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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2 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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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正昆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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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礼仪

行政礼仪试读:

前言

在谈到人与人之间的正式交往与相互关系的处理时,中国古代典籍《礼记》曾给出一项基本规则:“以礼节之。”据我理解,它的含义是:必须用“礼”来具体约束人际交往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所谓“约之以礼”。

就一般意义而言,所谓“礼”,是一种道德规范。孔子曰:“礼者,敬人也。”孟子则道:“有礼者敬人。”由此可见,“礼”的基本要求,就是以尊敬自己、尊敬他人,来具体协调人际交往与人际关系。所谓“仪”,则指的是“礼”的具体表现形式,即具有可操作性质的、“礼”的规范化做法。简言之,礼仪即一系列律己、敬人的规范化的具体表现形式。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不仅讲究礼仪、运用礼仪,而且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位置上还被要求遵守各不相同的礼仪规范。在正常情况下,越是正规的场合,地位越是重要的人士,越需要讲究礼仪。孟子坦言:“礼,门也。”荀子曾明确指出:“礼者,养也。”孔子亦曾强调:“礼也者,理也”,“不学礼,无以立”。他们的这些真知灼见,已成为越来越多当代中国人的共识。

在初次交往、公务交往、涉外交往等较为正式的场合,每一位现代人都必须知礼、行礼、守礼。唯有如此,才能够内强个人素质,外塑组织形象,增进人际交往,优化人际关系。

为了便于广大读者更好地、更全面地、更系统地学习和运用礼仪,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领导的支持下,在出版社郭晓明先生的鼓励下,我编写了这套由《职场礼仪》、《接待礼仪》、《交际礼仪》、《行政礼仪》、《国际礼仪》等组成的“礼仪面对面丛书”。本丛书的基本特点有三:

其一,对象性。本丛书各册均以特定的人群为对象,并注重其特定的使用范围。

其二,实用性。本丛书坚持“行之有效”与“学以致用”,注重其相关内容安排上的可操作性。

其三,时效性。“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本丛书力求与时俱进,关注新问题,重视新热点,并努力解决新问题。

就具体内容而言,本丛书的各个分册各有其不同的侧重点:《职场礼仪》,主要面向各行各业的办公室职员。它所介绍的,主要是职员在其工作岗位上所应遵守的礼仪规范。《接待礼仪》,主要面向从事接待工作的各类人士。它所介绍的,主要是接待人员在具体从事接待工作时所应遵守的礼仪规范。《交际礼仪》,主要面向一般性的交际应酬的参加者。它所介绍的,主要是各种各样的交际应酬的参加者所应遵守的礼仪规范。《行政礼仪》,主要面向各类行政人员以及与其打交道者。它所介绍的,主要是公务交往的礼仪规范。《国际礼仪》,主要面向各类涉外人员。它所介绍的,是当代中国人在其国内外涉外活动中所须掌握的礼仪规范。

应当说明的是,本丛书的编写兼顾“古为今用”与“洋为中用”。既重视对中国传统礼仪精华的继承,又重视对外国礼仪尤其是通行于世的国际礼仪的借鉴。令本丛书的阅读与使用真正地有助于广大读者,乃是编写者最大之心愿与努力之目标。

第一章 会面的礼仪

公务活动,自有一定之规可循。而在公务活动之初,最需要注意的就是会面的礼仪规范。初次与人交往,首先要保持正确的态度,积极参加并及时总结经验;同时要掌握基本的会面礼仪,并且在实践中正确地加以运用。做到了这两条,在公务活动中通常就可以应付自如,表现得体。

第一节 称呼

称呼,指的是人们在日常交往中所采用的称谓语。在公务活动中,选择正确、适当的称呼,反映着自身的教养、对对方尊敬的程度,甚至还体现着双方关系发展所达到的程度和社会的风尚,因此绝不能疏忽大意、随便乱用。

根据礼仪规范,选择正确、适当的称呼,有三点务必注意:其一,要合乎常规。其二,要照顾习惯。其三,要入乡随俗。与此同时,还应对生活中的称呼、工作中的称呼、国际交往中的称呼、称呼的禁忌等细心掌握,认真区别。一、生活中的称呼

在日常生活中,称呼应当亲切、自然、准确、合理,切不可肆意为之。

1. 对亲属的称呼

人们对亲属的称呼,往往有常规与特例之分。

一是常规。亲属,即与本人直接或间接有着血缘关系者。在日常生活中,对亲属的称呼业已约定俗成,人所共知。例如,父亲的父亲应称为“祖父”,父亲的祖父应称为“曾祖父”,姑、舅之子应称为“表兄”、“表弟”,叔、伯之子应称为“堂兄”、“堂弟”,大家对此都不会搞错。

对亲属的称呼,有时讲究亲切,并不一定非常标准。例如,儿媳对公公、婆婆,女婿对岳父、岳母,皆可以“爸爸”、“妈妈”相称。这样做,主要意在表示自己与对方完全已是一家人。

二是特例。面对外人,对亲属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谦称或敬称。对本人的亲属,应采用谦称。称辈分或年龄高于自己的亲属,可在其称呼前加“家”字,如“家父”。称辈分或年龄低于自己的亲属,可在其称呼前加“舍”字,如“舍弟”。称自己的子女,则可在其称呼前加“小”字,如“小婿”。

对他人的亲属,应采用敬称。对其长辈,宜在称呼之前加“尊”字,如 “尊兄”。对其平辈或晚辈,宜在称呼之前加“贤”字,如 “贤侄”。若在其亲属的称呼前加“令”字,一般可不分辈分与长幼,如“令堂”、“令郎”。

对待比自己辈分低、年纪小的亲属,可以直呼其名,使用其爱称、小名,或是在其名字之前加上“小”字相称,如“娜娜”、“小刚”等。但对比自己辈分高、年纪大的亲属,则不宜如此。

2. 对朋友、熟人的称呼

对朋友、熟人的称呼,既要亲切、友好,又要不失敬意。以下几种皆可采用。

一是敬称。对任何朋友、熟人,都可以人称代词相称。对长辈、平辈,可称其为“您”;对待晚辈,则可称为“你”。以“您 ”称呼他人,是为了表示自己的恭敬之意。

对于有身份者、年纪长者,可以“先生”相称。其前还可以冠以姓氏,如“王先生”。

对文艺界、教育界人士,以及有成就者、有身份者,均可称之为“老师”。在其前,也可加上姓氏,如“赵老师”。

对德高望重的年长者、资深者,可称之为“公”或“老”。其具体做法是:将姓氏冠于“公”之前,如“沈公”。将姓氏冠于“老”之前,如“程老”。若被尊称者名字为双音,则还可将其双名中的头一个字加在“老”之前,如可称马叙伦先生为“叙老”。

二是姓名类称呼。平辈的朋友、熟人,均可彼此之间以姓名相称。例如:“梁飞虎”、“杨一奇”。长辈对晚辈也可以这么做,但晚辈对长辈却不可如此这般。

为了表示亲切,可以在被称呼者的姓前分别加上“老”、“大”或“小”字相称,而免称其名。例如:对年长于己者,可称“老刘”、“大孙”;对年幼于己者,可称“小高”。

对同性的朋友、熟人,若关系极为亲密,可以不称其姓,而直呼其名,如“爱英”、“家伟”。对于异性,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区分。如家人、恋人或配偶可以称“徐嫣然”为“嫣然”,而关系一般的异性朋友则不宜如此称呼。

三是亲密性称呼。对邻居、至交,有时可采用 “大妈”、“大叔”、“阿姨”等类似血缘关系的称呼,这种称呼,会令人感到信任、亲切。

在这类称呼前,也可以加上姓氏。例如:“翟大哥”、“马大姐”等。

3. 对普通人的称呼

在现实生活中,对一面之交、关系普通的交往对象,可酌情采取下列方法称呼。

一是以“同志”相称。

二是以“先生”、“女士”、“小姐”、“夫人”、“太太”相称。

三是以其职务、职称相称。

四是入乡随俗,采用对方所能理解并接受的称呼相称。二、工作中的称呼

在工作岗位上,人们彼此之间的称呼是有其特殊性的。它的总的要求,是要庄重、正式、规范。

1. 职务性称呼

在工作中,以交往对象的职务相称,以示身份有别、敬意有加,这是一种最常见的称呼方法。

以职务相称,具体来说又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仅称职务。例如:“局长”、“经理”,等等。

二是在职务之前加上姓氏。例如:“李总理”、“谢处长”,等等。

三是在职务之前加上姓名,它仅适用极其正式的场合。例如:“习近平主席”、“王毅部长”,等等。

2. 职称性称呼

对于具有技术职称者,尤其是具有高级、中级职称者,可以在工作中直接以其职称相称。

以职称相称,也有下列三种情况较为常见。

一是仅称职称。例如:“教授”、“工程师”,等等。

二是职称前加上姓氏。例如:“周律师”、“白研究员”。有时,这种称呼也可加以约定俗成的简化,例如:可将“李工程师”简称为“李工”。但使用此类简称应以不发生误会、歧义为限。

三是职称前加上姓名。它适用于十分正式的场合。例如:“洪宏教授”、“庞英龙主任医师”,等等。

3. 学衔性称呼

在工作中,以学衔作为称呼,可增加被称呼者的权威性,有助于增强现场的学术气氛。

称呼学衔,通常有以下四种具体情况。

一是仅称学衔。例如:“博士”。

二是在学衔前加上姓氏。例如:“唐博士”。

三是在学衔前加上姓名。例如:“唐朝阳博士”。

四是将学衔具体化,说明其所属学科,并在其后加上姓名。例如:“哲学博士任德”,“法学硕士郑菊”,“文学学士张诗语”,等等。此种称呼最为正式。

4. 行业性称呼

在工作中,有时可按行业进行称呼。它具体又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称呼职业。称呼职业,即直接以被称呼者的职业作为称呼。例如:将教师称为“老师”,将教练员称为“教练”,将警察称为“警官”,将医师称为“医生”或“大夫”,等等。

在一般情况下,在此类称呼前均可加上姓氏或姓名。

二是称呼“小姐”、“女士”、“先生”。对商界、服务业从业人员,一般约定俗成地按性别的不同可分别称之为“小姐”、“女士”或“先生”。其中,“小姐”与“女士”二者的区别在于:未婚者称“小姐”、已婚者或不明确其婚否者则称“女士”。在公司、银行、外企、宾馆、商店、餐馆、歌厅、酒吧以及交通行业,此种称呼极其通行。在此种称呼前,可加姓氏或姓名。

5. 姓名类称呼

在工作岗位上称呼姓名,一般限于同事、熟人之间。其具体方法有下述三种。

一是直呼姓名。

二是只呼其姓,不称其名。但要在它前面加上“老”、“大”、“小”。

三是只称其名,不呼其姓。它通常限于同性之间,尤其是上级称呼下级、长辈称呼晚辈之时。在亲友、同学、邻里之间,也可使用这种称呼。三、国际交往中的称呼

在国际交往中,称呼的问题因为国情、民族、宗教、文化背景的不同而显得千差万别,因此值得认真地进行区别对待。

在国际交往中,对待称呼问题,有两点必须切记:其一,要掌握一般性规律,即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其二,要留心国别差异,并加以区分对待。

1. 一般性的规律

在国际交往中,称呼方面的普遍性规律具体如下。

一是对任何成年人,均可以将男子称为“先生”,将女子称为“小姐”、“夫人”或“女士”。

对于女子,已婚者应称为“夫人”,戴结婚戒指者也可称为“夫人”。对未婚者及不了解其婚否者,可称为“小姐”。对不了解其婚否者,亦可称为“女士”。

上述称呼,均可冠以姓名、职务、职称、学衔或军衔。例如:“麦克先生”、“波拉小姐”、“市长先生”、“少校先生”,等等。

二是在商务交往中,一般应以“先生”、“小姐”、“女士”称呼交往对象。

在国际商务交往中,一般不称呼交往对象的行政职务,这一点与中国极为不同。“夫人”这一称呼,亦较少采用于商务活动之中。

三是在政务交往中,常见的称呼除“先生”、“小姐”、“女士”外,还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称其职务;其二是对地位较高者称“阁下”。

