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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0 1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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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艺辉(@红拂夜奔不复还)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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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要是没有爱情就好了

人类要是没有爱情就好了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人类要是没有爱情就好了作者:邵艺辉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你就像个精灵,

而且对于自己堕落到人间

这件事感到很满意。”“其实我不满意!

你把人间给我砸了!”

我在心里默默咆哮。

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明确。

为什么还要

一个人分饰

这么多的角色?

这些角色是平行展开的,

还是螺旋叠加上升的?

人一生中,大概都有那么几次想过,其实一生只爱一个人是可以的。

但也只是想想。

反正我是做不到。

保持缄默

就像保全尊严。

展示痛苦在她看来

简直是莫大的耻辱,

世界上根本

不存在

感同身受这回事。

相爱的人负责相爱那部分

就够了,

其余的应该各自承担。

这个城市里到底有多少

男人穿着不属于自己的浴袍?

这个城市里到底有多少

已婚女人在跟别人偷情?

这个城市里

又有多少中年男人

像个丧家犬一样,

以为自己什么都有,

其实什么都没有?

一时兴起,绝不克制,也会兴风作浪,但很快便不知所终,绝不拖泥带水。

像一支舞,缠绵有时,深情有时,但收梢一定干脆利落。

如果一个人铁定了主意

不做一个可有可无的社会角色,

那么

她就可以改变。自序最和谐的战争

马尔克斯说过,我坚信未来是女人支撑世界,男人只有捣乱的份。

巧的是,我写的就是这些厉害的女人和捣乱的男人,只不过他们都一样迷人。

这些女人,哪怕命运飘摇也能自得其乐,可以兴风作浪,但绝不拖泥带水。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是她们格外想要的,也没有什么是她们不能奉献的,她们是如此自由,自由才是深渊,自由领导人类发疯。

这些男人,一定是懂得欣赏和保护这种女人的,他们见识过,也糟蹋过,他们乐于捣乱,也善于建设,他们具备浪子的自我修养,爱过一万次也专注于给女人初恋的感觉。他们最知道厮守到老的爱都会变质,都变成了情和义,真正的爱是美的顶端,不宜久留,没有天赋就登不上去。

当他们相遇,便成就了史上最和谐的战争。这种为了过瘾而存在的爱情必然是会受苦的爱情,只是他们绝不会承认,受苦的那部分也只发生在内耗里,怕对方有被爱的压力,怕自己显露爱的狼狈。

人类要是没有爱情就好了,是一句恬不知耻的撒娇,也是无计可消除的叹息。没有爱情不会死,但跟没活着差不多。他们能做的只有不急不慢、放下武器、脱掉伪装,忘了过去、不管未来,坐下来好好注视彼此。然后再装好电池,带上药、吃的和刀,冲出去,跟世界厮杀。@红拂夜奔不复还2016.5No.1忍不住1

我已经不小了,快二十五了,但有时还是幼稚得不得了。要命的是,“有时”总爆发在关键时刻。

比如我去面试工作,一切还算顺利,最后谈薪水的时候,我竟然说:“我也没想好,你们一般都给多少?”他们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我以为眼神里是对我谨慎谦卑的赞许和欣赏,但结果我并没有得到那份工作。现在想起来那个眼神应该是在惊叹“我靠,这个傻×”。

比如我去相亲,男方话多又乏味,我呢,沉默而乏味。我们坐在露天的咖啡馆里,风吹得眼睛痒痒的,我竟然开始陶醉地揉起眼睛来,越揉越舒服,还发出呱唧呱唧的声音。男人正在说他在英国读书的事情,看到我的陶醉,他终于停下来担心地看着我,十分费解。我对他说:“你没发现揉眼睛的快感跟高潮一样吗?”他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心里一定认为我是个沉默又淫荡的女子。

对了,我的幼稚还表现在喜欢揉眼睛、喜欢玩手指,我的大拇指可以弯到紧贴手臂,左手五根手指能反向握住一个杯子。我经常用这种绝技吓唬人。

可其他方面,我一点也不幼稚,甚至品位和审美都很过时,我喜欢的歌和电影都老得掉渣,每次去KTV就会唱一首《无地自容》。喜欢的男人也是作风老派的,精神、物质都饱满有序,最好像鲍嘉一样不急不迫,行事优雅,爱穿风衣。吃饭和谈恋爱都能细嚼慢咽,在上床之前,已经从童年聊到了未来。

