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系列·战争与革命年代的中国(套装书 全2册 未了中国缘+中国1945)(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4 18: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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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约翰·帕顿·戴维斯,理查德·伯恩斯坦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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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系列·战争与革命年代的中国(套装书 全2册 未了中国缘+中国1945)

甲骨文系列·战争与革命年代的中国(套装书 全2册 未了中国缘+中国1945)试读:

文前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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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 Published by arrangement with th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Philadelphia,Pennsylvania. None of the book may be reproduced or transmitted in any form or by any means,electronic or mechanical,including photocopying,or by any information storage and retrieval system,without permission in writing from th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文前彩插约翰·帕顿·戴维斯与奶娘付大娘(音译),约1908年。峨眉山,约1915年。传教士老约翰·帕顿·戴维斯(最左边)、约翰·帕顿·戴维斯(中间)和一众其他传教士。全家福,约1918年。左起:约翰·帕顿·戴维斯、老约翰·帕顿·戴维斯,海伦·麦克尼尔·戴维斯和唐纳德·戴维斯。于汉口约翰·帕顿·戴维斯的公寓内,1938年夏。从左到右:艾格尼丝·史沫特莱、弗兰克·多恩、F.麦克拉肯·费舍尔、无法辨认的中方军事发言人(被遮挡)、杰克·贝尔登、A.T.斯蒂尔(《芝加哥日报》)、埃文斯·卡尔逊上校(美国海军陆战队)、弗雷达·厄特丽、章汉夫、约翰·帕顿·戴维斯。副领事朝比奈和约翰·帕顿·戴维斯在江西吴城一间日本官员休息室,1939年8月。约翰·帕顿·戴维斯(手持那加人送他的矛)、威廉·T.斯坦顿和埃里克·塞瓦赖德1943年9月九死一生穿越缅甸丛林之后。中将约瑟夫·W.史迪威与其工作人员。约翰·帕顿·戴维斯在史迪威左边。1944年10月约翰·帕顿·戴维斯在延安。从左到右:周恩来、朱德、约翰·帕顿·戴维斯、毛泽东和叶剑英。1945年莫斯科外长会议的美国代表团。前排从左到右:詹姆斯·B.科南特、本杰明·科恩、詹姆斯·F.伯恩斯、威廉.埃夫里尔·哈里曼;站立一排从左到右:不知名的上校、约翰·帕顿·戴维斯、范宣德、爱德华·佩吉、H.弗里曼·马修斯、查尔斯·E.波伦。约翰·帕顿·戴维斯与妻子帕特丽夏·格雷迪·戴维斯在他们莫斯科的公寓,1946年。1954年11月6日,约翰·帕顿·戴维斯在华盛顿,被国务卿约翰·福斯特·杜勒斯开除后的第二天。1961年,帕特丽夏·戴维斯与约翰·帕顿·戴维斯在利马与他们的一张单刷版画合影,该画被采用为英国海外航空公司的海报。约翰·帕顿·戴维斯在利马家里的日光室内,背景是他精制的一些创意家居。1962年戴维斯一家在利马家里的客厅。左起:苏珊、约翰、帕特丽夏、提基、萨莎、躺在地毯上的詹尼弗,约翰·帕顿·戴维斯扶着黛博拉。约翰·帕顿·戴维斯和帕特丽夏在利马的自家服装样式工坊。1963年约翰·帕顿·戴维斯在利马亲自拍摄的全家福。后排:苏珊、提基、约翰、萨莎;前排:黛博拉、帕特丽夏和坐其腿上的梅根,以及詹尼弗。序[1]托德·S.珀德姆(Todd S.Purdum)

我从未有幸见过小约翰·帕顿·戴维斯。但在1979年夏天,通过两本不错的著作,我开始对他有所了解,如同见到一样。第一本书是埃里克·塞瓦赖德(Eric Sevareid)最近刚刚再版的1946年回忆录《平凡的梦想》(Not So Wild a Dream),其中详细记述了二战期间他和戴维斯被迫从一架发生故障的美国运输机伞降到缅印边境野蛮丛林部落的苦恼经历。第二本是《纽约客》资深撰稿人小E.J.卡恩(E.J.Kahn,Jr.)的《中国问题专家:美国外交官及其遭遇》(The China Hands:America’s Foreign Service Officers and What Befell Them)。这部引人注目的著作记载了20世纪40年代戴维斯和他在中国的外交官同事所受的不公正对待,而原因竟是他们成功预言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最终会战胜蒋介石领导的涣散腐败的国民党。

那时我还是在校的大学生,觉得戴维斯的故事就是现实版的小男孩奇遇记,尤其是如果这个小男孩碰巧是一个来自和睦家庭的敏感个体,一个正直诚实的好学生,一个敏锐的人性观察者,以及一个非常优秀的作家。现在我仍然这么认为[史蒂文·斯皮尔伯格(Steven Spielberg)和乔治·卢卡斯(George Lucas)也会留意本书接下来要讲述的故事]。在仔细阅读这本简洁明了、有所保留却又引人入胜的回忆录后,现在我又知道,戴维斯是美国“最伟大的一代”(Greatest Generation)中不可或缺的一位,而且由于其漫长精彩的人生在很大程度上(尽管不是全部)缺乏足够的公众认可,他的故事就更加吸引人了。

戴维斯的回忆录是一阵旋风,同时也是20世纪中间50年全球范围的名人录(Who’s Who)。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任期的最后几个月,戴维斯在中国四川出生,他的父母是美国浸礼会牧师。在参议院宣判克林顿无罪后不久,他在北卡罗来那州的阿什维尔(Ashe Ville)与世长辞。在世时,他与一大批同时代最了不起的人物共事、争论或仅仅萍水相逢。他曾在威斯康星大学、北京的燕京大学以及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就读。如果在哥大读书时稍对田径运动或披头士有些兴趣,他很可能会成为年轻的大卫·洛克菲勒的家庭教师。然而,他找了份洗碗的工作,后来决定申请去外事部门。