在称呼职务或“阁下”时,还可以加上“先生”这一称呼。其组成顺序为:先职务,次“先生”,最后“阁下”;或为职务在先,“先生”在后。例如,“总理先生阁下”、“大使阁下”、“市长先生”,等等。在美国、德国、墨西哥等国,则无称“阁下”之习。

四是对军界人士,可以其军衔相称。

称军衔不称职务,是国外对军界人士称呼最通用的做法。在进行称呼时,具体有四种方法:

其一,只称军衔,如“将军”、“上校”、“中士”。

其二,军衔之后加上“先生”,如“上尉先生”、“上校先生”。

其三,先姓名后军衔,如“朱可夫元帅”、“麦克阿瑟将军”。

其四,先姓名、次军衔、后“先生”,如“罗斯上校先生”、“开尔文下士先生”。

五是对宗教界人士,一般可称呼其神职。

称呼神职时,具体做法有三类:一是仅称神职,如“牧师”。二是称姓名加神职,如“洛斯神父”。三是神职加“先生”,如“传教士先生”。

六是对君主制国家的王公贵族,称呼上应尊重对方的习惯。

对国王、皇后,通常应称“陛下”。对王子、公主、亲王等,应称之为“殿下”。对有封号、爵位者,则应以其封号、爵位相称。如“爵士”、“公爵”、“大公”等。

有时,可在国王、女王、皇后、王子、公主、亲王等头衔之前加上姓名相称。例如:“西哈努克国王”、“莫尼列公主”、“拉那烈王子”,等等。

对有爵位者,可称“阁下”,也可称“先生”。

七是对教授、法官、律师、医生、博士,因其社会地位较高,颇受尊重,故可直接以此作为称呼。

称呼的具体做法有四种:

其一,直接称“教授”、“法官”、“律师”、“医生”、“博士”。

其二,在其前加上姓名,如“亨利教授”。

其三,在其后加上“先生”,如“律师先生”。

其四,在其前加姓名,在其后加“先生”,如“泰勒博士先生”。

八是对社会主义国家或兄弟党的人士,可称之为“同志”。

除此之外,对方若称我方为“同志”,我方即可对对方以“同志”相称。不过,对“同志”这种称呼,在对外交往中切勿乱用。

2. 国别性的差异

以下介绍一些主要国家姓名称呼方面的特点。

一是英美等国。在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讲英语的国家里,人们的姓名一般由两个部分构成:通常名字在前,姓氏在后。例如,在“乔治·布什”这一姓名之中,“乔治”是名字,“布什”才是姓氏。

在英美诸国,女子结婚前一般都有自己的姓名。但在结婚之后,通常姓名由本名与夫姓组成。例如:“希拉里·克林顿”这一姓名中,“希拉里”为其本名,“克林顿”则为其夫姓。

有些英美人士的姓名前会冠以“小”字,例如:“小乔恩·约翰逊”。这个“小”字,与其年龄无关,而是表明他沿用了父名或父辈之名。

跟英美人士交往,一般应称其姓氏,并加上“先生”、“小姐”、“女士”或“夫人”。例如:“布什先生”。在十分正式的场合,则应称呼其姓名全称,并加上“先生”、“小姐 ”、“女士”或“夫人”。例如:“雷蒙德·格林先生”。

对于关系密切的人士,往往可直接称呼其名,不称其姓,而且可以不论辈分。例如:“卡尔”、“戴维”、“菲比”,等等。在家人与亲友之间,还可称呼爱称。例如:“凯特”、“吉尔”,等等。但与人初次交往时,却不可这样称呼。

二是俄罗斯。俄罗斯人的姓名由三个部分构成。首为本名,次为父名,末为姓氏。例如,在列宁的原名“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这一姓名中,“弗拉基米尔”为本名,“伊里奇”为父名,“乌里扬诺夫”为姓氏。

俄罗斯妇女的姓名同样也由三个部分组成,本名与父名通常一成不变,但其姓氏结婚前后却有所变化:婚前使用父姓,婚后则使用夫姓。对于姓名为“尼娜·伊万诺夫娜·乌里扬诺娃”的女士而言,其姓氏“乌里扬诺娃”与其婚否便关系甚大。

在俄罗斯,人们口头称呼中一般只采用姓氏或本名。例如:对“米哈伊尔·谢尔盖耶维奇·戈尔巴乔夫”,可以只称“戈尔巴乔夫”或“米哈伊尔”。在特意表示客气与尊敬时,可同时称其本名与父名,如称前者为“米哈伊尔·谢尔盖耶维奇”,这是一种尊称。对于长者表达敬意时,方可仅称其父名,如称前者为“谢尔盖耶维奇”。

俄罗斯人在与亲友、家人交往时,习惯使用由对方本名化来的爱称。例如:可称“伊万”为“万尼亚”。

在俄罗斯,“先生”、“小姐”、“女士”、“夫人”亦可与姓名或姓氏连在一起使用。

三是日本。日本人的姓名均用汉字书写,而且姓名的排列与中国人的做法也一样,即姓氏在前,名字居后。所不同的是,日本人的姓名往往字数较多,且多为四个字组成。其读音,与汉字也大相径庭。

为了避免差错,与日本人交往时,一定要了解在其姓名之中,哪一部分为姓,哪一部分为名。在进行书写时,最好将其姓与名隔开一格来书写。例如:“竹下 登”、“小泽 一郎”、“二阶堂 进”、“桥本 龙太郎”,等等。

日本妇女婚前使用父姓,婚后使用夫姓,本名则一直不变。

在日本,人们进行日常交往时,往往只称其姓。仅在正式场合,才使用全称。

称呼日本人时,“先生”、“小姐”、“女士”、“夫人”皆可采用。一般可与其姓氏,或全称合并使用。例如:“工藤先生”、“村上春树先生”,等等。四、称呼的禁忌

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称呼时,一定要回避以下几种错误的做法。其共同的特征,是失敬于人。

1. 错误性称呼

使用错误性称呼,主要原因在于粗心大意,用心不专。常见的错误性称呼有两种:

一是误读。误读,一般表现为念错被称呼者的姓名。如“郇”、“查”、“盖”这些姓氏就极易读错。要避免犯此错误,就一定要做好先期准备,必要时不耻下问,虚心请教。

二是误会。误会,主要指对被称呼的年纪、辈分、婚否以及与其他人的关系作出了错误判断。例如:将未婚女性称为“夫人”,就属于误会。

2. 过时性称呼

有些称呼,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一旦时过境迁,若再采用,难免会贻笑大方。例如,法国大革命时期人民彼此之间互称“公民”。在中国古代,对官员称为“老爷”、“大人”。若将它们全盘照搬进现代生活里,就会显得不伦不类。

3. 不通行的称呼

有些称呼,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例如,北京人爱称人为“师傅”,山东人爱称人为“伙计”,中国人把配偶、孩子经常称为“爱人”、“小鬼”。但是,在南方人听来,“师傅”等于“出家人”,“伙计”肯定是“打工仔”。而外国人将“爱人”理解为搞“婚外恋”的“第三者”,将“小鬼”理解为“鬼怪”、“精灵”,可见更是南辕北辙、误会太大了。

4. 不恰当的行业称呼

学生喜欢互称“同学”,军人经常互称“战友”,工人可以称为“师傅”,和尚可以称为“出家人”,这本无可厚非。但以此去称呼“界外”人士,并不表示亲近,没准还会不被对方领情,反而产生被贬低的感觉。

5. 庸俗低级的称呼

在公务活动中,有些称呼在正式场合切勿使用。“兄弟”、“朋友”、“死党”、“铁哥们儿”等一类的称呼,就显得庸俗低级,档次不高。它们听起来令人肉麻,而且带有明显的黑社会的风格。逢人便称“老板”,也显得不伦不类。

6. 绰号

对于关系一般者,切勿自作主张给对方起绰号,更不能随意以道听途说来的对方的绰号去称呼对方。至于一些对对方具有侮辱性质的绰号,如“北佬”、“阿乡”、“鬼妹”、“罗锅”、“四眼”、“青蛙”、“菜鸟”、“恐龙”、“傻大个儿”、“大脸妹”、“北极熊”、“黑哥们”、“麻秆儿”等,更不应该使用。此外还要注意,不要随便拿别人的姓名开玩笑。要尊重别人,必须首先学会去尊重他的姓名。每一名正常人,都极为看重本人的姓名,而不容他人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轻贱。在公务活动中,一定要牢记这一点。

第二节 介绍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需要与其他的人进行必要的沟通,以寻求理解、帮助和支持。介绍,是公务活动中与他人进行沟通、增进了解、建立联系的一种最基本、最常规的方式。它是经过自己主动沟通或者通过第三者从中沟通,从而使交往双方相互认识、建立联系的一种社交方法。换言之,介绍是人与人之间进行相互沟通的出发点。

在交际场合,如能正确地进行介绍,不仅可以扩大自己的交际圈,广交朋友,而且有助于自己进行必要的自我展示、自我宣传,并且替自己在公务活动中消除误会,减少麻烦。

根据介绍者,即何人进行介绍的不同,介绍可以分为介绍自我、介绍他人、介绍集体三大类型。一、介绍自我

介绍自我,亦称自我介绍。简言之,它是在必要的交际场合,由自己担任介绍的主角,自己将自己介绍给其他人,以使对方认识自己。

根据行政礼仪的具体规范,进行自我介绍时,应注意自我介绍的时机、自我介绍的内容、自我介绍的分寸诸方面的问题。

1. 自我介绍的时机

应当何时进行自我介绍?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它涉及时间、地点、当事人、旁观者、现场气氛等多种因素。不过一般认为,在下述时机,如有可能,有必要进行适当的自我介绍。

一是与不相识者相处时。

二是有不相识者表现出对结识自己感兴趣时。

三是有不相识者请求自己进行自我介绍时。

四是与身边的陌生人共处时。

五是打算介入陌生人组成的交际圈时。

六是有求于人,而对方对自己不甚了解或一无所知时。

七是交往对象因为健忘而记不清自己,或担心这种情况有可能出现时。

八是在出差、旅行途中,与他人不期而遇,并且有必要与之建立临时接触时。

九是初次前往他人居所、办公室,进行登门拜访时。

十是拜访熟人遇到不相识者挡驾,或是对方不在,而需要请不相识者代为转告时。

十一是初次利用大众传媒,如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公众进行自我推介、自我宣传时。

十二是利用社交媒介,如信函、电话、电报、传真、电子信函,与其他不相识者进行联络时。

十三是前往陌生单位,进行业务联系时。

十四是因业务需要,在公共场合进行业务推广时。

十五是应聘求职或求学面试时。

凡此种种,又可以归纳为三种情况:一是本人希望结识他人;二是他人希望结识本人;三是本人认为有必要令他人了解或认识本人。

2. 自我介绍的内容

鉴于需要进行自我介绍的时机多有不同,进行自我介绍时的表述方法便有所不同。自我介绍的内容,指的是自我介绍时所表述的主体部分,即在自我介绍时表述的具体形式。

确定自我介绍的具体内容,应兼顾实际需要、所处场景,并应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切勿一概而论。

依照自我介绍时所表述内容的不同,自我介绍可能分为下述五种具体形式。

一是应酬式。应酬式的自我介绍,适用于某些公共场合和一般性的社交场合,如旅行途中、宴会厅里、舞场之上、通电话时。它的对象,主要是进行一般性接触的交往对象。对介绍者而言,对方属于泛泛之交,或者早已熟悉,进行自我介绍只不过是为了确认身份而已,故此种自我介绍内容要少而精。

应酬式的自我介绍内容最为简洁,往往只包括姓名一项即可。例如:“您好!我的名字叫黄丽。”“我是蔡小武。”

