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星星被浪费在夜空里(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3 22: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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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源远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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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星星被浪费在夜空里

就像星星被浪费在夜空里试读:

版权信息COPYRIGHT INFORMATION书名:就像星星被浪费在夜空里作者:周源远排版:燕子出版社:中信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8-01ISBN:9787508677354本书由中信联合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自序我手写我心

半夜从酒店出发,赶往浦东机场附近的隧道拍一场路跑的夜戏。

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iTunes里正好播放到刚认识时你给我拷贝的那张电影原声。

那些年你在我耳边说过的所有话都被风吹散了,大雨也终于洗去了你的痕迹,可总有蛛丝马迹让我在无意中想起你。

临近春节,上海像座空城,从静安寺到浦东一个小时的车程,一路无言。

这一夜又从浦东转战到外滩,三十几个人,在上海最冷的寒潮日,被风吹得四处散落,一直站到天亮。

这五年来,没有出版作品,但一直在写作,与几位读者通信。他们和我的成长轨迹相差无几,有相似的喜怒哀乐,爱同样的人,犯同样的错。

那些走错的路,回头看都如火海。在或浓或淡、或远或近的景色中,照亮你的轮廓。你曾置身其中,燃烧充分,百炼成那个无需滤镜,也不设赏味期限的人。

这五年来,我去过巨山峡谷、冰川长河,也关注那些微小的人生纹理。对很多问题想得越来越清楚,却也觉得这眼前的世界更加粗糙模糊。

那些你喜欢过的和不喜欢的人,在闭上眼的黑暗中,全都四散无寻。

你还是那个孤孤单单的人。

这是我的第三本书,这本书里记录了十二个故事、十二篇心路历程和十二个梦,全都是这几年来我的思考和珍惜,对自由、胆色、城市中的灯火、人与人之间的摩擦。

这本书里,没有是与非,没有新与旧,更没有安全出口。

请追随星星和烛火的光迹,去你觉得对的地方。

无所谓方向,就一闪而过。北京2017年2月3日CHAPTER 1一生渴望将你收藏

你还记得在这座充满大冒险的城市里,对谁说过真心话?被谁珍藏,又被谁浪费?没有赏味期限,只有来日方长1

大白是我朋友里为数不多的北京人,他在胡同里开了一家小小的日本料理餐厅,店名叫“慢走”,不是那种很地道的传统日本料理,菜式有点融合,味道和食材都很好,营业到后半夜两点,朋友们都会去吃。

大白总是在餐厅的一隅,喝着酒,慢条斯理地。慢似乎成了他独有的一种节奏,这种节奏具有极强的传染性,方圆五里内的人都会被这种慢传染,慢下来。

大白爱写诗,写得也好,芝麻小事儿到了他笔下就变成了警醒世人的大道理。我们认识十多年,最初都有个梦想,就是把自己的作品出版。

时间一晃而过,我已出版了两三本书,偶尔给杂志写写采访稿。他还在原地打转,一直慢慢写慢慢写,十年的作品还集不成一个册子。

忘记听谁说,大白又在写诗追一个女孩,但大白写得慢,等他写完了诗,姑娘早就和别人跑了,又是无疾而终。

马美子是唯一欣赏大白写的诗歌的人,无论朋友们怎样调侃,她都会说,写得确实不错啊,至少打动了我。

马美子不是我们的朋友,她只是住在附近常来餐厅的客人。大白总会给店里漂亮的女客人打折,就好像餐厅不是他开的。

我说你光打折有什么用,得留个联系方式啊。可往往大白还没来得及张嘴,女客人就留下一句“谢谢”,走远了。

美子来的时间通常都很晚,店里没有多少客人,有次美子晚上来店里吃饭,点了碗乌冬面,不知道是不是工作上遇到了什么麻烦,吃着吃着忍不住抽泣。眼泪和着面汤,美子捧着大碗,一饮而尽。

大白坐过来,轻声问,怎么样?这面的味道还合您口味吗?

其实大白早就注意过美子。从一开始在角落里胆怯地斜眼偷看她,到后来亲自招待,会在雨夜为她亲手热一壶酒。

美子在一家4A广告公司工作,自己带项目,收入不少,她在附近的公寓租了一间大一居室,租金不便宜,她说下班太晚,住好一点的小区,安全。她喜欢日剧,所以也喜欢大白的“慢走”,在美子看来,“慢走”是专为城市里孤独的人开放的深夜食堂。

美子看起来不像地铁里的那种上班族,她的脸上没有倦意。她每次来都穿得干练优雅,精心设计的黑色镂空上衣搭配一条纱裙和一双运动鞋,熨贴合身,正如她极高的情商,但凡有点心事,和她说说,永远有解,总能叫你开怀。

美子喜欢大白,除了因为大白给她打折,还因为大白爱写诗。她喜欢大白诗里那种出世的情怀,不滑头,特实在。大白的诗所构造的世界触动了美子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美子觉得那是最理想的状态:有钱,开一家小店,点一盏灯,过一辈子。

我说你就嫁给大白得了,店、灯、一辈子,一步到位,我也不用再为大白烦恼,这恋爱一谈,你有我有全都有哇。大白在一旁听得甜滋滋的。

我还把我之前出版的两本书送给了美子。美子翻了翻,把脸埋进书里闻。在这个白纸黑字已经被人当作青春期过时产物的时代,她的珍视让我有点感动。

大白说,他就喜欢静静地看着美子捧着书的样子,有一天他会把这些与美子有关的看似不重要的事全部写进他的书里。

他喜欢在美子吃饭的时候和她聊天,听美子说这一天发生的有趣的事,进入她的世界,然后再看着她在胡同里的背影,离开自己。

我说故事还没开始,你就搞得这么伤感。

大白还特意把店里的音乐换成了我们17岁刚认识时,我最喜欢的那首Mazzy Star的Be My Angel(《成为我的天使》)。They say it's me that makes you do things他们说你为我做了很多You might not have down if I was away如果我离开,你也不会失落And that's me who like to talk to you我就是喜欢和你聊天And watches you as you walk away然后又眼看你离开我Don't say it's useless, don't say forget it别说已经太晚,别说忘了吧Don't bring me wishes of silly dreams不要带我去幻想那些可笑的愿望Just save us all from too much freedom就让我们畅享那无边自由

那个时候我和大白都那么年轻,我们一无所有,笑着扑火。2

后来美子很认真地约了我一次。我这二十多年来第一次进写字楼那么正式的地儿。

美子和我说,你应该做商业运作。她还拉来了品牌的人介绍给我,很快我拍摄的笔记本广告出现在街角巷尾。

美子和我签了一纸三年的合约。“三年?”大白小口喝着他那半瓶威士忌和我说,“你这算是卖给美子了呗。”

我雄心勃勃地点了点头。我说确实,美子很有生意头脑,比咱俩都强。

我看得出来,大白有点不高兴了,半天没说一句话。直到我准备回家了,他才一边招呼伙计们下班,一边丧气地和我说:“我也想把自己卖给她,让她打理我的后半生。”

美子的出现,让我的生活多了一点希望,过去的一切像落叶一样交给了风。我的生活变得丰满充实,五颜六色。我结交了更多形形色色的人,大白的日本料理店的生意也越来越兴隆。

但大白并没有很高兴。这一切都不是他想要的,我知道。

孤寂的超市,孤寂的热食,孤寂的地铁,这些才是生活最真实的那一面。

有一次我作为嘉宾一天赶着参加了四场活动,大白和美子陪着我。大白开着车,我们几乎绕了整个北京城,从东到西,又从西边绕回城里。跑完最后一个活动,这一天光在路上就花费了五个小时。

在北京,一天的时间很容易就荒废在路上。

下车时,大白问我和美子,你说你们俩这么努力,何时才是个尽头啊?

