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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1 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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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艾丽斯·西伯德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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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骨头(“生命中不可缺少的100本书”,《指环王》导演执导同名电影)

可爱的骨头(“生命中不可缺少的100本书”,《指环王》导演执导同名电影)试读:

正文

爸爸的书桌上有个雪花玻璃球,里面有

只围着红白条纹围巾的企鹅。小时候,爸爸将我抱到大腿上,伸手拿起玻璃球,把它倒过来,让雪花飘落到玻璃球的一端,然后很快把球翻倒回去。我们看着雪花轻轻地飘落在企鹅身旁。我觉得企鹅待在玻璃球里孤零零的,真为它担心。我把担心告诉爸爸,爸爸却说:“苏茜,别担心,它活得好着呢,圈住它的是一个完美的世界。”一

我姓萨蒙,念起来就像英文的“三文鱼”,名叫苏茜。一九七三年

月六日,我被谋杀,当时才十

岁。

十年代报上刊登的失踪女孩的照片,大部分看起来都和我一个模样:白种女孩、灰褐色头发。在那个年代,各种种族及不同性别的小孩照片,还没有出现在牛奶盒或是每天的邮递广告上;在那个年代,大家还不相信会发生小孩遭到谋杀之类的事情。

妹妹让我迷上了一个名叫胡安·拉蒙·希梅内斯的西班牙诗人,我在初中毕业纪念册上还特意引用了他的一句话:“如果有人给你一张画了格线的纸,你就偏不要按着格线书写。”这句话表达了我对四周中规中矩的一切,诸如教室之类的建筑物的轻蔑,而且我觉得选用一句著名诗人的话,而不是某个摇滚歌手说的蠢话,会显得自己比较有文化气息。我是象棋社和化学社的社员,可在黛敏尼柯太太的家政课上,不论我每次烧什么菜,都会把菜烧焦。我最喜欢的老师是伯特先生,伯特先生教生物,他喜欢抓起我们将要解剖的青蛙、小虾,丢在打了蜡的铁盘里,看它们脚底打滑的样子就像是在跳舞。

顺带一提,凶手不是伯特先生。请你别把接下来每个即将出现的人当成嫌犯,因为这恰恰是问题所在:你永远料不到谁会出手杀人。伯特先生参加了我的葬礼,而且哭得很伤心。(请容我插一句:全校师生几乎都出席了葬礼,我在世的时候可从没这么风光过。)他的小孩病得很严重,我们都知道这件事。因此,每当他说了笑话,自己笑个不停时,即使这些笑话早在我们选修他的课之前就已过时,我们也依然跟着大笑。我们有时还强迫自己跟着笑,只为了让他高兴一点儿。他的女儿在我死后一年半也死了。她得了白血病,但我在我的天堂里从未见过她。

凶手是我家的邻居。妈妈喜欢他花坛里的花,爸爸有次还向他请教如何施肥。凶手先生认为蛋壳、咖啡渣等传统肥料比较有效,他说他妈妈都用这些传统方式施肥。爸爸回家之后笑个不停,他开玩笑说这人的花园或许很漂亮,但热浪一袭来,

成得臭气冲天。

但一

年十二月六日那天可没有热浪,那天飘着雪,我从学校后面的玉米地抄近路回家。冬天天黑得早,当时天色已晚,我记得田里的玉米秆被人踩得乱七八糟,田间小径也变得更不好走,细雪有如一双双小手,轻飘飘地覆盖大地,我用鼻子呼吸,直到冷得不断流鼻涕才张嘴吸气。我停下来,伸出舌头尝尝雪花的味道。哈维先生就站在离我六英尺的地方。“我没吓着你吧?”哈维先生说。

在灰暗的玉米地里,他当然吓了我一跳。离开人间之后,我想起当时空气中似乎飘来淡淡的古龙水气味,但我没有多加注意,或许那时我以为气味来自前面的房子。“哈维先生。”我打了招呼。“你是萨蒙家的大女儿,对不对?”“是的。”“你爸妈还好吗?”

虽然我身为长女,在机智问答中也时常占上风,但在大人面前我依然觉得不自在。“他们很好。”我说。虽然觉得很冷,但他是个大人,在年龄上有天然的权威,再加上他是邻居,又和爸爸谈过肥料等事情,所以我还是站在原地没动。“我在附近盖了个东西,”他说,“你要不要过来看看?”“哈维先生,我觉得有点冷,”我说,“况且妈妈希望我能在天黑前回家。”“现在已经天黑了,苏茜。”他说。

我当时若察觉出异样就好了。我从未告诉过他我叫什么名字,我想或许爸爸曾提过我。爸爸总喜欢跟大家说我们小时候的糗事,觉得说说无妨,他只想借此表达他多疼我们。有些爸爸喜欢把小孩三岁时光身子的照片放在楼下的客用卫生间里,我爸爸就是这样,感谢上天,他放的是妹妹琳茜小时候的照片,最起码我躲过了这样丢脸的事。但他喜欢跟大家说我的另一件糗事——他说琳茜刚出生时,我非常忌妒这个小妹妹,有一天他在另一个房间打电话,从他站的地方正好看到我走到沙发旁边,爬到摇篮旁,试图在琳茜的头上撒尿。爸爸把这件糗事告诉我们教堂的牧师和邻居史泰德太太,史泰德太太是心理医生,爸爸想听听她的分析,而且还不只这样,每次只要有人说“苏茜很活泼嘛”,爸爸就重复这个故事,每次都让我觉得特别难为情。“活泼?!”爸爸总回答说,“我告诉你这个小孩有多活泼。”说完他马上兴高采烈地又讲一遍“苏茜在琳茜头上撒尿”的故事。

事实上,爸爸从没向哈维先生提过我们,哈维先生也没听过“苏茜在琳茜头上撒尿”的故事。

事发之后,哈维先生在街上碰到妈妈时,他对妈妈这么说:“我听说了这个不幸的悲剧,真是太可怕了!您女儿叫什么来着?”“她叫苏茜。”妈妈勉强打起精神回答,提到我的名字让她心情沉重,她天真地希望心头的重担总有一天能放下,殊不知在未来的日子里,这个阴影始终挥之不去,在她的一生中不断造成新的、各式各样的伤害。

哈维先生像大家一样对她说:“我希望他们早点捉到这个浑蛋,您痛失爱女,我真替您难过。”

他说这话时我已经在天堂,我气得四肢发抖,不敢相信他竟然如此厚颜无耻。“这人真不知羞耻。”我对弗兰妮说,弗兰妮是天堂指派给新成员的辅导老师。“没错。”弗兰妮回答,简简单单两个字就表达了她的观点。在我的天堂里,大家就是这么简单直接,没有人多说废话。

哈维先生说,过去看看花不了多少时间,所以我就跟着他走进玉米地深处。没有人从这里抄近路到学校,此处的玉米秆很少遭人践踏。我弟弟巴克利曾问为什么镇上的人都不吃田里的玉米,妈妈告诉小巴克利说田里的玉米吃不得,妈妈说:“玉米是给马吃的,人不吃玉米。”巴克利接着又问:“狗也不吃吗?”妈妈回答说:“不吃。”巴克利继续追问:“恐龙也不吃吗?”他们就这么一问一答,持续了好久。“我盖了一个简单的地洞。”哈维先生说。

