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习俗(下)(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6 02:36:11

点击下载

作者:邢春如,李穆南,竭宝峰,刘心莲

出版社:辽海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婚育习俗(下)

婚育习俗(下)试读:

编写说明

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中华文明是世界上最悠久的文明之一。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近5000年之久,从公元前841年开始,有文献可考的编年史从未间断,至今已近3000年,这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是绝无仅有的。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中国的历史始终传承有序,从未中断。

中国人的文化是崇尚和平的文化,奉行中庸的理想人格。在多种文化相汇时,善于融合,不偏颇、不怨尤,尚调和、主平衡,使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中国文化如百川之海,浩淼无垠。《中国文化知识大观园》叙述中国从史前到现在的国土开辟、民族形成、社会进化、经济文化发展、政治演变的不平凡的历程。

为了全面展现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本书用了近1200万字、4卷136分册的洋洋篇幅来记述。

一、政治历史卷:分为历代帝王、王朝更替、历代名臣、权臣末路、宫廷政治、后宫政治、政治事件、千古奇案、历史典籍、中外关系、历代律令、历代官制、历代宦官、历代状元、历史掌故、历史之谜等32分册来阐述政治斗争的复杂性并揭示古代历史长河角落中最为隐秘的部分。

二、文学艺术卷:分为神话传说、历代诗歌、历代词赋、历代小说、历代散文、文学名著、文学名家、民间文学、书法与篆刻艺术、绘画艺术、建筑艺术、雕塑艺术、音乐艺术、舞蹈艺术、戏曲艺术、民间艺术、工艺美术、艺坛典故等36分册来展现中国文学形式的丰富多彩与辉煌成就,描绘古代绚烂多彩的艺术殿堂。

三、科技军事卷:分为古代生物与医学、古代数学与物理学、古代天文历法、古代地理与农学、古代化学、古代发明与发现、历代科技、科学名家、军事统帅、兵书通览、著名战役、军事思想、军事制度、军事谋略、军事工程、军事间谍等32分册来展示古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巨大成就,演绎古代军事文化的发展和军事斗争的残酷。

四、社会民俗卷:分为商业贸易、社会经济、农业制度、古代教育、古代民族史、思想文化、千秋教化、典章制度、传统节日、婚育习俗、服饰文化、饮食文化、信仰文化、诞辰与丧葬习俗、民居民俗、游艺文化、中华武术、风水与巫术等36分册来解读古代社会生活的形成、演变与发展过程,表现古代人民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

为了摒弃传统历史教科书条条框框式的说教,增加直观性、可读性、趣味性,本丛书分门别类采用辞条的形式,并辅之以大量丰富、精美的插图,以立体的方式再现中国文化的宏伟历史画卷。

由于丛书篇幅宏大、编写时间又较为仓促,书中难免存在各种疏虞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悉心指正。本书编委会

三、婚姻陋俗

纳妾陋俗

妾的来源

妾,今天俗称小老婆,但是我们在阅读古人著作,或者观看传统戏曲的时候,却会发现妾的花样繁多的别称,甚至会遇到妻也被称为妾的现象。从妾的花样繁多的别称中,可以发现妾的历史,婚姻制度的演变,妇女的卑下历史地位,以及许多有趣的文化观念和社会习俗。

妾这个名称是怎么来的呢?东汉刘熙《释名》的解释是:“妾,接也,以贱见接幸也。”东汉许慎则在《说文解字》中说:“女子有罪者为人妾。”两位文字学家都只讲了一个方面的史实,而没有找出根源。据甲骨文及其他记载来看,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主对于战俘及不必处死的罪犯,常常是用刺瞎眼睛、砍断一肢或剃去头发等方法,把他们变为便于管束也易于识别的奴隶。妾,就是被剃了头发、受了黥刑的女奴,她们既要充当奴隶主会说话的工具,也会成为奴隶主的泄欲工具。于是,被奴隶主看中了的女奴,就会成为奴隶主的一种比正式妻子地位低贱而又与一般女奴有别的性偶伴。后来,妾不一定来自女奴,而是正妻以外的众妻的俗称,以表示与正妻有别。

随着妾制的发展,妾还有许多别称,常见的有:如夫人这是由奴隶主贵族的正妻称为夫人衍生出来的。《左传·僖公十七年》说齐桓公“好内,多内宠,内嬖如夫人者六人”,就是指地位、待遇如同夫人的六个地位很高的妾。但在后世,文人则只是把“如夫人”当作对别人的妾的一种尊称、美称。《儒林外史》第二十三回的“因他第七位如夫人有病”一语,只是指大商人万雪斋的第七个妾,没有第七个妾如同夫人的意思。如君 春秋时期,诸侯的正妻也称小君,汉代又有给贵族妇女加上“君”的封号的做法,因此,如君也常被当作对别人的妾的尊称、美称。小妻、小妇、次妻 这都是由正妻又称大妻、主妻引申出来的。《汉书·淳于长传》说成帝许皇后的姐姐寡居,与淳于长私通,“因取为小妻”。同书《王凤传》提到王凤在正妻之外,又有“小妇”。《战国策·秦策一》则有长妻、少妻并举的用法。到后来,小妻、小妇、次妻都变成了口语中的“小老婆”,但在多妾之家,地位又高于他妾。小星 《诗·召南·小星》本来写的是卑官小吏“夙夜在公”的辛劳生活,但《诗序》却说此诗颂扬国君夫人无妒忌之心,“惠及众妾”,《礼记》中又有把夫妻比作日月的话。后世文人把两者联系起来,称妾为小星,以示文雅。簉室、侧室、外室 春秋时鲁国大夫孟僖子出使齐国途中,有个女子投奔了他,他收为妾,因行色匆忙,“使助吾阝氏之簉”,意思是把此妾临时安置在吾阝氏住房旁边的房屋里居住,因此旧时又称妾为簉室。又由于古代贵族住房布局一般是前有正寝,后有燕寝,燕寝两侧又有小寝,妻居燕寝,妾居小寝,所以妾又被称为侧室、偏房。至于外室,又称外宅,是因为古代有些人因受礼制和家庭矛盾的制约,常把妾安置在家门外面居住,因而妾又有外室、外宅、外妇等名称。姬、美人 姬本是古代对妇女的美称,含义和“美人”、“美女”类似。古代贵族的妾,多是年轻貌美,打扮也漂亮,因而又都被用作妾的别称。“东平王聘政君为姬”,就是指聘王政君为妾。与此相应,姬人、姬侍也都是妾的别称。《史记·平原君列传》“平原君美人居楼上”中的美人,就是指妾。但在汉代,美人又是皇帝、太子众妾中一个等级的名称。