我俩像被质问的小孩,半天不知道怎么回答,站在原地呆看着他。他慢慢关上车门,锁好车。

可能在别人眼里,我们现在这样忙碌的生活是最值得去奋斗的。可是大白看着此时此刻忙得四脚朝天的我,觉得这样的生活,一点都不想要。“成功其实特没意义,你不觉得吗?没劲儿。”大白继续说。

美子白了他一眼,拉着我就走。大白晃悠悠地跟在后面。

在大白的眼里,生活才有意义。

大白想要的生活是:银行有些存款,每天睡到自然醒,躺在床上看完一整本书,然后下楼遛狗、跑步,吃大量的蔬菜,太阳落山前去爬山,晚上就躺在床上看电视直到睡着。

美子同样向往这样的生活,但在美子眼里,“银行有些存款”是这一切的前提。她说自己的心没有那么大,也没什么安全感,尤其是在物质方面。

一家日本料理店,只能维持生活。

大白改变不了美子,他还给不了美子所期盼的衣食无忧的生活。

大白只好死说活说地硬拉着我去爬山。

后来天气好的日子里,临近傍晚的时候大白都会约上我开车去郊外爬山。大白爱上了爬山,还加入了登山组织。我参加过几次,他早已熟门熟路,但还是慢,我随随便便就能甩他半座山。

我站在山上喊他的名字,大白大白,我摸到云了。

我俩坐在山腰观景亭旁边的巨石上,他气喘吁吁地说,你呀,不懂大山,一心只往山顶去。

其实半山腰的风景和山顶的风景并没有太大的差别,爬山,重要的是自己和自己相处的过程,就像发呆一样。

开餐厅、写诗、登山都是生活,生活就是修行。3

睡到中午,一切都已无法在阳光里藏匿。

我总是会在刚醒来的那几分钟里,有一种漂流人海的不确定感。

镜子里的黑眼圈告诉我,最近的睡眠并不踏实。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很想说点什么,但欲言又止。

岁月会擦亮人的头盖骨,让你偏执狂般思考的时候又总是忘词。

爬山这事儿,我没坚持多久,大白后续的邀请,没等我开口拒绝,美子就替我推托了。

美子说:“写作又何尝不是自己与自己相处的过程?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你还是会感受到现实的压力,三十岁前就应该再努努力。”

三十而立,可我还是会有那种很慌张的感觉,还是不清楚到底要等多久才能过上谈笑风生的生活,每每这样的时刻,我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拼命地写作,写到夜里,再约上美子,去大白的店里,三个人小喝上一杯。

大白喝醉酒时,我从他看美子的眼神里确定他是喜欢美子的。他对着美子笑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脸上写着八个大字:生人勿近,请你乱闯。

我记得大白曾经和我说,他最受不了女朋友两件事,一是抽烟,二是赌博。

我说:“美子这么爱抽烟,跨越了你的底线,怎么你也受得了呢?”

大白摊开双手:“还能怎么办?她压力大啊,相比不喜欢女孩抽烟这件事,我更喜欢美子啊。”

大白还说了那种“我会一直爱着美子”的话,连我都为他自卑。

大白喝得满脸通红,见美子不喜欢他讲话,就不再念叨,只喝酒。

我想这就是爱的力量吧!爱一个人的时候,才会理解和包容,愿意为对方削去身上的棱角,然后打磨成圆。

如果美子有一天知道大白不喜欢抽烟的女孩儿,然后慢慢戒掉,哪怕从一天两包减到一天一包,也是值得歌颂的。4

大白的朋友圈已经脱离了酒肉,都是些登山时的风景照。

后来干脆连朋友圈都不更新了。[1]

再后来听说大白在登山时认识的一个艺术家的院子里溜冰,警察来了,所有人都跑了,就他慢半拍,只抓了他一个。

我和美子的生意有声有色。美子彻底辞职,成立了我们自己的公司。我们一起签了几个新的作家,在东四环租了写字楼。

25层。

我和美子站在落地窗前,俯瞰北京,雾霾为整个城市覆上了一层灰色的滤镜,但目光所及之处依然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我和美子开始感受到CBD(中央商务区)的节奏和创业的压力。

莫名而来的紧迫感搞得我有些紧张,但其实我们一无所有,也无可失去。想到这一点,我俩相视而笑。

我和美子趴在会议室的桌子上,探讨以前月薪两万和现在月薪十万的区别。“都是吃一样的餐厅,看一样的电影,”她说,“也都有快乐和不快乐。但最关键的还是在工作的过程中,你的生命得到了什么样的滋养和成长。”

我们在公司楼下的四川火锅店庆祝,美子点了一大桌子菜。

好不容易全部吃完,一颗大大的花椒突然在口中爆裂。

微醉的大望路的夜,立刻在身体里开出了一朵花。

我不确定自己在认识美子之后渐渐地成为了什么样的人,但我感谢美子,她发掘了我的价值。只是忙碌的生活让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还完整,尤其是大白被抓了以后,我老是觉得心里缺了一块。

公司到了第二年,人越来越多,我和美子的黑眼圈也越来越重。

美子每天要在外面忙到晚上11点才能回来和公司的内部同事开会,除了作家经纪,我们也开始自主策划一些IP(知识产权)类的项目,去做更深层次的拓展。

现实的挑战在于这事儿没有前车之鉴,只能咬着牙把它做出来。美子渐渐习惯了没有周末的生活,如果憋得久了,就一个人绕着四环开车。

美子不是一个情绪外放的人,作为老板,她还要面对公司内部的纷争,照顾同事们的情绪。

美子在周一的例会上说,不必浪费时间在不相干的人身上,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永远不必委曲求全和不喜欢的同事成为朋友,他们在你人生中出现的时间,短到可以用小时计算,把时间花费在应付这些人身上,就是在浪费自己的生命。

全场哑口无言,新来的客户部同事为她的情商所折服。

的确,美子精明能干,震得住场。

我蜷在会议室的角落,一动不动。长期伏案写作,不停地输出,让我越发地觉得累了,精神和身体都不想伸展。

我总是在这样累得披头散发的时候想起大白,想起胡同里的“慢走”,想再去喝上一杯。

大白放出来那天我和美子去接他,待他梳洗一番,我们又在他原来的那家日本料理餐厅里喝酒。餐厅已经被房东收回重新装修,门口的招牌没换,还是原来的名字——慢走,只是在四周多加了一些日本的手工灯笼。

二楼包厢里喝得不省人事的客人被店员架了出来。我和大白走进去,看着店里的变化。

餐厅灯光的光线暗了一些,更有居酒屋的风格,原本大理石的吧台被换成了木质的;有对韩国学生情侣正在吵架,穿着樱花和服的领位姑娘特意避开了他们,给我们选了处角落里的位子;隔壁穿着套装的上班族随便点了个商务餐,机械地十分钟吃完,抹抹嘴结账,掀开帘子迅速离开。

大白点了盐烤银杏和两杯日本威士忌。我俩眼前门庭若市的情景,像一个微小的热气蒸腾的人世间。

大白喝多了又开始不说话,眼神空洞。

这几年“咻”地一下就过去了,我们三个又坐在了这里。没一会儿,我似乎被大白的慢所感染,身体舒缓了下来,歪头靠在墙边。

美子开门见山:“要不我们把店租回来吧?”