他停下来,转身盯着我。“我什么也没看到。”我说,察觉到哈维先生看我的眼神非常奇怪,自从我长成少女、摆脱小时候胖嘟嘟的模样之后,一些年纪比较大的男人曾用同样的眼光看我,但当时我穿着宝蓝色的风雪大衣和黄色的喇叭裤,这副模样通常不会引起他们的兴趣。哈维先生戴着金边圆眼镜,此时,他正透过小小的镜框盯着我。“你再仔细看看,苏茜。”他说。

我本该马上设法逃走,但我没有这么做。为什么没有呢?弗兰妮说这些问题都是白问:“当时你没逃,没有就是没有,别再多想了,想再多也没用。你已经死了,你必须接受这个事实。”“再试试看。”哈维先生说,边说边蹲下来敲敲地面。“那是什么?”我问道。

我耳朵都快冻僵了。妈妈在圣诞节帮我织了一顶杂色的帽子,上面还有一个绒球和一对铃铛,当时我没有戴,而是把帽子塞进了大衣口袋里。

我记得我走过去,踩了踩哈维先生旁边的田地,冬天天寒地冻,但我脚下的地面显得比冻土还要坚硬。“你踩到的是木头,”哈维先生说,“搭上木头,入口处才不会崩塌。除了入口处之外,地洞里其他东西都是泥土做的。”“都有什么东西?”我问道,那时的我已经感觉不到寒冷,也忘了他奇怪的眼神,我就像在上自然课一样,心中充满好奇。“进来看看。”

走下去的感觉很奇怪,等我们走进地洞之后,哈维先生也承认走进来不太容易。但我当时只注意到哈维先生在地洞里架起一个烟囱管道——这样,如果他想在地洞里生火,烟雾就可以从烟囱里排出去——压根没留意进出地洞容不容易的问题。再说,在我此前的生活经验里,我也从未想过要躲避谁,唯一需要躲避的是怪模怪样的亚提。亚提是我的同学,他爸爸在殡仪馆上班。他喜欢假装带着一支装满尸体防腐剂的长针筒,还在笔记本上画了好多滴着黑色液体的针管。“太酷了!”我对哈维先生说。那时即使他是我在法文课上读到过的钟楼怪人,我也不在乎。我变得像小孩一样:有一次我们带巴克利到纽约市的自然博物馆参观,他看到巨大的恐龙化石,着迷得说不出话来,而我那时的感觉就和他一样。连说的话都像小孩子——小学以后我就没有用过“酷”这个词了。“骗你就好像从婴儿手里骗糖果一样容易。”弗兰妮说。

我依然记得地洞的模样,往事历历在目,好像昨天才发生。事实上,对于天堂里的我们来说,生命就是一个永恒的昨天。地洞大概和我家放雨靴、球鞋的储藏室一般大小,和一个小房间差不多。妈妈还在里面摆了洗衣机和干衣机,储藏室不够大,干衣机就只好放在洗衣机上面。我在地洞里勉强可以站直,哈维先生则必须弯腰驼背,他挖地洞时顺便沿着墙造了一张凳子,他一进来就坐了上去。“随便看看。”他说。

我惊奇地东张西望。他在板凳上方造了一个架子,架子上摆了火柴、一排电池和用电池发电的日光灯。日光灯是地洞中唯一的光源,光线暗淡诡谲,他压在我身上时,我几乎看不清他的脸。

架子上还摆了一面镜子、一把刮胡刀和一管刮胡膏,我看了觉得很奇怪,难道他不在家里刮胡子吗?但我又想,这个人有栋不错的房子,却在离家只有半英里的玉米地里挖了一个地洞,他八成不太正常。爸爸曾这样形容像哈维先生这样的人:“他真是个怪人,没错,怪人一个。”这评价真是再确切不过了。

我猜当时我只想到哈维先生是个怪人、这个地洞还不错、里面很温暖之类的事情,我想知道他是怎么挖凿地洞的、地洞的构造如何,以及他从哪里学到的这样的技术。

三天之后,吉尔伯特家的小狗拾到了我的胳膊肘,它把胳膊肘叼回家,上面还粘着一片醒目的玉米皮,那时哈维先生已经掩埋了地洞。我正处于人间到天堂的过渡期,恍恍惚惚,没有看到他忙得全身大汗,拆下地洞入口的木板,把所有证物和尸块装进袋子里,唯独遗漏了我的胳膊肘。等我神志恢复清醒,能够观看人间的状况之后,我只关心我的家人,其他都不重要。

妈妈坐在大门口旁边的一张硬椅子上,张着嘴,脸上一片我从未见过的惨白,湛蓝的双眼直直地盯着前方。爸爸拼命地想找事情做,他想知道所有细节,也想跟着警员搜寻玉米地。感谢上帝,有个名叫赖恩·费奈蒙的警探第一天就派了两名警员带爸爸到镇上,请他指出平日我和朋友常去的地方,在一家购物中心待了一整天,这样就够爸爸忙了。没人告诉琳茜出了什么事,她已经十三岁了,应该能承受这个消息;四岁的巴克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老实说,他永远也无法真正理解这个悲剧。

哈维先生问我要不要喝饮料。一切就是这样开始的。我说我得回家了。“有礼貌一点儿,喝瓶可口可乐吧,”他说,“我相信其他小孩一定都会喝的。”“什么其他小孩?”“这个地方是为了镇上的小孩盖的,我想大家说不定能把这里当成俱乐部之类的聚会场所。”

即使在当时,我也不相信他说的话。我觉得他在说谎,但我想这样的谎话真是可悲,我想他一定很寂寞。我们在健康教育课上听说过像他一样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没有结过婚,每天晚上吃冷冻食品,他们生怕受到拒绝,连宠物都不敢养,我真替他感到难过。“那好吧,”我说,“请给我一瓶可乐。”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苏茜,你不会太热吗?把大衣脱下来吧。”

我照办了。

然后他说:“苏茜,你真漂亮。”“谢谢。”我说,他让我觉得很不自在,就像我朋友克拉丽莎所说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尽管如此,我依然客气地道谢。“你有没有男朋友?”“没有,哈维先生。”我说,我大口地喝掉剩下的大半瓶可乐,然后说,“我得走了,哈维先生,这个地方真不错,但我得回家了。”

他站起来,弯腰驼背地站在阶梯上,地洞里有六级阶梯,这是通往外界的唯一通道:“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想离开。”

我一直说话,这样我才不必面对现实:哈维先生不只是个怪人,此时他挡住了出口,他让我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哈维先生,我真的要回家了。”“把你的衣服脱掉。”“什么?”“把衣服脱掉,”哈维先生说,“我要检查看看你还是不是处女。”“哈维先生,我是。”我说。“我要确认一下,你爸妈会感谢我的。”“我爸妈?”“他们只要好女孩。”他说。“哈维先生,”我说,“请让我走。”“你走不了的,苏茜,你现在是我的人了。”

那个时代的人不太重视健身,几乎没有人知道什么叫“有氧健身操”,大家觉得女孩子应该柔弱一点儿,在学校里,只有那些大家眼里的“假小子”似的女孩才爬得上吊绳。

我奋力挣扎,拼命抵抗,不让哈维先生伤害我。虽然使尽全力,我依然不够强壮,我的力气根本比不上他的。我很快就被推倒在地,在阴暗的地洞中,他压在我身上喘息,大汗淋漓,眼镜在挣扎中被挤掉了。