可是这样的物种太稀少了,一旦雄性动物有了些能吸引雌性动物的优秀条件,就容易变得急不可耐还自我感觉良好,不霸道就以为别人不知道他是总裁,不壁咚就对不起自己坚持节食的好身材,不把爱情当快餐就不是现代化的中产阶级。只能说社会进步太快,搞得他们都很没底气,只能试图加快自己的节奏来对接外部世界的节奏,交往女人的速度和地铁换广告牌的速度保持一致。他们以为自己掌控了这一切,不被传统束缚,抛开了道德包袱,以为随性就是自由,我看啊,他们不过是欲望和冲动的奴隶。

我的朋友阿树对我说,你已经不小了,别这么事多了。工作啊,男人啊,有的干就行了。

他说的也有道理,我听了一半,工作,有的干就行了。于是我就在另一个朋友的电影公司里做点小事,专门负责写台词。因为是熟人,所以我不用面试了,但我的幼稚依然会暴露。他说我笔下所有人物说话都一个腔调,都是幼稚的腔调。只能说我高度自恋,能力又差。所以我每次只能负责一个人物的台词。这样薪水就少得可怜。他建议我深入生活,听听不同的人是怎么说话的。

于是我去了阿树工作的地方听故事,他在一家五星级酒店的酒吧里调酒。我听过很多有钱人谈风月、谈养生、谈如何制服“大奶”和“小三”。不过其中百分之八十都是废话,还有二十是抱怨,废得无趣,怨得无力。

也许有些时候,语言总是漏洞百出,一说出口就是错,一说出口就破了。这不能怪说的人,只能怪有些时候,怪语言这种行为。但是有种说法是,文明就是一种传达,如果有什么不能表达,就跟不存在一样。

有什么不能表达,真的就像不存在一样吗?

那感觉呢?那眼神呢?

酒吧里的艳遇不都是这样来的吗?

可是我一个艳遇也没有。阿树说:“你穿的衣服不对,你要穿个能露大腿或者露半个胸的裙子。不要总穿肥肥硕硕的。”

怎么是肥肥硕硕呢?明明是腾云驾雾!像个武当高僧一样飘逸而带仙气。

可是酒吧里不需要仙气,只需要妖气。

有一天,我被一桌子男人请去喝酒。他们肯定是品位不凡的人,不然怎么能在一群“黑丝”和“露背”中选一个武当女侠来喝酒?

我坐过去才知道,他们是一个高级策略团队。我只听说过做策划,没听说过还有做策略的。他们给我解释,策划就是把你打造成一个性感风骚的女人,吸引普通的男人,但策略是先把你打造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侠,吸引不普通的男人。

他们这样说,我不太高兴,我本来就是女侠,又不是为了吸引不普通的男人才成为女侠的。

他们笑了起来,那样子我也不喜欢,是一种稳操胜券战无不胜的大笑。

但是有一个人没笑,或者笑得很礼貌。他是唯一穿着正装衬衫的人,胡须也修剪得整齐好看。其他人都穿着立着领的polo衫,也是我最讨厌的那一种,所以他们的脸我都不想看。我坐到了衬衫男旁边,他没跟我碰酒,而是给我点了一杯蓝莓汁,还把我腿前那一小块桌子擦了擦,做得很自然。我看他的衬衫,简洁精致,一丝不苟,是定制的,袖口处还绣了三个H。

我问他:“这文的是‘呵呵呵’吗?”

他轻轻笑了下,摇了摇头。“是‘哈哈哈’?”

摇头。“是‘汗汗汗’?”

他还是摇头。

但他摇得一点也不敷衍,目光真诚,好像跟我玩这个猜名字的游戏很乐在其中。

我就一直不着边际地猜了下去,其他人早就懒得理我。他还是那么有耐心。

最后他说这是“胡皓寒”。这么冷冷清清的名字。他一说出口,好像酒吧都安静下来了。

语言是漏洞百出的,有些字眼放出来,空气都变了。

过了一会儿,我发现身边多了几个女人,她们都十分妩媚,并且深知自己的妩媚,他们聊得火热。我听了听,其实聊的东西没意思透了,只是每个人的荷尔蒙都火急火燎。胡皓寒的荷尔蒙没那么热,他说带我去天台待一会儿,这儿太闹了。

我很高兴,天台的视野宽广,但我眼里除了他,什么都看不见。

可是糟糕,风又吹过来,我的眼睛又开始痒,我在想是不是应该克制一下,但还是放弃了,我既然本来就是女侠,揉揉眼睛怎么了?

呱唧呱唧,揉眼睛真的很爽。

他扑哧一下笑出声来。“你揉眼睛怎么像青蛙叫?呱呱的。”“我对自己下手太狠。”“说明你的双眼皮不是做的。”“哈哈哈。“你这种单眼皮很羡慕吧?”