二是公务式。公务式的自我介绍,主要适用于工作之中。它是以工作为自我介绍的中心,因工作而交际,因工作而交友。

公务式自我介绍的内容,应当包括本人姓名、供职的单位及部门、担负的职务或从事的具体工作三项。它们是公务式自我介绍内容的三要素,通常缺一不可。其中,第一项姓名,应当一口报出,不可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第二项供职的单位及部门,有可能最好全部报出,具体工作部门有时也可以暂不报出。第三项担负的职务或从事的具体工作,有职务最好报出职务,职务较低或者无职务,则可报出目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例如:“你好!我叫于晓婷,是青岛市政府外办的礼宾处处长。”“我名叫周卫东,现在在新民培训机构教西班牙语。”

三是交流式。交流式的自我介绍,主要适用于社交活动中,它是一种刻意寻求与交往对象进一步交流与沟通,希望对方认识自己、了解自己、与自己建立联系的自我介绍。有时,它也叫社交式自我介绍或沟通式自我介绍。

交流式自我介绍的内容,大体应当包括介绍者的姓名、工作、籍贯、学历、兴趣以及与交往对象的某些熟人的关系等。它们不一定非要面面俱到,而应依照具体情况而定。例如:“我叫刘颖,现在在菲尔公司当人事总监,我和您太太是大学同学。”

四是礼仪式。礼仪式的自我介绍,适用于讲座、报告、演出、庆典、仪式等一些正规而隆重的场合。它是一种意在表示对交往对象友好、敬意的自我介绍。

礼仪式自我介绍的内容,亦包含姓名、单位、职务等项,但是还应多加入一些适宜的谦辞、敬语,以示自己礼待交往对象。例如:“各位来宾好!我叫方运来,是大通公司的总经理。现在,由我代表本公司热烈欢迎大家光临我们的开业仪式,谢谢大家的支持。”

五是问答式。问答式的自我介绍,一般适用于应试、应聘和公务活动。在普通交际应酬场合,它也时有所见。

问答式自我介绍的内容,讲究问什么答什么,有问必答。例如:

某甲问:“这位小姐,你好!不知你应该怎么称呼?”某乙答:“先生您好!我叫韩梅梅。”

3. 自我介绍的分寸

自我介绍之时,必须对下述几方面的问题予以正视,方能使自我介绍进行得恰到好处,不失分寸。

一是时间。在进行自我介绍时要求关注时间,这有双重含义。

其一,进行自我介绍一定要力求简洁,尽可能地节省时间。虽说各种形式的自我介绍所用的时间长度不可笼统地等量齐观,但总的原则,还是所用时间越短越好,以半分钟左右为佳,如无特殊情况最好不要长于一分钟。

为了节省时间,在进行自我介绍前,还可以递上本人的名片、介绍信加以辅助。若使用了名片、介绍信,则其上所列有的内容应尽量不予重复。

其二,自我介绍应在适当的时间进行,而不应在不适当的时间进行。进行自我介绍的适当时间,具体指的一是对方有兴趣时,二是对方有空闲时,三是对方情绪好时,四是对方干扰少时,五是对方有此要求时。

进行自我介绍的不适当时间,是指对方无兴趣、无要求、工作忙、干扰大、心情坏、休息用餐或正忙于私人交往之时。

二是态度。进行自我介绍,态度务必要自然、友善、随和。届时,应显得落落大方,笑容可掬。既不要小里小气,畏首畏尾,瞻前顾后;又不要虚张声势,轻浮夸张,矫揉造作。

在进行自我介绍时,要充满信心和勇气。千万不要妄自菲薄,心怀怯意,临场发挥失常。在进行自我介绍时,一定要敢于正视对方的双眼,显得胸有成竹,不慌不忙。这样做,将有助于自我放松,并使对方对自己产生好感。

在自我介绍的过程之中,语气要自然,语速要正常,语音要清晰,这对自我介绍的成功将大有好处。届时应当力戒语气生硬冷漠、语速过快或过慢、语音含糊不清,这些都是缺少经验、缺乏自信的表现。

三是真实。进行自我介绍时所表述的各项内容,一定要实事求是,真实可信。没有必要过分谦虚,一味贬低自己去讨好别人,但也不可自吹自擂,吹嘘弄假,夸大其词,在自我介绍时大掺水分,否则定会得不偿失。二、介绍他人

介绍他人,又称第三者介绍,它是经第三者为彼此不相识的双方引见、介绍的一种介绍方式。

在介绍他人时,为他人作介绍的第三者系介绍者,而所介绍的双方则是被介绍者。

介绍他人,通常都是双向的,即将被介绍者双方各自均作一番介绍。有时,也可进行单向的他人介绍,即只将被介绍者中的某一方介绍给另一方。其前提是前者了解后者,而后者不了解前者。

1. 介绍者

在介绍他人中,介绍者的确定是有一定之规的。通常,具有下列身份者,理应在介绍他人中充当介绍者。

一是社交活动中的东道主。

二是交际场合的长者。

三是家庭聚会中的女主人。

四是公务活动中的专职人员,如公关人员、礼宾人员、文秘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待人员。

五是正式活动中的地位、身份较高者,或主要负责人员。

六是熟悉被介绍者双方者。

七是应被介绍者一方,或双方要求者。

八是在交际应酬中,被指定的介绍者。

决定为他人作介绍,要审时度势,熟悉双方的情况。如有可能,在为他人作介绍之前,最好先征求一下双方的意见,以免为原本相识者或关系恶劣者去作介绍。

2. 介绍的时机

遇到下述情况,通常有必要进行他人介绍。

一是在家中,接待彼此不相识的客人。

二是在办公地点,接待彼此不相识的来访者。

三是与家人外出,路遇家人不相识的同事或朋友。

四是陪同亲友,前去拜会不相识者。

五是本人的接待对象遇见了其不相识的人士,而对方又跟自己打了招呼。

六是陪同上级、长者、来宾时,遇见了其不相识者,而对方又跟自己打了招呼。

七是打算推介某人加入某一交际圈。

八是受到为他人进行介绍的邀请。

3. 介绍的顺序

在为他人作介绍时,先介绍谁,后介绍谁,向来是一个十分敏感的礼仪问题。根据规范,处理这一问题,必须遵守“尊者优先了解情况”的规则。它的含义是:在为他人作介绍前,先要确定双方地位的尊卑,然后先介绍位卑者,后介绍位尊者。这样做,可以使位尊者优先了解位卑者的情况,以便见机行事,在交际应酬中掌握主动权,所以应确保位尊之人拥有“优先知情权”。这一规则,有时又称“后来居上”规则。它指的是后被介绍者,应较之先被介绍者地位为上。二者从不同角度,阐明了同一问题。

根据这些规则,为他人进行介绍时的顺序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是介绍年长者与年幼者认识时,应先介绍年幼者,后介绍年长者。

二是介绍长辈与晚辈认识时,应先介绍晚辈,后介绍长辈。

三是介绍老师与学生认识时,应先介绍学生,后介绍老师。

四是介绍女士与男士认识时,应先介绍男士,后介绍女士。

五是介绍已婚者与未婚者认识时,应先介绍未婚者,后介绍已婚者。

六是介绍同事、朋友与家人认识时,应先介绍家人,后介绍同事、朋友。

七是介绍来宾与主人认识时,应先介绍主人,后介绍来宾。

八是介绍社交场合的先至者与后来者认识时,应先介绍后来者,后介绍先至者。

九是介绍上级与下级认识时,应先介绍下级,后介绍上级。

十是介绍职位、身份高者与职位、身份低者认识时,应先介绍职位、身份低者,后介绍职位、身份高者。

4. 介绍的内容

在为他人进行介绍时,介绍者对介绍具体内容应当字斟句酌,慎之又慎。倘若对此掉以轻心,词不达意,敷衍了事,很容易给被介绍者留下不良印象。

根据实际需要的不同,为他人进行介绍时的具体内容也会有所不同。通常,有以下六种形式可供借鉴。

一是标准式。它适用于正式场合,内容以双方的姓名、单位、职务等为主。例如:“我来给两位介绍一下。这位是长城公司公关部主任蒋怡先生,这位是南海集团总经理林小溪小姐。”

二是简介式。它适用于一般的社交场合,其内容往往只有双方姓名一项,甚至可以只提到双方姓氏为止。接下来,则要由被介绍者见机行事。例如:“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小易,这位是大吴,你们彼此认识一下吧。”

三是强调式。它适用于各种交际场合,其内容除被介绍者的姓名外,往往还会刻意强调一下其中某位被介绍者的特殊关系,以便引起另一位被介绍者的重视。例如:“这位是海天公司的销售经理吕浩然先生。这位是黎菲菲,她在市药监局工作,是我的侄女,请吕经理多多关照。”

四是引见式。它适用于普通的社交场合。进行这种介绍时,介绍者所要做的,就是将被介绍者双方引导到一起,而不需要表达任何具有实质性的内容。例如:“两位认识一下如何?大家其实都是校友,只不过以前不认识,现在请你们自报家门吧。”

五是推荐式。它适用于比较正规的场合,多是介绍者有备而来,有意要将某人举荐给某人,因此在内容方面,通常会对前者的优点加以重点介绍。例如:“这位是靳云龙先生,这位是我们公司的张博总经理。靳先生是一位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士,他还是一位经济学博士。张总,我想您一定乐于认识他吧?!”

六是礼仪式。它适用于正式场合,是一种最为正规的他人介绍。其内容略同于标准式,但语气、表达、称呼上都更为礼貌、谦恭。例如:“郝小姐,你好!请允许我把深圳工贸集团的销售部经理董见广先生介绍给你。董先生,这位就是苏州力达公司的业务部经理郝欣欣小姐。”

5. 介绍的应对

在进行他人介绍时,介绍者与被介绍者都要注意自己的表达、态度与反应。此即所谓他人介绍的应对问题。

介绍者为被介绍者作介绍之前,不仅要尽量征求一下被介绍者双方的意见,而且在开始介绍时还应再打一下招呼,切勿上去开口即讲,以免显得突兀,让被介绍者措手不及。

被介绍者在介绍者询问是否有意认识某人时,一般不应加以拒绝或扭扭捏捏,而应欣然表示接受。实在不愿意时,则应说明缘由。

当介绍者走上前来,开始为被介绍者进行介绍时,被介绍者双方均应起身站立,面含微笑,大大方方地目视介绍者或对方,神态庄重、专注。

当介绍者介绍完毕后,被介绍者双方应依照合乎礼仪的顺序进行握手,并且彼此问候对方。此时的常用语有“你好”,“很高兴认识你”,“久仰大名”,“认识你非常荣幸”,“幸会,幸会”,等等。必要时,还可作进一步的自我介绍。

不要在此时此刻有意拿腔拿调,或是心不在焉。更不要奴颜婢膝,低三下四,阿谀奉承,成心讨好对方。三、介绍集体

介绍集体,系他人介绍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介绍者在为他人介绍时,被介绍者其中一方或者双方不止一人,甚至是许多人。由此可见,集体介绍大体可分成两种:其一,为一人和多人作介绍;其二,为多人和多人作介绍。

介绍集体时,应主要关注其时机、顺序与内容三方面的问题。

1. 介绍的时机

遇到如下几种具体情况,应当进行集体介绍。

一是大型的公务活动,参加者不止一方,而且各方不止一人。

二是涉外交往活动,参加活动的宾主双方皆不止一人。

三是规模较大的社交聚会,有多方参加,各方均不止一人。

四是家庭性私人交往,主人的家人与来访者双方均不止一人。

五是正式的大型宴会,主方人员与来宾均不止一人。

六是婚礼、生日晚会,当事人与来宾双方均不止一人。

七是举行会议,应邀前来的与会者不止一人。

八是演讲、报告、比赛,参加者不止一人。

九是会见、会谈,各方参加者不止一人。

十是接待参观、访问者,来宾不止一人。

2. 介绍的顺序

若有可能,进行集体介绍的顺序,应比照他人介绍的顺序进行。若实难参照,则可酌情参考下述顺序。应当强调的一点是,越是正式、大型的交际活动,对集体介绍的顺序就越是不可马虎。