大白摊手说:“没必要了,随缘吧。”“‘慢走’不在了,感觉总缺点什么。”“心里缺点什么,和有没有‘慢走’其实并没有什么关系。”

美子不与他辩驳,有些话,说得太多就没劲了,美子懂这个道理。

趁美子去洗手间的工夫,我主动交代了近况。

大白问:“工作还那么忙?”

我点点头。“这么多年来,那种很慌张的感觉一直在我内心深处。”我说。“就是不踏实,没想到现在能存下钱了却活得不踏实。”我这样和大白形容。

大白说:“人啊,都是拿得起放不下。但我希望你们有一天都能放下。”

美子从洗手间回来,听到我们的对话。长叹一口气,点一支烟。

我常常想,人生最难的并不是“我不在江湖,江湖依然有我的传说”,人生最难的是“我不在江湖,江湖也不必有我的传说”,放下很难,甘愿放下又更难。

美子歪着头睡着了,或许是不想再与大白争论。

大白望着睡着的美子,深情脉脉:“生活里就是有很多事你想去搞明白,看个仔细,但就是明白不了,即便你最爱的人就坐在你面前,你也不懂她笑容背后的不安全感。”

我和大白一起把美子背上车,临走时大白说有空再一起去爬山吧。

我说好。5“不如就做那山间闲云野鹤,桃花酿酒,春水煎茶。”

前一晚,大白和我说的这句话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大白开始去世界各地旅行,他推开了世界的门。我依然在这个城市里拼命写稿,终于有了些积蓄,付了首付,在市区买了套房子,贷款了两百万,准备再写几年,慢慢还。

情人节的时候,全城都沉浸在纷纷扬扬的甜蜜中,有人给美子送了花,白色的花,还夹了卡片,上面写着:“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

我读给美子听,她微微一笑,并不当回事,又继续工作了。我倒是希望这句歌词里的每一个字,能浪费掉美子所有的智慧,送她这句话的人能够成为美子的最后一任男友,好好爱她。

走出写字楼,美子正站在室外的夜色中抽烟,一支接一支,一支接一支,感觉烟都快被她抽断了。她穿着最新一季的Celine墨绿色真丝缎高领连衣裙,裙摆在风中摇曳,她一脸无聊。

我为美子开心,也为大白伤心。

再遇见大白是在前不久的朋友聚会上,居酒屋再次易主,被新主人做成了茶室。

大白窝在角落里喝着茶,开始我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人。可能是戒毒的原因,大白整个人瘦了两圈,他说他学习佛法已有两年,也还在登山。

这些年大白去了很多地方,登高也潜行,他说现在登山已经成为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听他叙说那些登山的傲人战绩,我不由得发出“哇哦”的赞叹声。

人会按照自己的意志,往想要的方向去。这一刻,我觉得大白走在了我的前面,把我甩得很远。

我和大白说,我买房了,却不打算再写了,写吐了,准备找份稳定工作,慢慢还这份贷款。

这段时间我也在爬山,在余晖中跑步上山,在天黑前回到山脚下吃顿小吊梨汤,再回家。

大白说自己前段时间刚从藏区回来,还去爬了珠穆朗玛峰,叫我有机会一定要去看一看。“不是谁都可以随便成为让人仰望的神,那种不妒天地、独自孤高的超然值得去感受一下。”

我认可,但也觉得“不妒天地”这几个字,其实就是在夸他自己。天地又怎么会在乎人类的思想?

我们坐在他租住的胡同院子里喝我带来的酒,月亮从屋檐的一侧升起来,圆润如诗。我们一直聊到深夜,谈刚认识时的梦想,谈这几年的变化,又约着一起去爬山。

我说刚开始爬山的时候,看山是山,然后过了很久,终于发觉看山不是山,甚是欣喜,但再过一段时间,发觉山还是山,之后又发觉不是山,然后又是山,如此反复。到最后去过的地方越来越多,爬的山也越来越高,我似乎的确体会到了一些什么,但又说不出来。

我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起身要走。

他慢悠悠地拉住我的手,送我出门。

我俩拎着酒瓶,两个老朋友在昏暗的胡同里踉踉跄跄。

他说:“其实山与山之间,并无分别,区别在于你的心。”

大白的眼神和路灯一样明亮了起来。“我们都知道珠穆朗玛峰是世界的最高峰,但它也不过是一座山,还有比珠穆朗玛峰更高的山吗?一定有,世界上最高的山,是永远登不到顶峰的你的心。”

[1] 溜冰,这里指一种吸食冰毒的方式。——编者注如果有一件事是重要的1

我和走走刚交往时,就决定住在一起。

对房子的诉求只有简单干净,看了几个便宜的小区之后,终于选定了一间空房。签合约的那天,一个妇女直接推开房门走了进来,四处张望。我看她年纪六十上下,肤色透着类似雪花膏的白,老一代体面精致的做派,面相刻薄,一副不好惹的样子。

她走近我的时候,身上有一种久用不洗的抹布味。我对这种味道以及这种不敲门的出场方式非常反感,不耐烦地问她:“有事吗?”她根本不理我,直接转向中介:“这房又要出租啊?上次那姑娘搬走了啊?”她的无礼出乎我的意料,以至于我对这个大妈一开始就从心里拒之千里。

第二次见面是在等电梯的时候。搬好了?大妈问。对,我回答她之后就看着眼前发光的数字,想要迅速钻进电梯。她接着打量我,你是演电视剧的吗?不是。可是你看起来很眼熟啊。我呵呵一笑。每次回答都干净利落,没有想要聊天的意思,之后她再说什么都当作没有听见,不做回应。她发现了我故意的沉默之后,也就不再说话。

晚上我把这件事当作笑话说给走走听,我们说下次她再喋喋不休调查户口就继续用沉默给她难堪。

我和走走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才陆陆续续地让这个钢铁水泥的家变得柔软。我们买了沙发、书柜、蜡烛、喝不完的酒还有一条狗。我会卡一朵花在走走的头上,她眯着眼睛笑的时候,非常可爱。有时我们一周会去好几次宜家,手挽着手。我们也会吵架,但很快就结束,迅速地扑在一起亲密起来。2

