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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9 0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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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照南 等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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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分析:以案例为载体

基金会分析:以案例为载体试读:

前言

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以来,自我国基金会的数量迅速增加。除2005年基金会年增长率为9.19%外,其他年份全国基金会增长率均维持在15%左右。基金会数量的持续增加主要得益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崛起,社会中越来越多的组织和个人有能力、有意愿将资金和资源投入公益领域,而成立基金会无疑是他们最好的选择。此外,政府对于公益事业、公益组织在政策上的支持和鼓励也是基金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障。

从2004年至今,这10年时间,无疑是中国基金会快速发展的10年,从数量到质量,中国基金会都有了巨大的变化。截至2012年底,全国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基金会共2961家。基金会不仅在数量上增长迅速,其活动领域也在不断扩展,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基本涵盖了社会上的各行各业,如农村发展、社会服务、工商服务、文化、体育、卫生等各个领域。

由此可见,中国的基金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社会建设之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国内关于基金会的著作数量还非常有限,现有著作一部分是对国外相关著作的翻译或介绍,如《美国家族基金会》《美国社区基金会》等;另一部分是宏观性的行业发展报告(基本的数据描述)和基金会相关知识基本介绍,如《中国基金会发展报告》《中国基金会发展独立研究报告》《基金会导论》等;此外,还有一些关注基金会某一个侧面的研究著作,如《中国公益基金会治理研究:基于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中国慈善基金会法人制度研究》《基金会内部治理与公信力建设》等。对于基金会进行案例研究和分析的著作更是少之又少。中国的非营利性组织研究领域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该领域的很多概念、基本规律尚未形成共识。对于基金会的研究也仍然停留在较为宏观和粗浅的介绍阶段,缺乏深入的实证研究。在没有对领域内的诸多基本现象认识清楚之前,又不适宜开展大规模的定量研究。案例研究是实证研究的重要形式,可以通过丰富的实证资料展现事物发展的过程和内在的逻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量化数据的抽象性和概括性。案例研究对于新兴的研究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探索作用。因此,对于基金会领域的研究者而言,案例研究是非常重要的起点和基础。

受“郭美美事件”影响,多数社会公众对基金会的印象仅停留于“公益丑闻”的认识阶段,而事实上全国近3000家基金会多数是在自己的业务范围之内做着贡献社会、推动社会发展的事情。因此,让社会公众对整个基金会行业有更加真实、客观和深入的了解就成为公益研究者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案例研究是一种可读性和直观性较强的呈现形式,辅之以专业化的分析解读,能够使读者对基金会行业有较为全面、理性的认识。

此外,截至2012年我国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10345人,虽然这个数量比起商业领域的从业人员数量微不足道,但是,正是这些人在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热情推动着整个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他们是承接社会捐赠和社会服务的枢纽,是解决诸多社会问题的关键。基金会的案例研究可以为基金会领域的从业者提供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激发他们对领域内共同面临的问题进行思考,在思考与行动中不断促进中国基金会的专业化转型。

基于上述原因,笔者产生了写作本书的动机,归纳起来,本书的写作目的如下:

1.向社会普通公众介绍中国基金会的发展现状和正在做的事情,让公众对这些组织有基本的客观的了解;

2.通过案例分析,使基金会从业人员对基金会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有更加系统的认识,寻找可供借鉴的经验;

3.为基金会领域的研究者提供理论和实证资料,促进该领域的研究发展。

本书所呈现的基金会案例来自于北师大社会公益研究中心多年参与北京市基金会评估和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管理处的相关项目的实地访谈。北师大社会公益研究中心从2010年到2014年连续五年承担了北京市民政局委托的基金会评估工作,共评估北京市基金会163家;此外,社会公益研究中心与民政部长期合作,参与其基金会年检工作、基金会公益项目库、雅安芦山地震评估项目等,在这些项目合作的过程中实地访谈了超过20家民政部登记注册基金会。基于对这些基金会的深入了解和对整个基金会行业的长期研究基础,本书选取了34家具有代表性的基金会,完成37个案例,每一个案例用于展现基金会某一个或多个方面的特征。

本书主要采用定性研究的方法,通过文献阅读、网络资料收集、对基金会主要负责人进行深度访谈、组织相关沙龙进行焦点小组访谈和讨论等方法收集资料。基于研究团队多年在基金会领域的实践和研究,对这些资料进行加工整理。

本书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中国基金会的兴起和发展过程,分为四章,介绍四种不同背景的基金会的发展特点,包括政府背景基金会、社会个人发起设立基金会、企业基金会以及大学基金会。主要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展现中国基金会从政府选择到社会化选择的转变过程、动力机制和具体特点,在四种不同类型的基金会发展的过程中都能看到社会化运作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中国基金会的社会功能和作用,为读者呈现基金会在社会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发挥着怎样的功能,最终产生了哪些社会效果。该部分主要分成三章,展现了基金会在社会公共服务、解决社会问题、提供社会价值几个方面所产生的重要作用,主要是为了突出基金会在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通过自身独特的运作方式所产生的良好的社会效果,也为目前我国的社会改革和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更多的依据。

第三部分,作者深入到基金会的运作和管理之中,呈现基金会在战略规划、内部治理、团队建设、项目的专业性、筹款和公开透明等各个方面的运作技术。主要是通过案例的形式展现一些典型基金会的具体做法,其中既有优秀基金会的经验分享,也有一些基金会在运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作者对这些问题和经验进行了提炼和总结分析,希望为基金会的管理者提供参考。

本书是对基金会进行案例分析的一种探索,还有诸多不完美之处,加之成书仓促,多有纰漏,还请各位读者指正海涵。此外,书中引用的案例大部分经过了简化和概况处理,加之资料收集的时间跨度较大,所以会出现与基金会最新发展状况不符的情况。本书写作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案例来揭示基金会领域普遍性的道理,而不是对单个基金会进行历史梳理和具体描述,希望基金会相关人员和读者能够理解。第一部分基金会的兴起和发展:从政府选择到社会化选择

中国的基金会数量从2004年开始迅速增加,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政策环境开放,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提升等都是促进基金会迅速增加的重要原因。但是这些原因都比较宏观,我们还是不能清晰地了解基金会的兴起和发展的影响因素、动力机制以及基金会发展的具体特点。