那时的我还意识清醒。我的背部抵着地面,身上趴着一个全身大汗的男人。我被困在地洞里,没有人知道我在哪里,我觉得世间最痛苦的遭遇莫过于此。

我想到了妈妈。

妈妈此刻大概正在看着烤箱上的时钟,那是她新买的烤箱,她很喜欢上面附带的时钟。“我可以一分不差地计时啦。”她对外婆说。可外婆压根不在乎什么烤箱。

妈妈会担心,但更多的是气我放学后不准时回家。爸爸把车开进车库时,她会跑来跑去,帮爸爸调一杯干雪莉鸡尾酒,假装生气地说:“你知道这些初中生啊,”她会这么说,“说不定是春天发情喽。”“阿比盖尔,”爸爸则会回答说,“现在外面下大雪,怎么可能是春天发情?”眼看抱怨不成,妈妈八成会把巴克利拉进客厅,说:“去,跟爸爸一起玩。”然后自己躲回厨房,偷偷呷一口雪莉酒。

哈维先生想强吻我,他青紫色的双唇又黏又湿,我想尖叫,但我非常害怕,刚才的挣扎又用光了力气,根本叫不出声。一个我心仪的男孩曾吻过我,他叫雷,是个印度男孩,他皮肤黝黑,讲话带着口音。我不应该喜欢上他的。克拉丽莎说他半睁半闭的大眼睛,看起来“实在怪异”。但雷很聪明也很和善,他还若无其事地帮我在代数小考时作弊。交毕业照的前一天,他在寄物柜旁边吻了我。夏天接近尾声时,我们拿到了毕业纪念册,我看到他在他的照片下方“我衷心祝福某某人”的空栏填上了“苏茜·萨蒙”。我想他一定早有预谋,我还记得他干燥皲裂的嘴唇。“不要这样,哈维先生。”我勉强出声,不停地重复着那个词“不要”。有时我也交替着说“求你不要这样”。弗兰妮说几乎每个人临死之前,都哀求过“求你了”。“我要你,苏茜。”他说。“求你了,”我苦苦哀求,“不要这样。”我再三恳求,有时我把两个词合在一起用,“求你了,不要这样”或是“不要这样,求你了”。这就好像明明知道钥匙不管用,还拼命拿着它开门,或是眼看着垒球从头顶飞过直达看台,还不停大喊:“我接到了,我接到了,我接到了。”“求你了,不要这样。”

但他听厌了我的哀求,他把手伸进我的大衣口袋,拿出妈妈给我织的帽子,把帽子卷成一团塞进我嘴里。在此之后,我只能借着帽檐的铃铛,发出微弱的声响。

他黏湿的双唇吻上我的脸颊、脖子,然后双手开始在我衬衫里摸索。我低声啜泣,慢慢地,我开始脱离自己的躯体,融入空气与静默之中。我哭泣、挣扎,唯有如此,我才能麻痹自己。他没找到妈妈在裤子侧面精心缝制的隐形拉链,便一把撕开我的长裤。“白色的内裤啊。”他说。

我觉得身体不断膨胀,我似乎变成一片汪洋,他则站在里面小便。我想到以前为了哄琳茜开心和她玩的翻花绳游戏,此时此刻,我全身上下就好像被缠绕在翻花绳的绳子里,不停地扭曲、翻腾。他开始在我身上肆虐。“苏茜!苏茜!”我听到妈妈大喊,“吃晚饭了。”

他进入我的体内,他不停地呻吟。“今天晚上吃青豆和烤羊肉。”

我是一团灰泥,他是一支捣槌。“你弟弟又用手指画了一幅画,而我烤了一个苹果派哦。”

哈维先生让我躺在他身下不要动,还叫我听他的心跳和我的心跳。我的心跳有如兔子的轻跃,他的心跳则隔着衣物发出阵阵锤子重击般的巨响。我们躺在一起,肢体互相碰触。我全身发抖,心中全被一个念头所占据:他已经对我做出了这种事,而我还活着。除此之外,我大脑一片空白。我还能呼吸,我听得到他的心跳,闻得到他的鼻息。周围阴暗的地洞散发着湿漉漉的泥土味,闻得出来这里是各种昆虫和小动物的栖身之所。在这里,我喊再久也没人听得见。

我知道他会杀了我,可我没想到会那么快。“你为什么不站起来?”哈维先生边说边翻身到一旁,然后蹲下来俯身看着我。

他的声音温和,带着一丝鼓励,仿佛呼唤早晨晚起的情人——像是个建议,而非命令。

我动不了,站不起来。

我没有动静,他把身子歪向一边,伸手在放了剃刀和刮胡膏的架上摸索(难道就因为我不动,就因为我没有听从他的建议吗);他拿着一把刀回到我身边,尖刀出鞘,锐利的刀锋露出扭曲的笑容。

他拿出我嘴里的帽子。“告诉我你爱我。”他说。

我用微弱的声音重复了一遍。

却还是落得一样的下场。二

刚到天堂时,我以为每个人看到的都和我一样:足球场球门竖立在远处,粗壮的女学生在投掷铅球和标枪,所有的建筑物看起来都像极了镇子东北郊那些六十年代兴建的高中学校。一排排低矮宽敞的教室散布在沙地周围,屋顶挑高,空间开阔,让它们看上去颇具现代感。我最喜欢那里青绿色与橙色相间的石板,就像费尔法克斯高中的石板地一样。活着的时候,我经常缠着爸爸开车载我去费尔法克斯高中,好想象一下自己在那里上课的情景。

读完初中七年级、八年级和九年级之后,高中将是个全新的开始。等我上了费尔法克斯高中,我要坚持大家叫我“苏姗娜”,我要让头发像羽毛般柔软,或是扎个马尾辫;我要拥有让男孩垂涎、让女孩忌妒的身材。最重要的是,我要对每个人都非常好,好到大家不得不仰慕我,不然会良心不安。我喜欢想象自己受到女王般的尊崇,保护那些在学校餐厅受欺负的同学的情景。如果有人讥笑克莱夫·桑德斯走路像女孩子,我会冷不防地狠狠踹那人一脚;如果男孩子嘲笑菲比·哈特的大胸,我会大声告诉他们那些笑话一点儿都不好笑。其实菲比走过我身旁时,我也在笔记本的边缘偷偷写下过“温内贝戈人[1]”“无敌大胸”“厢型车来喽”等字眼,当然我必须不经意地“忘记”自己也曾如此幼稚。我坐在车子后座,爸爸一边开车,我一边做白日梦,想到后来得意忘形。我想象自己短短几天就征服了费尔法克斯高中,甚至莫名其妙地,高二就拿到了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

这些就是我在人间的梦想。

在天堂待了几天之后,我发现投掷铅球、标枪的运动员,以及那些在龟裂的柏油路上打篮球的男孩都有他们各自版本的天堂。我的天堂虽然和他们的天堂不完全一样,但还是有很多相同之处,所以他们才会出现在我的天堂里。

在天堂的第三天,我遇见了霍莉,她后来成了我的室友。第一次见面时,她正坐在秋千上看书。(我没去质疑为什么高中里还有秋千。天堂本来就是这样的,你要什么,就有什么。秋千的座位可不是普通的木板,而是结实的黑橡胶圈。荡秋千之前,你可以舒服地蜷缩在橡胶圈里,或是在上面跳一跳。)霍莉坐着看书,书上的文字奇形怪状。爸爸有时从“合发小馆”带肉丝炒饭回家,我在外卖盒子上曾看到过类似的文字。巴克利非常喜欢这家越南餐厅的名字,他每次都扯着嗓门大喊:“合发!”不过我现在认识了真正的越南人,也就知道了合发小馆的老板赫尔曼·杰德根本不是越南人,他的真名也不叫赫尔曼·杰德,而是他从中国移民到美国时新取的名字。这些都是霍莉告诉我的。“嗨,”我说,“我叫苏茜。”

