,即该店店招上画的纹章。泰巴旅店是英国最古老旅店之一,在泰晤士河南岸,1676年毁于火灾,重建后,于1866年收归公有,不久即毁。现在原址建有酒吧。[5]亚历山大城是埃及重要城市,在尼罗河三角洲西缘。这次攻城发生在1365年。在下文中提到的这些地方,14世纪的英国武士都曾投入战斗。[6]阿尔赫西拉斯为西班牙海港,当时属摩尔人的格拉纳达王国,此战发生在1344年。[7]柏尔玛利亚为古城名,在现今摩洛哥境内,又称本玛瑞印。[8]阿亚斯古名Lyeys,在现今土耳其境内,这里讲的战事发生在1367年。阿塔利亚古名Satalye,也在现今的土耳其,这战事发生在1361年。[9]特莱姆森现为阿尔及利亚西北部一省,北临地中海,西接摩洛哥。[10]帕拉希亚为古国名,在现今土耳其境内。[11]这衣服本来是穿在锁子甲里面的。[12]这是英国勋位最低的爵士,只能用三角旗,战斗中在方旗爵士率领下作战。[13]佛兰德斯一译佛兰德,为中世纪时公国,在低地国家西南部,即如今法国、比利时、荷兰接壤的地区。阿图瓦为法国北部一古省名。皮卡第是法国北部一地区。这里说到的远征在1383年。事实上,这次战事因劫掠事件而名声不佳。[14]据说夜莺在交尾季节整夜啼鸣,所以传统上把恋爱中的人同它联系起来。[15]给骑士父子当差的乡勇是有武艺的自由农,可能有自己的小块土地,地位高于一般仆人,主要工作是护林和看守猎场(所以衣帽是绿色)以防偷猎。这种乡勇颇受尊重,因为在同法国的百年战争中以善用长弓而闻名。[16]克里斯托弗是林中居民的保护神,这护林人出身的乡勇佩戴其像章作为护身符。[17]圣罗伊,即时尚守护神圣埃利希乌斯。他原是6世纪末一金银匠的徒弟,后成为珐琅工艺奠基人。据说他曾拒绝发誓,所以他发的誓算不上是誓。[18]这是指鲍河边的斯特拉特福,该地在伦敦以东两英里,有一座女修道院。当时英国上流社会懂法语,但讲起来常带英国口音。[19]古时西方人认为灰色眼珠最美,而小嘴和宽额头也是传奇中美女的必要条件。[20]饰珠又称祈祷珠,在一串念珠中颗粒较大,通常隔十颗念珠就有一颗。信徒拨弄到这颗大珠,便重复背诵主祷文。这也是天主教徒念诵“玫瑰经”的虔修方式,即反复数算念珠祈祷。[21]这里的楷体字表示原作中为法文(或拉丁文)。下同。[22]三位教士中的两位可指下面的修道士和托钵修士,否则朝圣者将是三十一人。[23]打猎是贵族的运动,修道士是不应当打猎的,也不应当养马和讲究穿着。[24]本笃一译本尼迪克特(480?— 547?),意大利人,是天主教隐修制度和本笃会的创始人,创办了意大利卡西诺山隐修院。他为修道士制订的守则包括参加体力劳动、在院中隐修等。1964年,教皇保罗六世(1897—1978)宣布其为全欧洲的主保圣人。马乌鲁斯是其弟子,将529年创建的本笃会引入法国。[25]这位圣奥古斯丁(?—605/606)指罗马本笃会圣安德烈隐修院院长,也要求修士参加体力劳动。他597年率传教团到英格兰,使当地人皈依基督教,同年任英格兰坎特伯雷首任大主教,又称坎特伯雷的圣奥古斯丁。[26]野兔是好色的象征,行猎可有猎艳意,骑马也有双关意。[27]托钵修道初起时动机很好,修士发誓安于贫穷,放弃个人财产,化缘所得除维持生存,应周济贫民和病家。但到乔叟时代,事情已变质,托钵修士受广泛讽刺和抨击。[28]四个托钵修士会包括多明我会(黑托钵修士)、方济各会(灰托钵修士)、加尔默罗会(白托钵修士)和奥古斯丁修士会(又称奥斯丁修士,也穿黑衣),其中前两种最为人熟知。[29]这一行暗示他早先曾勾引了她们。[30]托钵修士可以赦免有些重罪,而教区教士则无此权限,需由主教处理。总的来说,对托钵修士的这种授权侵害了当地教区的权利。