房子安顿好以后,我们一起去了韩国,走走在飞机上就开始自拍发朋友圈。她的女朋友们纷纷在照片下方点赞。

第一天我们去了壁画村,我成了她的专职摄影师,一个下午过去了,我们才走到半山。她总嫌我拍照丑,叫我把握光线,考虑透视关系,可考虑多了她又嫌弃我拍得太慢,眼看太阳就要落山了,到最后她也没了脾气,只说:“你就尽量多拍吧。”

晚上在林荫道逛街,走走如同发现世外仙境,每家店都逛得彻底。好看,好看,我在试衣镜前附和着。她转过身看我:“你已经说了一整天的好看。”“走走,你知道我发自真心,你在我心里就是个仙女。”走走靠近我,踮脚亲了亲双手拎满购物袋的我。

我们在一家两层的甜品店坐下来,点了水果杯和红茶。隔壁有一个男的被女的骂得直哭,那男的边抽泣边说:“拍照这事,本来就很主观。你觉得光暗了,可能别人觉得是意境。”没过一会儿,又说到买衣服的事儿,“你试的我都觉得好看,怎么能说我没主意呢。”那女的看着眼前的泪人,大概也觉得理亏,于是说:“你永远就往那儿一坐,一脸丧气相。”

我和走走不约而同地笑了,她大概觉得这世界上男的都一个样儿,有的是比我笨的。

跨年夜去了首尔塔,过了十二点,我们俩看着远处的城市夜景,走走说她看过太多太多类似的城市风景,虽然人们讲着不同的语言,但城市与城市之间,并无太多区别。

她说这么浪漫的情景,你就不能主动点儿?

啊?我的反应总是比她的频道慢一拍。

她拉了我的手。

嗯。我也牢牢地攥住了她的手。

我背着她下山,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对于一个胖子来说,意志力是最难以坚持的,我终于累瘫在半山腰,躺在石凳上休息,汗珠一路滚下山。走走站在山崖边看远处的风景。

我气自己没用,我问她,你当初看上了我什么啊?

她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我说,你具体点儿。

她想了想,喜欢你人老实,有思想,抱着舒服。

我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头。

我二十五岁之前,一个女朋友都没有交往过,每次逛街听到的都是“没有你能穿的大码”,次次减肥次次失败,我觉得呼吸都会让我变胖。

我知道自己胖,也知道自己爱吃,所以做好了一辈子永远都胖的打算。遇到走走真是我三生有幸。

我说有朝一日我要把这世界上的苦都吃光,把甜头儿留给走走尝尝。

她令我喜欢笨拙的自己,喜欢那个她所喜欢着的我。3

从韩国回来,还有两天的假期,我孵在家里给走走写PPT。她习惯把PPT带回家来让我给她写,她说我逻辑清楚,适合写这种东西。我倒无所谓,每次写好之后,再交由她自行美化。

走走说每次打开Power Point软件就会有一种想吐但是吐不出来的感觉,她拉着我狂奔下楼在小区里透风换气。邻居大妈正在楼下给小孙子买热腾腾的章鱼丸子,孙子一个甩手,四个章鱼丸子整整齐齐地扣在走走的鞋上。小孙子一把扯住走走,一秒钟完成了天使到熊孩子的变身,耍起了小朋友的任性脾气。

围观的人群瞬间围成一个巨大的圆圈,还没等我解释,听到小朋友求救信号的大妈就开始破口大骂。我赶紧补买了章鱼丸子递到小朋友的手中。“呸,什么玩意儿,真是占了便宜还卖乖,”走走边走边骂,“你拉我干吗,别像个哑巴,和那老太太说清楚啊。”“道理是讲给有文化的人听的,多一事儿不如少一事儿。”我拉着走走冲出了人群,她怄着气跟我回了家。

不是有句老话,宁和明白人打架,不和糊涂人说话。

后来几次遇见大妈,我们就真的都没有和她讲话。在等电梯的时候,会碰见她在楼道里戴着老花镜紧着眉头组装小朋友的玩具;夏天的晚上,也常常看见她穿着丝质睡裙散着头发踩着碎花拖鞋出门丢西瓜皮。

北京连续几天下暴雨,气温骤降。我和走走晚上开着窗户听雨入睡,我们裹在棉被里,她搂着我,说我是她的暖炉,我热得冒汗,可把腿伸出被子久了又有点儿凉。

雨天一过,我和走走坐在小区新开的咖啡馆喝果汁,户外晚风徐徐,一层花园里传来桂花的香味。大妈推着小孙子的自行车迎面走来,手臂上套着红袖章,她和小孙子说,你看,又是送你章鱼丸子的邻居叔叔,说完一屁股坐在我们桌的椅子上,冲我们俩笑。走走扭脸儿翻了个白眼儿。

大妈自言自语地说,刚买完菜,歇会儿。

她看我俩都不接话,又说,上次脾气急,对不住,别和阿姨一般见识啊。

走走假装没听到,气氛尴尬。

我赶紧甩甩手说没事儿,又指了指大妈的红袖章:“您这是巡逻呢?”“志愿者!咱们小区有六十多个志愿者呢!”提到红袖章,大妈很骄傲。

大妈说:“你俩搬来也有小半年了吧?”

走走点头。“咱们这小区啊,治安不错,环境也好。都是知根知底儿的人。”

我以为她会打破砂锅问到底,没想到她了解了我们的工作,宣传了一些共建和谐社会的话语之后,反倒问我们:“中国的英文是China,那你们知道瓷器怎么说吗?”

我俩面面相觑。

她说也是china,和中国一样,首字母“C”小写就是瓷器的意思。

我俩对她刮目相看。

她见我点头,又问我们,你们知道月季怎么说吗?

不知道。

玫瑰怎么说?

Rose。

那中国玫瑰怎么说?

China Rose。

对,月季就是中国玫瑰China Rose。大妈接着又问,眼见为实怎么说?

不知道。

看见怎么说?See。

相信怎么说?

Believe。

对,所以眼见为实就是Seeing is believing。很形象吧?

我忙不迭点头。走走起身要走,我却觉得这个老太太其实有点儿意思。我好奇她前面铺垫了这么多到底要做什么,以及这个话题该如何收场。

White是什么意思?

白色。

那失眠夜怎么说?

White Night,走走抢答。对。谎言怎么说?

Lie。

那善意的谎言怎么说?

不知道。

善意的谎言就是White Lie。

接下来她又问,Small Changes有吗?就是零钱,一块钱钢蹦儿。

我从兜里摸出来一个给她。

她说一个不够。

走走又从钱包里掏出一个给她。

我以为她要表演魔术,或是甩出点什么新单词。

谁知道她拿了以后,起身推着小孙子的自行车就走了,一句话都没说。

我和走走对视一眼,一头雾水,也不知道如何是好。我猜想大妈一定是从幼儿教育的书本上学到了点儿东西,上我们这儿实践来了,又或者是正在研究社区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走走说:“你倒是追上去问问她什么意思啊。”“大妈的心思你别猜。”我说。

回到家,走走躺在床上吃着我洗好的葡萄,看着明星真人秀,一大帮人拖着几十个行李箱去欧洲,一会儿丢行李,一会儿迷路。

走走看得不亦乐乎,她说你就不期待去欧洲看看吗?

