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夫妻档案——夫唱妇不随(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6 12: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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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诸荣会

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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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夫妻档案——夫唱妇不随

民国夫妻档案——夫唱妇不随试读:

前言

本书并非名人轶事的记录和男女八卦的叙述,而是一部专题性系列散文集;起这样一个书名,并非全为迎合当下的图书市场,更因其恰为全书各篇的主题指向:中国妇女在经历几千年封建社会后,至民国始挣脱那强加于身上的“三从四德”的束缚,“夫唱妇随”从此便不再是所有家庭中夫妻关系的固定模式,“夫唱妇不(不能或不愿)随”的现象倒在一些得风气之先的夫妻间十分常见,当然也成了他们家庭生活中的一道独特风景——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我们从中或许可多少一窥当时人文面貌、时代风气和社会生活之一斑。

本书所有篇目非写于一时一地,当初是各自成篇,并以单篇散文的形式发表于《钟山》《美文》《文学界》《百花洲》《创作与评论》等,有些还被《作家文摘》《散文海外版》《散文选刊》等转载,发表和转载时,编辑或根据刊物需要,或因为版面限制,曾作了些删改,辑为本书时,作者一是对原文面貌作了些必要恢复,二是按全书体例又进行了一些增删与补充,因此,当初读过有关篇目的细心读者,可能会发现少数文字会有不同,在此特作说明。

本书所写夫妻十对,男女二十位,每人一篇,两篇一编;但两篇所写内容各有所侧重,一篇侧重其事业人生,一篇侧重其情感婚姻;二者虽都独立成篇,但读者在阅读中也可相互比照、印证;至于其中有男娶过多名妻子,有女嫁过多位夫君,没必要一一写到。

将所谓“纯文学”作品以畅销书的方式成书,是一种尝试,也是一种“实验”,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胡适(1891-1962),男,安徽绩溪人。现代著名学者、诗人、历史学家、哲学家、文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各类著述极丰,是新文学史上除鲁迅之外另一位对后世影响巨大的文化人。

江冬秀(1890-1975),女,安徽绩溪人。

1917年与胡适结婚,并白头偕老。 胡适 江冬秀我从山中来

徽商,中国历史上最成功的商帮。

徽商走过的成功之路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靠做一两门较为精湛的手艺,再加上一些小买卖,在养活自己的同时积累一定的资本。

这一阶段涌现出的最杰出的代表人物是胡开文,他研制出的“徽墨”,代表了中国“文房四宝”中墨的最高品质,它对中国文化滋润的程度究竟有多深,实在是很难估量,时至今日,“胡开文”三个字还是中国制墨业的一块金字招牌。第二阶段,凭借较雄厚的资本官商勾结进行大宗贸易和垄断贸易,甚至进行一定的资本运作,聚集巨额财富。这一阶段涌现出的最杰出人物便是被人称作“红顶商人”的胡雪岩,他过人的商业智慧、传奇的人生历程,堪称巨可敌国的财富,几乎都成了一个个精彩故事,至今仍家喻户晓,为人们津津乐道。第三阶段,挣脱商人身份,投身文教事业,参与文化建设,培养科教人才,寻求政治发言。这一阶段涌现出的最杰出人物无疑是胡适,他曾以北京大学教授的身份发起新文学革命,倡导白话文,成为新文化运动的先驱和干将;不仅如此,他还一度成为文人从政的典型,在一个特殊时刻出任驻美大使,并颇有政绩,以至差一点儿就当上了总统,总之,无论是为学为政,都颇有建树。

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上面所提三位杰出人物,他们不但同姓一个“胡”字,而且竟然都来自于深藏于皖南山区的同一块很狭小的土地——这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土地,不能不去那里看一看!

只是对于这三个人物,我最感兴趣的是胡适——胡开文不在我的文化研究视野之内,因为在我的心中他更该归于能工巧匠之列;至于胡雪岩,近来有关他的书籍和电视剧已太多,我不想再凑这个热闹。

从南京驱车四个小时,我们来到了绩溪县城。老实说,这座知名度不低的县城让我有点儿失望,在今天这个改革开放的大时代中,它有些儿落伍。街道似乎还是从前的街道,但显然街面已许多年没有过铺修,有的地方竟然结着厚厚的污泥浊水。街两面的房子也有点破落,一些店家竟将许多商品从店堂一直放到了街边路牙之上,把整条整条的街道弄得十分混乱。街上也没什么人气,行人也多为山民模样。总之,走在街上似乎没有一种身在城市的感觉,最多只感觉像是走在一个山间的小镇上。

我们本以为,胡适毕竟是这个县走出去的一位大名人,或许在县城里会有一座胡适纪念馆、文学馆之类可以先看看,但是看到县城这个样子,心想,如果真有那倒反而有点儿奇怪了。

那就直奔上庄吧!问了好几个人,才知道从绩溪到上庄还有四十多里,有一条土石公路与之相通。我们的汽车终于驰上了这条乡间如机耕路一般的公路,在上面颠簸着拐了一弯又一弯、爬了一坡又一坡、过了一村又一村后,一个很大的山村终于进入了我们的视野。村子青山四围,村边庄稼丰茂,村前有一条清澈的山溪由东向西潺潺地流淌着,溪边绿竹滴翠。

这究竟是一座怎样的村落呢,竟然一下子走出了三位对中国经济、文化都有着很大影响的重要人物!

我知道,就像一座城市的性格并非表现在那些大同小异的通衢大街上,而往往深藏在它的小巷里一样,乡村的性格并非表现在那些村巷房舍上。因为在目前的中国,除了一些偏僻的古老的村寨,还能从它们的村巷里看出一些村寨的性格外,多数村子已经大同小异了,尤其是在江南:家家户户上下两层到三层不等的水泥小楼,或前或后带个或大或小的院子;每家前后左右都大体对齐,其间或水泥路,或煤渣路相连……这样的村庄,一座一座地散布在大地上,如同那些走在城市大街上的农民工一样,给人的感觉似乎都一样,区别他们,你不得不听他们收工后扎堆在一起喝酒时说出家乡口音,看他们碗里的吃的是咸淡酸辣,总之看与他们相关的东西比看他们本身更容易领略他们的来路与性格。乡村的性格也一样,更多的要看看与它有关的“风水”,它更多地隐藏在周边的山沟河谷、溪流港汊中,甚至一棵老树,一座小桥,一口古井……都会是透露乡村性格的一个个暗符。

上庄的村口有一座石桥,进入村子必须先过此桥。我们的汽车在桥头停了下来,向村民打听此桥是否杨林桥,因为我知道,胡适在向人介绍他的故乡时,曾引用清人刘汝骤的诗,而此诗中就有杨林桥:“竹萦峰前,山萦水聚;杨林桥旁,棋布星罗。”因此,杨林桥可以说是上庄村的一个标志。不远处的田间正长着一些皖南少见的钻天杨,十分抢眼——我想这或许就是杨林桥得名的原由吧!