[31]此行暗示此人好色。[32]这两行在有的版本中不计行数。[33]托钵修士向人打招呼时,常用《新约全书·约翰福音》第1章第1节的拉丁文经文的开头部分,汉语意译为“太初有道……”。[34]裁定日指在法院外解决纠纷的日子,这时托钵修士常当仲裁者。[35]当时的硕士有很大特权。[36]也即把s,z等音发成th音,如把sing念成thing。这样发音就像“颈项洁白”一样,也暗示此人好色。[37]当时市民中流行这样式,乔叟本人也留这种胡子。[38]米德尔堡是中世纪兴旺的商业城镇,现为南荷兰省省会。奥威尔一译奥韦尔,在奥威尔河口,是英格兰萨福克郡的北海港口。这条羊毛贸易的航线曾受海盗威胁。[39]私下买卖外币在当时是非法的。[40]这是位学生,以后当教士。[41]当时牛津读书人的出路就是担任教职。[42]二十本书在当时很可观,大致可值伦敦一栋房子,当然他没那么多书。乔叟本人约有六十本书,甚至比当时牛津、剑桥的一些学院藏书还多——可见乔叟之富裕。[43]这样的高级律师由国王指定,全英国约二十位,在律师行业中级别最高,常当法官。[44]当时的律师常受邀到这大教堂的门廊里商讨事情。[45]这种华贵袍服可作为支付形式,国王常以此赏赐臣下。[46]威廉一世(1028?—1087)为诺曼人,十五岁在其公爵领地执政,1066年渡海打败英王,成为英格兰国王,把朝政交给主教掌握,并任命老友弗兰克为坎特伯雷大主教。[47]这是乡绅的前身,有较高社会地位。[48]中世纪生理学认为,四种体液对人的健康和性情有决定作用,即血液、黏液、胆汁、忧郁液,形成多血质、黏液质、胆汁质、忧郁质“体质”。多血质意味着体内血液相对其他三种体液居主导地位,这种人的性格乐观、大胆、爽直、友好。[49]伊壁鸠鲁(前341—前274)是古希腊哲学家,据说他主张人生要追求幸福。[50]餐桌通常在餐后撤掉。[51]在当时担任这种职务需要相当的财产。[52]达特茅斯港在英格兰西南方的德文郡,当时这里的船只常参加海盗活动。[53]赫尔为英国约克郡海港,卡塔赫纳为西班牙东海岸良港。卡塔赫纳(Cartagena)原文为Cartage,也可指突尼斯的迦太基(Carthage)。[54]哥得兰一译果特兰,是波罗的海的岛名,现为瑞典一省。菲尼斯泰尔为法国西北部省份,濒英吉利海峡。[55]布列塔尼是法国古省和公爵领地,约相当于如今的菲尼斯泰尔。[56]14世纪后期,一个名叫Peter Risshenden的达特茅斯船长可能是此人原型。[57]古代医学理论认为,人的体液分四类:血质型(热与湿)、痰质型(冷与湿)、胆质型(热与干)、郁质型(冷与干)。健康的必要条件是各方面的平衡。[58]埃斯库拉别斯是传说中的医药之神和希腊医药之父。下文提到的刁斯科里斯、鲁弗斯、希波克拉底、哈里、加伦、拉齐兹、阿维森纳、塞拉匹恩、阿威罗依、伯纳德、吉尔伯特、加台斯廷都是当时的医学权威。[59]1348年到1376年,英国曾多次流行鼠疫。[60]中古时代有人认为金粉有药用价值,而处方中有了少量金粉,药价就很高。[61]巴思是英格兰西南部城市,以温泉著称,当时有一纺织中心在其郊外。[62]伊普尔在现比利时西佛兰德省,是中世纪重要纺织中心。根特是比利时最古老城市之一。两者都是羊毛贸易中心。[63]中世纪的人在教堂门前举行结婚仪式,然后一对新人去圣坛前参加弥撒。[64]布洛涅在现法国北部加莱海峡省,与罗马和科隆一样都是中世纪后期的著名朝圣地。[65]加利西亚是当时西班牙西北部地区名。[66]这一行显然有弦外之音。[67]这在当时被认为是淫荡而放肆的象征。[68]堂区长是堂区(或教区)的负责教士。[69]当时,向教会交纳十分之一的收入是法定义务。