我说不期待。我喜欢在家里待着,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让我觉得安全、舒适。4

我和走走因为彼此的价值观问题争吵不断,她嫌弃我越来越胖,三脚踹不出一个屁来;嫌弃我磨叽、躲事儿、不男人;嫌弃我的工作和生活每天三点一线,世面见得少,又没有进取心;嫌弃我生气高兴都憋着,没有表情;嫌弃我没主意的时候就总带她去吃张亮麻辣烫。

我心想我要不是这样,怎么能够忍受你的坏脾气,但这句话还是被我忍住了。我知道我们两个深爱对方,但她觉得此刻的生活一点儿都不是她想要的;我知道我们身体在一起,但是心已经分开了。

走走在“十一”假期的时候跟着闺密们去了泰国,我没陪她去,她喜欢环游世界,我却喜欢宅在家里,吃吃喝喝,看看电视。

她在朋友圈里发着一条条有趣见闻和那些弥漫在夜市灯火中我见都没见过的新鲜水果。我蜷在楼下张亮麻辣烫的小屋里大肆吞食着我最爱的午餐肉,边吞边刷新朋友圈,我在下面给她留言,我说照片里搂着你的这男的是谁啊?她没理我。

没过一会儿,走走又发了一条:我终于找到了我想要的生活。仿佛在昭告天下。我的心里“咯噔”了一下。

她从泰国回来的那个晚上,目光笃定地看着我,大概有话要说吧。“我们分手吧。”

果然。

都说胖子的第六感最准。5

冬天快要来临的时候,我和走走分手了。她说如果有件事是重要的,那就是要走出生活圈,到没去过的城市,看一看这个世界的样子。

她像夏天的晚风,猝不及防地突然袭来,又悄悄地离开了我,那样坚决。我知道她的心已不在我这儿,在我没去过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去的远方。

七夕的时候,我决定自己在家做饭,我在附近的超市买菜,正拿起一把菜模仿熟客的样子瞎看,身边大妈狠狠地打了我的手背,把抢过来的菜丢进自己的购物篮:“这是我的!”

我还沉浸在突然袭来的巴掌中。她又说:“挑得慢就站到后面慢慢挑去。”

我像个做错事的小学生,真的听话躲到一边儿。

等反应过来也有点儿生气,还没张口说话,身后的声音如雷贯耳。“哟,张姨!跟年轻人较什么劲啊!”

这声音很熟悉,带着一丝烟火味儿。

回头一看正是邻居大妈。你和年轻人抢这点儿剩菜干吗啊,显得咱们多没文化啊!她一边说一边往我这儿走来。说真的,要不是她把抢回来的菜又丢进我的菜篮子里,我都不敢确认她是在维护我。

她和抢菜的大妈你一句我一句地吵了起来,两个人脸上都笑着,但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夺命刀。

之前我和走走吵架,走走形容说“和你吵架就跟和菜场大妈吵架似的”,而我现在目睹的正是一场真真切切的菜场大妈间的战争。走走肯定想不到,我这么磨叽、无趣的一个人,竟然能在有生之年,掀起一场大妈与大妈之间的血雨腥风。

我趁双方不备,从七嘴八舌的围观人群中突围,落荒而逃。

后来,我辞了工作,没有早高峰的胁迫,常常睡到下午黄昏,每[1]天的生活就是看综艺节目和玩模拟城市。后来开始逼迫自己开车带着狗到山上跑步,偶尔和三五个朋友一起到楼下吃个张亮麻辣烫,沾沾人气儿。

每当自己提不起劲儿的时候,我就暗中模仿别人的生活。我开始观察小区里的人,观察别人的悲欢离合,让自己好受一点儿,回到生活的正轨。

这样浑浑噩噩的生活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一天自然醒来,手机里有许多未接来电。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边的夕阳发呆,手机震动三下之后,屏幕点亮了身边的昏暗,就在我想要按灭它的时候,门铃响了。

会是走走吗?

我惊喜地开门,发现邻居大妈站在门口。

我连忙掩门。

大妈笑眯眯地和我打招呼,她在楼下花店买了那种老年人才会喜欢的塑料花给我,她说好久没看到我出门了,没事儿要多出门走走,才交得到新朋友。

我对她笑笑说了句谢谢,接过了假花,把假花顺手插进花瓶,走回卧室时回头望了一眼,突然觉得生活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后来就沦为了每天清晨她买菜我遛狗,以及傍晚她跳广场舞我遛狗时互相眯着眼儿笑一下,打个招呼。她隔三差五还会给我送来一些老年人喜欢的玩意儿,我都收着,放在一个固定的盒子里。6

再后来,我终于又适应了一个人的朴素生活,就和眼下住的这套简单的房子一样,空荡荡的。或许我应该好好地装饰一下它。

下午四点,阳光照入房间,我坐在木地板上面对着这面光秃秃的白墙,想起分手的那天,我和走走怒目相向,她在房间里大吼,之后彼此都清楚地意识到这段关系即将结束,于是泪流满面地面对面坐着,心平气和地说完了最后的话。

她把我曾为她做的每一件感动过她的事都清晰复述,一件一件的,她都记得。只是日子长了,小事多了,成了一种习惯、一种日常。彼此逐渐都失去了耐心,开始应付。

时间教会我们别对人太好以及只有自己才靠得住,但如果有一天你想拉我的手,我一定义无反顾地抱着你。

义无反顾地抱着你,不计较我们的结局,只在乎此刻的你我正肩并肩走在爱的路上,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是不停地走,不停地走。

最后我们都不再伤心了,都想要最后一次看清楚对方的脸。走走在大吵之后睡着了,那张孩子般的脸如初见时一样,我偷偷拍下了她睡熟时的照片,就算有天失约也有份纪念。

那一瞬间我觉得人生已再无出路,人生中如果有一件事是重要的,那一定是和你在一起。

萧伯纳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得不到,二是得到。

没错,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得到了的就不再生动。

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房间安静下来,走走熟睡的照片和那些七零八落的生活照静静地被一起挂在墙角。

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两个人在餐厅里抢着买单,又去附近学校的天台上看星星和悬在半空的高速路。那个总是很体贴的她和擅长发呆的我好像永远留在了上一个夏天,我们都没有勇气再往前走一步,也回不到从前,只是每一次闭上眼睛想到走走的时候,就好像又到了夏天。

有时候我看到那些痴痴付出以至显得有些可笑的人,就会想到走走眼中的自己,也不过就是如此吧。

最爱你的时刻,我与你在一起,可得时无怠,时不再来,曾经拼命想要得到你的爱,如今我才明白爱不是终点,爱是此时此刻。

第二天一早,我拉开了所有窗帘,把窗台上的灰擦干净,又为之前我们在花市买的琴叶榕和橡皮树浇水。我突然发现贯穿我人生的,并不是那些真的再也不会回来的爱,贯穿我人生的是无数个不重要的片刻所组成的日常,是无意义的虚度,是挥之不去的邻居大妈,还有平淡无味的张亮麻辣烫。