此外,由于古代帝王及太子妃妾众多,等级复杂,因而有着许多表示不同等级的名称。例如,汉元帝的后宫里,除了皇后以外,尚有昭仪、婕妤、郣娥、容华、美人、充依、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五官、顺常、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等十四个等级的多种名称。太子除了正妻以外,也有良娣、美人等不同等级的妾。通常讲的皇帝妃、嫔,只是对帝王众妾的总称。

在民间,由于历代习俗的变异,妾又有身边人、本事人、供过人、堂前人、接脚夫人和两头大等多种俗称。

不过,在某些时代和某些特殊家庭当中,被称为“妻”的倒是一定等级的妾,被视为“妾”的反倒是妻。例如,“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中的“妻”,就是妾,而且是等级较低的妾。这是因为,天子地位高贵、特殊,他们的妻子有特殊的称呼,被庶民称为妻子的,在他们却只是一种妾。至于妻也被视为妾,是因为春秋时期规定,妻子一定要按婚礼正式聘娶,如果不经正式婚礼聘娶就同居,则被认为不算合法的妻子,而只是妾,所谓“奔则为妾”,就是指未经婚聘的结合。《左传·成公十一年》记载,鲁宣公的哥哥声伯未举行婚礼就和妻子同居,宣公夫人穆姜就不承认这位嫂嫂,只把她看成是妾,这位嫂嫂在鲁国呆不下去,只好另嫁到齐国去。

由于妾的地位比正妻低贱,再加上妾还有另一种女奴婢的含义,因而在古代,妾常被当作女性自指的谦称,不论已婚未婚的女性,都可使用这种谦称。“为老妾语陵,谨事汉王,勿以老妾故持二心”。这里的“老妾”,是王陵的母亲自指。“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是少女缇萦上书救父中的话,她尚未婚,自称为妾,是下对上的一种谦词。后来,女性对尊者、丈夫,常常以妾自称。我们不能因为这种习惯谦称而误解了她们的身份。作为一种谦词,做臣子的在国君面前,有时也称自己已逝或尚在的母亲为先妾、母妾。《战国策》中,匡章对齐威王说的“臣非不能更葬先妾也”,先妾是指去世的母亲。《陈书·沈炯传》中,沈炯上表说,“臣母妾刘,年八十有一;臣叔母妾丘,七十有五”,是指尚在的母亲和婶母。

妾,还是一个姓,据《万姓统谱》说,汉代就有个叫妾胥的人。这个相当罕见的姓,究竟是从祖先卑贱的仆妾地位演化而来的,还是妾阝这个古老地名的简化,已无从查考。只是要注意,如果把“妾胥”理解为小老婆的办事员,那就冤枉了古人,闹大笑话。

妾,又是《易经》八卦中兑卦的别名(见《易·说卦传》)。兑在八卦中位居第八,这一别名,倒可能与妾的低下地位有点关系。

妾的种种别称,虽然各有其起源,但是,都是在有了妾这一事实以后才陆续出现的。即使是妾这个字,也是在有了妾这一事引以后才被发明出来的。那么,妾这一事实又是怎样起源的呢?

1.媵——族外婚的嬗变

媵,是最早的一妻与众妾共事一夫的婚姻方式。所谓“媵”,就是出嫁者的妹妹、侄女同时随嫁做妾,“古代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侄,兄之子(女);娣,女弟也。”这种婚嫁方式,是古老的群婚制蜕变。个体婚姻家庭形成的时候,男性利用自己在社会上和家庭中的特权,沿袭旧俗,娶一个妻子,同时把妻子的妹妹、侄女占为己有。古籍中记载的最早的姐妹同嫁,是尧把两个女儿一起嫁给了舜。尧和舜都是传说中的原始社会后期的人物,正处于从对偶婚向个体婚的过渡时期,一嫁二女与嗣后的媵还不完全相同。夏代第五个君主少康即位前做过有虞氏的庖正,同时娶了虞思的两个女儿。这时个体婚制早已形成,两女同嫁已经有了媵的性质,至于另外有无侄女媵陪,则无从查考。

到了殷商时期,媵嫁已很盛行。产生于殷末周初的《易经》中有下列三条爻辞: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归妹·初九》归妹以须,反归以娣。——《归妹·六三》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归妹·六五》

根据朱熹的集注,这三条爻辞的意思是:姐姐出嫁以妹妹媵陪,就像跛脚的人仍能走远路,是吉利的。妹妹随同姐姐出嫁,姐姐因为不如妹妹,反而被当作媵陪遣送回来。帝乙嫁女儿,姐姐的嫁衣不如妹妹的嫁衣漂亮。