胡皓寒认真起来:“我不是单眼皮,我是内双,你等一下。”

他也开始狠狠地揉眼睛,然后又揪了一下眼皮。“你看,我也是双眼皮了!”“哈哈哈。”

有人跟我一样幼稚。

我们又说了一堆幼稚的话,天台上越来越凉。

他说:“今天晚上真开心,认识你。”

我深情地看着他,眨了眨眼说:“还有更开心的呢。”

他一愣:“这……不太好吧?”“你看!我的大拇指!”

我已经把大拇指弯到了手腕内侧,炫耀给他看。“我也行!”

他用左手把右手的拇指使劲往手腕里掰。

我想他可真是好胜心强的可爱人。

只听咔嚓一声,他的拇指好像脱臼了。

这次我们都很尴尬。他的尴尬要多一些,因为他还要强忍着剧痛。

然后他安慰了我一句:“没事,只是今天不能写日记了。”

这大概是现代社会里最后一个还会用钢笔写日记的男人了,虽然有点装×,但总比说今天不能“打飞机”了要好吧。“咱们还是先去医院吧。”

他点点头,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你以后擦屁股怎么办?”“用左手吧。”“难道不是用纸吗?”“哈哈哈哈。”2

和一个人混熟的最快办法就是你们之间有了共同的秘密,当然最好是关于别人的秘密,如果不巧是关于你们中某一个人的,其实挺尴尬的。比如要是我为了逞强把自己的大拇指掰断,我一定不想再见到他了。自尊和装×都随着那一声咔嚓断裂了。

所以我很佩服胡皓寒,他还愿意跟我联系。明摆着,他喜欢我,自尊算什么?断了就断了。只要命根子没断,他就还有资本继续喜欢。

自从认识胡皓寒后,我就再没去过那个酒吧。很简单,我也有自尊,而且还是没断的自尊。我怕阿树会拿这件事揶揄我,那天我笑得花枝乱颤的样子都被他看到了,他频频向我投来某种神秘莫测的眼神,那眼神好像在说,你看,你明明就是打着听故事的旗号在酒吧钓男人。我特意挑他忙的时候走,这样就匆匆打了招呼,趁我的脸还没红起来,逃离“案发现场”。

一星期后我和阿树才再见面,他在家炖了猪蹄让我去吃。我希望他已经把这件事忘掉。但我还是太天真了。进门没多久,他端着一杯又满又烫的白开水准备给我,说:“我看,你明明就是打着听故事的旗号在酒吧钓男人。”

说得气势汹汹。我盯着杯子里的水,被他的声音震得摇摇晃晃,每个水滴都跃跃欲试想蹦出来,可他那句话说完了,杯子里也没溅出一滴水。好神奇。让我想到了鸡的头。

于是我对他说:“你知道吗?不管怎么摇动鸡身子,鸡脑袋却可以保持不动。好神奇啊,是不是?”

阿树愣了一下:“你想转移话题也转移得自然点,好不好?”“我怎么就钓男人了?!”“自从你认识了那个男的,就再没来过酒吧!”“靠!”

我仔细想了想,好像他这个逻辑才是对的。原来我真不是为了听故事。

我端着那杯热水说不出来话,好想一干为尽,但实在太烫了。“怎么这么烫?”“你快来例假了。”“你记这么清楚干吗?搞得好像咱们上过床一样!”“你上次,在我面前,疼得差点死过去,让我有了心理阴影。我不得不记住了那黑暗的一天。”“所以你炖猪蹄也是为了我!”“不是,我为了给自己补充胶原蛋白。”

我希望这个答案是真的。哪怕我再天真,也不得不察觉出这小子的意思。“以后痛经别在我面前痛,我受不了这种打击。”“哦。”

我突然有种感觉,他想说的是“以后调情别在我面前调,我受不了这种打击”。

我看了看他的脸,是一种“我都嫌弃我自己”的表情。

关心一个不值得关心的人时,就会有这种表情。

我们气氛怪异地吃完猪蹄,猪蹄好吃到我有种以后都不会痛经的感觉。

我下意识摸了摸我的小肚子,它长在一个穷人身上,为什么还那么金贵?它有什么资格痛经?它的使命就是吃什么脏乱差都乖乖吸收,流什么滔天大血都默默承受。

在我伤感之际,电话响了,老板打来的。

他说:“你以后不用来上班了。”“哦,我在家写就行了啊。”“那你写了也不用给我了。”“哦,那我给张总监?”“天啊,你是听不懂人话还是跟我装蒜?”“我……”“你不用来上班的意思是你没有这份工作了,明白了吗?你这种理解力能写好台词?”“我……”

电话挂了。

伴随着嘟嘟声,我的心跳飞速加快,快得就像一口气抽了两百包中南海,同时一见钟情了两百个男人。

阿树问:“你怎么了?”“工作,没的干了。”

我说的同时,又摸了摸肚子,这句话也是说给它听的。

阿树没见过我这种表情。

他说:“你是不是怀孕了?”“男人也没的干,哪来的怀孕?我去洗碗!”

