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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0 01: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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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德彰

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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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辨误

翻译辨误试读:

前言

笔者从事翻译教学多年,也搞了不少翻译实践,虽说未能得到翻译之真谛,却也领略了翻译的酸甜苦辣,颇有些体会心得。有人以为,翻译没有什么难处,只要懂一门外语的语法,再有本词典可查,就万事俱备了。可是实际上,翻译远非那么容易,看看坊间出版的大量翻译作品,有许多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不用笔者赘述,进行高质量的翻译可以说是当务之急,社会和形势迫切需要大量合格的翻译人才。

几乎所有高等学校的外语专业都开设了翻译课。但是不少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成果并不理想。有人说,翻译家不是靠课堂能培养出来的。这是事实。同样,恐怕也没有几个真正的作家是写作课教出来的,但是,这并不等于写作课没有用。西方许多大学都设有写作专业,其宗旨并不是要培养作家。同样,翻译教学的目的不在于培养出“翻译家”来,而在于提高学生实际翻译的能力,目标是培养合格的翻译工作者,翻译课可以让他们少走些弯路。所以,翻译教学应该从实际出发,通过翻译实践、讲评,尤其是通过对大量译例的分析比较,指出中外语言的异同,从语言学、交际学、语用学、文化交流等方面总结出带有一定规律性的东西,从而得出一些实用的翻译方法,这样才会对指导翻译实践有所裨益。教授翻译尤其要指出翻译中的一些陷阱,一些似是而非的错误。本人多年的翻译教学实践证明(笔者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翻译专业已有二十余载),这是有效的教学方法,历届毕业生的反馈证明,这样的教学效果较好。现在许多高校本科开设了翻译专业,不少学校建立了翻译系。这顺应了社会发展的潮流,但不等于说有了翻译系,翻译教学的质量便会自动提高,而是要下大力气改进翻译教学本身。同时,对于社会上的翻译实践现状也应该下大力气抓好,可以把这看成是提高全民素质的一个方面。

2003年初,《环球时报》约我开辟了一个“翻译辨误”专栏,分析常见的翻译错误,我觉得很有意思,于是欣然接受。陆续写来已有不少,分析了不少错译、误译和尚需要改进的译文:有的是学生常犯的错误,有的是报刊所见,也有名家的笔误乃至字典上出现的错误。分析时尽可能举一反三讲明道理,以理服人,同时适当提及翻译方面有用的理论,如翻译的标准、常用翻译方法、选词、句子结构、工具书的使用、文化习惯等,尤其突出我国学生易犯的错误。这些小文章既强调针对性,解决初学翻译者的一些实际问题,又注意到知识性和趣味性,内容生动活泼,各篇风格也不一样。“辨析”时尽量不“空对空”,一是要言之有理,二是要言之有用。所谈诸方面也不从某一家权威,有的也许只是根据笔者观察得出的一家之见(也许还是“一孔之见”),但求能对读者有一点启发作用。《环球时报》开辟“翻译辨误”专栏以来,读者的反映也还不错,国内有几十家网站转载,许多教翻译的老师收集起来作为教学参考材料,还有不少读者呼吁积集出书。现将报上已刊过的短文收集起来,稍加修改,加上尚未发表的和因为要出此书而专门写的若干篇,共得259则,加上索引,交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希望对广大有志从事翻译的同志能有所帮助,并可供学翻译的学生阅读和教翻译的教师参考。

需要说明的是,本书并不是一本系统的翻译教材。想要系统学习翻译的读者可以参阅国内出版的各种翻译教材(有几百种,本人编著的《英汉翻译入门》也已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于2005年出版)。但是本书也是本人多年翻译教学的成果,遵循的是我在教学中的路子,即尽可能由浅入深探讨翻译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中国翻译界非常活跃,翻译研究也有很多成果,翻译书籍层出不穷,不少出版社还推出了翻译系列丛书。其中有不少“翻译学”著作,有不少从理论上进行探讨,将我国的翻译研究推进了一大步,但是有些著作对广大想学翻译的人不见得有太多直接的帮助。本书也适当引介了一些理论,但以实践为主。

大家都知道,翻译包括阅读和理解两个阶段。就外译汉而言,主要在于理解。不少翻译书籍侧重在分析复杂的语法,讲解各种修辞手段。这些无疑都是需要的,但是翻译的难处常常在于一些不起眼的小地方,一个连接词、一个介词,都可能成为翻译的拦路虎,就是查词典,也要讲究个方法。本书对这些都有所涉及。而且,许多学生说,有不少时候理解了原文,可就是不知道如何措辞,尤其既要掌握一个“度”字,又要翻译出地道而确切的译文,远非易事。通过学习好的译例,借鉴别人的翻译也不失为一个学习的好方法。所以本书在“辨析”时列举了许多可供学习的佳译。

本书得到北京外国语大学科研资金资助,在此表示感谢。陈德彰2006年10月

1 “成家”与“有孩子”

原文:

Do you have a family?

原译1:

你有家庭吗?

原译2:

你成家了吗?

辨析:

原译1完全照字面搬过来,大概不会有多少人认为是好译文,但不少人会认为原译2是对的,将have a family译成“成家了”似乎很贴切。但原译2也是不对的。

学过一段时间英语后,许多人往往会把英语中的词和汉语中的词一个个对等起来,例如认为family等于汉语中的“家庭”。事实上,英语和汉语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语言,两种语言中所谓的“对等词”的意义其实并不相等,尤其是在词义范围和侧重面,在含义、文化色彩、用法等方面有许多不同。不错,family一词指的是“家庭中的成员”,但在这里原句中则强调孩子,全句意思是:你有孩子了吗?(重点在于强调负有养育孩子的责任。)不少国内英语会话教科书中有这样的内容:I have a big family.原意是想说“我有一个大家庭”,即“我家人很多”,后边一般会接There are seven members in my family.They are my grandparents,my parents,my elder brother,my younger sister,and I.之类的话。可是,如果你对英美人介绍自己时说 I have a big family,对方会奇怪:这个人年纪轻轻,怎么有了一大帮孩子了呢?你们不是讲计划生育吗?这恐怕不是你的原意吧?

顺便提一下,英美人所说的family一般不包括祖辈,也不包括已成婚的子女。

2 “许多朋友”还是“不一样的朋友”?

原文:

There are friends and friends.

原译1:

到处都是朋友。

原译2:

我们的朋友遍天下。

辨析:

尽管原译2看上去比原译1要美,可是两个译文都是望文生义的错译。这是一句英语谚语,这里强调的不是数量上的多,而是性质上的大不相同。原句的意思是:朋友跟朋友不一样,有真朋友,也有所谓的朋友。原句的句型是英语中常见的一种习惯说法,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大词典》 and词条下的第5个释义中讲得很清楚:“表示……同一事物质地的优劣不同”,提供的例句是:There is coffee and coffee.(咖啡有这种那种之分。)如果有人请你喝咖啡,你觉得他的咖啡特别好(或特别差),而你尝过完全不同的咖啡,你便可以用这句英文。又如:There are books and books.(书跟书不一样。)(有好书,也有坏书;有的书值得一读,有的书毫无价值。)There are ways and ways of doing it.(做此事有各种不同的方法。言外之意很可能是:你这个办法不好,完全有更好的办法。)

这里还要提一下,and的含义和用法要远远多于汉语的“和”字,原句 and前后的两个 friends,从语法结构上讲是并列的,但从语义上看是不对等的。

3 and总表示“和”吗?

原文:

Time and tide wait for no man.

原译:

时光和潮流不等人。

辨析:

这是一条勉励大家珍惜时间的谚语,但原译照字面译,却未能译出原来的含义。这里 and并不只是将 time和 tide连接成一个并列结构,而是构成一种比喻,即将 time比做 tide:tide(潮汐:由月亮和太阳的引力造成,每天往后推约40多分钟)不等人,time(时间)同样也不等人。所以正确的译法应为:时光像/如同潮流一样不等人。亦可译为:时光如流水,岁月不待人。当然,在一定的上下文中,可以不必强调原文的比喻,简单地译作“时不我待”也可以。类似的句子很多,比如:

Truth and roses have thorns about them.真理和玫瑰一样,都带有刺。

Kings and bears worry their keepers.伴君如伴虎。(原意为“国王像狗熊一样,不好伺候”。)

Love and cough cannot be hid.谈恋爱和咳嗽一样,是瞒不了人的。

Guests and fish stink within three days.鱼放三天会发臭,客呆三天讨人嫌。

Of painting and fighting look aloof.看绘画就像看打架,都得保持一定距离。

A word spoken and an arrow let fly can’t be recalled.说过的话犹如射出的箭,是追不回来的。(类似汉语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Of soup and love,the first is the best.喝汤第一口最鲜美,恋爱时初恋最甜美。

顺便提一下,有人认为原句中的tide是古意,意为“时间”、“时节”。

4 到底是怎么死的?

原文:

His mother died of difficult labor.

原译1:

他妈妈做苦工累死了。

原译2:

他母亲劳累而死。

辨析:

两种译法只是文体不同,都是错的,其原因是误译了 labor一词。我们说过,英语和汉语的所谓的“对应词”意思并不一一对等。这一句中 labor的意思可见《英汉大词典》给出的释义6:“分娩,生产”,是“生孩子”的意思,difficult labor的意思是“难产”,所以这一句正确的译文是:他母亲死于难产。又如:First labor is often slow.(初产的过程往往比较慢。)而“苦工”、“累活”的英文是hard labor。

一般而言,英语单词的词义往往比较灵活,翻译时经常要取决于上下文。在不同的语境里,labor一词的译法可以大不一样,如:

Labor is the father of happiness.勤劳是幸福之父。

He soon learned to do a newlabor.他很快学会了一个新的行当。

At last I woke him after much labor.我费了好大的劲终于将他叫醒。

You can hear his labored breathing.你能听到他费力的呼吸声。

Prices are much lower there because of the cheaper labor.因为那里的劳动力便宜,价格要低得多。

莎士比亚的名剧 Love’s Labour’s Lost一般译做《爱的徒劳》。

5 是“睡得晚”还是“起得晚”?

原文:

Many people sleep late at weekends.

原译:

周末许多人睡得很晚。

辨析:

此译错在没有弄懂 sleep的真正含义,而将其等同于汉语的“睡觉”。英语的动词有短暂动词和持续动词之分,分别表示短暂的动作和持续的动作(或状态)。sleep是一个典型的持续动词,表示“在睡觉”。而汉语的“睡(觉)”既可以表示短暂动作“上床睡觉”之意(如:我昨天11点才睡),也可以表示“在睡觉”的持续动作之意(如:他睡了整整十个小时)。所以原句的意思实际上是说“许多人睡觉一直睡到很晚”,按汉语习惯应译为:周末许多人睡懒觉。如果是晚上很晚才上床睡觉,英文应该说 go to bed late。所以,相对于原译的英语应该是Many people go to bed very late at weekends.或 Many people don’t go to bed until very late at weekends.当然还可以说 Many people stay up late at weekends.

汉译英时注意区分英语的短暂动词和持续动词也很重要。英语有一条规则:短暂动词的完成形式不能和表示一段时间的状语连用。下面两句的英译都是错误的:例1:这件衣服我穿了三天了。(I have put on this jacket for three days.)例2:老人去世一年了。(The old man has died for a year.)put on和 die都是短暂动词,两句的谓语动词应该分别改为have worn和 has been dead,当然例2也可改成 The old man died a year ago.(此译强调“死”的动作)或 It’s been a year since the old man died.(此译强调已过去的时间)。

6 理想的好父亲

原文:

It’s a good father that knows his son.

原译1:

知道自己儿子的父亲是好父亲。

原译2:

知子莫如父。

辨析:

这条谚语也用了一个常用句型,原译之所以错是因为误解了这一句型的确切含义。这里的good father(好父亲)是一种理想的境界,从意义上说,应该理解为“要是有这样一个父亲,即真正了解自己的儿子的父亲,那可就好了”,言外之意是“可惜没有这样的父亲”。因此,本句正确的译法应为:再好的父亲也未必了解自己的儿子。这个句型很常见,类似的句子很多,举例如下:

It’s a good horse that never stumbles.好马也有失蹄时。

It’s an ill bird that fouls its own nest.再糟糕的鸟也不会弄脏自己的窝。(有“家丑不可外扬”之意。)

It’s a good machine that works without power.无论机器怎么好,没有动力开不了。

It’s a silly fish that is caught twice with the same bait.再愚蠢的鱼也不会再次吞食同一块钓饵。

It’s a bold mouse that nestles in the cat’s ear.任凭如何胆大的老鼠,也不敢把猫耳朵当窝。

It’s a long lane that has no turning.再长的胡同也会有拐弯的。(意为“否极泰来”。)

It’s an ill wind that blows nobody good.再坏的事也会有好的一面/也会对某些人有好处。

顺便提一下,翻译时借用译入语中现成的说法也是一种常用的办法,但是一定要弄清楚原文的确切含义,否则很容易误译,本句原译2即为一例。

7 “正在来”到底表达什么意思?

原文:

He is coming.

原译:

他正在来。

辨析:

汉语动词和英语不一样,没有时态等形式变化,只能通过词汇手段表示时间和体的概念,常用“正在”、“着”等表示进行体:We are having lunch.(我们正在吃饭。)但是英语中的时态还有别的含义和修辞用法,原文 He is coming.就并不表示“来”的动作正在发生,根据具体上下文情况可以译成:(1)他会来的。(2)他一会儿/马上就到。(3)瞧,他不是来了吗?

请看下列几句:(1)He is eating as soon as he opens his eyes.这一句的进行时态表示强调,意为“他从一睁开眼就没完没了地吃。”(2)He is going to school every day.此句译成“他正在每天上学”显然不通,这里的进行时态暗示一种暂时情况,含意是“目前这一段时间他每天去上学。”(他并不是正规的学生,也许为某个目的在短期进修。)(3)He is being polite.这一句又不一样。我们知道系动词 be本身一般不用进行时,这一句译成“他眼下很有礼貌”意思仍不清楚。这里暗示有礼貌不是他本来的为人,他只是迫于情况不得不显得有礼貌,可根据上下文译为“他只是眼下显得挺有礼貌的样子。”或“他假装出有礼貌的样子。”你到朋友家去玩,看到他的孩子很乖,孩子的父亲也许会说 He is being polite.意思是说这只是眼下的表现,等到跟你熟悉了没准会爬到你头上呢!

最后提一下,即使表示动作正在进行的进行时态,也不能老是译做“正在”或“着”,因为汉语还可以通过上下文表示动作的“体”。

8 day一定是“一天”吗?

原文:

At the end of the day,it’s his responsibility,and there’s nothing you can do.

原译:

到这一天结束的时候/到了晚上,这就是他的责任了,你什么也不能做。

辨析:

看了译文会让人觉得一头雾水,不知所云。这一句之所以误译,在于未能理解句首成语的确切含义,而是照字面揣测。at the end of the day是英语中的一个成语,常用于口语,其意思是when all is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当一切都考虑进去的时候,即分析了各种可能性后得出结论)或 when everything has happened or been settled(一切都已办妥了之后)。所以这一句可译为:不管怎么说,这是他的责任,你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带有at the end of...的英语成语很多,下列句子仅是几例:(1)With all the homework to be done,he was at the end of his rope.(有那么多功课要做,他简直累坏了。)at the end of his rope的意思是“束手无策”、“筋疲力尽”或“忍无可忍”,也作 at the end of one’s row或 at the end of one’s tether。(2)Their washing machine has long been at the end of the road.(他们的洗衣机早就坏了。)at the end of the road的意思是“用坏的”、“完蛋了的”,与“路 ”没有关系。(3)A hundred years ago,this place was at the end of the rainbow,and people were rushing there through all means.(一百年前,那里是[美国人]实现梦想的地方,人们千方百计地到那儿去。)the end of the rainbow出自于神话传说,指“所有愿望都能实现的地方”。

英语里有很多成语,其意思从字面上看不出来,常常构成翻译的一大误区,所以翻译时要勤于查词典。

9 谎言怎么“给”法?

原文:

They gave the boy the lie.

原译1:

他们把谎言给了这个男孩。

原译2:

他们对那个男孩说谎。

辨析:

原译1照字面直译,意思不清楚。原译2虽然意思清楚,但是译错了,译者只是想当然地猜测而没有注意英语特有的一些用法和含义。give几乎是一个“万能动词”,意思、用法非常多(根据《英华大词典》,作为及物动词有21项释义,作为不及物动词有8项释义,此外还能构成各种习语)。初学者见到 give就译成“给”,这种把英语的词和汉语的词一个个“对等”起来的做法是翻译的一大忌讳,应该根据上下文和汉语的习惯来译,例如:give order下命令,give a guess猜一下,These trees don’t give fruit.(这些树不结果。)This word is not given in the dictionary.(词典里没有收这个词。)I will give this dress for twenty yuan.(这件连衣裙20块钱我就卖。)The surface easily gives under pressure.(这个表面一压就陷下去。)原句中的give应该是《英华大词典》所列的第15项释义“被认为是,被归于”的意思,全句正确的译文应该是:他们指责那男孩子说谎。还应注意这一句中的定冠词 the,表明有所指,如将原译2回译成英语,只能用不定冠词。下一句中的give也是这个意思:The pamphlet has been given to his pen.(据说这本小册子是他写的。)这里还要提醒一下,(1)不要忽略常用词,而应多请教词典;(2)查词典要仔细,要根据上下文从词典列的所有释义中挑选最合适的。

10 谁告诉谁什么?

原文:

You are telling me.

原译:

你正在告诉我。

辨析:

英语原文是一句很普通的句子,口语中常用,但译文意思不清楚,中国人不会这样说话。这句话的意思是:我早就知道,不用你告诉我。/这还用你说吗?英语里有许多习惯用法,尤其是口语中,有些话好像很简单,但是照字面译往往令人茫然。以 tell为例就可以举出许多例子,表现的含义和语气各不相同:(1)Tell me another.我不信这件事。(不是“告诉我另一件”。)(2)I’m telling you.注意听我说(这是很重要的)。(译成“我在告诉你”毫无意思。)(3)I can tell you.真的。/我敢断定。(4)I tell you what.我有个主意。(5)Tell it like it is.老实说。(6)You can never tell.谁也不知道。(7)Don’t tell me you don’t know.你还能不知道?/我不信你会不知道。(不是“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8)Don’t let him tell you that.千万别信他。(9)Tell me,it was a misunderstanding.这肯定是一场误会吧?(表示说话人不相信某事的心情,希望这是一场误会。)(10)You tell me,you love me.你许愿你爱我。(如将 tell译成“告诉”,意思会很滑稽。)(11)Now you tell me.为什么不早告诉我?(12)He couldn’t tell himself why he had kept up all the photos.他自己也解释不清楚为什么一直保存着这些照片。(这里译成“告诉自己”当然讲不通。)(13)Tell it to marines/sweeney.才没那样的事呢!(原来说 Tell it to horse marines。marine表示“海军陆战队”,一般不骑马,horse marines意为莫须有的事物,而 sweeney一词源自英国作家 George Dibdin Pitt所著剧本中主人公的名字。)

11 该咳多少?

原文:

Don’t cough more than you can help.