按照发起设立的背景,中国的基金会大致可以分为四大类:政府背景基金会,社会个人发起设立基金会,企业基金会,以及大学基金会。从这几类基金会的发展过程和变化趋势可以看到,中国的基金会正在经历一个从政府选择向社会化选择的转变过程。基金会越来越需要运用社会化的手段和方式去管理和运作。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展现不同类型的基金会在政府选择向社会化选择转变过程中的具体特点。第一章 政府背景基金会的创设及转型

1981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宣告成立,这是中国成立的第一家基金会,以后又陆陆续续成立了一些基金会。到1987年9月,全国[1]登记的基金会有214个。成立这些基金会,有的是为了便于接收境外的捐赠,有的是为了安排老同志,有的是为了筹集资金(开始没有钱,于是成立基金会去筹集资金),有的是为了完成政府部门的专项任务,等等。当然,这些基金会也或多或少地弥补了政府工作的某些不足,解决了某些具体问题。

这些基金会大都是党政部门、群团组织,或者与党政机关关系密切的体制内的人发起设立的,行政化色彩比较浓厚,在内部治理、项目运作等方面的能力都比较弱,缺乏公开透明的意识,仅仅具备现代基金会的雏形,表现得比较稚嫩,存在很多问题。正如中国人民银行1989年12月16日《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基金会的通知》所指出的,基金会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有的未经批准擅自成立;有的性质宗旨不明确,以营利为目的;有的以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兼任负责人,已成为各部门或单位的附属机构;有的以筹集资金为名实际上变相向企[2]业机关团体进行摊派。“已成为各部门或单位的附属机构”,比较准确地概括了当时基金会的整体状况,即行政化色彩比较浓厚。

接下来本章将通过四个基金会的案例来呈现政府发起设立的基金会的具体特点、运作方式、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化转型的路径。【案例1】L文艺基金会:一个生存艰难的体制内基金会L文[3]艺基金会:一个生存艰难的体制内基金会叶珍珍 朱照南

一、基金会简介

北京L文艺基金会成立于1988年,由北京市文学艺术联合会发起,是经由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基金会法人单位。基金会的上级单位是北京市文联,且基金会的理事长历来由文联的主席兼任。L文艺基金会作为繁荣北京市文艺的公益单位,在其成立的二十多年里,做了许多弘扬祖国优秀文化的公益事业,主要项目包括L文学奖评选、宣传片筹划等。但是,与多数体制内基金会类似,体制和行政束缚逐渐成为导致基金会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的重要因素,基金会如何转型和发展成为其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案例呈现和分析(一)重重束缚下的基金会

L文艺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文联,受其管辖,基金会的人事关系、资金来源、项目运作,甚至是基金会的价值理念,无不带有文联的烙印。基金会无论是管理体制还是项目执行,都更像一个政府部门。

第一,基金会的人事关系与文联密不可分。基金会的理事长按照惯例是由北京市文联主席兼任,秘书长由北京市文联负责安排,理事也主要来自于文联内部。因为人事关系与主管部门密不可分,所以,基金会只要开展稍微大一些的活动,都要先向文联汇报,文联同意之后,基金会才能按照计划做事。

第二,项目经费依靠文联下拨,缺乏自主筹资的空间。L文学艺术奖评选是L文艺基金会的主要项目之一。该项目的运作经费主要来自于文联,但是文联下拨的项目经费往往金额有限,而评奖活动如果要做到有影响力和品牌化,就需要支出较多的费用,包括奖金、评审费、稿件邮寄费、审读费、场地费,以及评审团的食宿费、交通费等,有限的资金使得基金会难以维持高规格的评奖活动,也无法开展项目创新。面对这样的状况,基金会负责人也希望通过自主筹款的方式去解决资金问题,如基金会秘书长曾尝试与某杂志社共同举办“L青少年文学奖”评选活动,在该评选活动中与一些企业家合作,引入社会资源。但是这样的方式却并不为上级主管部门所认可。因为社会化筹资必然会面临一系列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而行政管理体制的特性就是竭力避免风险,保持平稳状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就导致基金会自主运作的空间越来越小,社会资金无法流入,只能依靠上级主管部门有限的资金去运作传统的项目。而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也处处受到文联掣肘,从作品筛选到初评、中评、最后评比,均由文联下文方能执行。这样的一个评奖机制大大影响了项目的运作效率和活力,既无法进行开拓性的宣传运作,也不能尝试新的评选流程,一直在沿袭固有的项目运作方式,难有突破和创新。

第三,基金会自主空间不足导致其价值单一,唯“主流价值”是从。基金会除了开展评奖,还会开展有关L先生创作和生平的学术研究,发扬L先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和独具民族特色的艺术风格。但是,在研究L及其作品的过程中,就涉及价值判断的问题。L是优秀的文学家,然而,社会公众对其评价并不是完全单一的,会有各种不同的声音。但是,因为基金会受制于文联和政府,其价值来源也是主管部门,而这样的文学必然丧失其独立的品格和自我的意识,发源于政府价值的“L文艺基金会”只能接受一种声音来对L及其作品进行评价——赞颂。于是,没有了批判性,没有了不同的声音和辩证的视角,就形成了一种单一价值判断维度,缺乏争论和思考,也不能给社会公众一个开放的空间去探寻L作品的真谛,更多的是一种定式思维,是完美主义精神。这就会导致在价值观念日益多元的当今社会,新一代的年轻人对L及其作品越来越产生抵触心理,反而影响了基金会真正的活力和发展。

基金会的现任秘书长非常希望基金会能够有更大的自主性和空间,成为一个自主运作的机构,也做过很多努力和尝试。如积极寻求与其他机构的横向合作,在评奖过程中主动与北京市作家协会合作,让更多的社会人士参与进来等。但是,秘书长个人的力量始终无法超越体制的束缚,小修小补也始终不能改变基金会缺乏活力、困难重重的局面。(二)超越体制束缚,走向社会化运作的设想

基金会是否可能超越体制束缚,走向另一种运作模式,即基金会的资金运作、价值取向、服务对象都根源于社会,从社会筹资,为社会服务?