20世纪30年代初,戴维斯被派往中国,这是他的第一个任务。在那里,戴维斯感受到了美国霸权时代之前盛行的消极老套、凭经验和直觉行事的外交方式。他作为史迪威将军的特别外交事务助理目睹了从日本侵占中国东北到偷袭珍珠港的二战风云。史迪威当时是中缅印战区盟军指挥官、最高统帅蒋介石失落的参谋长。从这个时候开始,戴维斯遇到了很多传奇式人物,从甘地到尼赫鲁、富兰克林·罗斯福、乔治·马歇尔将军、温德尔·威尔基(Wendell Willkie)、蒙巴顿将军,甚至诺埃尔·科沃德(Noel Coward)和弗兰克·卡普拉(Frank Capra)。在二战局势最紧张的时候,戴维斯从一条绝不亚于美国王[2]牌间谍“疯狂比尔”威廉·多诺万(William Donovan)的官方渠道得知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埃德加·胡佛(J.Edgar Hoover)是同性恋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当1943年戴维斯乘坐的从印度飞往中国的飞机迫降在丛林中时,他随身带着一瓶少有的干邑白兰地(Cognac)和一些特别的褐色墨水,这是为中华民国之父孙中山先生的遗孀宋庆龄女士准备的礼物。后来,在埃夫里尔·哈里曼(Averell Harriman)担任大使的美国驻莫斯科大使馆工作期间,他有机会近距离观察约瑟夫·斯大林。战后美国外交巨擘乔治·凯南(George F.Kennan)是戴维斯的亲密同事和朋友,除了塞瓦赖德,戴维斯还有一些其他的著名记者朋友,这些人包括白修德(Theodore H.White)和详细记述戴维斯贡献和遭遇的《出类拔萃之辈》(The Best and the Brightest)的作者戴维·哈伯斯塔姆(David Halberstam)。

看起来戴维斯好像过得很好。但是在这本大量取材于他众多个人信件和日记以及为国务院和军队长官准备的正式白皮书和报道的回忆录里,他从未是自己生活中的英雄,尽管有时他的行为会有英雄色彩。他是一个长期被孤立、受到错误对待的睿智观察者,措辞优雅,随时都会有奇思妙想。在一次坐在印度邮递火车驾驶室里的惊险旅行中,他惊叹车头没有牛被撞的痕迹,因为当时铁路沿线到处都是四处闲逛的神牛。他认为“有尊严的友好”是对待等候他和塞瓦赖德的野蛮丛林部落的唯一合适方式。他将蒋介石概括成一个东方的超脱而谦和的士兵、政治家、卫理公会教徒和东方智者。他对帕特丽夏·格雷迪(Patricia Grady)的记述含蓄而又充满无限爱意,认为她独一无二。他们一起共度了愉快的57年婚姻时光,生养了7个孩子。

一次又一次,戴维斯在这本书中的判断都惊人的准确。他预见到英国残存的帝国姿态会使联军的战争努力遇到困难。他知道,正如战争结束前他一度认为的那样,“共产党会取得胜利,中国的命运不在蒋介石手中”。早在1943年,他就意识到,要注意战后国际关系发展变化的趋势,“从而对我们所在时代今后的战争和革命有所准备”,也由此预见到约翰·肯尼迪后来所谓的冷战中“漫长的迎接黎明的争斗”。

这是戴维斯一生中的悲剧——也是本书令人感到灼痛和警醒的主题——在最危险的时间里,祖国剥夺了戴维斯的工作,并不是因为他曾经决定要背叛,而是在由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主导美国的麦卡锡主义发起的九个连续内部安全检查后,国务院忠诚安全委员会(Loyalty Security Board)最后认为他缺乏“判断、谨慎和忠诚”——这三个方面实际是他所充分具备的。当然,他所真正缺乏的,是在恐怖时期对美国国内政治主流需求的懦弱服从。1954年11月,杜勒斯国务卿转达了对戴维斯的裁决,但是杜勒斯表示如果戴维斯有需要,他愿意为其开具人品介绍信。这种提议降低了这些调查结果的可信度。最具讽刺意味的是,戴维斯的解职发生在他的参议院同侪约瑟夫·麦卡锡(Joseph McCarthy)倒台并备受指责前不到一个月,也是奠边府(Dien Bien Phu)法国殖民力量溃败仅六个月之后。这使得美国国务院在关键的时刻失去了最出色的亚洲问题专家,他的存在可能对美国在越南的外交政策的有效实施产生重要影响。

戴维斯将这些都简单地记入手稿中。这份手稿自1972年他在西班牙的时候就开始写了,后来费力写了二十多年,之后便放置一边,未能完成。尽管外交生涯结束后他出版了另两部著作——1964年的散文集《外交和其他事务》(Foreign and Other Affairs),以及1972年有关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美关系史的《抓住龙尾》(Dragon by the Tail)——可他对讲述自己的故事一拖再拖。“随着年事渐高,”他的女儿提基(Tiki)告诉我,“他变得越来越慢,越来越慢,越来越慢。”对我们来说,这是多么幸运,因为他没有完全停下来。我们自己所经历的历史时刻不同于戴维斯的,但是一样充满喧嚣。我们听到纽约市长宣称,在一些国会议员中,“没有人知道中国的情况”,而参议院共和党领袖似乎要证明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当被问到对美国对华政策的看法时,他的回答是,“我没有太留意”。在这个时候,戴维斯有关中国和很多其他问题的博识和智慧就变得有用起来。

像很多了不起的人生前都怀才不遇一样,戴维斯在不如他的人手下工作,终遭不幸。但是他还是亲眼看到了自己的观点被证实,名誉被恢复。亲耳听到他的老朋友塞瓦赖德,那个最冷静的北欧人宣布,虽然他“认识很多人”,但就人所当有的状态、谦逊和熟虑、机智与沉稳等方面,他从未遇到像戴维斯这样的完人。而读者现在可以通过他的书来重新认识这个非同寻常的人,这是何等的幸运![1] 托德·S.珀德姆,《名利场》(Vanity Fair)编辑。[2] 20世纪40年代常任美国战略情报局局长。(除特别注明,本书脚注皆为译者注)第一部分 离开与重返第一章 解职

1954年11月5日下午2点30分,我走进了国务卿空阔的办公室里,约翰·福斯特·杜勒斯正站在那里等我。国务卿个子很高,有点驼背,他的身边是法律顾问赫尔曼·弗莱格先生(Herman Phleger)。

在这之前,我最后一次见到杜勒斯是在莫斯科。为显示两党合作,杜鲁门政府将共和党人杜勒斯纳入参加1947年莫斯科外长会议的美国代表团中。那个时候我在美国驻苏联大使馆担任一秘。杜勒斯经常与我和我的妻子一起用餐,她陪同他购买纪念品,他则请我们在莫斯科一家不算太差的饭馆吃饭。现在,他已经是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政府的国务卿了。

根据国务院的指示,11月3日我作为驻外使团的副公使从秘鲁首都利马回到华盛顿。这种改变不只是简单的南北半球地理位置的变化,也不是从春天到秋天、从一种文化到另一种文化的变化,更多的还是从平静的状态进入焦虑之中,到处充斥着猜疑。

这些感觉并非刚刚才有。美国人民二战后梦想的幻灭,他们对俄国人、中国人和核弹的恐惧,以及“共产主义颠覆”这个美国人生活中可怕的新生事物,已经被部分政客、宣传家和军人鼓吹利用快九年了。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野的共和党发现,控诉民主党丢掉中国以及容忍政府中的共产主义“阴谋”是他们重新获得公众支持从而接管政府的最好机会。