一是“少数服从多数”。它的含义是:当被介绍者双方地位、身份大致相似,或者难以确定时,应当使人数较少的一方礼让人数较多的一方,一个人礼让多数人,先介绍人数较少的一方或个人,后介绍人数较多的一方或多数人。

二是强调地位、身份。若被介绍者双方地位、身份之间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当这些差异表现为年龄、性别、婚否、师生以及职务有别时,则地位、身份为尊的一方即使人数较少,甚至仅为一人,仍然应被置于尊贵的位置,最后加以介绍,而应先介绍另一方人员。

三是单向介绍。在演讲、报告、比赛、会议、会见时,往往只需要将主角介绍给广大参加者,而没有必要一一介绍广大参加者,因为这种可能性实际上并不存在。

四是人数较多一方的介绍。若需要介绍的一方不止一人,可采取笼统的方法进行介绍,例如,可以说:“这是我的家人”,“他们都是我的同事”,等等。但是最好还是要对其一一进行介绍。进行此种介绍时,可比照他人介绍时位次尊卑的顺序,由尊而卑,如先长后幼、先女后男等。不过,这一顺序的标尺一定要正规、单一,且为众人所认可。

五是人数较多双方的介绍。若被介绍双方皆不止一人,则可依照礼规,先介绍位卑的一方,后介绍位尊的一方。在介绍各方人员时,均需由尊而卑,依次进行。

六是人数较多各方的介绍。有时,被介绍的会不止两方,此时需要对被介绍的各方进行位次排列。排列的具体方法为:一是以其负责人身份为准;二是以其单位规模为准;三是以单位名称的英文字母或汉语拼音字母顺序为准;四是以抵达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五是以座次顺序为准;六是以距介绍者的远近为准。进行多方介绍,应由尊而卑。如时间允许,应在介绍各方时以由尊而卑的顺序,一一介绍其各个成员。若时间不允许,则不必介绍其具体成员。

3. 介绍的内容

集体介绍的内容,与介绍他人的内容基本上无异,不过要求更认真、更准确、更清晰。有以下两点,应尤为注意。

一是不使用易生歧义的简称。例如,不要简称“人大”、“消协”,而应详言是“中国人民大学”、“消费者协会”,还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保护消费者协会”。至少,要在首次介绍时使用准确的全称,然后方可采用简称。

二是不借机开玩笑、捉弄人。进行介绍时,要庄重、亲切,切勿随意拿被介绍者开玩笑,或是成心出对方的洋相。例如,在介绍时这样讲:“这位是大名鼎鼎的朱志刚先生,大家看,朱先生肥不肥?”这就很不文明。

第三节 行礼

在公务活动中,相识者之间与不相识者之间往往都需要在适当的时刻向交往对象行礼,以示自己对于对方的尊重、友好、关心与敬意。此种礼仪,即所谓行礼,亦称会面礼节,也就是人们会面时约定俗成互行的礼仪。有时,它又称相见礼节。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下,人们所采用的会面礼节往往千差万别。其常见者,有握手礼、点头礼、举手礼、致意礼、脱帽礼、拥抱礼、亲吻礼、鞠躬礼、合十礼、吻手礼、吻足礼、碰鼻礼、拱手礼、叩头礼、跪拜礼、屈膝礼等。当今在中国乃至世界各国最为通行的会面礼节,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采用的握手礼。一、握手

在一般情况下,握手礼简称握手。学习握手礼,应掌握的重要问题有行礼的时机、伸手的次序、相握的方式、握手的禁忌等。

1. 行礼的时机

何时宜行握手礼?这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微妙的问题,它通常取决于交往双方的关系、现场的气氛,以及当事人个人的心情等多种因素,所以不好一概而论。不过一个人若是希望在其公务活动中令自己显得彬彬有礼,是非常有必要掌握何时应与交往对象互行握手礼的,否则即为失礼。

一是握手的场合。在以下这些具体场合,人们往往需要彼此握手。

其一,遇到较长时间未曾谋面的熟人,应与其握手,以示为久别重逢而万分欣喜。

其二,在比较正式的场合同相识之人道别,应与之握手,以示自己的惜别之意和希望对方珍重之心。

其三,在家中、办公室里以及其他一切以本人作为东道主的交际场合,迎接或送别来访者之时,应与对方握手,以示欢迎或欢送。

其四,拜访他人之后,在辞行之时,应与对方握手,以示“再会”。

其五,被介绍给不相识者时,应与之握手,以示自己乐于结识对方,并为此深感荣幸。

其六,偶然遇上了同事、同学、朋友、邻居、长辈或上级时,应与之握手,以示高兴与问候。

其七,他人给予了自己一定的支持、鼓励或帮助时,应与之握手,以示衷心感激。

其八,向他人表示恭喜、祝贺之时,如祝贺生日、结婚、生子、晋升、升学、乔迁、事业成功、获得荣誉或嘉奖时,应与之握手,以示贺喜之诚意。

其九,他人向自己表示恭喜、祝贺之时,应与之握手,以示谢意。

其十,向他人表示理解、支持、肯定时,应与之握手,以示真心实意,全心全意。

其十一,应邀参与社交活动,如宴会、舞会之后,应与主人握手,以示谢意。

其十二,在重要的社交活动,如宴会、舞会、沙龙、生日晚会开始前与结束时,主人应与来宾握手,以示欢迎与道别。

其十三,得悉他人患病、失恋、失业、降职、遭受其他挫折或家人过世时,应与之握手,以示慰问。

其十四,他人向自己赠送礼品或颁发奖品时,应与之握手,以示感谢。

其十五,向他人赠送礼品或颁发奖品时,应与之握手,以示郑重其事。

二是不必握手的场合。在下述一些情况下,因种种原因,人们不宜同交往对象握手为礼。

其一,对方手部负伤。

其二,对方手部负重。

其三,对方手中忙于其他事。如打电话、用餐、喝饮料、主持会议、与他人交谈等。

其四,对方与自己距离较远。

其五,对方所处环境不适合握手。例如,在涉外商务谈判中,按惯例,其参加者彼此均不握手。

2. 伸手的次序

在比较正式的场合,行握手礼时最重要的礼仪问题是:握手的双方应当由谁首先伸出手来“发起”握手?倘若对此一无所知,在与他人握手时轻率地抢先伸出手去而得不到对方的回应,那种场景一定是令人非常尴尬的。

一是“尊者决定”的原则。根据礼仪规范,握手时双方伸手的先后次序,应当在遵守“尊者决定”的原则的前提下,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尊者决定”原则的含义是,在两人握手时,各自应首先确定握手双方彼此身份的尊卑,然后以此而决定伸手的先后。通常应由位尊者首先伸出手来,即尊者先行。位卑者只能在此后予以响应,而绝不可贸然抢先伸手,否则就是违反礼仪的举动。

在握手时,之所以要遵守“尊者决定”的原则,既是为了恰到好处地体现对位尊者的尊重,也是为了维护在握手之后的寒暄应酬中位尊者的自尊。因为握手往往意味着进一步交往的开始,如果位尊者不想与位卑者深交,他大可不必伸手与之相握。

二是具体涉及的情况。具体而言,握手时双方伸手的先后次序大体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其一,年长者与年幼者握手,应由年长者首先伸出手来。

其二,长辈与晚辈握手,应由长辈首先伸出手来。

其三,老师与学生握手,应由老师首先伸出手来。

其四,女士与男士握手,应由女士首先伸出手来。

其五,已婚者与未婚者握手,应由已婚者首先伸出手来。

其六,交际场合的先至者与后来者握手,应由先至者首先伸出手来。

其七,上级与下级握手,应由上级首先伸出手来。

其八,职位、身份高者与职位、身份低者握手,应由职位、身份高者首先伸出手来。

三是某些特殊情况。若是一个人需要与多人握手,则握手时亦应讲究先后次序,由尊而卑地依次进行,即先年长者后年幼者,先长辈后晚辈,先老师后学生,先女士后男士,先已婚者后未婚者,先上级后下级,先职位、身份高者后职位、身份低者。

在公务活动中,握手时伸手的先后次序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具体职位、身份。而在社交、休闲场合,它则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具体年纪、性别、婚否。

在接待来访者时,这一问题变得较为特殊一些。当客人抵达时,通常应由主人首先伸出手来与客人相握。而在客人告辞时,则应由客人首先伸出手来与主人相握。前者意在表示“欢迎”,后者则表示“再见”。若这一次序颠倒,则极易让人产生误解。

应当强调的是,上述握手时的先后次序可用以律己,却不必处处苛求于人。若是当自己处于尊者之位,而位卑者抢先伸手要来相握时,最得体的做法还是积极与之配合,立即伸出自己的手去。若过分拘泥于礼仪,对其视若不见,“置之不理”,使其进退两难,当场出丑,则会失礼于对方。

3. 相握的方式

握手的标准方式是:行礼时行至距握手对象约一米处,双腿立正,上身略向前倾,伸出右手,四指并拢,拇指张开与对方相握。握手时,应用力适度,上下稍许晃动三四次,随后松开手来,恢复原状。

具体来说,握手时应加以注意的问题有五。

一是神态。与人握手时,理当神态专注、热情、友好、自然。在正常情况下,与人握手时应面含笑意,目视对方双眼,并且口道问候。

在握手时,切勿显得自己三心二意,敷衍了事,漫不经心,傲慢冷淡。如果在此时迟迟不握他人早已伸出的手,或是一边握手,一边东张西望,目中无人,甚至忙于跟其他人打招呼,都是极不应该的。

二是姿势。向他人行握手礼时,只要有可能,就应起身站立。除非长辈或女士,坐着与人握手是不合适的。

握手之时,双方彼此之间的最佳距离为一米左右,因此握手时双方均应主动向对方靠拢。若双方距离过大,显得像是一方有意讨好或冷落一方。若双方握手时距离过小,手臂难以伸直,也不大好看。

最好的做法是,双方将要相握的右手各向侧下方伸出,伸直相握后形成一个直角。

三是手位。在握手时,手的位置至关重要。常见的具体手位有以下两种:

其一,单手相握。以右手单手与人相握,是最常见的握手方式。不过进而言之,单手与人相握时,手掌垂直于地面最为适当。它称为“平等式握手”,表示自己不卑不亢。

与人握手时掌心向上,表示自己谦恭、谨慎,这一方式叫作“友善式握手”。

与人握手时掌心向下,则表示自己感觉甚佳,自高自大,这一方式叫作“控制式握手”。

其二,双手相握。双手相握,即用右手握住对方右手后,再以左手握住对方右手的手背。这种方式,适用于亲朋故旧之间,可用以表达自己的深厚情谊。

一般而言,此种方式的握手不适用于初识者或异性,因为它有可能被理解为讨好或失态。这一方式,有时亦称“手套式握手”。

双手相握时,左手除握住对方右手手背外,还有人以之握住对方右手手腕、握住对方右手手臂、按住或拥住对方右肩,这些做法若非面对至交,最好不要滥用。

四是力度。握手之时,为了向交往对象表示热情友好,应当稍许用力,大致握力以在两公斤左右为宜。与亲朋故旧握手时,所用的力量可以稍微大一些;而在与异性以及初次相识者握手时,则千万不可用力过猛。

总之,在与人握手时,不可以毫不用力,不然就会使对方感到缺乏热忱与朝气。但也不宜矫枉过正,如果在握手时拼命用力,不将对方整得龇牙咧嘴不肯罢休,则难免有示威或挑衅之嫌。

五是时间。在通常情况下,与他人握手的时间不宜过短或过长。大体来讲,握手的全部时间应控制在三秒钟以内。

握手时两手稍触即分,时间过短,好似在走过场,又像是对对方怀有戒意。而与他人握手时间过久,尤其是拉住异性或初次见面者的手长久不放,则显得有些虚情假意,甚至会有 “占便宜”之嫌。