曾经有一个老板很喜欢L所写的一部反映普通百姓生活的长篇小说,认为很有教育意义,于是就想与基金会合作,改编这部长篇小说为电视剧。随后向L的家人洽谈,买下了改编权。但后来却因资金没有得到文联的支持而未能继续。像这样喜欢L作品的人不在少数,但是却很少人有途径能够将这种喜爱表达出来。

而L基金会恰恰可以成为一个这样的平台,让普通人,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有机会表达自己的喜好。例如,L文学奖的评选,基金会可以让社会参与进来,由社会当中愿意主动去推广L文学作品和L精神的人来主导此事。他们可以是L的家人,L的朋友,L的徒弟,L的崇拜者,甚至可以是当前基金会的原班人马,只要他们对L的作品有所热衷,并认同其中蕴含的价值观,或者认同基金会的做事理念,便可以通过基金会这个平台组织在一起,共同做一些事情。

通过这样一个自下而上方式所发展出的社会价值也许并非人人认可、人人接受,但它是来源于社会、扎根于社会的价值,这种价值在社会当中有根基,生长于社会,来源于社会大众。现今的社会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包容,越来越海纳百川,即便是L这样一个文学大家的作品,也会有不同声音去评论。并非是政府喜欢,就要让社会公众也被动地喜欢、被动地接受。是否真的如同政府所主导那样值得全民学习和认可?是不是真的应该去推广L的作品?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是政府介入并且主导操作,争论也就无所谓争论了,因为社会公众没有选择的权利和进入的权利,没有参与和表达的机会。这时候更需要L先生家人的参与,L爱好者的参与,由他们与社会公众一起探讨,基金会作为交流平台,在辩论的过程中,使得对L的文学作品价值的认识更加清晰,社会的认识也更加多元。

政府主导下的基金会更趋于生长成万物大同,在这个时候,基金会处于一种“维持”运作状态,而非“发展”状态。因为政府其实期望的是“不出事便可”,而不是“要做事”的强烈愿望。这种情况下基金会就只能向政府等、靠、要,变成自上而下的官僚体制,政府认为应该发扬的精神便大力发扬,大力推广,而全然没有社会根基。长此以往,基金会和社会公众只是一味地服从和接纳,渐渐失去自主性,失去寻求独立发展的本能。

而从社会生长出的基金会,其运作的起点是社会中对L价值认可的个体,他们发自内心希望去发扬这份价值,资金和人都因为这份价值凝聚到基金会这样一个公益性的平台,其做事的方式是完全自下而上的,不是为了应付上级的任务,是真正源自内在的热情。这样的基金会就会充满创新的活力。(三)走向社会化运作的可行性

设想中的社会主动参与的基金会运作方式并非遥不可及,也并非纸上谈兵,而且,L文艺基金会的成员们已经开始思考并且付之于行动了。只是先前的旧体系——政府管制的体系短时间内难以完全摒弃,况且新的力量还不足以支撑基金会的成长。于是,在这样一个变革期,基金会面临着一些困难,社会化的运作方式不能够完全运行。

要打造成一个公众可以参与的平台,基金会必须首先要争取自身的独立性和自主空间。只有在有了自主空间之后才能有能力、有精力去吸纳社会资源,给社会公众搭建一个平台,让这些喜欢L作品的人与基金会直接对接,或者这些人之间相互对接,包括企业家、公众、喜欢或者不喜欢这些作品的人,L的后代,L的崇拜者等都可以在这样一个平台上表达自己的价值。在此基础上,基金会逐步寻找自己的着陆点,形成自己的运作模式。

基金会能够发展的另一个关键是秘书长的前瞻性和判断力。恰好L基金会的秘书长本人非常认同社会化、社会参与的运作方式。秘书长不希望基金会继续作为文联的下属单位,一味地执行文联部署的任务。相反,秘书长正在筹划将来的社会运作模式,希望基金会的将来掌握在社会公众手中,这些人才是基金会真正的倡导者、运作者,他们可以是L的家人,L的朋友,也可以是L的研究者和崇拜者,只要他们想把自己的价值理念和资源运用到基金会的运作当中,他们就可以让基金会更有活力,带着基金会走向“发展状态”,而非政府引导下的“维持状态”。

其实,要做好L文艺基金会,甚至无须L的家人参与,哪怕只是喜欢L作品,对宣传L作品有热情的社会人士,他们自己便可以组成团体,同时,聘请专业的人士参与,共同打造基金会的未来,现在基金会成员就完全可以做到。这才能使基金会成为一个发挥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公众、激发社会价值的公共平台,也让更多有想法的人、想表达价值的人,愿意出钱出力做事的人在这样的社会化平台中看到发展机会。基金会的价值理念、资金、权力来源于社会,由此,便可以生长为公众参与下的社会化运作模式。(四)同类基金会中的先行者

L基金会应该有的社会化运作方式其实某些基金会已经开始探索。著名画家黄胄先生创办的黄胄美术基金会便正走在社会化运作的道路上。

黄胄先生是我国著名画家,也是一位伟大的美术事业家,他倾注了自己的全部财产和精力,创办了我国第一个民办公助的艺术馆——炎黄艺术馆,黄胄美术基金会就是为炎黄艺术馆在国内外筹募资金建立的。这两个机构是文化艺术公益性机构,志在弘扬中国文化艺术事业,繁荣中国画创作,提高全民文化艺术素质,为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基金会虽然受北京市文化局主管,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却有较大的自主性空间,基金会在尝试社会化运作的过程中不断发展。

基金会的发起人是黄胄先生的家人,其妻子、女儿直接负责基金会的重大事务。她们捐出黄胄先生的作品和遗产,借助黄胄先生在艺术界的良好口碑和声望,去联络黄胄先生生前积攒起来的人脉资源,并且积极动员社会各个方面的资源,这样基金会在社会当中有了一群愿意主动参与到基金会事务,愿意为基金会做事的一批人,他们让基金会在整个社会中有了根基,也是基金会未来发展的稳定动力。

此外,这些社会人士都是根据自身的价值判断和兴趣聚集到一起,他们有着相同的目标和观念,他们不但认可黄胄先生的人品和作品,而且也愿意去推广这位老艺术家的精神。于是,这些黄胄先生画作的爱好者、欣赏者们便自动地奉献出资金、时间和精力到基金会之中,不是被任何外界或上级的压力要求完成的任务。试想,如果此时政府介入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呢?这些社会人士是否还愿意拿出钱和资源主动参与呢?黄胄先生的亲人们是否还愿意全身心地投入到基金会这个平台中来呢?