原译:

不要比你能够忍耐的咳得更多。

辨析:

原译有很重的“翻译腔”,太不自然。而译文自然通顺是起码的要求。这里有两点需要指出:第一,这里的help是一种习惯用法,常和 can或 cannot连用,表示“避免、阻止、忍耐”等意思,如 I can’t help it.我没有办法/我一点没辙。(绝对不能译成“我不能帮助它”,这里的it并不特指某样东西,而指“情况、局面、形势”等。)也可以用被动语态:It can’t be helped.谁也没办法/无计可施。常用短语 cannot help doing something(不得不)和 cannot help but do something(只能)中的help也是此意,所以 I cannot help coughing是“我忍不住要咳嗽”的意思。第二,more than这里并不是真正的比较,而是表示含蓄或婉转的否定,如 That’s more than I can manage.意思是“我(真的)办不到/玩不转。”(语气要比 I cannot manage it.婉转得多,含义是“不是我不想做,而是实在力不从心。”)有件事你不能告诉某人,说 That’s really more than I can tell you.要比 I cannot tell you.婉转得多,这样说的含义是因为纪律规定等原因你不能告诉他,而不是你本人不愿意说。其他形容词和副词的比较级也有这样的用法,如 He is wiser than saying that.(=He is not so foolish as to say that.)意思是“他没那么傻,不会那样说/说那种话。”所以,综上所述原句可以译成:除非忍不住,尽量不要咳嗽。反过来,在汉译英或说英语或写英语时也应模仿这种地道的英语说法。

不久前一家报刊的双语俱乐部把一篇英语文章的标题 It’s More than You Need to Know逐字译成“比你需要知道的更多”读来总觉得别扭,为什么不译成“你不一定需要知道”呢?

12 “没有意见”和“没有看法”

原文:

I have no opinion of that young man.

原译1:

我对那个青年人没有看法。

原译2:

我不了解那个青年人。

原译3:

我对那个青年人没有意见。

辨析:

三个译文都是望文生义的误译。原译1将 have机械地译为“有”而导致错译;原译2中的“不了解 ”,英文应说 have no idea(不是opinion);原译3中的“意见 ”,应是英语 complaint(s)。原句中的have no opinion相当于 have no good opinion或 have a bad/low/mean/poor opinion的意思。《英华大词典》为have no opinion提供的译文是“不大理会,不大佩服”,所以全句可以译为:我觉得那个年轻人不怎么样。如果将三个原译反过来译成英语应该分别是:(1)I haven’t formed any view of that young man.(2)I have no idea of that young man./I don’t know that young man.(3)I have no complaints against that young man.

区分同义词和近义词是学习英语和翻译的一个重要方面。idea是“(对已发生事件的)了解”、“(对将要做的事情的)想法、主意”;view主要指“(对某个问题的较为成熟或系统的)看法、见解”,常常是经过分析归纳得出的观点;而 opinion则表示“(本来就有的)看法、评价”、“信念”。至于汉语的“意见”一词在不同的上下文中有着完全不同的意思。

13 “美国农村”还是“农村美国”?

原文:

Most of the protesters were student radicals.

原译:

大多数抗议者是学生中的激进分子。

辨析:

从某种意义上说,译文不能算错,但是“学生中的激进分子”听上去不太顺,主要是因为是从 student radicals逐字照译的。从结构上说,student radicals是一个“定语 +被修饰语”的名词短语,但是由于英汉有时思维方式有所不同,把词序倒一下译成“激进的学生”更符合汉语的习惯,全句可译为:抗议者中多数是激进的学生。这种“逆译”远不是偶尔才会遇到的例子,而是为使译文通顺常常需要的一种技巧,例如:

innermost China中国内地 rural America美国农村gun salutes礼炮 newspaper clippings剪报 consumer durables耐用消费品 police professionals职业警察 conference telephone电话会议 love triangle三角恋爱

又如下列两句:

The rising euro would make American exports more competitive.欧元的升值会使美国的出口产品更具竞争力。(不宜译为“上升的欧元”。)

The stars twinkled in the transparent clarity of the night sky.星星在晴朗透彻的夜空闪烁。(不宜译为“透明的清楚”。)

The moon through the rifted clouds looked down upon the calm bay.月亮透过云隙俯视着安静的海湾。(不宜译为“有缝隙的云”。)

14 希望消失了吗?

原文:

For these people,hope dies slowly.

原译:

对这些人,希望就这样慢慢地消失了。

辨析:

slow固然有“慢”的意思,Collins Cobuild English Language Dictionary给的第一个定义就是moves or does something without much speed。但在翻译时也需根据上下文选用确切的措辞:He spoke slowly.(他慢条斯理地说。)He is slow of speech.(他口齿不伶俐。)The police were slow in coming.(警察姗姗来迟。)We enjoyed a slow Sunday at home.(我们在家里悠闲地度过了一个星期天。)但上述词典中 slow还有一个释义:Takes a long time,especially more time than is usual or expected,即“比通常或意料的需要更多的时间”,所以不能一概译作“慢”,如:He is slow in making up his mind.(他要花很长时间才下决心。也可译为:他总是下不了决心。)Slow help is no help.(过了很长时间才来的帮忙算不上帮忙。也可译为:不及时帮忙等于没有帮忙。)The crowd was breaking up very slowly.(人群迟迟不肯散去。)原句中 slow也是这个意思,指“要花很长时间”,所以全句可译为:他们迟迟不肯放弃希望。(或:他们过了很长时间还抱着一丝希望。)那么怎么翻译下面这一句呢?Only slowly have they begun to realize their mistake.译成“只是慢慢地他们才开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然不好,不妨译成:他们过了很长时间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或:他们迟迟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15 不同的“慢”法

原文:

He is a slow student.

原译:

他是一个动作很慢的学生。

辨析:

前文中我们讲过 slow的两个意思,其实其意思还不止这些,从第二个意思“需要很长时间”还可引申出“困难”等别的意思,如:He is slow of understanding.他理解力较差。He is so slow that I have to explain everything several times.他太迟钝,所有的事我都得解释好几遍。所以原句应译做:他学习比较困难(指理解和反应慢)。

注意下面几句的译法:

Be slow to promise but quick to practise.不要轻易许诺,但是,一旦许了诺要尽快实践。

Business was rather slow last month.上个月生意不太景气。

I’ll be slow about accepting these terms.我不会轻易接受那些条件。

He is slow at speech with women yet.跟女人说话,他还有点笨嘴拙舌。

有几本词典将 slow and steady wins the race译成“慢而稳者胜”。其实这里 slow的意思并不是“慢”,而是强调“不慌张”、“沉着”,所以准确的译法应是“沉着稳健者胜”。

翻译时要考虑到在不同的搭配中,汉语有不同的习惯说法,如:slow season(淡季),slow time(与夏季时间相对的标准时间),a slow starter(指拳击中开始时采取守势而后猛攻的选手),a tennis court with a slow surface(地面不平因而不利于跑动的网球场地),The book is rather slow.(这本书很乏味/不精彩。)What a slow party it is!(多么索然无味的聚会呀!)

顺便提一下,go slow中的slow是副词,除了表示“慢慢地走”,还可以表示“不慌”、“小心”、“怠工”、“偷懒”等意思,例如 You’d better go slow in reaching a conclusion.最好不要急于下结论。反过来,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慢”可以译为slow(ly),但也有例外,如“慢性病”是chronic disease,“慢班”(学校中的)是adjustment class,“慢件”是regular freight。

16 到底怎么放桌子?

原文:

The girl soon laid the table for dinner.

原译:

那女孩很快就放好了桌子准备吃饭。

辨析:

lay是一个英语常用词,首要的意思相当于汉语的“放”。但是把 lay the table译为“放桌子”意思不清楚,将物体由高处往下安置才称“放”,当然这里也不是“支桌子”或“摆桌子”。除了“放”之外 lay还有“准备、布置”的意思,其实可以将 lay the table看成是一个成语或固定说法,其意思为“在桌子上放好吃饭的餐具(如盘子、刀、叉、勺或筷子等,还包括盐、胡椒等调料和冷盘,但不包括主食面包、米饭等,也不包括热菜和汤)”。所以此句应译为:那女孩很快布置好了吃饭的桌子(或很快放好了餐具)。又如:

She laid the table for five.她放好了五份餐具。

Tea was laid.茶点已安排好了。

还有一点要注意,lay还有一些习惯用法不宜译做“放”,如:lay an ambush设埋伏,lay a mine埋地雷,lay a coat of paint涂/上一层漆,lay a ghost驱鬼,lay a question(正式)提出/提交问题,lay a rumor辟谣,lay the blame on somebody责备某人,lay one’s pen to the paper落笔/写,lay one’s life以性命打赌。(注意:lay down one’s life是“捐躯/牺牲”。)翻译中的搭配很重要,动词的翻译往往要根据其后的宾语做出合适的选择。至于作为不及物动词的lay,用法也很多,后接不同的介词可以构成许多习语。

17 怎么个“又好又生气”法?

原文:

His speech at the meeting was nice and short,and to the point.

原译:

他在会上的讲话又好又短,而且讲到了点上。

辨析:

译文主要错在第一部分对 nice的理解上。这里的nice不是“好”的意思,应将 nice and short看成一个整体,nice修饰后面的short,起强调作用,意思相当于 very,因此 nice and short的意思是“很短”。后面的to the point可译做“中肯”,所以全句可译做:他在会上的讲话很短,但是很中肯。或简化为:他在会上的讲话简明扼要。类似的用法除了 nice之外,常用的还有good,fine,well,rare等。下面是一些例子:

Most students are good and hard working.大部分学生都很用功。(不是“又好又用功”。)

This time he was really good and angry.这一次他可是真的很生气/气得不轻。(“又好又生气”显然不合逻辑。)

We hit him beautiful and hard.我们狠揍了他。

I’m sure,by morning you’ll feel nice and sick.我敢肯定,到了早上你会很不舒服。

We had a good supper,and grew rare and happy.我们美美地吃了一顿晚饭,高兴极了。

I’ll see to it bright and early in the morning.天一亮我就去办这件事。“That boy was bad.”“Yes!He was good and bad.”“那个孩子很坏。”“可不,坏透了。”

类似的短语 good and well则相当于 thoroughly,如:The two of us went for a ride in the afternoon,and got lost good and well.下午我们出去兜风,结果完全迷了路。

18 问题能被“偷”吗?

原文:

“What do you think of the man?”“You’ve stolen my question!”

原译:“你怎么看这个人?”“你偷了我的问题!”

辨析:

原译的第二部分显然叫人莫名其妙。我们知道,英语有许多特定习惯说法,由于汉语与英语差别很大,从字面上照译常常不得要领。有许多习惯说法是固定的成语(idiom),词典上一般能查找到(有许多专门的成语词典)。可是steal one’s question却算不上是什么成语,只能从上下文来探索其确切的意思。原文是一则对话,第一个人问了第二个人一个问题,但是第二个人没有回答,可以看出,由于某种原因他不愿正面回答第一个人问他的问题,反过来他想先问问第一个人怎么看,这才变着法子说“他的问题被偷了”,也就是说,第一个人问他的问题正是他想要问第一个人的问题,因此,全句正确的译文应为:“你觉得这个人怎么样?”“我正要问你呢!”

再看下面这个例子:“Do you know the answer to this question?”“Ask me another.”第二个人回答说“问我另一个(问题)”是什么意思呢?其实也不难猜。如果他能答出第一个人问他的问题,当然不会说“问我另一个”这样的话。因为汉语没有这样的表达法,翻译时当然不能照字面译,应该译出第二个人的话的意思,即“我答不上来”。(其实他并非真的要第一个人另问一个问题。)

在翻译中要特别注意这种涉及到确切的语用含义的习惯用法,这是初学翻译者的一个拦路虎,主要要多看多学,但许多情况下可从上下文中推断出来。

19 “名声”怎么“开始”?

原文:

This novel was the beginning of his fame.

原译:

这本小说是他名声的开始。

辨析:

翻译最忌讳的就是不分青红皂白逐字死译,所谓的wordto-word translation有时叫人百思不得其解,有时虽然能猜出意思,由于不符合汉语的习惯说法,读起来佶屈聱牙,此原译即属于后者。翻译既要“保留洋味”,又要“避免洋腔”,翻译的标准之一要求译文要通顺、自然,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达”。要做到“达”,译者要有扎实的汉语功底,翻译时常常要推敲,乃至“炼”字。当然,任何一种语言都会有许多方法表达同一个意思,根据不同的风格和上下文可以采用不同的译法。比如这一句可译成下列三种译文:这部小说使他(开始)出了名。/这部小说使他初步确立了名声。/这部小说是他的成名之作。对比一下就可以看出,这三种译文都比原译显然要通顺得多,前两种译法将 beginning转译为动词,第三种译法则将 beginning的含义体现在“成名之作”中的“成”字上。《英华大词典》 beginning词条下的一则例句与此句类似:A misunderstanding was the beginning of their quarrel.可译为“他们的争吵起因于彼此误解。”此译将 beginning译为动词“起因(于)”;当然也可译为“由于误解,他们开始吵架/吵了起来。”

我们说,原文的每个字(词)在表达意义上都有用,但不一定都要译出来。一般翻译是以句子为具体操作单位,即着眼于译出原文全句所表示的确切含义,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注意选词,有时还需改变句子的结构。

20 到底修好了没有?

原文:

The machine is in repair.

原译:

机器在修理中。

辨析:

不少初学翻译的人不太重视介词,比如认为in就是“在……之中”的意思,所以这样一个简单的句子也出现了误译。其实,这里的in repair等于 in good repair,是“修好了”或“保养维修得很好”的意思,所以原句应译为:(这台)机器/维修得很好/状态良好。(“正在修理”应该是under repair。)

下面是英语中常见的、不同的介词短语表示不同意思的一些例子:

What’s in your mind?你在想什么?/What’s on your mind?你担心什么?(on one’s mind给人一种“压在心上”的感觉,所以表示“担心”。)

In the moment of danger he always stand out bravely.危险时刻他总是勇敢地挺身而出。/We have to use these poor guns for the moment.目前我们只能用这些旧枪。(in the moment等于 in the case,后面一般接 of,意为“在……时刻”,而 for the moment表示“暂时、临时”的意思。请大家查查词典看看下面这些短语是什么意思:for a moment,in a moment;at the moment,of the moment,on the moment,to the moment。)

In principle students should hand in their homework in time.从原则上说,学生应该按时交作业。/They made the decision on principle.他们是根据原则做出决定的。

The only true method of action in this world is to be in it,not of it.在这个世界上,行动的唯一正确办法是积极参与,而不是被动地卷入。(这一句颇有点哲学的含义,in令人想起 take part in等说法,常常有主动的意思,而 of的原意是“属于”,因此则往往表示被动的意思。)

21 “不想”还是“不烦”?

原文:

Out of sight,out of mind.

原译:

眼不见,心不烦。

辨析:

乍一看,原译借用了汉语现成的说法(有几本词典也提供了这样的译文),似乎很贴切。从语法分析,可以认为原句是一个省略的并列复合句,其意思相当于 Something/Someone is out of one’s mind when it is out of one’s sight.如果说 out of one’s sight译做“眼不见”勉强尚可,那么将 out of mind译做“心不烦”却是错的,根据 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mind可以指 thought、attention、intellect、memory等,但并没有“烦”的意思。《英华大词典》对 out of mind的解释为“被忘却”。与之相反的说法 come to/into(one’s)mind的意思是“想起”。(注意:be out of one’s mind还有“发疯”的意思。)所以原句的意思可解释为A person or thing not seen is soon(or easily)forgotten,颇有点“人一走,茶就凉”的意思,据此可译成:看不见了也就淡忘了/不放在心上了。事实上 out of可以构成许多习惯说法,其含义也不一样。out of的原意是“从……(内部)到外”或“在……范围之外”,如:He looked out of a window.他从(一扇)窗子往外看。The situation there was soon out of control.那个地方的情况很快失控。He was soon out of my hearing.他很快就走到了我听不到的地方。在转用中,多数情况下表示某种状态,如:out of work失业,out of date过时的,out of doubt毫无疑问,out of keeping/line不协调,out of breath上气不接下气,out of doors室外的/在室外,out of repair失修;也有时表示原因,如:out of curiosity出于好奇;He did it totally out of kindness.他完全是出于好心才这么干的。

22 冒牌的爵士?

原文:

He announced Lord Williams.

原译:

他扬言/声称自己是威廉斯勋爵。

辨析:

原译之所以错,在于译者没有弄清 announce一词的确切含义,进而把句中的he和 Lord Williams看成了一个人。announce的意思有两个:make a public or official statement(宣告,通告)和 tell people something clearly or loudly(大声通报),电台和电视台的播音员就叫 announcer。announce一般用作及物动词,其后可接名词,如:announce dinner宣布(饭准备好了,可以)开饭;The company announced a25% increase of profit.公司宣告利润增长了25%。The government announced a tax increase.政府通告要增税。There was a press release announcing the senator’s resignation.发布了该参议员辞职的消息。其后也可接从句,如 I am pleased to announce that they will get married in three months.我很高兴地宣布,他们将于三个月后结婚。announce a visitor中的announce应属于上述的第二个意思。Macmillan English Dictionary(这是2002年出的一本词典,值得向大家推荐)的解释是to say formally someone has arrived。《英华大词典》提供的译文是“通报有客”,其实还不够清楚,确切说应该是“(大声)通报某客人到”,所以原句应译做:他(大声)通报威廉斯勋爵到。“他”应该是门口的仆人,通报的目的是通知主人出来迎接客人。

类似用法又比如:May I announce you please?可译为:我可以去通报说您到了吗?

23 怎么爱好法?

原文:

She has an expensive taste in clothes.

原译:

她在衣服方面有一个费钱的爱好。

辨析:

这又是一个逐字照搬因而充满翻译腔的译文,尽管尚能猜出其意思,但让人觉得十分别扭。taste是一个抽象名词,可以指具体的“滋味”、“口味”,如:This soup is to my taste.(这汤合我的口味。)也可以指“爱好”、“情趣”等较抽象的概念。a man of taste表示“有情趣/情趣爱好高雅的人”。That young guy is in bad taste.(那个年轻人很粗俗。)动词短语 have a taste for something是“爱好某物”的意思,taste之前常可加上各种形容词,如:have a distinctive taste,have an aromatic taste,have an exquisite taste,have a fastidious taste,have an intellectual taste,have an elegant taste,have an elevated taste,have a bad taste,have a vulgar taste,have a savage taste,have a critical taste等,表示各式各样的情趣和风格。have an expensive taste的意思是说所爱好的东西很贵,与之类似的说法 have a fashionable taste指喜爱时髦的东西。have a taste in something则指喜欢某种东西,如果将原句中 have an expensive taste in clothes作为一个整体概念考虑,只要稍稍动一下脑子就可译成地道的汉语:她爱好(买/穿)高档的衣服。那么 have an acquired/developed taste for something怎么讲呢?这里的acquired/developed译成汉语时最好译成状语:后来/逐渐喜欢上了某物。

24 “爱狗”与“爱乌鸦”

原文:

Love me,love my dog.