4. 握手的禁忌

在公务活动中,握手虽然司空见惯,看似寻常,但是由于它可被用来传递多种信息,因此在行握手礼时应努力做到合乎规范,并避免违犯下述失礼的禁忌。

其一,不要用左手与他人握手。尤其是在与阿拉伯人、印度人打交道时要牢记此点,因为在他们看来左手是不洁的。

其二,不要在握手时争先恐后。握手时,应当遵守秩序,依次而行。特别要记住,与基督教信徒交往时,要避免两人握手时与另外两人相握的手形成交叉状。这种形状类似十字架,在基督教信徒眼中是很不吉利的。

其三,不要在握手时戴着手套。只有女士在交际场合戴着薄纱手套与人握手才是被允许的。

其四,不要在握手时戴着墨镜。只有患有眼疾或眼部有缺陷者方可例外。

其五,不要在握手时将另外一只手插在衣袋里。

其六,不要在握手时另外一只手依旧拿着东西而不肯放下。例如,仍然拿着香烟、报刊、公文包等。

其七,不要在握手时面无表情。切莫与人握手时不置一词,好像根本无视对方的存在,而纯粹是为了应付。

其八,不要在握手时长篇大论。切莫与人握手时点头哈腰,滥用热情,显得过分客套。过分的客套不会令对方感受到热情,而只会让对方不自在、不舒服。

其九,不要在握手时仅仅握住对方的手指尖。正确的做法,是要握住整个手掌。

其十,不要在握手时只递给对方一截冷冰冰的手指尖。这种握手方式在国外叫作“死鱼式握手”,被公认为失礼的做法。

其十一,不要在握手时把对方的手拉过来、推过去,或者上下左右抖个没完。还需谨记,切勿在握手后拉着对方的手长时间不放。

其十二,不要以肮脏不洁或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手与他人相握。

其十三,不要在与人握手之后立即揩拭自己的手掌。那么做好像与对方握一下手就会使自己受到“污染”似的。

其十四,不要拒绝与他人握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这么做。二、常见的其他会面礼节

在国内外交往中,除握手之外,以下会面礼节也颇为常见。

1. 点头礼

点头礼,又叫颔首礼,它所适用的情况主要有路遇熟人,在会场、剧院、歌厅、舞厅等不宜与人交谈之处,在同一场合碰上已多次见面者,遇上多人而又无法一一问候之时。

行点头礼时,一般应不戴帽子。具体做法是头部向下轻轻一点,同时面带笑容。届时不宜反复点头不止,点头的幅度不宜过大。

2. 举手礼

行举手礼的场合,与行点头礼的场合大致相似,它最适合向距离较远的熟人打招呼。

行举手礼的正确做法是,右臂向前方伸直,右手掌心向着对方,其他四指并齐、拇指叉开,轻轻向左右摆动一两下。不要将手上下摆动,也不要在手部摆动时用手背朝向对方。

3. 脱帽礼

戴着帽子的人,在进入他人居所,路遇熟人,与人交谈、握手或行其他会面礼,进入娱乐场所,升挂国旗,演奏国歌等一些情况下,应自觉主动地摘下自己的帽子,并置于适当之处,这就是所谓的脱帽礼。

女士在交际场合可以不脱帽子。

4. 注目礼

注目礼的具体做法是,起身立正,抬头挺胸,双手自然下垂或贴放于身体两侧,笑容庄重严肃,双目正视于被行礼对象,或随之缓缓移动。

在升国旗、游行检阅、剪彩揭幕、开业挂牌等情况下,适用注目礼。

行注目礼时,不可歪戴帽子、歪穿衣、东斜西靠、嬉皮笑脸、大声喧哗、打打闹闹。

5. 拱手礼

拱手礼,是中国民间传统的会面礼。而今它所适合的情况,主要包括过年时举行团拜活动,向长辈祝寿,向友人恭贺结婚、生子、晋升、乔迁,向亲朋好友表示无比感谢,以及与海外华人初次见面时表示久仰大名。

拱手礼的行礼方式,是起身站立,上身挺直,双手抱拳有节奏地晃动两三下。

6. 鞠躬礼

在国内,鞠躬礼主要适用于向他人表示感谢、领奖、讲演、演员谢幕或参加追悼会活动等。

行鞠躬礼时,应脱帽立正,双目凝视受礼者,然后上身弯腰前倾。男士双手应贴放于身体两侧裤线处,女士的双手则应下垂搭放在腹前。此刻身体下弯的幅度越大,所表示的敬重程度就越大。鞠躬的次数,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日本、韩国、朝鲜等国,鞠躬礼的运用十分广泛。

7. 合十礼

合十礼,亦称合掌礼,即双手十指相合为礼。其具体做法是,双掌十指在胸前相对合,手指并拢向上,掌尖与鼻尖基本持平,手掌向外侧倾斜,双腿立直站立,上身微欠低头。一般而论,行此礼时,合十的双手举得越高,越体现出对对方的尊重,但原则上不可高于额头。

在东南亚、南亚信奉佛教的国家以及中国的傣族聚居区,合十礼最为通用。

8. 拥抱礼

在西方,特别是欧美国家,拥抱礼是十分常见的见面礼与道别礼。在表示慰问、祝贺、欣喜时,拥抱礼也十分常用。

正规的拥抱礼,讲究两人正面面对站立,各自举起右臂,将右手搭在对方左肩后面;左臂下垂,左手扶住对方左腰后侧;首先各向对方左侧拥抱,然后各向对方右侧拥抱,最后再一次各向对方左侧拥抱,一共拥抱三次。

在中国,除某些少数民族外,拥抱礼不常采用。

9. 亲吻礼

亲吻礼,也是一种西方国家常用的会面礼。有时,它会与拥抱礼同时采用,即双方会面时既拥抱又亲吻。

行亲吻礼时,通常以自己的唇部接触对方的面部。但它忌讳发出亲吻的声音,而且不应将唾液弄到对方脸上。

在行礼时,双方关系不同,亲吻的部位也会有所不同。长辈吻晚辈,应当吻额头;晚辈吻长辈,应当吻下颌或面颊;同辈之间,同性应当贴面颊,异性应当吻面颊。接吻,即互相亲吻嘴唇,仅限于夫妻与恋人之间,而不宜滥用,更不宜当众进行。

10. 吻手礼

吻手礼,主要流行于欧洲国家。其具体做法是,男士行至已婚妇女面前,首先垂首立正致意,然后以右手或双手捧起女士的右手,俯首以自己微闭的嘴唇,去象征性地轻吻一下其手背或是手指。行吻手礼的地点,宜在室内为佳。

吻手礼的受礼者,只能是女性,而且应是已婚女性。被吻手者的手腕及其以上部位,是行礼时的禁区。

第四节 交谈

公务活动,大抵始自交谈。所谓交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所进行的对话。它是人们彼此之间交流思想情感、传递信息、进行交际、开展工作、建立友谊、增进了解的最为重要的一种形式。没有交谈,人与人要进行真正的沟通几乎是不可能的。

从总体上讲,交谈是人的知识、阅历、才智、教养和应变能力的综合体现。在中国古代,人们就讲究在公务活动中要对交往对象“听其言,观其行”。这是因为言为心声,只有通过交谈,交往对象彼此之间才能够了解对方,并且被对方了解。所以说,交谈在公务活动中的重要位置,是其他任何形式都难以替代的。

在语言、主题和方式三个方面,会面礼仪对交谈有着一系列详尽的规范。一、交谈的语言

在语言方面,交谈的总要求是:文明、礼貌、准确。语言是组织交谈的载体,交谈者对它理当高度重视,精心斟酌,这是不言而喻的。

1. 语言文明

作为有文化、有知识、有教养的现代人,在交谈中一定要使用文明优雅的语言。下述语言,绝对不宜在交谈之中采用。

一是粗话。有人为了显示自己为人粗犷,出言必粗。把爹妈叫“老头儿”、“老太太”,把女孩子叫“小妞”,把名人叫“大腕”,把吃饭叫“撮一顿”。讲这种话,是很失身份的。

二是脏话。讲脏话,即口带脏字,讲起话来骂骂咧咧,出口成“脏”。讲脏话的人,非但不文明,而且属于自我贬低,十分低级无聊。

三是黑话。黑话,即流行于黑社会的行话。讲黑话的人,往往自以为见过世面,可以此唬人,实际上却显得匪气十足,令人反感厌恶,难以与他人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沟通和交流。

四是荤话。荤话,即说话者时刻把绯闻、色情、男女关系之事挂在口头,说话“带色”,动辄“贩黄”。爱说荤话者,只不过证明自己品位不高,而且对交谈对象缺乏应有的尊重。

五是怪话。有些人说起话来怪里怪气,或讥讽嘲弄,或怨天尤人,或黑白颠倒,或耸人听闻,成心要以自己的谈吐之“怪”而令人刮目相看,一鸣惊人。这就是所谓说怪话。爱讲怪话的人,往往难以令人产生好感。

六是气话。气话,即说话时闹意气,泄私愤,图报复,发牢骚,指桑骂槐。在交谈中常说气话,不仅无助于沟通,而且还容易伤害人、得罪人。

2. 语言礼貌

在交谈中多使用礼貌用语,是博得他人好感与体谅的最为简单易行的做法。所谓礼貌用语,简称礼貌语,是指约定俗成的表示谦虚恭敬的专门用语。

例如,初次见面,要说“久仰”。许久不见,要说“久违”。客人到来,要说“光临”。等待客人,要说“恭候”。探望别人,要说“拜访”。起身作别,要说“告辞”。中途先走,要说“失陪”。请人勿送,要说“留步”。请人批评,要说“指教”。请人指点,要说“赐教”。请人帮助,要说“劳驾”。托人办事,要说“拜托”。麻烦别人,要说“打扰”。求人谅解,要说“包涵”。

在人际交往中,尤其有必要对下述五句礼貌用语经常加以运用,并且多多益善。

一是“您好”。“您好”,是一句问候的礼貌语。遇到相识者与不相识者,不论深入交谈,还是打个招呼,都应主动向对方先问一声“您好”。若对方先问候了自己,也要以此来回应。在有些地方,人们惯以“你吃饭了没有”、“最近在忙什么”、“身体怎么样”、“一向可好”来打招呼或问候他人,但它们都没有“您好”简洁通行。

二是“请”。“请”,是一句请托的礼貌语。在要求他人做某件事情时,居高临下、颐指气使不合适,低声下气、百般乞求也没有必要。在此情况下,多用上一个“请”字,就可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赢得主动,得到对方的照应。

三是“谢谢”。“谢谢”,是一句致谢的礼貌语。每逢获得理解、得到帮助、承蒙关照、接受服务、受到礼遇之时,都应当立即向对方道一声“谢谢”。这样做,既是真诚地感激对方,又是对对方的一种积极肯定。

四是“对不起”。“对不起”,是一句道歉的礼貌语。当打扰、妨碍、影响了别人,或是在公务活动中给他人造成不便,甚至给对方造成某种程度的损失、伤害时,务必要及时向对方说一声“对不起”。这将有助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并且有助于修复双方的关系。

五是“再见”。“再见”,是一句道别的礼貌语。在交谈结束、与人作别之际,道上一句“再见”,可以表达惜别之意与恭敬之心。

3. 语言准确

在交谈中,语言必须准确,否则不利于彼此各方之间的沟通。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发音准确。交谈之中,要求发音标准,其含义有三:其一,发音要标准。不能读错音、念错字,让人见笑或误会。其二,发音要清晰。要使人听得一清二楚,而不是口齿不清,含含糊糊。其三,音量过大会令人震耳欲聋,过小则让人听来费劲,都不大合适。

二是语速适中。语速,即讲话的速度。在讲话时,对语速应加以控制,使之保持匀速,快慢适中。交谈中,语速过快、过慢或忽快忽慢,都会影响效果。

三是语气谦和。交谈中,讲话的语气一定要平等待人,亲切谦和。不要端架子、摆派头,以上压下,以大欺小,官气十足,倚老卖老,盛气凌人,随便教训、指责别人。

四是内容简明。交谈时,应力求言简意赅,简单明白,节省时间,少讲废话。不要没话找话,短话长说,啰里啰唆,废话连篇,节外生枝,任意发挥,不着边际,让人听起来不明不白。烦言无要,要言不烦,是交谈中时刻应当牢记的重要一点。