帝乙是殷代倒数第二位君主,纣的父亲。国君之贵,嫁女也要媵陪;而且认为,姐嫁妹媵,如同跛脚的人能走远路,是好事。可见当时媵已制度化,并认为是有益的。《易经》中的爻辞,是周文王所作,他曾为纣臣,材料应当可靠。再对照早于帝乙的甲骨文中,“诸妇”、“众妇”之语颇多,更可推知,当时的媵已经制度化。

西周时期,媵的习俗不但更加盛行,媵的数量也更多了。《诗·大雅·韩奕》描写韩侯迎娶妻子的情景是:“百辆彭彭,八鸾锵锵,不显其光。诸娣从之,祁祁如云;韩侯顾之,烂其盈门。”“祁祁”,是众多的意思,随嫁的诸娣(可能也包括诸侄女)竟然像一大片彩云,数量必然不少。

媵,在春秋时期仍然是贵族嫁娶的普遍现象。东周初年,齐国的庄姜嫁给卫庄公,“庶姜孽孽”,一大群身材修长的侄女、妹妹随同嫁给卫庄公。公元前561年,周灵王派人到齐国求聘王后,齐灵公不知应对礼仪,老臣晏桓子解释说,先王礼制规定这样回答:“夫妇(指诸侯本人及其嫡妻)所生若而(若干)人,妾妇之子(女)若而人。无女而有姊妹及姑姊妹,则曰:先守(指诸侯的父祖)某公之遗女若而人。”又据《左传·昭公三年》记载,晋平公所娶齐女少姜去世,齐景公为了密切与晋国的关系,主动派晏婴到晋国,请求晋平公仍从齐国聘娶继室,宴婴说:“齐景公“犹有先君之适及遗姑姊妹若而人……以备嫔嫱。”此语与对周灵王使者的回答几乎完全一样。天子选后,诸侯聘妻,女方显然不能以低贱的“妾之子”和嫡女一起供对方选择,而是指所媵的数量。

媵,也包括女方同姓国家的侄娣。《公羊传·庄公十八年》说:“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这与当时的史实完全相符,如鲁国伯姬嫁给宋共公,除本国侄娣外,卫、晋两个与鲁同姓的国家也送女媵陪。有时,异姓国也送女媵陪,如鲁襄公二十三年,“晋将嫁女于吴,齐侯使折归父媵之。”《左传》中关于媵的记载颇多,但异姓之媵,仅有二例,可能情况特殊,史官特地记载下来。

大夫娶妻,也有女方侄娣及同姓国媵陪的记载。如鲁国臧宣叔,妻子生了两个儿子后死了,他就以妻子的侄女为继室,从史料推算,这个继室是由媵升格,而非继娶。《春秋·庄公十八年》“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这句话表明,大夫娶妻也有同姓国媵陪。过去,史家们说大夫娶妻有媵是特例,恐怕不是。《礼记·丧服大记》有“大夫抚室老(嫡妻),抚侄娣”的话,《仪礼·士昏礼》则有“虽无娣,媵先”的礼。这都表明,大夫娶妻有侄娣媵陪,是常见的,不然就会被视为非礼,而不会当作常礼规定下来。

媵的人数有无限定?《公羊传》、《春秋繁露·爵国》和《白虎通·嫁娶》都说,古代天子一娶十二女;诸侯一娶九女;大夫一妻二妾,功成受封者可有八妾;士一妻一妾,庶人有妻无妾。看来媵的数量因娶妻者的身份而异。不过,天子、诸侯都并非终生一娶,每娶的媵,也不都受上述数目限制。齐桓公有三个夫人,六个如夫人,妾更达数百人之多。这么多妾自然不都来自媵,媵的总数却不会少。晋公子重耳出亡前已有妻妾,到了狄,狄人把一对姊妹同时嫁给他,他只要了一个。他到齐国,又娶了齐姜并有妾。入秦后又一次纳了五名秦女。他回国即位后,确定诸妻的班次,共有九人,妾尚未计算在内。

媵,并非新娘的所有妹妹和侄女都要随嫁。从春秋时代的实例看,妹做姊媵的有好几起,如鲁哀公从齐国娶的哀姜和叔姜,就是妹为姊媵;鲁国权臣穆伯从莒国娶戴己时,同时以戴己的妹妹声己为媵。但在多数情况下,嫡出的姐妹是分别嫁人,各以庶出的妹妹、侄女为媵。如陈桓公的大女儿嫁给蔡侯为夫人,二女儿则许嫁给息侯。卫公子昭伯和庶母宣姜所生的两个女儿,分别嫁给了宋文公和许穆公,后者史称许穆夫人,是中国历史上有姓名可查的第一位女诗人,《诗·鄘风》中的《载驰》,就是她的作品。媵有嫡庶之别,原因何在?至今尚无定论,大约嫡妹做媵,是古老群婚制残余的延续。从周代起,宗法制形成,嫡庶之别开始分明起来,形成嫡嫁庶媵的习俗,但古老的姊妹同嫁习俗并未完全消亡,于是出现了嫡媵与庶媵并存的现象。但是,两者又有差别。嫡妹为媵,从前面提到的材料看,都是小国嫁往大国,具有以小事大的讨好意味。嫡嫁庶媵,则表现为婚嫁双方分庭抗礼的对等地位。另外,嫡媵和庶媵,在夫家的地位也有差别,一般是前者高于后者,前者可能变为继室,甚至并立为夫人,后者则难有这种幸运。当然,不论是嫡媵还是庶媵,从本来意义上说,既是新娘的伴侍,又有代嫡妻伴侍丈夫的义务,因为照《礼记》的说法,嫡妻每月伴宿丈夫的日数,有严格限制。至于媵妾与其他来源的妾的区别,除嫡媵外,主要是由丈夫的喜爱程度而分高下了。