[70]《新约全书》中有《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合称“四福音书”。[71]基督教常把神职人员与教民的关系比喻为牧羊人与羊群的关系。[72]这实际上是基督的两条诫命,可参看《新约全书·马太福音》第22章第37—40节。[73]骑母马的多半是穷人。[74]当时,摔跤比赛优胜者的奖品通常是一头公羊。[75]根据中世纪的相术,这里对磨坊主的描述表明此人喧嚣、好色、无耻。[76]当时有谚语:诚实的磨坊主有个“金拇指”。这是反话,意谓磨坊主没有诚实的。[77]中世纪的风笛通常只有一根笛管。[78]这些法学院学生多为贵族子弟,能以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继承权。[79]这样的外形表明其属于胆汁质,这种人狡猾而易怒。[80]短发表明地位低下,通常由农奴中挑选出来,为主人管理农庄等。[81]走在最后,就可以观察队伍中的每个人。[82]这是教会法庭的差役,专事传唤违犯教规者到庭。对婚姻和道德方面的违规行为,该庭有权在普通法之外惩罚。[83]眼睛细小是因为眼皮有点肿。[84]看来他患的是痤疮或脱毛症类皮肤病,但中世纪时归于麻风病一类。[85]对当时知识界而言,这些对皮肤病有影响的植物象征道德沦丧。[86]当时常教松鸦学说人名“沃尔特”。[87]拉丁文,意谓“问题是,法律的哪条”。可能在有关法律的讨论中常用到这话,他听熟了,但当然不懂什么意思。[88]领班神父是主教主要助手,权较大,负责一地的教会法庭,这差役就在这法庭当差。[89]被革出教门意味着灵魂死亡,而得到赦免意味着灵魂获救。[90]教会法庭审结后,主教有可能将罪人移交民事当局执行监禁等。[91]14世纪时,教会为修建教堂、大学、医院等,发行赎罪券,由低级教士或俗人敦促教徒购买,以求宽宥罪过,结果流弊丛生,骗子浑水摸鱼,招致猛烈抨击。事实上,卖赎罪券的人有规定,例如不得进酒店,等。[92]若望西伐是伦敦市中心查灵克罗斯附近一医院名,这里卖赎罪券的人经常受抨击。同差役一起走,是因为卖赎罪券的人进入某教区,须该地领班神父同意。[93]这可能是通俗歌曲中的词句。[94]据说耶稣背十字架去髑髅地,遇到名叫维罗尼卡的女子用汗巾为他擦脸,其面像就留在汗巾上,后来泛指有耶稣面像的织物,原件据说保存在罗马。用这种汗巾是曾去罗马朝圣的标志。[95]贝里克是苏格兰郡名,隔特威德河与英格兰相望;韦尔是英格兰赫特福德郡一城镇,在大伦敦北侧。从贝里克到韦尔意谓全英格兰。[96]圣彼得(?—67?)也是《圣经》中的人物,原为耶稣的十二使徒之一,耶稣死后,他是众使徒之首,后在罗马殉教。[97]契普赛德现为伦敦城东西向大道,中世纪时是商业大街,多豪华建筑和教堂。[98]由此看来,按乔叟原来的设想,本书应当有一百二十个故事。[99]中世纪讲故事的要求,就是有意义和有趣。[100]当时有睡觉前喝酒的习惯。[101]这条河离伦敦二英里。[102]这群人里面,数骑士的地位最高,由他开始很合适。

骑士的故事