[1] 模拟城市,一款休闲游戏。——编者注在路上

在成都的时候非常自由,整晚不睡,挂着黑眼圈坐朋友的车去所有能想到的好吃好玩的地方,日子过得疯狂无序,每天都要躺平睡在大街上。

重庆又不同,多了一份清醒和干练,汽车永远在空旷无比的公路上向着没有尽头的远方疾驰,游荡在清冷的江北街头,大声尖叫,与城市和山面对面地相拥共存。

坐在疾行的动车里,不知道下一站是何方,终于又找到了那种久违的漂泊着的感觉,随时都能放下,随时都可以消失,一切都像感冒一样很容易就会过去。

此刻所有的陌生风景都如碎片般向后散落,我告诉自己,永远都要记得,五颜六色、电闪雷鸣、自由和爱都在远方。

如果你想出发,永远都不会晚。城市

大都会的感觉全都大同小异,身处车水马龙之中,你分辨不清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区别。

凌晨一点的原宿下起了小雨,街道上的人流像鸟雀般散去。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在雨中显得有些落寞。雨越下越大,人越走越清醒,惊觉自己正身处东京——一个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陌生又繁华的地方。

表参道这条街,我相信你也走过很多次,甚至有好几次一直走啊[1]走,走到南青山,走过Comme Des Garcons,Yohji Yamamoto,直至人迹罕至的深处。

沿路的花草,平静微妙,心静下来的时候,仿佛也能感受到它们的心事和呼吸。

我对城市有一种一言难尽的情怀,喜欢空洞的虚张声势,又厌恶沸腾的泱泱人群。

在城市中,每个人的路都只能自己走。

我认为人生不必每时每刻都被人簇拥在风口浪尖,该火热时火热,该沉没的时候就让自己完全沉没在无尽的海浪里。

我喜欢那些在海浪下面、孤独又闪闪发光的人,他们过自己的生活,对爱的人负责。

认识的一个女孩,在城市中奋斗多年,身家过亿,视线却并未落在更远的地方。她放弃了原本的工作,飞往世界各地研究种植稻米。再见面时,皮肤已沾染山风雨露,呈现出另一种质地,她不介意,成败得失说放下就放下,她要的是内心修为。

小说《没有赏味期限,只有来日方长》中的马美子,在城市中寻找机会,果断创业,生意越做越大,燃烧自己的青春来获取更大的动力,为的是安全感。工作也带给她成就感,她让身边的每一个人都赚到了钱,她期盼有朝一日,住大房子、养两条狗,满足自己对美好生活的所有期许。

在城市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时间每推进一寸,万千浮生的面孔就褪色一分,每个人的脸上都布满时间的注脚。大概在城市中卧底久了,一切牺牲都可以得到宽慰,没有人分得清自己的角色,也没有人知道自己是好人还是坏人。

很多人开始选择逃离,也有很多人选择努力得到更好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寻找自由的方式。

这里是东京,春天在不知不觉中逝去,盛夏清风拂面,我心依然。

[1] Comme Des Garcons,Yohji Yamamoto,均为日本著名服装品牌。——编者注裂

我不知道昨晚的梦里有没有你,

但是醒来一切都很熟悉。

你总是化身成各种各样的生物,

有时是浑身布满波点的花鹿,

角剥落了,

卧在小径旁不起眼的角落里,

我还是认得你,

像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

我们依然在那个黏答答的雨夜里,

面对面地坐着,

没有说话,

雨水顺着你的脖颈淌下来,

你对着我笑,

你总是对着我笑,

我好像一伸手就能抱住你,

却又觉得遥不可及。

梦在醒来的时候就裂开了,

像你的两片嘴唇,

慢慢地露出洁白的牙齿,

然后才是笑容。大人

站在我意识之上的,

是一颗燃烧的火焰一般的心,

像鹿角一样矗立在头顶,

你却说它看起来像笨拙的珊瑚。

你吸吮我的手指,

重复着这个动作,

就像吃冰棍,

一根接着一根。

你冲我一边笑一边张嘴让我看你已经麻木了的舌头,

然后拨弄我沾满口水的手指,

你只是想和我玩。

快,到这里来,

你在丛林里叫我,

泥泞的一切不过是我遗失的春梦。

看吧,没什么值得害怕的,

就算丛林停电,

还有满天繁星为我们拉静谧的小夜曲。

我们坐在星空下,

任凭时光流转。

只是,

象背上的我们何时才算长大?如果你的眼泪汇集成海,在风来之前,我愿意光着双脚喝醉。日光和落花如果会写日记,就会记录下你和我交错的孤寂。那些看似耗尽道行的日子,倒也都成了经历。都市人气盛不自知,讲究排场,计较输赢。到头来才发现那些活在大山大雪中的人才是最真实的,胸怀广阔,心中有日月。所谓路过,不过是一种“后会何期”的交错。你听见微风吹过的声音,心里什么也没有留下。有人说,真正的飞行不问方向。人生,大概就是在步履不停中发现一抹耀眼的微笑。CHAPTER 2以你为名的世界

因为你,我是孤独的;因为你,孤独是可以忍受的。当你扬起头,世界就永不下坠1

棉棉在书里写道:“有多少吻在城市中被浪费?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不愿意相信其实这个世界上唯一真正的爱就是慈悲。”

那些习惯把心挂在窗外的人,都是很敏锐的。

等老赵的时候,我在小卖部门口买了瓶北冰洋,想起棉棉写的这句话。

我和老赵总是在夏天后半夜的时候出没在北锣鼓巷,以及周遭所有24小时营业的餐厅,直到后来她发现我是一个无论如何也吃不胖的人。

老赵就住在北锣鼓巷,她的邻居是一个电影导演,还有一个曾经红极一时的香港谐星。有一天夜里两点多,我来陪她看房子,北锣鼓巷的风格和南锣鼓巷完全不一样,冷清安静,她住的地方在巷子深处,至少要走上十五分钟。

我一边走一边极力劝她一个单身女孩儿不要住在这里。她说无所谓,大步走在我的前面。我小心地观察着漆黑的四周,七拐八拐之后,终于进了院子。

那应该是我第一次见到被翻新的胡同院子,全部木质结构,原本的墙体重新搭建了整面的落地窗,院子里有独立的卫生间,非常现代。很多家装细节独具匠心,看得出来经过了烦琐的工序。

院子中央有一棵参天大树,我们和邻居导演一起坐在树下聊天。

此时已经是夜里三点多,导演从冰箱里拿了啤酒和装满冰块的透明方杯,冰凉的啤酒从口腔直接淌入身体里每一个角落,闷热的后半夜瞬间变得神清气爽。我们边喝边聊,老赵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

导演问我和老赵是怎么认识的。

回忆汹涌,扑面而来。

大家习惯称她老赵,并不是因为她年纪有多大,而是因为她资历老。

我在大概十五岁的时候就听老赵的歌,那时的我还是个朴素的中学生,学校里最大的事儿也就是某位同学考上了区重点,或者某位同学因为打架而进了朝阳派出所,总之,再大的事儿也没出过朝阳区。但那一年,作为摇滚乐队女主唱的老赵,已经登上了美国杂志的封面。

