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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8 10: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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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巫山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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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春光

百年春光试读:

百年家书,四世同堂。

你问那年可否饭饱?我道今日春光正好。

2014年3月16日,早春,乍暖还寒

生态组和向导碰上头时已经是下午五点,这个时间的侗山县被笼罩在浓浓的大雾之中,伸手不见五指。奚子昂和向导商量后决定在山脚的村庄住上一晚,明日一早再进山。

整个村庄房屋尚保留着原来的样子,人却寥寥无几。向导寻了一家门口带院子的农户,让队员把车上的帐篷都搬下来,支在院子里。农户家中只有一对老夫妻,夫妻俩无儿无女,陡然看见这么多年轻人,热情地忙前忙后。

众人扎好帐篷后,山脚下的雾散了些,勉强可以看到两三米外的人。生态组围坐一圈开始开会,在听说他们准备明天进山后 ,老夫妻俩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大堆方言,手脚并用地朝他们比画着。

只见老夫妻俩越说越急,脸涨得通红,须臾间竟抹起眼泪来。向导赶紧劝了两句,对一头雾水的生态组组员翻译道:“他们是在阻止你们进山。”

生态组的副队长戚风问道:“为什么?”“骊县地形偏僻,发展落后。这几年人越来越少,走得动的都离开了,二老是村里最后的人了。”

奚子昂环视一圈,果然隔壁零零散散的几户屋舍都黑漆漆的,一点生气都没有。这时,天光又暗沉一分,黑暗吞没最后一丝深蓝,偌大的村落被笼罩在迷雾中,依稀只见屋脊轮廓、群山葱茏,不见一丝光亮,仿若鬼村。

向导故意捉弄他们似的,声音又缓又沉:“二老年纪大了,经不起跋山涉水地搬迁,再加上念旧,不舍家乡,才没跟着大伙离开。”“为什么?”有人问,“我的意思是,为什么大伙都走了?因为这里发展落后吗?”

向导嗤笑一声:“你见过哪片山是因为发展落后而了无人烟的?一水之隔的峡谷正面就是大屿山,山头都快被数以万计的游客踩扁了,风光又比这里胜出多少?”“那是因为什……什么?”

说话间,山间忽然传来一声嚎叫,像极了某种凶残的野兽,吓得众人一个哆嗦,都不自觉地靠拢起来。向导睨向众人,眼神中带着一丝难以察觉的不屑。“知道为什么了?因为这片山诡异得很,村庄时不时就少掉个人,大伙都猜测是被山里的野兽叼走的,也寻找过,但进了山就容易迷路,一迷路就出不来了。”向导掏出随身携带的酒壶,灌了口酒,冷笑道,“县城里雇过几支探险队,都是走着走着人就没了,也不知道究竟是被野兽吃了,还是被困在里面走不出来,时间一长自然凶多吉少。吃了几回苦头,就没人肯进山了,县城也不再花这冤枉钱。”

这话多少有些玄乎。

奚子昂擦干净匕首,将其抄进腰包里,随手从脚边抽出一瓶矿泉水,递给沈旧。沈旧接过来放在腿上,继续摆弄她的画笔。羊毫、狼毫和兼毫她各带了三支,大小型号都有,算是准备充足。

察觉到周遭都安静下来,她看向奚子昂。奚子昂收回视线,示意向导:“继续说。”“民间还有山里闹鬼的传说,是个身量极高的长毛鬼,走路快似一阵风。也不知是谁先传出来的,大伙就信了,撰了许多故事,越传越离奇,邪门得很,所以明天我会把你们送到进山口,再往前就恕我无能为力了。来之前我就已经提醒过你们,这山里究竟是什么样的没人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非常危险。为了你们的安全着想,我奉劝各位还是再考虑考虑。”

向导说完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对此类探险队他已经见怪不怪,多数会在第二日打退堂鼓,就算有个别人大着胆子进了山,不到两个小时也会原路返回,所以他只需要说清楚来龙去脉,给时间让他们考虑就好。

许是向导给的信息太过震撼,生态组没有即刻散会,而是纷纷挪向篝火,围成一个小圈。这里面有四个户外探险家、两个生态摄影师、一个生态研究员、一个画家,总共八人都是自然生态保护协会的志愿者,在来这里之前均已签好免责声明。

奚子昂是生态组的老大,率先发话:“表个态吧,有没有想走的,现在退组还来得及。”

大头第一个举手:“我是无神论者,不相信鬼怪之说。”

他的同伴毛子点点头,附和道:“我也是,不夸张地说,我们兄弟丛林探险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次了,什么时候怕过这些?”

唐晓生父女俩抱着照相机,紧跟着郑重其事地表明态度:“放心,从一开始我们就做好准备了。”

其余几人不是搞科研的,就是醉心山水的,自然也没什么好怕的。整个团队里都是熟人,也不是第一次合作了,奚子昂对他们都还算了解。环视一圈后,他见沈旧还在摆弄画笔,强迫症似的一遍又一遍地整理,势必要把刷头都对齐才肯罢休,也不知有没有把向导的话放在心上。

奚子昂简单地交代完注意事项,就让众人各自回帐篷休息了。

沈旧将画笔和水彩重新整理了一遍,放进随身包里,这才掏出手机。信号很差,但勉强还能通话。

她找到一块空地给周芸打了电话。“妈,吃过饭了吗?我吃过了。现在?当然是在学校,今天晚上有选修课,马上就该上课了。过几天可能要出去写生,周末我就不回去了。好,我会多穿点衣服,您也是,保重身体。早点休息,再……再见。”

挂了电话,她盯着手机屏幕上的通话时间,自动黑屏后又解锁点开,2分37秒。上回是多久来着?1分52秒,进步了。

得再接再厉啊,沈旧想着,勾了勾嘴角。一回头见奚子昂站在身后,她吓了一跳,轻拍着胸口说:“你戳在后面做什么?”“周阿姨不知道你进山?”“说了她也不会放在心上,还不如不说,省得自讨苦吃。”

沈旧晃着手机,自带的电筒灯光闪烁在漆黑的夜里,时不时闪过她的脸。奚子昂侧头,在某一瞬间看到她眉眼鼻唇间的漫不经心,是那么疏离与冷漠,和刚才打电话时的乖巧大相径庭。“你和周阿姨……”“奚子昂。”沈旧打断他,“说点其他的。”

奚子昂想了想,拽住她的手腕:“明天你别跟着进山了。”“为什么?”“一个村的人都走光了,县城也不敢派人深入调查,山里肯定有危险。”

沈旧甩开他的手,顺势把手机扔进帐篷里,抽出先前他递过来的水,拧开喝了一大口,凉意直冲心口,压住了胸口隐隐的闷火。“每次不都这样吗?”“这次不一样。”“危险和更危险的区别?”沈旧舔了舔唇,“我两个月没画出东西来了,你觉得我这次特地逃课跟过来,就是为了听你说更危险?”

