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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0 0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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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 杰夫里·迪弗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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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人

消失的人试读:

作者简介

杰夫里·迪弗 Jeffery Deaver(1950—)

杰夫里·迪弗,一九五〇年出生于芝加哥,十一岁时写出了第一本小说,从此笔耕不辍。迪弗毕业于密苏里大学新闻系,后进入福德汉姆法学院研修法律;在法律界实践了一段时间后,在华尔街一家大律师事务所开始了律师生涯。他兴趣广泛,曾自己写歌、唱歌,进行巡演,也曾当过杂志社记者。与此同时,他开始发展自己真正的兴趣:写悬疑小说。一九九〇年起,迪弗成为一名全职作家。

迄今为止,迪弗共获得六次MWA(美国推理小说作家协会)的爱伦·坡奖提名、一次尼禄·沃尔夫奖、一次安东尼奖和三次埃勒里·奎因最佳短篇小说读者奖。迪弗的小说被翻译成三十五种语言,多次登上世界各地的畅销书排行榜。包括名作《人骨拼图》在内,他有三部作品被搬上银幕,同时也为享誉世界的詹姆斯·邦德系列创作了最新官方小说《自由裁决》。

迪弗的作品素以悬念重重、不断反转的情节著称,常常在小说的结尾推翻或多次推翻之前的结论,犹如过山车般的阅读体验佐以极为丰富专业的刑侦学知识,令读者大呼过瘾。其最著名的林肯·莱姆系列便是个中翘楚;另外两个以非刑侦专业人员为主角的少女鲁伊系列和采景师约翰·佩勒姆系列也各有特色,同样继承了迪弗小说布局精细、节奏紧张的特点,惊悚悬疑的气氛保持到最后一页仍回味悠长。

除了犯罪侦探小说,作为美食家的他还有意大利美食方面的书行世。杰夫里·迪弗重要作品年表少女鲁伊系列

1990 Death of a Blue Movie Star 《蓝调艳星之死》

1991 Hard News 《重要新闻》

1988 Manhattan Is My Beat 《心跳曼哈顿》采景师约翰·佩勒姆系列

1992 Shallow Graves《法外行走》

1993 Bloody River Blues 《血河变奏》

2001 Hell's Kitchen 《地狱厨房》林肯·莱姆系列

1997 The Bone Collector 《人骨拼图》

1998 The Coffin Dancer 《棺材舞者》

2000 The Empty Chair 《空椅子》

2002 The Stone Monkey 《石猴子》

2003 The Vanished Man 《消失的人》

2005 The Twelfth Card 《第十二张牌》

2006 The Cold Moon 《冷月》

2008 The Broken Window 《碎窗》

2010 The Burning Wire 《燃烧的电缆》

2013 The Kill Room 《杀戮房间》

2014 The Skin Collector 《人皮拼图》

2016 The Steel Kiss 《钢吻》

2017 The Burial Hour 《安葬时刻》

2018 The Cutting Edge 《快乐至死》凯瑟琳·丹斯系列

2007 The Sleeping Doll 《睡偶》

2009 Roadside Crosses 《路边的十字架》

2012 XO 《唱片》

2015 Solitude Creek 《孤独的小溪》詹姆斯·邦德系列

2011 Carte Blanche 《全权委托》科尔特·肖系列

2019 The Never Game 《游戏中毒》非系列作品

1992 Mistress of Justice 《正义的情妇》

1993 The lesson of Her Death 《她死去的那一夜》

1994 Praying for Sleep 《祈祷安息》

1995 A Maiden's Grave 《少女的坟墓》

1999 The Devil's Teardrop 《恶魔的泪珠》

2000 Speaking in Tongues 《银舌恶魔》

2001 The Blue Nowhere 《蓝色骇客》

2004 Garden of Beasts 《野兽花园》

2008 The Bodies Left Behind 《弃尸》

2010 Edge 《边界》

2013 The October List 《十月名单》

魔术师通常将技法划分为效果和方法。效果是观众所看到的,而方法则是藏在效果背后的秘密。————彼得·拉蒙特,理查德·怀斯曼:《魔术原理》第一部效果四月二十日,星期六

魔术高手追求的是如何欺骗观众的头脑,而非观众的眼睛。——马文·凯:《创意魔术手册》1各位来宾:

大家好!

欢迎各位前来观赏我们的表演。

在接下来的两天里,我们为您准备了一连串精彩节目,我们的魔术师、魔法师和各个技巧娴熟的高手将轮番登场,他们的表演绝对会让各位大呼过瘾,心醉神迷。[1]

今天的第一个节目是哈里·胡迪尼式的保留节目。大家一定都听过这个名字,他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脱逃大师,曾为多国元首和数位美国总统做过表演。他所表演的脱逃节目难度极高,在他英年早逝多年之后,有些动作迄今为止仍无人敢轻易尝试。

现在,我们的表演者将冒着窒息而死的危险,再次上演胡迪尼著名的脱逃节目:懒惰的绞刑手。

在这个节目中,我们的专家将俯身趴在地上,双手被德比式手铐[2]反扣在背后。他的脚踝会被绑紧,脖子上挂一条绞索式绳圈,这条绳子会连接到脚踝的位置。只要他的双腿一伸直,脖子上的绳套就会立刻拉紧,使他陷入恐怖的窒息状态。

为什么这个节目叫做“懒惰的绞刑手”呢?因为这是不假手于人,完全由自己执行的死刑。

在许多胡迪尼表演过的危险节目中,往往会有拿着刀和钥匙的助手站在一旁,以便在他面临无法脱困的紧急情况时迅速把他解救出来。有时,甚至还会有医生在场。

但是今天,我们完全没有这些防护措施。如果表演者无法在四分钟内逃脱,那么他就会当场丧命。

节目马上开始……但还是得提醒各位:

千万不要忘记,你们一旦来到这里,就已经暂时走出了现实。

你们以为亲眼所见的东西,可能根本就不存在;你们认为的魔术,可能正是上帝想要展示的严酷事实。

也许和你们一起来观赏节目的同伴,会彻底变成陌生人;你以为自己不认识的其他观众,也许对你知之甚详。

看似安全的东西,可能有致命的危险;而让你小心戒备的危险事物,可能只是让你分散注意力,目的是引诱你坠入更深的危险。

在我们的表演中,有什么事可以相信?有什么人值得信任?