社会自主发起和自主运作的基金会更有责任感和自信心,并且做的事情虽然与黄胄先生有关,但是通过各方面社会资源的整合形成新的满足社会需求的产品展现给社会,社会可以有更多人参与,这是一个开放的、自主的平台。

黄胄美术基金会的做法才是社会化运作的道路,更符合基金会本身的发展态势。基金会在弘扬文化艺术方面,无论是在调动社会资源还是发挥社会主动性上都比政府更合适。

三、总结和讨论

体制内基金会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一批公益组织,虽然在成立之初政府资源为基金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条件,但是随着公益领域发育越来越趋于成熟,社会公众对基金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政府体制对基金会的束缚作用越来越突显,体制内基金会寻求转型,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转变是基金会面临新的社会形势和社会组织发展的必然路径,如果不实现这种转变,单纯依靠政府,而政府的支持力度又相对较小的基金会很可能就会受到严峻的挑战和冲击。走社会化运作的道路,基金会可以先通过争取一定的自主空间开始,充分地认识社会的需求,找到真正的社会问题,调动社会上的各种资源和力量去运作项目,自主设计项目,依靠项目去向社会筹款,同时提高自身运作项目的专业性,对社会公开透明,这样的运作模式才能真正促进基金会产生活力和激发工作人员的热情。

[1]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办.基金会指南[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

[2]参见刘忠祥博士论文《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中国基金会发展动力机制研究》。

[3]主要根据2011年北京市基金会评估资料整理,不包括基金会最新的发展情况。【案例2】北京市公安民警抚助基金会:如何做好体制内基[1]金会北京市公安民警抚助基金会:如何做好体制内基金会叶珍珍 朱照南

一、基金会简介

北京市公安民警抚助基金会成立于2007年12月,是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会。其宗旨是成长关爱、抚慰警心、弘扬正气、激起斗志。服务对象主要是干警,以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干警、因公受伤致残干警、生活困难的干警为主,并围绕干警开展一些抚助性的公益活动。同时,募集、管理资金,对因公负伤的民警致残的特困干警家庭给予抚助,在使用资金上主要是政治部负责。

二、案例呈现和分析(一)体制内的“好”品质:职业本身的特色对基金会的影响

北京市公安民警抚助基金会是由北京市局党委、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当时之所以建立这样一家专门为公安民警服务的机构,原因在于希望它能够弥补正常渠道下政府对公安民警这一群体的关注和扶助不足,希望通过公益组织这样一个平台为这一特殊的群体进行服务。

目前,基金会由北京市公安局主管,属于一家典型的政府体制内的组织。虽然是体制内的组织,但公安民警抚助基金会已经表现出了很多体制内组织所无法达到的社会效果。因其特殊地位,使得基金会从组织架构到人事管理,从筹资渠道到项目运行,各层面都透露着公安民警部门做事的风范和态度。

基金会在公安民警的优抚方面,具有特有的作用与优势。每年,基金会都会面向特定群体发放抚助金,包括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烈士家属、因公牺牲民警家属,因公伤残民警、特困民警、山区民警、当年病故民警等。基金会的理事、领导、监事基本上都来源于民警队伍,他们在管理和运作基金会的过程中,能够发自内心地为受助群体服务,对因公致残、因公牺牲在岗位上的民警同志具有一份天然的体恤之情。因为他们自己也曾是民警队伍的一员,切身地明白民警的辛苦和面对的挑战,也非常了解这部分群体的真实需求。

此外,每一位在基金会工作的工作人员因为其公安民警这一职业出身,基本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良好行事作风,严谨认真、公正廉洁、热情工作。具体来说,虽然基金会成立时间较短,但是工作人员对基金会的目标和宗旨却有着高度的认同,“让基金会成为扶助公安民警的坚强后盾,成为广大公安民警和英烈家属的知心人,成为宣传公安英烈的先头阵地,成为政工部门扶助民警的得力助手,成为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公安英烈家属和特困民警的桥梁”。这样的目标看上去很像一些高高在上的口号,但是对于基金会的工作人员来说却是深入他们心中的工作的动力。基金会的很多员工都是退休的公安人员,其实也没有人给他们提出高标准、严要求,但是大家发自内心地努力开展工作,并且投入极大的工作热情为实现基金会的目标努力。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向我们描述了普通公安民警的生存现状:“公安民警是一项高危职业,即便在和平时,冲突也无时无刻不在发生,而给生活带来安逸的也正是这些默默无闻的民警们,他们承担着随时跟犯罪分子做斗争的职责,危险性、紧急性由此可见。据相关统计得知,平均每个月就有一位民警猝死在工作岗位上,最年轻的才30岁出头,甚至有的是猝死在家里,但依据相关规定,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属因公牺牲,在家猝死的却不能定论。这样一来,给民警及其家庭带来的困难难以想象。”因此,为了保障基层公安干警的生活,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也像战斗在一线的民警一样兢兢业业地工作。

除了工作的态度和热情,基金会本身又是一个“管钱”的机构,而公安干警特有的正气对基金会工作人员如何筹钱和用钱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筹款方面,基金会并不是“来者不拒”,而是选择性接受。因基金会的特殊性质,使得很多人想借对基金会“捐赠”来谋取个人利益,或以附加条件的形式给予基金会大额资助。但基金会始终坚持自己的态度和原则,并依法制定了严格详细的资金筹集和管理章程,其目的就是要保证依法开展筹款工作。若涉及与基金会目标不相符的行为,基金会绝不会因追逐利益而丧失原则,基金会敢于向捐赠人说“不”。(二)社会需求与社会效果