我端着碗筷就出去了。阿树租的房子太小,厨房是公用。水池里泡了很多碗。我良心大爆发,把所有来路不明的碗都洗了,洗得又快又心虚,生怕被阿树撞见我的良心。这个时候我一点也不幼稚了,甚至我悲哀地想,以后我也没资格幼稚了,也没有理由去酒吧了。3

第二天,胡皓寒约我吃饭,在前门一家西餐厅M。

我坐了很久的地铁才到。没办法,我太穷了。

下了地铁,我的妆都被挤花了。又站在马路上补唇膏。这个姿态好像一个站街女,于是我又擦了。一路上我画了擦,擦了画,可见我有多喜欢这个男的。

等我到了的时候,胡皓寒看了看我,问:“你的嘴怎么啦?”

我的嘴怎么了?!

我慌乱得抓起桌上一把小银勺就照。这个动作之快,勺子都没有想到。

当照的那一瞬间我就后悔了。什么样的女人能这么干?!“没事,你更性感了。”

他给我的窘困解围。

我轻轻轻轻把勺子放下,但还是有声音,清脆又卑微,跟我的自尊一样。“对了,我明天要回上海了。”“哦。”“这次来出差已经待了太久了,哈哈哈。”

他笑什么?是笑他为了我待了太久?对啊,这是挺可笑的。

我也挤出一个笑容,挤得让人浑身发毛。“你最近怎么样?是不是工作太忙?我看你都没给我发信息。”

我就是因为忙着喜欢你、忙着发信息,工作都没了!“不忙,我打算换工作呢。”“是吗?你还想做什么啊?”

潜台词:“你这么幼稚,你还想做什么啊?”“没想好。对了,你的手好了吗?”“好多了。我发明了一种不用大拇指使力就能擦屁股的方法。”

他刚说完,服务生正好把前菜端上来,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什么方法?

他倒满不在乎。

我突然意识到我什么吸引他了。他穿着定制衬衫衣冠楚楚了太久,他思虑重重人模狗样了太久,他身边的女人优雅端庄言不由衷了太久,他吃这种精致无趣的乳鸽配奶油芦笋太久,他喜欢我的幼稚和嬉皮。这让他有种小时候偷吃了不健康的零食又没被发现的快感和刺激。可是我的幼稚和嬉皮是因为我笨又穷啊。

而如今,我也变得沉重无趣了,轻不起来了。

胡皓寒也看出来我的沉重和穷酸。他把牛排都给我切好,大概我看上去也不太会用刀叉。

既然他把我的落魄当成趣味,既然他喜欢我的笨拙,那我应该好好珍惜他的一时兴起抽风,一时走火入魔。

于是我开始吃得兴致勃勃,吃出了一种没心没肺,吃出了一种“全世界我最屌”的气魄。

吃得差不多,他提议到天台去抽烟。

他说:“能看到很好看的天安门夜景。”

我说:“天安门有什么好看的?我每天都能看中南海呢。”

我拿出了我的中南海。“我不仅能看,还能狠狠抽它。”

胡皓寒笑了一下,说:“等一下。”

他转身回到座位,再过来时,拿了一条好烟和一个小盒给我。

看到那条烟,我第一反应就是拿到楼下小卖部能换多少钱。

他又把小盒打开,是一条蒂芙尼的项链,小翅膀的样式。

我的第一反应又是这条项链能倒卖多少钱。

可是那双小翅膀太美了。

他说:“你就像个精灵,而且对于自己堕落到人间这件事感到很满意。”“其实我不满意!你把人间给我砸了!”我在心里默默咆哮。“谢谢你,下次我带你回我的星球,比人间好多了。”“可是你在哪儿,哪儿就变得好了起来。”“我的破坏力有这么大?”“哈哈哈。”

他笑着摸了一下我的头,太像一个长辈摸晚辈,太像毛主席摸一个战争遗孤。

我下意识缩了一下脖子。

他又问:“我能抱一下你吗?”“不能。”“哦,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

看他这么懊丧的样子,我感到一丝愧疚,我的确不喜欢动作发展太快的男人,但那不是因为没遇到他吗?“你还是抱吧!!”