霍莉后来告诉我,她从电影《蒂凡尼的早餐》里选了这个名字,不过那天她只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我叫霍莉。”她说。因为她想说一口标准的英文,所以在她的天堂里,她讲话不带任何口音。

我盯着她的黑发,黑发闪烁着丝绸般的光芒,就像在时装杂志里看到的一样。“你在这里多久了?”我问道。“三天了。”“我也是。”

我在她旁边的秋千上坐下来,我不停地转圈,将铁链缠绕成一团,一直扭到顶端之后才松手。秋千转了又转,过了好一会儿才停住。“你喜欢这里吗?”她问道。“不喜欢。”“我也不喜欢。”

我们就这样成了好朋友。

在天堂里,我们最单纯的梦想都会实现。学校里没有老师。我上美术课,霍莉参加爵士乐团,除此之外,我们不必进教室。学校里的男孩子不会偷掐我们的屁股,也不会说我们有狐臭,我们的教科书是《十七岁》《魅力》和《时尚》杂志。

霍莉和我有许多相同的梦想,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好,天堂也不断扩充。

辅导员弗兰妮成了我们的良师。四十几岁的弗兰妮,年纪足以当我们的妈妈。霍莉和我过了一段时间才想清楚,原来这也是我们那些单纯的梦想之一:妈妈。

在弗兰妮的天堂里,她勤奋工作,努力有了成果,也得到了应得的赏识。她在世时是个协助游民和贫民的社会工作者。她在圣玛丽教堂工作,这个教堂专为妇女和小孩提供膳食,弗兰妮负责接电话、打蟑螂,大小事情一手包办。有一天,一个男人到教堂找他太太,他一枪射中了弗兰妮的脸。

在天堂的第

天,弗兰妮走到我和霍莉面前,递给我们两杯青柠檬果汁,我们接过杯子,一饮而尽。“我来看看能不能帮得上忙。”她说。

我望着弗兰妮笑纹密布的蓝色小眼睛,诚实地对她说:“我们好无聊。”

霍莉伸长舌头,忙着看舌头有没有变绿。“你想要什么?”弗兰妮问道。“我不知道。”我说。“想清楚自己要什么就行了。只要愿望足够强烈,并且想明白原因,真正了解自己为什么想要,你的梦想就会成真。”

听起来很简单,做起来也不难,我和霍莉就这样得到了我们的复式公寓。

我讨厌我在人间住的错层式房子,也讨厌爸妈的家具。从我们家看得到邻居家,邻居家也看得到隔壁邻居,基本上,山坡上的每栋房子看起来都一个样。从霍莉和我的复式公寓往外看是个公园,我们既知道其他邻居的存在,又不至于离他们太近,只是隐约能看到其他房子的灯火,这个距离刚刚好。

到后来我想要的东西越来越多,奇怪的是,我发现自己很想知道在世时从不知道的事情,比方说,我好想长大。“活着才会长大,”我对弗兰妮说,“我想活着。”“不行。”弗兰妮说。“最起码我们可以观看活着的人吧?”霍莉问道。“你们已经在看了。”弗兰妮说。“我想霍莉的意思是说,想看看人是怎么过一辈子的。”我说,“我们想从出生看到去世,看看大家怎么度过一生。我们想知道他们的秘密,这样我们才能假装自己的日子更好过一点儿。”“但你还是没办法体验真正的成长。”弗兰妮强调说。“谢谢你的提醒,聪明人。”我说。无论如何,我们的天堂是变得越来越热闹了。

这里仍然有高中,天堂高中里的建筑物和费尔法克斯高中的看上去差不多,只是多了四通八达的道路。“出去走走吧,”弗兰妮说,“你们会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的。”

因此,我和霍莉出发一探究竟。我们发现天堂里有个冰激凌店,你点薄荷冰激凌时,没有人会告诉你:“对不起,现在不是卖薄荷冰激凌的季节。”天堂里有份报纸时常刊登我们的照片,让我们觉得自己成了大人物。因为霍莉和我都喜欢时装杂志,因此报上还出现了不少时尚名人、社交名媛等真实人物。霍莉有时显得心不在焉,有些时候我去找她,发现她不知道到哪里去了,这时我就知道霍莉去了她自己的小天地——她的天堂里我们无法共享的那部分。每当这时我就会分外想她,这种思念的心情有点奇怪,因为那时我明知道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我希望哈维先生去死,希望自己还活着,这是我最大的梦想,却无法实现。天堂毕竟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我相信只要我仔细观察,诚心企盼,说不定能改变凡间我所爱的人的生活。

十二月九日接电话的是爸爸,自此揭开了悲剧的序幕。他告诉警方我的血型,还向警方描述了我光洁的皮肤。警方问他我还有没有其他可辨识的特征,他开始详细描述我的脸部特征,越讲越深陷其中。费奈蒙警探没有打断爸爸的话,他还有一个非常悲惨的消息要告诉爸爸,却不知该如何开口。犹豫再三,他终于说:“萨蒙先生,我们只找到一个尸块。”

爸爸站在厨房,悲恸得浑身颤抖,不能自已。他该怎么把这个消息告诉阿比盖尔呢?“这么说,你们无法确定苏茜已经死了?”他问道。“没有什么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费奈蒙警探说。

爸爸就这么告诉了妈妈:“没有什么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

一连三个晚上,爸爸不知道该对妈妈说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在此之前,他们两人从来没有同时崩溃过。通常都是一方安抚另一方,从来不曾同时需要彼此的慰藉。以前总有一方比较坚强,遇到状况时,两人互相拥抱,比较软弱的一方感受到对方的力量,心情也就会好过一点。他们从不曾真正了解什么叫作“恐惧”,直到此刻才体会到它的滋味。“没有什么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妈妈念叨着,爸爸希望她听得进这句话,她也死死地抓着这句话不放。

妈妈知道我的银手镯上每一个小饰物代表什么,她记得我们是在哪里买的银手镯,也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它。她列了一张清单,巨细靡遗地列出我的穿戴,如果有人在几英里以外的地方或是某条马路上的隔离带里发现了单子上的东西,警方说不定能凭借着这些证据,找到杀害我的凶手。

我看着妈妈仔细地列出我所穿戴及喜欢的东西,心中充满温情,却又阵阵苦楚。她明知机会渺茫,却仍抱着一丝希望。她期待那些捡到卡通橡皮擦或是摇滚明星徽章的陌生人,能将这些东西交给警方。

和费奈蒙警探通过电话之后,爸爸伸手握住妈妈的手,两人坐在床上,一言不发地瞪着前方发呆。妈妈麻木地紧握着手上的清单,爸爸觉得有如置身黑暗的隧道。过了一会儿,天上飘起雨丝,虽然他们都没说话,但我可以感觉到他们想着同一件事:下雨了,苏茜却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在雨中。他们都希望我平安,躲在一个温暖干燥的地方。

他们不知道谁先入睡,两人精疲力竭,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雨势忽大忽小,气温也越来越低,到后来下起了冰雹,小石块一样的冰雹敲打着屋顶,激起阵阵声响。他们同时被惊醒,心中充满了罪恶感。