蛊惑人心的政客们和各种政治团体将攻击矛头主要对准国务院,特别是一些中国问题专家以及和中国打过交道的外交人员。这些外交官们——我也曾经是其中一员——被认为参与了把中国拱手让给共产主义的有组织阴谋。参议员约瑟夫·麦卡锡更是指责当时的国务卿迪安·艾奇逊和其前任乔治·C.马歇尔将军是背后的主谋。

谣言对无知民众产生了作用,促成了艾森豪威尔和理查德·M.尼克松宣称为“清理华盛顿污浊”而进行的竞选活动。这包括扩大了因对忠诚、安全以及任何表明个体并不可靠或易受影响的合理怀疑而解雇公务人员的标准。一个人如果被宣布可靠性不够就相当于被归入“安全威胁”这一危险的类别中,远远超出不忠。我的同事范宣德(John Carter Vincent)被杜勒斯以工作表现未达到某种预期为由勒令辞职,尽管此前的国务卿对他的判断刚好相反。共和党的即将上台和清洗的不断扩大并未安抚煽动者。比如,麦卡锡在1953年11月24日宣称,在我的问题上艾森豪威尔政府的“胜算为零”,会“出局”,因为我还在政府中任职。白宫官员认为这是对总统的攻击,然而深受[1]爱戴的、强有力的艾克(Ike)保持了沉默。杜勒斯同样如此,作为一个有明确原则的人,却在与这些政治团体的关系中也有所顾忌。

1954年6月,我被从利马召回国务院,在忠诚安全委员会监督下参加听证。这是对我的忠诚与安全所做的第九次正式审查了,第一次是在1949年。7月我回到利马,在那里等待委员会的审查结果。到了10月,在没有得到委员会任何反馈的情况下我接到前往华盛顿的命令。

那个时候,外交人员的升职遴选也临近了。有关我的绩效报告认为,我可以被提拔为大使。所以当11月3日我到达华盛顿时,我不知道自己是会被解雇,还是被征求意见去有空缺的使馆当大使。

1954年那个下午,当我走近杜勒斯和弗莱格时,我注意到他们面色凝重、神情悲痛。就好像,我遇到的是两个正等候引导刚失去亲戚的人到教堂长椅上的引座员。他们的状态表明,情况可能有些不乐观。他们站在办公室离门不远的地方,很明显我可能会得到安慰,但绝不会被邀请继续走入房间并且坐下。

杜勒斯和弗莱格以与我岳父亨利和岳母柳克丽霞·格雷迪(Henry and Lucretia Grady)的相遇以及对他们的敬意开始我们的谈话。国务卿补充说,他还认识我的堂兄弟理查德·L.戴维斯(Richard L.Davies)——一位长老会新人,对他评价很高。气氛勉强缓和后,杜勒斯转入正题。他说,尽管事情对他来说很难处理,但他必须这样做。忠诚安全委员会认为我不是共产主义分子,也绝非不忠,但我在判断力、方向感以及可信度上有所欠缺。因此,我必须——说得好听一点——与现在的工作分离,比如,被解职。

很明显,彼时彼地并不适合争辩有关对我人格中无形品质的主观评估,但是我还是要澄清两点。我问到是否我的轻率举动——如杜勒斯所说的那样——与我在中国工作的那段经历有关。是的。后来还有类似的轻率吗?他说他已经记不起来了。我问他是否同意委员会的调查结果,没有丝毫犹豫,他说是的。

好了,只能这样了。于是我和他们说了再见,径直走入国务院新闻发布室。在那里记者们正盘问国务院发言人林肯·怀特(Lincoln White)关于他刚刚发布的有关我离职的消息。这些记者——其中一些我曾经认识——强烈要求告知我说了什么。我从自己的衣袋中取出多份印好的声明递给他们。趁着大家的注意力从我身上分散,我快速走出了大楼。

我的声明这样写道:很显然,我不能说对国务卿的决定感到满意。同样,我也不能说我认为这样的评断有充分根据。但是与一位公职人员的名声和前途相比,国务卿手头还有更重要的事情。作为一名有着近33年工作经历的职业外交官,我可能更了解大多数他要处理的问题,也正是有了这样的了解,我决定不再添更多麻烦。争吵已经够多,我不打算再制造不和,以致消磨我国的力量且影响同共产主义敌人间的生死斗争。因此,我不会反对国务卿的决定,或者试图把自己和他人做比较。我相信历史会还我以公正。鉴于此,我告知国务卿,我个人欢迎有关自己案件的所有记录公之于众,包括我在1950年提出的美国应寻求与苏联进行有准备的摊牌的建言。我希望自己的离开可以使美国人民对外交部门信心增加,这种信心已饱受削弱。如果这就是我离开的实际结果,那么我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就个人而言是让人难过的收场——无任何怨言和遗憾。

在妻子帕特丽夏的帮助下,我在利马就准备好了这份声明,用以应对未如所愿的情形。很明显我不得不屈服于国务卿的不利决定,他的裁定是最终的,而且也没有其他可行方法与之抗衡。此外,我相信当现在左右这个国家的不正常状态过去后,历史会给予我公正的评定。

妻子和我也讨论了如果让我选择主动辞职我该怎么办。辞职可以保存颜面,更好找工作。但是我不接受辞职。事情不应该是模糊和逃避的。如果杜勒斯和他的幕僚想清除我,那他们就得采取行动并给出理由。我不应该为了避免丢脸而做徒劳和无望的努力,以辞职的方式逃脱,从而给杜勒斯想要的结果——摆脱我,且不用为我的离开承担任何责任。

直到杜勒斯正式解雇我的几个小时前,我才知道了可能的决定。国务院的高级职业外交官国务卿帮办罗伯特·墨菲(Robert Murphy)让我去他办公室。他是一个很细心、善于安抚别人的热心人,曾在二战中担任过艾森豪威尔的政治顾问。当墨菲告诉我委员会的决定是不利的且得到了国务卿支持时,他的眼里含着泪水。[2]“鲍勃直到昨晚才接到的通知”,我给在利马的帕特丽夏写信:鲍勃说如果我愿意,我就有机会选择辞职。我说过我更想面对现实。就这样了。我现在正等待被传讯,可能是国务卿,如果他愿意和我谈话。当然还有记者。我现在很平静也将努力保持平静。你会在报纸上看到的。现在我们该做什么。请耐心等待。我会认真努力地做好这件事,直到喧嚣平复。之后我会考虑找新的工作。一步一步来。保持乐观,亲爱的。我知道现在对你来说有多么难。但是我们正重新开始一个崭新的——我相信是更快乐自由的——生活。我是这样看的。[1] 艾森豪威尔的昵称。[2] 罗伯特的简称。第二章 从中国到美国