原译:

爱屋及乌。

辨析:

许多词典和翻译教材都提供这样的译文,实在有点误人子弟。英语和汉语有不少说法粗看似乎是“巧合”,但实际上具体含义很不一样,此即为一例。The New Oxford Dictionary of English对 Love me,love my dog.的解释是:If you love someone,you must accept everything about them,even their faults or weakness.也就是说:“要是你喜欢我,就要喜欢我的(一切,包括我的)狗。”love my dog是love me的条件;而“爱屋及乌”讲的是“爱人者,兼其屋上之鸟”,意思是说“爱一个人爱得很深,连他房屋上的乌鸦(中国文化中不吉利的鸟)也觉得可爱”。显然,“爱乌”是“爱(某个人)”的结果,所以原译完全是“本末倒置”。

还有一条英语谚语也常常被本末倒置地误译:There is no fire without smoke.常被译做“无风不起浪。”英文原句字面的意思是“没有不冒烟的火”,即“有火必然会有烟”,比喻“(凡事)有利皆有弊”,而不是说“见到 smoke总可以追溯到 fire”;而中文成语“无风不起浪”说的是人们见到的是“浪”,“风”则是造成“浪”的原因,意思是说凡事皆“事出有因”。英语里另一条谚语 There is no smoke without fire.(这也提醒我们要仔细,注意词序)与“无风不起浪”倒有点类似,但是使用的情景有限制,往往用以指“谣言往往总是有根据的(不是空穴来风)”,很少用于别的场合。

25 “问题”能打败吗?

原文:

When there is anything wrong,he’ll just beat it.

原译:

出什么问题时,他便战胜它。

辨析:

beat确实有“打败、战胜”的意思,如 The England team once again beat its opponent.(英格兰队又一次战胜了对手。)但是在 he’ll just beat it中,beat it是一个短语。《英语习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的解释是:[俚 ]逃走;拔腿就跑;快快地逃走。而 The New Oxford Dictionary of English的解释是[informal] leave。(可惜《英华大词典》、《英汉大词典》等许多词典都未单独列出该短语,对初学者来说不方便。这也告诉我们,翻译时要多查几本词典。)所以全句应译为:出了问题他就溜之大吉/匆匆躲开。此外,beat it也可以用于祈使句,意为“滚蛋”:Don’t stay here-beat it!(别呆在这儿,滚开!)当然也会出现在间接引语中:He kept bothering me so I told him to beat it.(他老烦我,我只好叫他滚蛋。)从语法角度说,这种用法中的it不指任何事物,没有实际意思,有人称之为“假宾语(sham object)”。下面是一些常见例子:

I can’t help it either.我也没有办法/帮不上忙。

He shouted excitedly,“I’ve made it !I’ve made it!”他激动地喊:“我成功了!我成功了!”

John knew he would catch it when he got home in the evening.约翰知道晚上回家他准会挨骂。

有时亦用于临时作动词的名词之后,如:

They finally legged it back to the camp.最后他们还是步行回到了营地。

The Broom family of four adults and five children had to pig it in the two rooms.布鲁姆一家四个大人五个孩子只好挤在那两间屋里。

There’s no time to prepare.I guess we’re just going to have to wing it.没有时间准备了。我看我们只好凑合着对付了。

Cool it,man!冷静一点,老兄!

26 “行走的骷髅”是什么?

原文:

He is a walking skeleton.

原译:

他是行尸走肉。

辨析:

skeleton的原意为“骷髅”,所以原译者想当然地将全句译成了“他是行尸走肉。”但是,大家都知道“行尸走肉”是贬义,《新华词典》的释义指出,该词用于“讽刺没有理想,无所作为的人”,这种人“糊里糊涂混日子,虽然活着,同死人一样”。可是在英语中 skeleton是表示(人)很瘦的一个形象比喻,没有太强的贬义。根据汉语中形容人很瘦的比喻,原句可译为:他是个瘦猴。或:他瘦得像搓板/排骨。或:他简直皮包骨。英语中有许多词语,以不同的形象形容或比喻瘦:skinny(只有皮),narrow-waisted(腰很细,但“细腰”不像汉语概念中有“美”的含义,西方人并不欣赏“柳腰”),wiredrawn(铁丝做的),thread-like(细得像一根线),weedy(像草叶子一样),ribby(全是肋骨,与汉语的“排骨”一说大同小异),herringgutted(鲱鱼是一种细长条的鱼,内脏也很少),spindly(像纺锤一样),slab-sided(slab是“板”的意思,当然是没有肉的,人们称牛排为slab of moo),as thin as monkey(猴子大概没有太胖的,这倒和中国人想的一样),as thin as lath of rail(像铁轨的枕木一样),as thin as a shadow(影子是平面的,当然很瘦),as thin as six o’clock(时针和分针成上下一直线,简直太形象了)。

顺便提一下,thin本身是个中性词,没有贬褒的含义,lean和 underweight也是中性词,相当于“苗条”、“清瘦”的褒义词有slender和 slim。

27 “天气”会“打人”吗?

原文:

The constant changing weather there really beats me.

原译:

不断变化的天气真的打败了我。

辨析:

beat是一个常用词,但其意思很多,在很多情况下可以指“打”(beat three eggs打三个鸡蛋)、“打”(I’ll beat you if you don’t say“sorry.”你要是不道歉我就揍你。)、“敲”(The rain’s beating the window.雨点拍打着窗户。)、“打败”(We beat them three to nothing.我们三比零打败了他们。)

beat也可转而指“使……为难”:

That beats me.这可把我难住了。

It beats me how he could have talked in this way.我实在想不出来他为什么竟然这样说话。

Can you beat it!竟然会有这种事!(字面意义为:你想得出来这样的事吗?)

He can beat me hollow at mathematics.他在数学上比我高明得多。

原句中 beat的意思有点类似,全句可译为:那里天气反复无常,我实在适应不了。

在许多情况下,一个词的翻译要根据上下文推敲。大家看看下面几句如何翻译好:(1)This beats even New Year celebrations.(2)I should say her works really beats nature!(3)John beat him to the draw.(4)They had to queue up to beat gasless Sunday.

参考译文如下:(1)这比过年还要热闹。(2)我得说她的作品真是巧夺天工。(3)约翰抢在他之前拔出了枪。(4)他们只好排队加油。因为星期天加油站不营业。

28 他“野”吗?

原文:

He had a wild look on his face.

原译:

他脸上有一种很“野”的表情。

辨析:

原译反映了在初学者中一个常见的问题,即把英语的词和汉语的词一个个对等起来,一看到 wild脑子里自然而然地蹦出“野”字来。事实上,英汉两种语言里所谓的“对等词”实际上并不真的对等,大多数所谓的“对等词”只有某些含义是对等的,用学术上的话说,两者的词义范围只有一部分是重叠的(也就是说,只有在两个词的意思处于重叠部分时才可以对译)。一般来说,英语词的含义比较宽泛,更依赖上下文。以 wild而言,这是一个意义很广泛的词,其含义恐怕就要比汉语的“野”字多得多,例如:a wild beast表示“野兽”,a wild flower表示“野花”;(这里需要提醒大家 a wild goose不表示“野鹅”,而表示“大雁”。安徒生的著名童话《骑鹅旅行记》似乎译作《骑雁旅行记》更妥。英语里还有一则短语:wild goose chase,意为“徒劳无益的追逐”。)可是将 a wild sea译成“野海”就不通了,当然这里 wild的意思是由其本义引申开来的,可译为“波涛汹涌的海”,与之类似的a wild night可以译成“狂风暴雨之夜”;而 live a wild living表示“生活放荡”,wild rage表示“勃然大怒”,a wild train表示“不按行车时刻表开出的列车”。但是make a wild guess中的wild意思又不一样,表示“(漫无边际地/毫无根据地)瞎猜”,如:As for how many insects a spider may kill in a summer,they can only make the wildest guess.(至于一只蜘蛛一个夏天能消灭多少昆虫,他们只好胡乱地瞎猜了。)短语 beyond one’s wildest dreams的含义则是“比梦想的还要好”。原句中的wild的意思与最后两例有点相近,是“令人不解”的意思,所以原句可译为:他脸上有一种令人捉摸不透的表情。

29 懂得什么?

原文:

Most people are understanding.They will surely excuse you.

原译:

大多数人都是懂得的。他们肯定会原谅你。

辨析:

这一句的原译之错恐怕是出于粗心,没有注意到 understanding是-ing分词,含有主动的意思。英语中的-ing分词和 -ed分词都常用作形容词,可做定语或表语,分别含有主动和被动的意思。大家都知道 interesting和 interested是不一样的:Heis very interesting.(他[这个人]很有趣。)意思是说“他的表现等会使别人觉得他很有趣”;He is very much interested.(他本人对某事物很感兴趣。)(这里需要说一下,这个译文其实并不到位,汉语的“感兴趣”着眼于兴趣爱好,也许只是“觉得好玩”而已,可是英美人[ feel/is]interested in something时要认真严肃得多,他们会对某事进行仔细考虑,从而准备并愿意为之投入时间和精力。所以,如果业务谈判时外商说:I am really interested in the business,这表明大有希望做成这笔生意。)其实英语中不仅 -ing形式和 -ed形式有主动和被动的含义,许多形容词也有主动与被动之分,翻译时需要注意,如以 -ful后缀结尾的形容词就常有主动的含义。有人把“他是一位令人尊敬的教授”译为He is a very respectful professor.就错了,这里的respectful有主动的含义,好像是说这位教授“很尊敬别人”,应该改为respected或 respectable。(以 -able或 -ible结尾的形容词往往有被动的含义。)所以原句应译为:大多数人是通情达理的,他们肯定会原谅你。

30 “话”和“心情”

原文:

You guys,understand me.

原译1:

伙计们,懂得我。

原译2:

诸位,(请)理解我吧。

辨析:

原译1令人费解,因为“懂得”是一种心理状态,谁也无法命令一个人去“懂得”或“不懂得”某事或某人,因此这样的祈使句不成立。而原译2对 understand一词理解不透,understand someone并没有“理解某人”的意思,只是“懂得某人的话”之意,如:If he had spoken French I would not have understood him.(要是他说的是法语,我可就不懂他的话了。)汉语中现在常说的“理解万岁”中的“理解”可译成 understand about(someone),如:You don’t understand about me.(你一点也不理解我。)这里理解的不是指所说的话,而是指一个人的心情、做法等。Her parents really understood about her situation.(她的父母亲真的理解她的处境。)原句中的understand me是在祈使句中,则是一种口语用法,全句可译为:伙计们,(仔细)听着!

这里还有两点需要顺便说一下:首先,guy(s)在口语中已成为熟人之间很随便的常用称呼,有点类似于“哥儿们”,甚至女孩子之间也这么称呼(相当于“姐儿们”)。其次,在许多英语表达中,汉语的“某人(说的)话”中的“话”之意不用说出来,如 Can those sitting in the back hear me?(坐在后边的诸位能听得见我的话吗?)Listen to the Party.(听党的话。)同样,“爸爸,你说得对”只需译成 You’re right,father.如译成 What you say is right.反而有点给爸爸的话下评语的意思,好像是在判断说爸爸的话语法上没有错。

31 “忧伤”的响声

原文:

His sorrow was loud and long.

原译:

他的忧伤又响又长。

辨析:

原译显然辞不达意,叫人费解。原文中 sorrow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意思是“忧伤”,但是,汉语说“忧伤(时间)长”尚能理解,“忧伤响”就不通了。比较贴切的翻译要将其具体化(specification)才能符合习惯。可以猜出原句里的sorrow表现为哭泣,所以原句可译做:他很伤心,大声哭了很久。

请大家参考下面一些化抽象为具体的译例(需要说明一下,提供的译文不是唯一的译文,也不能说是“标准译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启发作用):(1)His past is a gradually increasing weight.他过去的经历成了一个越来越重的包袱。(2)She found his constant presence a source of annoyance.她发现,他老呆在跟前,成了眼中钉。(3)High voltage current is usually carried by overhead wire system so as to prevent living things being electrocuted.高压电通常采用高架线输送,以防人畜触电。(4)The school master frowned and looked very severe.校长皱起眉头,板起面孔。(5)Each time Binta bent forward to dip and pull,she felt Kunta’s warm softness pressing against her.宾塔每划一下桨弯腰前倾时,都感到孔塔那软乎乎的温暖的身体紧贴在自己背上。(6)There is more to their life than transient everydayness.他们的生活里要对付的不仅仅是油米酱醋的事。(7)I ask gentlemen,sir,what does this martial array mean,if its purpose be not to force us to submission?请问诸位先生,摆出这种张牙舞爪的阵势,如果不是为了使我们屈服,还有什么目的呢?

32 法官、父亲,和儿子

原文:

He allowed the father to be overruled by the judge,and declared his own son guilty.

原译:

他允许法官驳倒父亲,宣布他自己的儿子有罪。

辨析:

原译最大的问题在于关系不清楚:“他”、“法官”,和“父亲”到底是什么关系?是几个人?要弄清这一点,首先要分析整个句子的意思。原译忽略了句子的两个部分在意义上一定有连贯性(或内在的逻辑关系)这一重要原则。句子后一半中的declared的主语也是he,而一个 own显然也很重要。关键在前半句,这里的father和 judge前都有定冠词 the,但不可能是特指,因为不会发生某个 judge去 overrule某个 father的事,也就是说,这里的the father和 the judge都已笼统化(或抽象化),不指具体的人,而表示一种概念,指某种人。句子中的he兼有father和 judge两种身份,意思是说“作为法官的他”战胜了“作为父亲的他”,考虑到中文的表达习惯,原句可译为:法官的责任感战胜了父子私情,他还是宣判(自己的)儿子有罪。

下面一些译例表明英译汉中笼统化的译法,可供大家学习参考。在原文的形象直译意思不清楚,而在汉语中又找不到表示类似意思的形象说法时,只好采用笼统化的办法译出其意思。(1)He felt the patriot rise within his breast.他感到一股爱国热情在胸中激荡。(2)Every life has its roses and thorns.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其甘苦。(3)In the modern world salt has many uses beyond the dining table.在当代世界,盐除了食用还有许多其他用途。(4)Electricity power became the servant of man only after the motor was invented.电动机发明之后,电力才开始造福人类。(5)I had the muscle,and they made money out of it.我有的是力气,他们就让我卖力替他们赚钱。(6)Arabs rub shoulders with Jews,and have been doing so from the earliest settlement of the territories.自从这块土地有人居住以来,阿拉伯人就和以色列人生活在一起。

33 是“犯浑”吗?

原文:

You don’t know what you’re talking about.

原译:

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辨析:

许多时侯,翻译之难不在于生词(可以查词典)或复杂的句子结构(可以进行分析),而在于英语特有的一些表达方式,本句就是一例。句子不复杂,也没有生词,可是照字面译出来叫人莫名其妙。除了在梦呓或疯子,哪里有人不知道自己说什么的呢?这实际上是一句婉转的批评,表示不相信对方的话,确切译出来应是:你这不是瞎说吗!(或:你简直是胡说八道!)再如:You sounded like you knew what you were talking about.意思是“听起来,你的话很在行。”反过来,如果你说话时别人不太相信,你也可以说:I know what I’m talking about.意为:我可不是随便瞎说的(我的话是有根据的)。talk也可指人们心中认为对的说法。美国人说 That’s the talk.意思是赞许对方说得好,可译为“对极了/可不吗!”或“本人洗耳恭听。”Now you’re talking!的意思是“这才像话/这还差不多!”

talk强调“说”的动作本身,如:He talked himself very red in the face.(他说了许多话,脸都红了。)There was all talk and no cider.(议而不决。)It ended in talk.(结果只是空谈,没有任何结果。)big/tall talk表示“高谈阔论”,small talk表示“闲谈”,“拉家常”或“应酬话”,sweet talk表示“甜言蜜语”,“恭维话”double talk表示“令人不知所云的话”,talk sense表示“说的在理”,talk nice/fine表示“说好听的”,talk soft表示“软声软气地说”或“说话温柔”,talk wet表示“胡诌”或“瞎扯”。They have talked tough before.表示“他们以前措辞强硬。”Somebody has talked.表示“有人告密了。”

34 开始做什么?

原文:

You don’t begin to understand what they mean.

原译:

你没有开始知道他们的意思。

辨析:

原译错在没有弄清 begin一词在原句中的含义。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的begin词条下单独列有一项释义:can’t begin to understand/imagine etc spoken used to emphasize how difficult something is to understand etc.说明 begin用于强调“不易”。《英华大词典》也把 not begin to(do)列为短语,解释为“决不,完全不”,如:It does not begin to meet the specification.(这完全不合规格。)可见,begin是用以强调否定的。请注意下列各句的翻译:(1)He can’tbegin to compete with you.他根本没法和你竞争。(2)His statement does not begin to be comprehensive enough.他的说法远谈不上全面。(3)You don’t begin to understand what I have suffered.你压根儿不理解我受了多少苦。(4)Nothing has begun to interest her so much as folk music.什么也比不上民间音乐那样让她动心。(5)I can’t begin to thank you.真是感激不尽!

除了 begin之外,(not)at all以及许多表示“微量”和“诅咒”的词也常用于强调否定语气。一般翻译书上都有讲解,这里不赘述。

原句可译为:你一点儿也不/根本不明白他们的意思。

35 到底表扬了没有?

原文:

They didn’t praise him slightly.

原译:

他们一点儿也没有表扬他。

辨析:

原句确切的意思与原译正好相反,这里 not slightly隐含着 but heavily(大大地)之意,有人称之为“假否定”(pseudonegative)。所以正确译文应是:他们大大地表扬了他(他们对他大加赞扬)。“他们根本没有表扬他”的英文应该是:They didn’t praise him at all.或 They didn’t praise him in the slightest.类似的“假否定”还有:not once or twice(不止一两次),not a little(few)(很多),not seldom(常常,有人称 seldom为“准否定词”,所以 not seldom可以看成是“否定之否定”,等于肯定)等。He was not a little frightened.的意思是“他吓得够呛”而不是“一点也没有吓着”。

特别要注意的是not half。《综合英语成语词典》就注明 not half既可以表示“非常,极其”(to the greatest possible extent),也可以表示“一点也不,毫不”(not at all)。如何翻译完全要取决于上下文或根据逻辑判断,如:We don’t half like it.意思是说“我们不但不喜欢,甚至感到讨厌”。又如:”Are you thirsty?”“Not half !”(“你渴吗?”“渴极了!”)She didn’t half shout at him.(她冲他大吵大嚷。)They didn’t half beat the policemen.(他们把警察狠揍了一顿。)That’s not half bad for a beginner.(对一个新手而言,那可是相当不错了。)He hasn’t half enough money.(他的钱差得远着呢。)

36 要分清坏人和好人

原文:

Birds of a feather flock together.

原译:

一丘之貉老聚在一起。

辨析:

现在人们更多地用这条谚语的前一半 birds of a feather,常误译为“一丘之貉”。我们知道“一丘之貉”带有明显的贬义(《现代汉语词典》释义后专门注明“专指坏人”),而 birds of a feather在意思上是中性的,常常指“同一类人”,尤指“为人或兴趣爱好相同的人”(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的释义为people of like character)。原句倒是可以译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当然,在一定的情况下也可直译为:同类的鸟儿一起飞。只有在确实指坏人时方可译为“一丘之貉”。英国著名小说家 Galsworthy的作品 Caravan中有这样一句:His expenses were two pence a day for food and four pence for his bed in a cafe full of other birds of his feather,这里 other birds of his feather恐怕就不宜译做“和他一丘之貉的人”,而应该译为“和他一样(潦倒)的人”。英语中还有一条谚语:Like knows like.《英华大词典》译为“英雄识英雄”,这是将中性的谚语“褒化”了,这里的like只是说同类的人和物,可以是英雄,也可以是坏蛋、普通人、学生,乃至兽禽蛇虫等。《综合英语成语词典》译为“英雄识英雄,奸雄识奸雄”虽然照顾到了贬褒两方面,但仍不够全面,还不如简单译为“同类相识”。

有人问,词典也会有错,怎么办?最好多查几本词典,尤其要查权威性的英语原版词典。

37 “要听的全部的话”?