走上桥面,此时我又想起了胡适自己写的一首诗,诗中也写到了这座杨林桥。那是1914年7月8日,远在美国留学的胡适,收到了一张家里寄去的信,信中还有一张他未婚妻与他母亲的合影,于是胡适便有了这首“得家中照片题诗”:

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

轩车何来迟,遂令此意负。

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

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牖。

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

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

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

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

胡适笔下,杨林桥边,是一幅怎样的家庭生活图画呵?夫妻种菜种韭,琴瑟和谐,家庭长幼有序,母慈子孝……它无疑体现了作者的一种生活态度和生活理想,而其中的女主人,无疑是他的妻子江冬秀。然而,今天胡适早已长眠孤岛,而不远处山坡上日夜守望着杨林桥的一座孤坟里的那个人并不是江冬秀,而是另一个曾经深爱着胡适也让胡适深爱着的女人。

那是一个曾经多情而美丽的生命。胡适与她的最初相识是在自己1917年8月的婚礼上,她是胡适妻子江冬秀的伴娘,那时她只有十六岁,是胡适三哥妻子同父异母的妹妹,人长得很乖巧,嘴也很甜,第一次见面便叫了胡适一声:“縻哥”(胡适小名叫嗣縻)。没想到,就是这么轻轻的一声“縻哥”,却将胡适的灵魂叫出了窍。就在当天的婚礼上,吸引胡适目光的始终不是自己新婚的妻子江冬秀,而是那个叫他縻哥的小伴娘。

新婚后没几天,胡适便去了北京大学继续教他的书,写他的文章,作他的演讲,新婚的妻子江冬秀被他留在了上庄。然而回到北京后的胡适,心头总有一个美丽的倩影挥之不去,但这个影子自然仍不是新婚的妻子江冬秀,而是那个叫他縻哥的女孩。

这是胡适心中的一个秘密,一个天大的秘密,一个万万不得让人知道半点的秘密!胡适只能把它深深地埋在心底。好在那时候,胡适有太多的课要上,有太多的演讲要作,有太多的文章要写,有太多的笔仗要打,时间似乎过得也很快,只一晃,一年便过去了。这时胡适忽然得到了一个来自老家的消息,那个叫他“縻哥”的女孩子结婚了,嫁给了邻村一个叫胡冠英的男孩子。得到这个消息,胡适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但涌上心头的似乎不是失落,而是一阵轻松,同时他作出了决定,要将妻子江冬秀接来北京。

不久后,每当夕阳西下的傍晚,绿树红楼间,西装革履的胡适与小脚妻子江冬秀一起漫步的身影,成了北大校园里一道独特而怪异的风景。对此赞赏者有之——糟糠之妻也不弃呵,高尚!也有人不解——胡适自己不是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吗,他的言行怎么如此的不一致呢?

但怀疑的人更多——难道胡适真能与这样一个女人过一辈子?让我们拭目以待吧,好戏在后头呢!

好戏果然几年后便上演了。1923年下半年,从诗人徐志摩口中传出一个消息,在杭州养病的胡适已经与人相爱,不日将回京离婚。

对于这个传闻,许多人开始有些不信,因为几年来,胡府一直很安静,似乎并没有人们起初所想象的那些不和谐,至于胡适的西装革履与他夫人的小脚,起初是怎么看怎么觉得不配,但看得多了似乎也就习惯了,更何况人家还生出两个大胖小子了,不是说“婚姻如穿鞋,合不合式只有脚知道”吗?或许人家过得滋润着呢,怎么会突然离婚呢?或许是这一贯浪漫的徐志摩捕风捉影而欲为自己的阵营拉拢新的盟友吧?然而再想想,这样的事情毕竟不是乱说的呵,何况徐志摩又那样的言之凿凿,不像是传播一则捕风捉影的花边新闻的样子,噢,倒更像是要为胡适回京后的离婚鸣锣开道哩!就这样,胡适终于要离婚的消息在京城可谓是不胫而走,一时间是满城风雨。但是人们感到奇怪的是,作为胡适妻子的江冬秀对此似乎一点动静也没有,要知道这个小脚女人可一向表现得性格泼辣,对此校内的许多堂堂教授没少领教。难道真的这种事情“最后一个知道的总是老婆”吗?

胡适终于从南方回来了,这时许多人心想着这台似乎已等待已久的好戏终于可以正式开场了。

徐志摩说的一点也没错,胡适这次杭州之行的确已与一个女子深深相爱,并且已有了爱的结晶,他能不离婚吗?那么,这个神秘的女子究竟是谁呢?不是别人,正是当年婚礼上的那个小伴娘——曹诚英。

此时的曹诚英早已不是那个甜甜的叫着“縻哥”的十五岁女孩了,而早已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三年多的不幸婚姻又让她身上从里到外透出一种淡淡的忧伤,而这种忧伤正是胡适所无法抵抗的。

当正享着大名的胡适到杭州养病的消息在本地传出后,许多在杭州的绩溪老乡都来看他,而此时已离婚两年正在杭州第一女子师范学校读书的曹诚英,自然也来看他的縻哥。当胡适终于看到了五年不见的这位叫他縻哥的女孩时,她身上的那种忧伤竟一下子让病中的胡适病更重了。当胡适与曹诚英在杭州游玩四天离杭去上海时,他送给曹诚英的是这样一首题为《西湖》的白话小诗:

十七年梦想的西湖,

不能医我的病,

反使我病的更厉害了,

……

这回来了,

只觉得伊更可爱,

因而舍不得匆匆就离别了。

诗中的这个“伊”明写西湖,但明眼人一看便知道是指曹诚英,全诗的意思也不是说西湖更可爱,而是人更可爱。当然,对这样的双关之意,二十一岁的曹诚英更是明白的。

1923年5月25日,回到上海的胡适,在这一天的日记上粘贴了八张与西湖有关的照片,其中一张就是曹诚英的单身像。就这样,在深夜里,在旅馆昏黄的灯光下,孤独的胡适真正体验到了爱情,而曹诚英也正式开始了她与胡适间那短暂却又各自铭记一生的情感苦旅。

几天后,陷入情网的胡适再也坐不住了,他独自从上海坐上了开往杭州的火车,再次来到了烟雨朦朦的西湖边上,只是这一次,他谁也没让知道,知道的只有曹诚英。此时是夏天,学校正放假,胡适在杭州南山的烟霞洞边向清修寺的和尚租了三间小斋房,终于等来了他心中的爱人,并开始一起过起了“烟霞洞中的神仙日子”。每日或寄情烟霞,或两人对弈,或闲坐品茗,或游山礼佛……

今天晴了,天气非常好。下午我同珮声出门看桂花,过翁家山,山中桂树盛开,香气迎人。我们过葛洪井,翻山下去,到龙井寺……早晨与娟同看《续侠隐记》第二十二回《阿托士夜遇丽人》一段故事,我说这个故事可演一首记事诗……这是胡适在此期间写在日记中的两段文字,即使时隔近百年后的今天,读起来我们似乎还可以感受到胡适的那份美好和甜蜜。