我大义凛然地挺了挺身板,壮烈得如同在说“你还是向我开炮吧”。“不了不了。”

他直接被吓得退后了一步。“别怕,没事的。”“哦,是你让我抱的啊!”

潜台词:“是你让我开炮的啊,粉身碎骨都不能怪我哦。”

他抱住了我。我们俩都拿着烟,在对方的背后都抬着一只手,举着烟。

他严格按照“抱一下”就准备松开,我却不撒手。

他怀里太舒服,比人间的一切都舒服。

有人间最好闻的味道,有人间最妥帖的肌肉。“你平时还健身啊?”“对啊,为了有朝一日给你这一抱。”“那你的使命完成了。以后把自己吃成胖子吧。”“你的要求这么少?”“那再多抱一会儿吧。”

如果天安门城楼上站了个人,大概能看到这儿有个两边冒着烟的拥抱。烟冒了很久,有点凄凉又有点温暖。

我把他越抱越紧,越来越紧。

不是我性欲爆发,而是小腹传来疼痛,猝不及防,一波接一波,像咒语,我的怀抱就成了紧箍咒,一点点缩紧,箍着他。“大姨妈”从天而降,就是看不得我有一点幸福。

他却会错意,开始抚摩我的后背,一路摸到了我的脖子,他的手凉,我猛地打了个冷战,又疼又冷让我微微发抖。

他感受到我发抖,以为这是求欢的信号,鼓励他继续耍流氓。

于是他带着一种“我会好好表现的”勇猛澎湃的气息,捧起我的脸,稳操胜券地吻上了我。

是的,他的怀抱舒服,在我不疼的时候。他的抚摩也让人动容,在我不疼的时候。他的吻也销魂,在我不疼的时候。

可现在,我除了疼,什么感觉也没有。我对这疼太熟悉,无法忽略,不能转移。我听到了小腹里翻涌奔腾的喊声:“来这一趟就是为了把你置之死地。”

我无助地咬了胡皓寒的舌头。不能算我咬,是疼痛先咬我,不要怪我。

他的确没怪,因为他已经被荷尔蒙全面攻陷了,非但没有停下来,反而更卖力。我都说不出话来,腿也软了。

这时一股巨大的委屈袭来。男人是永远无法感同身受女人的,哪怕是再合拍的两个人。是啊,女人也无法理解男人的蛋疼,可是男人不会每个月都蛋疼一次的。

这种委屈还引爆了我所有关于痛经的记忆。原来的每一个男朋友都见识过我痛经,第一次见的时候,他们都心疼得要命,心里都柔软地想:“这是一个多么可怜多么需要被照顾的小女孩。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她和她的‘大姨妈’。一定每次都陪着她,抱着她,帮她渡过这个难关。”可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十次……他们已经习以为常。每个女人都痛经,人家都活得好好的,你有什么不行?为什么一定要陪着?就算我陪着你,还是会痛啊。心疼就这样慢慢消磨殆尽。我们也终于走到了尽头,尽头的那边,只有“大姨妈”还在热情地朝我招手。

可能的确是我太软弱了。但我真的不能软弱下去吗?

想到此,我竟然软弱地哭了。

胡皓寒终于停下来。他怜爱地看着我的脸,那眼神好像在说:“是不是我把你爽哭了?是不是没有过这么棒的吻?”“我来例假了。”

显然他对这个理由也没有准备。他的脸上还有微微的潮红。不好意思,我又煞风景了。“那你为什么哭啊?”“我疼。”

他有点不可置信又有点惊慌失措。“要不喝点热水吧!”

不是我矫情,喝点热水已经成了女人公认的最讨厌的话了吧?“不想喝。”“那喝点酒?”“嗯,最好喝点雄黄酒把我打回原形。”“呃……要不坐一会儿?要不……”

他提了很多建议,竟然都没有“送你回家”。

我的疼感和对他的好感正在成反比上升。“我还是回家吧。”“要不去我酒店吧?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来出差了。”

又上升了一个百分点,请不要再愚笨下去了,男人!