她是正儿八经的画家,微博有近千万粉丝,随随便便一张画就能引起不小的反响。两年前,她画的一组草原雄狮图被国外野生动物研究协会相中,卖了惊天的价格,同时也让她彻底火了。

她的画堪称打破常规局限的野兽派风格,极尽张狂野性,用色大胆,工笔写意技法纯熟,写实逼人,极富直击心灵的力量,被圈内评为近年来最感性的天才画家。

不过,她红得太快,容易摔下来。

奚子昂认识她很多年了,知道她并不是在意虚名的人,但他也猜不透她到底在意什么。“算了,你决定的事从没改变过,不管我说什么你都不会听,但你要答应我,明天进山必须跟紧我。”

沈旧点点头,转身爬进帐篷,正要放下帘子时与奚子昂的视线相撞。他长着一张硬汉脸,浓眉大眼,面颊硬朗分明,身体被月光和山影勾勒出饱满结实的曲线。由于常年在外,他的肤色偏向古铜,哪怕穿着厚厚的冲锋衣,也掩藏不住下颌至侧颈紧致的肌肉线条,浑身散发着成熟男人的气息。

她喜欢性感的男人,但奚子昂不行。“还有事?”她若无其事地问。

奚子昂眼神闪烁,动了动嘴,欲言又止。“没事我睡了。”“明天多穿点衣服,山上冷。”

沈旧没吭声,直接拉上链条,钻进睡袋里。她细细听着外面的脚步声,近了又远,远了又近。一阵喧闹后,山林恢复了寂静,她扒开眼罩,在黑暗中露出一双眼睛。

外面篝火摇曳,她的帐篷上映着一个人影,宽肩窄背,高大如山,像她印象中父亲的背影。

他大概又要在她的帐篷口坐小半夜,等戚风跟他换班,才会在她旁边的帐篷小睡一会儿。不知道是长期在野外作业的原因,还是因为有她在,他的感官特别敏锐,一有动静就会立刻警醒,所以每次她跟他出来采风,他都睡不踏实,整个行程就顶着双熊猫眼在她面前晃来晃去。

沈旧心想,以后不管多难她都不要和他一起出来了。

她望了望山那头的月光,溶溶似糖浆,浸满了嶙峋的山脉,将寒夜硬生生勾画出一道柔和的印迹。沈旧烦躁的心渐渐沉静下来。

被那一声惊天炸雷般的巨响震醒时,她下意识地看向帐篷外,果然奚子昂还在,并在同一时间站了起来,急声嘱咐她:“不要出来,我去看看情况。”

沈旧三两下抓过冲锋衣套在身上,把装着画具的黑色书包抱在怀里,安静地等待着。

帐篷外声音嘈杂,人来人往的脚步声中夹杂着风穿过树林哗啦啦的响声和各色人的喊叫声。奚子昂站在几米外,正和戚风说话,他的嗓门很大,但听不清内容。很快帐篷外又有两个人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嚷嚷着什么。沈旧很快得出一个结论—唐晓生和唐艺不见了,他们的帐篷被尖利的爪子划开一个大口子,两人很有可能被野兽叼走了。

唐晓生和唐艺是一对父女,是生态组的摄影师,负责这次野外探险的影像记录。唐艺的个子不足一米六,眼睑下有一排小小的雀斑,长得也像一只小麻雀,娇小可人。她的父亲唐晓生也是一副文质彬彬、谦和文弱的样子,可即便如此,一个中年男人也不可能毫无反抗能力,这么轻易就被叼走。

人在任何情况下遇到危险都会本能地呼救或者挣扎,但是之前他们没有听到一丝声响,帐篷上除了爪痕也没有其他痕迹。

不对劲。

沈旧犹豫了一会儿,拉开帐篷的拉链,露出一条细缝儿。夜里降温好几度,冷风嗖嗖地钻进来,她一手揪住衣领,一手挑开细缝儿,缓慢地把脸凑过去。她还没看清外面的情形,头发先被风吹乱了,飘散在空中,模糊了她的视线。她顾不上整理,刚想把奚子昂喊过来,就听到一阵很轻的脚步声从不远处传来。

准确地说,要不是来人踩在树枝上,她根本听不清脚步声。对方落地又轻又缓,和猫儿走路似的无声无息。

群山雾霭沉沉,天地间只余一道浅显月光。

她的帐篷正对山口,所以看得清晰明了。那人手提两只灯笼自山间走出,步履如风,快成一条直线。好似月色笼罩的一道山路,笔直地朝她劈过来。她屏住呼吸,动也不敢动,就这样看着他从浓雾中越飘越近,逐渐显出轮廓。

月色、雪色,还有他周身的颜色。

他身量极高,大约有一米八五,穿一身陈旧的青灰色夹棉长布衫和一双黑布鞋,朴素中带有几分冷清气,像极了聊斋里的白玉书生。

他走到沈旧跟前,红纸灯笼悬于三尺高地,由上往下徐徐睨向她。

离得近了便看得细致了,沈旧从他雪豆腐一般细腻柔软的面孔中依稀捕捉到一丝笑意,鬼书生的嘴角往上抬了抬。

这场景实在太恐怖了。

深更半夜从大山里走出来的人,一身灰黑冷色,却用灯笼晕染出一地暖色,这是他的颜色,也是莽莽雪山和点漆月光中的一抹绝色。

灯烛画影,温柔浅笑,万丈红尘。

沈旧脑子里的想法不着边际,片刻间她已经撰出许多离奇浪漫的爱情故事,一瞬如入聊斋,一瞬又似堕梦,到最后竟有了新画的灵感。等她反应过来时,那人已悄无声息地掠过,如风影一般飘进了老夫妻的家中。

由于他身形极快,几乎看不清走路的姿势,他身侧随风而动的两只红灯笼成为了沈旧眼底最后的色彩,火红明亮,熠熠灼目。

沈旧当即背起书包,奔出帐篷。老夫妻的屋前本有一口大水缸,盛满了秋季的雨水,入冬后结成了厚厚的冰块。一个成年人就算借助工具,要将冰面凿开口子都很困难,可眼下整个水缸都碎了,不知是自然裂开的还是被外力破坏的,大大小小的冰块散了一地。

这时屋内传来老婆婆的哭声,沈旧没再迟疑,冲了进去。

没一会儿,被向导慌乱下瞎咋呼引错方向的探险队成员相继归来,同沈旧一前一后进了屋。

老旧的石头屋墙上全是蜘蛛网,家具破破烂烂,东倒西歪,头顶上一盏灯被风吹得晃来晃去,摇摇欲坠。老夫妻俩没有受伤,但是被吓得不轻,此刻两人瑟缩在床头一角,互相依偎着哭泣。

沈旧顺着堂屋往后走,看到后门被撞断成两半,门框从墙壁中独立出来,裂开了几条缝,勉强支持着墙面,雪地里则留下了一串脚印。

或许说是脚掌更精准一些。

这些脚掌印都有七八厘米深,把雪地刨开了一个个深坑,目测前脚掌宽约二十厘米,后脚掌宽约三十厘米。

顺着脚印往前走大概十米,沈旧看到一只灯笼倒在雪地里。藤条编制的灯笼,糊着一层红纸,里面的蜡烛已经燃尽,只剩余温。

再往前就是漫漫山野,无穷无尽的黑暗。理智回归,沈旧没再往前。等她抱着灯笼回到屋里,唐晓生父女俩也回来了。

唐艺不好意思在野外方便,唐晓生带她去村庄里面找茅厕,一不留神走远了,没想到会发生意外。不过也是幸运,他们碰巧逃过了一劫。奚子昂没有追究,几个人在堂屋口围成一圈,听老大爷讲述刚才的经过。

大概十分钟之前,他和老伴正处于熟睡中,门口的大水缸忽然“哐当”一声裂开了,他们立刻被惊醒,就见一团壮硕魁梧的黑影走了过来。

老夫妻俩这些年虽然听了不少千奇百怪的传说,可乍一看到活物,还是不免三魂丢了二魂半。老伴当场就被吓晕了,他也几乎失声,捡起枕头朝黑影扔了过去。

黑影在床前伫立了片刻,似乎在犹豫要不要进攻。正当老大爷悄悄地拿起一旁的拐杖时,“他”忽然发出厚重的粗喘声,立直身子移到床边,长满黑密毛发的手掌一把夺过拐杖,连带着床侧的衣橱掀翻在地,黑影踩着碎渣便朝大爷扑去。千钧一发之际,“他”却忽然定住,像被什么东西从后面重重一击,凄厉地惨叫了一声,随后再顾不得老夫妻俩,从后门仓皇而逃。