五是少讲方言。交谈对象若非家人、乡亲,则最好不在交谈之中采用对方有可能听不懂的方言、土语。非要那么做,就是对对方不尊重。在多方交谈中,即便只有一个人听不懂,也不要采用方言、土语交谈,以免使其产生被排挤、冷落之感。

六是慎用外语。在普通性质的交谈中,应当讲中文,讲普通话。若无外宾在场,则最好慎用外语。与国人交谈时使用外语,不能证明自己水平高,反而有卖弄之嫌。二、交谈的主题

交谈的主题,又叫交谈的话题,它所指的是交谈的中心内容。一般而论,交谈的主题多少可以不定,但通常在某一特定时刻宜少不宜多,最好只有一个。唯有话题少而集中,才有助于交谈的顺利进行。话题过多、过散,将会使交谈者无所适从。

1. 宜选的主题

在交谈之中,以下五类具体的话题都是适宜选择的。

一是既定的主题。既定的主题,即交谈双方业已约定,或者其中某一方先期准备好的主题。例如,求人帮助、征求意见、传递信息、讨论问题、研究工作一类的交谈,往往都属于主题既定的交谈。选择这类主题,最好双方商定,至少也要得到对方的认可。它适用于正式交谈。

二是高雅的主题。高雅的主题,即内容文明、优雅,格调高尚、脱俗的话题。例如,文学、艺术、哲学、历史、考古、地理、建筑等,都属于高雅的主题。它适用于各类交谈,但要求面对知音,忌讳不懂装懂或班门弄斧。

三是轻松的主题。轻松的主题,即谈论起来令人轻松愉快、身心放松、饶有情趣、不觉劳累厌烦的话题。例如,文艺演出、流行时装、美容美发、体育比赛、电影电视、休闲娱乐、旅游观光、名胜古迹、风土人情、名人逸事、烹饪小吃、天气状况等。它适用于非正式交谈,允许各抒己见,任意发挥。

四是时尚的主题。时尚的主题,即以此时、此刻、此地正在流行的事物作为谈论的中心。此类话题适合于各种交谈,但其变化较快,所以在把握上有一定难度。

五是擅长的主题。擅长的主题,指的交谈双方,尤其是交谈对象有研究、有兴趣、有可谈之处的主题。须知:话题选择之道,在于应以交谈对象为中心。例如,与医生交谈,宜谈健身祛病;与学者交谈,宜谈治学之道;与作家交谈,宜谈文学创作等。它适用于各种交谈,但忌讳以己之长对人之短,否则“话不投机半句多”。因为交谈是意在交流的谈话,故不可只有一家之言,而难以形成交流。

2. 忌谈的主题

在各种交谈之中,有下列几类具体的主题理应忌谈。

一是个人隐私。个人隐私,即个人不希望他人了解之事。在交谈中,若双方是初交,则有关对方年龄、收入、婚恋、家庭、健康、经历等一类涉及个人隐私的主题,切勿加以谈论。

二是捉弄对方。在交谈中,切不可对交谈对象尖酸刻薄,油腔滑调,乱开玩笑,口出无忌,要么挖苦对方所短,要么调侃取笑对方,成心要让对方出丑,或是下不了台。俗话说:“伤人之言,重于刀枪剑戟。”以此类捉弄人的主题为中心展开交谈,定将损害双方的关系。

三是非议旁人。有人偏好在交谈之中传播闲言碎语,制造是非,无中生有,造谣生事,非议其他不在场的人士。其实,人们都知道“来说是非者,必是是非人”。非议旁人,不证明自己待人诚恳,反倒证明自己少调失教,是拨弄是非之人。

四是倾向错误。在谈话之中,倾向错误的主题,例如,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生活堕落、思想反动、政治错误、违法乱纪之类的主题,亦应避免。

五是令人反感。有时,在交谈中因为不慎,会谈及一些令交谈对象感到伤感、不快的话题,以及对方不感兴趣的话题,这就是所谓令人反感的主题。若这种情况不幸出现,应立即转移话题,必要时要向对方道歉,千万不要没有眼色,将错就错,一意孤行。这类话题,常见的有凶杀、惨案、灾祸、疾病、死亡、挫折、失败等。三、交谈的方式

进行交谈,还要注意具体方式。在此有以下一些技巧可以运用。

1. 双向共感

交谈,究其实质乃一种合作,因此在交谈中,切不可一味宣泄个人的情感,而不去考虑交谈对象的反应。

行政礼仪规定,在交谈中应遵循“双向共感”规则。这一规则具有两重含义:

一是双向。它要求人们在交谈中,要注意双向交流,并且在可能的前提下,要尽量使交谈围绕交谈对象进行,无论如何都不要妄自尊大,忽略对方的存在。

二是共感。它要求在交谈中谈论的中心内容,应使彼此各方共同感兴趣,并能够愉快地接受,积极地参与;不能只顾自己,而不看对方的反应。遵守这条规则,是使交谈取得成功的关键。

2. 神态专注

在交谈中,各方都希望自己的见解为对方所接受,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说”的一方并不难,往往难就难在“听”的一方。古人曾就此有感而发:“愚者善说,智者善听。”“听”的一方在交谈中若能够表现得神态专注,就是对“说”的一方的最大尊重。要做到这一点,应重视如下三点:

一是表情认真。在倾听时,要目视对方,全神贯注,聚精会神。不要用心不专,明显地走神。

二是动作配合。当对方观点高人一筹,为自己所接受,或与自己不谋而合时,应以微笑、点头等动作表示支持、肯定,或暗示自己与之“心有灵犀一点通”。

三是语言合作。在对方“说”的过程中,不妨以“嗯”声或“是”字,表示自己在认真倾听。在对方需要理解、支持时,应以“对”、“没错”、“真是这么一回事”、“我有同感”,加以呼应。必要时,还应在自己讲话时,适当引述对方刚刚所发表的见解,或者直接向对方请教高见。这些方法都是在以语言同对方进行合作。

3. 措辞委婉

在交谈中,不应直接陈述令对方不快、反感之事,更不能因此伤害其自尊心。必要时,在说法上应当力求含蓄、婉转、动听,并留有余地,善解人意,这就是所谓的措辞委婉。

例如,在用餐时要去洗手间,不宜直接说“我去方便一下”,而应说“我需要出去一下”,“出去有点事”,或者“出去打个电话”。若来访者停留时间过长,从而影响本人,需要请其离开,不宜直接说“你该走了”,“你待得太久了”,而应当说“我不再占用你的宝贵时间了”等。这些均属委婉语的具体运用。

在交谈中,运用委婉语可采用以下方式:其一,旁敲侧击。其二,比喻暗示。其三,间接提示。其四,先肯定,再否定。其五,多用设问句,不随便使用祈使句。其六,表达上留有余地。

4. 礼让对方

在交谈之中,务必要争取以对方为中心,处处礼让对方、尊重对方,尤其是要避免出现以下几种失礼于人的情况。

一是不始终独白。既然交谈讲究双向沟通,那么在交谈中就要目中有人,礼让他人,要多给对方发言的机会,让大家都有交流的机会。不要一人独白,侃侃而谈,“独霸天下”,只管自己尽兴,而始终不给他人张嘴的机会。

二是不导致冷场。不能在交谈中走向另一个反面,即从头到尾保持沉默,不置一词,从而使交谈变相冷场,破坏现场的气氛。不论交谈的主题与自己是否有关,自己是否有兴趣,都应热情投入,积极合作。万一交谈中因他人之故冷场“暂停”,切勿“闭嘴”不理,而应努力“救场”。可转移旧话题,引出新话题,使交谈“畅行无阻”。

三是不随意插嘴。出于对他人的尊重,在他人讲话时,尽量不要在中途予以打断,突如其来、不经允许地插上一嘴。这种做法不仅干扰了对方的思绪,破坏了交谈的效果,而且会给人以自以为是、喧宾夺主之感。确需发表个人意见或进行补充时,应待对方把话讲完,或是在对方首肯后再讲。不过,插话次数不宜多,时间不宜长,对陌生人的交谈则绝对不允许打断或插话。

四是不与人抬杠。抬杠,是指喜爱与人争辩,喜爱固执己见,喜爱强词夺理。在一般性的交谈中,应允许各抒己见,言论自由,不作结论,重在集思广益,活跃气氛,取长补短。若以“杠头”自诩,自以为一贯正确,无理辩三分,得理不让人,非要争个面红耳赤、你死我活,大伤和气,则显然有悖交谈主旨。

五是不否定他人。在交谈之中,要善于聆听他人的意见。若对方所述无伤大雅,无关大是大非,一般不宜当面否定,让对方下不了台。行政礼仪有一条重要的原则,叫作“不得纠正”。它的含义是:对交往对象的所作所为,应当求大同、存小异。若其无关宏旨,不触犯法律,不违反道德,没有辱没国格人格,不涉及生命安全,一般没有必要判断其是非曲直,更没有必要当面对其加以否定。在交谈中不去任意否定对方的见解,就是该原则的具体运用。

5. 适可而止

与其他形式的社交活动一样,交谈也必定受制于时间。虽然说亲朋好友之间的交谈往往“酒逢知己千杯少”,但是实际上它仍需要见好就收,适可而止。这样做不仅可使下次交谈还有话可说,而且还会使每次交谈都令人回味无穷。

普通场合的小规模交谈,以半小时以内结束为宜,最长不要超过一个小时。交谈的时间过久,交谈所包含的信息与情趣难免会被“稀释”。

在交谈中一个人的每次发言,最好不要长于三分钟,至多不要长于五分钟。

令交谈适可而止,主要有四点好处:第一,可以为大家节省时间,以免耽误正事。第二,可以使每名参加者都有机会发言,以示平等。第三,可以使大家的发言提炼其精华,少讲废话。第四,可以使大家对交谈意犹未尽,保持美好的印象。

凡此种种,说明交谈适可而止不仅必要,而且必须付诸行动。

第五节 举止

在公务活动中,人们的举止往往备受其交往对象的关注。举止行为,亦称举止动作,简称举止或动作,一般是指在外观上可被觉察的人体的具体姿态、动作或者活动。在实践中,不论工作还是生活,一个人总有一系列的举止行为呈现在他人的面前。

根据现代传播学理论,人们的举止行为,事实上可被视为一种表里如一的无声语言。它对于了解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把握其真实品行,较之于口头语言通常更具有准确性与可靠性。

个人举止,在公务活动中不但可以传递一定的信息,而且有助于交往双方的双向沟通。具体而言,个人举止在公务活动中所发挥的沟通作用表现为如下四个方面:

首先,有所表达。有时,直言不讳会使交往双方都十分尴尬。此时若能以举止行为表达口头难以表述的信息,则既可传递该信息,又可令双方免于受窘。

其次,适度辅助。倘若能够在进行口头陈述时采用与其相称的举止行为,则可对口头陈述起到一定的辅助与强化作用。如果真正做到了此种“言行一致”,往往会令口头陈述效果更佳。

再次,用以替代。在交际应酬中,经常会出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情景。当人们感到难以言说之际,以举止行为代替语言,亦可与他人直接进行沟通或交流。

最后,进行调节。人们在交际中,有时必须对他人的言谈话语、举止行为作出反应,或积极呼应,或热情配合,或不置可否,或漠然视之,或暗示对方适可而止。以举止行为传递种种暗示,可以起到调节双边关系的作用。

在公务活动中,人们应对个人的举止行为有所规范。具体而言,即要求人们必须自觉地做到举止文明、举止优雅、举止敬人、举止有度。一、举止文明

作为一名现代人,举止文明是对其举止行为的最基本要求。具体而言,举止文明就是要求举止行为不仅要显示出自己的良好教养,而且还应当显示出自己的稳重与成熟。

1. 体现教养

行政人员个人的举止行为,理应显示出其具有的良好教养。在任何情况下,一个有教养的人都会对自己的举止多加检点,对一些细节倍加重视。因为内在美有赖于外在美的表现,一个人的教养和基本素质往往体现在其举止的具体细节中。具体而言,要想通过自己的举止行为展示个人所具备的良好教养,关键是在公务活动中不宜做出某些在社会上被公认为缺乏教养的举止行为。