1.工作价值

公安民警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本身是保障社会公众安全的重要力量,同时自身也是一个高危的职业群体,面临着诸多的危机和问题。目前,国家针对公安民警所制定的特殊扶助措施的覆盖面依然较低,难以满足其需求。此刻,基金会的工作意义和价值便得以展现:一方面,基金会能够给予民警及其家庭物质资助;另一方面,基金会的活动能够传颂发扬公安民警的精神,让公安民警的工作得到更多的社会认同,继而鼓励并动员社会公众积极配合、理解民警的工作。

据统计,因工作所面对的群体多样,面临的困难复杂,公安民警工作量长达每天10个小时,且每天至少1人牺牲、9人负伤。例如,凡是遇到每年重大国事活动,北京市都要投入大量的警力,特别是政治中心区——天安门有专门的治安启动模式,每天一半的警力要在岗。此外,首都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交通管理压力大,因而交通民警的工作量非常大,各种事故、处罚层出不穷。尤其是“两会”期间,每天二十四小时守卫,加班加点,一个交警一天的平均在岗时间达到16.7小时,其他警种的周平均工作时间是98小时,每天在岗时间超过15小时;当轨道交通地下民警、监管场所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时,嫌疑人中的严重疾病患者,如肺结核等,更严重影响着民警的身心健康;当刑警去处理现场各种风险时,会去鉴定腐尸,虽有防护措施,但也会存在诸多防范不到位的情况,这都会给值班民警自身的生命安危带来影响。公安民警是最危险的行业之一,因公负伤和牺牲的概率很高;工作时间不固定,基本上是二十四小时工作制,不值班也必须保持联络畅通,随叫随到的工作状态让他们时刻保持警惕,精神高度紧张。当其他部门需要支持时,公安民警便立刻配合,积劳成疾已司空见惯。

公安民警保障社会的稳定,但是公安民警的身心健康和自身权益又如何保障呢?国家目前并没有建立对公安民警的特殊保障体系。北京市委、市政府对北京市公安局给予了大量政策支持,但是真正的资金支持和福利保障力度还严重不足。例如,以公安民警的医保为例,现行的医保政策基本覆盖民警就医费用,除了因公负伤是全额报销以外,其他情况下产生的费用甚至因公致残的康复治疗也未纳入医保范围。这样的环境给民警造成了很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

因此,公安民警抚助基金会的工作便迫在眉睫,无论是筹款、扶助还是抚恤的意义和价值都至关重要。目前,基金会的自有资金可以缓解部分因病致困的民警的家庭负担,但数量也极为有限,烈士家属需要的社会关怀远胜于物质支持。有鉴于此,基金会在2009年集中开展扶助活动,并于2010年按照北京市公安民警抚助基金会的章程募集资金,规定基金会将拿出资金直接救助那些受伤的民警。基金会通过开展“年终集中扶助活动”和“日常扶助活动”帮助因公致残、因公牺牲、因病致困的民警及其家属解决问题;同时,基金会的领导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多次慰问民警和家属,发放扶助金,给他们带去温暖。

随着资助对象的逐年增加,基金会需要的资金数额也不断加大,资助细则和扶助力度也不断地调整。基金会既要对民警及其家属保持真诚的关爱,还要选出扶助的重点对象。划分标准依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作为区分参照,而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其中,一级至四级相对更严重,因此,基金会的重点资助对象选择在一级到四级的伤残人员。除此之外,基金会也正在思考如何在人文关怀方面更加完善基金会的项目。

2.社会效果

公安民警抚助基金会在业内乃至社会的知名度和认可度越来越高,与基金会这些年来的工作努力密不可分,基金会的救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民警的经济问题、心理问题,受到了民警、市局领导的好评。全局的民警普遍反映能够真正体会到市局党委的关爱,感受到基金会的温暖。越来越多的民警开始了解到居然还有这样一个帮助自己的基金会存在,知道有这样一个为他们的利益努力、为他们的生活着想的公益慈善机构。

民警们认为,他们并不看重基金会给了他们多少钱,比钱更重要的是他们感受到了基金会的真挚关怀,他们为社会中能有这样一群为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努力的人感到温暖。(三)体制内的“好”组织需要转型

北京市公安民警抚助基金会的运作已步入正轨,既充满自身特色和做事风格,又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和社会认可。一方面,基金会的社会影响力随着成员的真诚态度而扩大;另一方面,严谨廉洁的处事风格也受到圈内、圈外的认可和赞许。取得这些成绩离不开基金会自身的性质优势以及在体制内的有利条件。该基金会可以称得上是一家体制内的值得学习的“好”组织,如同一个廉洁的政府一样努力服务于受众,满足了公众对政府公正廉洁的期待,又符合政府自身的敬业严谨标准。

民警和市局对基金会的期望值变得更高,他们希望更多的社会人士认可基金会、认可公安民警,为今后的工作开展带来便利,增进警民关系,所以基金会需要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拓宽筹资渠道,延伸基金会抚助的覆盖面。然而,基金会因其本身的“体制内”特性就必然面临一些制约基金会发展的因素,包括国家行政经费控制较严,基金会不能向企业或居民直接募款等。可见,如果基金会希望获得更大的发展就需要进行社会化转型。(四)与政府机构运作的比较

既然明确要发展、要转型,这里先不忙着探讨如何转型,而是通过比较基金会的现有运作体系与政府体系的异同呈现如何转变。

作为一个体制内基金会,必然存在与政府的诸多联系和相似点。沿用公安系统的做事风格,这一相似点,前文中已有讲述,此处不再赘述;运用并依托政府资源运行,包括人事安排、人员关系、资金筹集等。

首先,基金会的秘书长、理事长、理事、监事、工作人员均由国家相关部门退休干部担任,他们成为基金会的管理者。其次,员工之间有着严格的上下级关系,遇事需要请示、汇报、批复。再次,基金会运行章程严格,成员一旦违规,必定严惩。第四,基金会内部组织框架清晰,在该框架下,成员各司其职,项目运作得井井有条。最后,基金会筹资渠道特色显著:(1)充分发挥局属各单位的作用,利用其地域优势宣传公安英烈的英雄事迹,宣传公安干警事迹并介绍他们的实际困难,获取企事业单位的支持;(2)市局领导带动,慈善家积极配合;(3)基金会牵头,面向全市有实力的热心公益事业的重点单位如北京市福彩中心进行募资;(4)动员相关内部企业参与、给予资金支持等。