他们沉默不语。房间另一端的灯还亮着,他们在微弱的灯光中看着对方。妈妈失声痛哭,爸爸将她抱在怀里,用大拇指擦去她的泪痕,捧起她的脸颊,双唇轻柔地吻着她的双眼。

他们轻触彼此,我便不再看着他们,而把视线移到玉米地,看看警方隔天早晨能不能在田里找到什么东西。冰雹打弯了玉米秆,也把小动物全赶进了洞穴。离地面不深的洞穴里住着一群野兔,我喜欢野兔,可它们常跑到附近人家的花园里偷吃蔬菜和花朵。人们在花园里放了毒饵,有时,某只不知情的兔子会把毒药带回家,结果,在地面之下,某个远离那些投放毒饵的人们的洞穴里,整个野兔家族蜷缩在一起,悄无声息地同归于尽。

十日早上,爸爸把整瓶威士忌倒进厨房水槽,琳茜问他为什么把酒倒掉。“我怕我会喝。”他说。“昨晚的电话里说了什么?”我妹妹问道。“什么电话?”“我听到你说星星爆裂的光芒,每次提到苏茜的笑容,你总是这么说。”“是吗?”“没错,听起来傻傻的,是警员打来的电话,对不对?”“你要听实话?”“我要听实话。”琳茜十分肯定。“警方找到一个尸块,他们说可能是苏茜的。”

琳茜觉得有人狠狠地朝她胃部打了一拳:“你说什么?”“没有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爸爸试图解释。

琳茜坐在餐桌旁,说:“我觉得我快吐了。”“宝贝儿,你还好吗?”“爸,我要你告诉我警方找到的是哪一部分的尸体,然后请你准备好,我八成会吐。”

爸爸拿出一个巨大的金属搅拌盆。他把盆子放在桌上,摆到琳茜旁边,然后坐了下来。“好,”她说,“告诉我。”“警方说是一只胳膊肘,吉尔伯特家的狗发现的。”

说完爸爸就握住琳茜的手,正如先前所言,琳茜果然吐在那个闪闪发亮的金属盆里。

当天早晨稍后,天气逐渐转晴,警员把离我家不远的玉米地围起来,开始进行搜索。雨水、冰霜,再加上融化的积雪与冰雹,使整片玉米地泥泞不堪,但仍看得出有个地方刚被动过,警方由这里开始挖掘。

根据后来的化验报告显示,那里的泥土多处掺杂着高浓度的我的血液,但警方当时并不知情,他们不断地在周围冰冷潮湿的泥土中翻找着,试图找寻一个失踪的女孩,愈挖愈觉得沮丧。

在靠近足球场的田边,好几位邻居远远地站在警戒线外,看着玉米地里站了这么一群身穿蓝色厚重风雪大衣、手执铁铲和类似医疗器具的男人。大家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爸妈待在家里,琳茜在她房里,巴克利留在他朋友奈特家。奈特住在附近,接下来这一段日子里,巴克利会经常待在他家。大家告诉巴克利说,我到克拉丽莎家玩去了,要过一阵子才会回来。

我知道我的尸体在哪里,却没办法告诉任何人,只能悄悄观察,等着看大家会找到什么。当天下午,如同晴天霹雳一般,有个警员突然举起沾满泥土的拳头,高声喊叫。“快到这里来!”他大喊,其他警员马上跑过去,把他团团围住。

当时,除了史泰德太太之外,其他的邻居都回家了。搜寻人员围着发现东西的警员商议了一阵,费奈蒙警探穿过拥挤的人墙,向史泰德太太走来。“史泰德太太吗?”他隔着警戒线问道。“我是。”“你有个正在学校就读的小孩,是不是?”“是的。”“请跟我过来,好吗?”

一名年轻的警员带领史泰德太太进入警戒区,他们穿过凹凸不平、被翻得乱七八糟的玉米地,走到大家站的地方。“史泰德太太,”费奈蒙警探说,“这个东西您看起来眼熟吗?”他边说边举起一本平装本的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孩子们在学校读过这本书吗?”“读过。”她小声地回答,脸上血色尽失。“您介不介意我问您……”他展开了问讯。“九年级,”她凝视着费奈蒙警探湛蓝的双眼说,“苏茜今年九年级。”她从事心理咨询,向来自认能承受坏消息,也能理智地和患者讨论他们生活中各种棘手的问题,但现在她却发现自己扑倒在带她过来的年轻警员怀里。我可以感觉到,她真后悔之前没有跟其他邻居一起离开,她真希望自己现在正和先生坐在客厅里,或是和儿子待在后院。“谁是这门课的老师?”“迪威特太太,”史泰德太太说,“读了《奥赛罗》之后,孩子们觉得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轻松多了。”“《奥赛罗》?”“是的。”她说。这些学校里的琐屑信息忽然变得非常重要,所有警员都在屏息静听。“迪威特太太喜欢随时调整阅读书单,圣诞节之前,她决定逼紧一点,规定大家读莎士比亚的作品,她把《杀死一只知更鸟》当作奖品。如果苏茜有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这表示她已经交了《奥赛罗》的读书报告。”

这些信息后来都得到证实。

警员开始打电话查证。我眼看着受到波及的圈子逐渐扩大。迪威特太太确实已收到我的读书报告,她后来把报告原封不动地寄还给爸妈,里面还附有一张纸条,写着:“我想你们一定想保留这份报告,我非常非常遗憾。”妈妈难过得看不下去,所以琳茜把报告收了起来。报告的标题叫作“被放逐者:独行侠”,“被放逐者”是琳茜的点子,我又加上了“独行侠”三个字。琳茜在报告边缘打了三个小洞,很快地把每一页仔细手写的纸张塞进了一本空白的活页笔记本,压在衣柜里的娃娃盒子下面,一个盒子里是芭比,另一个里则放着一套几乎全新的、让我眼红的红发安安和安迪。

费奈蒙警探打电话给爸妈,他说警方找到了一本书,他们认为我遇害当天曾带着它。“但这种书谁都可能有,”爸爸对妈妈说——两人再次彻夜不眠,“也说不定这是苏茜哪天上学时弄丢的。”

证据越来越多,但他们依然拒绝接受事实。

两天之后,也就是十二月十二日,警方找到我在伯特先生课堂上做的笔记。纸张上的泥土和周围所采集到的泥土样本不符,因此警方判断纸张可能是被小动物从命案现场叼过来的。伯特先生在课堂上讲了一大堆理论,虽然我恐怕永远无法理解其中的一些,但我依然很勤奋地在方格纸上做了笔记。有只小猫踢翻了某棵树上的乌鸦巢穴,这些方格纸的碎条就夹杂在树叶和小树枝之间。警方又在其中仔细翻检,发现除了方格纸外,还有一些比较薄而易碎、上面没有格线的纸片。

发现笔记的女孩认出有些不是我的笔迹,而是雷·辛格的笔迹。雷对我心仪已久,他在他妈妈特制的卷烟纸上,给我写了一封情书,可惜我没机会看到了。星期三上实验课时,他把纸条夹在了我的笔记本里。他的笔迹相当特别,一眼就认得出来。警方汇总这些纸条,拼凑出了我的生物笔记和雷·辛格的情书。

一名警员打电话到辛格家找雷问话,他妈妈对警员说:“雷有点不舒服。”但警方还是通过她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信息。她把警员在电话里提出的问题一一转述给了儿子,雷听了之后又逐一回答:是的,他写了一封情书给苏茜·萨蒙;是的,伯特先生请苏茜收小考考卷的时候,他趁机把纸条夹在了苏茜的笔记本里;是的,他曾说自己是摩尔人[2]。