原文:

That’s all I want to hear.

原译:

这就是全部我想要听的话。

辨析:

俗话说:“锣鼓要听声,说话要听音”,意思是说人们说话有时会兜圈子绕着弯说,叫我们要听出话中之话,包括旁敲侧击之意。英语用的“拐弯”有时和汉语很不一样,翻译当然也要译出其“音”,即译出真正的含义。本句原文是一句口语,原译之所以没有译出其确切含义,关键在于没有理解原文的话外之“音”,也就是口气。原译给人的感觉好像说话人感到很满足,颇有点对方所说“正中下怀”之意。我们知道,all意在强调“全部,不再有别的或无须再有别的”,实际上,说话人这里用 all一词表现出一种不耐烦的心情,认为对方不必再往下说了,所以应译为:够了,别再说了。(甚至可译成:得了,你烦不烦哪!)all一词在口语中使用很频繁,有时侯确实不好译,不要一看到 all就译成“全部”,如将 All I want is to get my job back.译成“我全部想要的就是要回我的工作”就很绕口。all在这一句里的含义在于“唯一的,仅仅的”,即“没有别的更多的要求”,所以最好译为:“我只想干原来的工作”。又如:

All you are required is to fill in a form.你只需要填一张表格就行了。

That’s all there is to it.就是这么回事(意为“事情很简单”)。

all有时是反话,如:You may lose for all I care.(你输你的,我才不管呢!)有时则表示强调,如:You’ll get ill if you go out in all this rain.(下这么大的雨还出去,你会淋出病来的。)

38 是希望还是埋怨?

原文:

I wish I could bring you to see my point.

原译:

我希望我能使你明白我的意思。

辨析:

原译似乎很忠实于原文,但是未能译出其真正的含义。有人建议改译为“但愿我能使你明白我的意思”,语气也不确切。原句开头的I wish I could明确表明了是虚拟语气,但是虚拟语气不仅用于表示愿望,更多的是表示“与实际相反的情况或可能”,所以原句的意思表明“(实际上)我无法使你明白我的意思”,即“要是我能使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了”。将 I wish he were here.译成“要是他在这儿就好了”是适宜的,因为这里仍有愿望的意思。I wish I hadn’t said that.则表示一种后悔,可译成“我真不应该那样说(说那样的话)。”但将本句原文译成“要是我能使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了”仍不到位,关键在于这一句话并不表示某种愿望,似乎也不宜译为“我很遗憾我不能使你明白我的意思”。原句实际上是一种婉转的批评。英语中批评别人时往往很注意给被批评者留有面子,采用各种婉转的说法,虚拟语气是常用的一种,如:You could have helped me.就是表示批评的,应译为:你(刚才)为什么不帮我忙呀?(译成“你本来可以帮助我”就没有传达出原话的确切用意。)Some of them could have done better.意思是说“他们中有些人表现得不够好”。(译成“……本来可以做得更好”会给人一种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感觉,因而不妥。)所以,为了保留原文的语气,不妨译为:我怎么跟你说不明白呢?

39 日本人有什么想法?

原文:

The Japanese almost glory in the thought that they are somehow unique.

原译:

日本人对因为有些与众不同的想法引以为荣。

辨析:

首先原译在结构上有含糊不清之处:“有自己与众不同的想法”意思不明确,到底是什么想法?句中的that引导的是一个同位语从句,thought即指 they are somehow unique,也就是“认为日本人有点独特(与别的民族不同)”的这一想法。此外,原译者上了 glory一词的当。一般情况下 glory是一个褒义词,意为“光荣、荣誉、荣耀、骄傲、自豪”等,如:He is a glory to his nation.(他是他们民族的光荣。/他为他的国家赢得了荣誉。)Glory to the heroes who died for the liberation of our motherland.(光荣属于为祖国解放而献身的英雄们。)但是glory in(doing something)却是一个中性词组,其意思是very much enjoy doing something or being in a particular situation。其贬褒之义只能从上下文来判断。有人曾说过“上下文(语境)是判断某个词的确切含义的唯一标准”。与汉语词相比,英语词更是如此。如在 Behave so that our people may glory in having such a son like you.一句中,glory in是褒义的,可译为:你的表现会让我国人民因为有你这样的儿子而自豪。但是在 He gloried in his disgrace.一句中,glory in却含有贬义,恐怕只能译成:他对自己的丢脸(行为)还颇为得意呢。

原文出自一篇批评日本人不重视学外语的文章,对日本人的民族沙文主义有点微词,因此可译为:日本人总觉得自己有点独特,并为此沾沾自喜。

40 老夫娶少妻

原文:

Theirs is another case of January and May.

原译:

他们的情况又是一个“一月与五月”的例子。

辨析:

尽管原译将“一月与五月”放在了引号里,人们还是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两个月份有什么特殊含义吗?其实这个短语涉及到一个典故,该典故源自英国作家乔叟所著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中“商人的故事”。January和 May是该故事中的两个人的名字,前者是一位男爵,他在60岁时娶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名叫 May的年轻姑娘,所以后人就用 a case of January and May指“老夫娶少妻”。如果不了解这一典故,照字面意义翻译当然会使人堕入五里雾中。原文应译为:他们(的情况)又是老夫娶少妻。其实,对这样的情况,汉语也有一个很文雅的说法,叫做“一树梨花压海棠”。至于原句能不能这样译,要取决于原句出现的上下文。来源于上面同一个故事的还有一个短语:to have January chicks。这里的chicks当然不指小鸡,而是指孩子。January和 May结婚后不久,May就有了孩子。所以 to have January chicks意思为“老来得子”。

典故的翻译涉及到不同的文化,需要特别注意,如英语中说某夫妇“喜得贵子”是the stork has visited the couple(据说这一说法源自英国人以前常哄孩子说,婴儿是鹳送来的)。汉文化中则有“麒麟送子”和“送子观音”的故事,不过和 the stork has visited the couple是不能对译的。要正确翻译好典故,当然离不开词典的帮忙,但一般词典查不到 a case of January and May这一短语,向大家推荐英国 Cassell出版社出的Brewer’s Dictionary of Phrase and Fable(《布留沃成语与寓言词典》)。

41 到底是“敢说”还是没有把握?

原文:

I dare say he is honest.

原译:

我敢说,他是诚实的。

辨析:

这一句非常简单,有人说没有译错:dare是“敢”,say是“说”,dare say当然是“敢说”了。原译错就错在一个词一个词逐字照译叠加起来,而忽略了英语口语中的习惯用法。英语与汉语的所谓“对应词”在程度上往往很不一样。汉语的“我敢说”给人一种非常肯定、有把握的印象,好像说话人可以为“他”打保票,而英语 I dare say恰恰表示了说话人语气的不肯定,没有把握,有点“姑且壮起胆子这么说”的含义,说话人只是表示自己的看法,并不要求或指望听话人一定要同意或相信,所以原句确切的译法应是:我看(个人认为),他是诚实的。英语口语中表示“我认为”的说法除了 I think之外还有I believe(不宜译做“我相信”,这里的believe没有汉语中“相信”那么重的意思),I consider(语气比较正式),I hold(hold作为“认为”讲,是语气最正式的词,如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olds that...中国政府认为……)等,当然也可以用 in my opinion,to me等不同结构的说法(但不能说 for me,因为for me的意思是“对我而言”,to me才是“在我看来”。)

顺便提一下,许多人把 He argued...译做“他争论/争辩说……”,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因为argue固然有“争辩”乃至“争吵”的意思,但通常表示“摆事实,讲道理”,argument也可以指“论点”,而“议论文”就叫做 argumentation。西方鼓励学生在课堂上与老师进行 argue,当然谈不上是“争辩”(“争辩”有时给人以强词夺理的印象)。所以 He argued...译作“他提出说……”就可以了。

42 不要太“自作多情”

原文:

Beauty is in the eyes of the beholder.

原译:

情人眼里出西施。

辨析:

这也是一句硬往汉语成语(谚语)套而造成错译的例子。(很遗憾,《英语谚语应用词典》也提供了这样的译文。)可以说,这样的译法有点自作多情。首先,原句中的beauty可以指抽象概念,也可以指事物,不一定指人,更不一定指西施那样的美人。(就算是指人,西方人写文章时是否会想到西施那样的中国典故,也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有人曾提出:英汉翻译时不应“让洋人穿上长袍马褂”。)而这里的beholder也只是说“看/观察的人”,与被看/观察者(就算是人)并不一定是情人关系。原文的意思是:Not all people have the same opinion about what is attractive.言外之意,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某一个人认为美的,另外一个人可能并不认为美。(当然这里不排除观察者的态度,观察者与被观察者的关系也有一定作用,如人们往往会认为自己喜欢的人和事物显得美。)所以原文可译为:美与不美,全在观者。

还有一句常被套译错了的、也有点自作多情的英语谚语是Absence makes the heart grow fonder.不少人将其译为“小别胜新婚”。英语原文并不一定讲夫妻或情人(如也可以指同性的朋友)之间,absence也不一定是“小别”,而是“在一起时天天见面无所谓,一旦分开了都常常思念”的意思。所以全句不妨译为:不在一起更增思念之情。

43 对表扬的回答

原文:

You really flatter me.

原译1:

你真的拍我马屁。

原译2:

过奖了。

辨析:

不用说大家都会认为原译1太直,没有人会这样说话。查一下《新时代汉英大词典》,你会发现,“拍马屁”条下提供的英文为:lick(somebody’s)boots,soft-soap,toady to,fawn on。《汉英大词典》还提供了 curry favor with,两本词典里都没有flatter一词。可见原句不宜译做“你真的拍我马屁”。不少人会说原译2非常贴切,既表达了原文的意思,又符合中文的习惯。原译2虽然表面文字上看来不错,但是严格讲起码不确切,因为它和英语原句的语用意义很不一样。翻译要传达出原文的语用意义,首先要明白该话的语用场合(即语境)。按中国人的习惯,在受到别人表扬时说“过奖了”“哪里,(还有哪里”“不敢当”“惭愧,惭愧”、“见笑了”等说法),这其实只是一种客气用语,主要表示谦虚,对恰如其分的表扬也可以这样回答。事实上,有的人嘴上说“过奖了”,心里却美滋滋的。英语中的You really flatter me.并不用于听到别人表扬的时候作为客气的回答。只有在某个人真的过高估计了你的能耐,如认为你具有你实际上不具有的本事,或求你或指望你做一件远远超过你的能力的事,你才会说 You really flatter me.此话不是表示谦虚,而是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不妨译成:你真的太抬举我了。或直接译成:你可真的过高估计了我。英美人在听到别人表扬(包括别人表扬他们长得美,或他们的妻子长得美)的时候,一般并不说谦虚的话,通常回答 Thank you.

44 什么地方不同?

原文:

He made a great difference.

原译1:

他做出了很大的不同。

原译2:

他有了很大的改变。

辨析:

原译1意思不清楚,是他“表现得很不一样”,还是“使用了不同的方法”?原译2虽然看上去很“顺”,却是错译。本句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 difference的含义,是“他”本人不同了吗?make有“做(成)、造成”等含义,与动词 do相比,make强调结果,而 do强调动作本身:make a bed表示“制造一只床”,而 do one’s bed表示“铺床叠被”。从语法上说,difference是made的宾语,意思是“造成了不同”,但到底是使什么东西不一样了?原译2好像是指 he本人,其实不是。作为“使……成为”讲,make之后一般接“宾语 +补语”的结构,如:He made his son a soldier.(他使他儿子成了一名军人。)He made himself comfortable.(他让自己舒服一点。)原句里的difference指客观事物或情况,全句倒可以勉强译成“他造成了很大的不同”,也就是说,“他的存在或到来,使客观情况大为不同”,也可能指是他的努力或所做的事起了很大的作用,所以可以译成:有他没他,大不一样。

make是一个常用词,用法很多,而且有很多包含 make的习惯说法。建议大家仔细阅读词典 make词条的释义和例句。至于“他表现得很不一样”可译为:He acted very differently/in a very different way.“他使用了不同的方法”可译为:He did it differently.或 He used a different method.

45 能给多少钱?

原文:

You cannot give him too much money.

原译:

你不能给他太多的钱。

辨析:

原译错在对 too一词的理解上。像中文的“太”字一样,英语中的too也有两个含义,一个是“非常”,另一个是“过分”。It’s too good.意为“太好了”,没有否定的含义,而 It’s too good to be true.意思是“太好了,不可能是真的”,也就是说,有否定的含义。I am too tired to work.(我太累了,不能再工作下去了。)中的too就是明显表示否定意思的。原句中 too和 cannot一起构成了双重否定,也就是“否定之否定”,实际表示的是一种强调的肯定。从字面看,cannot...too也可以得出“不可能(做到)过分”,即“怎么也不过分”的意思,所以原句的正确译文应该是:(无论)你给他多少钱都不算多。这种 cannot和 too连用表示强调的用法在英语里很常见,比如:

We cannot praise him too much.我们怎么表扬他都不过分。

You cannot be too careful in doing this.做这件事越小心越好/需要非常小心。

They had a lot to talk about;in deed,they could not talk too fast.他们有许多话要说,说怎么快也不过分/所以说得越快越好。

Its importance cannot be too much emphasized.其重要性怎么强调也不过分。

当然,也有用 can scarcely和 can hardly代替 cannot,用另外的词表示 too的意思,如:

His contribution to China’s modernization can scarcely be over-rated.(他对中国现代化的贡献,怎么估计也不过分/贡献之大无法估量。)

顺便说一下,“你不能给他太多的钱”可以译成:You should/must not give him too much money.

46 是在学还是已学到了?

原文:

Live and learn.

原译:

活到老,学到老。

辨析:

不少英汉词典提供这样的译文,不少学生则认为这是“佳译”,甚至因此感叹说,英语和汉语相似的表达太多了。其实这是一个想当然的错误套用。首先,英语的动词有“动作动词”和“结果动词”之分,learn就是一个典型的“结果动词”,其意思是“学会、得知”。study才是表示“学”的“动作动词”。而“活到老,学到老”显然是劝人去学习,强调的是动作而不是结果。所以,从这一点说,原句包含“活着”和“学会”两层意思。再看 and一词,从语法上说,and连接两个并列的成分,但从语义上看,可以表示两者之间多种逻辑关系,如:brandy and water表示“兑水的白兰地”(and表示“添加”),dead and turned to clay意思为“不仅死了,而且化成了朽土”(and表示 “进一步 ”之意)。Work once and work twice.(=If it works the first time,it will surely work the second.)可以译为:第一次管用,第二次当然也管用。在一定的上下文中可译成“一次得手,再次不愁”。(and引导出结果。)We live and eat.(=We have to eat as long as we live.)可以译为:只要活着就得吃。(and表示“同时”。)We can only learn and live.(=Only when we have learned how to live can we live a real life.)可以译为:只有学会了生活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活。(and意为“然后”。)He has eyes and no eyes.(=Though he has eyes,he cannot see.)可以译为:他有眼睛却和没有眼睛一样/却视而不见。(and表示一种让步关系。)原句中的and也表示一种时间关系,整个句子的意思是“只要活着就能学到东西”,但往往用作一种感叹,意思是说:原以为自己很在行了,没想到又学到了新东西。所以原文可译成:我活这么大,没想到这里还有名堂呢!(当然具体措辞可根据上下文确定。)

47 到底证明了什么?

原文:

The long exhausting trip proved too much.

原译:

这次旷日持久的疲劳旅行证明了许多东西。

辨析:

一般而言,prove首先是一个及物动词,例如:

They proved her innocence.(他们证明她是清白无辜的。)

Facts proved he did it all by himself.(事实证明这都是他自己干的。)

prove是否永远是及物动词呢?原译之所以误译,就是把句中的prove当作了及物动词,认为too much是prove的宾语,所以得出了“证明了许多东西”的译文。请大家看下面这两句:(1)It proved a waste of time.(2)He will prove the winner.如果说第一句译成“这证明是浪费时间”尚马马乎乎(译文里的“这”指代不清楚,其实指某个做法或某件事,确切些应译成“事实证明这样做的结果是浪费时间”)。第二句译成“他证明了胜者”则显然叫人不知所云。其实,这里的prove是一个不及物动词,其意思是“表现得,证明是”,第二句的意思为“(事实将证明)他最后会成为胜者。”最初人们一般说 prove to be...,现在 to be常常被省略。(需要注意这样的省略,类似的用法 turn out to be中的to be现在也常常省略。)也有人认为这里 prove应看成是系动词,其后的a waste of time和 the winner是主语补语。原句中的prove也属于这种用法,不过其确切翻译还要考虑上下文,从逻辑上说还有个 too much for whom的问题,假定讲的是“我们”,那么原句可译成:这次旅行旷日持久,令人筋疲力尽,我们终于受不了了/我们终于累垮了。

48 谁相信谁?

原文:

The senator says he believes in God and in His free worship.

原译:

这位参议员说他相信上帝,相信自己的自由信仰。

辨析:

原译的前半句有点小毛病,最好将“相信”改为“信仰”(believe意为“相信”;believe in意为“信任”或“信仰”),后半句译得不但费解,而且是错译。(“自己的自由信仰”意思不清楚)。关键在于 His到底指谁理解有误。其次,这里还涉及另一个问题,即英语中的所有格(包括代词的所有格和名词加 ’构成的所有格)都有主动和被动两种可能的含义,这一点在翻译中需要注意,要从上下文来判断。例如:We didn’t believe his innocence(我们不相信他是无辜的)中的his和 You will have my support(我完全支持你)中的my都是主动的,表示逻辑主语,而 They hurried to our rescue(他们赶来救我们)中的our和 The police came to her protection(警察来保护她)中的her显然是被动的意思,表示逻辑宾语。His addition completed the list就有两种可能的解释,一是:“(别人列的名单不全,)经过他的补充,名单全了。”二是:“(原来名单中缺了他的名字,)把他的名字加上后,名单全了。”其实 his books这样简单的短语就可能指“属于他的书”、“他写的书”,甚至“(别人写的)关于他的书”等不同的含义。其实本句中大写的His已经起了提示作用,不是指那位参议员的,而是指上帝的,因为上帝不可能有什么信仰,所以这里的His只能是被动的含义,据此,原句应译为:这位参议员说,他信仰上帝,而且认为应当允许人们自由地信仰上帝。

49 对什么没有表态?

原文:

He explained his silence by his absence at the battlefield.

原译:

他说,他所以那时没有表态是因为他不在场,到前线去了。

辨析:

原句短短的一个简单句含有三个名词,其中两个是抽象名词(silence和 absence),因而简练,结构紧凑,但是要正确翻译需要弄清楚各个抽象名词所代表的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原译就没有交代清楚。silence译成“没有表态”倒也未尝不可,但是his absence(他不在场)是指的什么时候却不清楚,原译的意思好像是说该表态的时候不在场,既然不在场,当然谈不上表态,恐怕也无需解释。his silence说明该表态时他是在场的,只是没有吭声,那么 absence又是指的什么时候呢?从逻辑上看,只能是需要对之表态的那件事发生的时候,而那时侯他在前线。可见 explained,silence,absence涉及到三个不同的时间,其实际先后正好和这三个词在句子里的顺序相反。发生事情时他不在场,不了解情况没有发言权,所以后来对该事表态时他只好沉默,也许别人不理解他为什么沉默,所以后来在另一个场合他对自己的沉默做出解释。弄清这个关系后,正确的翻译也就不成问题了:他解释说,他之所以没有吭声,是因为发生事情时他不在现场。英语大量采用抽象名词,句子的结构往往很简单,但必须要正确分析句子的逻辑关系才能翻译好。

原译出自一本指导翻译的书。这就告诉我们,翻译来不得半点马虎。该书还有一句译得令人费解,也是没有弄清时间和逻辑关系:

Let us make America,once again,and for centuries more to come,what it has been—a stronghold and beacon-light of liberty for the world.