我摇摇头。

他终于答应送我回家。

出租车上,拜我的惨样所赐,他也流露出了前男友们第一次看到我痛经时那种心疼的表情。

可是我已经痛过太多次,不能再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那样心无旁骛地受用他的心疼。我已经不能再把我的软弱交出去了。软弱遭遇太多嫌弃就成了懦弱,再慢慢地,是虚弱,最后连形容词都耗尽,只剩下了弱。

于是,我生硬地说:“没事的。疼一会儿就好了。”

他果然松了口气。我就在心里微微叹了口气。“把你的手给我。”他说。

我像小学生回答问题那样战战兢兢地举出一只手。

他可没有傻兮兮地握着我的手,而是在我举着的高度横着捏住了我的手,捏得我的骨头都响了。这是在报复我?!“疼不疼?”他竟然笑着问我。“废话!快放开!”我疼得龇牙咧嘴。“这样你就能转移痛经啦。”

这可他妈的真是个好办法!我以前怎么就没想出来呢?

我怒了,因为真的太疼了。他怎么能下得去这种毒手?

不过想想他的确做得出来,他连自己的大拇指都能掰断呢,捏我算什么?

我这时的表情一定很难看。

他也有点不好意思,嗫嚅着问:“难道你小时候没有被……捏过啊?”“我为什么要被捏?”“我小时候我哥他们就总捏我。”“你童年怎么这么惨?”“哦,其实不疼啊。不信你捏我。”“我他妈的怎么有劲儿捏你?”我在心里咆哮。

但是我只冷冷地说了一句:“我现在不想捏你,对不起。”“哦,要不你还是跟我回酒店吧,让我照顾你。”“让我照顾你”是好听的话,“跟我回酒店”是猥琐的话。

这两句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普通男人能想到的还自觉挺温情的话。

他继续说:“你别害怕啊,我又不会对你做什么,而且你又做不了什么。”“呵呵呵,能做的多了,大家都是成年人。”“可是你不愿意的话,我不会强迫你的。”

哈哈哈,男人如果不会说这句话就不是一个现代都市人模狗样的男人了。

真是太好笑了。“你为什么这么疼啊?”他试图转移尴尬。

这是他比普通男人聪明那么一点的地方,他明白了我笑得有多绝望。“可能我太幼稚,上帝要惩罚我。”“流血还不牺牲,多厉害啊。”“是啊,可以跟耶稣比了。”“对啊,说明你也能复活的,不就疼几天吗,会好的。”“我明白,只是当耶稣太孤独了。”“跟我回去,你就不孤独了。”

说实话,我又想哭了。他想都不想就这么有把握地说出来。说出来一个美好的圈套、一个甜蜜的陷阱。而所有的一切,都在好心催促着我跳下去:“跳下去吧,你这么幼稚又这么穷还这么疼,你坚持什么呢?”

算了。可能是不会孤独了,但以后连十字架也上不了。死在一望无际的白骨里,是的,每一根白骨都曾经被温柔地抚摩过,每一根白骨都曾经听过“我会照顾你”,都被感动得几乎满血复活,但最后还是成了白骨,争气的成了白骨精去报复男人,不争气的就默默等着被万物腐蚀了。“我还是回家吧。吃个止痛片。”

这已经是我第一百次拒绝他,他不再坚持,冲我点点头。

我看到了他眼里的失望,真亲切。

风从车窗外吹进来,我已经厌倦了揉眼睛,所以直接闭上了眼。

忽然有点想吃猪蹄。[完]No.2报警器

世间所有的爱情都早已经被描述过,所有的偷情都没有想象中的特别,当师小姐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世间又一桩平庸的感情已经发生。

广州的秋天不像秋天,偷情的师小姐也不像去偷情。说得恶俗一点,是说走就走的旅行,伴随着说散就散的感情。她踩着五厘米高的高跟鞋站在酒店大堂,深呼一口气,已经准备好扮演另一个自己,虽然这并不容易,就像穿一双五厘米高的高跟鞋一样难以掌控。她看到了陈先生,他也准备好了扮演另一个自己,一个没有结婚、没有孩子、不是老板的自己。他穿天蓝色的T恤配白色短裤,笑容也蓝天白云的。

接过她的行李后,师小姐发现扮演另一个自己真的要比想象中难一些,她想表现得兴奋一点,但越这样努力,笑容越僵硬。那就表现得紧张一点,显示出她内心的纠结,可是她发现周围的人,不管是服务生还是住客,都没有关注她,这让她觉得自己很幼稚。相比之下,陈先生自如而老练,连热情的程度都控制得刚刚好。

世间所有的爱情都是发生在微微的不平等之上,不能太多,也不可能完全没有。师小姐是自尊心很强的人,尤其是脱掉各种身份后,她必须跟自尊短兵相接。为了对抗这种不平等,她有自己的武器,要么沉默,要么拿自己开涮。“我只是还不太习惯偷情。”她开始使用自己的武器,这样才能渐渐放松下来。