雷·辛格成了头号嫌疑犯。“那个讨人喜欢的男孩是嫌疑犯?”当天晚上吃饭时,妈妈问爸爸。“雷·辛格人不错。”琳茜语调平平地说。

我看着我的家人,知道大家都很清楚雷·辛格绝不是凶手。

警方突然造访了雷·辛格家,他们仔细地审问雷,倾向性明显,话语中带着强烈暗示。雷黝黑的肤色以及愤怒的神情,再加上他美丽、颇具异国情调、莫测高深的母亲,更加深了警方的猜疑。但雷有不在场证明,一群不同国籍的学生都可以证明他的清白。雷的父亲在宾州大学教授后殖民时期历史,案发当天,他正在宾大的国际学生中心演讲,雷则在演讲中和大家分享他的青春期成长体验。

起初,因为案发当日雷没去学校,警方把这点视为证据,将他当成嫌疑犯,可后来有人向他们提交了一份出席了“郊区生活:美国经验谈”演讲人的名单,上面的四十五个人都看到雷站在讲台上发言,警方只好承认雷是清白的。警员站在辛格家门外,随手捏断树篱上的小树枝,他们以为不费吹灰之力就已经捉到了凶手,好像变魔术一样,答案真的就从树上掉到他们面前,但结果却并非如此。虽然雷是清白的,但学校里已经谣言满天飞,同学们原本才刚刚开始接受他,而现在,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前功尽弃了。自此之后,他一放学便马上回家,不再多停留。

这些事情令我急得发狂。哈维先生的绿色房子就在我家旁边,他在屋里裁剪尖形塔,拼建一座哥特式的玩具屋,我看在眼里,却不能把警员拉进哈维先生家,心里真是着急。哈维先生看电视新闻,仔细翻阅报上的消息,却坦然地摆出一副无辜的模样,就像穿着件旧外套一样从容自在。先前,他心中曾经波涛汹涌,而现在已经风平浪静了。

我试着从我家小狗“假日”身上寻求慰藉。我不让自己太想念爸爸、妈妈、妹妹和弟弟,但我告诉自己:想念“假日”没关系。我觉得想念家人等于默认自己永远不能和他们重聚——听来或许有点愚蠢,但我至今仍不相信也不接受我已经和他们分开了。“假日”晚上和琳茜待在一起,每次爸爸开门,面对另一个未知新状况时,它总是站在爸爸身旁;它静静地分担妈妈的悲伤;在大门紧闭的家中,它也乖乖地让巴克利拉扯它的尾巴和耳朵。

泥土里有太多血迹。

这些日子以来,陌生人不时上门来访:好心安慰却显得不知所措的邻居、假装关心却残忍无情的记者。一听到敲门声,家人都得先麻痹自己,以免情绪受到影响。十二月十五日又有人敲门,这次,爸爸终于接受了事实。

敲门的是赖恩·费奈蒙和一名穿着制服的警员,这些日子以来,费奈蒙警探对爸爸一直很好。

他们走进屋子。他们现在对我家已经很熟悉,了解妈妈的担心,知道如果有话必须讲,那就在客厅里讲,这样才不会被琳茜和巴克利听到。“警方找到一件私人物品,我们认为是苏茜的。”赖恩小心翼翼地说。我可以感觉到他在字斟句酌,他知道爸妈一听到他的话,第一个念头一定是警方找到了我的尸体,确认了我的死讯。他必须把话说得很清楚,爸妈才不会这么想。“是什么?”妈妈急切地问道。她双臂环抱在胸前,准备好听另一个无足轻重、只能引人做出推断的消息。她是一堵墙,警方找到的笔记本和小说对她来说毫无意义,她甚至觉得女儿少了一只手臂也活得下来,血迹再多也只是血,而不是尸体。诚如她丈夫所言:没有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她相信这一点。

然而,当警员举起装着我帽子的证物袋时,她瞬间被击垮了。那层罩着她的心的、铅灰色的水晶保护墙轰然倒塌,再也无法令她麻痹自己、逃避现实了。“啊,绒球。”琳茜说,她偷偷从厨房溜进客厅,除了我之外,没有人看到她溜进来。

妈妈伸出双手,发出金属破裂般的短促尖叫,她如机械般坚硬的心开始慢慢破碎,似乎想在完全崩溃之前发出最后一点声音。“我们做了纤维测试,”赖恩说,“不管是谁诱拐了苏茜,他在行凶时似乎用了这顶帽子。”“你说什么?”爸爸问道。他浑身无力,警方说了什么,他完全无法理解。“凶手用这顶帽子阻止苏茜喊叫。”“什么意思?”“帽子上沾满了她的唾液。”穿着制服的警员说,他一直安静地站在一旁,到现在才说话,“凶手用帽子堵住了苏茜的嘴。”

妈妈一把从赖恩·费奈蒙手上夺下帽子,她亲手缝在绒球上的铃铛发出声响。她颓然跪倒在地,俯身看着她亲手为我编织的帽子。

我看到琳茜呆呆地站在门口,她突然觉得爸妈变得如此陌生。周围的一切都陌生起来。

爸爸把好心的赖恩·费奈蒙和穿制服的警员送到大门口。“萨蒙先生,”赖恩·费奈蒙说,“我们发现了大量的血迹,这意味着下手的人恐怕相当残暴,再加上我们讨论过的一些物证,如今我们不得不推断你女儿已经遇害。”

琳茜偷听到的一切证实了她之前已然知晓的事实——五天前爸爸告诉她警方找到了我的胳膊肘,从那时起她就知道我已经不在人世了。妈妈开始号啕大哭。“从现在开始,我们会按凶杀案来侦办。”费奈蒙说。“但我们还没有看到尸体。”爸爸依然不放弃希望。“所有证据都显示你女儿已经遇害,我真的非常遗憾。”

那个穿着制服的警员一直没有直视爸爸哀求的眼神,我怀疑警察学校一定教过他们相关的内容。但赖恩·费奈蒙却迎着爸爸凝视的目光,“我晚一点再打电话给你们,了解一下大家的情况。”他说。

爸爸颓然地走回客厅,他已经心力交瘁,无法伸出手去安慰坐在地毯上的妈妈,或是安抚呆站在一旁的妹妹,而且他也不能让她们看到自己这副模样。他蹒跚地走上二楼,想到刚才看到“假日”卧在书房的地毯上,他刚才还在书房看到它。看到“假日”的一刻,他把脸埋进小狗浓密的颈毛里,此时,他才让自己哭出声来。

那天下午,爸爸、妈妈和妹妹蹑手蹑脚地走动,好像害怕脚步声会坐实那个坏消息似的。奈特的妈妈送巴克利回家,她敲敲门,却无人应答,只好又悄悄离开。虽然我家大门和左邻右舍的门看起来完全相同,但她知道屋里已起了变化。她决定和巴克利一起犯规,两人一起去大吃冰激凌,结果最后吃得弟弟都没胃口吃晚饭。

四点钟时,爸爸和妈妈不约而同地来到楼下的一个房间,他们从相对的两个房门走了进来。

妈妈看着爸爸说:“我妈。”爸爸听了点点头,然后打电话给我唯一健在的隔代长辈、我妈妈的妈妈——琳恩外婆。

妹妹被孤零零地抛在一旁,我真担心她会一时冲动做出傻事。她坐在她房里一张爸妈废弃不用的旧沙发上,拼命告诉自己要坚强:深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一动不动,每次尽可能地延长时间;蜷起身子,让自己像块小石头一样;把身子缩成一团,躲在没有人看得到的角落。