19世纪70年代,23岁的迦勒·戴维斯(Caleb Davis)从威尔士来到美国。他原本是一位渴望提高自己生活地位的商店职员,来到美国后,他仍然当起了商店职员。通过勤俭节约和不懈努力,迦勒成了布店老板。该店位于芝加哥,后来被大火烧了。此后,他搬到了克利夫兰重新开始,并在那里娶了丽贝卡·弗伦奇(Rebecca French)。弗伦奇是一位虔诚冷静的贵格会教徒(Quakeress)。这位瘦小而粗犷的威尔士男人和这位消瘦而温善的俄亥俄州女人(她知道1776年时先祖的情况)结合在一起的原因有三个:他们赖以过活的小店、他们的宗教信仰和实践以及最终两人的五个孩子。五个孩子排行中间的是约翰·帕顿·戴维斯(John Paton Davis),他便是我的父亲。

迦勒和丽贝卡的五个孩子成长在对上帝敬畏和热爱的环境中:每天早上和晚上都要祷告、阅读经文。尽管丽贝卡已经加入了丈夫所信仰的正统派教会——基督教门徒会(Disciples of Christ),但她仍然[1]保留着贵格会的特征,如她称呼我为“thee”;更明显的是,她倾听细微的声音,等待内心灵光的启示。世俗的任何力量都无法与她内心的良知相抗衡。这一点上,迦勒也是如此。

到1920年时,迦勒·戴维斯已经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富商。六年后,我高中毕业,他曾在给我的祝贺信中写道:我很感动,因为我看到父亲的名声得以延续。我的心中充满感恩和谦卑之情,因为父亲的孙子们没有愧对他的名声,并且到目前为止,他的重孙足以让人相信戴维斯这一姓氏不会受到玷污……值得我们努力的目标就是简简单单的、丝毫不计私利的善良。说一个人是好人是对一个人最大的、最高的评价……祝愿你永远快乐,能够拥有许多真诚的朋友。

迦勒和丽贝卡乐观向上,在生活中他们给予孩子们关爱,对他们产生了巨大影响。我的父亲在这种环境下长大,对学习《圣经》和宗教信仰尤为认真。因此,父亲从欧柏林学院(Oberlin College)毕业之后,毫无意外地去了一所神学院,后来又去了纽约的一所圣经学院。他已经十分清楚自己的使命:十分简单,那便是去那些异教徒最为集中的国家,拯救他们的灵魂。

在纽约,约翰遇到了海伦·麦克尼尔(Helen MacNeil)——一位清秀标致、充满活力的马尼托巴女子(Manitoba,加拿大湖泊名)。她离开了邻近特里赫恩(Treherne)的加拿大草原上的农场。在那里,海伦的父亲辛勤耕作,但整个家庭仍然难以度日。因为怀揣着成为歌剧明星的梦想,海伦搭上一辆日间长途汽车来到了纽约。尽管她很有天赋,但是几乎没有接受过中音和高音训练,因而在大都会歌剧院的处女秀就被延后。其间,她有机会在教堂的唱诗班担任独唱。后来,在“复兴巡回演”行至佐治亚州时——再加上在这样的巡回演出中,她不必受到传统教堂音乐的束缚——海伦发现自己的福音赞美歌能够引起罪人的忏悔之意,让他们把自己交给上帝。她经历了她后来所说的宗教体验,即从浅显的信仰到找到基督。

约翰·戴维斯,那位具有理想主义但又脚踏实地的年轻传教士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了福音传播的使命。他和这位感情丰富、有追求的边疆女孩结婚了。美国浸信会(the American Baptists)把他俩派往中国传教。1906年,两人乘坐汽船穿过太平洋,逆长江而上。途中一半是乘坐内河轮船,一半是乘坐纤夫拉的舢板船。从上海到目的[2]地嘉定(Kiating)大概1700英里,整个旅程耗时两个月左右。刚到达目的地,两人便投入到汉语学习中。在一位在嘉定待了几年的同事的指导下,约翰开始了在教堂的长时间工作。约翰感到很有成就感,因为他从事的是他所立志献身的事业。但是,海伦是痛苦的,她讨厌这座破旧老镇的贫困、肮脏和疾病。同时,她也感到丈夫开始忽视她的感受。

来到中国的两年后,我出生了。一年后,母亲感染了伤寒,差点丧命。1911年,母亲怀上了我的弟弟——唐纳德(Donald)。弟弟出生后的第五天,我们全家坐上了船,要逃离一场大革命。这场大革命推翻了帝王统治,建立了名义上的中华民国。

在美国待了一年之后,我们又返回中国,这次我们搬到了省会城市成都。我父亲负责那里的浸礼教会的福音和教育工作。我们和其他的传道士相隔一段距离,而乘坐轿子又太慢,所以我们更愿意与家人和中国人待在一起。我们偶尔见到的外国人主要是加拿大人,因为加拿大卫理公会(Methodist)布道团差不多是成都最大的新教徒群体。与加拿大小朋友一起玩耍使我对祖国的情感从我与中国人那种天然的隔离感中萌发出来。那些加拿大小孩和我非常幼稚地互相吹嘘自己的国家更大更好。因为寡不敌众,在这些幼稚的争论中我比他们更加卖力,我逐渐成为一个沙文主义者。

有时候,我们会和一个美国家庭聚会。罗伯特·瑟维斯(Robert [3]Service)负责基督教青年会(YMCA)的有关活动,他的儿子杰克是我的同龄人,也是我的好友。我的父母认为基督教青年会的人有点“世俗”——当然,他们不像天主教传教士那般“邪恶”——尤其是附近一座修道院中的修女,她们不仅是天主教徒还是法国人,因此除了盲目偶像崇拜之外,她们很有可能有些不道德。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喜欢瑟维斯一家,也喜欢待在他们家,不论他们在宗教圣洁方面有多大缺陷。

瑟维斯夫人通过函授的方式教育杰克和他的兄弟们,函授课程是由巴尔的摩的卡尔弗特学校(the Calvert School)提供的。我的母亲[4]对课程大为赞赏,于是为我和唐(Don)报了名。这是我在九岁或十岁时第一次接受正规教育。教科书数月之后的到达是一件大事。跟软嗒嗒的中国书本相比,美国的教科书是如此精美:坚硬的封面,厚且滑的书纸,让人兴奋的图片和地图。

但是,在我父母看来,这种世俗教育没有宗教教育重要。我们的宗教教育采取的形式是选读和阐释《圣经》,背下一些赞美诗以及部分《新约》里的段落。但是,这种灌输教育在我身上的作用不如当年在我父亲身上那般有效。思想上,我并不反抗这种教育,我只是不感兴趣,无动于衷。12岁时,在父母休假之时,我们居住在俄亥俄州的欧伯林。父母对我说,我已经到了明白事理的年纪,有能力做出一个顺从内心的合理选择,我应该做出决定,成为一名基督徒,接受洗礼。因为我的父母是浸礼会教徒,他们认为由比如圣公会教徒施洗的点水礼实际上是逃避了基督关于洗礼的劝告。对我而言,我的洗礼是在教堂会众前面接受浸礼。