开学的时间很快就到了,还是学生的曹诚英又请了一个月的假。此时徐志摩来杭州游玩,胡适邀他来烟霞洞,说是有新诗请他过目,然而这位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诗人,却从胡适的诗中一眼看出了背后他与曹诚英的非同一般的关系。自命为“寡人有疾,寡人好色”的徐志摩自然是竭力鼓励胡适“革命”,并答应先回京后为他鸣锣开道。然而胡适却还是心怀忐忑。秋去冬来,离别的日子快到了,相见时难别亦难啊,天气也渐渐转凉,带着一片凄凉之意,胡适在日记中写道:睡醒时,残月在天,正照着我头上,时已三点了。这是在烟霞洞看月的末一次了……今当离别,月又来照我,自此一别,不知何日再继续这三个月的烟霞洞山月的“神仙生活”了!枕上看月徐徐移过屋角去,不禁黯然神伤。

胡适回到家后便正式向江冬秀提出了离婚。当江冬秀得知她的情敌就是当年自己婚礼上的那位小伴娘时,觉得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虽然胡适与曹诚英只见过一面,但是这几年来他们的联系可谓没有断过。曹诚英喜欢花草,也喜欢文学,她写来的信,不是托她这个“冬秀嫂”给她在京城里寻一些花籽草种,就是随信寄些诗文来让“縻哥”给“看看”,每次收到这样的信胡适总是很乐意照办并很快回信。这一切都是江冬秀所知道的。然而现在,就是这个称自己“冬秀嫂”的女人,竟然成了他的情敌,要抢走她丈夫,她多少还是有点吃惊,但更多的则是愤怒!

当她听到“离婚”两个字真真切切地已从胡适口中说出来后,她顺手拿起一把桌上的裁纸刀向胡适掷去——这一刀本该是给那曹诚英的,她不在眼前,算她走运!然后又冲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又抱过年仅2岁的二儿子思杜,拖过只有5岁的大儿子祖望,怒不可遏地将菜刀架在祖望的脖子上,声色俱厉对胡适说:“你要离婚可以,既然你不要我们了,我先把两个儿子杀掉,再死在你面前!”

胡适虽然留洋多年,但是哪见过这样的阵势。

呵!在这样的阵势面前,他除了立即缴械投降外。

还能做什么呢?

胡适有幸躲过了江冬秀掷过来的飞刀,但躲过之后充其量也只能是离家出走,然后写一首小诗罢了:

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

吹不散我心头上的人影。

——胡适《秘魔崖月夜》

至于与曹诚英的千般情缘和所有山盟海誓,他实在是顾不了了,只能将它们交给北京西山的寒风,让它们在其中渐渐消逝。更令人可笑的是,自我标榜是一名自由主义者的胡适,此时竟由此总结出了他的所谓自由竟是:

情愿不自由,

便是自由了。

只是苦了那个在杭州每日苦苦遥望北方的曹诚英,她最后不得不独自将腹中那个见证着自己与爱人所有爱的甜蜜和真挚的生命狠心地结束,也将自己一生的爱情默默地结束。

然而尽管如此,曹诚英还是怎么也忘不了她的縻哥,1931年她去美国留学,选择的学校便是当年胡适留美时的母校——康耐尔大学农学院,并且终生未嫁。1969年,作为中国第一位农学女教授的曹诚英从沈阳农学院退休,孤身一人回到了老家,此时恰逢杨林桥被洪水冲毁,她捐出了自己一生的积蓄重修了杨林桥,她说这是因为她不能忘记胡适当年在诗中描绘的那一幅杨林桥的美好的图画——有一天他终归会回来的,没有了杨林桥他会找不到回家的路。

1973年,曹诚英因肺癌去世,临终前她又留下遗言,一定要把她安葬在杨林桥边的那条小路旁,因为那是胡适回家的必经之路。

告别杨林桥,我们向村中走去,这时有几个妇女向我们围了过来,问江我们要不要住旅馆,我们问她们去胡适故居怎么走,她们竟说不知道。起初我们以为是因为我们不住她们的旅馆,才故意不告诉。

我们,可后来一连问了几位村民,他们也都说不知道,这就让我们很吃惊,要知道,正是因为胡适,这个村子历史上曾一度改名为“适之村”。然而今天竟然这么多村民不知道给这个曾给村子带来无尚荣耀的胡适的故居,其中一定有着某种原委的吧,只是我们不得而知。

终于问到一位表示“知道”的老者,他愿意带我们去。我们跟着他七弯八捌地在村巷里穿行着,那些巷子窄窄的、阴阴的,而且一律很安静,似乎一个偌大的村子是一座空村,走在其中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这脚步声回荡在巷子中,也像回荡在历史中。老者告诉我们,这一村的人大多姓胡,但是他不姓胡,是外地分配到镇上的中学教书的,现在退休了,便留了下来,算起来在这个村上也住了四十多年了。说话间,我们终于在一座徽式四合院民居前驻足,老者说:“到了!”我们见院子的正门早已封死,只东侧的旁门开着,门边的墙砖上,用不知是墨汁还是黑漆写着“胡适故居”四个七歪八扭的字。要不是陈老师指点,我们真不会在意。走进并不宽绰的庭院,见院里有几只大竹匾,里面晾晒着豆角,朝南的墙根下靠晒着新割的芝麻。正房大门紧锁着,一对黑色的大门,像老妇咧着嘴笑时露出的两颗松而不缺的大门牙。陈老师为我们寻人来开门,不知何故竟一去不复返了。我们只好望着这两扇大门在那儿叹气。

大门是那种江南乡间常见的老式大门,每扇门完全用厚实的实木拼成,很是扎实。虽然不久前刚油漆过,但是看得出来它很有些年头了,这让我禁不住想,胡适当年回家娶江冬秀为妻时,他自撰自书的那两副著名的对联,有一副也许就是贴在这两扇大门上的吧?那两副对联,一副是:三十夜大月亮;

廿七岁老新郎。

另一副是:

旧约十三年;

环游七万里。

这是两副用白话文写成的对联,仅看字面上似乎没什么深意,最多只需解释一下的是第一副中的上联,其中那“三十夜”,原是指1917年11月30日,是农历的十月十七,所以夜晚才有一轮“大月亮”。据说当时胡适写出这两副对联时,许多乡亲都在一旁奉承说:“真不亏是提倡白话文的博士,写的对子也是白话,好懂!好懂!”然而善良的乡亲们呵,真的有几个人能读懂了这两副对子背后隐藏着多少的悲哀、无奈和自嘲呵!

二十七岁的胡适才当上新郎,在那个时代里的确算得上是一位“老新郎”了,而妻子江冬秀此时已二十八岁,比他更大,所以这“三十夜”的“大月亮”恐怕不仅仅是指天上的那一轮吧?