好吧,各位来宾,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怀疑一切。

你也不该相信任何人,不论是谁。

现在,帷幕升起,灯光转暗,乐声渐弱,全场只听见屏息期待的庄严心跳。

演出正式开始……

这幢建筑物看上去如幽灵般阴森。

它是一幢哥特式建筑,夹在上西区的两块高地之间,外表已被煤烟熏黑,幽暗而阴郁。这幢建筑建造于维多利亚时期,楼顶有平缘的天台,窗户是百叶窗。它以前曾是一所寄宿学校,后来一度成了疗养院,禁锢了许多犯下罪行的精神病患者。

如今,它成了“曼哈顿音乐和表演艺术学校”,可能也是无数漂泊灵魂的寄居之地。

这个游荡在妙龄女郎尚有余温的尸体上方的灵魂应该是刚刚出现的。女子腹部朝下,俯卧在一间小演奏厅外阴暗的休息室中。她的眼睛已不会转动,但尚未模糊呆滞,脸颊上的鲜血也还没有变成棕褐色。

尽管她的皮肤白皙,但在那条绕住脖子又连到脚踝的绳子的收缩下,已变成如梅子般的深紫色。

散落在她身旁的是一个长笛琴盒、几张乐谱和一杯打翻在地的星[3]巴克咖啡。咖啡溅在她的牛仔裤上,溅在她那件绿色的艾祖德衬衫上,又在旁边的大理石地板上留下一摊深棕色的液体。

在她身旁的,是那个杀害她的凶手。他蹲在那里,仔细打量地上的死尸,一副从容不迫、不慌不忙的样子。今天是星期六,时间也还早。他知道周末学校不会上课,就算有学生来借用练习室,也都是去大楼的另一边。他俯身端详这名女子,眯起眼睛,对是否真能看见有灵魂从她的体内飘出感到好奇;但是,他什么也没看到。

他站直身子,思考着自己还能再对面前这具静止不动的尸体做些什么。“你肯定那是尖叫声?”“是……不,”警卫说,“也许不是尖叫,你知道的。是大叫,充满了绝望,只持续了一两秒,然后就没了。”“还有别人听见了吗?”戴安·弗朗西斯科维奇又问。她是最基层的巡警,隶属第二十分局管辖。

身材肥胖的警卫喘着粗气,他看着眼前这位身材高挑、肤色黝黑的女警,然后两手一摊,摇了摇头。接着,他那双乌黑的手移至蓝色的裤管上,揩去掌心的汗水。“要请求支援吗?”南希·奥索尼奥问。她和戴安一样是警界新人,个子稍矮,发色金黄。

尽管弗朗西斯科维奇自己也不确定,但她觉得还是先不要这么做。她们在上西区的巡逻往往是处理交通事故、顺手牵羊的扒手和偷车贼,根本没有与残暴凶徒交手的经验,今天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在这个星期六的上午,这名警卫看见她们的巡逻车经过,便要求她们过来协助查看他刚才听见的尖叫声。呃,或者说是绝望的大叫声。“我们先进去看看,”弗朗西斯科维奇冷静地说,“看了情况再做决定。”

警卫说:“声音好像是从那边传来的,具体位置我不太确定。”“这儿真是个鬼地方。”奥索尼奥说。她的性格不像弗朗西斯科维奇那么稳重,往往会率先介入冲突,拉开发生争吵的人,即使对方的身材比她魁梧两倍。“那个声音很难说……你们知道我在说什么吗?我的意思是它传来的方向。”

戴安·弗朗西斯科维奇的心思却还停留在搭档刚才说的那句话上。这该死的鬼地方,她在心里默默补上一句。

他们进入大楼,在阴暗中搜寻了一会儿,却没发现任何不正常之处。警卫开始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了。

弗朗西斯科维奇扭头指向走廊尽头的一扇门。“那扇门通向哪儿?”“那里不会有学生,只有……”

弗朗西斯科维奇已经猛地把门推开了。

房门后面是一间通往第一演奏厅的小休息室。演奏厅大门前的地上倒着一名女子,她全身被捆绑,脖子上缠绕着绳索,双手被手铐铐住,两眼圆睁,似乎已经没有了生命的迹象。在她身旁,站着一名大约五十岁的男人,棕色头发,蓄着胡子。这个人原本正俯身专注地看着尸体,此时才抬起头,被突然闯进来的人吓了一跳。“噢!”奥索尼奥惊叫一声。“我的天哪!”警卫也跟着叫了起来。

两名女巡警同时拔出手枪,弗朗西斯科维奇直接把枪口对准那个男人,持枪的手稳定得让她自己都觉得有些惊讶。“你,别动!慢慢[4]站直,离开她,把手举起来。”她的声音倒是不如她紧握住格洛克的手那么稳定。

这个人照她说的话做了。“现在趴在地上,双手别离开我的视线!”

奥索尼奥上前查看那名少女。

就在这时,弗朗西斯科维奇注意到那个男人的右手虽高举过头,却握成了拳头。“张开你的……”

砰!

一道刺眼的强光亮起,顿时她什么也看不见了。爆出强光的东西似乎是从嫌疑犯手中扔出的,而且隔了一会儿才熄灭。奥索尼奥呆立在原地,而弗朗西斯科维奇立刻蹲了下来,拼命向后退,眯起眼睛努力恢复视力,手中的枪则不停地左右挥动。慌乱中,她知道刚才强光弹爆炸的时候,疑犯的眼睛一定是闭着的,现在他可能已经掏出自己的武器对准她们,要不就是拿出了刀准备发动攻击。“人呢?人呢?”她大叫。

接着,透过模糊的视线和房里残存的烟雾,她看见那个杀人凶手跑进了演奏厅。门被猛地关上了,里面旋即传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凶手似乎正搬来桌椅想顶住那扇门。

奥索尼奥跪在年轻的女子身旁,用一把瑞士军刀割断她脖子上的绳索,把她的身体翻过来,开始做心肺复苏。“里面有其他出口吗?”弗朗西斯科维奇朝警卫吼道。“只有一个……在后面,要绕过转角,在右边。”“有窗户吗?”“没有。”“喂,”她边对奥索尼奥说边往外跑,“你守住这个门!”“知道了。”金发女警回答,接着又朝被害人的口中吹了一口气。

演奏厅里继续传出叮当声,弗朗西斯科维奇全速跑过转角,朝警卫说的那个出口奔去,同时低头用摩托罗拉步话机请求支援。再抬起头时,她竟然看见前方有个人出现在走廊尽头。弗朗西斯科维奇立即停住脚步,举枪对准这个人的胸口,同时把卤素手电筒光束打在他身上。“我的天啊!”站在那里的是个年迈的清洁工,他“哇”地叫了一声,手里的扫帚掉落在地上。

弗朗西斯科维奇暗自庆幸,好在刚才她的食指放在手枪扳机的护弓外。“你看见有人从那扇门里出来吗?”“出什么事了?”“你看见什么人了吗?”弗朗西斯科维奇吼道。“没有,警官。”“你来这里多久了?”“不知道……大概十分钟吧。”

演奏厅里又传出一声家具被拖动的声音,凶手似乎还在努力堵住大门。弗朗西斯科维奇把清洁工赶到另一边的走廊,让他和警卫待在一起,然后自己缓缓蹭到侧门边。她把手枪举至与眉同高,另一只手轻轻试了一下门钮。门没上锁。她退到一旁,这样万一嫌疑犯朝木门开枪的话,她就不会处于火力集中的位置。或许警校也这样教过,但弗朗西斯科维奇的这个做法却是从《纽约重案组》这部电视剧里学来的。

里面又传出“砰”的一声撞击。“南希,听见了吗?”弗朗西斯科维奇低声朝步话机说。

奥索尼奥回答的声音有些颤抖。“她死了。我尽力了,但她还是死了。”“他没从这里出来,他还在里面,我听见他弄出的声响了。”“我尽力了,戴安,我真的尽力了。”“放松,你要镇定一点,知道吗?你听见我说的话了吗?”“听见了,我很镇定。真的。我请求支援了,现在我们冲进去抓他吧。”“不,”弗朗西斯科维奇说,“暂时把他困在里面,直到特勤小组[5]的人赶来为止。现在我们应该先按兵不动,守住这里,守住所有出口,不能让他跑出来。”

但这时,她却听见嫌疑犯在里面大叫:“我有人质,有个女孩在我手上。只要有人敢进来,我就杀了她!”