结合老爷子的描述,再综合雪地里留下的脚印,奚子昂初步判断这位“不速之客”是棕熊。

成年大棕熊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攻击人类,但大多数人对棕熊有本能的恐惧,反抗也是人之常情,这时棕熊嗅到危险的气息,就会不顾一切地回击,危急时刻还会吃人。之前村里接连失踪的人也有可能是被它或者它的同类叼走的。

棕熊在秋天里开始存储脂肪,熬过寒冬后,在初春天气回暖时才会出来觅食。但此时正值三月,昨天一波强降雪带来了倒春寒,这个时候棕熊竟然外出接近村庄,看来是饿极了。

剩下的半夜,谁也没有睡觉的心情了,围着篝火小声谈论着此时和明日。奚子昂和戚风轮流在墙屋前后巡逻,天微亮时大伙背靠背挤在堂屋里睡了片刻。

沈旧一直没闭眼,在灯笼和后门口之间逡巡。

一个人的脚步得轻到什么地步,雪地上才会没有他的脚印?

走路快成一阵风,难道对方真的是鬼吗?

经过昨夜发生的事,第二天早上向导又连番警告,老夫妻俩抹着眼泪劝说他们返程,生态组八人始终默不作声。奚子昂环视一圈,最后还是将目光定在了沈旧身上。

这里面除了她是临时加入的,剩下七人都是甘愿为生态科学献身的志愿者。他和戚风是极限探险家;大头和毛子是退役野外特种兵;唐晓生不用说了,资深生态摄影师,在圈内名气很盛,唐艺是他的独女,受他影响从小就爱好摄影,所以两人时常同行;剩下一个老头子胡清,更是林科院的老专家,终生致力于野生生态保护,这个地方最初就是他发现的。

棕熊出山觅食,想必山中已经没有值得探索的自然生态了,但是大家既然来了,没道理中途退缩,所以真正需要重新做决定的只有沈旧。

奚子昂不知道她从哪里捡的那只灯笼,从昨夜就一直抱在手上没松开过,眼下要离开了还问老夫妻要了一根蜡烛揣进包里。

戚风也跟着看向沈旧,她身穿一件深青色的冲锋衣,头戴黑色雷锋帽,脚踩一双黑色皮靴,全身上下都是冷色调,没有一丝鲜艳的色彩,背着画板和黑色大包,和那些冬天里也要打扮得时髦的女孩天差地别。她完全不像是二十岁的小姑娘,更看不出是个小有名气的画家。

昨夜情况那么惊险,她却全程面无表情。从被奚子昂领进组的那一天起,不管众人向她投以怎样的目光,她始终目不斜视,看起来十分冷漠。可如果有人主动和她说话,就会发现她其实很好相处,有问必答,就是太客气了,显得疏离。

一开始,戚风以为她是奚子昂藏得很深的小女朋友,相处下来才知道俱乐部里雷厉风行的老大在人家小姑娘面前就是一头小绵羊,单恋不说,还是大写加粗的没戏。好比此刻,明明担心的话就挂在嘴边,奚子昂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而人家姑娘跟瞎了似的,对此视而不见,直接用行动表明态度。

戚风同情地拍了拍兄弟的肩,越过奚子昂走到沈旧面前,递给她一把匕首:“国外野战部队专用,子昂的宝贝,你拿着吧。”“我不用。”“听哥的,万一遇见紧急情况也有个东西防身。以往我们进山都有当地向导保护,去的又都是开发过的山里,这次不一样,你带的防狼喷雾恐怕不管用。”

他们这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进山了,都有丰富的探险经验,所以准备很充足,也都是必需品。第一天见她一个小女孩竟然背着防狼喷雾和几袋压缩饼干就过来了,众人都有点哭笑不得。

不过几天相处下来,他们就对她改观了。沈旧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稚嫩单薄,适应能力比唐艺刚进组时要好很多。至少她不会拖后腿,说在哪里睡就在哪里睡。进山车程几十个小时,她没有喊过一声累,不矫情。后来大家才知道她母亲竟是周芸,一个在生态圈建树累累的知名研究员,更是老胡在林科院的同事。这样一来大伙就更没什么怨言了,也愿意多加照拂她。

见沈旧久久没有回应,戚风从包里翻出另外一把匕首:“喏,这是我的,不比子昂的高级,但也差不了多少。”说完他就要把奚子昂的匕首还回去,忽然面前伸过来一只手。

沈旧低垂的视线中能够瞥见不远处身体紧绷的奚子昂。

她知道这是他的私人物品,昨晚开会时他前前后后擦了好几遍,匕首锃亮锋利,手柄刻着单字“昂”,以青金油墨填充,是他一贯的喜好。

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接过来,对戚风说了声谢谢。戚风眉头一挑,嘴角掠过一抹讪笑,不无不可地收回了他的“好意”,将匕首攥在掌心里。细细去看,指尖已然发白。

晨雾消散了些,他们在入口处最后一次检查随身包裹,确定无误后便进了山。奚子昂和特种兵毛子打头阵,戚风和大头落在最后,沈旧、胡清和唐晓生父女在中间。

深山生态资源匮乏,久无人烟,一上午除了几只突然扑腾起来的麻雀,再没有活物出现过。不过就算如此,也不代表山里就是安全的。依据以往丛林探险的经验,也有可能是因为积雪太深,林子太密,掩盖了许多痕迹,又或是他们还在山林的边缘地界徘徊,没有到达核心地带,故而除了一脚踩下去从雪地里带出的杂沓落叶和一道又一道高高低低的陡坡,什么都没有发现。

生态探险组没有放松戒备,依旧有条不紊地循着指南针的方向往前行进,在沿途经过的地方用红绳做下标记,以防迷路。然而一直到傍晚时分,众人依旧一无所获。

天色沉下来后,他们在一个背风的山坳搭帐篷调整休息,补充体力。因为才是第一天,就算没有任何收获,他们还是能谈笑风生。但当他们一步步涉足山野深处,连续三天除了树林和高地什么都没有发现,倒是山雾越来越大、林子越来越深、做好的标记一次次出现在面前意味着他们已经迷失方向时,纵是经验再丰富,生态组的气氛也都变得越来越凝重了。

再一次回到前夜驻扎的地方,看到他们留下的红绳标记,篝火焚烧后的痕迹还没有被新的落叶完全掩盖,雪地里甚至还有他们的脚印时,唐艺率先崩溃了,不肯再往前走。“已经好几天了,在里面绕来绕去,什么发现都没有,我、我坚持不下去了。”她抱着膝盖蹲在雪地里啜泣,扁担似的平直肩头伴随着抽噎一起一伏,冲锋衣被风吹得鼓起来也还不如她身后的小树粗壮,反衬得她楚楚可怜。

空旷的山林里,年轻女孩的崩溃落泪杀伤力极强,几乎击垮了众人的最后一道防线。唐晓生赶紧放下背包,上前安慰她。

不知他说了什么,唐艺反倒哭得更凶了。唐晓生白皙的脸颊猝然红透,他尴尬地环视一圈,又低下头去,想要拍拍唐艺的肩,手抬到一半又落了下来,最终只叹了口气。

奚子昂随即示意众人原地休息,召集生态组的核心成员走到一旁分析当前的事态。毛子性子急,没等他开口就抢白道:“这林子太邪乎了,全是雾,完全没办法辨别方向。”