原译:让我们重新而且在今后几个世纪内,使美国保持本来的样子——世界的自由堡垒和灯塔。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一句中的and有进一步的意思,但这里译成“重新而且在今后几个世纪内”就显得别扭。“保持本来的样子”是it has so long been之译,由于没弄清楚 has been的表语(有人称“主语补语”),所以译为“本来的样子”,其实表语就是stronghold and beacon-light,可见不是什么“样子”。“世界的自由堡垒和灯塔”之译没有说清楚相互关系,应译作“世界自由的堡垒和灯塔”。建议全句改译为:让我们在今后几个世纪使美国继续成为世界自由的堡垒和灯塔。

50 和尚死了没有?

原文:

The monk is only not a dead man.

原译:

这和尚只不过不是个死人。

辨析:

原译实在叫人弄不清是什么意思,恐怕译者没有真正明白原句的含意。如果没有only一词,句子倒不难理解。但是only这样表示强调的词和其汉语中的“对应词”意思和用法并不完全一样,不管场合一概译成“仅仅”、“只是”、“只不过”等往往会辞不达意,甚至文句不通。The monk is not a dead man(这和尚不是死人)这一点有什么好强调的呢?有人可能会认为,大概有人以为这和尚是死人,而说话人要强调事实上不是。这种分析是不对的。关键在于英语和汉语常常从不同的角度来表现或述说同样的情况。实际上原句要表达的意思用汉语说是:这和尚简直跟死人/死了一样。(但是还活着,只不过一点也不动弹,或怎么叫他也没有反应。)这就启发我们,翻译有时可以从反面着眼。

请再看下面这两句:(1)Stir,and you’re a dead man.(2)She is hardly bigger than a girl.第(1)句字照字面直译为“动一下,你就是死人”似乎逻辑不通。其实,这是一句表示威胁的话,地道的汉语应反过来说:“敢动,就要你的命!”第(2)句中 hardly有人称做“准否定词”,此句从正面译是“她比女孩大不了多少”,可是这样译没有表达出原句的语用意义。原句的语境也许是有人要让该女孩担任一件应该由大人担任的工作,而说话人觉得她太年轻。在这样的情况下,汉语一般会说“她还完全是个孩子嘛!”与英语原句相比,正好反了过来。

51 是什么手术?

原文:

A surgeon made a cut in the patient’s stomach.

原译:

外科医生在病人的胃部施行了切除手术。

辨析:

这样的翻译太粗心,弄不好可能会引起一场医疗纠纷官司,关键在于这位医生到底给病人做了什么手术。其实 make a cut的意思很简单,即“切开一个口子”(也许是在胃里寻找并取出某个异物手术的第一步,但不可能是切除整个胃)。还有一点要指出,stomach可以指“胃”,但在日常说话中泛指腹部,可以指腹腔内(如 stomachache肚子疼),也可以指外部(如 The boy was rubbing the dirt off his stomach.那个男孩使劲地擦掉肚子上的土)。“切除 ”要说 cut away/off/out或 remove(如:The doctor cut off/removed his stomach.)。医学上的“(器官)切除(术)”专门有一个词素 -tomy,如“胃切除(术)”是gastrectomy,“阑尾切除(术)”是appendectomy,“扁桃体切除(术)”是tonsillectomy,”是uterectomy,”“子宫切除(术)“乳房切除(术)是mastectomy,“肾切除(术)”“膀胱切除(术)是nephrectomy,”是cystectomy。但是实际上 -tomy可以是“切除”,也可以是“切断”或“切开”,所以严格说 gastrectomy可以指“将胃切开”或“将胃切除一部分”,“胃全部切除”要说 total gastrectomy。因为英语中许多医学词汇来自拉丁文,普通病人听不懂,也不太好记,现在也有许多医生改说 remove(名词是removal),这样说还避免了要加 total一词的麻烦(但一般不说 cut away/off/out,因为听起来不舒服)。原译还有一个小问题,忽略了冠词。原句中的不定冠词 a并没有特指哪一位医生,故原句可译为:有一位医生在他腹部/肚子上切了个口子。

52 是因为爱而不嫁吗?

原文:

There is a definite link between smoking and lung cancer.But this doesn’t make you comfortable because you are in good company.

原译1:

吸烟肯定与肺癌有关,但这并不能使你感到舒服,因为你是在一个好公司里。

原译2:

吸烟肯定与肺癌有关,但这并不能使你感到舒服,因为吸烟的人不止你一个。

辨析:

原译1没有考虑上下文,把多义词 company错译成了“公司”,其实 company在这里是“伙伴”的意思,而 in good company意为“有好多人和你一样(抽烟)”(不是“在好伙伴中”);虽然原译2后半部中的“不止你一个”尚讲得通,但全局令人费解,没有从逻辑上交代两个分句之间的关系。此句的关键在于英语常常出现“否定转移(shift of negation)”的现象,即在 not...because...的结构中,被否定的往往不是紧接在 not之后的部分,而是because之后的部分。例如 I do not oppose to the plan because it was put forward by Smith.就可能有两个意思,一是:我不反对这个计划,因为这是史密斯提出来的。二是:我并不是因为这个计划是史密斯提出来的才反对的。但是英美人这样说主要表示的是第二种意思。这就是否定词 not转移否定后面的because从句。

再看这一句:She didn’t marry him because she loved him.她到底嫁给他没有?恐怕还是嫁了,但不是出于爱情,所以正确的译法是:她并不是出于爱才嫁给他的。此句如译成“因为她爱他,所以没有嫁给他”似乎不太通。有人说,也可能她得了不治之症,不想带给他不幸,所以尽管她爱他,还是没有嫁给他。如果要表示这一意思,because之前应该加上一个逗号。

综上所述,原句应译成:抽烟和肺癌之间有明确的关系,但是你并不会因为有许多人(和你一样)抽烟而感到安慰。

这种表示原因的否定转移有时不一定非有because一词不可,也可以是动词不定式,例如:I haven’t come here to listen to your nonsense.其意思是“我到这里来不是听你胡说的”,或“我不是为了听你胡说而来这儿的”。

53 黑和白

原文:

You look darker after the holiday.

原译:

度完假你看上去黑多了。

辨析:

dark译成“黑”似乎天经地义,没有什么错,但是根据汉语文化的美学观点,中国人以皮肤白为美,而“黑”带有贬义,可是在英语文化中说某个人 dark,常常是一种赞美,因为黝黑的皮肤象征健美。(注意:darky却是美国对黑人污辱性的称呼。)所以原句不妨译为:度完假你看上去结实/健康多了。

再举一个例子:She has been a widow only for six months.译成“她才当了六个月的寡妇”总有点不妥,原因是“寡妇”在汉语文化里积淀了很重的贬义,而在英语中 widow是一个普通的中性词,不带任何贬义。在中国介绍某人时肯定不会说“她是个寡妇”,而英语说 She is a widow却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所以这一句最好译成:“她丈夫去世才六个月。”

又比如,有人把 bookish和 bookworm不适当地译作“书呆子”和“书囊虫”,其实这两个词在英语中都是中性偏褒的,表示喜欢书,整天读书的含义。

除了历史和习惯的原因,政治方面的原因也会造成英汉“对应词”之间文化含义方面的误解,例如在汉语里,“地主、资本家、资产阶级”都含有贬义,而对应的landlord,capitalist,bourgeoisie在英美人心中并没有不好的含义。而我们以前常将“贫农”译成 poor peasants,不少英美朋友都指出,peasant一词有贬义,含有“没有教养”的意思,建议改用 farmer一词。

这一问题在英译汉和汉译英中都需要注意,一个较保险的办法是勤查英语原版词典,弄清词汇可能有的文化含义。

54 是“走运”还是“倒霉”?

原文:

As luck would have it he was caught by the teacher again.

原译:

正如幸运所有的那样,他又一次被老师逮个正着。

辨析:“正如幸运所有的那样”是照字面死译,意思不清楚。as luck would have it是一个常见短语,这里的luck(原意为“运气”)实际上是中性的,该短语表示“碰巧”,可以指“走运”,也可以指“背运”,“不走运”。其含义是不是指“幸运”,完全取决于上下文,在 As luck would have it,no one was in the building when the bomb exploded.这一句中是褒义:幸亏炸弹爆炸时大楼里没有人。在原句中则含有“倒霉”的意思。“幸运”一般要要说 as good luck would have it/by good luck。(当然“倒霉”则可以说 as ill/bad luck would have it或 by ill luck。)所以原句应译做:不幸的是,他又被老师逮个正着。不过有时候单独一个 luck也可能是褒义的,如 in luck就是“交好运”的意思。又如:Finally,he came to luck and a beautiful girl fell in love with him.(最后他交了好运/时来运转,一个美丽的姑娘爱上了他。)至于形容词 lucky,则永远表示“幸运”的意思,如:a lucky day(好日子)。luck的同义词 fortunes(注意,常用复数形式,因为单数形式多为“财产”之意;首字母大写的Fortune则指“命运女神”)也有类似的情况,有good fortunes和 bad fortunes之分,一个人的fortunes可以 high,也可以 low。try one’s fortune/luck中的fortune/luck是中性的,意为“碰碰运气看”,“冒险”,可是形容词 fortunate却总含有褒义。

55 老狗和幸运狗

原文:

You can’t teach old dogs new tricks.

原译:

你无法教老狗新把戏。

辨析:

翻译是一种跨文化交际,译者要注意英语和汉语词语所包含的不同的文化意义。原句是一句英语谚语,在英语中 dog是一个中性偏褒的词,lucky dog(幸运儿),top dog(优胜者),clever dog(聪明人)等都可以指人,如果某人买彩票得了头奖,你说 He is a lucky dog,一点也没有贬义或嫉妒的含义,等于说“他真走运”或“他真是福星高照”;Every dog has its day意为“凡人自有出头日”,help a lame dog over a stile指“济人之急”,like a dog with two tails常指“(某人)非常高兴”。You couldn’t have given Andrew a more welcome present than that bicycle;he’s as pleased as a dog with two tails.意为“你送给安德鲁的那辆自行车是他最欢迎的礼物,他简直高兴得没治了。”这些说法中的dog并没有贬义,因为在西方狗被认为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本文讨论的原句显然讲的并不是狗而是人,而在汉语里把人称做“狗”是不能接受的。“狗”字在汉语中几乎总含有贬义,如:狗东西、狼心狗肺、狗头军师、狗仗人势、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等等。所以原句可译做:上年纪的人学不了新玩意。(注意:不要译成“……接受不了新鲜事物”,因为原句没有批评老人思想保守的意思。其实此句倒有点“教不会80岁姥姥学吹打”的意思。)有人曾将“走狗”译为running dog,变成了“跑着的狗”,毫无贬义可言;中文常说“我们要痛打落水狗”,直译成 we must beat the dog in water,英美人听了会觉得太残忍,见到狗落水应该赶紧救它上来并好好喂它一顿才是。当然 dog有时也含有贬义,如:yellow dog(无赖),going to dogs(完蛋),die like a dog(死得很惨)等。顺便提一下,有的词典把 doggy bag解释为“将在饭馆吃不下的饭菜带回家喂狗用的盒子”是想当然的错译,装在 doggy bag里的食物恐怕主要是带回去给家里人吃或留着下顿吃的。

56 不是害怕,是变聪明了

原文:

Once bitten,twice shy.

原译:

一朝被蛇咬,三年怕草绳/十年怕井绳。

辨析:

有人说这是“难得的佳译”,因为译文套用了汉语习惯的说法。借用译入语中固有的说法不失为翻译成语、谚语和俗语的一个好办法,但前提是两者的含义,尤其是语用含义(所表明的观点或用意)必须一样或非常相似,而这里的译文和原句在意思上有很大的出入。中文“三年怕草绳/十年怕井绳”形容一个人十分害怕的样子,因为曾被蛇咬连见了草绳/井绳也怕,显然有点矫枉过正,有点让人觉得此人以后再也不敢冒类似的危险或做同样的事了。这是原句英文谚语所没有的意思。其实,该英文谚语的意思是说通过吃亏吸取了教训,强调后来学乖了,这里的shy也不含贬义,因此还不如译成“吃一堑,长一智”更贴切。要表示因经历某事而变得胆小害怕,英语另有一条谚语:Burnt child dreads fire.(字面意思为:烧伤过的孩子害怕火。)不过其含义也没有“一朝被蛇咬,三年怕草绳”那么重。(有一个英译能传达出此中文谚语之含义:A man is so cowed that he sees a venomous viper in a harmless bit of rope because he has once been bitten by a serpent.此译的缺点是太长了一点。)

下面是两句英语谚语和常被“套译”汉语谚语,你能通过查阅英语原版词典说明为什么译错了吗?

Don’t bite off more than you can chew.不要贪多嚼不烂。

Out of sight,out of mind.眼不见,心不烦。(参见第21条)

57 说说“手”

原文:

We forgot to bring any chopsticks,and you have to use your fingers.

原译:

我们忘了带筷子,所以你们只好用你们的手指了。

辨析:

原译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错,而是显得别扭,除了“你们的”应删去外,习惯上好像不说用“手指”,“手”似乎更合乎习惯说法,所以原句可译为:我们忘了带筷子,所以你们只好用手了。那么,英语原句中的fingers可否改成 hands呢?不可以,因为在英美人看来,即使带了筷子,也还是要用 hands的。相比而言,英语中的hand的所指范围和在说话中使用的范围都比汉语的“手”要小,如“手拉着手”是hand in hand,“手挽着手”却是arm in arm;“他手里拿着一本书”是He has/holds a book in his hand,而“她手里抱着个孩子”却是She has/holds a baby in her arms。汉语说“她手上戴着一枚钻戒”,英语要说 She wears a diamond ring on her finger;“他手上戴了一块进口表”英语却要说 He wears an imported watch on his wrist。其实从英汉不同的命名也可看出区别,“手指、手腕、手臂”等都带有一个“手”字,可以说汉语中广义上的“手”指整个上肢,而英语中的finger,wrist,arm却相对独立于 hand,可见 hand的范围似乎比“手”要小。从延申意义看,汉语的“手”和英语的hand都可以转而指人,汉语中有“好手、巧手、能手、新手”等,英语也说 good hand,capital hand,crack hand,old hand,great hand,deft hand等,可是taunt hand,numb hand,field hand等又很难译成“手”。The project needs more hands中的hands却要译成“人手”。英语中还有一些习惯说法,如 give somebody a big hand/the glad hand(热烈欢迎)译成汉语也用不上“手”;from hand to mouth在汉语中也没有对应的说法。《圣经》中的Do not let your left hand know what your right hand does(不要宣扬自己的善举)照字面直译也会让人莫名其妙。还要提一下,汉语“他向我们挥手”只需译做 He waved to us而不要说 He waved his hand to us。

58 是“拦住”还是“抱着”?

原文:

She held the little boy by the right hand.

原译:

她用右手拦住小男孩。

辨析:

此译有两个问题。第一,hold有许多意思,其基本意义为carry(拿着),表示“拦住某人”一般要说 hold somebody back/up,也可用被动语态:He was held by a single rope(他被一根绳子挡住了)。但是这些说法重点在于不让被拦阻的对象移动,一般而言,这些对象本来处于静止状态,如果被拦阻的对象本来处于某种运动,则可用 stop somebody(from doing something);第二,“用手”(做某事)不说(do something)by the hand,这里的“手”类似“工具”,一般用介词 with引出。还有一点,原句中 by the right hand中的hand是属于“she”还是“the little boy”呢?定冠词 the也有点怪,如果是“她用右手(做某事)”应是She did something with her right hand.其实这里涉及到英语和汉语一个不同的习惯用法:汉语中人体的某个部位可以作为句中动词的宾语,表示是动作的承受者(receiver/patient of the action),而英语中一般以人而不是人体的某个部位作宾语,承受动作的身体具体部位往往用带有by的介词短语表示。如:“他拍拍我的肩膀”英语要说 He patted me on the shoulder(不是patted my shoulder);“子弹打中了他的左腿”英语要说 The bullet hit him in the left leg;“孩子拉住妈妈的衣角”英语要说 The boy held(on to)his mother by the corner of her tunic.综上所述,原句应译成:她抓住小男孩的右手。不过,什么都不能绝对化,He held my hand in his(他握住我的手)当然是正确的英文。有人说,这里强调的是一种状态,而不是动作。这只是一家之说,姑妄听之。

59 man in the moon是“月老”吗?

原文:

He is really the man in the moon.

原译:

他是个真正的月老。/他确实是个月老。

辨析:“月老”(月下老人)是我国传说中专司婚姻的神仙,一旦月老在暗中把一男一女的脚用赤绳连在一起,这两个人就会注定成为夫妻。所以“月老”成了媒人的代称。但是英语中的the man in the moon却和婚姻无关,指人们看到的月亮上的黑影,想象为一个人。在英美人心目中,月亮是一个远离人世的地方,月亮里的那个人对世界上发生的事一无所知,所以原句的意思是:他真的对世事一无所知/他确实是一个远离尘世的人。又如:He knows no more than the man in the moon.的意思是“他全然不知道”。英语文化中的moon远没有汉语文化中的月亮那种浪漫的含义。在中国,圆月是家人团聚的象征,中秋佳节即使不能相聚也要“千里共婵娟”,李白的《夜静思》更是妇孺皆知。西方人认为月亮多变,所以有as changeable as the moon的说法。我们来看看英国大诗人们如何形容月亮。莎士比亚称月亮是the wat’ry star,sovereign mistress of the true melancholy;Alfred Noyes说月亮是a ghostly galleon tossed upon cloudy seas;雪莱则把月亮说成是bright wanderer,fair coquette of Heaven;伯顿则干脆称月亮是a ruined world,a globe burnt out,a corpse upon the road of night。几年前有一个美国电视连续剧,名叫 The Blue Moon,汉语译为《蓝色月光侦探所》。其实 blue moon意为“不可能的或极难遇到的事物”,once in a blue moon意为“极难得”、“千载难逢”,英文原名暗含有(其情节是)虚构的印象,汉译名却增加了几分浪漫的情调。至于国内生产的“蓝月亮”牌清洁剂,用 Blue Moon的商标在国外能否畅销就不得而知了。

60 被人踢了出来?

原文:

I get a great kick out of watching him skating.

原译:

我看他滑冰,被狠狠踢了出来。

辨析:

原译者看到 kick out就想当然地译成了“被踢出来”,谁都知道 He was kicked out of the house是“他被踢/撵出了房子”。可是原句 out之后的of又怎么解释呢?原来原译者读破句子了,在这一句中 kick out不是一个词组,get a kick和 out of(something)应该分属两个部分,out of(something)是修饰 get a kick的状语,等于 from(something)(实际上也有人说 get a kick from something)。get a kick中的kick也不是“踢”的意思,意为“刺激、兴奋、快感”,是一个口语用词。《美国常用成语及片语》解释 get a kick的意思是feel good about(得到乐趣)。所以原句的正确译文应该是:(从)看他溜冰(中),我感到极大的乐趣。再看下面这个例句:Now,he said,“I want to enjoy my married life with Kathryn.She was in the closet for many years.I get a kick out of saying ‘This is my wife’.”(此时他说道:“我要享受享受和凯瑟琳的婚姻生活。她躲躲藏藏这么多年。现在我可以说‘这是我太太’了,我真觉得美滋滋的。”)其实,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出原译有问题:这一句原文用的是一般现在时,“被踢出来”总不可能是一个“经常性动作”或“习惯性动作”吧?这就告诉我们,翻译时一定要仔细,正确断句很重要,介词的用法、动词的时态、名词的单复数都是值得注意的部分。另外,查词典也要耐心,get a kick out of something这个习语,多数词典排在 get词条下,只有少数词典将其列在 kick词条下。

61 在什么地方?