媵,一般还有称为“媵臣”的男性奴仆。这和媵的起源也很早,据《史记·殷本纪》说,殷商开国名相伊尹,就是有莘氏之女嫁给商汤时的媵臣。帮助秦穆公建立霸业的百里奚,也曾经当过媵臣。媵臣的数量有时很多,如《诗·卫风·硕人》中的“庶士有去曷”,就是指的作为宣姜媵臣的一批魁梧的武士。

到了战国时期,本来婚嫁必不可少的媵,忽然不见记载,即使是权贵娶妻,女方也不再“以侄娣从”了。这是婚制和妾制的一大变化。至于一直到近代仍然屡见不鲜的“姊妹同嫁”及陪嫁丫头,虽然不能说没有古老的媵的残迹,但毕竟和媵不是一回事了。

2.劫夺——强权者纳妾的重要途径

在旧社会,中国人把“抢妻之恨”和“杀父之仇”一起,视为人生的深仇大恨,不报此仇,不雪此恨,就不算血性男儿,也为世人所不齿。其实,在群婚制时期,抢婚是一种流行习俗,个体婚制确立以后,劫夺妇女,仍然是妻妾的重要来源之一。《易经》中有这样几条爻辞:顿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屯·六二》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贲·六四》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脱)之弧。匪寇,婚媾。 ——《睽·上九》

骑马迎亲的队伍欲进又退,会被误认为是一帮强盗;迎亲队伍策马飞奔,也会被误认为是一帮强盗;迎亲的车辆遇到大雨,车上人溅了一身泥,又会被误认为是一帮装鬼的强盗,以致险遭冷箭。婚嫁吉日产生这种种误会,必然和抢婚的盛行有极大关系。

远在《易经》以前,已有抢妻夺妾的不少记载。羿夺占了夏代第四个君主的王位后,寒浞又杀了羿,并夺占了羿的妻妾。夏桀攻打有施氏,有施人把美女献给夏桀做妾,作为求和的条件。这两起个体婚制确立后不太久的抢婚事件,一是个人武力劫夺,一是大规模武力的“副产品”,实际上代表了早期抢妻夺妾的两种基本方式,一直为后世的权势者所沿用。

个人以武力抢夺妇女做妾,春秋以前的典籍中少见记载,这可能是因为,对于奴隶主来说,既然拥有对他的臣仆、奴隶包括人身在内的一切权力,个别地抢掠妇女做妾,就是一种很平常的事情,不会引起史官的注意。春秋时代被记载下来的此类行径,实际上也都是因为和国家大事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尽管如此,仍然可以看出劫夺者竟是那佯毫无顾忌。

宋国太宰华父督,路遇司马孔父嘉的妻子,对她的美貌非常吃惊,盯着看个不停。不久,华父督公然带着家将闯入司马府,杀死孔父嘉,把孔父嘉的妻子劫去做妾。宋殇公对孔父嘉的被杀很生气,华父督父杀死宋殇公,另立国君。齐懿公当太子时,发现小民阎职的妻子漂亮,就夺占为妾,并让阎职为自己驾车,进行侮辱(《左传·文公十八年》)。鲁庄公从宫中的高台上发现党氏家的姑娘漂亮,虽然姑娘已有婆家,却仍被抢去做妾。楚国公子圉身居令尹高位,发现大司马的妻妾比自己的漂亮,就杀了大司马,把死者的妻妾和家财全部占为己有。这比华父督更加肆无忌惮。

和上述事件相比,郑国公孙黑抢夺族弟公孙楚的妻子,更可以看出权势者肆无忌惮地抢妻夺妾,实际上是对奴隶主法律的保护。公孙楚聘定了徐吾犯的妹妹,公孙黑听说徐家姑娘美丽出众,就仗着自己是族兄,又是上大夫,也派人硬送聘礼。徐吾犯很为难,求执政子产作主。子产说,“让你妹妹自己挑选。”结果,姑娘仍然挑选了公孙楚。但成婚不久,公孙黑就内披盔甲,外罩礼服,假装祝贺,上门抢人,结果被公孙楚打出了大门。事情又闹到子产那里,子产说:“两人都有错,但公孙楚的错误更大,因为公孙黑是上大夫,又是族兄,伤害他就是贱犯贵,幼凌长;在大街上伤人,更是违犯国法。”结果,公孙楚被放逐到遥远的吴国,抢人的公孙黑却不受任何处置。原来,触犯贵贱、长幼、上下有别的森严的等级制度,对奴隶主来说,比公然劫掠他人妻妾的行为更加严重。这就难怪,前述贵者抢夺贱者妻妾的事件,没有一个受到过惩罚,只是因为这些抢夺者后来与重大政治事件有关,才被追记下来。

因此,贵者、长者凭着权势霸占贱者、幼者的妻女为妾,也就成为夺占妻妾的一种常见方式。卫宣公为儿子急子娶了个齐国姑娘,新娘来到卫国,宣公发现很漂亮,立即把新娘占为自己的妾。蔡景公为儿子从楚国娶来个妻子,先是上演扒灰丑剧,后来公然把儿媳变为自己的妾。儿子一怒之下,把景公杀死。楚平王也是一路货色,他为了改善与秦国的关系,亲自决定让太子建娶个秦国妻子。新娘子迎到半路,他听说新娘很美,就径直接入自己的后宫做妾。他为了防止蔡景公扒灰被杀的丑史在自己身上重演,就以加强边防为名,把太子建安置在遥远的边城。

国君能够霸占儿媳,哥哥就可以夺占弟妻。鲁国穆伯已在莒国娶了姊妹二人,长妻病死,穆伯又要从莒国再娶继室。莒国拒绝,穆伯耍了个花腔,说是为族弟聘娶。不久,穆伯到莒国会盟,顺便迎娶弟媳,却在半路上占为己妾。族弟大怒,扬言要联合莒国攻打穆伯。鲁昭公担心引起两国的战争,让穆伯把此女还给族弟而了事。