骑士的故事由此开始[1]忒修斯同西徐亚人进行了激战现在乘凯旋的战车驶近了祖国……——斯塔提乌斯《底比斯战纪》[2]519—520 古代的历史告诉我们一件事,曾经有一位君主名叫忒修斯;他统治雅典,是这城邦主宰,在太阳底下,在他那个时代,没有一位征服者比他更伟大。他战胜许多富庶丰饶的国家;凭着智慧和骑士的骁勇英武,[3]他曾攻占亚马孙的全部领土—— 这女人国的地域原叫西徐亚。他娶了那里的女王希波吕塔,满载着荣耀辉煌和无限风光,带这位女王新娘回自己家乡——带来的还有女王之妹艾米莉。在一片欢庆胜利的音乐声里,我让这高贵的君王驰向雅典,让他那大队人马随同他凯旋。希波吕塔真的,要不是你们听来太长,我倒很愿意原原本本地讲讲:忒修斯和他那支英勇的队伍怎样攻取了亚马孙人的国土;讲讲雅典人和亚马孙人之间那场大战中惊心动魄的场面;还有,西徐亚女王希波吕塔美貌大胆,如何被包围捉拿;还要讲讲他俩结亲时的筵席以及回国途中遇到的暴风雨。但现在我得避免讲那些事情;天知道,大片土地要我翻耕,但为我拉犁的耕牛并不强壮,而我故事的其他部分还很长。我也不愿意妨碍同路的各位,人人该有轮流讲故事的机会,让大家看看,谁能把晚餐赢取。在哪里扯开,我还在哪里继续。且说我刚才提到的这位君王满载荣誉,一路上意气昂扬,这时候已快抵达城门的跟前,他眼光边上一看,陡然发现:那条大路上聚集着大群妇女,一色黑衣,前前后后很整齐,两个两个地全部跪倒在地上。她们又是哭又是喊,声音很响;像这样大哭大叫的凄惨场面,世界上没有别人看见和听见,她们就这样哭号着不肯停息,直到把他的马缰抓在了手里。“你们是谁?为什么这样哭叫——把我胜利而归的好日子打搅?”忒修斯问道,“难道你们妒忌我的荣誉,就这样来哭哭啼啼?或者,你们若受到伤害或欺负,那就说出来,我来给你们做主。再有,你们为什么都穿一身黑?”只见妇女中年龄最大的一位脸色惨白,她刚从昏死中苏醒,答话时的愁容令人看了痛心:“我的君主,幸运之神给了你生为征服者的福分,让你胜利;我们绝不因你的荣耀而难受,倒是要恳求你的仁慈和搭救。请你可怜我们的痛苦和不幸!让我们这些处境悲惨的女性能分享一点你的怜悯和仁慈。我的主上,我要讲一个事实:我们个个都曾是贵妇或后妃,可现在的境况显然令人伤悲。要感谢命运女神的无常之轮——永远不会把幸福给定任何人。我的主上啊,为了等你来到,我们在这处仁慈女神的圣庙已足足把你恭候了两个星期。帮帮我们吧,你有这个权力。“现在我哭哭啼啼如此悲愁,先前却是卡帕努斯王的王后——[4]他在那倒霉日子死在底比斯!我们在这里号哭得力竭声嘶,一个个全都身穿这种黑衣裳,因为我们的夫君都已经阵亡——因为参加了对底比斯的围攻。可是现在,可恨那老克瑞翁竟然做了底比斯城邦的主宰,始终在倒行逆施又为非作歹。他一贯暴虐无道又蛇蝎心肠,我们的夫君尽管都已经阵亡,他却死活不同意对这些遗体用埋葬或者火化的办法处理,而要对他们的遗体继续施暴:他下令把遗体全都堆在一道,要让野狗来吞吃,以此泄愤。”她刚说完这句话,那些女人都匍匐在地凄凄惶惶哀哭道:“但愿你的心感受我们的苦恼,对我们这些可怜女人开恩吧。”仁厚的国君立刻就跳下战马。听了她们的话,他满心怜悯;看到这种可怜又可悲的情景,想到她们曾经的尊荣和高贵,他感到胸中的心难受得要碎。他伸出双手把她们一一搀起,说的安慰话都出于好心好意。作为忠诚的骑士他发出誓言,说要尽所有的力量做到一点,要为她们向克瑞翁报仇雪恨,让希腊的百姓说到这个暴君,说到克瑞翁遭到忒修斯报复,都认为他自作自受死有余辜。忒修斯立刻展开他那面旗帜,毫不耽搁就策马率部下奔驰,浩浩荡荡地朝着底比斯进军。雅典虽然很近,他不再前进,也不愿停下来就地休息半天,那晚就扎营在他进军的路边。希波吕塔女王和妹妹艾米莉,他派人把她们送到雅典城里,让她们住下并在宫中安顿好,自己率军远征;这按下不表。[5]玛斯执枪持盾,他红色形象在忒修斯的白色大旗上发亮,映照得周围的田野有如火燎;在这大旗旁,他的三角旗在飘——这富丽的金色旗上绣有怪兽,[6]那是他在克里特杀的弥诺牛。这位常胜的君王就这样进军,大军之中多的是武士的精英。他威风凛凛杀到底比斯城外,下马选好了战场便扎下营寨。不过这件事还是长话短说吧。