原文:

Are you there?

原译:

你在那儿吗?

辨析:

粗一看,原译与原句好像是一样的,但是仔细一分析就会发现问题。请注意,原文用的是一般现在时态,而 there则一般指远离说话人的某个地方,如果“你”“在那儿”,说话人又是在同谁讲话呢?如果在某件事事后问某人“(当时)你在那儿吗?”英语应该说 Were you there?(用过去时态)。可见这句话另有含义。这里涉及到习惯用语的理解和运用。习惯用语并不光指成语、谚语、俗语等,也应该包括英语一些常用句子的特殊含义,这些含义有时不能从字面理解,因为英汉两种语言往往会用不同的方式表达类似的意义,而表面类似的说法有时会表示完全不同的含义。要弄清某句话的意思,首先要知道其使用场合,也就是所谓的situation。其实原话是说话人看到听话人没有专心听自己说话或开小差时提醒对方,确切的意思是:你在听(我的话)吗?和地方没有关系。(这里顺便提一下,Do you follow me/are you following me?是问对方是否明白自己的意思,即是否按照说话人的思路在考虑。)

再看同样的三个词构成的这一句:There you are.当然不能照字面译成“你在那儿”或“那儿是你”。这句话可能有两个意思,一是相当于 Here you are.(给。这是你要的东西)。更多的是用于这样的场合:假定你让某人猜谜语,他费了半天劲终于猜对了,或者你让许多人猜,大家都猜不出。突然有一个人猜对了,你就可以说这句话,意思为“(你可说)对了!”或者某人答应或保证过不再干某件不好的事,结果你发现他又干上了,这时你也可以说 There you are!意思为“瞧,你又干上了/又给我逮着了。”

62 为什么要“再想一想”?

原文:

If you think he is a good man,think again.

原译:

如果你认为他是好人,再想一想。

辨析:

原译“再想一想”意思不清楚,即使“再想一下”又能怎么样呢?其实,这是说话人认为对方错了,叫他 think again只是用婉转的口气指出这一点,但是汉语习惯上不这么说,而会直接指出,所以正确的译文应是:要是你认为他是好人,那可就错了。在一定的上下文里,后半句甚至可以译成“那你可大错特错了”。(顺便提一下,英语里没有very wrong的说法,right和 wrong没有程度,两者之间也没有中间地带。)而在英语中说 You are wrong会显得太直(英语中的否定词 not和 no的语气都很重,都要重读),显得没有回旋的余地。假定人家问你 Have you read the book?如果你直来直去地回答 No,I haven’t.会显得很冲,口气不太礼貌,这样回答的潜台词是So what?(那又怎么样?),好像要和对方吵架,英美人一般会采用比较婉转的口气,说:I’m afraid not./I don’t think I have.或 Not yet.最后一种回答的含义是答话人准备要看那本书,也许还没有能抽出时间看。假如有人问你是否知道某人的电话号码,如果你回答 I’m afraid not.还是不妥当,最好回答说 I’m sorry I don’t know.以表示礼貌。可见如何正确地表达说话的口气不是很容易,学口语不能满足于死背对话。英语中还有许多办法说对方错了,如:

If you think I will give him my support,you are all wet.要是你认为我会支持他,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讲到 think,还有一句常用的英语:Stop to think about it.这一句也不宜照字面译成“停下来想一想”,应译为“仔细想一想”或“认真想一想”才能表达确切的口气。

63 “热点”和“红旗”等

原文:

I remember seeing him at a very hot spot in a place called Happy Valley.

原译:

我记得在一个叫做快乐谷的地方的一个热点见到过他。

辨析:

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热点”是指“某时期引人注目的地方或问题”,现在常听到的有“旅游热点”、“投资热点”等,所以原译给人的感觉好像是说,原句中提到的him是在一个游客众多的热闹场所被看到的。从字面看,hot spot与“热点”如出一辙,还有人认为后者是由前者翻译过来的,但实际上两者的意思并不吻合。hot spot常指危险的地点,尤指有政治纠纷,随时会爆发动乱或战争的地方,比如 the Mideast(中东)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hot spot。所以原句应该译成:我记得我是在叫做快乐谷的地方一个危险的地点见到他的。这里要提一下,现在也有英美人用 hot spot指 fashionable or popular place,而且强调 lively,不过这样的用法还不普遍。

这令我想到另一个名词,即“红旗”。我们曾说“四人帮打着红旗反红旗”,英语译为The“gang of four”waved the red flag against the red flag,恐怕懂得这句话的英美人微乎其微,因为在英语里 red flag是a sign of danger(危险的信号)。尽管现在有一些英语原版词典在 red flag条下也列有a sign of socialism or communism(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象征)的释义,但对某些英美人而言,共产主义是被视为“洪水猛兽”的。至于一度热门的《红灯记》被译成 The Story of the Red Lantern/Light,西方人能否理解其含义恐怕也成问题,因为red light/lantern是让行人车辆停下来的红灯,或会让人联想到 red light district(红灯区),还以为是什么色情故事呢。

64 soft spot是缺点吗?

原文:

The new president is a trained physician with a soft spot for baseball.

原译:

这位新上任的校长是一名训练有素的医生,只是在棒球方面不太行。

辨析:

这是几个学生在一次考试中的译文。因为没有允许他们查词典,所以不少人想当然地认为:既然 soft spot是“弱点”,译成“不太行”大概不会有问题。不错,soft spot有“弱点”的意思,如:Some soft spots have emerged,especially when their personal interests were involved.(出现了许多问题,尤其是涉及到他们个人利益的情况下。)但是查一下 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你会发现,在 soft词条下列有短语 have a soft spot for,其释义为be fond of or affectionate towards(喜欢或有感情),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英语习语大词典》为soft spot提供的释义也有“温情,同情,柔情”。所以原句可译为:这位新校长是一位训练有素的医生,特别喜欢棒球。(根据不同的上下文不妨译成“……热衷于棒球 ”,或“……是个棒球迷 ”。但译成“……缺点是特别喜欢棒球”不妥,因为这一说法实际上并不含有贬义。)英语中还有一个更直接的说法,如:The girl has a weakness for chocolate.这里的weakness也是同样的意思,不能译为“弱点”,全句意思为“这姑娘特别爱吃巧克力”,颇有点“见了巧克力就什么都不顾了”的劲道(如不再讲客气,忘了淑女风度,不再管什么减肥不减肥等等)。在我们看来,“弱点”和“个人爱好”好像挨不上边,然而在西方传统思想中,个人爱好被认为是人性中的一种弱点,宗教教义尤其注重这一点(大概有点类似于汉语文化中“玩物丧志”的意思),因而在这个成语上反映出这一点。可见,语言反映文化是多层次的,在翻译中要特别注意。

65 眼睛是财产吗?

原文:

She has blue eyes.

原译:

她有蓝眼睛。

辨析:

原句再简单不过了,可是译得很别扭,不像中国人在说话。这也说明了有时候越简单的句子越不好翻译。好的翻译首先要自然通顺,不能有“翻译腔”。原译之所以别扭,是栽在了 have这个简单的词上。have和“有”都非常常用,但它们在意义和用法方面是否相等呢?中文里的“有”字可以表示“拥有”(英语也用 have)、“存在”(英语里常用 there be句型),也可以介绍一个人后来获得的,而不是生来就有的特点,可是英语中的have在这一点上并不作区分。He has a kind heart完全可以译成“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因为kind heart是一种后天养成的性格,而 He has a defected heart就不宜译为“他有一颗有缺陷的心”,天生的blue eyes说“有”似乎不妥(除非说“她天生有一双蓝眼睛”,不过其中的“有”字完全可以省略)。原句可译作:她的眼睛是蓝(色)的。或:她长着一双蓝眼睛。

再请看这一句:We had some good laugh on the way.此句也不太好译。当然不能说“有很好的笑”“有”“大笑”。不但字别扭,好像也不贴切,译成“我们一路上开怀大笑”则有点过分,是人们所忌讳的所谓 over translation(超额翻译)。He had a good cry似倒可译成“他大哭/痛哭了一场/放声大哭”。所以不妨译成:一路上我们笑得很开心。(这个译法好像有点港台味,不过不失为一个比较贴切的译文。其实,南言北渐已是不言的事实,港台用语用得好可以丰富普通话。)反过来,“有”字能否译成 have也要根据习惯用法,“他很有钱”(拥有)是Hehas alot of money,“他很有才华”(特点)却要译成 He is talented,一般不说 He has much talent;“他有病”(情况)需译成 He is ill,但是“他有心脏病”(情况)却可以译成 He has a heart condition。

66 他反对这种疗法吗?

原文:

He objected that this therapy may have side effects.

原译:

他反对这一疗法有副作用。

辨析:

原译逻辑有问题。某种疗法是否有副作用,反对是没有用的。有人建议改译为“他不同意这种疗法有副作用的说法”。这样译,句子倒是很通顺,但却是错误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动词的及物或不及物。汉语的“反对”是一个及物动词,于是译者想当然地把 object也看成是及物动词,其后的that从句看成其宾语。其实,查一下词典就知道 object是不及物动词,其后一般接 to,所以原句中的that引导的从句不是宾语,而是状语,是object的原因或理由,其隐含的意思是:有人说该疗法没有副作用,或有人提议使用该疗法,而 he提出不同看法。所以句子应译为:他表示反对,说这种疗法有副作用。(也有的词典中把 object的这一用法作为及物动词,释义为“提出……作为反对的理由”。)

英语汉语意思对应的动词,在及物不及物上不一定一样,这一点在翻译时要加以注意,比如汉语中“服务”一般用作不及物动词,因此初学英语的学生会造出 He served for the people:这样的错句来。类似的错误还有Let’s salute to the doctors and nurses and emulate to them.(让我们向医生和护士们致敬,向他们学习。)其实 salute和 emulate都是及物动词,两个 to都应去掉。

还要提一下,及物动词和其宾语的语义关系也不一样。以 serve为例,He served his country表示“他为国效劳”(很可能指服兵役);The waiter served customers/four tables/food and drinks表示“服务员为客人服务/负责(招待)四张桌子(的客人)/端上饭菜和饮料”;而 He served the ball表示“他发球”;It served him well却是“活该”的意思。(当然这里还涉及到 serve的词义,其范围或“词义场”要大于“服务”。)

67 小偷怎么会“有信心”?

原文:

He is a man of confidence.

原译:

他是个充满信心的人。

辨析:

初学英语的人往往会把英汉语中意思类似的词一个一个对上,比如认为confidence总是表示“信心”的意思,所以出现了这样的错译。Macmillan English Dictionary提供的第一个释义就是the belief that you are able to do things well,当然是“信心”或“自信 ”的意思。“有信心的人 ”是a man with confidence(注意介词),或 a confident man。此词的第二个意思是从第一个意思来的,只是转而对别人的:the belief that someone or something is good and you can trust them,即“信任”、“信赖 ”之意。“信任某人”或“对某人有信心”是have confidence in someone。而 take somebody into one’s confidence的意思是不但认为某人可以信赖,而且把知心话或秘密告诉他。然后在这两个意思的基础上 confidence又引申出第三个意思:a secret that you tell someone,即“秘密 ”、“心事 ”之意。exchange confidences的意思是“互相谈心事”,in confidence则为“秘密地”的意思:Any information given during the interview will be treated in the strictest confidence的意思是“会晤时透露的所有信息都将作为绝对的秘密对待”。至于 man of confidence(也作 confidence man)的意思则还要进一步,是“骗子”的意思。那么为什么 man of confidence会指“骗子”呢?因为一个人要骗他人,首先要 win/gain their confidence,即赢得对方的信任。所以原句的正确译文应为:他是个骗子。这就是为什么骗子往往会先让人尝点小甜头,或雇佣托儿。骗子的这种手腕常称之为confidence trick(骗人的伎俩),专耍这种花招的人叫做 confidence trickster。由此 confidence还产生了另一个意思:brazenness,即“厚颜无耻”。汉语的“信心”却基本没有什么引申意思。

一般而言,汉语词的词义比较固定,词义面比较窄,英语词的词义面比较宽,而且比较灵活,经过发展许多词的意思有了延伸,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常表示不同的意思。在翻译中绝不能把一个个英语词和汉语词死板地挂上钩,不管上下文一成不变地翻译成同一个词。

68 什么喘不过气来?

原文:

That took his breath away.

原译:

那使他喘不过气来。

辨析:

原译者肯定没有查过词典,是想当然地猜译的。这种态度是翻译的一大忌讳。除非非常有把握,一定要多请教词典。英语中的成语特别多,尤其是由常用词组成的动词短语。当然有的可从其构成的词的词义推导出成语的含义,但大多数情况下不行。有时,换一个不起眼的介词或冠词,意思可能大不一样。英国翻译理论家 Peter Newmark就说过:An idiom is a current and frequently used group of words whose meaning is not clear from the common meanings of its constituent words.(目前仍常用的词组,仅仅从其组成的词的常用意义往往得不出其意思。)breath一词意思很多,基本意义是“呼吸”,但可引申转指“(说话的)语气”、“气味”、“生命”乃至“琐事”等。含有breath一词的成语很多,at a breath和 in one breath是“一口气(说许多话或做完某事)”而 in a breath却是、的意思;“一瞬间”“一刹那”take a breath表示“歇一口气”,take a deep breath意为“深深地吸一口气”,而 take someone’s breath away的意思却是“使某人大吃一惊”(有时 away常省略掉),也可以说 knock the breath out of someone。至于“喘不过气来”或“上气不接下气”则是lose one’s breath或 be out of breath。所以原句的正确译文应该是:他大吃一惊/他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69 如何“勒马”?

原文:

Hold your horses.

原译:

悬崖勒马!

辨析:

hold one’s horses译成“勒马”本身就不太确切,hold恐怕只表示“拉住缰绳让马不要急于走”,此时马还没有开始走或跑。“悬崖勒马”的“勒”应该指勒住正在快跑的马,不能用 hold而要用 rein in(把放松的马缰绳使劲拉回来勒住),其后接不接 horse都可以。rein原来是名词,一般用复数,指缰绳,“收紧缰绳”也可说 gather up one’s reins;hold the reins则有“掌握(政权等)”之意。原译中的“悬崖”两字更是译者凭空加出来的。《现代谚语词典》对“悬崖勒马”的解释是“临到危险的边缘及时清醒回头”,而原文根本没有涉及危险之意。有人说,该英语成语来自赛马,是骑手比赛前勒住马准备出发,这是误会,原文中的horses是复数,一个选手怎么会勒住几匹马呢?此成语其实来自驾驭马车(一辆马车常常不止一匹马拉),其意思是“不要慌(先充分做好准备)”、“等一下(等个好时机)”,所以原句应译为:不要急/忙/慌。在一定的上下文里也可译成:别忙,看看情况再说。此成语现在使用范围一般已和马或马车无关,如:We were more than eager to hop on the car and go for the picnic but the teacher asked us to hold our horses and check everything once again.我们都急着要上车去野餐,老师却叫我们不要着急,让我们再检查一下所带的东西。

70 “言辞和欺骗”是什么意思?

原文:

All you can get from him is words and deceit.

原译:

你从他那儿得到的全是言辞和欺骗。

辨析:

这一句中的and也构成另一种习惯用法,and和其后的名词起定语作用,修饰 and前面的名词,words and deceit的意思是“谎话”而不是“空话和欺骗”,全句可译成:他说的全是谎话。也可从反面入手,译成:从他那儿根本掏不到真话。

请看下面的例句:

He bought his sweet heart a necklace and gold yesterday.他昨天给自己的心上人买了一条金项链。

He enjoyed several dances and delight.他美美地跳了好几个舞。(英语中的定语常可译成状语。)

The little girl looked at the toy car with eye and envy.小女孩用羡慕的眼光看着那辆玩具汽车。

The beautiful scene is really beyond my power and description.景色太美,我实在无法形容。

He racked his brains but produced no more than a few verses and nonsense.他绞尽了脑汁,只拼凑出几首没有意思的打油诗。

莎士比亚的剧本 The Twelfth Night中有这样一句:Then come and kiss me,sweet and twenty.有人解释说“sweet and twenty”的意思是“二十岁的甜人儿”,大概也能归于这种用法吧。

71 “从”和“在”

原文:

“Come and help me,”he shouted from the next room.

原译:“来帮助我,”他从隔壁房间叫。

辨析:

我们讲过,翻译时不能把英语和汉语的词一个个等同起来,逐字对号照搬。本句的翻译中的“从”字明显是由 from来的。如果不是翻译,谁也不会说某人“从”某个地方说话,所以,按中文习惯,本句应译为:“来帮帮我忙,”他在隔壁房间里喊道。那么,英语为什么用 from而不用 in呢?这是因为英语是从声音的角度考虑的,那是“从”隔壁房间传过来的,而汉语着眼的是人说话的地方。当然,此句也可以译成:“来帮帮我忙,”从隔壁房间传来他的喊叫声。汉译英也要注意符合英语的习惯,如:“鸣凤,鸣凤!”上房里有人在叫,是母亲的声音。“Mingfeng,Mingfeng!”It was the voice of mother,calling from the main building.

请看下列句子,注意 from的译法:

The book describes the terrible reaction as seen from New England.该书描写了在新英格兰看到的可怕的反应。(“在”字显然比“从”字好。)

Charles was disjoining the sick lamb from the sheep.查尔斯在把病羔同羊群分开。

The heat and smoke from the burning building was too much to bear.房子燃烧产生的热气和烟让人受不了。(from省略不译更自然。)

Sweating from the effort,I laid the hammer aside.由于用力出了许多汗,我把锤子搁在了一旁。(from表示原因。)

Stay from bare wire,please.请勿靠近裸露的电线。(这里的from源自 prevent sb.from doing sth.阻止某人做某事的用法。)

I think future historians will label our times the“Age of Anger”:Anger seems to be in everything,from movies to music to art to TV commercials.我看,未来的历史学家们会把我们这个时代称之为“愤怒的时代”,因为愤怒充斥着一切,电影、音乐、艺术乃至电视广告,无一例外。(from...to...常表示范围广,最好根据上下文将句子意思译出,译成“从……到……”不是最佳选择。)

72 “二”与“三”之间

原文:

Two is company but three is none.