在奴隶社会,“人有十等”,“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台还可以臣子弟。上臣下,下事上,是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则,下者的一切都隶属于上者,夺占下者妻妾,也就是必然的社会现象。

3.奔——不按礼法成婚的女性就是妾

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正式确立以后,也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婚嫁礼仪。男婚女嫁,必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且要举行从订婚到结婚的一整套繁琐仪式。这对于保护刚刚形成的个体婚制及防止性混乱确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经媒妁之言由父母一手包办的婚姻,注重的是婚姻双方家庭的利益,并不关心婚姻当事人的意愿,更谈不到有什么情感基础。即使这样的婚姻,也远非所有的家长都有能力包办得成功。但是,只有符合婚嫁礼仪的两性结合,才会被认为是合法夫妻。不然的话,即使男女双方真诚相爱的自愿结合,社会也不会承认他们是夫妻,而只会被当作违法违礼的“淫奔”、“野合”。《礼记·内则》明确规定,“奔则为妾”。男性有过“淫奔”、“野合”的浪漫史,仍可依礼娶妻;已有妻子再与人“淫奔”、“野合”,只是多获得一个妾,不会失去做丈夫的地位。女性就不同了,一旦被视为“淫奔”、“野合”,不管男方有没有妻子,都只能是个妾。鲁国泉丘的一个姑娘,做了个梦,用帷幕覆盖了鲁国大贵族孟氏的祖庙,认为这是改变穷苦命运的吉兆,就带了个女伴,一起“奔”向恰恰路经泉丘的孟僖子,把梦中的事说了,要求孟僖子收留,并要求孟僖子答应,如果为他生了儿子,就决不能抛弃她们。孟僖子自然求之不得,把她们安置在一处简易房子里做外室,就上路了。后来直到儿子长大成人,才又想起了她们。孟氏以此子为嗣,泉丘女却没有真正改变命运。楚平王作为公子的时候逃居蔡国,守边小官的女儿出于同情,热情照料他的生活,这位落难公子感激涕零,两人结为夫妻。后楚国局势变化,这位公子被迎回当了国王,虽然把儿子带回当太子,太子的母亲却因结婚时未行婚礼,只能留在边境做守活寡的妾。

有的人得到“奔”妾之后,为了某种需要,却也会把“奔”妾公开带回家。鲁国大夫穆子被族人驱逐,逃到庚宗,有个女子主动接待了他,供食伴宿。穆子到了齐国,处境好了,就在齐国正式娶妻,把庚宗女子丢在脑后。后来,穆子被召回国,他又抛弃齐女,让她另嫁他人。这时,庚宗女子带着已长成少年的儿子去见穆子。穆子听这个从未见过面的儿子说话像牛叫的声音,想起曾做过一个遇难时只有牛才能搭救的奇梦,于是把这母子收留下来,但庚宗女子只能做贱妾,“牛”也只能像个家奴头目似的帮助处理杂务。个别人结局稍好一些。楚国贵族斗伯比,随不容于正室的母亲移居云阝国,和云阝子的女儿相爱同居,生下个虎头虎脑的儿子,就取名斗谷于菟(楚方言,称虎为于菟)。因为婚姻不被男方家长承认,云阝女虽是“正室”,却只能做妾。直到儿子后来成为楚国名相,即令尹子文,云阝女才成了太夫人。

但是,按贵族的常规,“奔”女即使已是事实上的正妻,仍然被视为妾。鲁宣公的哥哥叔肿,没经过婚聘就和一个姑娘结合,并作为正妻。但是控制着朝政的宣公夫人却公开宣称,绝不能把一个姘妇当作嫂嫂。这位不被承认的嫂嫂只好抛下幼儿声伯,辗转再嫁到齐国去。

这种歧视,也曾落到儒家创始人孔子头上。孔子的父亲叔梁纥是个没落贵族,当妻子连生九个女儿后,又纳了一妾。妾虽生了个儿子,却是个跛脚,难做继嗣。叔梁纥求嗣心切,年近七十,又与少女颜征在“野合”(即未婚同居),生下孔子不久就去世了。颜征在死时,由于身份不正,孔子也无法安排她与父亲合葬。孔子由于是“野合”的结晶,成名前一直受人歧视,大贵族季氏大宴宾客,孔子去参加,被赶出大门。孔子自己曾讲“吾少也贱”,不独因为家门没落贫穷,还因为他是“野合”而生,如同私生子。后世的许多孔门学者,对司马迁孔子“野合而生”的史笔大为恼火,有的编造说叔梁纥与颜氏是正式婚聘,有的说过了“阳道绝”的年龄再婚称野合。

事实上,所谓“淫奔”、“野合”,在春秋时代,倒是一种与“无媒不婚”的礼法并行的古老遗俗。《诗经》中就有不少抒写男女未经媒妁之言就谈情说爱的诗篇,《郑风·溱洧》中男女借踏青私会的描写,和今天一些兄弟民族的“三月三”之类节日颇为相似。就连儒家经典《周礼》,在规定男婚女嫁必须官媒主持的同时,又网开一面,允许过了婚时而无能力依礼成婚的人自行结合,这表明“无礼”而婚者必然不少。“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庶人男性难有蓄妾条件,“礼”也规定他们不能有妾,这样,庶人的“淫奔”、“野合”,都是妻而非妾了。只有靠礼维持等级特权的贵族,才需要也有可能把礼聘为妻、奔则为妾区分得清清楚楚。