杂志封面上老赵的头发是银灰色的,每一根都倒立着,她吐着舌头,对镜头竖起了中指,一副不屑的表情。在那个年代,实在罕见奇特。

老赵的音乐时髦、态度鲜明、充满力量,是青春期最好的营养补给。她在全球发行专辑,即使好莱坞明星也要去看她的演出。那段时间老赵在我心中的样子是沸腾着的,而她所创作的音乐,给许多年轻人乏味的流水生活带来了光亮。

十五岁的我听着老赵的歌,离家出走、蹲班、早恋,做着一系列与自己或是与青春期的抗争。我选择逆流而上,无非是为了对抗生活中的平庸,不愿意成为一个与身边人同样的、面目模糊的人。

很多年以后,我和朋友去看老赵的演出,此时的老赵已经不是那个全球巡演的乐队主唱,她的乐队解散,成员们各奔东西。

因为人手不足,她被迫改变了音乐风格。

但不变的是,老赵在唱歌的时候,眼睛依旧特别明亮,亮过舞台上任何一盏聚光灯。

此刻的老赵,依然如夜空中的明月,当歌声穿越苍穹,每一颗星星都不再闪烁。

台下的我,透过光辉,想了解隐藏在那双明亮眼眸背后的整个世界。

在演出的后台,经由朋友介绍,我们认识了彼此。

老赵听说我是她的粉丝特别开心,马上把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搂着我:“今天的现场感受如何?人声听得清楚吗?”我说整体还不错,但也直言指出了她出现的几处失误,说的时候,她掏出手机,认真地一一记录下来,然后又拉着我去兄弟川菜吃宵夜,她说下次有机会会请我看她的演出。2

我很快又见到了老赵。

那个曾经戴着耳机的小男孩,现在站在黑暗里面对面地看着老赵一首接一首地唱着,直到她唱完了所有的歌。

最后一首歌的时候,光打在她的背上,她看起来特别孤独,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舞台上,背对着我。

她的背影看起来就像个天使,即使她永远也不转过身来,也像个天使。这一刻,我想或许每个孤独的艺术家都会发光。

我看到了老赵在舞台上的孤独,即使每一次演出现场都有很多她邀请来的朋友。

过去的经历让她累积了不少人脉。她的朋友特别多,每次聚会都至少七八个人,主要集中在文艺圈,除了做音乐的,还有导演、作家、艺术家、时尚杂志编辑、品牌公关等。老赵在北锣鼓巷的房子成了大家的据点。

老赵的朋友多,但并不代表她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因为个性强硬,她的朋友虽然很多,但得罪的人也不少。

几年交往下来,她身边的朋友如流水来了又去,一直在身边的永远只有那几个。

她喜欢抢着点菜,因为她觉得她知道这家餐厅里什么好吃;她喜欢在生日时指定礼物,因为觉得既然别人要送就别浪费钱;在音乐上,她更加霸道,决不允许自己在场的时候,朋友们听难听的(她不喜欢的)音乐。

没有个性又如何成为一个艺术家呢?很多朋友拿老赵没辙,只好保持距离,但我太了解老赵了,我忍得了。在这个现实的世界,每个人都努力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别人,但老赵活得真实。

我知道,处理人际关系应尽量柔和,任何人都没必要保有一个立场,但我愿意在老赵这里持有立场。老赵也是我在这本书里,唯一一个愿意验明正身、抛弃角色、在无穷无尽的漫漫人间紧紧挨着的人。

就像每一次演出结束后,我俩都要在夜色中穿过鼓楼东大街,去兄弟川菜吃一大盘极辣的芋儿鸡。3

我看看表,时间已经过了凌晨三点,送老赵进了院子,我开着车回家了,还没进家门,就又接到了老赵的电话。“源远……”老赵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沮丧。

她说她独自一人回到家里,翻了翻眼前的杂志,面对空空的房间,突然觉得有些孤独。“这种时候千万不能胡思乱想啊。”我安慰她。“我就是担心自己会得抑郁症,打电话过来和你聊一会儿。”“一个人住是会有这样的感觉。”“嗯,我总是会在这样的时候,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活了三十年,好像除了音乐一无所有。”她的语气似乎是个疑问句。

我连忙答:“怎么会,你还有朋友,有家人,有那么多爱你的乐迷。这种时候看个电影,看看书,把这种感觉转化为创作的动力。”“我有时也会有一种被时代抛弃的感觉。”“时代不会抛弃任何人。流行是速朽的,有价值的人永远在这个世界有一席之地。”“是,时代一词本来就是假的。”“艺术和人生有永恒的价值。”“不说了,我去看个电影。”“别忘了,你是我们心中的摇滚女王。”

挂了电话,我回想自己刚才讲的鸡汤,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洗漱之后,我躺在床上,心想即便老赵在大家心里是个性格如此强硬、精神世界无限强大的人,却依然有柔软的一面。

手机在床头震动,是老赵发来的微信。“其实即使一无所有也没关系,有音乐就足够了。感谢在你心中我算得上是个有价值的人,谢谢你刚才的那些话。”

有价值和成功不是一回事,在老赵眼中,成功和有钱没有那么重要,成功不是人生的唯一目标,以自己想要的方式过一生才是有价值的。

很多时候,人总会在成功和有价值之间难以取舍。面对现实生活,我们都不堪一击,又常常怀疑自己。

人类社会到处都是成功和规矩,每个人生来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天赋,我们需要发现这些天赋,只是大多数人迷失在取悦他人和循规蹈矩中。

我喜欢老赵,因为她从不炫耀她的天赋和价值,只是闷头做音乐。摇滚乐给了老赵永远年轻的力量,却终究争不过朝夕,一转眼她已经过了三十岁,和每一个三十岁的女人一样,她需要一个爱她的人,毕竟音乐拯救不了厨房漏水。

有次演出前,她简单梳妆完毕,打开家里的饰品盒,却发现有只红头蜈蚣在里面蠕动。老赵一怔,虽然不害怕,却也没有胆量再靠近。

我闻讯赶来,小心翼翼丢掉了饰品盒。住四合院就是这点不好,总有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老赵坐在沙发上苦笑着对我道谢,她自嘲,她的生命中真的需要一个男主人。

家里有个男士,确实会不一样,只是老赵时髦的金发以及性格都太不寻常了。我看着她,想象不出一个什么样的男人能驾驭特立独行的她。

那一晚我做了梦,梦里她终于和她喜欢的人走到了一起,那是一个正确的时刻,世界不再萧瑟,充满美意。

然而这个男人真的出现了。4

我认识老赵的十年里,她似乎只交往过一个男朋友,至少我记住的只有这一个。

我错过了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但是后来的日子里我一直都在。那段时间老赵就像回到了二十岁,每次演出结束后,总有一个“高帅富”给她提琴。

我看着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背影,为她开心,终于有一个男人,收下了她不凡的过去,又愿意给她一个未来。