陈先生还不适应这样的尖锐,尤其这会提醒他自己别的身份,让他出戏。

放好行李后,他们一起去吃饭。师小姐又开始思虑,应不应该挽上他的胳膊,她知道晚上他们就会做爱。但是现在她还是没有准备好挽上他的胳膊。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连眼前这个她明明喜欢的男人都变得陌生了。她记得第一次握住他的手的感觉,因为那时她明显感觉自己的耳朵烧了起来,烫烫的,痒痒的。虽然很快他们的手就分开了,但是她耳朵的余温持续了一个小时。

现在她必须调动起这段记忆,她需要再被烧一次,低温也行,只要让她有点知觉。倒是陈先生先拉住了她的手,刚开始,那种狂喜的感觉又上来了,但走了不到半个小时,她完全平静了,她开始看路上的风景和行人。“大城市都太像了,不过所有二线城市也都很像。”“所以身边的人很重要。”“嗯, 跟你走在大城市里就像走在二线城市一样。”“那是什么感觉?”“就是身边的东西都买得起的感觉。”

陈先生笑起来,其实她对他从来都没有物质要求。但是陈先生喜欢送她礼物,贵重的、不贵重的,有心的、无心的。每次贵重的她都坚决不要,让他送老婆。可越是这样,陈先生就越想更多地付出,师小姐说“那就在工作上教教我咯”。陈先生觉得她是真聪明。

进饭店之前,他们一起站在门口抽烟。师小姐已经过了那种别扭劲儿,她也恢复了自如老练,既然眼前的男人忘掉了自己是丈夫是父亲是老板,那她也不放在心上了。只是她在想,除去一层层的社会身份,他们到底是谁?是不是更值得爱和被爱?

他们两个人第一次有交集是在四个月前。那晚,师小姐和同事在焦头烂额对付一个拖了很久的方案。同事们都不抽烟,师小姐很想抽烟,但会议室有烟雾报警器,还是当时她指挥工人装的。这时,陈先生拎着电脑出门,看到了他们,却坐了过来,还拿出了烟。

陈先生是刚调到公司里的CEO,她和他并无过多交集,只是有时她路过他的办公室,看到他可以在里面随意抽烟有点羡慕。

他把烟扔到桌上,师小姐对他投以隐秘的感激。他参与到他们的讨论中。不过他时常打断别人的话,因为他是老板。他看师小姐的眼神也充满了职业化的审视和严峻。只是偶尔他会意识到她的职位和级别,意识到她不过是个新招来的小姑娘,陈先生便会温和下来。张弛之间,师小姐发现他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男人。他的优越感和良好的教养互相掩映,就像他也试图平衡他的精明多疑和通透宽容。

问题被他解决了一大半,但是会议室也被搞得烟雾缭绕,一个同事指着斜上方说:“李总说了,这儿有烟雾报警器,等会儿会喷水下来的。”

陈先生抬头看着上面的报警器,微笑着说:“据我计算和推测,如果喷水,只能喷到那儿。”他指了一下师小姐。

众人的眼光齐刷刷看向师小姐,还有哄笑。师小姐也抿嘴笑了,还表示遗憾地摇了摇头。只有她心里清楚,当时因为空调的关系,灭火喷嘴有两个口被“结扎”了。她早就选择了一个安全的位置。

陈先生对着她坏笑了一下,其实他才不知道水喷向哪儿,他只是想调戏一下这个腼腆的姑娘。自从七月份他调到这里,每次碰到她,她都穿着松松垮垮的衣服,不是大T恤就是大衬衫,并且永远穿球鞋。媒体公司的确不要求着装,尤其像她这种文案兼打杂的人员。陈先生以为她这样的人应该大大咧咧奔放欢快才是,可是她话少又胆小。她长了一双招风耳,那耳朵好像总是充满了羞愧,因为滑稽带来的羞愧。他倒是觉得可爱。他知道她抽烟,也知道她会经常路过他的办公室,往里面看上一眼。有一次他主动朝她挥了一下手里的烟,她竟然脖子一缩,扭头装没看见,快速走掉了。

就在陈先生沉浸在调戏她的乐趣中时,灭火喷嘴的水直直洒向了他和他左手边的方向。同事们尖叫着跑开。师小姐坐在他右手边,一点水没有沾到。

他先是蒙了,下意识站起来,但随即笑了。他知道这有点怪,别人都跑走,只有他一个人站在那儿受洗。忽然,师小姐站起来,走到了他旁边。这一次她大大方方接受了他的笑,还接受了这场雨。是的,两个人都不打算走开。“长头发湿了会感冒的。”他说。