离圣诞节只剩下一星期,妈妈让琳茜自己决定要不要回学校,琳茜决定回去上课。

星期一早晨,她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座位走向讲台。“亲爱的,校长想找你谈谈。”迪威特太太悄悄对她说。

琳茜开口说话,眼睛却没有看着迪威特太太,她正在练习一项技能,希望自己能做到视而不见地与人交谈。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有些事让人不得不付出代价。迪威特太太是英文老师,更重要的是,迪威特先生是男孩们的足球教练,他一直鼓励琳茜加入他的球队。琳茜也非常喜欢迪威特夫妇。但从那天早晨起,琳茜决定只有在面对那些和她吵架的人时,才去直视对方。

她慢慢地收拾桌上的东西,听到教室四方传来窃窃私语。她确定在她离开教室之前,丹尼·克拉克对西尔维亚·亨利说了些什么。她甚至觉得有人故意把东西落在教室后面,只是为了去拿东西的时候,可以顺便和身边的人谈论几句“她死去的姐姐”。

琳茜穿过走廊,穿梭于成排的寄物柜之间,躲避着任何附近的人。我真希望能和她走在一起,边走边模仿校长走路的姿势和在礼堂开会时讲话的样子。每次在礼堂集合开全校大会时,校长总喜欢说:“你们的校长就是你们的一个有原则的朋友![3]”我会在她耳边学个不停,逗得她忍不住大笑。

她很庆幸走廊上没什么人,但她一走进行政中心,马上就遭遇了秘书们同情的目光。没关系,她早就在自己的房间里练习好了,面对众人的同情,她已经武装到牙齿了。“琳茜,”校长凯登先生说,“今天早上我接到了警方的电话,我真为你感到难过。”

她直视着他,眼神有如激光般尖锐:“我到底有什么不幸的?”

凯登先生觉得他必须直截了当地介入孩子们的危机,他从书桌后面走出来,带琳茜一起坐在那张学生们口中的“校长室沙发”上。后来当政治浪潮席卷学校的时候,校方对一些问题变得比较敏感,有人提醒他说“沙发容易传达错误的含义,校长室里还是摆椅子比较合适”,凯登先生听了之后就把“校长室沙发”搬走,换上了两把椅子。

凯登先生和琳茜坐在“校长室沙发”上,我希望不管她多么心烦意乱,坐在这张大名鼎鼎的沙发上,仍能感觉到一丝兴奋。我不愿因为自己,而剥夺她所有的快乐。“我们会尽全力帮助你。”凯登先生说,他确实在尽力。“我很好。”琳茜说。“你想不想聊聊?”“聊什么?”琳茜问道,她露出爸爸所说的“使性子”的神情。爸爸有时也对我说:“苏茜,你别用这种任性的口气和我说话。”“你所失去的。”校长说,伸手去碰琳茜的膝盖,那只手就像烙铁似的烫了她一下。“我不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她说,同时鼓起勇气,强打精神拍了拍衬衣,检查了一下口袋。

凯登先生不知道该说什么。一年前,他和薇姬·库尔茨谈话时,薇姬哭倒在了他的怀里。当时情况确实棘手,但现在看来,薇姬·库尔茨似乎成功地克服了丧母的打击。当时他把薇姬·库尔茨带到沙发旁……不,不对,其实是薇姬自己走到沙发旁,径自坐了下来。“我为你的不幸感到难过。”话一出口,薇姬·库尔茨马上像一个吹得过大的气球突然爆裂一样号啕大哭。他把她拥入怀中,她哭了又哭,当天晚上,他就把西装送去干洗了。

但琳茜·萨蒙是个完全不同的女孩。她天资聪颖,学校选派了二十名天才生作为代表出席全州的“天才生研讨会”,琳茜就是其中之一。她档案中唯一的小问题是今年年初她带了本黄色小说《怕飞》[4]到课堂上,被老师训诫。“想办法逗她开心吧,”我真想对校长说,“带她去看马克斯兄弟的喜剧电影,去坐会发出像放屁声音的椅垫,或者让她看看你那几条上面印着小魔鬼吃热狗图案的拳击短裤!”我能做的只是不停地说话,但活着的人却听不到我在说什么。

学校让每个学生接受测验,以此判定谁是天才生、谁不是。我常对琳茜说,虽然我确实有点不高兴自己不是天才生,但更让我恼火的其实是她的金发。我们姐妹生来都有一头金发,但我的发色却越来越淡,到后来渐渐变成一头毫无个性的灰褐发;而琳茜的金发依然耀眼,还泛着神秘的光泽,她是家里唯一货真价实的金发女孩。

被评为天才生后,琳茜奋发图强,一心想做到名副其实。她闭门苦读,而且专攻大部头书。我看《神啊,你在吗?我是玛格丽特》之类的青少年读物,她则研读加缪的名著《抵抗、反叛与死亡》。虽然大部分内容她都看不懂,但她把书带在身边。同学们,甚至老师都对她敬畏三分。“我的意思是,我们大家都想念苏茜。”凯登先生说。

琳茜默不作声。“她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凯登先生试着安慰琳茜。

琳茜面无表情地回瞪他一眼。“现在你得担起责任喽,”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但琳茜始终保持沉默,让他觉得自己或许说中了什么,“你是萨蒙家唯一的女孩了。”

琳茜依然毫无反应。“你知道今天上午谁来找我吗?”凯登先生一直保留着这个撒手锏,确信这件事一定能让琳茜有所反应,“迪威特先生早上来找我,说他想组建一支女子足球队。”凯登先生继续说,“你将是球队的核心人物。你的出色表现他看在眼里,和他队里的男选手不相上下,他觉得如果由你带头的话,其他女孩一定会踊跃参加,你觉得怎么样?”

妹妹的心房有如拳头般紧闭。她答道:“据说我姐姐在离球场大约二十英尺的地方遭到谋杀,我想我恐怕很难在这里踢球。”

这话正中靶心!

凯登先生目瞪口呆地看着琳茜。“还有什么事吗?”琳茜问道。“没事了,我……”凯登先生再度伸出双手,他还抱着一丝希望,指望琳茜能理解他的苦心,“我希望你知道,大家都很难过。”“我第一堂课快迟到了。”她说。

那一刻,她让我想起西部片中的一个角色。爸爸喜欢西部片,我们父女三人常一起看深夜播出的影片,片中总有一个男人,开枪射击之后把手枪举到唇边,吹一口气,将烟雾吹向空旷的荒野。

琳茜站起来,慢慢走出校长办公室,这是她唯一可以喘息的时刻。秘书们聚集在校长室外,老师们站在讲台前,学生们坐在各自的课桌后面,爸妈在家,警员上门拜访。她绝不能被击溃。我看着她,感觉在她脑海里,有句台词一次又一次地浮现:很好。一切都很好。没错,姐姐死了,但这种事情随时都会发生,人总是难逃一死,不是吗?那天她走过校长室外面的办公室,看起来好像在直视秘书们的双眼,其实她看的是她们那擦得蹩脚的口红,以及她们两件套的绉纱上衣。