例如,在外人面前修饰个人仪表,就被公认为一种令人作呕的表现。此外,在公共场合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或者肆无忌惮、不厌其烦地用手指去抠鼻孔、掏耳朵、剔牙缝,或者擤鼻涕、清嗓子,都毫无文明礼貌可言。

再如,在外人面前整理个人服饰,亦被认为是少调失教的举动。在公务活动中,不允许在大庭广众之下拉领带、解扣子、卷袖子、提裤子、脱鞋子、拽袜子,更不允许当众整理自己的内衣。

2. 表现稳重

除了要杜绝上述缺乏教养的行为外,行政人员的举止还应该显示出自己的稳重与成熟,这不仅可以说明自己阅历丰富,而且可以显示自己教养甚佳、处事有方。因此,在公务活动中应努力做到稳健沉着、不温不火、有条不紊、泰然自若。

要使自己的举止行为显得稳重成熟,就要使自己的举止四平八稳,力戒毛手毛脚。例如,在与别人交谈时切莫手舞足蹈,或者对对方指手画脚。在公共场所行进或就座时应力求悄然无声,而不宜发出噪声影响他人。在他人的办公室或居所停留期间,未经主人允许,千万不要为了满足个人的好奇心而任意翻动他人的物品。

要使自己的举止行为显得稳重成熟,还要努力使自己的举止不急不躁,切忌风风火火。在室外走动时,一般应保持正常速度,不宜快步疾走,或者狂奔而去。前去拜访他人时,应首先敲门或者按响门铃,获得许可后方可入内。千万不能直接推门而入,也不能用拳擂门或是用脚踢门。与他人通电话时,一般应由地位较高者首先终止通话,在对方终止通话前就抢先挂上电话则是十分失礼的。二、举止优雅

作为一种较高层次上的要求,人们的举止应该力求优雅,即既要高雅脱俗,又要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一般来讲,举止优雅就是要求一个人的举止动作美观、雅致、自然、大方,能够给人以赏心悦目的感觉。在公务活动中,应当力争使自己的举止行为符合这一要求。

1. 美观

所谓举止美观,换言之,就是一个人的举止动作漂亮好看,能够给人以美感。要想做到举止美观,就要对自己的动作有所要求、有所约束,就要认真学习、反复训练,并遵守有关规则。

就操作技巧而论,举止文明与举止美观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一种不文明的举止绝对不会美观,而一种美观的举止则绝对是文明的。但是,此二者并不处在同一层次上。客观地说,举止美观是比举止文明更高层次的要求。

例如,在就座于他人对面时,一位有教养的女士自然知道不宜将自己的双腿叉开。穿裙子时,此点尤为重要。实际上,它仅属于举止文明层面上的要求。如果想要达到举止美观,通常还有一些更高层面的要求,例如,采用“双脚前后式”、“双腿交错式”、“双腿斜放式”或“双腿叠放式”,方可使女性的坐姿与雅致挂钩。

2. 大方

所谓举止大方,就是要求人们在举止上要显得洒脱大方、不卑不亢,不得忸怩作态、拘束怯场,以免给交往对象以缺乏自信、不够开放、眼界不高、怯于交际的感觉。

举例而言,当直接面对他人时,不论对方是熟人还是生人,是同性还是异性,都要正视对方,以示对对方的重视。当对方向我方人员打招呼或介绍其见解时,尤需如此。否则就会给人以过于害羞、小家子气的感觉,有时甚至会给人以目中无人或心怀鬼胎之感。

3. 自然

在力求举止美观、大方的同时,应注意防止矫枉过正。倘若一个人的举止行为给人以勉强、局促、呆板、虚假、做作之感,便谈不上举止行为的真正美观、大方。

所谓举止自然,关键是要求人们在追求举止行为美观、大方的同时,应当力求“顺理成章”或“水到渠成”。具体来讲,以下三点必须予以注意。

一是避免程式化。优雅的举止当然有一定的规则可循。但在讲求有关规则时,需强调表里如一,防止出现只讲究外表而不重视内涵的倾向,致使举止行为勉强、做作、敷衍了事。

二是防止脸谱化。对同一种举止动作,在不同的场合中与不同的对象面前,往往会有一些不同的具体要求。因此不应令自己的个人举止总是墨守成规,甚至僵化不变。

三是力戒戏剧化。可以说,任何一种举止行为,都会被赋予一定的思想感情。不过人们日常的举止行为,往往“平平淡淡才是真”,所以没有必要使自己平时的举止行为过于戏剧化,不宜令其矫揉造作、虚张声势、华而不实。三、举止敬人

一个人的举止,通常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展现出其对待他人的基本态度和看法。在公务活动中,对这个问题绝对不能忽略。

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应诚心诚意地通过自己的举止行为来向交往对象表达敬重之意,此即所谓的举止敬人。具体而言,举止敬人的基本要求有以下两个具体方面。

1. 表达重视

平时,行政人员应以举止来表达对其交往对象的重视。不论什么时候,都不允许因自己的举止行为而给人以忽视对方、目中无人之感。

例如,接待外国友人时,应为身为客人的外方人士引导带路,并且在通过房门时为之开门或者关门。在与外方人士交谈时,不可东张西望、查看手机、摆弄手指,或者抱臂端肩,如此种种表现,均会在无形之中使对方产生被冷落、被忽视之感。此外,斜视对方或盯视对方,也是极为不妥的。

2. 展现敬意

平时,行政人员应以个人举止来展现对其交往对象的敬意。不论什么时候,举止行为都不能傲慢无礼,以致失礼于人。

例如,在就座于大庭广众之前时,切莫当众高翘“二郎腿”,尤其是不可以自己的脚尖指向他人,或者脚尖晃动不止。

在公众场合,礼敬他人的最佳坐姿应当是规规矩矩地正襟危坐。至少在就座时,应使自己侧身与对方相向,并切莫使自己的上身仰身斜靠在椅背上,双腿放肆地向前方直伸过去,或者将自己的脑袋反反复复地晃动不止。四、举止有度

每一个有教养的人,都会使自己在正式场合的一切举止行为表现得适时、适事、适宜、适度,即使之合乎常规,符合身份,适应对象,并且配合场合,此即所谓举止有度。举止有度中的“度”,实际上就是有关人们举止行为的基本规矩。适应这个“度”,即可称为举止得体。达不到或者超越了这个“度”,则为举止犯规。

在公务活动中,举止行为方面所应恪守的这个“度”,主要体现在下列两个方面。

1. 普遍性的“度”

普遍性的“度”,又称共性的“度”,它是指在国际社会中通行的有关人们举止行为的普遍性规则。在公务活动中,人们对其不仅要了解得一清二楚,而且还必须认真地予以遵守。

例如,虽说在站立或就座时男女老幼有所不同,但世界各国均要求成年人:“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不仅如此,在许多国家,有关“站相”或“坐相”的规范,往往还都颇为一致。

又如,在现代文明社会里,“蹲”的姿势仅仅在其作为临时姿势或用于非正式场合时才会得到认可。若是在正式场合,或者在众目睽睽之下长时间地采用“蹲”姿,则必定会令人侧目。

再如,在通过他人居所的门槛时,尤其是在通过宗教场所的门槛时,人们普遍认可的正确方式,应当是一跨而过。倘若驻足其上,或者有意对其践踏,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地方恐怕都不会被人接受。

2. 特殊性的“度”

特殊性的“度”,亦称为个性的“度”。它所指的是仅仅在个别国家、地区或民族方才适用的有关人们举止行为的特殊性规则。因其适用地域或国家较为狭窄,在国际交往中未必畅行无阻。不过考虑到“入乡随俗”与“客随主便”的需要,人们仍需对其有所了解,以便在必要时予以遵守。

遵守特殊性的“度”的前提,一是应无损于我方人员的国格、人格;二是应保证我方人员的生命安全;三是应绝对有此必要。

例如,世界各国的会面礼节往往大相径庭。除了握手在绝大多数国家普遍适用之外,一些国家所独有的会面礼节在别的国家便难以被接受。中国人传统的“拱手礼”,难以走出自己的国门。而西方国家的“吻手礼”,在中国也鲜有采用。至于仅仅适用于某些地区、某些民族的“吐舌礼”,即与来宾相见时主人用力吐出自己的舌头以示“心如舌红,待人以诚”,则更是为绝大多数世人闻所未闻,并难以推广。

第六节 仪表

英国文豪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一个人平日的修饰,就是其个人教养最为形象的写照。在国际社会上,莎翁的此番高论早已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

仪表,即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在任何情况下,人们对自身的穿着打扮都必须高度重视,并一丝不苟,这是赢得交往对象好感与尊重的重要条件。换言之,在公务活动中注意穿着打扮,实际上体现着人们的自尊自爱。

不仅如此,在公务活动中,人们往往将是否注重自身的穿着打扮与是否尊重交往对象直接挂钩。人们普遍认为:一个人穿着得体、打扮到位,直接表示着他对自己的交往对象的好感与尊重。反之,则会被理解为对自己的交往对象漠视冷淡,或是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敷衍了事、漫不经心。

具体来讲,个人仪表涉及衣着、饰物、化妆、发型等方面。在这一系列具体问题上,行政人员均应面面俱到,遵守成规。从宏观上来看,在遵守有关具体规定的同时,在个人仪表方面有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规则必须予以遵守。一、符合身份

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具有一种特定的身份。例如,长辈与晚辈、上级与下级、客人与主人、百姓与官员等。通常,人们的身份都是相对而言的,它往往会随着时间、背景、场合或具体关系的推移演变而有所变化。举例而言,一个人在下级面前是上级,可是到了上级面前则又成为下级。在自己的国家里,人们自然是主人,但一旦到了其他国家,显然又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外宾。除此之外,每个人往往还会同时身兼数种角色:在父母面前是孩子,在孩子面前是长辈;在外人面前可能是异性、朋友,在家人面前则可能是丈夫或妻子,抑或兄弟姐妹……

正因为如此,在公务活动中,人们不仅要善于明确此时此刻自身的实际角色,为此而进行必要的心理调整或转换,而且还应令自己的穿着打扮符合自己特定的角色。通常情况下,在公务活动中,需要从宾主关系、社会地位和交往程度三个方面对自己的身份进行定位,从而确定自身穿着打扮的基本风格。

1. 宾主关系

宾主关系,即公务活动中主人与客人的关系,此种关系往往在外事活动、日常拜访、公务接待等时刻体现得最为明显。不论充当主人还是客人,穿着打扮均有规可循。

一是主人的打扮。充当主人时,人们的穿着打扮要以高雅大方为基本特色。与此同时,还应注意使自己的服饰较为正式,适当地突出自身的特征。这既符合国际惯例,表达了对客人的重视与尊敬,也体现了主人的自尊自爱。

二是客人的打扮。充当客人时,人们的穿着打扮则应注意如下三点。

其一,牢记入乡随俗,即切勿使自己的穿着打扮触犯主人的禁忌。

其二,谨防喧宾夺主,即不要有意无意过分地突出自己。

其三,尽量中规中矩,即应使自己的穿着打扮“照章办事”。

2. 社会地位

在公务活动中,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应当与自身的社会地位相符合。对于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地域、不同职业的人来讲,穿着打扮的规范不尽相同。总体来讲,要突出大方、简约和特色。

一是大方。仪表大方,主要是要求人们的穿着打扮切忌轻浮与随便。人们的穿着打扮若是过于轻浮,例如,在工作中着装过于裸露、过于短小、过于紧身、过于透明、过于鲜艳,则往往会有损其所代表的国家、民族、地方或单位的形象。人们的穿着打扮若过于随便,则又极有可能给交往对象留下目中无人的不良印象。