反正暴君克瑞翁败在他手下:他堂堂正正同底比斯王交手,英勇地杀了他,使他部下逃走;然后他发起攻击,把城池占领,把城墙和房屋一律拆倒夷平;又把攻城战中死难者的尸骨交还给那些痛失夫君的孀妇,让她们按风俗习惯举行葬礼。贵妇们眼看火化亲人的遗体,个个都号啕大哭,泪流不止;当她们告别这位高贵君王时,忒修斯给了她们极高的礼遇,殷勤而又周到地送她们离去。但所有这些讲起来太费时间,而我只想尽可能讲得短一点。这位尊贵可敬的君王忒修斯于是杀了克瑞翁,攻下底比斯,按自己心意把这个国家处理——那一夜就在这个战场上休息。现在底比斯已经完全被打败,有些宵小之徒却忙碌了起来,他们在一堆堆的尸体中翻找,为了剥取死者的铠甲或衣袍。说来事有凑巧,他们在尸堆里发现有两个年轻武士躺一起;他们血淋淋的,受了多处重伤,而精细华丽的纹章完全一样。至于怎么称呼这两个年轻人——一个阿赛特,另外一个帕拉蒙。他们只剩一口气总算没死亡,但是凭罩袍和铠甲上的纹章,纹章官只消一看就完全明白,他们俩是底比斯的王族后代,两人的母亲还是一对亲姐妹。于是那些人把他俩拖离尸堆,小心翼翼抬到忒修斯的大营;他当即决定将他俩终身监禁,下令将他俩送进雅典的牢房——即使对方付赎金也绝不释放。可敬的君王把这件事情办妥,立刻就率领着大军凯旋回国——头戴桂冠,一派胜利者的雍容;此后一辈子过得欢快而尊荣。既然如此,还有什么话要说?但是帕拉蒙、阿赛特他们两个始终被关在塔楼里,满腔悲愁,因为黄金赎不回他俩的自由。一天天一年年已经这样过掉,终于到了某一个五月的清晓。且说艾米莉美丽得撩人眼目,绿叶扶持的百合花自叹不如,百花盛开的五月也没她鲜艳——因为她的脸能够同玫瑰争妍,真不知是她还是花更加美丽——那天同惯常一样,还不见晨曦,艾米莉就早早起身穿好衣裳,因为五月夜不容人赖在床上。这时节会挑动每颗温柔的心,会用话语把心从睡眠中唤醒:“起来吧,来向我表表你的敬意。”所有这些全都会提醒艾米莉,要她快起身,去向五月致敬。她穿的衣裙很光鲜,看来很新;金头发编成了辫子,垂在背后——按我的估计,长度在一码左右。太阳出来的时候,她在花园里走东又走西,随着自己的心意顺手把红红白白的花朵采摘;她一边把精巧的花冠编起来,一边唱美妙的歌,唱得像天使。再说那座大塔楼坚固又厚实,在这城堡的主塔里还有牢房,两个年轻武士就关在那地方——关于他俩,我有很多事要谈。这座主塔楼同花园围墙相连,而那花园里艾米莉正在游荡。那一天早上阳光清澈又明亮,这时,那个悲苦的囚徒帕拉蒙照旧征得看守的同意起了身,正在塔楼高处的监房里踱步。那里能望到这座都城的全部,也能看见这花园遍地的绿荫——鲜艳窈窕的艾米莉光彩照人,轻盈漫步在这满园的花丛中。那个愁绪满怀的俘虏帕拉蒙也正在囚室里来来回回地走,自言自语地诉说自己的悲愁,又频频叹息,叹自己来到人世。说来也是巧,可真叫合该有事:且说他那个窗口有许多铁栅,每一根就像椽子那样地粗大,而他竟隔着铁栅看见艾米莉——顿时就像一根针扎进他心里,他面色惨白,不禁“啊”地叫出声。阿赛特听这一叫,陡地跳起身,急忙问道:“表哥哪里不舒服?为什么面色白得像块裹尸布?你为什么叫?什么人把你伤害?为了上帝的爱,你还是得忍耐——既然被关在这里,还能怎么办?这是命运给我们安排的磨难。土星的位置不对头,根据星象,天体的这种安排使我们遭殃;任我们发誓不干也无法更改,因为出生时上天已做出安排。我们得忍受,这是简明的道理。”帕拉蒙当即答道:“我的表弟,听你这么一番话,我真是要讲,你呀,怎么就这样胡乱地猜想。告诉你,不是牢房让我叫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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