这个比她小八岁的男孩儿叫耀中,北京人,高中毕业后去了美国读书,这两年刚回来。他听的音乐一点也不比老赵少。

以往都是老赵给我推荐音乐,现在我基本上都去他们俩共同的微博上自己找音乐,他们两个总是时不时就会分享一些我完全没有听说过名字的乐队。

老赵和我的每一次通话都充满了少女情怀。

她说耀中昨晚带她去了机场。“我也常常去机场,没什么特别的。”我困了,大脑自动启动解嗨模式。“确切地说是去了机场附近的一处空旷无人的飞机跑道,一个我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

老赵接着又说:“耀中说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出国工作了,每年团聚的时间很少,他总在这里看着飞机起落,等着父母从国外带礼物给他,又眼睁睁地看着父母离开。这里是他对父母所有的期待。那一刻,耀中打开了他的心门,邀请我走了进去。他从身后抱住了我,把我紧紧地拥在怀中,我感受到他胸口的温度,那个瞬间彻底打动了我。”

我安静地等她说完才开口:“我简直不敢相信,我从一个摇滚女王的口中听到了这样温情的话。你比我更适合当作家。”

老赵在电话另一头放肆大笑。

她变得温暖柔和,开始邀请朋友们聚餐。

她亲自下厨。我以前好像从来没有发现老赵喜欢做饭这件事,一些简单不过的食材,在她手下都能化腐朽为神奇。

我尝了一口她自创的柠檬鸡,觉得真是不错,夸奖道:“以前没发现你有厨艺的技能啊。”“新学的。”“从哪儿学的?”“食谱,自学,之前给耀中做过几次,这次做了点改良。”

借耀中的福气,我看到了老赵浪漫的一面。

不得不说,我低估了老赵,我从来没有想过她竟然会为了一个男人而柔软。我看到了老赵的改变,或许不是改变,而是看到了一个更全面的她。

很快地,她和耀中一起创作了一张全新的专辑,非常好听,不再愤怒。两个人总是同时出现在各种场合,推荐他们合力完成的这张诚意之作。

我付费下载了整张专辑,当作家里的室内背景音乐,让房间环绕着感动和浪漫的氛围。

这世上最浪漫的事或许就是一个孩子爱上了另一个孩子,彼此都离开自己的岛屿,穿越冰山暴雪,游向彼此。老赵这座荒无人烟的孤岛,终于被一个珍惜她的人拥抱在了怀里。

我不再担心老赵的未来,倒是总和她说:“老赵啊,千万不要为了成全爱情而拆散了你自己。”

当我看着老赵为要出差的耀中准备衣服,一件一件熨烫、折好、收纳,和我探讨到底该带哪件西装的时候,我突然觉得眼前的人越来越陌生。

吃过晚饭,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喝酒。音乐是耀中最喜欢的爵士,一个欧洲的女音乐人在低吟浅唱,不温不火,完全不是老赵喜欢的类型,但老赵也听得高兴,脸上始终挂着笑容。

我知道她在试着接受不一样的东西,想要融入耀中的生活和家庭,但显然摇滚乐队主唱这个职业,并不讨耀中爸妈的欢心。耀中的爸妈要求老赵放弃音乐,相夫教子,才同意他们结婚。

老赵把头发染回了黑色,演出频次日益减少,回归生活。她打理耀中的起居,从一个文艺青年,渐渐向家庭主妇过渡。

她说为人妻是每个女人的必修课,不管你是明星还是普通人。

每天醒来把床铺整理好,把脏衣服丢进洗衣机,打扫房间灰尘,敲两颗鸡蛋开火做早饭,一件事接一件事。耀中欣赏老赵的才华,支持老赵做音乐,但老赵一天的生活里也只剩晚上睡前的那么一个小时能摸摸乐器。

可怜啊老赵,朋友们调侃她。

老赵不以为然,举起绑着石膏的手,对他们比了个中指。

老赵和耀中有次争执的时候,老赵的手指被耀中不小心掰骨折了,她近几个月要完全放下音乐,不能再弹吉他了。

老赵偷偷告诉我真实原因,她握着我的手再次强调,不能透露给别人。

每当别人问起来,她都说是自己摔的。听着老赵云淡风轻的语气,我有一丝心酸。

很久以后的一天,老赵和耀中分享音乐的微博停止了更新。[1]

最后一首歌永远留在了Chromatics的Kill For Love。

爱始终是有时限的,世界之大,在劫难逃。

我拨通了老赵的电话,约她吃饭。她见到我的第一秒就哭了。

这短暂的一年多的时间流光溢彩,从热恋到温情,到唏嘘,到微微厌烦,就像夜里的雾霾一点点弥漫了整个城市。即使大家已经达成共识,但在结束的那一刻,眼泪还是夺眶而出。

老赵说有天醒来,看着镜子里扎着黑色辫子的家庭妇女,吓得哭了出来,又顺手拿起了手旁的抹布擦眼泪,那一刻她简直双腿发软。5

三年后的一个夏天,我在微博上发起了一个叫“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采访,原计划采访二十个身边有趣的朋友,只问两个问题。

这个采访很简单,请你想一个此刻你最爱的人,也不必非要是人,可以是任何生命,不用告诉我Ta是谁。

第一个问题是:回想一下你们的第一次见面,告诉我你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

第二个问题是:告诉我你们最后一次见面时的情景。

我在微信上把采访问题发给了老赵,老赵却回了我一封极长的邮件。她在这封邮件里讲述了她和耀中第一次见面,以及最后一次分开的所有细节。

一切历历在目,就像刚发生的一样。和大部分情侣一样,两个人在互相折磨互相改变的过程中慢慢走远,最终选择了彼此祝福而不是无止境的纠缠。

只是我没想到,三年过去了,老赵的心里还是这个人。我最终没有把这次采访发出来,因为我不希望老赵再受一次伤。

世界上果真没有和平分手,外伤内伤皆如慢性病,持久不愈。

老赵说,分手的那一天,耀中从家里搬出去,留下了一封信。

那是耀中给她写的最后一首诗。每次当你站在面前,连音乐都显得粗糙。如果这个世界有个秘密需要为人所知,我愿意把我的爱暴露在蓝天白云里,让全世界都知道。

那些热恋的时光,如风雪交加的夜,老赵和耀中似乎被笼罩在某种温软的雾气之中,与世隔绝。雪停了,耀中的毛衣还留在卧室的角落,惹得老赵红了眼眶。

这世界上谁也拯救不了谁的灵魂,但总好过风平浪静,没有爱过。

三年过去,这个世界没有变好,这个世界也没有变糟。老赵从上一段恋情中得到了灵感,找到了新的乐队成员,新专辑也已经录了一大半。

上周我和老赵去上海参加一个酒品牌活动,七点多的早班机。

抵达T3航站楼的时候还有四十分钟就要登机了,我慌张地拎着箱子跑了起来。老赵不紧不慢地从包里取出太阳镜架上,脚步依旧稳而不乱:“别急啊,源远!”

我知道,老赵还是那个我十五岁时捧在手里的老赵,她是那种就算误机,也不愿意改变自己节奏的人。自己活自己的,与他人无关。

但即便是如此不可一世的人,也曾在寂寞就要迎头赶上的时刻,放下自己的一切,跑了起来。

[1] Chromatics,美国电子摇滚乐队,Kill For Love(《为爱而死》)是他们于2012年发行的一首单曲。——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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