4.买和赠——妾很早就是商品和赠品

随着私有制的形成,商品交换也开始活跃,男女奴隶作为一种私有财产,也就必然会被当作商品进行交换。妻需依礼聘娶(聘礼本身也是一种变相的或者说礼仪化了的买卖),妾则可以随意买卖。《礼记》中多次提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其吉凶的古老习俗。以媵得妾只是高级贵族的特权,抢夺往往有后患之虞,“奔女”则非随时都有,人人可遇,买就成为最通常的获妾方式。“礼”允许买妾,更可见这一方式的合理与常见。《淮南子·道应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鲁国法律规定,谁能把散落在各国做妾的妇女赎回国,可到官府领赏,孔子富有的大弟子子贡赎回不少鲁女,却不肯去领赏。孔子对子贡的这种不爱财大为不满,他说:“国家的穷人太多,你不肯领赏,今后就无人再肯干这种善事了”。政府特地立法奖励人们去赎在国外做妾的人,可知在外做妾者颇多。礼仪之邦鲁国如此,其他国家在外做妾者必然也不会少了。

由于妾的买卖合法,因而就有大批人干这种买卖,以致形成公开的拍卖妇女的市场,被卖者“以绿巾裹头,以别贵贱”,按等级论价。据说“戴绿帽子”这一骂人用语就起源于此。战国时期,买卖妇女的市场又花样翻新,准备出卖的婢妾,像畜生一样排列在用栏杆围着的土台上,任人挑选。卖主为了得高价,把平时衣不蔽体受尽虐待的婢妾,打扮得漂漂亮亮,甚至给穿上绸缎衣服,以吸引买主。

由于美女可卖大价钱,有的诸侯国甚至利用拍卖宫室美妾,解决财政困难。据《战国策·韩策三》记载,韩国统治者为了与强大的西邻秦国改善关系,决定用重金讨好秦国。但韩国很穷,拿不出重金,于是决定高价拍卖宫中美女,“美人之价贵,诸侯不能买,故秦买之三千金”。韩国“以其金事秦,秦反得其金与韩之美人”。这种美人、重金双失的求和办法自然可笑,但却表明当时买卖妾婢之风必然极盛。有些大商人,就借此为做官搭桥,做起一本万利的买卖来。阳翟大商人吕不韦,用重金帮助在赵国当人质的秦国庶公子异人取得了王位继承权,又把重金买来的美妾赠给异人进一步结好,从而为自己当秦国丞相铺平了道路。

正由于妾的买卖是人们熟知的社会现象,一些策士说客们在分析国家大事时,常常用买卖侍妾做比喻,打动厌烦枯燥大道理的国君。楚国谋士陈轸到秦国求官,秦惠王认为陈轸曾忠心为楚国做事,来秦必有别图,不信任他。陈轸就说:“昔者子胥忠其君,天下皆欲以为臣。孝己爱其亲,天下皆欲以为子。故卖仆妾不出里巷而取者,良仆妾也;出妇嫁于乡里者,善妇也。”意思是忠臣做谁的臣子,就会忠于谁。另一次,陈轸又用同样的比喻表白自己的忠诚。两次比喻,打消了秦惠王的疑虑。秦将王稽围邯郸,久攻不下,有个谋士问他为何不用重赏鼓励士气,王稽不耐烦地说,一切听秦王的,你不要多嘴。谋士就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比如说:儿子应该服从父亲,父亲命儿子“去贵妻,卖爱妾”,儿子却不一定照办;然而,守闾门的老妪说一句“某夕,某孺子纳某士”,这根本不是命令,却会“贵妻已去,爱妾已卖”。这些来自生活的比喻,说明妾的买卖不但是常事,而且可以很自由地随时买卖。

可以买卖的并非是妾,依礼娶的妻,丈夫为保自己,也会出卖。孟尝君使楚,楚王送给他一张昂贵的象牙床,派登徒护送。登徒觉得象牙床值千金,路上如有损坏,“卖妻子不足偿之”,就重贿齐使,免去了这件苦差使。这自然是特殊情况。不停的战乱,却常逼得众多百姓卖妻抛子。魏国与秦国连年战争,造成魏国“百姓不聊生,族类离散,流亡为臣妾,满海内矣”。这种“满海内”的“流亡为臣妾”的惨景表明,即使不一定是个个丈夫都卖妻子,卖妻的丈夫却绝不会少了。

赠妾和献女为人做妾,也是妾的一种来源,而且起源很早。殷代和西周的金文中,有不少君主赏赐下属妾婢及奴隶主互赠妾的记载。这些赐、赠的妾,自然不会都只当作劳动力使用。赠美妾,献美女,更是打动对方的重要手段,个人之间使用,国与国之间也使用。魏襄王为了加强与楚国的联盟关系,特地选了绝色美女,送给楚怀王做妾。秦武王为了安抚西戎,以便集中力量对付山东诸侯国,一次就送给西戎首领一百名美女。夏戊看准卫出君贪色,把自己漂亮的女儿献给卫出君,卫出君得此美妾,就让夏戊及其几个儿子都当了大官。赵国人李园得知楚考烈王为妃妾众多却都不生育而发愁,断定考烈王无生育能力,就先把妹妹献给春申君,妹妹怀孕,又转献给考烈王,生出儿子后,李园兄妹贵盛一时。燕太子丹为了使刺客荆轲死心塌地地为他的刺杀秦王的计划卖命,特封荆轲为上卿,“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美妾又成为收买人心的重要手段。

5.同嫁与陪嫁——媵的延续与变化

媵,战国时已经停止,但它的变相形式却长期存在,这主要表现为姊妹同嫁和丫环陪嫁。后一种,人们也常借用古语,称之为媵,《新唐书·李迥秀传》中的“妻尝詈媵婢”,就是指骂陪嫁丫环。