这样一套筹资方法,拓宽了基金会的资金来源渠道,给基金会的发展带来较好前景。但是,却也很容易使得基金会成为不法分子行贿受贿的交易通道,成为个别人追求一己私欲的场所。虽然基金会目前依靠工作人员本身的道德和正气来避免这种漏洞,但是并没有一个有效的防范机制。现在这种现象还少有发生,但防微杜渐必不可少。换句话说,基金会这样一个中介通道的作用到底应该如何发挥?如何能避免不法交易,将基金会建立成为公共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因此,积极寻求转型成为必然的趋势和基金会走向成熟的标志。

公安民警抚助基金会虽有较为浓厚的政府背景,然而与政府体系依然有质的区别,这些区别,也正是基金会未来发展和转型的关键点。一方面,尽管基金会有部分资金来源于社会,享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的不足和缺陷。但是,另一方面,并不意味着这样的基金会就是一个完全的社会运化作的组织,因为它还不具备一个社会组织理应具备的能量和状态。所以,达到社会化组织的最佳效果就更为困难。那么,基金会怎么去转型?目前有什么优势?其实,社会化运作与体制内运作的重要相似点之一便是都需要“廉洁”,这里的廉洁意味着时刻要防范贿赂行为的发生,并且勤勉地投入工作。(五)社会化运作道路的效果

试想,倘若真的将基金会放到体制外自己生长、自己运作,让它回到一个公益组织、一个社会组织本来的轨道上,是不是还能够产生同样甚至是更好的社会效果?

1.一次与大学生的交流引发基金会思考

当前,基金会的资金来源更多依靠公安部门体制内,且在筹资的过程中非常小心谨慎,担心不好的东西进到基金会中,给基金会抹黑;项目运作以内部民警为主,外界宣传力度不高,缺少与公众的沟通,一般公众难以了解公安民警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状态,甚至很多公众对民警抱有一定的偏见,在民警执法过程中容易产生矛盾,使警民关系紧张。

觉察到这些状况后,基金会开始做出改善,他们试图尝试与公众交流沟通,首先在大学生群体之中开展交流活动。在交流中,大学生被民警的故事和基金会的努力感染,转变了对公安干警形象的固有认识,有的同学感慨“民警们真的不容易”,他们领悟到了民警们面临的心理压力,承受的身体病痛,这种辛苦努力、保家卫国、不怕牺牲的形象让大学生们钦佩不已。在现场,学生们自愿为民警们捐钱、捐爱心,数量虽不多,但积少成多,这每一元钱中更传递着公众对民警的理解和认可,对基金会工作的支持与赞扬。

这样与学生群体的互动推广到社会中,也能够让社会改变对公安民警的偏见,理解到他们工作的艰辛和承担的压力,明白每位公安民警的工作实质都是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正是他们的辛劳换来了百姓的平安。

基金会的社会认可程度就在一次次开放交流的方式中加深,这正是社会化取向的方式之一,也正是我们所要强调的另一条更为恰当的基金会应该走的道路——社会化运作道路

2.走向社会化运作道路

这是一个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地去为另一个社会主体奉献志愿服务、物质帮助以满足其需求的过程。双方没有身份、年龄、地区等限制,任何一个社会公众都可以自主平等的参与,都可以成为这个过程中的主人。一家基金会的社会化运作可以从筹款、人事安排、资源、独立性等方面展示。(1)基金会在社会化道路中的作用:横向纽带

如前所述,北京市公安民警抚助基金会可在大学生、社会公众当中以交流沟通的方式募捐,在改善警民关系的同时,获得社会认可。

对于基金会和民警们来说,公众的认可富含价值和意义,既有利于公安干警又有利于整个国家。只有采取社会化道路的方式去改变国家体制,改变从古至今自上而下体制下建立起来的纵向关系纽带,才能够让社会公众朝着横向纽带发育。这里的横向纽带是指发生于社会中的,普通人与普通人之间的一种关联,如友好、尊重、信任等,都可称为“横向纽带”。横向纽带的产生是社会中的某个人、某个组织将自己的劳动、资金、物品,连同一份爱心和期望一同奉献给另一个人或者组织,双方之间的精神性的帮助正是社会中所急需的友好、信任、相互尊重。因而,只有在社会化运作模式下,才更有可能发育出横向纽带,这也是解决社会问题的纽带,社会中公民感传递的纽带。

政府能不能建立这样的纽带?如果政府继续主导基金会的发展,基金会依然是一个业界的较为优秀的“好”组织,但是前景并不光明。原因在于政府习惯于将社会捐赠收归至自身所控制范围之内,凭借自身喜好做事,难以将社会中一个个的个体连接,无法触动每个个体内心的想法,也不能够激发出社会公众主动的参与能力和参与兴趣,这样就难以建立友好的社会关系。因此,如果社会中只有纵向纽带的发育,而没有横向纽带甚至于忽视横向纽带的发育,那这是一个不健全的社会,无论发展效率高低,都只是一个畸形社会。在这种畸形的社会中,基金会以及社会的资源往往只在内部的上下层级之间传递,很少开拓至社会公众之间的横向资源传递。那么,民警和公众之间又怎么会有畅通的传递渠道去增进理解与支持呢?