大头按住毛子的肩,示意他少安毋躁。他压低声音对奚子昂说:“还是昨晚我和你说的问题,从进入这片林子后指南针就失效了,指针会伴随着位置的转移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但是方向已经完全混乱了。据我判断应该是受到了磁场干扰,几十年前这里有可能是战地、研究基地,又或者有大量磁元素存在的神秘环境,所以形成了高强度的磁场。”

科学家曾说过在尚未开发或者人们还没发现的地方,有极大可能存在神秘磁场,不只会干扰指南针的运转,更有可能打破人体磁场的平衡,创造难以想象的奇迹。关于这一点,由于当代科学还没有实例佐证,故而他也只是囫囵吞枣,知晓个大概,并不精通,没办法通过随身携带的装置改变磁场、寻找方向。

并且山里的雾越来越大,风和光瞬息万变,想要参照之前在野外训练时的方法,通过太阳方位、风声等自然物判断大致的东西方向,也变得十分困难。

现在的局势对他们而言就是四个字,进退维谷。此时想原路返回,已经晚了。“怎么办?”

问题回到了奚子昂身上。

下午四点二十分上下,奚子昂站在原地环顾四周,动作机械地绕过两圈,然后仰起头。树木参天,似要蹿出这座辽远阴森的墓穴,再往上,到枝丫稀松的顶头处,依稀能瞧见一抹微光,洒在青葱的绿影上,透过微光再往上,便是阴沉沉的天,没有云。

周遭寂静无声,他揉揉眼,低下头,朝沈旧看去。

她也在看他。

沈旧天生好皮肤,不管怎么熬夜,第二天依旧肤色如雪,白得发光。以往夏天她穿着短袖短裤往那儿一站,就像剥了一层层青皮的茭白,浑身雪白透着水光,润得让人想咬一口解解暑。如今天寒地冻,没有了那阵潜伏在小腹深处的燥热,他却觉得她比以往更白了。

也许是深青色冲锋衣的衬托,也许是被锅盖大小的雷锋帽遮了半张脸,也许是露在耳边的一撮头发极其乌黑,也许是肉粉色耳垂上那几枚碎钻耳钉异常闪耀,也许是天地无光,又或者她的眼睛太亮,无名的烦躁又开始到处乱窜,拥堵在喉头。奚子昂抬起腿,刚要朝沈旧走去,戚风拉住他的手,低声道:“子昂,大家还在等着你。”

奚子昂脚步一滞,收回视线,继续刚才的讨论。商量了一阵,他们决定即刻发求救信号,但林子太深了,未必有效,所以明天还是会继续往回走,不能坐以待毙。之后他们分散去捡柴火,奚子昂不放心沈旧一个人走远,跟在她身后。“有话要对我说?”沈旧见他几次欲言又止,等离开人群走远了一些,先开口道,“我没事,你不用担心我。”

奚子昂:“对不起,这次进山是我太大意了。”“特殊情况不能怪你,而且你用不着和我道歉,是我硬要跟着你一起来。”沈旧抱起柴火,忽然抬起头朝他笑了笑,“子昂,你为什么喜欢我?”“我……”

奚子昂硬朗的面容充血一般,他避开她的视线,喉头滚动,半晌也没吐出一句话。沈旧低下头,嘴角的笑淡淡地逝去:“电视剧里不都这么演吗?人在生死存亡的关头会向心爱的人剖析心意,表达爱慕。你现在说不出来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我算不上你心爱的人,一种是还没到生死存亡的时刻。”

奚子昂在她面前一向嘴笨,没有半分在其他人面前的从容,听到这话立刻急了,顺着往下接道:“不是第一种!”

说完他喘了口气,缓慢地看向沈旧,谁知她却抱着柴火转身离去。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惨叫,奚子昂神色一变,当即追上沈旧,飞快地攥了下她的手。“是第二种,不是第一种,你相信我。”他语气很急,“快回去,待在原地,不要乱走。”

没过多久,奚子昂和戚风回到驻扎点。

先前的惨叫是戚风发出来的,他被一块埋在雪地里的白骨绊倒了,往前一个踉跄,白骨才被带出来。按照骨骼大小和裂痕判断,这应该不是人骨,而是某种动物的骨干组织。奚子昂在附近展开搜索,又找到几块类似的白骨,还在树干上发现了干的血迹和熊掌抓痕。

种种迹象都表明棕熊在这一带出没过,也有可能巢穴就在附近。

这个发现让生态组八人彻底陷入沉默,连正常的吐息之间都带着紧张的气息。夜里两个人一组轮流看守,其余人背靠背围在一起休息,谨防棕熊的袭击。

沈旧值凌晨两点到四点的班,睡过几个小时后,她精力充沛,目光清澈,只是又做了那个噩梦。脑子有些乱,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这个环境里会突然做起从小到大一直在做的噩梦。

在梦里,父亲正在给她批改家庭作业,她耷拉着眼皮,意识迷迷糊糊的,处在将醒未醒的边缘。忽然被一声巨响惊醒,她睁开眼睛就看到父亲打碎了水杯,玻璃碴溅在地板上。他正手忙脚乱地收拾着,碎片割破了手指,鲜血直往外冒。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忽然大笑起来,拿起玻璃碎片就往手腕上割去……

画面一个切换,到了另外一个场景。

她莫名其妙地来到天台上,风很大,应该是在一个深秋或是早春,她只穿着单层的粉色兔子睡衣和一只短毛拖鞋,哭着朝天台边的父亲奔去。

父亲对她视若无睹,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漆黑的天,后背佝偻着,像是一个上了岁数的老人。这不是她记忆中的父亲,不是抱着她走街串巷给她买糖人和贴画的父亲,不是天不亮就骑着单杠自行车去老街弄堂最深处的铺子给她买豆浆的父亲,不是在夏日蝉鸣阵阵的夜晚打着团扇哄她入睡的父亲……

酗酒、谵妄、疯癫,这些标签本不属于她的父亲,但这不是梦,她心里清楚。

她记得那一夜天台上后来没有了风,值了一夜班赶去医院又回到家的母亲,看到家里一片狼藉和穿着被天台护栏的铁丝钩破的睡衣、独自坐在空荡荡的客厅的她,二话不说脱了外套就开始打扫卫生,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母亲全程冷静又冷漠,始终没有理会在旁边哭闹的她。

她一遍遍地说父亲不见了,母亲一遍遍平静地说父亲死了。

仔细想来,那一夜之后她确实没有再见过父亲,也不知什么时候就接受了现实。只是当时许多细节都被她刻意遗忘了,至今不敢仔细回想,所以在父亲离开的那个晚上,一个个环节都是断裂的,而母亲留存于她脑海里最深的印象,只剩下“凉薄”二字。

对父亲,对她,都是一样的。

沈旧的意识忽然从回忆中抽离,她拔下耳机,看向对面的灌木丛。她的第六感一向敏锐,当风拂过树梢,在树叶沙沙响了大半夜的这个瞬间,她嗅到了一丝不属于这个环境的气息。

外敌的入侵、黑暗中涌动的危险、骤然绷紧的心弦,让沈旧恍惚间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夜,气氛实在太相似了。

她尽量放松身体,平缓呼吸,眼神示意旁边一起守夜的奚子昂。奚子昂显然也察觉到不对劲,目光直直地定在前方。肩膀轻轻一碰,挨着他的戚风瞬间醒了。很快,其余几人都在无声无息间清醒过来,彼此用眼神进行交流。