哦,天哪……“喂,里面的,”弗朗西斯科维奇喊道,“你别担心,我们不会轻举妄动,你不要再伤害任何人了。”这样的说法符合事件处理程序吗?她已经没有把握了。此时不管是从犯罪剧集里得来的知识还是以前在警校的训练,似乎都已派不上用场了。从步话机中,她听见奥索尼奥正在呼叫总部,汇报说局面已演变成人质挟持事件。

弗朗西斯科维奇继续对嫌疑犯喊话:“别紧张!你可以——”

演奏厅里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响。弗朗西斯科维奇像条鱼似的跃了起来。“出什么事了?你开枪了吗?”她朝步话机吼道。“不是我,”奥索尼奥回答,“我还以为是你开枪了。”“你没事吧?”“没事。他说他手上有人质,该不会是他开枪杀了那个女孩吧?”“我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弗朗西斯科维奇说,心里却想着:那些赶来支援的人死到哪儿去了?“戴安,”隔了一会儿,奥索尼奥才低声说,“我们应该冲进去。也许她中了枪,说不定伤势很严重。”接着,她再次朝里面吼道:“喂,里面的!”没有回答,“喂!”

里面一片死寂。“也许是他自杀了。”弗朗西斯科维奇说。

也许是嫌疑犯故意开枪想让她们误以为他自杀,然后以逸待劳地等着她们进来。

此时,刚才那个恐怖的影像又出现在她的脑海中:通往演奏厅的旧门微启,一道苍白的光线投射在被害人身上,她的脸冰凉发紫,宛如冬日的薄雾。阻止这样的犯罪行为,正是她当初想当警察的最主要原因。阻止他们,或在必要的时候将他们逮捕。“我们必须进去,戴安。”奥索尼奥轻声说。“我也是这么想的。好,进去吧。”她的心有点发慌,这一瞬间既想到自己的家人,又想着待会儿在战斗射击时该如何正确地把左手弯起来扶在拿枪的右手上。“告诉那个警卫,说我们需要把里面的灯打开。”

过了一会儿,奥索尼奥说:“开关不在这里。他会等我的指示开灯。”通过步话机,弗朗西斯科维奇听见奥索尼奥紧张的喘息声。接着奥索尼奥说:“我准备好了,我们数三下就进去。你来数。”“好,我数。一……等等。我进去的位置是在你的两点钟方向,别朝我开枪。”“知道了。两点钟方向,我会——”“你会出现在我的左边。”“好。”“一……”弗朗西斯科维奇的左手抓住了门把手,“二……”

这次,她把右手食指伸进了护弓,轻轻放在扳机的保险上——格洛克系列的手枪都有这样的保险装置。“三!”弗朗西斯科维奇大吼一声,声音大得奥索尼奥不必通过步话机都能听见。她踢开房门冲入这间长方形的演奏厅,与此同时,所有的灯都“啪”的一声全亮了。“不许动!”她厉声说道,但面对的却是一个空荡荡的房间。

她赶紧蹲下,感觉到皮肤因为紧张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把枪口左右晃动,搜寻演奏厅中的每一寸空间。嫌疑犯不见踪影,也没看到人质。

她向左望去,看见奥索尼奥站在那边的门口,和她一样紧张地做着搜寻动作。“去哪儿了?”她喃喃自语。

弗朗西斯科维奇摇摇头。她只看见大约五十把折叠椅整齐地排成数行,其中有四五把被推翻在地。然而,她却没见到嫌疑犯用来堵门的东西,两扇房门都很容易被踢开了。她的右边有一个低矮的舞台,上面摆着一个扩音器、两个音箱和一架破旧的钢琴。

两位女警只需站在原地,便可将演奏厅里的一切尽收眼底。

但,就是没看到嫌疑犯。“怎么搞的,南希?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奥索尼奥没有回答。她和弗朗西斯科维奇一样紧绷着神经,三百六十度全方位地扫视着演奏厅里的每一个影子、每一件家具,尽管嫌疑犯已不在这里是个显而易见的事实。

阴森……

这个演奏厅基本上是一间密室,没有窗户,空调通风口的直径只有六英寸左右。演奏厅顶端是木头天花板,没贴隔音砖,舞台上也没有活板门。这里仅有的两个出口就是奥索尼奥守住的那扇大门和弗朗西斯科维奇进来的那扇消防安全门。

人呢?弗朗西斯科维奇张开嘴,无声地用口型说。

她的搭档也同样张嘴无声地回应了一些话。弗朗西斯科维奇无法从她的唇形辨识内容,仅能由她的表情看出她想表达的意思:我完全不知道。“唷!”演奏厅门口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她们同时转身、举枪,瞄准的却是空无一人的休息室。“外面救护车来了,还有一些警察。”说话的是那名警卫,他躲在门后,不敢探出身子。

弗朗西斯科维奇的心被他吓得怦怦狂跳,让他进来说话。

警卫问:“里面……呃……我是说,你们制伏他了?”“他不在这儿。”奥索尼奥说,声音仍然有点颤抖。“什么?”警卫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向演奏厅内窥视。“这里有没有活板门或任何其他出口?”“没有,没那种东西。他不在里面吗?”

弗朗西斯科维奇听见外面传来支援警察和急救人员的声音,听见他们身上的各式装备发出的叮当声。但她和奥索尼奥没有立刻出去和他们会合,两人六神无主地站在演奏厅中央,对嫌疑犯如何逃离这个根本没有出口的地方百思不得其解。注释:[1]哈里·胡迪尼(Harry Houdini,1874—1926),美国著名舞台魔术师。[2]德比式手铐(Darby Style),一种旧式手铐,为脱逃大师哈里·胡迪尼常用的表演工具。[3]艾祖德(Izod),美国著名休闲服饰品牌。[4]格洛克(Glock),奥地利枪械制造公司制造的警用手枪。[5]即ESU(Emergency Service Unit),纽约市警察局的特警队。2“他在听音乐。”“我没听,是这段音乐刚好在播放。仅此而已。”“音乐?呵呵。”朗·塞利托咕哝道,他刚刚才走进林肯·莱姆的卧室,“这还真巧啊。”“他最近突然对爵士乐感兴趣了。”托马斯对这位挺着啤酒肚的探员说,“说实话,这可让我大吃一惊。”“我说过了,”林肯·莱姆固执地说,“我在工作,而音响刚好播出这段旋律,成了背景音乐。你刚才说的‘真巧’是什么意思?”