尽管我对自己面临的决定没有感到兴奋,但是我难以想象我会拒绝父母对我的真切期望,虽然我认为自己还不需要洗涮原罪。我也有畏缩情绪,因为我要如此显眼地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为了保全面子而声明我的宗教信仰,跨入水深齐腰的浸礼池,接着在众人的注视下,浸湿我的衬衣和裤子,让水从我的头一直流到脸颊。我顺利完成了浸礼仪式,它和我之前害怕的一样。但是,这让我父母感到高兴。

在接受浸礼三四年之后,亨利·L.默肯(Henry L.Mencken)和《美国信使》(The American Mercury)走进了我的生活。此前,我们已经搬到了上海,在那里我上了一所美国中学。图书馆里的刊物中就有《美国信使》。这本杂志的主题以及默肯先生的英文表达方式都和我之前所熟悉的有很大不同。由于深受杂志中揭露、讽刺以及默肯先生的抨击性散文震撼,我从不会向父母隐瞒我新近发现的兴奋事儿。他们没有对我的不虔诚发火,他们更多的是感到痛心和棘手。我的父亲是一位理性的人,他努力放开自己的心态,努力理解默肯的观点。默肯的观点刺痛了他的基督教情怀。很明显,父亲是不赞同默肯的观点的。

1927~1929年,我在威斯康星大学实验学院(the Experimental College at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学习。这段时间的学习拓展了我的学术兴趣。这是一所两年制学校,由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Alexander Meiklejohn)创立并担任校长。第一年主要学习经典雅典文明,第二年主要学习19世纪美国的知识。米克尔约翰这样的人很少见[德日进先生(Père Teihard de Chardin)是另外一位],他的身上散发着温暖、沉着和智慧。他的教学方法是苏格拉底式的:学生要有自己的答案。学校鼓励我们要不怕嘲笑和指责,大胆探索和发现。

我的同学们各不相同,很多是我没见过的类型。比如来自纽约的、充满创造力和激情的维克多·沃尔夫森(Victor Wolfson),他创作了《厄勒克特拉》(Electra)。演出地点是农业学校的秀牛展馆。在这部剧中,我很不情愿地扮演了俄瑞斯忒斯(Orestes)。再比如卡罗尔·布莱尔(Carroll Blair),他是一位身材瘦小、面相干枯的威斯康星州人,后来成为一名共产党官员。还有来自纽约的西德尼·赫茨伯格(Sidney Hertzberg),他是名诺曼·托马斯社会主义者(Norman Thomas socialist),性格从容不迫,做事井井有条,脾气也很温和。此外,还有一位同学来自男孩们都梦寐以求的著名军事院校,但是他适应不了自主学习,因此他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寻找桥牌和扑克牌牌友上。

在实验学院的两年时间里,我想我学到的应该是一种非常开放同时又保持怀疑的思维方式。与我的同学不同,我没有痛苦地去积累一大堆知识。但是,我所接触的哲学和美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然而,这些东西并没有让我认同父母的神学信仰。

大学时,我曾写信给父亲,建议他读一篇杂志文章,这篇文章宣扬用美育代替宗教。他给我回信,信中这样说道:我想现在真是这样了,如今的学生不像我们那一代那样尊重《圣经》和教堂的权威了……《圣经》和教堂至多不过是把我们引向上帝的方式。有些人对《圣经》和教堂的忠诚要比对上帝的还要高。如果有可能的话,还是要通过《圣经》和教堂来热爱圣父,但是通过美育也未尝不可,这总比没有方法好。但是如果你要是摒弃所有有关上帝的思想,我会感到很痛心,因为这就像你我在生命中最有意义的层面上分道扬镳。但是只要你诚心找寻上帝,我们的心就会更为紧密,因为我也在找寻上帝。对我而言,我深信通过基督和《圣经》,一份明确的神的拯救计划已经出现在我们面前。不言而喻,这是一条笔直而狭窄的道路,也是唯一的一条路……我必须遵从我见到的灵光,不仅自己要走这条路,还要影响别人也走这条路……我有一种预感,上帝也会接受那些和我不是同一条路上的人们。但这仅仅是我的预感而已,不是上帝的标准。因而,我必须坚守我自己的路线;我也会牢记我不能去评判别人,我所做的只能是用我的言语和生命来证明我的坚守。

如我父亲所言,我并没有摒弃所有有关上帝的想法。我愿意接受别人的劝说,但是父亲的神学劝导无法让我信服。然而,我确实尊重他对信仰和良知的忠诚。

1928年6月的一个早上,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给我们读了一段话,这段话对我的触动比我在麦迪逊(地名)听到的或读到的任何话都要大。这是爱比克泰德(Epictetus)的一段话:这位普里斯库斯·赫尔维狄斯(Priscus Helvidius)也看到了,并[5]且做出了相应的行动。当韦斯巴芗(Vespasian)派人禁止普利斯库斯去元老院(the senate),普利斯库斯说道:“你有权力撤销我的议员资格,但是只要我还是元老院议员,我就必须去。”“既然如此,你至少要保持沉默。”君主说道。“如果不问我意见,我就会保持沉默。”普利斯库斯答道。“但是我必须征询你的意见。”“那我就会说出我认为正确的观点。”“如果你这样做的话,我会判处你死刑。”“难道我告诉过你我是永生不死的吗?你做你的事情,我做我的事情。你让我死,我便大无畏地去死;你要放逐我,我便平静地离开。”普利斯库斯只不过是一个个人,他做出了怎样有益的事?为什么呢?紫色对于衣服有什么益处呢?除却本身很美,为他者树立了美的典范之外,还有什么呢?[1] 贵格会称you(你)为thee。[2] 今四川乐山内。[3] Jack Service,即谢伟思。[4] 唐纳德简称。[5] 罗马皇帝。第三章 我的游学教育

在实验学院的最后时期,我心中那份原始的不安分促使我离开了麦迪逊。我决定在北平附近的燕京大学(Yenching University)读完大学低年级,然后回到美国完成高年级的学业。我的同学——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的儿子——戈登·米克尔约翰也加入了这次冒险。计划的第一步是买一辆车。我和戈登囊中羞涩,我用我们的一点钱糊里糊涂地在印第安纳州的加里(Gary,Indiana)买了一辆二手的斯图兹(Stutz)。后来发现车后有三个弹孔。由于这样的缺陷,再加上证件不齐,这辆车的价格倒是很便宜,正适合我们。