大头和毛子都有和野兽面对面作战的经验,但是此刻他们背对着棕熊,无法判断其具体方位,想要低声交谈都担心打草惊蛇,最后只得由奚子昂观察周边环境,示意众人不要轻举妄动。就这样,他们保持着一种看似轻松的状态和棕熊对峙了足有五分钟,但是并没有让棕熊放弃攻击。

奚子昂猜测它应该是饿坏了,之所以还没出动,只是在做最后的权衡。犹豫了片刻,他决定由自己来引开棕熊。

简单比过手势后,他一个翻地打滚,从腰间抽出锯齿短刀。与此同时一团黑影自树丛中蹿出,以更快的速度朝他扑了过去。奚子昂身高一米八七,体格健壮,但在成年大棕熊面前还是显得有几分羸弱,一下子就被棕熊扑倒在身下。大头和毛子相继冲上前与棕熊搏斗,戚风则取出气枪,留在原地保护剩下的人。

棕熊被牵制住了,但它很聪明,并没有想以少胜多,只是想填饱肚子,所以并不恋战,很快将目标转移到了戚风身后。

那里是一个弱不禁风的中年男人,以及两小一老。

沈旧在它转身扑过来的瞬间,拉住身边的唐艺往后退。唐艺被她一扯,整个人重心往下一坠,腿脚跟不上转移,胸口撞到照相机,似乎开启了拍照功能,让它咔嚓咔嚓地响了起来,又跟着她的动作拨动到另外一个按键。她赶紧稳住重心,踉踉跄跄地追上沈旧的步伐,却突然撞到她的后背。

沈旧停住了,攥住唐艺的手缓慢收紧,捏得唐艺龇牙咧嘴。就在她痛呼的瞬间,面前的草丛里钻出一团黑黢黢的东西,让她当场破声。“怎么还、还有一只!”

没错,除了身后被拖住的成年大棕熊,在她们面前还有一只略显瘦小的棕熊。不过,这并不能减小它的突然出现对两个女孩造成的杀伤力。

唐艺的双腿止不住地打战,身子越缩越矮,将沈旧也往下拽。沈旧想挣脱她,但是唐艺的指甲嵌进了她的手背,让她不敢大动作挣扎,只能咬牙道:“快松开我躲起来!”“可是你、你怎么办?”

沈旧来不及多解释,反手将她往后推:“它来了,快跑!”

小棕熊的奔跑速度不容小觑,眨眼间就靠近了。唐艺完全跑不动,跌坐在地上,双手助力扒拉着积雪,但双腿实在没有力气,兼脚下湿滑,一个不小心摔倒在地。一回头,棕熊起跳的身影几乎填充了整个眼球,她尖叫着捂住了脸。

一声重击,沈旧绷紧下颌,从侧面撞向小棕熊,剧烈的起伏让她口袋里的匕首和蜡烛都掉了出来。

匕首是奚子昂给的,蜡烛是她问老大爷要的。

前后约有三秒钟,她的大脑里完全空白,不过很快她就反应过来,拿起匕首朝小棕熊刺去,一刀插在了它的脚背上。

小棕熊吃痛,抱住脚背原地打转。沈旧抓紧时间从地上爬起来,拿着蜡烛跑到放行李的地方。她翻了翻,从包底掏出一个打火机,把蜡烛点燃,然后取过一直随身携带的红灯笼,把蜡烛放进去,提起灯笼。

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就是隐隐觉得哪怕棕熊再凶猛,也应该怕鬼吧?那个、那个长手长脚、走路没有声响的书生?

胸口起伏着,她嘴里念念有词,不知在说着什么。她一边保持高度戒备,一边挪着脚步,将灯笼挥向小棕熊。果然,步步紧逼的小棕熊在离她两米处停下了脚步。

沈旧暗暗松了口气,招手让唐艺躲到身后来,正打算用灯笼逐步吓退棕熊,唐晓生却忽然发了疯似的捡起落在地上的气枪,不管不顾地朝棕熊扫射起来。沈旧根本来不及阻拦,小棕熊被激怒,反手一掌就将唐晓生撂倒在地。唐艺扑过去救他,也被棕熊轻而易举地扔到一旁。

而这时,成年大棕熊已经奔向林子深处,生态组最强健的四个男人也消失无踪。变故发生得很快,沈旧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她意识到此刻求救机会渺茫,唯有靠自己反扑才能为剩下四人带来一点胜算。

她将灯笼塞进老爷子胡清手里,冲上前去吸引小棕熊的注意力。没有了灯笼庇佑,小棕熊再无顾忌,三两下爬上树,然后从高处掠下,犹如落网捕鱼一般将沈旧罩在身下。千钧一发之际,沈旧双手抱头滚了一圈,避开了小棕熊的直接袭击,但还是被尖利的熊爪划到了后背,看似结实的书包顷刻间四分五裂,画笔、颜料簌簌地散落一地。

沈旧紧咬牙关,将防狼喷雾对准小棕熊的眼睛。小棕熊当场号叫起来,没再给她反抗的机会,俯身咬住她的手臂,像拎小鸡崽般将她叼了起来,飞快地朝着树林深处跑去。

胡清脸色大变,但他年近六旬,哪里跑得过小棕熊,追了一阵就看不到沈旧的踪影了。他回到原地,唐晓生父女都受了伤,其余四个男人多多少少的都挂了彩,但还是让成年大棕熊跑了。

众人面面相觑,发现少了一人。

奚子昂发出一声暴喝。

幸运的是,在深山外的向导因为一直没有等到他们出来,仍旧守在村庄里,所以及时接收到了求救信号,向当地的救助飞行队求救。

生态组里胡清是林科院的老学究,有好几项专利在身;唐晓生和沈旧又都小有名气,加上奚子昂和戚风背景复杂,飞行队当即开启绿色通道,对他们进行紧急搜救。当天下午,七人全部获救,是时唐晓生因为伤口感染已经开始发烧,其他人也有伤在身,都被立刻送往医院救治,只有奚子昂留了下来,坚持参与四个小时的搜索,但是直到晚上,都没有找到沈旧的踪影。

接下来是为期三天的全山搜索,在发现棕熊踪迹后,奚子昂打着将棕熊送入保护协会的旗帜,申请军队进山。这一次,两只棕熊都被送入国家正规单位。当天晚上在棕熊出没的十公里范围内,他找到一处有亮光的洞穴。直升机盘旋至低处,奚子昂先是看到参天古榕油绿发亮的枝杈间系了一只红灯笼。

榕树后的洞穴口,沈旧在向他招手。

在她身后,还有一个身穿青灰色长衫的男人。

男人戴着沈旧的雷锋帽,连同脖颈和耳边的碎发都被整理得一丝不乱,妥帖柔顺地窝在毛茸茸的帽子下,只露出一张干净的脸,眼神干净,笑容干净。

整片山林在螺旋桨的高速旋转下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人在强风强压下不得不弯腰低行,他却始终面不改色,卓然而立,犹如行走在平地之上。

登机前,沈旧想要将挂在树梢上的红灯笼一并带走。十几米高的合抱粗木,男人长手长脚,爬到树顶再下来只用了几秒钟,全程身形鬼魅,如妖似魔。

可以说沈旧完全没看清他是如何出手的,红灯笼已被捧到沈旧面前。

山茂树密,天光云影,他低眉收袖,遥遥一递,红纸里映着烛火,烛火映着他的脸,他脸上映着清泉般的笑。

沈旧的眼睛骤亮。

这野书生……太性感了。

1940年9月25日,盛夏,金花风烟

春城郊外,沿着运河河道有十几个村庄,农民全靠种庄稼过活。宜阳村在河道下游,今年雨势不断,兼上游恶性开放闸口,导致下游积水,稻田受涝,分蘖死亡情况严重,宜阳村的农民普遍颗粒无收。

时值晌午,沈从云扛着锄头疾步走在金光灿灿的黄土地上,脖子上围了一圈白色泛黄的粗布巾,时不时抹一下额头,但仍旧挡不住大颗大颗往下坠的汗水。

他穿着一件白色露臂短衫,黑色及踝麻料裤子和一双磨破了露出脚指头的布鞋,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到处都是泥巴。一路从上游回到下游村庄,他仿佛经历了两个世道,上头还都是伴着风声沙沙作响的金色稻海和农户们戴着斗笠在田地里喜悦丰收的景象,下头就是一片枯槁了。

他的眼眶情不自禁地泛起酸涩。这可怎么办?今年没有粮食了!