身穿白衬衫、棕色长裤,打了一条紫色领带的托马斯朝莱姆床前的液晶显示器扭了扭头,说:“不是这样的,他根本没在工作,除非你觉得花一小时盯着同一页纸也算是工作的话。他怎么不让我做这种工作呢?”“指令,翻页。”电脑辨识出莱姆的声音,立即接受指示,将显示器上的《刑事科学期刊》翻了一页。莱姆仍嘴硬地对托马斯说:“好,不然你来考考我这篇文章,问问我最近在欧洲的恐怖分子实验室中发现的五种剧毒物质。你敢下注和我打赌吗?”“我才不呢,我们还有别的事要忙。”看护托马斯回答,意思是莱姆该做治疗了。像林肯·莱姆这样四肢瘫痪的病人,每天都必须在看护的协助下进行各种不同的身体机能活动。“过几分钟再做吧。”刑事鉴定学家莱姆说。此时的背景音乐正好是一段充满活力的爵士乐喇叭独奏。“不行,现在就做。朗,抱歉必须让你先等一会儿了。”“没问题。”大个子塞利托回答,旋即走出莱姆这间位于中央公园西面独幢住宅二层的卧室,轻轻关上了房门。

林肯·莱姆听着音乐,让托马斯熟练地帮他进行每日例行的身体机能活动,心中却纳闷刚才塞利托所说的话:真巧?

五分钟后,托马斯开门让塞利托进来。“你要咖啡吗?”“好的,来一杯吧。妈的,今天是星期六,可我还是得一大早就起来工作。”

看护离开了卧室。“林肯,我看起来如何?”这位中年探员问,同时在林肯·莱姆面前转了一圈。他身上还是穿着那件已成为他招牌行头的灰色西装,而且仿佛永远是用皱巴巴的布料制成的。“时装表演吗?”莱姆问。

真巧?

接着,他的心思又飘回了那张CD。一个人怎么可能把喇叭吹得这么柔和?金属乐器怎么可能发出这种声音?

探员继续说:“我减掉了十六磅,是雷切尔要我减的。脂肪是最大的问题,只要控制住脂肪,你就会惊讶地发觉居然能减轻这么多磅。”“脂肪,没错,这点大家都知道。朗,你……”他的意思是要他快说重点。“有件诡异的案子。就在半小时前,在离这里不远的一所音乐学校里发现了一具尸体。这案子是我负责的,所以我才来这里想请你帮个忙。”

音乐学校。而我刚好在听音乐。这算哪门子的狗屁巧合。

塞利托描述了一下案情。“一名学生被杀害,嫌疑犯来不及离开现场,差点被抓,但后来他却从某个暗门离开,没人找得到他。”

音乐是数理性的,身为科学家的莱姆很清楚这一点。音乐有逻辑性,有完美的结构。同时,他还认为,音乐是无限的,能谱出无限多的曲子。对音乐创作者来说,永远也不会觉得无聊。他也想知道,音乐是怎么被创作出来的。莱姆很清楚自己没什么创造力,尽管他在十一二岁的时候也上过钢琴课,而且还暗恋过教钢琴的奥斯本小姐,但钢琴却学得一团糟。他对这种乐器最美好的回忆,竟是在某次科学展览会上,他利用钢琴的共鸣弦作为振动仪,拍摄出频闪观测照片。“你在听我说话吗,林肯?”“有案子,你刚才说过了,有点奇怪。”

塞利托又讲了一些细节,渐渐引起了莱姆的注意。“那里肯定另有出口,但无论是学校的人还是我们的警员都找不到,不知道凶手是怎么逃走的。”“现场情况如何?”“很完整,已经封锁起来了。能请阿米莉亚过去看看吗?”

莱姆瞄了时钟一眼。“她至少还得再忙二十分钟。”“没问题。”塞利托说,拍了拍肚皮,仿佛在寻找他那已经失去的体重,“我会用呼叫器找她。”“暂时别干扰她。”“怎么了?她在干什么?”“哦,当然是危险的事。”莱姆说,注意力又回到轻柔圆润的喇叭独奏上,“还会有什么呢?”

她的脸紧贴在贫民公寓的砖墙上,闻到一股潮湿的砖头味。

她手心冒汗,火红色的头发上扣着浅灰色的警帽,头皮痒得难受。她一动不动,此时,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员悄悄来到她身旁,和她一样把脸贴在砖墙上。“好了,现在的情况是……”这个男人边说边向他们的右边扭了扭头。他解释说,贫民公寓前方转过去是一片空地,嫌疑犯的汽车就停在空地上。几分钟前,在经过一场高速追逐赛后,嫌疑犯驾车逃到这里,把车停在空地上。“那辆车还能开吗?”阿米莉亚·萨克斯问。“不行了。它撞上一辆垃圾车,已经不能动了。一共有三名嫌疑犯。他们想跑,被我们抓住一个。一名嫌疑犯还留在车上,他持有某种长管猎枪,已经开枪打伤了我们一名巡警。”“严重吗?”“皮肉伤而已。”“对方的火力已经被钳制住了?”“没有。他的火力能突破包围圈,射进西面的楼里。”“第三个嫌疑犯呢?”

警员叹了口气:“妈的,那家伙跑进了这幢房子的一层。”他朝他们紧靠着的那幢贫民公寓点了点头,“现在是僵持阶段。他抓了一个人质——一名怀孕的妇女。”

萨克斯仔细想着这些信息,同时把身体重心换到另一只脚,以减轻膝关节发炎造成的疼痛。该死,还真疼。她扫了一眼这名警员胸前的名牌。“威尔金斯,挟持人质的嫌疑犯用什么武器?”“手枪,型号不明。”“我们的人在哪里?”

年轻警员指向空地后方,那里有两名警员躲在一堵墙后面。“还有另外两个在屋子的正前方。”“呼叫特勤小组支援了吗?”“不知道。刚才嫌疑犯开枪的时候,我的步话机不小心掉了。”“你穿防弹衣了吗?”“没有。我之前正在路上巡逻……现在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她打开自己的摩托罗拉步话机,转到某个特定的频道。“刑事现场鉴定组五八八五号警员呼叫指挥中心。”

不久,对方有了回应:“我是队长七十四号,请说。”“十点十三分,德兰西街六〇五号东侧空地,有警员受伤,需要支援,请出动紧急医疗和特勤小组。嫌疑犯共两名,都有武器,挟持了一名人质。我们还需要谈判专家。”“收到,五八八五号。需要直升机监控吗?”“不用,七十四号。一名嫌疑犯持有火力强大的长枪,直升机恐怕会成为靶子。”“支援小组将会尽快赶到。不过现在特勤局封锁了半个下城,因为副总统要从肯尼迪机场进城。支援小组可能会耽搁一段时间,请你暂时先自行判断控制现场情况。完毕。”“收到,完毕。”

副总统,她心想,下次别想我会投票给你。

威尔金斯摇着头说:“谈判专家根本无法接近这幢公寓,别忘了外面还有一个嫌疑犯在车上。”“这件事由我来处理。”萨克斯回答。

萨克斯慢慢移到公寓的一角,瞄向空地上的那辆车。那是一辆廉价的低底盘汽车,车头撞毁在一台垃圾车上,几个车门洞开,一眼就能看见车里那个端着长枪的瘦削男子。

由我来处理……

她高声喊道:“车上的,你已经被包围了。如果再不把枪放下,我们就马上开火。快!”