这场婚礼似乎是迟了一点,因为胡适一直在试图逃脱它,逃了十三年,逃出去七万里;但这场婚礼终究还是举行了,因为它注定是胡适所逃脱不了的。

有人说这都是胡适的软弱、缺乏斗争精神和革命精神所造成的。然而在我看来并非如此简单。在中国现代文人中,鲁迅的坚强以及斗争性和革命性可谓是不缺乏了吧?然而当他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时,最终的选择还不是与胡适一样!鲁迅说,他的婚姻是母亲送给他的一个礼物,他怎么能拒绝呢?事实上不也如此吗?鲁迅不但乖乖地与朱安举行了婚礼,而且终生都与之保持着夫妻的名分,即使他后来与许广平成了事实上的夫妻,但一直也没有与朱安正式离婚,也没有与许广平正式结婚。不仅如此,他还一直负担着朱安的生活,直到去世他又让许广平继续负担,一直到朱安离开人世。如此坚强,如此充满斗争性和革命性的鲁迅尚且只能这样,胡适能逃脱得了这场婚礼吗?能拒绝母亲送给他的这份“礼物”吗?更何况胡适的母亲与鲁迅的母亲有着很大的不同,她送给胡适的这份礼物也与那个朱安不同。

胡适的母亲叫冯顺弟。她的父亲是个石匠,家里的日子过得很苦,但是她不仅出落得漂亮,而且还很乖巧。为了让家里的苦日子有个头,她十七岁就为大她三十二岁的胡传“填房”,可是谁知道只四年后,胡传这个县太爷就在台湾抗日中为国捐躯了。二十一岁的她,虽还是青春年华,但不得不守起了活寡。好在此时她已有了一个三岁的小胡适。凄冷的寒夜里,这个呼唤着母爱的小小生命,成了她的唯一和全部,至少是她继续在胡家生活下去的理由,甚至是她继续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的理由。然而她能给小胡适的又有什么呢?只有奉献,只有爱,更何况她从小就在男人制定的三从四德熏陶下长大,于是她便把澎湃在体内的不时的青春骚动化为泪,化为吻,化为奔涌而出的母爱,一古脑儿倾注在可怜的小胡适身上。而小胡适呢?他自然只有被淹没的份儿!

而人在这种被淹的情况下,往往会有两种行为,一是逆反式地努力挣扎,努力逃脱,不是水干鱼死,就是鱼死网破。这样的事情生活中并不鲜见,但这是悲剧,是人所不愿意的,因此更多的是第二种,即顺从地任其淹没,任其浸泡。胡适母子的情况自然是属于后者,即,对于胡适来说,既然你是母亲的唯一,母亲自然也是你的唯一;母亲既然是为了你而活着,那么你也只能是为了母亲而长大。母亲要你吃饭,你只能吃饭;母亲要你读书,你只能读书;母亲要你做个好孩子,你只能做个好孩子;母亲要你出人头地,你也只能出人头地。一切都是别无选择的。就这样,伟大的母爱在胡适那里实际上成了一条无形的绳索。

在母亲眼里,只有念好书才是正道,游戏、看“杂书”、追求艺术是“玩物丧志”,当然不允许……无论在什么地方,总是文绉绉的,家乡的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的样子”,或叫我“縻先生”。绰号一经传开,便不能不装“先生”样子,更不敢跟“顽童”们野了。

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下住了九年,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这是胡适成年后写下的两段在感情上对于母亲不无矛盾的话。后来,人们在评价胡适的一生时,最常用的一个词便是“矛盾”。胡适的一生的确充满了矛盾,然而仔细想来,他这矛盾的人生底色或许就在这儿涂上的吧!

胡适与母亲在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后,要去上海读书了。这对于胡适的母亲来说无疑是天大的事情。上海可是十里洋场呵,人家都说那是一个花花世界,自己的儿子这一去不会飞了吧?冯顺弟怎么也不能放心,最终她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儿子原本就有许多羁绊的双脚再戴上一副镣铐。

这副镣铐就是江冬秀——一个大字不识的小脚村姑。

冯顺弟之所以选择江冬秀,原因有两个,一是江冬秀的“八字”与胡适很合,二是江冬秀与自己很像,能做事,且遇事果敢、决断。她认定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帮助儿子成就他出人头地的人生。江冬秀在许多方面的确与冯顺弟很像,从冯顺弟和江冬秀留下的有限几张照片来看,她们俩甚至连长相也十分相像,这是令我们今天十分吃惊的。而冯顺弟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她要让这个叫江冬秀的女人,在有一天自己不在时能代替她帮助自己的儿子。为此我常常想,胡适后来之所以如此“惧内”,惧成为“民国七大怪事”之一,恐怕连他自己也很难说清,他到底“惧”的是老婆还是母亲!

十三岁的胡适在母亲的一手包办下和大他一岁的村姑江冬秀定下了“终身大事”。这是做母亲的分内之事,千百年来,村民们都是这么做的,虽然这时你年纪的确有点小,还不太懂事,但长大了不就懂了吗?反正有一点,做母亲是为了儿子好!有这一点,一切都是天经地义。

就这样,不满十三周岁的小胡适带着这副沉重的镣铐开始了他闯荡世界的人生苦旅。

然而戴着镣铐走路毕竟不舒服呵!而且走的路越多会越不舒服。这时,无论你是个多么孝顺的人,反叛的情绪也会在内心深处不由自主地潜滋暗长,有时候它竟会像一个魔鬼在不停地向你发出召唤,让你不得不有所行动。

胡适的第一个行动便是逃跑。这是他此时唯一所能采取的行动,因为他这一行动不会让母亲太伤心,因为他有一个很好的借口,这就是读书,而母亲是很希望他读书的,在她看来只有读书才能实现她最终使儿子出人头地的目的。

于是胡适真的逃跑了,逃,逃,逃,从十七岁逃到了二十七岁,从上海逃到北京,又从北京逃到美国,一逃竟逃出了“七万里”。

但逃得再远,那副镣终究还在脚上呵。由于这副镣铐,胡适在美国竟然一年多连女生宿舍的门也没曾迈进过,或者说他压根儿就不敢迈进去。

不仅如此,他还在美国连续发表文章,大说自己脚上的这副镣铐的种种好处。这些文章我们今天从《胡适文存》中还不难找到。如《中国今日当行自由结婚否》《吾国女子所处地位高于西方女子》《论贞操问题》等,他这些文章的写作目的,意在让人家羡慕他拥有这样一副镣铐,从而为自己寻得心理的安慰。

然而事实上是,镣铐谁也不会羡慕,而他的这些文章自然也成为许多人笑话的“奇谈怪论”,这让他更加失落。而就在此时,一个美国女子走进了他的生活,他不由自主地坠入情网——此时的胡适几乎是自己给自己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

这个美国姑娘叫韦莲司(E.C.Williams),1885年4月17日生于纽约的一个书香门第,算起来长胡适7岁,与胡适同在一所大学,算是同学,只不过她学的是美术。