在他身旁相继有农户小跑着经过,他们脸上大多苦大仇深,与他有着同样的哀愁。沈从云走到中途实在累得喘不上气,将锄头从肩上卸下,拄着它在树荫下休息。他听见宜阳村的老乡们说,马上要把田地抵押给姓王的换粮食吃。

他当即怒道:“姓王的故意开放闸口坏我们庄稼,就是想要我们的田,如果我们妥协,岂不是遂了他的愿?乡亲们,你们要想清楚,妥协丢掉的可不只是田地,来年还要当牛做马给他种庄稼。你们瞅瞅上游村子的佃户都被折磨成什么样了?怎么还能往姓王的那陷阱里跳?”“那你说怎么办?今年稻子无收,存粮甚至不够一大家子人熬过冬天!不同姓王的借大米,就等着去喝西北风吗?”“小沈啊,没用的,别再硬撑着了,咱们斗不过他的。”“这条运河河道就是一堵墙,里面就是他姓王的的天下。宜阳村再硬,也不过是土围子里一块不起眼的破地,早晚要被他踩在脚下。从云,看看这片金黄的大地,想想佃户们笑不过半天就要流一年的眼泪,醒醒吧,咱们啊,这辈子都翻不过那道墙了。”

沈从云拖着仿似有千斤重的身体回到家中。妻子秦秋顶着大太阳在院里用石磨磨黄豆,腰身被窄而修长的淡黄色碎花对襟旗袍裹着,旗袍不知搓洗了多少次,在日光下已经泛白。她见他回来一个起身,头晕目眩险些倒下,急忙抓住旁边已经有裂缝的漆红房柱,在围裙的反面上擦了擦手,快步走到沈从云面前。

见他面如死灰,即将脱口而出的话又被她收了回来,她随即露出笑脸,轻声道:“饿了吧?快站到屋檐下。”

土墙墩上“嗞嗞”地冒着热气,沈从云的脸被晒红了,脖子一圈还是黑的。他放下锄头问道:“安安呢?”“你就知道关心儿子,怎么不问问两个丫头啊?”秦秋动作娴熟地从屋后石泉里拎出一只木桶,将布巾浸在里面绞了两下,一边递给沈从云擦脸,一边说道,“今天小玉儿早上起来就喊头晕,我给她置在后屋通风口午睡了。琪姐儿很乖,在屋子里照看安安。”

沈从云走进屋里一看,出生半年的小男娃被裹在襁褓里,脸孔已渐渐长开,不再皱巴巴的,笑起来就和玉面团儿似的,十分讨喜。

这是他年近三旬得的第一个儿子,自然最是厚爱。

土墙屋里干燥闷热,纳着棉絮的黑厚帘子遮在门后,还是挡不住从各个缝隙里钻进来的热气。沈从云低声叨咕着新生儿不能风吹日晒的迷信瞎话,从琪姐儿手里接过牡丹绣花团扇,坐在炕边给安安扇风。一口饭也顾不上吃,他就先逗了儿子半晌,随后才想起正事。“村长说有人给家里捎信了,可是我义弟寄来的?”

这年头车马行程本来就慢,兼战乱年代,若是想收到一封信,中途必然得经过重重困难,实属不易。沈从云想到义弟,将目光转移到土炕里侧掉了大半块皮的墙壁上,那里有一个内嵌的槽口,摆着一个景泰蓝绘双龙桃木匣子,里面装着不久前义弟送来恭祝他喜获麟儿的贺礼—一幅齐先生的画。

齐先生是当代闻名遐迩的画家,在西洋国家都受到广泛关注,花甲之岁已不见外客,足见这幅画是多么千金难求。

沈从云心下感慨万千,义弟当真懂他。“唉,当日义弟离开,我应当送送他的。”当日沈安降生,沈从云困于周身繁杂之事,无法尽地主之谊,每每想来都十分不安,“想必此刻义弟已经安然无恙地回到铜川,如此我就放心了。”“你心里除了安安,便只记挂着你的好义弟。我生安安时难产出血,差点……差点人就没了,也没见你有多关心我。”

秦秋早就打发琪姐儿去后院读书了,不想在孩子面前抱怨丈夫的偏心。“你日日就在我眼皮子底下,我还需要如何关心你?”沈从云的犟脾气上来了,摆着脸色道,“快把信给我。”

秦秋不情不愿地从枕头下抽出信来,扔到沈从云面前,结果沈从云没看两行就急忙起身朝外奔去。秦秋赶紧喊琪姐儿进屋照看弟弟,追上前去问道:“怎么了?”“周师父来信,询问义弟的去向。原来安儿出生已过半年,义弟尚未回到铜川!周先生苦等不得,方传信给我。时逢乱世,从春城去往铜川的路上到处是兵团,莫非义弟出事了?”沈从云一经分析,脸色突变,夺门而出,片刻后又扭头冲进屋里,开始收拾包袱。“不行,我一定要亲自去看一看。”“你说什么?”

沈从云忙于拾掇,没有察觉妻子的异样,只自言自语道:“义弟向来是和善好心的人,半道上被什么事耽搁了也说不准。我还是不要乱想,不能乱了阵脚,若再给义弟平添什么麻烦就大不好了。”“从云,我不准你去。现在外面兵荒马乱的,到处都在打仗,你一个人去铜川非常危险。宋弟武艺高强,他定然不会有什……”“快别说了,帮我看看有没有东西落下。”“沈从云,你清醒一点!”秦秋严肃地道。

她一直是温柔的,从没这样和沈从云说过话,严肃中带着一丝惶然:“你走了,我和孩子们怎么办?”

沈从云身形一震,惶惶然地看向妻子,目光中接连闪过诸多复杂情绪。良久,他支吾道:“我、我不在的时候你们就待在家中,不要出门。我会托村长多加照拂,有什么张罗不开的就去找他。你放心,我从山里走小路就能避开兵团驻扎点,一来一回最多一个月。”“你疯了吗?万一、万一……安安尚小,需双亲扶持,难道连他都不如你的义弟重要吗?”

沈从云动作一僵,起身转向秦秋。两人在小男娃忽然爆发的哭声中对峙良久,始终没有一个先低头。最终,沈从云俯身抱起安安,只道一句:“义弟于我有救命之恩,若没有他,早就没有今日的沈从云!”

他出自京都世族,生于钟鼎门庭,本是晚清贵胄,富贵泼天。无奈八国入侵,贼匪当道,世事无常。沈家祖辈犹如透过筛孔的万千浮尘没落四散,他也从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年公子,沦落成乡野村户中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其间数次变故,均是唏嘘,非常人所能想象。

经年累月之后,他对当年那座金碧辉煌的围城所剩的怀念已经寥寥无几,除了在逃亡过程中损失惨重的半顷书山,便只有接连向他施以援手的义弟了。“义弟携我出围城,入乱世,情深义重,非死难全。”“那我呢?”秦秋拽住沈从云的袖子,那是一只又黑又瘦的皮包着骨头的手,“我随你数年颠沛,从未厌弃过这贫穷生活,我到底哪里做错了?”“贫穷?”