他猛然转身,用长枪向她瞄准。她立即压低身子,蹲在掩体后。她拿起步话机,呼叫躲在空地后方墙壁后的那两名警员。“车上有人质吗?”“没有。”“确定吗?”“完全确定。”警员回答,“刚才他开枪之前,我们都看清楚了。”“好。你那里能开枪吗?”“也许能穿过门射击。”“不,别盲目开枪。移动一下找个好位置,但要确保一路都在有掩护物的前提下行进。”“明白。”

她看见那两个人朝侧面移动。过了一会儿,其中一名警员说:“我抵达射击位置了,现在要开枪吗?”“先待命。”说完,她又高声喊,“车上拿长枪的那个,你还有十秒钟时间,时间一到我们就会开枪。放下武器,你听见我说的话了吗?”说完,她又用西班牙语喊了一遍。“去你妈的。”

她知道他听见她说的话了。“十秒钟,”她喊道,“开始倒数。”

接着,她通过步话机对那两名警员说:“给他二十秒,然后就可以开枪了。”

快到十秒的时候,车里的那个人把枪一丢,站了出来,双手高举过头。“别开枪!别开枪!”“把手伸直,走到这边的屋角。你的手只要敢稍微放低一点,就马上会被击中。”

这个嫌疑犯一走到屋角,威尔金斯便立刻铐住了他,搜他的身。萨克斯弯下身子,对被捕的嫌疑犯说:“里面那家伙,他是谁?”“我干吗要告诉你……”“你当然要告诉我。因为万一我们杀了他——我们马上就要这么[1]做,你就会背上谋杀的重罪。你说,这个人值得你在奥塞宁监狱蹲上四十五年吗?”

这个男人叹了口气。“说,”她厉声说道,“姓名、住址、家庭状况,他平常晚餐爱吃什么,他妈妈叫什么名字,他有没有亲戚住在附近……什么事都可以讲,我敢说,绝对会有帮助。”

这个男人叹了口气开始说,萨克斯拿出纸笔匆匆记下重点。

步话机里传出呼叫声。人质谈判专家和特勤小组的人已经抵达这幢公寓的正前方。萨克斯把刚刚写好的纸条递给威尔金斯:“把这张便条拿给谈判专家。”

接着,她对这名已被制伏的嫌疑犯宣读法律权利,同时心中暗想:刚才处理现场的方式是最理想的吗?她是否让同事的性命无谓地暴露于危险之中?她是否应该先去查看受伤警员的伤势?

五分钟后,值勤队长从屋角走来,微笑着说:“嫌疑犯已释放了那名妇女,没有人受伤。我们一共逮到三名嫌疑犯,那名女警的伤势也不严重,只是一点擦伤而已。”

一位戴着警帽的金发女警也走来加入他们。“嘿,你们看,我们还得到一点奖品。”她举起两个袋子,其中一个装满白粉,另一个则装有吸管和一些吸毒用的工具。

队长端详着这两包东西,赞许地点了点头。但萨克斯却问:“这是他们车上的东西吗?”“不,我是在对街的一辆福特车里查到的。车主是目击者,我本来想问他一些事,但他一看到我就冒汗,一副紧张不安的样子,于是我就搜查了他的车。”“那辆车停在哪里?”萨克斯又问。“在他自己的车库里。”“你申请搜查令了吗?”“没有。我说过了,是因为他的神情看起来很可疑,我才留意到他车上的袋子。这是正当执勤。”“不。”萨克斯摇摇头说,“这是非法搜查。”“非法?我们上星期也拦过一辆超速的车,在那个人的车后座发现一公斤大麻。我们当即将他逮捕,完全没有问题。”“这次和在街头执勤不同。车辆行驶在公路上时,车主所能要求的隐私权较低,只要你有正当理由就能进行搜索和逮捕。但是,当车辆停在私人产业上时,就算你看见了毒品,也必须先申请搜查令。”“这太荒唐了。”这位女警辩驳说,“他车上有十盎司纯可卡因。他根本就是个毒贩子。缉毒组的人要花上好几个月的时间布线才能逮到一个像他这样的人。”

值勤队长对萨克斯说:“你确定你说的没错吗?”“确定。”“有什么建议?”

萨克斯说:“把毒品没收,先警告那个疑犯再放他走,然后把他的车牌号码和资料交给缉毒组处理。”接着,她看着这名金发女警说:“至于你,最好再去进修一下关于搜索和逮捕的法律课程。”

金发女警似乎还有话要说,但萨克斯已把注意力移开了。她看向那片空地,看着嫌疑犯那辆撞上垃圾车的廉价汽车。她眯起眼睛,仔细端详。“警官,你……”队长也开口了。

但她不理他,径自问威尔金斯:“你说嫌疑犯一共有三名?”“没错。”“你怎么知道的?”“这是被他们打劫的那家珠宝店的店员描述的。”

她立刻拔出格洛克手枪,跃入了空地。“看看那辆车的车门!”她厉声说。“天哪。”威尔金斯喃喃地说。

那辆车的四个车门全都是打开的。显然从车里冲出的嫌疑犯至少有四名。

她采取蹲姿,目光扫过整片空地,然后举起手枪,指向空地附近唯一可能躲人的地方:垃圾车后面的一条死胡同。“对方有武器!”她几乎在见到人影的同时便喊了出来。

附近的人全都蹲下了,一名穿着T恤的壮汉拿着霰弹枪冲出空地,拔腿便朝街上狂奔。

嫌疑犯一离开藏身地,萨克斯的格洛克手枪便瞄准了这个男人的胸口。“放下武器!”她命令。

他犹豫了一下,露出了笑容,把散弹枪口转向那群警员。

她立即把格洛克手枪往前一推,同时,声调愉快地说:“砰、砰……我打中你了。”

持霰弹枪的男人停住脚步,笑了起来。他摇了几下头,对萨克斯表示钦佩:“真厉害,我以为我骗过你了。”他把枪扛在肩上,走向那群躲在贫民公寓旁的警察。刚才那名坐在车上的“嫌疑犯”在这个时候也转过身,好让威尔金斯打开锁住他的手铐。

先前的“人质”是由一名拉丁裔女警假扮的,她根本没有怀孕,而且还是萨克斯认识多年的朋友。她也走了过来,朝萨克斯的背上拍了一下:“干得好,阿米莉亚,你救了我的小命。”

尽管萨克斯对自己刚才的表现也很满意,但她却仍保持严肃的表情,就像一位刚刚考完一项重要考试的学生。

事实上,刚才发生的整个事件,也的确是一次相当重要的考试。

阿米莉亚·萨克斯正在向一个新目标努力。她的父亲赫尔曼也是警察,—位持枪值勤的巡警,而且一辈子都待在巡警队里。萨克斯现在已达到和他一样的级别,在她调回局里晋升之前,或许还会在这个级别上停留好几年。然而,在“九一一”事件发生后,她打算为这座城市多做一点事。于是她提出申请,参加晋升为调查警司的考试。

没有任何机构的执法人员像纽约市警察局刑侦队的探员一样,必须面对这个大城市如此庞杂的犯罪挑战。该队的传统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刑侦队成立之初,首任队长为托马斯·伯恩斯,是个出了名的执着又聪明的警探。伯恩斯有这样几个打击犯罪的法宝:威吓、不屈不挠的精神和过人的推理能力——他曾经仅仅靠着掉在犯罪现场一条丝带上的细小纤维,追根溯源,破获了一个大盗窃集团。在伯恩斯的强势领导下,刑侦队的每个警探都成了传奇般的英雄人物。他们一如当年勇闯西部蛮荒之地的警长,奇迹般地大大降低了纽约市的犯罪行为生生率。