她甩了甩她的头发,直接抽到了他的脸,并且把身后白板上贴着的业务指标都打湿了。

他又笑起来,他想起了曾经养的第一条,也是唯一一条狗,是金毛,叫浪浪。每次给它洗澡,它都要这样不停地甩头,溅他一脸水。细想一下,师小姐的眼睛跟浪浪的眼睛还有点像,黑瞳仁很大,总给人造成委屈的假象。而且浪浪也很羞涩,不像其他金毛那么撒欢,所以他才叫它浪浪的。

师小姐是那种从小就会躲着老师,一进办公室就不自然的女生。到了公司,她还是习惯性躲着一切上级,绝不想在老板面前出风头。可是这次,她的主动让自己都吓了一跳。也许她觉得错在自己吧,也许只是陈先生被水浇的时候看上去有点孤单,有点迷人。

从此两个人的关系就不同了。

陈先生后来说他从没有跟下属有过暧昧的关系,更不会搞办公室恋情。话也没错,但除了师小姐,还有过那么一次。只是那个女人曾经是他的上级,后来又成了她的老婆——Lily。到现在她还独自管理着那个体量庞大的IT公司,更可怕的是,她还能把家庭和儿子照顾周到。

他当然爱她,爱中还有崇拜。因为这种崇拜,他可以忍受很多事,比如不能养狗,不能在家抽烟,不能跟其他女人睡觉。她知道他在婚后跟别的女人上过床,不止一个。但是做爱和睡觉不同,她总是习惯用一副深谙男人心理的姿态原谅他,那种原谅居高临下,轻蔑无比。“男人的低级,我明白,我不在乎,反正你的心没变,对吧?”她说这句话时的眼神,让他每次想起来就不寒而栗。

所以跟师小姐一起淋雨后,他就谋划着赶紧跟她做爱,最好把他的喜欢赶紧消耗掉。可是师小姐跟他之前风流过的女人不太一样。他能看出来,在公司的时候,每次刻意或者不刻意地碰到,她都难掩兴奋。他记得有一次刚从洗手间出来正巧遇到她,她趁没人,主动握了一下他的手。要知道他撒完尿还没来得及洗手呢,他觉得不好意思,却发现她的耳朵红得要命,好像她握住的是他别的东西。有时候他指导她一些工作上的事宜,她坐着,他站着身体前倾,胳膊撑在桌子上,又可以看到那双发红的耳朵。他觉得她像一条被甩到岸上的鱼,呼吸困难,又像溺水的人,海水已经漫到了胸口。他想,这样一个害羞又压抑的女生一定欲望强烈,只要引导她迈出那一步。

可是那一步他找得好辛苦,在他确定有把握的时候,就单独约她出来过几次。在公司之外的地方,只有他们两个人的空间,他却再也没见过她的耳朵变红,甚至她会回避他的搂抱、亲吻。

他是心急的,上不了床没什么,关键是,他对她的喜欢越来越多了。在他们单独约会的时候,她不再唯唯诺诺,而是松弛而健谈。他才发现跟她聊天原来是那么有趣,就像面对一个亲切又陌生的老朋友。他告诉她他高中时代经常作弊,她说那有什么,她还去偷改过卷子。他说他有一次试了双飞,她说一定很累,要不停地换套。

他想花更多的时间跟她在一起,如果不能,就花更多的钱给她,如果她不接受,就在事业上给她更多的支持。不到三个月,她已经被提拔为创意部副总监,而且没有任何闲话传出来,因为师小姐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她甚至变得自信和沉着,面对老板眼神不再躲闪,连大老板都注意到了她。

第四个月,他到广州出差,自己待了两天,终于忍不住叫师小姐过来。他怕她会拒绝,便找了工作上的理由,她还算痛快地答应了。但陈先生觉得这样太猥琐,等她上了飞机,他才说只是想见她。

两人抽完烟,进了餐厅,陈先生已经吃过饭,所以只是看着师小姐吃。爱一个人才会有那样的眼神吧?想看到她脸上、身上所有的细节,努力想从中挑出点毛病来,可是挑出来又觉得这明明很可爱。师小姐当然聪明,她知道这眼神是如何一步步升级发酵的,只是越发酵,她就越感受到压力。她想起上一次员工聚餐时,她装作无意换座位换到了他身边,她盯着他喝过的可乐,他的气息就在上面,充满了性的诱惑。好不容易有人讲了笑话,趁着大家都在笑,她手疾眼快拿起他的可乐喝了一口,又跟他交换了一个眼神,真是再刺激不过。

现在她可以光明正大喝他的可乐,如果她愿意,还可以主动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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