在胡适眼里韦莲司是个怎样的人呢?胡适在他的日记中说,他所见女子不少,但真能具有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韦莲司是唯一的一个!至于他与韦莲司的恋情到了何程度,我们不妨从后来公开出版的他的日记和书信中摘录几段来看一看:天雨数日,今日始晴明,落叶遮径,落日在山,凉风拂人,秋意深矣!是日共行三小时之久,以且行且谈,故不觉日之晚也。

我亲爱的韦莲司小姐:……上周四的夜晚,我深感怅惘,寒风吹落了窗前所有的柳条,竟使我无法为一个远去的朋友折柳道别……虽然在过去的四十八小时之内,我已写了两封信和一张明信片给你,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写封信……

这些文字,时隔近百年后我们读它时,仍不难感觉到它们仍散发着火辣辣的热。而且这种热度并非一时的发热,他的思想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他在1915年10月30日的日记中坦言:吾自识吾友韦女士以来,生平对女子之见解为之大为改变,对于男女交际之关系亦为之大变。女子教育,吾向所深信者也。惟昔所注意,乃在为国人造贤妻良母以为家庭教育之预备,今始知女子教育之最上目的乃在造成一种能自由能独立之女子。国有能自由独立之女子,然后可以增进其国人之道德,可以化民在俗,爱国都不可以不知所以保存发扬之,不可中知所以因势利用之。

有了如此的激情,也有了如此之认识,那就行动吧!一是开始去女生宿舍,并为之激动不已。他在日记中写道:“今夜如往访一女子,似来年常为之。”二是给家里写信,提出与江冬秀解除婚约,尽管口气有点怯生生的,有点王顾左右而言他。

的确,这一次,无论是在时空上,还是在思想情感上都是胡适逃离母亲最远的一次。

然而母亲面对儿子的逃离,表现得好生了得,她一面斩钉截铁地告诉儿子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你给我断了这个念头!二是又给远在美国的韦母修书一封,告诉她胡适家中已有妻子,韦母本来就不愿意自己的女儿给一个东亚病夫拐跑,现在看来这人还果然是个骗子!就这样,两个异国老太太结成了一个强大的联盟,在这个强大的联盟面前胡适真是有点自不量力,剩下的只有是这对跨国鸳鸯各自分飞了。可怜的韦莲司从此再也没爱上过别人,以至于也终生未嫁。胡适呢,自然是“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任凭逃得时间再长,逃得路程再远,但只要母亲还活着,你终究逃不出如来佛的手心!因为你的脚下有一副无形的镣铐。

有了这一次失败的逃离教训,胡适再也不敢轻易地行动了,因此,当另一个中国女子陈衡哲,在异国他乡再次要走进他的生活时,他选择了退却。

胡适最后退回了家。回到了家的胡适,虽然“老”了许多,翅膀也硬了许多,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洋博士了,但这都没用,都不能改变他必须娶一个大字不识的小脚“老”村姑的命运,当他与江冬秀双双在母亲面前喜结连理的时候,胡适发现自己虽然逃离了那么久那么远,但最后终点竟又回到了起点,心中可谓怎一个苦字了得!还能说什么呢?只能说“却道天凉好个秋”,只能说“三十夜大月亮”!

然而,胡适毕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且不是一个普通的人,而是一个有才情,有卓识,有理想的洋博士,是一个敢于在新文化运动的战场上冲杀的文化干将!他的那颗心哪能真的就此而安分了呢?就在婚礼上,当他看见新娘身边的那个比新娘更可爱的伴娘时,终究忍不住要将更多关注的目光投给了她。这样的目光是无奈的,也是尴尬的,更是矛盾的。这一切当然也不会不表现在他的文章中、演讲中,以及他以后所有的言行中。

有时候他会大谈婚姻自由,高歌妇女解放,宣扬个性独立;但有时候却又在真正汹涌而来的婚姻自由浪潮面前叶公好龙,道貌岸然地摆出了一副卫道的架势,发出类似于“情愿不自由,便是自由了”奇谈怪论。

有时候看到友人们纷纷抛弃原配,另觅新欢,如郁达夫、徐志摩、郭沫若、任叔永、陈独秀以及接踵而至的鲁迅等,一个个都奋起“革命”时,也蠢蠢欲动,也想做一把“陈世美”;有时候却又“死要面子活受罪”地宣称:我把心收拾起来,定把门关了,叫爱情生生地饿死,也许不再和我为难了。

然而爱情是关得住的吗?夜深人静时,当他在写完一篇文章,抬起有些沉的头来,昏暗的灯光中常常晃动着当年那个小伴娘俊秀的脸庞,只是一想到她已罗敷有夫时,才自己在心中轻轻地说一声:“罢罢罢!”然而当他得知她又离婚时,他似乎又看见了爱情的希望。更何况此时,母亲已去世。当初他之所以接受母亲送给他的这个“礼物”,答应与江冬秀结婚,本来就完全是为了讨母亲欢心。他在婚后给朋友的信中曾这样写道: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既然是这样,那么现在好了,母亲已经去世,若将母亲当年的这个“礼物”扔了,她在另一个世界也不会知道了,自然也不会生气和伤心了。此时不扔,更待何时!

于是他终于与江冬秀明确说出了要离婚的话。

然而,胡适又想错了!

当江冬秀手拿菜刀要将两个儿子当着他的面杀掉并自杀时,他的母亲其实又复活了,复活在眼前的这个叫作江冬秀的名义上是他妻子的女人身上。

在中国的家庭里,婆婆与媳妇被人们形容为是一对“天敌”,原因是什么呢?因为婆婆与媳妇都是女人,这两个女人任何一个都防犯着对方分享属于自己的那个男人的爱,原因很简单,一个是因为那个男人“是我儿子”,另一个则是因为那个男人“是我的丈夫”,双方都各认为那个被她们称作儿子和丈夫的男人是属于自己的。但是在胡家,婆媳关系似乎一直都不错,原因又是什么呢?是因为胡适的逃离。正是这让胡家婆媳二人都觉得胡适爱着自己——对于冯顺弟来说,儿子是不会不爱她的,这自不必说;对于江冬秀来说,既然我已许配给了你,你也不会不爱我,尽管你十三年不回家,那只是因为有太多的书要读,至于你连封信也很少写给自己,那是因为我不识字——事实是不是如此?一切都因胡适的逃离而无法证实,然而这种不证实反而好,反而能在二人间维持一种平衡,她们无需互相防犯,自然也维持着她们的和好。等到江冬秀与胡适完婚了,三个人终于住到一起了——此时这种平衡是很容易被打破从而导致婆媳反目的,但好在冯顺弟死得很“及时”,她自然在江冬秀的眼里成了永远的好婆婆,更何况要不是这个婆婆当初的主持“正义”,她这胡家的媳妇、名教授的夫人是断做不成的,她能不因此而感谢这位故去的婆婆吗?能不继承她的遗志吗?而她的遗志是什么呢?当然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已出人头地的胡适更加地出人头地。如果她对江冬秀这个做媳妇的还有什么要求的话,那也只是要让她能帮助胡适更加地出人头地。那么,一个大字不识的小脚女人,能有什么能耐呢?