赫尔曼·萨克斯爱好收藏与警界有关的纪念品,而在他过世前不久,他才把自己最心爱的一个宝贝送给女儿——一个伯恩斯当年破案时用过的笔记本。萨克斯小时候,只要她母亲一不在身边,父亲便会拿出这本笔记,朗读几页字迹尚能辨识的内容,然后两人一起据此编出一个案子。

一八八三年十月十二日。找到另一条腿了!就在五号区的一个煤炭箱里。真希望能马上拿到卡顿·威廉姆斯的供词。

尽管刑侦队声名显赫,而且待遇颇高,但奇怪的是,和纽约市警察局的其他部门比起来,女性在刑侦队升职的概率似乎特别高。如果说托马斯·伯恩斯是男探员的代表性人物,那么玛丽·尚莱就可称得上是女探员的典范——她是萨克斯最崇拜的英雄之一。玛丽·尚莱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纵横于警界,是个强悍、永不服输的警察。她曾说过:“既然你有枪,那就好好用它。”她办案时也正是这么做的。她在中城打击犯罪多年,最后以一级探员的身份退休。

无论如何,萨克斯不是只想做个警探而已。警探只是一种工作,而她还想要拥有官阶。纽约市警察局和所有警察机构一样,基层警员想升为警探必须先积累功绩和工龄。而要成为调查警司,则必须经过三个有难度的测试:笔试、口试以及实战考量——用模拟案件测试受测人处于交火状态下的应变管理技巧和组织联络能力。而这正是萨克斯刚刚参加的测验。

刚才那个说话温和的队长是资深警员,长得有点像影星劳伦斯·菲什伯恩。他是这次测试的主考官,负责在整个测验进行中为萨克斯的表现评分。“好了,警官,”他说,“我们会写好测试报告,附在你的审核资料中。不过,我可以非正式地先透露一点给你。”他看了一下手中的笔记本,“你对市民和警员同事的威胁评估判断十分正确,呼叫寻求支援的时机也非常适当。你的警力部署让嫌疑犯找不到机会从火力牵制中逃脱,而且也把同事暴露于敌人火力之下的危险降至最低。你坚持合法搜查的行为是对的。还有,你会从已被逮捕的疑犯口中问出相关信息,交给谈判专家参考,这做得相当不错。我们本来没有把这一点列进测验项目,但以后会加进去的。最后,坦白地说,我们根本没想到你竟然会发现还有第四名嫌疑犯躲藏在现场,按照原来的计划,我们是要让他突然现身,开枪射伤威尔金斯警员,以此来测验你同时抢救同事并组织人员逮捕重罪疑犯的能力。”

他结束官方正式用语,微笑着说:“结果你居然射死了这个混蛋。”

砰、砰。

他接着又问:“你已经考完笔试和口试了吧?”“是的,长官,成绩应该很快就会出来了。”“我这个部门也会马上完成评估报告,送交评审会参考。现在你可以走了。”“是,长官。”

此时,刚才那个扮演最后一名嫌疑犯——持霰弹枪的那个——的警察走了过来。他是个相当英俊的意大利人,他的家族也许已在布鲁克林码头区住了半个世纪了。她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这个人身上的肌肉像拳击手一样结实,下巴和脸颊布满黑色短胡楂,线条漂亮的屁股上插着一把大口径的铬合金手枪。他的笑容充满自信,使萨克斯不禁猜想,这家伙可能会用那把发亮的手枪当镜子,对着它刮胡子。“我有话非告诉你不可……我参与过十几次考量测试了,还没见过比你更棒的,宝贝。”

最后那个称呼让她惊讶地笑了出来。无论是在巡警队还是警察局总部,都有不少粗鲁的男人,但这些人平时都刻意收敛,很少像他这样公开说出充满性别歧视的字眼。萨克斯至少已有一年多没从男性警员口中听见“宝贝”或“亲爱的”之类的字眼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请用‘警员’称呼我。”“不、不、不,”他笑着说,“测验已经结束,你不必绷得那么紧。”“什么意思?”“当我说‘宝贝’的时候,就表示这已经不是测验内容了,你就不必……你知道,再用那种执行公务的态度说话。我之所以找你说话,是因为你的表现非常出色。还有,也因为你实在是……你知道的。”他盯着她的眼睛咧嘴微笑,散发出的魅力有如他腰后那把手枪一样闪亮,“我很少赞美什么人,出自我嘴里的,必定是值得说的话。”

因为你实在是……你知道的。“嘿,你不会想太多吧?”“不会,不过你还是叫我警员吧。我们还是彼此这样称呼比较合适。”

至少是在当着你的面的时候。“嘿,我并不想冒犯你。你长得这么漂亮,而我又是个男人,你知道事情都……就这样……”“好了,就这样吧。”她回了一句,转身想要离开。

他赶忙上前一步拦住她,皱起眉头。“嘿,等等,这样不太好吧?我请你喝杯咖啡怎么样?只要你对我的了解多一些,就会喜欢我这个人的。”“不能期望太高啊。”他的一个同伴在旁边笑着起哄。

这个天真可爱的男人也笑着对他竖起了中指,然后又转身面向萨克斯。

此时,她身上的呼叫器响了。她低头查看,屏幕上出现的是林肯·莱姆的电话号码,后面还跟着“紧急”二字。“我得走了。”她说。“连喝杯咖啡的时间都没有吗?”他问,佯装生气。“没有。”“好吧,那留个电话如何?”

她用食指和拇指做出手枪的形状,举起瞄准他。“砰、砰。”说完,[2]她便大步走向自己那辆黄色卡马诺。注释:[1]奥塞宁(Ossining),美国纽约州东北部乡村,濒临哈得孙河。[2]卡马诺,雪佛兰汽车公司生产的一款敞篷跑车。3

这是一所学校?

萨克斯提着一个黑色的大号刑事案现场鉴定工具箱,走进这条幽暗的走廊。她闻到发霉和朽木的味道,看见头上的天花板角落满是蜘蛛网和灰尘,绿色的墙面漆已经开裂。

怎么会有人在这种地方学音乐?这里根本就是萨克斯的母亲喜欢[1]看的安·赖斯小说里面的场景。“很阴森吧?”一名鉴定组技师打趣道。

他说得没错。

走廊尽头,有六名警员站在一扇双开的大门旁边,其中有四名是巡警,两名是身着便服的探员。衣着邋遢的朗·塞利托正在询问学校的警卫,同时低头在记事本上写着什么。这名警卫身上的制服也和这里的墙壁、地板一样,沾染上了灰尘和污渍。

通过这道开启的大门,她看见另一个幽暗的房间,房间中央的地上有个浅色物体——那名遇害的死者。

她对现场鉴定组的技师说:“这里需要打灯,要两个。”这名年轻人点点头,立刻回重案现场鉴定车上拿。刚才他把那辆载满各式现场搜证工具设备的厢型车停在了学校外面,车身有一半开上了人行道,因为那里是他唯一能停车的地方,对驾驶一九六九年出厂的卡马诺SS型跑车、以平均时速七十英里开往这所学校的萨克斯来说,他开车的速度也许太慢了一些。

萨克斯看着这位仰面躺在十英尺之外的年轻金发女人,她的双手被反绑压在背后,腹部因此拱了起来。尽管这间演奏厅外休息室的光线十分昏暗,但萨克斯只瞄了一眼,就看见被害人脖子上有很深的勒痕,她的嘴唇和脸颊上都染有鲜血——这可能是被害人咬破舌头造成的。在勒杀案中,这是常见的现象。

她继续观察。死者没戴结婚戒指,翠绿色耳钉,脚上穿的是破旧的慢跑鞋。此外,死者没有明显遭抢劫、性侵害或凌虐的迹象。“谁是最先到达现场的警员?”