沈从云从未想过这样平平无奇的两个字从结发妻子口中说出来竟是诛心般刺痛。他笑了起来:“小秋,这么多年你从不和我提以前的事,我便以为它真的成了‘以前’,现在想来……你只是把后悔藏在心里,生成了刺。”

时年夏,自出春城,一路南下前往铜川,沈从云头也不回,满身意气。

他终于可以理直气壮,终于可以义薄云天,一往无前。只因半生以来,他深知,任世间之大,唯有一人懂他。

那人,名唤宋茶。

2014年3月20日,早春,三江回雪

“我是宋茶。”

沈旧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逃亡,倾盆大雨落在身后,犹如一只透明的巨兽在追捕和吞噬她。她不停地奔跑,可巨兽越来越近,眨眼间已近在咫尺,她一下子揪住胸口,从剧烈的喘息中抓住微小的希望。

希望将她拖出梦魇,意识渐渐清明。她听见一个清朗的声音在重复说道:“小姐,别怕,我是宋茶。”

宋茶?

沈旧想起来了,是那个鬼书生。她睁开眼睛,记忆也跟着如潮水般苏醒。

在被小棕熊叼走的那一夜,成年大棕熊运用智慧,成功吸引走了生态组的绝大部分战斗力,所以她没有抱生还的希望。尤其当她看到小棕熊与大棕熊会合后,她在心里已经给自己下达了死亡通知单。

就在那时,宋茶出现了。

临到近处,她才看清他的脸。

与初次照面时的文静清雅大相径庭,那一晚他沉着脸,浑身散发着慑人的气势,仅是单手提着一只红灯笼,就令成年大棕熊慌乱无措,连声粗喘。

后面的情形她记不清了,不知是手臂疼的,还是被吓的,总而言之没有看到他如何出手,大小棕熊就相继离去了。她脑子里还是一片糨糊时,他已经走到她身旁,眉眼低垂着,笑意如旋涡一般溺在里面,向她问道:“小姐,你还好吗?”

沈旧当真是说不出心里的滋味。“你、你究竟是人还是鬼?”她壮着胆子问道。

宋茶依旧笑着,琥珀色的瞳仁会发光一般亮晶晶的,一个探手就将她背了起来:“小姐,得罪了。你受伤了,伤口在流血,需要包扎。”

他的后背坚实而温暖,让她缓不过劲来。也不知过去多久,沈旧才听到一句若有似无的回答:“我是宋茶。”

沈旧彻底从噩梦中清醒过来,抬起下巴看向面前的男人。她喉咙干涩,火辣辣地疼,勉强张开嘴,一字一顿地道:“谢谢你救了我。”“小姐客气了。”

沈旧露出一个浅笑,明目张胆地打量着他的脸。很快,她低下头,嘴角往上翘:“你果然是人。”“何以见得?”“因为,”沈旧顿了顿,才说道,“世上哪有长得这么好看的鬼?”

宋茶确实是山外来客,至于他动起手来如妖似魔的架势,应该是练过功夫。他的功夫和大头、毛子练的现代格斗术不一样,就她一个外行人看来,起势、收尾和招式更像古装剧里的功夫。

在洞穴里,她问过他的来历,他的解释是他一个人来爬山,不料在山里迷了路。

沈旧回答:“你在说谎,那夜我分明看到你循着棕熊的足迹来过村庄,当时你完全有机会离开,但你没有。”

宋茶回馈的表情写着“我很抱歉”四个字。

沈旧没再追问。

回旅店的路上宋茶的视线始终落在街道和行人身上,他不乏好奇地审视着村庄的房屋、小镇的商店、来来往往的汽车、行人的打扮以及各种电子设备。

同样,行人们也毫不掩饰地打量提着一只红灯笼、穿长衫和布鞋的男人,风尘仆仆,气质卓然,怎么看都像是刚从横店拍完民国戏还没来得及卸妆的男演员。

只是不太眼熟,应该是刚出道的新人,否则他们一定认得出来,因为他的脸太有辨识度了,很难不让人记住。宋茶属于五官并不那么精致,但十分精神的类型,粗粗一看不是很惊艳,但是越看越有味儿,就像早春里的一抔新茶,初尝微涩,细细品味方觉香气四溢,于波澜不惊中透着一股勾人魂儿的细腻。

被热情的行人看得实在羞赧了,他低声问沈旧:“他们在看什么?”

沈旧反问:“你在看什么?”“我?”他想了一下,带着笑意回道,“我在看风景。”

沈旧一脸麻木:“哦,他们也在看风景。”

宋茶当真觉得面前的女孩十分聪慧,观察入微,不好骗。那么沈旧呢,也认为宋茶心如止水,非比寻常。

旅店里其他人都已经离开了,只剩奚子昂和沈旧的房间还没有退。前台向宋茶要身份证,他表情迷茫困惑,无处求助,只好看向沈旧。沈旧只好找奚子昂拿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带着宋茶回自己的房间。

从进入旅店的那一刻起,宋茶就在观察周围的装修和摆设。明亮的灯光、平滑的墙壁、旋转的大理石楼梯、质感细腻的衣料服饰,一切都是那么与众不同。关上房间的门,他的体验感又多了一层,玄关口可以控制四盏灯的开关、画册里才有的新西式极简风木床、床上铺着的绒毯、立体透明玻璃里奇奇怪怪的冲水装置,一切都实在太新鲜了。

可即便如此,他面上依旧一派镇定,平静如水,不仔细看,根本无法察觉他表情里细腻的变化,透着一丝丝愕然,显得憨态可掬。

等他将房间里里外外看了一遍,沈旧才拉过凳子,将他按着落座,自己挨着梳妆台,半坐上去,冲他翘起嘴角:“怎么样?看够了吗?是不是很有意思?”

宋茶微笑,上下打量了一眼她的坐姿,不多看,不深看,微微一瞥就收回视线。“在山里你救过我,在这里我帮助了你,我自认为和你之间也算是生死之交。那么,现在你可以放下戒备,和我聊聊了吗?”“小姐请问。”

宋茶接受拷问的姿态太过坦然,倒显得沈旧有几分欺负人的嫌疑,她不想令自己占了下风,便也学着他的一派淡然,迂回起来。“你为什么叫宋茶?这个名字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他的长衫色调暗沉,是一种泛着淡淡银光的青灰色衣料,洗得太旧了,无法确定是不是绸缎质地。“我祖父久居深山,无拘无束,有如闲云野鹤。他生平最爱一首散曲是张可久的《山中书事》,不知小姐可听过?”“啊,我知道……‘山中何事?松花酿酒,春水煎茶’,这日子过得好生清凉寂静,是不是这种意境?”