想当初,胡适的父亲胡传将年仅三岁的胡适丢给冯顺弟时,留下两份遗嘱,一份是写给冯顺弟的,说胡适天资聪颖,要令他读书成才;一份是写给胡适的,要他刻苦读书,力求上进!三岁的胡适自然不懂得如何继承父亲的遗愿,但后来的事实是,胡适不但成才了,而且似乎不难从他身上找到许多胡传的影子,例如:胡适发表的第一篇白话文是《地理学》,且终生穷尽式地研究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地理学著作《水经注》,而胡传一生关注“边疆地理”尤其是东三省地理;胡适一向都有“教育救国”的抱负,一直对政治有一种无端的兴趣,最终出任驻美大使,还差一点当了总统,而胡传从来就主张以学术入世,一生抱有“执笔救国”之志,最终投身官场,还小有成绩;还有,父子二人都对“程朱理学”有终身的景仰,都对写“日记”有着终生的兴趣和坚持……是什么力量将胡传的这些人文品质都传给了胡适呢?要知道他们父子俩事实上只在一起生活了两年呵,而且是胡适婴幼儿期间的两年,要说胡传对胡适的影响那是很有限的。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说:

他留给我的,大概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遗传,因为我是“我父亲的儿子”。一方面是他留下了一点程朱理学的遗风。

看来一切都不能不归功于冯顺弟了。然而年仅二十一岁的村妇凭什么能耐肩负胡传如此大的重托呢?除了爱她一无所有!于是她全心全意地爱,无微不至地爱,且把本该丈夫的那份爱也给了胡适,她希望胡适能成为与她丈夫一样优秀的男人,因为她只见过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她以为天下优秀的男人就只有她丈夫一个,胡适因此终成了她丈夫的替身。

既然冯顺弟用她的爱使胡适成为第二个胡传,那么让江冬秀成为第二个自己更是容易,更何况当初在选材时她是下了一番功夫才选着的,这个姑娘本来与自己就有几分相像,且她又表现得很勤奋好学!不是吗,还没过门,她就基本上住在胡家了。果然,江冬秀终于学会了她的所有能耐,例如,能做一手好菜,尤其是“一品锅”最拿手,也是胡适最爱吃的;从不让胡适做一点家务,一个人就能将孩子带得不哭不闹,将屋子收拾得井井有条;让胡适一年到头不必为柴米油盐操半点心……对胡适的“爱”可谓全心会意、无微不至,总之,她已经完全接过了冯顺弟给她的“爱”的接力棒。这时冯顺弟终于可以安心地从这两张照片不难看出,江冬秀与冯顺去了,而胡适以为真是可以扔掉母亲弟长得如此相像。

给他的这个“礼物”的时机终于到了,但他哪里知道,此时作为妻子的江冬秀便成了他又一个母亲,再加上她还有一个母亲没有的能耐,这就是撒泼。面对着这样的她,胡适竟然还敢说出离婚的话,还想学徐志摩他们那一伙也做陈世美,完全是痴心妄想!她只轻轻一个回合,就让胡适彻底地败下阵来了,最后只能跑到北京郊区的西山,去写一首小诗,发发牢骚。

但对于江冬秀来说,这又怎样呢?量你过几天就会乖乖地回家。你以前不是跑得那么久、那么远吗——“十三年”“七万里”呵!那又怎么样?

还不是乖乖回来了吗?

是的,胡适不回来怎么办呢?你真不回来,她真能杀人!或许你会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可问题是这生命不是你自己的呵,而是两个无辜的孩子,你有权利也“抛”了他们吗?

江冬秀实在是太凶悍了!而且她凶悍的背后还有着许多的支持的力量。

由于江冬秀胜利地将胡适整成了一个“新三从四德”(三从:太太下命令要服从;太太上街或打麻将要随从;太太发错脾气要盲从。四德:太太买东西要舍得;太太发脾气要忍得;太太的生日要记得;太太出门打扮要等得)的模范,北大的许多教授太太们纷纷向她讨教经验,甚至遇到难处也来向她哭诉。有一次,梁实秋要做陈世美,江冬秀竟然为他老实的梁夫人胡适的父亲胡传两肋插刀,替她与梁实秋打起了官司,最后结果是法院判梁实秋败诉,让北大的教授们丢足了面子。由此可见,在当时,江冬秀们的行为,不但合情、合理,而且也是合法的,你是北大教授又怎么样?就可以当陈世美?正是这样,江冬秀她能不凶悍吗!胡适们他又能不软弱吗?

不知什么原因,为我们找开门人的陈老师竟然一去不复返,我们因为这两扇紧锁的大门而想得太多太远了,于是试图将那两扇门推开进去,但是最终也只是推开了一条窄窄的缝。我们忍不住从门缝中朝里窥望,依稀看见昏暗的厅堂中央上方高悬着一块“胡适故居”匾额,为当代书法大师沙孟海手书;匾下挂一幅胡适中年时的画像,一派风流倜傥的样子,只是题款看不清,不知出于何人手笔。画像两旁悬一副汉简风格的隶书对联,是著名书画家钱君陶的笔墨,联曰:“身行万里半天下,眼高四海空人间”。

我们对这副对联之中的“半”字和“空”字一时颇感兴趣,觉得这“半”字用得很恰切:胡适一生,留学、出使美国,云游、讲学欧洲,可谓身行万里,东西半球都曾留下了他的足迹,但他终究没能将天下的道路都走通;他学界政界,都曾涉足,也都颇多建树,但终究还是走回了书斋,那条他自己似乎也曾一度热衷的道路,似乎终没走通。当年他离乡去国后,一线海峡,即将两岸隔裂,不久他从美国回归,栖居孤岛,谁知竟就此长眠,归程呵终究只走了一半,可谓半途而废。

至于那个“空”字,似乎不太恰切。纵观胡适一生,尽管他的确才高八斗,眼高四海,但并不是一个目空一切、眼中无人的人,如果他目中无人,他在做中国公学校长时怎么会将一个只有小学学历的沈从文聘为堂堂的大学教师!如果他目中无人,他在任北京大学校长时,又怎么能将一个只有三十多岁的季羡林聘为教授和系主任呢?……相反,他在中国现代文人中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他似乎称谁都是“我的朋友”,以至社会上也有许多与他素不相识的人也开口闭口吹牛说:“我的朋友胡适之……”因此“我的朋友胡适之”成了当年在士林中一句不乏幽默的口头禅。