姐妹同嫁一夫,历代都有,具体形式有好几种,有的同时嫁给一夫,有的是先后嫁于一夫,这当中又有共事一夫与姐死妹为“填房”两种。“填房”既非同时事一夫,又不形成妻妾之别,故此处不论。

姐妹同嫁,见于正式记载的,多是皇帝或皇子们的妃妾。汉景帝为太子时,有个叫臧儿的老妇,本是楚汉相争时燕王臧荼的孙女,臧茶兵败被杀,她沦落为平民,先后两次嫁人,与前夫所生的两个女儿,也都已结婚生子。臧儿念念不忘自己的贵族出身,不甘于平民生活,就把重新富贵的梦想寄托在两个天仙似的女儿身上。她找人算命,得到“两女皆当贵”的吉兆,便找门路先把小女儿献入太子宫中,此女深受太子喜爱;臧儿又把大女儿从夫家夺回,又熟门熟路地献给太子。这个大女儿后来怀孕时“梦日入怀”,又在七月初七这个巧日子生下个儿子,更受太子宠爱。太子当了皇帝,此女就成了皇后,她妹妹也成为高级妃子。这个太子,就是后来的汉武帝,其生母又变成太后。由于这些特殊“贡献”,臧儿被封为平原君,前夫后夫都追封列侯,与两个丈夫所生的儿子也都高官封侯。臧儿因连献两女而换得的数门富贵、很多人看得眼热,纷纷仿效,对后来的裙带政治、外戚专权起了很坏的作用。

汉成帝的皇后赵飞燕和赵昭仪,也是姐妹二人,她们出身低贱,只因长得漂亮,能歌善舞,被成帝看上了,深加宠爱,和臧儿主动献女不同。成帝荒淫无度,中年早丧,没有子嗣,赵氏姐妹失去靠山,朝中争权激烈,把赵氏姐妹当作“祸水”顶罪,有失公平。

东汉的马、窦、阎、梁等数代皇后,都是姊妹或姑侄先后入宫同事一帝,后三者都是靠父兄权势当了皇后,从而形成多次外戚专权的政局。

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为了冲淡不利舆论,并进一步控制汉献帝,把三个女儿同时献上做贵人。献帝有疑忌,不肯理睬曹氏三女,曹操就以谋叛罪杀死献帝的伏皇后、皇后父、兄及宗族数百人,献帝只好屈服,以曹氏中女为皇后。这是以同嫁配合夺权的一个典型。不过,当曹丕贬汉献帝为山阳公自己称帝时,这位曹皇后却心向刘家,把哥哥曹丕大骂了一通。庸懦的汉献帝则与曹皇后不同,为了苟全性命,曹丕称帝不久,就把自己两个女儿献给曹丕。

北魏世祖拓跋焘平定夏国,把夏主的三个女儿同时纳为妃妾,后来姐姐当了皇后。

辽道宗的萧妃,因一直未生儿子,就让已婚生子的妹妹离婚入宫伴驾,通过妹妹生子巩固自己的地位。

元代采取多后制,其中不少是姐妹,如元世祖的也速干皇后、也遂皇后,元武帝的慈宣惠圣皇后和速哥失里皇后。泰定帝的两个宠妃则都是兖王买住罕的女儿。

明嘉靖年间又出了一件奇事,河南小乡绅李拱宸为求富贵,主动把女儿献入后宫,过了十多年,李拱宸死,他儿子又把幼妹献入皇宫。这对姐妹只是低级妃妾,李家并未因此而富贵,但乡引们却对李家相当敬畏。

清代只在满族贵族中选妃,姐妹、姑侄同时或先后被选入宫者不少。光绪帝的珍妃和瑾妃就是一对姐妹。袁世凯有妻妾十六人,其中有姐妹,也有姑侄。袁世凯企图复辟称踣,众妻妾为争后妃位置大吵大闹,其中的姐妹姑侄也争得不可开交。

以上事例,反映了同嫁入皇宫的不同缘由。

在民间,姐妹同嫁也不罕见,只因他们身在下层,文人们只是偶作趣闻收入笔底。从搜集的部分省区近代民俗资料来看,民间姐妹同嫁的原因,和帝王选、掠“双美”、献女入宫有很大的不同,大致有下述几种情况:

一是女方父兄俱亡,家贫无依,已嫁的姐姐把妹妹携往夫家抚养,有的久而变为同嫁,并形同妻妾。

二是夫家稍有财产,丈夫生活放荡,妻子担心丈夫纳妾而受冷落,便把妹妹拉去做妾,企图姐妹一起管住丈夫。

三是姐姐嫁后早逝,丢下孤儿,丈夫担心继室难容,岳家也不忍孤儿受虐,便用死者的妹妹继嫁,但这不是妾。

这些起因,都是小私有者的善良愿望。但姐妹既变为妻与妾,便有矛盾,以致亲姐妹反目成仇,给后人留下深刻教训。

至于以丫环、伴娘陪嫁,几乎一直是权贵之门及小康之家的正常嫁女方式。陪嫁的丫环伴娘,数量常常很多。《三国魏志·武帝纪》裴注引《傅子》说,曹操痛恨嫁娶的豪奢习俗,因而他嫁女从简,“从婢不过十人”。从简者尚且如此,豪奢者可想而知。事实上,权贵豪富之家,总是喜欢用陪嫁仆婢众多进行炫耀。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中宗的女儿安乐公主,婚后都是仆婢上千,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陪嫁的。《红楼梦》中的贾母,邢、王二夫人,几位少夫人,都有不少从娘家带来的陪嫁丫头。薛宝钗和贾宝玉成婚,嫌自己的丫头不够,又把刚咽气的林黛玉的丫头雪雁拉去陪嫁。陪嫁丫头、伴娘中,年轻漂亮而又机灵的,往往变成了妾。《清稗类钞·婚俗类》也说,直到清末,不少地方的小康之家嫁女,都要设法弄个丫环或伴娘陪嫁,陪嫁者后来十之八九都变成了姑爷的妾。戊戌变法领导人梁启超违背废妾主张所纳的一妾,就是他夫人从娘家带来的小丫头。