长衫双侧开衩,衣身细瘦,袖子倒是宽大;双层,纳以一层薄棉絮,里衬是米色小花图案,像春天里漫山遍野的小黄花。“小姐说得是,松花酿酒,春水煎茶,取首尾两字,便是在下的名字。”宋茶抬头看她一眼,“不过我阿娘说,我出生时正逢春光大好,漫山茶花香,遂得此名。”“阿娘,是你母亲吗?你家中还有什么人?”“朝迁市变,风云开阖,在下除了祖父已无家人在世了。”

长衫齐领,前襟右掩,襟上有中式纽襻六颗,颗颗齐整。他脚上是一双黑色布鞋,鞋底沾着一圈泥土,被雪融化成昏黄的光晕。

沈旧略为停顿,低着眉头眨了眨眼睛:“现在是和平年代,没有战争,但我同你一样,家人寥寥。宋茶,你会觉得难过吗?”“不会。”“为什么?”“我尚有许多亲人在世。”“可你明明说……”“小姐,我自幼长于师父家中,有许多师兄弟,他们待我都很好,是我牵挂在心的人。虽然我同他们没有血缘之亲,但他们待我亲厚甚笃,胜似家亲。”

沈旧慢慢回道:“你还挺多情。”

宋茶对上沈旧的脸,在那双瞳孔乌黑几乎没有多少眼白的眼眸里,清晰地看到了自己。他坐在椅子上,不靠软垫,腰脊挺直,姿态却不显半分僵硬,于21世纪的沈旧而言可以说是教科书般的坐姿了。

他不管笑不笑,眼睛里都是干净的。这种气质像是浑然天成,又像是经过了十数年的锤炼,根植于他的皮相里。

可他看着明明还很年轻。

沈旧清清嗓子,身子往下滑,离他近了一些,又问:“宋茶,你为什么会出现在山里?”

那片常年笼罩在浓雾中宛如迷障的林子和时不时出没捕食的棕熊,将未开发的深山老林勾画成一座诡异的鬼山,寻常人根本不可能去那里爬山。她可以用这个解释假装说服奚子昂,但始终不能骗过自己。“我要听你的实话,宋茶。”

屋内光线晦暗,她的脸惨白得没有血色。

宋茶很难任由自己让思绪变得散漫,继续和她绕弯子。他知道她已经发现了什么,或者说从救她的那一刻起,她的视线就一直没有离开过他。

在他的家乡,就算思想解放的大潮已经如巨浪般涌来,也没有一个女孩子可以像她这样大胆,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个男人。

他知道她的审问没有恶意,于是任由自己打了个岔:“我想喝口水。”

沈旧把桌上的矿泉水拧开,递到他面前。宋茶没接,她又拧开另外一瓶,慢动作地递到嘴边,喝了一口之后盖起来,摆在桌上。宋茶学习能力强,也装模作样地抿了一小口,罕见地皱了一下眉头。将盖子拧好后,他一直到离开都没再碰过那瓶水。

沈旧勾着唇,低下身子离宋茶又近了一些,细长的眼尾微挑着睨着他,一副好整以暇看戏的模样。

漂亮的女孩子,实在不该这样看一个男人。“当时我正从春城赶往铜川,夜里赶路担心看不清,便取了两只灯笼照明。天微亮时行至大屿山中,天气忽然大变,遭逢暴雪。雪越下越大,我在山里迷了路,一连多日都没能走出去,而后,我便遇见了棕熊。”

停顿一瞬,他不动声色地往后退,腰撞到椅背:“山中荒无人烟,鸟兽皆绝,想来活物都被棕熊吃光了。初见小姐那一晚,我与棕熊有过短暂接触,后来追踪它才来到农舍。”“那只灯笼?”“是我在与棕熊打斗时不慎落下的。回到山里,我继续寻找棕熊的下落,总想将它们交到安全的地方,但时常在林子里迷路。当夜若不是听到小姐呼救,怕也不能及时赶到。”

沈旧点点头,将事情从头到尾又捋了一遍,这回通顺了——他们所在的深山坐落在峡谷背面,地势凶险,临崖而立。因为怪力乱神的传说,那里人迹罕至,而峡谷正面视野开阔,符合天圆地方的自然之道,风景秀丽,长此以往便成了著名5A级景区——大屿山。

两山以江河接壤,边界广袤。他连夜赶路,从大屿山穿林而过,误入另一片深山,因有功夫在身,所以想做一回好事,将棕熊收服了再离开。可是从春城到大屿山有四百多里路,他提着灯笼走一夜就能到大屿山了?“你到底是不是人?”沈旧有些迟疑了,手臂往下落,挨着他的手背,轻轻一碰就很快离开,但还是很明显地感受到了他的体温。

对方明明就是一个活人。

沈旧有点想哭,也有点想笑,乱七八糟的想法把她填充得满满的,她胡乱地验证着其他的推测:“你会武功?”“会一点,没练好。”

小镇最好的旅店就算表面装潢能达到一般连锁酒店的程度,也掩盖不了一言难尽的隔音效果。坐在屋里的人能听到楼道里的人的讲话声,错错落落,时有时无。

宋茶的耳力非比寻常,不只能听到很远的声音,更能听清他们谈话的内容。比如走廊尽头一位小姐在向一位先生要西洋时期的打火机,那位先生借了,小姐点了烟却没有离开,继续和他搭讪。男人不理会,走到屋前,在一门之隔的墙外停了下来,这位先生是奚子昂。

宋茶回过神来,他刚刚话说得委婉,是怕吓着她。以前有女孩子上门,看到师兄在树下打拳,心里好奇,便问师兄会不会武功。师兄为人品性极好,就是太过耿直,说话直来直去,被问到会不会武功仿佛听了一个笑话,张口就说:“死个人而已,不用会什么的啊。”

女孩子当即花容失色,师兄却摸不着头脑。

其实师兄没错,在他们原本的武林里,用到武功的地方并不多,除了比武就是杀人。古诗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不夸张,他的几位师兄都能做到,祖师爷们更是不在话下,杀人如剪草一般随意,死个人太普通了。但他们师门有规矩,不拿这一套吓唬老百姓,尤其是女孩。

想到这,他补充了一句:“只会一点,花拳绣腿罢了。”

对方空手就能打棕熊,如同武松打老虎,只是花拳绣腿?沈旧眯眼轻哼,佯装重心不稳,身子一倾便朝宋茶身上扑过去,他面不改色地虚扶了她一把。

本来挨着梳妆台的女孩子,被他随随便便拨了拨,就转到椅子上去了,坐了他原本的位置。他则立在了床边,若不是青灰色的衣角还在晃动,倒让人恍惚以为他一开始就是立着的。

沈旧完全不清楚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宋茶也没当她是在试探,就当一个小孩同他闹着玩罢了。沈旧却暗暗心惊,越发怀疑他的来历——装扮、灯笼、武功、说话的口吻、气质,都彰显出来他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宋茶走到窗前,却没有拉开窗帘,而是透过微小的缝隙观察玻璃窗外的风景,车水马龙,人流如织,只是前尘往事盘旋心头,今朝旖旎都付了流水。他有几分落寞地问道:“小姐,可否告知在下现在的年份?”“2014年。”“离民国……”“民国之后已百年了。”

宋茶陷入了深思。

过了大概半分钟,他再次开口:“在下明白了,多谢小姐。”

沈旧沉默不语,盯着他被雪花沾湿的衣角,水印晕染开来,似一朵青灰色的睡莲,需得涟漪衬托,方能鲜活。

宋茶回过头来,窗帘缝里漏进一道光,正打在沈旧的脸上。她陷在椅子里,坐不成坐姿,站不成站姿,本不成规矩,但一张好皮相神摇目夺,掩盖了不足。

他以前没见过这样的女孩子,肤润如凝脂,唇朱似桃花,然而眼尾时常带笑,玩味不实,实在复杂,既比不上民国初期养在深闺里的小姐温婉敦厚,又不比市井间的姑娘朴素简单,忽冷忽热,忽近忽远,让人难以捉摸。

他这人六根聪慧,拜师头一天师父就说他通透,看人识物一眼就够了,多看不得,容易心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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