一位留着黑褐色短发的高个子女人说:“是我们。”同时扭头指向身旁的金发搭档。萨克斯看见她的胸牌上写着“戴安·弗朗西斯科维奇”,而另一位则是“南希·奥索尼奥”。她注意到她们的眼神仍十分不安,弗朗西斯科维奇的手一直反复拨弄着枪套上的纽扣,而奥索尼奥的视线则一直停滞在尸体上。她想,这两个人一定都是第一次碰上凶杀案。

两名女巡警对萨克斯概述了整件事的经过:她们发现了疑犯,突然一阵闪光,疑犯便消失了;情势变成疑犯困守,然后他就不见了。“你说他宣称手上有人质?”“他是这么说的,”奥索尼奥说,“但清查后发现学校里的人并没有少,我猜他是虚张声势。”“被害人是谁?”“斯维特兰娜·拉斯尼诃夫。”奥索尼奥说,“二十四岁,学生。”

正在和警卫谈话的塞利托转过头,对萨克斯说:“贝迪和索尔正在询问今天早上待在这幢楼里的所有人。”

萨克斯朝现场扭了下头说:“有谁进去过?”

塞利托说:“最先赶来的巡警,”他朝那两位女警示意,“然后有两名急救小组和特勤小组的人。他们一清查完便马上退出来了,现场保存得十分完整。”“还有那个警卫,”奥索尼奥说,“但他进去不到一分钟,就马上被我们赶出去了。”“很好,”萨克斯说,“证人呢?”

奥索尼奥说:“我们刚来的时候,有一名清洁工在演奏厅外面。”“他说他什么也没看见。”弗朗西斯科维奇补充说。

萨克斯说:“我还是需要采集他的鞋底纹路做比对,谁去帮我把他找来?”“我去。”奥索尼奥说,随即立刻离开了。

萨克斯打开黑色的刑事鉴定工具箱,拿出一个干净的塑料袋,拉[2]开拉链,取出里面的白色特卫强连身服。她换上这套衣服,将帽子拉过头顶,再戴上手套。这种服装现在已成为纽约市警局所有鉴定部门的标准工作服,它能防止一些诸如毛发、皮肤细胞之类的微细物质从鉴定人员身上脱落污染现场。这种服装还配有一双靴子,不过萨克斯仍然依照莱姆的要求,在靴子上绑了两根皮筋,以免自己的脚印和被害人及疑犯的脚印混在一起。

她戴上耳机,调整好麦克风,将接头插在摩托罗拉对讲机上。她先呼叫总部请他们转接至普通民用电话,经过一番复杂的转接系统操作后,林肯·莱姆低沉的声音便清楚地传进她的耳朵里。“萨克斯,你到了?”“嗯。这里和你说的一样……他们把疑犯逼至绝路,然后他就突然消失了。”

他轻声笑了一下。“而他们现在要我们把他找出来。我们应该先确认一下有没有人犯错。等等……指令。音量降低,降低。”步话机中的背景音乐消失了。

刚才那位陪萨克斯一起走过幽暗走廊的鉴定组技师回来了,搬来两盏架在三脚架上的照明灯。

她把照明灯安置在门口,打开开关,然后才小心翼翼跨过门槛,进入犯罪现场。

关于刑案现场的搜证方式虽有许多不同意见,但一般说来,警探们大都同意进入现场的人越少越好。然而,现在大部分警局都还是以小组为单位进入现场。在林肯·莱姆发生意外之前,他总是一个人搜查犯罪现场,而他现在也坚持阿米莉亚·萨克斯应该这么做。在有其他鉴定组员一起工作的情况下,你很容易分心,而且会觉得——不管是有意识于是无意识——同伴一定会找到你遗漏的东西,从而丧失警惕性,松懈下来。

此外,还有另一个重要理由支持单独搜索。莱姆相当清楚,搜索者与犯罪行为之间会产生一种可怕的微妙关联。鉴定人员若独自在现场搜索,比较容易重塑被害人和疑犯当时的心理状况,并据此做出正确的判断,找出隐藏的证物。

阿米莉亚·萨克斯此刻正即将陷入这种复杂的心理状态中。她看着那具年轻女性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地上,附近只有一张纤维板桌子。

尸体旁有一个打翻的咖啡杯、一本乐谱和一小截银色的长笛组件。当凶手把绳索套上这个女人的脖子时,她显然正在组装长笛。直到断气,她手里仍紧紧抓着另一截未装好的长笛。当时,她想过要拿它作武器自卫吗?

或者,这个女人已彻底绝望,只想在死前牢牢抓住某个熟悉的东西?“我走到尸体旁边了,莱姆。”她一边拍摄数码照片,一边用步话机和莱姆通话。“继续说。”“她仰卧在地,但警员最初发现她的时候,她是腹部朝下趴着的。她们为了给她做心肺复苏才把她翻过来的。她脖子上有明显遭人勒杀的伤痕。”萨克斯小心翼翼地将她翻回原来腹部朝下的姿势。“她的双手被某种旧式手铐铐住,我没见过这种手铐。她的手表坏了,停在大约八点钟的位置,看起来不像是不小心摔坏的。”她用戴着手套的手捏了一下女人细细的手腕,发现女人的腕骨也碎了。“没错,莱姆,手表是疑犯踩坏的。这块表不错,精工牌。疑犯为什么把它踩碎?为什么不把它拿走呢?”“好问题,萨克斯……这也许是条线索,也许什么都不是。”

这句话倒是可以成为刑事鉴定科学的箴言之一,萨克斯心想。“赶到现场的警员割断了她脖子上的绳索,没动绳结。”警察在割开被勒死的被害人身上的绳索时,应避免破坏绳结——绳结的系法可以透露出不少凶手的个人信息。

萨克斯接着使用黏胶滚筒来收集微细证物——近来刑事鉴定专家认为,过去使用的真空吸尘器存在吸入过多无关物质的缺点。因此现在大部分现场鉴定组的人员都改用滚筒,这是一种类似黏狗毛用的黏性滚轮。她把黏到的证物装袋,再用镊子从尸体身上采集毛发,并刮下指甲缝里的碎屑组织。“我要开始走格子了。”萨克斯说。“走格子”一词是林肯·莱姆发明的,这是他坚持使用的刑案现场搜索方式。格状图形搜索法是容易理解的方法:先从一个方向来回搜寻,然后转个直角,把同样的地方再走一次。走格子时不仅要留意地面,也要注意观察现场的天花板和四周的墙壁。

她开始搜索,寻找一切被抛弃或掉落在现场的物品。她用滚轮黏取细微物证,用静电法采集脚印,并用数码相机拍摄现场的照片。虽然过一会儿会有摄影小组来拍摄完整的现场记录,但拿到这些照片还得花些时间,而莱姆又坚持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取到一切可以参考的照片。“警官?”塞利托喊道。