以陪嫁婢女做妾,实际上各有不同的心态与期望。做妻子的把陪嫁丫头视为娘家带来的贴心人,让她们做妾,既可帮助自己约束丈夫,又因原有的丫头身份而容易使唤,比外纳的妾要放心。就丫头来说,被当作妾,虽然难以丢掉奴仆身份,却已变为半是奴仆,半是主人,身价有了改善。对于做丈夫的来说,丫环做妾,不但增加了合法的纵欲工具,又省却了从外面买妾的花费,也乐而为之。因此,由陪嫁而变为妻妾并占,就成为一种习用的纳妾方式。

6.掠夺方式依然盛行

封建社会虽然从总体上说,比奴隶制社会是进步文明了,但是奴隶制社会的任何野蛮与落后,封建时代的权势者只要认为有用,就会毫不犹豫地沿袭继承,掠夺妻妾,就是一例。封建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的前、中期,掠夺妻妾规模之大,行为之频繁,和奴隶制社会相比,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能够大规模掠夺妻妾的,自然是君临天下的帝王以及其他独霸一方的权势者。帝王掠夺妃妾,历代正史都有记载,这里是几个有名的事例:

秦始皇攻灭六国,原六国后宫中的美女,包括一些六国贵族的妾女,几乎全都被他掠进自己的后宫。

西汉末年,混入农民起义军的刘玄,刚进入长安称帝,就把王莽的一百二十名侍妾和众多宫女全部据为己有。

曹操为了鼓励士气,曾下令地方官,把各地的寡妇们全都配给将官做妾和士兵当妻,有些地方官为了邀功请赏,就乘机大量掠占有夫之妇和未婚之女为妾。杜畿呈送的是真正寡妇,数量比别人少,反而受到斥责。

十六国和南北朝时期,权势者掠夺妃妾之风更盛。南匈奴灭晋,晋室的妃嫔宫女,达官妾女,成了重要劫掠对象,并按功劳大小分占,晋惠帝羊皇后,就被刘曜夺占。符坚灭前燕,夺占燕王的女儿。整个北朝,不论是北魏,还是北齐、北周,妃妾的重要来源就是掠夺。

至于个别夺占,更是权贵们的拿手好戏。刘邦每次消灭一股敌人,都要占有失败者的侍妾,他的薄姬、管夫人等都是这样掳掠的。曹操在军阀混战中也多次掠夺侍妾,迎献帝,他乘机夺占了何晏之母;战张绣,夺占了张绣叔父的美妾;攻吕布,他不顾关羽的请求,把秦宜禄的妻子占为己有;灭袁绍,他本想夺占袁绍的儿媳甄氏,但被曹丕先夺到手,他仍宣称,这—仗就是为了这个美女。孙皓一怒之下杀了张美人,后听说张美人的姐姐也很漂亮,但已嫁人,孙皓就杀了此女的丈夫,把她夺入后宫。杨广率兵灭陈,对陈后主的张贵妃和孔贵嫔,虽早垂涎三尺,由于众将的压力,他只好违心地处死,但他又把陈后主的沈皇后及不少美妾占为己有,直到他以皇帝(隋炀帝)的身份游江都,沈皇后仍是随侍的妃妾之一。

宋太祖灭后蜀,后蜀主的宠妃花蕊夫人就成为宋太祖的宠妃。有些人责备花蕊夫人身事二君,她悲愤地写诗说:“君王城头竖降旗,妾在深宫哪得知。二十万人齐解甲,宁无一个是男儿?”宋太宗灭南唐,李后主投降,他的小周后和妹妹李昭仪,都被掳进宋太宗后宫,宋人还专门画了宋太宗幸小周后的图画。

金海陵王完颜亮以荒淫著称,掠夺美女也极凶残。他的妃子贵哥,本已有夫,因受到灭族的威胁,她才杀夫自献;海陵王的另一妃子右哥,则是逼令右哥的丈夫献上的,元太祖的也速干皇后,是攻灭四部塔塔儿时夺占的;旋又听说也速干已嫁的姐姐更漂亮,又杀了此女的丈夫,占为己有。元兵入占中原,从高官大将到下层士兵,未曾掠夺民间妻女做妻当妾者倒是少数。

相比之下,明清两代统治者大规模劫夺妃妾的现象比以前少了,但少不等于无。明太祖平天下,以不占敌手之妾为荣,灭陈友谅时,仍然纳了陈的一妾以示凌辱。大将军蓝玉的众多罪名之一,就是奸占元室妃嫔,而不上献朝廷。清代乾隆的香妃,是平定新疆回部叛乱的战利品。“冲冠一怒为红颜”,吴梅村的《圆圆曲》虽然把吴三桂引清兵入关的原因简单化了,但李自成的名将刘宗敏夺占吴三桂的宠妾陈圆圆,确实也是吴三桂降清的动因之一。

那么,民间的情形又怎样呢?由于非国家大事,正史很少记载,但从完整保存下来的唐到清的各代法律来看,每一代的法律都有夺占妻妾的专门条款,而且多半处罚极重。如《大明律》规定,“凡豪势之人,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该律的补充条例又规定,“凡强夺良人妻女卖与他人为妻妾及投献王府并勋戚之家者,俱比照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者绞罪。”《大清律》几乎全文照抄了上述内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