开着这辆带有伤疤的车我们到了堪萨斯州。在堪萨斯我们做了短暂的停留,帮人收割小麦。还没等到挣够到加利福尼亚的油钱,我们便又上路了。到达旧金山之时,我们差不多身无分文。在旧金山,我们受到了老米克尔约翰的朋友艾伯特·本德(Albert Bender)的友好接待。艾伯特是一位身材瘦小、活泼乐观的爱尔兰人,他还是金门艺术(Golden Gate arts)的赞助人。他留我们住宿,并设法让我们以普通船员的身份登上了“皮尔斯总统”号(President Pierce)。穿过浩瀚的太平洋,我们在日本换船前往北平。

我和戈登被燕京大学录取,这所大学主要是由美国传教机构资助,与哈佛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较少)有一定的联系。教师主要是中国人、美国人、欧洲人,中英文授课。因为燕京大学是人们眼中最好的大学之一,所以它吸引了全中国各地的学子。外国学生十分罕见,所以人们都以好奇的眼光看待我和戈登。戈登主修自然科学,从而为他的医学院做准备。而我则选择了新闻专业,希望能成为一名驻外记者。这是一个如此精彩的职业,我可以走遍全世界,进出战场,轻易混入那些位高权重的人群中间,通过电缆把新闻传递给心怀感激的大众。

我的课程学习不是很严格,所以我有很多时间打篮球、跑步、和其他男生喝酒。我和女生相处时十分谨慎,因为我担心在这样的传统国家,我的行为会冒犯到别人或者引起嫉妒和其他不愉快情绪。我经常去附近的北平城,有一次在那里遇到了一位名为O.艾德蒙·克拉布(O.Edmund Clubb)的外交官。当时,他还是美国公使馆(the American Legation)的一名低级官员。我把这看作一件大事,因为我从未见过外交官。此前,我对外交官有一种敬畏之感,但是随后发现克拉布非常谦逊友好,我也就感到轻松了。

校园里会周期性地发生政治运动,通常是抗议侵略行为;但是1929~1930学年度,校园相对平静。1926~1927年那场让人欢欣鼓舞的国民大革命已经悄无声息,这场革命远没有实现统一中国的目标。标志着日本企图征服中国的“九一八事变”一年多之后才发生。共产主义运动还不具备二战时期那样广泛的吸引力,而且此时,由于在理论上存在争论和竞争,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处于分裂当中:一方认为要在城市进行地下运动;另一方,包括毛泽东在内,他们初步在中国中部山区建立了红军。有人告诉我在燕京大学有学生共产党,但我似乎没遇到过。当然了,这些共产党行事都很低调。当时,这所传统大学里的大部分学生都忙着为找工作做准备。

1930年6月期末考试结束之后,我去内蒙古旅行。在鄂尔多斯北部沙漠,我参观了一个黄河水利工程的修建。这里是边疆地区,有草原、马夫和骆驼队。

当年夏末,我和戈登返回美国。我们经过了中国东北地区(如今,中国东北地区的很多地方仍然是有待开发的处女地),沿着漫长的西伯利亚铁路,然后到达西欧。旅途中,我们与麦克斯韦·S.斯图尔特(Maxwell S.Stewart)以及他的妻子相伴。斯图尔特在燕京大学当老师,但时间不长。五年前,他曾在上海美国学校(Shanghai American School)教我数学,现在他成了一名记者。我们穿过了荒凉的西伯利亚。在边境我们第一次见到了苏联人,他们是戍边士兵。这些人身材高大、相貌严峻,看起来不大友善。那些身材较小、邋遢不洁的官员以及火车上的服务人员也同样不友好。起初,我以为他们对我冷漠是因为我是资产阶级一员。但是后来我发现,很明显他们对待无产阶级同胞也是同样的态度,甚至更差。这与我在中国所观察和认识到的性格开朗、流露真情的流亡俄国人形成巨大的反差。

斯图尔特夫妇、戈登和我乘坐的是最便宜的座席——“硬座”,也就是木质座椅。睡觉的时候,我们租了几个睡垫,睡觉条件才有所改善。火车中途停站的时候,我买了一些巧克力作为应急食品,又从消瘦的妇女那里买了些酸黑面包。因为餐车里的饭价格昂贵且非常难吃,所以,我主要吃这些东西。这些食物在胃里发酵,因而一周之后到达莫斯科时,我感到胃胀难受。

除了偶尔能买到别的食物,在车站基本只能买到黑面包。1930年是一个饥荒之年,因为斯大林正在实行农业集体化,这导致食物产量和配额大幅下降。铁路沿线,人们衣衫褴褛,许多房屋又老又旧且是木制的。从车窗望出去,大部分的路都是土路。苏联看起来好像比封建中国还要落后。

通过作为记者的人脉关系,斯图尔特安排我和戈登住在安娜·露易丝·斯特朗(Anna Louise Strong)的公寓,而女主人则出城在外。我很遗憾没能见着斯特朗小姐,因为她是一个名人。她是美国人,但写了很多支持苏联的文章。1927年,她曾率先报道中国革命。她的公寓是我们探索莫斯科的好“据点”,这里省钱又方便,让人非常满意。在这里我们看到,莫斯科除了红场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克里姆林宫以外,要么破旧倾颓,要么正在建造新的工程。我们在莫斯科转了一两天,主要是想找一家饭馆或者食品店买些吃的。之后,我和戈登准备前往西欧。

但是,旅行部门的官员想知道我们什么时候到的莫斯科,之后又去了哪些地方,因为他们没有我们入住旅馆的记录。确实很可疑。两天之后斯特朗女士的一位朋友出具了一份书面说明,证明我们之前住在斯特朗女士的公寓。如此这般,我们才获准离开。

越过边境,我们从社会主义天堂来到了毕苏斯基(Pilsudski)时期的波兰。天空的颜色仿佛从阴沉如铅色变成了万花筒般的欢快之色。为了庆祝这样的变化,我在一家崭新干净的餐馆要了两份火腿鸡蛋。

哥伦比亚大学是我游学的第二个目的地。戈登去了麦吉尔大学,最终在医学方面找得一份受人尊敬的工作。由于我的证书极不寻常,我被哥大录取,成为这所大学的本科生。成为本科生意味着我有很多课程可以选,而且我的大部分课程是在晚间。此前,我已经放弃了成为新闻人的轻率决定,因为我在燕京大学期间的成为自由撰稿人的努力不尽人意,因而对能否成为一名成功的记者感到怀疑。我决定尝试驻外事务处(Foreign Service)。为此,我选修了菲利普·杰赛普(Philip Jessup)的国际法课程。