她回头望去。“只是问一下……因为我们不知道那混蛋藏在哪里,所以想问你需不需要我找人进来支援?”“不用。”她说,但也暗自感谢他的提醒:这里正是疑犯最后消失的地方。她想起林肯·莱姆的一条刑案现场守则:仔细搜索,小心背后。她摸摸身上那把格洛克手枪的枪柄,确认它的位置——在穿上特卫强服装后,枪套的位置变得比平时高了一些——以便能在紧急状况发生的第一时间抽出。检查过后,她便继续进行现场的搜证行动。“有了,我找到一个东西。”过了一会儿,她通过步话机对林肯·莱姆说,“在休息室,离尸体约十英尺的地方有一小块黑布,是丝质的。我是说,看起来像丝质的。这块布盖在被害人的长笛零件上,应该是属于被害人或嫌疑犯的东西。”

休息室里已找不到其他东西了,她走进演奏厅,同时右手不由自主地移向格洛克手枪的枪柄。在发现演奏厅里根本没有暗门或其他出口,也没有任何可以让疑犯躲藏的地方之后,她才稍稍放松一些。然而,在她开始走格子时,还是感觉到一股不安的情绪在心中逐渐升起。

阴森……“莱姆,这里有点奇怪……”“我听不清楚,萨克斯。”

她这才发现,在不安之下,她说话的声音也变成了轻声细语。“在倒在地上的椅子之间,系着一根烧焦的绳子,看起来像是引信一类的东西。我闻到燃烧过的硝酸盐和硫黄的味道。现场的警员说嫌疑犯曾开了一枪,但这里的气味不像是火药,而是别的东西。啊,有了……这是一种灰色鞭炮,也许这就是他们听见的枪声……等等,还有别的东西……椅子底下有一小块绿色的电路板,连接着一个扬声器。”“小?”他不客气地说,“萨克斯,一英尺和一英亩比起来是小,一英亩和一百英亩比起来也是小。”“对不起,这块电路板的面积大约是二英寸乘五英寸。”“和一毛钱的硬币比起来这块电路板算是很大了,你说对不对?”

谢谢你,我知道了。她暗暗在心中嘀咕。

她把所有证物都装袋放好,从另一边的消防通道走了出去,把这里的脚印用静电法采集并拍摄成数码照片。她总算采集到了一些样本,足以用来比对被害人和疑犯曾经走过的地方。“都弄好了,莱姆,我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你那里。”“找到他们说的暗门或秘密通道了吗?”“没有。”“好,那就快回来吧。”

她回到休息室,把现场交给摄影和指纹采集小组处理。在大门外,她找到弗朗西斯科维奇和奥索尼奥。“你们找到那个清洁工了吗?”她问,“我要看一下他的鞋。”

奥索尼奥摇了摇头。“他送妻子上班去了。我留了话,让他一回来就马上和我们联系。”

她的搭档则一脸严肃地说:“嗯,警员,南希和我都很不愿意见到这个混蛋逃掉。如果有任何事需要我们协助,我是说,如果以后有事需要用到我们的话,千万别客气,尽管来找我们就是了。”

萨克斯很清楚她们现在的感受。“没问题,我有事一定找你们帮忙。”她对她们说。[3]

塞利托的步话机响了,他立刻拿起来接听。“是哈迪男孩,他们已经完成对现场相关人员的询问工作了。”

萨克斯和塞利托走到大门门厅与这两个男人会面。他们一高一矮;一个脸上有雀斑,一个皮肤光洁。两人都是警察总局里的顶尖高手,专门负责刑案发生后对目击者和相关证人的询问工作。“我们今天早上和七个人谈过。”“再加上警卫。”“没有老师——”“都是学生。”

尽管这两个人的外表大相径庭,他们却有“双胞胎”的绰号,因为这个二人小组总是联手出击,而且老是互相抢话。如果你非要仔细区分他们谁说了什么话,那只会让你更加糊涂。但如果把他们视为同一个人,再去听他们说些什么,就比较容易理解了。“访谈的结果对案情帮助不是很大。”“只有一件事大家觉得奇怪。”“这个地方没什么特别。”说话的人抬起头,望向印有水渍的天花板上的一张蜘蛛网。“没人熟悉被害人。当她今天早上进来的时候,是和一位朋友一起的。她——”“那个朋友。”“没见到里面有人。然后她们在这里待了五分钟,聊了一会儿。那个朋友大约八点钟就离开了。”“所以,”莱姆说,刚才他们说的话全都通过步话机传进了他的耳朵里,“他早就待在演奏厅等她了。”“那个被害人,”这两位警探的头发都是棕色的,而现在说话的是其中较矮的那位,“是从格鲁吉亚来到这里的——”[4]“是格鲁吉亚,不是美国的佐治亚。”“大约两个月前。她是那种很独立的人。”“领事馆正在联络她的家人。”“今天所有学生都在各自的练习室里,没人听见怪声,也没人见过任何不认识的人。”“她为什么不去练习室?”“据她的朋友说,她喜欢在演奏厅里的感觉。”“她有丈夫、男朋友或女朋友吗?”萨克斯问,想到谋杀案侦查的头条规则:疑犯通常认识被害人。“其他学生都不清楚。”“凶手是怎么进入学校的?”莱姆问,萨克斯立刻转达了这个问题。

大门口的警卫说:“只有正门是开着的。当然,我们还有消防逃生门,但那不可能从外面打开。”“所以他一定得经过你那里,没错吧?”“而且还要签名,他的样子也会被摄像机录下。”

萨克斯抬起头。“这里有监视摄像头,莱姆,但看来镜头大概有好几个月没擦了。”

他们聚集到警卫的办公桌前。警卫按下按钮,播放录像带。贝迪和索尔已调查过七个人,但他们都同意还有一个人——一个棕发、留胡须,穿牛仔裤和大夹克的成年人——不在刚才他们询问过的人员当中。“就是他,”弗朗西斯科维奇说,“这个人就是凶手。”奥索尼奥也点头表示同意。

模糊的录像带画面上出现疑犯的身影,他在登记簿上签了字,便径自走进学校。这个人在签名的时候,警卫一直看着登记簿,而不是看着这个人的脸。“你没看清他的长相吗?”萨克斯问。“我没注意,”警卫替自己辩护说,“如果他们签了名,我就会放他们进去。这就是我唯一要做的事,我只负责到这个程度。我在这里的职责,只是防止任何人拿了学校的东西走出这座大门。”“至少,我们有他的签名了,莱姆,还得到一个名字。当然名字可能是假的,但至少是疑犯的亲笔字迹。”“他签在哪一行?”萨克斯问,用戴着手套的手拿起签名登记簿。

他们把录像带倒回最前面,然后快速播放。凶手是第四个在登记簿上签名的人,然而,登记簿上的第四个人名却是女性的名字。

莱姆叫道:“数一下总共有几个人签名。”

萨克斯要警卫照做。他们看着屏幕数了一下,签名的人总共有九个,其中包括那名被害人在内共有八个学生,另一个则是那个杀人凶手。“莱姆,有九个人签了名,可是登记簿上只有八个名字。”“这是怎么回事?”塞利托问。

莱姆说:“问警卫是否确定疑犯真的签了名,也许他只是做个样子而已。”

萨克斯把这个问题转达给警卫。“他签了,我亲眼看见的。我不一定会看他们的脸,但一定会确定他们都签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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