对于公安民警抚助基金会来说,横向纽带意义深远:一方面,横向纽带的发育使得基金会在国家政策之外给广大民警们带来社会关怀、社会认可、社会支持,让民警们感受到归属、温暖和爱;另一方面,社会化运作下的横向纽带有益于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给民警增添了表达、参与社会的机会和渠道,增进了公众对于民警的了解。这样就可以达到超出信任的效果,使得基金会进入到效率、专业化等层面。

横向纽带更从根本上改变了基金会的运作机制——从政府运作走向社会化运作,而不再纠结于是否独立。一旦开始踏入社会化运作,就跟政府完全摆脱了关系,反而能够更好地为政府服务,发挥基金会的作用,实现基金会的意义与价值。(2)社会化运作下基金会的作用

当基金会的变革起步,当逐渐发育出横向纽带,这也正是基金会从“防范坏账”进入到“主动申请社会资源”的开端。如果政府拨款给基金会、给老百姓,则往往以“依赖”收尾,一旦政府撤出资金或转变支持方式,就容易造成社会公众和基金会等主体的愤懑、斥责、抱怨,甚至谩骂给他们钱的政府,即便是前期反馈的感谢也未必是发自内心的,相反,更多是出于功利和畏惧。此外,社会单向的感谢国家,流于形式的“警民共建”,很容易加剧政府与社会、基金会与社会、政府与基金会之间的紧张氛围,不仅难以维持,更难以发展、创新。社会化运作的模式对基金会变革效果显而易见,这样一种改变让基金会成为弥补发育警民关系、建立良好运作模式、让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平台。

首先,基金会的社会化运作可以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和社会公众参与,能够开拓更多的项目,更好地解决民警所面临的生活困难和心理负担。

其次,基金会在社会运作过程中有机会改变百姓对民警的不良看法,澄清一些非议,以此改善警民关系,加强社会融合。基金会的社会运作使得基金会成为民警表达自己价值的平台,民警能够借助基金会这一平台展示自身的工作态度,在得到社会公众认可、接纳、支持的过程中获得能量感和自信心,获得一种自我实现的价值感。

总体来看,基金会通过社会化运作可以建立一种新型的解决社会问题的机制,即基金会作为一个社会化的平台,将公安民警与社会公众对接起来,一方面解决民警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融合。

三、总结和讨论

公安民警抚助基金会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体制内的好组织,既能筹到钱,也能为服务对象做有益的事,但是如果基金会仅仅停留在这样一个阶段,其和政府的区别就不大,加上体制本身的束缚,其发展的空间有限。这样产生的社会效果就停留于对公安干警个体的工作回报和抚恤,却无法应对民警群体在社会中面临的社会公众的误解和冷漠。

北京市公安民警抚助基金会已经不再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类政府机构,但也不是一个纯粹的社会化运作组织,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地带,这个中间地带也是从政府运作管理走向社会化运作道路的过渡地带。在社会化转型的过程中,基金会面向社会筹款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社会公众进入继而实现自身理念和价值的过程是第二步;由此,每位公众开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表达自己的生活态度;接着,基金会也会更有个性地对一些不法企图的金钱说“不”,也可以对盲目的权力指挥说“不”。

北京市公安民警抚助基金会的案例留给我们更大的思考空间和思考价值,已经不再是要不要走向社会化运作的问题,而是该探讨究竟如何更好地走向社会化运作的时候了。

[1]主要根据2011年北京市基金会评估资料整理,不包括基金会最新的发展情况。【案例3】北京体育基金会:走出体制的探索[1]刘忠祥 朱照南

一、基金会简介

北京体育基金会(此文以下简称“体育基金会”)最初成立于1984年,是一家老牌的政府背景浓厚的基金会,1999年在北京市民政局重新登记注册为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北京市体育局。该基金会的固有模式是政府出钱、基金会帮助政府做事,资金来源于政府拨款和体育彩票,理事会的政府背景也很浓厚。

过去,基金会主要作为政府职能的补充,与社团一同在特定的体育赛事或活动中提供资金和服务,几乎没有独立开展的项目,资金来源于政府,资金的流出也听从于政府,基金会自主性与活跃性较差。从2009年开始,随着新一任的领导班子的上任,组织开始显示出明显的转型迹象,开始有了活力,不再满足于做政府的“下属部门”,逐渐开始探索基金会自身存在的价值,以“通过多方募集资金,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主要致力于发展体育事业服务,为北京市的体育公益事业服务。目前,基金会开展的项目主要围绕三大主题:(1)竞技类体育项目:主要从资金上支持竞技类体育比赛的开展和竞技体育运动队,先后为北京市的竞技体育募集资金三千余万元;同时,作为纽带联系社会团体与企业,为体育事业服务。(2)群众体育类项目:以组织不同层次的各类乒乓球赛,打造基金会自身品牌赛事为主,辅以与社会需求相符的各类大众体育运动或活动,拓宽了社会受益群体的覆盖面,增加了社会公众的参与度。(3)退役运动员帮扶项目:一方面,向社会募集了四百万元的捐赠资金,设置扶持退役运动员的专项基金,为他们的职业转换,学历再教育方面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为在训练和比赛过程中受到重大伤残的运动员提供一次性的生活补助。关注与关怀那些因训练致残的或没能获得奖牌的运动员,向社会展示这部分人群的生活状况和需求,得到了非常好的社会反响。

二、案例呈现和分析(一)基金会的发展阶段

北京体育基金会的发展过程大概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4—1999年。改革开放伊始,各项社会事业百废待兴,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体育事业作为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有限的财政资金无法满足竞技体育特别是健身体育发展的需求,如果能够合法地筹措到社会资金用于体育事业,既弥补了政府在这方面资金的不足,又能保持政府对体育事业的支持,同时也发挥了社会力量。北京体育基金会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成立的,这个阶段北京体育基金会的典型特征就是与政府职能高度重合,基本上是政府体育部门的内设机构,相当于一个处室。

第二阶段:1999—2004年。1998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颁布后,民政部门开始对社会团体包括基金会进行重新登记。基金会到北京市民政局重新登记,明确其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体育局。该阶段,北京体育基金会的宗旨与业务范围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基本一致。基金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均来源于北京市体育局,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从社会上接受的捐赠也被业务主管单位指定用途,日常的工作主要是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开展体育竞赛的组织和接收赞助等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2004—2009年。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北京体育基金会重新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从形式上满足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各项要求,但实质上没有多少变化,在人、财、事等方面依然依赖或受控于业务主管单位,活力严重不足,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在这个阶段,基金会的主要工作就是为专业运动队拉赞助,帮赞助企业获得冠名,以及一些临时性的大型赛事和活动的参与。