对我而言,迫在眉睫的问题是钱。我的父母从他们微薄的工资中给了我一些资助,我的姑妈弗洛伦斯·戴维斯(Florence Davis)也给了一些资助。我必须努力自己挣钱。在国际之家(International House)办公室人员的好心帮助下,我被推荐给小约翰·D.洛克菲勒(John D.Rockefeller Jr.)夫人指导她的孩子大卫(David)学习。她友善地接待了我,大概了解了我的成就。几天后,我收到一份电报:因要培养孩子运动兴趣故决定选择他人他不仅擅长体育且和孩子在昆虫学上有共同兴趣感谢你来相见很遗憾未提供这份工作小约翰·D.洛克菲勒夫人

所以我便找了另一份工作——在一家迪克西(Dixie)风格的餐馆当洗碗工。这家餐馆位于阿姆斯特丹大道(Amsterdam Avenue),它的主人是一位有教养的南方女子。这家餐馆的员工除了我之外都是日本人,主要食物是玉米饼和豆煮玉米。

1931年我从哥大毕业之后就参加了驻外事务处的考试。考完后,我便等待结果。当时,我住在未婚的姑妈弗洛茜(Aunt Flossie)的小屋,住所离底特律的艺术学院(the Art Institute)很近。因为我和戈登的父母都远在中国,我们在美国没有家,所以,如果我们有需要,姑妈都会为我们提供住处。姑妈弗洛茜当时是《底特律新闻》(Detroit News)的编辑,她是一位感情丰富、热情开朗的女子。但是她对自己是一名真正的新闻人感到自豪,也十分冷峻。实际上,这不过意味着她是一位具有丰富常识的女性。

姑妈弗洛茜的朋友——新闻人、艺术家、博物馆馆长以及汽车工程师——来自各行各业,十分有趣。通过她,我曾经见到过正在潜心创作壁画的迭戈·里维拉(Diego Rivera),机智风趣、沉着冷静的瑞典雕塑大师卡尔·米勒斯(Carl Milles),沉默寡言、容易发火的埃罗·沙里宁(Eero Saarinen);后两位的住所离底特律较近。同样得益于我的姑妈,我曾在迪尔伯恩(Dearborn)参加亨利·福特(Henry Ford)举办的方块舞晚会。福特先生体型较瘦,神情淡然。他曾几次想找回美国人生活中失掉的朴素,但都没有成功,这次也不例外。

11月,国务院告知我通过了驻外事务处的考试。1932年1月,我乘船到达加拿大安大略省温莎市(Windsor,Ontario)的美国领事馆——作为驻外事务处的实习官员出国了。每年还有一份2500美元的不菲津贴。我接受了一年在职培训,在胡佛执政的最后时期我被调派到位于华盛顿的国务院接受了为期三个月的培训。

当时我们有15个新人,由驻外事务处和国务院官员给我们讲解领事工作的各项事宜。培训三个月之后,培训老师为我们打分。对我的评定褒贬不一。移民法律和实践老师写道,我对这门课几乎没有什么兴趣,我“在礼仪方面,需要极大改进”,我“是班级中最没有希望的”,我缺乏“发挥自我最大优势的愿望”。最后,他总结道,“我不会让他从事签证工作”。国际法老师认为我“成熟,思想深刻。如果他的主动性能与责任感相结合,他应该会在驻外事务处有所发展”。对外商务老师认为我的“英语在一些方面要有所提高”。总领事C.E.高斯(C.E.Gauss)培训我们“整理商品、船运、海员材料”,后来我还会见到他。他认为我外形条件较好,懂礼节,和人相处愉快,“但是精力不大充沛,做事往往不求甚解,不够用心或者不够准确。15名学生中,他排第13名”。“他的判断力和认识似乎超过同龄人,”护照和公民资格老师这样写道,“他很勤奋,有一种责任感。有资格成为一名优秀的官员。严肃庄重,彬彬有礼。”

带着这些评价不一、相互矛盾的认定,我被分到了我的第一个固定岗位——前往位于中国西南山区的昆明领事馆任副领事。

作为职业机构的驻外事务处于1924年创立,集中了一些分散的外交和领事职能。20世纪30年代早期,这个机构还是一个个性化机构。机构有700名左右职员(2010年人数达到11500人),所以可以认识很多同事,至少知道他们的名字和职位。驻外事务处根据政府的需要完成不同的任务,进行相应的人事调动。尽管在这里,工作基本按照个人能力不偏不倚地进行,提拔也是根据个人表现,但是徇私情现象依然存在。然而,这种徇私情没有大公司多,甚至比它们少;当然也绝没有国务院和市政府那般严重。

驻外事务处的工作人员往往把事务处看成一个精英集团,部分原因是他们代表了美国政府。当我在温莎市当见习副领事的时候,我收到加拿大政府为我颁发的牛皮纸制作的领事证书,授权我行使我那一丁点儿的领事权力,证书上面据说有国王乔治五世(George V,Rex Imperator)的亲笔签名。按照我自己的想法,这份带有国王签名的证书使我的地位高于河对岸底特律市政厅官员的地位。

驻外事务处工作人员之所以有这种精英主义情怀还有另外一个肤浅的原因:由于小说和电影的描写,人们认为驻外事务处的生活是充满魅力的——王室接见、致命阴谋、上流社会的调情。对于很少一部分人,他们的生活可能如此,但是大部分人则不是。有一小部分人为了满足这种高人一等的感觉,便在穿着上有所费心。我后来在北平公使馆认识了一位外交官,上班时他穿着硬翻领上衣、条纹裤子、黑色长身夹克,戴着夹鼻眼镜,把自己装扮的像五星级酒店的接待人员。除了着装方面,他们还热衷社交性游泳。在华盛顿,一位同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他看来,参加上流社会的舞会,取悦苏尔格雷夫俱乐部(Sulgrave Club)的老年贵妇对职业发展非常重要。

但是把驻外事务处看成精英团体的真正原因不是这些偶尔存在的虚荣心。这种精英情怀源于一种强烈的公共责任感,这种责任感是过去外交事务光辉传统的延续。我认为,这种责任感可以追溯到19世纪,当时认为拥有特权的外交人员有义务服务于公众利益,而马萨诸塞州的亚当斯家族(Adams family)的事迹完美诠释了这一观点。几[1]位传统派外交家,尤其是威廉·菲利普斯(William Phillips)和诺曼·[2]阿穆尔(Norman Armour)一直把这种服务公众利益的传统坚持到20世纪30年代及以后。级别较低的外交官员敬仰这些外交家,把他们视为献身事业的楷模。我进入外交领域时,国务卿是亨利·L.史汀生(Henry L.Stimson),他便是一位正直、热心公共事务的绅士。