原译:

两个和尚担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

辨析:

原译完全是不负责任的乱套,这种情况在一些翻译中时常可以见到,是一种很要不得的做法。大家知道,上述中文谚语的前面还有“一个和尚挑水吃”一句,整个谚语的意思是人多了有时反而互相推诿,谁也不肯干,结果什么也干不成。其实,英语中有两条常见的谚语表达类似这条中文谚语的意思:(1)One boy is a boy,two boys are half a boy,and three boys are no boy at all.(字面意思为:只有一个男孩的时候,这个男孩会尽到一个男孩的责任;有两个男孩的时候,两个人会互相推诿,工作虽然做了但是两个男孩各干了本来一个男孩能干的工作的一半;而三个男孩在一起的时候,大家则互相扯皮,谁也不肯干,结果什么也干不成。)(2)Everybody’s business is nobody’s business.(字面意思是:大家的事成了没有人肯干的事。)翻译谚语时如果能在译入语(或目的语)中找到意思相同的谚语,借译当然不失为一种好办法,但不能勉强凑合,更不能乱套。本句英文原文的意思是:Two friends agree well together and are happy in each other’s company;the presence of a third party may lead to quarrelling.这句古谚常用于指爱情方面,有点反对第三者插足的意思,可译为:两人成伴,三人不欢。顺便提一下,一对情人出去活动时,如果有第三者不知趣也要跟去凑热闹,中文叫“当电灯泡”,英文叫 play gooseberry.

73 请求和命令

原文:

Won’t you sit down?

原译:

你不愿坐下吗?

辨析:

大家都知道,到位的翻译要译出原文正确的口气。这一句并不是真正的问题,而是很熟悉的人之间一句口气很随便的话语,相当于汉语的“坐,坐吧。”如果说:Will you sit down?倒可能会成问题,问对方是否愿意坐下,加上 please则成了客气的请求,相当于 Sit down,please!(请坐!)一般而言,否定形式的问题常常是一种修辞问句,例如:Aren’t you students?意为“你们(难道)不是学生吗?”说话人明明知道对方是学生,只是要他们确认一下,接下去的话题可能是“既然是学生,就应该如何如何”。而这种否定形式的祈使句则带有命令的含义,隐含着对方不可拒绝的意思,甚至带有一点威胁的意思,即使上级命令下级时,一般也不会用。所以请别人帮忙的时候需用肯定式,不可以用否定式。比如,你请某人把词典递给你,应该说:Will you pass me the dictionary?(当然,加上 please或改用 Would you...?会显得更客气。也可以说 Do you mind passing me the dictionary?但是语体比较正式。)要是说“Won’t you pass me the dictionary?”便带有一点威胁的意思,言外之意是“否则我就……!”

否定形式的问句往往和肯定形式的问句有不同的意思,请比较下列句子:

Is George here?(译为:乔治在不在这儿?这是一个普通的问题,说话人不知道乔治在什么地方)

Is George not here?(译为:乔治不在这儿吗?这也是个问题,说话人本以为乔治在这儿,结果却没有在,说话人希望能得到证实。)

Isn’t George here?(译为:乔治不是在这儿吗?这不是真正的问题,而是修辞问句,说话人明明知道,或者发现乔治就在这儿。)

74 在什么之间?

原文:

The elevator girl reads between passengers.

原译:

开电梯的姑娘在乘客之间念书。

辨析:

原译有点叫人莫名其妙,那姑娘为什么要“在乘客之间”念书呀?(“念书”、“读书”一般指“上学”,所以应作“看书”。)满电梯的乘客,姑娘不照看电梯而自己看书,岂不是不负责任吗?

我们说,语言要尽量简略,但是要约定俗成,英语中的介词(前置词)常常能起到使句子简化的作用,between既表示空间上的关系,也可以表示时间上的关系。这里的between表示的恐怕是后者,即时间上的关系,而不是空间上的关系,意思是说:在没有乘客的时候,开电梯的姑娘就看看书。类似的例句又如:She modeled between roles.意思是说“在没有演出的时候(字面意义为“在不担任角色的时候”),她客串当模特儿。”

between一词的翻译需要灵活,如:

Between toasts at the banquet many delegates forcefully suggested the territorial disputes be added to the agenda.宴会上,代表们一边频频祝酒,一边强烈建议将领土争端的问题列入议事日程。

He was between sheets by eleven o’clock.11点钟时,他已躺在被窝里了。

between在英语中还有许多习惯用法,是远非汉语的“在……之间”能表达的。如:

The two of them bought a second-hand car between them.他们两个人合伙买了一辆二手车。

Between ourselves,I don’t think much of him.咱们私下里说说,我觉得他这个人不怎么样。

Ross knew that between the dark and the rain and the wind,and the4000-foot hills around,getting this pilot down would be tough.罗斯知道,天这么黑,又下雨又刮风,何况周围还有几座4000英尺高的山头,要引导那飞行员安全降落,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75 写给鸟看的书?

原文:

His new book is strictly for the birds.

原译:

严格地说,他的新书是给鸟看的。

辨析:

尽管我们说“鸟语花香”,好像鸟有自己的语言,但谁也没有听说过什么鸟会看书的,所以原译是有问题的。其实许多词典都注明 for the birds是一个源自美国的成语,主要用于口语,意为“没有意思或价值”,因为birds在英语里常指比自己 stupid,weak的人(网上“菜鸟”的来历是否与之有关?),所以,为birds准备的东西被智力正常的人认为unacceptable。在不同的上下文里,这一成语可以有不同的译法,如:

His article on translation criticism is for the birds.他那篇关于翻译批评的文章毫无价值。

Their opinionsonart are for the birds.他们对于艺术的观点简直荒唐可笑。

I’ve seen the film.It’sfor the birds.我看过这部电影,无聊透了。

Hot dogs?They are for the birds.I’d like to have a beef steak.热狗?才没什么吃头呢。我想来一块牛排。

A T-shirt selling for a thousand yuan.The price is too high.It’s for the birds.一件 T恤衫要卖1000块钱,太贵了,才不值那么多钱呢!

本句可译为:严格说,他的新书毫无价值。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bird一词在英语中有贬义也有褒义,可以指女孩(dolly bird)、犯人(jail bird)、机灵鬼(downy bird)、行家老手(old bird)、怪人(queer bird)、夜猫子(night bird)、早起的人(early bird)等,没有把握时要查词典。

76 “还在来”是什么意思?

原文:

Students are still arriving.

原译:

学生们还正在来。

辨析:

汉语的动词没有形态变化,所以没有时态、语态、语气等。所有这些汉语都用词汇手段表达,如:“正在”、“已经”、“着”等,这就造成另一个问题,即译文死板。比如,凡是进行时就用“正在”表示,有时译文就会生硬别扭,这句原译就是如此,如果加几个字,译成“学生们还在陆陆续续地来”就稍微好一些,但仍不够自然。有经验的翻译工作者都知道,如果从正面顺着翻译译文别扭的话,从反面着眼,即反过来译(如肯定译为否定,或否定译为肯定),有时候会别开生面。例如这一句就可以译为:学生还没有到齐。

再比如,有一支球队自成立以来尚未赢过一场,英语一般会说 The team is yet to win a game.这显然要比说 The team hasn’t yet won a single game.或 The team has lost all the games it has played.婉转得多,含义是“下次可能赢”,这就给该球队留了一点面子。

下面是一些从反面着眼,将肯定句译成否定句的例子,这些译文显然要比从正面译自然得多:

The old man lay awake almost the whole night.老人几乎一夜没有合眼。

The teacher really has an open mind.老师真的没有偏见。

He is strange to compliment.他不爱听恭维话。

I’ll see you dead before I accept your term.见你的鬼去,我才不会接受你的条件呢。

Only that I know you might be wanted,I should detain you a little longer.要不是知道有人会找你,我会留你多呆一会儿。

They had been in the capital for three days,but had remained in seclusion.他们到首都已有三天了,但一直没有露面。

The kidnapper kept the police at bay with an automatic pistol.绑架者手里有一把自动手枪,使警察无法靠近他。

77 是“为”还是“不为”?

原文:

I must not stay here and do nothing.

原译:

我不能呆在这儿并且什么也不做。

辨析:

本句的结构是一个含有情态动词的谓语后接 and和一个

否定的不定式,其中 and not do something(else)意思上等于 without doing something(else),意思相当于前面的动词的方式状语(如在本句中),或结果状语,如:

I must see her and not betray my true feeling.我见她时一定不能流露自己真正的感情。

但是这一句又不一样。大家都知道“否定之否定”(也称“双重否定”)是一种表示强调肯定的修辞手法,汉语和英语都有这样的用法。如果这个句型的前一半也是否定的,也可构成一种特殊的“否定之否定”的句型(注意,这里必须有两个否定词,否则只能用 or而不能用 and连接两个并列的否定的成分)。所以,本句如果去掉“并且”两个字,改成“我不能呆在这儿什么也不干”就对了,不妨也可译为:我不应该无所事事地呆在这儿。

下面是这种“否定之否定”句型的一些例句:

No one can hear the story and not be moved.没有人听了这个故事不受感动的。(或:凡是听过这个故事的人都受到感动。)

He could not have told her the truth and not regret later.他不可能告诉她事实真相而后来不感到后悔的。

Of course,he could not go to Belgrade and not see President Tito.当然,他既然去贝尔格莱德,就不能不去见铁托总统。

I could not see you and not love you.见到你,我不能不一见钟情。(或:见到你,我情不自禁地一见钟情爱上了你。)

78 绿颜色的含义

原文:

If digital cash becomes so easy to use,people would stop using the green stuff.

原译:

要是数字货币变得如此容易用,人们会停止使用那个绿色的玩意。

辨析:“那个绿色的玩意”到底是什么,让人琢磨不透,翻译不能同读者捉谜藏。其实从上下文应该猜出个大概:相对于“数字货币”的只能是另一种货币,而美国人把钞票称之为greenbacks(因为美元都是绿色的,这一点恐怕学英语的人都知道),这就不难猜出 the green stuff指纸币,所以原句可译成:要是使用数字货币变得如此容易,人们会停止使用纸币/现金。(注意此译将前半句的“变得如此容易用”改成“使用……变得如此容易”,读起来会顺口一些。)green还进一步引申为“钱多”的意思,green power的意思是“金钱的力量”,又如:With a Ph.D.,he thought he could get greener paychecks.(他想,有了博士学位,他能得到更丰厚的薪水。)

此外,green除了指“绿色”的本义及转指农业和保护环境外,还有下列含义:无经验的、新鲜而有生气的。

He is a green hand in business management.在业务管理方面,他是个新手。

Do you see any green in my eye?你以为我是好欺骗的吗?

The memory of their first meeting is still green.他对他们第一次见面仍记忆犹新。

The couple are really having an old green age.这两口子真可谓老当益壮,精力充沛。

当然,green也可以表示“妒忌”的意思,如:

Their neighbors were apparently green with envy.他们的邻居们显然十分妒忌。

所以,汉语的“红眼病”在英语里变成了 green-eyed。

green还有一个很新的用法:He is greenly challenged.意为“他是残障人。”

79 有多少谚语被驳倒了?

原文:

Few proverbs have been so thoroughly disproved— or have caused so much harm—as this one.

原译:

很少有谚语像这一条受到彻底驳倒——或者造成这么多伤害——就像这一条。

辨析:

原句是对英语谚语 Spare the rod and spoil the child.(省了棍子,宠坏孩子)的评论,原译读上去有点别扭,意思也不清楚。除了用词不精确外,主要是对句子的整体把握不够,甚至没有根据逻辑和汉语的习惯对词序进行调整。

首先,句子末尾的as this one是和开头的few proverbs相对应的(这是一个省略了的状语从句,补全了应为as this one has been so thoroughly disproved),不应该拆开来简单地译为“就像这一条”,而应和句首的主语合起来译成“很少(有)谚语像这一条那样……”。其次,few是当作否定词用的(有人称做“准否定词”,如 few people一般译作“很少有人”或“没什么人”),而 or连接的部分是一个否定的并列从句,并省略了其主语(即 few proverbs),但是翻译成汉语时,最好重复一下,译做“也很少有谚语像这一条……”。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否定前缀 dis-和 un-意思不一样,un-只表示相反的意思或动作,如 cover意为“盖上盖子”,uncover表示“打开盖子”,而 dis-表示不但相反,还要进一步有反面的行动,所以 discover的意思是“发现”,即打开盖子以后还要搜索一下,看看有什么。又如:like意为“喜欢”,dislike的意思不是“不喜欢”,而是“讨厌”。本句中的disproved的确切意思应该是“(被)证明是错误的”(“驳倒”意思不确切)。此外,“伤害”主要指肉体或精神上的具体受到的伤害,这里改成较抽象的“危害”可能要好一些。综上所述,全句可译为:很少有谚语像这一条(谚语)被证明是错的,也很少有谚语像这一条一样造成了这么大的危害。

80 “支持者”、“抽烟者”等

原文:

The Green Peace is also a supporter of alternative technology in power generation.

原译:

绿色和平也是发电替代技术的一个支持者。

辨析:

原译有好几处不妥。首先,the Green Peace是组织的名称,应该译做“绿色和平组织”;其次,“发电替代技术”意思不清楚,绿色和平组织反对用核能发电,所以主张“用其他技术(代替核能)发电”。

最值得商榷的还是supporter一词的译法。我们知道,由于受到语法的限制,英语句子用动词较少,而用名词较多,因此许多名词有动作的含义,译成汉语时可用动词表达。如本句中的power generation就译成了动词“发电”,又如:They prevent the killing of whales.不少人译成“他们阻止鲸鱼的被杀”就非常别扭,完全可以译成“他们阻止捕杀鲸鱼”。而带后缀 -er的名词(英语中称 agentive nouns)也常可表示动作的概念。如:He is a heavy smoker.译成“他抽烟抽得很厉害”要比译成“他是一个厉害的吸烟者”要好得多;chain smoker意为“抽起烟来一支接一支没个完”。又如:

He isan early riser.他总是起得很早。

None of my family members is much of a letter writer.我们家(的人)都不怎么写信。

He isa poor loser.他这个人输不起。

That boy is a master complicator.那孩子可是个捣蛋鬼,他一插手,事情就复杂了。

Be careful!He is known as a blame-shifter.小心点儿,大家都知道他老是赖别人。

我们常说“他学习很用功”,英语里更多说 He is a good/diligent student,而不大说 He studies hard.

此外,support不一定总是译成“支持”、“拥护”,这里不妨译为“主张”或“赞成”。

全句可改译为:绿色和平组织还主张采用其他技术(取代用核能)发电。

81 悲伤会爱伙伴吗?

原文:

Misery may love company,but company clearly does not love misery.

原译:

悲伤也许会爱伙伴,但是伙伴明显地不爱悲伤。

辨析:

谚语的翻译是一个难点,因为谚语的语言往往会“浓缩”,言简意赅,不能从字面直译,而要弄清楚其确切的意思,在译文中充分表达出来。这句谚语涉及到英语词常含有的不同的具体所指和抽象概念。

misery是一个抽象名词,但是在这句中并不指“悲伤”的抽象概念,实际上指“人处于悲伤中”这种情况,所以仅仅译成“悲伤”是不够的。company一词常用于指具体的陪伴者或伴侣,如:traveling company(旅伴),life company(终身伴侣)。但在这一句中(严格说是前半句中),company是和 misery相对应的,因此并不指某个具体的伙伴,而是和 misery一样指一个抽象的概念,更确切地说表示一种情况,即“有人陪伴”。(其实,我们前面讨论过的Two is company,but three is none.中的company就表示这种情况,意为“互为伙伴”,而不是具体的“两个伙伴”,所以 company是单数形式。)所以,原句前半句的意思是“人处于悲伤的时候喜欢有人陪伴”。顺便提一下,love的意思要比汉语的“爱”广泛得多,常常表示“欢喜”的意思,如:I’d love to have a cup of tea.(我想喝一杯茶。)在不少情况下 like的语气反而比 love强。

原句的前后两部分在文字上很对称,但是后半句中的company和 misery所指的意思却要窄得多,前者指伙伴(陪伴的人),后者则指“处于悲伤中的人”这一概念。所以后半句的意思是“陪伴的人却不喜欢处于悲伤中的人”,但是具体措辞要和前半句呵成一气,建议全句译为:人在悲伤的时候都喜欢有人陪伴,可是一般人却不愿陪伴悲伤的人。

82 专家和大学是什么关系?

原文:

Research experts with Chicago University made a remarkable new discovery.

原译:

研究专家与芝加哥大学做出了一个了不起的新发现。

辨析:

此译的主要问题出在不起眼的介词 with上。英语中的介词有许多习惯用法,含义也大不一样。with最常用的意思是“与……(一起)”:I’ll go with you.(我和你一起去。)也可以表示“使用(工具)”:You are not supposed to write your answers with pencils.(不得用铅笔答题。)还可以表示“有”:I don’t think he did this with reason.(我看他并不是在理智健全的情况下这么做的。)有时也表示“情况”或“条件”:With slight modification this method can be used in the new system.(只要稍加改动,这一方法就可以用到新系统中。)这些用法大家都比较熟悉,但有些用法初学英语者可能想不到,比如在原句中,with表示一种相互的关系,句中的experts和 Chicago University的关系不是“共同 ”或“一起”,而是表示“专家们在芝加哥大学工作”,所以本句中 Chicago University不应译做并列主语,而应译做定语:(在)芝加哥大学(工作)的专家们。所以全句可译成:芝加哥大学的专家们有一个了不起的新发现。

下面两句汉译英中用的with就是套用了与之类似的用法,是地道的英语习惯用法:

她在一家著名的电脑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She landed a job with a prestigious computer development company.(不能用 at 或 in取代 with;land一词也值得学习。)

人们纷纷向消费者协会投诉。People began to file complaints with the customers’ association.(不能从汉语习惯出发用 to取代 with;file一词用得好;complaint不一定是“埋怨”的意思,常见的“意见箱”就叫 complaint box,人民来访接待室也译做 complaint office。)

知识始自实践。Knowledge begins with practice.

所以,在翻译中我们不能见到“自”就用 from。

83 为什么要“将句子拉长”?

原文:

I decided I had to stretch every sentence like a poor man spending his last dollar to make my book last.

原译:

我决定我必须将每一个句子撑长,就像一个穷人花他最后一块美元,以让我的书延续得更久。

辨析:

原译意思不清楚,句中的I好像是某个作家,讲的是他写书的事,可是这跟穷人如何花钱又有什么关系呢?其实,这里讲的是如何看书。有的人看书走马观花,快速浏览,而这里说的是要慢慢地读,仔细咀嚼,不是将句子“撑长”,而是每一句都要尽量慢慢地看,多看一些时间,而后面的last也不表示“延续”,而是指“可以看很长时间”。另外,decided也不是“决定”之意,而是“得出结论”的意思;句子后半部的不定式短语 to make my book last是目的状语,按汉语习惯最好提前放在谓语之前。所以全句可译成:我得出结论,为了能使我的书可以看更长的时间,我得像穷人精打细算地花最后一块钱那样,尽可能慢慢地看每一句。(原译将 dollar译成“美元”不妥,会给人“除了本国货币还有美元”的错觉。)

句中的stretch一词很有意思,请看其在下列诸句中的不同意思:

I stood up to stretch my limbs after sitting for three hours.坐了三个小时后,我站起来活动活动四肢。

She stretched herself to provide for the family.她竭尽全力/拼命干活养活一家人。

You can stretch your imagination to the extreme and you still can’t know how beautiful the scene is without seeing it by yourself.不管你怎么想象,不是亲眼所见,无论如何也没法知道那景色有多美。

I am by no means cool no matter how you stretch the word.不论从哪个意义上说,我都谈不上“酷”。

84 是一样“聪明”还是一样“笨”?

原文:

They went away as wise as they came.