二是简约。现代社会是一个崇尚简约自然的社会,因此人们的穿着打扮应力求做到简单而实用,力戒烦琐与浮躁,避免过度前卫。简约的穿着打扮,不仅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行动方便,又不会显得过于招摇,非常有利于赢得交往对象的信任。而过于新潮、怪诞、另类的穿着打扮,容易给交往对方造成不稳重、不成熟甚至不可信任的印象,应尽量避免。当然,某些行业的人士对仪表有着一些特殊要求,如演艺界人士等,则不在此列。

三是特色。在个人仪表修饰中突出自身特色,俗话说“干什么就要像什么”,就是使个人仪表符合特定的社会地位。例如,警察、医生、邮递员、消防员、宾馆保洁员、餐厅服务员等均应在工作时间穿着相应的制服并佩戴工作卡,而建筑工人、电器维修工人等则应在工作时间穿戴安全帽、绝缘胶鞋等相应的防护工具。

3. 交往程度

公务活动中的身份确定,亦与双方的交往程度有关。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要根据双方的亲密程度来修饰自身的仪容,既不能失敬与人,又不能太见外。总体来讲,与交往对象的关系越亲密,对仪表修饰的要求越“不拘于俗”。

一是一般人际关系时的仪表要求。在与陌生人交往、或在较为正式的场合,应当尤其注意自身仪表的修饰,突出对交往对象的重视与尊敬。例如,参加面试时,应当慎重选择服饰并酌情化淡妆。

二是亲密关系时的仪表要求。在关系亲密的人面前,对自身仪表的修饰则不必拘泥于礼俗。只要是在双方认可的范围内,可以尽量做到简单、方便、舒适。例如,与“闺蜜”相约逛街则不必专门花几个小时化妆和做发型,与女友相约看电影也不必西装革履再夹上公文包。当然,这不是说在亲密关系中不必注重自身仪表,只是根据交往程度的不同,在仪表修饰方面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二、区分场合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人往往不重视依据自身所处具体场合的不同来变更自己的穿着打扮。举例而言,什么时候需要更换自己的服装呢?某些人的回答不是“衣服脏了”,就是“天气变了”,他们很少会想到着装应随场合的不同而加以变化。在公务活动中,此点却是人人应该知道的常识。

一个人的穿着打扮,一定要与自己所处的具体场合相适应。在不同场合中,应依照不同的惯例使自己的穿着打扮有所变化。在常规情况下,公务活动中所遇到的具体场合有公务场合、社交场合与休闲场合。在这三类不同的场合中,人们的穿着打扮应有所区别。

1. 公务场合

所谓公务场合,通常是指人们在正常的上班时间内所置身的工作地点。在公务场合中,穿着打扮的基本要求是正统、端庄、保守。说到底,这些基本要求都是为了确保“上班族要像上班族”、“公务员要像公务员”,都是强调其在工作时的穿着打扮一定要中规中矩。

具体而言,在公务场合中,人们的着装宜为制服、西装、套裙,或者长袖衬衫配以长裤、长裙。至于各式各样的时装、便装,尤其是标新立异的前卫服装,或过于自由散漫的家居装、运动装、牛仔装等,则一律不适宜。下述三点,亦须注意。

一是饰物以少为佳。行政人员此时甚至没有必要选用饰物。若选用饰物过多,或是选用的饰物过于高档,都是不恰当的。

二是适度进行化妆。有时,女士可以化妆,但是必须以自然为基本要求。此即所谓“化妆上岗,淡妆上岗”。应当强调的是,公务场合女士的妆容一定要力戒浓妆艳抹,否则就会显得不伦不类。

三是美发亦有限制。一般来讲,公务场合不提倡染彩发,亦不允许行政人员选择怪异发型。除此两点要求之外,对头发的长度亦有约定俗成的讲究。在肯定男女有别的同时,要求头发不宜过长或过短。

2. 社交场合

所谓社交场合,大都是指人们在上班之余的时间里所置身的公共性交际地点。根据这一解释,聚会、宴会、拜会、舞会、音乐会等,都是典型的社交场合。按照国际社会的普遍看法,社交活动意在结识新朋友、联络老朋友。社交的主旨,是“信息的交流与传递”。社交不仅直接有益于个人人际关系的拓展,而且间接地有助于个人的工作。因此,对社交场合的仪表修饰应当多加重视。

在社交场合中,对人们穿着打扮的基本要求是时尚、典雅、个性,即要求其服饰与时俱进、文明雅致、与众不同。

具体而言,在社交场合中,人们的着装以时装、礼服、民族服装以及个人制作的服装为主要选择。遇到要求身着礼服的场合,男士可以穿深色中山装,女士可以穿单色旗袍。以上两种中式“国服”以及作为后起之秀的唐装,业已成为为世人所认可的中式礼服。通常认为,在社交场合不宜身着过于正式的制服或过于随意的便装。若非军界、警界聚会,身着军服、警服则尤为不妥。与此同时,下列三点亦不可忽略。

一是酌情佩戴饰物。在社交场合中,大家可以酌情佩戴一些饰物。用于社交场合佩戴的饰物,一般讲究档次高、款式新、做工精。那些过于低档、过于落伍或做工过于粗糙的饰物,最好不要佩戴。

二是女性必须化妆。在社交场合中,女士通常必须化妆。其化妆的浓淡,则应与其所处场合相协调。女性若在社交场合不化妆,通常会被视为失礼之举。

三是精心修饰头发。在社交场合中,人们对自己的头发应进行精心的修饰。只要与自己的实际身份相符,人们对于头发的长短、染色与否以及选择何种发型,均可自行定夺。

3. 休闲场合

所谓休闲场合,一般是指人们在闲暇时间内一人独处,或者独自活动于公共场所。较为典型的休闲场合,主要有居家、健身、逛街等。在休闲场合中,对人们穿着打扮的基本要求是舒适、自然、方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休闲场合被视为非正式场合,与公务场合、社交场合等正式场合自然有所区别。

在休闲场合中,人们的着装以家居装、运动装、牛仔装等为宜。选择T恤、短裤、旅游鞋也未尝不可。不过,在休闲场合中切莫选择制服、套装、套裙、时装、礼服等各式适用于正式场合的服装,否则就会显得煞有介事,与休闲场合不甚协调。对下述三点,应予以关注。

一是通常不戴饰物。在休闲场合中,一般没有必要佩戴饰物。即便佩戴,也没有必要披金戴银、环佩叮当、招摇过市,惹人注意。

二是化妆允许自便。女士在休闲场合中对于自己是否化妆的问题可以自便。不过在绝大多数的休闲场合中,化妆往往是没有必要的。

三是美发限制甚少。在休闲场合中,人们的头发只要干净、整洁即可,而无其他任何的限制。三、遵守常规

公务活动,通常是最讲究规矩的。对个人修饰的一些常规,人们必须认真地遵守,以体现出自身的良好素质,令交往对象刮目相看。

具体而言,人们在穿着打扮方面所需遵守的常规主要包括专业规范、内部规范与社会规范三项。对这三项规范必须兼顾,不得偏废。

1. 专业规范

专业规范,实际上就是指有关穿着打扮的技巧与方法。有道是“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一个人如果对穿着打扮的专业规范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其穿着打扮又如何能够做到得体呢?

例如,男士在穿西装套装时必须遵守“三色法则”这一专业规范,即不得令自己全身上下的色彩多于三种颜色。如果忽略了此项专业规范,即使身上穿的西装套装再高档,也难以体现出自身的风采,甚至会贻笑大方。

又如,女士在戴两件以上的饰物时必须遵守“质色相同法则”,即务必要令自己所戴的各件饰物质地相同,色彩相同。若其质地难以相同,也要确保其色彩相同。唯其如此,所佩戴的各件饰物才会彼此协调、相得益彰。如果它们质地不同,或者色彩相去甚远、反差过大,则会显得粗俗低档。

再如,女士在非正式场合穿露趾凉鞋时,通常不宜穿袜子;而若是在正式场合,则穿露趾、露跟的凉鞋亦为不妥。

2. 内部规范

内部规范,在此是指所在单位内部的、有关穿着打扮的具体规范,尤其是有关的明文规定。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对此必须无条件地加以遵守。这样做,实际上可以反映出个人良好的业务素质,同时也会使人感觉到其所属的单位管理有方,令行禁止。

具体来看,有关人们穿着打扮的内部规范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一是穿着打扮的基本要求。对人们穿着打扮的基本要求,即具体要求其应当如何去做。例如,许多外事单位均要求其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选择正装。还有一些部门,则对工作人员的着装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男性应穿深色西装套装,女性应穿素色西式套裙等。

二是穿着打扮的主要禁令。对人们仪表修饰的主要禁令,即明确规定其在进行个人修饰时不可以怎样做。例如,一些机关禁止其男性员工蓄留长发,其具体要求是:男士应前发不覆额、侧发不掩耳、后发不及领。此外,有的部门还规定:若无特殊的宗教信仰或民族习惯,则男性员工不宜蓄须。

3. 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此处指的是社会上对人们仪表修饰约定俗成的看法或惯例。任何人都是社会的一员,都难以脱离社会独往独来。因此,人们应对有关穿着打扮的社会规范予以高度重视。

有关人们穿着打扮的社会规范,通常可以具体划分为如下两类:

一是国内社会的规范。国内社会规范的主要适用范围为本国国内。例如,在中国,社会上对人们的仪表修饰都要求朴实无华、典雅含蓄。

二是国际社会的规范。国际社会规范,顾名思义,自然以国际社会为其适用范围。例如,出席宴会或观看正式演出时,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是要求出席者身着正规的礼服。在中国,以前并无此种做法。

对上述两类社会规范,大家均应严格遵守。当前者与后者偶尔出现矛盾时,通常应当优先考虑后者,因为后者乃属国际惯例。

第二章 聚会的礼仪

聚会,准确而言,是指人们为了一定的目的,或是为了从事某种活动而聚集会合在某一地方。实际上,聚会就是人们所进行的集体活动。目前,最常见的聚会形式有会议、仪式、拜访、运动等。有的聚会,往往是为了处理公共事务而举行的,故可称为公务聚会。另外一些聚会,则纯属私人性质的聚会,所以可以把它们称为私人聚会。所有的聚会,都可以被二者包括。参与聚会时,需遵守必要的礼仪规范。这些礼仪规范,就是聚会礼仪。

第一节 会议

会议,又称集会、开会,它通常是指将人们召集在一起,对某些问题进行研究、讨论、说明的一种社会活动的常规形式。在处理日常性行政事务时,各级行政部门往往召集各种会议,因而行政人员平时必须经常面对各式各样的会议。

不论召集、组织会议,还是参加会议、为会议服务,行政人员都有一些基本守则必须遵守。此类与会议相关的守则,就是所谓的会议礼仪。它的核心内容有会务性工作、会议的座次、会风的端正三项。一、会务性工作

一次会议能否取得圆满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具体的组织工作进行得如何。凡正规的会议,均需进行缜密而细致的组织工作。具体而言,会议的组织工作在会议进行前、进行时与进行后又各有不同的要求。凡此种种,均可称为会务工作。负责会务工作的行政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遵守常规、讲究礼仪、明察秋毫、细致入微,从而做到有备无患。

1. 会议之前

在会议的种种组织工作中,以会前的组织工作最为关键,它的具体质量直接关系到会议的成败。会前的组织工作大体上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主题的确定。举行任何会议,皆应首先确定主题。会议的主题,通常是指某一次具体会议所应解决的核心问题及其指导思想。它不但往往直接在会议的具体名称上会有所体现,而且一般还被视为用以确定会议的具体内容、形式、议程、任务、目标、期限、场地、人员、规模、档次的重要的先决性条件。

二是通知的拟发。按常规,举行正式会议均应提前向与会者下发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在此指的是由会议的主办单位发给所有与会单位或全体与会者的书面文件。行政人员主要应做好下述两件事情。

其一,拟好通知。会议通知一般应由标题、主题、会期、出席对象、报到时间、报到地点以及与会要求七项要点组成。拟写通知时,应保证其完整、准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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