第四阶段:2009年至今。2009年底,北京体育基金会进行第三届理事会的换届工作,组建了新一届(第四届)理事会,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L当选为理事长。新的一届理事会开始进行改革,北京体育基金会确立了建立体育公益平台,发展群众体育的发展战略,开始瞄准社会问题面向社会募集款物,通过公开招聘建立工作团队,并开始注重公信力建设。北京体育基金会焕发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具有了从政府选择向社会选择过渡的萌芽。(二)基金会转型的原因分析

北京体育基金会向社会选择迈进始于2009年,即新一届的理事会上任。出现转型的原因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1.关键人物的推动

北京体育基金会转型的重要原因是新任理事长L的推动。《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由于双重管理体制的影响以及理事会的虚化,主要负责人(理事长)个人的作用显得十分重要。L曾任2008年北京市奥运会组织委员会的执行副主席,奥运会结束之后由业务主管单位选派担任了北京体育基金会理事长。他是一个颇具战略眼光和改革魄力的人,能够迅速抓住基金会的本质,明确基金会的发展方向。他认为基金会与企业不同,公益性是基金会的本质特征。“基金会能在哪些方面发挥体育社团(组织)的作用,然后从哪些方面能够真正地做一些实事和好事,而且把好事还要做好,因为公益事业,它不像企业,今天搞一个项目生产一个产品能让消费者接受,那是消费者应该花钱买来的,但是公益事业还是有一定的本质上的区别。”

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L主要从三个方面推动北京体育基金会改革:确立发展战略,组建执行团队,完善规章制度。

首先,在认真分析北京体育基金会的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探索确立基金会的发展战略。他认为基金会作为公益组织与商业组织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基金会必须在不违背公益性的前提下,发挥自己资源整合、拾遗补阙的作用。在他的努力下,北京体育基金会将“打造体育公益平台”作为发展战略,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促进群众体育、关注退役运动员、开展体育教育。

其次,组建强有力的执行团队。新一届理事会组建之后,在L的主持下,选任了新一任秘书长。新任秘书长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个人魅力,对工作认真负责。秘书长通过公开招聘和从志愿者中选拔等方式逐渐组建了一支工作团队,成为北京体育基金会的骨干力量,改变了以往北京体育基金会工作人员大都是退休的老同志,平均年龄偏大、工作热情不高的状况。“所以我自己经历这几年之后,我觉得一定要有好的运作团队和有执行力的中间层,如果上下都能够拧成一根绳,做什么事情都是非常好的。”

最后,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进行科学有效的组织管理。北京体育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和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开始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理事会会议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等。同时开始关注公开透明,完善信息公布制度,虽然还没有建立自己独立的网站,但是在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体育局的网站上建立北京体育基金会的专门的网页,用于对公益项目和接受的公益捐赠相关信息的公布。

正是通过上述努力,促使北京体育基金会从一个准政府部门开始向一个独立的“公益人”转变,至少从形式上开始具备了作为一个“公益人”的某些特质。

2.引入社会资源

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后,体育事业越来越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除了关注竞技体育外,全民健身的热情日渐高涨,群众体育蓬勃开展。社会上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资源也相应增加,更多人和组织愿意出资支持体育事业的发展。“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的董事长是我们基金会副理事长,公司也愿意为北京市的体育事业多做一些贡献,因为这个公司原来为我们的乒乓球队冠名连续两年,每年提供相关资金的冠名,另外还会为花样游泳队进行冠名,也是一直以来支持我们的体育事业的。原来我们支持体育事业,现在有L带着我们基金会搭建公益平台,他们从支持体育公益事业的角度再给予支持,他们说只要你们设计好项目我们就捐赠。”

社会资源的更多进入为基金会的转型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使北京体育基金会不再完全依靠政府资源,也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北京体育基金会可以拥有相对独立性,可以自主地设计和开展项目。

3.自由活动空间的拓展

随着工作职能、工作方式的转变,政府部门在体育事业中的职能越来越明晰。举国体制的目的就是促进竞技体育发展,政府的资源和行政的力量主要是保证竞技体育能够在世界的赛场上不断取得好成绩,没有更多的资源和能力去保证群众体育的发展。这样,在群众体育领域,社会组织拥有了一定的自由活动空间,可以为促进群众体育和一些非主流的竞技体育以及其他与体育事业相关的公益事业而开展项目。

目前,北京体育基金会依然不能完全独立自主地开展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仍受制于其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体育局。但是,北京市体育局对该基金会已经不是完全的控制,北京体育基金会可以自主设计和开展一些项目,在沟通充分而畅顺的情况下,还能够得到业务主管单位的支持,促进项目的开展。“分管我们的副局长经常会听基金会的工作汇报,有一些大的事情或者有一些需要跟体育局协调的事情,我们都如实定期地通过分管的副局长还有部门,比如说跟体育总会,还有跟群体处,经常沟通,相互之间把传递信息,互相探讨。”

基金会设计和开展项目时,特别注意处理好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围绕那些政府不便做、不能做,企业不愿做的事情开展项目,拾遗补阙,做那些能做而且能做好的事情。使政府成为支持力量而不是阻碍力量,是基金会的发展策略之一,也是明智的选择。“体育局的支持很重要,如果这件事情你报上去体育局不表态,可能是因为考虑到其他部门的职能,比如说搞群众体育的体育局有群体处有社体中心,你是不是手伸得太长了,把社体中心和群体处的作用给取代了。我们一般都会跟领导报告,报告完了之后该去与部门对接的就去对接。”

在基金会力所不能及或政府需要协助的情况下,基金会通常会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支持或大力配合政府开展工作,两者之间形成了合作共赢的关系。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北京体育基金会设计成立了一个体育志愿者中心,组织专业的体育志愿者为群众体育服务。北京体育基金会前期做了大量的调研和项目设计工作,并开发出一系列的志愿者管理办法及项目的实施细则,但是,报到北京市体育局讨论协商后,发现该项目已经超出了北京体育基金会目前的能力范畴,由体育局牵头做更有利于项目的开展。于是,北京体育基金会就把前期的所有工作成果转交给体育局,让体育局去负责具体的实施。“8月8日那天体育局就正式成立了北京市体育志愿者协会,前期工作都是我们基金会来做的。”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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