原译:

他们走的时候和来的时候一样聪明。

辨析:

稍微想一想就会发现,此译从逻辑上看有点怪。一般而言,人通过学习会不断学到新知识,不会越来越笨,所以“和原来(来时)一样聪明”不太通,要是说“和来时一样笨”,即“白来了一趟,结果什么也没有学到”,倒还讲得通。其实原句正是这个意思,从逻辑上看,隐含有否定的意思。原句可译成:他们离开的时候跟来的时候一样,仍然一窍不通。

一个类似的说法是They were no wiser.(他们还是糊涂。)我们讲过,no之后接比较级强调的是反面的意思。如果你听某人给你讲解某个问题,那人讲了半天你还是不得要领,你不妨可以说:I am still no wiser.(我还是弄不明白/搞不清楚。)当然,也许原因是对方没有讲清楚,但你用的是自责的口吻,会给对方保留了面子。

再看几句逻辑上隐含否定的意思的例子:

Make yourself at home.不用客气。(字面意思为“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不用拘束或讲什么礼节”。)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ituation in the Middle East is anyone’s guess.中东局势的发展很难预料。(其中 anyone’s guess意为“谁也说不准”。)

I really found I was in good company.我发觉自己并不孤单。(如译成“处于好伙伴中”会显得不通。)

All sales are final.商品售出,概不退换。

All his jokes fell flat.他所有的笑话都失灵了。(即没能像原来或预计的那样引人笑。)

85 如何起誓说“不”?

原文:

I won’t do it to save my life.

原译:

为了自己的救命,我不会这样做。

辨析:

动词不定式短语确实常常用作目的状语,但在这一句中的to save my life却不能这样理解,这里有一点让步的含义,即“哪怕要靠此救自己的命(我也不会……)”,按照汉语的习惯,全句可译为:我死也不会这样干/干这件事。

实际上,这一句的语气很重,已经带有一点起誓或赌咒的意思,下述各例句中包含有一些类似的说法:

I’ll die before I steal.我宁死也不会去偷。(当然不能译成“偷之前先死”。)

I’m a Dutchman/I’m a villain/I’ll be hanged/I’ll eat my hat if I knew.我真的不知道。(也可译为“我发誓我不知道”,甚至“我要是知道我就是孙子/小狗/不姓李”之类,但不宜照字面译为“……我就是荷兰人/坏蛋/上绞刑/吃掉我的帽子”等,而译成“……我就不得好死”好像起的誓又太重。)

Like hell I will agree.我决不会同意。(hell是英语中常用于起誓的一个词。)

The devil a gentleman that he is.见你的鬼,他才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呢。

I need it like a hole in the head.我根本就不需要。(自然谁也不会希望自己脑袋上有个洞。)

He is honest!Honest my foot.他诚实,诚实你个头哇。(这里借用的港台口语。)

要注意的是,这些说法不要随便用,除了第一句(用 before)外,都有点粗鲁,尤其不能用于正式场合。

86 好不到哪里去

原文:

Nonsense,I don’t think his painting is any better than yours.

原译:

胡说,我不认为他的画比你的有任何好。

辨析:

原译句子的主要部分有几点可以改进:(1)按汉语的习惯,I don’t think...最好译成“我认为……不……”(除非是辩论中说:“有人认为……,但我不认为……/我不这样看);(2)这里的any没有具体意思,只表示强调,译成“任何”有点死板,也许可译成“一点也不……”;(3)“你的”中的“的”字可以省略,要么说全(“你的画”)。

此译最大的问题在于将 nonsense一词译成“胡说”,口气不对。“胡说”一般用以驳斥某人的话,带有批评和责备的意思。从原句的内容看,大概对方说自己的画没有另一个人好,也许出于谦虚,也许是信心不足。在这种情况下,说话人不应该批评或指责,而应该鼓励,所以不会用“胡说”这样的字眼。按照中文的习惯应该说“才不(是)呢”之类的话。所以,建议将全句译做:哪儿的话呀!我看他的画不见得比你强/一点也不比你(的画)好。

这句里的nonsense可以看成是感叹词,主要表示说话人的口气。有些看似简单的感叹词翻译时也需注意,译文要符合全句的口气,这也是从语用角度对翻译提出的要求。请看下面诸例:

Why,Tom,I’ve already given you twenty dollars.得了,汤姆,我已经给了你20块钱了。(why不宜译成“为什么”。)

Oh,my !I’ve forgotten my key again.糟了,我又忘了带钥匙了。(这里不宜将 Oh,my译成“哦,我的天”。其实 Oh可以表示各种感情,不能一概译成“哦”。)

B’cripes !I’ve got enough money in the long last.啊哈,我终于弄到足够的钱了。(B’ cripes!是By Christ!的变体,可用于表示惊讶或讨厌等,但这里译成“耶稣”、“上帝”或“天哪”显然不符合说话的口气。)

87 谈婚论嫁

原文:

People all sympathized with her as she was married to a rich man and she loved a laborer on the farm.

原译:

人们都同情她,因为她嫁了个有钱人,可是她爱的是农场的一个工人。

辨析:

从原译看,这个女人不值得同情,自己明明爱着一个工人,却去嫁给了一个有钱人,不是见钱眼开吗?原译之所以错,是因为原译者忽略了一个不显眼、但很重要的地方,即 she was married to...。我们知道,英语中 marry既可以表示“嫁”,也可以表示“娶”,可以说 He married her.也可以说 She married him.(当然也可以说 They got married,但一般不说 They married each other.)所以,原句表示的是被动的概念,是她家里人(也许是父亲或哥哥,也许是族长)违背她本人的意愿,把她嫁给了那个富人,这才让人觉得同情。所以确切的译法应是:人们都很同情她,因为她被迫嫁了个有钱人,而她爱着一个农场工人。

marry的宾语也可以不直接是人;She married a fortune.是“她嫁了个有钱人”的意思。颇有点“傍大款”的意思。She married into the purple.也是“她嫁到了一个显赫之家”的意思。请看这一句:

He married more than a hundred women but remained single all his life.

这是怎么回事儿呢?怎么能同一百多个女人结婚而仍然单身呢?这里的marry并不是“同……结婚”的意思,而是“主持结婚仪式”或“证婚”,he是一个牧师或神甫。所以此句的正确译文是:他一生为一百多名女子主持过婚礼,自己却一直是单身。

marry还有比喻用法,如:He married translation.意为“他终身致力于翻译”或可译成“他与翻译结下了不解之缘”。

88 谁听不到谁?

原文:

Traditionally,Italian presidents have been seen and not heard.

原译:

就传统而言,意大利的历届总统常常见得着却听不到。

辨析:

此译根据 see和 hear常用的意思将其分别译成“看见”和“听见”,结果整个译文意思不清楚。“见得着”还能勉强其说,“听不到”却叫人难以捉摸,是他们说话声音太小,还是他们很少对老百姓说话?其实这里的see和 hear两个“小词”表示的是比较“大”的意思。可以推断出一位总统 to be seen(“被见到”)是指他在公众场合露面的意思,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在公众场合露面总要讲几句话,他还是可以 be heard(“被听到”)的。所以这里的to be heard一定不是常规的意思。那么怎么理解呢?需要指出,这里“听到”的不是普通的说话,而是作为总统作出的决定或发出的命令。(汉语说的“发言权”指的也不是具体在什么地方发表讲话的权利,而是说话管用的决定权。)这样就可以推断出,一个总统 to be heard(“被听到”)实际是指人们听到他作出决定,也就是说他掌握着实权。所以这一句的意思是说:尽管他经常在各种场合露面,但只是礼节性或象征性的,并没有多少实权,所以本句可译成:从传统上看,意大利的总统往往有名而无权。恐怕现在不少西方国家的君主都处于这样的情况。

另一个常用“小词”tell也可表示很“大”的意思:

The next two hours will tell.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就能见分晓。

I don’t believe your theory of“money tells”.我不信你说的什么金钱万能的道理。

It’s the man behind the gun that tells.决定战争胜负的(不是武器,而)是掌握武器的人。

89 side和“腰”

原文:

The village is on the side of the mountain.

原译:

村庄在山边上。/村庄在山那边。/村庄在山脚下。

辨析:

将三句原译回译为英文(回译 ——back translation——是检查翻译是否正确的有效方法之一),分别应该是:The village is alongside the mountain(at the hill)./The village is beyond the mountain(at the other side of the mountain)./The village is at the foot of the mountain.所以三个原译都不对。如译成“村庄在山坡上”似乎也不好,“山坡”总给人以倾斜的感觉,“一头羊在山坡上吃草”或“扬水站建在山坡上”完全可以被接受,但是一个村庄怎么也得有好几户人家吧,房子不可能都造在斜坡上。如果译成:村庄在半山腰,倒是讲得过去,这也是原句正确的译文。(半山腰一定有一块较大的平地,那里盖了许多房子。)一般汉英词典提供的“腰”英语是waist和 the small of the back,没有提到 side一词。“半山腰”的英文是half way up the mountain,好像着重在一半的高度。而一般英汉词典的side词条下也只有“(身体的)侧边”和“胁”。但再好的词典也不可能包罗万象,词典上没有,并不等于 side不能译成“腰”。等腰三角形的两个“腰”就是side(s)。又如 He broke his sides with laughter.中的sides其实也指“腰”。(只不过译成汉语最好按习惯说法译成“他笑破了肚皮”,就好像“笑掉大牙”一般译成 laugh one’s head off而不是laugh one’s teeth off。)可见翻译的时候选词一定要看上下文。还说这个“腰 ”字,“挺起腰”是straighten one’s back,“弯腰”只需说 bend down就行,无须(也不能)加上 waist(waist是很小的一部分,无法 bend)或 body的字样,而“扭伤了腰”中的“腰”指的是“腰肌”,其英文是lumbar muscles,或者源自拉丁文的psoas(不能说 waist muscle)。至于“腰里无钱”中的“腰”实际上指“腰包”,英文应译做 with no money in one’s purse/wallet。

90 “迟”和“晚”哪个好?

原文:

Better late than the late.

原译:

迟到比晚到者好。

辨析:

这是美国高速公路上的一条宣传安全的标语,提醒司机不要开快车,尤其不要抢行。从文字上看,使用了叫做 parody(仿词,一译“仿拟”)的修辞手法,是由家喻户晓的谚语 Better late than never.(迟到总比不到好。/迟做胜过不做。)改动而成,以达到幽默而令人难忘的效果。late是一个常用词,有很多意思,主要指时间上的“晚”或“迟”,如 late spring(暮春),one’s late years(晚年),of late(近来),the latest issue(期刊的最近一期)等。原句中 the late的含义不是“晚到”,而是“已故的”,如 the late premier(已故总理),one’s late residence(故居),所以全句可译成:晚了总比完了好。或:迟到总比丧命好。

所谓比较,是对不同事物的同一个方面的特性进行比较,如长度、重量等,但是英语中的比较级常用来表示一种对比,即在两个相反的事物或特点中更趋向于一个方面,常译为“与其(说是)……还不如(说是)……”,如:Better to light the candle than to curse the darkness.(与其埋怨黑暗,不如点亮蜡烛。)又如:William is a better poet than a polemist.可译为“与其说威廉是个辩论家,还不如说是个诗人”,也可以译为“威廉是个诗人,但不是辩论家”,甚至可以译为“威廉的辩才远不如他的诗才”。

下面是表示这种对比的句子:He is more dead than alive.(他已是半死不活。)She’s more of a singer than a guitarist.(她的歌唱得比吉他弹得好。)He was more shy than unsociable.(他不是不善于社交,而是怕难为情。)Tom’s got more nerve than brains.(汤姆有勇无谋。)

91 “计算”和“算计”

原文:

Calculation never made a hero.

原译:

算计永远成不了英雄。

辨析:

calculation的基本词义是“计算”,原译者大概觉得本句中作“计算”讲,意思不通,于是灵机一动,想出了“算计”一词,因为“算计”一般指搞阴谋,设计害人,颇觉得自己译得“很有水平”。可是“算计”和能否“成英雄”好像也很难联系起来。一般而言,calculation是一个褒义词,除了具体数字方面的“计算”、“核算”外,还可以指“推测”、“精打细算”、“仔细思考”、等意思。虽然有时也有贬义,但主要指“慎重考虑”“打自己的小算盘”等的行为,如 personal calculation(个人小算盘),译成“算计”有点嫌重,在原句中大概也不是这个意思。做事当然要 calculate,但是凡事不能过分,尤其在关键时刻,太多的calculation会贻误战机,也就成不了气候,要想当英雄就不能犹豫不决,而要能当机立断。所以原句可译为:举棋不定永远成不了英雄。

英语中有很多中性词,译成褒义词还是贬义词完全取决于上下文。如 stubborn可以指“坚定不移”,也可以指“倔强”或“顽固不化”;ambitious可以指“雄心壮志”,也可以指“狼子野心”;be hand in glove with someone可以指“同心协力,密切配合”,也可以指“狼狈为奸”。再如下列诸句中 funny一词:

It’s really a funny story.这真是一个有趣的故事。(褒义)

There is something funny about the matter.这件事有点怪。(中性)

She always feels funny when she looks down from a height.从高处往下看,她总有点害怕。(较轻的贬义)

Don’t you try to get funny with your boss.别跟老板胡来。(贬义)

92 有人不会“用钱”吗?

原文:

I could use some money.

原译1:

我能用一些钱。

原译2:

我会用钱。

辨析:

原句很简单,原译1照原文亦步亦趋“死译”,可是叫人不知所云,这样的翻译等于没有译。原译2措辞通顺一些,但是意思也不对。这是一句美国口语,也是一种习惯用法,其意思完全是约定俗成的:我想赚些零用钱。或:我等着钱用呢。类似的看似“言不由衷”的说法很多,例如 could常常表示“想要”的意思:I could laugh for joy.(我高兴得想笑。),因此亦常用于表示婉转的要求,假定在别人家里做客吃饭,你还想再吃一块牛排,你就可以说:I could do with another steak.(意为:I would like to have another steak.我很想再来一块牛排。)这样说显得很自然,也很得体,主人会觉得你为人很实在,也很高兴你欣赏他做的牛排,效果恐怕比直接说 Please give me another steak.要好。这种用法也可以说是一种 understatement(低调表达),是一种社交手腕,显得婉转。再比如,主人在分发巧克力请大家品尝,问你要不要来一块,你可以说:I wouldn’t mind having one.你的意思当然不是“我不在乎来一块”,而是表示“我挺想来一块”,不过故意用无所谓的口吻。当然,如果你并不太想吃,可是因却之不恭而只好来一块,也可以这样说。如果你实在不想吃,或者不能吃甜食,表示拒绝也需要婉转,可以说:I don’t particularly like it.或 I am not really mad about it.主人听后一定不会为难你,非要你吃一块不可。如果你只想来一块,可以说 One will do me.(以前要说 One will do for me,现在常不用 for。)

could do也可以用于第二人称,如:You could do with a shave.意思提醒对方“你该刮刮胡子了”。

顺便提一下,中国人请客吃饭显得特别热情,往往会不断地给客人夹菜,在客人的碗里或盘子上堆得满满的。这在英美人看来有强加于人之嫌,使客人很为难,吃这么多会不舒服,不吃又会造成浪费。

93 魔鬼和狗是什么关系?

原文:

It is a monster of a dog.

原译:

它是一只狗的一个怪物。

辨析:

首先,这个“它”字很别扭。英语 it用得很多,基本意义是指代事物,但译成“它”不符合汉语习惯,不如译成“这”更好。It’s a desk.译成“这是一张桌子”要比译成“它是一张桌子”自然得多。从意思上看,原译听上去有点怪,狗怎么会拥有怪物呢?(如果翻译时照字面直译译文奇怪或不通,应该自问哪里出了问题,大多数情况下恐怕是没有真正弄懂原文;而看到别人不符合逻辑的译文,也要敢于怀疑,老手也难免会有失误。)即使是某条狗真的拥有怪物,那么 monster前似乎也应该是定冠词 the而不是不定冠词 a。其实,这句里的of是一种特殊的用法,叫做“同位修饰”,即 of前后的两个成分是“同位语”,而前一个是修饰后一个的,所以这一句的译文应该是:这是一条恶魔般的恶狗。

下面是类似的同位修饰的例句,注意其中冠词的用法:

He is askeleton of a man.他骨瘦如柴。(字面意思为像骷髅,瘦得只有骨头没有肉,不能译成“行尸走肉”。)

She is a strange riddle of a lady.她是一位令人难以琢磨的女士。

There isn’t much to live for in this jail of a house.生活在这间监狱般的房子里,实在没什么盼头。

Suddenly we were aroused by a thunder of a growl.突然,我们被一声雷鸣般的吼声吵醒。

My fool of a doctor told me to make my will.我那个傻瓜大夫让我写遗嘱。

I told you what a lamb of a temper he has.我跟你讲过,他的脾气好得像羊羔。

A smile spread over his moon of a face.他那形如满月的脸上绽开了笑容。

94 “放上”还是“放下”?

原文:

He’s putting you on.

原译:

他在把你放上去。

辨析:

学英语的人往往要花很多时间记单词、背单词,还有人经常问:“要掌握多少英语词汇才能说自己英语过关了?”记单词当然重要,但还要看记什么单词,怎么记。首先,真正掌握一个单词光记住拼法和一个中文意思是远远不够的,一定要了解该词在不同上下文中可能有的各种意思,还要学会其用法,最好是放在例句中去记。另外一点是不要把太多的工夫花在记生词、难词上。老实说,像 TOEFL中考的词汇,有的词一辈子也不见得用得上,倒是应该花更多的精力学习那些常用的词,尤其是常用动词,包括短语动词。由于一个常用动词加上不同的介词可以构成各种各样的意思(这些是很重要的习惯用法),要学地道的英语决不能忽略这一点。其实老外在谈话中也不太喜欢用大词,而常用短语动词。put on就是一个常见短语动词,意思很多。最基本意思是“放上”,大家熟悉的其他意思还有“穿戴”(He put on some warm clothes.他穿上保暖的衣服。He can’t see clearly without putting on his glasses.不戴眼镜,他看不清楚。)、“增加”(He has put on more weight in the last two weeks.他最近两个星期体重又增加了。I think we have to put on our pace.我想我们该赶紧点才行。)、“摆架子”(put on airs/lugs/the dog)等。在这一句中却是“骗人”、“让某人上当”的意思,所以原句应译做:他在哄你呢/逗你玩呢。与 put on相反的put down意思较少,包括“放下”、“记下”、“削减”等,口语中也有一个特殊的用法:Every time he expresses his opinion,his wife would put him down.这里的put him down当然不是“把他放下来”,而是“批评”、“指责”的意思,这一句是说:每当他表达自己的看法的时候,他妻子总要说他一通。这一说法也可用做名词:As usual,he got another put-down from his wife.(他照例又挨了老婆一顿教训。)

95 你怎么知道别人不要做什么?

原文:

You don’t want to do that.

原译:

你不想要那样做。

辨析:

I don’t want to do that译成“我不想那样做”逻辑上讲得通,可是“你不想要那样做”好像不太通,可见原译有问题。其实这是一个婉转的建议,实际意思是“你不应该那样做 ”(指尚未做的事)。英语中提议对方做某事,常常采用比较婉转的口气,如:I would suggest you don’t do that,if you don’t mind.(如果你不介意,我会建议你不要那样做。)其他常用的办法:(1)改换人称,如:One should not do that.一个人不应该那样做。指所有人,当然包括对方。又如:Let’s try the new method.让我们试试新方法吧。其实主要是建议对方这样做。(2)用肯定形式:I’m sure you wouldn’t do that.我相信你一定不会那样做。(3)用问句形式:You wouldn’t do it,will you?你不会那样做,对吗?Don’t you think it would be all right to do that?你不觉得那样做不好吗?Are you sure you will have to do that?你认定你一定非得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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