有一则广为人知的轶事至今为人们津津乐道。那还是胡适在上海做中国公学校长期间,作家沈从文被胡适破格聘为教师,不久他竟然爱上了自己的学生张兆和。当时年仅18岁的张兆和在中国公学是名副其实的校花,不但聪明可爱,单纯任性,而且极有才华,曾夺得全校“女子全能”比赛第一名,身后自然少不了有着许多追求者,她玩皮地把他们编成了“青蛙一号”、“青蛙二号”、“青蛙三号”……沈从文当时虽然已是著名的小说家,但天生性格自卑木讷,他不敢当面向张兆和表白爱情,只悄悄地给张兆和写了一封情书,沈从文因此而被张兆和排为“青蛙十三号”。年轻气傲的张兆和自然没给这个第一节课上竟然紧张得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的“乡下人”任何回音。但谁知你不回音,老师的情书竟然一封又一封地寄来,倔强的张兆和也仍一如既往地保持着沉默。学校里终于起了风言风语,说沈从文因追求不到张兆和要自杀。张兆和急了,赶紧拿着沈从文的全部情书去找校长胡适说明情况——“沈老师若真的自杀,我可没什么责任!”按照常理,此后作为校长的胡适应首先对作为学生的张兆和多作安慰,并去找作为老师的沈从文谈话,然而胡校长并非如此,他对张兆和说:“他非常顽固地爱你是吗?”没想到张兆和马上回他一句:“但我非常顽固地不爱他呵!”胡适说:“那我来做个媒看看!”

校长都做“和事佬”,张兆和只好听任沈老师继续他马拉松式的情书写作,从而对她进行感情文字的狂轰滥炸,最终成全了一桩现代文学史上的美满姻缘。

其实,胡适的这种“和事佬”和“好好先生”的作风,不仅表现在这些生活小事上,也不仅表现在他对自己婚姻的处理上,而且在他在学术活动甚至政治活动中竟也由来已久地多有表现。

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此时,尽管胡适对于日本要对中国侵略的野心看得十分清楚,说“此日人不打自招之供状,不须驳也。(《胡适留学日记》下,第493页)”尽管此时美国的华文报刊上和他的同学们一片“对日宣战”声,但是,他却提出“不低抗主义”和所谓的“道义的拒绝主义”,主张“用集体的力量来维持世界和平”,他在《答友人书》中说:“吾辈远去祖国,爱莫能助,纷扰无益于实际,徒乱求学之心。电函交驰,何裨国难?不如以镇静处之……”年仅二十一岁的胡适“理性”得完全是一副老成的“好好先生”模样。

1919年,各种新思想和新思潮随着新文化运动到处传播,并争论不休,什么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当然也有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等等,大有各种“主义”满天飞之势。此时胡适在《每周评论》第28号发表文章,以一副居高临下的口吻,表面上是和稀泥的手段,提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主张,企图以全部否定,但又一方也不得罪的手段推行自己的思想。

1937年“一·二八”以后,全国人民的抗战情绪一浪高过一浪,但胡适还是主张“不要放弃争取和平的外交努力”,直至“八·一三”事变已经爆发,他还在做他“好好先生”的美梦,寄希望于英美的帮忙。

1945年8月抗战刚胜利时,远在美国的胡适立即书生气十足地给毛泽东发了一份电报,大意是说:日本既已投降,共产党就再没有正当的理由来继续保持一支庞大的私人军队,共产党现在更应该学英国工党的好榜样。

这个工党没有一兵一卒,但在最后一次的选举中,却得到了压倒优势的胜利……一副在国共两党之间不偏不倚的“和事佬”模样。

他出任北大校长期间,北大学生“动不动就上街示威游行”,他当然并不支持学生,但是也决不会为难学生。每一次事发,他都一律是做“和事佬”的角色——坐上当时北平城里还十分罕见的黑色小轿车奔走于各个大衙之间,向当局解释“学生也是好心”之类;每当有游行学生被当局抓捕,他又是千方百计去用好话游说当局,尽量放了学生。

1948年初,蒋介石找到胡适,说意欲去当行政院长,总统的位置准备让给他,而胡适只“谦让”了一番后竟答应了。他在日记中说,他之所以准备去当这个总统,是因为可以调停国民党内部的纷争,“一新国内外耳目”。尽管后来蒋介石没用得着他这个“和事佬”角色的傀儡总统,但我们还是可以看出,只要这个总统真能“和事”,哪怕实是傀儡,他也照当不误。

……

事实证明,除了在一些生活小事上和自己的婚姻上,胡适的“和事佬”、“好好先生”其实是一次也没有做成,每一次,不是招来人们一片攻击声和批判声,使他的学术声誉和地位随之也大受伤害和大幅受跌,就是被战争的炮火炸得粉碎,被那血淋淋的现实击得粉粹。他的“和事佬”和“好好先生”的态度与主张只能说明他政治上的幼稚和迂腐,只能说明他终究只是一个学者;而作为一个学者,这也说明他真是一直实践着“执笔治天下”的初衷,坚持着“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的学术操守……至少说明他并不是真的无原则、无立场和真糊涂。

胡适和他们那一代学者中的许多人一样,“救国”都是他们抱定的一个目标,但与多数人相比,胡适似乎有一点显得特别的与众不同,这就是在这个总的目标下,他更关注这个目标的达成途径的寻求,为此,他在特别注重对中国文化的源头进行反思的同时而又特别地注重学术的“经世济用”。这一点或许也是胡适最终比同时代的许多学者走得更远的重要原因。

近年来大陆出版的部分胡适著作书影胡适初到美国时选择的专业是农学。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因此,对于中国人来说没有比学这个专业更实用且实惠的了,果能学成至少可以让国人吃饱肚子,也只有先吃饱了肚子,然后才能“实业救国”、“教育救国”、“以笔救国”等等。但他很快发现这并不是一条能从根本上救国的道路,于是一年后,他毅然从康奈尔大学农学院退学了。我们今天的许多人在研究胡适的退学时,总是说这是因为他对农学失去了兴趣,而有意无意地回避一个也许是更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他为什么会失去兴趣。要知道,胡适决不是一个“偏科生”,他曾经是一个在上文学课时,用诗稿掩护着偷偷进行自然科学演算的学生,他对自然科学学科无论是学习的兴趣还是能力,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甚至有过“超过作诗”的时候。胡适转入的是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选择的专业是西方哲学,但研究的课题则是中国先哲诸子的思想。他日记中的这样一段话完全可以作为他改学专业的原因的注脚:

今日吾国之急需,不是新奇之学说,高深之哲理,而在所以求学论事观物经国之术。以吾所见言之,有三术焉,皆起死之神舟也:一曰归纳的理论,二曰历史的眼光,三曰进化的观念。

他最后为自己选定的博士论文题目是《中国古人哲学方法之进化史》,并以此而受到他的老师、著名的哲学大师杜威的高度评价,并获得博士学位。然后便匆匆回国。

胡适是1910年8月去美国留学的,他开始撰写博士论文的时间是1916年8月,1917年4月27日写完,5月3日校定,5月4日上交,5月22日一次答辩并通过,6月9日离开学校,6月21日上船归国,7月10日抵达上海。

我这里之所以要不厌其烦地将胡适在美国留学的最后一段时间理得那么清楚,是要提醒一点,即胡适回国是急切的。有人或许要说,他在美国一呆就是七年,怎么一拿到博士学位便回国得如此急切?他硬熬了七年,是否就是为了一纸博士文凭呵?