当天晚上,她躺在自己房间的地上,双脚伸到衣柜下方,做了十下仰卧起坐。然后翻身继续做伏地挺身,她做的可不是女孩们常做的那种,而是迪威特先生教的海军陆战队的操式:仰头、单手撑地,或是每做一组击掌一次。做了十组伏地挺身之后,她走到书柜旁取下两本最重的书,一本是大辞典,另一本是世界年鉴。她一手拿一本练习举重,直到手臂发酸才停下来。她只专注于自己的呼吸:吸气、呼气,吸气、呼气……

我的邻居奥德怀尔家有个阳台,我从小就很羡慕。天堂的中心广场上也有个阳台似的大露台,此时,我就坐在露台上看着满怀怒气的妹妹。

我死前几个小时,妈妈在冰箱上贴了一张巴克利的蜡笔画,画里有条粗粗的蓝线,将天空与地面分隔开来。我死后的那些日子里,我看着家人在蜡笔画前走来走去,后来我相信,天堂和人间交接处真的有这么一条粗粗的蓝线,那就是所谓的阴阳界,天堂与人间的地平线在此处交叠。我多么希望置身其中,置身于那矢车菊般的浅蓝、瑰丽的宝蓝、绿松石般的青蓝,以及天空的湛蓝之中。

我发现,简单的梦想通常容易成真。比如我想要一些毛茸茸的小动物,我想要小狗。

于是,在我的天堂里,每天早上都会有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狗儿在我门外的公园里奔跑。我一开门就看到这些小家伙,有的胖乎乎乐呵呵的,有的瘦小而多毛,有的精干却无毛。比特犬躺在地上打滚,乳头膨胀黝黑的母狗呼唤小狗过来吃奶,在阳光下快乐地嬉戏。巴萨特矮脚长耳犬被自己的耳朵弄得磕磕绊绊,小跑着穿梭在德国猎犬的尾巴、大灰狗的脚踝和京巴的脑袋之间。霍莉拿出高音萨克斯风,往门外一站,对着公园吹奏一曲蓝调,所有的大灰狗就都围过来坐在她脚边,随着乐声低嚎。邻居们纷纷打开大门,独居或合住的女人们陆续出来观望。我也走出大门,霍莉在大家一次又一次的安可声中,无止境地吹奏下去。夕阳渐渐西下,我们穿着小碎花、斑点、条纹或是花色素净的睡衣和小狗一起随着乐声起舞。我们追着小狗跑,小狗也反过来追我们,大家首尾相接,绕成了圈。当明月高挂天际时,乐声告一段落,我们也停下来,静静地站着。

每当这个时候,我的天堂里年纪最大的贝瑟尔·厄特迈尔太太就会拿出小提琴,霍莉则轻轻打着拍子,又吹起萨克斯风,两人开始二重奏。她们两人一个年长而沉默,一个还没有度过青春期,乐声你来我往,交织出极度矛盾却又慰藉人心的乐章。

随着音乐起舞的听众慢慢回到屋内,乐声继续在空中回荡。终于,霍莉向厄特迈尔太太示意——沉默、正直、历经沧桑的厄特迈尔太太以一曲快步舞曲,为这一切画上了休止符。

四下里一片沉寂。以上,就是我的晚祷。三

从天堂俯瞰人间,无论什么东西看起来都怪怪的。你大概能想象得出,从这么高的地方向下看,就好比站在摩天大楼上俯视,地面上的东西看起来就像蚂蚁一般渺小。除此之外,我们还看得见世界各地正在离开肉体的灵魂。

霍莉和我经常审视人间,把目光停留在各个角落,目不转睛地盯上几秒钟,想看看在这个寻常的时刻,有没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发生。有时灵魂会飘过活人身旁,轻触活人的肩膀或脸颊,然后继续飘向天堂。活人通常看不见死人,但有些活人似乎敏锐地感觉到周围发生了变化:有人会说忽然感到一阵寒气,还有一些死者的伴侣会从梦中惊醒,赫然发现一个模糊的身影站在床前、门口,或是幽灵般轻飘飘地搭上公交车。

我离开人间时,与一个名叫露丝的女孩擦肩而过,她和我同校,但我们不是很熟。在我的灵魂尖叫、哭泣着离开人间的那个晚上,她刚好站在我飘往天堂的路上,我没办法不碰到她。我刚刚失去了生命,还是在那样的暴行中失去的,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路径,也没时间多想,只希望尽快得到解脱。当你跨过生死线时,生命就像一艘驶离岸边的船,渐行渐远;死亡则像一条绳索,你紧紧抓着它,随着它晃动,只希望它把你带得远远的,离开眼下的这个地方。

就像在牢里获准打一通电话的犯人,我拿起电话却拨错了号码——我经过了露丝·康纳斯身旁。当时,她站在伯特先生锈迹斑斑的红色菲亚特汽车旁边,我飞快地飘过她身旁时,伸手碰了一下她的脸。我想在离开人间之前,最后一次触摸活人的脸,在这个非同寻常的少女的脸颊上,感受我与人间最后的联系。

十二月七日早晨,露丝跟她妈妈抱怨说她昨晚做了一个梦,梦境栩栩如生,感觉像真的一样。她妈妈问她这话是什么意思,露丝回答说:“我正走过老师的停车场,忽然间,我看到一个苍白的鬼影从球场外面向我飞过来。”

康纳斯太太边听边搅拌锅里的硬麦片粥,她看着女儿挥舞着像她爸爸一样修长的手指,比手画脚地诉说着。“我感觉得到那是个女鬼,”露丝说,“她从球场上飘起来,眼神空洞,身上披了一件像包干酪的布似的白纱。透过那层薄纱,我可以隐约看到她的面容,她的鼻子、眼睛、脸颊和头发。”

康纳斯太太从炉子上端下麦片粥,把炉火关小。“露丝,”她说,“你的想象力又开始作怪了。”

露丝明白她最好闭嘴。她再也没有提起这个不是梦的梦,即使十天之后,我的死讯传遍了学校,她也没有再说些什么。我的死讯像所有恐怖故事一样,被同学们添油加醋,讲得比真正的事实还要可怕。但细节却还是没人知道,比方说,凶杀案究竟怎么发生的?什么时候发生的?凶手是谁?大家众说纷纭,后来竟传出我的死和魔鬼祭祀有关,凶杀案发生在午夜,头号嫌犯则是雷·辛格。

虽然百般尝试,我仍然无法传达给露丝一个重要的信息,告诉她我的银手镯在哪里。迄今为止,还没有人找到银手镯,我觉得它说不定能帮助露丝解开内心的困惑。手镯原本就躺在田野中,等着被人捡起来,认出它来,想到:啊,这就是线索。但现在银手镯已不在玉米地里了。

露丝开始写诗。既然她妈妈以及和蔼可亲的老师都不愿意分享她这些黑暗的亲身经历,她只好借诗句来传达事实了。

我多么希望露丝能到我家里,和我的家人谈谈。但除了妹妹之外,家人从没有听过露丝这个名字。露丝是那种上体育课大家挑选队友时,倒数第二个才会被选中的女孩。上排球课时,每当球传向她所在的地方,她只会畏畏缩缩地站在原地,任凭球掉在地上,队友和体育老师费好大力气才能忍住抱怨,一声不吭。

妈妈坐在玄关的椅子上,静静地看着爸爸跑进跑出。爸爸精神紧张,尽职尽责,一刻也不放松地盯着他的妻子、儿子和他仅有的女儿的行踪。与此同时,露丝也确定她在梦里看到的是我,于是悄悄做了些事情。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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