在这种氛围之中,人们便认为驻外事务处的工作充满荣耀,同时认为事务处的工作人员在与公众和同事相处时要体现和维护这种荣耀。由于存在这种观点,驻外事务处在开展工作之时无须担心安全和纪律问题。很少有违背外交荣誉的案例发生,如果发生的话,会被悄无声息、坚决果断地处理,就像绅士俱乐部的做法一样。具体的做法是,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的领导直接与违纪者谈话(他基本上认识所有的职员),然后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对违纪者的处理:有的给予警告,有的记录到档案,有的让其辞职,有的建议国务院予以开除。

在我初入驻外事务处之时,从未听过要对职员进行指纹录入。所以,后来当听说要实行指纹录入,我感到一阵伤感,就好像朋友之间的信任被打碎。早期驻外事务处最大的安全除了传统的荣誉感,还有成员之间的紧密联系、相互熟知,这种联系和熟知的产生得益于每个国外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较少,以及驻外事务处的相对完整性。一个人的性格和立场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被办事处的其他人所熟知。因为这种相互了解,一些人的特立独行甚至是怪癖也会得到理解。* * *

昆明领事馆很小,只有我和一位比我职位高一点的副领事。昆明所在地区是中国海拔较高的边陲,与缅甸、泰国和印度支那接壤。美国在这一地区的利益很少。云南省(省会昆明)是法国的势力范围,到达云南的通道,除了古老的道路和山路,便只有一条从河内到云南的窄轨铁路。当时,我居住的地方风景如画、安静祥和,也没什么重大事件。我会坐着轿子逛逛小城,欣赏领事馆大院里盛开的栀子花、茉莉花和紫藤,在法商球场总会(Cercle Sportif Francais)里打网球。

我到昆明后不久,北平公使馆发出通知,询问是否有人愿意申请在公使馆参加为期两年的中国研究学习班。学习班毕业生将作为专家,一生长期从事与中国有关的工作。当时我申请了,因为我认为成为专家后,会有晋升的机会。接替我在昆明领事馆工作的是我儿时好友谢伟思(Jack Service)。

在公使馆的两年(1933~1935年),我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跟着中国老师学习有关古代和现代中国的指定读物。这些老师都是传统学者形象,讲究礼仪。除此以外,我还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大部分是将会影响外国人对中国态度的作家和学者:不为人熟知的记者埃德加·斯诺(Edgar Snow),此时他还未进入共产党的势力范围,也还没有写《西行漫记》(Red Star over China);费正清(John K.Fairbank),当时他还是研究生,决心成为美国中国研究的领军人;艾伦·普里斯特(Allan Priest),他是大都会博物馆里负责收集中国古董的中国艺术馆馆长;还有研究有关蒙古和满洲问题的欧文·拉铁摩尔(Owen Lattimore)。

也是在北平,我见到了耶稣会信徒(Jesuit)、古生物学家、神学家德日进,他是一位散发着光辉的人。同样是在1933~1935年,我第一次见到国立北平大学校长蒋梦麟,也第一次见到了胡适。胡适是著名学者,曾领导中国的新文化运动和白话文运动。

美国驻中国公使是纳尔逊·詹森(Nelson Trusler Johnson)。他是一位善于交际、有些许孩子般搞怪的俄克拉荷马州人。他的性格和行为与不拘小节、精明能干的小镇官员很像。但是作为一名中国问题专家,他掌握了一套陈腐老套的中国礼节,如果有必要,他也很乐意使用这些礼节。因为年届中年的他当时刚刚结婚并且不久之后又有了儿子,所以他沉浸在新奇的家庭生活之中。他把公使馆里的事务交给了参事克拉伦斯·E.高斯。在华盛顿时,这位参事对我的品质评价很低。

如果你是第一次见高斯,你会觉得他长得有些吓人。由于长时间伏身于办公桌,他的肩膀变得很圆,肤色是缺少日晒的惨白,嘴唇很薄,嘴角上扬,灰白的眼睛上戴着厚厚的眼镜。一开始,他是老领馆的职员,凭借出众的能力,逐渐得到提升,现在接近驻外事务处的最高领导。他的下属敬重他的专业、谨慎、分析能力和正直。表面上,高斯比较腼腆害羞、不露锋芒,实际上,他是一个复杂的人。只要他认为是错误的,他会苛责指正;同时,他又想得到别人的认可,对那些他认为没有轻视他的人过分热心。

在北平,我开始认识美国军官,尤其是那些在中国问题学习班的[3]同学。弗兰克·多恩上尉(Frank Dorn)便是其中之一。在军官学校时,因为他的肤色,别人就给他起了个绰号——“赤红儿”(Pinky)。在北平之行的最后一段时间,我认识了陆军武官约瑟夫·W.史迪威上校。多恩和史迪威在我以后的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负责保护公使馆的海军陆战分队队长是A.A.范德格里夫特上校(A.A.Vandegrift),后来他成为海军陆战队指挥官。小分队中有一位人称“骄傲”普勒的上尉——刘易斯·伯韦尔·普勒(Lewis Burwell Puller),他现在是海军陆战队的传奇英雄。很大一部分驻扎北平的陆军和海军陆战队军官都成为二战和朝鲜战争的将军,部分原因是他们对东亚的了解。此外,在我看来,他们比一般军官都要优秀。

北平有很多美丽聪明的女性,比如杜尔哥公主(Turgout princess)尼日吉德玛(Nirjidma)以及来华的美国和英国少女。她们的母亲或者姑姨带着她们领略古老北平的光辉,我和三个单身同事有幸陪同。尽管我们满怀感激地珍惜这些机会,但是我们没有在北平结婚。就我而言,我觉得事业还不稳定,还不能担当起如此重大的责任。

我心怀遗憾地离开了北平,不仅仅是因为离开了昔日好友,还因为历史悠久、古色古香、雍容尊贵的北平真是适合生活的好地方。对称的高墙大门、广场长街,还有朱门黄瓦、雕栏玉砌,最重要的是古都的祥和宁静所孕育出的一种稀疏平常但舒适惬意的典雅。[4]

奉天(Mukden)是我的第二站,那里是中国东北地区的经济和交通中心,也是一座沧桑而重要的城市。日军占领了这片地区,建立了傀儡政府进行管理。美国政府拒绝承认日本占领的合法性,也不承认满洲国(Manchukuo)的合法性。尽管日军没有像对待敌人那样对待我们,但是很明显他们把我们看作了敌人。所以我们在美国总领事馆(the American Consulate General)的处境很微妙。

奉天基本上是一个政治报告站,负责向华盛顿报告有关满洲内部的动态、中朝边境的游击战情况以及日苏在蒙古和苏联边界反复发生的冲突。我发现我特别适合这些工作,有时还会对这样的工作感到兴奋。尽管这里环境恶劣,但是因为喜欢这份工作,再加上有一些美国和英国朋友,我也算得到了补偿。

美国记者有时会参访满洲。苦于从守口如瓶的日本官员那里得不到什么真实信息,他们便转向总领事馆。《读者文摘》(the Rea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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