今天,提起胡适,许多人首先就会想到他曾获得过欧美多座大学授予他的博士头衔有三十五个之多,但是有一个事实是,胡适离开美国时,他的博士学位证书并没有拿,直到十年后他的老师杜威访华时,才为他补发。

胡适如此急切地回国,原因只有一个,这就是他以为他已寻得了那条救国的“起死神舟”,他要让这条大船尽早地开回自己的祖国,至于博士文凭,那是并不重要的。因此,对于胡适的“救国”动机,说实在的,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他的真诚,只是因为他我又常常想:“救国”当然崇高,但是欲要“救国”,总先得“自救”呵!从表面上看,胡适的留美首先就是获得了自救,因为他在出国之前,正是“一生中最荒唐的时间”:由于他读书的上海公学的分裂,使得他一度精神颓废、行为放荡,几乎是整天沉溺于吃喝嫖赌中很不能自拔,正是因为在师友的帮助下,他考取了留美官费,才使得他彻底摆脱了这种境地,重新安排自己以后的人生之路。

从当初的“不良少年”,到现在学成回国的“留洋博士”,这难道还不算“自救”成功了吗!

然而,胡适回国后在新文化运动中的所有作为,相信今天每一个读过中学的人都从历史教科书中早已知道,前面也说得太多太多了!实在毋庸我在这里再作赘述。总之,很难说他已实现了从肉体到精神的完全“自救”,我以为!

对于胡适的人生我们一般人最为不解的有两点,即他的软弱与矛盾。

胡适是软弱,这主要倒不仅仅因为他以一个堂堂名教授终究只能屈服在江冬秀的淫威下,而是在于他在学术上和政治上总是表现出的“好好先生”的态度和“不抵抗”主张。但是我们也别忘了,当历史需要他作出“抵抗”的时候,他不是也义无反顾地投入其中了吗,而且他所投入的不仅是他的笔,而几乎是他的全部努力。

1937年7月,抗战不以胡适的个人意志为转移地爆发了,本在书斋中的胡适,于1937年9月26日作为国民政府的特使赴美游说。1937年10月1日,他应旧金山哥伦比亚广播电台邀请,以《中国处在目前危机中对美国的期望》为题,发表演说。在这篇讲话中,他一改以往“好好先生”的腔调说,对侵略战争是不能退让的,要阻止战争只得用战争来消灭它。而且还大胆预言,美国将会被迫卷入这场战争。为了争取美援,蒋介石三次致电在美国的胡适,敦请其出任驻美大使。胡适认为“现在国家是战时,战时政府对我的征调,我不能推辞”,并于1938年9月17日正式接任驻美大使一职,可谓“奉命于危难之际,受任于生死之秋”。美国《纽约时报》对此发表评论说,除胡适以外,没有人更够资格向美国说明中国的情形,同时向中国说明美国的情形。10月6日胡适到馆正式上任,当天他在日记中写道:“二十一年的独立自由的生活,今日起,为国家牺牲了。”27日胡适向罗斯福总统递呈国书,在国事维艰之时,从事战时的外交工作。最终于1939年2月和1940年3月为中国争取到25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两笔贷款,使美国对华政策朝着制日援华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就是所谓的“桐油贷款”。1939年6月29日,胡适在华盛顿的中国大使馆给在美国曾经的恋人韦莲司写信道:“这真是一段扰攘不安的岁月。我并未失去信心,我确信这场世界大战所带来的新秩序将更好也更持久。毕竟,今天只剩下三个侵略国家,这是值得欣慰的。”信中绝无一点儿女情长。此时的胡适似乎真如换了一个人似的,俨然一颗正在升起的政治新星。

然而他终究只是个学者,随着宋子文以外交部长的身份驻扎华盛顿,胡适这个驻美大使实际上就做到头了。在政治上他哪里是宋子文这个老政客的对手呵?果然,他败下阵来了,从美国退回国内,退回到北京大学校长的位置上,退回到原来的“不抵抗”状态中。从此以后,他一会儿“抵抗”,一会儿又“不抵抗”,甚至后来身上竟还发生过该“抵抗”时不“抵抗”,不该“抵抗”时瞎“抵抗”的事。

那是1949年4月29日,胡适的老朋友、北平辅仁大学校长陈垣教授,写了一封给胡适的公开信,发表在5月11日的《人民日报》上,后来又发表在香港由中国共产党控制的报纸上,6月间便有英文译本传到各地。信中介绍解放后北京各学校和学术界的良好情况,“很诚挚的”劝告胡适“正视现实”,“幡然觉悟”,“回到新青年的行列中来”。这封信实际上应该说反映了中共对胡适及其他在海外知识分子的统战意向。胡适得读以后,发了“考据癖”,他先是认定陈垣“从来不写白话文”,后又从信中有关书信日期有错误等,断言此信百分之一百是别人借用陈垣的名义假造的,说“可怜我的老朋友陈垣先生,现在已没有不说话的自由了”等等。他的这一行为让他留在大陆的儿子胡思杜也感到不解和愤怒,遂于1950年9月,发表文章,批判他父亲,声明与胡适脱离父子关系。他的态度当然还是一如既往,硬说那文章是别人逼迫思杜写的。后来,他内弟江泽函给他写信,他收到信后也疑心是“他受人逼迫,抄了别人拟好的信稿,寄出来向我作宣传的”。宁可在美国贫病交加地一面当着人家大学图书馆的图书管理员,一面遥控着《自由中国》不断说一些让蒋介石不舒服的话,一次次冒犯他,甚至还企图阻止他连任“总统”,差一点为他所不容,也不愿接受祖国和人民最后伸给他的那一根橄榄枝。

正是因为胡适的种种不“抵抗”,成就了他的软弱;但又由于他有时的“抵抗”,使他的学术与言行显得矛盾;正因为他的矛盾,使他显得复杂;正因为他的复杂,使人一直很难穷尽他和真正懂得他。

1962年2月24日下午6点35分,胡适在为他最得意和欣赏的女学生、著名的物理学家吴健雄女士举行的欢迎酒会上,心脏病突发而去世。蒋介石送给他的挽联是这样写的:

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

1952年2月,毛泽东在接见政协知识分子代表时谈到胡适,说了这样一段话:

胡适这个人也真顽固,我们找人带信给他,劝他回来,也不知他到底贪恋什么?批判嘛,总没有什么好话,说实话,新文化运动他是有功劳的,不能一笔抹煞,应该恢复名誉吧。

蒋介石的挽联有点儿盖棺定论式的霸道,也有点儿抽象,还是毛泽东的话说得比较诚恳:“不知道他到底贪恋什么?”大智慧如毛泽东者都“不知道”,我等又能真正知道多少呢?

我们在那紧锁着的门的门坎上坐的时间太长了,太阳已快要下山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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